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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的你

发表时间:2021-06-08

【www.qg13.com - 不忘初心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不忘的你",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试在荒芜的红尘陌路上哼唱一曲小调,凭着流年风,能否唱出荒芜岁月中的那一段美妙的旋律;又在偏瘦的素纸上描摹,借着回忆雨,能否勾勒出曾经的笑靥灿烂宛如画?

题记

白墙黛瓦,又见深秋萧瑟季,落叶天。

深秋季节,落叶满天飞,地上是枯黄的叶冢。你提溜着彩裙裾,轻履无声的走进岭南的深秋,走进我萧瑟黯然的深秋,相遇的刹那,便让我惊心动魄。我守在深秋黄昏的窗台,轻扬一缕思绪,却勾勒出如仙的你,缭乱我红尘素梦。思绪中的你有青丝三千绾如河,裙裾轻摆扫落叶。的曼丽如仙,也有提裙追蝶落花间,银铃笑语醉心弦。的调皮可爱。我趴在窗台,拨撩着深秋感伤的情愫,满天的落叶飘摇在心空,静待那一抹心仪的笑靥回眸予我倾城一笑,静赏那一朵纤柔无骨的幽美倩影赠我一曲翩跹之舞。深秋的窗台,是我对你的想念,暗自决心将你搂在怀里,好自宠你,许你一世温柔。

落霞绯红,再见初冬未寒季,红满天。

初冬时分,最美的是黄昏落霞绯红如桃,又如你那可人的脸蛋隐现的红晕,着实醉人,令人流连忘返。最记得那天的斜阳小道,将心思描摹在纸张递给你,看着那羞涩的文字,你笑了,笑得如同夕阳般迷人。问你是否许我宠你?你明眸如最动人的玉兔般对我眨了眨,可人的脸蛋浮现一抹淡淡的红晕,羞羞的点点头,嗯~你娇羞的一声低应。我笑了,开心的笑了。却忘了将你轻轻的搂在怀里,揉进心里。你也笑了,羞羞的笑了。也不忘那天余晖散尽之后,你许我的那一份柔情。

弱风扶柳,初见暮春花开季,香飘天。

暮春季节,花开倾城,花香飘野。风轻盈,在心间划下浅痕,伴着鸟语花香的明媚,把温暖缠绕指尖,拨动你长河般的秀发,轻嗅发香迷人。微雨,潮湿了一方心事,你我背靠背而坐,一起聆听花开花谢的声音。你手捧落花,明眸中凝聚着一片晶莹,一声轻叹花落,无声。想不到活泼如你都会有伤春的时候。我说:一花一世界,一岁一荏苒。你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呵呵,我笑了,轻轻地将你搂在怀里,这真真一个傻丫头。也不曾忘记在斑斓的春光中,执手相依,走过青石小巷,粉墙黛瓦的小镇,走过小桥流波,流水悠长的青山林间,一起吟唱唐风宋柳,一起研墨蘸笔书写未来。

骄阳似火,未见一夏冷雨季,伤心天。

夏天,赤日炎炎,鸟语蝉鸣。可是,不一会就是昏天暗地,狂风暴雨。在红尘凡世行走,总会有纷纷扰扰,而我却无法忘记那年的夏天,那个别离的夏天,那个恸哭的夏天。相伴三年的同窗纷纷忍住眼中的浊泪,笑着道别。可是,谁不知道那转身过后的串串晶莹是谁滴落?那是一个冷雨夜,你点点朱唇说:我们还小,现在不能在一起了,分手吧。在此相约六年,相聚六年之后。说完便是转身离去。望着那熟悉的背影,望着渐渐消失在视线中的背影,我无声抽噎。跌跌撞撞,循着你的脚步,却找不到你,找不到那如仙的倩影。

还记得,一花一世界,一岁一荏苒。四年已经轮回,你的回眸一笑,已是几度春秋。我搜寻心中尘封的记忆,唤醒对你的想念。可是,你早不是那个许我柔情的傻丫头了。

拈一支瘦笔,写不尽柔情几许,吟一阕清词,诉不尽相思点点。红尘中行走数年,我学会隐藏,把你再次藏在心底,从此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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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恩人


在人类豢养的动物中,要说狗是忠臣,估计没有人反驳。这是因为狗对主人有一种无限依恋和忠心耿耿的感情,它甚至愿意以自己的生命回报主人。

其实,不仅仅是对豢养自己的主人,即使对自己有过点水之恩者,狗狗亦会念念不忘。

有一次,听朋友大章讲了一个捡狗的故事。

那是在大章一家人驾车出游的途中,他们正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突然看见一条半大的黄狗逆道奔跑,而且跑跑停停,看上去似乎十分焦虑不安。出于好心,大章设法将狗引上车,并带回了家。

大章由以往接触过狗的经验判断:这条黄狗不像是一条流浪狗,而是家狗,因为它不怕人、肯与人靠近,这是与流浪狗截然不同的。后者总是远远地就避开了人,它们或许知道:人类其实是最可怕的动物。

黄狗被大章带回家后,逐渐消除了紧张的情绪,跟大章一家人友好起来:舔他们的手、向他们摇尾乞怜。不过,它似乎依然保持着对原来主人的思念,总是向着远方眺望。

大章曾经反复地猜想过:它是自己走失的?还是主人遗弃了它?或是主人发生了意外?

