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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不说爱!

发表时间:2020-09-23

【www.qg13.com - 喜欢女生】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喜欢,不说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相互牵挂相互祝福,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心有所托情有所系,平静的日子里心湖偶泛涟漪,总胜似一潭死水的沉寂。

你说喜欢我呀,我相信。我也喜欢你呀,心情不佳或有得意之事时,很乐于让你知道,你也很乐于倾听的样子。就这样,相互喜欢,分享喜悦,安慰忧伤,开解烦恼。就这般游离现实,多了条情感的依赖线。依赖中,就有了不小心不脱俗的喜欢,喜欢也就喜欢了。

喜欢,就是不说爱。不说爱,不只是因为没有了再说爱的权利。爱,实在不是一个轻松的字眼,爱需要一份执着,一份忠贞,甚至一个承诺。喜欢就不同了,欣赏的可以说喜欢,迷恋的可以说喜欢,糊里糊涂的爱也可以说喜欢呀。

喜欢,少了爱的盲从,多了微笑的欣赏;喜欢,少了相思的煎熬,多了从容的洒脱;喜欢,少了无奈的牵绊,多了信任的融洽;喜欢,少了沉重的责任,多了超浪漫的的轻松;喜欢,少了付出后的刻骨铭心的伤害,多了失去后的理智的无动于衷。

喜欢是一种特别的感觉,一种轻松的感觉,由心而升的一种欢喜。一种相见的喜欢,似一种淡淡的亲情,也似一种醇醇的友情,更似一份浓浓的爱意,可就是不用说爱的喜欢。喜欢,不用矜持,不用顾虑太多,更不用顾及过去与将来,只要这一刻愉悦快乐。

喜欢,是自己的事情,不干别人的事。人生最精华的时光,亦再没有了说爱的权利,成熟稳重中又不失浪漫,不会再如孩子似的异想天开,可也依然憧憬着一切的美好。遇到了优秀的人,遇到了心仪的人,就可以放纵自己的喜欢,收敛那一丝丝爱意,多一点点欣赏,多一点点喜欢。

喜欢,出口也没有爱那么难,面对那么一点点的距离,只要那么一点点的心细,那么一点点的胆量,那么一点点的勇气,就可敞开心扉说出我喜欢。

只说喜欢,就多了那么一份弥久,那么一份淡定,那么一份从容,那么一份清新,那么一份淡雅,那么一份飘逸。喜欢,醉人醉己!喜欢,就是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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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再见


我长大了,看淡了很多东西,却还是无法放下我的过去,异乡的西河旁还会有少年吹着风看着景吗?破旧的教室里春风还会拂过多少陌生的面孔,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异乡的西河啊你还记得我的年少吗?在最好的年岁我高考失败,不愿意留在县里的中学而选择去了另一座小城的复读学校,它的名声很大,据说升学率高的惊人,但我当时并没有想这些,我不愿留下是因为不想我妈每天早起给我做饭,不想在校园里碰到那些熟悉的面孔。那时我做过一个两人一马,明日天涯的梦,我想去远方去寻找那个人,我离开了,去了陌生的地方。

经过简单的适应后我开始习惯了周而复始的生活,残酷的,辛苦的高四赎罪之旅,可是如果一个人注定不羁的话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住他,所以我慢慢摸索,慢慢找到了去往网吧的路线,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就无法关上。那年我以为18岁就应该是骄傲的不可救药的年纪,却不知道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后悔莫及,有始有终的生活,松竹常伴的山野,亡命天涯的故事不过是一个年轻人的童话。我有恃无恐,因为在班里的成绩还可以,虽然不能名列前茅但至少可以上一个很好的二本,很稳定,所以我不顾老师的劝阻,我行我素,在若干个的夜晚去寻找我的故事。在那里没有太多的朋友,因为在外面我才发现原来那些看着不太顺眼的亲戚有多好,所以也不想主动去和别人交朋友,因为在这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我们都不属于这里,而我们都不属于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的世界。大家迫不得已聚在一起,我以为仅此而已。

因为座位的优势,我可以每天观赏计时牌的变化,从233天开始,到一个未来结束,时间随着心变慢,在枯燥乏味里开始所谓的苦行,那种感觉相信很多人都有,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日子就像吃了很多很多糖之后腻的不行,却还在往嘴里塞,在有糖的时候不以为然,在没糖的时候才发现难以割舍 ,慢慢悠悠慢慢悠悠,日子却越来越少,单调的日子我却无法用单调的语言说出,原谅我的才疏学浅又或者原谅岁月的悠长深远,总之从三位数变成两位数又变成一位数,一模,二模,很侥幸,我两次考试考的还不错,基本上都可以压到一本的分数线,老师说模考和高考差不多,所以我相信故事会按照剧本演出我想要的结果,在六月阳光明媚梦想遍地发芽,可是,可是一切都只是我想。

