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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刹那已是永恒

发表时间: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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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遇见,刹那已是永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静夜,当所有的喧嚣都归于清宁,卸下白日里的淡妆粉饰,洗尽铅华,用我最真实的容颜,将漫漫心思拢成满庭的烟雨,在滴答滴答的时光中,与文字相约。任杯里的茶香袅娜成多姿的素衣女子,在我周身绮绻流连,依依相伴,唯美一场文字中的遇见。

那茶香,那字墨,那份情感,在眉目里,在唇齿间细细品酌。

张爱玲的那个关于《爱》的小故事时常在我脑海浮现:春天的月夜,熟悉而又陌生的邻家男孩,没有相约,只是偶遇。只是一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便成了女子一生的的痴痴念念。直至暮年,忆起,依然心暖。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於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总是在静夜里,喜欢悄悄踏足于文字的山谷,在一片字墨飘香里享受那一份份字由心生的纯真和安逸,把所有的荣光和不甘都交付给文字,连同我心底的甘露。任年华在岁月里黯然,也无从禅定。那一片片优美的意境,幻化成江南的青花古韵,在我的生命里蜿蜒、延伸。隔空遥望,在桃林下穿越千年,只见那凝睇含笑,脉脉含情的妙龄女子依然在桃树下伫立,等待那不期而遇的崔郎完美他的盟世之约。遇见,刹那已是永恒

提笔,写锦书给你,在一字一符里想你;执线,织衣衫为你,在一针一线里念你。喜欢,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爱你!把每一朵花开都想像成你的样子,原来,你一直都在我的心里!

多希望你能一直捧我在你的掌心,免我惊,免我扰,免我苦,免我一生颠沛流离。平凡的我在你的掌心,犹如一颗耀眼的珍珠。若可,我愿永远偎依在你的怀里,享受着你的暖,你的爱,你的疼惜。然,世事无情,你和我的缘分也由天定。一声呼唤,一世恩情,一生挂牵。多想穿越时空,你的手,你的暖,从未离开。我愿,在每一个夜里等你入我梦来。花谢了,还会再开;草枯了,春会再来;你去了,太阳也黯淡了我的整个世界。每年的五月,心都会生生的被硌得很疼。整个人,都在那一场又一场的思念里沉沦。心底的那份彻骨的痛楚把我一次又一次淹没。

有些人只能是生命中的过客,他教会了你如何让自己变得坚强,如何淡然的去面对。不管当初是多么的不舍,经年过后,提及一切都已风平浪静。那些曾经的感动,那些曾经的深情,再现时,只是莞尔一笑。一些晴雨,一些风声,在岁月的流里,都幻化的无影无踪。把那些过客都绾结成一枚枚简洁的句号,在时光的隧道里尘封。事过经年,一切都会波澜不惊。做一棵向日葵吧,有太阳时,面向太阳。无太阳时,面向亮光。

感恩生命里遇见的每一份美好:在一朵花开里妖娆;在一声鸟鸣里微笑;在一袭云影里飘芜;在一阵轻风里舞蹈。面对阳光,展露笑靥;轻嗅花香,心底曼妙;林中漫步,心儿清宁。五月,夏已提着裙角在我的身边追逐着荷的纯净和高雅,用一缕清新在我周围缠绕。

有时候,一份情,无需言语的交流,只需眼神传递,无言的的默契便是心灵的交集。不必相守百年,遇见,刹那已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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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芳华


【望云楼】

“丽娘,杜妈妈叫你呢。”“我知道了。”屋里,一个青衫少女立在一名白衣少女的后面。青衫女子虽是妩媚妖艳,却不及那白衣少女分毫。她美得那样自然,清新脱俗。眸子里的恬淡,忧郁格外惹人怜惜。两人站在一起,就像一幅画。青衫女子名叫玉衣,人称玉娘,是望云楼的头牌。白衣女子名丽君,人称丽娘,向来卖艺不卖身,就连她的容颜也很少有人见过。她曾经是最小的花魁,夺花魁的那一年,她只有十一岁。

“妈妈,叫我什么事?”“姑娘,你已经三年不去争夺花魁,妈妈想,今年的花魁应当是你。”“我本无意这些,若妈妈执意如此,我也不好推脱。只是还像从前那样,卖艺不卖身。”“好好好,那你快准备准备,一个月后就要选花魁了。”

回到屋里,她弹起了琵琶。还记得,自己七岁被人卖到青楼,学习琴棋书画,善舞,她的一舞曾让望云楼赚得了三千银,从此不再露面,每日里弹琴练舞,也有一番情趣。此时,她已经想到如何夺取花魁。

【望云楼】

选拔花魁的日子愈来愈近,她的舞蹈已经排练完毕。

选拔大会如约而至,许多文人墨客赶往望云楼,原因是望云楼头牌玉娘和三年未出现的丽娘将出现在这里。

第一个节目是玉娘的歌曲,一首春江花月夜醉倒了人的心。她穿着半开叉的纱衣,白皙紧实的修长大腿从开叉处露出,妩媚的姿色令人神往。

接下来的几名女子并不怎么出挑,终于轮到了丽娘,她身着雪白纱衣,一头秀发飘飘洒洒。

舞乐响起,她宛如天仙一般从上空降落,雪白纱衣包裹着她消瘦的身躯,苍白的皮肤泛起丝丝红润,朱唇微启,她赤足立于莲台之上,挥舞着轻薄的长纱翩翩起舞,舞姿绰绰。嫣然一笑,更是倾国倾城。台下的公子纷纷出价,价钱一直升到了五千金。这时,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子平淡地说道:“一万金,这个姑娘我要了。”“公子出手真是大方,只是小女从不卖身。”“舍妹年方十六,与姑娘年龄相仿,希望姑娘愿意移尊驾到鄙府陪伴舍妹,云某定用心招待。”杜妈妈连忙摆出一副献媚的面孔走过去道:“公子,丽娘你尽管带走吧。”丽娘心中猛然一震,她竟然就这样被杜妈妈卖了。“妈妈!你···贩贰薄肮媚铮?闱氚伞!?

