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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情感说说

发表时间:2020-07-07

飘落的刺玫花(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二)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飘落的刺玫花(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二)",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农历四月底,也许是寨里村最热闹的季节之一。那时,全村百十个田埂四周的刺玫花迎着和煦的春风,一起烂漫开放,村里村外瞬时沐浴在芬芳的花的世界里。远近的亲戚,或娘亲,或姑表,或姨表,都会蒸上一笼馒头作为礼品,提着篮子来走亲戚,借着看花,叙说亲情。

这是土改以后兴起的新规矩。放在过去,多数田埂属于地主;现在不同了,差不多家家户户都有一个田埂,亲戚来了也可以在自己的田埂上一边观花,一边收摘豆角、茄子、辣子等蔬菜,喜笑颜开,其乐融融。

要说起刺玫花开放时的绚烂,寨里村确实值得炫耀一番。成千上万株的刺玫花,沿着一眼望不到边的沟沟汊汊延伸,就像一个艺术家手执巨笔在大地上彩绘,霎时霓虹飘飞,云蒸霞蔚,一幅色香味形俱佳的美景画嫣然目前,整个村子就镶嵌在画中,弥漫着诱人的芳香。

我家亲戚中,我最看重的是姑姑家的女儿小美。她大我八岁,已经是十八九的大姑娘了,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人长得又漂亮,细条的身材,白嫩的肌肤,一双乌黑灵动的大眼睛,和田埂上盛开的刺玫花堪有一比。远近的小伙子如蜂蝶恋花一样的追逐她,可她像一个高傲的公主一样,一个也看不上。每年四月花季,她隔三差五地往我家跑,母亲问她有啥事,她说:舅妈啊!我没有事,就是来看看刺玫花。来到你们的刺玫花丛里,我就觉得到了仙境,我也觉得自己成了花仙子了。

随后就在我家那一亩田埂上徘徊。我家的田埂紧邻城墙,四面沟渠边上全是刺玫花,梗粗花大,层层叠叠,高过人顶。她一朵一朵地看,一朵一朵地闻,嘴里还不断地念叨着:好漂亮!好漂亮!。直到天已过午,还没有看够。母亲几次站在寨城上喊叫,才慢慢腾腾地回家吃饭。有一次,她搬了两个小凳子,拉上我到田埂的花丛下坐,我问她这有啥讲究,她悄悄对我说:我给你说个故事:好些年前有一个姑娘,二十岁了还没有嫁出去。她就坐在刺玫花丛里哭,哭了三天,媒人带来了好消息,说有一个富家公子愿意娶她。后来就风风光光嫁了出去。我说:上天有灵,交上了好运了啊!她有点神秘地说:你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吗?我问:是谁?她说:就是你的姑妈,我的母亲。可见这刺玫花不光好看,也还有灵气,它是通人性的。这时我才明白,表姐喜欢刺玫花,不光是因为它好看,还有另一层意思呐!我说:姐姐这么漂亮,又知书达理,一定有一个你满意的夫君在等着你呢!她笑着说:好兄弟,姐姐借你的吉言了。

我家田埂东北角有一棵刺玫花藤,得两边近水之利,长得异常茂盛,顶端开出的花竟大如荷莲。她指着其中最大的一朵说:你看这朵像谁?我笑着说:除了姐姐,它还能像谁?你看周围成群结队的蜂蝶,像不像追你的那些浪子?她立即沉下脸说:兄弟不许你胡说。说完竟又噗嗤一声笑了。她说:这朵花你要看好啊,可不许别人乱采。我会隔几天会来看一次的。我说:我一定看好,就把她当成姐姐了!

以后,表姐再也没有来。我问母亲,母亲说:你表姐问下婆家了。我问:是哪里人?母亲说:是咱邻村绪张的,说起来你还认识,他姓张,和你同过学。啊,我想起来了,张宏谋,大我五岁,小表姐三岁。以其才华、长相,稍逊于表姐,不过也算勉强般配了。结婚那一天,我也去了,表姐情绪不高,不过还是勉强笑着对我说:姐姐就这样了。那朵刺玫花你要看好,千万不要让别人采了去。我点头答应。

回来的第二天,我就到田埂上查看,不禁大吃一惊:那一朵荷莲似的刺玫花只剩下一个绿色的骨朵,几个硕大的花瓣虽然其粉红的花色依旧,却已被风吹落在地。我有点难受,一瓣一瓣地拾起来用纸包在一起,埋在了沟边。以后两年的四月,田埂上的刺玫花依旧开开落落,我年年盼望着,可是表姐再也没有来过。一九五四年全村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土地连片时,田埂周围的沟渠被填平了,沟畔的刺玫花也随之被毁。这时,听母亲说表姐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一天到晚忙得顾东顾不了西,走亲戚的机会越来越少了。直到我母亲去世时,我才见了她最后一面,这时她年近七十,已是满头白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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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壑(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九)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塘壑(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我家背后出发,翻过长满酸枣棵的城墙,涉过丈把宽的壕沟,向西走一里路,右面是连翩数百亩的林草地,左面是高高耸立的红土岗,中间是一个巨大的池塘,南北宽约十丈,东西长达二十丈,这就是俗称的塘壑。

这个塘壑成于何时,没有人能说得清。只听老人说,早些年间位于塘壑西边不到一里路的丈八沟洪水滔滔,浊龙似的激流冲破堤坝,向村子奔涌而下,村西、村北上千亩良田顿成一片汪洋。待村民们堵住堤坝、洪水退去之后,就留下了这个被水冲出的深潭,成为这次灾难的永久记忆。

这个塘壑,水深处达两米以上,水质清澈,细沙垫底,加之从浅水区到深水区坡度较缓,成为我们幼时洗澡、游泳的好去处。我那时的好友,像老驴、老马、老明、老臭,黑货、抓钩,还有大我们几岁的张来、老王等,常在盛夏中午歇晌时在此相聚嬉戏。每于此时,我们一群孩子脱下短裤扔在水边,一头钻进水里,霎时暑热尽消,一身清凉,那个舒服劲儿简直无与伦比。我就是在这里度过了漫漫长夏,并学会了狗趴式游泳和简单仰泳的。

