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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吻你的时候 手在干嘛?

发表时间:201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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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的技巧有很多,这样两个人才能更好的维护这段感情,爱情中到底有些什么样的技巧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他在吻你的时候 手在干嘛?,欢迎阅读与收藏。

吻,是一种情不自禁,也可以是说是一种甜蜜的阴谋。单纯看男人的吻还不够,还要考察他的双手,手往往最容易泄露秘密。那么,和女人接吻的时候,男人的手一般放在哪里呢?

搂着她的腰、脸、肩:

这种爱从容,醇厚,大气,有宽容之心,相信自己的爱可以征服对方,是个对爱执着而强有力的人。吻可以如此从容,那他一定成竹在胸。也一定爱得游刃有余。

抚摩她的头发:

他的爱细致温柔,很贴心,这种爱情比较艺术,重细节,感性。温暖。激情所至,他还有空这样欣赏,可见对女人有种由内而外的喜爱,而不是单纯下半身决定上半身的冲动。

摸她的臀部:

这种爱比较成熟,也很有激情,是燃烧的火鸟,可见他是个富有挑战性格的人,他懂女人心,但是也暴露出他极可能是个有魅力的危险狠角色。

乱摸:

这样的男子比较冲动浮躁,爱情对他而言是新鲜刺激的,也是缺乏经验的,他性急,也可能对爱情感到没有把握,所以有些忙乱,也有蹭一点是一点的贪小便宜心理。QG13.COM

抱紧:

这种男人需要安全感,尊重对方,在乎在一起的感觉,爱的温度很高。有时手上的信息要比唇上的信息更准确,不少女性喜欢这样的窒息感和被揉碎的奉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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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你的时候,你早干嘛去了?


他喜欢你的时候,你早干嘛去了?

尤瑟纳尔说过一句我一直觉得无比刻薄但又无比精准的话: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

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

凌晨时分,准备入睡时,被一阵微信震动得清醒了 。

打开一看,是我老友k小姐,满屏幕的语音噼里啪啦向我砸过来。完全没给我任何插嘴的机会,我很想说:姑娘,能否直接电话解决!

却发现听到最后,她哭了。我想可能是怕电话里说,开头就会忍不住。

大致花了二十分钟听完了她的语音,方才了解到。k小姐失恋了,而且这个恋失的有点莫名其妙。

k小姐有个追了她很多年的爱慕者y先生,是我们大学文学社的一个文艺男青年。上至天文地理,下至洗衣做饭。样样精通,也是我们课堂上的风云人物,喜欢同导师争论学术问题,还总爱呛导师,总爱把无聊的课堂变成战场。也算是给我们枯燥无味的文学系课堂带来一丝乐趣。y先生在大学期间曾经作诗五首赠与k小姐,明里暗里表达着对她的思慕之情。最最离谱的是,毕业论文答辩上,前一秒还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学世界里谁与争锋,下一秒话题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当众用委婉且直白的语言对k小姐表白了。

我记得非常深刻,因为那天k小姐就坐在我身边,y先生那赤裸裸的眼神简直可以烧毁周边数十米面积。

他说:导师们,我知道今日论文答辩很重要,但是容许我做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k小姐,我喜欢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座位上等待答辩的同学们一瞬间像炸开了锅似的,不知道哪个男生唯恐天下不乱的喊了句:答应他。结果满教室的“答应他”此起彼伏,导师们的脸都绿了,但还是抵挡不住同学们的热情!

咳咳。然而,坐在我身边的k小姐,则无动于衷的看着手里的论文,全然将自己屏蔽在了另外一个世界。

是的,k小姐不喜欢y先生,她是一个好学生,好姑娘,好学霸。学习委员,校园十佳歌手,文学社副社长,外兼学生会副主席。身兼多重身份的她早就看穿了各种场面,追求她的学长学弟也各有不同。所以,y先生基本ko!no way!