后来,大章发现,黄狗每天深夜都会离开院子,等到天蒙蒙亮时,它就又回来了。不过,这时它显得精疲力尽,一副长途奔波之后的样子,卧在地上,满脸的失落。

这样持续了十几天。有一天晚上,它又出去了,可是第二天它却没有回来。一天、两天、十天、半月过去了,依然未见它的踪影。

大章心想:或许是黄狗已经回了自己的家;或许它。不得而知,于是,他们一家人渐渐地淡忘了黄狗。

这一天,大章正在院子里忙乎,忽听院外有犬吠声,他打开院门一看,竟是那条黄狗站在门外,它看见了大章,激动得直摇尾巴,嘴里还发出呜呜声。在它的身后,站着一位清瘦的老人,他身旁是一辆装着西瓜的农用三轮车。

你好!是你收留过我家的大黄吧?老人指了指黄狗,向大章笑着问道。

听到大章肯定的回答后,老人千恩万谢地直说客气话,并从车上抱下两个大西瓜递给了大章,显然这是送给大章的礼物。

接着,老人讲了大黄如何走失,以及这一段时间它的异常表现。

前一阵儿,大黄到了发情期,外面有一条狗总来引逗它,一来二去,它竟然跑丢了。老人本以为大黄再也不回来了,可是过了半个来月时,有一天早上他听见门响,开门一看,竟是大黄!

老人讲到这里,大章明白了:大黄在他家时的十几天里,每天晚上都出去,原来是在苦苦地寻找回家的途径,真难为它了!

接着,老人继续讲道:

他是瓜农,今天拉了一车瓜到这附近卖,大黄也跟着。过了一会儿,大黄不见了;又过了一会儿,它又回到了车旁。不过,它显得有些心神不定,冲着这边直叫,还拽他的裤脚,似是要领着他去一个地方。

忽然,他想起:大黄曾经失踪了十几天,但是并没有瘦了,显然是有恩人收留了它,有吃有喝的,自然不会瘦!估摸着大黄的恩人就在附近住,看着它急躁的样子,准是要去找恩人报答的。

于是,他就由大黄引路来到了大章家。

听完了老人的讲述,大章不禁感慨万分:我国自古就讲究知恩图报,可是现如今,很多追求现实的人们,却已经渐渐地忘了这个古训,甚至还可能以怨报德。而大黄这一条狗却不忘恩人,懂得拽着主人过来看看,如此忠狗,当羞杀那些忘恩负义的小人!

不老不忘如此


回廊一寸相思地,落叶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题记

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人生无限漫长,却又经不起消耗。十年友谊,待我与再见时。

初心不忘。

每个人心里都埋下一个最初的梦。每个人的梦都各具特色,各所不同。我们都希望快点长大,快点实现梦。但在形形色色的道路上却总会有那么一些磕磕碰碰,总会有一个个想把你梦想毁于一地的脚步慢慢向你靠拢,离你愈来愈近。

当你想要放弃时,冷静想想,你是走了多少路才到这里的,为何说放弃就放弃呢,何不转过头咬着牙坚持下去。我们并非天才,也没有什么惊世骇人的本事,有的只是坚持罢了。回廊一寸相思地,落叶成孤倚。一寸相思一寸梦,愿我与你再见时,初心不忘。

时光不老。

一幅一幅安静追逐这沉默的时光。无论是考场上,时间与笔尖在考卷上相互追逐,还是课堂上,时间与老师讲课一并快速,时间依旧悠悠过。我记得这么一句话: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却不曾记得是在哪一本书上看过。时间不老,我们不散我觉得友谊亦是如此。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在我这么一个一字开头的两位数的年纪,十年友谊,不曾褪色的友谊,我感觉是非常少的。愿我与你再见时,时光不老。

结局如此。

结局并非能如每个人所愿。但结局是怎样,要看个人,个人应当通过努力,向自己心中的理想结局。就所谓折星星一样,不可能想折一大瓶,一时之间就可以完成的。结局也就这么一个道理,自己想要的结局,并非逞一时之快就能搞定的,也是需要通过一天天的努力所成。

有这么一个歌名《结局后才明白》,的确,在迈向梦的终点,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却最后结局会明白,这些没什么大不了的。愿我与你再见时,结局如此。

初心、时光、结局一步一个脚印,愿我与你再见时,不忘不老如此。

可以不忘记


序章

有没有一个人是你心里的芒刺,触不到,摸不得?有没有一段感情是你心底的晦涩,一路偏执,无法忘却?

清新柠檬的初恋,而或醇香咖啡的暗恋。

是不是也有那么一个人是你心底的小心翼翼,从不敢提起,却也总学不会忘记?哭哭笑笑,分分合合闹闹,拐到了感情的死角,你会不会也觉得明明该忘记,却要一遍遍的想起?

我的故事,加上文字的粉底,始终写不出我的悲喜。

有句话说,很多我们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就在我们以为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遗忘了。可我想说,很多我们以为转身即忘的东西,却在我们以为的过程中,如烙在心,再难忘记。

北门莲花街KTV内,舍友野人鬼哭狼嚎地叫唤,他不爱我这句歌词在耳朵里荡来荡去,几欲把我的耳膜震破,突然觉得有几分好笑。

轮到我唱的时候,青瓜给我点了一首可以不可以,拿着话筒,张了张嘴,又颓然把话筒扔掉,笑道,“老子五音不全,不祸害你们了。”扫兴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贞子神秘地碰碰我,“猪,今天是野人失恋,你那么抑郁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我仔细想想,也确实是那么回事儿,自顾自地选了一首桃花朵朵开,刚嚎了一嗓子,被野人一拳打倒在地。

疯闹了很久,四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非要嚷着玩真心话,借着酒劲儿,第一次尝试这种危险系数极高的游戏,果然,她们三个始终不肯放过我,野人淫笑着问我,“猪,你有没有喜欢过人?”

我回答,“有呀。”

青瓜接着问,“是谁呀?”

我怔了怔,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老刘,你们不认识。”

最后一个问题,贞子笑得凶险极了,“他现在和你什么关系?”

我吞了吞口水,猛灌了一口酒,“以前是师生,现在是兄妹。”

几个人都静了起来,等了很久,野人哇的吐了出来,再然后,就相安无事地回到了宿舍。

第二天的时候,早早地爬起来离开了我亲爱温暖的小窝,头疼的要死,但由于昨天作死地爆了那么大的料,今天不早点消失,我就会永远的消失了。

只是,我忘了,直肠过短的贞子小姐拉完屎就一直等着拷问我。

“去哪儿呀?”

