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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北京

发表时间:2020-09-10

【www.qg13.com - 老婆讨好我】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爱北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祖国六十六岁生日这天,当看到鲜艳的五星红旗升上蓝天迎风招展时,我激情澎湃的心又飞回到了北京!

题记

一直令人神往的地方,一片充满阳光的圣地,一个古老而文明的大都市首都北京!

北京,给人第一印象是,这里处处在闪光!天安门,雄伟、庄严。招展的五星红旗下,人民子弟兵用他铁塔般的神姿,捍卫了祖国人民的威严。

进故宫,等同进了天宫。它肃穆壮观,巧夺天工,那九百九十九间半记下的是上下五千年!

颐和园,风景奇特。慢步在十里长廊,好似在翻阅一页页优美而精致的历史画册,让人迷恋往返。

长城,一条中华龙!它越高山,腾峻岭,有了它的足迹,这地球上便有了南北西东!

西客站,蓝图壮观,它像一条日夜闪烁的银河,汇聚了天下人的梦想。一列列火车如一串串流星飞逝天际。

北京是楼的山,座座高楼入云天;北京是林的海,绿树成荫,起伏如波涛汹涌。公路四面通达,大桥八方相接,地铁九曲回肠,高铁十面来风!美丽的北京环城就像用彩虹编织的大花篮。

北京,风景看不完;北京,好人数不清。公汽上,乘务员一张张李素丽的面孔,热情得跟亲人差不多。

我们在京那些年,只要路过东直门汽车站,就会看到一位退休老人,他数年如一日地坚守在大门外,给川流不息的人们义务指路!有一次我经过那里,天正下着雨,为了表示对老人的敬意,我走过去问了一个本来就知道的地方,握过那双可亲可敬的手才知道,他老人家手上仅有的一点热度,全部温暖了别人的心房!

好些年了,只要一想到北京就会想到东直门,脑海立刻就会再现那位老人的慈容,甚至还会在千里之外,从心底发出一声问候:老人家您还好吗?还有,当你走在北京街头,只要稍加留意,你就会看到有人拿着小铲在清理小广告,有人拿着毛巾在清洁护栏,不同的面孔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志愿者!

一张亲热的面孔,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一个手势指向了首都的文明;一块毛巾,擦亮了美丽的新北京!

亲爱的朋友,告诉你:要看天上有多少星星,他们都是北京人!要看天上哪片蓝天最美丽,那片蓝天就是北京!

北京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月亮歇息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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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居然敢翘班乱写东西,胆子真大,因为莫名地,写了一个消息稿,竟然激起了我的写作欲望,于是想写写北京这座城市。

其实没什么好写,一个人遇见一座城市,是不是能看到这座城市一些真正的东西,是未可知的,为了激发我的写作欲望,我打开播放器找到汪峰的《北京北京》,的确有这座城市的感觉,但是终究不是自己的感觉。

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逐着奄奄一息的碎梦

这是一座人多但是萧瑟的的城市,中国是一个大多地方都人多的地方,北京是个人口密集的城市,每天上下班看到的随处可见的都是人,中国的外国的,人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穿的衣服就那几个颜色,表情也不多,漠然,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偶然有表情的时候,是自己手中手机或者平板电脑里电视剧或喜或悲的情感唤起的。

对于人,你可能有太多太多的感情,但是对于陌生人,只有漠然无视和冰冰有礼,是冰,看不到互动,你会感觉自己即使是生存在一个拥挤和人声喧嚣的地方,其实和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什么区别,尤其是行走在街道上或者在地铁里的时候,周围是陌生人,其实就跟没有人一样,或者说是很多障碍物,你只需要在其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不需要过多的交流。

我对于这种陌生人之间的无视相处非常适应,也许这就是我到了这所城市里没有什么陌生感的原因,因为人的交往是一个平常模式,可以嵌套到任何一所城市,我也认为这就是现代文明应该孕育的人际交往风格,简洁、明快,没有拖沓和没完没了的寒暄,这也许是我们这一代注重自我的人固有的风格。

所以人们并不会相互告慰和拥抱,也有可能是会的,是生活在同一空间里的自己人,但是这样的告慰和拥抱其实不含任何想象力,在北京,人们的风格是相互独立,地铁上的人像一个个平行的木桩,移动到自己需要移动的地方去,绝不会相互沾染。

至于人们是不是在寻找奄奄一息的碎梦,其实我并没有感觉,当你走不进一个城市的心,很多时候,你在自己的心中也找不到捉到这座城市的节奏的方法,无法产生共振,你只是你,城市只是城市。这和是不是外乡人其实没有什么关系,我倒是很喜欢这座城市的很多特点,比如说前面提到的交往方式。

刚刚来到北京时候,找房子,在北京北漂的表哥看我挑房子的态度,很是不满,很嫌弃地告诉我,你来北京,是享乐的吗?大有奋斗和漂泊的意识,其实那个时候我就想明白地告诉他,我不是北漂,虽然有时候我对朋友谈起这个问题,还是会以北漂自称,但我不是,我还是为了求学而来,我还是希望在这里能有一段慵懒的上班时间,学习经验,在帝都走一走,玩一玩,我不是来这里奋斗的,可能这就是我觉得我始终觉得自己找不到北京的节奏,因为心中也从来不认为,这居然是我的归宿。

