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只因初心, 醉我芳华

只因初心, 醉我芳华

发表时间:2020-09-07

【www.qg13.com - 老婆讨好我】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只因初心, 醉我芳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生之路,已至不惑。难忘初心,醉我芳华。

原想,把这份记忆永久的珍藏,留在工作之余,闲遐时光静静的回想。

本以为,尘封三十余载的往事,不再提起,却在不经意间,又翻阅到了眼前。

原来,如水的岁月没有冲淡深埋在心底的眷恋,却将其浣洗得纯洁透明。

多年前一篇稿件的发表,引起了你的共鸣,从此,鸿飞雁往千里穿梭。打开洁白的日子也打开了友情的大门。自此,共同的追求,一样的梦想,成了友谊的心桥。

虽为异己,却没有杂念,无关风月,只存一颗初心相识相交,相处默昵。

从此,初心如露,纯洁透明,凝结于彼此初绽的心灵。初心如丝,缠绕心头,牵扯不断。

初心,就那么一抹嫩绿,萌芽生长。就那么一点晶莹,悄然芬芳。就那么一米阳光,燃烧热望

也许因为懵懂,常々错过花季,等懂得欣赏时,早已失去了这个权力。

也许因为痴狂,总是念念不忘。那个只有邮差的年代,寄取一封盼望,哪怕徒步十几里。

也许因为年轻,总是梦想很美丽,而现实的天空,常常凄风冷雨

当时生活的维艰,家庭的重担,男人的责任压在我孱弱的肩头,常々在地摊书刊中寻找廉价的喜欢。。。

我为人夫人父,你也做了人妻人母,各自在家庭中承担着责任。孩子一天天长大,日子一天天继续。梦泡在了柴米油盐里。工作操劳之余,是朋友的支持鼓励,让我走出低谷不忘初心。

梦!要继续!

笔耕,莫弃!

加油,努力!

白驹过隙,弹指之间。只有初心未改旧梦不移。功夫不负有心人,常常有豆腐块一样的芬芳,火柴盒一样的美丽,愿与你分享,激动不已。

也许在我生命的季节里/洁白的信笺/暖不了袭来的风/挡不住潲进的雨/可我依然/从心里感激。

也许在我艰难的跋涉中/携手追梦的只有你/诉不完心中的感动/传不尽纯真的心语/可我真的/倍加珍惜。。。

你说,你喜欢这首《给朋友》,真的,这是出自我内心的诗句,我也一直珍藏在日记里。

忘不了,你我青涩时的照片,忘不了彼此书信中的笔迹,更珍藏着你寄赠给我的书刊诗集。

莫笑我贪婪,莫笑我痴迷,爱,请忠心不渝。

始于初见,止于终老。喜欢这句话,也许这就是对初心最完美的诠释吧!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

难忘

不舍

只因初心,醉我芳华。哪怕时光,如指流沙。。。

情感编辑推荐

初心始终


荏苒的光影带有少许残黄、带走光阴一寸。。。

逐年彼刻,难忘初心如石,虽不及梁鸿、孟光,却两两相望不渝此生。

固守翘盼自己散发的自在与满足,凝望取舍抛洒后的真挚与热诚,留不住昨夜发丝弥香,何故期盼明朝的粉黛红妆。。。虽不及牛郎、织女隔天相守,却也彼从举案齐眉。

炫美夺目如阳光下斑斓泡沫似的爱情令人羡煞、渴望,易而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平凡、典雅即不靓丽又不奢华如金字塔似的婚姻却稳固、长久,坚韧不拔。

