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说说 > 导航 > 一个女人可能因为才华被爱上吗?

一个女人的情感故事

发表时间:2021-03-29

一个女人可能因为才华被爱上吗?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女人可能因为才华被爱上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下这个题目,可能会被很多男人喷:楼主你在说什么!我们男人没有那么肤浅好不好?我们早就脱离了低级趣味好不好?女人们估计也有不服气的,肯定有人能跳出来现身说法:我之所以被爱,就是因为灵魂的美丽!

冒着挨板砖的可能,我还是想说说对这个话题的看法。

是的,你可以举出很多例子,比如说安妮宝贝据说也嫁得不赖,比如说爱丽丝.门罗的第二任丈夫就是她的粉丝。

但是,你确定这些人看上的就是她们的才华?还是因为才华带来的某些东西,比如说显赫的名声、不菲的收入以及其他光环?

才华这东西,在没有显山露水之前,通常是得不到重视的,而在显山露水之后,往往又和其他附属品绑在一起,很难独立区分开来。

好吧,我承认我是偏激了,可是有限的阅读经验大多在印证着我的偏激。

比如说张爱玲,称得上才华盖世了吧,可是这份才华似乎并未为她赢得生命中男人们更多的青睐。

胡兰成算是识货的了,一开始对她留意,是因为在本杂志上读到了她的《封锁》。一读倾心,暗暗赌咒说,不管写这小说的是男是女,总之上天入地一定要揪出来,该发生的关系一定要发生。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虽然一见之下,胡兰成发现张爱玲并不如想像中那么美貌,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该发生的关系果然都发生了。

胡兰成描述初见张爱玲时最知名的话是“惊亦不是那个惊法,艳亦不是那个艳法”,这个惊艳,指的是文字,并非相貌。

写到这里,我似乎是自己在打自己脸,这不完全是在找反证吗?其实不然,胡兰成爱慕张爱玲,始自她的才华,后来掺杂的东西多了去了,要知道张爱玲的祖父是李鸿章的女婿张佩纶,到了她这一辈,虽说是没落了,贵族的底子还是在的。

而胡兰成呢,出身只不过是浙江乡下的一个普通家庭,可以猜想,他初见张爱玲这样的名门闺秀,被震住的可能性有多大。

胡兰成对张爱玲的出身是津津乐道的,有兴趣的读者去翻翻《今生今世》就知道,举个例子,后来他逃亡到温州,改了个名字叫张嘉仪,称是张爱玲祖父张佩纶的后人,我总觉得有点想忝列名门的感觉。

即使是胡兰成这样识货的人,女人的才华对于他来说也并不是最关键的。在他心目中,发妻玉凤情深意重,那才是他念念不忘的“真正妻子”,护士小周貌美伶俐,更是他心尖尖上第一等人。

不错,张爱玲的才华曾经使他惊艳过,可是那又如何,得到了之后,倒不如年轻小姑娘来得好调教。

胡兰成之后,张爱玲曾经和导演桑弧有过一段情,就是《小团圆》中写到的燕山。自始至终,书中没见燕山称赞过半句九莉的文学才华,倒是几次隐隐写到了他对九莉色衰的嫌弃,比如两人看电影回来,九莉脸上的粉遮不住油光,燕山脸色马上变了。

现实生活中,桑弧曾经撰文评论过张爱玲的《十八春》,说她后期风格越来越淡,可见对张爱玲的文字还算是知音。据说两人之所以不能结合,很大部分原因来自于桑弧大哥的阻拦,该大哥的理由是:“作家不是个正经职业,不稳定!”

这简直是醒世恒言,足以让千千万万抱着文学梦的姑娘幡然醒悟——女作家原来是个这么让人嫌弃的职业啊。想想也是,那时候又没作协,作家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又容易情感泛滥,出于家庭长治久安的目的,还是远离女作家的好。

最近老是念叨张爱玲,估计大家都烦了,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萧红。民国女作家中唯一可以和张爱玲抗衡的,我认为只有萧红。说什么南张北梅,实际上不如说南张北萧。

萧红的不足之处在于产量太少,但是并不能因此降低她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初唐时的张若虚仅凭一首《春江花月夜》就能做到“孤篇横绝全唐”,萧红也做到了这一点,一部《呼兰河传》足以让她不朽。

关于萧红,要说的太多太多,一直不敢碰不敢说,这里单单围绕着上述主题来进行讨论。

萧红的婚恋史,简直就是“一个女人不可能因为有才华被爱上”的血证啊。写到这里,我斟酌了一下,如果把“爱上”两个字替换成“珍视”或者“善待”似乎更恰当。

萧红先后嫁过两个男人。第一个是众所皆知的萧军,说起来,萧军还算是她文学上的引路人了。两人刚开始同居时,萧军见萧红爱好文学,于是就鼓励她参加报纸的征文活动。

在他的鼓励下,萧红以悄吟的笔名在《东三省商报》“原野”副刊上发表了她试写的新体诗——《春曲》:

那边清溪唱着,

这边树叶绿了,

姑娘啊!

春天到了。

事情的开端是多么美好啊,我猜想,萧军的初衷,有点类似于旧时书生那种鼓励姨太太读书的心态,从古至今,中国文人都有调教枕边人的爱好,美其名曰红袖添香夜读书。

可是一旦红袖们展露出技高一筹的才华时,对于书生来说就不是添香而是添堵了。

果然,后来萧红在鲁迅的引荐下崭露头角,在文坛上风头一时盖过了萧军。两人之间的平衡一被打破,就再难复原。

对于萧红的成就,萧军是很不服气的,这个不服气除了失衡的落差外,还在于他没有认识到萧红文学上真正的价值。

“二萧”在文艺观点上存在着严重分歧。萧军主张斗争的文学,力的文学,他看重的是萧红的《生死场》,对《呼兰河传》压根不屑提。

到了晚年萧军仍把萧红的作品比作“月亮”,说她只能“给人一种光亮,清澈的感觉,但是缺乏一种热力”,并说“萧红的作品最终的结果是给人一种消极的阴暗的感觉,对人生是失败主义”,“她是消极的浪漫主义,唯美主义,个人主义结合的混合体”。

退一万步说,即使他充分认识到了萧红的才华,也不代表他会珍视。萧军后来又娶了个妻子,后妻曾经出书说,萧军喜欢她的三个理由之一就是她嫁他时是个处女。

我看到这个时头一下子就懵了,萧红当时是大着肚子嫁给萧军的,可想而出,她在重视处女的萧军心目中是个什么地位。

萧军是个有英雄情结的男人,他对萧红的感情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拯救者的身份优越感上,那时他去小旅馆搭救贫病交加的萧红时,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弱小的女子日后会成为冉冉升起的一颗文学明星,她的光辉甚至盖过了他的,这是他断断不能忍受的。

同样没有认识到萧红价值的还有她的第二任丈夫端木蕻良。和萧军的大男子主义相比,端木性格比较温和,他和萧红之间形成了男弱女强的相处模式,平时萧红在各方面对他诸多照顾。

一次,萧红与端木蕻良去看望曹靖华,曹靖华注意到端木蕻良的原稿上却是萧红的字迹,便问萧红:

“为什么像是你的字呢?”

萧红回答说:“我抄的……”

曹靖华急了:“你不能给他抄稿子!他怎么能让你给他抄稿子呢?不能再这样。”

看到这里,我也忍不住和曹靖华一样急了,萧红啊萧红,拥有可以写出《呼兰河传》的一支笔,却用这支笔在替远远不如她的丈夫抄稿子。

看起来,她的丈夫端木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他并不怎么看得起她的文字,鲁迅去世后,萧红写了篇怀念的文章,他当着朋友的面不屑地评价:“这也值得写?写这些干什么!”

人生就是这样荒诞,端木万万想不到,他瞧不上眼的文章直到今天仍有人在读,至于这位端木大作家留下了什么大手笔,那就不是我等普通读者可以留意到的了。

真正认识到萧红价值的男人有两个,一个是鲁迅,一个是骆宾基。

后者曾经陪伴她在病床上度过了最后的岁月,看电影《萧红》时,我总是忘不了那个镜头:骆宾基对着病床上的萧红说:“我看几页《呼兰河传》,就想看一眼你,没想到写这书的人居然躺在我身边的床上。”

这样动人的情话,也只有萧红这样的天才女作家可以担当得起。可惜的是,她等待了一辈子,终于等到了真正懂得她珍贵之处的男人,却不得不含泪和碧海蓝天永诀了。

老实说,萧红一生的遭遇让我对“女人靠才华能被男人爱上”这一点很绝望。从古至今,有多少才华横溢的女子受尽了生活和男人给予的白眼,像宋时的朱淑真、清代的贺双卿,所嫁俱是庸人,就像红楼中的林妹妹不幸嫁了焦大。

比较起来,李清照算是有福气的了吧,好歹和夫婿赵明诚称得上才子佳人。可是据沈祖棻考证,他们后期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李清照一直没生孩子,赵明诚便另筑金屋娶了小妾,这样说来,李清照词中的“武陵人远、烟锁秦楼”就大有深意了。

直到赵明诚死后,李清照还埋怨他死前遗言太过冷漠,“殊无分香卖履之意”。李清照这样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如何咽得下这口气,我暗自怀疑,她后来的改嫁是不是和赵的另结新欢有关。

当然你也可以举出许多反证,都是民国女作家,冰心、林徽因不是就嫁得挺好吗?但是我个人认为,这和她们是不是有才华没有半毛钱关系,就凭她二人的门第出身,纵使不读书也能觅个门当户对的好郎君。

试想想萧红要是有冰心那样的海军将领父亲,萧军敢拎起拳头把她揍得鼻青脸肿吗?

