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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不作的女朋友是什么结果

发表时间:2019-11-23

【www.qg13.com - 女朋友恋爱技巧】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一个不作的女朋友是什么结果,欢迎阅读与收藏。

01认识我初恋的时候,她才十八岁,那天在学校迎新,一抬头就看见她,背着双肩包,扎着马尾辫,一双眼睛灵动而美丽。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只觉得武侠小说里写...

01

认识我初恋的时候,她才十八岁,那天在学校迎新,一抬头就看见她,背着双肩包,扎着马尾辫,一双眼睛灵动而美丽。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只觉得武侠小说里写的一双杏眼,大概就是她吧。

后来就开始追她,原本以为像这样美丽的女生,身边不乏男生献殷勤,应该很难追,但是结果恰好相反。

她确实有很多男生追,却并未和任何一个人暧昧,后来,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她的男朋友,并且恋爱五年,成功逃过了毕业分手的魔咒。

毕业那天,她爸打电话说在老家给她找了铁饭碗,她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她胸怀这么大,要出去看看。我笑了笑故意看了看她的胸,没觉得呀,她笑着追着我打。

我们一同在上海打拼,租了一间小房子。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内,我都觉得自己很幸运,也庆幸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我。

客观来讲,她是我认识的少有的美丽与善良的女生。

我和她认识的时候,彼此家境都不富裕,在学校的时候还好,大家都比较单纯,这些问题也很少显现出来。毕业后工作,有些矛盾就慢慢显现出来。

作为一个美丽又优秀的女生,她有很多优点,不现实不拜金,积极努力,喜欢什么总会靠自己努力去得到。她是一个很感性的姑娘。QG13.cOM

02

当然,她同时也具有大多数女生所具有的通病。

那就是矫情,爱折腾。

逛街的时候,得帮她拎包;在她很困不想洗脸的时候,会央求你用湿毛巾帮她擦脸;外出吃饭的时候总是会纠结去这家还是那家,往往到了之后又改变主意;总是喜欢在网上想方设法找便宜的代金券,有时候我特别不能理解,就吃个饭而已,花一个小时在网上找代金券,多费劲啊。

不过,她却依旧乐此不疲。

和她分开主要还是觉得她太黏人了,有时候让你感觉没有自己的生活,常常会打电话发信息询问,在哪儿,和谁,在干吗。

终于,在一次夺命连环“call”后,我和她分手了。

其实后来想想,分手的原因不只是觉得她太黏人了,也许男人潜意识总是喜欢更新鲜的吧,在一起太久了,太熟悉,反而有些不知珍惜。于是这个时候所有的小事情都变成缺点了,放大到一定程度,就会膨胀。

03

我的第二任女朋友,也就是我的前任,她是另一个极端,独立自主、不黏人,有自己的生活。不止如此,她颜值也很高,皮肤白净,性格温柔,笑起来很恬静。我想可能这就是所有男人心目中理想的结婚对象吧。

在和初恋分手之后,第一次见她,我曾以为这才是我理想的结婚对象。后来我们恋爱同居了。她从不会主动给我发信息联系我,更不会询问我在干吗,和谁,在哪儿。

也不会在我和朋友联机打游戏的时候夺命连环“call”让我回家吃饭。有时候和朋友出去玩,深夜回到家,她已经在床上安然熟睡。

她从来不过问我有哪些异性好友,也不好奇我谈过几个姑娘,爱过几个“绿茶婊”。世界杯那会儿,我带着几个好兄弟回家看球,整夜折腾,没有半分安静。她也特别懂事儿,把朋友照顾周到后,安静地进屋看书、网购,上床睡觉。

第二天依旧如常。

04

她好像没有太多的情感波动,从来不会和我闹情绪,不会生我气,我说什么她都是笑笑说好,我和兄弟们出去玩不带她,玩久了不回家,她从来不闹,也不和我生气。偶尔我和几个女同事开玩笑,她也不会吃醋。

她有自己稳定的工作,闲暇时间会去练瑜伽、学古筝,反正不会黏着我,也不会撒娇让我帮着拧开瓶盖,更不会胡闹着要我做些疯狂的事来证明我爱她,当然出去吃饭的时候也不会绞尽脑汁地想帮我省钱。

我工作加班的时候,她能一连一个星期不联系我,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真的贱,真的,太黏人的受不了,一点不黏你的,又觉得怪怪的。

她总是恬静得像一汪湖水,我从没让她哭过,当然,也从没让她真正开心地笑过。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路上看见一对情侣,她愣愣地站在那里,眼眶发红,当晚她突然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她告诉我,那个男人是她前男友。那晚我们第一次敞开心扉,我突然然发现,我和她更像朋友,我们聊了很多。

她告诉我她也会吃醋,也会无理取闹,也会撒娇,也会故意拧不开瓶盖,也会夺命连环“call”这一神技能。

后来,我和她分手了。

分手那天,我在她脸上找不到任何悲戚,她笑了笑跟我说,我们分手是对的,她说她心里装不下我,她说相信我,如果一个姑娘不会吃醋,不会耍小性子,能坚持一周不联系你,那她肯定是不在意你的。

因为女人相对于男人更容易沉溺在爱情里。

05

于是,有晚我意兴阑珊地走到了初恋的楼下,真的很巧,她恰好下班晚回家,就那样,在分开两年后,我们相遇了。

很难想象,我们竟然能平静地散步,她变了很多,两年的时间,她已经足够成熟,看上去也有了些优雅的味道,她说她晋升了,这本在我意料之中,她本来就是那样优秀。

离开的时候,我问她这两年还好吗?她笑笑说挺好的,她说她又有了新的男朋友,其实我问她好不好,也有问这个问题的成分在,我想我终究还是错过了什么。

那晚离开的时候,我跟她说,那些年我很抱歉,她笑了笑,说其实每次夺命连环“call”的时候,她也很讨厌那个自己,不过她忍不住,她说自己现在依旧会很在意,我笑了笑,最后跟她挥手再见。

我想如果让我重新选,我还是会要一个会为我哭为我笑,会吃醋,会因为我做蠢事而噘嘴的姑娘。

我要这样的姑娘,我要能感受到她爱我的姑娘。

那种理想型的姑娘,不黏人,独立,有自己的生活,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不会要你陪着她东南西北到处乱逛。会在你忙的时候消失,需要时出现,并且还很爱你的姑娘。这样的姑娘有,女朋友没有。

当然,去掉最后一点她很爱你,还是可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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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个女朋友


最后一个女朋友

0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0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0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SOHO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就连谈吐、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地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一致得天衣无缝。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会,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会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好,离我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没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将她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会上拿下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