人们总是很严肃地谈论你以后要在一线二线还是三线城市落地生根,夸夸其谈,在我这里倒是不怎么在意,比起挑生存地,我更希望挑的,终究是自己的生存方式和生活状态,而我从来都是能把自己的生活状态跟生存的地点剥离的人,无论是在哪所城市,生活就是生活,其实很多时候除非你产生了特别的厌倦,在哪座城市生活并不最重要,而当你真的对某座城市产生了厌倦,理由其实是因为生活,而不是城市本身。

很多人在北京奋斗,加上北京的房价物价和政治地位,把这里渲染成了一个奋斗艰辛的地方,确实也是,我在这里生活了一个月,能感觉到这座城市里,有很多因素成就了他带给人的这种感觉,这是一座具有公平气氛的城市,也是一座愿意奖励付出的城市,因为很多时候人们愿意看到的,和看到的就是你自己,这种明快的风格,我其实很喜欢。

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我在这里寻找在这里失去

你得开放地往前走。

来到北京,或者说来到社会,这是一个在学校里很爱谈的问题,老师们对社会的态度很奇怪,偶然会觉得社会似乎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地方,像是要把自己的学生给吞噬掉,偶然又会试图给学生很多勇气,让跃跃欲试的孩子们走到社会中去,但是作为自己已经身处社会是怎样的感受,倒是很少提起。

如果说来到北京一个月给了我什么改变,可能就是你需要放开自己面对别人,其实这和北京没有关系,无论你出现在哪个社会场景中,这都是必然的,但是偏偏对于我自己来说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感受。

念大学在一个封闭的村里,一个位于乡下的大学城,曾经和友人聊起来的时候我不止一次提过我非常喜欢待在那样的地方,安静而且适合读书,空气还很好,后来人就是真的被同化成了那样,安静而且一板一眼,俨然就是一个乡下人的作风。

不喜欢说话,而且自己对别人的兴趣也不大,现在出去采访的时候就要屡屡告诫自己,你要对你的采访事件和人物保持足够的兴趣,后来还是发现自己也还是问不出什么出彩的问题来。

然后其实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你能感受到别人的开放,感染自己,出去采访的时候因为去得早看到了一个国家级的魔术师要表演魔术,然后主办方找了一个托儿在下面,目睹了这一切的我告诉了同行的记者,当魔术师真的去表演的时候我们两个人加上另外一家媒体的记者笑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那个时候我在想其实我内里还是一个很开放的人,只不过这种天性被自己莫名地抑制了。

你要学会开放地对待别人,跟别人正常地毫无芥蒂地讲话,表达你的需求,表达你的愿望和你的欲望,这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但是居然被莫名地消解了,现在才想起来。

没有然后了,这座城市的确给人不同的感受,但是生活就是生活,很多本质的东西不会改变,所以生活还是生活。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寻找什么,也许是生活还没有在我面前完完全全揭开一层面纱。

我心中的北京城


北京,这座城市囊藏着神迷的古老传说,保存着朝代的风韵,遗留着复旧的气息。

北京的外城宽阔稀疏,逾进城根越发密栉,每一条道路都逐渐减窄,狭得让人想起乡间小巷,北京城里的王府井大街除了光滑的油柏路也不算得亮敞。

北京城原本是明朝的都市,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朱棣改了北平的称号,北京城成了皇城,耀武扬威的定下了心。后来的清朝十几辈都在这里坐稳了江山,不要谴论傅仪的末日,那是因为他被悬在了进退维谷的当间,西方文化和糟粕侵蚀着清朝,傅仪的皇城在风雨飘摇中坠落,蜕变卡着门关,所以,留下了昨日的废墟,那样的不堪完整。

尽管历史娓娓动听的凄述着北京城,但并不消弱我心中那份强烈的热情。我心中的北京是今日繁华的缩影,那是一座日出日落,红阳淡夕的城市,那里透着革命的痕迹,那里映着胜利的色彩。

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数着游客的足印,迎着春夏秋冬的沐浴蒸蒸日上。每到清晨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国歌嘹亮,红旗飘扬,天安门广场被五颜六色的丛花围拢,雄伟壮观。那天我冒着细雨游览了天安门广场,雨中的天安门显得湿润,空气略微萧瑟,丛花明艳,板路灰暗。丝毫不逊晴空下的天安门广场。一颗澎湃的心跳动着,跳动着走完了脚下的路,我在雨里欣喜,我在雨里感动,我更在雨里充满正能量。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我心中不落的太阳!

