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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恋

发表时间:2020-09-16

恋往昔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恋往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往曰若流水一般悄然逝去,似清烟一般被风吹去,若飞絮一般飞纵渐远,那个昔曰的镜头在心疧久久放映。

一条河,碧波荡漾,一只船,船中有你我,多少岁月,多少时光,一波波涟漪在河底轻泛,一抺回忆,一丝欢语,在心扉浮现,忆往事,看烟花尽散。念往昔,怜繁华消逝。镜头是一处凄美。

忘不了,真的忘不了,忘不了你风铃般的笑声,忘不了耳畔不尽的低语,忘不了我们一起晓风残夜,漫天繁星的相惜相伴。你心依依,我心悠悠,面前是含香的轻柔的风。身后的渐逝的镜头

青草地上的露珠,折射着我们的眼神,树枝上挂着我们的笑颜,看流水抚着落花,看枫叶轻舞,那个灯火斓珊的影子,那个彼岸芳飞,在记忆中浓钩了一笔,那一个个画意的镜头在心中驻足,成为亲切的怀峦。

宛若一只凤鸢,线断了,留我独自谱写晴空。可我还是一次次望着山脚下,那个一线连牵的地方。那个我们一起奔跑的镜头,那个泛黄的记忆。

山昭昭,水迢迢,往昔的相惜,如今的怀峦,曾经的共浴春风,今曰的不同的天涯海角,抹不掉的回忆,点缀于心扉,镜头在心底思念。

伫立亭槛,镜头的那一份份无暇,在心中轻泛,枯木龙吟,把记忆轻弹,纷飞的祝福,伴你们千山万水,弦月流辉,怎抵我绵长思念。

镜头呵!

你是轻舞的蝶

你是飘逸的飞絮

更是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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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往昔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雨往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避雨的少年

夕阳敛尽了最后一丝余光,黑夜渲染了静谧的四周,零零落落的星辰也随之爬上了天穹。

铃铛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忍不住问道:“你是谁?”在她刚刚准备关上酒楼的门时,这个人不知从哪跳下,忽然站在她的面前,令她吓了一跳。

少年一袭黑衣,还挂了个大斗篷,他的个头并不算高,只比年仅14岁的瘦小的铃铛高出半个脑袋来,但是他的头发却很长,风一吹,就将整张脸遮住了大半。

少年似乎迟疑了一下,盯着铃铛,许久,才缓缓开口道“姑娘,我叫颜钰,是来京城寻亲的,想在这里借宿一晚避避雨,可以吗?”

原来是来睡觉的啊,铃铛松了口气,微笑着“提醒”道:“这是酒楼哦。”

“我会付钱的。”

一听钱,铃铛的星星眼都冒出来了,眉眼弯弯的笑成了一朵花,连那么明显的不对劲都没有发现,望着这个男子也亲切了好几分:“那进来吧!”

这酒楼是铃铛和姐姐一起开的,不比那些豪华奢侈的大酒楼,只是简小的几间屋子而已,朴素而又别具一格。

进屋后,颜钰便将那奇怪的斗篷脱了下来,坐在一张桌子上,又望了望四周,见忍不住询问道:“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吗,怎么会如此冷清,客人呢?”

“公子说笑了,现在帝国正值慌乱时节,街上都没有人敢出来,这小酒楼里哪还有什么客人呢?”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忽然响起。

铃音在楼上听到屋外的动静,下来看看时,就瞧见妹妹将一个陌生男子引了进来,眉头微皱,又听见男子的询问,便回答道。

的确,他们所在的国度叫做巫咸帝国,是个信仰忠臣与神灵的国度,但在几个月前,王都的右相朱荣与振国将军李忠志带领了将近一半的兵马驻扎到了巫东地域,企图谋反。而官员四处抓青壮男子充兵,百姓们都躲在家里不敢出来,生怕被抓去,一时间,王都上下人心惶惶,帝国更是烟雨渺渺。

“哦!姐姐,他叫颜钰,是来避雨借宿的客人”见铃音一脸不高兴的样子,铃铛立刻吐舌,解释说着,又想起了什么,转身对着颜钰笑了笑“我叫铃铛,这是我姐姐,铃音。”

颜钰望着铃铛的笑容,不禁愣住了。

“避雨?”铃音皱眉。

“呀!”铃铛这才感觉到了不对,瞪着颜钰,说“你骗人!现在没有下雨。”

颜钰这才缓过神来,摇了摇头,含笑着说道“会下的。”

二窗外雨落下

真的下雨了!