高考最终还是又一次失败了,是喜剧的开头是悲剧的结尾,没有举杯祝福的高四,我的同学们会各安天涯,我知道很多人会忘了我吧,我也会忘记很多人,时间的路途上没有人会陪你一直走下去,一成不变的步调,喜你所喜,悲你所悲,每个人都是这样,亘古不变大自然黄金法则,直到今天我还无法释怀我的失败,我知道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可还是没有办法放下,就像曾在5月的早晨再回学校的路上我望着天空问自己一切都结束了吗?是啊!一切都结束了吗?你曾厌恶的那段生活再也不会羁绊你自由的脚步,你曾向往的远方张开它的怀抱,自由好不容易,怎么不敢了呢,单枪匹马的轻狂岁月啊,我多想在回味一次啊,满满的板书,我还没有记完,必考的知识点,又被丢在了哪个角落里啊,再见怎么才能说出口,我长大了,看淡了很多东西,却还是无法放下我的过去,异乡的西河旁还会有少年吹着风看着景吗?破旧的教室里春风还会拂过多少陌生的面孔,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不说再见,却注定再见,厌烦的那段生活还是融入我的血液,两人一马,我还缺一个人,一匹马,我决定不再寻找,独自前行,不说再见,在初秋的季节乘上列车去遥远的城市,我怕吵醒你啊,就这样完美的决定了,未满19岁的少年背上行李悄悄离开一个人去一所普通的大学,时而涌上心头的故事和陌生人,对不起,原谅我在心底的不辞而别吧,我无法接受别人的成功,我假作一切都好,不说再见好不好?好!可是我怎么听见你的祝福,缓缓地缓缓地,再也不见!若有一天我还能看见你的荒芜,我们相视一笑泯恩仇好吗?好!

不说想念


九月的一天傍晚,文西正在厨房忙活着,听见客厅刚进门的丈夫程思亦的声音:“文西,你有朋友在日本呢?”

“啊?没有吧。”文西有点摸不着头脑,便擦擦手,来到客厅。

“从日本寄来的明信片,给你的——风景不错噢。”程思亦说着便把手里的明信片递给文西。

文西有些疑惑,谁会从日本给她寄明信片呢?一看那上面的文字,文西顿时明了,那字迹再熟悉不过。

是他,他什么时候去日本了?单位临时出差?

文西怔怔地读着那几行字:

“To西西:

生日快乐!新婚快乐!

20XX-9-133:57pm于京都岚山”

类似这样措辞的明信片文西已经收到二十多张了。永恒不变的“To西西”,然后一句话,最后落款是日期、时间和地点,却从不留下名字。这样的写法文西再熟悉不过,她寄给他的明信片亦是如此。这是文西和他之间的默契,还有,秘密。

“是谁寄的?能认出笔迹来么?”程思亦站在文西背后问道。

“噢,是一大学同学寄的,她前一阵子告诉我要去日本出趟差来着呢,没想到她竟然在那儿给我寄了这张明信片。”文西想都没想就编了这么一个谎。

他是她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她谁都不打算告诉。有人问起时,她甚至会假装与他并不很熟,仅仅限于那几天的“同事”关系,只知道他爱好摄影,人挺温和的。

最初遇见他已经是整整六年前的事了。

那会儿文西研究生还没毕业,有一次一个师兄的单位主办一个大型国际会议,需要两个会务助理,她就跟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去了。

会议第一天忙下来,文西觉得很累。不过一想到一会儿可以吃大餐,疲劳仿佛立即烟消云散了,文西不自觉地低头独自偷偷乐着。

走进华丽的宴会厅,文西好奇地东张西望,四处打量。宴会厅中央的大水晶吊灯晃得她眼花,文西赶紧收回了目光,揉揉眼,接着看棕色墙上的挂画。

有淡雅的水墨画,也有浓艳的水彩画,还有一种文西说不上名的画。以前也偶尔见到过那种画,多是风景,美得不似真的,不像画的,可也不像是照片,大概是用电脑绘制出来的吧。

文西边想边掏出手机,给妈妈发短信,汇报这第一天的工作情况,还有这华丽丽的五星级宾馆,边发边忍不住一个人傻乐着。

正发着短信,文西眼角余光感到有光迅速闪了一下,挑了挑眉,摁下发送键,这才抬起头来。只见“同事”小李淡笑着向她略一点头,手里是那一个几乎一整天都没离身的单反相机。

会议第一天,文西还不知道所有同事的名字,只偶尔听到领导喊他“小李”。见人家微笑着对自己点头致意,文西灿烂地露齿一笑:“嗨!”

