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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延禧攻略》,学会魏璎珞这三种特质,你也能升值加薪

发表时间:201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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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看完《延禧攻略》,学会魏璎珞这三种特质,你也能升值加薪,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个暑期热播的《延禧攻略》红遍了大江南北,当年还珠格格里的令妃,在这个暑假改头换面,以魏璎珞这个角色再度回到人们的视线中。故事其实就是讲了一个绣坊的绣女一路开挂打怪升级,最终被CEO迎娶,并获得了此届“宫斗冠军”的故事。

很多人都觉得《延禧攻略》就如同职场攻略,魏璎珞做事雷厉风行、嫉恶如仇,每次遇到困境都能沉着应对,不仅能够解决的问题还能反杀对手,得到故宫CEO乾隆爷的青睐,还能得到专宠。这些并不都是刻意而为之,是魏璎珞这个角色本事就具备了升职加薪的潜质。下面我们来通过剧情来看看,作为一个下属,具备哪些潜质才深的上司的青睐。

一.不要等待,要学会主动出击命运只掌握在主动者的手里。无论在尔虞我诈的深宫中,还是在风起云涌的职场里,机会从来不会降临在消极者的脸上,只有主动出击,才不会被命运和职场竞争所淘汰。

富察皇后死后魏璎珞被发配圆明园守灵,为了重返紫禁城,在太后的万寿庆典上,魏璎珞设计营造出五彩凤凰与寿字锦鲤讨好太后,并美其名说是百年难得一键的祥瑞之照。太后一高兴,封了魏璎珞一个贵人,从官女子直接连跳两级,顺手还救了丫鬟明玉。

向上的管理也是能力体现,但这段并不是建议大家想方设法讨好上司。重点在于要竭尽所能为自己创造机会,主动出击,大部分的岗位工作没有人手把手带你,就需要你去主动学习争取资源,并能够抓住时机,获得领导的认可。

二.不惹事,但也不怕事这句话是魏璎珞刚进绣坊时的台词,令人印象深刻。区别与其他玛丽苏的剧,魏璎珞一开始就展示出强硬的一面,对欺负她的其他绣女马上还以颜色,并告诫众人,她来这里并不是为了交朋友。在职场上也是这个道理,聘请你来工作是为了解决公司的问题,并不是来结交朋友的。

在工作问题上,不能为了照顾别人的感受而损失公司的利益,耽误工作的进程。没有领导会喜欢整天勾心斗角的下属,同样也不会太青睐八面玲珑的人,领导喜欢的是能够快速干练得解决问题的人。

如果出现了针对团队公司利益的危害或攻击,勇于第一时间站出来承担责任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推卸责任,临阵退缩,就算不能够完美的解决问题,但只要态度端正,领导也不会苛责,反而会对你另眼相待。

三.树立自己的可靠形象,坚实的人品在与同事的相处中,合作中的沟通十分重要。沟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相互信任,而能让对方对你能够产生信任感的基础就是能力和诚信的体现。对于树立自己可靠的形象和坚实的人品,可谓一着不慎就满盘皆输。

《延禧攻略》中最让人男默女泪的一对CP就是吾里富察皇后与魏璎珞,她们本就是上下级的关系,但能让领导说出“我可以用生命担保,她不是那样的人,臣妾相信璎珞所说的话”这样的话,可见魏璎珞的向上管理能力是有多强。

要让领导对你产生信任,“要点”在于善于发现领导的“短处”,并能弥补领导的不足。富察皇后的不足就是不善于后宫的勾心斗角,而璎珞正好弥补了这一点,帮助皇后化解部门之间的斗争,才让皇后对璎珞产生推诚相见的信任感。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三种语言


三种语言

从前,有位住在瑞士的老伯爵只有一个儿子,可这儿子傻傻的,什么也学不会。

父亲于是对儿子说:听着,儿子。我已经尽一切努力教你,可你什么都没学会。我替你找了个有名的导师,你上他那儿去,看他能不能教你点什么。

就这样,年轻人被送到另外一座城市,在那里学了一年。

年底他回到家,父亲问他:儿子,你这一年学了点什么?

父亲,我学会了狗语。

主啊,可怜可怜我们吧!父亲叫起来,这就是你所学的?我要把你送到另一个城市去,另找一位导师。

于是,年轻人又被送去和另一位导师学了一年。

回来时父亲问:我的孩子,今年你学了点什么?

他回答说:父亲,我能听懂鸟语了。

父亲大发雷霆:你这蠢货,竟然一无所获地度过宝贵的时光!你回来就不感到难为情吗?我再为你找个导师,如果你这次还是什么都学不会,我就再没你这儿子了!

年轻人跟着第三位导师又学了一年。

等回到家,父亲问他:你学会了什么,儿子?

他回答:亲爱的父亲,今年我能听懂蛙鸣的含义了。

父亲气得火冒三丈地跳起来对仆人说:这家伙不再是我儿子,我已经把他赶出去了。我命令你们把他带到森林里去杀了。

仆人把青年带到森林里,但是不忍心杀他,他把他放了,然后杀了一头鹿,取了眼睛和舌头拿回去禀报伯爵。

青年漫无目的地朝前走,走了很久,终于来到一座城堡。他请求那里的人让他歇一夜。

可以,城堡的主人说,只要你愿意,就去塔楼里住一夜吧。不过我要警告你:那里很危险,有很多野狗在不停地乱吠乱叫,到某个时辰还得给它们一个人吃,倾刻就会把人吃光。

原来当时整个地区都被这群野狗闹得不得安宁,可又没有办法。年轻人一点也不害怕地说:就让我去吧,不会有事的。给点吃的让我去喂它们。

既然他自己要去,人们便给了他一些喂狗的东西让他去了。年轻人走进塔楼,那些狗不叫也不闹,友好地摇着尾巴围着他转,吃着他摆在它们跟前的食物,丝毫没有伤害他。

第二天,他毛发无损地平安走出塔楼来对主人说:那些狗用它们的话告诉我为什么它们会住到这儿来,为什么会为害一方的。它们中了魔法,被迫到这儿来守护塔楼底下的一笔财宝,只有等人们取走财宝时它们才能得到安宁。我还从它们的谈话中了解到怎样才能取出这些财宝。

听到的人无不欣喜万分,主人说只要年轻人做好这件事就认他作儿子。于是年轻人又来到塔楼,胸有成竹地取出一个装满了金子的箱子。从此,人们再没听到野狗的嚎叫,也再没见到那些野狗了,这个地方又恢复了原有的宁静。

过了一段时间,年轻人想去罗马。他路过一片沼泽地,听到许多青蛙在呱呱地说话。他听后沉思起来,感到有些悲伤。

后来他终于到了罗马,原来教皇刚刚去世了,红衣主教们正在为由谁继任教皇发愁。他们最后决定选一个有神力、能创造奇迹的人继任。

年轻的伯爵这时恰好走进教堂,两只白鸽飞到他肩头就不走了。教士们认为那是主的意志,当时就问他是否愿意当教皇。年轻人犹豫着,不知道自己是否配做教皇。鸽子建议他答应下来,于是他同意了。

接着就是涂油、献祭等一系列宗教仪式。他在来罗马的路上就听到青蛙们说自己会当上神圣的教皇,他当时大为震惊,这时正好验证了。轮到他主持做弥撒的时候,他连一个字也不会讲。两只鸽子就一直坐在他肩头,一句句教给他。

第三种遇见


此刻,请您择一处寂静无声的昏暗角落,听我诉说一段关于光阴的故事。当您拨开乌霾见青天的时候,这段往事也将迎来黎明。

题记

这是一个平凡而古老的小镇。清晨,第一缕新光洒向大地的时候,常栖梧桐树上的鸟儿是最先醒来的,它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人间的冷暖世态,俯瞰着那些在不同的年华,上演着的千奇百怪的故事。随之而醒的,是年过花甲的老人,已经步履蹒跚的他们依旧会相约某地,彼此聊着家常里短,说到情动处,眼角的皱纹都要挤出水来。然而就在这时候,嘴边衔着一袋新磨出的豆浆的孩子们,借着娇小稚嫩的身躯,火烧眉毛般穿过一个又一个大人的身边,嘴里嘟嘟囔囔着:要迟到啦!要迟到啦那黝黑发亮的细发在风中飞舞着,似大海边卷来的一层层细浪,煞是好看。

嘿,这毛毛躁躁的臭小子!