不过半晌功夫,雨就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原本漆黑如墨的夜空中还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光辉,现在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浓雾也渐渐席卷了整个街段。

“哇!”铃铛趴在窗边惊呼的望着这场雨。“你会看天象啊吗?真准!”又转身略显崇拜的望着桌边正在吃面的颜钰。

“会……一点点。”好吧,铃铛承认,即使再漂亮的人也会拜倒在食物的裙摆下,这不,刚刚还有几分神秘之气的颜钰早已荡然无存,只是盯着手里的那碗面又狼吞虎咽着,声音也有了一种闷闷的感觉。

铃音不知何时从房里拿来了一件棉衣披在了铃铛的身上,微弱的烛光下,神情温和的说道“天冷,别冻坏了。”又转头略显歉意的看了看颜钰“酒楼里只有我和妹妹,所以并没有你能穿的衣服。”

颜钰摇了摇头,抬起头对望着铃音,唇角微扬:“铃音姑娘过谦了,你们能让我借宿一晚,已经是很好了。”

掺杂在柚子里的手不禁紧了紧,铃音的脸色突然有了些许苍白。

而神经一向大条的铃铛并没有发现这些,屁颠屁颠的跑到了颜钰的跟前,一字一顿的说道“这、是、酒、楼、要、付、钱!”接着,又打起了心底的那个小算盘:“呐,住宿一晚要一两银子,你吃的那碗面呢,嗯……算你三文钱好了,一共一两又三文钱!”

“……”

“交出来交出来!”铃铛趁火打劫。

语罢,颜钰从腰间缓缓取下了一块翠绿色的玉佩,叹息道“我身上并没有带钱,用这抵怎么样?”

铃铛一把从颜钰的手中夺下了玉佩,连连点头:“可以可以!”随后又像得到了什么珍宝一样,踱步回房,用手帕小心翼翼的擦拭着。

铃铛一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铛儿只是普通百姓,受不起那玉,明天我找她拿来还你。”铃音最先打破了这静谧的氛围。

而颜钰却叹了口气“我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找她,却没有想到,她就在这帝都内。”

铃音咬着牙,不语。

颜钰转过身,背对着她,眼神里流露出若有若无的忧伤,依旧是那闷闷的声音响起:“巫咸帝国正值慌乱,士兵根本无力抵抗,能救黎民百姓的,只有我的妹妹。”

细长的雨丝打落在街头,湖畔,甚至是一朵花,一棵草,一粒尘埃上,似是在低声诉说着心底的那一抹忧伤。

三初醒的晨光

铃铛醒来的时候,已经将近正午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街上的人竟蓦然地多了起来。而姐姐又叫她出去买些米粮,本就想出去玩的铃铛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颜钰也连连点头说要跟着一起去。

“颜钰,你知道为什么今天街上的人突然多了这么多吗?”走在路上,铃铛好奇的望向四周,忽然转头问向一旁的颜钰。

正是初春季节,太阳很是柔和,散发出的阳光照在人的脸上非常温暖,像镀了一层金光。

颜钰笑了笑,解释说“今天一大早,官兵就贴出了公告,说停止抓青壮男子充兵,所以大家就都出来了,可能不出两天这里会变的很热闹吧。”

“真的吗?”铃铛的眼睛亮了许多。

颜钰点了点头。

“太好了!”得到肯定,铃铛拍着手笑着,不禁跳了起来“如果这条街变回以前繁荣的样子,那姐姐的客栈就有客人了,那我们就不用为没有钱担心啦!”

颜钰低头看着眼前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心底涌起了阵阵情绪,抿了抿嘴唇,最终艰难的开口:“铃铛,我有话要和你讲。“

整个晌午,颜钰都像是在讲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就如同说书的人一样,令铃铛完全不可置信。

他说,他是帝国的王子!

十四年前,巫咸帝国的帝君与王后生下了一个小公主,取名颜夕。

王后生下她没多久就身染重病,与世长辞了。帝君为此迁怒于颜夕,。颜夕一个人住在偏僻的“雨竹林”内,孤苦无依,又不得宠,常常遭到宫女太监们的耻笑和其他王公贵族们的欺负,在3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而太医们又都说忙,连连推辞,不肯救这个可怜的小公主。那时,帝国前任

的振国将军铃振风在沙场中受了重伤,需要到僻静的地方修养,准备告老还乡。却没有想到,铃振风一家在归隐山林时的前一天晚上,潜入了皇宫偷走了正在生病的颜夕。

帝君为此大怒,下令秘密搜寻公主的下落。

可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短短一年的功夫,在帝君还没有找到时,却已传来他们一家遭遇火灾,不幸死亡的消息。

事后,帝君又派人寻过颜夕,但却了无踪迹,不得已才放弃。

而常年在外拜师学艺的王子颜钰在刚知道此事时,却已经来不及了,他不信妹妹就这样逝去,多年来,孤身一人一直在寻找着颜夕。

直到不久前收到帝君的急招,心想可能发生了什么大事,才策马加鞭赶回了王宫。

回宫后,帝君说,国都实力已是外强内弱,根本无力阻挡朱荣和李忠志的谋反,若战,必败无疑。又说,不久前,巫师坠查阅古籍发现如果用王室长公主的血液来祭奠巫咸国门的圣像,会得到巫神的帮助,就可化险为夷。