我心中的北京城从不停留一个地方,它蔓延到了长城,一处世代坚固的护城墙。如果不是宦官恶吏的偷工减料;如果不是国民外寇的侵犯;长城永远那样固守无摧。城墙内外翠柏苍松,蜿蜒几十里,仰视长城成了一条绿龙,那般巍峨险嵯。我不禁叹吟:海陡长天锁,登关越翠嵯,奇盘倾卧上,万里壮图琢。

伫立长城尖端俯瞰北京城,错落有致,瓦殿鎏金。我看到了故宫,一座皇家院林,迈进午门你就算踏入了故宫的槛儿,此时此刻,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层叠傍依的故宫城远接铺砖,似如乳母温暖的胸怀哺育着幼小的婴儿,如果故宫是女人的天下,那么北京城就是最称职的男人。

蔚蓝色的天空飘着大片的白云,斜坡上盛开着初秋的花,我离开了心中的北京城。

我眼中北京的秋


对于一个在南方住惯的人,像我,秋天要是风这么大,便是一条新闻;北京的秋天就像南方的冬天。

这是我在北京的天空下感受的第一个秋天。都还没来得及逃离夏天的怀抱,秋姑娘就迫不及待的登场了,这样的天气反有点叫人害怕。

她在我的眼里一直都是像林黛玉一样柔弱女子,让大家忍不住的怜惜。

清晨的阳光总那么最美妙,站在阳台上感受北京秋天的萧瑟与苍凉,风来了!还唱着歌,衣袂飘飘的我站在阳台上,刘海也快乐的跳起舞来像一个调皮的精灵上下翻飞。倚着栏杆向下张望,楼下有一个身材单薄的老爷爷正在裹步前行,他那双有点布满褶皱的手掖住敞开的衣襟,防止调皮的秋风跑到怀里撒娇;在往远处看看,咦!往日绿油油的小草也换上了新装,就像潜伏在丛林里的军人,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它的存在,随着秋风的抚摸左摇右摆的摇晃着可爱的小脑袋,哪里还有一丝苍凉。

我喜欢在清晨的阳光里漫步,拐角之后我看见了金灿灿的银杏树,这样的视觉冲击,我的心已经醉了。道路两旁一排排金灿灿的银杏借着早晨的太阳发出耀眼的光芒,比大树要矮一点,绿的发黑的小灌木,就像孩子一样依偎在银杏身旁。这时候最出彩的就是灌木丛中那红彤彤的,粉嫩嫩的,紫微微的小花朵儿。我的脚舍不得挪半步,好想停下来自由的徜徉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中,谁能给我画这样一幅油画?我想永远收藏。秋姑娘变成了画家,用她那芊芊细手调配出秋天独具的风格。

一阵秋风吹来,千奇百怪的树叶就像蝴蝶似的漫天飞舞,飞累了就回到妈妈的怀抱。银杏也喝醉了,摇摇晃晃的身子真让人担心,你听!她还在唱歌,歌声是多么美妙,沙沙沙沙沙沙,就像一首无字的歌谣,一转眼秋姑娘又成了音乐家,谱出秋天动人的旋律。

仰起头,天高云淡,碧空如洗,洗去了压抑,更洗尽了铅华。一架架客机在头顶飞过,慢慢的飘飞了我的思绪。这正是大雁旅行的季节,每当看见天空里的大雁,我总会想到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也要向前奔跑。秋姑娘是诗人,给远行的大雁写了一首离别的诗,给在外的游子拟了一首词,真是让人心醉。

我爱北京的秋天!即使风大了点!空气冷了点!

太过依恋,我漂洋过海飞来北京


有些女人是倔强的,不肯低头,宁愿在没有男人的单生生活中骄傲的活着,也不愿意低头,不愿意将就。原先的我就是这样,我不想白白葬送自己的青春,却在两段感情中无法抽身,当心失去了依靠,才会懂得爱有多重要,男人有多重要。

说实话,在内心深处,我并不想背叛我的丈夫,因为我知道他很爱我,这毫无疑问。可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向来就不按常理发展决不依靠男人生活。

大学毕业后,我就分到了现在的国有企业工作,不久,便感到单位过于清闲,总觉得过这样的日子有点耗费青春。业余时间,我除了和闺中密友逛街以外,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在这种状态下,我突然想谈恋爱。

那年年底,我的一位同学跟我说,她的朋友里,有一个从农村进城做生意发了家的大款,一直想找一个人品好、有文化、素质高的姑娘作为终生。

她说看我人挺稳重,文化程度挺高,年纪也合适,最重要的是我的外貌挺符合人家的审美标准,就想把我介绍给他。

那时候,我一直宿命地认为爱情和婚姻总要靠突遇的缘分,其他的都不重要,主动相亲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更不会为了钱去选择一个男人。

也许是生活过于单调,后来,经不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劝导,我答应了见他一面。

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天气很冷,我在朋友们的安排下,和阿坤见了第一面。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还算可以,觉得他这个人面相善良,看上去人也很忠厚,没有某些有钱人那不可一世的样子,还似乎很有事业心。

也就是因为这一面,我和阿坤的交往开始了。

阿坤是农村人,初中还没毕业,就跟随他二叔进城做生意,后来,慢慢地滚雪球似的发展起来了。现在他的生意遍及很多省。他一直对我说,他对这个城市很有感情,想长期在这里发展下去,也办了户口,买了市里一个有名楼盘的房子。可以说万事俱备只差新人。

我慢慢发现,阿坤之所以喜欢我,主要原因是他自己文化低,所以想娶一个高素质的姑娘做妻子。我也曾问过他,以他现在的金钱和地位,能找到有更高学历的女人,怎么会看上我呢?