老人被孩子撞得一转身,差点摔倒,脱口而出道。

别的老人都大笑起来。彼时,上班的人提着早餐进了公交车,小摊小贩开始了一天的生意,连太阳也和云朵在天上玩起捉迷藏来了,晴一阵,又阴一阵的。

最恬不过清晨,最美不过黄昏。

时钟上的指针嗒嗒地转着,终于指向了那一刻,故事开始的那一刻。

黄昏时刻,连街上的环卫工人也停止工作了。街道两旁的落叶三三两两的躺在地面,只有霞光陪伴。

哦,不对,还有她。

 她慢条斯理的收拾小摊上的书,每天结束,她总是最晚离开的。有时是看书入神忘了时间,有时是因为发呆。从她的容颜来看,不难看出从前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儿,细长稀疏的罥烟眉,但是现在已经因为长时间没修理变的散乱了;眼睛虽美丽多情,却因睡眠不足而导致眼白布满血丝,还泛着黄;一泓瀑布般的长发已经因分叉变得枯燥鲜黄。但身材依旧是极好的,穿着一条素色的连衣裙,只是略显单薄。

一辆豪华的轿车在不远处停下,车里出来一位衣着不菲的成熟男人,他从后座拿出一束火红的玫瑰,车门被干脆地关上,掀起一阵灰尘,落在男人崭新的黑色皮鞋上,仿佛蒙了一层细纱。

他慢慢走近了,朝她的方向。

她还在收拾,整整齐齐的放到纸箱里,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一切。就在她抱着一摞书转身放回纸箱时,看到了那个手捧玫瑰的男人,只是脸被挡着了,不知道是谁。

随之她就瞬间懂了般,嘴角绽开一个弧度。

今天挣大钱啦?穿的那么立整,还有玫瑰哩。

玫瑰缓缓放下,男人的脸露出来,那是一张不失为英俊的脸,不是年轻的朝气的那种,而是专属于成熟男性的英俊。额头上的皱纹细数着风尘,棱角分明的颚骨诠释了斑驳,他的眼睛亮似星空,含情脉脉的看着面前的女人。

梧桐树上的鸟儿被惊起,一阵吧嗒吧嗒的翅膀扑腾的声响,鸟儿一哄而散,树上霎时空荡荡的。

女人的书跌落在地上,火红的玫瑰花瓣在空中飘散,飘啊飘,飘啊飘,和落叶一同埋葬在空气里。

她看着不远处落荒而逃的他,惨淡的笑了。

地上的书被人捡起,装回纸箱里,又把纸箱放进三轮车上,推着车往前走。

走吧,天黑了。那人说。

她如花美眷,也抵不过似水流年。

一阵翻箱倒柜的寻找,我坐在满是尘埃的镜子前,终于敢静下心来环顾这样的一个破旧的家,和破旧的自己。

那是在一个尤其美丽的黄昏,因为遇见了你。

你是我们这里出了名的厚脸皮,每次骗吃骗喝最拿手,衣服旧旧的,脸上总是沾着脏东西,只听大人说你因为没了父母,所以没人教。

刚开始我不知道你,一次你来我的小摊上买东西,为了给你结账,我不得不放下手边的书,你笑我。

那么小就看那么深的书,不错,嗯,真不错。

你看得懂嘛!一共是十二元五角钱。我白了你一眼,说道。

哟,小姑娘,你可是看《围城》的人哩,咋那么坑!十块吧

看《围城》的人不要吃饭啊!

你瞪大眼睛,诧异了,夕阳透过梧桐树,你的脸照的红红的,不可思议的笑了,然后把钱悉数给了我。

我是后来才知道,你的成绩每次都是名列前茅的。

没人养,穷啊。你总是这么对我说。

那你为什么还要上学?

因为我不想穷一辈子。

哦。

知道我喜欢看书以后,你不断的推荐好书给我看,只是我们不约而同的,从来不提及我不上学的原因。

你喜欢摸着我的眉毛说:这是林黛玉的眉毛。

你喜欢亲吻我的眼睛说:这是我见过最别致的眼睛。

你喜欢远远得看着我说:总是觉得在很久以前就爱上了你。

于是在认识你以后,我知道,我是美丽的。

你说:我要去上大学了。要去很远的地方拼搏,等我挣钱了,就回来娶你。

我说好。

今天,你终于站在了我的面前,我接下玫瑰的那一刻,就看到了你。你变得干净了,你的婴儿肥没了,你的下巴尖了,你的瞳孔,也不认识我了。

时光到底残忍到了什么地步,以至于连镜子里的我,也不认识自己了。

他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能承受岁月无尽的变迁。

我想过千万种见面的场景,却没准备好,见到这样的你。

我从来都知道你爱读书,家人却不准你上学,我没有说破,但是你爱看书,这就够了。

我们曾经热切的盼望,能开一家书店,盏一壶茶,让那些同样爱看书的人在这里徜徉,那是我们共同的一个梦。

你长得好,一直都是,从以前他们讨论到我接近你,你却从未发现。因为共同的爱好,相爱简直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为了这份感情,从踏进远方城市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许你一个未来。

在外拼搏的日子真的很辛苦,我印象里你的模样依然是小小的,瘦瘦的,拥有林黛玉的眉,比灯光还亮的眼眸,和一头黝黑发亮的长发,你美到动人心弦,美到令我窒息。一想到这里,我又充满了动力。

你曾在信上说:虽然还不能开书店,但我已经开始摆起了书摊。

今天,我终于可以以成功者的姿态把你带走,我的公主,一起去经营我们的书店。你纤细的身体一如当初般,穿着素色的连衣裙,如我心想的如出一辙。我把玫瑰送到你的面前,把我最精致的自己送到你面前,你看,即使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我不忘初心。

可是,我的那个美丽的你呢?你为什么和大街上卖豆浆的老大娘一般,林黛玉的眉,似灯光的瞳孔呢?为什么你会变成这样?我最亲爱的人,你已不再是我认识的你了。

我分明看到你眼里的惊喜,可是却无法说出那句:我回来了。我知道我伤害到了你,可是我无法抑制住自己,你已经被岁月吞没了,我却还没有心理准备,可是请你相信,我依旧是那个原来的爱你的我,所以,给我时间。

他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论在什么时候,不论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他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离别这一天终于到了。

他走后,我便遇见了你。第一次,我是被你的美丽惊艳了的。而爱上你,完全是为你的执着而震撼。

你不厌其烦的向我叙述那个他有多么优秀,多么好。我被你感动,甚至情急之下向你说出了我的心声,你气愤的扇了我一巴掌,便离开了,所以我只能选择留下。在接下来的三千多个日日夜夜里,我陪你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个陌生的小镇里,竟成了一种习惯。

