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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黎明之前被冻死

发表时间:2020-10-03

【www.qg13.com - 同意交往之前】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不要在黎明之前被冻死,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羡慕那些成功人士,不是羡慕他们辉煌的表面生活,而是羡慕他们每天忙碌,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在干嘛,而我呢?每一天过去,又是重复的新一天,人人都在选择新的生活,然而我没有选择的余地。

曾经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与自己对话。现在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都忘了与自己对话。

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一个世界。

对于孤独,每个人在每个年龄都会有自己无比清晰的看法,孤独是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名词,是多种情绪的化身,是一个人必须要面对的很多事。正在经历的孤独,我们称为迷茫。经过的那些孤独,我们称为成长。

我很喜欢这么一句话:我买了五瓶橘子汁,我喝完一瓶,拿了一瓶。你喝完一瓶,也揣着一瓶。我还多一瓶,放进包里。一路上,你都问我为什么要买五瓶,剩下的一瓶是给谁的,我懒得理你,你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说个没完。卖橘子汁的是个老奶奶,两块钱一瓶,我给十块,就不想让她找了,而已。我们常常喜欢误解别人,有的人只是为了减少麻烦,节省时间;将心比心你也有被别人误解的时候。有些事,我们不需要解释,而有的事我们必须要解释,清者自清。在现实当中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敌不过舆论。有的人说沉默是金,而有的人说沉默是土。我不知道哪个人是对的,我只明白一点。沉默是对事不对人。有的人玩笑开大了,你再不去解释,那么你的声誉,清白都有可能被毁。你不去解释,除非是你想接受事实。自毁齐声真的很好吗?

我们都因失去或错过某些人而失落。可是要知道,虽然每个人最初都以人形出现在我们面前,可缘分一尽,有些人就只能化为相片、文字,或只留下一个名字。他们心有余,力不济,却也能相伴到老。我前几天做过一个梦,所有的亲人,朋友还有想念的她都理我而去,我躺在满地灰尘的泥地里尽情哭泣。我害怕,我害怕你们都从我的身边离开。有一个飘忽不清的影子告诉我,你身边的人都是因为你的不珍惜而选择离开,你的痛苦是你自找的,不要等离开的时候才懂得珍惜,那时你后悔已经没有了,回不了头了,挽留不了他们了。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可以让你回到过去,你愿意吗?我愿意,选择回到过去。穿越梦境回到过去我开始去珍惜他们,每天围着他们身边绕,给他们我力所能及的东西。

时间飞逝,又到了那一天,结果我身边的朋友,亲人,包括想念的她又从我的身边离去。那个飘忽不清的影子又出现了,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你每天陪着身边的朋友,把你最好的东西给他们了,你却忘记了你的亲人。等你记起你的亲人后又把你最好的东西给你亲人,结果你的朋友认为你开始远离他们。所以到最后你一个也得不到。这次我没有哭,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懂得了世界上没有两全其美的东西,你选择你就必须要丢弃。你不能把心放在天秤上使它平行,你只能选择一个。懂吗?有时候果断一点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在黎明之前被冻死。

四年前毕业的我们举杯许下诺言: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相聚。十年孙子不来,十年狗不来,十年后老子死了变成鬼都要来。一人一句嬉笑怒骂。多么美好的诺言了,可是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我怕了,然后就吐了。有些承诺如一根针,毫无重量,却凛冽锐利,能直挺挺插进每个人的心里,伤口细微到毫无疼痛。在时间的流淌与社会的打磨之后,伤疤和老茧交错缝合,众生坎坷,任谁都忘记了这句话的出处,我们举着酒杯,脸色泛红。我们这个年纪,谁又能想到十年之后自己的命运会如何纠葛呢?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年没见的朋友一起在家里玩,正好有一个会弹吉他的女生看到我那把满身是灰的吉他轻轻拿起它,用湿毛巾反复的擦洗。她说给我们弹奏一首青春。她还是和以前的相似的样子,短短的马尾辫,简单的T恤,短裤,白袜,运动鞋。我们静静的听着,沉默,沉默,直至流泪。时光在她的吉他声中回旋。弹完之后她告诉我们她已经有两年多没碰过吉他了,原因就是曾经我们在一起玩弄音乐。我是写手,她就是吉他手,我写她来演奏。配合着无比默契,然而我们为了各自的梦想,我们背对而驰,都去了异地。现在正好看到这把吉他真想念当初的日子。我们嘲笑过年少无知,也嘲笑过岁月的苍老。这件事已经过了两年了,现在的她已经渐渐寻找到自己的梦想,而我呢,还在原地踏步。我的衣柜里还挂着曾经我们一起表演过得衣服,还有六年,我还能穿的上吗?

