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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陋的人

发表时间:2021-06-11

【www.qg13.com - 相爱的人】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丑陋的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乌鸦是我们这个班级最被人看不起的女生了,按理说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里,她不应该成为最被人歧视的对象,可是她长的太难看了。她有着肥胖的身材、稀疏的头发、外加金鱼眼和一排龅牙,真是丑陋极了。

乌鸦的名字当然不叫乌鸦,她叫孙露。可是自从男生给她起了这么个外号以后,就被大家叫开了。

十三岁那年,我在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一,乌鸦是我的同学。本来我和她在班上并不算熟,但因为我的同桌许莲和她是小学同学,所以我们才比别人走的更近些。

那时候学校里有食堂,我们中午都喜欢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我经常看见许莲和乌鸦吃完饭以后会头靠头的在一起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还会一起讨论学习上的难点。她们就像两个不错的朋友。终于有一天我好奇的问许莲:你和孙露是好朋友吧?没想到许莲却尴尬的笑了笑,似乎欲言又止,这令当时的我感到迷惑。

后来我才知道许莲为什么不承认乌鸦是她的朋友了。乌鸦是一个很奇葩的人。她竟然不知道射雕英雄传的是谁写的,也不知道圣斗士星矢里讲了些什么,就连女生和男生吵架,骂男生是公公的时候,她还以为公公就是外公。她的怪异令人惊诧。

等到进校的时间久了,老师便喜欢在上课时提问同学,而乌鸦是经常被提问到的。每次提问她的时候,同学们都喜欢朝她望去。她回答问题前会先无意识的翻个白眼,然后再开始回答;想不起来的时候,再翻翻白眼,光是那翻眼睛的表情就能让大家笑到颤抖。不过当时的乌鸦对自己充满了自信,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丑陋而感到自卑。

乌鸦的学习挺好,可她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上体育课,因为她的动作极其笨拙和丑陋,简直好像是一个丑角在舞台上做免费表演。

那时候我们男女生的体育课是分开上的,有一次我们女生在老师的要求下练习双杠,轮到乌鸦练习了,只见她表情凝重的站在双杠中间,然后双手一撑,双脚离地,在艰难的摆动两腿的过程中,她始终是龇着牙、咧着嘴、缩着脑袋,一副非常痛苦的样子。于是本来正在颠球的女生也不颠球了,本来正在聊天的女生也不聊天了,大家都悄悄聚在一起诡异的笑着,点评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快看、快看啊!像不像难产?一个很有幽默感的女生对众人说。正在她说话的时候,乌鸦已经把一条左腿翘上了左边的横杠,正当她想把右腿也翘到右边的横杠上去时,她的右手突然松脱了,于是她整个人身子一歪,一个屁股墩子跌坐在沙地上。于是女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副班长笑的蹲在了地上,体委也笑的满脸通红;甚至我们班路过的几个男生也看见了她的惨状,竟然一边笑着一边骂着脏话呼啸而去。

后来乌鸦在老师的搀扶下终于站了起来,她的身上沾满沙土,我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我再看看身边的许莲,她早已到一边打排球去了,仿佛这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似得。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入校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同学们对乌鸦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好转,记得那是一次秋游,那天学校里给我们年级包了好几辆大客车,我和许莲的运气很好,在一个双人座上落坐,而乌鸦就坐在我们的前排。车上的人越聚越多,最后终于站的满满的。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乌鸦身旁的那个座位始终是空的,站在乌鸦旁边的是两个打扮的很漂亮的女生,但她们却一个也不肯坐下,而其她同学也不约而同的躲避着,仿佛谁跟乌鸦坐了谁就会染上瘟疫似得。

当时我看不见乌鸦的表情,但是我想她一定很难过吧?

如果她仅仅是被人嘲笑、排挤也就算了,可是男生们的做法就更过分了。乌鸦经常在上课之前会忽然发现自己的眼镜不见了,甚至是书本也神秘失踪,每次总要转上十八个弯才找的回来。而她放在校园里的自行车要么被人放了气,要么连链条都被下掉了。

她也不是没有跟人吵过闹过,甚至有时也会哭着去老师那里告状,老师也会把嫌疑对象周某和陶某找来问话,可那两位一直是班上的坏种,把他们找去问话,要么就死不承认,要么就互相推诿;即便是被老师臭骂一顿,也不过好上一个星期就会故态复萌。

到了初二的下学期,我们发现乌鸦开始有些变了,我常看见她上课时对着自己铅笔盒里的小镜子照来照去,要么就用手不停的捋头发,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竟有一半时间在捋头发。与此同时乌鸦的成绩也下降了,本来她的成绩都能排全班前十五名以内,最好的时候还进过前十。可现在她一下子就掉到了三十名以外,大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老师对乌鸦的态度也大不如前,有时候课上的好好的,老师会突然严厉的说:孙露!我发现你不在听课,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你在想什么呢?!每当此时,乌鸦总是红着脸、低着头,一言不发,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和许莲都认为她再这样下去就算是完了。私底下我们也常问她到底怎么了?成绩下降的这么厉害,可是她总是叹气,有时候说,学习好也没意思,得不到尊重;有时候说,这个班级没有一点人情味儿,要是毕业了,坚决不回这里。

到了快要期末考试前的一段日子,我忽然发现,乌鸦好些天都没来上学,我起先以为她生病了,可是后来觉得不对劲。我们问了她的同桌:孙露怎么老不来上学?她的同桌说:她爸好像在给她办转学呢。她的情绪不好,唉!不多说了我听了大吃一惊。第二天上午老师就在全班宣布了她转学的事情,宣布的那一刻很多同学都低垂着头。

从那以后乌鸦就真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生活中,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又是一个春天来到了,我看见校园里的花圃中开满了鲜花,有红的、黄的、白的、粉的。每一朵花都是那么鲜艳美丽,我忽然想起了乌鸦,如果说十四五岁是花一样的季节,那么乌鸦的花季在哪儿呢?

我多么希望她在新的学校里能得到善良的对待,也能拥有一个美丽的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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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陋矿工娶到了一个性感女人


她是一个苦命的女人,三十来岁带着个傻闺女嫁给了他。他很丑,是个矿工,虽然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可他还是爱的全心全意。

她三十岁,人俏,白白的皮肤,细细的腰。不过,她命不好,先是生下傻闺女,再就是,二十九岁那年,丈夫死了。后来,她选择再嫁,嫁给了比她大15岁的男人。她吃不了苦,何况还有傻闺女。重要的是,他是矿工,收入高低不说,如果出了事故,一般矿主会赔三四十万元。

她穷怕了,不然,为什么这么水灵会嫁给腿脚有点毛病的人。他又老又难看,眼歪嘴斜。他也知道自己不配,可还是像得了宝一样。他挣的钱,半分不少地交给她,可一个月也不过是1000元,除了吃饭穿衣剩不下多少。她不甘心哪,傻闺女将来得用钱,自己不想一辈子跟他这么过。到处是矿难,为什么他就遇不上呢?她想的是那三四十万元,如果他死了,她就卷钱走人。这是很恶毒的想法,却是最真实的。

她买衣服胭脂粉打扮自己,和邻居的男人打情骂俏。有人说他,瞧你媳妇,拿你的钱打扮了和男人鬼混!他只嘿嘿笑,她闷得慌,让她玩吧。其实,他心里是疼的,是不愿意她这样疯的。她说了一句想吃红橘,他就去镇上买,当然,去的时候没有告诉她。

不久以后,他忽然觉得胸口疼,做一小会儿事,豆大的汗珠就落下来,于是偷着吃止疼片,一块钱十片的那种,一吃就是五六片,可心口窝子还是疼。他偷着去镇上看大夫。大夫说,肝癌,晚期,最多活三个月,想吃啥吃啥吧,别委屈自己。走到街上,他把带来的钱全花掉了,买了好多东西,她的新衣服,闺女的花褂子,胭脂香水,却没有给自己买一样东西。

第二天早上,他说,他打算还到矿上上班,老板找他了。她说,不去,太容易出事,不去,坚决不去!他还是嘿嘿笑,到底还是去了。他对老板说,给我难的活,累我不怕。老板当然愿意,把他派到井下最深处。疼的时候,他就在黑暗中叫着她的名字。

第三天上班,井下开始渗水,他本来是有机会跑掉的,可他想,有了三四十万元,她和闺女一辈子就够了。于是,他没跑,也没呼救。得知消息后,她头都没梳就跑来了,用手扒着井口,手流了血。看着他的尸体,她叫着他的名字,咬牙切齿,我不让你来,不让你来,不让你来呀!从他的口袋里翻出医院的诊断书,她才明白,男人是以自己的生命最后爱了她一次。

爱你的人,不如真正懂你的人


如果你全身都是优点,而他却不懂赞赏,那也是毫无意义。你不需要是全地球最优秀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优秀的那个人,足矣。

上班没多久,小企鹅就跳动起来,点开一看,是阿薇发来消息,她问我: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吗?因为我没嫁给有钱人,我老公竟瞧不起我?

阿薇是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我谨慎地没有用闺蜜这个词,是因为闺蜜是小女人和小女人之间亲密的称呼,而阿薇绝对是个特立独行的大女人。我头一回见到她,她正独自在山顶上写生,眼看天色将晚,我们一行人招呼她一起下山,她笑着指了指她脚下大大的旅行包,告诉我们,她带了帐篷,要在这里看日出呢。那一天,她送了我一张画,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阿薇总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像一只飞在世俗之外的鸟儿。所以,当她忽然裸婚,嫁给一文不名的阿强,我们一点都没觉得惊讶。

在我看来,阿强实在是捡了大便宜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轻而易举娶到这么漂亮又有才的妻子,一定是祖上哪位先人积了善德。依照常理,阿强对阿薇就算不视若珍宝的话,也该你侬我侬才对。可是,阿强对阿薇有一百个不满意。

这一回,又是阿强埋怨妻子,总是往家买那些没有用处的宣纸,一点也不懂得勤俭持家。阿薇一听也不乐意了,说,宣纸是我画画用的,怎么能说没有用处呢?再说,我买纸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花你的呀。

一提钱,阿强的话更难听了,居然说,你有钱,你除了钱还有什么呢?你也不想想自己,当年是怎么嫁不出去才倒贴给我的。

阿强和阿薇的矛盾由来已久,我一直天真地以为,他们是生活观和消费观不一样所产生的矛盾,却从未想过,多才多艺的阿薇原来在阿强的眼中一无是处。

你画画好,可你的画在他眼中是一堆昂贵的废纸,你弹琴好,可你的琴声在他耳中远不及一场二人转来得有趣,你是香远益清的亭亭莲花,他却嫌嫌弃你不够妖娆,不够芬芳,你是稀世珍有的枯叶蝶,他却只当你是一只其貌不扬的扑火飞蛾。

你有一百件好处,他都无从欣赏,也就等于零。

我还知道一对夫妻,男的相貌堂堂,女的相貌平平,堂堂对平平,却连眼角眉梢里都是温柔。有一天,妻子问丈夫,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喜欢我什么?

妻子问着这个问题,其实心里差不多已经有了答案。于是,她等着他说,是因为你总是悉心地关爱我们的家,为了父母和孩子默默奉献不辞劳苦,因为你是我的贤内助,是孩子的好母亲,是我爸妈的好儿媳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能想到很多。

然而,丈夫回答说,因为你每次洗完澡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她觉得有点意外,从来没有一个人告诉过她,她吹头发的样子很美。

还有呢,她问。

他说,你睡着的时候说梦话很可爱,你夏天穿长裙子非常漂亮,你做错事会脸红,你写的小诗很好,干嘛要丢在纸篓里,我都悄悄收起来了

她一下子明白了,他是真的懂她,而且真的爱她。

她的美是闪在夜空里的寥寥寒星,他却全看到了,记在了心里;她的好处是藏在沙子里的珍珠,他却在像沙子一样平凡的日子里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地珍藏。

你不需要是全世界最好的那个,你只要是我眼中最好的那个,就足够了。

我们都是浩瀚宇宙中平凡的生命,是空山幽谷里无人知晓的花草,在我盛开的刹那,如果你恰好看到,如果你恰好觉得那看起来不错,如果你愿意为这份美好驻足,那就不荒废我一刹那的绽放。

如果你说爱我,我希望你的意思是,你懂我知我,而且惜我怜我。如果我说爱你,那我的意思是,你在我眼中举世无双,不可多得。让我们相知,然后相爱,相爱,然后相守。

相伴一生的那个人,必须首先是懂得欣赏你的人,然后,才有资格说爱。

因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美好,一个人最大的不幸,莫过于耗尽一生,身边那个最亲密的人,却对你的美好无知无觉,在你的生命里扮演暴殄天物囫囵吞枣的角色。

这样的一生,岂不可悲?