爱是陈酿,年代越久越经得起品尝。曾经一度我甚至恶毒的祈盼着他不要回来,你总会爱我的,即使不是,能够陪你一辈子,也是极好的。而每当看到你发呆的面容,装满了愁丝,又懊恼着自己泯灭了良心,便和你一同等待他回来。

今天,他走向你的时候,我站在远处,手里拿着前几天我们看中的一盒金属书签梅,兰,竹,菊。

他穿得那样立整,黑色的西装完美得衬出了那挺拔的身躯,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慢慢朝你走去,每一步都像是在向我示威。而我呢,仿佛衣不蔽体。

我准备好了无数和你分别的话,却没想到是这样一种结局。他看到你惊慌失措地逃走了,而我却看不见他的狼狈,只看到你眼里深深的伤痕。

我只能装作没事般的,把你的书捡起,然后,带你走。

咚咚咚

房门被敲响,她走进他的房间,合衣钻入他的被窝,他背对着她,她只好手扶上他的肩,轻声说:

如果你愿意,我们回你的家乡去吧。

他的手覆盖在她的手背上,紧紧的。

这个小镇再也没有了这样一个卖书的女人,也没有了总跟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只多了一个身着华丽西装的不停寻找的人。

你还是你,我还是我,我们却不再是我们。

有一种朋友,能请你吃饭,也能为你做饭


习惯晚上出去走走,路过一处圈起来未动的工地,闻到一股轮胎胶皮烧焦的刺鼻味。随即脑海油然浮出儿时画面,夜晚在乡野道上,挥舞燃烧的轮胎胶带,嬉笑欢跑。

脸上便泛起微笑,虽然看不到,但一定如明月一般好看。

人生里,有些气味,如同这种微笑,你看不到,却能嗅出岁月深处的味道,翻开记忆中最美的片段。

世间真有神奇和玄妙。

朋友来电,没有其他,只一句:有空来坐坐。

其实,此时我正犹豫不决去不去他那里。去吧,又怕影响他生意,现在正是客人满座的时候;不去吧,他又几番电邀。

那就去去,小坐片刻,也就有些日子没在一起说说话了。

夜风习习,走近他的摊位,风儿就送上一阵出锅压面和着烩菜的香味。这种香味牵着鼻子,慢慢让人出神起来

回想起匆匆那年,夜自习后,这种面香,弥漫了整个宿舍,一碗面,几双筷子,你争我抢,有说有笑

朋友是从来没有学过厨艺的人,经历一番春秋变故之后,定了下来,翻阅心中隽永留香,悉心钻研,功夫不负有心人,还原当年风味。我笑称其乃当世食神也!

仿佛一切早年存储于云端,如今不过是下载安装而已。

岁月无情,往事如烟云。有几人能把光阴里有滋有味的东西珍存在大脑的云端?又有几人下载安装了过往而不失原滋原味?

有人说,闻香可识雅致女人。我说,闻香可鉴真情男子。时光如水,经年之后,生活中的一切浓情,渐渐被稀释的寡淡无味。然而,二十多年后,我在朋友这里,品尝到了纯正可口如初的家常风味。

有一种人身上散发着沉香之味,你可以嗅出他的品质来。

当他在春风里,盛情热烈,助人慷慨;当他在秋风里,处变不惊,笃定从容。年复一年,冷暖交替,一如从前。

他是一个能为你大宴请饭的人,也是一个能为你小吃做饭的人。

我们每天在朋友圈刷屏,圈圈点点,然而可圈可点的又有多少?

或许我们都是一棵树,唯有繁华落地,才能透过枝干的空隙,让别人清楚看到身后是什么样的风景。

仿佛现在,我坐在他面前,他坐在我前面,而中间桌上是一碗原味不变的面。没有酒,没有茶,就这样看着相互说说话。

生命中的第三种疼痛


生命中的第三种疼痛

20岁那年,我被挤下了高考的独木桥,所有的梦想和荣耀在一夜间灰飞烟灭。我的生活也仿佛一下子沉入了海底,周围的一切使我不能呼吸。我选择了逃离,丝毫不留恋地逃离了那个生养我20载的村庄,独自来到县城的一家工厂打工。我要活出个样儿来给他们看,我要让我的父母在村里老少爷儿们面前重新抬起头来。

然而上帝似乎打定主意要让我历经磨难,上班不到半年,一次意外的机械事故再次摧毁了我的憧憬与梦想失去了左手的中指和食指。那天是农历的七月十五,一个人躺在医院的病房里,我的心情一如病房的颜色一片死气沉沉的惨白。我承受着身体上和心灵上双重疼痛的煎熬。身体上的疼痛可以用麻药去抑制,并在时间的流逝中消隐;而心灵上的疼痛却无药可医,且与日俱增。那时,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悲惨、最痛苦的人。

在出事的当天,厂方打算通知我的父母,我没有答应。这个时节,父母正在农田里劳作,他们累弯的腰身,再也不堪如此重负了。

在医院治疗二十几天后,我出院了。这时离中秋节还有三天,厂里给我一个月的假,让我回家休养。坐在回家的车上,我的心情极其复杂。我在离开这个村庄的时候,曾发过誓,不在外面混出个人样来,决不回去。现在我回来了,不但境况没有改变,还丢了两根手指,我觉得真是没法面对父母。

在路上,我曾几次突然站起来,想下车,想返回去。可转念一想,返回去又能怎么样呢?手指没了已经是事实,这不像是剪过的头发,还能长出来。我总不能因为两根手指就选择一辈子不见我的父母吧。

走到村头,远远地看着家门,我甚至没有勇气再前进了。我不知道在村口的那棵大榆树下徘徊了多久。看见有人过来过去,我只好隐身到榆树的后面,面对眼前的这条我走过不止万遍的山路,现在却陌生了。半年前父母在这里把我送上汽车时,那份期待的目光,那份不放心的神情,那些嘱咐了不知多少遍的话语,都像这路上的一块块石头,随时都可能把我绊倒。走出去的路很坎坷,回家的路也并不顺畅啊!

也不知道下了多少次的决心,我最终出现在母亲面前。

母亲对我回来并没感到意外,只是很惊喜地说:你们单位真行,提前就放假了。母亲以为我就是回来过中秋节的。

从走进家门,我的左手就一直揣在裤袋里。我假装若无其事地跟母亲说话。母亲问起我的工作和生活,我都说很好。母亲说那就放心了。我知道这件事情想隐瞒下去是不可能的,但我又不知道怎样跟母亲说起,看着母亲脸上露出的喜悦之情,我在裤袋里紧紧地攥着手,甚至幻想能出现奇迹,让我的手指能一下子长出来,让这一切都成为一场梦。

我问父亲干啥去了?母亲告诉我,说我的表哥今天结婚,他喝喜酒去了,可能晚上才能回来。

母亲问我:饿吗?我说我早上吃过饭了。母亲说:你渴了吧,到屋里凉快一会儿,我去东头的瓜地买两个西瓜。我说不用,母亲还是拎起菜筐去了。

母亲在递给我西瓜的时候,我是用右手接过来的,在吃西瓜的时候,也一直用右手拿着,左手一直放在裤袋里。

啃了几口西瓜,可能是过于紧张吧,竟不慎将西瓜掉在了地上。去捡西瓜的时候,我用的也是右手,这引起了母亲的注意。她问我:你的左手怎么了?我说没事,只是碰了一下。母亲听了,竟一下子扑过来,说:快给我看看。我不肯,转身跑回房间,母亲也跟着跑过来,她拽着我的胳膊,硬是把我的手从裤袋里拉了出来。母亲只看了一眼,竟孩子般哇的一声哭了。