其实说起来我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会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没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会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0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不爱你,你还给傻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以及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也不想宋佳做傻。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而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吗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去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得因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她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0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性,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得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的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

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儿,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的拍桌而去以及宋佳的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大大,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用来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和我永别了。

0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感。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件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人的经历时,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和工商局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那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我接着说:傻瓜,跟你谈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谈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一个敷衍的结果


对不起,我们缘起缘灭。一个突如其来的短信轰炸啦我所有的希冀与幻想。曾经的相守还是敌不过时光的消磨。对不起,我还爱你呢那么,我该怎么做呢?该怎样回复你的短信呢我愕然,不知所措,为何我就是这般的软弱呢?禁不起失去你的打击,泪水教会了我要戴面具,我笑着回复你:快乐幸福送给你然而不知,面具也就成为啦一条河堤,见证啦一条河流的形成。

殊不知,快乐幸福送给你只是我的一个敷衍的结果,你也许会认为我已释然,同意你的分手,与你好聚好散,但我的内心早已伤痕累累,面对你的短信,我的心房也被你轰炸的粉碎,万念俱灰,只欠东风把它吹散对不起,我还爱你呢

对不起,当初你所认识的我,确实只是一个充满着旧回忆的我,不是一个全新的我,其实你也明白,我不是真心的爱你,但是你依旧包容着我。

在此期间,我看过你的努力,看到了你的失望,看到了你的坚持,也体会到了你想要的放弃对不起,我也曾经想要过放弃,但是我发现,我的心不知在何时,已经被你征服啦当我意识到时,我很开心,我终于可以和你真诚的在一起。你拯救了我的心,让我从以前的回忆中解脱出来,于是,我开始慢慢的在你面前肆无忌惮的耍闹,开始学会真正的关心你。

但是,命运就是这样子的愚弄人,你累了,你开始决定离开我了,你终于还是做了放弃的决定,我不知所措,怎么办?我已经开始喜欢上你啦。在你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知道我们结束啦。再也回不去当初的美好了我哭啦哭的一塌糊涂,但是我没有让你看见,即使是在校园里的不经意碰见,我还是决定微笑、大笑、狂笑、这不是想你炫耀我国的有多好,而是想让你依旧记住我的笑容,我想让你铭记住我的笑容,记住我曾经是个给你带来欢笑的一个女孩子。其实,你不知,这笑容的背后流淌着的是一条血流。

在遇见你的每一个瞬间,总是会有某个心跳在肆无忌惮的跳跃着,这是我铭记你的最有力的证据。其实,我以前说对你没有心跳是假的,只是你没有识破我的谎言罢了。

在感情上没有谁对谁错,我们都是个很好的孩子,都是个追寻幸福的孩子,只是我们在寻求幸福的路上,偶尔成为了迷惘的孩子。也许,我们在一起就是一个错觉,就是一个敷衍。因为我们在精神上出现了分岔路口,在你爱我的时候,我却面向其他方向,在我爱你的时候,你却留给了喔唷个背影

我们的分手短信其实就是一个敷衍的结果。一个伤口,一道疤痕,会让我们找到各自的幸福吗?对不起,我喜欢你这句话是我迟到的问候

怎样看出你的女朋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的女友或心仪的女孩是怎么样的人?总是笑咪咪的心爱女孩?仍是慎重老练的女人?她的赋性真的是如此吗?乍看之下温文不造作的女孩,其实很可能仅仅耍心计演出来的容貌喔。假如你喜欢心口如一的人,无妨停下脚步好好检视对方吧!略微摆开一点间隔或许更能看见女友出人意料的实在相貌......

1、你的女友有同性朋友吗?

女人的感触适当敏锐,对待同性尤其能发挥这种才能。即使只要时间短的沟通,也能从对方的言语行为中读出对方实在的心意。和简单遭到心爱表面、甜美言词利诱的男性比较,女人更可以运用自己敏锐的理性看透对方的赋性。因而,实在关怀人的女人会有许多同性友人,不关怀的女人则很难有同性的朋友。你的女朋友会在不经意的谈话中透露出同性友人的工作吗?女友的通讯簿里,异性朋友的数据该不会比同性朋友多吧?假如女友的异性朋友比较多的话,那就要注意了。

2、和异性之间用什么方法沟通?

女友常会表现出天真无邪的肢体碰触,假如是无邪的肢体碰触,假如是自己心仪的女人,咱们就会分外感到高兴。但女友对其他男人是不是也有相同的行为呢?

要知道,肢体触摸是人际沟通的重要手法之一,用得好就能让人际关系更顺利,特别是女人对男性的肢体触摸更具有绝佳的作用!女生的肢体触摸可能是要对方遵从自己无理的等待,有时分也可能让对方误以为“她对我有好感”。假如女友对其他人的肢体碰触看似不经意,实则活用它做为女人的兵器,要求对方满意自己的要求,那么她是个适当高超的腹黑者。

正由于肢体触摸对女人而言是一种十分便利的手法,因而更要慎重考虑运用的机遇。以男朋友为重的女人一定会掌控好自己对异性的肢体言语。请好好调查女友与异性的共处方法吧!

3、当你伤风的时分她是什么反响?

你在生日或圣诞节等女友等待的节日里伤风了,遇到这种状况,女友会有什么反响呢?她会担心肠飞驰过来看你吗?仍是一副不高兴的容貌?只要是女友愈注重的节日,她当下的行为就愈能展现出她的赋性。假如她放下全部也要来关怀你的身体,问你一句:“你还好吗?”,这种人就很让人定心。假如她由于不高兴而在嘴巴上抱怨了几句,但仍是做了汤粥来照料你,那么她是个很棒的人。可是,如果她丢下现已伤风不舒服的你,自己跑去参与活动,那这种女生,就要多考虑了。

以上罗列的的三个问题,或许能为沉迷女友的你供给一些判别女友实在性情的指针。事实上,在女人之间得到“腹黑、心计重”这种不良点评的人,好像往往遭到男性的喜欢。许多女生在同性傍边吃不开,但却和男友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总归,当男性和女人在挑选伴侣时,那种只以自己的利益为优先,一点都不关怀的人的确不受欢迎。

一个朋友


一个普通的朋友从未看过你哭泣。一个真正的朋友有双肩让你的泪水湿尽。

一个普通的朋友不知道你父母的姓氏。一个真正的朋友有他们的电话在通讯簿上。

一个普通的朋友会带瓶葡萄酒参加你的派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早点来帮你准备,为了帮你打扫而晚点走。

一个普通的朋友讨厌你在他睡了后打来。一个真正的朋友会问为什么现在才打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找你谈论你的困扰。一个真正的朋友找你解决你的困扰。

一个普通的朋友对你的罗曼史感到好奇。一个真正的朋友可以威胁你说出来。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拜访时,像一个客人一样。一个真正的朋友会打开冰箱自己拿东西。

一个普通的朋友在吵架后就认为友谊已经结束。一个真正的朋友明白当你们还没打过架就不叫真正的友谊。

一个普通的朋友期望你永远在他身边陪他。一个真正的朋友期望他能永远陪在你身旁。

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是什么感觉


讲讲我的故事吧。你可能会在故事里,看到你自己。故事里的自己,像顾城写,“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1、他是大我几届的...

