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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体一紧,就制服了那个男人

发表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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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她身体一紧,就制服了那个男人,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翻弄丈夫邢高军的遗物时,秦珂雪意外发现一张五千元的汇款回执单。这张回执单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把她和邢高军醇浓的夫妻感情打击得摇摇晃晃。她不知道她们的性生活出了问题还是?

毛秀花,一个陌生女人的名字。难道,自己的家庭早被人攻城掠地,她还蒙在鼓里?

她看着披着黑纱相框里的丈夫,忽然觉得有点陌生。不行,她一定要弄清楚。

按着汇款单的地址,她找到了龙山镇,又走了半天的山路,傍晚时分才到了毛家屯。

天刚下过小雨,小路湿滑,秦珂雪歪歪斜斜,深一脚浅一脚。

毛家屯说是个村庄,其实是几个山丘,几户低矮破旧的房屋零散蹲卧着。

那就是。顺着老农手指的方向,她看到了毛秀花的家,那屋子像极了发霉的馒头,潮湿里带了酸味和鸡窝、羊圈散发出的刺鼻的粪骚气。歪歪扭扭的石头胡乱地堆砌成低矮的院墙。

忽然,墙边的柴草动了下,钻出一个人来,愣愣地看着她。

这是她男人,有精神病。老农摇着头走了。

大姐。背后有女人低怯地叫她。她转过身,这就是她日思夜想的情敌?

一个瘦弱的山村女人,苍白的脸上还能看出几分清秀。女人背后,跟着一个衣衫破旧的十多岁的少年,孩子的鞋明显小了,脚趾从破洞处钻出来。秦珂雪的心不禁一酸。

进屋吧,大姐。女人声音仍然低怯的,惊喜的眼神里夹杂着慌乱和不安。

屋子里可以说家徒四壁,但墙上却贴着好多红色的奖状,给这个贫困的家平添了几分喜气。

你孩子读书很用功呀。秦珂雪脱口赞道。

嗯,还行。女人抿着嘴掩饰不住自豪。

天暗下来了,女人亮起油灯,在柜子内翻弄半天,面露难色。秦珂雪明白,说,不用忙活了,我已经吃过了。咱们一起靠在床上说会话吧。

邢大哥是好人。女人流着泪说。

半年前,邢大哥来这里办案走访,正碰上男人犯病,邢大哥背着他到龙山镇,然后送到县城治病,还付了花费。还寄钱给孩子读书,说再困难也不能耽误了孩子。前几天本想亲自来感谢,却看到了以身殉职的邢大哥的葬礼,我,我没敢进屋。女人呜咽着攥住秦珂雪的手。

两人相视流泪,像一对久别的姐妹。

天亮的时候,院内传来吵闹声。

原来是男人又犯病了,用头撞墙。少年紧紧拉住男人,男人忽然不停地撞墙,血红的手指印立刻陇了起来,少年绷着嘴蓄着泪死不放手。

天哪,多坚强懂事的孩子。秦珂雪心里一阵紧痛,冲上前帮着女人制服了男人。

女人迅速给男人打了镇定针,男人慢慢安定下来。

秦珂雪搂过少年,问:疼吗?

少年含着泪摇摇头。

秦珂雪走时,偷偷把身上的几百元钱放在枕头下。

回到家,秦珂雪替丈夫邢高军换了镜框,抚摸着他身着警装的相片,眼泪扑簌簌地掉,呢喃着:亲爱的,对不起,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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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习惯


制服习惯

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因用脑过度患上严重的失眠症,医生告诉他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就可安睡,他试过果然奏效。而后的十几年,无论失眠与否,睡前喝一杯杜松子酒成了他必不可少的习惯。

有一年冬天,柯南道尔去伦敦市郊一个清静的小镇写作,那天下着大雪,马车颠簸几个小时才到了旅馆,他在房间挥笔疾书白天构思好的章节,直到午夜1点多才写完。当他准备上床睡觉时,很自然地想喝酒,带来的一瓶酒还在行李中,他把酒瓶拿出来不禁一愣,原来瓶塞没盖严,酒已漏得精光。此时街上的酒吧、餐厅早已关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火车站的商店买酒,但那至少要走3英里。