我有花一朵,长在我心中,真情真爱无人懂,遍地的野草,已占满了山坡,孤芳自赏最心痛

让懂你的人爱你,惺惺相惜,心心相印,莫待青春耗尽,惊起回头,长恨无人懂。

爱的人


霞就要实习了,我能感到他的喜悦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她是一名将要进入社会的教师兼班主任,她给我讲了如果她当一名班主任她会怎么去做,当然是我问她的,我想知道她的一切,而交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她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也得主动些。

我为那些能成为她学生的人感到庆幸,我从未见到过如此一个总为别人考虑的人,在她面前我都感到不足。她说如果她是一名班主任,她会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应该是愉快玩耍再学习的,怎么可以让他们为众多的家庭作业厌烦呢,应该以兴趣为主,再去建立学习的兴趣。无论他们喜欢什么他都会努力的去为他们争取,如果争取不来,那么自掏腰包也要帮他们建立他们的兴趣。

她说孩子的心灵是脆弱的,再怎么幼小也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他们犯错了,她不会打他们骂他们,她会和他们慢慢的沟通,告诉他们所做的事是错的,是不对的。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心里去改变自己,而不是在压迫下才不甘情愿的去做。也会和各科任教老师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积极听取各种建议,不做一言堂。为孩子们的学习而努力的做好本职。

我是感到她很傻的,只顾着考虑别人,却没想过该怎么去照顾好自己,因此我只好无怨无悔的去支持她,陪着她。她脾气不好,如果我不陪着她,那她心情不好时该对谁发脾气呢!而且那些是她的兴趣,她的梦想,若我都不用心的支持她照顾她,那她该为了她的工作不懂的好好照顾自己了,又得变得傻了。

我告诉过她,答应她的我都会努力的去做到,细到每个细节。其实是我担心她太过辛苦,忘了时间忘了自己,我得帮她把一些重要的事记住,以免她身心疲惫。然而今天我却没有保存好她发给我的她的机票票证,这让我有点难过,也有点不安。我说,她去哪儿我便去哪儿,不让她一个人害怕,我以坚定的语气对她说的,但此刻却有点恐慌,担心答应她的我会做不到。

她要去广东实习,我是很希望她可以来我这里的,这样我便能好好照顾她了。但毕竟她选择了广东,而且在这里也没什么发展,我只能忍着不舍,违心的支持着她。当然违心只是因为她不能来我这里,但也为她开心,至少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也难得她喜欢。

我是要去找她的,不仅因为我答应了她,还有她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能去欺骗她,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独在异乡呢,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好好照顾她。

冰封的人


在一次探险过程中,李教授挖到了一具冰封的尸体。这让他欣喜若狂,李教授是历史学家,对于一切古老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

挖到这具尸体的时候,他就立刻报了警。从这具尸体的穿着来看,尸体不是现代人。这让他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很有可能是一具保存比较完好的古尸。对于他的研究来说,这将是一次很难得的机会。

他依依不舍地看着警察带走了这具尸体,如果这真的是一具古尸,等到警察去鉴定完毕后,一定会送往他们的大学,让他可以好好的研究一下。

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李教授简直是坐立不安。终于警察证实了这是一具古尸,李教授深深的松了一口气。接下来,就是等待古尸到达学校的日子。

终于,古尸被警察送到了学校。李教授在这方面是权威专家,研究这具古尸的任务自然交到他手上。他像打了鸡血一样,异常的兴奋。

这具古尸是一具女性的尸体,她的衣服虽然已经破败了,但是依旧可以看得出,她生前的衣服非常的豪华。因为一直被冻在冰里面,她的尸体保存还算比较完好。现在保护她的冰块已经融化了,她开始出现了衰败的征兆。

李教授小心的给女尸拍了照片,他想要记录下关于女尸的任何细节。女尸并不是很好看,在现在看来,她只能算得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像这样的女人,在她生前,在她的那个年代,一定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李教授小心翼翼的剥掉了她的衣服,衣服都每一块,都算得上是工艺品。如此漂亮的衣服,做工如此的精细,是怎样的王公贵族才能有这样的衣服。李教授越来越兴奋,从她穿的衣服来看,李教授断定这个女人的身份不简单。

女尸穿了好几层,每一层的衣服都精美绝伦,李教授不住感叹道,“都说国外的设计师能够设计出最漂亮的衣服,如果他们能看到这具女尸穿的衣服,一定会大跌眼镜。”

女尸衣服上的每一个细节,李教授都细致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等到研究报告出来,这具女尸一定会引起轰动。

女尸的身体保存的还算比较完好,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身体结构。她的身体僵硬,像玉石一样。李教授看见这么完美的躯体,忽然觉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李教授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情,他要以一个学者的身份来看见这件事情。他仔细的研究着这具女尸。他判断这具女尸死于清朝,但是身上的服饰又不太像清朝的服饰,到时有点像明朝的衣服。

因该是明末清初的衣服吧,这个女尸很有可能是明朝的达官贵人。李教授越来越有兴趣,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甚至连家都不回了。

他对于这具女尸的热爱,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爱上了这具女尸,在他一次的见酒过程中,他感觉到身边的磁场发生了变化,他转过头,看见女尸坐了起来,她原本不漂亮的脸蛋此刻看上去却如此的漂亮,真是风华绝代啊。

李教授颤抖的问到:“你就是我带回来的尸体吗?”

女人点点头,“我本来安静的在那里,你为什么要带我回来打扰我,我的灵魂一直禁锢在我的身体里面,可以保持我的身体不坏掉,我需要安静,你为什么要来打扰我?”

李教授震惊的说:“真的是你,你活过来了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太震撼了!”李教授没有害怕,只有痴迷,这个沉睡了百年的女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她的皮肤变得饱满,看上去跟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样震撼的的消息,一定会引来这个世界的轰动。

李教授激动地说:“你真的活过来了,这简直就是奇迹啊,你知道吗,我就要发达了,我就要出名了。哈哈,这一切都是你带给我的。”

女人露出诡异的微笑,“你知道吵醒我的后果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我可以一直不腐坏吗?”

李教授急忙问到:“是什么保持你的身体不腐坏的,你快告诉我!为什么你会活过来,你还是人吗?”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你觉得呢,你觉得像我这样的,还能被成为人吗?要保持身体不腐坏,首先你得是一个死人,哈哈!”

李教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惊恐地说到:“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杀死我吗?你要用我的血肉来达到长生不老,身体不腐败的目的吗?”

女人拍了拍手:“你真的很聪明,这都被你猜到了,看来你果然不愧为一个学者,但是你活不了了,你没有资格跟我一样长久的活下去,你只能做为我的养料,我的食物。是不是觉得很悲哀?”

李教授惊恐地往后退去,他颤抖的说道,“不要杀我,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是我把你唤醒的。你可以去找其他的食物。你还是可以活下去,只要你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长生不老,我可以让你离开。”

女人笑了,“你认为你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吗?现在,我饿了,你刚好就是我的事物,我不会让到手的食物离开。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那你就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吧!”

李教授恐惧的说:“不要,不要杀我,我不想成为你的一部分。你打算杀死我吗?还是打算把我吃掉?”

女人舔了舔嘴唇,“沉睡了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被冰封在一块冰里。现在我重获自由,能够从冰里边儿出来。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我很怀念那些美味的人肉。要保持不老的样子,就必须要吃人的血肉。每一个想要长生不老的人,都可以成为我的一部分,包括你。”

说完,女人邪魅的笑着,她慢慢的走向李教授,李教授看见她的嘴里,有一排锋利的牙齿。李教授害怕的说,“我不要长生不老,我现在什么都不要,求求你放过我,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

女人狠毒的说,“现在已经晚了,在我饿的时候,我不允许别人逃离我的手掌。”说完,她就扑向了李教授。

第二天,人们发现冰冻的女尸已经不见了,地上躺着一副人骨,经过检验,发现是李教授的。这种灵异事件,大家都不敢往外说。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大家也都对这件事情闭口不提。也没有谁去找那具女尸的下落,因为他们不想落的李教授的下场。

投毒的人


张香和路明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非常的好。两个人长大以后,自然而然成了恋人。

后来,两个人到外地去上大学。张香因为长得非常的漂亮,浑身上下散发着清纯的气质。学校有很多男生都很喜欢她,追求她的人也很多。

路明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的长相普通,成绩也普普通通。路明站在张香的身边,就像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张香以前在山村的时候,她觉得路明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是后来,她看到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那些追求她的人当中,有很多都很优秀。张香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追求她的那些有钱人,只要是她看不上眼的,她就会直接拒绝。

张香自从来到这个大城市以后,她感受到了城市里面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张香是一个上进的人,她一直都在不断的努力完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但是,路明却不是这样想的。来到大城市以后,他就被城市的花花世界吸引了。他喜欢跟别人炫耀,他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张香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说,“现在竞争这么强烈,我们还是好好学习,要不然将来不能在这座城市里面立足。”

路明总是不屑的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考上大学了,以后找份工作是轻轻松松的。还不如趁着大学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我最近在玩一个游戏,非常的好玩,要不你也试试。”

张香有些生气地说,“虽然我们考上了大学,但是以后工作还是要看实力。我们要好好的学习,不然将来还是没有好的发展。你不要整天出去玩游戏,上网的费用很贵,还不如留下来买一些书来看。”

路明也有一些生气:“上网那点钱我还给得起,我爸爸在外打工,赚了不少的钱,你肯定也是看见这些钱的份上才跟我在一起,所以以后我的事情你尽量少管。”

张香渐渐的疏远了路明,她不喜欢一个男多的男友。路明一直沉浸在游戏的快乐当中,他没有发现张香的变化。

后来,张香跟他提出了分手。路明说什么也不同意,他现在才引起重视,他不想失去张香。有一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路明才有在外面炫耀的资本。现在这个女朋友要离开自己,路明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弃。他不断的求张香不要离开自己,但是,张香已经对他很失望,最后还是离开了他。

过了一段时间,张香找到了一个男朋友。两人出双入对,良才女貌,是很多同学羡慕的对象。路明炉火中烧,他认为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的女朋友。他不止一次的骚扰张香,张香每一次都跟他说的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在跟他在一起,让他死了这条心。

路明心里有一股火没有发出去,他万分气,认为是张香背叛了自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遇到更好的男人就抛弃了自己。

最可恶的就是这个男人,明知道张香有男朋友,还跟她在一起,简直就是不要脸。路明越想越生气,他一定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他狠狠的想到。

这天,路明在网吧里边玩游。他的一个朋友说到,“听说你的女朋友跟其她人在一起了?你真的是太逊了,自己的女朋友还能被别人抢走。你在这个圈子里面,就快要成为别人的笑话了。”

路明恶狠狠地说,“像这样的货色,我根本就不屑一顾,是我不要她的,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她喜欢和谁在一起都可以。”

那个朋友笑道,“你还真是大度,自己的女朋友跟别人在一起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不管这个女人好不好,她跟别人在一起时都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你还能坐在这里玩游戏,我们都很佩服你。如果是我,一定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

路明问道,“你会怎么给他们颜色看?”

那人随口说了一句,“下毒毒死他们。”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路明把这几句话听到了心里,他想自己不能这样便宜了这对狗男女,他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路明悄悄的跑到男生宿舍,在男生的杯子里面放了毒。他恶狠狠的想,男生喝了这杯有毒的水,一定会一命呜呼。他做得很小心,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样警察就找不到自己了吧。男生不在了,张香一定会回心转意回到自己的身边。

当天晚上,路明就听说男生因中毒而亡,同时被毒死的,还有张香。路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张香毕竟是他喜欢的人,张香死了,路明多少还是有些难过的。

跟他想的一样,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虽然知道他们是被投毒谋杀的,但是他们找不到凶手。路明虽然杀死了他们,但是仍然可以逍遥法外。

路明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在恐惧当中度过。毕竟是自己第一次杀人,路明还是很害怕的。一方面害怕警察找到自己,另一方面,害怕两个人的鬼魂来找自己报仇。

路明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只要有一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像惊弓之鸟一样。这样度过了一段时间。路明渐渐的从这件事里面走了出来,他又恢复了以前的活力。

路明今天第一次回到了网吧,他决定好好的玩一下。他一直沉浸在游戏当中,不能自拔。等他玩完以后,他抬起头,惊恐地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四周一个人都没有。

路明大叫一声,“老板,你们去哪里了?东东,你还在不在?”