然而我们的y先生丝毫不受影响。她不接受,他就继续光明正大的喜欢着。一路翻山越岭从深圳跟随着y小姐的脚步来到上海。足足在她身边做了六年的亮眼隐形人。

一直到昨天,他恋爱了。突然间在朋友圈里晒出与女友的合照,虽敌不过y小姐的精致貌美,但好歹也算得上面容秀丽。y先生依旧还是一副文青样,女孩看起来也是柔柔弱弱的,两人站在一起,倒也般配。

而看在k小姐的眼里,却不是如此了。

她说: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姑娘没我好看,没我优秀,却能够轻易让一个喜欢了我这么多年的男人变心爱上?

她说:当年他追我的时候,我不答应,其实并非我不喜欢他,而是当时我心比天高,总觉得会遇到比他更好的。也总觉得那个时候工作比恋爱更加重要。

她说:你知道吗?当我看见这张照片的时候,我心里像是被什么挖空了一般,莫名奇妙的有种失落难受异常伤心的感觉。我好像这么久以来,习惯了他的目光,总觉得无论如何,至少还会有他。可是,没想到连他也这般虚伪。说放就放的爱,哪里算得上是真爱?

她说:我怎么感觉自己是喜欢上了他呢?如果不是,为何现在难受的想死,如果不是,为什么分分钟想找他质问清楚,如果不是,为何瞧见他所谓的新欢会如此心塞?

我很想在她说的时候插嘴一句,他喜欢你的时候,你早干嘛去了?

你所谓的会遇见比他更好的人,只是你自己根本就不够喜欢人家,贪心着他给的爱,又边想着遇到更好的。等到失去了这份原本以为实打实收进囊中的爱之后,才假惺惺的以为自己觉悟了,原来你一直爱着他。去他妹的爱!你若爱他,早爱了。何必等到现在?你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正因为他的陪伴才会让我明白了这份爱来之不易。是啊,人家是陪伴了你,那你呢?有没有在他温柔陪伴的日子里,投入他一丝一毫的回报呢?哪怕是那么近又的一点在乎与感激?对你来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但对于他来说,陪伴是最长情的空白。你拿什么资格说你也喜欢他?

你的那点喜欢,无非就是你心里那点肮脏的自尊心在作祟。你的自尊心告诉你,别输给这个不起眼没自己漂亮的女孩了!你的自尊心告诉你,你就甘心让他这样放弃这份爱吗?他不是说好要陪你等你的吗?你怎么甘心就这样轻易结束了?你的自尊心还告诉你,亲爱的,我被人踩在脚下啦,快来救我!

人往往都会迷失在不甘心和真正的爱情里,以为为了谁难过就是爱了。无论是相爱的两个人分手,其中一方另结新欢之后,内心的那种煎熬会让你误以为自己还爱着对方,还放不下忘不掉,殊不知这就是那可怜又可恨的自尊心啊,你不愿他过的比你好,比你先找到快乐的源头。你这叫不甘心,爱?别逗了。

一份真挚而刻骨的爱,是学会懂得如何放手,如何释怀,如何原谅,如何祝福。

张无忌的身边的四个女人,谁最会爱?最懂爱?赵敏得到了张无忌的爱,自然不会多说。小昭为了成全他牺牲了自己,决定放手。珠儿为了留住那份独特的记忆,选择了麻痹自己,决定原谅。周芷若,因爱生恨,不甘心了一阵子,最终也选择了遗忘自己,决定释怀。

她们中,每个人都是真真切切的爱着张无忌的,但是最懂爱的却是小昭,最会爱的却是赵敏。

前不久在豆瓣上收到了一位听众的投稿,讲述了他与一个女孩三年暧昧的爱情故事。

他们以朋友之上,爱情之下的身份过了三年,都没有谈恋爱,突然有一天在酒吧喝酒的时候,女孩告诉他,她恋爱了,他坐在哪里傻眼了,不知道说什么,就起身出去了,一出门他就忍不住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她出来看他了,见到了这一幕,什么话也没有说,抱紧了他,他对她说,从今以后你就不是我的了,我也不能想今天这样抱着你了,这是最后一次这样肆无忌惮地抱着你了。

半年之后她结婚了,邀请他参加她的婚礼,他答应了,和一群朋友一起去参加,他看着站在台上的她,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觉得好像是心爱的玩具被别人拿走了,而且在也不会回来了。那天他又喝醉了,而且又一次成功的哭了,是印象中哭的最惨的一次。

他最后说,他爱她。问我怎么办?