也有令女作家欢欣鼓舞的例子,最典型的要数法国的杜拉斯。在她66岁高龄的时候,29岁的青年男子扬带着对她的仰慕走近了她,成为了她的情人。

二者的年龄足足相差29年,那时杜拉斯已不像年轻时那样俏丽,酒精和岁月早已摧毁了她的容颜。很多人读杜拉斯的《情人》,觉得她所描述的“和你年轻时的容颜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是个理想境界,扬的出现却让这个理想化成了现实。

比较起来,我只能说,国情不同。对于绝大多数中国男人来说(包括有才没才的),女人有点才华固然是锦上添花的事,一旦多得横溢起来了,反而成了障碍。

小编推荐

断联一个月就恢复高位了,可能吗?


我们来看一个帖子:

首先,这个女生能做到一个月的断联,我觉得还是很厉害的。(因为很多人依然还是做不到啊)

断联一个月以后,男生也有了一系列的行为,也算是一种阶段性胜利了。

不过,高兴之余,激动之余,我觉得还是要理性看待当下的局势。

“男生来跪舔,女生恢复高位了”,这件事我们应该怎么看待?

我们以前有一篇文章,《前男友半夜打来的电话,要接吗?【林孑出品】》

这篇文章里说,两个人分开一段时间以后,前男友在深夜12点,突然给你打来电话,说了很多让人脸红心跳的话,说什么想你啊,还是忘不了你啊,还是觉得你好之类,甚至提出想跟你见面等等。

与此类似,我们完全可以把前男友的这通深夜电话理解成“他在跪舔你”。

你能很明显地感受出来他说的话都是真诚的,不是装的,都是真情流露,真的很让人欣喜。

但是,但是,

到了第二天,你以为他会有后续动作的时候,他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仿佛昨晚的事都没有发生过。他会一改之前“跪舔”的姿态,变成了平淡,冷漠甚至是敷衍的状态。

你都有点莫名其妙,不知道他为什么变得这么快?

你甚至会有些恼羞成怒,认为他在玩弄你的感情,本来你都以为他算是来跟你和好了,结果他却像没事人一样,把一切都又否定了。

我那篇文章里说,那天晚上他是很想你,而到了白天,想你的那一阵情绪已经过去,他就变成了正常的模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就像他喝醉酒后胡言乱语一通,不代表什么。

(还有的深夜电话,深情款款其实是为了想见面,想睡觉。而一旦跟你睡了觉,他就又心满意足了,就又离开了)

我举这个例子想说明什么?

高低位是两个人长期相处,互相博弈形成的结果,它是牢固的,很难轻易的改变。并不能因为对方一时的行为,一时的“跪舔”就判断出你逆转了,你是高位,他是低位了。

断联一个月,时间还太短,顶多只能算两个人的高低位格局有所松动,对,仅仅是有所松动而已。

就像这个帖子的内容,女生断联了,然后男生主动来联系女生,包括打电话视频,这里面都包含了男生的热情,包含了男生的需求感,但这依然是比较短期的行为,也只是两三天的行为。

我这么说有点泼凉水的意思,确实是泼凉水,不过我没有恶意。就像上战场打仗一样,还是要理性看清当前的局势。

女生认定自己是逆转了,自己是高位了,男生会来跪舔自己,这样有什么坏处?

如果男生热情了三五天,接下来就没有动作了,并没有继续来找女生了,请问女生的心态是不是很容易崩?

对吧,你觉得自己胜利了,觉得自己赢了,可以高高在上了,结果对方并没有继续来跪舔你,那么,你很容易一下子就心态失衡。

心态失衡以后,你才会明白,你所自认为的高位并不那么牢靠。

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认定自己是逆转了,变成高位了呢?

很简单,如果对方是长期的,持续一两个月的对你热情,主动联系你,各种嘘寒问暖,你才能当真,你才能说自己逆转了。

说到逆转,说到高低位,我又联想到,有的时候,我们很多女生口中说的“高位”其实是“假高位”。

这个“假高位”怎么理解?

最典型的,我们最常见的情侣相处模式:一开始男生追女生的时候,男生比较热情主动,女生各种爱搭不理。这个时候,男生是低位,女生是高位。两个人在一起以后,随着女生的慢慢投入,男生就逐渐变成了高位,女生却沦为了低位。

在这个过程中,男生逆转了。

其实也不能说是男生逆转了,而是男生一开始的“低位”追求,是假的低位。两个人在一起以后,男生该高位就会是高位。

也就是说,在你们的关系中,男生本来就会是高位,只是在一起以后,事情才恢复成本来的模样。

所以,“追求期”的他低位,你高位,很多时候是不能算数的。

就像有一个男生,其实是情场老手,经验丰富,交往过很多女朋友。那么,他在追求你的时候,其实也会表现出各种殷勤,各种低姿态跪舔的样子。你虽然是小白,没什么经验,但因为他在追求你,所以你也能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

只是你们在一起以后,慢慢的,他的经验,他的恋爱水平会帮助他重新回到高位,而你的恋爱小白,没有经验,最终还是会让你变成低位。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决定高低位的,不是看谁追求谁,而是由你的恋爱经验,恋爱水平决定。

恋爱水平高的人,哪怕低位也只是一时的。给他时间,过不了多久,该高位他还是会高位的。

回到我们的主题,断联一个月就恢复高位,可能吗?

不太可能。

帖子里那个“跪舔”的男生,就是低位吗?

还真不一定。

高低位的逆转是很难的,需要你自身的改变,需要你自身的变强。但变强也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个月时间,你就从一个苦逼的低位,一个没什么经验的小白,变成高高在上的女神。

没那么快,也没那么容易。

就像刚才说的,你能做到一个月断联,很不错,但效果充其量也仅仅是你们的高低位格局有所松动。

有所松动,就意味着你不会像以前那样低位了,那样卑微了,你在慢慢崛起。他在你面前,也没法那样肆无忌惮,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了。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但革命尚未成功,心态放平和,才能以更好的状态继续博弈。

什么?

原文帖子里的楼主说,她真的打算放下了,因为看到了他很多不好的地方,所以根本谈不上什么后续博弈不博弈的?

哦,她真的打算放下了?

你猜我信了么?

爱上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上一个人,爱上一座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上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昨天的文章是不是看的很爽?哼,小样,你是不是以为今天又上当了?我绝对不能让你得逞,给大家奉上我一万字的中篇小说,就是这么任性。这篇小说很久很久之前写的,差不多十年以前,原本是要埋葬自己的初恋,所以就一直没有发表过。但我最近想,万一她看到找回来了呢....看后记得投票哦~

爱上一个人,便爱上一座城,城市再大,都觉得很小,小到自己的爱溢满全城。失去一个人,便失去一座城,城市再小,都觉得很大,大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找不到自己。

1

一条长长的过道,三十五步;一辆贯穿这个城市的公交车,三十五路。

一个活的如此精确的人,注定是个孤独的人。每天早上城穿上臃肿的羽绒服,戴着厚厚的帽子,配上眼镜只留嘴里蔓延的热气,出门后的过道很窄,只能容纳两个人并肩通过,地上积了厚厚的雪,这个冬天恐怕是消融不掉了。因为,阳光不会垂青这里。城穿过这条过道,涌入这座城市。

这个城市不算拥挤,如果不是上班时间,或许公交车不会象上海那样让人头晕。城的画室在城市的另一头,公交车要 9 站,大约三十五分钟,下车后要走三十五步,城常觉得他和三十五有缘,所以他的画从不卖贵,只卖三十五块,直到那天情况出现了改变。

大雪依旧漫天,赶到店里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雇佣的两个店员已经准备吃午饭,城说:“你们都早回去休息吧,今天不会有太多的客人来光顾了,今年的雪怎么一下就没完呀。”

店员看到老板开恩以为是什么好日子,清理完就回温暖的家去了。城其实很羡慕他们,虽然他每月发薪水给他们,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城感觉是他们在可怜自己。城准备关上店面创作一幅画时,一阵雪吹了进来,城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听说你的画只卖三十五块,都有啥给我看看,快点,你还愣着!”城还没看清这人长的什么样子,就被吩咐了一通。

“你随便看看,我的画都在这里了。”城看着这个雪人,在研究着性别。白色的衣服红色的围巾,不象雪人才怪呢,那红色,鲜艳的要滴下来。

“就这些?你不是画家吗?怎么就这么少的作品?”雪人回过身,大大的眼睛把城吓了一跳: “跟你说啊,今天倒霉,车坏三十五路车站那里了,你要给我找点好的,我大老远跑来。”

雪人抖了抖身上的积雪,城慌忙将眼睛转到油画上去,否则会后悔,那一秒,他知道。雪人用手指着其中的一幅《炉火》问:“这个你说多少钱?”

