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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吃过全世界好吃的清汤面”

发表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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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我们总是想把自己满意的情感句子记录下来,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那是我吃过全世界好吃的清汤面”,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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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吵架分手 题主:女

问:本人,女,23岁,广告销售。

他,男,23岁,待业。

我们俩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在深圳工作。

每次加班回家,他都会为我煮一碗清汤面,荷包蛋,小葱花,简简单单,特别好吃。

我们俩的小日子也过得挺幸福。

后来他一直待业在家,我工作上也有了很大危机,谈的很好的客户却一直签不下来,那段时间压力特别大。

有一天我又应酬到很晚,回家后他像往常一样给我煮了一碗清汤面。

我看着他端着清汤面朝我走来的样子,突然特别反感。

我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你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啊,这样的生活我受够了”

他整个人的神色都不好了:“你嫌弃我了是吧,你嫌我穷了是不是?”

我:“你是不是有病?”

不等他回答,我就推开了他,狠狠摔门回了房间。

他那晚在客厅抽了一夜的烟,之后我们俩的争吵就与日俱增,后来也只能渐行渐远。

他其实挺优秀的,大家提起他都是连连夸赞。

但前段时间突然被辞退,他整个人都有点萎靡不振,而我也没足够的时间去关心他。

现在想想,我们俩在一起挺开心的。

其实,我还是挺爱他的。

老师,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能帮帮我吗?

分析:

你男朋友在一段时间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其实内心是非常敏感的,这个时候他更需要你比平常更多的耐心和关怀。

“你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啊,这样的生活我受够了”这个时候面对你这样的指责,任何一个男人心里都会觉得你认为他比较没有能力,很伤男人的自尊心。

其次,你说你工作上也有了很大危机,谈的很好的客户却一直签不下来,那段时间压力特别大。

在面对工作压力时你没有很好的去自我调整。

回家跟你男朋友吵架时,其实自己心里也是有想法的,虽然是很想释放自己的压力,但是这种方式是有问题的。

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你是一个比较容易情绪化的人。

心情不好的时候容易口无遮拦,而你男朋友心中对这件事已经心生芥蒂,在后面的吵架中,你俩的感情肯定是在逐渐变淡的状态。

在这里给你一些小建议。

首先,你需要在面对自己的工作压力的时候学会自我调整。

跟同事出去聚聚会,跟好姐妹一起逛逛街,不要把不好的情绪带回家里。

其次,你男朋友当时被辞退的时候,你没有及时给他足够的关心和鼓励,在他待业的时候应该多给他一些鼓励和支持。

只有你们俩产生了积极良好的互动,你俩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好。

•END•

扩展阅读

一个人就是全世界,全世界就是一个人


一个人就是全世界,全世界就是一个人

对于初恋来说,做所有的事情都跟对方有关系,而且也只跟对方有关系。买衣服,先想想对方喜欢穿什么样的;吃东西,先想想对方喜欢吃什么;看小说,也会将书中男女主角的形象与对方叠加起来;听情歌,仿佛歌手都是为了自己的爱情演唱的。恋人让自己开心时,全世界都是明亮的;恋人让自己伤心时,全世界一片灰暗。

很多刚刚踏入恋爱的男女,容易进入一种封闭状态。周围的朋友基本上要提前三天预约,才能跟他(她)吃顿饭,或者聚个会。而且,往往吃饭、聚会时两个人也是呈连体婴状态出现。

因此,对于初恋男女来说,看到对方就像看到全世界,而看到全世界,也只想到对方。这样的心理状态在当时也许觉得很浪漫,很唯美,但跳出这种状态之后就会发现非常危险、可怕。作为群居性动物,将自己的目光锁定在一个人身上,无疑是将自己封闭起来,将自己的世界建立在一个唯一的支点上,一旦这个支点发生晃动,自己的世界也随之坍塌。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初恋失败的人容易一蹶不振,了无生趣。

“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爱你 偏偏你不懂我心意”


时过境迁,再回头看看逝去的岁月,

突然开始懂得,

原本没有办法在一起的人,其实就是错的人。

能够错过的人,都不是对的人。

1.

我有一个好朋友,之前有一个特别喜欢的男生,喜欢了特别久,我们周围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因为我朋友不管是说这个人好还是说这个人坏,不管是清醒着还是喝多了,嘴里喊的都是这一个人的名字,

就连她后来说她不喜欢这个人了以后,这个男生发一条朋友圈她也会截图给我看,嘴上说的是嘿你瞧这傻逼又开始装逼了,但假如心里不在意,就不会这么在意他究竟发了什么,

“那些你口口声声说不在意的事情,恰恰是你很在意的,

如果不在意,就没有所谓的口口声声了。”

真正的放下都是悄声无息的,那些大张旗鼓地说自己终于挺过来了的人,往往都是最难受的。

你别说你不在意,我一点都不相信。

2.

我朋友是属于那种比较男孩子性格的,跟她喜欢的男生就一直是那种别人眼里看来特别铁的兄弟,

但是真心喜欢的人怎么甘心做朋友呢?