窗外仍风雪交加,街上空荡荡的,此时根本雇不到马车了。天长日久养成的习惯总是这样,在越是得不到的情况下,想得到的欲望就越强烈。此刻,喝杜松子酒的感觉不断地侵蚀着他,于是他穿上大衣,系好围脖,当伸手去拿帽子时停住了,盯着窗外的雪雾他蓦然醒悟到,自己的行为多么不合逻辑,甚至荒谬:一个受人赞誉的所谓智者,一个自认为有足够冷静和理智分析、教育别人的人,竟要在三更半夜,离开舒适的旅馆,顶风冒雪走几英里,仅仅是为得到一杯酒?

柯南道尔开始深思,自己已养成了一个难以自拔的习惯,并愿意牺牲舒适去满足,但这习惯并没有好处,甚至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他的感悟使头脑清醒起来,片刻就下定了决心。他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篓,然后脱衣上床,带着一种解脱,甚至是胜利的感觉关上灯,闭上眼,听着抽打门窗的风雪声,几分钟就进入深沉、满足的睡眠中。从那天晚上起他再也没喝过一杯酒,也没有再喝酒的欲望。

柯南道尔在旅店里住了一个多月,完成了福尔摩斯系列探案小说《最后一案》的创作,他在这篇作品中加入了福尔摩斯因酒误事,并因此警省戒掉了多年饮酒的习惯。他还写道:一个人长久有能力满足欲望就会慢慢变成习惯,除吸烟、饮酒还包括得到金钱、物质和肉欲等等,要制服这些习惯不仅要靠毅力和意志,更要靠自我警醒,悟知习惯带来的伤害,否则就会被习惯所制服而成了它的俘虏。

梦回 雪中那个她


那一年,阳光也是这样的明媚,微和的清风拂过校园里的花草,我如往常一样,沉醉在刚开学的欢乐气氛里,而她就是在这不经意间出现,和她的朋友,或许不是,一起出现在我面前。她不漂亮,所以也不突出,却让我在一瞬间捕捉到她。我笑着对朋友说:信不信,她会坐在我的前面。朋友玩笑的说:怎么?移情?因为当时我正喜欢班里的一个女生,学习不好,但看起来很文静。我喜欢安静。

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离奇,当你笃定要追求的,到头来却什么都得不到,当你不经意间的驻眸,却得到了意外的惊喜。她真的坐在了我的前面,而之后的那一年,似乎我们一直是前后排。

她很很开朗,不是我追求的那一种女孩,不过适合做朋友。所以,一段时间后,我们熟悉了,也是从那时起,我叫她兔子,因为我笑她有两颗大门牙。开心和压力在我们的生活里交织,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一转眼,她的生日到了。送她礼物,她开心接受了。中招剩下的日子也寥寥无几,大家开始疯狂的签同学录,最后的留念。

也就是在那时,我们之间产生了什么,那晚,她说:我喜欢你,然后我们就在一起。很奇怪,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方式,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的表白事件,一切就是那样,自然,水到渠成。虽然以后我一直想补一个,但总是有什么原因,终是没有。后来,所有的人开始知道,朋友、父母、姐姐、小姨、舅舅、外公、姑姑。每个人都知道,我有一个叫兔子的女朋友。

但在一起的时间很短。很快,我们走进了同一县城的不同高中,没有时间在一起,周末时间不同,没有时间说话,那时的我们还没有手机。于是我们写信,文字是诉说思念和甜蜜。我就是那样看着窗外的叶子,写着回信,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后来又了手机,却也没有写信时的美好。转眼,高考,她失利,决定复读,我获得了去大学的机会,去,留,决定。于是,我们进了一所学校,不过很快,我讨厌学校的各种规定,我转学,没告诉她,她没有生气,我知道,她是喜欢我的,所以才不会生气。