那一天,她走进了云府的大门,也就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云府】

她来到了云府,住进了一个比原来不知精美多少倍的房间。掌事的林娘告诉她:云家小姐名叫云亦茹,知书达理,温柔娴静,如今随母亲去礼佛,几日后便能回来。她也知道了买她的是云府长子云逸风,年十七,与云亦茹关系极为融洽。她住进了绛雪轩的侧室,名为小姐的贴身侍女,实为陪伴小姐,倒也算的云府的主子。

两日后,云亦茹回到家中。她才走进绛雪轩便看见了亭亭玉立在门口的丽娘,问道:“你就是哥哥新派来陪我的?”“正是。”“好美啊!我从未见过你这样美的女子。”“小姐谬赞了。”“你就叫我亦茹吧,你叫什么名字?”“小姐就叫我丽娘吧。”云亦茹虽是大家闺秀,端庄大方,温婉亲切,倒也活泼明丽,难怪府中其他人都称赞她。

【一月后】

云亦茹和丽娘很是投缘,很快成为姐妹,这日,丽娘因要制梨花糕,去花园采摘梨花。她坐在树枝上,摘下一朵朵梨花放进花篮里。清淡的鹅黄色襦裙垂到树下,头发上只簪着一支银钗,额上贴着纹饰。素雅的装束显得恬淡安静,梨花在风的吹拂下飘落,将她包围起来。这美轮美奂的景象恰好被路过的云逸风看见,他站在不远处望着这幅画一般的景象。轻轻地走过去,丽娘竟没有发觉。她伸手去采摘更高处的花朵,却一不小心踩空跌落。“啊!”正当她以为自己会摔倒地上时,一个温柔的臂膀接住她,她有过一瞬间愣神,又连忙挣扎开,低头道:“多谢少爷相救。”“没什么。”丽娘立刻拎了那一篮梨花转身离开,云逸风站在原地久久不动,刚才的景象实在太美!被梨花簇拥着的她仿佛仙女降到了人间。

今日再次见到云逸风,他褪去了贵族的光环,温柔亲和,让丽娘久久难以忘怀。所有的一切,都被云亦茹看在眼里,她看出丽娘喜欢哥哥,有心成全。

【绰影阁】

云亦茹走进哥哥的书房,看见哥哥坐在案上沉思,她轻轻走过去笑道:“哥哥可是在思念今日的美人儿?”“亦茹!”“丽娘天生丽质,连我这个女子都难免动心,更何况是你。关关雎鸠,在河之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观察到她心里也在想着你,你也喜欢她,为什么不在一起呢?。”“真的?”“今夜我安排你们见面,你找机会告诉她,你喜欢她。”“这贩贩贩好吧。”

【绛雪轩】

回到房间,云亦茹叫来丽娘,说道:“今日的梨花糕很好吃,晚上你替我送些给哥哥。”“是。”她一想到云逸风,心里就砰砰直跳,脸也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云亦茹补充了一句:“记得穿戴的漂亮些。”“为什么?”“啊贩贩贩这个,你别管,一定穿漂亮点哦!”

晚上,丽娘换了一身衣裳,将梨花糕带到绰影阁。

【绰影阁】

她敲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温和的男音:“进来吧。”丽娘走进房间,放下装梨花糕的盘子说道:“小姐让我把梨花糕送来给少爷,若少爷没有什么事,奴婢先告退了。”“别走!”他沉默了一会说道:“愿意成为我的女人吗?”“什么?少爷这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他将丽娘搂在怀里,抬头向她的嘴唇吻去。她惊呆了,忘记了挣扎。直到他松开手,丽娘才反应过来,她生气地说道:“您是云府的少爷,奴婢只是一个丫鬟,不配侍奉少爷!”“可是我不嫌弃你是个丫鬟。”他霸道地将她推到门边,不由分说地吻去,他用刀锋般薄薄的嘴唇,咬住她的嘴唇温柔地摩挲着,仿佛在亲吻娇嫩的花瓣,他的舌头在她口腔里颇为熟练地舔舐着。两人紧紧挨着,他好像就这样抱着她永生永世。

他那不老实的手伸进丽娘的衣服,抚摸着她裸露在肚兜外的锁骨以及脖颈,单薄的轻纱一样的衣服被他褪去她纤细柔软的腰肢让他不舍得松手却不敢深入。丽娘的手也搭在了他的肩上,白嫩的柔荑环着他的脖子,二人难分难舍。

贩贩贩

回到绛雪轩的路上,她还在回想刚才的一幕,她是喜欢他的,但她不敢,也不配。她怎么可以如此失态失仪,方才,差一点就失身了。

从那以后,她时常去绰影阁,每一次都是尽兴而归,他们一起登山,一起赏景,他们在山顶

上牵着手共同宣誓,今生今世,白头偕老。

就在云逸风和丽娘感情越来越好,他为丽娘更名为“墨笛”。这时,云家老爷云岭云太尉回到府中,还带回了一个女子,她名叫楚素仪,年十八,是楚家嫡女,身家显赫。听到消息云太尉意欲将这位楚氏小姐许配给长子云逸风。

他安排两人见面,云逸风坐在偏座,心不在焉,无论这个女孩再好,他的心里始终想着墨笛。

她走进湖心亭,优雅地轻轻一拜坐在侧坐。身着柳色长裙,外罩豆青小袄,外镶兔毛滚边,腰佩玉玦扇坠,举止间,高雅脱俗。挽着堕马髻,插着琉璃珍珠步摇,簪着一排清幽幽的茉莉。肌若凝脂,顾盼神飞。臻首蛾眉,美若天仙。她温柔的眸子望着云逸风,少女的心砰砰直跳,看着面前的男子心想:原来这位云家公子这般潇洒不凡,就是爹娘从未嘱咐,我也一定要嫁给他。云逸风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她和丽娘的美是不同的,她是大家闺秀,是寻常女子所有温柔端庄的美,而丽娘却像天上的仙女落入凡尘,清净纯洁,她是月宫的女神!