内敛、含蓄胜过百媚妖娆,果断、爽朗赢取人格无限。

相处之道是博文也是百书,朝夕以对,品的是互重、尝的百味,将点滴收纳、将哀怨抛洒,寻求淡水带来的长久。

光影如流水般悄然逝去,不曾赚取荣华可也衣着无忧,虽不算佳偶天成可也比恩爱如初。

你有众人皆知的细腻、儒雅,携手踏过荆棘路换来的是至始至终的陪伴。

鸟比翼、荷并莲,只羡鸳鸯不羡仙。

手掌中心深深烙印一双粗掌纹,十指紧扣迎面待等属于你、我的未知一切。

芳华流年


年后的一个夜晚房间内传来了一丝细微的哭声,这个女孩叫叶凌。

叶凌是个独立且坚强的孩子,很多朋友都说她很成熟像是二十多岁的大学生,但这背后的原因或许也就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才十五岁,她不想再去承担家里的是非,不想再接受假意的情感,不想明明难过却要微笑,不想明明想哭却要忍住。在所有人面前她总是很理智、冷静、活泼。很爱笑,她只能把一点一点的苦水往心里咽,她开始喜欢哥特文化、开始喜欢血。

而现在她终于忍不住了,一夕之间所有痛苦都不受控制的侵略脑海,一直徘徊着一句话:我不想活了。

泪水滴落在那已经惨不忍睹的手臂上,她有自残的习惯,手臂上三道半条胳膊长的刀口和数不清的小刀口因为泪水的侵染隐隐发痛。她不禁冷笑,她为什么要承担这么多,可是若不是还有一点点的理智恐怕刚才早就从五楼跳下去了。

“跟特么傻逼似的。”这是叶凌第二次与她更年期的妈妈大吵一架了,不满的叶凌在夺门而出后破口大骂。她的母亲方怀告诉她出去就别在回来了,从前忍就忍了而现在她再也不会回这个家,这个家她早就呆够了。

“喂,出来接我,我今晚上你家住。”

“女神,你......”

“来不来!”

“马上去!”

叶凌出门的时候带了些自己攒的钱,她准备去别的城市生活,可眼下要用来维持找到工作前的生活费用还差很多,并且不能去哈尔滨了,她跟太多的人说过要去哈尔滨。

刚刚电话里的男子袁浩是一直觊觎她身体的,而现在没有什么赚钱的办法为了维持异市开始的生活,她只能在出发之前出卖自己的身体从而得到一笔钱。叶凌是不在乎这些的,她始终相信只要自己奋斗的强大像马云和郭敬明一样就没人敢说三道四。她始终相信以自己的才学、文艺和财经上的知识是可以活出头的。

叶凌拿着袁浩为她准备的衣食买了一张从鸡西到天津的火车票开始起航,一路上她看着渐渐远离的城市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终于离开这个城市了,在这个城市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她终于可以摆脱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天津的夜晚灯火通明。叶凌拿着行李一步一步的游走在街头,她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好好思考下一步的安排。忽然就拿起了手机拨通了一个好久未提及的号码。

“王宇,我来天津了,你不准备招待我一下么?”

“我在单位,你来找我。”

叶凌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就是朋友,至少在中国大陆上每个地方都要有依靠,这些朋友对于她来讲都只是表面上的真感情,说白了都是互相利用。对于社会上混的朋友倒也不需要真感情吧。

叶凌躺在王宇家人给安排的床上琢磨着下一步的计划,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在还不了解这个城市的时候就只能依靠朋友。叶凌在王宇家的餐馆工作,家里的阿姨很喜欢她,条件也不错,包吃包住还发工资,劳累的时候还可以偷偷懒。

“小凌啊,你就准备这么下去,一直不回去了?当妈的都不忍心,就别赌气了啊。”

“姨,我不是赌气,她根本就不关心我,我身上前前后后四十多处自残的伤口,我不说她不知道就算了,我把袖子挽上去她还看不见,我发烧她一句话都不说,我真怀疑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

“你应该......”

“姨,你什么也不用说了,我就在这工作一个月,然后还有三本小说要完结了,我自己还有一些钱,加在一起也一万多元了。我出去租个地下室,然后白天去酒吧驻唱、给路人画画,晚上写小说。”

“阿凌,别太激动,出去走走吧。”正当王宇妈妈还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王宇就突然回来了,一切也就暂时作罢。

“阿凌,你看。”王宇指了指不远处广场上的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着寻人启事的消息,没错,被寻人正是叶凌。

叶凌摇了摇脑袋冷笑一番来到一座公共电话前拨起了方怀的号码。

“别再找了,不然之后电视上出现的就是:被寻女孩自杀于某海。”

未等方怀回话,电话那边就干脆的挂断了。叶凌并不是吓吓而已,叶凌早就看透了生死,生死其实无别吧,生有痛苦,死无欢乐,还不都是互补的嘛,痛苦与欢乐相依相伴。叶凌也早就想过,或者无聊就死呗,没有欢乐总比痛苦着好,到时候一定要选择海葬,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源于水的,死了也就回去了,就感觉像遇死则生一样。

“你一定要这样么?”