他说,那是因为我不爱钱说真的,当时,他的这些话一下子使我对他的印象好了起来,觉得他这个人很精明,心思细,应该会体谅女人。从此,我们开始了频频约会。

随着彼此了解日益增多,我们的感情也迅速升温。我被他在生意场上的冷静和沉着迷住了,他也留恋我的温柔和贤惠。仅仅半年时间,我们觉得好像谁也离不开谁了

婚礼那天晚上,等他的朋友们和我的亲属都走了之后,他温柔地搂着我亲吻。

好一阵子,他似乎有些累了,就把我抱在怀里,头抵着我的脑门跟我说:你以后不需要工作了,我能养活你我知道,女人最可悲的是把自己的一生都押在某一个男人身上,成为男人的附属品,那样活着太累。

所以,即便是在新婚的喜悦之中,我也很清醒地回答他:我不会依靠男人生存的,我是个知识女性,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能放弃

一晃,我已经结婚三年。去年,我进了这家业界颇具知名度的企业之后,事业开始节节攀升。

我变得有钱,也渐渐变得挑剔。说来也怪,仅仅三年时间,丈夫的很多缺点我就渐渐不能接受了,比如我常常感觉他缺乏文化素养,好像除了赚钱,他就没有其他高雅点的爱好。

偶尔有点业余时间,他就是上网打游戏或者打麻将。

一年前,在我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忙碌的时候,他会准时来接我下班,然后一起回家烧饭。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习惯了一个人在外头吃饭,而我则在办公室里叫外卖。他对我经常加班从不抱怨,事实上,他甚至是希望我晚归的,那样一来,就没有人会管他,没有人唠叨。

他很多时候像是一个孩子,工作之外的爱好,显得那么幼稚。我很多次自问,这是不是我要的生活?是不是我可以接受去过一辈子的生活?我无法回答自己。我的人生,现在整个儿都是混乱的。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和我离婚。我又开始了另外一端情缘。

我和飞俊的相识,准确地说,要追溯到去年公司的年会。之前我们从没见过面。说来也巧,后来我发现,他竟然就供职于公司在的分部,而我则在的总部上班!

这样的巧合一度被我视为一种缘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起初我们联系并不频繁,倘若不是那次年终晚宴,或许我和他之间也就永远是两条平行线。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也许是都不喜热闹的缘故,我们去平台聊天。那晚的月亮很圆,他的眼神柔情似水。我们都喝了点酒,然后他看着我的侧面说,我真想吻你。

那句不是表白的表白,其实远远够不上浪漫。可是我的心却为之颤动了一下,仿佛触动了心中某根寂寞的弦。

人生是一场旅途,其间来来往往,过客无数。不同的是,有些人不留痕迹地同你擦肩而过,而另一些则是重要来宾。然而,他们是永久停驻,还是稍作停留,却并不控制在你手中。

飞俊对我来说,应该就是重要来宾吧。他比我大十五岁,已婚,没有孩子。

说实话,在内心深处,我并不想背叛我的丈夫,因为我知道他很爱我,这毫无疑问。可是男女之间的感情,向来就不按常理发展。

年初的时候我被提拔去了培训部,是一个需要经常出差的岗位。从那以后,我差不多每个月都要去北京。

起初,我和飞俊只是在工作之余一起吃顿饭,聊聊天。他很懂得聆听,即便是抱怨,也会安静地听我说完,从不会显得不耐烦。

我一直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理解我,知道我的不快和苦楚,那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我没有想过要跟他怎么样,更何况,我自己也是有家庭的人。

从暧昧发展到突破防线,不过短短几个月。我们在一起时,更多的时光是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度过的,偶尔开些小小的情玩笑。每次去北京,我都会留出足够的时间给他,他帮我订好酒店,到机场来接我。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很犯贱的女人,哪有这样千里迢迢送上门的?可是,我只是想和飞俊在一起。他那么温柔,那么强大

我感觉自己越来越依恋他了。很多时候,我突然觉得想他了,就会请假直奔机场,恨不得马上见到他。我常常想,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专门坐飞机见网友的女人恐怕没有几个。说来可笑,我每个月的收入有一大半是花在机票上的。

但是爱情之下,女人永远都是落败的那一个。我愈主动,男人就愈退让。有时因公事和飞俊通电话,交代完毕他便匆匆地挂断,不多说一句话。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开始不断地想占有他,这让他觉得恐惧。

一个女人的占有欲让他觉得恐惧。是啊,过热的感情,要凉一下,冻一下。于是没来由地,我和飞俊的关系又回复到最初的淡漠样子。

后来,我渐渐掌握了一点门道。去北京,我再也不会一下飞机就向他汇报。爱得没有尊严,就一定会受伤。我开始明白这个道理。

不要有期望,无欲则刚。我和他,彼此都遵守游戏的规则,才可以玩得尽兴。飞俊发来五条短信,我只简单回复一句。他说要来酒店看我,我说我很忙,约了很多朋友去K歌,还强调我不是专程来看你。

言语之中,像是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其实我心里很痛,我很想念他,可是偏要装着不屑,装着坚强。

幸好,我们不在一个城市,这是我最满意的一点。所以,我们都在各自的生活之外,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场合才会有交集。

那段冷冻期持续了整整三个多月,也是凑巧,那一阵,飞俊连续出差。我有太久没有见到他,久到几乎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直到后来他来上海开会,那个高大温柔的身形才在我的脑海里慢慢清晰。