讲讲我的故事吧。你可能会在故事里,看到你自己。

故事里的自己,像顾城写,“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

1、

他是大我几届的学长,之前仅有过匆匆几面之缘。

秋天到了,复旦光华楼草坪前的夏天迟迟不肯离去。夜晚我骑车经过,看着草地上滚来滚去的孩子们,有些妒羡。回头,突然撞见他。

穿红格子衬衣的他在低头摆弄手机,光屏照亮他的娃娃脸,还有那双眼睛,让我想到外婆蒸馒头上插的大红枣,亮晶晶,香喷喷。

其实,我更想俗气地说,他好帅。

坐在台阶上聊了会儿天。明明长一张小鲜肉脸,却拿一副老学长的语气说话。聊大学四年规划,聊他在复旦的恋爱史,云淡风轻提起他屌炸天的创业往事。语速堪比爆米花机,而且多线程作业,竟然边聊天边低头回了好几封工作邮件!

十几分钟后,他接到电话匆匆离去。

——“相信我,过几年你会优秀得让人遥不可及。”末了,他竟拍着我的肩膀来了句丧心病狂的语重心长。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上帝派给我的馊鸡汤大厨。

2、

按计划本该去健身的,那天我却一个人在台阶坐到深夜。

大概草地上孩子们的笑声太热闹,大概他的衬衣刚好撞上我喜欢的颜色,大概我的心刚好被秋风吹皱了一块边角,大概真的只是他太帅了。坐在台阶上,我依然在刚才那番平淡无奇的对话里游荡,闭上眼睛,黑暗中全是他的脸。

3、

向来雷厉风行。第二天发短信跟他表白。

悲哀的是,他连拒绝都不屑,只把我当成没心没肺的小丫头,回了句,“别闹”。

软磨硬泡。一周后,他终于答应在咖啡馆见个面。

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把衣柜里的裙子全掀倒在床上,不行,这个太素,那个又太露,换好裙子发型又乱掉。哎,他本来就不高,我是不是该穿平底鞋?哎,如果往鼻子上打高光和阴影被他看到会不会不好?

终于到了咖啡馆,他说,临时开会,晚一点到。

等他。

挑了最佳位置,刘海别在耳朵上,这样他进来刚好能看到我更瘦的那边侧脸。掏出电子书阅读器看书,故意选了KK的《失控》,虽然俗套,毕竟是他在做的领域,如果他问我在读什么,答得也体面些。把唇上的裸色口红擦去,换成夸张的大姨妈红,想想又觉得不妥,又拿纸巾蘸水狠狠擦掉。

心跳,砰,砰,砰。千万种情绪在发酵。尴尬,无助,焦虑,纠结。想逃避,也想强吻他,觉得自己好蠢,又佩服自己的勇敢。

终于他来了。

坐在我对面,飞快抛一句“对不起等我一下”,开始没完没了回复微信语音,没有看我一眼。他那么匆忙,像在光纤电缆上飞速前进的粒子,我悲哀地想,我快要溢出来的喜欢,在他那里,只是打扰。他急匆匆地来,赶紧把我打发掉,在他的行程上打一个小勾,就算完成任务。

讲完语音,他有点不耐烦地看着我,一副“有话快说”的表情。反复练习好的话,突然碎落在肚里。

终于把话磕磕绊绊说出口。大意便是,这些天你在我的世界出现又消失了一万遍,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

他听完,又眨眼睛给我灌冷鸡汤——“你不是要找最好的人,而是要找最适合的人。而我真的不是。”

呵呵,顺带把自己给夸了。

我不甘心,继续软硬兼施,玩撒娇,玩激将法,扮可怜。玩到一半,他又被一通工作电话叫回去。“你先回去吧。”他无奈苦笑。

送我去地铁站,我扯着他的衣领不想放下,他松开我的手,在我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像被滚烫的小火星烧灼,从此有了灼痕。像通透的玉石被人触摸,从此有了灵气。像被驯服的小狐狸,从此有了牵念。

4、

后来,整整半年我们都没有见面。额头上那个吻,竟然支撑起整个冬天,让我在一个人的感情里,没有倦怠,没有冬眠。

他朋友圈屏蔽了我,因为“怕被共同的熟人看到,怕你瞎胡闹。”我每隔十多天,忍不住给他发一条消息,大多乏味而矫情。比如“好想你,你在干嘛”,他飞快回我一句“working”,让我不知再如何聊下去。

像全副武装的战士,视死如归要出发,却根本不知道战争来临的方向。

该怎么追他呢?我们并不在一个圈子,没有交集,更没什么共同的朋友。总不见得无聊到先挨个认识他的同事和好友吧。

该怎么和他聊天呢?我喜欢的小说和回忆录,对他来说是另一个星球的东西。

唯一能做的,只有想他。电影里的男主角都有他的影子,每一句歌词叙说的都是他,不管吃到什么口味的食物,想的都是,额头上那个吻的味道。

曾经是多么骄傲的人,为他低到尘埃里。可是啊,无论哪种姿态,骄傲或者卑微,他都看不到,也不屑看到。

5、

爱情里最让人成长的,就是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吧。

我曾在半年里收到一个男孩子的上百封信,读完,感动片刻,随手塞进柜子里。终于轮到自己写,敲键盘不知删减反复多少次,才能给他写出一句完整的话。写好后跑去翻柜子,看着当年成堆的信,好像终于读懂当年男孩的心。

曾经拒绝一个男生,云淡风轻跟他说“做朋友多好”。但男生马上拉黑我微信,隔几日又加回来和我打招呼,然后又拉黑,加回,反复……我实在受不了这番幼稚,索性主动把他拉黑。终于轮到自己,每天夜里点开他的头像,回味寥寥几句聊天记录,看着他空空如也的朋友圈,辗转反侧,心乱如麻。想着如果拉黑他,就能放下吧。但是,坚持容易,放弃好难。终于体会到当年男生拉黑我的心情。