没有人回答他,他惊恐地站了起来,他找遍网吧每一个角落,一个人都没有。路明感觉自己的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一切都太诡异,他知道自己是撞鬼了。自己唯一做过的亏心事,就是杀死了那对男女。

路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你们会来找我报仇的,我早就知道了有这一天,这么多天我都在担惊受怕当中度过。你们不立刻杀死我,是想让我受到精神上的煎熬。现在看见我没事儿了,你们又想来杀死我。这条命你们尽管拿去。”

张香浑身是血的出现在他的身边,那样子惨不忍睹。被毒死的人,总是七窍流血,死得狰狞恐怖。张香恶毒的说到,“既然你知道,你就自己结束生命吧。我没有想到你是这样的卑鄙小人,我不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一个没有担当,不上进的人,跟其他人没有关系。但是你却卑鄙到下毒杀人,我真是看错了你。”

路明摇摇头,“不要,我还不想死,我不要死。”说完就冲出网吧,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撞倒在地,当场身亡。

警察来的时候,网吧老板说,“这个人当时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人自言自语,然后就冲了出去。”网吧里面其他人也这样说,最后定为一场交通事故。

自己不够好,就不要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美年华相遇的人,才是爱的人


凌晨的时候,我拧开了一支新的牙膏,薄荷味的,这是我储藏了近半年的牙膏,我曾一度担心它会过期而改变味道,也许是变成水果味、腐烂味,甚至一些不能够想到的味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收藏牙膏的坏习惯,总是怕某个夜晚醒来,自己身边缺少必须的东西,才会自己统统想的周到。但是我最终明白,东西尽了可以再买,而人若散了,却难再聚。

近期和几个好友时隔一年再次相聚,寒暄甚少,只是相视而笑。后又同去看演唱会,挤在万人场地,手牵手,不曾被失去理智的人群冲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多年前在绿色操场奔跑的我们,从没有惶惑,从不会害怕谁会离开,也是这样坚定地站立天地之间,结束了青春里的一场场兵荒马乱。

当赵小雷用略微沧桑的嗓音唱起民谣,全场合唱的情景令人感动而亢奋,我们终于也等到了这样的时刻,手牵手听着我们最爱的《南方姑娘》的时刻。屏幕上打出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内心更是涌起曾经那一段在南方生活的落寞。那时独自伫立街头,人潮涌动,却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彼此异地他乡,从不打扰,各自安好。幸好,人生苦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幸运之后,品尝了每一种孤独之后,都会获得别样的甘甜。

好像友谊随着年龄确实会变质。过去天天嘻笑打闹,上学放学,一起逃过几次课就相见恨晚。邋遢的扮相从不会掩饰和令人尴尬,几句发自肺腑的责骂都让人感激涕零,成为朋友也是水到渠成,更不必棋逢对手。我也从不害怕维系一分友情,无论千山万水,无论时日过去几何,难得一见,都可促膝长谈,时常有相得益彰的美妙,生命中从不缺少那个可以随时聊天说话的人。

而现在,我总是能够猛然发现朋友圈和空间不小心就被设了权限,电话响起听到了官方的你好;已婚的和未婚的分属两个世界,谁秀谁的生活,只是再没有专门写给某人的小情绪;生日祝福要借助QQ提醒方才记得,那些晒美照的朋友用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涂上厚厚的脂粉,活成了那个你从来没见过的样子;他们身边变换着一张张面孔,唯独永远没有你。心里顿感荒凉。

事实上,并没有那样一个人可以随时分享你生活的每一次意外和惊喜,或是陪伴你从青春到暮年。那些你以为不会丢失的东西,也许有一天掘地三尺也不能找到,那些以为永远不会离开的人,也自然有一天会不告而别。没有谁心甘情愿和老友形同陌路,也没有谁能慷慨大方地和一段美好的过去说再见,可是大多数人在不经意间,记住了此刻的欢乐,而忘记了彼时患难与共的某某某。于是,我们记住了二十岁以后的每一个人,或真情,或假意;珍藏了十二岁时的每一份情,或缅怀,或是一生所爱。

微博上曾流行一篇文,大概说有事时各忙各的,不必担心明天就离散;遇到困难时在所不辞,身边仍有一个你,这才是高质量的友谊。胡歌和霍建华两人的感情一度被传为佳话,当霍建华高调宣布恋爱时,胡歌大方送上祝福,连他们自己都说:我们不是那种很矫情的好朋友,常常联系那种。但是真心的朋友,所以这么多年我们常常联系,这种感情属于真的朋友。这大概就是友情赋予他们的安全感,很开心你出现在我生命的很多时刻,也不遗憾今后陪伴你的人是别人。

曾经有一部美剧叫《伴我同行》,里面有一句话永远都忘不掉: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老天,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吧?我们都在最灿烂的年纪里遇见了最珍贵的人,留到最后的人寥寥无几。这几人,不需要刻意去挽留,只需要谨记情谊,定会陪你到最后。

长路漫漫,你我行走人世,如大浪淘沙,不知哪个时刻就会随着风浪流向东西南北,再没有相见的机会。可是,能够一起追随河流,漂至终点,那一定是你赶不走,吵不散,断不了的真朋友。不必费尽心思讨好对方,不会因言语不当得罪对方,更不会在自己的小情绪之后考验对方。这种时间和磨难给予的安全感,才足以诠释最好的友情。

生如夏花之绚烂,那些最美年华里相遇的人,就是我们心中最繁盛的香樟。多年以后,嗅得花香,无论是枯萎与璀璨,无论衰老或孤弱,都将是经历全世界之后,依然最爱的人。

好的人


他是我认识的最好的人,即使我跟他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熟络,但是我依旧记得那蓬头垢面的身影,温和的眉眼下配着及不符合的浓密的络腮胡。布满茧的手上推着那辆破旧的二手三轮车,缓缓的从街边的小巷中驶过。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小区里收废品报纸,粗犷的声音在小区里循环传播开来。我从窗口探了探头,他穿着蓝色洗着发白的运动装,一米八多的大个子在空旷的道路上十分显眼,后面的破烂报纸已经捆成一堆好好的扎在废旧三轮车上。我问妈有没有废旧的破烂,她应了一声,指了指放储物的房间。我立刻又探了探头,那人还在,我腼腆的朝窗外叫了一声:嘿,收报纸的。那是我第一次跟他说话,我也不知他有没有听到,但我看到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用那粗犷的声音应道:哎,来了。

我妈是个爱说的,一边帮他拾破烂一边跟他唠嗑。大概将近聊半个多小时,全部收清了。妈送他走时,还深深的叹了口气,我问她怎么了。她看着手中那男子找给她的钱说:他啊,也是个可怜人,以前有个老婆,把他家钱骗走之后卷铺盖走了,家里穷的空有四壁房了,闲的时候他去收破烂,忙的时候他去帮人家干苦力活,一个大光棍也真是不容易,还好他还是能干的。说完又叹了口气。我问她怎么知道这些,她走到窗户边,看着那三轮车走远的身影,眼神闪了闪,:你王奶奶说的,他经常去王奶奶家照顾她,你说王奶奶孤家寡人,子女不孝,他却像个亲儿子一样,对老人嘘寒问暖,送吃送喝,本来都以为他是图什么的,这么长时间他除了送吃送喝关心老人身体之外,什么都没提。你王奶奶那么大年纪,连亲儿子都没这么好,他倒是比她亲儿子还亲。

第二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关于流浪猫的事儿相遇到的。小区里有只流浪猫,廋廋的,黑色的毛耷拉在一起,只剩下一双灵动的大眼一转又一转,时而看见人来的时候喵喵的叫着。我喜欢宠物,可是阿妈嫌脏,拒绝养一切宠物。每次我都偷偷的拿一点食物给它,看着她一脸满足的样子,可爱极了。

那天我准备去看那大概饿了很久的流浪宠物,还没走近,就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小猫就在他的脚边,喵喵的叫着。那身影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存在,转过身看了我一眼,温和的笑着,露出洁白的八颗牙齿,那一头凌乱的头发,已经剔成板寸,依旧是那一套洗的发白的蓝色运动装。我礼貌性的点了点头,以表示问候。小猫也看见了我,一边喵喵的叫着一边向我走来。

你经常喂小白?他突然问道。我轻轻的点了点头,伸手摸了摸

小猫洗的干干净净的毛发,细想一下,肯定是他帮猫儿洗的。

一时无话,默默的喂着猫儿。甚至连他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太清楚。只是注意到了离他站着不远的地方有个纸质的小窝,应该是他为猫儿做的吧。

渐渐觉得,他虽不善于苟言,但他的心还是挺善良的吧。

第三次见他,是在一次丧礼上。 王奶奶去世了,我从妈的嘴里得知到的。王奶奶是与我们同一个小区,她一个孤寡老人,儿女在外面工作,每次过节她都一个人。每次过节妈都让我去她家一趟,送一点节日的吃食。她每次都会热情的拉着我,和我聊东聊西,每次看到她我都不免同情一番,把她当做奶奶看待。王奶奶去世了,她的子女们回来了,邀请我们家去参加那位孤寡老人的最后旅程。我去了,在丧事现场我看见了他,那个挺好的男人。我不知该怎么称呼他,我也从未问过。他今天换了一套干净的衬衫,依旧是那茂密的络腮胡,一头板寸长长了,或许说我很久没见到他了。他静静的站在王奶奶的遗像前,一动不动,高大的身影映出淡淡的忧伤。我想,他是真的把王奶奶当做亲人。丧事结束后,老人的子女不停的对来的宾客表示恩谢,后来他们知道了那男人对王奶奶的照顾,不停塞钱给他,而他,却一分没接,对于他们的感谢,他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后来的后来,我很少遇见他,即使是遇见了,也只是默默的点头走过。但有时我能从妈的口中听到关于他的一两件事,依旧骑着二手三轮车在有拾着破烂,依旧穿着那套洗着发白的蓝色运动装,依旧帮着邻里小区做好事,依旧不求回报。有时我也会偶尔想起,有那么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人,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难忘的人


记者: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过些什么,总会有最幸福的时刻,或者悲伤的痛苦,所以,不论是谁,从事何职业,他都会一段铭心的回忆,亦或高兴,亦或悲伤,也总有那么一些人是记忆中无法抹去的,她(他)或让你乐,亦或让你恼。所以,小哥哥我能采访你,你记忆中最难忘的那个人吗?

我: 有一个人确定一直在我脑海中,每当我准备忘记的时候,她就会出现在我梦中,一看到她,我就想起那些年她为我做过的傻事。

记者:那小哥哥你能不能透露一下是谁让你难以忘怀吗?还有能否透露一下她为你做过的那些傻事吗?

我:她是从初中和高中和我都是同班同学,现在我们是彼此的真心朋友。不过初中那会,前俩年我们还不是很熟,我那会也不爱说话,初三那年,她才被安排到我旁边,从此,沉默不再是我的个性。她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她下课的时候总喜欢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奇奇怪怪的,很傻很天真,比如说稻田里有没有水,乌龟长不长毛等等,我竟然对于这些问题,也是很乐于回答,只能说她很可爱,我被她感染了,渐渐地,她一有问题就喜欢来问我,我也喜欢回答她。再后来,分别的日子到了,整个班我只对她一个人表示不舍。再后来,上了高中,这才发现,命运再次让我们相遇,我们被分配到了一个班里,缘分让我们又在一起了。而在此期间,她做了一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有一次考试,因为我去考场去早了,没在教室里,然后同学以为我被锁在宿舍了,然后没人去救我,她竟然在教室里大闹起来,我后来听说舍友脸都被骂臭了。我也真没想到会有一个女孩会为我这个啥都不是的人做这么破天荒的事,她在别人眼里一直是一个乖巧的人,没想到那时候她竟鼓起勇气引起了一场热议。所以从那以后,我开始对她动心,所以她让我做事情我也会揽下,对她有一种深深的保护感,想穷尽一生去保护她,她也会对我有一定的依赖性。就这样,打打闹闹又过了三年。

记者:你们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想对她讲几句话?