“你都知道,我的画只卖三十五块。”

“三十五块?不行!”雪人坚定的说。

“不行?这个城市那里还有人比我卖的便宜?”城回头盯着雪人,谁反驳他的画,那他一定是要反击的。

“三千,行不?”雪人笑。

“三千?”城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行——不行。”行是因为城这个月的房租和工人的工资需要马上发了,不行是因为他从没想过自己的画要卖 3 千,他对这个世界立刻充满了怀疑。

“什么行不行的,本姑娘有钱,你给我拿到车上去,顺道帮我推推车,这年头连个雷峰都难找。”雪人边说边把一叠钱甩到桌子上,那动作,充满了豪放与同情。

“哎呀,我的车要被拖走了!”雪人往外瞥了一眼就大叫着跑了出去。

2

雪,停几天,又下几天。热闹一些的街头,积雪让行人踩得铁实,很滑。

城喜欢从三十五路车的第二站下来,每次经过的时候他都被弥漫在空气中烤地瓜香味所吸引,反正是月票,多坐几次也没太大的关系,一个 60 多岁的老人低头烤着地瓜,仿佛来往的人与他无关,你只管来买,我做关注我的作品,城觉得很适合自己的风格。

“这地瓜要正反均匀,半烤半捏。”烤地瓜的老人开始和城聊了起来:“你可别小看烤地瓜, 方圆几里可不见得有比我手艺好的。”城认真的听着,心想如果我那画店有这么好的生意就好了。

时间长了老人也不再称重量,城只要留下5块钱随便拿一个就走,烤地瓜放在手里热气腾腾,捂在大衣里。走着路,他常忍不住低头啃一口。烤到了火候的地瓜有金黄的汁液,粘粘的,不小心抹在他的棉衣上。周围的人看见了,都笑。

《炉火》一直放在店面的角落里,雪人如同与世界消失了一般,再也没来拿她的画。城所在的画协要办画展,汇报几年的成果,他也在被邀请之列。他常自比凡高,本不想与这里的所谓画家们同台,但按照目前的景况,他体会到了生活所困的滋味,每个月画店微薄的收入不足于支撑目前的开销,甚至于买碳粉都不够,他决定要参展。

画展的日子开始临近了,画协的人开始催作品,而他一点思路都没有,心情开始变的厌烦。 早上坐公交车的人越来越多,或许是天冷的原因吧,很多人挤在车厢里倒也乐得暖和。车随着心情不停的颤动,他经常坐到终点,他需要有人的感觉,他常怀疑自己是否寂寞了,是否孤独了。画家的手握在冰冷的车厢把手上,他笑。

临近春节画店的生意开始好起来,很多老顾客都来订购春节的礼,据说是因为他的画便宜,随便加点包装,说上万别人也信。他的创作虽然开始接近高峰,有灵感的作品却越来越少,他开始刻意将自己的画风转型。

“喂,那个什么画家,我的画呢?”高八度的声音让他吓了一跳,他用专业的眼光打量眼前的女人,色彩搭配的很恰当,除了冷漠的脸,雪人!半天他才反应过来。

“在,在那边。”他放下画笔把角落里的画拿了出来。

“给我保存的还不错,你要不要保存费呀?”雪人看了一眼画说。

“你说那里话,这画是我的,我不算是保存。”

“你的?我付了钱的就是我的,搞不懂你们这些所谓的艺术家。”雪人今天穿了黑色的衣服,红色的围巾,让人看了舒服得胃疼。

“这样你明天给我送到这个地址,我今天不方便带,这些是给你的保存费和送货费, 别说我没给你地址,就这样了。” 她写好一张卡片放在桌子上,如一阵风,又消失不见了。城愣愣地望着窗外忽然有了灵感。

3

这个冬天的雪好象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每天踩着咯吱咯吱的积雪,让城想起了在儿时小城镇的生活。三十五路每天都在行驶,如同城的生活,每天进行机械性的运动。

三十五路不是空调车,如果比较幸运可以找个靠近窗子的地方站着,他就可以幸福的看着退去的人群和建筑,这里不是他的家,所以感觉更加寒冷。他参加画展的作品基本上完成的差不多了,尽管还没有达到他完美的要求,他觉得这是他最近几年最满意的作品,无论是人物的刻画还是色彩的运用,他定义为自己转型的标志。

雪人要求送画的地址正好在三十五路的第三站的地方,城知道那里的小区是这个城市最昂贵的楼盘,据说是一伙香港人开发的,小区依山而建,结 合自然的地理条件,衬托的更加雍容华贵。连保安眼光都不同,像城这样寒酸的人进来,无疑加大了他们的警惕心理。

城在保安的客气带领下,找到雪人的家 335 号,独立的别墅,设计的非常典雅,在确认城的地址后,保安三步一回头的离开了,城想335不是代表了35路的第三站吗,他傻笑,惊诧于这种巧合。

城把画送给保姆,他不舒服于保安的眼神,也一直对着看,在稍微占了上风后,他转过身,忽然有个东西向自己撞来,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城睁开眼睛时灯光刺的难受,他在想自己在什么地方,拼命用身体感知着这空荡荡的空间,白色,太阳,下一个目标,天使在哪里?

“你终于醒了,你也太弱了吧,轻轻一撞就躺两天?”城定睛一看才发现雪人坐在她身边。

“我这是在哪里?”

“废话,当然是医院,难道送你去动物诊所呀?”

“我怎么在这里?”城一阵后怕,如果自己这么牺牲了,岂不是不明不白。

“不好意思,你是被我撞的,不过还算幸运,我开的不算太快,谁让你到处乱跑的,保姆给我打电话,我匆忙赶回来,车速快,不过幸好撞到你。”雪人笑。

“幸好?”城郁闷,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词?

“幸好的意思呢,就是幸好撞到一个画家,否则我可就惨了,关键不是一个很俗的画家!”雪人开始摆弄水果给城,一听到画家,城立刻要跳起来,明天不就是画展吗?我躺了两天?

“画展?什么画展?”

“就是最近城里举办的画展呀,我的作品还没交上呢!”

“可你还在住院呀,画展有什么好参加的?”

“不行,这次画展是一定要参加的!”城想起了自己的房租,拔掉针头就坐了起来。雪人见拗不过城就开车去送他,一路上她喋喋不休,他一言不发,他在想着他的画。

4

因为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雪人每天都会到店里来看望城,城从没喝过这么可口的汤,雪人看着城贪吃的样子,一直笑,红色的围巾和红色的脸庞,城觉得很美,起码自己的画笔无法完全勾勒。

雪人从来不是固定的时间到来,两个人也从来没有谈的很深入,最基本的步骤就是雪人看着城吃饭。城也不敢想太多,只觉得雪人在的时候那是一种享受,这样的时光很短暂。

雪人开玩笑:“你的参展作品不是画的我吧?”

城笑,不回答。

终于画展开幕了,既然是画协主办的,自然达官贵人,不管看得懂的看不懂的全部到场,附庸风雅一番,画展的展出地在 35 路公交车的第四站。

城早上匆忙在第二站买了烤地瓜,边吃边走,到展览馆外面正好吃完,看到车水马龙,心想,有钱的画家真多,如果自己有了钱会买怎样的一 辆车呢?心里也觉得想多了,此刻还是多想想如何早点进场去喝点免费的热水。

他都不认识的这个城市的官员们交替上台朗诵基本差不多的稿子,他,还有很多画家被请上台,说代表了本市绘画的未来,他觉得可笑,如果自己的寒酸象代表这个城市的未来难免是个讽刺,那还不是经济的倒退?

幸好绘画界对外表不是太在意,也无法有统一的标准,不象写字间一定要西装革履,他的羽绒服被看做是另类,或者他本身就是艺术。奇怪的领域,城想。

雪人答应来看,到现在还没来,很多领导到了城的画前,评头论足,有的说抽象的好,有的说颇有国画大师的风格,城纳闷他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他自己都佩服起自己来,自己画的竟代表了如此种种的风格,有的人还说充分代表了改革开放的成就,城几乎当场昏厥过去。

他不时向门外看,雪人怎么还不来,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想等雪人的到来,或许他 仅仅是想与雪人分享自己的作品。

人来了一批又一批,象菜市场一样,他就象一个卖菜的,微笑的,点着头,不停的致谢。

“这也叫画展,什么乱七八糟的!”一听声音,城就知道雪人来了。

“这都是什么画呀,你就不觉得你的作品摆在这里掉价?”雪人一到城面前就说,无数个眼光齐刷刷的看了过来,城看出其中有恶毒,有吃惊,有憎恶等等,还没想分析出还有什么,他看到雪人盯着他的画不说话了,好久,雪人转过头:“这就是你的画?你的宝贝作品?” 城脸呼的红了下来,等待着下一轮的批斗。

“太棒了,你简直就是天才!”雪人用了十足的女高音:“但,你的刻画还不够深入,内心你还没完全的把握,但已经是一副出色的作品了!但是——”城在想这个家伙嘴里还要说出什么来。 “但是——你的画确实出乎我的意料,你竟然可以将一个烤地瓜的老人刻画的如此深刻,而 且借鉴了朦胧的表现手法,从充满雾气的车窗看出去,这个视角,恐怕只有你这种坐公交 车的画家才能体会。名字虽然朴素,但还不错《雪地瓜》,哈哈哈哈....” 雪人继续说道。

雪人还想开口,画展的主办者还是广播要宣布大赛的名单,所有的人都围拢了过去。“大奖肯定是你的,,看你那傻样,上台领奖都让人觉得寒碜。”雪人拉着城就往主席台那边跑。主持人很优雅的将名单掏了出来:“本次大赛的头等奖是——”

5

主持人要非常高亢的声音说:“本次获头等奖的是李南的《夜空》,有请李南先生!”