压力越来越大,心也越来越烦躁,我们之间也因为我的孩子气,矛盾也越来越大,终于,一天,我说分手,她接受。那年我高考失利,来到外省,她留在省内。远方,总会有思念,我放不下,她接受我的回头。然而,我发现,距离让我没有安全感,于是,我放弃,她接受。尽管心里很难受。我就像小孩子一样,一味的赌气,希望能得到她的关注。但是我错了,她放弃了,而我就像丢失了什么,再也找不会来。

我开始过一个人的生活,安静,没有波澜,偶尔也会想起当初的日子。有一天,我整理出她当初给我写的那些信,默默的放在枕下,那一夜,我梦到了她。开学那一天,我背上这些信件,告诉自己:错过了,就回不来了。

看着桌前的那瓶她折的星星,回想起当年她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时候。

那年,下了好大的雪

半夜,她瘫软在床的身体在抽动


他就像一匹疲惫的老马,夜里工作,白天萎靡。长生喜欢一根细长的烟,点燃它,在吐出的烟雾里看见长长的寂寞,寂寞开出一朵白色的迷幻的花。任何方式阻止不了他松弛的神经,黑白颠倒的生活。会有大大小小的聚会,也会有形形色色的人让他经历。

每次穿梭于各种场合,长生喜欢静坐,看众人调侃,聊天,吃饭。爱情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男女之间也不是只有性爱

他喜欢看他们站起来又坐下去的乐此不疲,喜欢看他们喉结跳动,汗水与酒水混杂,黑色或白色的双筷游走在餐桌的每一盘精致的菜品上,看他们大口抽吸香烟,相互劝酒间,夸张跳动的嘴唇与微微扬起的下颚。

他们就像一群忙碌的蚂蚁,也像一个个奋战不止的士兵,生存于冰与火的狂热,又分离在黑夜,在独自行走的黑暗中昏沉的寻找回到港湾的路,因为家里还有等待着的精灵。

长生也喝醉过,不适与昏沉的感觉,让他想要呕吐,不断的冲向厕所,左眼的胀痛感夹杂着小腹的阵痛,全身像是一具行走艰难的空囊。

痛苦是不言而喻的,并且大脑皮层的疼痛伴随着回忆侵袭,连水都不想抬手去提,瘫软在床上的身躯像是一条抖动的蛇般难以找到合适的方式入睡,又或者,迷迷糊糊的睡着,半夜又会被异物想要突破口围倾泻而出的呕吐感惊醒。

长生觉得自己或许是另一个平行空间误落入这个空间的生物,因为任何的不适都会显得自己格格不入,却又疲于奔波,让身体和内心极大的得不到解脱。

但他又无法放弃,他有妻儿,即便已跟她没有了性生活,成了有名无实的夫妻,但也有无法卸去的重任,也有无法舍弃的梦想。

梦想需要不停的前进,不停的像一只蚂蚁一样的搬运,也需要你活络的走位,为之付出的身体代价。

你看,他才30岁,油腻的脸庞就是一层抹了防晒霜的皮具,松弛的下巴与额端条条的皱纹。

长生致力于写作,风花雪月的故事在他笔尖是一个个鲜活的可以跳动的生命。

但每一次的发表需要一场场应酬,一份份的礼品相赠,他还是太木讷,酒场上怎么能静坐,明明他请的客,却像是别人的盛典。

不过他还是在圈内混的小有名气,不是因为他,而是因为飘雪。

飘雪是长生的助理,她读过长生的文章,潇洒飘逸却伤感,没有喜剧,只有悲剧,当时读大学的她很气愤,觉得世间的爱情如此美好,怎么会有如此愤世嫉俗的人。

飘雪出身教师家庭,一直方正做人,听从家里的安排,就连上大学后谈的唯一一次恋爱,那个文静的男孩子也是戴着一副眼镜,和她一样的读书,考研。

他们的恋爱像中世纪一样保守,中国七八十年代一样羞涩。他们拉手,轻吻,却从不越雷池,没有做爱过。他们更像普通的朋友,偶尔约会,不打扰各自的时间,也不打扰各自的生活,就连分手也是因为平平淡淡,飘雪回家当公务员,男孩则去了澳大利亚深造。