我还喜欢这样的一句话:不合群的是表面的孤独,合群的是内心的孤独。我们喜欢一大帮人出去玩,嬉笑打闹,来隐藏内心的孤独。等我们玩够了,喝够了,散了。还有一个人坐在那里,我走过去,问他去哪儿。他说不知道,只想在这安静一会。我坐下来和他一起喝酒。他平时都是很贱的那种,你们能想到的。我第一次发现他是多么的无助,孤独。他跟我说不想上学了,他说他爸和他妈离婚了。他想出去找份工作,一个人静静的生活。我没有说话,没有去说他无能。因为我也是这样。今天我去老大家吃饭,还有我师傅也在。我第一眼看见我师傅就发现他又老了,挺着大大的肚子,衣服很邋遢,脸也很沧桑。最主要的是他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大片了,看着他花白的碎发,我的心很难受。他才18岁,却成了三四十岁的样子,他虽然表面很开朗,但我知道他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他现在就想着赚钱做生意。18岁正值青春年华的时候,却变得如此颓废。老大说了,他以后会干出一番大事业,我也相信,他可以。因为他是带我走向真正社会的人。

我借用刘同的一句话结尾: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了自己。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不要让我们在黎明前被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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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人前换鞋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你们盛装而来,只为赴我之约。

在聚会前,我在微信群里说明,这次聚会,没有别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美,发型要美,衣服要美,妆容要美,心情要美。

当天果然千娇百媚,美不胜收。

忽然大门开启,一位美女慌张跌入,拖着行李箱,拎着一个购物袋,我急忙迎上去。她见了我,喘着气急匆匆地说:“小莉,我下了飞机就急忙赶来了,还好没迟到。我得赶快换一下鞋,我平时都不穿高跟鞋,为见你专门买了一双。路上怕穿不好没穿。”说完,还没等我回应,坐在会所的沙发上就准备换鞋。旁边是一屋子谈笑甚欢的美女靓妇。

我急忙拉起她:亲爱的,别,别在这里。不要在人前换鞋。

我带她到了旁边的贵宾室,关上门,请她坐下,为她倒了一杯水:不着急,坐一会儿,缓缓气儿。

多漂亮的女人,卷发披肩,杏眼娇艳,穿着一件冰丝的裹身半裙,勾勒出江南女子娇俏丰腴的曼妙曲线。这么好看的人儿,怎么能当着一屋子人的面,慌里慌张,脱掉走了一路冒着热气的鞋子,把脚塞进还没有撕掉价签的新鞋子里面呢?

你就这么在人前脱鞋。你的指甲刚修过吗?颜色和衣服搭配吗?你的脚底有死皮吗?走了一路,会有异味儿吗?就算这些都ok。你跌跌撞撞地进来,慌里慌张的换鞋,你的姿势美吗?会影响正在喝红酒的姑娘的味觉吗?你的气场对吗?会让流转着优雅和温暖的空气瞬间凝固吗?