这时,云岭看着楚素仪笑道:“听闻小姐最擅瑶琴,不知老夫和犬子可能一闻?”“云伯父客气了,素仪不过略通一二,让伯父见笑了。”她让丫鬟取来瑶琴,试了试弦,略一思索,弹出一首《阳春白雪》。琴声清越,悦耳动听,绕梁三日不绝。“好琴!”湖心亭后转出两个美人。一个是云亦茹,另一个便是丽娘。云亦茹一身紫色留仙裙,笑盈盈坐在云逸风身边。墨笛站在她身后,嫣然一笑盖过了楚素仪所有的风头。“这是小女云亦茹。”“云小姐好。”“楚小姐今后就叫我亦茹吧,我比楚小姐小几岁,不知可能与您以姐妹相称?”“我叫楚素仪,妹妹今后叫我素仪便可。不知这位姑娘是谁?”“奴婢墨笛叩见楚小姐。”“可惜了,如此美貌,怎会只是一个丫鬟?”“她不是丫鬟,她是哥哥的人。”楚素仪一怔,继续说道:“原来是这样。”“墨笛最擅舞蹈,方才见姐姐琴弹得极好,不如叫墨笛为姐姐舞一曲可好?”“如果墨笛姑娘愿意,我自然奉陪。”“劳驾小姐了。”“说吧,舞什么曲子?”“凤舞九天。”“甚好。”

云岭听到女儿的话,心里咯噔一下,他阴沉着脸对云逸风命令道:“你跟我过来!”“是。”

三个少女凑在一起,正欢快的交谈着,谁也没有注意云岭的脸色和云逸风的离去。

【秦思阁】

“逸风,你当真喜欢那个婢女?”“是。”“孽障!你是我云家唯一的少爷,怎么能喜欢上一个低贱卑微的奴婢!”“我不在乎!她是奴婢如何?我只知道那是我最爱的女人。”“那位楚小姐长得很美,性格也好,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无论她再好,就算天仙下凡,我也只要墨笛。”“真是岂有其理!如果你不答应娶楚小姐,我就杀了她!”“爹!不要!”“我说话算话,限你三日时间考虑,过了三日还不决断,我就杀她。”

那晚,他让墨笛二更时分来自己我卧房,她温柔的答应了。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他苦笑,“对不起,我不得不辜负你了。若他没有用你的命来威胁,我宁愿抛弃我侯门公子的身份,陪你游荡江湖。”

一更,楚素仪来到他的卧房,她坐在他身边,冲他温柔的笑。“你爱我吗?”“爱。”她深情答道。“那我娶你可好?”“好。”“今夜要你陪我,你愿意吗?”她沉默半晌,答:“愿意,只要你开心。”

他亲手解开她的衣裳,拔去她头上的金钗步摇,将她搂在怀里躺在床上,二人鱼水之欢时,墨笛正在自己房中梳洗打扮,丝毫不知将要看到的,不堪入目的画面。白日里那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那个样子,昔日柔情脉脉的云逸风邪魅的笑着。

她走到了卧房外,听到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喘息和一个女人的娇笑,她一愣,仍然推开了门。她看见二人衣衫不整躺在床上,她冷笑。“云逸风,墨笛就那么不值钱吗?玩完骗完丢在一边,搂着新宠入眠。”“我从未爱你,你以为自己配吗?你不过是一个卑贱奴婢。”也是,你是侯门公子,我不过是个奴才,奴才与主子之间怎会有好的结果?”她转身离开,云逸风推开了楚素仪的柔荑,披衣下床,冷冷说道:“走吧。一月后,我娶你。”“娶我,你不后悔?”“不悔。”

第二日,墨笛准备向云亦茹告别,就此离开云家。

“亦茹,我准备离开云家。”“为什么?你走了,哥哥怎么办?”“我与他之间已无牵连。”“到底怎么了?”“云逸风就要娶楚素仪了,我留下来,算什么?还不如一走了之,从此再不相见。”“这贩贩贩一定是误会!哥哥怎会如此绝情?我去问他,他不会不要你的。”“不要去了。”云亦如叹了一口气“东西都带好了吗?你要去哪儿呀?”“天下之大,自有我容身之处。”“你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墨笛笑了笑,却不说话,转身离开。

云亦茹来到了云逸风的书房,看见楚素仪一袭抹胸红衣站在他身边研墨。她冷笑“哥哥,你为何要这样对墨笛?你们之间当真一点情意也没有了吗?”“是。”“她已经走了。”他的手微微握紧,却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冷淡地说:“以后素仪就是我的夫人,墨笛的生死关我何事。”“你!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

【二十年后】

一女子立于江边,水色长裙在微风吹拂下微微动荡,她面垂轻纱,吹着笛子,哀怨的曲调中含着孤独,二十年了,也不知那个绝情的男人现在怎么样,他们幸福吗?