她那么大胆的一个人都在爱情面前都怯怯的不敢迈出这一步去,她不敢说,她怕说出来一切就都毁了,她每天都在纠结要不要让这个人知道。

其实她喜欢一个人太明显了,望过去的眼神都能把她出卖掉,炽热的就像是在说: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你啊。

然后总是发些小鸡汤,都是发给那个男生看的,男生倒也不理会,还在下面打岔说你这个单身多年的老女人最近是不是春心萌动了,看上谁了?

写给你的情话,全世界都看到了,

只有你不清楚字里行间的含义。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爱你,

偏偏你不懂我心意。

于是她就给一直安慰自己说:

爱的人总要埋心底,好的人总是压箱底。

3.

后来我朋友要出国了,出国前约着我们一群人吃顿饭唱个歌,喝着喝着她就喝多了,抄起话筒来就开始唱《晴天》: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雨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歌没唱完她却俯下身哭成了泪人。

红着眼睛对着话筒喊,

“xx,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了你多久?

让我算算,从开始到现在,整整四年了,

四年了我在你身边看着你换了无数个发型,

虽然一个比一个丑,

我看着你换了无数个女朋友,

你的妹子都是我帮你泡帮你追的,

情人节给人家买的礼物都是我帮你挑的,

吵架闹别扭也是我帮你劝好的。

但是你知不知道啊,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喜欢你啊,

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你,就你什么也不知道。

在一块儿这么久你知道我是什么人,我从没怕过谁也没怕过什么事儿。但我喜欢你,我可以告诉所有人,唯独不敢告诉你。

我之前一直都想以一个正式的身份,正大光明的站在你身边,我这几年在你身边,我也没谈过恋爱,人家都怀疑起我到底是不是同性恋。

我他妈不是同性恋,我是一直都很喜欢你。”

4.

我朋友还是一个人出国了,很长一段时间谁也没再提起过这件事。后来再聚的时候男生告诉我们说,他可能是迟钝,但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了.因为两个人一直没有开口,他以为自己会错意。

他告诉我们说,他那个时候也很喜欢我朋友。

《前任攻略》里,罗茜在自己的订婚典礼上对孟云说:

“我恨我为什么那么了解你,而且不能自拔。我倔强,可是我胆小,我高傲,可是我害怕我的自尊,我害怕万一你不喜欢我,我们是不是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这一害怕就是十四年...”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见一个没有办法在一起的人,

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那是无法抵御的强烈爱情,

最后经历了悲痛分别,

才知道人生的遗憾也不过如此。

fin.

有话就说,别再错过。

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


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

“当你觉得这件事如同呼吸一样重要,不管是写作、唱歌、绘画、旅行还是其他,或许它就是你的梦想所在。”我说完觉得自己说得还蛮有道理的,然后问林知逸:“你现在有没有觉得什么对你来说就跟呼吸一样重要呢?”

他一本正经地回答:

只有你

一瞬间,既被暖到又被雷到。这个技能,我想也只有林知逸会灵活运用。

记得有一回,闺密余乔通过微信给我发来一张图,图上有两个漫画版女生,一个女生脸蛋好看,身材有些胖;另一个女生身材曼妙,脸蛋不好看。

余乔说:“你给你家林知逸看看,问问他选什么?”

于是,我就把手机屏幕凑到林知逸面前,问他:“要是让你选,你选哪个?”

他扫了一眼,坚决地说:“不选!宁愿一个人孤独终老。”

我坚持:“你就选一个嘛!身材好的还是脸蛋好的,你选哪个?”

他也坚持:

别拿这种问题来问我

我是有标准的

选你就对了

两个再相爱的人相处久了,都难免会遇到吵架的时候。

某天我和林知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了。事后,林知逸来安抚我,我不搭理他。

他:“明天我带你去吃烤鱼,你最爱吃的那家。”我:“滚!”

他:“你不要生气了,以后家务我承包了行吗?”我:“滚!”

他:“今年休年假,我带你去马尔代夫旅行。”我:“滚!”

他:“情人节到了,我们滚床单好吗?”我:“滚!”

林知逸哈哈大笑,“好啊,那我们现在就滚好吗?”我:“……”

怎么有种掉坑里的感觉?

最近,忍不住开始怀旧,我忽然想起和林知逸刚恋爱时的事情。

那时我们还在大学校园,两人关系有些暧昧,以师兄师妹相称,还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某天他邀请我和他一起吃晚饭,吃完饭他提议一起在校园散步,散步时悄悄往我手心塞了一枚口香糖。我还客气地说了声:“谢谢。”

要是知道他当时已经心怀不轨,我可能会送他一个字——“滚!”

因为,就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校园田径场跑道边的一棵大树旁,林知逸吻了我。过分的是,趁我没有防备夺走了我的初吻不说,吻完,他还说句大煞风景的话:“好像没有想象中感觉好嘛!”

“你偷吻,人家本能地抗拒,你感觉好才怪吧!”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有备而来,请我吃饭,吃完饭准备口香糖,都是为了kiss。

回想起这件往事,我对林知逸说:“你以前还挺主动的嘛!”