儿子是母亲的心头肉,这个塘壑也一直牵连着几个母亲的心。常言说水火无情,平时儿子过一个小河沟母亲都会担心的颤颤悠悠,何况这是个一人多深的大水坑呢!我母亲唠叨着,阻挡着,我明着说不去了,暗地里还是依然如故。母亲发现后埋怨父亲不管,吵着,闹着。父亲是见过大世面的,哈哈一笑说:让他去吧,经经风雨也好,不会有事的。

可抓钩他妈就不行了。抓钩是独子,他妈将近三十才生了他,视他如掌上明珠,起名抓钩也就是为了辟邪,让神鬼惧而远之。这个老太太精明强干,生怕儿子有个闪失,一时一刻都不让离开自己的视线。儿子要和我们一块去塘壑,她开始是挡,后来挡不不住了,就跟着。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们洗澡,她就在旁边看着。我们为赶她走,就故意说一会儿有几个大人要来洗澡,她没法儿只得走开了,还千叮咛万嘱咐我们一定要操好她儿子的心。

这位母亲为了阻止我们继续在这里洗澡,还编了好几个故事给我们听。虽然我们知道这些故事是骗人的,可是听了以后,还着实心里有点胆怯。例如她讲的那个淹死鬼的故事:在丈八沟决口的那一年,一个看护堤坝的年轻小伙被水冲走,就淹死在这个塘壑里,后来又漂流到大北岗的芦苇丛里。阎王爷对这个人的鬼魂说:你要抓一个替死鬼,才能再次托生。可是这个善良的小伙不忍心祸害别人,一直没有找到替身,现在他的魂灵依然孤零零地留在塘壑里,就等着有人淹死来替换他呢!开始几天,我们真的害怕了,总觉得那深不见底的水里有一个鬼魂在等着。可是大我们几岁的张来不怕,他一个猛子扎下去,从塘壑这头进去到那头出来,笑着说:水底光光的,啥也没有。

还有一个是黄龙的故事,说:丈八沟是一条黄龙,从河水泛滥那一年起,它就住进了这个塘壑,在水底筑了龙宫。龙王喜欢清静,你们老在这里洗澡,会搅了他的好梦,它就会把你的魂灵披枷带锁拉进龙宫当差,为他做苦力活。这样,你没有了魂灵,还能活吗?这个故事倒没有吓着我们,老驴、老马等几个人反而高兴地说:我们还真想看看龙宫的样子,当苦力就当苦力呗,反正我们一天到晚种地、割草也够累的了。

抓钩是故事,从她三十六七讲到四十多岁,我们的年龄也由八九岁长到了十二三岁,她的故事照样说着,我们的澡照样洗着。抓钩他爸辈儿长,又是个嘴上有豁豁的老实汉子,我们就叫他豁子爷爷,抓钩他妈自然就是豁子奶奶了。这个善良的豁子奶奶,就这样看着我们一天天的长大。直到我就要离家到县城上初中时,他才笑嘻嘻地对我说:其实那些年我天天到塘壑看你们洗澡,不光是操心我儿,我是喜欢你们这一群孩子,看着你们脱掉衣服,像小老虎一样跑进塘壑,我心里和你们一样高兴呢!

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期,抓钩已经长成了一个憨厚朴实的庄稼汉,庄稼活样样精通。有一天,豁子奶奶来到我家,对我母亲说:我看你梁家村姐姐家的女儿聪明伶俐,能说给我家抓钩做媳妇吗?母亲说:中啊!我跑一趟说说看。经母亲说合,我姨妈表示愿意。不久,两家就办了婚事;又过了几年,表妹生下了两儿一女,成为一个幸福的家庭。

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豁子奶奶已经六十多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大西北回来探望她时,见到的已是一黄土。此刻,我又想起陪同我度过幼年时光的那个塘壑,就急急忙忙走到村西的红土岗下,看到的却只是一片干涸的洼地,昔日那一池荡漾的碧水早已不见了踪影,真是人世沧桑,世易时移,让我不禁空叹岁月流逝之无情。

杀高梁(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三)


杀高粱啦!七八月的清晨,随着街道里的一声喊,男人背上铲子,女人提上盛满茶水的驴嘴罐,就直奔成熟的高粱地,一年一度的秋收就开始了。高梁收罢,依次就是谷子、大豆、白薯、花生,人们一直要忙到十月种上麦子,一年的农耕才算画上了句号。

杀高梁的杀字用得奇巧。其实这个杀就是收割的意思。对于一些低杆作物一般不用杀字,小麦、谷子、大豆叫割,白薯、花生叫 挖或出,只有较大作物的收割叫杀,除了 杀高梁,还有杀荆条、杀白腊条等。想想也就是,高梁杆儿既高又壮,叫割显然是小看了它。

除此而外,收高粱所以用 杀,还和所用的农具有关。收高粱不是用镰刀将高梁就地割断,而是用一把铁制的类似锄头那样的铲子,安上尺把长的把柄,把高梁连根挖掉。为什么不叫挖高梁?因为高梁的果实不像白薯、花生在地底下,而是在稍上,况且农民挥起右臂一铲子下去,高梁随之秆倒根断,还是用杀字较为贴切。

高粱是庄稼行里的好汉!这话是我们家族的立志哥说的。立志哥生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像钢打铁铸一样的身体。由于他为人正直,处事公平,村里一致推举他为看坡人。所谓看坡,就是看护村族的共有林草,不让一些奸诈人等糟蹋。五十年代初时他正值年富力强,一天到晚肩上扛一把铁锨,背后挑一个箩头筐,在村里的林草地和老坟里转悠,春夏秋冬风雨无阻。见到有擅自砍伐林木者,不论亲疏,不惧权贵,他都会严厉斥责。为此得罪了一些人,有人背地里说他六亲不认。他听到总是哈哈一笑,说:只要保住村里的大片林草,能挡住西北风吹来的滚滚黄沙就好。随他们骂去!