他约我吃晚餐,我说好啊,就让我尽地主之谊,请你吃顿最好的吧。我装作和他的关系平常得就好像要好的同事一样。

大哥从北京归来


大哥从北京归来,可我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哥是一名跟着老板干了四年的临时工。哥说,老板包的活每期工程都不大,时间不长,有十天、八天的,有月里四十的,有三五个月的。总之,没有一期是一干一年的。所以,工地也就不停的变换。

哥说,老板说,他没本钱,包不来大活,得经常托关系找活,凡是包到的活工期都比较紧,所以,哥和工友们得经常加班。时常是天没亮就起床穿衣上车,在到工地之前,还能蒙着头,躺在颠簸的车厢内睡一会儿。车到工地时,往往天还没明,就借着月色搭架子,平整工地。

哥说,别的老板不愿意干的活,最能救我们老板的急。炎炎的夏天,我们头顶毛巾,在楼顶修补漏雨的缝隙。那里的天呢,说来也十分的稀奇,热得像蒸笼,还没有一丝的风,实在热得受不了了,就把毛巾和上衣用凉水浸湿,顶在头上,披在身上,除一除暑气。三九天,到市郊区挖地基,埋管道。上面冷硬,下面还冒着热气。风雨天里,我们去抢修被冲毁的河堤,运气好,还能赚上一套免费的工衣。暴雪封门了,就在工棚内修理机器。

哥说,那里的生活和家里差不多。早餐晚餐吃馒头、杂烩菜,喝面汤或者米汤。由于经常加班,经常出汗,老板也经常给我们提供免费的白开水。那里的水喝着没有咱老家的甜,涩涩的,还不解渴。午饭,要么吃蒸米,要么吃捞面。

我问哥,外出多年了,与老板签订合同没有?哥说,咱跟的是小老板,包的都是小活,工作地点常换,老板从不与工人签合同。曾经有人提过,老板说,谁要签合同谁就回家去。虽然不签合同,但年终走时,工钱都能及时兑现,从未耍过赖皮,也就没有人再提签合同的事了。

大哥回来时,发了工资,还特地买了只北京考鸭和几包北京的点心,回到老家看望父母。说是把烤鸭留下,可父母说什么都不要,只说:见着你平安回来就好。大哥无奈,剁下一只鸭腿留给父母,就匆匆的赶往离家五十里外的小镇临时租的家。(由于村小人稀,村里一直都没有学校,邻村的小学,二十年前平房塌了,又没有老师,早散了。邻村的邻村小学,十五年前,也因分不来公办教师,代课教师嫌工资低,没人干,便和五里外的一个学校合并了。村里的孩子没学上,有的人家,家长带着孩子外出打工;有的人家,托亲靠友把孩子送出去上学;有的人家,嫌孩子小,就到城镇租房子安家,女的接送孩子上学、打零工,男的外出打工维持生活。)

到了镇上,大哥把剩下的那条鸭子腿剁下,用纸包好,又挑选了几块点心,匆匆的给我送来,说是让他的侄儿我的儿子尝尝鲜。我看着茶几上的鸭腿和点心,一向刚强的我无话可说,泪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胸口闷闷的、沉沉的。

稍停片刻,我说:哥,家中父母年迈,田地已荒芜了,年后你再出去打工,地怎么处理?哥说:我今年已过五十岁了,在外面干活,时常有力不从心的感觉,随时都有回来的可能,若真有一天回来了咋办?

预备铃刚打过,大哥说:快上课了,你好好上班,我先回去了,年前在家没事,你有啥事,叫一声。

大哥回去了,回到他那个四十多平米,住着五口人的临时的家。大哥的话,在我耳边久久的、久久的回荡着,大哥的话语像铅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大哥回家了,我没有一丝的欣慰,我感觉我的心在喋血,可我怎么也止不住。

我喜欢北京的朝朝暮暮


我不曾记得来过几次了,兜兜转转朝朝暮暮又是一个轮回,在我蓦然回首的那个瞬间已经留下了我不清楚的足迹,我曾对万千世界充满好奇,在压迫和安逸中选择流浪。我并不是居无定所,心里算是有一个家,不至于我像漂流瓶那样毫无方向。

在昏暗的光辉中是这样,在惆怅后的街头徘徊是这样,在我看到怀着梦想的北漂人在不断努力后知足中是这样,在繁华都市的日升日落也是这样,不论在童年还是在少年,甚至未来,至少我还清楚地知道,这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地方。

我时常在五环散步,时不时总会幻想在远方。畅想在远方流浪,回忆儿时梦想。幻想中的五环本应是熙熙攘攘,担当我身处在五环之中,感觉到自己与周围的环境早已无法融为一体,甚至日日夜夜挂念的梦也渐渐冷掉了。

留在郊区,这里静得出奇,我体验过乡村的寂静,感受着城市的繁忙。但是在这北京五环,我的身心总会感到有一种安静而又充满紧迫压力的慌张。我喜欢北京的朝朝暮暮,总会在清晨时分走过五环的巷口,看着独影阑珊的人群,踏着急促的脚步,一种孤独的压迫感油然而生,我在一颗枯树旁的椅子上坐下,看着道路旁的早晨单车,买餐的人还有着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路边行人摇晃着身子佯装成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还有我,在未来憧憬过显有迷茫的样子。清晨,在那满街遍野草木开花时,我还能起身,在感情最能激发的时刻,我还能高兴地掸掸衣服上的尘土,还能再坚定地说再来一次。