我冷不叽叽的回头,干笑了几声,“厕所……”

“哎呦,去厕所还要带着包包数钱呀。”青瓜把被子一掀冷冷的看着我。

我忙不迭的赔笑,心虚地看了野人的床,开始思索我这个块头能不能干倒这俩货。

失策失策,这时候野人悠悠吐出一句,“老子都失恋了,猪,你要不要讲个故事给老子解解闷呢?”野人示威地抖了抖她雄健威武的胸肌。

“我,我……”正在思索怎么逃过一劫的时候,楼下响起了公公的叫声,“林雅,我给你送早餐来了。”

我嘻哈一笑,越过重重阻碍,大难不死,郑州的雾霾天莫名的清新不少。

公公为难地看着我,我有些狐疑地问,“怎么了?”

公公指指我手里的那两份小笼包,委屈的说,“我还没吃早饭。”

怔了一会儿,我打着哈哈说,“那你去吃早饭吧,不用看着我吃的,真的,我们俩好哥们不用客气的。”

公公气结,看了我很久,跺了跺脚,扬长而去,我停住吃的动作,突然有些不开心。

我哪里是小说中的那些傻白甜,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公公对我的想法,有时候觉得我这人真的是有够讨厌的,碰到这种事情总会莫名的慌张,一边害怕的躲着,一边又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别人对你的好。

虚叹一口气,坐在长椅上,将小笼包撕碎了喂脚下的流浪猫,后来被保洁阿姨追了半个宿舍区。

气喘吁吁地回到宿舍,想喝杯热茶,看着宿舍那群豺狼虎豹们,被一口口水呛得脸红脖子粗的。

野人笑了笑,“猪,你对公公是怎么想的?”

我挠挠头,觉得头皮上黏黏的,估计是该洗头了吧,又将手放下,叹了口气,“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青瓜放下手中的单词,也抬头看着我,眼睛里亮晶晶的,“如果是我,我会试着忘记心里的烫疤,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我还没说话,贞子对着镜子不知道又捣鼓什么水水在脸上拍,回过头,瞟了我一眼,“拜托,我们都不是你,永远做不了你的决定。”

我拎了拎空空如也的茶壶,看着铁青着脸的她们三个,舔舔干燥的唇,颓然坐在凳子上,“给老子上杯茶,老子试着告别单身。”

贞子丢掉自己的粉拍,喜笑颜开地给我倒水,给我一种她什么阴谋得逞的错觉,总担心她会不会在水里下毒。

喝完水,我想,就为了一杯水,老子就苦逼地被卖给公公了。

野人从床上摸索出手机,神秘兮兮地打了电话,说,“已搞定。”

脊梁一点点变冷,妈的,原来老子被这一群货们给卖了,以莲花街某火锅店里一顿三百块不到的火锅。郁闷之极,怎么我这么大的块头,还卖不了三百块,难道是猪肉又落价了?

公公和我一起出去走的时候,总是觉得别扭,黑暗笼罩的校园,总是有一对对的情侣相拥,灵巧的接吻,而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很反感,看看身边同样很紧张的公公,突然有些想笑。

公公挠挠头,迟疑地想要拉我的手,还未碰到我的时候,我如触电一般收回自己的手,尴尬地笑了几秒,又突然收住笑容,神秘兮兮地对公公讲,“如果我有病,你会不会依旧跟我在一起?”

公公看着我,目光深沉,看了很久,才悠悠吐出来一句,“什么病?”

我清了清嗓子,“性冷淡。”

公公突然就笑了,笑容干净的像个孩子,“我现在还没想那么深。林雅,我还以为你要说恋师癖。”

指尖一点点变凉,不知道哪里来的气,我回头便走,明明公公也没有说什么错话,在那一刻,我就是觉得很难过。

原谅我一直是这样一个神经病。

公公在我后面追,我就在前面跑,有情侣指指点点地看着我们,我恶狠狠地说,“指尼玛蛋,有病吧。”我向来是这样一个顽劣的人,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哪里让公公喜欢。我以为,我这样的人,是找不到男人嫁了的。

半路里,青瓜把我拦住,一看就知道是她们几个偷偷追踪我和公公,我一句话不说,扑进青瓜的怀里哭得不可开交,青瓜轻声抚慰我,后来不起效,索性跟我一起哭了起来,野人和贞子跑到公公的面前说着什么,后来不知道怎么地,野人一拳把公公打倒了,恶狠狠地抛

下一句,“我们撮合林雅你俩,是让你对林雅好的,不是让她难过的。”

贞子走过来,冷静地问我,“猪,他不会对你怎么样了吧?是不是用强的?”说着,还来检查我的衣服。

我破涕为笑,一步步走到公公面前,扶起他,“公公,你看,我有三个如狼似虎的姐们儿,你太不安全了。”

公公憨憨地笑了笑,抱了抱我,在我耳边轻声说,“林雅,我们还是不够适合。”

我在他怀里笑着锤了他一锤,“公公,我们永远适合做好哥们儿!”

公公笑了笑,只是把我抱的越来越紧,抱到几乎我不能喘息才松开手,笑呵呵地说,“林雅,如果有一天你放弃了,你累了,我还在原地等你来。”一句话让我又红了眼眶,我又笑着给他了一拳,“好哥们,一辈子。”

她们三个默然看着这一切,回到宿舍的时候,青瓜小心地说,“猪,我们再也不逼你找男人了,哪怕你真的喜欢我,我也不推开你了。”

拿着杯子的手悄然不力,杯子掉在地上的声音很清脆,眼角抽了抽,我揉揉青瓜的头,“乖,你长得太丑,引不起我的邪念。”

野人笑我对感情三分钟热度,可我要怎么说,这根本不叫感情。我讨厌这种被绑架的滋味,就觉得自己好歹半个爷们儿,被一个娘们强了的感觉,各种不爽。

更何况,算了……

这也被她们当做一个理由去喝酒,被架着去酒店,我马上就感觉不妙,果不其然,喝着老子买单的酒,还把老子灌得烂醉。

真是一生的噩梦。

不知道怎么就把电话打到老刘那里,老刘暗哑的嗓音在寂静的夜里特别清晰,他油腔滑调地说,“大学生,怎么想起来给你哥打电话了?”