学会换位思考,对曾经愿意喜欢我的人,又多了一分感激和尊敬。

因为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是太苦涩的甜蜜啊。

6、

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懂了“喜欢你,但与你无关”究竟是怎么回事。走进一座迷宫,无论碰壁还是顺畅直行,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的事。每天都在纠结,想走慢一点,又想早日走向解脱的终点。终点没有鲜花与掌声,只有一阵穿透我的烈风。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

无限敏感,无限自我放大,时常觉得自己是最伟大的圣人,亦是最卑微的小丑。

——看,你对我无动于衷,我仍不放弃你。

——看,你都对我无动于衷了,我还是放弃不了你。

7、

放弃,是因为再见到他——

半年后,他突然说要请我吃饭,说要“看望一下小学妹”。

这一次,我没化精致的妆,也没换十几套裙子,只是放下吃了一半的筷子,顶着一身火锅味儿去找他。

路上大概跑太快,心跳还是不太正常。直到见了穿冲锋衣背着双肩包的他,噗嗤一笑,再也没了紧张。

我翘着腿托着下巴,吐槽他的发型难看,吐槽他吃相不雅,吐槽他的新O2O项目太不靠谱。然后又换了只腿重新翘,跟他聊我的新书,我最近采访的人,顺便吹嘘接下来的宏大自我改造计划。

与半年前紧张的自己判若两人。我以为自己是装的,装狂放,装没心没肺,故意叫嚣给他看,“老娘已经放下你了”。

其实,是真的。

他嘿嘿地笑,哧溜吸着面条说,“你只负责精彩,老天自有安排。”

又灌给我一勺馊鸡汤。

大概酒酣兴至,他向我坦白,“其实半年前没接受你,是因为总想追回前女友。”

我一把夺过他手机,想见识他前女友是何方神圣。他点开相册——我看到了一个平胸碎花裙厚底眼镜朝屏幕傻笑的小妹妹。

“输得心服口服了。”我呲牙咧嘴朝他笑。

其实不甘心呀,比起她,我哪里配不上你呢。

不过,都过去了。

8、

那顿饭吃得很开心,大概因为我又回到了本真状态,插科打诨不要脸。

他打车送我回学校。车子飞在高架上,大厦的亮光好像就在触手可及的眼前,美极了。我们淡淡聊着彼此的失败与伟大,他突然拍我肩膀,认真问我,“你当时到底喜欢我什么?”

孤独的日日夜夜一闪而过。不甘心的日日夜夜一闪而过。想念他的日日夜夜一闪而过。

那些日日夜夜冲进眼眶,马上要化成眼泪。

我忍住了,只是笑嘻嘻跟他说,“因为你帅啊”。

“傻丫头。”

如果几个月前,我有机会跟他坐在同一辆车里穿过城市漫长的高架,我一定会牵住他的手,或者抱住他,告诉他,“我喜欢你,喜欢得希望路途没有尽头,你我就这样老去。”

现在我只想静静倚在车窗上,看看城市为我搭下的繁华布景,细数心里的冷清。

9、

回家,发现他朋友圈对我解除屏蔽,里面花花绿绿的,可再也没兴致翻下去。健身,洗澡,上床上网,闭眼睡觉。

没有想他。

怎么就放下了呢。大概刚才意面吃起来太油腻,大概他的冲锋衣太难看,大概今天的微风没有掺杂多巴胺。

10、

到底喜欢他什么?

早慧。有理想有抱负。成功的创业者。聪明干练。温柔绅士。颜值高……这些都不是重要的原因。

只是因为那天在光华楼前,撞见他那双如红枣一般,亮晶晶又香喷喷的眼睛。

11、

谢谢你呀,亲爱的。

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终于知道,爱是多复杂,又多简单的东西。

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看到我结果我哭了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shenti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xing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shenti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她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shenti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kaifang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一个朋友在路上


甘共苦自以为不是个特别怀旧的人,却总是会在某种特别的氛围中,想起某些特别的人,以及与其有关的一些深刻或是已经忘却了的事

想起阿杜,是在我应邀去台湾省电台主持一档摇滚音乐节目的那天。当DJ小姐缓缓地将音量键推高,张楚那不羁的声音便又飘漾开来: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恋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歌声一如从前,环绕了我每一次的心跳。戴着耳机我想象着电波像触角般无限延伸,传达到每一个爱乐者的耳中。蓦地想到:此刻我的朋友阿杜是否会在电波的那一端聆听张楚?是否他也会如我这般,在音乐中想起从前的那段日子?

阿杜是我的高中同学,大我一岁,那时几乎每天早上或下午去上学时,我都能看见他提著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游游荡荡。偶尔的目光相对,他都会像不太认识我似的,爱理不理地对我点点头,我感到他和我一样觉着有些漫无目的,毕竟学习对我们来说是件苦差使,而且我们也都缺少思维和运算能力,所以总是会在理科成绩出来后会被老师抱怨:教上你们两个可真够我抱撼终生的了!但我们还是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共同语言。唯一的共同点便是高考时我们都落榜了。第二年,他重考进了省城的一所美院。

一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朋友家不期而遇,很快地,我便惊诧原本慵懒散淡的他竟变得如此地开朗健谈。你好象不再像以前那么软了!我开玩笑地说。他装出一脸无奈的苦相回答说其实他原来并不内向,只是高中三年的日子混沌得很,总觉得理想与现实的世界似是而非,并且他的自由的个性在众多的规章纪律以及老师威严的目光下无法真实地显现,就像老鼠不得不对猫妥协,其苦闷自是不言而喻。想想也是,我便轻易地认同了他的观点。接着我们又谈起摇滚,谈起张楚,不知不觉中竟直至深夜。烟雾缭绕,酒瓶成行,最后他对我们说:他正在筹划成立一支摇滚乐队,而与之同等重要的是:在大学里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朋友。

大二那年暑假,阿杜锤开我家的门,古侠一样的披肩长发,一件画满鱼刺长及膝的汗衫和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着实让我的父母惊讶不已。他指着身边的女孩对我说,这是我的小文,大一的,我们的初恋将会是抵达一生的爱情。他又说原先的两个愿望都已经实现,我们把所有的生活费都拿去买了乐器,每天只能吃榨菜,靠疯打篮球才不致让身体垮下去,而你现在已经是赚工资的劳动人民,所以得请我们一顿。说话时,他不停地晃头把垂下的头发甩向一边,吐着不成形的烟卷,看上去他很快乐也很潇酒,我以为阿杜这种异类的样子本是那个年代中男孩子除了标榜自己是学校的体育尖子之外最讨女孩子欢喜的一种形象,果然从小文的眼里我看到了女孩应有的那种痴迷的目光,而她那一脸暖昧的表情也很快在阿杜热辣的对视下极为生动地氧化。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夏日的艳阳透过窗棂散落在屋内,我看到阿杜的眼神如银剑般闪亮,我听见阿杜的歌声在我耳边若隐若现,我想说其实崇拜的爱情并不牢固,可我终于还是没有说。