雪儿蹦了起来:“什么烂画也敢在这里获奖,你们评委长眼睛了吗?每人收了多少钱,本姑娘双倍。哼,一群烂人!”边说边拉城离开了主席台,众人怔怔的看着他们,连获奖的人也不敢上台了,仿佛知道自己侮辱了这个奖一般。雪儿“咯咯”做响的皮鞋声成了会场内唯一的声音来源。

雪儿把城拽上车:“什么破展,让你不要来了,你的作品怎么会适合在这样的场合展出。”

“那幅画也不错——”

“不错你个头,比你的差远了!”雪儿打断了他的话:“走,我带你去我的 店里看看,不想这事!”

“你的店?”城才想起来自己连雪儿做什么的都不知道。 “

对呀,大画家,就兴你有店,我就不能有了?”雪儿看着他一个劲笑。

“你的店在哪里?”

“很近,离这里一站路,35 路的第五站你知道吗?”雪儿问。城想,自己 天天挤 三十五路,不知道那还不是见鬼了。

等到的时候他才看清楚,原来自己天天看到的哪个巨大的影楼是雪儿开的,本市最大的影楼。

这天是个好日子,很多的新人在忙着化妆拍照,雪儿打趣:“大画家,你啥时候光顾我的生意?”

“恐怕,最近几年不会,我我,可能结也没钱来你这里。”

“傻瓜,你来我当然给你打折,不过呢,如果你送我几幅画,我没准给你免费也说不定。”城后悔哪个时候没有带录音机来,这辈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最实惠的交易。

雪儿的办公室在二楼,需要一个弯曲的台阶才能上去,雪儿只顾着给城介绍影楼不小心一 脚踩空倒在他怀里,那是城第一次这么近接触一个除母亲外的女性,雪儿的身体竟然如此柔软,他狠狠的抓着雪儿竟忘记放开。

雪儿一下子挣扎出来快走了几步,脸红红的看了看周围的人:“这,这楼梯怎么造的如此不符合要求,多少次了,真是的。”雪儿的办公室装修的非常漂亮,让城没想到的是墙上竟然挂着自己的几幅作品。

“说实话,之前我让人去买过你的很多作品,我个人非常欣赏你的才华,你的作品给人的感觉就是不俗,我喜欢。”雪儿第一次诚恳的赞美倒让他不习惯起来:“在我很小的时候,我 一直梦想做一名画家,可以背着画架云游天下,幕天席地的生活是何等的乐趣呀!”雪儿摇着头看着窗外,在这个时候,城觉得她象一个 30 岁的女人。

“可是,人虽然象条鱼,可以自由的游动,但很多时候你不得不选择一个鱼缸,所以今天的事情我们就忘记吧,反正仅仅是一个小城市的画展,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说呢?”雪儿偏回头问城。

“是,是呀,我其实也仅仅是想多挣点钱。”他没想到把自己的想法说给一个女人听。“钱,你很缺钱吗?你知道吗,你最可贵的就是不俗,你可别沾染这么俗的东西!”雪 儿突然的发火让城不敢再出声。

热闹闹的画展过去了,城无牵无挂的继续他的三十五数字,第二天早上还奇怪,他没有看 到烤地瓜的老人,只能饿着肚子坐公交车,忽然缺少了一点东西他反而感觉特别的别扭,或许烤地瓜仅仅是心理安慰的工具,却原本就不是物质食粮。车依然很挤,寒冷的天气让大家的距离靠的很近,很多人靠窗子在看报纸,他没有这个习惯,因为那会让他头晕, 一低头却忽然看到了一条新闻:在昨天结束的本市画展中,城先生的《雪地瓜香》被凭为最有价值作品奖......

6

还没等城下车,雪人就打来电话:“我们都晕头了,你原来是最有价值作品,没想到那群更晕的家伙会首先宣布头等奖,嘻嘻是我的错。”

城也有点苦笑不得,本来自己一直就晕晕的,结果被雪人拉来拉去,没办法,去厚着脸皮把奖领回来。于是城又重新坐回第四站,在组 委会窃窃的话语中把奖品领了回来,没想到还有 5000 元的奖金,城也不在乎别人如何说了,毕竟物质的需求是目前的根本。

走在路上,城感觉冬天的阳光特别的舒畅,暖暖的,羽绒服里的绒毛想要飘起来,他笑,自己本来就是个小人物,很满足的。正在想如何来奖励一下自己,雪人的电话又来了:“大 画家,听说你发了奖金,是不是庆祝一下。”

这家伙消息真是灵的可以。城说:“好呀,不过何种方式呢?”他从来没有做过主,习惯性的把决定权抛了出去。

“土人,你请客当然你做主,今天晚上就全听你的。”雪人笑嘻嘻的说。城觉得这话挺暧昧的,心里忽然不知道什么滋味,三十五路车正好经过第七站的时候,城看到了车外巨大的广告牌:《无间道 3》正在本市上映,就顺口对雪人说:“看电影,好久不看了。”雪人爽快的答应下来。

由于名人效应,来城店里的人越来越多,忙活了一整天下来,城几乎要瘫下去,等抬头看表时才发现快要接近 7 点了,慌忙向外跑。人总有习惯的时候,城觉得他已经习惯了雪人的存在。路灯都亮了起来,反射到积雪上,一种冷冷的美。赶到电影院时雪人已经在到了手里扬着两张票:“大画家,如果等你来恐怕连票都没了。”

城尴尬的笑:“店里忙,怎么能让你再破费,还是我来买。”

“你?你还是帮我买包苞米花吧,顺道买瓶矿泉水。”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手放在城的 膊上,城想离的远一些,却感觉是那样的无力,蛮舒服的,他喜欢一个人依靠他的感觉。

首映式很隆重,城看电影也当作是一种工作,板板的,端正的坐着,他的余光告诉他,雪人看他比看电影要多。明星一个接着一个出场了,城问:“你觉得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雪人拧了城的鼻子一下:“你成熟一点哦,人不能简单的用好人还是坏人来判断,在特定情况下人会扮演不同的角色。”

城哦了一声,不过他还是没明白。最后刘建明开枪自杀,城慌忙道:“就这么死了?都死了?”雪人看着失望的城:“他肯定死不了,整个戏他都在表演,包括最后的疯都是装出来的,一个警察连打死自己都不会,打下巴是不会死掉的,而打黎明那个角色你看多准,一枪中的。”

果然,刘建明坐在轮椅上出现了,雪人握紧城的手说: “看到了?哎也是,你连 1 和 2 都没看过,直接看 3 怎么会懂,这样吧,我晚上带着无间 道 1 和 2 到你家去看得了。” 城不知道吃了苞米花噎的还是咋的,咳嗽起来,周围的人都盯着他们,城赶忙起身拉着雪人走,背后电影开始出字幕。

“你的车呢,天冷你赶紧回家。”城帮雪人整理了一下衣服。

“我没开车,我要坐公交车跟你回家。”雪人抵着头眼睛盯着城。

“跟我回家?可我家只有一张床,没法睡。”

“或许挤挤可以暖和呢?”......三十五路开过,街上已经没人了。

7

春节很快过去了,小店在这个城市里已经有了一些名气,画协准备让城的作品集结成册, 出版社已经来谈了几次,城一直没拿定主意,他怕累,被名所累,他觉得现在的状态正好,处于最佳的状态,可以自由的创造,而又不为钱或生计奔波。本身这就是矛盾的。

雪人经常光顾还是每次来买一幅画,价格都是三千,城都推却不掉,她已经不是城的大客户,他们都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如果店里没人他们会接吻,雪人接吻的技巧很高,而且很疯狂,城常常觉得自己的力气太小,每次都意犹未尽。有时城画画的时候会不自觉的伸出舌头,然后慌忙缩回惟恐周围的人看到。他不知道为什么雪人身上会有如此的香味, 一种让人陶醉的味道。

“我觉得你还是把你的作品出版了吧。”雪人有次说。

“可原因我告诉过你了呀。”城停下画笔。

“不就是自己承担 500 本吗,我买下了。”雪人用肯定的口气说。

“其实我不是担心自己承担多少本的问题,我的积蓄出书是没问题,可我不想太张狂,不符合我的为人原则。”

“你的原则?你说说你什么原则?”