母亲反复地看着我的手,哭了足足有10分钟,这才问我:碰了多长时间,还疼吗?母亲没有问我是怎么碰的、厂方是怎么处理的这一类事情。在她看来,碰的过程已经不重要了,她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结果。

一整天,母亲的神情呆滞,说话总是前言不搭后语。中午给我做了一碗面条,给我端到房间后就走了,一个人回到东屋坐着,眼睛直直地盯着一个方向。其间,我去看过她几次,试图以我强装出来的笑容安慰她,但每次出现在母亲面前时,引发的都是她再一次的哭泣。到了晚上,母亲勉强吃了点儿饭,看着我把药喝了。我本想坐下来和她说会儿话,谁知她一看到我的手,眼里便又噙满了泪。我怕她伤心,就一个人回屋去了。

躺在床上,我没有睡着。

到了晚上十点多钟,父亲回来了。父亲一推大门,母亲就立即打开了院里的灯。我知道母亲根本就没有睡,她在等父亲。

也就是三五分钟的时间,父亲就匆匆地推开了我的房门。我知道母亲在这三五分钟里,已经把我的情况跟他说了。

父亲打开了我房间的灯,他喝了很多酒,推开我的房门时,我就闻到了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酒气。打小就很害怕父亲,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我实在不敢面对他,只好假装睡着了,紧紧地闭着眼睛。

父亲来到我的床前,他看到我没有反应,以为我睡着了。他扶着床头,慢慢地蹲下来,把头接近我放在身上的那只手。父亲的眼睛有些近视,他的脸离我的手很近,我感觉到他呼吸的气流喷到了我的手上,热热的。

父亲看过我的手之后,竟一下子坐到了地上。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坐在地上半天才起来。他站起来的时候,我从眼睛的缝隙里,看到他也流泪了。昏黄的灯光映着他的脸,黯然的表情,无声的。

父亲站稳后,在我的床边走了半圈,把我的身体从头到脚看了一遍。这才挨着我在床边坐了下来,又把目光锁定在我的手上。他的手几次抬起来,伸到我的手前,好像是要摸一下,但几次在要触及我的手时,又缩了回去,显出无措的样子。

此刻,我真想一下子坐起来,扑到父亲的怀里,大哭一场。但我还是忍住了,甚至把呼吸都屏住了。

过了一会儿,父亲走到柜橱边拿来了一个枕头。他轻轻地把我的手拿起来,平放到那个枕头上。原来他是怕我晚上翻身时,碰疼了伤口。

父亲离开我的房间时,脚步很轻,他几乎是一点点地挪出我的房间的。不一会儿,我听到父母房中一阵极力抑制的抽泣声

那是低低的极度压抑和痛苦的声音,是母亲的声音,她泣不成声,最后竟哭得喘不过气来,父亲低声的悲泣也一点点地传入我的耳朵。

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时,每每我生病难受的时候,母亲总是手足无措,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祷告:老天爷,求求你,什么病灾你都让我受着,别让我的孩子受罪啊!小病小灾,母亲已经疼成那样,而现在我忽然明白,自己失掉的两根手指头,其实是活生生地剜了父母的心头肉啊!父母的心痛比我失掉手指的痛要痛几十几百倍啊!

我一遍遍地在心里说:父亲、母亲,儿子对不起你们,让你们伤心了。我终于明白:我的身体是父母的恩赐,自己的两根手指,其实是连着父母的心啊!失去手指的痛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渐渐地淡化,而父母亲的这种心痛却如镜面上的裂痕,无论如何永远也无法抚平。其实,生命中最不能承受的疼痛不是身体残疾之痛,也不是希望破灭和生命抉择时的心灵之痛,而是这第三种疼痛父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痛苦却无法代子受痛的痛啊!

魏奶奶


我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已经好多年没见过魏奶奶了。可魏奶奶那瘦瘦的却很精神的样子,我依然记忆犹新。那时的我刚刚参加工作,魏奶奶是我的邻居,上下班我都要经过魏奶奶的家门口。

魏奶奶爱喝茶,手里天天捧着一个玻璃茶杯,冬天在外晒天阳,夏天在树影下乘凉。经常看到有人找她聊天,因为魏奶奶虽然年岁大,但是很幽默,总讲一些让人捧腹大笑的笑话来,所以不管是老人或是小孩都喜欢找她聊天。第一次见到魏奶奶时就看到她的腿有点毛病,走路经常拄个拐棍。她坐凳子时很困难,坐下起来都要人扶,有时跟前没人,她就很吃力的自己从凳子上站起来。

有一次我正好上班看到魏奶奶拄着拐棍,手里还拎着一个凳子,我赶紧从魏奶奶手里把凳子接过来,扶着魏奶奶坐下,她连声说:谢谢。

我说:奶奶这举手之劳的小事,还用谢吗?您要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说,不用客气。

其实魏奶奶的儿子媳妇都很孝顺,魏奶奶的媳妇经常帮她洗头洗澡,还把做好的饭菜端到她跟前,魏奶奶经常在外人面前夸她媳妇孝顺。

如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去秋来,花开花落。我在这遥远的地方,也不知道魏奶奶现在身体还健在吗?

第三种温暖这该死的爱


灯睡了,把自己献给了平庸的黑夜;影子也回了家,我还在等,可没有人知道这种忠诚,当一切都在困倦的失望中熄灭后,我爱的你会不会从身后走近我?一个人失眠全世界失眠,幸福的失眠那是因为害怕闭上眼。如何想你想到六点?如何爱你爱到终点?当我抬头看天空,不是寻找什么,而是因为我寂寞......

------冰雨

网恋这个词在一夜之间变得好可怕,如果不是亲身尝试过,我根本就不相信网恋也能恋出伤痛。当我看到圈里的好友一个接着一个的网恋了,看到他们乐中有悲,悲中有乐,一个个沉醉在于QQ爱中,不能自拔,我不解。我不信网恋,现实中的爱情都是虚假的,更别说两个互不相识的QQ头像开始谈起恋爱。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拒绝视频.语音聊天。

日子依然无忧无虑的过着,每天除了打理家里和店里一些琐碎的事以外,我就呆在这小小的空间里听听音乐,敲敲键盘,写出自己的心声。虽然孤独,可我也已经成为习惯。对于我这个井底蛙来说,我对外界的人与事是不感兴趣的,我总觉得外面再精彩也不如我自己的舞台自在。正所谓没有尝试甜,又岂会知苦中味。

他就那样悄悄的闯进我这小小的空间里来了。不可否认,他的到来是给我单纯的网络乏味的生活带来点调味剂。他开始每天都会进我的空间来看我的日志,生活的,情感的。虽然他很少留言,但是我知道他一直在关注着我的一切.有一种感情叫做逐步,他会慢慢的进入你的身体,腐蚀你的神经.他无所不在,一句话,一个表情都能够轻易波动你的情绪.朋友说上线如果看不见他,聊天都没有精神了,对什么话题都不感兴趣了,我想这又是一段网恋的开始......

有人说被爱的时候什么都是假的,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够看清事实?一个人孤独的时候,喜欢写出来,或者跟朋友说。当有人能解开你心中结的时候,当有人能与你心灵相通的时候,那么也许你会喜欢那个人,甚至爱上那个人。也有人说,爱,不后悔。是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可怕的一种武器。可以让一个人步入天堂,也可以让一个人瞬间掉到地狱.至于网恋,彼此心与心的沟通,彻夜长谈换回的一般都是牵挂和心痛。然而天亮了,人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我不知道未来的结局会是怎么,也许我会写出来,也许我会继续放在心里,但是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要懂得面对内心真实的自己!