“敢问姑娘芳名?”女子心头一颤,这种声音为何这般与自己的心灵有所感应。“大人何意?”“姑娘非常像在下的一个故人。”“是吗?那她是谁?跟公子又是什么关系?”“她叫墨笛,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她转过身来,望着他轻笑,那双美丽的眸子让他呆住。“当真是最爱吗?”“是。”“她走了。”“去了哪儿?”“我不会告诉你。”“楚素仪已死,我爹也死了,我想让她回来。”“过去的情,还是忘了的好,就算此刻追回来,也和从前不再相似了。”女子不再看他,绕过曲折的小桥离开,却有两行清泪随着清风流下。

缘落,刹那芳华


雨巷,一袭轻纱,花落油纸伞。那位丁香般,结着愁怨的姑娘,是否还转角的青石板上徘徊。在颓圮的篱墙外,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烟雨中,直到走过这条雨巷。你是否还记得雨巷尽头的那方石桥?柳丝飘摇,游人如织,朝来暮往。桥上的那柄油纸伞,伞下女孩青丝如潮水,微微向后飘散。她在烟雨中静静的观望,桥下的纸船是她对风的寄语,代替她走遍梦中的水乡。

落花,入水刹那芳华。

花期,领略了四季的风采,取了它的精华,落下了无数的落花。桃花依旧,那年渔人驶船而入的桃园,是否已经洗尽了铅华?自在的寄情于桃花溪畔,落幕于桃花的世界里。山间泉水流向桃花深处,踱步其中,青丝早已不再,满头尽是落英花瓣。溪畔两旁的花开,却是无人欣赏;繁华过后的丘野,唯留刹那芳华。流水便是落花的知音,但凡流水之处,所进之潭,尽是落花归宿。

紫竹,落地刹那芳华。

洒脱,便是竹林对风度的信仰,七贤对飘渺的追求,以致魏晋之后的再无风度之殇。嵇康对生死的看淡,便使得《广陵散》成为绝唱;刘伶脱裳而舞的张扬,却道出了天地为屋,屋为裤,何以进吾裤中来?,对世人讥讽作出反击而不拘一格的豪放。向秀闻笛而赋,走往紫竹楼前,发现故友早已不再,发出对世间无常的轻叹。紫竹花开,便是消亡之时,竹叶落地,也就道出了消逝的绝代风华。

寒梅,花开刹那芳华。

傲香,是梅与雪的结伴,十里荷塘不及一树梅花。倩影芳菲独立于月下含苞待放,携风而来,在雪中翩翩起舞,越舞越叹,竟不知花变成我,还是我变成花,一切就如庄周梦蝶,又或者是蝶梦庄周那般的虚幻。梅花清幽,不食人间烟火,淡淡花香,虽然触手可及,却不舍亵渎其芳。孤芳月下,它与雪相容,在空旷绝世之处,便只有它在绽放。此刻的芬芳,欣赏它的,唯有落月飞霜。

夏荷,接天莲叶,映日刹那芳华。

无瑕,它有着不染于心,却又混迹于污秽之中的洁白。粉红色的霓裳在蛙鸣声中闪起来了荧光。它是高贵的,出淤泥而不染;它也是清洁的,濯清涟而不妖。时过境迁,那些文才雅客,词首骚人无不自喻为荷花一般的存在,日暮之时,又有几人成为荷花?月色朦胧,荷塘花开,杨柳依依之时,一阵蛙声传来。蓦然回首,多少往事已随烟雨飘散,荷花塘中,有几许游鱼在荷叶间嬉戏?又有几人好似朱自清先生那般垂怜月色荷塘?

月夜,流光刹那芳华。

滋养,一束阳光下的枝叶繁茂,夜静月光中的流霜纤尘,没有别的欲望,它们都被滋养。月下的春江是年轻的,那畔古人先见月,如今残月留江,人不再,江水换了一波又一波,繁华落尽,月常升起,涛声依旧渺渺。月下的尘埃是幸运的,伴一缕青烟,五分月色,十指清风,游遍了江南,道尽了离合悲欢。这一幕春江潮水,醉了飞花,沉了落叶,留下了烟柳诗茶,月暮词画。

随即,缘散,一别刹那芳华。

永恒经典


曾经那些年,看到亲戚欠亲戚的,看到朋友欠朋友的,看到乡亲欠乡亲的。在自尊心作祟的情况下,20XX年的春节我选择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本想着闭关思过,但是到头来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有时候当你想刻意的改变自己时,你会真正的发现你修为的境界总是差那么一点。由于出生,背景,不幸等前期允许你欠别人些,但是当到一定程度时你会发现与人的处世之道就是永远让别人欠咱们些,这就是正真的处世之道的精髓所在。

有时候我特别感谢我小时候的贫穷,等走到一定的程度,我会明白那一段岁月真正的是我人生的财富。成长过后,那段岁月会让我读懂人间冷暖,读懂社会风气和人性的本善,如何用我的坚韧和努力去改变家人的命运。相对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生惯养的孩子,我用踏实的作风,用思索的大脑,用总结的习惯结果总会超出我预期的想象。

有时候会想得到一笔财富,因为小时候太缺钱了,从骨子里留下了钱的重要性。经过岁月的洗礼,慢慢的这种概念从骨子里去除了,因为格局和朋友的遭遇让我从思维定式中得以解脱。丈母娘说同村的邻居日子原本过的不错,但是过于对金钱的贪婪,两口子出去挣钱,结果9岁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跑了,女的疯了,男的堕落不能自拔,当权衡完这一切你会明白最重要的是什么。

那一年,通过我们家的努力,买了最好的三轮车,摩托车,结果没过几年,车都停在车棚里,原因是没人开了。老人说,有人生万物,其实有一天你会懂得。

小时候太穷了,想吃顿牛肉是多么奢望的事。也就是那一年,我发誓我要喝上档次的酒,吃最好的牛肉。可是到了今天这一切都有了,因为身体原因,酒不能喝了,牛肉不能吃了,当遇到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有什么看不透。

城里的邻居换了房,曾经的校花换了男人。房子大了,女人走了。男人换了,孩子没了,换来了无休止的思念痛苦,这一切有意义吗?