颜钰没有办法,为了全城子民,又开始寻找着颜夕,也就是他的亲妹妹。

四蝴蝶的印记

讲到这里时,颜钰顿了一会儿,摸着铃铛的头,眼神里透露出了铃铛从未见过的温柔,又好像有着淡淡的忧伤,他说:“我在赶回王宫的途中时,路过一条湖边,看见了一个女孩在那里挽着袖子嬉闹,她的胳膊上有一个蝴蝶形的印记,那是帝国象征王族的巫印,每一个纯正的王族血统生下时身体上都会有一个那样的印记。”

故事似乎没有结局,到了这里。就停下了。

颜钰并没有等铃铛做出什么反应,只是自顾自的俯下身,将脖子伸长给铃铛看。洁白的脖颈上毅然有着一只,翩翩起舞,宛若蝴蝶的印记。

铃铛怔了很久很久。

在前不久,铃铛趁姐姐不在时偷偷溜了出去到附近的小湖玩,那时她还对着胳膊上的胎记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走丢了,姐姐是不是就可以凭借这个找到她呢?

姐姐从来不许她告诉任何人胎记的事情,也不许她在别人面前挽起袖子。

原来那不是胎记,是印记啊。

难道……

“而那个女孩就是你,颜夕。帝国的公主,我的妹妹。”颜钰像是看穿了她的猜想,硬生生的说了出来。

铃铛吸了吸鼻子,努力收回着心中的震惊,故作笑道:“颜钰你是不是曾经做过说书先生啊,编故事编的好像真的一样,呐,别逗我啦,那个胎记你怎么模仿的啊?”

颜钰摇头,皱眉道:“我没有骗你!”顿了顿,又说:“我给你的那块玉佩上面刻有王字,不信你自己看啊”

铃铛拿起了腰间的玉佩,仔细一看,果真刻有个“王”字,这个是全巫咸帝国王族的证明,不会错的。

脑袋像无数只苍蝇一样,嗡嗡嗡的响了起来:“那姐姐呢,她知道吗,她和你们一样希望我去祭奠巫神吗?”

“不,她让我带你走,离开这里”颜钰和声说着。铃铛猛地抬头,忽地向客栈跑去了,而客栈里,空无一人。她蹲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眼泪也夺眶而出。

颜钰也跟回了客栈,看着这样的她,沉默了许久,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

那天晚上,铃音看见他送给铃铛的那块玉佩时,就知道了他是帝国的王子,也知道了他来这里的目的。她倔强的对他说;“我与你一样,都想保住铛儿的性命,请相信我,祭奠大礼那天,让我带着颜夕的名字出现,我有办法可以拯救全城的子民。”

明明只是一个女孩,却可以这样勇敢。

颜钰忽然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俯下身,摸了摸铃铛的头,说道:“铃铛,你别忘了,你还是颜夕,我的妹妹。堂堂一个骄傲的公主怎么可以这么软弱呢?我现在就带你回王宫,去见你姐姐好不好?”

铃铛抬头对望着颜钰,凝视许久后,最终抹干了眼泪,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好。”

不过半晌,铃铛就跟随着颜钰到了王宫里。来到铃音住的地方时,铃音正站在小桥边对着大槐树发呆。见到铃铛来了,没有惊讶,只是叹息,好像早已经猜到她会来一样。

颜钰知道,此刻需要她们姐妹俩好好谈一谈,望了一眼铃音,便独自离开了。

“姐姐,我……其实是帝国的公主颜夕,对吗?”铃铛轻声的问着铃音,直到现在她都难以置信。

“哎。”铃音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铃音,眼底平静得如同一潭碧波:“那一年,阿爹将5岁的你从宫中带出后,你发着高烧,虽然治好了,但却因此烧坏了脑袋,往事都不记得了。归隐山林后,又遭来天灾……”

铃铛沉默许久,忽然开口:“姐姐,铃铛不要姐姐为我而死,拯救帝国的子民是颜夕,也是铃铛的责任,铃铛要承受这些责任!”

铃音失神的看着妹妹铃铛,贪财爱笑的她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铃音这样想。

树上柳梢头,一片枝叶落到了湖面上,轻轻荡漾开来。

五铃铛的眼泪

一个多月后。

据人们相互传言道,巫咸帝国失踪多年的公主颜夕为解救黎民百姓,将自身血肉祭奠给伟大的巫神,神听到了子民们忠诚的企盼,护住了整个巫咸帝国,其造反之人也已捉拿归案,准备秋后问斩,帝都又恢复了往日盛兴模样。

传言虽是传言,夸张了些,但也八九不离十。

可是这些……又与她有什么干系呢?坐在酒楼门槛上的铃铛一遍一遍回想着过往的事。

多年前的一天晚上,那时,她和姐姐还在离这里非常遥远的遥州,一座小镇里。铃铛听说附近离家不远的小林子里有很多萤火虫,就缠着姐姐非要去看看,铃音没有办法,只好偷偷领着她去了,却没有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见过阿爹阿娘,家中遭受大火侵袭,一夜之间变成了废墟。

那时,年幼的她和现在一样,无助落寞的心情包围了整个身体。但幸好的是,那时她还有姐姐,姐姐对她说,阿爹阿娘并没有离开她们,他们化作了天上那颗最亮的星星,每天都会注视着她们,所以,一定要勇敢起来。