我清清嗓子,大脑一片混乱,颤巍巍地说,“哥,我失恋了。”

老刘笑了几声,贼兮兮的说,“哎呦,恋爱都不晓得告诉哥一声,失恋了才讲的嘛。”语气中是说不出的嗔怪。我张口就反击,“那你不是一样,调走都不说一声。”

再然后就是很长时间的沉默,沉默,后来他问我,“是不是初恋?”

我稀里糊涂就承认,然后等着他说下文,“初恋应该是很难忘的吧,如果你投入到这份感情的有很多,可能会影响你的一生,所以,你要听话,要学会说忘记。”

眼泪不听话地蹦出来,小声的哽咽,再然后就放大了声音哭,哭得把青瓜野人贞子都吓了一跳,贞子抢过我的手机,“喂,不好意思,她喝醉了,打扰了,再见。”

野人拖着我的身子不让我往下滑,那一夜,我只记得回宿舍的路上开始发酒疯,不管遇见谁,都死命地拽住他,带着满脸泪水的问,“怎么才能学会忘记?告诉我呀,告诉我。”

再后来,发酒疯可能发的太凶,惊吓到了宿管阿姨,阿姨死命地不要我进宿舍,她们三个又去南门外开房,陌生的房间,我吐得汹涌澎拜,野人还打哈哈说,我们走的时候,保洁人员的脸都绿了,还说什么这一晚住的值了云云。

本来就一副受审问的表情看着宿舍的人,谁知道她们竟然让我有种进错时空的错觉,又是倒茶又是为我宽衣的,倒使我越来越惶恐。

当贞子给我盖上被子的时候,我受不了这种心理战术了,匆匆下床,苦着一张脸,“好吧,我坦白,所有的一切,我坦白。”

老刘是我高一的数学老师,大我七岁。

念高中的时候,学习还不错,尤其是数学,相当牛掰,老刘长得年轻讲课又风趣,开学一个月就变成了班内女生的男神,记得老刘教我们数学的时候,前十名有八个都是女孩子,而老刘呢,也比较喜欢我这个学生,原因很简单,认真听课,积极回答问题,即使是错的。

向老刘请教问题的时候,老刘还会一本正经地皱着眉毛,叹一口气,再偷偷打量我一眼,故意卖关子,“这一题不是相当简单嘛。”再然后用他“S”和“sh”混淆的标普淋漓尽致地讲出来。

好像那个时候总是会喜欢那些老师类型的男人,突然出现了一个非女非老的老师,而且还颇对我照顾有加,自然整颗芳心就巴巴地跑到了他身上,那时候,班里也有男孩子说喜欢我,两相比较,一个是毛头小子,一个是大方风趣的男人,自然就把老刘当成自己的梦中情人。

高二分班,我恬不知耻地去找老刘,讲要去他的班,老刘皱着眉毛看了我很久,才说不行,满载着失望回去,过星期的时候,老刘给我打电话,还记得那个清晰的夜晚,有温暖的风,漫天的星星,我的心被小小的欢愉占据,老刘说,有空带我去玩。我故意撒娇说,,要他给我买糖葫芦。后来他的一句话一直被我错当成宠溺的语气,他说,“你呀,就知道吃。”

是从这里开始的吗?还是在很久以前,他让我替他讲了一张卷子的时候?还是在全班人面前,他莫名其妙逗我的一句玩笑话,我已经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我荒谬地喜欢上了我的老师。

再后来,喜欢上过星期,哪怕是老刘一句让我好好学习好好休息的话都会让我高兴很长时间。

高二期末的时候,被快班踢出去了,老刘一句话没有说,只是我始终觉得他很失望,再然后,不再联系,埋头苦读,高三拿奖学金下来,我跑到老刘的办公室,尴尬地被告知老刘被调走了。

再后来呢。打电话给老刘追问老刘,老刘说一直想认我做妹妹,再然后,稀里糊涂的成了我梦中情人的妹妹,后来,我考到了老刘工作的城市,再然后,老刘结婚,生子,安稳幸福的生活让他变得胖胖的。

而我却再也不愿联系他。深刻地知道没有忘记,只是不敢提起。

只是在第一节微积分课上,看着同样很年轻的微积分老师的时候,记忆穿插,突然就看到了老刘夸张的表情,不标准的标普,以及时不时地打趣,突然就很想哭。

她们说,如狼似虎的我连微积分老师也不放过,我只是笑,笑着笑着就觉得很心酸。

听我说完,野人给我一拳,“害的我们几个成天以为你是不是喜欢我们几个中的谁呢?”

我翻了个白眼,又挖了挖鼻孔,“这么感人的故事,野人你不觉得你太煞风景了吗?”

青瓜笑了笑,起身上床,用厚厚的被子蒙住头,不一会儿,便听到了沉重的哽咽声,我们三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突然青瓜又掀起被子,破涕而笑,擦了擦眼角的泪,“想到了我的初恋了。他很好,只是那个时候,我们太年轻,还不知道如何去爱。”

贞子悠悠吐出一句,“猪,那天你发酒疯究竟是为什么?”

我眼睛暗

了暗,刚要开口,手机就响了起来,按下接听键,稳住自己的情绪。

老刘的声音还是那样沙哑,他说,“林雅,你怎么了?都会过去的,学会忘记,学会放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样一句话,又让我哭了起来,边哭边含糊不清的说,“哥,我很笨,我学不会忘记,我总是学不会,明明该忘记,我却总也学不会。哥,能不能别再说让我忘记,我真的不想。”

老刘沉默了很久,只觉得他叹了很长的一口气,他轻轻的说,“林雅,你何苦呢?”