他说:

再不主动

就来不及了

我想了想:“也对,你那时候大四。简直是黄昏恋啊。”

他说:“不算黄昏恋,二十二岁,最好的时光刚刚开始。”

是啊,不管多久遇到那个人,只要遇上了,就是最好的时光。

和林知逸恋爱长跑七年后,我们决定结婚。

提到结婚,就难免会想到幸福满满的婚纱照。毕竟,结婚对每个女孩来说,都是一生一次的幸福,是从女孩蜕变成女人的重要历程。哪有女孩不希望把这幸福美好的瞬间定格在画面中,永久珍藏呢?

我给林知逸布置了一项任务:务必要挑一家合适的性价比高的婚纱摄影机构,等周末先去店里看看。

晚饭后,他就开始在网上搜索婚纱摄影店,我看他目不转睛盯着屏幕,正想夸他,孰料他非常得意地说:“挑选影楼还挺好的,可以明目张胆地看美女,老婆也不管,还以为我挑得认真呢!”

Pia飞他!

以前我提出和林知逸一起拍情侣照,他欣然应允。结果到了摄影棚,化妆师给我捣鼓了半天,根本没给他化妆。

拍照时,摄影师也尽情对着我“咔嚓”,完全无视他的存在,后来在他主动要求下,才有了几张合照。

回到家后他问我:“你到底是拍个人写真还是情侣照?”

我说:“怪我咯?我起初说的是情侣照,只怪我太美,摄影师拍得根本停不下来。”

他:“……”

没想到他一直为此有些“耿耿于怀”,拍婚纱照时,影楼让我做的选择题中有一道是:

你希望谁的照片多一些? A:合照多些;B:新娘多些;C:新郎多些。

林知逸说:“你选C。”当然,我选了A。

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从相恋到结婚,每分每秒都在丰富我的世界。

世界很大,人山人海;世界很小,只你共我。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

年少时遇见你

十年后还在一起

- END -

大柠

胡适与曹诚英:我对得起全世界,只是负了你


在民国的众君子中,胡适又是个格外被人推崇的存在。

胡适是中国近代史最有声望和影响的文化名人之一,他在文史哲方面的造诣和著述,基本上无人能及,一生被授予的博士学位达到几十个之多。

夏志清教授推举胡适为当代第一人,“一方面因为他的为人处世,真是内圣外王地继承了孔孟价值的最高标准。另一方面,因为不论国粹派也好,共产党也好,反胡阵营中,竟找不出一位学问、见解比胡适更高明的主将堪同他匹敌。”

▲胡适

比学术成就更令人敬佩的是他的品行,正直真诚,不迂腐,幽默睿智,性情豁达,文人气和烟火气并存。

鲁迅对胡适的印象一向不怎么好,夹枪带棒、含沙射影的说了他不少坏话。对于鲁迅的批评,在鲁迅生前,胡适一律采取充耳不闻的态度,鲁迅死后,也没有跳出来叫过一次屈,更没有说过一句恶言恶语。

他的同乡女作家苏雪林在鲁迅去世后写了一封长信给他,信中用“旧文字的恶腔调”攻击了鲁迅。胡适很反感这种行为,回信说,“凡论一人,总须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早年的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

君子之风,可见一斑。

他喜欢帮人,不求回报,“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

没有人不说他好的。他过世后,有朋友含泪说,“并不是我偏爱他,没有人不爱春风的,没有人在春风中不陶醉的。”

胡适能有春风一般的品格,和他的母亲是密不可分的,他的母亲是一位伟大隐忍的女性,他说过,“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所以胡适一贯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女性权益,是旧文人当中极为少有的具有女权思想,进步到今天依然熠熠生辉的人物。

他一生只娶了一个老婆,太太江冬秀是个没文化的小脚老太太,但他与她白头偕老,糟糠之妻不下堂,成为学者中的典范。

这个人的一切都堪称楷模,只有一个人的存在,成了他人生的“污点”。

这个人就是曹诚英。

▲曹诚英

曹诚英是胡适的三嫂的同父异母妹妹,也是胡适和江冬秀结婚时候的伴娘,曹诚英叫胡适为“适之哥”。

两年后,17岁的曹诚英在家庭包办下,和胡冠英结婚,嫁到了胡适的家乡上庄村。

但曹诚英在美国留学的哥哥十分反对这样的婚事,认为曹诚英不应该放弃读书。于是曹诚英在哥哥的鼓励下,离开丈夫胡冠英到杭州浙江女子师范学校读书。半年后胡冠英和诗人汪静之也结伴到杭州读书。

曹诚英的婚姻在三年后触礁,据说是因为她结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婆婆把胡冠英找回家娶了一个小老婆,曹诚英只好与胡冠英离婚。

1923年,胡适来杭州游西湖,在烟霞洞修养,曹诚英和同学一起去看他,一来二去,就产生了感情。

▲胡适与曹诚英及友人外出游玩

男女之间的情感变化,是瞒不住人的。没几天,汪静之也去看胡适,一眼就看穿他们已经不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胡适像陷入恋爱的小青年一样,拿出自己刚写的“梅花”诗给汪静之看,汪静之一看就知道写的是曹诚英,因为他和曹诚英从小就熟识,她的嫂子和汪静之的妈妈是结拜姐妹,她小时候就以梅花自居。