“不然呢。”

“你可以和我在一起。”

“不好笑。”

时间过去了很多,叶凌发展的也很好,小说莫名的火爆,驻唱也成为主唱,绘画也被人请为老师。用自己攒下的一部分钱投了一个不错的项目,其实她是被上帝眷顾的人呢。可适当有一晚她经过海边的时候,所有的悲痛突然袭来,她问自己“为什么要活着?”却找不到任何可以牵挂的答案,结局也终是一死。在消失之前却留下这样一首诗。

行走在暗黑的道路上

传来一丝丝鲜血的腥甜

黑色蕾丝蒙蔽了双眼

嘴角传来了一个跳跃的冷笑

这个幼稚的世界啊

你要多久才会懂事

十字架为你祈祷

撒旦为你烦恼

得不到关心的人们啊

用鲜血去释放你的热情吧

去仇恨你不满的一切吧

黑色指甲浸泡在嘴边的腥甜

眼神空洞得不到任何感情

这才是想要的啊

不要在浪费感情了

人们啊

独立吧,独立吧

无情吧,无情吧

刹那芳华


【望云楼】

“丽娘,杜妈妈叫你呢。”“我知道了。”屋里,一个青衫少女立在一名白衣少女的后面。青衫女子虽是妩媚妖艳,却不及那白衣少女分毫。她美得那样自然,清新脱俗。眸子里的恬淡,忧郁格外惹人怜惜。两人站在一起,就像一幅画。青衫女子名叫玉衣,人称玉娘,是望云楼的头牌。白衣女子名丽君,人称丽娘,向来卖艺不卖身,就连她的容颜也很少有人见过。她曾经是最小的花魁,夺花魁的那一年,她只有十一岁。

“妈妈,叫我什么事?”“姑娘,你已经三年不去争夺花魁,妈妈想,今年的花魁应当是你。”“我本无意这些,若妈妈执意如此,我也不好推脱。只是还像从前那样,卖艺不卖身。”“好好好,那你快准备准备,一个月后就要选花魁了。”

回到屋里,她弹起了琵琶。还记得,自己七岁被人卖到青楼,学习琴棋书画,善舞,她的一舞曾让望云楼赚得了三千银,从此不再露面,每日里弹琴练舞,也有一番情趣。此时,她已经想到如何夺取花魁。

【望云楼】

选拔花魁的日子愈来愈近,她的舞蹈已经排练完毕。

选拔大会如约而至,许多文人墨客赶往望云楼,原因是望云楼头牌玉娘和三年未出现的丽娘将出现在这里。

第一个节目是玉娘的歌曲,一首春江花月夜醉倒了人的心。她穿着半开叉的纱衣,白皙紧实的修长大腿从开叉处露出,妩媚的姿色令人神往。

接下来的几名女子并不怎么出挑,终于轮到了丽娘,她身着雪白纱衣,一头秀发飘飘洒洒。

舞乐响起,她宛如天仙一般从上空降落,雪白纱衣包裹着她消瘦的身躯,苍白的皮肤泛起丝丝红润,朱唇微启,她赤足立于莲台之上,挥舞着轻薄的长纱翩翩起舞,舞姿绰绰。嫣然一笑,更是倾国倾城。台下的公子纷纷出价,价钱一直升到了五千金。这时,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子平淡地说道:“一万金,这个姑娘我要了。”“公子出手真是大方,只是小女从不卖身。”“舍妹年方十六,与姑娘年龄相仿,希望姑娘愿意移尊驾到鄙府陪伴舍妹,云某定用心招待。”杜妈妈连忙摆出一副献媚的面孔走过去道:“公子,丽娘你尽管带走吧。”丽娘心中猛然一震,她竟然就这样被杜妈妈卖了。“妈妈!你···贩贰薄肮媚铮?闱氚伞!?