一句你何苦让我彻底奔溃,我不知道我何苦呢,我他妈想这样吗?可是明明说要忘记,闭上了眼,还是老刘逗我的一句话让全班的学生哄堂大笑,还是他穿着格格衬衫笑得惊世骇俗,还是他皱着眉一本正经地说这题很简单呀,还是在他讲公开课时冷场的时候,我站起来讲题他的一个微笑,还是他把他的办公室的椅子让给我坐……

明明那么多的事情都在诉说着我的独特无一,明明我觉得也许他在等我长大,可是那么多明明,怎么就成了偏偏?

偏偏他对我独特只是因为我在课上的表现,偏偏他只当我是妹妹,偏偏他很快的结了婚,有了孩子,有了幸福。

偏偏,我还那么喜欢他。

老刘一直等我哭完,才又开口,“等到你大了就知道,千万不要把出现在你生命里的第一份感情就当做唯一,不然你会很苦。林雅,你还年轻,你要走的路还有很长,你要遇见的人还会更多。那么多的人,总会有一个你喜欢的,不偏不倚,也刚好喜欢你。”

我死死地咬住嘴唇,极力不发出声,在那么一刻,我甚至觉得老刘其实什么都知道,他只是在逃避,老刘这个人,聪明的让人害怕。

最后一句话,老刘说,“路上的伤,总需要被遗忘。林雅,忘了那个让你难过的人吧。”

我拼命的按下挂机键,蹲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刚开始野人还是劝我,后来见劝不了我,索性,我们四个就一起坐在地板上哭。

有邻寝的人问我们是不是东西被盗了,也有宿舍阿姨问我们是不是又发酒疯,后来青瓜哭累了,就脱了衣服去床上睡觉,贞子拿了一卷手纸去厕所,野人的前男友在楼下叫她的名字,她屁颠屁颠地跑下楼去迎接她失而复得的感情。

也只有我,哭累了就拿起桌子上的面包啃两口,顺带着开了瓶奶。

贞子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趴在凳子上睡着了,嘴巴上还沾着面包屑和奶沫。

老刘儿子周岁生日的时候,那一群货们不要脸地跟我一起去老刘家,一人带了一箱奶,我撇嘴说这多寒酸,丢人。

野人说,“如果侄子好看就给点钱,不好看就把奶搬回宿舍,就说是给别人带的。”

而我只是笑,老刘的孩子怎么会不漂亮呢?

坐公交车坐得晕晕乎乎的,期间还下错了两个站,终于到了老刘幸福的小窝,嫂子很漂亮,烫了一头大波浪,有白白的皮肤和小小的脸,她挽着老刘的手浅浅的笑,听老刘介绍完之后,热情地招呼我们进去坐,絮絮叨叨的说早就听老刘讲过我这个妹妹爱吃,特地准备了一桌好菜。

我羞涩地笑了笑,野人似乎还有点紧张我的情绪,寸步不离的看着我,走到里屋,我看到了老刘穿西装的样子,果真是帅到惨不忍睹,我指着这张婚纱照,贼兮兮地问野人,“如果是我穿着婚纱会怎么样?”

野人还没答话,嫂子就笑着说,“如果是雅雅你呀,你哥就又得破费好多张毛爷爷了。”

野人也跟着笑,笑完认真的打量了我一眼,小声的说,“如果是你,你就把你哥的脸给挤到相框外面了。”

小侄子长得很帅,有老刘好看的眉毛和眼睛,还有嫂子小小翘起的嘴巴,野人大大咧咧地扔下两张毛爷爷,又吆喝着贞子和青瓜添见面礼,说着还挑衅的看了我一眼,我只是安静的笑,这个贼东西,肯定是看到我包包里只有两张毛爷爷故意示威,她不知道我已经给我的小侄子买了礼物,一个精致的银质长命锁,还有两只漂亮的银镯子。

老刘局促不安地说,“干嘛买这么多?”

我只是笑,笑了之后,“因为他是你儿子呀,是我的小侄子呢,这是做姑姑的应该做的,怎么也得比那些非亲非故的不速之客看着体面些。”

老刘咧开嘴笑了,点点我的额头,故作正经的说,“攀比之风不可长!”

我冲他眨眨眼,示意他凑过耳朵,他疑惑的凑过来,我轻轻说,“明明该忘记,可我太笨了,始终学不会,也不愿意去忘记,可不可以请你,不要再让我忘记?”

他怔了一下,看着我,似乎是在思量着怎么回答,我又接着说,“我想把它当成一份回忆,一路珍藏,一路回望,不说想念,风轻云淡。”

老刘深深的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才开口,“林雅,觉得你突然长大了。”

我又笑了,一本正经地拍了拍他,“是呀,老刘,你都生娃了,我也该长大了,毕竟,偏执的人生有太多的痛。”

“吃饭了……”嫂子带着盈盈的笑招呼说,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

回宿舍之后,惬意的打着饱嗝走到路上,淋了满身的月光,很柔软,有些想哭,还有些想笑。

小小的愉悦和小小的悲哀都在心头,看着身旁勾肩搭背的货们,我嫌弃地拍掉她们的手,高调宣布,“老子以后要开始对男人展开攻势!”

取之而来的是匆匆跑开的男同志的忙乱的步履,我疑惑地挠挠头,而那一群货们笑得弯下了腰。

终篇

明明该忘记的事情,不一定非要忘记才可以解决。

更何况,我们口中的忘记往往是旧事不提,更多的恐怕是一种逃避,我依旧不敢把这篇文发在自己的日志里,我怕了解我过往的人会发生一些端倪。

也许,你也曾喜欢过老刘,只是你不如我那样偏执,而或者,你的老刘是你人生中别的角色。

你学会忘记了吗?