曹诚英在烟霞洞住了一个暑假,她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主动告诉汪静之,自己和胡适要好了。

之后胡适就常来杭州,一年来两次,每次两个人都去住旅馆。

胡适去上海时,也会让曹诚英去上海相会,这些事情,汪静之全都知道。

当时他们的关系是不瞒人的,胡适的同乡胡乐风就曾亲眼目睹曹诚英来上海看望胡适,并帮他洗衣服,他们有点嫉妒,开玩笑说,“你也帮我们洗洗衣服吧。”

在1923-1925年间,胡适留下了很多展现恋爱时候心情的诗作,比如这首《多谢》:

多谢你能来,

慰我心中寂寞,

伴我看山看月。

过神仙生活。

匆匆离别便经年,

梦里总相忆。

人道应该忘了,我如何忘得!

这些诗后来被收入胡适的《尝试后集》中,这个集子共收诗作120首,绝大部分为白话诗,而且是从未发表过的,是他们那段感情的象征。

胡适一度是很想和江冬秀离婚的,但江冬秀不肯。

夫妻俩经常为这事大吵大闹,有一次,石原皋去胡适家,正好赶上他们吵架。江冬秀哭着对石原皋诉说胡适如何对她不起,如何另寻新欢,说到气愤处,甚至拿着剪刀要刺胡适,吓得石原皋连忙拉开他们俩。

有一次,胡适提到离婚,江冬秀从厨房拿出菜刀,“你要离婚可以,我先把两个儿子杀掉。我同你生的儿子不要了。”

▲胡适与妻子江冬秀

胡适胆小本来就小,又心软,再也不敢提离婚了。而江冬秀明知道胡适和曹诚英的关系,但她站稳自己的大婆身份,只要胡适不提离婚,随便由他去。

江冬秀的泼辣和胡适的爱面子,令这场感情难以为继。

后来曹诚英怀孕了,胡适也不敢要这个孩子,劝她堕胎,并将她送去美国留学,入读胡适当年读过的康奈尔大学农学院。

这之后,胡适写过很多若隐若现的爱情诗,说明他对曹诚英并未忘情。而曹诚英后来曾经有过两次恋爱,但都未成功。

曹诚英将他们之间来往的通信和日记,始终带在身上。胡适去了台湾后,他们余生再未见面,只剩下她守护着这段关系,就像守护着一生最大的秘密。

抗日战争爆发后,她向内地流亡,将6本日记交给朋友保管,并告诉她,“我如果不在了,你看过烧掉。”

这几本日记,在日本宪兵搜查亚东图书馆时丢失。后来听人说流落在街头,五角一本,朋友去买,结果先被人买光了。

日记遗失后,曹诚英的手里只有那些来往的书信了,她一直带在身上。

1969年,曹诚英返乡,不敢带回去,又不忍心新手毁掉,将材料留给了汪静之夫妇。并说,“我活着你们保存住,只准你和老伴看,我死了,你一定要烧掉。”

曹诚英始终孤身一人,辗转执教于复旦大学、沈阳农学院,后遭受政治冲击,最后孑然一生病逝于故乡。

汪静之谨记她的意愿,“她的口气是命令式的”,不肯将材料公布于众。所以他和她之间的那段爱情,到底是如何悱恻缠绵、凄婉哀怨,都无法为外人得知了。

对这段关系,我真不敢妄加评测,我相信他们彼此之间有真的感情。不过他终究是选择了和自己的太太白头到老,有人说这是江冬秀的手段,因为江冬秀有魄力,有才干,遇事能决断,舍得拉下面子来办事,正好弥补胡适爱面子、性格软绵的弱点。但女人再能干,男人若是真的绝情狠心起来,也留不住他。

胡适和江冬秀的关系,绝对不是靠江冬秀耍狠来维系的,而是他对她有真实的依赖和欣赏。

说胡适负了曹诚英吗?她没有说过一个字来抱怨。说他情有可原吗,辜负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又是何等的残忍。

很多人和我一样,在提起胡适时不愿意提起这一段,不希望有任何一点污点损害“圣人”的形象,但有的人就是这样,能够对得起全世界,却唯独辜负了一个人。

写到这里,我想起罗烈,这个邵氏时代的著名港星,前些年去世了。曾经共事的人说他很好人,宽厚体贴,没有架子。但这样一个人,手上却托着一个女人的一条命、一段情。

美人乐韵长着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是1987版《红楼梦》剧组演员中最标致的一个,开始被选中出演凤姐,后来因为她恋爱了,执意要走——她爱上的就是这个罗烈。

▲乐韵

罗烈许下海誓山盟,要带她去那繁华地捧她做明星。她欢天喜地地去了,推掉了内地光辉灿烂的前程,来到了只认识这一个男人的陌生城市。

罗烈骗了她,他已经结婚生子,而且从未打算离婚,乐韵只存在于他金屋藏娇的计划中。

乐韵在香港演艺圈尝试发展,因语言不过关结果并不理想,几年之后,罗烈包养乐韵的事情曝光,罗烈趁机彻底甩掉了乐韵,不甘心就这样被弃的乐韵几番上门争辩,反而给自己留下了案底,生活更加艰难。