小李走近来,或许是受她那灿烂笑容的感染吧,笑容深了些,问道:“笑那么陶醉,给男朋友发短信吧?”

陶醉?第一次听人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笑。呵呵这不算个坏词。文西挑着眉,眯着眼,有些不好意思:“人家还没男朋友呢!是给我妈发短信。”

“呵,小姑娘,原来是给妈发短信这么乐呢!”他有些惊讶。

晚宴开始了,大家围坐一桌,他在文西对面。文西时不时地同旁边的人说几句;他则不太说话,一直安静地吃着,有人对他说什么时,他就略略侧过身倾听,有时点头,有时带着玩味的笑意轻轻摇头。

他就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文西想。记得上午她和其他同事、领导八点就到了,他九点多才来,一进门,见他没怎么跟人打招呼,就一个人找个沙发坐下。笔记本电脑摊在腿上,专注地在键盘上敲着。一天的工作结束了,他才和她说了这两句话。

一周的会议终于就要结束了,文西夸张地甩甩胳膊,放松放松一下肌肉。文西以为与这些“同事”的关系或者说缘分就将到此为止了,以后估计不会怎么联系了。

可是她没有想到,闭幕那天下午在会场里小李会邀请她看他拍的照片。文西从来就不热衷于摄影,甚至自己都不太爱照相。不过,那会儿反正已经没什么活儿了,她想了想,看就看吧。

后来,文西每每回想当时的情景,都有些恼,又很有些庆幸。

恼的是从看照片的那个下午开始,文西喜欢上这个已婚,比她大十三岁的男人。

庆幸的是她没有错过认识这个男人,庆幸的是因认识他而看到了另一种追求,另一种生活,另一个她所不熟悉的天地。

若不是那个下午,文西不知道美得童话一般的照片是可以拍出来的,而不是PS出来的,更不能想象并不漂亮的自己在镜头中也会有几分动人。

若不是那个下午,文西不会想象有一天自己也会背起背包,独自远行。

那天下午,在会场的最后一排,他先给文西看开会这几天拍的照片,包括最后两天去游玩的照片。很多是工作要求拍的会场上的情况,并无多大意思,他飞快地按键到下一张,下一张。文西在眼花缭乱中突然看到了自己:低头发短信的侧面,笑得——的确很陶醉。文西急急地让他返回去再看一下那张照片。

因台上还在闭幕致辞,文西压低了声音。他侧低身来:“嗯?”文西再说了一遍,他笑了,返回到那张照片。

“你偷拍的啊?!”文西把椅子挪近了点儿,紧盯着电脑屏幕轻声问,惊讶,但没有责怪——那张照片的确拍得不错,呃,是把原本不怎么样的自己拍得不错。

“呵呵,你自己先看着,我去一下洗手间。”他说着便站起来,声音擦过文西耳畔。文西脸一红,慌忙点头。

后面,文西在一大堆照片中又看到几张自己的照片夹杂其中,都是背影和侧面,很专注的样子,浑然不知外界纷扰的神情居然有那么几分动人。

几分钟后,他回来了,文西把邮箱写给他,让他回头有空把照片发给她。她不是一个喜欢照相的人,那一刻却很想留下那几张被偷拍的照片。

文西看他在输入名字时选了“茜茜”两字,急忙纠正道:“不是这个茜,没有草字头的!”内心窃喜不已,他没有输入“文西”,而是“西西”。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只听到有人喊你小李。”

“哈哈,我叫李晓青,春眠不觉晓的晓,青草的青。”他开心地笑道。

“噢,李——晓——青。”文西边念着,边飞快地掏出纸笔记下来。

后来,他又打开自己的博客,给文西看他的得意之作。听他讲着这张是什么时候在哪儿拍的,那张又是怎样选择拍摄角度的,文西只有惊叹的份儿。

分别后好几天,才收到他的邮件,却只有一张大合影,他说,同事在整理照片时删掉了很多与工作无关的照片。文西的惊喜顿时变作失望。

沮丧地打开QQ,查找他在邮件中留下的QQ号,加为好友。等了一会儿,不见有回应,便关了QQ。

过了两天,文西才想起开QQ,果然,他已经把加为好友,发了一句招呼:“你好,西西”。

两人就这么开始聊开了,天南海北,有一搭没一搭。

后来,文西把搁置了两年的博客重新拾起;