学不会就不要再学了,不要再让自己受苦了,亲爱的。

就把它只是当做一份回忆吧,埋在心底,也许等到哪一天,会有一个人出现,可以让你笑着谈说这一段曾经以为痛入骨髓的往事。

就像老刘讲的,我们的路还有很长,还会遇见更多的人,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总会出现你喜欢的人,不偏不倚,刚好也喜欢你。

他会代替老刘给你一段完美的爱情,而你要做的,无非是细数年华,静寂等待。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老刘,以及,世间无数个的我自己。

不忘记,就是幸福


电影东成西就里的欧阳锋曾说过,人最大的悲哀,就行记性太好,但当你翻开曾今的日记本时,你会发觉不管当年多么悲痛的事情,在会议的长河里,一旦被回顾总有股淡淡的喜感充斥心间,难以名状。

他是在他父母结婚三年后才怀上的,不是他父母不想要孩子,只能说工作量是上去了,但是实际有效的工作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后来经过宗族一位能掐会算的伯伯指点迷津,你们家屋后缺一活水,造成灵气不畅才使得许久无法有孩子,在亲族的多次指点劝说下,那条水渠终于建起,说来也巧,渠成,他母亲便怀上他了,虽然家境不好这娃终究还是生下来了。还好他爸爸还算开明没因此给他整个叫渠生的小名,虽然这孩子体弱多病,出生第二天就住院了,但那位能掐会算的伯伯,以及后来多为走街串巷的 算命先生多次强调,这孩子不简单,命里带弓,祖上佑之,但中国就讲究个中庸,保护太好总不是好事,这个与生俱来的弓箭,会伤及家人,但在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情况下,谁会注意这子无须有的东西呢?

随着孩子的长大,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进城打工,他父亲作为那一代的积极分子当然也不例外,积极在外寻找机会,他也很幸运从小就跟着父母在外,比常人更早去见识那些车水马龙,至今在他的脑海里还能会议得起厂房对面那位经常那饼把他忽悠去看店的阿婆是如何的慈祥而又狡猾,至今仍能记住他父亲把他玩具骗取跟他的工友们玩得不亦乐乎,至今还能回忆起,母亲拖个大盆把泥人一般的他按到水里反复洗刷的情景,但是可能因为远离了家乡的那个水渠,距离太远了灵气不足,他病倒了,莫名其妙的不舒服,医院检查无果,至今他都在怀疑那些每天给他打三次针,连续搞一个月的医生就是在拿他练手的,在骗父母的钱的,辗转无奈之下,他被送回了老家,一个月时间,他奇迹般的好了,又一次活蹦乱跳了。

农村的午后在孩子的记忆里,总是没啥意思,慵懒而又无趣,而那个午后不晓得为何在暖阳之下有点清冷,大人们着急的步伐似乎在说着什么,后来看到他母亲跟小姨坐着一个敞篷农用车去往一个他熟悉而又陌生的方向,当天夜里,家里格外热闹,但伯伯全部在家里的沙发上坐着,烟头丢了一地,连那个替他熬药的奶奶,居然因为他说了一句我想睡觉,而把他狠狠的骂了一通,当夜很奇怪,奶奶跑出门外,叫着他父亲的小名,让他回来,一股很莫名的酸楚,在胸口,但却难以说清。第二天,清晨,还在迷糊中的他,被一群人带着去往一个很莫名的地方,黄酒、黄纸、香、烛、在伯母手上提拽着,在一个路边很奇怪的草棚子那,一口大大锅摆在边上,好多黄纸在哪烧着,那烟灰那么沉为何会飘得那么高呢,一辆卡车在棚子边上停下,一个很大的人形包裹放在草棚里的模板床上,看到他母亲那泣不成声的样子,他终于知道了,那个祖上拿来庇佑他的弓箭,射出了。

那几天家里很热闹,各种木匠、各种吃的、各种抱着他哭的人,那麻布的衣服真的很难看,在很多人威逼和泪水中他穿上了,而后每天早起来被问及最多的事,你梦到他了吗?因为很多人都梦到了,他也为了跟大家一样,说梦到了。

时间推移,成长总是难免的,但梦总是那么孤独,没有他的声影,或许太忙了,需要先跟别人在梦里好好聊天,时间淡化了那个射出的箭,也模糊了他的身影,终于在他考上大学的那一天,他梦到了,那个看不清楚脸的身影,但他晓得一定是他,梦里的拥抱,他害怕的躲过了,那个他记忆里不晓得的拥抱,在梦里也是一种奢侈。他晓得,他为他的成绩而高兴,而自豪,那一个他很想在日记本里记下一切,但除了那个时间点,发生过那些事,人却已模糊,唯一记得第一次喝醉他灌的,楚楚可怜站一边被他母亲狠训,唯一记得在买早餐的路上,被他扯到童装店把早餐变成了一套衣服,唯一记得第一双会发光的鞋子灯不亮了,他是如何神奇的把所有修好,然后那个做这些事的人,却只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或许那弓箭,不仅射出,还射中了脸。

坐在桌前,回忆着那我只有片段的画面,我真无法清晰那个模糊的身影,但那点滴的片段,我知道我那时很幸福,如果可以,虽然那些是不开心的事,但我希望我能记住,因为不忘记,真的很幸福。

尘缘中,你永远是我不忘的痛


漫漫人生,总有一些事,一些遇见,久久不能忘怀

(一)

街角的路灯昏昏欲睡,漫天飞舞的雪花,凌乱的四处飘零。

喝的大醉的紫嫣,倚靠在路边的树干上,大哭特哭

和晨曦分手一个月了,好多事依然无法忘记。曾经发誓,分手了就不会后悔,可,为何,接到他电话的刹那,终,泪流满面。爱情本无错与对,错的是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昏黄的灯光一片妩媚,咸咸的泪水痛的又是谁的心。

梦中,一遍遍疯狂的重拨着相同的号码。一遍遍语无伦次的挽留着,已经枯萎将死的爱恋。

曾经的海誓山盟,已经去了冰封的世界沉睡。曾经的雨念天涯,也,已经成为一段过往。人比黄花瘦,而,我们的爱情就像那昙花,刹那就已经凋零。忧伤的音乐,伴着紫嫣的哭声荡漾在凄凉的黑夜。

酒,真的是紫嫣最好的伙伴,寂寞、伤痛的时候,唯有它不离不弃

(二)