在网上尝试那虚无飘渺的感情,情感脆弱的人玩不起。因为在网络中,你的爱跟你的伤痛是成正比的......我相信自己会很坚强,会承受的起考验.人不到伤痛的时候是永远都学不会成熟的,我想我就是.

你的承诺我的承诺加在一起是网上的承诺,你给我一个美丽的梦,爱你不长就一生.......

PS:当文章快写完的时候忽然停电了,没有保存,什么也没有了...所以说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意外,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变化.可是我是一个很执着的人,同样的文字我又重新写了一遍.不过不知道这种执着在感情上会不会也体现出它不一样价值,我很期待......

人到中年,三种亲戚交往越多,回报越大


人到中年,身边真真假假的感情基本都已看清,谁是真情,谁是假意,日久可见人心。

并不是所有人都懂你的好,合不来的朋友,走不近的亲戚,感情面前,勉强都没有好的结果。

世人来来往往,人怎么待我,我便怎么待人,你的付出,得遇上珍惜你的人。

相互伤害的亲戚,让人各种心寒,那么连陌生人都不如。人生需择善而交,人到中年,三种亲戚交往越多,回报越大。

01、

与你相扶相持的亲戚

无缘对面不相逢,今生能成为亲戚,冥冥之中也是有着莫大的缘分。有句俗话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不要看在你风生水起时多少人讨好你,而要看清在你困境时有谁愿意帮助你。

人来人往,时间在走,一些亲朋好友也在渐行渐远,而那些离开我们的人,也许是注定与我们无缘的人。

请记住,无论是你贫穷还是富有时,一直都与你相扶相持的亲戚,他们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值得我们真心去珍惜和牵挂。

02、

带你走出深沟的亲戚

人生,就是有起有落的过程,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没有人永远高高在上,也没有人永远活在深沟,人活着,谁也不要看不起任何人!

当你在迷茫时,愿意给你指点迷津,带你走上正道的亲戚,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贵人!

时间总会给我们留下最真的人,与你三观不合的亲戚,也不必去勉强人意,凡事随它去吧,一切交给时间,其他顺其自然即可。

亲人之间,少点计较,多点体谅,不要过于计较得失和回报,今日你载我一程,来日我必铭记恩情!

03、

愿意借钱给你的亲戚

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愿意在你需要时借钱给你的亲戚,就如同雪中送炭般温暖。

不是所有亲戚都乐意借钱给你,现实生活中,更多的亲戚是坐看你笑话的人。

看清身边谁是真心待你,穷一次便知道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的时候所谓的亲戚,真的冷漠到陌生人都不如。

有经济实力,却一点儿也不愿意帮你的亲戚,这样的亲戚再多也无益;经济一般,却愿意为你分忧的亲戚,这份情弥足千金重。

在你需要时,不用你开口,主动借钱给你的亲戚,都是真心待你的人,日后辉煌请务必报答他的恩情!

牡丹若风延(上)


相传,仙界之佳境,莫若花都,花都之佳人,莫若花仙,花仙之丽者,莫若花神之女白玫。白玫之美百媚千娇,玉肌香体,倾仙界。天帝曾赞:“白玫若现,仙界逊也,弥留一刻,仙界十载闻余香也。”

蟠桃会归来,火神之子,对白玫一见倾心,不堪相思入骨,欲与白玫求爱。白玫拒之。遂痛苦万分,日夜买醉,一时的冲动终铸成大错。一日,趁百花赴会,独留白玫,便私闯花都,欲强行占有白玫,不料法力不敌,被白玫刺得遍体鳞伤,尽失五百多年修为。天帝震怒,将二人双双贬下凡间,受一世磨难。

一、初相遇便是你刺痛我的指腹

洛阳,白云山古木参天,灌木丛生,百花遍地。一株浑身长满荆棘的玫瑰花洁白淡雅,花瓣上覆着茸毛,含着晶莹的露珠,散发着阵阵诱人清香。这正是被天帝贬下凡间的白玫。被贬时仙体与记忆都被天帝封印,然毕竟是仙子,贬成凡物的白玫还是异于一般的花草。萌芽之日便有意识,日复一日,成长;年复一年,花开花落。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这白云山中开了几次花,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像其他花草那样要逐步走向丰盈,又不断历经萧瑟。她只知道能偶尔听见鸟儿的歌唱,见到蝶儿在她的花间飞舞,这便是她最开心的一日。寂寞,在她的生活中占了一大半的一大半。此时她正沐着四月的暖阳,懒洋洋地吸取着天地的精华,寂寞使得她时刻盼着这周边的小动物们都能聚集到她的树丛旁,然而她知道那些可爱的兔子、松鼠们是不会来的,谁叫她浑身都长满了刺呢?

青山湖中,一叶轻舟,随清风徐来,水波荡漾,与天光白云共长一色。一青衣少年,衣袂飘飘,信步下了轻舟,立于这恍若仙境的天地间喃喃道:“白雾缭绕,千峰竟秀,如此佳境,定出不俗之物。”

山中寂静空灵,一语,将懒洋洋的白玫惊了个全醒,她已经不记得是何年何月以前见到过人了,貌似这儿来过几个猎人和打柴的,总之无一人正眼瞧过她,只因哪些人来时都不是时候,不是她的花开谢了,便是她还未来得及开放,一长满刺的草丛着实吸引不了人。

如今,不早不晚,恰是她花开得正艳时,或许这便是缘。只是白玫不知道她今天的缘让她的一生换了色彩。

兴奋、喜悦让白玫把她最美的花枝舒展得更直,花香更是加倍的弥漫开来。

微风携着一股独特诱人的芬芳拂过山间的草木,拂过少年那悬胆似的鼻梁。

奇迹发生了,白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蝴蝶,黄的、白的、黑的、花色斑斓的…一只一只一群一群地朝着她的方向飞舞过来,啊,不对,不仅仅是蝴蝶,跟在那一大群蝴蝶后面的还有一个人。

那人一步一步朝着她的方向走来,近了些,又近了些,原来是位公子,青衣锦袍,身长凛凛。更近了,更近了,翩翩少年剑眉星目,温润如春风,墨玉长发用一青色丝带束起来,一半披散,一半束缚,风流倜傥,既年轻又比琉璃玉还美。

白玫觉得自己要醉了,原来在自己最美的时刻遇上最美的人,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世间竟有如此清丽脱俗的花,芬芳香飘十里,美哉!妙哉!”少年习惯性的想握住花茎,细细端详。

“啊。”手指指腹传来一阵刺痛,少年忙收回手指,这才注意到那朵洁白淡雅的茎上却长了许多尖刺,定是这刺刺伤了自己的手腹。

白玫满意地喝了一口那少年的血,暖暖的血液流经花茎,来到花蕊,这才悠悠流入根部。白玫颤了颤花枝,虽只有一小口,却已让她感觉整朵花都暖暖的,比这四月的暖阳更胜一筹。

“呵呵呵,他长得真好看,连皱眉都是那么的可爱。”白玫细细打量着少年,此刻的她多么希望时间就此停止,时光完美得不像话。

少年不再触碰白玫,却是不停地从各个角度仔细地观察她,似乎要将她每个姿态都刻到脑海中。

他凑近白玫,凑得那么的近,那么的近,浓密的睫毛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在白玫的花瓣旁刷啊刷,樱花状的薄唇微微向上翘着,就只差那么一点就要碰到她了。可惜白玫没有心脏,否则她都不能确定自己会不会因心的剧烈跳动而亡,她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让自己的花枝乱颤。此时此刻,少年的双眸装的全是白玫的丽影,那汪深潭仿佛要将白玫沉下去,沉下去…