我最终有幸在几个月后目睹了阿杜的流汗乐队的演出,而在此之前我对没能见到女孩小文并不感到奇怪,阿杜笑笑说,这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爱情,符合初恋的规律,它的结果倒促成了一位天才歌手的诞生。偌大的校园礼堂里,阿杜和他的乐队站在高高的台上,抱着一把电吉它的阿杜一脸真诚地对台下说:别说深刻,那不是意义!这里没有老狼,如果摇滚不能打动你们的话,风花雪月的校园民谣在等着你们!除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有的歌都是由他们自己创作的。时至今日,我仍记得其中的几句歌词:城市的边缘,是我的向往;我要在路上,那是我生存的乌托邦。音符激溅,长发飞舞,他们在台上卖力地演唱,台下的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非凡的哲理光辉。演出的结果获得了同样多的掌声和嘘声。

后来我们到凤凰山下的一个小酒馆里喝了个通宵,我看到进进出出的都是和阿杜一般装束的年轻人,他们背着乐器或是包裹,谈笑风生,嘻笑怒骂。我知道在这里,我成了异类,我的衬衫领带小分头常招致他们并不友善的目光;我也知道他们其实生活得挺苦,一边为了生计而挣扎,一边还要为了理想和音乐而奔波。我问阿杜,苦吗?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随即又爽朗地笑了。是的,纵是幸运或是不幸,他们终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而我,每一次转过身却没有飘然而去的沉着,迈开步更缺乏一去不返的勇气,于是终也只能乐而忘返于几篇溢美泛

酸的小文章,这彻头彻尾的小男人样被阿杜一语道穿:我们是朋友,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小醉而归时竟觉得黎明有些温暖,坐在回程的火车上,想起我那湮没已久的梦想,竟有些心潮激涌。我知道这很幼稚,只要一回到我所熟悉的城市,这些想法很快就会烟消云散,什么都不会发生。但那一刻,我还是乐意沉湎于此,并且认为在这个连真诚和诗性都可以被克隆的年代,坚持完美的理想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后不知道为什么,直到毕业后,阿杜才再次来到我的小屋。看上去他很憔悴,一头躺倒在我的床上,抽着烟看着我莫名其妙不知褒贬地笑着。也还是说起从前的老话题,比如音乐和生活本身;比如听着张楚充满慰藉的那些夜晚;他说这个城市不可能容纳他,他就像是一个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边缘人,工作没有一点动向,谁会要一个靠补考才毕业的差生呢?说话的时候,他仍是微笑着,一副嘲谑生活的样子。他又说岁月本是条清清的河,可惜流着流着就成他妈的浑汤了,而他走了一圈才发现只有音乐才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和所能做的事,因此他需要在路上,去寻找他生存的乌托邦,正如他自己所唱的那样。临走时,他送给我一本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他们乐队自创的一本诗体歌集,顺便又向我借200走了元,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大二的那年冬天,我开始老了,这是歌集中话的第一句话,我没法不动容,但我不认为阿杜就是凯鲁亚克所写的跨掉的一代,我相信他会赋于在路上一种更新的意义。因此我在想着:被爱情和现实所否定,一个朋友在路上,实在如鸟儿在暗夜的都市里游弋,冷暖自知,左翅是溢满激情的音符和文字,右翼却得承载汹涌起伏的矛盾和真实,不知道阿杜是否未辱初衷。众弦俱鸣,我是唯一的走音??那原是青春萌动的本真和勇气呵!

我有一个梦想


从小到大,我都有一个梦想。说起这个梦想,我个人觉得很自豪,可是听到的人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并且会觉得我精神有问题。

我的梦想很简单----想要变成一只手机。

一定会有很多人想要问我,为什么放着好好的人不做,想要去变成一只手机?

很多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像你喜欢某个人,很多时候,仅仅是因为眼神对上了,感觉汇聚一起,有了深入交流般的神妙感觉。用一句话来说,喜欢你,没道理!

可是我想要变成一只手机是有原因的,并不是因为手机为人类带来很多的便利,我没有那么伟大的想法;也不是因为现在市面上有很多的手机且其身价高,我还不至于这么庸俗;我想变成手机,是有很深刻的原因的。

首先,我不是想成为一般的手机,它是某个人手中的那只。说到这里,会有一点小小的羞涩,因为这里的某个人,是我最重要的人,这点不用说了,能让我甘愿从一个人沦落成一只手机的,当然是于我来说极其重要的人。

我想大家会好奇,对方是怎样的人,竟然让我甘愿变成他的手机?当然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但是与其怎么渲染他有多么的厉害,多么的了不起,还不如说下他是怎么吸引到我?怎么让我心甘情愿沦落成他的手机?

他是泰国的当红小生马里奥,从这点就马上透漏我是追星族了对吧?不要紧,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从不做任何的狡辩。突然想起,昔日我看到过的一句话:就像很多人不理解你为他呐喊,把他 意。也许会有很多人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我那么迫切的希望成为他的手机?而不是他的其他东西,或者是他身边的人,亲人或者爱人。

先说明为什么我没有想要成为他的爱人,不是我不想,而是我很有自知之明,我不配,男神应该要极其优秀且深爱他的人才配得上。我有自信可以成为全世界最爱他的人,可是我却没有自信成为极其优秀可以与其相配的人,所以我果断的放弃了。还有,成为他的亲人,我真的很想成为男神的亲人,可是这也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不是我所能决定的事情,所以我也放弃了。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只配成为他的东西。

他身边有很多的东西,男神都很珍视他的东西,但是他最溺爱的要属他手中的手机,无时无刻不在玩他的手机,大家都说他最亲密的朋友是他的手机。

我有小私心,希望可以一直陪在他的身边,而手机是他最亲密的朋友,所以我就希望成为他的手机。这是最重要的原因,当然除了这个原因之外,还有一直非常关键的原因。

就是我知道手机的辐射特别的强烈,所以我想成为一只没有一点辐射的手机,这样我就可以保护男神不被辐射。男神健康是我最大的心愿,只要他健健康康,我变成一只手机也值得了。