那一天,她走进了云府的大门,也就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云府】

她来到了云府,住进了一个比原来不知精美多少倍的房间。掌事的林娘告诉她:云家小姐名叫云亦茹,知书达理,温柔娴静,如今随母亲去礼佛,几日后便能回来。她也知道了买她的是云府长子云逸风,年十七,与云亦茹关系极为融洽。她住进了绛雪轩的侧室,名为小姐的贴身侍女,实为陪伴小姐,倒也算的云府的主子。

两日后,云亦茹回到家中。她才走进绛雪轩便看见了亭亭玉立在门口的丽娘,问道:“你就是哥哥新派来陪我的?”“正是。”“好美啊!我从未见过你这样美的女子。”“小姐谬赞了。”“你就叫我亦茹吧,你叫什么名字?”“小姐就叫我丽娘吧。”云亦茹虽是大家闺秀,端庄大方,温婉亲切,倒也活泼明丽,难怪府中其他人都称赞她。

【一月后】

云亦茹和丽娘很是投缘,很快成为姐妹,这日,丽娘因要制梨花糕,去花园采摘梨花。她坐在树枝上,摘下一朵朵梨花放进花篮里。清淡的鹅黄色襦裙垂到树下,头发上只簪着一支银钗,额上贴着纹饰。素雅的装束显得恬淡安静,梨花在风的吹拂下飘落,将她包围起来。这美轮美奂的景象恰好被路过的云逸风看见,他站在不远处望着这幅画一般的景象。轻轻地走过去,丽娘竟没有发觉。她伸手去采摘更高处的花朵,却一不小心踩空跌落。“啊!”正当她以为自己会摔倒地上时,一个温柔的臂膀接住她,她有过一瞬间愣神,又连忙挣扎开,低头道:“多谢少爷相救。”“没什么。”丽娘立刻拎了那一篮梨花转身离开,云逸风站在原地久久不动,刚才的景象实在太美!被梨花簇拥着的她仿佛仙女降到了人间。

今日再次见到云逸风,他褪去了贵族的光环,温柔亲和,让丽娘久久难以忘怀。所有的一切,都被云亦茹看在眼里,她看出丽娘喜欢哥哥,有心成全。

【绰影阁】

云亦茹走进哥哥的书房,看见哥哥坐在案上沉思,她轻轻走过去笑道:“哥哥可是在思念今日的美人儿?”“亦茹!”“丽娘天生丽质,连我这个女子都难免动心,更何况是你。关关雎鸠,在河之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观察到她心里也在想着你,你也喜欢她,为什么不在一起呢?。”“真的?”“今夜我安排你们见面,你找机会告诉她,你喜欢她。”“这贩贩贩好吧。”

【绛雪轩】

回到房间,云亦茹叫来丽娘,说道:“今日的梨花糕很好吃,晚上你替我送些给哥哥。”“是。”她一想到云逸风,心里就砰砰直跳,脸也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云亦茹补充了一句:“记得穿戴的漂亮些。”“为什么?”“啊贩贩贩这个,你别管,一定穿漂亮点哦!”

晚上,丽娘换了一身衣裳,将梨花糕带到绰影阁。

【绰影阁】

她敲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温和的男音:“进来吧。”丽娘走进房间,放下装梨花糕的盘子说道:“小姐让我把梨花糕送来给少爷,若少爷没有什么事,奴婢先告退了。”“别走!”他沉默了一会说道:“愿意成为我的女人吗?”“什么?少爷这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他将丽娘搂在怀里,抬头向她的嘴唇吻去。她惊呆了,忘记了挣扎。直到他松开手,丽娘才反应过来,她生气地说道:“您是云府的少爷,奴婢只是一个丫鬟,不配侍奉少爷!”“可是我不嫌弃你是个丫鬟。”他霸道地将她推到门边,不由分说地吻去,他用刀锋般薄薄的嘴唇,咬住她的嘴唇温柔地摩挲着,仿佛在亲吻娇嫩的花瓣,他的舌头在她口腔里颇为熟练地舔舐着。两人紧紧挨着,他好像就这样抱着她永生永世。

