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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情感说说

发表时间:2020-07-29

乡村肖像——花大娘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乡村肖像——花大娘",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乡村肖像

花大娘

文/清风

花大娘不姓花,姓李名春月,她嫁给我堂伯之前是个离过婚的女人。至于小时候我们喜欢叫她花大娘是另隐藏着一些故事。

这事得先从我堂伯说起。堂伯比我父亲年长十几岁,纯粹的农民。年轻时长得是白净方脸一表人才,没念过几年书,因此对外面的事情了解得不多,可他对挑选他未来的媳妇穷讲究,说是胖的不要,瘦的不中,专找那不胖不瘦、高个头、模样还不赖的女人,村民们嘲笑他,仙女好看,找个画匠给你画了天天看去吧!说的姑娘多去了,他都相不中,因此也都不再给他说媒牵线,堂伯傻眼了,成了河滩上的鱼被那么干晒起来,这一晒就到了四十多岁,愁得我那大爷爷和大奶奶啊,寝食难安,看着人家抱着小孙子在面前晃来摇去,吱喳逗得眼馋不说,心还发慌,眼瞅着自家就要断后了不成?这老两口也不怕人笑话了,背地里一合计,使出最后一计,拿自家的二闺女给当哥的换亲。

换亲一个不为多少人所知、有着无奈和灰色情调的含义、只有在百度词条里才找到的词汇,就发生在了当年我那不服软的大奶奶和大爷爷的家里。他们的闺女,就是我那傻二姑,对自己将要嫁的是独眼的女婿并无怨言,她说出话来只要哥哥满意就行。可不满意的还有我那未过门的花大娘,正应了那句古话,红颜薄命,这说起来话又长了。

花大娘的娘家是镇子上的人。她爹在镇上的威望很高,喜欢喝酒行令交结四方朋友,当年与下乡来的一个干部关系搞得正火热,结成了拜把子兄弟。这干部很喜欢年轻气盛的花大娘,看她长得皮肤细白,双眼皮,大眼睛跟银铃一样惹人爱,抬眉微微笑,地头是见识,心想这么懂事的好闺女打着灯笼都难找,时机可不容错过。于是趁着酒兴正浓,他给结拜兄弟提亲,做成儿女亲家。花大娘他爹一听心有些不悦,他知道这老伙计的儿子长相还行,就是小时候得脑膜炎烧得脑子不够透灵,而自家闺女是何须人?要个头有个头,要模样有模样,又精明能干,是百里挑一的好闺女,她要嫁也得嫁个更好的人作女婿,撑撑门面,而不是像老伙计家那样的傻女婿。干部就是干部,喝得墨水子多,心眼灵活,计某就多,使用一些掏心窝的话压过对方。他说他的儿子是不如咱家闺女精明,可也不是不能做事,至于咱闺女我会在镇上给她找份工作,你儿子的事我也包了,老伙计,给个痛快话,就看中不中吧?!

花大娘他爹一听说到自家儿子,顿时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嘴里没词儿干叭咋。他看闺女是哪、哪都好,可这儿子就太不争气了,他娘死的早,他是当爹又当娘,小时看他捣蛋,学业没完成,长大后成天吊儿郎当的,爱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还有只瞎眼睛,是小时候出天花出的,这辈子找媳妇都难。老伙计的话算是戳到他心窝了,被戳得火烧火燎得疼,他是想着不能为了儿子而愧对了闺女,可他也得为儿子下半辈子着想呐!心里掂量来衡量去,最后啪一巴掌啪在酒桌上,就这么定了,闺女想不通我去说!实质上他心里是有期盼香火延续的强烈愿望。

花大娘哪里肯依,她寻死觅活得闹了好多天,但也没扭过爹的决定。嫁过去之后,婆家优越的生活条件是不必说,可那傻丈夫让她没法过。他虽然干着一份轻便的工作,可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到处乱跑,而且还听了人家的哄骗说要生个娃,不管白天黑夜对花大娘死缠硬磨着。花大娘知道这是亲爹害了她呀!可爹在她结婚后不久就死去了,这苦水对谁倒,她那独眼哥哥吗?他连自己还顾不了呢!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心想自己的命运是如此不及。