微风轻轻吹来,暂时缓解着白玫身体的燥热,一种莫名的情绪悠然而生,她第一次萌发了要化身为人的冲动。而后淡淡的忧伤一点一点从根部,弥漫到花枝,不似从前的寂寞,不似蜂蝶飞远的苦涩,那是什么?白玫无从得知。

二、雨是天空为白玫流的泪

美好的时刻总是那么短暂,当天上的太阳就要投入大山的怀抱时,少年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天边的晚霞中。

白玫第一次觉得晚霞是那么的刺眼,时间是那么的匆匆。她静静的立在那儿,忘了该如何随风摇摆,忘了还有蝶儿未曾离开,她的脑海中就只剩下了那少年转身的那一刻,以及他那渐行渐远的身影。

也不知过了多久,周遭已是一片漆黑,只有天上那轮残月发着微弱的光。偶尔几声虫鸣哭诉着夜的孤寂。无数的日日夜夜她都是这样度过,为何今晚的夜却让她觉得如此心痛。

“明日,你是否还会记得我。”白玫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次日,风起,雨飞,不见少年回,白玫,等到心碎。

绵绵细雨,悠悠地下,惆怅断肠,似是为白玫而下,滴滴敲打她的身姿,雨中的白玫更凄美动人。

雨一连下了好几天,也就这几天让白玫明白了,自己只是走进少年的眼中,而少年却走进了她的心中,正如自己只是刺痛了少年的指腹,而少年却将她痛彻心扉。

三、再次重逢,醉美了流年

几日后,雨过天晴,被雨水洗过的天空是那么那么的蓝,空气是那么那么的清新。

正当白玫思考着要如何忘却悲伤时,少年却毫无预兆地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缘分,在不经意间,安暖了初遇,再次重逢,醉美了流年。

白玫怎么也没想到,少年的再次出现是为了带她离开。只见他双手握着铁锄,小心翼翼地将她的根从白云山的怀抱中剥离出来,在用油纸将她的根包好。就这样她在少年温暖的怀抱中离开了这生她养她的白云山。

一路上,白玫为日后能时常见到少年而兴奋,却又为未来的不确定而迷茫。她见到了好多的人,却没有一个有少年那么俊朗温柔,也见到了好多她从没见到过的东西,原来世界是那么的大。

白玫被少年带到了清锦轩园中,那是少年

的家,虽不算很富裕,却是极美的。园中种了许多的花草,四月正是百花吐艳的时候,桃花朵朵开,迎春花挨挨挤挤的开满枝头,最惹人注意的还是花坛中那满坛的牡丹,颜色各异,红的似火,黄的似金,粉的似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可见少年是很爱牡丹的。白玫就被少年移植到那满坛的牡丹中,白玫在五颜六色的牡丹衬托下,更显典雅、高贵、圣洁,那长满尖刺的花茎更是突显出她的刚强、桀骜不驯。

原来少年是一位画师,是洛阳城中画圣的一名弟子,少年很小就跟着画圣学画,他的牡丹图在洛阳也有了些名气,少年有一个很美的名字—清延。

白玫的适应能力很强,不用几日就已经能在清锦轩园中扎根了。清延对她很是照顾,每天都会来看看她,不像别的花草都是由下人照料。

对于她来说这段时间过得比蜜还甜,白天看清延弹琴作画,晚上伴着星星细数今天的美丽瞬间。

花开花落,时光温柔地流淌着。

清延以一幅《雨后花魁》名震整个洛阳城。

那是在一场大雨过后的黄昏,满坛的牡丹被大雨摧残得枝折花落,唯独白玫仍傲立坛中,经大雨的清洗,她更显圣洁,高雅宛如一位尊贵的女王。

之后清锦轩时常有人慕名而来,有对清延感兴趣的,也有对白玫感兴趣的。

一日,春光明媚,微风是那么的温柔。白玫正猜测着清延今日会几时来为她作画,就见清延带着一名公子有说有笑地朝着她的方向走来。那公子一袭红衣,眉目如画,唇色如樱,额前几缕红发随风逸动,淡红色的眼眸中藏着清冽与魅惑,不似清延的温文儒雅,却也美到极致,更显妖冶不羁。

“若风兄,那便是我那画中的花儿。瞧她的花茎,是不是很特别。”

“贤弟果真没说错,是花中的极品,就不知贤弟能否割爱,为兄甚是喜爱这花。”

白玫一听那个叫若风的妖艳男一出声便是向清延讨要她,心弦绷得紧紧的,目不转睛地盯着清延,生怕清延一时糊涂答应了。

“若风兄说笑了,这花是我从白云山移植而来,若是喜欢便留下来多住几日,想必这花期还有些时日,至于赠与若风兄嘛,就得让若风兄等上几载了。”清延微笑着回道。

听到清延的回答,心里的大石头这才放下来,就听见那叫若风的公子爽朗的笑声。

“哈哈…跟贤弟开个玩笑,不过,为兄却是真喜爱这花,那就再贤弟家多叨唠几日了。”

“若风兄哪里话,只要不闲清锦轩寒酸,这便是您的家。”

白玫很是无语,竟有如此厚脸皮的人。

不久,清延便与若风离开了,可令白玫没想到的是,离开不到半个时辰,若风又来了,更让她奇怪的是若风那莫名其妙的举动。因为那个叫若风的自来到她面前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那眼神中掺杂着喜悦、痛苦、爱怜、悔恨…

太阳一寸一寸地落入大地的怀抱,若风仍旧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白玫也望着他,想着这人长着是美,就是一开口便要讨要她,这点让她对他喜欢不起来。终于她忍无可忍了,便吼道:“喂,看够了没有。”

若风苦笑一声:“果然还是那么没良心。”

白玫惊讶,难道他能听到自己说话?不敢相信,于是又道:“良心?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一株玫瑰吗?连心都没有,怎么会有良心。”

“是吗?没心的缘故吗?或许是我错了。”若风依旧望着白玫,神情更落寞了。

白玫虽不明白他在说的,但却异常兴奋,她已经能确定这个叫若风的确实能听到她说的话。

“为什么你能听到我说的话?”她其实最想知道的是为什么清延却不能。

若风似乎陷入了自己的沉思中,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喂,我问你话呢?”

若风轻轻地伸出双手,抚摸着白玫的花瓣,抚摸着她的每一片绿叶,就像是一对久违了的情侣。

“啊,你…”若风望着自己正冒着血珠的手指,那熟悉的痛感让他的身体瑟瑟发抖。

“喂,不就刺了你一下,至于吗?瞧你的手指,血还在上面呢,我可没喝你的血哦。”

“喂,我也不是故意要刺你的,谁叫你不回答我的问题。”

“喂,就那么痛吗?你看起来比清延壮实多了,怎就那么没用?”

“你也刺过清延。”若风那质问的口气让白玫察觉到他似乎有些生气。

这人,莫名其妙:“是啊,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刺的。”白玫边说还边回味着当时的情景,那幸福的表情更是深深地刺痛着若风的眼。

“你还喝了他的血,你…”若风竭力抑制着自己的怒气,握成拳的双手,骨头戈兹地响着。

“我就只喝过他的血,虽然就只有一小口,可喝了之后好温暖好温暖。”白玫回味着清延血的味道。

虽然现在的白玫还只是一株玫瑰,可若风就是能想象她此时那种享受的表情,他闭上双眼,转身快步地向远处走去。因为他不知道要是他还呆在这,他会做出什么冲动的事。

若风怒气冲冲的离开,白玫原本以为他不会在出现在她的面前,可没想到的是,之后清延每一次为她作画,他都像个跟屁虫似的跟着。

不久,白玫的花期已过,清延除了来给她浇水施肥,其余时间都不曾来看过她。

“我的花期过了,你怎么还来?”自从上次之后若风虽天天来,可就没再和她说过一句话。

“花期过了,他来得就少了,在他的眼里你的价值就是你的花,你明不明白?”若风抚摸着白玫的叶道。

原本从没有指望过什么的白玫,听到若风的话,突然有想哭的冲动,难道喜欢一个人也有错吗?不,她从没想过要怎样,她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太孤单,能时常有个人来看看自己就已经该知足的,不是吗?