这不像爱情,飘雪是这样想的,更像相互慰藉的灵魂的短暂依偎,劳燕分飞必然是最后的结果。

飘雪对长生的文章还是有些许的记忆的,她开始明白从前被自己鄙夷的男子是多么的睿智,任何一段恋情都显得太过于苍白,还不如一场短暂的邂逅,因为知道长久的相伴是让人生荒废,倒不如好聚好散。

所以她渴望见到那个笔名为长生的男子,她又开始读他所有的文章,也给他写信,作为一个文学博士,飘雪是十分自信自己的评价眼光的,她向长生提出写作建议,并希望他不要每一个故事都是悲剧的收场。

长生收到署名飘雪的信,她的钢笔字绢秀,散发着淡淡的墨香。长生认真的读过信,也给飘雪回了一封。

长生说自己不会改变故事结局的悲剧,因为他觉得太美满的文章容易让人产生错觉,以为这世间一直美好,但在长生的眼里,任何的美好短暂而易逝,倒不如我们正对这现实的残酷。

飘雪觉得长生不可理喻,这样悲,的人,永远只能吸收那些悲观的读者,不管现实多么的残酷,所以我们更应该给他们以慰藉才对。

飘雪还是寄过几封信给长生,希望他回心转意,长生倒是封封必回,坚持己见。

直到飘雪忍不住要和这个固执的男人当面理论,她没想到长生既然爽快的答应。

飘雪精心打扮出门,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不知道自己抽的什么疯,见那么个固执的悲观者,竟然打扮了一上午。

她不知道,她喜欢长生的文字,所以她期待长生如他剑走偏锋的文字般脱俗,她的内心已被他的固执与文字所打动,她希望他能够对自己产生好感。

飘雪坐在餐厅等了半个钟头,长生才急匆匆的赶到,飘雪惊呆似的看着长生,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啊,不修边幅,头发乱糟糟的顶在头上,胡渣没有剃干净,双眼涣散,一双黑色的皮鞋上还留着泥土。

长生微笑着向飘雪问好,请问,你是飘雪女士吗?

飘雪也礼貌性的答到,我是飘雪,长生你好。

他们说过这句话过后,竟无言以对,直到服务员拿上菜单让他们点菜,他们才开始搭话。

飘雪说,你真名叫什么?

长生答,真名就叫长生,柳长生。

飘雪对长生要说的提前都打了草稿,她要让他彻底改变自己的悲世观,但傻不拉唧的长生一直对着他微笑,让她仓皇的无法开口。

她突然觉得长生的笑容十分好看,像一朵洁白的白玫瑰,尽管他显得苍白无力,但他还不是那么差劲,白皙的皮肤和修长的五指,只是那左手的中指,分明带着一枚金色的戒指,这让飘雪心里未免有些失落。

飘雪问到,你结婚了?

长生答,去年刚结的。

飘雪甚至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一点遇见长生。

不过这到让她释然,她放开了一切的扭捏,开始谈论长生的悲世观。

不过长生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说,你知道,这世界最可怕的东西是什么吗?不是你们所谓的死亡,战争,又或者亡者之灵,魔鬼。而是气氛。

这种观点到让飘雪感到新奇,她微笑着问到,怎么说呢,长生先生,我觉得,你有时候想的跟常人有很大的差距。

长生确实十分认真的对飘雪说到,你等我说完。

飘雪道,您说。

长生点燃一根烟,猛吸一口,然后吐出烟圈,接着说道,生活中很多事情皆是如此,在各种各样的气氛里。不由自主地做着这样那样的事情。

不过气氛导致的结果个人都该自作自受,造成的痛苦也好,春风得意也罢,做出选择的终究是人自己。

一旦停止思考,随波逐流,那么被其实根本不存在的洪流淹没的,也莫要指望做出无辜状就能消解自己的不幸吧。

我们所以为的一个人一生的生活状态,其实参杂着很多侥幸和对他人的牺牲,一定程度上是以周围舆论所引导的,而舆论的不靠谱向来有之。

一直以来的教育也掺杂了太多个人衍生出来的期望,知识能够被动地被教育灌输,但作为一个人,很多的选择和理解来源于自身的探求。如果社会是一个广义坐标,那么混乱无章的个人坐标无疑在多数时候曲解着自身的感受和实际的环境。