花大娘知道这样的日子没法长过,她想离婚!到法庭一说人家不受理,理由是像他丈夫这样的人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花大娘愤怒地大声向他们理论,谁保护我!这可是死坑啊!没人理睬。她又找到公社的干部,他们也是极力劝和。这时婆家放出话来说离婚可以,得给他们家生个一儿半女的。花大娘知道那是他们的缓和之计,她早想到了这婚迟早要离,怕的就是有个拖油瓶到时候离不了,早就对自身采取了措施。到公社软磨硬缠几次之后,看人家实在不给办理,她是死的心都有了。可是冷静下来又一想,她还不能死,娘死的早,爹也死了,她再死,剩下一个不争气的独眼哥哥还怎么过?也碰巧在她走出公社院门时,她不知道背后有个人正悄悄跟着她,一出公社大院那人和她说了些什么才走。

从那以后过了没多久,当花大娘再出现在公社院子里的时候,那已不是原来的她了。面黄肌瘦,头发披散刺挠着也没梳理,衣服不整还有破损,公社的人都为之震惊,听她鼻子一把泪一把地哭述着那傻丈夫、白天黑夜里是如何折磨她,不给她饭吃,还往死里打她。她泪流满面,一手撩开被撕扯破的衣服让人家看她身上遭打过的伤痕,法庭的人都哑口无言不作声。花大娘又去哭诉了几回,才给他们判了离婚。

离婚后的花大娘如出笼子的小鸟,展翅欲飞却再也飞不起来了。家里没旁人,迎接她的自然只有独眼哥哥,没离婚之前她每次回娘家带的都是吃的,用的,应有尽有,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哥哥看她也是不冷不热的,花大娘是看在眼里,思在心里的,就他一个亲人了,她不能怨恨哥哥,要为他成个家。在婶子大娘们的操持下,经人介绍她被换亲到了我堂伯家。我堂伯大她二十多岁她很嫌弃,可一想自身毕竟不是当年的自己了,再说我二姑还是黄花闺女呢,不也嫁了她那独眼哥哥当了她嫂子。

她是我堂伯的新媳妇,一个新娶的媳妇被我这样一些孩子唤着大娘、大娘的,不知道的会以为她有多老,所以族里人戏言在大娘前面加个花字吧。我们小孩子不经起哄,真花大娘花大娘的那样叫她,她听了也不恼,反而笑嘻嘻地应着。

花大娘嫁给我堂伯后,被一家人供着。老人家抱孙子心切,怕累了她什么也不让她干,男人在心里疼她疼得更是插针的空都没有。可花大娘是个勤快的人,乌黑的长辫子一甩很不时闲,去他们家里玩时就见她把秫秸,老草烧成的灶膛灰扒入簸箕,铺散进潮湿的牛圈里,再去喂猪、喂鸡。轮开架式用擀面杖擀面条儿,切得也是又细又匀,我堂伯喝得是赞不绝口,碗里滴水不留,花大娘则是爱理不理。烙得葱花香油饼反正焦黄。我们住得相隔一道墙,我嘴馋,闻着香味儿就去了,她会让我吃个够。她还给我梳头,修剪刘海儿,有了时令的瓜果也给我留份儿,我更是花大娘花大娘叫得又甜又亲热。

花大娘有一辆崭新的凤凰牌子的自行车,这是堂伯一家省吃俭用买的。就常见她对镜描眉打扮一番之后,推着它在我堂伯眼皮子底下过时,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我堂伯看着她飞车远去的背影呆愣着眼神,叹了口气光抽烟。我很纳闷堂伯娶了这么好的媳妇咋还不高兴呢?后来村民们也见到有个男的常来我堂伯家里。那时我大奶奶、大爷爷都过世了、花大娘接二连三地生养了三个孩子之后的事情了。男的来了,会向我堂伯敬烟,拉些家常,和我花大娘一起进屋里喝茶,我堂伯就蹲在院子的一棵老榆树底下抽那人敬的烟,屋里传出他们的说笑声,我堂伯耷拉着头不语。有时那人带的戏匣子里传出欢乐的歌声,他们会跟着唱起来,我堂伯听不进去,就领着孩子们出去了。我能猜想出那一时刻的花大娘是多么快乐,她多年的压在心底火热的激情有可能一下子被释放出来了。