后来,学他,也开通了微博;

后来,听他推荐的音乐,读他喜欢的书,看他为之着迷的电影;

后来,独自一人骑车去后海,去南锣鼓巷,去圆明园,去故宫,去北海,去798……

后来,收拾行装,出发,远行。

后来……

第一次独自出门远行,是去庐山,在那儿文西给他寄了第一张明信片。青山飞瀑,看着就很凉爽,希望给在北京酷暑中的他带去一丝凉意吧。

那一阵,文西天天单曲循环《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开头几句百听不厌。一天,在微博上写道:想有一天,信箱出现一张美丽的明信片。

几个月后,文西收到了他从新疆寄来的明信片。后来,他每出去旅行一次,文西都能收到他从当地寄来的明信片,都是风景,很美。

后来,文西习惯每到一地便寄两张明信片,一张给自己,另一张给他。

两人的明信片都通常只有一句话,文西是怕自己再多写两句就会忍不住让想念从笔端流出。他呢?他为什么每次也只写一句话?文西不止一次想这个问题。有一次问他,他先发过来一个爆笑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很不满地回答:“你每次不也这么吝惜笔墨,惜字如金?”文西想想,也是,便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她不知道他在那头皱了皱眉,想了一会儿才编了这么个理由。真实的原因是他不想让她知晓他的想念。

他已婚,她未嫁。他和妻子生活融洽,他喜欢文西,带些兄长般的宠溺,也带着些克制。

她不知道他每次都是写完了便立即把明信片投进邮筒,怕再耽搁一秒就会改变主意,加上“想你”两字。既然两人不可能,那就不要招惹她。所以,他从不在明信片上写下任何想念的话。

同学见到文西的明信片,总是问谁寄的,文西便说,一个高中同学,最近两年爱上了旅行,没事就出去游山玩水。

他每次出去哪儿旅行都是会告诉文西的,这次去日本竟然没有告诉她。

晚上,文西从手机通讯录里翻出那个名字,编写短信:“收到你的明信片了,好漂亮啊。嘿嘿什么时候去日本了也不告诉我……”故作随意的语气。很快收到他的回复:“呵呵前几天回来了,临时出差。给你一个惊喜嘛。”

是很惊喜。文西幽幽地想。

两天前,她读到这么一条微博:旅游时最好的习惯:找个舒适的小店,挑张雅致的明信片,送给中意的TA,背面写上:某年某月某日,下午某时,天气晴,我在某地,想念你。

离别不说再见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六年的小学时光就这样消逝了。这六年意味着成长,蜕变。每一次的蜕变都在告诉我,我们终将长大,终将分别。

六年的小学时光就像一场梦。

梦开始是我和伙伴们的初遇。那时,我们稚气的脸上满是羞涩,彼此之间是陌生和好奇。老师的热情和每个人的坦诚,使我们很快相识,打成一片。在那段日子里,我们无忧无虑的玩耍、学习,不在乎父母和老师双方带来的压力。我们毫无顾忌,想笑便大声笑,想哭则痛快哭。这是最初的纯真的我们。

时光的列车越开越快,梦在继续。我们开始不再轻易流泪,不再没有任何顾忌。许是感到了未来的路的崎岖,每个人的稚气都毫无保留的蜕去,取而代之的是坚定与不屈。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老师的严格要求下奋斗,每个人都在努力。这是渐渐成熟的我们。

不知不觉间,梦就要结束。我们的小学生活只剩下最后一笔。学习气氛紧张起来了,我们都在为自己的梦想拼搏。我们的题量越来越大,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望着试卷上的成绩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担忧,怕自己小考时成绩优异,却在大考时会失手的心情,在每个人的心里流露出来。这是面对未来迷茫的我们。

梦醒时分,我们也面临着分离。不知何时起,你们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渗我之骨,融我之血。割舍的滋味如用刀剜肉一般。或许离别后我们不会再相遇,但是我们的轮廓会印在彼此的心里,谁也不能抹去,谁也无法抹去。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时光荏苒,青春未散,我们不说再见。