成为男神的手机就是我最大的梦想,我会为这个梦想而不断的奋斗的。加油。

我的三个女朋友


认识这三个女人是在一个夏季。酉翎、谭芳、曾怡三个很好听的名字。

那时的我,一直为找工作烦恼的我,最终被一家新开的酒楼聘请了。当时我不敢去应聘,因为我从没自己成功的找到过工作。我是打电话去问的。电话那边问有没有做过服务员。我的回答很肯定,做过。电话那边就说要我带身份证、健康证去面试。

去应聘的人还真多。我在副经理那里面试了。同意聘请。我吐舌,其实我哪里有做过这行,只是凭着以前在商场里面做的时候,老板经常带我们员工去酒楼吃消夜时,对那些服务员的服务印象胡乱捏造的。实际要做起来只怕做不来,这是我一直都提心吊胆的事。

下午,我们就在酒店门口开会。站在新员工的队伍里,一种独特的场面出现。整个队伍里除了我,竟然还是我这个男同胞一枝独秀。看来我是破例收录的。我耸了耸肩,环顾前后左右。哇塞,站在我右边数过去的第三位女子,真是惊人的迷人,倒不是她扮装得浓眉艳唇,花枝招展,而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清新养目感,穿着白色的工作服,在阳光下面是,清清的,淡淡的,白白的,嫩嫩的,特别是脸蛋上那种自然的笑意,迷人极了。若不是大庭广众,我就会大叫,哇塞。

她就像磁场,我的眼睛就像铁块,自然的被她吸过去了。老天,快被她发现,我赶紧把头转正,然后深深的呼吸来镇定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这感觉太惬意了。好一阵子之后,我又朝那边望去,她正在望着我笑。我慌忙转过头,若无其事的望着正说得口水四溅的总经理。对于一个初涉社会不久的我来说,的确是心慌意乱的偷窥。

太阳是炎热的,总经理的话语是火里浇油。我逐渐能闻到汗臭味了,女人的,自己的,混在一起,一种肉酸味。散会的时候,我站在那里呆好一会,我要在后面偷看那个女子。秀色可餐,不瞧白不瞧,那女子也是汗得湿透,能看到她背心衣服里面的胸围吊带跟结扣,还有肉的颜色,真是诱人遐思。我的偷窥经常被她发现,她就嫣然一笑。而我呢,就经常因避之不及而让自己火烧脸颊。

酒店分两部份,一楼为粥粉面跟快餐部,二楼才是正式的酒楼。本来早上说好分我到二楼的,那副经理糊涂得紧,下午竟然又把我分到了快餐部。那个女子被分到了二楼,看来上班是没机会偷窥美人罗。后来总经理望到了我,可能唯一的男生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他问我怎么在一楼。我说是副经理让我到一楼的。总经理笑着说,你去二楼,去二楼。真是命好,我可以整天面对那清丽女子,那是何等美事。我心仆仆的恨不得马上飞上二楼。上到二楼,二楼是一个清雅宽阔的场所,没有一楼那样拥挤。副经理正在分配工作,见我上来,就问我,你不是在一楼的吗。我难为情的扰着后脑勺说,是总经理叫我上二楼的。副经理想了片刻说,哦,本来是分你到二楼的。我瞅了那女子一眼,她正朝我笑,我的脸更是发烧。副经理叫我站进队伍里。然后就分配任务。我这少年之心就飞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应该在外面见世面多了,能看得出一种格外的气质,略带成熟,又觉得不为俗尘所染,这种风韵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能不勾住我的魂吗?

副经理分配好任务之后,就要我们演示一下台布的铺法,转盘的摆法,杯子碗筷的摆法,烟灰缸的收法,诸多规范,我傻了眼,光那么大的桌布我都不知道怎么个铺法,毕竟我是冒牌货。副经理就说,谁先来试试,她指了指一个女孩子,然后又指到我。妈耶,首先就叫我上阵,我不是死得惨,不被人笑话才怪。我身子闪了闪,弄得慌了神,怪难为情的,拿起旁边的桌布,不知道怎么个铺法,因为桌子上放有一个大大的玻璃转盘,我怪难为情的望着众人,最后把目光落在那女子身上。那女子似乎明白我不会摆,走上来笑容可鞠说,还是我先来吧,看你在我们女孩子面前怪难为情的。众人都发出轻笑。实在是一个难动作,要从玻璃转盘跟下面的转轮穿过一张很大的桌布,我还真是第一次。只见她熟练的动作,很快而轻巧的把桌布铺了上去。四周刚好长短。然后又把桌布用差不多的手法收回来。我记住了这其实懂得技巧就不难的动作。她的动作实在太优美了,感觉就像是在舞蹈,她铺完望着我笑,似乎在问,记住了没。我感激的望着她。她一甩清秀的头发就站回队伍前面。副经理又问,谁来。我鼓起勇气说,我来。然后装作很熟练的样子,竟然也轻易的把桌布铺上去了,然后又从容的把桌布收了回来。成功,我向她投递去胜利的目光。她似乎在微微的点着头,她又带着轻轻的笑意,又让人感到一种震撼的美。我就感觉自己如沐春风里。其他的程序都是在她的带领下让我学会的,她是在有意的教我做这一切。就连托盘的动作也是一种比较难的程序,可以分两种,低托与高托,低托平腰上,高托齐下肩,而且托盘必须用五指尖来托,如果用实心手掌托就容易摔盘。这都让我冷汗淋漓。她故意把手朝我这边,让我看了个透彻。她那优美的姿势都能深深的刻在我脑子里,加上我这人还算天资聪颖,一学就会,而且一做就到位。做完这一切我就觉得自己的背心湿透了,脑门上豆大的汗都被我偷偷的拭去,也不知道被副经理有没有发觉我这一点。做完这些就是发工作服了,想不到没有男孩子的工作服,发了件跟女员工穿的一样的白衬衣给我。很明显,女装因为女子胸大的关系,胸口部份做得大些,然后就是下面就窄了。穿上去怪怪的,被那些女孩子笑了半天。她也在笑,看见她笑了,我也笑了,笑得好不得意。