后来听人说那个人是公社里的一个文化干事,就是当初我花大娘出了公社院门跟上她说过话的那个人。平时花大娘参加生产队里的劳动,他也来。在村北割麦子时,那人来了,穿着灰裤子,棕色的腰带,漂白的衬褂扎进腰里,胸前别着一支钢笔,很威武。他的海鸥牌的半导体小收音机挂在脖子上,里面放出好听的歌曲。村民听了都很欢喜,他不时得说笑着和他们一起劳动,将割下的麦子扎成捆。在劳动的同时斜乜着眼看花大娘,那眼神仿佛粘在她身上都挣不开。花大娘的脸红布一样红,穿着花格子的确良衬衫的胸脯鼓鼓得一起一伏,堂伯视儿不见,低拎着头躲到一边去了。下晌的时候那人骑自行车驮着她走,花大娘的胸脯贴得那人的脊背很近很紧,晚风吹拂着他们在夕阳的余辉里飞快地走远了。

村里人都知道他们俩好了很多个年头,这也许是花大娘所谓的最美好的爱情。可见有时候爱情是和婚姻无关的,但没有爱情的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直到后来两家的孩子都大了他们才散伙。

至于我堂伯为何在当时、不站出来阻拦这见不得人的事,他没阻拦过吗?但阻拦得了吗?就凭他。也不想离婚的,花大娘是长得那么漂亮,而自己又年长她二十多岁,不管她咋样他都能看得开来,再说她还是他三个孩子的娘,离了婚,这个家就散了。堂伯很沉得住气,等待着花大娘丰润减退,会有收心的那一天,在孩子大了时终于等来了。他就知道最后胜利的会是他,而不是那个人。

我堂伯若早年瞎眼,也看不到那些不堪的事了,活到八十多岁时眼睛突然瞎了,全凭我六十多岁的花大娘照顾着他的吃喝拉撒睡。瞎了眼的堂伯脾气好大,是不是就对大娘大骂乱嚷一通,仿佛憋在肚子里的多年委屈老了老了都要发泄出来。花大娘在儿女面前性情也很懦弱卑怯,这情形,让她是否对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有悔改之心呢?这点我们不得而知。和我母亲说些闲话时,还拿手拭泪。我直想说,大娘呵!这都是命,你一生都在和命运抗争,太精明的你可还是没有抗过命运的折磨,从年轻时就不服输的性格被岁月磨得没了脾气。这岁月就像河水,再怎么折腾,最终也要流向大海。

人的命运,又何尝不是这样的?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樱花大道


老爸本打算这个暑假带我去非洲大草原猎狮子,但因为他的公司临时有事,结果没去成。说实话,我已经习惯了。我从不把他的话当真,尽管他每次跟我许诺时都很认真。无所谓,反正他的公司永远都比我重要。

这个暑假还没开始,就注定糟透。前几天,一场据说百年一遇的台风把我们家的花园糟蹋得一片狼藉。后来,老爸不知打哪儿请来一个老园丁,想让他把满园的花花草草重新收拾一下。

老园丁精瘦精瘦的,腰有点儿驼,留着一绺白胡子。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孩,年纪跟我相仿,又黑又瘦,像个蚂蚱。两只眼睛却贼亮贼亮。这家伙貌似特别喜欢穿一件印有狐狸图案的红色T恤。

男孩是老园丁的孙子。他有个像女孩一样的名字:胡月。

老园丁喜欢喊他阿胡。

阿胡?真难听的名字!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阿胡。这小子一点都不安分。没事老喜欢跑。不是追蝴蝶,就是追小鸟。连风吹起一片树叶,他也要追;连天上路过一朵白云,他也去追……他压根儿就闲不住,我怀疑他不是患了多动症,就是得了神经病。

我一点都不喜欢动。我只喜欢戴着耳机坐在阳台上看远方。耳机里的音乐可以把我跟糟糕的现实世界隔离。我的心就在音乐里一路飞扬,直抵那充满神秘和刺激的远方。我用幻想弥补着生活的无趣。然而,即便是这点片刻的安逸,对我来说,也成了奢望。

该死的老爸一口气给我报了十来个补习班。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门门都报。此外,还有很多兴趣班,什么美术啊、钢琴啊、游泳啊、跆拳道啊,甚至还有个什么卡耐基少年精英班!天哪,竟没一个我感兴趣的。

我问老爸,为什么让我上这么多补习班?

他扬了扬眉毛,因为你是总裁的儿子!

我就瞪他,总裁就了不起了吗?总裁就可以随便剥夺他人的自由吗?