“我喜欢他,只是喜欢。”白玫的声音很小很小,但在若风听来字字像巨雷轰炸着他的心。

五、幸福在相守里

“若风,陪我聊聊天,好吗?”

“嗯”

“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只有你才能听到我说话呢?”

“因为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

“那为什么你不是一株玫瑰,你可以到处跑,想去哪就去哪?”

“你也可以,只要你潜心修炼,不要整天想那些不可能的事。”

“真的吗?我以后也能跟你一样吗?”

“嗯”

“那你快教我,我该怎么做?”

“好”

……

日子好忙碌,好忙碌。

日子好温柔,好温柔。

……

“若风,若风…,我感觉身体清爽多了。”

“嗯,加

油。”

……

“若风,我可以随时开花了,不需要受花期的限定了。”

“嗯,真棒,加油。”

“我可以开花吗?”

“不行。”

“为什么?我开花了,清延就会来作画了。”

“你难道就为了一时的欢喜,而耽误你的修行吗?”

……

“若风,我的修行怎么这么慢啊。”

“不可以灰心,加油。”

“若风,想想办法嘛,我不要这么慢。”

“好”

……

“若风,你想到帮我的办法了吗?”

“嗯”

“你把手伸过来干嘛?”

“咬吧,每天喝一滴我的血。”

“不要,清延的血会被你的血盖过的。”

“真不要,那我没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没有。”

“那好吧。”

“那好吧。”

“感觉怎样?”

“若风,你的血是什么做的,烈酒吗?好热好热,我的花茎都要被灼热了。”

“那是我对你的爱,你没喝出来吗?”

“你说什么?你大声点行不,突然这么小声。”

“没什么,修炼吧。”

有一种感情叫陪伴,很纯,却最真切;有一种陪伴,勿用太多言语,却最温馨。那种沁人心脾的美,流连在对方的生命中,平淡、静美、黯然、真诚、幸福。

/

“若风,你的手是怎么回事?那么多的小伤口,密密麻麻。”秦朝一把抓过若风的手,仔细打量着。

“没什么,你不是要我记住教训吗,我就是这么做的。”若风抽回自己的手。是啊,原本每天让白玫扎一下,也没什么,稍一施法,就能将这些小伤口治愈,可他偏不,他要让这些疼痛,这些伤口时刻提醒着自己,要清醒,他害怕,害怕现在的美好时光会让他沉沦,再沉沦下去。

“我是问你,这是怎么来的?”秦朝已无心下棋,追问道。

“白玫的修行很缓慢,我只是每天度一点给她。”

“什么?你是不是疯了,那你自己怎么办?你的修为好不容易提升了些,你这样要何时才能恢复成以前。”

“秦朝,你不会明白的,更何况,她这样也是我害的,不是吗?就当我在赎罪吧。”

“我就知道,只要你还去看她,就还会出状况,你听好了,以后不许再去。”秦朝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响亮,他希望若风不要再把他的话当耳边风,他不希望他唯一的好友再出任何的意外。

/

“你是谁?你干嘛这样看着我。”白玫小心翼翼地问,她也不知道这人能不能听懂她说的话,她记得自己从来就没招惹过这个人啊,事实上,她就没有机会招惹过任何人,除了若风。

“你不必知道我是谁?你只要以后不再吸取若风的血,以前的事就算了,否则,我不介意将你连根拔起。”秦朝怒视着白玫。

“你也能听懂我说的话,你认识若风,可是为什么,是若风自己让我吸的,这关你什么事?”

“白玫,不要太过分了,自私也该有个限度。他帮你的已经够多了,你不要害他。”

“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害他,如果你是他的朋友,那我也是他的朋友,我不会害他的。”

“那最好,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

“喂,你怎么走了,你还没回答我,你怎么也能听到我说的话呢?这人,真是的。”

我真的希望你能认真看完这篇文章


01小的时候,我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我和表姐都是第一次练字,但我妈总会对我说一句,你能不能学学你姐,而我能做的就是气鼓鼓地写着字,用快被划破的纸宣泄着我的不满。现在再回想这段故事,我才明白,原来「比较」这个词,从那时起就已经出现了。小的时候比写字,读书时代比成绩,大学时比家境,工作后比的是“稳定”。好像人这一生,一直都逃不过“比”这个字。在初中那个“中二”时期,我有时不禁会想,难道来这大好人间走一遭,就是为了被拿来比较的?就像是被摆放在商店橱窗的物品一样,被“货比三家”?等到毕业之后我才发现,我身边那些比我要优秀的孩子,在我父母眼里都是他们进行“挫折式教育”的“教具”。他们不断地给我设定目标,一个个“别人家的孩子”被他们“设定”出来,就像是高速公路旁边的里程碑,督促着我不断往前。青春期时的愤怒,是有味道的,是种血气方刚的味道。那种味道在面对父母的比较时,化作雾气,将我隐藏起来,成了我暂时的避难所。那时的我一定不会想到,脱离了父母之后,那种“比较”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比起那时更无处可逃。因为,比较是无处不在的。

02

在大三后我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那时候身边的同学都陆陆续续安排实习、准备考研等等,好像他们的暑假都是五颜六色的,但我的暑假却是一片空白。我到底想做什么呢?这个问题我问了自己无数遍。我也想了很多职业,策划、文案、补习班老师,这些我想做的,或者不想做的职业,我统统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但最终我还是做不出决定。“不过,至少我还能尝试,我一定会找到喜欢的实习工作的。”我故意大声地说给自己听。陷入迷茫的人,总会需要一些盲目的自信。但在给自己打鸡血的激情慢慢褪去时,我渐渐发现,生而为人,避免不了不断地被比较。其实还在上大一的时候,就经常看到某个学长天天开着豪车来上学。身边的室友常常用一种“厌世”的口吻说:“这些富二代,毕业后都是要继承自家公司的吧?”然后再配上一脸嫌弃的表情,就好像在说:我知道自己比不过你,但我也不屑和你比,企图用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自尊。我那时觉得好笑,明明是连名字不知道的人,却会下意识地拿自己和他比较,为什么呢?我反正是不能理解。不过这种不理解,在一群女孩子出门逛街时,就被领悟得明明白白。在逛街时,明明都是陌生人,却会在试衣镜前不断摆弄自己的衣服,让自己看起来比另一个顾客时尚。我们使尽浑身解数,“逼走”那个顾客,这一时的“成就感”让我们感到爽快,但这种爽快是来源于什么呢?后来我才知道,一时的爽快不过是一时的虚荣心作祟。用一场短暂的较量去证明自己比别人优秀。冷静之后我会问自己:“我到底是为什么要去比呢?”其实我心里都明白,我只不过是用这一时爽快,来掩饰心底的自卑。