等她气定神闲,坐在沙发上,稳稳当当地把新鞋从盒子里拿出来,打开包装,撕掉鞋底的标签,换好鞋子,在屋子里走了两圈。再照一照镜子,补一补口红,理一理头发,我拉着她的手,带她走入了人群中。

你永远要记住,别在人前换鞋,别在人前补妆,别在人前排练。你出现在那里,一定是万事俱备,笃定自信的,而不是慌里慌张,四处救场。

有一句话,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每一个优雅美丽的女性,背后都有独自一人的修炼和准备。往浅了说,出个门,从头到尾,你知道她要花多少心思打扮,从衣服的选择,到饰品的搭配,就算是信手拈来,也是反复练习后的水到渠成;往深了说,气质、风度、举手投足间的修养和优雅是多少日月的沉淀,学识的支撑。

别在人前换鞋,包括你的男朋友,包括你的老公。

有的女人,在外面打扮的花枝招展,一回到家就竟显粗鄙之色。随便的睡衣,乱糟糟的头发,残留的妆容,要是再加上抠脚丫子,打嗝放屁之类的举止,再炫目的女神也会变成街边穿着四条巾,摇着蒲扇赶蚊子的大妈。你一方面想着,全世界的男人喜不喜欢你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老公要爱你,另一方面,却向全世界的男人展示自己的美丽,唯独回到家把粗陋难看的一面留给老公。某种程度上,老公难道不是你最应该以美示之的人吗?

不是让你回到家里还顶着盘发,化着浓妆,穿着礼服,而是即使居家,你也应该有居家的美丽风范。质地优良的家居服,性感的睡衣,干净的面容,得体的举止,把剪指甲、做面膜、呲牙咧嘴做仰卧起坐这些事情放在老公看不见的地方完成,站在他面前的,无论是穿着晚装,还是职业装,还是睡衣,还是运动衣,无论是化妆,还是素颜,无论是在社交场合,还是在厨房,都应该是一个香喷喷的可人儿。

其实,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在男女交往中,同样适用,尤其是恋爱阶段。有的女孩,一天到晚缠着男孩。她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男生身上,根本无暇关注自己。

她信奉的刚好是相反的信条,台下不练功,台上瞎晃悠。她时刻出现在男生的身边,但是,是以什么样的姿态呢?外在美丽吗?内在充实吗?

用更多的时间独处,用更多的时间关注自己,用更多的时间去修炼,把鞋换好了再出场。

去读书,去学习,以沉淀修养;去旅行,去社交,以开阔眼界;去健身,去美容,以增长颜值;去学化妆,去学穿衣搭配,以提升品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以增加趣味;去工作,去奋斗,以拓展人生。

如果你,实在想在老公面前换鞋,那场景一定是这样的。

你于入暮时分拉上窗帘,在充满迷迭香氛的房间里为自己斟上一杯红酒,音乐飘过来,你嘴角扬起似有似无的笑。

而后你用练习了无数次的姿势缓缓坐在在卧室的贵妃榻上,每一个侧身的角度,每一秒下落的位置,都恰恰好。

你抬起紧实光洁的小腿,带动着涂着酒红色指甲油的脚,把她轻轻的放在那双刚刚打理妥帖的9cm高跟鞋里,然后用食指轻轻一勾,你温润漂亮的小脚像小鱼一样滑向鞋子里面。

你抬起头,那烛光,照在你的脸上。

风月无痕,时光正好。

你是否经历过差点儿被冻死的童年


现在的气温的确是变暖了,并不是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衣服保暖的原因。

小时候,在冬天里,村里街上路面都是冻裂的,放进去一根手指没有问题。如果不小心摔了一跤,那叫一个凉,哪叫一个疼,干疼干疼的。地被冻的梆硬梆硬,像一块巨大的生铁。

小孩子的手背没有不长皴的,为了保护小手不生冻疮,大人会做一种叫做“手闷子”的东西保护小手。粗笨一点儿但是暖和的是棉的,里面是软软乎乎的棉花(瓤子),为了写作业方便,还设计了一个小机关。在写字的时候,上半部分可以掀上去,将手指露出来,不写字的时候再盖上。

村里的水坑,被冻的结结实实,可以容纳所有的小伙伴在上面玩耍,我们将小凳子反过来放在冰面上,凳子面向下,然后拿绳子栓在凳子腿上,有一个小伙伴坐在凳子腿中间,前面有两个人拿绳子拉着跑……