他那不老实的手伸进丽娘的衣服,抚摸着她裸露在肚兜外的锁骨以及脖颈,单薄的轻纱一样的衣服被他褪去她纤细柔软的腰肢让他不舍得松手却不敢深入。丽娘的手也搭在了他的肩上,白嫩的柔荑环着他的脖子,二人难分难舍。

贩贩贩

回到绛雪轩的路上,她还在回想刚才的一幕,她是喜欢他的,但她不敢,也不配。她怎么可以如此失态失仪,方才,差一点就失身了。

从那以后,她时常去绰影阁,每一次都是尽兴而归,他们一起登山,一起赏景,他们在山顶

上牵着手共同宣誓,今生今世,白头偕老。

就在云逸风和丽娘感情越来越好,他为丽娘更名为“墨笛”。这时,云家老爷云岭云太尉回到府中,还带回了一个女子,她名叫楚素仪,年十八,是楚家嫡女,身家显赫。听到消息云太尉意欲将这位楚氏小姐许配给长子云逸风。

他安排两人见面,云逸风坐在偏座,心不在焉,无论这个女孩再好,他的心里始终想着墨笛。

她走进湖心亭,优雅地轻轻一拜坐在侧坐。身着柳色长裙,外罩豆青小袄,外镶兔毛滚边,腰佩玉玦扇坠,举止间,高雅脱俗。挽着堕马髻,插着琉璃珍珠步摇,簪着一排清幽幽的茉莉。肌若凝脂,顾盼神飞。臻首蛾眉,美若天仙。她温柔的眸子望着云逸风,少女的心砰砰直跳,看着面前的男子心想:原来这位云家公子这般潇洒不凡,就是爹娘从未嘱咐,我也一定要嫁给他。云逸风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她和丽娘的美是不同的,她是大家闺秀,是寻常女子所有温柔端庄的美,而丽娘却像天上的仙女落入凡尘,清净纯洁,她是月宫的女神!

这时,云岭看着楚素仪笑道:“听闻小姐最擅瑶琴,不知老夫和犬子可能一闻?”“云伯父客气了,素仪不过略通一二,让伯父见笑了。”她让丫鬟取来瑶琴,试了试弦,略一思索,弹出一首《阳春白雪》。琴声清越,悦耳动听,绕梁三日不绝。“好琴!”湖心亭后转出两个美人。一个是云亦茹,另一个便是丽娘。云亦茹一身紫色留仙裙,笑盈盈坐在云逸风身边。墨笛站在她身后,嫣然一笑盖过了楚素仪所有的风头。“这是小女云亦茹。”“云小姐好。”“楚小姐今后就叫我亦茹吧,我比楚小姐小几岁,不知可能与您以姐妹相称?”“我叫楚素仪,妹妹今后叫我素仪便可。不知这位姑娘是谁?”“奴婢墨笛叩见楚小姐。”“可惜了,如此美貌,怎会只是一个丫鬟?”“她不是丫鬟,她是哥哥的人。”楚素仪一怔,继续说道:“原来是这样。”“墨笛最擅舞蹈,方才见姐姐琴弹得极好,不如叫墨笛为姐姐舞一曲可好?”“如果墨笛姑娘愿意,我自然奉陪。”“劳驾小姐了。”“说吧,舞什么曲子?”“凤舞九天。”“甚好。”

云岭听到女儿的话,心里咯噔一下,他阴沉着脸对云逸风命令道:“你跟我过来!”“是。”

三个少女凑在一起,正欢快的交谈着,谁也没有注意云岭的脸色和云逸风的离去。

【秦思阁】

“逸风,你当真喜欢那个婢女?”“是。”“孽障!你是我云家唯一的少爷,怎么能喜欢上一个低贱卑微的奴婢!”“我不在乎!她是奴婢如何?我只知道那是我最爱的女人。”“那位楚小姐长得很美,性格也好,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无论她再好,就算天仙下凡,我也只要墨笛。”“真是岂有其理!如果你不答应娶楚小姐,我就杀了她!”“爹!不要!”“我说话算话,限你三日时间考虑,过了三日还不决断,我就杀她。”