不说我爱你


我知道我们并不相似,然而有一天相逢,会欣赏,会让灵魂齐齐飞扬。

我开始喜欢黑夜,喜欢黑夜里特有的模糊的语言,还有幽幽而来的气息,肯定很芳香,有着我喜欢的红茶的果味,原来是怕黑的,整夜的开灯睡觉,半夜里醒来无数次。

现在我在用某些温暖抵挡黑暗,夜变得美丽,也有些不安和躁动,突然想要隐藏一些心事,这是我们自己的,我自己给她光芒。

有故人问:找到新爱了么?我笑而不答。

爱其实一直是新鲜的,不过保质期不同,质量不过关的东西,总是容易先腐烂或者死亡。爱需要表达,不过不是日日夜夜一成不变的一句誓言,也不在时时刻刻可以更新的甜蜜,成人的爱情是属于秋季的,着色应该和年轻的时候有所不同。我不说你懂得。

曾经有人说每天给自己的老婆说三次我爱你,会让这个女人快乐一天,最初感动的一踏糊涂,想每天拥吻着那个人,在耳边柔语三百次:我爱你。后来发现熊猫被当国宝到处送人,百思不得其解,咱们国家咋这么小气捏,拿黑烟圈的小肥猫送人是不是过分阿?有先知先觉者告诉我:笨,别看她黑眼圈,可是我们国家的珍稀动物。美国人和台湾人频抛秋波才有熊猫出使做侨民,真是不容易的。。我恍然,物以稀为贵,不光是鲁迅笔下的小白菜在涨价,我们的宝贝熊猫能扬国威捏。所以我崇拜盼盼家的每个孩子,长着憨笨的脸儿作漂亮的事情。

爱和熊猫无关,熊猫的珍稀珍贵难得啊。所以我把准备到口边的糖衣炮弹们狠狠咽下,我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情,况且爱曾经在年少轻狂时被自己深深的亵渎过,爱是点点滴滴的疼,是设身处地的去考虑另一个人的心境和处境,不是阳台上的花,灿烂是它,凋谢也是它。那么容许我做个沉默的人,我的情感是花锄下的一堆土,瞻仰你的艳丽,收留你的败落。

爱与喜欢之间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一种微妙的感情,却无法获得被定义的权力;爱情的瓶颈,就在爱与喜欢之间。

题记

千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她出生在中国北方的一座不算很小的城市,上学的时候每天过着最普通的生活:很早起床,很早出门,很早坐车,很早上课。上车之后她总是习惯性地找一个位子坐下来。车上的空气总是很混浊,早餐的味道、汽油的味道混合起来使人产生了一种想要呕吐的欲望。时常听到某人对于某样物品发出的庸俗的评论,也时常听到年龄不大却像到了更年期的女人对自己孩子无休止的训斥。就这样,千一天天地成长着,但却烦透了身边的一切。

上高中的时候千经常想,长大了一定要躲避开各种喧闹,过一种清淡、雅致的生活。最好是自己开一间茶屋,不用很奢华,只要幽静就好。不要服务员,只有她一个人,在忙得过来的时候,自己可以为茶客抚琴奏一曲《高山流水》。她曾经对不少人说过自己的想法,可听的人总是轻蔑地笑笑,她知道这是在嘲笑她的天真和单纯。他们都不会懂我,千这样安慰自己。但她一直将在茶舍、抚琴珍藏于心底。

他,一个已经走过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

他,有着微黑的皮肤,有着看上去颇为质感的头发,有着一只如同帕格尼尼一样的鼻子,有着不张扬的笑容笑时嘴角微微向上一翘。

那时候,失恋所带来的失意与失落也曾整日整夜的缠绕于他的心间。只是,他没有一蹶而不振,而是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土,继续前进。读完大学,几经拼搏,直到今天坐上了一家企业总经理的位置。他已是人夫、人父,而且收入不菲,但生活却并不十分开心,时常会伴着一脉清灯、一盏淡茗,回忆20年前失落了的恋情,回忆起那张清清纯纯的脸庞,回忆起那双娇娇羞羞的眼睛,回忆起那丝浅浅柔柔的微笑。然后摔摔头,笑一笑,口中像含了一块话梅糖,酸酸的,又甜甜的。

本应是平行线,但却在千走出大学校门四处应聘的那个时段,线与线之间出现了交点。

千站在他的面前,一袭长裙,长发飘飘,目光娇娇。依稀仿佛,似曾相识,犹如那个时不时在青灯下、茶盏前出现的身影。

于是,往事中的点点滴滴,又如流水般涌上心头。记忆力确是个奇怪的东西,会将眼前的情景也染上那个年代里特有的泛黄的色彩。伴着那个颜色,眼前的一切仿佛沐浴着春风,亲切,熟悉,疏疏淡淡。