某年的某一天。喜欢文字的紫嫣,像往常一样,点开网站发文。看到,一篇文章里有扣扣号,于是,紫嫣就很随意的加了。一个叫晨曦的男人,就这样步入了紫嫣的眼帘。空间,那,清秀的文笔,伤感的词语,很快让紫嫣爱不释手。跟随着文章里的情节,心情起伏不定,看到伤心处,泪水也蔓延了自己的脸颊。

故事里的情节,是,他和汀兰的爱情故事,四年的相识相守,最终以祝福道别。字里行间都是伤痛。他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才会写出这般深情的文字。女人啊!你为何就那么的好奇,如果不是你当初的好奇,现在的你是否也依然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

与其说是爱上了晨曦,不如说是爱上了他的文字,每天着魔的拜读着他欢,我喜。他忧,我痛。

(三)

时光飞逝,岁月飞逝,转眼就是一年。没有言语的交流,只有默默地关注与暗恋。

有一天,他的说说更新道,他刚刚弄了一个网站,急需招聘大量的编辑。痴傻的紫嫣,为了能够更近距离的接触晨曦,于是,毫不考虑的报了名。晨曦,憨厚而热情,温柔而善解人意。笨拙的紫嫣那时对电脑还很陌生,连最起码的截图都不会,都是晨曦一点点的耐心指导,才会,让紫嫣学到了好多新的知识。

网站摇摇欲坠,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日渐步入正轨。可,也因晨曦没有自己的主见,让网站险些一步步的葬送迷途。不管当时有多难,有多苦晨曦又做了多少错事,紫嫣仍不离不弃,默默地相守,无怨无悔。为了他,紫嫣让自己的朋友,对网络失去了信心,对,人性有了质疑。晨曦,当你做了那么多错误的事情时,难道,就没有想过紫宸内心的挣扎与痛苦。

紫嫣因爱,也跟随着晨曦做了太多内疚的事情。

(四)

走的走,散的散,新人换旧人。很多熟悉的人,都渐渐地走出了网站,有的带着伤痛,有的带着仇恨。紫嫣多想尽自己的的微薄之力,让晨曦早日成熟起来。可是,不知为何晨曦变的越来越多疑,越来越极端,最终也和紫嫣有了分歧。

紫嫣,累了,真的好累于是终做出了选择离开,分手那天,晨曦,苦苦的哀求,但,执着的紫嫣还是走了。走的很坚定,没有片刻的回首,没有丝毫的留恋。闭关,整天以养花,看书,修身养性,不再上网,不再写文章。

一个月后,紫嫣终又回到了网络。不为他人?难道,只为,自己的一份爱好?每天,继续速写着,那本属于自己的一份忧伤。

当,那熟悉的面孔,又呈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忧伤的心又染上了伤痛。

晨曦,你,还好

尘缘中,你永远是我不忘的痛!如果有来生,我定会选择,不离不弃,终身相守。

夜深了,一份痴念仍然保存我的心。

有幸,曾经相爱过,有缘,曾经相遇过

此时,不会再何求什么?只愿,以后的你开心快乐!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你要懂得那些套路和心计,却要不屑于处处算计。你要看的懂人情世故,却不能深陷于次。你要走过许多路,见过许多风景,认识许多人,最后,你要不忘初心。

一辈子很长,做人要善良。

常叔走了,心里有无限的不舍,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有矫情的告别,没有多余的话语,甚至连一句再见都没有。

毕业之后,我辗转过许多地方,流浪在几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却始终找不到一份谋生的工作,那段时间,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以怎样的勇气坚持。

我见过笑脸相迎转身便两面三刀,也碰到过尖酸刻薄的刁难,那段时间,我眼里全是人性的冷漠,我甚至因为陌生人一个温暖的微笑莫名的泪流满面,因为朋友一句问候默默感动许久。

我曾一度怀疑,是不是一入社会,所有的人都变的冷漠且无情,眼里心里皆是算计与利益,这个曾经向往且忐忑的地方,一开始就给了我万劫不复的考验。

几经辗转之下,我来到了现在的公司,人数不多,薪酬也不高,而我遇到了很多人,我觉得相对于我所收获的成长,那些薪水不足为道。

公司有个老人,大家都叫他常叔,相貌普通,衣着随意,喜欢飚粗口,却待人很好很好。

常叔是库管,店里车辆都是他保管,记得我刚上班第二天,店里到车,我去帮常叔收车上工具,因为两辆车离得特别近,我在开车门的时候一个没注意,车门撞到旁边放的一辆车上面,顿时撞出一个坑。

我当时就吓傻了,几十万的商品车,可不是我那点工资赔的起的,我甚至已经在心里做好了几个月没有工资的准备,这时常叔对我说,别怕,丫头,你不用管,我来处理,以后注意点。

我当时只是傻乎乎的点了点头,就 什么也没管回了办公室,后面的事情全部是常叔帮我解决。

之后,每次工作上遇到的一些困难,闯的祸,常叔总会不厌其烦的帮我。记得有一次,他说,你们以后要记住,有什么事情,先找同事私下商量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再摆到面上,去找领导,不要一开始就想着去找领导告状,人一辈子很长,做人要善良一点。

忘了有多久,没有人跟我说过做人要善良,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都开始伪装,所有人都一遍嫌弃这个社会有多复杂,人情多冷漠,唯独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以身作则,说你要善良。

有一次聊天,说感觉这个公司水好深,常叔反问:这个社会哪里水不深?你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了,想那么多做什么。

常叔的眼里,有着洞察世事的精明,而他心里,却始终有着人性最本真的善意。每次跟他聊天,感觉都能收获很多东西。

我想这大概才是人生该有的模样,走过风风雨雨,见识过尔虞我诈,经历沧桑,还能回归最初的信仰。

所谓岁月静好,不是一日三餐朝九晚五,人生平淡的没有一丝波澜,岁月安稳到一日十年,而是你痛过哭过失败过,最后终于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你要懂得那些套路和心计,却要不屑于处处算计。你要看的懂人情世故,却不能深陷于次。你要走过许多路,见过许多风景,认识许多人,最后,你要不忘初心。

恋恋不忘,不如遗忘


小时候,奶奶时常说,人不爱惜自己,谁会爱惜你?