“我从小一直有个梦想,希望可以自由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不为名利所累,我不希望有多少钱,能够我安心作画就够了。”

“你呀,永远都不开窍,再说吧。”

“想好了吗?是不是决定出版了。”一个月后两人喝茶的时雪人又问。

“还没决定。”

“为什么?”

“不为什么。”城一向不喜欢别人刨根问底的感觉。

“我觉得你可以买辆车了,和你的身份相符一下。”雪人顶了城的鼻子一下。

“买车?我可没想过,距离我太遥远了。”

“遥远?只要你想就距离不很近,很简单把书出了你应该就可以买车了,省得天天坐公交车。”

很多谈话都没有结果,或许他们在意的仅仅是争论的过程,至于结果早就有了结果。

城按部就班画着他的画。他知道自己是理想主义者。他知道她是怎样在意他的身名。他或许只是敬业。他或许不是很功利。他们频繁而淡漠的忙碌着。他清楚的明白自己多么在意她。 他明了雪人向往的其实是直白、坦率的感情。她最不喜欢矫作。

周末城起的很晚,一整夜雪人都在和他发消息,浅意识里城在抗拒着雪人的热情,但他知道自己很希望她身体的安慰。早上坐到第七站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有个车行,不由自主的他下了车,他只想看看。推销员没有人来搭理他,或许觉得他和车的距离太远了吧,他不太敢把手放到车上去感受。

忽然一辆漂亮车吸引了他,奥迪的跑车,他看到标牌上写着最新款:54 万。他笑,多少张画才可以换一辆呢,他没有其他的换算单位,只能用自 己最熟悉的画来衡量。

转身要走时他忽然听到了推销员的议论:“知道吗,咱们老板养的情人就是我们这里最大影楼的女老板,还别说长的还不错呢”

“你见过?”

“当然,前些天我弟弟结婚就去那里拍的婚纱照,咱们老板可是外面彩旗飘飘呀,花这么大 的本钱养一个女人。”

“那个影楼是老板投的钱?”

“当然,否则那个女人那里有这么多钱”

“啧啧...”

8

城也许真的对她很好,在他和他所立足的意义上。他在她面前是那样的谦和,他迁就她,,甚至放纵她。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一些感动。她已经记不起年少轻狂的时候那种强烈震撼般的感动。 她只知道自己会如何取舍。她不是唯美的人,她只是不敢辜负了自己的心。 他从来不曾明了她的想,她不曾隐瞒过什么。她是诚实的人。他却总以为她隐晦。

情人节马上要到了,城怎么还没有什么表示呢,这个家伙永远都不开窍,按照雪人的理解他永远是在约束自己的欲望,在开放和保守的边缘徘徊,她还记得上次看完电影他把自己扔在车站的情形,难道自己的表达有错吗?喜欢一个人难道要隐瞒吗?她愿意把自己的身 体给城,心甘情愿的。

“你最近很忙吗?”雪人打通了城的电话。

“还行,最近生意忙。”城有气无力的回应着。

“最近我影楼生意也很忙,没太多时间过去你那里,有没有想我?”雪人问。

“忙,肯定忙。”

“你在说什么呀,你生病了?”雪人觉察出城的话语里有问题,雪人是多么聪明的人儿。

“没有,你不要委屈自己,我只是想爱护你。” 城的话让她没有了言语。她无限心,很软弱。她其实是有预感的,她深知她终有一天会伤害了城。但她无力自救。她不知道她是该 怜悯他们之间的爱情,还是怜悯自己。

城的书出了,在情人节前夕,他一直忙于各书店签售,销量出奇的好,电台报纸一股脑的给他助阵,画协的人说终于到了我们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雪人的胃病愈加严重,本来一直就困扰着她的病,她每天吃吗丁啉和大杯大杯的丽珠得乐。连续三天她无聊赖的时候,她用手指在玻璃窗的水汽上划着,象是想说一些话,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天,连续下着大雪。

城不知道为什么把那辆车买了回来,驾照拿了三年了还会开,不过他感觉自己的胆子忽然大了起来,大约是先踩离合再加油,开始还好好的,不知道为什么车就不动了,什么事情 吗,城开始骂起来,幸亏离公司还有一站的距离,大雪下的连个人影也没有,没办法跑回店里去喊人,等回来的时候才发现车没了。

“我的车呢,我的车呢?”城慌了起来。 空荡荡的大街上那里还有车的影子,电话响了,雪人的电话:“大画家,听说你买了新车?”

“不见了。”

“可能被警察拖走了吧?”雪人咯咯地笑。

“什么什么,被警察拖走了?凭什么拖我的车?”

“土人,你把车停在哪里了?”

“35 路车站呀,离我公司一站远的那里。”

“我第一次去你店里,车就坏在那个地方,被拖走的。”

9

城觉得开车束缚了自己,连去买烤地瓜都不在随意,公交车月租卡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他隐约看到烤地瓜的老人又出现了,可是总不能开着奥迪去买烤地瓜吧,这叫身份,城早料到的事情,人总是给自己加上很多约束,自己找罪受。

明天是情人节了,正好是周六,街上到处是玫瑰的影子,他想起前几天上海的电话来,大致是一本美术杂志想邀请自己去做主编,他感到世事弄人,出名原来可以有这样的结果。

开车经过影楼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影楼改成了茶楼,他之前刻意回避着经过这里,宁愿绕个圈子,忙下车去问,茶楼的人说一个月前这个影楼就关闭了,听说影楼的老板资金紧张。

城刚拿出手机就接到了雪人的电话。

“土人,在干什么?”

“你你,你的影楼怎么关闭了?”

“怎么?你说呢?”

“我不知道,你资金紧张?我可以援助你呀。”

“不用了,我还好,明天是情人节,又想好怎么过吗?”

“这个这个...”城喃喃着。

“这样吧,这次不让你做主了,在 35 路终点站有个咖啡店,明天上午 10 点,你过来吧,我等你哦。”还没等城回应雪人已经把电话关了。

上海美术杂志的电话又打过来了,催的厉害,城答应了他们,在一念之间,他觉得这个城市并不属于他。店里的伙计他发了最后一次薪水,这么久麻烦各位了,城对人总是特别客 气。收拾完小店,已经是晚上 11 点多,他又才重新记起明天是情人节。

天终于还是亮了,他坐上了开往机场的 101 路,看窗外的风景节节后退。所有的旅程,都 有一个终点。他们的终点落在这个季节,真是无比恰当。路上收到雪人的消息:鲜花已经收到,非常美丽......

爱上一个人,便爱上一座城,城市再大,都觉得很小,小到自己的爱溢满全城。

失去一个人,便失去一座城,城市再小,都觉得很大,大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找不到自己。

你爱上一个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找到了同类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最全的情感说说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你爱上一个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找到了同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你爱上一个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找到了同类

红肚兜儿

安静的湖边小路,一成不变的浓绿,仿佛冬天永不到来。

一辆抛锚的老式轿车,她倚在车头,蓬松卷曲的长发像一团混浊阳光。她叼着一根烟,眼神漫无目的飘动,灰蒙蒙的旧夹克里一件暗红色低胸背心,皮肤鲜嫩。

他老了,年龄已变得不值一提,头发停止生长,皱纹缠住全身。她还年轻着,无所顾忌地坐进他车里,烟雾从她嘴里爬出来,一团一团,柔软又放肆地抚摸他。

那条路忽然变得嘈杂,脉博如同冰雹砸在车上。她像一块粗砺的石头,扔进他眼里,让那双衰老的眼睛,泛起泥沙。

当车停下来的时候,她抽出一根烟,放进两片嘴唇里轻轻抿住,看着他笨拙地在车里翻火柴。他点着了烟,也点着了她。她问,“要进来吗?”