▲乐韵在电影作品中的形象

出众的美貌并没有帮助乐韵实现咸鱼大翻身,她后期只能靠出演几部王晶的低档片子和一部三级片维持生计,熬到28岁,乐韵终于熬不下去了,从13楼的天台上终身跳下,结束了一代美人悲情的一生。

有网友评论,“一个负心的男人也可能是一个好男人,对所有人讲情讲义单欺负她,因为她死心踏地爱他,完全交付,像狗打不走。而当我们评价这个人,这自然是可忽略的部分,哪怕在那女人,是全部的心与命。”

罗烈当然无法与胡适相提并论,不过有一点是一样的:一个全世界都称赞的好男人,却可能是一个女人的劫数。

胡适在恋爱的诗中写,“多谢你能来”,可最后呢,“多谢你能来,但我却要走了。”

他有妻有子,万事周全,一生体面,她却孤独终老,怎么补都补不上灵魂的缺陷,交付了“全部的心于命”。

有人曾说我是大奶思维,对一切婚外情都抱有敌意。其实我并不迂腐,我就是看得太多了,婚外情不是一定没有爱,但爱与爱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对等,不由得叫人对所有类似的关系都满怀警惕。

有一种爱情是一个人路过另外一个人的全世界。路过的人看到的是景色,余生均可怀念,而另外一个人却被拿走了全世界,再也回不到从前。

“我们都曾错过一个把自己当做全世界的人”


1.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部电影里,陈末对小容说:

“我听人说,喜欢上一个人,眼睛里除了他什么都没有,就连是被伤害,还拼命劝自己,挺住,千万别死了。”

这段话是幺鸡跟陈末讲过的,那个时候他不懂,他以为幺鸡说的是他,其实幺鸡说的是自己。就像他从前深爱着小容,而幺鸡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小心翼翼地爱着他。

陈末在这部电影里饰演者过街老鼠一般的角色,被称为“全城最贱”,每天自暴自弃,邋里邋遢,最爱和小容斗嘴。看似恨透了眼前的这个人,却很少有人知道,恨都是因为曾经爱啊。

如果你曾一心一意爱着的人,突然说不爱你了,可能你也会变成半个废人吧。当陈末想在浪漫的稻城向小容求婚的时候,小容和他分手了。

当一个女人开始变得理智的时候,她可能真的不再爱你了。当一个女人开始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时候,所有的包袱她都可以放得下了。

但当一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当我们错过了把全世界的爱都给自己的人以后,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小容告诉陈末:“对你来说,相爱就可以。对我来说,适合更重要。我把青春献给爱情,但我没有第二次青春了。站在十字路口,我对自己说,再不走,就没有机会了。”

小容厌倦了陈末给她的爱和生活,小容想去更高的地方看一看。从前在她眼中陈末的幼稚是可爱,现在的幼稚是无聊。

2.

不好好工作,也不在意电台的收听率,甚至被指着鼻子辱骂是废物的时候也无所谓。我一直在想,陈末留在公司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多半是因为爱吧,可以离自己爱过的人近一点,可以和爱过的人拌拌嘴吵吵架,可以用对她家暴为借口明目张胆的说出我娶你。

这部电影赚足观众泪点的地方有很多,但陈末开车撞的头破血流的那一刻最让我感到难过。

陈末在家的议论下得知小容被曹总骗光了所有的钱,最后剩下的一辆车也要被警察拖走的时候,开着自己的车去撞小容即将要被拉走的车,还坚持让保险公司赔偿自己五十万,只是为了把这笔钱给小容还债。

我们都曾为了自己爱过的人,不撞南墙不死心,头破血流、伤痕累累也认定爱了就是爱了,爱了就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如此深爱一个人,也就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如此放不下一个人。

但我们都曾错过一个把自己当做全世界的人。

有时候面对那个人,我们都在想,是不是余生不会再有交集了。但只要那个人和你说话,你还是会擦干湿漉漉的手秒回他;只要那个人看你一眼,你心底还是会泛起阵阵涟漪;只要那个人说想你,你还是不管长路漫漫也跋山涉水出现在他面前。

但如果那个人有了下一个想要靠近、想要温暖的人,你就再也没有资格出现在他的世界里了。

3.

但你也总要允许有人曾经路过你,才会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全世界。

上学那会儿,小喇叭谈过一个男朋友,双方家庭条件相差挺大的。小喇叭是家里的小公主,她爸是搞收藏的,她妈有一家很大的店面。而男生家里的房子连地板都没铺,男生的爸爸是货车司机,妈妈是下岗员工,做小生意的。

小喇叭告诉爸妈自己恋爱了的时候,遭到全家人的反对,爸妈不同意将女儿托付给这个男生,小喇叭那个时候还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女孩,坚信有情饮水饱的道理,坚信这个男生就是她值得牵手走完一生的人。

可是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两个人的问题就越多。两个人拖着拖着,就爱的好累好辛苦。

小喇叭习惯了换季就去逛商场,那些琳琅满目的新款穿在小喇叭身上特别好看,男生叫不出来的品牌名字,只认得吊牌上的价格。弱弱地也不敢吱声,因为他这个月的工资连小喇叭的一件夹克都买不起。

小喇叭不再给自己新衣服,不买新口红了,也不买新耳环了。男生的工资根本不允许小喇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小喇叭就懂事地忍着说我不要。

但是男生也不是不爱小喇叭,吃不起牛排就给小喇叭买肯德基,小喇叭说想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他就保证自己一定会攒钱给她买vip区第一排的票。

我问过小喇叭:“你现在过得开心吗?”