我:现在我们已经各奔天涯,各自为了理想而去奋斗,虽然偶尔还会有点联系,但是已经不能和以前那样亲密无间了,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可以成为一对,但是我一定伤了她,虽然我不是有心的。不管怎么样,我只想对她说:我都为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你而感到欣慰,无论天涯海角,我还会把你当成唯一,你永远不用怕,我会在你身后永远支持你。

记者:如果让你回到过去,你最想改变些什么?

我:要么不要遇见她,不然我不会再让她的眼泪为我而流!

记者:谢谢小哥哥了,如果有缘的话,我祝福你们永远在一起。

记者:生命中总会出现许多人,发生许多事,可能大多数人对你而言都只是一个过客,但总会有一个让你难以忘怀的人,幸运也好,遗憾也罢,她都烙在了你的心头,不许你去忘记。

迷茫的人


航船在大海里,看不见灯塔,如果失去指南针,便会迷失方向。

一路上,我和父亲没有说话。这一次,我感觉很孤单,但又不是一个人,所以只能称孤独。

我们一直在赶路,打算回老家。我们走的是高速,车开的很快,时间也过得很快,从早上到现在,感觉只是一瞬间。现在以是傍晚,我和父亲一直赶路,并没有停下来吃过东西,父亲并不感觉累,他已经五年没有回过家,离乡的游子何尝不思恋故乡,只是被迫无奈,生不由己。

父亲已经老了,指的是心,不是人。一个人的心,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前进路上的堡垒,供他休息,帮他遮挡风沙;但是,如果这支柱断了,任凭他有再大的能耐,有再强壮的身体,也只是表面的功夫,敌不过一个初生的婴儿;而现在,父亲唯一的精神支柱是我一个不争气的孩子。

父亲开了口,问我饿不饿。一天下来,我还真没吃什么东西,只是喝了几口水,吃了点零食。我回答说我饿了,父亲便凑近下了高速,在漓江边上找了家饭店,便在那点了几个菜,将就吃了点。

漓江的美景留不住旅客。行走的人,不可能为美景而献身;那隐于深山的有道之士,不可能去赞叹浮云;离乡的游子,不可能为离家而快乐。

我和父亲重新踏上征途,向着家指的方向前进。我和父亲便是那船,而家便是那看不见的灯塔,我们不会迷失在海洋之中,我们有方向,我们有指南针,我们朝着北方前进,朝着心的方向......

多情的人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从而说明我渴望得到女人的爱。然而我想到的是我很快就要结婚了。这就是说我将摆脱了孤独的痛苦。这是一种只有姑娘才可以解救的不折不扣的痛苦。也许是在中秋节之时,但也有可能在冬至,至少不会超过春节。毕竟现在正是初夏伊始。如果我的揣测出错误,只能说我如此不幸,运气不佳。自打少年时代以来,我怀着这痛苦已经很久了。想必已有十年了吧。在这说长不短的十年里,我活得多么痛苦和屡屡多舛。我的痛苦一方面来源于现实残酷的压迫,另一方面来源于爱情。前者对我而言比较轻,而后者则给了我沉重的打击。我常常因得不到姑娘的爱而烦恼不已和悲叹命运多蹇。那些我曾爱过的姑娘有海霞、苗苗、琳儿、畅畅、露露,不知为何,她们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是我重感情呢?还是我多情呢?我怎么也说不清我这个人。要不就是我对她们有过暗恋或好感。想必我是真的喜欢过她们,心中也有一点儿惋惜的遗憾。假如说我也曾伤害过她们,噢,不,那就是我的过错了。但是,我并不知道。再说,我这个人没有这个能耐。我是怎样的一个人?说说我是必要的。我从不掩饰自己和鼓吹自己,我向来老老实实,循规蹈矩。我人长得既不丑陋也不英俊,而是五官端正,相貌平平;孱弱的身体支撑着一颗硕大的脑袋,里面装的全是胡思乱想和如梦般的汪洋大海。再说身高吧,唉,还真的让人失望。个子矮也就罢了,然而我皮包骨头,瘦骨嶙峋。一颗小小的心在那样的身体里跳动不已,从表皮上便能看见时起时伏的颤动。像我这副矮小个子的模样,怎能讨姑娘的欢心呢?可想而知了。但是,说我说够了。

接下来,说说我的现状是允许的。在我租住的公寓里,有一个女人,身材高大而又丰满,哦不,不要从外表看人家,应该称之为姑娘家,为什么呢?也许是我曾见到过她的脸会泛红。可是,女人也会脸红啊!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凭感觉来看,这就是我。她有一头淡黄色的短发和白净的脸蛋。她有时向我打招呼。比如有一次,她坐在她那辆电动三轮车上悠闲地吸着烟,望见了我就挥动左手对我说——回来了。是的,我向她走近说。她挺和善。她叫什么名字。我没问。她是公寓里的管理员。这我知道。其他的,我一无所知。让我欣赏她的是她的身材正中我的意。后来,我们没有结果。我没有去追求她,然而我是有自知之明的。老板来了不久,他们吵了架,为什么?我不知道。好几天的时间,声音很大,也许她一气之下不干了。或许我说说我的房间更为好过。为了不让人厌倦,我想有这个必要。打开门进去,感觉暗淡无光,只有一个窗口对着对面的一堵墙;光线几乎溢不进来。一张床和桌子,一个衣柜,连同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白炽灯。这盏灯与其说是挂着的,倒不如说是贴着的,因为它是圆形的,就像一轮苍白的月亮。桌子上搁有两本厚厚的书籍,一只口盅,一支钢笔,两个馒头在白色塑料袋里。馒头,我说到了馒头,那么你就能联想到生活。生活就像过夜的馒头一样生硬,你要学会如何去啃它。晚上,我就呆在这个房间里,什么也不做;而白天,我就离开这个房间,出外活动活动。兴许有时我会在白天呆在房间里,干什么?睡午觉是个理由吧。但我老觉得闷得慌,而头脑却活跃地浮想联翩起来。

灰蒙蒙的天,没有蔚蓝色,没有太阳;只有朦胧、沉闷,只有灰白色。我试图发现别的东西,参悟出一句美妙的语言。然而,对于不懂捕捉自然现象的我只是徒劳无益。艺术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文学也不是你所构思的那样。我们不懂得如何透过现象看其本质,我们就不懂得如何去想象和构思。每种事物相互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比如说水,也可想到生命;比如说女人,也可想到夕阳。噢,难于理解,难于说清。以至于我无法把大拇指摁在主语上,而食指按顺序摁在谓语上。我幻想什么?我在干什么?我无所事事为了什么?谁能告诉我,谁就是我的知己。没有这个人,我将孤苦伶仃。我会说我的现状和我经历过的事以及某些人,或许是前面所说的几个姑娘,其中,插说些小曲是无关紧要的。在开始之前,先说说我的痛苦吧。嗐!我得了失忆症,竟忘了前面说过只有姑娘才可以一劳永逸地驱赶走我那隐藏在内心的孤独痛苦。想必我是暂时甩不开摆不掉的。幸好,时间是一剂苦口良药,慢慢地治愈了我的心伤,只留下了区区痕迹。但是,它让我记忆犹新。

说到这里,我还没认清我自己。我是在幻想与观察呢,还是在发呆。我常常在发呆中摸索前进的道路。直到现在,我才觉察到了些微光芒,尝试了从未尝试过的创作。不过,我失败了,失败得无可奈何,以至好久没敢去投入希望之中。但我想我只是暂时小憩一会儿。如有一线曙光,我将满怀希望,再次卷土重来,东山再起。

要不,我说说在我十八岁时曾喜欢过的姑娘,也就是海霞,这或许更有吸引力。回忆往事,我费了很大的精力。因为我并不懂女人,要是我是个男人,而不是个小伙子,也就容易得多了。虽然我说得零零散散、不清不楚、马马虎虎、懵懂无知和不着边际,但却不乏感人之处。我毕竟说的是真实的情感,坦白的语言。关于女人,我知道什么?此刻,我将一股脑儿毫无保留地讲出来。女人的心是善良的;女人很敏感;女人懂得欣赏艺术;女人善于伪装;女人会过好生活;女人喜欢金钱;女人怕吃苦怕寂寞;女人喜欢高大的男人;女人喜欢男人欣赏她……还有些什么?我不知道。再有,就是女人很讨艺术家的欢心。说到那些才华横溢而又寥寥无几的艺术家,都是些女人不爱或被女人伤害过的人。也许我说反了。还好,艺术家们懂得如何把这种痛苦转化为精神的力量,加以推动自己积极创作。幸福的岁月对艺术家而言,少而又少,甚至从未有过;我也未曾有过,而痛苦的日子比比皆是。难怪普鲁斯特痛恨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我发现我说过了头。然而,我着急什么?我什么也不着急。因为我知道着急与不着急之间,时间同样相等,亦不多一分钟也不少一秒钟,更不能改变现状。我只需心平气和地等待,足以盼得到,够得着,再也无需画蛇添足,再也无需杞人忧天,只要安安稳稳、平平静静,一切皆顺心顺意。可是,我想我说了些什么?我变得神神秘秘,说胡话了。我想我没遗漏什么,要是有,只是微不足道而已。

既然我说了我的现状,还有我的痛苦,想必你应有所了解。那个房间是在哪里呢?而我是在哪里呢?我将干些什么事呢?我不知道。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过得是无所事事的日子。我想我是在北京,在郊外,某个村的某个公寓里,租住了这间房。我来这里是有目的的,别以为我游手好闲。某一天,入暮时分,灰雾布满了天空,仿佛预示有雨下;西天显现出难于捉摸的光亮,十分清晰。夜间的知了鸣啭不休,蟾蜍一到夜幕降临便向四下里投放它的鼓噪声。两种动物的声音汇成了一支动听的交响曲。瞧,这就是自然界的歌唱家。假如我没有头脑冷静的观察和心思细腻的思索,那我就是一个书呆子。读到这里,你已然清楚我这个人和我所在的地方,也就是北京,然后我会说说在这里看见的、听到的和感受到的东西。在我看来,是很有魅力的,不妨静下心来读读吧。也许,有些地方有不足之处,但我会弥补上去。世上没有完全的美,只有残缺的美。那么,什么时候在哪儿开始?什么人物在何处出现?什么故事发生在什么地方?这些问题,一时间搅乱了我的思绪。我还得好好认清自我,以便更能看清自己的内心世界。噢,要是有一个姑娘爱我,那我就不再是孤零零的人了。我也不啰里啰嗦了。对于每个曾经有好感的或暗恋过的姑娘,不知为何,她们时不时地浮现出我的脑际。我此刻不想珍藏她们了。开始吧,我的回忆。我爱恋的姑娘。我的上帝。

海霞是一个四川的姑娘,芳龄十六岁;她身材苗条且高,走起步来轻飘飘如云似的。要说她的性格呢,我只知道她很可爱和友善。那一年,我刚十八岁。我什么也不懂,更不用说女孩子了。在某一座新兴起来的城市,某一家公司里,我和她是同事,也是很要好的朋友。虽说我们是相互了解和信任的朋友,但是我们没能走在一起,为什么呢?可能是我性格怯懦的原因,也可能是她的原因。有好多天,没活儿干,同事们就坐在公司里,睡觉的睡觉,玩手机的玩手机。我便向同事借了手机来玩,也招呼海霞来玩玩,玩什么呢?哦,幸亏没忘,玩的游戏是“推箱子”。我们就是这样相处挨过了好些日子。海霞好喜欢玩那游戏,于是,她几乎每天都来和我坐在一起思考“推箱子”的窍门。从中我说了些话,说什么?我早已忘却了。从那时起,海霞的影子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子里。但我那时生性胆小怕事,从来没有向她倾诉我对她的爱情。在平淡无奇的岁月里,我以前是怎么样,也就怎么样;而她是如何,那时的我从未觉察到任何变化。有一次,在我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这个电话机从来很少响的,因为它是公用的,是用电话卡才可以使用的电话机。不过,有时它也会像一声闷雷似的把你惊一下。我拿起话筒一听,是一个女孩的声音,非常熟悉的声音。那女孩,我不知道是谁?她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不过一分钟就挂机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是海霞。我想,她怎么知道我的床头有电话机呢?她怎么知道我那时就在电话机旁边呢?也许,这是巧合;也许,是她有意做的。后来,有时我猜到可能是她。但我认为她打错了电话,也就再也不当回事了。可是,我却没有忘记此事。经过了相处相知的日子,我们还是暧昧的关系;我说过我由于性格的缺陷,从不敢越过雷池一步。虽然海霞有过暗示,但不过,当时的我不知为何竟没发觉。想必是我力不从心,难于付诸行动。某一天,我们又在一起研究“推箱子”游戏的窍门。一个姑娘,性格却像个男孩的,她就是公司的主管。我和海霞靠着墙坐在地上玩那游戏时,那个姑娘给我们拍了张照。你们好般配啊!她说。我看见海霞低垂着头。听了这句话,她满脸通红,还有眼里显得快乐而又忐忑不安。我有些激动,心跳加快,什么话也不敢说。也许人家说的是实话。我不敢说她,我一向老老实实,寡言少语。对于那个姑娘的话,我压根儿没放在心里。说不定海霞真的相信了那句话,因为表面上显露了出来。可是,谁知道呢?我们的思想是那么单纯,那么无知,彼此谁也没想得多,想得远。我们俩只知道我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凭运气,碰到一起,并无擦出多大的爱情火花。我想的是我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很微小;我总觉得她长得太高。而她呢?怎么个想法?那只有她一人和上帝知道。