你记清楚了,这个国家根深蒂固的互舔伤口这一文化,人类习惯被长期饲养的话,就会像这样变成寄生虫一样的生物。

长生吃的很快,吃完饭就向飘雪告别。给飘雪留下了一个背影,而飘雪,还在为长生刚刚说过的话思考,她突然发现,这是个多么深邃的男子,他全身上下都散发着睿智的气息。飘雪感觉到自己的沦陷,同时她开始不认为他的文字那么苍白无力,甚至觉得他是正确的,他习惯将悲惨作为结果,是为了提醒人们现实的懦弱。

飘雪成为长生的助理,是三个月后,他们经常一起吃饭,讨论文学。

长生说出了自己在应酬方面的无力,飘雪说自己愿意帮助他。

飘雪开始游走于各种场合,她的妆越来越浓,她脸色苍白,经常喝醉,但长生抱着她走出饭店的时候,她又显得那么开心,幸福。

她躺在长生的怀里,像只受气的小猫。

她说,长生,你是不是讨厌我这样?我也不喜欢陪他们喝酒,但他们答应了发表你的作品,这是最好的回报。

长生微笑着答到,等我出名了,我就会娶你。

长生也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她,在现实的生活中,他还是更重视世俗的枷锁,女人,他更爱自己的骨肉。

所以,为了长生,飘雪跟别人做爱,长生都不是那么的心痛,这却成为了飘雪永远解不开的结。

飘雪在雨里走了一夜,长生听闻后疯狂的寻找她,向她道歉,祈求她的原谅。

女人啊,为爱付出的是愚蠢和全部。

飘雪一直坚信长生和别人不一样,她相信自己的眼光,因为他的文字,是那么富有才华和哲理,他看透了这世间的本质,却不知道,长生在现实中是那么的懦弱。

直到长生成了著名的作家,不需要再出去应酬,会有不同得出版社求着他出书的时候。

长生对飘雪说,你走吧,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飘雪已从婷婷玉立变的千疮百孔,她每天红妆浓抹,为的是不让长生看见卸妆后的狼狈。

飘雪颤抖着说,你答应过我的,你说,成名后会娶我。

长生说,我不能抛弃我的妻子,你还年轻,我给你足够的钱,你走吧。

飘雪大笑,哈哈哈,年轻?你给我钱?没有我,有现在的你吗?

长生苦笑道,那你能让我怎么办?说完便走出了飘雪的公寓。

飘雪瘫软在冰凉的地板上,双目涣散无神,整个人就像一具空壳。

她感觉自己变成了长生笔下的众女子中的一个,她感到被欺骗的愤怒,但她太爱长生,她离不开他,她得不到他,不,她一定要得到他。

她答应了长生离开,但要见长生最后一面。

长生内心放松的坐在飘雪的旁边,他对她说,如果有来世,他会和她在一起的。

他没看见飘雪藏在床单下明晃晃的水果刀,那水果刀干净明亮,刺入身体显得摧枯拉朽,又快又狠,血染红了床单

长生感觉到了生命即将逝去的号角在哀嚎,在死前那一刻,他突然明悟,自己被被现实所侵蚀,他辜负了曾经最亲爱的人儿,就是他旁边的女子,她为他付出一切,他却叫她离开,他将她当成一件工具,帮助自己成功的工具,却辜负了自己的诺言。

他用尽最后的气力对飘雪说,我对不起你。

深夜里,她瘫软在床的身体在不住的抽动

飘雪哭成了泪人,她用水果刀割断了自己的动脉。

不能同生,但求同死,在我看来,幼稚不已!