到一定的阶段,突然间会感觉血缘是多么的重要,不管经历过亲亲过去怎样的伤害,怎样的让你绝望,但会无休止的怀念和记挂他们,不管如何,总流着咱们家族的血脉。对亲亲可以糊涂到极致,但对自己的要求绝对不能含糊。因为一个人真正的荣耀源自于对自己的征服。成长的过程是特别痛苦的,能承受多少就能收获多少。所有的经历都是一种成长,所以当放下抱怨,寻找方式方法时,说明已经在成长。

新的一年的春节再次来临,这个春节我觉得应该拜访智者,寻找有心灵共鸣的人交流心德,放下酒杯,拿起茶杯,重新塑造自己的朋友圈,真正的用心去感受生活。

允许每个人犯错但是不能一直都犯,曾经都是过往,是好是坏已经成为过去,还有美好的未来等着我们,新的一年我们启航吧

回首已是过客


在怀揣着诸多雄心壮志,又浑浑噩噩中我们度过了已有二十余年,现在已经不再可以像孩童时代的我们那般充斥着看起来傻里傻气的天真,却又体现不出那已经历经沧桑的世故;学校的生活长年累月的打磨让我们少了现在的年纪应有的人情礼往,我们还有着什么?当我们未能在二十余年中有一次得意时,我们是否一直惦念着的东西是,同窗之情,那些陪你上天入地的被称之为小伙伴的人,偶然想起时不止嘴角上扬更想拼个你死我活之人。伴随着升学,搬家等诸多琐事,我们疏远了,又甚至断了联系。纵然还想念着,我们还能互相称之为朋友吗?过客是否更贴切了一些,我们总是在惦念着他们,因为那些记忆挥之不去,可仅仅只剩下了记忆。

十年前,我有几个在当时看来根本分不开的朋友,彼此祸害着走过了四年,玩起来何止是忘乎所以!玻璃都不知道脆了多少,胳膊上的疤痕还嘲笑着我当时的年少轻狂,十一二岁的年纪却总是在幻想着那般地久天长,坐在教室里开着属于那个年纪的玩笑,扔着沙包打着卡,弹着玻璃球仿佛要洞穿整个天下。还记得因为不想劳动疲于奔命般的躲藏与整个楼道之间,后面传来似乎毁天灭地的喊杀声。那是属于十年前的我们,认真的青涩最后映刻在了一张毕业照上,曾经照片上的我们都笑的那么认真,一句茄子过去不到十秒,哭起来却显得更加认真。十二岁的年纪说不上多懂以后,但那时却知道楼间嬉戏的人转身过后不再是你,被上课铃恍然惊醒时身旁的人已然不再是你,这对当时的我们是貌似无法解决的打击。那时的我们也只能期待着一种心有灵犀,那个东西叫毕业后记得联系;升学后还在一起;挨揍后你那能躲;打游戏别再坑我。

六年前的初中,那是我不怎么有记忆的时代,不是脑子不够用,是大家在一起却玩不起来的感觉。不过回忆嘛!总有温馨的桥段啊!要不显得多突兀和狗血,那时的我应当只有三个朋友,和其中两个自诩为飙车三结义,蹬着自行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反正记挂着的就是爽这个字,作业没写?那重要吗?额,重要。但对那时的我来说,玩就够了,想那么多干嘛,家虽不在一个方向,但放学出门之时不过百米也要一起走,说完上课没说完的话,但怎么有说完的时候呢?

小伙子,明天再战!挥手拜拜。

中考之后时常约出来一起玩耍,聊天吃饭打游戏,这时候我想我们总不会再分开了吧!而后学校的不同依旧疏远了联系,繁忙的课程(额,对别人来说)总是没有抽身的理由,毕竟不是门对门的住,电话里面又能说清多少?加之又有了新的朋友,这样的疏远的确无可奈何!但记在心里吧!都是兄弟,谁愿意忘了谁,不想把你们当过客,可时间又何尝放得过我?

高中啊,这得好好说说,毕竟大家脾气都好,玩起来自然活泛得多,这段过往别说嘴角上扬,开怀大笑我觉得也并不过分。讲真的,那时的我没有一天不盼望上学学(玩)习(耍),大家在一起我们唱着最炫民族风,傻里傻气的因为暴走漫画不能自已。我们的班级极其活跃,在琅琅的书声中略显突兀又不可理喻,但那时我们的青春,我们骄傲的不平凡的记忆。还记得那时候的女生看着小说会哭,没事欺负一下旁边的男生,阴盛阳衰的班级这样应该是很正常了吧?男生常说:又不疼你别哭就行了。得,又一顿揍!我到现在似乎明白了一点,是不是说的时机不对啊!正有感于小说里的哀婉别离,希冀着自己不会这样,会有真命天子如风般卷来安慰着你,叙说着无尽的情话。突然看到是你突兀的安慰!莫非是落差有点太大了,若真的是这样,千万别说冤枉!我们边学习边玩闹着记录着学习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尽全力抓紧我们我们不愿意放开的时间,可又是老模式,一样的套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毕业不说再见这些话,时间一到,一张毕业照依旧结束了这段旅程,飞机落地,火车到站,毕业这些东西我们怎么阻止,将他们珍藏下来在我看来应该就是最好的结果了吧!高考结束后的暑假总是不同的。欢愉的时光过去这次的分别很远,几百公里乃至上千,纵然关系再好我们也在难有全部重聚之时。高考彻底考散了一群人。事实也的却如此,好多人真的直到现在再也没有见过。真的想想也就罢了。