千成了他公司的一员,有了不频繁的见面,偶尔一起吃饭。千断断续续、人前人后听说了他的故事,敬慕、崇拜油然而生,暗暗心想:我要有他一半的坚强和能力就好了。有一次他说他喜欢坐在茶屋中静静地品茶,不是喜欢喝茶,是喜欢那里的安静、清淡、优雅,喜欢看茶叶在茶杯的水中沉浮飘荡,品味人生的艰难曲折和痛快流畅。千的心蓦然一动。

千是个孤独的人,只是她在思索,如果有一份感情让自己负担不起,她是该选择承受负荷,还是继续与内心的孤独作伴。

KTV里昏黄的灯晕下,DVD里播放着题为《倾城之恋》的剧目。当女主人公带着久别重逢的思念和恍如隔世的叹息,从好远的距离飞奔入一个男人的怀中时,千不自禁地握住了身边的他的手,唏嘘不已。那是他们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仅有的一次。只是她在暗自思量:这是开始?还是结束?

也许,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大概是十年或者二十年之后,在一条不太繁华的街道旁边会有一间茶舍,古香古色,有雕栏的门框,有画栋的窗棂。没有喧嚣,没有服务员,只有一个脸上带着温暖微笑的女子在徐徐地演奏着《高山流水》。然后茶舍的门被推开,一个已经满脸沧桑的男人带着一阵春风走进来,他的笑容,很特别不张扬、很含蓄,只是嘴角微微地向上一翘。

你不说,我知道


工作的忙碌,让我和你之间私处的时间越来越少,虽然我们在同一个项目部上班,但没有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因为你工作的特殊性质,我和你不能同时坐在一张餐桌上吃饭,午饭的时候我和大多数的同事在食堂用餐,而你和你的部门人员为了红线工作的快速推进,用餐时只能在工地上吃份盒饭。

最初的时候,看到你如此的辛苦很是心疼你,怕你在大风中吃饭会引发胃病,我打了一个电话想询问情况,你没接电话,过一会进来一条短信,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有你和几个同事蹲在一个小山坡前吃盒饭的情景,我明白了,你不想是他们中唯一接到特殊电话的人。

天下大雨了,工地机械都停了,大多数同事都回来了,我没有看到你的身影,问了几个同事都说没有看到你,拿出手机拨了你的号码,语音提示你不在服务区内,不知过了有多久手机上才进来一张照片,这是你赶在有信号的区域里,发出来的一张你在雨中的自拍照,虽然穿着雨衣,可帅气的脸上依然满是雨水的痕迹,我知道你为征拆工作的进度在争分夺秒的努力。

在高温的天气里,你每天早上都要和测量队的小伙子一起走进没有人烟的大山里,山里的气候潮湿闷热,到处是长满荆棘的灌木,没有路,毒蛇多,蚊子毒性大,个头也大,还仿佛是长了骨头似的,叮在身上得连续拍它几次才能将它拍死,被蚊子咬过的地方没半个月那个痒劲也过不了。面包和水都需要你们自备随身携带,我知道这一整天你和他们都将吃不到热乎乎的伙食饭了,临行前我递给了你一颗苹果,你把苹果接过去,什么也不说,给了我一个微笑的眼神,这一天都没有收到过你任何的电话和信息,我知道你们一定在没有手机信号的盲区里。

从进场到现在红线,征拆,炮损,协调,已经成了你主要的工作概念,我曾经以为红线划分完,你就不会那么忙了,就可以和大家一样可以安心的坐在食堂里按时的吃饭了,然而这些也只是我美丽的期盼,红线工作完成后,征地工作又开始了,你还是不能及时的回来吃饭。你开始游走于乡村城镇间,为房屋和土地的征拆游走于百姓家里,情况就是你还和以前一样的忙碌,项目部的通勤车每天都会经过需要征拆的村落,我会刻意的坐在最前面,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能在路边上遇到你,虽然无语但却可以对望一下对方身影。

工程开始施工后,村民们为了蝇头小利经常的到施工现场阻工闹事,有时候一天多个工点同时出现村民阻工的情况,还有些村民为了威胁你,组织四十几个人的同族成员围堵你,让你按他们要求的钱数给予他们赔偿,面对他们无理的要求和顽劣的态度,而你却能在那么多村民的叫嚷中,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讲政策谈标准,让那群诚心想找你麻烦的村民自行瓦解了无奈的散去,当你回到车上时,年龄比你大的司机揉着太阳穴钦佩对你说:龙哥好佩服你啊!我的头都快被他们吵暴了,真看出来刁民是什么样的了,实在是不讲道理。你说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要按政策标准办事,人多也逾越不了制度规矩。从那以后龙哥的称谓被大家所认同,好多比你年长几岁的同事,都叫你龙哥。