这句话是他在高粱杀倒以后说的。这一年,我们家西南地那四亩高粱长得杆粗穗大,父亲领着全家整整用了两天才全部杀倒,又用了大半天签掉穗子拉回了家,只留下成排的青皮秫秸在地里。这秫秸的底节汁多味甜,酷似甘蔗,我贪嚼秫秸久久不愿离去。这时,立志哥背着箩头筐从西北地走来,和我说起了闲话。他问:高粱杆甜吗?我说:甜!他说:那就明年还种高粱。我说:不。高粱杆虽甜,可高粱面难吃死了,吃了连屎也拉不下来。

立志哥这才坐在秫秸上,正儿八经给我说起来。他说:高粱是庄稼行里真正的好汉。你说咱寨里村,蛤蟆撒泡尿就淹,日头一红脸就旱,天一潮满地白茫茫都是盐碱,种啥啥不成,不种高粱种啥?他说的是实话,各样庄稼中,谷子、红薯怕淹,豆子怕旱、怕盐碱,只有这个高粱,旱涝不怕,盐碱地里照样长。怪不得父亲在这片地里年年种高粱,高粱虽不好吃,总比饿肚子强啊!

其实,高粱也不是不好吃,就看你怎么吃。他说,高粱能酿酒,酒是粮食精,劲道大着呢!咱把高粱和豆子磨成面混在一起吃,高粱的火和豆子的柔互帮互补,既好吃又养人。你看咱村虽穷,有的人还能活到七八十岁,这都是占了高粱豆的便宜啊!我想想也对,北头儿的前清老秀才傅良相就活了八十多岁。

还有,高粱浑身都是宝。他接着说,你回家看看,墙上挂的蓑衣,地上铺的草缮,不都是高粱叶编的?那锅上的锅、盛馍的馍筐,孩子玩的叫蚰笼子,不都是秫箭编的?还有扫地的扫把、刷锅的炊帚不也是高粱穗缚的?

我说:哥哥说得对,高粱的功劳真是太大了。

不,还有。立志哥又接上说,高粱的功劳还有三薄。

三薄?我有点不解。

他说:是三薄,这是用高粱杆做的。用麻绳将粗壮的高粱杆系成薄子:放在床撑上叫床薄,上面铺上芦席和褥子,松软有弹性;竖在房梁底下叫薄篱,就是富贵人家说的屏风;放在屋顶的椽上叫房薄,再摊上一层泥巴,上面缮上草,就可以遮风挡雨了。

看来对这位一个大字也不识的族哥,我真该刮目相看了。我平时只见他风里来雨里去,少言寡语的,没有想到他心里还装着这么多刀刀拐拐。他说完这一番话,挑起箩头筐,说声我得再到坡里转一圈,走了。

我看着他匆匆远去的伟岸身影,忽然生出一种感觉:立志哥这样挚爱高粱,对高粱的了解这样透彻,难道他是高粱托生的?你看他高高的个子,黑红的脸庞,多像田野里的红高粱。他一年四季早出晚归,不避风霜雨雪,身体健壮如牛,又多像高粱那不择地而生的坚强脾性啊!

如今我离开故乡已经六十多年,再次返里,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站在村口向西南望去,遍地都是金灿灿的玉米,昔日铺天盖地的高粱随着土地和水利条件的变化,已经悄然退出了历史舞台。我再访立志哥,他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离世,活到了七十多岁,一辈子也没有娶过亲,回想他当年风里来雨里去的伟岸身影,我不仅黯然唏嘘。

(20XX.8.29)

西坑儿(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四)


西坑儿位于村西约半里地远,毗邻黄河支流丈八沟,不少土地常年积水,耐旱不耐涝,每遇雨水多的年份,往往是种一葫芦收两瓢。人们所以把这个地方叫西坑儿,除了常年积水缘故之外,还有一个民间故事。

传说这里曾经生长着一棵大柳树,树高有十丈开外,树干可供三人合抱,每至盛夏当午,周围锄地的人们都会齐集在这里,一是为乘凉休息,二是围坐在一起吃饭、说笑。这树更有一个奇处,就是有一条根出奇的大,从树干伸向两丈开外,而且悬空外露,粗至两人合抱,底下可容两人睡觉。人们也就称这里为大柳树下。前清中期,有好事者将此树之奇传至朝廷,朝廷说树根如此粗壮,标示龙脉兴旺,这是清明盛世才有的奇景,敕令县官保护。可是正在此时,大柳树竟在一个风雪之夜突然消失,待县令携皇封奇树的牌子到来时,看到的却是一个方圆数丈的大树坑。后经朝廷破案,原来是为当地一个大财主盗伐,敕令将其满门抄斩。此处也就改叫大柳坑了。时间长了,因此地位于村西,大家也就叫西坑儿了。

我家有二亩地正在西坑儿,西高东低,东头儿二分地常年流水,种啥啥不成。这年开春父母亲正在为此发愁,不知种啥为好。我却突发奇想,说:种芋头。。父亲笑着说:你咋有这个想法?我说:从书上看来的。当时我正在阅读长篇小说《西游记》,书中有一回开列了一大堆珍馐百味,有一味叫芋头蘸白糖。我不自觉沉迷其间,想象着雪白的芋头黏黏的,滑滑的,蘸上白糖,那该是多么香甜啊!此时想到这里,不禁顺嘴说出。母亲听后却极为赞成,说:就种芋头,芋头随莲藕,喜水。父亲笑着说:儿子是不是想吃芋头了?那咱就种芋头,反正现在土改了,土地证也发了,明明白白地写着,地是咱的,任咱种啥谁也管不着。

就这样,父亲第二天到集市上买来芋头种子就下种了。我们特意打成畦,把下种地方培得高高的。这一年恰是丰水年,一春一夏雨水不断,芋头夹畦中间成了小河。芋头破土而出,搁劲儿往上长,叶子又大又肥,几乎赛过莲叶,芋头根部的培土也迅速地鼓涨起来。父亲高兴地说:让孩子读点书没错,看来孩子说的是,种芋头种对啦。