她打开那扇破旧的门,走进去,留给他一个漆黑的影子。

他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用手磨擦已经半秃的头顶。她的肉体在他视线里划出一道凹痕,让某些早已毁灭的东西又死灰复燃。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着那个漆黑的影子说,“oh ,god……”

他踩着破旧的楼梯,一步一步走向她的房间,留下的脚印比他更老。她一丝不挂,侧身躺在床上,一只手撑着头,肉色在昏暗的房间里闪烁奇异的光。

他看着她,看了很久,他知道自己很老了,但这也许是他死之前看到的最好景象。

这是他熟悉的肉体,漂亮女人的肉体,他像一层干燥的茧包裹她,让她变得柔软,溢出汁液。他吻她,除了肉欲,他还想留下一些情话。

她眯着眼,像吐烟雾那样吐出字句,“你走吧,我不想明早醒来看见你。”

人们总是问,爱情是如何发生?然而,一切从来猝不及防,就像她敞开身体,他沉下去,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着魔般纠缠在一起,来不及问,也来不及解释。

越是短暂疯狂的爱情,看起来越是命中注定,就像这部《The Human Stain》(人性污点)。

年轻时,他聪明俊美,让姑娘着迷。但是,他活在谎言里,用“犹太”身份掩饰自己的“非裔”血统。他一生都在隐藏这个“污点”,直到垂老之际,真相揭穿,身败名裂,他用谎言换来的一切,片甲不留。

她则是不折不扣的白人姑娘,却活得混浊不堪,14岁被继父强奸,离家出走;年少结婚生下一双儿女,却又在灾难里失去他们;前夫是精神病,经常半夜出现在窗外举枪咒骂她。她麻木又放纵地活着,像一块浓重的阴影,没人肯走近她一步。

他遇见她,一瞬间,就像两条巨大裂缝轰然交叉,形成了一个深渊。他们都处在一场急速下坠的人生里,手中一无所有,只能狠狠抓住彼此。

两个孤独的人。一个衰老绝望,失去了工作,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名誉地位,失去了任何一个哪怕肯帮他说句话的人;另一个年轻颓废,一天24小时用各种粗活填满自己,除了一辆破轿车之外一无所有。

他们就像那个好奇地伸出舌头去舔冰块的孩子,舔到的,却是利刃,毫不留情地疼,血流出来,使人恐惧地缩成一团,而整个世界冷漠地看着,除了嘲笑,人们一声不吭。

他们在绝路里相爱,各自一双陷在泥污里的脚,如此的脏,也如此的强壮。

她没读过一本书,他是大学教授,两条平形线被这个残酷世界甩向同一个方向。牧场仓库里的旧吊灯,灯光昏黄摇晃,她总是笑,亲他,爬到他身上,一次又一次挤压他的胸腔,让他喷出沸腾的气泡。

他们住在一起,缠绵,做爱,争吵,也舔舐彼此的伤口。旁人冷冰冰地看着这一切,仿佛两团污渍变成一滩烂难。

只有那些貌似美好的爱情,才能获得更多祝福;那些身世清白的人,受不了一点儿阳光背后的阴暗;那些秉持“主流”的人,对所有离经叛道的感情关系,充满了毁之而后快的冲动。

这场爱情里,他们竭尽所能挽救彼此。她变得温柔,千疮百孔的心终于建立起一小块安全感;他变得坦荡,张开胸膛,迎着所有侮辱与诽议,用一具衰老的躯体抱着她,保护她。

然而,人们觉得,他们不配拥有爱情。他晚节不保,她狡猾邪恶。甚至,那不过是一场肮脏肉欲,滋生在老男人和荡妇之间,像黑夜里疾驰而过的影子,令人厌恶。

律师面无表情地说,“你服用伟哥,值得吗?她不配,她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对了,她做过艾滋筛查吗?”

他回道,“你多么狂妄自大,你藐视一切,你这个自以为是的混蛋。”

爱情如此强大,强大到你愿意闭眼一搏,哪怕丧命。爱情却也如此脆弱,它太隐秘,太私人,无论它烧得多么猛烈,你都无法向别人解释,那是爱情,那是我活下去的动力,也许姿势丑陋,但分泌出的美好,和那些光明正大的爱情是一样的。

你为什么爱上一个人?是因为他和你一样拥有美丽肉体,还是因为他和你一样性格开朗?或者,因为他和你一样热爱美食?喜欢旅行?刷牙的时候总是从中间挤牙膏?

你爱上一个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找到了同类——你们有相似的经历,相似的感觉,你们看世界的角度是一样的。他说的话,你都懂;他的愤怒、痛苦、孤独及快乐,你感同身受;和他在一起,你便知道,再卑贱的人生都可以产生幸福。

爱情就是我们一样干净,或者一样脏。

《The Human Stain》里的老少恋遭遇唾弃,人们觉得这两个人不是同类,他们纠缠一起,无非靠着低劣情欲。人们并不知道,他们各自有一场糟糕人生,像无法抹去的污点,疲惫虚伪地隐藏着,直到遇见彼此。

他们伸出手,捂住了彼此的伤口。

我痛不欲生过,才能懂得你有多疼;我绝望过,才能懂得你有多绝望;我恐惧过,我失去过,我摸到过这世界最冷酷的部分……原来你也摸到过。

就算所有人嘲笑这场狗血的感情关系;就算他们故意伸出一条腿,让奔跑的傻瓜狠摔一跤;甚至他们不惜用最残忍的手段,让妄图逃离的恋人死无葬身之地。没关系,我爱你,我需要你,我不强求他们理解。

这世上,有肮脏的灵魂,没有肮脏的爱情。

爱上一个浪子,怎么办?


我们一定看过很多的情感说说,有一些情感句子总是能够写到我们的心里去,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句子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爱上一个浪子,怎么办?",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男人,他们的撩妹技能满分,浪漫指数爆棚。他们是天生的“采花大盗”,无数女人为之倾倒。这种男人叫浪子,娱乐圈里著名的情场浪子比如陈冠希,当时一部《无间道》我都被迷倒了。艳照门事件出来之后,很严重,可是依然无数的姑娘说,陈冠希我爱你,你是最帅的。是不是?

为什么浪子这么受欢迎?有句话叫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坏坏的男人比木讷老实的男人更受女生欢迎。可是,这种男人对于女生来说,太危险,因为他不定性很花心,那怎么办呢?

你先听我讲一个故事。

01

我遇见过一个姑娘,她叫小水,她就爱上了一个浪子。

小水是在一家酒吧里认识她老公阿祖的,那个时候,阿祖是酒吧里的驻唱歌手。身边的女人和流水一样不断地换,学生妹、小白领、中年富婆,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姑娘,一夜情啊,劈腿啊,其中还有一个怀孕了,风流韵事一大堆。谁都没想到阿祖最后看上的,是不怎么爱说话的小水。

两个人恋爱之后,小水的闺蜜爸妈轮番上阵,劝她找个老实的男人。不管用哪只眼睛看,阿祖这种浪子也不是一个适合结婚的对象。可阿祖跪在小水面前赌咒发誓,说自己要洗心革面,再也不会回到从前的生活,以后要为她做一个顾家好男人。小水听了以后感动的无以复加,两三个月后就领证结婚了。

按照一般偶像剧的套路,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的男人为了心爱的姑娘告别浪荡的江湖,可谓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结局该是两个人从此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可后来真的是这样吗?

他们结婚的前半年,可以说过得相当好,也让曾经不看好他们的闺蜜朋友们大跌眼镜。阿祖一改以往颓废的模样,开始戒酒,收心,找了一个正经的工作。

可好景不长,小水发现阿祖出轨了。

接电话时躲闪的表情,衬衫领口莫名的口红印,越来越多突然的加班。小水质疑的时候,阿祖只是说跟别的女人是玩玩而已,从来没当真过。小水傻了,她一直觉得自己的婚姻是幸福的,甚至曾经觉得一个浪子因为爱她而选择不再浪荡,感到过十分骄傲和很有成就。她依稀还记得阿祖当时发誓说的话,她不相信说要为她成为好男人的阿祖又开始像以前一样浪荡。

小水和阿祖的状况开始变得很奇怪,两个人虽然天天在一起,但却貌合神离。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小水寸步不离的跟着阿祖不过是为了防止阿祖再去找别的女人。

故事的最后,阿祖提出了离婚,“你知不知道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可以一直飞啊飞,飞到累的时候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生只可以落地一次,那就是死的时候。我就是这种鸟,我以为你是让我停下来的地方,但其实不是。”

02

我身边也有像阿祖这样的男人,聊天胡侃的时候会说:“等我玩够了,就找个好姑娘结婚。”每次听到这种话我就神烦,好姑娘是上辈子挖你家祖坟了你这么对人家?

你是玩够了吗?你那是约够了!浪不起来了!

而往往很多时候,浪子忽然约够了不想浪了,不是因为他真的收心回头了,更多的是他摘够了野花,所以想闻闻家花;他玩腻了坏姑娘,所以想找个好姑娘过家家。

我在研究浪子的时候,发现浪子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性叫做周期性。

一个浪子,在外面浪久了,觉得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没一个安稳的家怎么行,我要找一个适合结婚的姑娘。

然后呢?孩子一生,过了一年两年,男人想出去浪的念头又蠢蠢欲动,出轨了。那姑娘怎么办呢?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只好和男人谈判。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男人也听话,回来了,总以为没事了吧。结果回来之后你会发现过不了几年,他又出轨了。

这就是周期性。

就和吸毒一样,你戒毒了稍微有点诱惑,就又复吸,周而复始反反复复。

浪子的周期性分几个阶段,第一个叫做浪子期,就是拼命玩,拼命追姑娘。这之后会有一个稳定期,有那么几年他特别的平静稳定,最后又会进入一个故态复萌期,还想继续浪,然后又进入一个成熟稳定阶段。他们永远是在家和出去玩这两者之间徘徊,几年反复一次,除非你能忍受这种反复,否则就不要选择这类人。

03

有一句古话,叫做“浪子回头金不换”。

大概就是说男人在外面玩累了就会收心,从此以后变成居家好男人这样。

很多姑娘听信了这句话后,都期望自己是让浪子回头的那一个,但最后真正能让浪子回头的几率堪比中彩票。

因为忠贞是男人的处女膜,破了,就再也补不回去了。

爱上一个浪子就像是服了一杯毒酒,甘愿举杯饮尽的人最后只会痛彻心扉。

爱上一个人,所以一直一个人


90年代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关系搬到了上海。全新的环境,让我对所有事物都充满了好奇。