我说到这里,顺序有点儿乱了。一些人和一些事,是必要说的。而我却没有说,就知道一口气只顾说我和海霞的事。现在,得说说别的人,别的事。还有别的什么?会有的,会有的,只需耐心地读。

海霞的母亲和姐姐也在公司里,母亲的工作是打扫卫生,多亏了她,公司一直保持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们劳累了一天无须抱怨还要打扫地面卫生了。她姐姐是我们的同事,她已经嫁人了。每逢假日,海霞和她姐姐有时去看看电影。有一次,我和阿超碰见了她们姐妹俩。我看见了海霞,一时紧张起来,没敢向她开口说话;反而是她姐姐先开口说话。当时,我们看完电影刚要走时才碰见她们。咦,你们也在这里,她姐姐说。刚好看完,我们就要走了,阿超说。我瞧了瞧海霞,她也瞅了瞅我。然后,我和阿超走了。阿超是一个运气非常好的年轻人。那时,我就是借他的手机来玩的,是一部诺基亚牌子的彩屏手机。我想,他是在我们男同事当中最有钱的人。我知道他是我的老乡,于是我没有了洗发水,就借他的来用用。偷吃也不抹嘴,阿超对我说。哦,那就不诚实了,我回应他的话。其实,我是忘了把洗发水瓶口上的一点儿洗发水抹掉,竟然被他发现了。阿超想必是开玩笑的,他不会那么小气。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借他的东西了。因为我怕他对我有反感和讨厌。他为人很诚实,这我知道。我就是不相信自己的看法,怀疑一切,害怕被诱入骗局。就说在那公司分开以后,阿超去了北方,开了家餐馆,叫我去帮帮忙。我说过我因为胆小如鼠,又不敢相信他,所以我没去他那里。我真的不会珍惜友谊。沾不上他的光,说明我安之若素惯了,不敢尝试冒险。我也就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直到现在,才稍微摸索出了头绪。

我用阿超的手机偷偷拍下了海霞的照。不知怎么一回事,竟然被她发现了,她就把手机抢了过去,把照片全删了。她还边微笑边说她不好看。看她那样快乐,就随她的便吧。我想。照片上她有一头长长的秀发,身穿一件白色的衬衫——这是我永不忘记的记忆图像。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我在暗中焦急地等待她走过来,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下了她的侧身照。说实话,那时的我不敢当她的面拍她的照。她一把照片全删掉,我付出的心血全白费了。你不知道这对我有多遗憾。不过,那是阿超的手机,再说,我也留不下来。我只好无奈地看着她把照片删了。她表现出了满心欢喜,而我却是满脸无奈。她是不是觉得我喜欢她呢?还是因为她感觉有人喜欢她而高兴呢?

在某一天,我用小刀时不小心割破了手指头,流了点儿血。海霞听了同事说我的手指头受伤了,她就挺关心地、温柔地对我说——你小心点儿。没事,我说。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满含眼泪,眼神里流露出恻隐之情;她的怜惜让我深深地感动,我一时间激动不已。从这以后,她给我带来了一种感情,搅得我心烦意乱;有时,真的很害怕见到她。我扪心自问,我是不是喜欢她?但是,这种一时冲来的爱情,很快就熄灭了。因为我感到了失望。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让我压制住了这炽烈的爱焰。也许是我没有足够的勇气,也许是我性格怯懦;其实,两者兼而有之。所以,阻碍了我们向前发展。

夏天。在北京。天气闷热,如在蒸笼里一般。灰白色的苍穹,雾霭弥漫。白天,有时终日无一丝风吹拂,像是要下雨,然而却没有;夜晚,则凉凉爽爽。不过,在你忍受不了这天气的时候,就会下了一些雨。你便觉得北京的夏天还蛮好过的。过了夏天之后,你想象不出天空竟变得面目全非!说说北京的地铁,那可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票价二元,公家办的嘛,理所当然。但是,我要说的是成千上万的人乘坐的地铁实在是拥挤得要命。列车一到站,一拨人出了列车,又一拨人进了列车,如此反复,循环不已。每个地铁枢纽站,人流如潮,熙熙攘攘;你一不留神就会踩到别人的脚后跟,碰到别人的背包。幸好,地铁站建造得比较完善,才得以秩序井然,畅通无阻。我实在是无聊,闷得发慌。我在干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做了一桩蠢事,就是用自己的才华写下了一本书,然后找印刷店印出了三十本;是一本薄薄的簿子,书皮是淡蓝色的,这是我喜欢的颜色,书本挺大,字也很大,容易看得见。在书皮上写着“散文小说”四个大字,印刷的人说这样比较好看一点。我认为确实不错,比较美观,只是稍微薄了点儿,仅此而已。拿到了这些我写的书,定价成了问题,但我不看重利益。我想赢得读者的青睐,换言之,就是说,我想知道文学是不是有很多男人女人喜欢?想必是有,不过少而已。但我从不灰心丧气。我谨慎思考过了,我决定就这样做。但我又有点儿害怕和局促不安。原因是我在新闻上看到一个小伙子花了三年时间写了几本小说,然后他去买了一个书号;他买的是假书号,他知道的,他这样做无非是欺骗自己,想以此鼓舞自己。说真的,真的鼓舞了他。他就天天呆在地铁口卖他假书号的书。结果被出版局注意到了,说是非法出版读物,就这样小伙子有可能被查处了。我想到的是卖自己的书有错吗?就如同卖自己种出的水果一样有错吗?小伙子有过错的原因就是他违法使用了假书号。我想是这样的。而我大可不必担心这个,因为我既无假书号,也无可观的利益收入。再说,我的书数量少得可怜。甚至说,做这门生意,入不敷出,连饭都吃不上也有可能。何况又没有人赏识我的才华,我能怎么着,只能冒险一试了。我势必坚持到底,我对自己坚定地说。

七月下旬的某一天,我开始做起了这门生意。我选择靠近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一段路边上,摆起摊来卖自己写的书。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在树荫下,凉爽宜人,而且游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附近有几个卖纪念品的小贩,都是些成了家的男人和嫁了人的女人。没想到刚开始开门做生意便有了好兆头,卖了两本。我很高兴!看来,我走对了这条路。首本我的书是一个少年买的,我刚摆下摊不久,他便来翻看我的书。一本多少钱?他问。十元一本,我说。那个少年挺瘦的,是个学生,跟他来的还有两个女同学,可能是放假了,他们来参观北大清华的。少年没讨价还价,直接给我钱,然后,塞进他的背包;他就随女同伴走去对面的卖纪念品摊看看。过不了几分钟,少年回来问我——书是怎么写的?去年写的,是现实的文学作品,我说。他看着我,他有可能听不懂,也有可能看不懂我写的书。不过,也许以后,他会说书非常好看。我猜想。好多人路过,都往我和我的书瞧上好奇的一眼,便又匆匆忙忙走过了。为什么他们不停下来看看呢?我想,他们觉得没兴趣,也没这个必要。不过,在人群中有个五十来岁的老年人对我蛮感兴趣的。他高兴得激动起来,大赞我很有才华;不但买了我的书,还问我多大了。二十七岁,我回答他的话。这是你写的书?他问。是的,我答道。他就满意地付钱给我,拿书走了。过了一会儿,两个少女来翻看我的书,她们没出声,其中一个少女用她那睁得大大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这让我一时茫然无措。因为我看见了她那纯洁的眼睛里满含新奇和柔情。好可爱的少女啊!我刚想开口说话。她们好像感觉出来似的跳将起来,走开了。走过的人中有个妇女出声道——作者售书,哦,是卖自己的书。没错,我在我的背包前面贴了一张写着“作者售书”四个大字的纸张用来做招牌。那四个字是我从一个卖书的中年男人哪里见到的,他也是个热爱文学的文人。我现在这样做完全是向他学习,或者说模仿他。不知道为什么?少女和妇女对我的书很感兴趣,可能是她们懂得欣赏艺术的缘故。这我也说不明道不清,我只是感觉如此而已。但是,有一位老婆婆,我永不忘记她对我的鼓舞。虽说她老,可是却懂得文学艺术,也喜欢看书;她说我的书值得欣赏,又说我人精神可嘉。你应该找杂志社发表作品,她说。没有希望,我说。可以慢慢来,她最后说。我想也是。她走时买了一本我的书,以表示对我莫大的支持。我深受感动,骤然志气倍增。

又一天,我继续下去。我想会有希望的。一个容貌端正,面色蜡黄的中年男人走来买了我的书,什么也没问,付了钱就走开了。偶尔有一两个少女来瞅瞅,只不过她们好奇罢了。突然间,有位年轻貌美的女郎出现在我的跟前。是不是你写的书?她问。是的,我回答她的问话。我仰头看着她,只见她脸颊绯红,好看极了。她有一头乌黑又长的秀发,一双美丽的眼睛特别有神,身穿一袭浅蓝色的连衣裙。不知为何,她看了一眼书面上的字,就转身走开了。也许是我的书太薄了。我猜想她的念头应出自于此。一时间,姑娘们接踵而来……一个嘴巴蛮大的姑娘问我卖了几本,什么学历?我一时被问得呆然无语。为什么她问这些问题?我想。但是,我还是一五一十地说了真话。另一个穿白衬衣的姑娘没说一句话,只翻看了我的书。不知出自什么原因,她们没买我的书。不过,我也挺愉悦,毕竟有姑娘欣赏我的才华。一轮蛋黄色的夕阳洒着金色的余辉,看上去美极了。薄暮时分,我进入了地铁站。我看见一个女人在列车车厢里施舍了一块钱给乞讨的老太婆。那女人身材高大,面貌不美,但有爱心。想必是第一次来北京的吧。我想,在这个社会,或许人们感到幸福时,才会施舍予人。这个女人,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施舍的女人,同样是身材高大、丰满。事情是这样的:她向一个身材枯瘦的老乞丐的讨钱钵里投了一块钱,但是,她没投进钵里,而是掉在了地上;她便躬身去拾起,然后重新投进钵里。正好被我看见了,她窘得满脸通红,好像她十分害羞似的。不知为什么女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善事脸儿会泛红?是不是因为她躬身去拾钱的缘故,令她尴尬?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想明白。

噢,忘了说说卖纪念品的小贩。他人长得不好看,面色黢黑,而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但他和善、诚实,只是卖不出多少东西,老爱称呼我为“作家同志”。我和他挺聊得来的。他说他在这里摆摊有一个月了,还说生意不好做啊!当他准备回家的时候,特意来看看我。明天我回家了,他说。回哪里?我问。保定,他说下去,我刚才去中关村书店买了两本书。什么书?我问。哦,那是算命的书,一本《周易》,一本《算命大全》,他回答道。买这些书有什么用?我说。那你看这些书又有什么用?他反问。我还年轻,看这些书是有用的,我说。我们沉默片刻之后。今天卖了几本?他问我。没卖一本,我说。还是回家吧,他说。现在,不行,下个月吧,我说。他没再问,只看了看我。与他随来的有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小男孩;他们看了我的书,什么话也没说。然后,不久,他们三人向我道了别。我望着他们走了,心里想:也许,我很快也要走了。