新婚第一夜,他触动了她身体的秘密


菲吉儿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出生不到一周,她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特殊的身世使她性格孤僻,从护理学校毕业那一年,她爱上了街头混混比尔。菲吉儿放弃了去医院上班的机会,跟着比尔吸烟、喝酒、打群架,还跑去盗窃便利店。这种堕落的生活,因为有爱情撑腰而让她不知悔改。情到浓时,她和比尔一起去文身,两人在各自的右肩上文了一只一样的黑蝴蝶。

黑蝴蝶的秘密有一次,菲吉儿一伙人又去打劫一家便利店,被人发现并报了警,警车呼啸而来。菲吉儿因为崴了脚,倒在地上不能站立,比尔却丢下她,和其他同伴跑了。眼看警察就要赶到,菲吉儿绝望地大哭,因为她不想进管教所。

店主是一个老太太,自始至终一直缩在角落里。就在警察冲进来的那一刹那,老太太忽然飞奔过来扶住了菲吉儿,她对警察说,菲吉儿是她请来在便利店打工的。警察转头追捕逃犯去了,菲吉儿惊险地逃过这一劫。事后,老太太帮她包扎完伤口,叮嘱她以后要改邪归正。

这件事之后,菲吉儿突然像变了个人,她和那群狐朋狗友从此划清界限,结束了那种颓废的生活。但是比尔经常来骚扰她,不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后,菲吉儿不得不离开了家乡,来到一个很远的名叫格拉斯的小镇。

格拉斯小镇的民风很好,这里的人们安居乐业,菲吉儿在小镇的诊所做了一名护理员,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除了工作,她还利用休息的时间去做义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菲吉儿感觉到了人生的价值。渐渐的,小镇上的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始终微笑的护理员。

有一天中午,一个叫布雷尔的青年被送进诊所,他被高空坠物击中了头,流了很多血。菲吉儿帮他清洗伤口、包扎、打点滴。当她知道没有家属来接布雷尔时,又亲自把他送回了家。听说布雷尔是当地的议员,菲吉儿立刻请求他在镇上建一个义工社团,因为镇上至今还没有一个义工组织。布雷尔很为难,毕竟成立一个社团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但是他答应菲吉儿,他会尽力。

一年多以后,布雷尔的申请终于批了下来,镇上从此有了自己的义工社团,布雷尔推荐菲吉儿当负责人。义工团除了照顾孤寡老人、可怜的孩子以外,甚至还收留那些流浪街头的猫和狗。菲吉儿的善举越来越被人们所知,最后还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人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吉天使。

布雷尔被菲吉儿的善良和美貌深深吸引住了,他开始追求她。然而菲吉儿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完美的布雷尔,因此她委婉地拒绝了。痴情的布雷尔没有放弃,他天天往诊所送鲜花,并坚持和菲吉儿一同做义工。布雷尔的痴情被大家传为佳话,菲吉儿最终也被感动,答应嫁给他。

新婚第一夜,布雷尔发现了妻子右肩上的文身,他问菲吉儿:亲爱的,这是什么?

菲吉儿微笑地回答说:这是一只蝴蝶,亲爱的。

我当然知道它是蝴蝶,可是,你为什么会文一只黑蝴蝶呢?布雷尔有点好奇。菲吉儿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过去,于是她撒了一个谎,说: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里的花园不知何故飞来了许多蝴蝶,而且都是黑色的。为了纪念那美丽的一刻,我特意去文了一只蝴蝶。布雷尔听了,越发觉得新奇,从此对那只蝴蝶视若珍宝。见丈夫没有怀疑,菲吉儿不由得偷偷松了一口气。

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男子来到格拉斯小镇,他找到了布雷尔先生。这个陌生男子长得流里流气,跟街头的混混一样是的,他就是比尔!比尔从电视里看到了关于菲吉儿的报道,心怀鬼胎的他找到了格拉斯小镇。他要来揭菲吉儿的伤疤,他要告诉布雷尔,他的妻子以前是一个小偷、一个流氓婊子!