到了秋八月,芋头到了收获的季节。我们全家一起上,挖的挖,捡的捡,毛茸茸的芋头个个拳头大,堆成了小山,整整装满了一大车厢。几家邻地户家家看得眼馋,都在赞扬父亲有眼力,种得好。他们种的豆子、谷子,全都泡了汤,嚷嚷着下一年也要种芋头。果然,第二年家家都种了芋头,寨里村西坑儿也随之成为远近有名的芋头丰产地了。

父母亲都是厚道之人。芋头丰收了,都放在白薯窖里,反正自家也吃不完,就送亲戚邻居吧,一家一篮子,我提着一家一家地送,让大家都尝尝鲜。不几天,母亲特地煮了一大锅芋头,又买来了一斤白糖,全家高高兴兴吃起了芋头蘸白糖。正吃着,邻居连城家来了,说:给你家儿子说个媒吧!母亲听说分外高兴,就让着他一起吃。我听到要给我说媒,羞得跑到街上玩去了。

吃罢饭,母亲给我说:今年是双喜临门,不光芋头丰收,还给你把媳妇说下了。我问:哪里人?母亲说:南乡河湾李人,白白净净的,还识几个字,她爸是个教书先生。就是没有娘,年龄比你大几岁。我问:大几岁?母亲说:四岁。不怕的,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四,一顷地。大点好,我和你爸已经应下了。

这桩因芋头丰收引来的婚姻,最终没有成功。以后我在学校放假时,到南乡看戏,堂兄指着一个女子说:你看,那就是你媳妇。我打眼望去,见她个子低低的,两只手扯着两个小孩子,倒像是做了母亲。我问:哪来的两个孩子?堂兄说:是她弟弟、妹妹。我当时心里老大的不高兴,心想我才刚过十四岁,她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了;等我到二十岁时,她不就成了老姑娘了。随后,我一纸退婚书写去,结束了这段关系。母亲知道后,狠狠地骂了我一顿,也因既成事实,无可奈何了。

流水沟畔的野兔(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七)


万物都有自己的生存技巧,不然它就会在大自然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法则中走向灭亡。这是学校老师在课堂上我们的。土地改革后的那些年,我在流水沟畔与野兔的几次遭遇,使我在实践中明白了这个道理。 我们村沟沟汊汊里的水都在流动着,统称流水沟,尤其是绕村的壕沟,一年四季除去腊月结冰时期,都能听到叮咚的流水声。水流的方向都是从南到北,直到村北半里远的的地方群水归一,汇成了一个宽约两米、深及膝盖的沟渠,才成为正儿八经的流水沟。从这里再向北,穿过连绵数里的黄沙岗流入丈八沟,最终归入黄河。

我家有四亩地就坐落在流水沟畔,南北长三十多丈,东西宽五六丈,算是村里一块有名的肥田沃土。打我记事时起,这里每年秋季都种着黄豆,而且年年都是好收成。周围几家都是轮茬播种,种过高粱、谷子,栽过白薯,我家就一直种黄豆。我问过父亲,为啥不改改样?父亲说:我扛过二十多年把式,种地不敢说成了精,也算得上半个庄稼通了。地里的庄稼也像人一样,有的好动,有的好静。好动的像高粱、谷子,得一年一换地方,才长得好;好静的像豆子、花生,要年年重茬,才会越长越好。父亲的这个经验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是有科学道理的,豆子、花生根部生长着一种根瘤菌,可以给自己提供一种天然肥料,而高粱、谷子就没有这种本事,只得年年换地方种植了。

豆子地是野兔活动的最佳场所,一来豆叶是野兔最爱吃的食品,二来是豆子叶大株稀,隐蔽性强,又有一定的活动空间。我曾建议父亲把豆子种密点,父亲笑着说:稀麦稠豆坑死人。麦要稠,豆要稀,黄豆行里窝下小牛才会有好收成,太稠了就只长叶子不结豆了。我自小喜欢在豆子地捉叫蚰,盛夏那一段几乎天天中午蹲在这块豆子地里,不少时候和在豆子地筑窝的野兔相遇,有一次还见到一窝小兔子,红红的,眼还未睁开。父亲让我不要动它,反正它也祸害不了多少庄稼。我就想,那好吧,小野兔你养你的儿子,我捉我的叫蚰,咱们两不相干。

可是这种和平共处到了收割豆子时没法再继续下去了。秋收时节,豆叶黄落,兔子窝失去了遮挡,明晃晃地亮在天日之下。现在我们又要手拿镰刀割去豆棵,把曾经的一片绿荫变为光秃秃的大地,以此为家的野兔将何以堪?纵然狡兔三窟,又能奈何? 我们父子从地的南头儿开始收割,割到十丈左右见到第一个兔窝,就是在平地上挖了一个坑儿,深浅仅能容下兔子的身子,窝里只有疏疏的几根枯草,看来是兔子听见了收割的声音,已经逃之夭夭。待割到二十丈左右时,只听见前面呼啦一声,一只兔子纵身窜出,嘴里还叼着一只红红的崽子,向东边的流水沟奔去,只留下一个和前边一样浅浅的窝儿,几根黄褐色的兔毛还在枯草上微微抖动。

往后直到割完了四亩豆子,再也没见到野兔的踪影。我查看了周边,全是收割完的光秃秃的高粱茬地,再没有它的藏身之处,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父亲赶来了大车,割下的豆子都装到车上,仍然不见兔子的踪影。待大车就要离去时,父亲看见东面流水沟边一处草丛在动,对我说:你去看看,兔子是不是在那里。我说:不会,你看那里的草那么清翠,要有兔子早把草吃没了。我犹犹豫豫走到草丛边,拨开草往里看,只见有一个深深地洞穴,洞口向沟里开着,洞里果然有一只兔子,睁着两只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身后是一窝红红的小兔仔。我正欲伸手抓出这只兔子,父亲赶过来说:不要动它,他就剩下这一个窝儿,再也没处去了。 我忽然觉得,狡兔三窟确有其事。这第三个窝儿可比前面两个要安全舒适多了。而且窝边那些青草那么茂密青翠,它却一动不动,这不能不说是它保护自己的聪明之举。