我承认,北京确实是一个梦想留存且能有几率实现的地方,但是在这残酷且毫不留情的北京,你会知道自己的梦想会有多么的渺小而又卑微。我喜欢北京的朝朝暮暮,总会在黄昏时分忘记一天的事情,看着满身疲惫的人拖着残缺的影子,一种寒意的落魄感已入心扉,我倚在街道的电线杆旁,在人海中去感受着成功与失败的交错。黄昏,在夕阳斜照弯弯街道,我还能坚持,在灵感最能挥霍的瞬间,我还能自若地保持内心的平静,还能再坚定地说,持之以恒。

生活就是这样,北京的夕阳交相辉映,在繁华都市的清晨傍晚,在大街小巷的灯火阑珊,在自身深处心灵的孤单漂流,我们都显得那么可怜。在北京的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在不断的追求卓越,都忍受着辛酸和痛楚,都在执着坚守着那一份看似渺小而又值得努力的梦想。

在我离开的时候,在我饱含艰难准备结束的时候,在我放弃浪荡北京颠沛流离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未来在呼唤:将来的你,会留下来吗?我莞尔一笑,默不作声,心里默默地想:我会来看你,也许是一瞬间的停留,也许是一生的厮守。我会将北京写在我的文章里,把它存在我的记忆中,去纪念我的青春。

北京的冬天


我在北京呆过几年,而这几年都是由一个个寒暑假组成的。从小学六年级开始,父母迁居北京,开始他们迟到的北漂生活。于是我就像个小北漂一样,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回家过过年。所以我对北京的冬天,总是怀着一股子执念。说是怨恨也不对,应该是,握不住的感觉。

我第一次来北京是和妈妈一起来的,那是个夏天。我转遍了北京那些脍炙人口的景点,满满的都是攒动的人头,和被汗浸透的薄衫。无论怎么看,都透露出一种农民工进城的感觉。在这个城市里走,尤其是夏天,是极其没有归属感的。这个城市不属于我这是我的想法,况且那一年的暑假结束,妈妈并没有和我一起踏上归家的列车,我一个人回家,于是我更讨厌北京了。

妈妈说他们不能回家过年,于是扳着指头数数,我在北京度过了五个寒假。冬天的北京市有包容感的,每个人都穿的很厚,把自己都包起来,我可以掩饰自己,别人也无暇顾及我。

说回正题上,北京的冬天和我家的冬天是有很多相似点的。我前几天看了一个纪录片,叫《寻找北京》里面拍摄的有两个镜头,让我一看,就抓住心对!这是北方的冬天!北方的冬天我就以北京为代表。那是一种凛冽的美。北京的冬天分两种,一种是出太阳的晴天,一种是将要下雪或者是已在降雪的阴天。

出太阳的晴天的话,北京人便都选在这几天出门,一般工作了的年轻人及以上年龄的人,都选择在这几天进行大采购超市人满为患。因为我的话,父母白天都忙,没有人管我,我就拿着爸爸的公交卡,把地下室的门锁上,就蹭着四毛钱一次公交的便宜到处瞎转悠。其实我转悠的地方并不多,一是我胆子小,怕找不着回家的路,身上也没钱,那时候也没有这么智能的手机做导航,有事了只能麻烦警察叔叔,人家还嫌你烦呢,二是怕父母担心(我身体不好,如果妈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发现我在外面一时回不来吃不了午饭,准要骂我。)我最常去的地方是西单图书大厦,一出地铁口就是西单广场,有好几排座位,很适合坐着晒太阳。不知你们信不信,在北方,冬天的太阳不管多大,你也只是能感觉到太阳的温度而已,实则自己的小脸依然被冻的红扑扑的,手更是被冻僵了,脚时不时就得起来跺一跺,不然会被冻住。我是来了南方才知道,南方的冬天只要出了太阳,都暖和的不像话。我坐在那椅子上的时候,最喜欢透过那些干枯枯的枝丫,看天。那时候的北京,天湛蓝的不像话,我每每回想到,再和现今的雾霾联系起来,总会怀疑是不是我把家乡的蓝天和北京记混了,一想又不可能,我明明是在西单看到的呀!

我最喜欢北京晴天的天空,湛蓝湛蓝的,像过年时候人家打扫之后抹净的窗玻璃一样,干净又透明。天空又高又远,挂两丝缥缈的清白色长带,悠长悠长的停在我头顶。那是一种清高的,凛冽的美!它从不压在你的头顶上让你得以细细瞧它,它高远得很呐!伴着那凛冽的西北风,晴天的时候,虽然风冷的凛冽,但她柔柔的刮过,恨不得让这天空更干净的反出光来。我不记得当时有没有大雁或者群鸟飞过了,记忆里似乎是有那些黑影掠过的,但好几年没去了,兴是记忆出了差错,大北方的那么冷怎么会有鸟呢?又不是真的有快乐王子离不开它。