比尔打听到菲吉儿的家,站在围墙外边等候。黄昏时分,布雷尔回来了。

嘿,先生!比尔得意洋洋地吹了一声口哨,一边走向布雷尔一边说,我想,你对你妻子右肩上的黑蝴蝶很感兴趣吧?需要我告诉你它的来历吗?布雷尔警惕地望着眼前这个混混,心里涌出各种繁杂的想法:这个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会专程找到我?他和我妻子到底是什么关系?聪明的布雷尔心里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但他还不敢确定。无耻的比尔又说话了:先生,你被菲吉儿骗了!她根本不是什么纯洁的女人,她在很早的时候就跟了我,我们一同去抢劫、去盗窃。她曾经爱我爱得死去活来,你不信?她右肩上的蝴蝶就是最好的证据

听了比尔的话,布雷尔冷冷地说:非常感谢你来告诉我这些,先生。但是,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在我和我妻子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已经将这一切都告诉我了。我妻子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如果你识趣的话,就请立刻离开这里!听了布雷尔的话,比尔无话可说,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走了。望着无赖的背影,布雷尔想:幸好今天妻子有事不能回家,不然她该有多伤心!

其实,菲吉儿那天是故意留在义工团不回家的,因为比尔在找布雷尔之前,已经先找过她了。菲吉儿知道比尔要揭开自己的过去,但她仍然不会答应比尔提出的要求:回到他身边,继续做一个小混混,或者给他一笔保密费。菲吉儿不肯妥协,她任由比尔把真相告诉丈夫,然后将一切结局交给命运

日子一天天过去,布雷尔一直都没有提起比尔来过的事情。菲吉儿终于忍不住了,好几次都主动提起那只黑蝴蝶,她想告诉布雷尔真相。然而,布雷尔每次总是及时地打断她:噢,亲爱的,你是说我们的黑蝴蝶吗?它是上帝赏赐给我的!布雷尔受宠若惊的口吻,让菲吉儿既感动又幸福,她知道丈夫深爱着自己,不忍心让她再去回首伤心往事。菲吉儿终于决定:一辈子不将黑蝴蝶的秘密说破,假装不知道比尔找过丈夫。

你的那个她,来了没?


流年失了岁月,是谁的人生少了谁?

有人说,每个男人一生中都会遇到两个女人,一个惊艳了流年,一个温柔了岁月。

小河的流年里却不止有两个女人。小河本名鲁河,认识他是在高中最艰苦的时候高三。那时的我们正苦逼的为那不知所谓的大学所奋斗。高三的缘分只有分宿舍了,恰好分在一个宿舍的我们就那么自然的熟识了。他还是老样子,那放荡不羁的发型还是那么帅气。在中招的考场我见过他,之所以对他印象颇深,大概是因为他那傲慢的走路方式吧。

作为全市最高级的中学,教学管理自有其独到之处。高三的我们十个人挤在一个小小的宿舍里,并排两铺的我跟他成了宿舍最好的兄弟(现在依旧)。

马倪儿,一个圆脸的姑娘,当时是他的女友,小河一直以来对她很是宠溺。紧张的高三生活让他俩过有滋有味的。秋季正是节日繁多的时候,时不时的放假更是两人秀恩爱的时候。那时的我觉得小河应该是很喜欢她的吧!不过吗,男人没几个是不好色的。开学没几个星期,小河就觉得隔壁班有个女孩挺漂亮的,每次下课都会叫我去瞧一瞧。我自是半开玩笑半怂恿的让他去认识一下,不过他每次都说是抱着爱美之心去看一下,没想法的!

紧张的学习生活使我们都没什么多余时间去认识这个漂亮的姑娘。紧紧张张,又松松垮垮的,上半学期就过去了。开学定在元宵节后,过了元宵,多么惫懒的性子也会被学校严苛的生活消磨殆尽。

就在开学第一天的夜里,小河偷偷的告诉我他跟隔壁班的女孩好了,问我怎么跟马倪开口。作为好兄弟,尽管劈腿的是自己人,也得站在兄弟这边不是?分手的事情很快传遍了全班,那几天班里的所有女生对小河表示了深深的鄙视,背后的闲言碎语也是从未中断过。而作为他的死党,我也曾偷偷问过他,但洒脱如他怎么会在意那些风言风语。就这样在漫天风波中,在我的怂恿下,他跟隔壁班的女孩走在了一起。