过了几天,豆茬地种上了麦子,我和父亲又到这个兔窝看了看,里面已经空空如也,老兔、仔兔全不见了,周围的草丛也乱了一片。父亲说:搬家了,这窝边草一乱,兔子就不打算再回来住了。此时我想, 狡兔三窟也好, 兔子不吃窝边草也好,真真实实体现了兔子的聪明和智慧;作为一个柔弱的种族,它能够从古到今延续数百万年而不败,一定有它自己成功的生存之道。

那一窝斑鸠(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一)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那一窝斑鸠(寨里村记忆系列散文之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寨里村六十年前的四月天,正是铺天盖地的刺玫花盛开的季节,浓郁的花香溢满了田埂、树林和街巷。各色各样的鸟儿似乎陶醉于刺玫花的香味,也格外活跃起来,密密的竹丛里,翠绿的树枝上,街道的屋檐下,处处都传来清脆的鸟鸣。打眼看去,白里透黑的喜鹊,黑里透白的燕子,色彩斑斓的黄露鸟,胖嘟嘟的酸枣鸡,凌厉的赤背叉,还有蹦跳的麻雀,安详的鸽子等等,共同营造着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

寨里村人是爱鸟的,打从我记事时起,不少年轻人就有养鸟的习惯。有的在自家的二层小楼花门上搭起鸟窝,撒些谷米,招养一群野鸽;有的在林草里张网捕鸟,捕到鹌鹑就作为宠物养起来。我看过那时村头的斗鹌鹑活动:只见两个人各拿一个黑布做成的口袋,来在一个高大的笼子前,各自从口袋里抓出自家的鹌鹑放进笼子里,两只鹌鹑就一上一下飞蹦着相斗,约莫一袋烟功夫,分出来胜败,胜的趾高气扬地站在笼子中间,败的则垂头丧气地畏缩在笼子一角。随后,得胜的主人伸进笼子里抓回鹌鹑,顺手接过事先约好的赢钱,骄傲地扬长而去。

我也好想养鸟。每天清晨醒来,听到鲜黄鲜割的叫声,我就想起那鸽子一样大小、胸部带有白色条纹的布谷鸟,这一声声的啼叫,告诉人们麦子该收割了。心想,养一只聪明的布谷鸟,天天以婉转的歌喉催我起床,该有多么快活啊!可惜这种鸟儿特怕见人,没有人见到它在哪里筑窝,更没有人捉到过它。再说喜鹊。每天吃早饭的时候,我端着饭碗总会听到门前那棵大榆树上喜鹊的喳喳声,大人说那是报喜的,我们要交好运了。心想,养一只喜鹊,天天报喜,倒也不错。可老辈人说,喜鹊是老天爷封的自由鸟,它有自己的使命,养在家里它就丧失了灵性,从此闭口不再叫了。

有一天清晨,一只刚刚会飞的雏燕从我家房梁上落下,我急急忙忙抓住装进一个笼子里,想把它养起来。我从地里捉了好多虫子,有小蚂蚱、老扁担,还有挖的蚯蚓,又盛了一酒盅水放进笼子里,可它整整一天多不吃也不喝,第二天上午就躺下一动不动,好像死掉了。我心疼地把它拿出来,放在我家窗台上,就上学去了。旁晚回来时,小燕子不见了,我问母亲,母亲说:飞啦!我说:不会,它都快死了,哪会飞?说不定是猫儿吃了呢!母亲郑重其事地说:真的是飞了,我亲眼看到的。那个燕子,不是死了,是给你气晕了。从此我才知道,燕子也喜欢自由,你把它圈起来,它也会生气的。以后,我还养过麻雀,也没有成功,它们似乎也是脾气太大,一个个被气死了。

我也想过养鸽子,可是我家没有二层小楼,连鸽子窝也没有地方安放啊。我给父亲说:我想养鹌鹑。父亲说:捉鹌鹑难啊!要织一张四五丈长、丈把高的大网,网眼刚能钻进一个鹌鹑头,立在庄稼地里,再由十几个人从远处把鹌鹑往大网里赶,待鹌鹑一头扎进网眼里才能抓到。抓一只鹌鹑,要卖上石粮食呢!父亲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安慰说:你要真想养,就养斑鸠吧!对,就养斑鸠。我见过斑鸠,灰灰的,比鸽子稍小一点,样字挺好看的,它那咕咕咕的叫声虽有点深沉,可声调悠长,颇有韵味。

养斑鸠得从雏儿养起,大了才能听话。这就得掏斑鸠窝,有那出壳以后,翅膀尚未长全时的雏儿,掏回家来装进笼里喂养一月左右,就长成了。村子北头儿的旗妞儿养过,我经常见他提着笼子在街上走来走去,斑鸠在笼里呼呼地乱扑棱。他说:它还会咕咕咕地叫呢,不过只是在静静地挂在墙上,没人打搅的时候才叫。我下决心也要养一只,挂在屋墙上听它的叫声。

五伯父门前有一棵榆树,朝东的一个粗大的树杈上有一个斑鸠窝,老斑鸠正在孵蛋,五伯父不让我打搅它。我只好满世界地寻找斑鸠窝,斑鸠只恋榆树,杂树上它是不会筑窝的,可我几乎找遍了村里的榆树,只见到了六个斑鸠窝,都没见小斑鸠。我不得不重新盯上五伯父门前那窝斑鸠。整整盯了半个多月,小斑鸠出壳了,老斑鸠一天到晚出出进进捉虫子喂养它。又过了五六天,我心急,就爬上树要掏。老斑鸠见有人骚扰,卧在窝里护着雏儿,再也不飞动了。我开始喊叫吓唬它,后来又用弹弓打它,它还是不动。我发了很,用密集的石子射向它,不一会,它扑棱了两下竟掉到地上死了,两个刚刚长出绒毛的雏儿也随之掉落在地下。

老斑鸠被五伯父拾走了。我捧着两个雏儿,心头沉重地回了家。母亲说:这样小养不活,掏回来干啥?赶紧放回去。我说:可怜它妈已经死了,养不活也得养。我把它俩儿放在一个瓦盆里,把蚂蚱撕碎掰开嘴往里填,撩着水往里滴,生怕它也死掉。可是第三天,一只死掉了,第四天,另一只也死掉了。我好难过,拎着两个尸体埋在了寨城西的壕沟边。

我的养鸟梦从此破灭了。为了养一只鸟,我竟让一窝斑鸠老小死于非命,于心何忍?我想,喜鹊是向往自由的;燕子是向往自由的;麻雀是向往自由的;这斑鸠,也应该给它自由。它在树上筑窝,在庄稼地里捉虫,自己繁衍生息,与我们人类何干?我们为什么要去干扰它们的生活哪!