姐姐带着当时年幼的她离开了遥州,路途跋涉,最终到了国都长安,在这里花下所有的积蓄开了一间小酒楼,从此定居了下来。

长安,长安,长久之安宁。果真应了这两个字,多年来,她们一直过着安定的生活。

思绪飘远,想着想着,两行泪珠就流了下来。

刚办完事赶过来的颜钰,看到的铃铛就是这样子,他叹了口气,自从祭奠大礼完之后,铃铛就一直是这个样子。

他也陪着铃铛蹲在了酒楼的门槛上,轻轻抱住了因哭泣而颤抖的铃铛,低低的

说:“铃音是为巫咸的所有子民而死的,我们应该微笑,应该为有这样的一个姐姐而感到骄傲。”

怀中的铃铛顿了一下,怔怔的望着微笑着的颜钰。

腰间翠绿色的玉佩还闪着润泽的光芒,好像又回到了祭奠大礼的前一天晚上。那天,铃音告诉了他们一个天大的秘密,她说,她真名叫做颜音,十七年前,巫咸帝君曾亲自出征,时达三年。在这段时间里,王后诞生了巫咸帝国第一位公主,因为她出身时,正值王宫乐音佳节,故取名为音,叫做颜音。可是颜音命中带煞,偏偏克的是她自己。如果留在宫中,必死无疑,若一生都在宫外,即可保全性命,虽过得贫苦,但却能平平安安的度过此生,于是,王后在所有人不知情的状况下,将刚出生不久的颜音托付给了振国大将军铃振风。

尔后,才有了小公主颜夕。

祭奠大礼需的是巫咸的长公主。长公主,长公主,指的自然是颜音。

六雨过天又晴

这天。

自从帝国危机解除后,酒楼里的客人变得异常的多了起来,忙活了一天的铃铛在深夜后好不容易得了个空闲刚想睡觉,屋外的敲门声却又在此时响了起来。

打开门,又见一黑衣穿着斗篷的男子,铃铛眨了眨眼睛。

“我叫颜钰,是来京城寻亲的,想在这里投宿一晚避避雨,可以吗?”那人笑着说道。

“这是酒楼哦。”

“我会付钱的。”

铃铛挑眉,将颜钰引进屋里,坐在了一张桌上,随之又故意惊讶出声:“现在没有下雨!”

颜钰也接着说:“会下的”

“哈哈!”二人说完顿时都笑了。

“铃音若见到此时的你,一定会很高兴的。”颜钰忽然说道。

铃铛愣了愣:“是吗?”

夜风透过窗户,吹进了屋里,放在桌子上的一张小纸稍稍移动了一下,依稀可见上面的一行娟秀的小字:

铛儿,还记得吗?姐姐曾经告诉过你,阿爹阿娘没有死去,只是变成了天上最亮的星星,现在,姐姐也变成了呢,记得一定要勇敢,姐姐可是在天上看着你呢。

时间总可以让人明白很多东西,颜钰说的没错,姐姐是为巫咸的所有子民而死的,她应该微笑,应该为有这样的一个姐姐而感到骄傲。

铃铛用自己幼小单薄的肩膀又撑起了整个小酒楼!

“是啊,一定的。”颜钰肯定道。

“嗯!”铃铛笑了起来。不,不是她一个人,还有颜钰,她的哥哥,颜钰。

不知何时,窗,外的雨悄无声息的下了起来。

忆往昔,风吹去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忆往昔,风吹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节我可不可以叫你小忆

“学长,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啦。”本市第一学校圣林学校的高一年级的一位娇小可爱的女生甲对沈淳风说。

“有事”忽然他一眼瞥见旁边的小身影后赶快追了过去。

“学长,你今天要干啥呀,喂喂。”紧接着她看见了这样一幕:沈淳风小跑着追上前面正快走的女孩,并抓住她的胳膊。而那个女生却丝毫没有领情,一把打落了胳膊上的手,只是微微看了一眼沈淳风后就径自走了,再也没有回过头来。此时已经有很多学生都来啦,所以也有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一幕。很多人纷纷议论她。

“那个女的是谁呀,真不要脸,也不看看她啥样,竟然拒绝我们的校草。”女生乙说。

“我才不认识那么不要脸的呢。”旁边一个女生回答道。

“那个女生就是前段时间穿校服时里边穿秋衣和白丝袜的那个怪胎。”

“哦哦,是她呀,我听说她身上有许多白斑和藓,好像还传染吧。”

“哦,吓死人啦,算了,最好不要跟她接触。”

“对对,一定不能。”而她们的话正好不偏不倚的落入了沈淳风的耳朵。他微微一笑就走了,也没再说啥。只是这笑却略带寒意,但是却没有人发现。

要说沈淳风真正注意到李忆这个性格孤僻,传言中身上满是白斑和藓,瘦瘦小小的女孩时,并不是她那自初中到现在一直稳坐年级第一宝座的几乎让所有人羡慕的成绩,也不是她的“奇装异服”,更不是她那中考本市状元的头衔,而是三年前当他欣喜地拿着父亲送他的望远镜到处看是,没想到映入眼目的却是这样一幅画面:

一个身子一直在摇晃的中年男人一直用一根棍子打身边的已经蹲下并用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头的“小孩”,这个“小孩”已将自己的头深深地埋在了腿中。过了大约20分钟后,中年男人终于倒下,这个“小孩”也站了起来。直到此时他才真正看清了这原来是一位女孩,而让他惊讶的是,女孩的脸上并没有泪珠,有的只是不属

于这个年纪的坚强,他很震惊,因为是问他自己绝对没有女孩的坚强。在以后几乎每个星期基本上都能看到这样的画面,因此这个画面已深深的映入到他的脑海里,女孩的样子也深深地映入到他的脑海里,他开始想象这女孩在哪儿就读等等。他也会多想看看女孩,于是本来十分钟就可以到家硬是被他调成三十分钟。直到有一天,

他忽然在学校看见了这个小女孩,才知道他们一个学校,所以他会不着痕迹的跟同学打听她,久而久之才知道她就是学校第一,不会说话等等。

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来蹲点,只希望可以和她多说一句话。而见她之后总是会说一句:我可不可以叫你小忆,咱俩做朋友好不好……之类的话。渐渐的他也以为女孩不会说话,因为女孩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一句话,他也没听过她说话。但是他还是坚持不懈,只为可以看她一眼,以及她能多看自己一眼。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有

多喜欢她。

第二节我其实很了解你

世界上并没有完美的人,当然沈淳风也有缺点,那就是学习成绩不是一般的差,差到每个嫉妒他的人都会用成绩说事,差到圣林学校高二年级一千五百多人中他竟排到倒数第一位上。父母老师甚至校长已经多次找他谈话但他仍没有改变。只有他知道自己学习差的理由,只为那个每次考第一的女孩在看自己成绩的同时能关注

到旁边的自己。

放学之后他特意让自家司机回家,理由就是要多学一会儿,说自己成绩太差丢家族的人。司机在半信半疑中终于回家,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只有他知道是因为李忆每次都是回的最晚的,他想要看着她回家他才放心,只因那一句新闻:现在晚上有打劫的。之后他静静地站在李忆的教室正对的楼下,等到教室的灯关了李忆下来

后他会静静的跟在她身后大约十米处,只因为这个距离在她遇到危险时他正好可以保护好她。为了她,两年前他竞报了他曾经很讨厌的跆拳道,柔道等,只为自己有能力保护她。

就这样他们走了5分钟后她突然转变了方向,他虽然有点惊讶但还是跟着她走,发现她走到一个孤儿院里,他没敢跟着她进去,害怕她发现自己的小秘密。就这样他在院门口等着,他听见了里面小孩们兴高采烈的声音,他听见了一首略微稚嫩却使他陶醉的歌声“……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

,他听见了热烈的掌声,还听见了“姐姐,你唱歌真好听”

“姐姐,你笑起来还是漂亮”

“姐姐,你的声音好甜呀”

“姐姐这是啥歌呀?”一个小女孩脆生生地说。

“蒙蒙,这是《勇气》,”接着她又对全体孩子说“姐姐今天教你们这个歌好不好。”“好好好好……。”……他很惊讶,终是忍不住向里面走去,映入眼帘的明媚的笑险些使他摔倒。

“原来她会说话,原来她的声音那么好听呀。”他在心里这样想。又过了也不知多久女孩出来了,他赶快躲在了门后边,才得以没被发现。就这样,他发现了她的秘密。在之后的晚上回家的日子他都跟着她,当然也发现了许多她不为人知的地方.例如:她有写日记的习惯,她喜欢阅读……

第三节同学们,我叫沈淳风

““号外”“号外”大消息,沈淳风要转到2601班啦。”女生1说。

“啊啊,你咋知道呀。”3说。

“刚刚我见他去校长办公室,所以就偷听了一下,还差点被抓住呢。”

“哦哦,他咋说的呀。”

“他就说他想去“清华班”说只有到“清华班”才能提高成绩。”

“那校长答应了吗?”

“唉,你猪脑子呀,想想看,就他跟校长的关系,就他那家境,可能不让转嘛,真是笨死啦。”

“噢噢,也是呀,唉,谁是猪脑子呀。”

“你说呢,谁笨谁是呀,反应太迟钝啦吧。”

“姐姐不跟你说啦。”说完她就赶快跑了。

“谁是姐姐呀,你先别走,先说完呀。”接着她就去追3了。

过了一会儿后预备铃声响了,校园里恢复了平静。而2601班却没有往日的安静,此时炸开了锅,“听到没有,咱们班要来个帅哥,就是沈淳风呀。”学霸甲说。“我早就知道啦。”学霸乙说。“他要是能看上我该多好呀,快给我用一下镜子看看好看吗。”甲说。“人家是为一个人来的,你肯定不行,就你那样,就算人家没有

心仪的也不会选你,你还是实际一点吧。”