信口开河说到这里,我还没认清我自己。就是说,我没完全彻底了解我。我是怎样的?是真实的我,还是虚伪的我?我此刻做出斩钉截铁、义无反顾的决定就是——我要打造真实的我,写出我真实的语言,用我真实的眼睛看这个世界。一个不敢说真话的作家,是一个伪君子。我知道,我清楚,我明白。我朝真实的我这个方向出发,始终坚持着,挺进着,直到时光带来的东西。我无需害怕和担忧。因为我相信上帝会助我。只有伟大力量的上帝才是我们的庇护者。我深信不疑。

我在一家酒楼认识了苗苗。当年,苗苗是服务员,而我是厨工,我们同在一家酒楼工作。苗苗年轻又美丽,刚刚是雨季的年龄;她个子高且身材优美,还有隆起的胸脯;嗓音像个男孩子的,不怎么好听,不过很像一名歌唱家的声音。我记得穿粉红色工作服的她扎着不是很长的马尾辫,刘海盖住了前额。此外,也有个别的姑娘没留刘海,裸露出了白皙的额头。我倒觉得苗苗的打扮挺像个可爱的少女。在她那洁净的容貌上,有几分清秀的气质;那时的我一眼就看上了她,可我一直暗藏在心里。因为我没有勇气去追求她。不知是什么原因?我竟然鼓起勇气向她献了殷勤。哦,我记起来了,那是厨师军哥鼓舞我去追求苗苗。他说苗苗是个好姑娘,和我很般配。他就这样一直催促我去向苗苗倾诉爱慕之情。因我得到了极大的支持,于是勇敢起来,去做了这件事。有一天,洗菜的阿姨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大把富贵竹。我看见了,便想:不如向她要一支送给苗苗,也许苗苗会喜欢。阿姨挺好地随手给了我一支富贵竹。我拿到了富贵竹,不禁满心欢喜起来,然后等待苗苗上班来的时候送给她。我在焦急地等待中……楼面服务员一个接一个从我面前走过,最后面的是苗苗;我看见了她,顿时紧张起来,但是我还是开了口。苗苗,送给你,我伸手做出送花的动作,说。苗苗匆忙走过了几步,听见我的声音,回头看了看我,蓦地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没有回应我,就转身走开了。我有些失望,有些困惑。那支竹叶青绿的富贵竹,苗苗没有收下,我只好还给了阿姨。这是我第一次送东西给姑娘。我今生今世永不忘记。

不过,从这以后。苗苗开始注意到我了,她一有空就来瞅我一眼;可是,当我也想看她个仔细的时候,她就闪开了。我有一段时间糊里糊涂,不知道如何是好。厨师军哥又再次鼓舞我去向苗苗要电话号码,但是,我胆小软弱,一直都不敢,我怕出丑。过了些日子,我感到毫无希望了。苗苗不知道为什么又出现在我的眼前,于是,没人看见的时候,我就向她请求她的电话号码。她瞪了我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写下了电话号码,然后把那张写有数字的纸片递给我,就转身走开了。我得到了苗苗的电话号码又欢喜又感无奈,原因是她给我电话号码时,她的表情不是很乐意。我想不明白。苗苗,有空吗?我向她的电话号码发送了这句话。你是谁?她回复我的问话。我是那个向你要电话号码的小伙子,就在昨天,我说。哦,是你,有事吗?她说。有,我想请你去白云山玩玩,我说。过了好久,她才回话。现在,没空啊,她说。什么时候有空?我问。我没有空的,她最后说。后来,我再也没给她发过信息了。我想等她主动给我提示,或者我那时想去查找她是休假日。但是,我白费力了,什么也找不着,然而苗苗也从未给我任何提示。久而久之,我们的关系就疏远了。

阿芝是新来的服务员,她个子比我矮,更比苗苗矮,也没苗苗长得漂亮。我为什么要说她呢?那是因为她那时用一双睁得大大的满含爱意的眼睛盯着我。事情是这样的。阿芝站在厨房档口看着我工作,正好军哥也在我的身旁,他就问我——阿芝,你喜不喜欢她?我看了看她,阿芝如上所说的那样在看着我。我当时没说话,只摇了摇头,表示不喜欢。阿芝一见我这个动作,不知为何像闪电一般倏地消失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到阿芝的身影在酒楼出现。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因为我喜欢的姑娘是苗苗。

年轻无知而又笨的我没有赢得苗苗的芳心,我想不到是什么原因?有可能苗苗觉得我太瘦弱了,太矮了,或是又太没耐心了。我想是这样的。要不,就是我们的感觉不是很快乐很吸引,所以,很难坠入爱河。

后来,我辞职走了。过了一个月后,我回酒楼看看同事的时候。同事阿国和我面对面坐在一起聊天时,他对我说:苗苗在你后面的门口看你。我感到很惊诧,便猛地回头望向那个门口;然而空空如也。她早走了,阿国对我说。这时,我才知道苗苗对我有过喜欢的意思。但是,已经为时已晚了。我早已痛下决心不再去追求她了。我深感绝望放弃了。岁月流逝,我依然很清晰地记得我送她富贵竹的情景。我是多么幸福啊!又是多么不幸啊!如果那一天,我送给她的不是富贵竹,而是玫瑰花,可能她会欣然接受。也许,那么我就不会成为一个多情的人。我想,月老为什么不给我和苗苗拴上一条红线呢?也许我本身就是一个多情的人,命定如此,准没错。

我说我要写出真实的语言,可想而知,我已然认清了我自己。既然如此,我再也没必要隐讳什么,粉饰什么。我胸怀坦荡,光明磊落。文字的运用在于灵活变化,而不是固守死板。我说,有些人活着,却写出了僵硬的文字;而有些人死了,但他的文字仍存留着他的生命气息,活灵活现。曹丕说,文以气为主。有人活着,气已死;而有人死了,气还在。气致者则文茂,气衰者则文枯,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作家,没有认清自己,就去胡乱地埋头写作,写出什么,他也含糊其词,一知半解,而且写出的东西没个正经,胡言乱语,以致误导读者产生不良影响。这样的作家,为了生活,而欺骗世人,简直就是祸害人民心灵的一滴毒汁。我们的人民只是一时间被黑暗蒙蔽了眼睛,但是,只要有一星点儿小小的光射入人民的眼睛,就会明亮起来。这就如同在夏季黑夜里,几乎看不见任何东西,不过我们可以看得见一闪一闪的亮点,你不要怀疑是幻象,那是真实的生命,它能指引我们走向光明的大道。

在我的语言里,我从不刻意雕琢浮华的辞藻,也从不违忤历史,更不拍“独裁者们”的马屁。我只写真真实实、朴质自然、光光亮亮的文字。我向来是个严肃、谨慎而又认真的人。我说一不二,自始至终。我想我说我说过了头,但这没关系。必要时,我会转换话题,也许眼下正是时候了。我说得没错的话。文学是什么?要是有人问我,我会说文学就是反映政治的一面镜子。或许有人会反驳我,但我会视为耳边风。因为你已认定的东西,别人却说你是无理的,那你能接受吗?况且你还是从痛苦中认识到的东西。因此说,文学不能反映政治或社会,那就是死文学。一个没有文学的民族,是一个野蛮无知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我说得没错的话。你也没必要在意我的话。我只是倾吐憋在肚子里的话。在“青黄不接”之时,年轻人的思想多是尚未成熟,尚未开窍,这是理所当然的。在社会的迷惑与昏暗中,让我们年轻人难于忍受,不免心生不满,也是天经地义的。说到社会,仿佛一张黑幕,无有一丝光。这是一个教人做梦的社会;这是一个充满谎言的社会;这是一个独断专行的社会。我凭我的感悟如实地说出我真实的语言。我彻彻底底地做出了我自己真实的决断,还有真实的辩辞。我毫无畏惧任何黑暗势力;哪怕竭尽生命的最后一息,我也要说出事实,道出真理。

时值八月初,我没有心灰意冷,但我苦不堪言。这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来买书的人少而又少,寥若晨星。在我看书的时候,我是边看书边卖书的,因为我不想浪费时间。一个身材苗条的蛮高的北方姑娘突然来翻看我的书,她看了良久之后,便说买一本。我听见她的声音,就望了她一眼。你多大了?她问我。二十七岁,我说。啊!跟我一样大,她又说,你的作品有没有发表过?有是有,人家没采用,我说。你是什么学历?她问。我的回答让她失望,也让我感到惭愧。没关系,我们电话联系,我是在新闻周刊工作的。她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说。我点了点头。电话联系,一定要加油!她微笑着走了的时候对我鼓舞说。我看书看累了,就朝前面的一棵大树望去;树干上有一个洞,说不定是鸟窝。好奇怪!从来没有鸟儿飞进去过,也许它根本不是鸟窝,而是我想象它成了鸟窝。树洞圆圆的,周围的树皮凸了起来,感觉样子怪怪的;洞口内黑乎乎的,不知里面是深是浅,是宽是窄,再说,它是怎么形成的呢?一撮青年男女围在我的摊前,我忽然回过神来,看了看这些年轻貌美的男男女女。其中一个姑娘十分爽快地买了我的一本书,她只问了我是不是我写的,以及多少钱一本;其余的人,只是好奇地看了看我。我觉得她们好像是在读大学的学生。因为我瞅了她一眼,从她那白净的脸儿上和眼睛上,感觉到了她像个女大学生。呵,今天摆摊的小贩挺多的:有卖女人首饰的,有卖小饰品的,有卖手机耳麦的,有卖玩具的,有卖纪念相册的。说说天气吧。天空像蒙上了一层白纱,太阳被遮了起来。不过,透过云雾可以欣赏一轮白日,光光亮亮,如同一面发光的圆镜。将近傍晚,在地铁车厢里,有一个戴眼镜的女学生特别吸引我的目光。她的脸很白,眼睛圆圆的,眼睫毛黑而向上稍扬,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散披下来;雪白迷人的胸脯连同细长白净的手,看上去有几分魅力。当我看她的眼睛时,她眨了下她那清澈的眼睛。要想知道一个女人美不美,就得用孩童般的眼睛去端详她和看她的眼睛。旁边是一个抱着婴儿的妇女,那婴儿长得肉乎乎的,眼睛也好黑。婴儿蛮高兴地乱晃着手,一下子碰到了我扶着铁扶手的右手。瞬然间,让我感觉到婴儿的手很柔软,在看看,又很小,真是个小胖娃娃!

翌日是七夕情人节。地铁站出入口处,有好些人在卖玫瑰花。那朵血红的玫瑰花令我十分渴望,但我无法做得到,也很悲叹自己没那缘分。时至今日,就这样一直拖呀拖下去。生意惨淡,我并不失望,只是我感到今日尤其伤感。她身穿蓝色短裙和白T恤,身材苗条,相貌清秀,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是你写的吗?她问我。是的,我说。多少钱一本?她问。十元,我答道。她拿了一本递给我,表示买一本。你有联系电话吗?她又问。在书里有,我说。她付了钱拿了书刚走几步,又返回来问我——你看的是什么书?《你往何处去》,我说。并且翻给她看,她靠我很近很近,我一下子就看清了她那白皙的脸儿上的神情是多么清纯。她低头眯着双眼看我翻给她看的书时,我便发现她有点儿近视,想到她必定是在读大学的女大学生。噢,真奇怪!这两天来买书的人都是姑娘。难道说我的才气吸引了她们?想必是这样的吧。也许又是上帝对我这个寒酸的文人的关照。一名老者,走过来对我说——这是你写的书?是的,我说。他拿起书来翻看了几页,又说写的不错。真有才华!写得真实!他说下去,多少钱一本?十元,我说。他没买我的书,或许是价钱太贵了,或许是我的书太薄了。我十分明白和了解。语言真实!是自己的语言,他又夸赞我说。我望了望他,点了点头。第二个莫言!第二个莫言!他最后肯定地说。我听了这句话,突然全身热血沸腾,激动不已,仿佛有火烧身一般,浑身发热。当我瞪大眼睛看他走开时,他仍然鼓舞我——加油!坚持!声音响亮有力,振奋人心。使我心中猛涌起一股力量,一股我说不出来的力量。至今日,他说出鼓舞我的话,我仍然记忆犹新。从那一天之后,我想,我应该坚持到寿终正寝,而且,无论经历多少次失败。不然,我就辜负了他们的支持和鼓励;不然,我就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我坚决说不。