逝者如斯夫,而未尝往矣!韶光岂是人力可以滞留一二的。过客涵盖的东西真的很多很多,我们在路上擦肩而过的,旅游同处一车的,火车的上的邻座,游戏里的朋友。他们来去匆匆,我们很忙或许连记挂的时间都未必有!可对于这些我们总以为不会失去的人来说,我们总是在感觉,他们一触碰到我的心里,那些印记怎止永恒?柳絮扶风般触碰过你思绪已略带起浮,何况你惦恋着的土壤!我们没有相遇再相处的时间,但我知道,我不会更不想将带给我欢乐的他们只是当成过客,我们如何能失去一个叫回忆的东西!我仅仅只是在记忆,在幻想。我的大学也将面临结束,除了宿舍和他们还有她真的没剩下什么!细细想来,我要的还有什么?足够了,纵使未来再次离散,我始终还会如同曾经一般,相信他们不会就此消失。于我而言,要么一生,若聚少离多,无论天之涯,使命必达。否则,常驻心里,仍旧万年。

过客终究只是风景,朋友才是人生,我们真的需要的挺多,所以时常让脑袋穿越回许久之前,看看属于那时候我们最真诚的乐趣,那些我们孤寂时抹杀不了的荣光。

刹那芳华,流年阑珊


流年阑珊,为我斟满一生的芳华,我们不必记住谁是谁,只需记住我们曾经手牵手的嬉闹过。

题记

斑驳的岁月,为我剪了一地的烛影,摇摇曳曳地荡在风里,带走了容颜的稚嫩,留下了年轮的沧桑。

刹那之间的年华,一切都已泛白。

曾经难以逾越的坎,现在轻而易举地跨过。有些事,只道当时不明了,等美好的芳华被无情的岁月印下痕迹,才会忽而了然。

我一直在怀念着那些被风吹散了、模糊的拼凑不齐地碎影,感受着那吹拂在脸上的温存,那飘扬在嘴角的暖度,一直忘不了的趣事,成了这一端碎在风里、唯一的纪念。

你是否,曾记得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你挨着我嬉笑,我抄起课本划开我们间的距离、佯作生气的侧脸?

你是否,曾记得我趴在黑木课桌上看作文书,你在我身边与同学打闹着,我嘴角扬起得不经意的微笑?

你是否,还记得我们一起踏着泥泞蜿蜒的小道,谈着学校里某某的学习如滑翔机般一落千丈、某某的学习居然名列前茅真是不识庐山真面目,而却丝毫不在意脸上滴落的雨珠、继续亢奋着?

我想,你一定不记得了,或许还记得,只是很模糊了。也是,我们都站在雨季花季的芳华里被雨水冲刷了一边,隐约的划痕早已找不到最初的轨迹。只是,我却时常从手包里拿出我们肩并肩、照得一些老旧的大头贴,嘴角还是会扬起那一抹似曾相识的微笑。

我不知道我留住的这些照片,是否已被你丢在了墙角的角落里,而上面早已布满往年的灰尘。我不知道我怀念的友情,是否已被你找到了替代品,而我们间的情谊已成了你的过去。我不知道

的确,我不知道、最初最熟悉最要好的朋友,现在已成陌路,所以,我常常提起笔,想要定格住那些属于我们的美好,但每当黑色的笔尖触到洁白的纸张,心就有些彷徨,始终不知道我要留住我们之间的什么,友情?好像不是,它缺少了当初的纯真。似乎我们之间没什么可留的,却又有什么非留不可。

此时,我才发现,留住了又怎样,留不住又怎样?记住了又怎么样,记不起又怎么样?人的一生中始终都不会缺乏友情的,你没记得住我,我何须要牢记你?只是,心底的柔软还是被触动了,荡开的层层涟漪,似乎诉说着我仍不能彻底忘却。

看着你物是人非的改变,而我也不是原来的模样,我不会嘲笑你,你也不会鄙视我,因为,我们彼此都已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擦身而过时,我们只需记得对方最初的模样,不需要计较现在的变化谁不会变呢?有谁保证谁一辈子只是出生时的那惹人爱的容颜呢?

所以,当流年里的芳华、陪伴彼此走到尽头,完成最后的一次挥手道别,我们不必感伤,只需记住刹那之间的感动。

然后,再把这美好的时刻收藏在心间,等到事过境迁后,再慢慢回味,回味那一段永不衰落的似水流年。

永恒的初恋


一、千里逃婚

我出生在川中农村。这里是浅丘,土地少人口多。我懂事开始,与村里的年轻人一样想“跳农门”,离开这贫瘠的土地。我的童年在贫困而欢乐中度过。虽然庄稼人有重男轻女的陋习,但我是大女。直到我12岁,小弟弟才降生。家里把我当儿子一般宠得很娇贵。

我自幼身体娇小柔弱,性格文静,喜欢唱歌跳舞。初中毕业时,我刚16岁。乡领导把我留下当宣传员。谁知书记打我主意,要我作他儿媳。书记的儿子是我同学,平时很调皮,乡里人都讨厌他。我不同意嫁他。

我的父亲老实巴交,不爱言语。面对书记的提亲,父母进退两难。我躲在屋里不见人,成天以泪洗面,母亲陪着我哭,父亲唉声叹气。一家人无计可施。我叔公劝我远走他乡躲一躲,去找伯父,伯父在大巴山一个供销社工作。

我18岁那年农历七月初八,大雨倾盆。我孤身一人顶风冒雨走出家门。在火车站,我的证明材料和零用钱被盗,百般无奈。不过,世上还是好人多。旅社女服务员让我住宿,并教我怎么应对逆境。我才顺利地到达伯父家。通过伯父的推荐,我当上旅社服务员。