“同学们,咱们班要来个新生,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吧。来,有请他进来,欢迎。”说着她便鼓起掌来,紧接

着全班除李忆之外都开始鼓掌。接着一个有着让许多女生都要羡慕的面容的男生进来了与此同时便听见“大家好,我是沈淳风,谢谢大家。”说完便是一个90度的鞠躬,再看下边,许多女生眼冒红心,恨不得把他吃了

的样子;而男生呢,则是有的羡慕,有的嫉妒,有的甚至有了女生才有的表情。而我们的沈淳风同学却一直看着那个一直低着头看书的女孩,见她一直都没有看自己虽有点失望但还是很高兴,因为全班就剩一个座位,而那个座位就在女孩(李忆)旁边。

“同学们,静一下,静一下,先让沈同学坐下吧,马上就要上课了。”说完又拍了两下桌子教室这才安静,可见沈淳风的威力有多大。

说完后又转身对沈淳风说:“沈同学,教室就剩那一个位了,你坐那儿行吗?不行我给你另调一个位。”

“行,谢谢老师。”说完便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下去了。而嘴角的那个笑容却清楚的表达了他的想法。

“铃铃……,上课时间到了,请迅速回到教室上课。”

“同学们,上课了,我先走啦,要认真听讲。”说完她就“刚当刚当”地走了。

“李同学,你好,我叫沈淳风,很高兴能和你坐同桌。”说完伸出了自己的手。再看李忆却像是定住一样没有任何反应,唯一能代表她还活着的就是一直转动的眼睛了。沈淳风的手在空中显得有点尴尬,但他并没有恼怒,只是这个动作却被后面的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生看见,她怨毒地看了一眼李忆后环顾四周看见没有人看

自己后低下头发了一条信息,再抬起头时嘴角的笑容被眼尖的同桌慕容发现“嗨,为啥那么高兴呀。”她先是警惕地看了一眼旁边的男生,发现他没有发现自己写的内容后松了一口气才说“关你啥事呀。”“是不是给对象发的呀?”“是是是,行了吧,真啰嗦,跟个女的一样。”“哦。”慕容眼中失望的表情一闪而过,只有他

自己知道此时内心有多痛苦。

“同学们好。”只见化学老师进来。

“不是化学呀。”下面的某一位同学说。

“恩,生物老师有事找我代一下,知道了吧。”

“哦哦,老师,原来你是全能的呀。”这节课就在化学老师欢快的节奏中度过。

春日如梦往昔如烟


轻柔的风吹拂着吐绿的柳枝,点点嫩绿的芳草渲染着大地的春韵。潺潺流动着的河水中偶尔还漂浮着尚未融化的碎冰,远处的山峦也从沉沉的睡眠中渐渐苏醒,轻轻地抖落着满身的枯黄倦意,惺忪迷离的眼眸中充满了复苏后的兴奋。这一切都预示着,冬寒已去,北国春意悄然来临。

虽然是四月天,北国的天气依旧是寒意渐退,残雪留影的模样。如果说和江南的早春相比少了春光灿烂花满枝头的诗意,那么北方四月的初春更多彰显的是对绿色生机的渴望和企盼,企盼着一树树梨花满天,桃花笑面的欣然春韵到来,渴望着残寒退去后的暖暖春意降临。春的来临不分南北,不分东西,无论身在何处春总是带来希望带来生机,带给了一代一代人关于一年之计在于春的警醒和激励。

静静感受着初春的明媚阳光,凝望着静静流淌着的河水,入眼的河柳萌发着茵茵的青绿色光芒,似乎是在诉说着往昔那段模糊时光里的记忆,记忆中稚嫩的少年站在河柳岸边守望者青葱的梦想,憧憬着未来成长的日子。时光在少年的等待中如雾遮晨光,烟染夕阳般地飞逝轮转着离去,在转瞬无痕的光阴里留下了一段段或清晰或模糊的光阴里的回忆。那些回忆中有淡淡清浅的匆匆时光,有刻骨铭心的难忘,有模糊的擦肩而过的恍惚,更多的是对无情岁月的感叹,还有梦醒后的苦涩沧桑。

人生仿佛一场春梦,如烟如风不知飘散于何方。等到几度风雨后像一粒浮尘飘荡在岁月的星空中消失得难觅踪迹,只留下无法忘记的伤感和一成不的变情怀。可是真的希望岁月的深处有一处永恒静谧的空间,让时光的陈酿散发出光阴的清香,用芳香的味道留住往昔如烟的回味,留住少年心中不灭的青涩梦想。

小窗总爱忆往昔


《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丫头》杜维瀚弹着吉他低唱着

重新听起这首歌时,正逢我面临着考研调剂还是找工作、去内地工作还是留在新疆、找什么工作的无限纠结中,愁得焦头烂额的我握着笔杆子翻着厚厚的毕业论文资料。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个音符响起的时候,我的眼泪蓦地挂在眼眶。我一下子愣神,忘了歌的名字,可脑海里越来越多的记忆浮现出来。去年矫情的九月里,考研自习教室的最后一排,落着厚厚《古代文学》的书桌,阳光洒落着,耀着半个电脑屏幕,眯着眼睛却不忍遮挡半点阳光的我在键盘上飞快地打着字,笔下故事里的老豆陪伴了我整个初秋。