不过,最让我奇怪的是,从我窗前总能看到一个老太太,每天早上拿着一个小凳子,提着一个保温壶,走到巷子口,就在那里静静地坐下,一直坐到天黑。第二天一大早,又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壶,重新再来。

就这么持续了十多天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

我走到巷子口,跟老太太攀谈起来,老太太叫娟姨。

我问娟姨,“你在这等谁吗?我看你都等了十几天了。”

娟姨人很和善,打开她的保温壶,给我倒了一杯。

我接过一看,原来是绿豆沙,尝了一口,满是淡淡的绿豆香味。

我一边喝着绿豆沙,娟姨一边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

第一句就让我有点吃惊。

娟姨说,“我不是等了十几天,我已经等了几十年了。”

四五十年前,娟姨才20多岁,那时别人还叫她阿娟。

当时,阿娟的父亲在郊外工作。一天,她带着做好的绿豆沙送给父亲,却在半路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画家。

画家架着一个画架,看着一片油菜花,不停地涂涂抹抹。

阿娟停下了脚步,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谁知这个时候,画家脚一软,直接晕倒在地。

阿娟赶忙走近一看,原来在烈日之下曝晒太久,画家中暑了。

阿娟把他拖到树荫下,扶着他的头,给他喂绿豆沙消暑。第一次,阿娟离一个男人这么近,她发现,原来男人的睫毛可以这么长,比自己的还要长。

过了一会儿,画家终于缓过来,他说,这是他喝过最好喝的绿豆沙。

为了表达感谢,画家表示要给阿娟画一幅画像。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画家每天都会带着画架画笔,阿娟每天都会带着绿豆沙,相约在油菜花地边。

也许是出于一种默契,这幅画的进度异常缓慢。

两人更多的时间都拿来聊天,画家给阿娟讲他四处游历的见闻,阿娟给画家讲她从小到大的糗事。

两人每天分手前,都会相约第二天再接着在这见面,继续画画。

但有一天,画家说,“明天不用在这见了,这幅画完成了。”

阿娟难掩失望。

画家接着说,“明天这幅画我会带去你家,作为给你提亲的礼物。”

阿娟一听,娇羞地点头。

这晚,阿娟整夜未眠。

第二天,阿娟提着画家爱喝的绿豆沙,在约定的巷子口等了他一天。

画家没来。

阿娟想,一定是因为下雨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路上摔跤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有事耽搁了,他才没来。

他明天一定会来。

所以之后的每一个明天,阿娟都拿着个小凳子,提着绿豆沙,继续等他。

没想到一转眼,快50年过去了,阿娟也变成了娟姨。

我听了这个故事,很感动,当场跟娟姨表示,“只要我有空,我就来陪你等,让你不无聊。”

娟姨笑了笑,说,“没事,想着他就不无聊。”

这天,我觉得心里暖暖的,没想到这么传奇的爱情故事,竟然就在我的身边。

之后的一个周末,我去陪娟姨等画家,我翻看着小说,她则一直痴痴地看着前方。

等晚上我跟娟姨分别,自己回家的时候,突然一个邻居大妈把我给叫住。

大妈说,“你是不是又听娟姨说她的爱情故事了?哎,你别信她的那些胡话。”

我很诧异,大妈接着说,“我认识她好几十年了,这娟姨呀,年轻的时候,长得并不漂亮。20多岁的时候,同年纪的姑娘都结婚当妈妈了,都没有一个男人看上她,更别说上门提亲了。后来,她的妹妹都出嫁了,碍于情面,她总撒谎说有这么个未婚夫,但几十年了,人影也没见着一个。”

这时,我才知道,周围的邻居早就把娟姨的等待当成一个笑话。

我有点替娟姨不值,想要反驳,却看到娟姨的妹妹就站在不远处,看来已经听到了一切。

我想娟姨的妹妹自然会维护娟姨,没想到她却默默走了,似乎在默认邻居的说辞。

难道娟姨真的是骗人?

从此以后,我还是会看到娟姨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瓶,走向巷口的背影。

但我却再也没有陪她等那个所谓的“未婚夫”了。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年,我们这片区要拆迁了。

陆陆续续,我们都搬走了,整个小区只留下了一个钉子户。

娟姨。

不管地产商开出什么样的条件,她就是不搬。

就算推土机都开到家门口了,她还是不搬。

后来,娟姨的妹妹要跟着子女一起移民去美国,想带着娟姨一起出国居住,也来劝她。

但娟姨还是摇摇头,说,“我跟他约好了,要在这等他回来。就算推土机从我身上碾过去,我也不搬,万一他找不到我怎么办?”

“他不会来找你的!他根本就不存在!” 娟姨的妹妹一气之下,脱口而出。

邻居众人马上窃窃私语,看吧,娟姨果然是撒谎。

娟姨反驳到,“我没有撒谎,我没有,你是我妹妹,你还不相信我吗?”

娟姨的妹妹难过地说,“我知道你没有撒谎,因为这些都是病呀。”

娟姨的妹妹告诉了我们真相。

那一年,战争爆发了。她们一家人往城郊逃难,慌乱之中,娟姨从山路上摔了下去,滚到山下,头撞到了石头,伤了脑子。醒来之后,就开始胡言乱语,跟大家说她有未婚夫,要等她未婚夫。

本来妹妹也想劝劝她,告诉她真相,告诉她这只是她的臆想和幻觉。但是在战乱中她们失去了爹娘,她妹妹也早就嫁了人,而她孤家寡人一个,有个念想也好,便随她去了。

但是没想到,这个幻觉50年了还没醒。

现在,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姐姐守着一团废墟,一个虚无的幻觉过完最后的人生。所以,她告诉了娟姨真相。

娟姨失神一样地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

她妹妹问她,“你说你有这个未婚夫,你有什么证据吗?照片?书信?信物?你除了编造的回忆,还有什么?”

娟姨想了好久,但她确实拿不出一点证据,她最后无力地坐下,喃喃自语,是病,是幻觉……

说着说着,突然娟姨泪流满面。

这一刻,娟姨发现她等待了半辈子的,是病,是幻觉,而不是爱情。

当天,娟姨就跟着妹妹搬走了。

从此,我跟娟姨再也没有了联系。

又过了两年,已经到了1994年,我因为办事恰好路过曾经的住处,一时间很怀念,便下来走走。

这里早已改建成高楼,但走过曾经的巷口,我还能清晰地想起,娟姨以前就是走到这里,然后坐在她的小凳子上,抱着绿豆沙,眼巴巴地等上一天。

但如今,这里早已空空如也。

娟姨的梦醒了。

我正转身离开,突然一个穿着干净整洁西装的老先生出现在我的眼前。虽然年事已高,但仍是文质彬彬,手上拿着一幅用牛皮纸包好的画作,站在巷子口,四处张望。

我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却又好像见过他很多面。

我不愿意去相信,直到老先生问出这一句,“你认识阿娟吗?算起来,她现在也该70了。”

老先生拆开牛皮纸,露出那幅油画,画上是20多岁少女模样的阿娟,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嘴角上翘,灵气逼人。

别人说娟姨年轻时一点也不好看,但在他的笔下,娟姨是最美的。

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那个画家,娟姨的未婚夫。

他是真实存在的人。

当年,他本来第二天要去提亲的,谁知道老家已经爆发了战争,他打算安置了家人再来接娟姨,哪知道一路逃难,离娟姨越来越远,最后去了台湾,他始终未娶,一直盼着回去接娟姨,但最后过了几十年,才终于能第一次重回故土。

他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这里。

但他不知道,娟姨已经搬走了,已经出国了。

我同情他。

我更同情娟姨。

因为陪伴她几十年的并不是幻觉,而是真正的爱情。

曾经有个人真心爱过她,但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但是因为她拿不出所谓的“爱情证据”,她输给了我们的“言之凿凿”。

我红了眼睛,准备告诉老先生这一真相,正张口的时候,却看到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手提着小凳子,一手提着保温瓶,向我们走来。

娟姨!

原来她没走,她还在这里,她还在等待。

她怀疑过,然后,选择了相信。

也许对有的人来说,爱情并不需要证据,因为思念不会说谎。

娟姨走近了,发现了老先生。

五十年后,两位老人终于见着了彼此。

两人对视着,我能预想到,之后会是多么感动人心的拥抱和痛哭,因为这值得惊天动地,值得撕心裂肺。

娟姨终于开口了。

娟姨问,怎么来这么晚?

老先生说,对不起,路上有事耽搁了。

娟姨给老先生倒上一杯绿豆沙,说,这么热的天,快喝吧。

老先生把油画递给娟姨,说,你看看,满意吗?