长大后,时常听到朋友的声音,恋爱谈多了,不如只身一人来得快活!

我们的一生,熙熙攘攘,总会遇到许许多多对的、错的人,念念不忘的,定是你深深喜爱过的。

深爱分为好几种:

1、你喜欢上的但他不知道的,那叫暗恋。这时候,你就是个悲剧。

2、你喜欢上的,但他对你没意思的,那叫单恋。这时候,你就是个备胎。

3、你喜欢他,他喜欢你,那叫恋爱。这时候,你是幸福的。

4、你喜欢他,他喜欢你,但却不能在一起的,那叫虐恋。这时候,你是悲惨的。

5、你喜欢他,他喜欢你,但有一方身患不治之症,那叫蓝色生死恋。这时候,你的世界末日就到了,当然,这几率是微乎其微的。

最好的结局,是第3种情况。但是,总有诸多原因,会变成除3外的其他情况。这是人生常态,也是人生的一种体现、过度,谁不是先不幸后幸福?

前两天,我的好友墨墨和我说,他喜欢上一朋友,那朋友叫小贝。他们俩是在一兴趣网认识的,后见过几次面。

小贝属于阳光型的,xing格、爱好、三观和墨墨都极为切合。墨墨说,虽然小贝长的很一般,但她总有一股气质,很吸引我。

特别喜欢和她聊天的感觉,每次和她聊天,就感觉自己吃了兴奋剂的样子。墨墨说,很喜欢她,但是不敢表白,只能偷偷喜欢。

墨墨的小故事,其实很一般,大街小巷,一抓一大把。他没有勇敢的表白,也不知道小贝是否喜欢他,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不管是暗恋、单恋、恋爱,或是虐恋、绝恋,总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念。恋恋不忘的,总是在你心里留过深深爱恋的那个人。

念念不忘的,总是在把刀cha在心上的。在深夜里,默默流泪,独自伤感的时候,是人最脆弱的时候。这时候,人的思绪总是多变的。

有时候,想念的太痛,不如狠心割舍,还自己一片宁静的天空。念念不忘,不如遗忘。开心的自己,总比伤心的自己要美的多。

都说,宇宙之大,能够相遇,已是难得。深藏眷恋,埋没就好。

人的一生,只要开心就够了,其他的,能割舍就不要留恋。留恋的鸡汤太多,总会迷失自我,何不放下包袱出去走走?

不忘梦想,不念旧爱


当记忆在时间里渐渐的消散,能够留下了的除了那刻骨铭心的记忆,还会留下些什么呢?那些淡而无味的记忆终究还是随风而逝,无法找寻。我们在时间里渐行渐远,谁人还能清晰的知晓自我的未来之路将会通向何方呢?

当我们能够坚持自我心中的想法,可说是信念,亦可说是执念。若是没有那份执念,如何能让自己在这花花世界里保持着清醒呢?如何让自己能够学着继续下去呢?人们常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却忘了还有一句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坚持做一件事情,才能获得你想要的高度亦或者是深度。若只是嘴上说说,如何能够得到成就呢?就像很多男人在热恋时,总会轻易的许下承诺,今生只愿与你共度此生,要让你做最美丽的新娘。然而多年过去,始终未做出任何的行动,如何让人相信呢?

抖音上有个非常火的视频,讲的是男孩说相恋九年的女友将要成为他人的新娘了,六千公里的距离何足俱,抢婚去。看似饱含深情,有位姑娘却评论说,放过她吧!新娘说,放手吧,在一起九年,等了你九年,用我的一生,换你一次后悔,值了!

很多男人在看见抢亲的时候,都在义愤填膺的想要帮助男孩抢回女孩。然而很多的女生却都在说,放过那个女孩吧!也许抢亲看似十分的感人,但在所有的女生看来,那不过是男孩的不甘心而已。那个做了别人新娘的女孩就像是男孩穿了不要的衣服,就算是自己不再穿了,也不愿他人穿上。抢回来又如何?不过是表演自己的深情而已,抢回来之后女孩依旧会被放回衣柜里,不闻不问。

九年,一个女孩能用多少个九年去等待呢?若是深爱,就会不顾一切的想要将女孩娶回家,深深地呵护着她,给她一个幸福美满的家。那些不甘心就不要表现出来了吧!显得自己很是尴尬,要知道有些东西若是在那时未曾给予,再给,别人也就不会再去接受。

看了那么多的爱而不得,听过那么多的动人情话,都不如那实实在在的行动来的美丽。爱你的人总害怕你受到一丝的伤害,也许未曾有许多的甜言蜜语,未曾有许多的感人承诺,但是一旦他做了决定,谁人都无法撼动,只会勇敢的去做,去证明。

感情中最伤人的不是争吵,不是时间,不是距离,而是拖着,拖着拖着很多情分就在不知觉间消失殆尽。就算想要回头找寻,也不会再是原来的模样。既然如此,不过都给彼此一条生路,放手和成全才是洒脱,爱或者不爱都会成为浮云。分开后的彼此,那就各自安好!即使心中还有执念,也请变成对对方的祝福就好,如此也不枉深爱一场。

承诺再美,未曾兑现,也不过是灿烂的烟火,转瞬即逝,徒留伤感。感情与梦想不同,感情是生活的支柱,而梦想是生活的调味剂。梦想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执念,成为力量,让我们坚持继续前行;而感情中那些不属于你的,会时刻妨碍你前行,让你终归学会放下。

相信美好,期待美好,才能遇见美好。而美好,才是未来该有的模样,不是吗?小时候的梦想,谁人还清晰的记得呢?不知你们的梦想是否忘却,但我却依旧在为着自己梦想不断努力,从未放弃,亦从未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