写累的时候,抬头望望窗外的阳光,眯着眼睛,让入情的眼泪掉下,仿佛那只肥汪就在我视线的倒影里。穿着厚厚的加绒卫衣,却并不感到闷热,享受着初秋的微冷夹杂着温热的阳光,我总是惬意地趴在桌角看着写好的文字,偶尔翻翻那些厚厚地泛黄的有关中国文学的书籍。

故事的最后,美好的一段日子结束,我与挚爱的文学院校失之交臂,我写的故事也并没有夺目,还好,老豆这只肥狗还是我的。我看着照片上吐着舌头的老豆,傻傻笑着。

秋后的阳光总是这么慵懒,惹人遐思。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青涩的中学时代,那时候的许多人和事。许多故事,许多情愫总在那时候的初秋生出。就有那么一个人,至于让我念念不忘了这么多年。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乖巧地不像话,终是没有尝过那绿果的滋味。这些年,老妈总在耳边唠叨我找对象的事情,甚至说道现在有多少中学生早恋等等,我不禁莞尔一笑。没有公布的思恋也许更美,就像遮遮掩掩的半月弯。

每个午后,我走进充满慵懒味道的教室,走过每一张昏昏欲睡低着头的书桌,总是看见,他倚在墙边庞若无人地说笑,我拽拽衣袖走到他的后桌假装开始学习,却总能瞥见沾染在他睫毛上的阳光,令人心动。这么多年过去了,好像伸手还是能勾勒出那个精致的轮廓,只是再也想不起那是有着怎样五官的脸庞了,或许是有着双眼皮的大眼帅哥,又或许是单眼皮高鼻梁的清新小男生,甩甩脑袋,却是连轮廓都跟着没了。抬起手来,睁开微眯的双眼,阳光撞进我的眸里,什么都不见了。

反反复复,歌里总有赵烨大喊的那么一句林嘉沫,我喜欢你!每听一句,我就不好意思地笑着看看舍友害怕吵着大家,却发现无人注意。这样的独家记忆,让我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那个九月,我总是做着很美的梦,记起很多美丽的事。最后一排的靠窗,无人来扰,这好像是我的全世界。这首歌,和爱恋无关;这些梦,只是怀恋。

北方的初冬,来得更早一些,连招呼都不打。说着话,那些雪片就洋洋洒洒地飘落下来,美得让人惊叹。这一年的第一场雪,印象尤其地深,那一天也是写下了许多文字记录下那可爱的雪花。

雪才扬起的时候,我正跟着老豆在它的世界里动情。旁边的男生叫我:下雪了!我惊诧地转头,坐在窗边的我竟没有注意到窗外的事。这一转头,我便愣住了,雪花从天际快速的下落着,随着微风,呼啸而来,扑向我的窗子。我不眨眼地盯住它们,一片,两片雪花撞向窗子玻璃,带着一股冲锋破阵的架势,张牙舞爪地扑向我,我下意识地闭起眼睛。然后又扑哧自己笑出声音来,睁开眼睛,骂自己呆子。

揉揉发酸的眼睛,托起下巴,看着雪花旋舞的天空,昏昏沉沉的天空却如此耀眼,照亮了这一片大地。我抽空转过头,却突然发现教室里的好些学生也都手握着笔,愣愣地看着窗外,和我刚才一样,好像盯住一般,贪婪地望着窗外的精灵们。我不知道此刻他们都在想些什么,但我相信一定都和怀念有关,或许是记忆里的某段相似的美好的事情。我咧开嘴角微微笑着,小窗总爱忆往昔,勾引神思,在纸上写下这样的句子,伸出胳膊,在窗上的玻璃轻轻抚摸,好像摸到了那一片片雪瓣,这里的冬天总是这样温暖。

我小时候的家乡更加的遥远,那是很北的北边,那里的雪更是臃肿,每年冬天,它都把我们裹得暖暖和和,没有一丝委屈。

那时候我们总是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抬着臃肿的脚一步一步,踩在雪上,它总是咯咯笑着回应我们,好像被挠了痒痒一样,孩子们奔跑地更欢乐了。我们在雪地里做的大蛋糕比现在商店里卖的不知要好吃多少倍,那时候的人们总是不舍得弄脏雪衣裳。

深冬里,天还未亮透,孩子们总要早早起来去上课。老妈总是能准是热好一碗豆奶,煮上两颗鸡蛋给我和妹妹,没有落过一天。摸着饱饱的肚子,带着老妈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和伙伴们走上上学的路。老妈关上门的时候,总被屋外飘着的雪染上的头发,我有时会哈哈笑着老妈,你有白头发啦!笑声伴随我们一路,飘在昏暗的上学小路上。呼朋引伴地踏上征程,我们彼此望望,都只剩一双眼睛,一路挽着胳膊欢笑着开始每一天。