早干嘛去了?你们的三年被狗吃了么?谁在你们的身上装了个定时器,规定你们三年都不准谈恋爱了?明明就是不够爱,还假装自己爱的死去活来。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你哭,是因为你该哭,看着一个大好的姑娘,幸福美满的投进别人的怀抱。看见自己心爱的玩具被其他小伙伴抢走。看着你过往三年里付出的所有自以为是的爱情变成泡沫。你能不哭吗?

但是亲爱的,谁是你的姑娘了,谁是你的玩具了,谁又是你的爱情了?你哭啥呢?还不是你那可怜兮兮的男人自尊心!

别为难自己了,如果喜欢,就趁现在,趁当下,趁她或他还喜欢着你的时候,就该牢牢抓住彼此的手,死活也不分开。如果不喜欢,就早点洗洗手,干干净净做朋友,不然,就滚吧!

- END -

女追男的技巧 在美的时候遇见你的他


遇到自己喜欢的男生,你的心里是否也会小鹿乱撞呢?青春的懵懂,往往让女生在邂逅爱情之后变得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要如何追到自己心仪的男生。其实相比男追女,女追男真的是很容易的,关键是要你找到其中的方法和窍门,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女追男的技巧。

最美的时候遇见他

想要吸引心仪男生的目光,就一定要让自己在最美的时候遇见他,将自己的缺点隐藏,优点凸显,穿漂亮的衣服,投其所好的打扮自己,让自己可以在最美的时候遇见他。

制造一场完美的邂逅

如果你们两个人未曾相识,那不如选择制造一场完美的邂逅,先算好他到来的时间,在那里守着,然后突然出现,制造更多两个人相遇的机会,让你能在他的心里留下印象。一旦你们两个人认识了,自然就能有更多的机会在一起,熟悉之后,就可以准备表白了。

大胆的表白

很多女生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生时,都会表现的比较羞涩,甚至于完全都不敢表白,这样往往会让你错失机会。与其将喜欢的人拱手相让,不如选择紧紧的抓在手中,你可以大胆的向他表白,不要害怕被拒绝,因为女生对男生表白的成功率是很高的。如果你真的很羞涩,那么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表白,比如写信、短信、微信、QQ等等方式,都是可以的,不一定非要说“我喜欢你。”这样的话,一些委婉的言辞也能表达爱意。

在我胖的时候遇见你


在我最胖的时候遇见你

我从前吃了很多胖的苦,最不喜欢和瘦子谈论胖的烦恼,因为她们总是晃动纤细的腰身和如我手臂般的小腿,假惺惺地安慰我——

“你可能骨架大,骨架大的人都容易显胖,我骨架小,但是肉其实也蛮多的……”

“我吃的也不少,消化系统不好,还是胖一点健康啦……”

“你没有那么胖,不需要减肥啦……”

更别提那些漂亮又骄傲的女孩子了,她们前一秒还关切地询问着“亲你是不是又胖了”,后一秒就在网上发图片秀着吃了多么丰盛的自助餐,然后很无奈地自己写下评论说,“想增肥,为什么干吃不胖啊”。

我发誓这一辈子再不和这些人做朋友,咬牙切齿地把一样样食物都看清楚,心里非常邪恶地想,碧池,胖死你。

后来发现,这根本就不是别人的问题,我的胖完全是我的事,那过量的脂肪和难看的形态,全部统统属于我,没有人有义务赴汤蹈火地和我一同胖下去。肥胖让我的心境都扭曲了,我变得特别不容易原谅别人。那一年我几次单恋无果都是和肥胖有关,嫉妒和暴躁折磨着我,我一度觉得自己患上了抑郁症。

我的心情低落到极点,生活中的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糟糕,其实一些大大小小的挫折也并非无从解决,可是它们仿佛也跟着我胖起来,变成那段时光里让天都塌下来的难题。于是在一个寂静干冷的夜晚,我打开电脑,啪啦啪啦地给一个二百斤的土耳其胖妞写了一封邮件,附上我无奈的感悟,女人的心情,百分之八十是和体重有关的。