或者一个人玩滑冰,向前猛跑两步,然后一个侧身,一只脚在前成横向,身体重心大部分落到前脚上,两只手臂张开掌握平衡。跑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增强脚下的摩擦力,别还没有开始滑就一个屁股蹲摔到冰上,或者摔个大马趴四肢朝天。玩的时候不知道累,一遍遍的跑,为了避免摔倒,整个身体的肌肉都是绷紧的,尤其是腿部,所以等睡觉醒了之后才发现再走路都变了形,撇啦着腿一起一伏的走路,形态跟刚刚做了绝育手术的小猪仔有一拼。

或者是玩一种叫做“铛”的玩具,这也是自己动手制作的,主要材料有车轱辘的轴承圈、线轱辘、筷子和绳子,还有一棵铁珠子。将轴承圈套到线轱辘的一头,并在这头的线轱辘中间的眼儿中安上那颗铁珠子,都要安结实,保证不会脱落。将筷子削短,并将两端磨的光滑一些,粗细要放到线轱辘中间的洞里,然后将绳子缠到线轱辘上。左手握着筷子,筷子顶着铛,铛的中心线轱辘上缠着绳子,右手用力一拉绳子,铛就快速地转了起来。将筷子放到冰面上,这个铛在惯性的作用下还会在冰面上转动,这有个术语叫“骑大马”。或者快速地将左手反过来,铛的上面朝下,由于还有半颗珠子露在外面,也会在惯性的作用下飞速地旋转。我们会事先划一个圈,一起拉铛,看谁的铛转的时间长,且不能出圈。

也有用心的父亲会找木匠给自己的孩子揎个陀螺,那是一种实心的“木头疙瘩”,然后放到冰上再用长布条做的鞭子抽,一边抽一边绕着陀螺转。这种陀螺我没有玩过,没有人给我做,我自己也不会做,所以我用阿Q的心态安慰自己说:咱不玩那个粑粑形状的东西。

这种冰上游戏现在早就没有了,别说这种铛不见了,就是连冰也不见了。那时候的冰有多厚根本看不到,有时候抛下来的一块冰砖,比砖头要厚两倍。但是陀螺还是有的,并且比过去要先进的多了,成为了一种健身器材。

也有心急的时候,冰还没冻好就慌慌着上去,结果冰面会如闪电一样成不规则线裂向前方,还伴随着咔咔的响声,往往会吓的冰面上的人一动也不敢动,等冰面不响了,才弯着腰、张着手,蹑手蹑脚地挪向岸边。

那才真是步步惊心,如果一旦掉下去,不是冻一下子的事,而是能不能爬上来的问题。到那时,抓哪块冰哪块碎,怎么也爬上来。或者,一搐溜掉到冰盖下面,往上顶哪里都被封着,还不得很快地憋死在下面。也或者,掉进冰窟窿之后就因为寒冷而腿抽筋了,就那样直直地冻死在水里亦有可能。

但多数时候,掉进冰窟窿并不会被淹死,因为冬天属于枯水季节,坑里或者河里的水普遍不深,最多也就是没到胸部。有小伙伴掉进去了,被拉了上来,浑身湿漉漉,牙齿冻的嘎达嘎达直碰,或许是自己吓蒙圈了,或许是冻的成了一根冰棍,楞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被大人牵着手往家里就跑,两条腿都不会迈步了,膝盖处打不了弯,就那样直直跑上几十米才缓过神来。

到家就赶紧将棉裤棉袄脱下来,给按进被窝,倒上一碗热水就被要求吸溜着给喝下去。喝下去也不让下炕,因为棉裤有一条,得等熥干了才能穿,这一等就是一晚上。

还有一种推铁圈的玩具,用小拇指粗细的钢筋挝成一个盆沿大小的圆圈,再找一根直直的钢筋,前端挝出一个反S形,将铁圈贴紧S形的凹槽,推起来就跑,靠惯性的力量可以保证铁圈不歪,且可以自由变换方向。