秋雨飘落的记忆


婆娑红尘里,苍茫天地间,谁是谁的知己?风,会不会懂得雨的情意?相见时欢别亦难,秋叶凋零百花残,四季交替,归去来兮。不知缤纷的落红里,荒芜了谁的只言片语?亦不知这瑟瑟秋风,荡去了谁的绵绵思绪?拾一枚秋叶,看光阴如水般缓缓而过,溢满心灵的,是满目盈盈的丰硕。尽管有短暂的伤感,依然感叹这人间的大爱,是你我心中永不凋谢的情怀!

题记

萧瑟秋风今又起,吹皱了一湖秋水的碧绿。带着丝丝的薄凉,蒙蒙的秋雨随风而至,滋润了温厚的大地,润泽了人们的心底。清风兼细雨,点点滴滴,奏响了天地间最绝美的旋律。

婆娑红尘里,苍茫天地间,谁是谁的知己?风,会不会懂得雨的情意?相见时欢别亦难,秋叶凋零百花残,四季交替,归去来兮。不知缤纷的落红里,荒芜了谁的只言片语?亦不知这瑟瑟秋风,荡去了谁的绵绵思绪?拾一枚秋叶,看光阴如水般缓缓而过,溢满心灵的,是满目盈盈的丰硕。尽管有短暂的伤感,依然感叹这人间的大爱,是你我心中永不凋谢的情怀!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伫立在这晚秋的细雨里,庭院深深,落叶梧桐兼细雨,总是凄凉意。声声慢,声声叹,感叹这苍凉的人世间,总有些无从把握的缘,终究抵不过朝来的寒风晚来的雨。莫问梦里花落几许?莫说尘世有太多的迷离,就像窗外这淅淅沥沥的秋雨,撩人心怀,却又滋生着些许薄凉的气息。

一路走来,一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一些情,处着处着就淡了;一些爱,想着念着就远了。一些东西,一旦逝去,就再也无法寻觅。就像落花流水,不是落花无情,也不是流水无意,有时候,某些缘分,来时如电,去如如风,一个转身的距离,也许自此天各一方,红尘的路上,再无交集。

比如友情。

曾经那么和你默契的闺蜜,彼此亲密无间,无话不谈。可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演变,便慢慢变淡,渐次疏远。甚至不再联系了,再次相见,再也找不到从前的那种感觉,除了回忆以往在一起的那些点点滴滴,再也没有了共同的话题。就这样沉默无语,彼此很尴尬,很诧异,怎么就这么疏离了呢?

其实,不是你我无情无义,而是时间和空间早已将我们隔离。或许,你有你的方向,他有他的未来,你在高处看尽繁华,人间百态,他在低处,终日餐风露宿,为生计奔波苦。你的人生底色绚烂夺目,他的未来是苍茫一片。根本不在一条线上,彼此没有交集了,友情也就慢慢变淡了。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朋友之间也需要门当户对的,这不是势利,是现实。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朋友。

爱情何尝不是呢?

曾经那么刻骨地爱上一个人,以为除了他全世界都是空白。在那个熟悉的校园里,留下了我们多少欢声笑语。为了给他织一件毛衣,宿舍的灯熄了,我就借着窗外的光亮,细细密密的编织到深夜。为了爱情,我不顾父母的反对,竟然以绝食来抗争。现在想想都可笑,我怎么会爱上他呢?他哪里值得我留恋呢?真是懵懂的青春!太幼稚太天真!

后来呢?突然发现,我竟然忘得那么干净,那么彻底,那么决绝!连自己都不敢想象,我怎么就这么无情呢?都说初恋是美好的,在当时是,可再次回忆起,最初的心动已经荡然无存,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无意间遇见了,早已没有了小鹿闯怀的那种感觉,从头到脚搜索了半天,也找不到一丝一毫爱他的痕迹,甚至连和他打声招呼都嫌多余。多少年没人提起,也不曾想起,偶尔别人说起了他,哦,才知道这个世间还有个他。

并非秋风悲画扇,也并非故人心善变,只是时过境迁,再也找不回那份初见的鲜艳了。或许爱情和友情一样,每个时期会爱上不同的人,不是谁辜负了谁。徐志摩说,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有时候忘掉比记得更重要,忘掉曾经一场花开的绚烂,挥一挥衣袖,伫立在离别的路口,友好地道一声珍重。自此,岁月静好,天涯各安。

人生的路上,总是在不断的遗失着,又不断的在捡起着。缘来缘去,随遇而安。感恩那些曾经给过我友情的朋友,即使别离,或许彼此再也不联系,但至少你曾经走进我的生命里,曾经给了我温暖,我会永远铭记,曾经有个你!