03

等稍微晚点的时候,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HR,给我打来了电话,他们用亲切的语气和我说,欢迎我的加入。拿到了人生中第一个offer,我心里很是兴奋。在人生这场竞赛中,要努力创造自己的筹码。话是没错,但现实往往都是事与愿违。尤其在我看完offer的条件之后,我陷入了迷茫的漩涡,巨大的未知笼罩着我,无处可逃。不知怎么突然想起几天前,室友们在寝室里的谈话。那些飞黄腾达、走向人生巅峰的画面,从她们的谈话中流露出来,这使得那天的寝室非常热闹,只不过,那份热闹并不属于我。那时我忽然意识到,从小就习惯了被比较的我们,等长大了,会下意识地和他人比较。但是对于我这样普通的女生来说,自发性的比较并不是自讨无趣,而是我无法容忍被身边的人落下。直到要熄灯的时候,室友静静拉开我的床帘,向我借牙膏,然后她随口问我:“诶?你去哪里实习啊?”“哦,我暂时还没找,想先想想自己要做什么再说。”“哦,那你要抓紧啊,暑假快开始了。”我不敢和她们说,其实我找了很多家公司,改了上百遍简历,每次面试我都要把一周的话说完,所以我宁愿和她们说,我还没想找,我不想这场比赛还没开始,我就被剥夺了上场的资格。但我那时一定没意识到,从那天起,人和人之间的比较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较量,更多的是一种炫耀,而这种炫耀是来源于心底的虚荣。只不过,那时年轻气盛的我们都不知道,过头的炫耀即深度的自卑。04我最终还是没法说服自己,去那家没什么希望的公司,但好在我找到一份听起来“高大上”的工作,只不过地点在老家。“至少,能学到点东西嘛。”我在心里安慰自己,不过每次只要想起,静静在北京朝阳区的摩天大楼中工作,而我在老家的一家电台写着枯燥沉闷的稿件,我还是免不了会眼红。在这种对比下,两个人的差距不言而喻。我好差啊。果然,只有在较量中,才能激发出一个人的胜负欲。但是,很明显,拥有熊熊胜负欲的我,在这场“战役“中输了,输得彻底。那时的朋友圈我是不敢打开的,图片上那些夜色和霓虹灯相衬的繁华都市,在我看来,就像充满着赛博朋克风格的乌托邦。随着时间的流淌,我渐渐被人贴上「佛系」的标签,身边的同事都说我不争不抢、对事永远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但只有我知道,我曾经有多拼命去“争夺”自己的筹码。在人生这个斗兽场里,我永远都是被打倒,再爬起来,密密麻麻的伤痕遍布全身,最后感觉不到痛。但时间长了,心境也发生了变化。那时的我,对待磨难始终不服输,但又不知道能做什么,拼尽全力的斗着,无助地迷茫着。然后狠狠地摔一跤,倒在地上,残忍地问自己:“我到底差在哪里?”这个问题,我重复了好几遍。最终,我猛然意识到,我一直紧握不肯放的比较,其实只是我的自尊心在作祟。但自尊心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它能让你对于他人的成功,保持”不服气“的态度,但它却不会”逼着“你往前走。人有自尊心是可以的,但过度的自尊是万万不可的。曾经我听到室友们在讨论另一个班级的同学,那是个堪称“完美”的同学,但室友们总会拿‘我这次考试没有足够复习,不然一定可以考过他’,这种话结束话题,但期末的成绩单又让她光速打脸。正确的对待自己的自尊心,就是正确对待自己,只不过,这句话我直到现在才明白。05“学会放下比较吧。”既然不知道该怎么往前走的话。这句话,是在我在广州,找到第一份工作后对自己说的话。这段时间,因为接受了事实,我开始学会放过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秀,放下自己的不甘心。但事实总是事与愿违。新来到一家新媒体公司,因为老板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不明确,导致了公司人员流动率大,以及追求「稳定」的同事变得越来越多。而我,天生就爱“折腾”,不喜欢一成不变的工作,正因为这样,一向内向的我开始拉着自己的组员策划公司的一些活动,每天虽然忙碌但却充实。那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放下比较,专心于工作是种多么舒服的感觉。我享受着这新鲜的感觉,每天充满活力,我开始有意识的地调整心态,用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希望开始像种子,在心中慢慢发芽,不断成长着。虽然已经过去几年的光景,但我每次回忆起那段时光,嘴角还是会扬起一个向上的弧度。因为那段时光,是我人生中最“舒服”的时光。努力策划、四处奔波、控制活动现场,每天都异常劳累,但在我得到老板的点名表扬时,那些劳累被成就感冲击得无影无踪。我那时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样舒服下去,但现实总会在你放松警惕时,给你狠狠的一个巴掌。06人一旦感觉到舒服,就误以为身边的人都和自己一样。那天我无意中发现,我的两个组员微信聊天的内容:”还是985毕业的呢,这次活动策划的真烂,还不如那个新来的实习生呢!还连累我们被老板批评。”更可气的是,当天下午他就申请换组,这位我曾经最信任的组员,如今站在了我的对立面。那天晚上,我一个人站在公司的天台上发呆了好久。想起那个组员说的话,心中那隐藏许久的羞耻心,好像突然找到一个突破口,猛然爆发出来。缓缓漫上我的脸,染红我的眼。这一次,我深刻地感觉到羞耻。脸上的温度越来越高,我已经分不清是愤怒,还是羞耻,它让我变得异常清醒,又异常痛苦。然而更加让我痛苦的是,我意识到我再也没有办法像小时候那样,反驳我妈一句,”我也可以慢慢地好好写“一样,回应他们一句”我只是缺少时间去仔细研究“。我再也没法逃避这种比较,而且在经历一次又一次比较之后,我意识到,只有面对才是这斗兽场中唯一的出路。我好像重新回到了那个战场,只不过这次,我找到了新方向。从优秀的人身上找到他们的长处,并不断提升自己的短板,就是那时候我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后来,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去学习怎么策划内容,仔细分析他们策划的重点,再把经验一条条记下来,印在脑子里。这种做法,对我来说,就像是自虐、像在伤口上撒盐。痛吗?痛,但好在痛能让我保持清醒,能让我不向生活妥协。后来,我再去公司时,每次遇到那个组的同事,我总会热情地打招呼,积极向他们学习。我拼尽全力,让他们成为我可参考的对象,直到他们成为”逼着“我不断前进的“教具”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就不再是无法跨越的沟壑。后来,可能是因为那段时间的「洗礼」,我对于策划的活动,掌握得越来越精准,之前的那个组员可能也是看出我那段时间的「反常」,默默地去向上司申请,调去别的部门。就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我对于比较这件事的恐惧慢慢消失了,我可以毫无畏惧地承认我的弱点,也可以欣然接受他人的优点。有的时候,鼓起勇气去承认事实,真的需要一个推动器。这个推动器,就是羞耻心。后来羞耻心成了我人生中,最让我珍惜的礼物。07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同龄人“很容易在比较这件事上逃避,过于容易地承认自己的不足。就比如,在同一家公司,老板派发了同样的任务,在总结会议上,老板点名表扬了某个同事,这时你会和自己说:”人家之前有过经验,做得肯定比我这种没经验的好多了。“或者,你和一个”同龄人“同时给老板汇报工作,老板对同事大加赞赏,你会在心里对自己说:“人家比我毕业早,社会经验比我多,我比不上人家的。”直到最后,你假装“佛系”地对自己说:“人生不是用来比较的,每个人都是特殊的存在。人间不值得。”别再企图用这种方式去结束自己的焦虑,它除了自我怀疑什么都给不了你。逃避是一个人懦弱的表现,也是一种对生活的变相妥协。知错能改才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去承认自己哪里不好真的太容易了,但是困难的是,承认自己的缺点后努力去改正。知耻而后勇。别向生活妥协,别轻易放下自己的勇气。世界很美好,人间很值得。如果,你也不想向这个世界妥协,点个「在看」告诉我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