突然脸上一热,一行滚烫的泪霎的就掉了下来,我赶紧擦擦,继续用指尖摸摸玻璃,我只是想起,今年盛夏回家陪老妈,遛狗的时候已经高过老妈一头的我总能瞥见老妈耳边的白发,看得分明,那不是雪,那是岁月的痕迹。在家里的时候,总是绕过老妈不断提起的我老了,你们快点长大的话题,缠着老妈说我还小呢,只是眼泪已经在心里似雨一样倾盆而下。

老妈还是一如既往地为我们做着她不断新学的拿手菜,只是我们每一次离家她的眼神越发不舍起来;朋友们也都还是如孩时那般亲切,只是有些人的孩子也开始蹒跚学步;那时候爱恋的男生也还不曾忘记,也总会想起,只是没了那时的羞涩与炙热。

所有的一切,都开始不一样起来,只因岁月,总是惹人老。

像是转眼间,就到了冬末,是一年里最冰冷的时候。每一段生活总有个结束,所以像我这样的人才总怀念那些美好的片段,酝酿了我余生的碎片,像是拼起我人生拼图的记忆碎片。

再走回那间教室,摸着我曾坐着的书桌上的尘土,却怎么也拂不干净。不禁打了个哆嗦,像是到了一片荒谷。

快来,我们合最后一张影。曾经的研友们蜂拥而至,那欢笑声像是一下子回到几个月前我们的教室。

我揉揉眼睛,咧开嘴角,茄子所有人的笑容定格在这段时光里,照片上,摞着书的窗台,一丝阳光挤进来,像是爱凑热闹的小孩。

人走曲散。我们聊到好晚,散了的时候,我们一起约着出去吃饭。临走的时候,我望了眼我的小窗,玻璃上我的脸庞,如此清晰,精致的妆容,快要不像从前的自己。我盯住自己的眼睛,直望进我的心窝,那绝对是一个不施粉黛的地方。我拍拍胸口,心里沉静地如一汪波澜不惊的碧水。

我默念着,不忘初心。

也就是前几日,我才知道这句话的后一句是,方得始终。

好一个始终,给我的那句小窗总爱忆往昔找了一个恰到好处的解释。出了门去,太阳正从乌云里钻出来,寻着那窗移去。

阳光属于窗台,周董的这首《手写的从前》果然不错,我会重新拥有一个属于我的小窗,那里仍然有老妈,有老豆,有絮叨的朋友们,阳光明媚,小窗如昔。

忆往昔,忆童年


我很喜欢午后的阳光,它就像那彩色的、氤氲了的音符,穿过那透明的天空,透明的云彩,最后穿过我薄而透明的心脏。最后它留下了一串彩色的肥皂泡,驻在我的心房。 午后的阳光,明亮而又温暖,散发着一种干净纯洁的触感,停留在我的触觉神经上,使得我脸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贪婪地吮着它的味道。我懒散地卧在阳台上的躺椅上,仿佛一下子来到了暮年,回忆朝阳。我想起门前的猫,桌上的笔,天上的云,以及我童年的过往。那个庭院,是我永远依恋的家。

每至初春,门前庭院里的积雪会融开,造成一地湿软而又泥泞的坑洼,院前的木栅栏,湿润而又冰凉,播下的种子,会长出一个又一个嫩绿的小芽。

每逢浅夏,田地里的豆角会开出一朵朵浅紫色的小花。院子角落处那块被人忽略的青石板,会长出碧绿的一层青苔,给喜好阴凉的小动物们安了家。

每逢深秋,院子后面的土地上,会划出一道一道金色的波浪,发出哗哗的声响,机器的轰鸣声,随着那一地玉米的倒下渐行渐远,只留下一地无人收拾的残渣。

每至寒冬,窗户的玻璃上,会刻下美丽的窗花。那厚厚的积雪,会将一切的阴暗污秽埋下。晶莹的雪花洁白的树挂,在我的心中,留下难以割舍的牵挂。 思绪放空了,又渐行渐远了。他飘忽不定,如同那不断飘荡的魂魄,伴随着偏移了的阳光,在寻找,在思念,那些抓不住,留不下的回忆。那些回忆如同干枯的、脆弱的树叶,在心灵的深处凋零不见。但是那些记忆的种子,来年又会生了芽,开了花。 那些一寸寸瓦解的光阴,拂过了岁月的脸,见证了沧桑,刻下了流年的印痕。那些不断交错的光阴,在现实与虚幻中,流浪天涯。

后记:我童年的那片后院,给我留下了很多回忆。那些回忆就如同我最喜欢的阳光一般,安安静静地隐匿在心中的某处。我在那个地方几乎呆了十一年。相比起那些不断搬家的人来说,我无疑是幸运的。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我遇见的人,遇见的事。有人说过,如果你喜欢回忆,那么你就是老了。我一点也没老,但是我想,总得留下点什么。就算是我现在记得很清楚,那么十年、二十年后呢?我用这文字做媒,文章牵线,将我的回忆与我,永远挂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