胖妞是我去美国时认识的,当时我们都参加了学校所谓的体验国外生活项目,被中介安排在一家工厂工作,住在乡间简陋的别墅里。我们的房子相隔仅仅十步远,我在倒垃圾时遇见坐在门口的她,第一眼就瞄见了她胖到晃眼的手臂和小腿,如果可以把人分出型号,她就是身高一米六五的XXXL。这个XXXL的胖妞,像一只搁浅的巨鲸,把自家门口堵截得死死,那门里的世界我一点都看不见。她腾出一只手和我打招呼,另一只手拿着培根比萨,咬了一口,拉出一根老长的丝。

就是在那一年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不管来自世界的哪里,来自多么不同的文化,属于多么不同的种族,人和人之间都总有一种独特的频率,就是这样的频率决定着两人关系的亲疏远近。我和胖妞在相见的那一秒就磁波互扰了,后来我们发现我们共有的频道,就是吃。

从我们相遇到离开,在美国一同度过了近四个月的时间。那个北部小镇,缺乏太多大城市的新鲜事,到处都是无所事事边走路边吃薯片肥胖过度的人。用当地人的话说,我们fit in very well。我想他们的意思不只是我们比起外来者好了那么一点点的英文,而是我们圆滚滚的身材,走在路上,看背影就是自小移民到这的人,那脂肪就是多年积蓄起来的奶酪和黄油,再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明。

我们做工的工厂,制造巧克力,每天都提供给我们免费的糖果,只要不拿回家,吃多少都没问题。我和胖妞,在午休时刻,大多时候面对面坐在休息室里,在面前堆起山一样的巧克力,把一块块糖果埋葬在咖啡的苦涩里。那甜苦交替的滋味,在唇齿之间消融,我们默默无言地看着对方,就像两个深情的同性恋。

多年后我无意中看了一部电影,叫做《汤姆·琼斯》,他们说这个一九六三年的老电影包揽了世界上的那么多奖,我忘掉了全部情节,却只记得男主角和女主角面对面狼吞虎咽吃东西的镜头,嘴角流油,场面粗暴。有报道说这是世界上最性感的镜头之一,我回忆了一下我当时和胖妞吃巧克力的场景,觉得这精心安排的镜头和我们那时的深情对望,性感度真得差了好几个星。

我和胖妞的日子幸福得流油,每一种情绪都和食物有关。我们坐在小镇上的赛百味,一边抱怨巧克力工厂的工作辛苦歧视严重,一边盯紧新来的印度服务生,有没有把吞拿鱼在footlong的面包上抹到毫无留白;我们在周五坐一个钟头的公交车,去隔壁城市里唯一的自助中餐馆,把那麻辣的小龙虾一个个欢畅地吃掉,吃到那些一趟趟来收空盘子的小服务员忙得直跳脚,吃到那个在柜台后精明细算的老板脸色越来越阴暗;我们相约去纽约,坐n个小时的灰狗一路颠簸,本来说好去第五大道看看人来人往,结果一下车就在墨西哥小哥的炒饭摊前住了脚,一边蹲在马路牙子上嚷着再来一份,一边感悟生活真他妈太美好;我们坐在夜晚的庭院里,把自己的未来聊得越来越牛逼,手里拿着超市里限量的蓝莓奶酪蛋糕,天知道那些烘焙的师傅在里面加倍放了多少奶酪,让一个又一个平凡的夜晚变得格外幸福……我们钱包紧的时候,胖妞给我煮土耳其的西红柿青豆,我在那浓郁的香气里怀念着我妈的西红柿蛋炒饭,我给她做中国的擀面条,她在加了两个蛋的碗里看见了她爸的金项链。

后来胖妞喜欢上了巧克力工厂里的一个帅哥,帅哥来自蒙古,长相十分粗犷,可是这粗犷和胖妞的体重根本没法比。胖妞邀请帅哥和朋友来家里吃饭,把她所有的手艺都摆在餐桌上。当她和帅哥表白的时候,帅哥一边夹了那最大的一块烤牛肉,一边用世界上最敷衍的话拒绝了她,“你是个好女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被拒绝的那个晚上,蒙古男生坐在楼下和大家谈天说地,胖妞哭着跑上楼,那样苦情的一幕,人人都觉得头顶天崩地裂,因为胖妞太胖了,她跑上楼的脚步沉重,每一步都踏在我的心脏上。那个夜晚,胖妞没有吃掉我们一起去超市买来的蓝莓味奶酪蛋糕,那个孤零零的蛋糕,就摆在冰冷的灶台上,我一边吃掉全部,一边想这胖妞是真的伤了心。