北京冬天的阴天的话,就是另一番滋味了。北方将要下雪时候的天大多是一样的,灰蒙蒙的,透着一丝丝天光的白,压在你头顶上。狂风大作的话,就意味着会飘撒盐差可拟似得细小的像盐粒的雪,被狂风一吹,真的就是白茫茫一片,像是暴风雪,直让人睁不开眼睛,生生害怕了,若是没有风,多数就要飘下似鹅毛般的雪花了,对,这样的雪才算是花呀,大片大片的雪花落下来,好似听得到咚咚厚重的压在地上的声音似的。我记得我小时候,在自家的院子里,下那般的大雪时,就会抱着一卷书到院子里边赏雪边读书,读朱自清的《匆匆》读席慕蓉的散文《南下的火车》或是拿一本厚厚的大大的诗词集去背宋词去。至今我记得《匆匆》那一页还有一片雪花落上去又消融的痕迹呢。

在北京也大致差不多了,只是飘雪的时候没有自己的院子可以赏雪了。这时候你若是全副武装好准备出门,路上的雪肯定被辛苦的环卫工人和可爱的大爷们扫干净了,只是当你快走到街心花园的时候,里面的雪干净的不染一丝杂质,于是你会发现,在北京这样的地方,再也找不回在家乡的那种童趣了。它秩序井然的运转着,没有人会关心你的童趣是否被消磨殆尽。现在即使造了很多人文感很强的地方供人们缅怀,也不免的有一种人造的不适感。

北京的冬天实则也是老北京人的时段了。大清早七点到十点,早饭店里人络绎不绝,老大爷们进门先要一碗儿面儿茶,自己撒上一层椒盐,坐在边儿上,就转着碗儿咕咕的喝下那热气腾腾的一碗糊,再加两个麻酱烧饼。呦呵,老北京的悠然惬意全冒出来了。我至今都想念西直门北堂门外那家早餐店的的麻酱烧饼,酥酥的又一嘴麻酱味儿。只是那面儿茶我喝不习惯,我爸总是替我把剩下的喝了。

再说到北京的冬天,有一项的确是必不可少的,就是北京的庙会。我头一次去庙会是和爸爸妈妈姐姐一同去的,那时我们还住在丰台区草桥,最近是的陶然亭的庙会。老北京的庙会一定是冬天里最红火的颜色。北京冬天的公园除了松柏有挂着绿色之外其余都是灰色,一进门松柏上不仅挂着雪,还挂着小红灯笼。绿中有白,雪里映红,着实好看。庙会还有二红就是冰糖葫芦,小时候对于冰糖葫芦的喜爱就像喜爱年货一般,忠实的很。站在糖葫芦串前挪不动窝,非缠着妈妈买。以前我姥爷是很会做糖葫芦的,每年冬天我都拿着好几串糖葫芦,挨家挨户的送给村里的小伙伴一起吃。只是那时候,姥爷已经不在世了。

庙会里多的是新鲜玩意,天津的狗不理包子,新疆的羊肉串,长沙的臭豆腐(我清晰的记得那臭豆腐是白色的,清水煮的,并不是这边是炸的,却好吃的要命)云南的竹筒饭,四川的担担面等。让小小的我见识到大大的世界。

真正生活在北京,已是三年前的事了,现在想想,虽然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城市,但感情总是有的。从偶尔冒出来的京腔,想念的鱼头泡饼,过年时候热闹的要命的庙会,和关于北京的冬天我们一家四口的回忆,都是抹不掉的。

现在我只身一人落在南方,只能通过纪录片和回忆杀,来远远的想念我们四个了。

老北京的悲哀


随着时代的更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现代化。很多时候,一些传统的人、事、物日渐无立足之地。再看《百花深处》,心中的惋惜感也愈来愈浓。

影片开头,是一群搬家工人卖力搬运货物的情景,交代了人物的身份特征,让观众有清晰的人物定位。接着,是一个对大厦仰拍的镜头,营造了压抑的气氛,也显示了人物在现代建筑面前的渺小。

有了搬家工人的铺垫,使老先生请示工人帮助他搬家的出场十分自然。老先生讲述到自己家的路线时十分流畅,可是当他坐上工人们的车,经过一座座现代建筑,出啊过一条条现代马路时,他却迷茫了。念念叨叨地问这里是哪里,说自己不认识这里。体现了老北京人对日星月异的北京感到陌生、迷茫与无助。

当汽车驶进一片荒地时,老先生却兴奋了,指着那一座座待或者已经拆到一半的老房子说自己认识这里,他认识老北京的街道,即使这些街道已经破烂不堪。

汽车最后停在了一棵巨大而又孤独的老树前面,老先生开心地说这里就是他的家。他不停地在空气中比划着告诉工人们家的布局,这时工人们才意识到原来他是一个疯老头。

感觉被耍的工人们恼羞成怒,本想离开,最后还是为了赚钱而留下来。他们吃力地搬着一件件属于老北京的物品,被骑自行车经过的路人当疯子看待。从中也折射出了现代人民对老传统的无视,不认同它的存在。

其中一位工人在搬运花瓶的时候,失手将花瓶打碎了。老先生捧着那堆碎片,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破碎的花瓶其实就是象征着老北京破碎的传统文化,老先生与其说是为了花瓶落泪,不如说是为老北京日渐衰落的传统文化感到悲哀。

影片的结尾,老先生喊着搬新家了、搬新家了,却又跑回了老树的位置,说明了在他心中,老北京的传统文化地位是根深蒂固不可动摇的。而阵阵的铃铛声,则衬托了老先生固守传统的孤独,同时引发观众对传统文化的深思。