那晚,他让墨笛二更时分来自己我卧房,她温柔的答应了。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他苦笑,“对不起,我不得不辜负你了。若他没有用你的命来威胁,我宁愿抛弃我侯门公子的身份,陪你游荡江湖。”

一更,楚素仪来到他的卧房,她坐在他身边,冲他温柔的笑。“你爱我吗?”“爱。”她深情答道。“那我娶你可好?”“好。”“今夜要你陪我,你愿意吗?”她沉默半晌,答:“愿意,只要你开心。”

他亲手解开她的衣裳,拔去她头上的金钗步摇,将她搂在怀里躺在床上,二人鱼水之欢时,墨笛正在自己房中梳洗打扮,丝毫不知将要看到的,不堪入目的画面。白日里那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那个样子,昔日柔情脉脉的云逸风邪魅的笑着。

她走到了卧房外,听到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喘息和一个女人的娇笑,她一愣,仍然推开了门。她看见二人衣衫不整躺在床上,她冷笑。“云逸风,墨笛就那么不值钱吗?玩完骗完丢在一边,搂着新宠入眠。”“我从未爱你,你以为自己配吗?你不过是一个卑贱奴婢。”也是,你是侯门公子,我不过是个奴才,奴才与主子之间怎会有好的结果?”她转身离开,云逸风推开了楚素仪的柔荑,披衣下床,冷冷说道:“走吧。一月后,我娶你。”“娶我,你不后悔?”“不悔。”

第二日,墨笛准备向云亦茹告别,就此离开云家。

“亦茹,我准备离开云家。”“为什么?你走了,哥哥怎么办?”“我与他之间已无牵连。”“到底怎么了?”“云逸风就要娶楚素仪了,我留下来,算什么?还不如一走了之,从此再不相见。”“这贩贩贩一定是误会!哥哥怎会如此绝情?我去问他,他不会不要你的。”“不要去了。”云亦如叹了一口气“东西都带好了吗?你要去哪儿呀?”“天下之大,自有我容身之处。”“你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墨笛笑了笑,却不说话,转身离开。

云亦茹来到了云逸风的书房,看见楚素仪一袭抹胸红衣站在他身边研墨。她冷笑“哥哥,你为何要这样对墨笛?你们之间当真一点情意也没有了吗?”“是。”“她已经走了。”他的手微微握紧,却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冷淡地说:“以后素仪就是我的夫人,墨笛的生死关我何事。”“你!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

【二十年后】

一女子立于江边,水色长裙在微风吹拂下微微动荡,她面垂轻纱,吹着笛子,哀怨的曲调中含着孤独,二十年了,也不知那个绝情的男人现在怎么样,他们幸福吗?

“敢问姑娘芳名?”女子心头一颤,这种声音为何这般与自己的心灵有所感应。“大人何意?”“姑娘非常像在下的一个故人。”“是吗?那她是谁?跟公子又是什么关系?”“她叫墨笛,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她转过身来,望着他轻笑,那双美丽的眸子让他呆住。“当真是最爱吗?”“是。”“她走了。”“去了哪儿?”“我不会告诉你。”“楚素仪已死,我爹也死了,我想让她回来。”“过去的情,还是忘了的好,就算此刻追回来,也和从前不再相似了。”女子不再看他,绕过曲折的小桥离开,却有两行清泪随着清风流下。

回忆初心


好像我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每次想写东西的时候都无从下手,就像现在这样。还是来说说我的情史吧,也许有人感兴趣,也许也有人不屑。那就请感兴趣的人看下去吧。

不知道人们所说的初恋是第一个喜欢的人还是第一个在一起的人。姑且我就从我第一个喜欢的人说起吧。那时,我是一个从小学刚升上初一的女孩,稚气未脱。从小我就喜欢安静的女生,尽管我自己不是,但是我还是尽量让自己住嘴。到了初一,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也许因为当时的班花也是一个非常安静的人吧。