酒店正式开业了,我跟她站在二楼门口迎宾,我们相互对望。我感觉跟她对视相当不好意思。但是这种好好瞧她的机会怎能错过。她问我,你脸红红的什么。我纳纳的说,没,没什么。她用纤纤玉手捂着嘴笑弯了腰。第一桌客人来了,我们就要敬礼。我们都叫了声,欢迎光临,然后就鞠躬,我就来了个日本式的90度鞠躬。她扑哧一声,差点没大笑起来。看着她的美丽动人笑容,我又兴奋又尴尬。等客人走了进去之后,她就笑着说,你想把我笑死啊。我看她笑得那么好看,就来了连续几个90度鞠躬,她笑得蹲在地下伏在膝上笑。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我心里罐了蜜似的还要甜。时间久了,我真有点希望这里是结婚礼堂,来一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相拜,想到这里我就开心的笑了。她就叫到,你笑什么,站着做梦啊。我就嗯嗯的应答。她又会笑。能让她笑,那是我的荣幸。美女的笑容永远都那么迷人。能让美女笑那是有风度的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我就独自偷着乐。

我们之间很快就熟了,她的名字也很动人,叫酉翎,零灵的。后来我们逐渐习惯了这里,因为里面比较忙,人员紧缺,迎宾这个程序逐渐就省略了,那是我的损失,因为不能每天跟她拜堂啊。但是我们之间来往穿梭,饶来饶去也别有情趣,她的动作永远都那么优美。我就喜欢跟她饶来饶去,就像在舞池里一样,她是一个不错的舞伴,尽管我从来没有跳过舞,也不知道怎么跳,这样的陶醉都是我觉得最为快乐的。

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站在一起聊天,我作为这里唯一的男性服务员,自然成了他们的茶话闲聊,而且是当这我的面来笑话我。酉翎也会无伤大雅的刁难我。她是一个懂得尺寸的人。但是,她一句惊人的话是对我说的。她直接的问我,海,你喜欢我,对不对。她那种神情,比平常说话还要自然。这让不知道如何回答她的话。众女子都笑哈哈望着我。我乃堂堂大男人岂有被他们笑倒之理,遂憨厚的笑了笑,避之不答,也不羞愧。当然这就是表示默认,就算我不默认,我的行径别人哪有不晓之理。

休假、请假的麻烦事情来了,本来不足人手,再加上碰上休假或者放假的,那就更忙得不得了。一楼自然没二楼那样注重服务,所以经理会从一楼派一个女孩子上来帮手。这个女孩子叫谭芳,株洲的。一看就知道是刚出来的女孩子,农村的皮肤色,是被太阳晒多了缘故。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有另一种水出芙蓉的气质,而且透出一种美人胚子的秀气,特别是那属酒店所有女员工中最长的头发,不但发质特好,更能烘托她的个性美。我倒不注意她,毕竟我是心有所属,别的女孩子再漂亮我也不感兴趣。但是谭芳偏偏就爱跟我说话,就爱跟我靠近。看来我这一只独秀,还真是有魅力。

我们领班是一个更是白净的女孩子叫曾怡,常德的,但是长相相对比起酉翎、谭芳来就差点,长得也可以。虽然如此,但是曾怡有她自己的魅力,那就是沉静稳重,典型的成熟型女性。三个女孩子都是我同省的,所以我们都觉得比较亲近。曾怡是有男朋友的,而且下班都会来接曾怡。他男朋友是另外一家酒店的配菜学徒,就是厨师炒菜时,他首先把菜分类配好,方便厨师炒菜。所以单单这个程序就有个职业叫配菜师,炒菜也要看配菜师的技巧,菜的分量,配料的份量要搭配得好,菜才能真正吵出滋味。后来曾怡跟我说要跟他分手。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他没有安全感,而且是她家里人说的媒,并没有什么感情。我问,他还不错,蛮帅的,又这么有心来接你,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她说,他来这里看见我后,认为我是他感情最大的威胁,他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缺乏安全感。我不竟哑笑起来。感情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逐渐曾怡对我的话多了起来,有种另样不同的亲近感。

下午有段时间是空闲的,因为下午很少来客人或者基本上不会来客人。在一楼的谭芳喜欢上来跟我们一起聊天。有一次,我的烟抽完了,忘记带钱了。我就问她们,我忘记带钱了,谁能借钱给我去买烟,明天还。谭芳马上高高的举起手来说她有。然后就塞给我十块钱。我说了声谢谢,就去买烟了。事后,酉翎跟我说,海,我发现谭芳很喜欢。我说是吗。她说,是啊,女人看女人很准的,她的确很喜欢你,你喜欢我是没用的,我不是你喜欢的那种女人。我为她的话感到纳闷。不知道她是怎样一个女人。好象她知道我喜欢怎样类型的女人一样。她继续说到,谭芳只是刚出来,几年后绝对要漂亮过这里所有的女孩子。我笑着说,意思就是要漂亮过你了。她肯定的点着头说,相信我。我真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世间竟然有这样的女子。真是耐读。

酒店也不知道因为经营方式不妥当,还是地理位置不够好,抑或是厨师炒菜不合顾客口味,业绩逐渐下降。这也难怪,周围的酒楼逐渐多起来,都变着法儿拉顾客。毛主席有篇文章这样说,李鼎铭先生说过,兵不在多,而在于精,好的建议我们就要吸纳。总经理最后决定精简人员。谭芳是总经理介绍来的,本来做得挺不错的,为表示总经理没存私心,让她成了士先卒,硬生生把她精减出去了。谭芳将去总经理帮她找好的工作单位。谭芳临走时指名点姓要我送,酉翎就在旁边喊阵,一定要我去送。这种情况下,也算是朋友一场,我答应去送她。本来她早就可以走了,她却坚持等到我下了班。送她上车前,她说,我暂时还不知道具体地址,以后,我过来再给你地址,你要去我那里玩啊。我答应了。送走了她之后,我空荡荡的回到了宿舍。说不上失落。也说不上没有失落。

二楼最终只剩下四个人,酉翎、曾怡、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还是有忙的时候,忙的时候经理自己上来帮手。

曾怡的男朋友逐渐很少来这里了。曾怡觉得有些犹豫,有的时候站在那里,面对着茶水柜思考,见到我走过去,嘴巴一动一动,想说什么,却又不说什么。我却糊涂得像个小笨蛋。对酉翎,我也不知道是进是退,反正就这样,大家继续非常融洽,大家继续继续有说有笑。

服务员对我来说是没有前途的。不远处一家西餐厅很快就要开张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那里的总经理是我表姐夫的妹夫,遂有了想跳槽的想法。我想去学做西餐,或许前途无量,毕竟多少能得到一点照顾。招工的时候,我去报了名。

我在酒店里递了辞呈。总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深长的说,阿海,你就想走啊,你是我们这次留下来的精英,你的成绩我都看在眼里,我准备提你做领班,你要放弃这次机会么。领班。这词多么有诱惑力。他说,你再好好考虑一下,考虑好了再跟我说吧。我有些踟躇了。现在是两个机会,我将怎么做决策呢,两者都那么有诱惑力。