喜欢吃凉东西的小伙伴,在冬天是有福利的。将地瓜放到外面的窗台上,第二天早晨拿的时候,冻的像个冰凉疙瘩,又冷又硬还有点甜味,一点儿一点儿啃下来,那叫一个爽。

雪下的也大,时常会有将脚脖子给没了的大雪。最喜欢走在新雪里的那种动静,有一种柔软,有一种清新,还有一种沙沙的声音传出。小伙伴们一起打雪仗,哪怕是摔到了雪地里也怕,除了凉之外不会摔坏身子,那些柔软的雪充当了最强有力的“保护棉”。在有洼地或者背风的墙后面,会因为风的原因而形成一段厚达半米多的雪窝,从上面跳进去那叫一个一爽到底。只是不敢在里面紧待,如果将雪暖化了,身子该有多冷!

天气这么冷,保暖当然很重要了,所以,那个时候的人都有当下的人不穿的棉裤。外面一般是青色的,里面则是棉布的里子,后来有条件的人家才开始在外面罩一条裤子,但不要好的老头或者老太太则嫌那样太啰嗦了,照旧是将棉裤直接穿在身上。有的老头还有老粗的棉裤裆,用一根长长的布带子扎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就将带子解下来搭到厕所的围墙上。

小孩子的棉裤没有这样的长腰带,怎么办呢?做成吊带是最常用的办法,或者棉裤连接一个连体的棉背心,扣子就在肩膀上系住。这样的穿法固然暖和,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学校里解大便的时候不容易脱下来……

谁遇到过类似的囧境,自己脑补一下画面,这里不再描写,以防引起有些人的不适。

棉鞋都是自己家做的,刚穿新鞋的时候那叫一个挤脚,等到穿的时候久了,又开始哐啷,为了保证不冻脚,有心的母亲还会做一种棉袜子,其实也不叫袜子,类似于一双“套鞋”,也就是外鞋里面又穿了内鞋。

每天早晨不想起床,嫌冷,母亲都会倒提着棉裤的两条腿,将它的上口对准煤球炉子,给棉裤加温。然后一连迭声地催促:“快点儿穿,快点儿穿,一会又凉了。”穿进去的时候,果然有一种温度在里面,带着煤球燃烧的那种淡淡的硫磺味儿。

这是后来的,其实最早的时候是在做早饭的时候拿棉裤到大锅的灶膛前烤,也是倒提着棉裤腿,紧紧地将裤腿攥住,唯恐进到里面的热气再跑出来,另一只手还有抻着下面,保证将“洞口”打开。火不能太大,太大了将棉裤给烧着了,也不能太小,太小了热气还没积攒够里面的又跑了出去,这个火候得把握好。烤好之后,抓紧将下面的口攥紧,将热气封在里面。

有一种饭叫趁热吃,有一种起床叫趁热穿!

那时候,小孩子是不穿内裤也没有秋衣秋裤的,直接光腚搐溜到棉裤里,所以与那种热气的接触直接而全面、暴力而温暖。

天寒地冻的温度让大人小孩都养成了袖手的习惯,两只手互相抄到对方的袖管里,对鼻子和嘴则不管不顾了,鼻子尖被冻的透红,鼻涕不甘寂寞地流了出来,大有要“过河”的态势,懒得理它,实在是不想将手暴露在严寒的天气了。所谓的“袖手旁观”大概就是说的有了鼻涕手连擦都不擦,哈哈哈。

等带着一丝咸味儿的鼻涕流进了嘴里,才将袖着的两只手左右一轮用袖子往脸蛋上一擦,这样擦鼻涕也有动作要领,就是左鼻筒用左胳膊擦,右鼻筒用左胳膊擦,时间久了,袖筒上被抹的明晃晃像打了浆糊。也有的擦不干净,鼻涕就被冻在了脸上,像是庙门前被刮烂的白旗,向一个方向成不规则飘扬。