也感恩给了我爱情的人,让我懂得了爱的甜蜜,至少为爱燃烧了自己,也学会了在爱情中历练与成长。尽管一次次的受伤,但我依然相信爱情的力量。

伫立在绵绵的秋雨里,不知不觉就这样成了那个捡拾过往的人,做了那个怀旧的人。听着一首经典老歌:相逢是首歌,同行的是你和我。唱的我心动,想要流泪的感觉。那些远去的年华,开始重新在眼前浮现,一幕幕,在心底蔓延

都说,人间自有春常在,人生有情花常开。也许我们要将世间苦辣酸甜尝遍,方可把一切前尘过往化为过眼云烟。

海岸之二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海岸之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她吃力的地从浪里爬上岸,躺在海滩大张着嘴吸气,黄色碎花连衣裙早被泥浆裹染成棕褐色,泥浆虽被海水冲去,可残留的细沙在衣缝间磨着被海水浸泡过的肌肤,风蹂躏着傍晚的愁云,将它撕裂糅合,糅合撕裂,它掠过海面,搅起浪头,一浪高过一浪的海水向岸边的巨石上摔砸,粉身碎骨后缩回大海,再做下次的冲摔。湿湿的裙角顺从着风的节拍拍着大腿,催促她离开似要毁灭的世界。

她双膝跪地,用手撑起身子,眯起眼想看清岸边的情形,残存的一点阳光帮她简单勾勒出了眼前的事物,近处是杂乱的巨石,巨石后是陡峭的岩壁,她目光所及没有道路,没有人迹,只有乱石绝壁和咆哮的大海。

她没有犹豫起身向岩壁走去,因为她没得选择,只能爬上这绝壁才得以生存。

岩壁被浸蚀多年并不难攀,起初她攀爬的很顺利,渐渐崖壁开始变得直峭,大段的绝壁让她体力不支,回头望望,海浪在她下方疯怒,它咆哮的声音已不再聩耳欲聋,她明白不能停,可她实在没有力气,双手早已麻木出血,俩条腿不停的打着颤,被她抓住的从崖壁长出来的灌木正在一点点的松动,松落的沙土滚进她混着海水汗水的裙领里,她将身子紧紧贴向崖壁,尽量减轻灌木的负重,她需要揣口气,再寻找下个支点。她忽然笑了,嘲笑自己如此拼命只是想活下去,本能的求生让她发觉原来自己如此惜命。可她微弱的笑声被风吹成鬼哭狼嚎的怒哮了。

感动系列散文——陆科的故事


陆科登上讲台的时候还是两只手抄在衣兜里的,一副挺害羞的样子。

那是我来厦门以前的事了。陆科开始讲他的故事。

那年我还在南京老家,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我就和最要好的兄弟合伙开了一家餐馆。没开业之前,我们也反复商量过,感觉着只要把餐馆开起来就能一天天赚钱。我们两个,即是从小长大的玩伙,又是最要好的朋友,平日里无话不说,互相了解最清楚了,合作起来肯定不会有什么矛盾。

谁知道餐馆开起来之后,一切都变啦。柴米油盐酱醋茶,污七杂八钱进钱出的,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我们两兄弟竟然变得连话都不想多说了。原来最好最好的朋友,竟然以为一个小生意搞得好像要反目成仇了。

后来后来我实在没办法支撑下去了了,就了退出来。

开始人家都说合伙的生意就会是这样子的,我们两个人都不相信,都觉得即使不赚钱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反正钱是身外物嘛,兄弟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可是,实际上,一旦我们真的去做了,就什么麻烦都来了,互相抱怨,互相猜疑,互相推诿,互相攻击,最后不欢而散,不光生意做不成,连兄弟也做不成了

陆科越说越激动,最后把头低下去,说不下去了。

我带头鼓掌,于是大家都鼓掌。

目送陆科走下来,我一边微笑一边向他鼓励地点点头。但我知道,他还是不够自信的,因为他一直不肯把上臂只有半截的左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记得陆科三月份刚进公司的时候,我要求新人上台自我介绍,陆科也是两只手插进兜里走上来的。他从兜里掏出右手在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又把手抄在兜里自我介绍。等他走下来之后,我现场点评说:陆科表达清晰流利,有一定的逻辑性,而且当众说话不会紧张,很适合跑业务。但是你不应该一直把手抄在兜里,因为那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不礼貌。当时陆科什么也不说,只是低着头笑。

中间休息的时候,陆科单独找我谈话。他说:陈经理,我求你一件事,就是你知道我的真相以后,不要开除我。我不由笑了,一个刚进公司培训不到三个小时的准业务员,还有什么秘密不成?但我还是很谨慎地说:你要先说明白是什么事情,而不是先讲条件。

他说:其实,我向你隐瞒了真相。我的左手你看。于是我看到了他那上臂只有半截的左手。我一下子惊呆了。实话说,他这种情况想找工所肯定很不容易,但是对跑业务来说或许并没有太大的障碍。我马上想起刚才在他自我介绍完了之后我批评他的话,感到蛮过意不去的,于是我郑重向他道歉,并鼓励他说:你有自信能跑业务就够了,希望你好好工作,没有人会开除你的,放心吧。看他红红的脸低着头,我没有再说什么。

想不到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上台讲故事还是把手抄在兜里。感觉好像他的自信心还不够;也许我对他的关心还不够;或者他还不能完全信任大家总之,有点遗憾。

又过了两个月,陆科已经用自己的业绩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应该说也找到了自信,不仅整个人开朗活泼了,也能够分出精力来关心新来的同事了,我自然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也就在那时候的一天,他又一次找我谈话。那天我们聊了很多,聊工作、生活、前途、命运突然,他说:老大(他们私下里对我的称呼),你知道吗,我感觉和你在一起没有压力感。我刚来的时候你那次给我道歉,让我感动到现在。为什么你总是默默的理解我、支持我,却从不对我表示同情或者怜悯

我愣了一下,因为我没想到他竟然也会如此敏感。然后我就给他讲了我自己的故事:在1995年年底,我的右手被机器压伤,由于手术不及时,两根指头已经变形了,最后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我很害怕、也很沮丧,想着自己的手就这样定型了,感觉心里压力很大很大

可是后来我发现:其实最大的压力不是来自我受伤本身,而是来自别人的同情和怜悯。我受的伤,经过自己心理上的调整和不断的恢复锻炼,渐渐就能找回一些原有的功能。而某些身边的熟人、朋友、亲人,却总是用无微不至的同情和怜悯,不停的鼓励我要坚强要振作,一遍又一遍的向我证明我已经与众不同了他们可能永远没法子体会到,正是他们怜悯的眼神,经常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

然后我转移话题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客观环境和个人际遇,要学着尽量多的理解别人吧,而不要学的像我这样爱抱怨。看他使劲的点点头,又使劲的摇摇头,挺逗的样子。

又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几天前又看到陆科,他已经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卫浴店,并且经营的挺好。看着他自信的笑脸和坦然的举止,我知道,对每一个愿意跑业务的人来说,自信和成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万红。2008.08.厦门集美

如烟的江南之二


那天,我刚走到学校门口。几个警察在追一个人,其中一个还拿着枪。

啊!