反正那时很少说话,弄得别人都说我有自闭症了(这是后来朋友跟我说的)。记得刚开学,谁也不认识谁,我只记得当时坐在我前面的两个男生有说有笑的,因为他们本来就认识的。坐在我前面的那个男生,我起初一点都没注意他到底长的怎样,只知道他皮肤挺好的。而我注意的是他的同桌,一个长着虎牙的男生,笑起来很有感染力。每天都在偷看他笑,自己的心里也在笑。

这是我开学的体会。而我喜欢了两年多的男生就是那个我不怎么注意的男生,就是坐在我前面的那个。对,你没有看错,就是他。怎么说他呢?虽然有时看他和别人一起挺开心的,就是一个开朗的大男生,说话也挺幽默的。但是有时他会在教室的走廊栏杆旁痴痴的发呆。他的背影是很落寞的,落寞的让我心疼。

每次看他一个人,都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过去吧,陪陪他。但是没有一次我过去了,因为我没有勇气也没有理由过去。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渐渐地,我变了。因为我也经常站在他站过的地方发呆,我想体味他站在这里的感受,慢慢地就习惯的,以至于之后有人说我有种忧郁的气质。我就只能笑笑。忧郁就是我初恋的味道吗?

再来说说我和他的发展吧。我当时真的很懦弱,都两年了还是没有勇气告白。我明知我在他心里还是很重要的。可是我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对自己说,放弃吧,他不会喜欢你的。就这样,我和他没有爱情的火花,后来我喜欢了别人,他就成了我的蓝颜。但是越长大,我发现我和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直至今天,虽然有时有联系,但已经变味了。

接下来就是我在初三那个令我无比怀念的岁月了。那是一个只有拼搏却没有汗水,有动力而没有压力的一年。我认识了一群我以为可以永远一起的人。但是因为有一个人,我们这个小团体已经缺了一角了。如果说第一个人给我带来的是忧郁的气质,那么第二个人给我带来的就是阳光,让我成为了一朵向日葵。

他是一个长着如林志颖般的娃娃脸,而且也总是笑眯眯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超可爱,即使他不胖。他是陪伴着我初三和整个高中的人。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因为受制于学校严厉的校规和我不想当一个让爸妈失望的早恋小孩,虽然自己早已情窦初开。他向我告白说:我知道你不想在高中的时候谈恋爱,我今天告白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而已。

多好的一个男孩。我喜欢荷兰,他说以后会陪我一起去。我说我不想当家庭主妇,他说他可以当家庭主夫。他知道我喜欢吃青柠味的荷氏糖,他会经常给我带。他知道我缺钙会腿痛,又不能随便喝牛奶,他会记得给我买我能和的牛奶。他就这样细心的陪着我,可是最后我们没有在一起。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他变了。在距离高考的最后一个月,我因为压力过大,一直失眠,还吐。

他知道但并没有任何表示,也不来找我,虽然他之后的解释是怕打扰我,但我知道我们已经变了。他会花一个星期唯一休息的一个下午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也不会花十分钟时间来关心我,也许他不觉得他变了,但我感觉到了。而且我也变了,我已经把他从我的心里挪出去了。在高考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不会和他在一起了。我知道,他是恨我的,但是这是最好的结局。现在的他,已经和他肯花时间的那个女孩在一起了,而我也有了男朋友。如果当时我选择了他,受伤的就是两个人了。

最后的最后,我就要来说说我现在身边的大傻瓜。我和他是同一天出生的,就比我大几个小时。我们一直都是冤家,整天都在斗嘴。可是在他得了麻疹回家一个星期,我是那样的无聊。他身上一直有种魔力,总是吸引着我,不跟他讲话我就不舒服。

我们俩个性太像,很多矛盾,已经冷战了好多次,最久的一次长达半个学期,那时真是痛苦啊。他是一个异性缘很好的人,总是有女生来找,超不爽。可是又能怎样呢,我只是他的好朋友罢了。写到这,我忽然不想写下去了,也许是因为太多回忆了无从下手,也许觉得我们之间的故事我现在还没有能力把他写出来,也许在等我们的一个结果。还是等以后的某一天,我们有了一个结果,我有能力把它写出来的时候再说吧。

我现在只想说,人生会遇到很多人,也许是你喜欢,也许是喜欢你的,你们的故事或喜或悲,都很珍贵。小心地把它们留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