细心的母亲会给孩子准备一幅套袖,这样洗的时候可以不用拆棉袄,而只洗套袖就行了。

围脖是冬天的必需品,男孩女孩都有,是那种非常结实的布料,甚至可以将几个围脖系在一起当拔河的绳子用。帽子也是人人都戴,初冬的时候还会戴那种的确良的绿军帽,寒冬的季节则必须戴棉帽子了,那种有着长长的护耳毛的棉帽。以绿色的军帽居多,蓝色的是工人标配的棉帽,还有藏绿色的条绒棉帽,这是从集上买来的。

每到下雪的时候,房顶会积攒下厚厚的雪,一般情况下,堂屋房顶的雪会被及时地扫下来,但有一些草棚或者偏房等因为小而被忽略了。待到雪化的时候,长长的冰凌从房檐上倒垂下来,太阳一照晶莹碧透,但我们更感兴趣的还是将之掰下来当冰淇淋吃,虽然啥滋味也没有,但至少冰凉到底的感觉挺爽。

那个时候吃那么凉的东西肚子也不疼,说明当年的空气质量的确是高,没有化学污染物,现在再吃一回这种冰凌试试!

条件好了,冬天有着暖气,出行开着汽车,再也感受不到过去那种深入骨髓的寒冷,再也看不到有孩子们在冰上奔跑,再也看不到大地被冻裂跺着脚向手掌心呵气的场景,再也没有母亲倒提着棉裤给孩子烤热气的温馨,有点小失落。冬天不冬,还叫啥冬天?

这个冬天,马上进入腊月了,居然连着下了两天的连绵小雨,玩呢!还有点正经不?

不要在我绝情的时候说爱我


不要在我绝情的时候说爱我

最近一期的《女报·魅力情感》(我真的不是托)有一篇文章:女主要跟男主分手,男主央求要度过二人最后的十五天,女主应允了。这十五天里,二人仿佛回到了最初的honeymoon,每天男主做好早饭,让女主仿佛看到yesterday once more……十五天后女主非常感动于这个完美的结束,正收拾衣服打算投奔新生活时,男主见了气急败坏道:MD你怎么还是要走?举起餐刀捅死了女主。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平日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卫道士式的怨妇一厢情愿的催泪撰文:

1、爱人迷恋小三,在离婚前我要求二人回一趟乡下老家,在初恋白手起家的艰苦回忆中爱人声泪俱下,迷途知返;

2、爱人移情别恋,在分手前我要求二人一起去吃第一次见面时吃过的云吞/牛肉面/鸡杂碎,在旧日恩爱情景中爱人声泪俱下,浪子回头;

3、爱人提出离婚分家产,我列出一张“爱的帐单”:每天为你煮饭0元、每天为你收拾袜子0元,每天接送儿子0元,过年孝敬你的父母0元……爱人声泪俱下,自责不懂珍惜、有眼无珠。

……

这真是些混账的骗小孩故事。

当你的爱人深思熟虑要跟你拜拜的时候,真相其实很残酷:“老家坑坑洼洼的土路真不适合开奔驰还是移民澳洲的好”;或者心里暗想“这云吞/牛肉面/鸡杂碎TMD还没有我小蜜做得好吃当初我什么眼神啊睛竟在这儿看得上你”;或者冷笑“原来你还颇有心计记账啊你打算婆婆妈妈到什么时候”……这会毁了你一手炮制的甜蜜浪漫追忆之旅。

如果爱人尚未绝情,你根本不需要单独花几天时间带他去重温旧梦,你的气息自会出现在任何角落逼他落泪。你们的爱情不是输给了健忘,所以单靠追忆根本追不回来;你们是输给了大意——输给了长时间运营而不懂得维护的习惯。当机器已经磨损,你就算补给它再多的润滑浇灌,该变质的也已经变质,就像一块肥牛馊了就不能够再度新鲜一样,你顶多能想想它当年的美味,强塞进嘴里只会导致拉肚子。只能怨怪你自己,当初对方还没变质的时候,你干什么去了?

过去我们的确不乏美好的回忆,但请不要在我绝情的时候说爱我,我没耳朵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