人世间,女人遇上的麻烦事真防不胜防啊!这年春节,我值班。一位男子住旅社。开门时,他对我欲行不轨。我又惊又怕,急忙躲闪。拉扯中,我失足摔下楼梯昏了过去。伯父把我送医院。他们追问我事情的经过。我障于面子,任凭那人说是不小心摔伤的。事后,我离开了旅社,回到伯父家。

二、情结大巴山

不久,我伯父的朋友介绍我去红星小学代课。我带上简单行李出发到离县城40多公里的红星乡。在去红星的客车上,我遇上了人生旅途中最难释怀的男人。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男人如影随形地定格在我心中。

自从在旅社遭那男人强行非礼之后,我见了男人就害怕。上车后,我心里充满孤独和恐惧,我问去红星乡的路怎么走?车上人见我是个外地女子,便有人恐吓我说,很远,要翻几座荒无人烟的大山,有狼,会把你吃掉的。

这时,我邻坐的一位青年男子对我说,他的单位在红星乡,下车后可以带路。他安慰我说,没什么,不要害怕。他和蔼亲切。我消除了恐惧和顾虑。

这男子名叫邱山。20多岁,兰的卡中山服裹着他不大结实的身子。无助的我很快便接纳了他。《红楼梦》歌词唱道:“若是没奇缘,偏又遇着他。”世上的事情也许就是缘份吧。下车后,我跟着他翻山越岭。一路上,他谈笑风生。我却不大自在,因为我月经来了。我的失态被他发觉,问我裤子怎么湿啦?我脸红了,支支唔唔地说在小溪边弄脏了。他不再追问,我感到他好善解人意。

天色黄昏时,我们到了他单位。这是矿区。这时,才知道他是支边来的大学毕业生,在厂里任会计。医生是医学院毕业的大学生,既当医生又兼伙食团长。吃了饭天已黑了,无法赶路。邱山与医生交涉,将医务室让我住下。

谁家女子不怀春,邱山闯入我心灵。他那眼神,那气质,甚至那头发,那嘴唇都是唯一的。那一夜,我失眠了,直到天亮才睡去。朦胧中,听到男医生开门进屋取药,我才猛然惊醒。这时,我发现那条带血的卫生纸不知啥时滑落在地上了。我赶紧起床捡起,窘得快哭起来。岂料,这块卫生纸却成为令人费解的疑团。

第二天,我去了学校。星期天,常找邱山闲聊。邱山是很有文才的大学生。他平易近人,文雅细腻。性格中有与我极为相似之处。我对他象兄长般信任和尊重,与他在一起就觉得精神有了寄托,心灵之舟有了停泊的港湾,安全而温馨。

暑假天,我去他厂矿建筑工地做工。在这期间,邱山对我态度随和,关照呵护。这些都让我感到了人间真情。这是我逃婚以来从未体会过的。第二学期,我到区中心校任教,离他的厂矿远,就很少见面。

三、我岂能落井下石

批清运动开始的时候,两位便衣警察来我校。对我说道:“邱山思想反动,品德败坏。据了解,你受过他的骗。”我感觉十分茫然,对调查人回答说,我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便走了。事隔几天,调查人第二次来也没查出什么,便悻悻地走了。

过了几天,他们第三次来。一见面,调查人就吓唬我:“你不说,别人还见过你们丢在地上的血纸。”我顿时面红耳赤,争辩道:“那是月经纸从裤管里掉出来呀!”这时,一个人吼道:“撒谎,拉去检查!”我急得哭起来:“我没撒谎,你们检查我什么?”那人说:“查你是不是处女。”我哭着跑了。回到寝室,我暗自为邱山担心。从调查人的言行我揣摩到他们要把懵懂的我当一粒子弹射向邱山。“木秀于林,摧于风。”世上最出色的男人往往最容易受到伤害,正如最漂亮的女人最容易被人忌妒一样。邱山才华横溢,孤傲不群,得罪的领导不少。他们借“批清”运动,抓住他一些毛病,收集他政治上、经济上、作风上的材料,欲置其死地而后快。其实,我原本对邱山没什么的,他们这么一搞,生拉活扯要把我与他联在一起,我反而对他产生什么了。

区中心校刘校长夫妻俩认我做干女儿。他们对调查人的无中生有陷害他人的行为很不满意。他们请调查人吃喝,并答应做我的思想工作。饭后,校长夫人对调查人说道:“我干女儿说,她没有和邱山发生越轨的行为。”

风波终于平息了。在左倾路线猖獗的日子里,整人先定调子再找材料,采取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手段,陷害过多少无辜的人啊!在那段时间,我为自己的不幸伤心,同时为邱山的处境担心。从那以后,本性内向的我更觉得人心险恶,而不愿与人交往,成天低头看书,埋头做事。

四、心跳的夏日

恢复高考那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师范学校。三年的学习生活是无忧无虑的。我班40多位同学,大龄青年占多数。我把自已的情感世界封闭得严严实实的,没有一个男人闯入我的心里。

高寒山区的夏天是最美好的季节,满山山茶花一派火红。就在我临近师范毕业这年的夏天,失去5年多联系的邱山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顿时一阵慌乱,不知所措。此时的邱山瘦了些,眼神还是透着睿智和机灵。他告诉我,他现在中学任教,此次路过这里,顺便来看看我。