马倪有个认的干弟弟程尧,我们都叫他奇奇,概因他那时用的名字叫程润奇吧。奇奇对他的姐姐很是关心。我心里甚至觉得他俩走到一起也不奇怪。高三的我们都是好哥们,却因这事件两人渐渐疏远了小河,夹在三人中间的我却是义无反顾地站在了小河身边,毕竟兄弟还是自家的亲呗。后来的后来,剧情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发展,奇奇跟马倪走到了一起。两年后的我们断了联系,却也时不时在空间里看到他们的照片。

小河的爱情之路自是没有那么简简单单,都说高三的结束就是爱情的结束。小河的爱情却走到了大学,却也并没有走得更远。大一的两人可能因为异地恋的原因和平分手,而这次却没有我的见证。当他发来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静静的听着,劝他好好的守护每一份爱情。他也决定静静的等待,等着他的那个她的到来......

爱情没有对错,只有谁不珍惜谁。别人的爱情,并不需要我们来评价!

她的第一次恋爱 那个不帅而且有点苍老的男人


那时候的她刚刚上高中,喜欢上一个人,那人比她大二十岁,是她的语文老师。他没有英俊的外表,甚至可以说有点儿苍老,但他身上散发出那种文化人特有的气质,深深地吸引着她。

她开始崇拜他,进而爱上他。当然,这样的爱是隐隐的,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唯一可做的,便是吸引他的注意。所以,在他的课堂上,她永远是最积极的那个,为了博得他的表扬,她更是把每篇作文当做写给他的情书。

渐渐地,她发现他看她的眼神不一样,不是老师看学生,而是一个男人看一个女人。她想,他一定也是喜欢自己的,只是迫于老师的身份,不得不刻意地隐藏自己的感情。

于是,她决定向他表白。

她在作文本里夹上一封真正的情书。情书随着作业本一齐交到他手上后不久,学校发生了一件大事,隔壁班的女生写给同班男生的情书被查了出来,在学校大会上点名批评。

她开始后悔,如果她的那封情书被公布出来,她算是完了。可转念又想,爱他就要勇敢地向他表白,哪怕赔上自己的人生。

就这样,她在忐忑不安中等了一天又一天。庆幸的是,她所设想的那些情节都没有发生,他仍把她当做最得意的门生。她想,情书大概是掉了,心里隐隐有些失落,但又不敢冒险再给他写情书,只有把对他的那些爱恋写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她想等高中毕业了,她一定要亲手把日记本交到他的手上。

转眼,到了高三,对于考大学,她并没有多大希望,那个时候她已经严重偏科,除了语文,别的成绩都摆不上桌面。

有一天下课时,他突然对她说。放学后来找我,我有事要跟你说。

她高兴坏了,他从来不会在放学的时候邀请她。下了课,她跑回寝室换上了最漂亮的衣服,甚至还借了同学的口红,她想在他面前表现得像一个成熟的女人,而不是他的女学生。

去了他的办公室,还有别的老师在。他说,我们去学校外面的餐厅,我请你吃饭。这个提议,正中她的下怀。

和他一起出门,他走在前面,离她不到一米的距离。她跟在他身后,低着头。这样的感觉真好,她觉得自己就像他的小女朋友,他们要去约会。到了餐厅,她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他跟她谈的竟然是高考的事情。那天他说了很多,其中最多的是关于她的偏科,他说,这样不好。后面的话,她一概没有听进。

直到谈话结束,回去的时候,她突然像下定决心地向他保证,以后会好好学习。

他说好,然后笑了。她觉得那是她见过的最温暖的笑容。

这次谈话,成了她人生的转折点。她开始发奋学习,终于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所有的人都说,以她的成绩考上大学是个奇迹。只有她知道,没有奇迹,是感情的力量,让她在最后的阶段废寝忘食。

他比她更高兴,再一次请她吃饭,他说,我就知道你一定行。她看着他笑,终于说出自己是如何暗恋他,如何给他写情书。他一直安静地听着,最后,他说,孩子,我都知道。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给她,那是她写给他的情书。

原来,他真的都知道。

大学毕业后,她也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她说,当你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时,就会渐渐地向他靠拢,最终成为他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