两人没有哭,没有闹,平静地仿佛她只等了他,五分钟。

两人没有寒暄,没有客套,熟悉地仿佛他们昨天刚分开。

如果爱情需要证据的话,我想,这就是。

或许你的爱情需要蛛丝马迹,需要步步推理。

但有些人的爱情,并不需要。

爱就是爱,无法解释,也无法抗拒。

对于娟姨,她甚至不在乎时间。

当爱没有证据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怀疑,她都选择坚定。

即便她老了。

“我不是在等爱情,我是在等你。”

“女人没有了第一次,就不值得被爱吗?”


前两天有粉丝发来消息,她说,自己把“第一次”给了前任。如今和现任谈恋爱,觉得很自卑,很愧疚,甚至认为自己是“肮脏”的,不配被爱。

于是不安,抗拒,一次又一次地逃离对方投来的关心与爱。明明想要靠近,又因为内心的“阴影”放不开而躲得远远的。

在进退两难中,甚至因此患上了躁郁症。

很想安慰她时代早就变了,“第一次”其实没那么重要,不必耿耿于怀。

但认真想想,“第一次”的世俗刻板印象与情怀,似乎远比想象中还要深刻。

毕竟任何事,第一次总是让人念念不忘,第一个人,总是令你印象深刻。

“没了第一次也没关系”这样的想法,除了自己内心真正看开释怀,否则旁人的三言两语,也只是徒劳无功的安慰。

下面是部分被采访者关于“第一次”的回忆,在其中,也许你能找到自己的影子。

第一次牵手

15岁

你和他并排坐在公园长凳上

他局促不安,紧张到手心都是汗

你紧张不已, 说话声音都在颤抖

牵手的瞬间,你们默契地相视一笑

突然就不怂了

只剩开心、幸福和甜蜜

他得意地说:“我就是第一个牵你手的男人吧”

你很“直女”地回答:“才不是”

其实第一个牵你手的男人是你爸

你只是想开玩笑,逗他生气又逗他笑

可他却立刻撒开你的手

大概是因为不想破坏约会的气氛

他马上转移话题,你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不过那时你也满足于他为你吃醋生气的样子

便没再说什么了

只是后来某次争吵

他说:“反正我也不是你第一次牵手的人”

你才明白,原来他在乎的只是“第一个”

而不是你

那时候还很小很幼稚什么都不懂

却懂了“第一”的特别

第一次拥抱

18岁

那是那座城市10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

南方小城竟飘下了雪

他兴高采烈地跑到你寝室楼下

你一出现,他就高兴地把你揽入怀中

他感受到你的急喘气

你听得到他的心跳声

心与心之间完全没有距离

冷飕飕的冬夜一下子暖和起来

只是宿管阿姨不合时宜地怒吼着催关门

你们只好依依不舍地告别

多年以后

你拥抱过很多人

但再也没有一次,像那次一样使你怦然

第一次亲吻

20岁

那天是情人节,街上全是情侣

大概被周围甜蜜的气氛带动了

他鼓起勇气靠近你

低头,轻吻,相拥

虽然只是蜻蜓点水

但足以让你羞红了脸,小鹿乱撞

那天晚上各回各家后

你们各自都丢了魂

脑海里一直回想亲吻时的甜蜜

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后来的后来

你们走散了

他常被新女友问起初吻对象

你常常在某个深夜,怀念那个瞬间的心动

你们都觉得纠结过往,总问初恋、初吻的人很傻

但你们心里

无形之中却也把第一次的彼此留在特别的位置

第一次同床

22岁

看到你紧张不已的样子

他坚定地许下承诺:

“我会对你负责的”

看着他笃定的目光

原来对家庭差异、收入差距的担忧

都被你抛诸脑后

后来激情褪去,你们常为琐事争吵闹分手

每次你都会用“你说过对我第一次负责的”这句话让他无话可说

百用百胜

其实你也挺难过的

“第一次”竟沦为挽留的筹码

很可悲

经过多次争吵、矛盾后

其实你早就没有那么喜欢他了

只是失去“第一次”

你不知道怎么和下一任交代

也觉得无法直面家人好友而羞愧

即便很多次说服自己没关系

时代这么开放,世道早就变了

对女孩的审视不再那么苛刻

但你却没办法不那样审视自己

你后悔不已

一度陷入忧郁

第一次见家长

24岁

谈了多年恋爱的你们终于正式见家长了

虽然在这之前也见过多次

但还是又慌又怂

平时能言善辩、伶牙俐齿的你

“正襟危坐”地坐在一处

用僵硬的乖巧微笑回应长辈们的问题

那时候整个世界都是喧嚣的

讨论结婚日子、彩礼、房子......

而你是寂静的

未来在那一瞬好像都摊在面前

你很是期待,又免不了担忧

好像内心还只是小孩子

却要被推着去成为大人

第一次结婚

25岁

你们结婚了

你笑穿起西装的他终于像个人样

他呆呆地看着你的白纱说不出话

那一瞬彼此眼眶都湿润了

婚礼并不盛大,却简单温馨

看到双方亲朋好友坐在一起的场景

你才有了真的要成为一家人的实感

那天之前

你们商量着怎么机智地不被灌那么多酒

但那天到来时

酒全是他自己高兴喝的

新婚第一个夜晚没有想象中浪漫

只有醉醺醺的他响起厚重的呼噜声

但你无比喜欢

第一次为人父母

27岁

你疲惫地睁开双眼

他开心抱着小孩的场景首先映入眼帘

小孩在甜甜地熟睡中

父母围在身旁,担忧地问起你身体状况

三两亲戚在讨论小孩像谁

手术后的痛苦瞬间消散

你看着小孩发愣许久后

突然大哭起来

大家以为你是太累了

毕竟生孩子就等于从鬼门关走了一趟

但其实你只是在感叹生命的神奇

还有初为人母的无措与喜悦

以上这些场景,当我开口问那些被采访的对象时,他们第一反应是不记得了。

可让他们认真回想后,竟连事情发生精准到哪一分哪一秒都记得。

采访结束后,他们才恍然:“原来第一次没有记在脑海里,却记在了心底。”

而当我问:“你们觉得第一次重要吗?”

和我想象中得到的答案不同,大部分的表达都是:“它是神圣的,难以忘记的,但其实没那么重要。”

这句话,也是我想对前文中那位粉丝的回答。

在知乎问题“女生第一次到底多重要?”底下,有这样一个回答:

“我对处女情节并不感冒,但前段时间,经常聊天的一个初中同学,告诉我她不是处女时,我就很少找她聊天了。

说到底很多人还是特别看重女生的第一次,他们嘴上说不重要,潜意识里,还是认为没了第一次,是一件特别不光彩的事情。

不光是男生这样想,就连女生自己也觉得没有了第一次就是不完整,配不上对方。

有的女生觉得有了第一次,对方就能跟自己好一辈子,没了第一次,在对方面前,就连头都抬不起来。

说实在的,别试图用第一次留住不爱你的人。

一个爱你的人,会觉得你的撒娇是亲昵,索取是信任,连你生气,他都会觉得很可爱。一个不爱你的人,就算你把全世界捧到他手上,他都不会感动。”

我们无法控制每个人在这趟人生中的出现顺序,自然也就无法保证第一次能给到谁手里。

第一次确实不该轻易交付给别人,但已经发生的,也不必耿耿于怀, 因为和新的人,也可以定义新的第一次。

只要付诸真心,每一次,都可以是新的一次。懂得自爱,就没什么不值得被爱。

所以啊,不必觉得愧对谁,更不要因此感到自卑,自降身价。

只要你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永远爱得轰烈,为爱潸然,就一直值得最好的爱,也可以用最坦荡的心爱别人。

最后,想跟亲爱的你们说:“一眼万年很美,可从现在开始到永远,也很动人。”

幸福,不计顺序,也不算先来后到。

-END-

想要忘记一个不该爱的人,请爱上一个不该忘记的人


她问:“怎样可以忘记一个不该爱的人?”

我答:“爱上一个不该忘记的人。”

爱与忘记,是爱情里一把两面刃。

当你很爱很爱这个人,你会用尽一切努力,用你的心,你整个身体,由指尖到毛孔,记住跟这个人在一起时的所有。除了用双眼记住眼前画面,你还会记住对方的气味,烙下对方香水的气味,记住对方慵懒的声线。然而所有深刻的记忆,无数烙在你记忆深处的琐细,都会在你失去这个人后,仍然鲜明深刻地继续留在你的心里。之前的充实,成了之后的囚禁。

所以,受过伤的我们在下一次爱情来临的时候,总是内心矛盾,一方面既渴望记住眼前不可多得的幸福,另一方面却又害怕幸福会变味,成为将来痛苦的来源。

我们的内存本来就有缺陷,快乐与幸福的记忆总随年月轻易变淡,然而锥心的记忆却愈是深刻鲜明。愈不该爱,我们愈不容易忘记;愈是应该要忘掉的人,我们愈偏偏忍不住爱上,愿爱不愿忘。

忘记一个不该爱的人有很多方法,譬如记住一个更不该爱的人,又或者爱上一个不该忘记的人。只是有人会说,如果我爱上那个不该忘记的人,刚好就是我不该爱的那个人,我又如何忘记?

要是真的这样要命,我也只能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忘记一个你爱的人,也总胜过要你记住一个你不能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