老爸不以为然地一声冷笑:谁让你是我儿子来着。

我很想冲他吼,真不愿做你的儿子!但我不敢。我怕他揍我。

相比之下,那个阿胡简直就是上帝派来刺激我的。你看他整天无所事事,在我们家花园里东逛逛,西遛遛,顶多有时帮他爷爷收拾下花草。

没错,他就像只狐狸一样无忧无虑!

我发现我越来越嫉妒阿胡。

自从他来我们家后花园,我一直都没正眼看过他。这样一个山野穷小子,根本就不配跟我玩。我总是高高地站在阳台上,像君王一样俯瞰着花园。老园丁和他的孙子,就像是我的奴仆,必须得对我毕恭毕敬,俯首帖耳。虽然这只是我的幻想,但还是挺让人享受的。

但阿胡根本没把我的冷漠放在心上。他成天没心没肺地跑着,笑着,在阳光下,在花丛里,一身火红的T恤,四处乱窜,简直把这座花园当成了独属于他的游乐场。

而这,是我绝对不能容忍的。

那天,我故意把耳机丢下阳台。然后,我冲不远处的阿胡大喊,“喂,帮我把耳机捡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跟阿胡说话,我的语气就像国王命令臣子一样,不容回绝。

阿胡竟没搭理我,依然在追逐风中的一片树叶。

我提高音量,又喊了一声。“喂,帮我把耳机捡起来!”

阿胡抬起头,一脸茫然地盯着我,“你是在喊我吗?”

“不喊你喊谁?只有你在下面!”我没好气地回道。

“但我的名字不叫‘喂’。还有,我爷爷说了,找人帮忙得说‘请’。”阿胡嘟着嘴道。

“让你捡就捡,哪来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跟你爷爷都是我老爸花钱雇来的工人……”我话还没说完,这小子就跑开了,就跟没听见我说话似的。

我算是服了。眼看着扔下去的耳机一脸无辜地躺在草丛里,我却又不想下楼。无奈,我只好妥协,冲还没跑远的阿胡喊道,“阿胡,请帮我把耳机捡起来,好吗?”

阿胡停下脚步,回头冲我灿然一笑。

他一蹦一跳地走了回来,捡起我的耳机。然后,他用嘴巴轻轻一吹,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我的耳机竟长出两只毛茸茸的翅膀,自己冲我飞了过来!

天哪,这是在做梦吗?我还没来得及揉眼睛,耳机已经飞到我的手中了。只是,翅膀已经不见,耳机还是那只耳机。

我激动得几乎叫了起来,“阿胡,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阿胡冲我神秘地一笑,“因为我是一只火狐狸啊……”

我刚要追问,老园丁就在花园的那一头喊起了阿胡。他们今天要收工了。

阿胡应了一声,便一蹦一跳地冲他爷爷跑过去。我发现,他跑起来的样子的确像只火狐狸。

难道他真的是一只狐狸?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那天,我兴奋得一夜未眠。

老爸最近很忙,忙得压根儿无暇顾及我。于是,我让照料我起居的保姆李阿姨跟补习班的老师请假,就说我生病了,需要在家静心调养。李阿姨很疼我,心照不宣地照办了。

我不再迷恋阳台,也不再痴迷远方。因为神秘和刺激就在家门口!

我跟阿胡说,我们做朋友吧!

阿胡重重地点了点头,其实,我早就想跟你做朋友了。

我们真诚地拥抱了一下。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很灿烂。

老园丁远远地看着我们,捋着他的山羊胡子,也跟着呵呵地笑了。

阿胡果真不同凡响,他带我见识了许多我不曾见识的东西。他能让折翼的蝴蝶重新长出翅膀。他能让天上的小鸟成群结队地飞下来为我们唱歌。他能让一丛丛花朵同时开出七种颜色。他能让一棵枯死多年的枣树重新焕发生机,并结出一树的小星星……他就像一个小魔术师,把所有的不可能都变成了现实,把所有的现实都变成了童话!

而我,却只有目瞪口呆的份儿。

但阿胡说,这些其实都不算什么。

他说,最神奇、最不可思议的,是传说中的樱花大道。

樱花大道?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个很迷人的地方。那里一定四季如春,满世界都是粉白的樱花,永不凋零。

但阿胡说,只有火狐狸才能看到樱花大道。你要是想看樱花大道,你首先得变成火狐狸。

那我该怎么变成一只火狐狸?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阿胡说,首先,你要学会奔跑——像狐狸一样奔跑!