我继续工作了好几天,在思想想做了番挣扎。不行,我还是得走,我不走,总经理要提我做领班,那不是等于撤了曾怡的职务。曾怡跟我之间的情谊这么好,我现在有另外一条路走,我得给她难看。当我去找总经理的时候,总经理告假回乡了。我随便扯了一个严重一点的理由向副经理辞职。副经理说跟其他人商量一下再做决定。最后副经理同意了。我有些依依不舍的离开了酒楼。

曾怡的眼神里有些忧郁,酉翎却永远都是那样笑容可鞠,而我已然等不到谭芳的到来。我第二天就去了那家西餐厅。迎来另一种新的环境。但是酒店里的女孩子依然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去过酒店,没再见到酉翎跟曾怡,据我熟悉的人说,自我走后,她们也相继离开了。

我见到酉翎的时候,是在一条街上。晚上,我独自一个顺着街道悠行,她陪同着一个最少有三十好几的男人在逛街。是她看见了我。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更何况是过好了长一段日子。她不再是以前的那个清清的,淡淡的女子了,相反她已经打扮得很是妖艳,眉毛画得很是修长,嘴唇红得像火,还是那样喜欢微笑,笑起来已经很是妩媚风骚。曾记得,她说过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原来是真的。

见到曾怡的时候是在一种更巧合更仓促的的情况,她坐在公车上,而我站在车站旁边,我们都见到了对方,如果不是见到她那个没有安全感的男朋友呆板的坐她身边,我会赶上去坐上这辆并不是我要去的目的地的公车。我们只能相互挥手,公车逐渐远去,一直等到消失不见了,我才无力的垂下了手。我跟曾怡就这样匆匆见面又匆匆的别过了。

也许是天意,我与这三个女孩注定都有缘无份。我在那间酒店里得到了谭芳的地址,是谭芳的老乡告诉我的,但是回去后,怎么也找不着写地址的纸条。因为工作比较忙,过了好几天,我才急匆匆的复去问谭芳的地址,而谭芳的老乡竟然在前一天已经离去。

三个不同的女子,都在我的生活里闪过。就像在列车上,看到了几个非常别具一格的,符合我性格的景致,有种特别想留住的感觉,但是列车继续的前进着,朝我的目的地飞驰,逐渐远离他们而去,如是我只能拥有怀念的情结。朝她们挥挥手告别吧。

有一个方向叫做期盼


初夏的傍晚总是躁热的,我喜欢一个人在这个时候漫步在校园里,在静谧的地方,闭上双眼去感受,让人心旷神怡。我总是这样轮回自己的感觉,臆想着自己的似水流年在不经意间泻落,那么触手可及。

在被风奚落的时候却汗水涔涔,我努力的睁开双眼,看到了一个模糊、瘦小的身影,靠在操场的围墙边。

凭自己的直觉,这个孩子有故事,于是快速走上前去。

孩子,你在看什么呢?

我在等风来,妈妈说过,她就在南风吹来的地方。

傻孩子,风能把你妈妈带过来吗?

风会带来妈妈对我的思念。

我才明白,傻的人是我。

孩子转过身,我分明看到了一张稚嫩的脸。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轩轩,九岁了,读三年级。孩子怕是知道我要问他上几年级。

我拉着轩轩坐了下来,轩轩有点羞涩,我说:坐吧,不会嫌这石头烫吧。

轩轩笑了,可能觉得我比较容易亲近吧。于是他坐了下来。

轩轩爸爸妈妈在哪里呢,做什么工作,你知道吗?我径直问道。

在广东,爸爸在造大房子,很高的那种哦,妈妈在做小朋友们都很喜欢的玩具,每次妈妈回来,都会给我带好多的玩具。轩轩自豪的说道。

你启碇追赶浪花,我靠岸俩俩相望。孩子不知道,其实爸爸在建筑工地,上楼,下楼,搬砖,扛水泥,挑河沙,每天需要付出巨大的劳动才换来微薄的报酬,妈妈更是辛苦,一天坐着做流水线,不得一下休息,还要经常加班。

那他们多久回来一次陪轩轩呢?

过年的时候。

你喜欢过年吗?

当然啦,过年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回来了,爸爸会带我去赶集,会给我买新衣服,你看,我身上这件,就是爸爸给我买的。轩轩指着自己身上褶皱的衣服。

可怜天下父母心,爸爸已把夏天的衣服也给轩轩买了。

可是一年好长啊,我天天数着日子,现在还没有放暑假,还要等到放寒假的时候去。轩轩嘟囔着说。

轩轩说的遥远,我突然想起,等二十年过后,轩轩的爸爸妈妈老了,干不动了,回到了老家,而轩轩长大了,参加工作了,也有可能一年回来一次,爸爸妈妈也会像现在轩轩一样守望着轩轩。心不由得一酸。

这一代的孩子和我们相比,他们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很好的学习条件,但是他们更幸福吗?我们小的时候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是我们很多小伙伴光着屁股在一起玩耍,爸爸妈妈都在家里,虽然常常因为调皮捣蛋被爸爸训斥,但是也感觉很幸福。二者,谁更苦,抑或谁更幸福?

我拉起了轩轩的小手,款款说道:那老师可以当你临时的爸爸吗?

轩轩看了看我,疑惑的表情让人捉摸不定,或许,他在守护爸爸这两个字的权威。

轩轩,你看,我们学校有很多爸爸妈妈不在身边的同学,可是我们在学校里,学校就是一个大家庭,有同学,有老师,所以轩轩不是孤单的。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辛苦工作都是为了轩轩有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所以无法陪着轩轩。就让老师临时给轩轩当爸爸,等你的爸爸回来了,老师把爸爸这个称号还给你爸爸好吗?

轩轩望着我,轻轻的点了点头。

老师以后多多关注轩轩的,有什么需要跟老师说,轩轩要努力学习,做个好孩子,我这个临时的爸爸会时刻检查的哦,既然是轩轩的爸爸,老师还会带轩轩回家,由老师来做饭轩轩吃。

孩子流泪了,对于亲情的渴望,是那么迫不及待。我抚着孩子的头,帮他轻轻擦干了眼泪。

以后在广州的北方,也会有风,而且一直围绕着你。我喃喃的说。

孩子不一会就破涕为笑了,童趣的说道:老师,你做的饭能吃不?

放心,老师可是五岁就上灶台了。我做撸起袖管样说道。

夕阳照耀在我们脸上,轩轩格格的笑了,我陪着他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