小喇叭说:“他也挺爱我的,不是吗?”

4.

后来男生跟小喇叭说,他想去当兵,他说那是自己的梦想。小喇叭说好,那我就不牵绊你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也记不清楚是男生走了多久,小喇叭有天突然跟我们说,她和男生分手了。

吃瓜群众们觉得男生在这份感情里是没有问题的,是小喇叭面对花花世界受不住诱惑就变心了,大家都说那个男生是为了给小喇叭更好的生活才去当兵的,都说小喇叭是那个男生的全世界。

小喇叭跟我们说,和他们猜的都不一样,他们是和平分手的。

“变心这种事情说出来也挺讽刺的,好像一夜之间我们就长大了,我变了他也变了。我跟他说我们分手吧,他同意了。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直接就答应了,他说因为我清楚,你想要的我永远都给不了。那些你为我克制住的欲望,不是你不喜欢,只是我给不了,所以你才说不要。

他跟我说,爱一个人不是应该让她过得更好不是吗,你想要的我给不了,而你越是对我好越是迁就我的家庭情况我就越是感到有压力。

还是不合适吧,就算曾经是对方的全世界,也抵不过现实这张一捅就破的窗户纸。”

那是小喇叭第一次从心底里觉得,两个人相爱适合恋爱,但真的是不适合结婚。双方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不在同一个高度上,眺望到的远方自然也不一样。

现在那个男生还留在部队里呢,可能已经当上班长了吧。而小喇叭也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了新的男朋友,两个人在没有对方的日子里都过得挺好的。

那段在青春里无疾而终的感情对两个人来说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解脱,有些时候有些错过挺好的。

只是小喇叭偶尔也会跟我说:

“再也没有谁对我说过要攒很久的钱给我买演唱会第一排的票,而现在我自己也买得起vip的位置,只是坐在我们身边的人早已经不是对方了。”

我以为小喇叭还没有放下那个男生,小喇叭苦笑了一下说,其实我们放不下的都只是那段无处安放的青春。

fin.

我们都曾错过一个把自己当做全世界的人,也都遇到过一个把自己当做全世界的人。所有的遇见和错过,都不过只是平淡日子里的一首歌,我们都应该在没有对方的日子里里,好好的。

以前我想和你好好的,往后我只愿你在没有我的地方过得好好的。

即使全世界都在约炮,你依然可以期待一场优雅的爱情!


即使全世界都在约炮,你依然可以期待一场优雅的爱情!

那天我抱着你

眼睛望向别处

你问我 你在看什么

我说我在看那时钟

我在看那秒针

滴答 滴答 滴答

一点点走下去

你推开我说

别这样

我给不了你要的

我说不

也许下一秒天摇地动

也许下一刻墙倒屋塌

于是便成了永恒

你把我的头发一缕一缕地梳起来

看着我的脸

许久

噗嗤笑了 你写剧本呐

饿了 我去楼下买点吃的

我以为我会等来一个便当

却只等来一条信息

永恒是一个谎言

忘了我

从那天起,我的字典里,没有了“永恒”。

我不再期待天明,也不会为任何人守候。

我把每一次约会当做最后一次,我把每一句情话碾碎在穿上高跟鞋的刹那。我没有了失去的痛苦,但我也忘记了希望的滋味。

心硬者为王,无情者称后。

有时候我很感激那个在午夜时分离我而去的男人,如果我一生纠缠,也许到现在,还是那个守候在他身旁的小鸟,为他唱歌,为他起舞,心甘情愿的在并不华美的笼子里作茧自缚。

而现在,我像大雁一样的自由。

我已经完成了所有的独立。

我自己赚钱买花戴,自己买房,自己买车,自己买保险,过两天我准备为自己买一块公墓。

我在需要的时候约会,像吃一顿饭一样简单。大多数时候,我一个人,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跑步,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听音乐,一个人看书。

在最初的时候,我也会感到寂寞。我会想起某个人,曾经在深夜里给过我安慰,或是在黎明时分给过我温暖笑容。我很想找他,哪怕只是发一条信息,说一声hello。

我像克制食欲一样的克制对于情感的欲望。

这欲望,有毒。

那些,你忍不住吃下去的食物,在刹那满足之后,都会变成肥腻的脂肪,让你长时间的难受。

那些,你忍不住发出去的信息,在一刻畅快之后,都会变成讽刺的字符,让你终身蒙羞。

我对自己严格要求到不忍目睹,然而每一次战胜了欲望、寂寞、脆弱以后,我都无比的欢喜。我感到自己,又强大了一点。我感到自己,又硬了一些。

真好。

总还是会有人让我心动。

那天,天也好看,云也好看,风也好看,树也好看。我披着一件风衣,去胡同口买一杯咖啡。

北京很少有这样好的天气。通常情况下,北京的蓝天都是风吹出来的,只有大风才吹得散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雾霾,所以大多数时候,春光明媚,只是看上去很美。真的走在路上,会被大风吹得心烦意乱。