整部影片中,用疯老头作为守护传统文化的老北京人,体现了传统文化得不到认同,得不到保护的现实。从而呼吁人们重视传统,尊重传统,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得以流传。

北京爱情故事


地铁站台上人很多,拥挤、混乱,我早就习惯了,这不过是北京普通的一天早上7点45分。

我每天都赶在这个时间左右来到地铁站,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保证在下了地铁转乘公交车赶到公司上班不会迟到。还有一个原因,我常常在这个时间看到一个姑娘,一个我喜欢的姑娘,一个大多数人都会喜欢的姑娘。

她常常穿着浅色的衣服,修长的身材,淡淡地站在人群中,仿佛一朵在风中微微摇曳的百合花,散发出幽幽的清香。我总是站在不远不近的地方默默地看着她的侧脸,她有一个小巧微翘的鼻子,在地铁站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每次,不管人再多,我都能很快发现她的身影。因为我很熟悉她的背影,她走路的姿势,她轻抚头发的手,即便是她不时变换的发型也在我心里深深烙下了一扫就能自动识别的二维码。

当然,也不是每天都能看见她,看不到她我的心就会很失落,连早饭都没心情吃了。不过今天很幸运,我走下地铁站台,第一眼就看到了她。今天她穿着一件浅粉色的长款羽绒服,微卷的长发温柔地披在身后,看着就让我觉得心里很温暖。

地铁来了,我随着她身后上了车,今天人格外地多,我被挤到了她的身旁。我的脸距离她的脸不超过30厘米,我的心跳得很快,这是要眩晕的节奏啊!我甚至不敢呼吸了,害怕惊扰了梦中的人儿。我痴痴地看着她的侧脸,这张让我魂牵梦萦的面孔啊,如果这时候我开始流鼻血,我想应该也是不过分的。

有风吹来,她的一丝头发拂在我的脸上,还有她微甜的香水味,我全身有种酥麻的感觉,这感觉该如何形容呢?我突然看到车身上有一张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的宣传画,上面有句话正是我此刻的感受这酸爽简直叫人不敢相信!

不远处有个人接了个电话,说道:亲爱的,明天情人节想到哪里吃饭啊?

情人节!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的心揪紧般痛!明天就是情人节了,她会跟谁过情人节呢?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酸楚。

她好像也听到了,转过脸,似乎扫了我一眼,我屏住了呼吸。这时到站了,人群中一阵骚动,她被撞了一下,啊!她轻呼了一声,手机滑落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一伸手在半空中接住了手机,递给了她。

她有些惊讶,旋即嫣然一笑道:谢谢啊!你身手真快啊!

我做梦都没想到她会主动和我说话,她的声音很好听,笑容很好看,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

呵呵,我傻笑着摸了摸头道,没什么,我平时练过的。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好盯着她的发梢。

我经常看到你呢!你住这儿附近吧?

她也注意过我吗?我的心狂跳起来,我猜全车厢的人都能听到我的心跳声。一种巨大的甜蜜感如山洪暴发般倾注进我的全身,我想我快融化了。

不,不是啊,我,我是转车到这儿坐地铁的。我的嗓子有些发紧。

哦。她应了一声。

短暂的沉默,犹如一个世纪般漫长。

我想自己必须要说些什么,我不想遗憾终生,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

你知道吗?我关注你很久了,每天早上我都在地铁站期待你的出现,看到了你我就觉得北京是多么的美好,生活是多么的美好。我感觉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喷薄欲出,却无从说起。

她的脸红了,含羞一笑,轻声道:我哪有那么好?

我急道:你真的很好!非常好!我,我很喜欢你!说完我热切地看着她,我真希望此时空中打出一个字幕,上书四个大字情深似海。

她笑道:其实你也挺好的,我很早就注意到你了,你很特别。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我感觉这班地铁似乎正行驶在外太空,因为我已经快飘起来了。

热血涌进我的胸腔,我猛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柔软温暖的手,我愿牵着这只手走遍天涯海角。

我没房没车没北京户口,工资也不高,你,你会喜欢我吗?我的声音都快哽咽了,眼角也湿润了。

她看着我,眼神清澈而温暖,缓缓说道: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我们在一起。

我被人猛地一撞,恍惚之中,犹如隔世,大概是每天晚睡早起赶车太疲惫的原因,我刚才迷迷糊糊打了个瞌睡。

那个姑娘已经到了门口,下站是灯市口,我知道她在那站下车。

我猜她一定不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否则她不会如此淡定地低头玩着手机。她也永远不会知道有个人每天在7点45分的地铁站台上偷偷地看她,偷偷向她表达爱意。

你好,我喜欢你这句话我永远说不出口,就像老板,我想加薪一样,我只是个软弱并善良的人,没有帅气的面庞,没有修长的大腿,没有侧漏的霸气,没有不羁的率性,我有的是足够的自知之明,我全靠它在这地球上活了这么久。我还有忧郁的眼神、稀疏的胡子、凌乱的头发,不过这些只能帮助我蹲在地铁口混点饭钱。

即便如此,这世界纷纷扰扰,总有些事情需要相信,比如爱情。这世上有些事情你不相信并不会带给你什么力量,相信了反而会给你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