你说那个人也真够笨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天堂有路他不走,自己跑进了死胡同还不说,最后还进了死角。你说人是怎么死的。

笨死的。

聪明。那人飞快的从我身边闪过,警察的速度也不慢,有一个拐弯可能没收住脚,一下子滑倒了。你想呀,夏天穿着单衣,手臂鲜血淋淋。那人一看,跑不了了,双手抱头蹲在地上。那个警察肯定是老羞成怒,上来拳打脚踢。又过来几个警察,上来就是一顿暴打。就在离我不到五米的距离,当时我一点反应都没有,瞬间就发生了。刚好学生放学,真是里三层外三层。那人被打的鼻青脸肿,头破血流,身上的汗衫都被扯烂了。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上去拽住那个警察,叫,别打了,别打了!

然后呢?她见他停了下来。好奇地问。

那个警察反手一把抓住了我的衣领。他汇声汇色,一只手比划着。她神情紧张,情不自禁地挽住了他的手臂。

那个小警察说,你算老几,敢妨碍我执法。我一听就来气。说,我算老几,我学法律的时候,你还在吃奶!不管他犯了什么罪,你们已经对他实施了抓捕,他又没有反抗,大庭广众之下殴打犯罪嫌疑人就是犯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嗯,说的有理。

那个小警察就更来气了。大叫,他妨碍司法公正,拷上,一起带走。

啊,怎么会这样呀!

我一听就更气呀。再说那个小警察抓着我的衣领,卡的我的脖子生疼生疼的。不过有个老警察过来拉开了他,问我是干什么的,还要看我的证件。你想呀,普通老百姓哪敢管这样的闲事。

嗯,从小到大,我只要看到打架的,就躲的远远的。她惶惶。

当时我对那个小警察大声呵道,我是干什么的!相对于你头顶上的国徽,我就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那个小警察一看我的证件就傻眼了。

为什么?

不说这个!你猜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你被带上了警车还是被打了?!

错!当时学生挥舞着拳头齐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哇,那场面真是响遏行云,声振林木,让人终生难忘呀。他无我而忘我地说道。用手撸了一把脸,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滑过他的脸颊,且停了下来。

你怎么了?她轻轻推了一下他。

感叹,感慨,感怀!这个故事怎么样?

厉害,有责任,有担当,有个性。她呐呐。

他收回眺望的目光望着她。手臂有些酸却不敢动。这才发现她的手挎着自己。他笑了。

她杏目绯红,看着他笑的那么灿烂,慌忙缩回自己的手,却又不知道放在哪。突然惊叫起来。天了,我们已经走到路的尽头!你看,南大桥!

两人相视而笑,一个尴尬,一个坦然。她径自夺步而去,走到护城河的栏杆处。那把油纸伞随即盖住了她头顶上的那片天。而他早已浸透了。

今天,我很开心。谢谢你,还有你的故事。小生,我记住了。还有那个啥,若海,我也记住了。她喋喋不休。送君千里总有一别,你上了环形道,过了南大桥,想去哪就去哪,去哪呢?

他闭目通神,享受这醉意熏心的浪漫。

你睡着了吗?她俏皮地问。

听风听雨,听大自然的心跳,还有你的我的,还有若雨若海的心跳。

你!算了,今天本小姐心情好,就不和你计较了。你是上去等车呢,还是在这儿等?

小生聆听小姐教诲?

在这儿等要好久的,要不,你还是上去等吧?

小生愿意在此等候,来个守株待兔。不过,小姐菩萨心肠,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他五指并拢,虔诚的祷念,阿弥陀佛。

她嗤嗤地笑,模仿他的口气。好吧,神仙姐姐在此,就把你这尊佛送走吧。

寂静,寂静,寂静。雨淅淅沥沥,嘀上油纸伞上,哒在水面上。

她小声嘟嘟。你进来吧,别老站在外面,会生病的。

姐姐真是体贴,我若进来,你就该生病了。我还是呆在雨里,这样可以保持清醒。

清醒?!

对呀。距离产生美。我若进来,像八戒见了嫦娥,心存歹意,姐姐又将如何?

你?我看人很准的,你跟别人不一样!

别人?是指你心目中的王子还是你现实中的男友?

你太敏感,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

逻辑推理呀。相对于你心目中的审美观点,我就是参照物。比如这雨,相对于我们它是运动的,相对于天空它是静止的。他滔滔。

你呀,不愧是教过哲学的。不敢想象你现实中怎么生活的,累不累!她惴惴。

姐姐真是慧眼识英雄,小生怎么可能和别人一样呢!我住的学院,教职工近万人,你问我的名字没几个人知道,如果你问疯子,没有几个不认识我的。他闪闪。

啊!她嚯嚯。见怪不怪,你给我的印象和感觉就两字,可怕!

既然如此,神仙姐姐为何不走呢?他痴痴。

既然是神仙姐姐,怎么可能怕这尘世间的妖魔鬼怪呢?她烁烁。

看来神仙姐姐是跳出三界外,不食人间烟火喽。

好了,别贫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她把他拉到身边,挽住他湿漉漉的手臂。杏目飞扬。

今天,就当姐姐在路上检了一个活宝。在这儿等不到车的。我们往回走,到了前面的石桥,经常有车在那儿停留。你要赶紧回去换衣服,不然真的会生病的。

小生感恩涕零。不过,这样会把你的外套浸湿的。

没关系。听话,乖,有机会,姐姐给你买糖吃。

啊,你当我三岁的小孩

斜风细雨,弥漫了千年的河道。俩人依旧肩并肩缓缓而行,他和她都在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