我一身呆肉,平时跑一百米就会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但为了变成一只狐狸,为了能看到樱花大道,我必须坚持。

我坚持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我跑起来没那么

老爸本打算这个暑假带我去非洲大草原猎狮子,但因为他的公司临时有事,结果没去成。说实话,我已经习惯了。我从不把他的话当真,尽管他每次跟我许诺时都很认真。无所谓,反正他的公司永远都比我重要。

这个暑假还没开始,就注定糟透。前几天,一场据说百年一遇的台风把我们家的花园糟蹋得一片狼藉。后来,老爸不知打哪儿请来一个老园丁,想让他把满园的花花草草重新收拾一下。

老园丁精瘦精瘦的,腰有点儿驼,留着一绺白胡子。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孩,年纪跟我相仿,又黑又瘦,像个蚂蚱。两只眼睛却贼亮贼亮。这家伙貌似特别喜欢穿一件印有狐狸图案的红色T恤。

男孩是老园丁的孙子。他有个像女孩一样的名字:胡月。

老园丁喜欢喊他阿胡。

阿胡?真难听的名字!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阿胡。这小子一点都不安分。没事老喜欢跑。不是追蝴蝶,就是追小鸟。连风吹起一片树叶,他也要追;连天上路过一朵白云,他也去追……他压根儿就闲不住,我怀疑他不是患了多动症,就是得了神经病。

我一点都不喜欢动。我只喜欢戴着耳机坐在阳台上看远方。耳机里的音乐可以把我跟糟糕的现实世界隔离。我的心就在音乐里一路飞扬,直抵那充满神秘和刺激的远方。我用幻想弥补着生活的无趣。然而,即便是这点片刻的安逸,对我来说,也成了奢望。

该死的老爸一口气给我报了十来个补习班。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门门都报。此外,还有很多兴趣班,什么美术啊、钢琴啊、游泳啊、跆拳道啊,甚至还有个什么卡耐基少年精英班!天哪,竟没一个我感兴趣的。

我问老爸,为什么让我上这么多补习班?

他扬了扬眉毛,因为你是总裁的儿子!

我就瞪他,总裁就了不起了吗?总裁就可以随便剥夺他人的自由吗?

老爸不以为然地一声冷笑:谁让你是我儿子来着。

我很想冲他吼,真不愿做你的儿子!但我不敢。我怕他揍我。

相比之下,那个阿胡简直就是上帝派来刺激我的。你看他整天无所事事,在我们家花园里东逛逛,西遛遛,顶多有时帮他爷爷收拾下花草。

没错,他就像只狐狸一样无忧无虑!

我发现我越来越嫉妒阿胡。

自从他来我们家后花园,我一直都没正眼看过他。这样一个山野穷小子,根本就不配跟我玩。我总是高高地站在阳台上,像君王一样俯瞰着花园。老园丁和他的孙子,就像是我的奴仆,必须得对我毕恭毕敬,俯首帖耳。虽然这只是我的幻想,但还是挺让人享受的。

但阿胡根本没把我的冷漠放在心上。他成天没心没肺地跑着,笑着,在阳光下,在花丛里,一身火红的T恤,四处乱窜,简直把这座花园当成了独属于他的游乐场。

而这,是我绝对不能容忍的。

那天,我故意把耳机丢下阳台。然后,我冲不远处的阿胡大喊,“喂,帮我把耳机捡起来!”这是我第一次跟阿胡说话,我的语气就像国王命令臣子一样,不容回绝。

阿胡竟没搭理我,依然在追逐风中的一片树叶。

我提高音量,又喊了一声。“喂,帮我把耳机捡起来!”

阿胡抬起头,一脸茫然地盯着我,“你是在喊我吗?”

“不喊你喊谁?只有你在下面!”我没好气地回道。

“但我的名字不叫‘喂’。还有,我爷爷说了,找人帮忙得说‘请’。”阿胡嘟着嘴道。

“让你捡就捡,哪来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跟你爷爷都是我老爸花钱雇来的工人……”我话还没说完,这小子就跑开了,就跟没听见我说话似的。

我算是服了。眼看着扔下去的耳机一脸无辜地躺在草丛里,我却又不想下楼。无奈,我只好妥协,冲还没跑远的阿胡喊道,“阿胡,请帮我把耳机捡起来,好吗?”