你也曾多次说过喜欢这份特别有挑战性的工作,经常会遇到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你说这样挺好的可以很好的锻炼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我知道你热爱协调工作,这份工作虽然困难多,难度大,虽然忙碌的你和我聚少离多,但是我还是选择了支持你的工作。

一次亲身的经历让我测底的理解了你的工作,那天十几个村民将正在路基上行驶的通勤车突然拦住,司机刚下车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村民朝着我们张嘴大骂,一个村民举着一块十几公分大的石头拦在车前,警告我们立即将车子熄火,并警告我们不听他们的话,还要砸了我们的车,这突发的状况让一车的人都不知所措,还好司机及时打了你的电话,你在电话里嘱咐司机告诉车里的人不要下车,不要和村民发生冲突。你到了事发地点之后,找出来那个带头拦路的村民,将那个村民拉到一边谈了几句话,然后一招手示意司机开车带我们离开,司机赶紧发动车子载着我们从村民散开的孔隙中缓缓的驶过,你向车中的我投来一个自信的微笑,我给了你一个OK的手势,车子已经渐行渐远,回首看着被层层村民包围在路基上的你,协调工作真的不容易!你不说,我知道!

不说再见的离别


有一种不说再见的离别,不是因为绝情,而是不想再让对方有所牵绊。把所有的不舍藏在心底,忍住眼泪笑着目送对方的离开。

你常常跟我说起你的梦想,从你的话语当中我知道你对这个梦想有多么的执着,知道你可以为了它付出所有,牺牲一切。我以为我们之间的爱情会让你暂时放下梦想,会让你愿意为了我平凡一生。可是,我错了,我还是低估了你对梦想的坚持。

你跟我说你要到另外一个城市追寻梦想,我沉默了。原来在你的心里,当爱情和梦想同时放在天平上的时候,梦想始终要比爱情来得重。或许在你看来,爱情从来都不重要吧,所以可以轻易地做出取舍。我已经不知道要和你说什么了,如果支持你的决定,那么我们的爱情又该置于何地,远距离恋爱终将会让我们心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反对你的决定,那么即使你现在同意停下脚步,未来你也会埋怨我曾经的阻止,会怪我束缚了你的羽翼。所以,我选择不支持也不反对,任由你来决定我们的未来。

当你说希望我和你一起到那个城市重新开始的时候,我有些激动。原来你还是舍不得放开我的手,你还是很重视我们的感情的。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一种想要跟你一起离开的冲动,要和你一起奋斗,帮助你实现梦想。可是当我冷静下来,我就失去了这种冲动。虽然我很想继续和你在一起,但是我没有勇气抛下现在拥有的一切,一无所有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头再来。我没有信心能够在新的环境里找到属于我的一席之地,当你离梦想越来越近的时候,我和你的距离也会渐行渐远。现在的你,贪心得想要事业爱情都握在手里,以为只要坚持一定会成功。所以,请你原谅我的懦弱,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不能继续陪在你身边了。

面对我的拒绝,你也沉默了,没说什么就转身离开了。但我看到你的眼里带着不谅解,还有埋怨。也许你会觉得我不够爱你,不能为你放弃一切。对不起,请原谅我的自私,如果我身上没有负担,我可以潇洒地陪你走天涯,但是现在的我有太多不能放下的东西。所以我宁愿现在伤害了你,也不想以后的我们后悔。

你选择了独自离开,放弃了我们的爱情。离开之前,很多朋友来给你送别,他们和你拥抱,给你送礼物,和你拥抱,你笑着接受他们的不舍和祝福。我站在外围看着你的笑脸,没有上前和你说任何告别的话。列车快要开了,所有朋友都挥手和你说再见,而我依旧像个局外人一样看着你们的依依不舍。你站在原地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等待什么。我对你微微一笑,向你挥了挥手。在广播的催促下,你深深地看了我最后一眼就转身上了车,从此离开了我的世界。

因为不想阻碍你追求梦想,不能离开这里,原谅我这样不说再见的离别,祝福你没有我在身边的时候可以好好地照顾自己,早日实现梦想。

陌路天涯,我们不说再见


一、忽然心疼的无法再压抑,原来自己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已经多久了,我已经不记得有多久了。