在学校,那么多求爱者,我不屑一顾。我在等,也许,等待的就是他。如今,他来了,我眼前一亮,身不由已地投入他的怀里,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情人。我明知他是有妻室的男人。却没有多想,没有一丝犹豫,也不管结果如何。而是配合他,十分默契和自然。东逃西躲历经艰辛守护多年,一瞬间就献给了我爱的男人。我并不后悔,因为贞操献给自己心属的男人是幸福的。以后的若干年里,我再也无法找到那种感觉和滋味了。

不久,我毕业分配到金子小学任教。一到单位就有人给我介绍对象。我婉言拒绝了。师范的一位同班同学执着地追求我,我仍未答应他。我这时己经26岁了。我在想什么呢?我能同邱山保持没有结果的恋情吗?这问题来不及找到答案的时候,我们便迅速地分手了。他在我的生活里如炫目的流星,瞬间即逝。

我毕业分配第二年春节,邱山调走了。那是个大雾迷漫的清晨,他上车起程。“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挥手之间,他已离我远去。我的心仿佛也被带走了。我长时间呆立在冰凌的大街上,脚手僵化了,思维也僵化了。

邱山离开后,给我写过信来。我也给他去过信,给他寄去歌曲《徘徊十字路》,歌词唱道:

在你人生漫长的旅途,难免徘徊十字路。

哪一条路通向幸福?哪一条路通向痛苦。

当你听完这些故事,就会选择你的路。

愿你勇敢地踏着脚步,来求幸福归宿。……

也许这歌词所唱的代表了我当时心情。我在寄给他的歌单后面用红墨水添写了“这支歌可当麻醉济”一句话。以后,由于收信地址的错,我们失去了联系。

五、失败的婚姻

开学时,我伯父的朋友介绍与金某相识。金某年长我两岁,是信用社会计,文化不高,有一副好身段。金某悄悄去办理了结婚手续。秋季开学不久,我们便举行了结婚仪式。

婚后,我试着从心里接纳金某。可是,总找不到共同语言,没有一点夫妻情趣。我知道这是一次失败的婚姻。我无法走出邱山的阴影,也许一生都难以走出啊!直到我生了女儿,心情才好些。从此,我把全部心血和爱都给了女儿。

丈夫平时精神不佳,因为他时常酗酒,五脏六腑都浸泡在酒精里。经检查他患了肝癌。耗尽了家里钱财,开了刀,身体更难康复,终于闭目而去。

刚步入中年便孀居,拥有了孤单和寂寞。我的乡村小学,白天尚有学生的读书声陪伴。一到晚上,犹如修道院一般清静。这环境恰如我心境,死水一潭。

丧偶的这些年里,工作紧张,生活清贫。自己微薄的工资收入既要抚养女儿,又要赡养娘家父母和婆家母亲。生活的重担并没有把我压倒,而情感的失落和精神的空虚才使我感到人生的失败和无助。我几十年从未当着人哭过,只是在夜深人静,睡梦低徊时,想到自己的身世禁不住潸然泪下。

丈夫死后,我也曾想再婚,想组织新家庭。因为我毕竟才40多岁啊!在感情的激流里我曾搏击过。不少人给我介绍对象,我没动心。心灵深处总是若明若暗地思念我的初恋情人邱山。好几次我想去找他。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

六、永远的朋友

2005年10月的一天上午,我正上课。一位老师叫我回寝室接听电话。当我拿上话筒,话机里传出久违的声音。这声音整整20多年没听见了。但是,依然那么熟悉,那么亲切,带着磁性,充满激情。字字句句扣动我的心弦。人到中年的我依然热血沸腾,激动不已。邱山问我这些年怎样过的,现在生活得怎样?由于激动,我语无伦次,行为失态。在场的老师都感到莫名其妙。当晚,我失眠了,控制不住自己,抵挡不了“感觉”的诱惑。仿佛青春时期播下的爱种在我心中已经盘根错节,只要有一缕阳光的照射便会疯长起来。

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离别20多年的邱山因恋旧情想方设法找到了我。他究竟是好马,还是劣马呢?我根本没考虑这么多。他就是我的过去,我情感世界第一人。

这以后,我们通电话,发手机短信,仿佛生活在真空里,生活在虚幻的网络世界中。我不是不知道,邱山是个文人,一个只能作情人不佩当丈夫的激情文人,是只有花开而无结果的。然而,多愁善感的我再一次为情所动,被情所累。

邱山说,人的年龄愈大愈怀旧。我找你没有别的,只是为拾取20多年前失落的恋情,圆一场旧梦。我说,明天是我的生日,数载都是我一个人默默地过。你能在这个生日给我一点回忆吗?第二天一大早,他发短信给我:“过去30年,我心中有你,假如再活30年,我心中依然有你。

我给他去了一封信,信中说:我读大学的女儿知道我们的事了。起先我以为女儿要责备我。其实才不呢?现在的年轻人有他们的思维方式,与我们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大不相同。我问女儿,人到中年怎么还会陷进感情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呢?女儿却说:“感情是不分年龄的,只是表达方式的不同而已。20岁和50岁各有不同的美和不美,都是大自然的恩赐,应该好好珍惜它。”

邱山收到我的信之后说: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对我还如初恋般柔情似水。然而,我知道,心目中道德责任的份量已经超过了那曾经的浪漫和梦想。虽说是沧海依旧,往事历历在目,却终因斗转星移,人事皆非;虽说是尘封的日子不是一片云烟,但我们却再没有勇气去重复昨天的故事。涛声便再难依旧了。我对邱山说:你是我永远的朋友,永远的良师益友。邱山说:我们不再刻意追寻昨天的恋情记忆吧。这一切都已成往事,我们所寻觅的是诚挚的友情,愿我们的友情与生命同在。

我们经常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互通信息,互致问候,亲密往来,关爱有加,而双方的心情趋于平静,用理智代替了感情,延续着我们的旷世之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