而那天,既没有雾霾,也没有刮大风。有那么一点点偶尔拂面的春风,也是温柔的撩动。春风荡漾中,整个城市氤氲着一种花香。我当时并不知道那是什么花的香味。美得浓郁但不妖娆,让我欢喜而安静。

很多年以后,每当我想起那个春风沉醉的上午,我就闻到身边飘来这种味道。这是槐花的香味。

没有剧情,没有任何剧情。

我绞尽脑汁,为我们的相遇找一个合适的桥段,买咖啡忘记带钱,走路上不小心扭了脚,胡同口没注意撞在了一起,咖啡洒在了他的外套上。。。所有这一切可以让我们合理相识的剧情统统没有。

只是不小心,在一个一切都正正好的时候,正正好看到了你。

你笑容明媚,亦如这天和煦明亮的太阳。在你的身上,我看到了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少有的干净和纯粹。你让我感觉,这是一个没有受过生活伤害的男孩,你的眼睛里没有沉重和复杂,你的身上看不到命运的痕迹。

好像一滴露珠,在阳光下透着光,敞亮,轻快,充满朝气,就连被太阳烤热了生出的汗,都散发着清新。

后来,你告诉我,那天的我,很漂亮,很羞涩,我想大多数时候,我可能不是一个羞涩的姑娘。只是那天,坐在我对面的人,是你。

如果是多年以前的我,会希望时光停留在那一刻,或者,带着这心动,一起看每一个日暮和黎明。

而今天,当我看过太多相聚别离,当我从过去某个绝望的夜晚穿越而来,我已经不会再奢望任何一个明天。

我只感受当下的美好。

这一天的太阳,这一杯咖啡的味道,还有眼前的你。

我们开始约会了。

每一次我都打扮性感,每一次我都做好最后一面的准备,每一次我都告诉自己,无论你多喜欢这个人,都请在激情以后首先离开,不说再见。

但每一次你都带我看星星,北京的空气污浊,我们会开车一两个小时去山里,在静的可以听见虫子鸣叫的山里看星空。

我还第一次看到了萤火虫。这种带光的小生物非常有灵性,求偶的方式也很特别:雄性一边飞舞一边闪光,感兴趣的磁性则会闪亮灯光给予回应。如果20秒之后磁性还没有回应,雄性就会飞走。

非常优雅。

我在黑夜中看着你的眼睛,你俯下身来亲吻我,我感到泥土有一点潮湿,冰冷的贴着我的背,但依然无法冷却我内心的燥热。

一滴泪从我的眼角流了下来。

我想到明天我将勇敢的面对黎明,象无数次的离别一样决绝。而这一次,我竟然不忍。

我不需要情感专家来教育我,告诉我男人睡过以后的典型反应,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搬家,换工作,玩失踪;我也不需要按照妈妈说的,和一个男人亲热以后,不要主动联系他,等他联系你,如果他不联系你,就把他忘记。

我会直接把他忘记。我不会给他忘记我的机会,我也不会给自己纠缠他的机会。我希望自己像萤火虫一样的优雅,永不撕逼。

我像一个勇士一样做好了决斗的准备,我相信我会再一次成为自己的骄傲。

然而,你说:起来,我们来看流星雨。

我一脸懵懂的坐在那里,你开车两个小时,带一个姑娘来到这么美的山里,就是为了和她一起看流星雨!

是啊,这一天的流星雨,和那个春日的阳光,在我们的一生中都会成为最美得记忆。

你拉着我的手。我哭了。

我说我害怕我明天再也见不到你,我害怕你消失在某一个黑夜里,我害怕你说自己要去买一个夜宵,然后再也不会回来。

你抚摸着我的头发:傻丫头,怎么会。我想明天见到你,我想未来的日子总是可以见到你。

我说,我从来不想明天,我只活在今天。

你说,没有未来的今天是没有意义的,如果人们认为时间在下一秒戛然而止,所有对于当下的享乐都是悲观的,看似纵情的背后是深渊一般的绝望。

我抱紧你。像抱紧我在这世间的希望。

这希望让我羞愧,让我害怕,让我恐惧,我怕我再一次陷入希望之后的失望,我不想面对那么脆弱而真实的自己。

可我想再勇敢一次。

经常给你买好吃的男人一定很爱你


我有两个吃货闺蜜,一个叫婷婷,一个叫妮妮。

爱吃本来是件小事,可是如果再加上一个男票就分分钟能成为大事。

婷婷的男票就不允许婷婷乱吃乱喝。

婷婷和她在一起之前,经常和我们一起开零食趴,一桌子香的辣的,几个八卦的话题,就能愉快的玩上一个下午。

婷婷和她在一起之后,他不再允许她再乱吃所谓的对身体不健康的“垃圾食品”,婷婷很爱他,只能答应他不再参加我们的零食趴。

有人说,为她健康着想,这是好事啊,他很爱她啊。可是后来发生的事颠覆了我们的看法。

有一次婷婷的男票不在家,婷婷觉得无聊,就像以前一样买来零食打开电视自顾自的吃了起来,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发觉,男票早已回来多时,茶几上开封的未开封的零食都被扔到了垃圾桶里。

婷婷看不过去:“干嘛啊你,那些零食都还没开封呢,干嘛都扔了!”