听说他当爸爸了。他送的项链却还在胸前晃动着昨天。

那个说这辈子只会爱我一个人的男人,那个我把自己放心的交付给他的男人,做爸爸了,想象着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我开始笑。

忽然心疼的无法再压抑,原来自己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哥看着越来越瘦的我,满眼的心疼。

哥,我真的一点也不想吃。

哥站起来,我找那小子算帐去。

我一下慌了,拉着他的袖子哥,不要,我听话,我吃。拼命的往嘴里塞食物,眼泪却噼里啪啦的下来。

心里软软的疼痛却开始剧烈的抽搐起来,痛的无法呼吸。

哥,你不要去打扰他,好不好?我红着眼眶满满的乞求:我求你。

这一刻,我才发现即使当初他那么狠心的丢下遍体鳞伤的我走进另一个女子的城堡,我还是希望他是幸福的,哪怕是用自己最委曲求全的自尊来交换。

二、要一杯冰淇淋点一根烟,冰与火一口一口吃掉寂寞。

信手要了一杯冰淇淋,坐在靠窗的咖啡吧,我在520的烟气中和着冰淇淋的奶味,看人来人往。五月天,斑驳的阳光,厚厚的心事被割的支离破碎,我却连看一眼的心情都没有。

妈妈,那个姐姐一边吃冰淇淋一边吸烟哪?孩童声音晃进耳朵里,我瞥了一眼,一个胖胖的女人带着她的宝宝从身边经过,那个孩子纯洁的眼神一直看着我看着我。我知道,有种叫天真无邪的东西早就从我身上消失完全了。手指间的520缭燎的吐着轻烟,放进嘴里狠狠的吸一口,而后加一大勺冰淇淋,寂寞的滋味一寸一寸的泛滥开来。在别样的角落看别样的人生,到底谁带走了我的谁,然后爱情才会以如此憔悴的姿态独坐?亦或者那该谁根本就没有来过,爱情也只是给太多的女子套上了家的憧憬才心甘情愿的去被伤害被摧残?

朋友问我,什么时候才肯接受新的爱情?我呆在那里,眼睁睁看着那个他给的回忆,承诺一个个渗入皮肤,好好的与血液合二为一,再也不分辨不出谁是谁的罪。我中毒太深了,恐怕无药可救了。

是的,我一直带着那个病毒一个人过了很久了,或许会背着这身毒,一生。

三、昏昏沉的身体里恐惧如同洪水般汹涌而来,我的无助,排山倒海。

跟朋友吃饭后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浑身乏力,头痛的我终于在摇晃的车背靠上沉沉睡去。感觉有沉重的呼吸声压着耳膜,脸上有粘粘的类似于蜗牛爬行时残留的液痕一直在移动着,爬上了我的唇。猛的睁开眼,四周静悄悄,车门全锁着,那个所谓的心地善良,老实忠厚的朋友正趴在我身上,亲。

我开始疯了一样的挣扎,昏昏沉的身体里恐惧如同洪水般汹涌而来,我的无助,排山倒海。

他终于拗不过我,我终于下了那辆车。回到家,一边猛刷牙一边眼泪噼里啪啦的下来。

牙刷狠狠的磨着口腔,有血腥的味道泛出,红艳艳的血混合着牙膏泡泡很柔软的滴在脸盆里,泛开成一朵朵满是疼痛的花。

我含着牙刷蹲在地上,哭了好久。一直在发抖,裹着被子在这个微热的五月天,还是抖的厉害,后怕,委屈,愤怒活生生的刺痛了每寸肌肤。我就象是那只被拔光刺的刺猬浑身是伤却无处下药,终于一动也不能动了。

四、一直到后来的后来才悲哀的发现,不管对谁而言,我仅仅只是个过客。

我老是想起那个从未见过叫飘飘的女子,老是想起她对我说过的那句话:宝贝,这个世界上,男人也好女人也罢谁的话都不要相信。

那个同样带着满身伤痕的飘突然就从我的文章里消失了,以一个过客的身份或远离或只可回忆了。

看着她离开前的文字突然满是心疼,同样挣扎着呼吸着那种颓废的感觉却是异常的相同。我在她的文后留了一句话:飘,我等你微笑着回来。

生命中的人来了又走,似乎从未间断过也似乎从未存在过。我一直在找寻着什么,一直到后来的后来才悲哀的发现,不管对谁而言,我仅仅只是个过客。

是的,我们都仅仅只是个浪迹天涯的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