琳儿长得不高,是个小巧玲珑的姑娘。她脸儿白皙,一双单眼皮的眼睛十分有神。在她的眼睛里,我感觉有一种吸引人的魅力,但对我而言。我与她认识也是凭运气或巧合。不过,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与我有同样感觉和相同爱好的姑娘。我们都很热爱艺术,便很快成了志趣相投的朋友。是朋友,应该可以这么说,但是,说是同事更为好过。我是在我工作的公司里认识她的。那一年我虚岁二十五岁,她小我四岁。因工作久了,也经常见面,久而久之,我凭感觉认为她和我挺聊得来的。于是,有了机会,我们坐在一起工作时,便相互聊了起来,然后慢慢地认识了彼此。那时的我,对她有种隐隐约约的感情,很难忘记,也很难向她倾诉。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的,就是不敢向她表白。每天,我在工作时,她都来看看我,有时还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她一来看我,我就满心欢喜,快乐不已。但是,我也有些儿无奈和为难的感觉。因为我想得太远了,就是我们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我觉得走入婚姻绝无可能。我害怕“一失足”成一生之错。所以,我仅能这样保持着这份感情。过后我想,我真的是性格软弱、胆小没用。我就是不敢去爱一个值得我爱的姑娘。我的头脑发晕了。有一次,我在工作之时,一个身穿华丽长裙的姑娘突然出现在我的旁边,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她。我一下子惊讶起来,瞪大眼睛瞅着她。而她表现得非常平静和淡定。琳儿不知为何今天打扮得尤其出众、漂亮,而且是直接地朝向我。难道说她真的喜欢我?哦,当时的我可不知道。所以,我没有夸赞她很美丽。因而她就觉得不得赞美而走开了。她走时,我扭头望向一边,以为她往那边走;然而,她却在我的背后。只不过,我却没看见。但我又扭头往另一边望去时,我才感觉得出来,原来她在我的背后。从这以后,琳儿再也没有穿过那袭颜色鲜艳的长裙出现在我的眼前,也许是她认为我不喜欢她穿那袭长裙的缘故。还好,她并没有多大的悲伤,只是没有天天来看我了。

有时,就算来看我,她也不敢先开口说话。我只好随便与她聊聊几句话而已。有一段时间,公司很忙,我没有见到她来看我了。我们各自忙各自的工作,见面说话,可以说几乎没有了。某天巧合相遇。日子怎么过啊?琳儿说。就这样过,我说。糊里糊涂地过,她说。是啊,我听了她的话,无奈地说。她看了看我,我也瞅了瞅她,然后我们分开离去了。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我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只觉得我们是凭巧合而相遇认识的,而不是凭缘分认识的。不久后,我看见她手里提着一袋子,里面有一盒西药,有可能是感冒药。因为她精神困顿,眼睛无神。我便感觉到她真的是生病了。一时间我对她的爱恋油然而生,不禁使我起了对她的关怀之情。可是,我却做不出来。我的性格太怯懦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当时的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我懊悔不已。假如我没想那么多,那么远,说不定我们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是,月老没有给我们拴上红线,结果就没有下文了。留下来的只有在我脑中的记忆,留下来的只有她在我脑海中的影子。我和琳儿的爱情就像一支还没凑响的小曲,只能永远遗留在一张纸上。

在我工作的那家公司,姑娘挺多的。畅畅也是一个身材苗条、肤色苍白的姑娘。在我和琳儿产生暧昧关系之后,她才来到我们工作的公司。刚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她无事可做,就呆在一边坐着。于是,我便叫她过来帮我的忙。第一次叫她,她挺不乐意地来帮我的忙;而第二次叫她,她就随和多了。第三次,我没出声叫她,而是望了她一眼;她就奔将过来,好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儿似的。噢,让我觉得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让我觉得她是个忠实听话的姑娘。我和畅畅就这样认识了。我问她什么,她就诚实地回答我的问话,一点儿谎言也没有。你多大了?我问她。十八岁,她答道。哪年出生的?我又问。94年,她说。我没想到她比我小七岁。真是一遭出乎意料的邂逅,我想。

畅畅那时没有留刘海,头发弄了起来,前额白白的,脸儿更白。我喜欢她忠实、坦诚的性格。有那么一次,她说我总爱看着她。我说她很好看。她就如小鸟儿似的飞走了,然后不久,又平静地飞回到我的身边来。有人说我们俩坐在一起很般配,确实,我感觉她在我身旁,让我踏实和安心。她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我猜不出来。有时,她让我觉得她很像个高傲的女郎;因为她在工作时,老爱把一条腿搭上另一条腿,就是架起二郎腿,这使我心生反感。认识久了,她似乎不爱怎么和我说话,我发现了这一点就不好过。但不知为何她喜欢我叫她来,她就来;叫她去,她就去,也许有可能。她给我的感觉是忠实可靠,还有一种未曾有过的自信。有一个晚上,很晚了,我便顺路送畅畅回她妈妈住的宿舍。一路上,我一直望着她,而她显得很自然和快乐。我没问她什么话。她便默契地配合着我。我们就这样沉默无语地走完了那一小段路。我感觉那个晚上真是太美妙了。突然有一天,我把请假条递给在她旁边站着的主管的时候,她不知为何站起身来瞄了一眼请假条。我不知道她在怀疑什么,也许她以为我要辞职走了。从这一举动,我在后来才觉得她对我是有好感的。可就是,她不像琳儿那样表现得明显。畅畅的倩影能留在我的脑海中,那是因为她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定感。如果我和畅畅能走入婚姻,不愧为良缘佳偶,鸾凤和鸣。但是,月老又不给我和畅畅拴上婚姻的红线,只能说有缘相识,无缘相守。

在那时的我如能坚持对琳儿或畅畅一心一意,那我就能赢得她们其中一个人的芳心。然而,今日看来,我那时是想错了。还有就是在她们之前,我也曾爱过一个异地的姑娘,她是贵州人。我被她抛弃以后,我再也不敢相信异地的姑娘了。不,说错了。应该说我没有赢得她的芳心。我没有记恨她,我只觉得我为她付出了感情,却不能……仅仅是做朋友也不可能。一时间,让我认为她欺骗了我。事情是这样的。某一天,她约我去逛街。我便开心地陪她一起逛逛街。开始时,我们边聊边看看商品。在一家鞋店,她看上了一双波鞋。于是,我做主买下了这双她喜欢的波鞋作为礼物送给她。在傍晚时,我们坐在一起吃晚饭。她向我说——一年之前,她有个男朋友,她很喜欢他,他刚开始也是喜欢她的,之后慢慢不爱她了,再后分开了。我听了感到替她伤心和难过。而她后来又说我和他以前的男朋友都是异地的,她再也不敢相信。我们是不可能的。她说。我没有说话,我已知道她的想法。将要分别的时候,我把她那双波鞋递给她。你真傻。她接过手,说。我仍然没有说话。因为我是真心爱她的,为了她,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说到后来,我们肯定是各走各的路。我就发觉我送什么东西不好,偏偏去送鞋,这不说明让她走嘛!我想,如果她之前没有被伤害过,也许她会相信我对她的爱。但是,她是不是个美好单纯的姑娘?那时的我认为是。

就是那一次打击,让我对异地的姑娘的爱很难相信了。如果没有那一次的经历,也是无法改变的,因为我就是一个多情的人。我的心,没有一个姑娘使它安定,没有一个姑娘的爱填满它。时不时我想,我也许为她们付出还不够,或说她们并不懂我。虽然说她们都是好姑娘,但是,却不是懂得如何去爱我的姑娘。我历来如此这样认为的。此外,我又想到我的婚姻缘分尚未到来,这就是举足轻重的关键所在。我徒劳无益地试图追求爱情,盲目而又无知,得来的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那些姑娘与我擦出的爱情火花,刚刚燃起,又被什么东西无情地熄灭了。也许,我的内心里有无情之水,把她们向我投来的爱火,毫无留情地浇灭了。然而,残留下来的爱恋痕迹却清晰地遗存在我的心里。每每回忆,我皆自叹不已。年轻的我是如此多情,又是如此无可奈何。

前面我已说了要写出真实的语言,必然得用真实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因此,我所看所说的事物必然是原原本本的。我不会扭曲它,也不会吹捧它,它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我这一双明亮的眼睛就是这样看人看物,乃至看这个国家。假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阻碍了我,我也不惧怕,我会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进行批判和反驳。但是,在我的语言里,不是僵硬死板的,而是灵活隐喻的。你也许会问,为什么这么做?我不怕告诉你,我想用此语言引导人们开通和醒悟。在这个国家,说话不可以胡言乱语,直截了当;只有隐喻、明辨是非的语言,才可以擦亮人们的眼睛。我说得没错的话。想必这是行得通的,绝无二路的。眼下的我如此走下去,我想准没错儿。人们需要的是真实的东西,而不是虚伪的谎言。如果我说得够全面的话,我想要盒饭。我说的盒饭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需要的是一种长期供应的盒饭。这是维持长久生命的盒饭。因为饥饿和营养不良,我瘦得皮包骨头;除了脑袋之外,没有任何一处值得夸赞和欣赏。不过,这颗脑袋有时也不灵活,或者是因为没有盒饭的供应,以致缺乏营养。换言说,这个脑袋老是处于半饿不饱的状态,没有得到很好的调养,也就不健全了。然而,我想,盒饭很快就要到来了。我满怀希望。

我是阅历不够,我没有认识很多东西,我仅能说了些我自己的梦话而已。如果女人……哦不,我不想说女人了,因为我并不了解。我也不想说我自己,我觉得说我说多了。如果女人有反抗精神,那么,一个新的国家就要诞生了。我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这句话,因为憋在肚子里实在让人难受。我不敢说这句话是对的,我也不说这句话是不对的。它在我的心里,着实令我惴惴不安,不得不说出来。这不,我一道出,我就轻松多了,就如同压在我胸口上的一块石头被搬开了。也许,淡别的,说不定你更有兴趣。我实在是无聊极了。

我躺在床上,想要睡觉,但我的眼睛是睁开的。房间黑咕隆咚的,像炭一样的黑。我什么也看不见,因为没有光线。而且那些在房间里的物体也不会发光,墙面啊,柜子啊,桌子啊,它们都是反光物体,而不是发光物体。在黑暗中,我陷入悬而未决之中。然而,一束挺亮的光线射了进来,它是那么小,就像一支在我手中握着的笔一样。一时间,房间有了些亮度,我便能看清了每个物体的位置,还有门开向哪个方向。因此,我区别了门所在的方向和墙的位置,才不至于把墙当成了门,一头撞上去。一束光线,对于我来说,就是希望。它就能照亮全世界。我有点儿纳闷了。为什么在黑暗的房间里,我什么也看不见呢?为什么有了些光进入房间,我就稍微看见或感觉到了物体了呢?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我根据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说法。我猜想没错的话,是这样的——我们在黑暗中可以看见发光或反光的物体;但在光亮中,我们看不见在黑暗中没有发光或反光的物体。你可别误以为后者是不存在的,现实中它是存在的,只是它在隐蔽之中。因为没有光照或发光的物体,我们的肉眼是看不见的,只能凭记忆感觉它的存在。固然说,我们的眼睛离不开光线;也可以说,只要有光,我们就能看见物体。要知道每个物体有光滑的一面也有粗糙的一面,通过光的照射,光滑的物体反射的光也就强些,而粗糙的物体也就弱些,但是,这得要在相同的距离之内。换言之,光滑的物体反射的光较集中,而粗糙的物体反射的光较散乱。我心想,光真是一种使人类赞叹和崇敬的自然物。我想我说了些给自己解闷的话。想必我是孤寂久了,就爱说个没完没了。话到尽头,我还是睡不着觉。看来,我是思想太活跃了。我得深呼吸,以便平静下来。