那时工厂有一个男生特别迷我,他的一双小眼睛仿佛要钻进我的灵魂里看个清楚,我却不知道他到底爱我什么,我有一百三十几斤的体重,却只有一米五八的身高,是女生中不被待见的XXL,一个用力的拥抱恐怕都会把他捏个粉碎。后来他要离开美国了,飞机起飞前他给最好的朋友发了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再见了美国,告诉艾米我爱她。再后来,胖妞也走了,她留给蒙古男生一句话,对不起,在我最胖的时候遇见你。

再后来我也走了,我一度觉得我的世界少了很多欢乐,是因为胖妞不在了,我再没有遇见过那样痴迷于食物的女生,坦率而天真,让我看到所有的真性情。那之后我遇见的女生,吃的样子都让我难过,一块小蛋糕都吃个半天,小心翼翼地玩弄着奶油,对食物没有一点虔诚的意味。

我和胖妞互留了邮箱地址,我每周给她写一封信,写我吃了什么早饭,中饭和晚饭,是大炒的还是清蒸的,也询问她的近况,“你吃得可好?”我也写“你知道麻辣拌吗?那是一种很特别的中国北方食物,所有的菜需要水煮,再用十二种材料凉拌……”写道最后,我哭了,我还是一周一次给胖妞写信,胖妞给我的回复却越来越少了,她最后给我写信只有短短的一句,“感谢你,在我最胖的时候遇见你。”我看到她脸书上的照片越来越瘦,关于食物的信息却越来越少,我忽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背叛,我觉得我胖得太寂寞了。

那个夏天我不再收到胖妞的来信,我对世界的期待变得稀薄,我毕业,工作,再次出国,发胖变瘦再发胖,把身体折腾做很多形状。我对一个男生进行着深深的单恋,表白后被拒绝得干脆,他的朋友传话给我,说他在网上浏览我从前的照片,非常遗憾地说,“你看这xxx,从前瘦的时候还不难看,怎么在最胖的时候遇到我了呢?!”后来我一个人度过很多艰难的时光,食物不再成为我的安慰,因为我再也遇不见一个朋友,把一份超大的比萨放在我面前,陪我变胖地那样爽快。

有一天我在春天里走着,忽然哭起来,周围走过那么多的女生,她们拥有那么多我没能拥有的美丽,她们有一尺七的脚踝和纤细的腰身,她们有可以互换服装一同摆拍的闺蜜们,她们有成群的男孩子围在身边,争先恐后地邀请她们去咖啡馆里坐一坐。我盯紧自己粗粗的小腿,哭得眼泪掉进嘴巴里,我真得不想变成一个该死的胖姑娘。

我开始瘦下去,在某一个程度几乎要瘦空自己,和另一些瘦瘦的女孩坐在咖啡店里,喝不加糖的苦咖啡,用勺子玩弄着吃不完的蛋糕和它厚重的奶油。我们各自怀着不同的心思,没有讲太多真心的话,最后有人说,“真得是想不通为什么可以有女生那么不尊重自己,每天吃超多的甜食,肥死自己哦。”

我喝光苦咖,想起在胖妞被蒙古男生拒绝之后的一个夜晚,她给我看她瘦时的照片。她站在一颗茂盛的树跟前,脸尖尖的,腰身相当明显,她比一般土耳其人白皙的脸蛋,画着精致的淡妆,整个人笑得高贵又优雅。我不知道胖妞是如何在那个夏天胖成那副模样,穿着加肥的T恤和男式牛仔裤,走路永远身体前倾,臀部向后,像是一架无法起飞的飞机,在地面上愚笨地滑行。

我想胖妞并没有背叛我,她只是比我提早一步长大了。谢谢你,我的小胖妞,在我最胖的时候遇见你,你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令我难过,你陪着我义无反顾地胖下去,在那个脂肪泛滥的的夏天,给了我最壮烈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