她男票说:“都说了不许吃这些垃圾食品,你看你,偷吃偷吃,都胖了一大圈了。”

婷婷没有再说什么,也没有做声。

再有一次,他们一起去逛街,看到一对情侣走过。他对婷婷说:“你看人家女票身材多好,你这么胖带你出去好丢脸。”

婷婷觉得自己好委屈,她明明才只有95斤,还被他嫌弃长得胖。后来婷婷在微信给我们说起这些事,我们就终于什么都明白了。

说好听点,他是为了你的健康,爱着你。说难听点,他就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自私。

很多男人都说不准女票乱吃零食,其实他们是怕,怕零食里的热量,变成了女票身上的脂肪。他们怕你胖啊!

所以他们宁愿把钱花在她们的衣服,化妆品上,也不愿意给她们买零食。要知道,一个容貌和身材姣好的女票能直接的影响他们的面子。

一个爱你的男人,他会永远喜欢你本来样子。

自从妮妮和男票在一起之后,妮妮每天都过得那么开心。

男票经常陪着她逛商场,买上各种新出的好吃的零食,然后一起回家看电视煲剧。

妮妮说:“可能我的幸福比较简单吧,和爱的人一起,慵懒的躺在沙发,靠在一起,吃着零食煲着剧,就足够了。”

妮妮后来经常带着男票一起来参加我们的零食趴。零食都是她男票去买的,妮妮和我们聊天的片刻,他就能带回来各种她喜欢吃的零食。

妮妮问她:“你是要把我宠成大肥婆啊你。”

他笑着回答:“只要你喜欢的就行,胖不胖没关系的。”

他把对她的宠爱都藏在了各种好吃的零食里,简单又甜蜜。

一桌子琳琅满目的零食也俘获了我们一众人的好感,恨不得也找个这样的男人嫁了。

有一次妮妮问他:“街上那么多身材好的妹子,你再看看你女票,吃得这么胖,有什么想法。”

他坏笑着回答:“是啊是啊,胖得这么好看可爱,都是我的功劳,我惯的。”

那一刻,妮妮觉得自己好幸福。

爱一个人其实可以很简单,从来都不是一定要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如果对方是个小吃货,那就算陪她是吃着零食煲着剧,她也可以很幸福的。

还记得电视剧《蜗居》里有个这样的场景。

文章饰演的小贝为李念饰演的海藻做饭,结果海藻说怕胖撒娇不吃,小贝说:“吃吧吃吧快吃吧,你多胖我都要你,快快快。”

就这样的一句话,简单又暖心。无论对方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也是一个爱的约定。

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取决于他愿不愿意陪着你,干你喜欢的事。

你爱吃,他就带你吃遍所有好吃的美食,绝不会怕你胖而嫌弃你。

你爱看剧,他就静静陪在你的身边,你看到悲情入戏流泪时,给你递上纸。

你爱旅游,他就早早的准备好攻略,打包好行李,带你去看这那么大的世界。

他从不会说怕累,就让你去干,让你去受委屈,他也从不会说你想减肥,就真的饿着你,更不会在你不开心的时候,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

每个女人都想要有个宠着自己的男人,给自己一个自由的小天地,在里面可以不限心情的无理取闹,随心所欲。

就像在你海吃海喝时,他在一旁笑着说:“吃吧吃吧,无论多胖我都要你。”

虽然婷婷和妮妮都过得好,但我觉得,妮妮一定更幸福,也过得更舒服吧。

因为妮妮可以在爱里不用委屈自己,不用像婷婷那样,看到喜欢的爱吃的零食不能买不能吃,有所节制。

所以那些能够给不确定的未来一个承诺的男人才更有魅力,更值得被爱。

因为“无论你变成怎样我都要你”,说出这句话需要用一生的勇气。

即使不能在一起走到最后,你也会在偶然想起的时候,有个暖暖的回忆。记得对方曾经对你的宠爱,对你的好,记得对方深深地爱过你。

最舒服的爱情就是爱一个人可以不用为了他改变当初的模样,对方也爱着并接受一直的自己。

你爱他所爱,他爱你所爱,这才是爱情本来的样子。

就像妮妮的男票一样,惯着妮妮,带着她吃遍好吃的零食,一起看好看的剧。而妮妮也会在他下班后,也会陪着他打打电脑游戏,陪他减减工作的压力。

毕竟现在这个看颜值拼身材的时代,能有个不计一切的这样护着你宠着你爱着你的男人,真的很不容易。

不知道你身边是不是有个这样的人,不过我相信,经常给你买好吃的人一定很爱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