露露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她容貌并不美,却有一双圆溜溜的明亮的眼睛;我尤其喜欢看她那双眼睛。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刚满十九岁。我们之所以能认识或许只是巧合罢了。因为是同在一处地方工作的原因,所以相处久了,也就聊得来而相互认识了。我觉得她为人忠实,单纯。我随便问她什么,她都毫无顾虑地回答我的问话。她从未有过任何欺瞒的语言,更没有夸词。她就是给我以真实的她,让我对她有了留心和好感。在工作方面,她处心积虑为我着想,又孜孜不倦地提醒我。只不过那时的我虽然感觉到她的好意,但却从未放在心上。后来,我被调走了。我才感到没有她的关照和提醒,因而工作越来越不顺心了。噢,最后我才想起她对我的好意来是怎么一回事。我就遗憾不已。不知道为什么我这双眼睛在刚刚开始却看不见她的善和美呢?过后才感觉到她的好意,已然为时晚矣。我又不禁悲叹起来。回忆起来,她可是对我一个人特别关照,从始至终,从未间断的好姑娘;只是我不领情,让她失望。有一次,在为一件小事上,她生了我的气。是我没把送货单弄好,她弄了下,不小心伤到了手指,她就生气地对我说——怎么那么笨啊!她气得满脸通红。我瞅了她一眼,一时间羞愧难当,也就一声不吭,无奈地低下头;看她生气的样子明显是对我着我的,我一连好几天没跟她正面对视过,更不敢招惹她。我想到容易生气的姑娘,最好别惹她。因此,我好久没去搭讪她。但是,她似乎知道了我的想法。从此以后,她不再动怒了,像往常一样平平静静。她是怎么想的呢?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不久后我被调上四楼,她在三楼,我们几乎没有见面。就算见到她,我也是匆匆忙忙从她身边掠过而已。那时的我,说实话,看不上她。而是看上了另一个姑娘,只可惜她有了男朋友;我感到惋惜无奈只好不再追求她了。露露呢,我又不想搭理她,只因她长得矮又容易对我生气。当时的我就是这么个想法,我真是一个不懂珍惜缘分的人。我现在回想起来,是这样认为的。

有一天清晨,天气晴朗,凉爽宜人。她刚下班,而我刚上班。在路上,我听见从我后面有人喊我的声音。我站住,回头一看;露露走了上来。她身穿一件圆领T恤,显露出了她那隆起的处女胸脯。你上班去吗?她问我。我现在上白班,我说。我上夜班,她说,现在下班了。我扭头一看,她手里提着早餐。哦,我辞职了,我对她说。我也辞职了,她说。过几天,就可以走了,我说。我也是的,她说。我没有再继续问她什么。我看见她今晨的脸上有些愉快的微笑;而她也没有说话。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定她在等我向她请求联系电话,只可惜我没有向前推进一步。就在公司大门口,我们各自走去了各自的地方。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只有她的样子和我与她发生的事遗留在我的记忆里。月老总爱跟我开玩笑,又是没给我和露露拴上红线。既然我们相识相知,为什么不能相爱呢?这完全是我的缘故。我太心高气傲,以致酿成有缘相识,无缘相守。我不怯懦,也不高傲;而是勇往直前,那么我就可以牵她的手了。也许,我们缺少坚持的耐心。尤其是我,更是不可或缺。

那时的我终究没有坚持的耐心,以至一次又一次地接连失败和丧失缘分。我没耐心的缘由,我觉得归咎于我的多情和我的孱弱的身体。不过,我说得没错的话。嗐!我又想起露露用她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瞅着我的样子,真是一只迷人的小鸟儿。想必你会说——早知道的话,何必当初。但是,我们不是错过了缘分,才知道人的善和美吗?才知道自己的弱点和优点吗?假使我们一味安于现状,怎么懂得爱情是什么?我们只有经历痛苦、绝望和遗憾,才会懂得珍惜眼前的东西。让我们去好好想想吧。我之所以说这些话是想说不要等到最后才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我为何不去做呢?是因为我不满足当时的现状。

唉,我没有心情去卖书了。原因是来看书的人少了,而买书的,不消说更是没有的了。所以,我给自己放假一天,轻松一下。我去了森林公园。从南门进入,眼前是一块绿油油的草地,前面是奥海,其实是个湖;走近一看,水里的数不胜数的红鲤鱼挤成一团抢食游人掷投的馒头屑。在向前走,我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戴眼镜的妇女和一个小孩儿在玩水,岸上停着一辆婴儿车。那妇女用捕鱼的小网兜在水里捞来捞去,不知在捞什么;而小孩儿坐在浅水中给布娃娃洗澡。因有铁栅栏围住,所以很安全——我仔细看了才发现。我本来是惊诧得有些担忧,可见我的忧虑是多余的了。难怪那妇女如此胆大,敢让自己的孩子在那浅水中玩,原来她知道是非常安全的。那妇女看见了我,便对小孩儿说了一声——宝贝,站起来。只见小孩儿站了起来;他没穿裤子,双手捧着布娃娃。在太阳下,那么有兴趣玩,真是一对奇怪的母子俩!我思忖。在一处阴凉的林荫下,有一个穿白色修身长裙的女人坐在路椅上;她面容苍白,身材高大丰满;在她脚下,有一双脱离了脚的凉鞋和一把撑开的太阳伞。我朝她瞅了一眼,她也瞥了我一眼。我走过她后,心里想,如果我有胆量搭讪她,那多么愉快啊!在公园里,我还听见有人弹奏吉他的乐声,走近一瞧,一对情侣陶醉在音乐当中。小伙子在弹奏吉他,而姑娘在伴着音乐唱歌,那情景是多么甜蜜、浪漫!公园很大很宽阔,绿树成荫,空气清新,一派寂静,真如其名“森林公园”。黄昏时分,日头曚昽。然而,公园才刚刚热闹起来,进入的人更多了。我不得不回去了。在地铁车厢里,没几个人,一个穿粉红色修身长裙的女人坐在我的对面。我一坐下来朝她那边望;她突然把一头腿搭上另一条腿,架起了二郎腿。不知为何,她惊了一下,瞪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她的神态由不安转变平静,而且脸上露出了一丝愉悦的笑意。哦,我才发觉她不经意架起二郎腿的瞬间,她以为我看见了她的私处。其实,我只望着她的脸,并没注意她的下身。她为何能从我的眼睛和神情知道我没看见呢?她的脸上为何有笑意呢?她又为什么低下头显得快乐呢?女人是不是很有灵感呢?女人是不是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的善和恶?女人是不是可以凭感觉知道某些人是艺术家?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女人是怎么一回事。

三天来,一本书也没卖出,我开始想要放弃了。这样下去是没有任何希望的。不过,恩格斯说,逆境造就天才。这句话鼓舞了我。我想再坚持一段时间,说不定会有好运。这一天,来看书的人,有一个年轻人说我真厉害,没有上过大学,竟有如此高超的语言能力,让他佩服和艳慕。可是,他没买我的书。他们多是以鼓励的方式叫我坚持下去,我为之感动不已。然而,我得以慰藉的,只有信仰。信仰,可以移动山川。你信吗?有信仰的人必然懂得艺术,而懂艺术的人必然有信仰。我如此认为。另外,慰藉我的,还有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女的眼睛;在她们的眼神里,有一种赐予艺术家的无限力量。一个脸儿白净的少女在我目视她的时候,她显得文文静静,既不注意我也不把头转向别处,她就这样十分平静地让我欣赏。而且在她脸上还洋溢着愉快的神色,她并不害怕我盯着她看,为何原因呢?也许她有一颗纯洁的心。只要有一颗纯洁无暇的心,就像美妙无比的夕阳一般让人赏心悦目。

唉,没想到城管也有便衣的,执法的人员成了“偷鸡摸狗”的人。我看见旁边的小贩慌慌张张的,一两个物品被便衣城管抓在手里。小贩赶紧站起来收拾所有的物品,喊道——那个送给你。但是,便衣城管叫他跟他们走。其中一个便衣城管对我说——你不能在这里。我没有回答他。一会儿的工夫,他们仨走了。我环顾周围,小贩一个个地溜之大吉了。说真的,他们不会要我的书的,因为这是不值得的,他们都是些明白事理的人。就这样,我好久没去卖书了;再说,去也徒劳无益,因为根本就卖不出书。我有些灰心丧气了。我已明白这样做是不能长久进行下去的。看来,我没希望了。我的上帝!我该如何是好?

有一天傍晚,我外出买吃的。一个妇女一面推着婴儿车从我身边走过,又一面重复唱着这两句歌词:

爱我,就亲亲我。

爱我,就抱抱我。

……

多美多单纯的歌词啊!我赞叹道。

最后一刻,我明明白白认清了我自己。我还是那个真实的我。虽然我有点儿瘦弱而显得力不从心。但是,我心比天高,气比火烈。我知道我失败了,不过,我毕竟尝试了创造。假如我不去创造,我怎么知道我的才华到了何程度?假如我不去实践,我怎么知道我的才气吸不吸引人?所以,通过创造和实践,我完完全全认识了自我。因此,我更加明晰我走的道路。前面已说了很多了,在此我无需赘述。只是我绞尽脑汁已然想象不出一句漂亮辞藻,或许是因为年纪尚轻以及吃不饱饭的缘故。噢,我老爱推咎于此。想必是我言尽词穷了。再说呢,我只是缺少一种东西。是我盼望已久的;有了它,我才可以心平气静。

天空经过一场夜雨的洗涤,显得蔚蓝蔚蓝,好看极了。对于卖书这门生意,我绝望了。在这苍白忧郁的岁月里,我只觉得我怀才不遇,令我烦恼。无事可做的我只好把时间打发到寻觅古迹上去了。在南锣鼓巷,我正要走近看一块胡同牌子的时候,蓦地一个骑着自行车的高个子姑娘冲向我来,差点儿撞到我。她一把自行车刹住便微笑着对我说——不好意思。我瞪了她一眼,见她微笑的样子显得真诚而温柔,也就没说什么。她的脸儿好白,鼻梁挺高,而使得脸颊有点儿清瘦;这是她靠近我时我观察到的面貌特征。在冒儿胡同,有婉容的故居,我去看了;可是,我没能进入花园看看——因为得花钱。就连故宫,我也没进入看看,只是沿着巍峨长长的城郭走了半圈。用青砖砌就的城郭很坚固,不过,看起来如此,我还是狠狠地捶了几拳。这一下,我总算认识了它的坚不可摧。黄昏时分,我登上了景山公园的万春亭。一轮蛋黄色的夕阳洒着金光,把万春亭的金琉璃瓦照得金光闪闪。看久了夕阳,我的眼睛便发花了,好像望到哪里,哪里都有微小的亮点。夕阳完全坠入了西边的山峦后,只留下一摊光亮的晚霞。我看见一个小姑娘戴着粉红色的皇冠形的妆饰,看上去像个美丽的小公主;她朝我看了一眼,便快乐地走开了。附近一个妇女正在吃东西,见了我在看着她,便把身子转向另一边,好像觉得不自然似的。但我还是盯着她看;于是她反而不觉得介意了。女人的心是平静的。我思忖,而姑娘的心是不是平静的呢?会不会像小伙子那样焦躁不安,火烧火燎?天黑了,下了雨。我刚从公交车下来,便觉得雨下得很密,于是就在修电动车的店铺凉棚下避雨;与我同在这里避雨的人有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女人身材苗条,相貌一般;我看见昏暗的苍穹下,雨滴滴答答地下得更稠了。不过一刻钟,雨又稀了。一个男人从昏暗的雨中走了过来。忽然,我听见一个女人说——你怎么只带一把伞?!那男人没回答她,把伞递给女人便走进稀疏的雨中。我看见男人在前面走,而女人撑着伞在后面走,不知道那个女人是否会赶上她的男人与他同行?还是……这我就不知道了。我等不到雨停了,就猛地冲进雨中,径直往住处奔。我被雨淋了个半身湿;心里想着——那女人多幸福。不知为何,我总是羡慕别人有另一半,而且又觉得望洋兴叹。冷得发抖的我,忍不住叹起苦经来。

我痛苦是活该的。我没有一心一意爱过一个姑娘,我是个多情的人。虽说两情相悦如隔一层纸,一擢即穿!但是,我从来不敢擢穿它,而那些姑娘们也是如此的吗?想必是吧。年轻的我总是想不明白一些人、一些事和一些感情,比如爱情。如果我心满意足当时的状况,我想最有可能与之牵手走入婚姻的人是露露。她是一个忠实的姑娘,没有太多的要求,更没有论条件取人的思想。或许她有自知之明,因此缺少点儿勇气。老实说,我是太过于高傲了,太过于追求完美了。然而,人只有缺陷的美;而完全的美,人是达不到的。从经历过的爱情之后,我的身心慢慢地改善了,平静了。我想到了一句话——与其盲目无谓地等待、追求,倒不如改变自我,影响他人。

我要走了,就是离开北京了。黄昏时分,我去天安门广场看了降旗仪式。人们疏散离开广场时,我不经意看见两个并肩走的豆蔻年华的少女;其中一个脸儿白皙的少女朝我回顾了一眼。她那神态温柔而又和善,就像一朵绽放笑脸的花。再见了,我亲爱的姑娘。我想道,我永远爱你们。永远,永远。

我孤零零一人走了。

二00五年于北京

小说:多情的人

年龄:二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