阿胡停下脚步,回头冲我灿然一笑。

他一蹦一跳地走了回来,捡起我的耳机。然后,他用嘴巴轻轻一吹,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我的耳机竟长出两只毛茸茸的翅膀,自己冲我飞了过来!

天哪,这是在做梦吗?我还没来得及揉眼睛,耳机已经飞到我的手中了。只是,翅膀已经不见,耳机还是那只耳机。

我激动得几乎叫了起来,“阿胡,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阿胡冲我神秘地一笑,“因为我是一只火狐狸啊……”

我刚要追问,老园丁就在花园的那一头喊起了阿胡。他们今天要收工了。

阿胡应了一声,便一蹦一跳地冲他爷爷跑过去。我发现,他跑起来的样子的确像只火狐狸。

难道他真的是一只狐狸?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那天,我兴奋得一夜未眠。

老爸最近很忙,忙得压根儿无暇顾及我。于是,我让照料我起居的保姆李阿姨跟补习班的老师请假,就说我生病了,需要在家静心调养。李阿姨很疼我,心照不宣地照办了。

我不再迷恋阳台,也不再痴迷远方。因为神秘和刺激就在家门口!

我跟阿胡说,我们做朋友吧!

阿胡重重地点了点头,其实,我早就想跟你做朋友了。

我们真诚地拥抱了一下。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很灿烂。

老园丁远远地看着我们,捋着他的山羊胡子,也跟着呵呵地笑了。

阿胡果真不同凡响,他带我见识了许多我不曾见识的东西。他能让折翼的蝴蝶重新长出翅膀。他能让天上的小鸟成群结队地飞下来为我们唱歌。他能让一丛丛花朵同时开出七种颜色。他能让一棵枯死多年的枣树重新焕发生机,并结出一树的小星星……他就像一个小魔术师,把所有的不可能都变成了现实,把所有的现实都变成了童话!

而我,却只有目瞪口呆的份儿。

但阿胡说,这些其实都不算什么。

他说,最神奇、最不可思议的,是传说中的樱花大道。

樱花大道?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个很迷人的地方。那里一定四季如春,满世界都是粉白的樱花,永不凋零。

但阿胡说,只有火狐狸才能看到樱花大道。你要是想看樱花大道,你首先得变成火狐狸。

那我该怎么变成一只火狐狸?我迫不及待地问道。

阿胡说,首先,你要学会奔跑——像狐狸一样奔跑!

我一身呆肉,平时跑一百米就会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但为了变成一只狐狸,为了能看到樱花大道,我必须坚持。

我坚持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我跑起来没那么

吃力了,也没那么心慌气短了。我站在镜子面前,突然发现自己瘦了一大圈。镜子里的我,精神抖擞,英气逼人。以前在班上,同学们都喊我“胖熊”,为此,我自卑过好一阵子。如今再回到班上,看他们怎么笑话我!我双手撑地,弓起腰,发现自己越来越像一只狐狸。

但阿胡说,你现在只有半分像。

为什么?

因为你还不够勇敢!阿胡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道。

勇敢?我皱起双眉,低下头,叹了口气。

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勇敢。可我其实是个懦夫。我害怕失败,所以我从不努力。这样,每当我门门功课挂红灯时,就可以有一个托辞:我只是没用功而已!老爸曾为此揍过我一顿,说我没出息,不配做他的儿子。但我就是不敢去尝试。我怕我努力了,没有结果。那时候,我就只能万劫不复了。

阿胡说我不够勇敢,是对的。可我怎么才能学会勇敢呢?

阿胡突然用手一划,地上就裂开了一道缝,有一丈宽,深不可测。

跳过去!阿胡命令道。

我伸出脑袋,往下瞅了瞅,黑黢黢的,心里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小腿肚立马就软了。

我,我不敢。我嗫嚅道。

阿胡没说话,往后退了几步,接着朝前一阵疾跑,快到崖畔时,纵身一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像一片树叶一样,轻巧地落在了对岸。

学我那样,跳!阿胡在对面冲我喊道。

我心跳如雷,仍旧犹豫不决。

你若不跳,就永远当一个懦夫吧!你永远也别想见到樱花大道。随着他的话音一落,漫天突然飘起了粉白色的樱花雨。薄如蝶翼的花瓣飘飘转转,仿佛在我的眼前织成了一张忧伤的网。

你看,连樱花都为你的懦弱而流泪了……阿胡冲我摇摇头,似是很失望。

我被深深地刺激了一下。我咬咬牙,也学着阿胡示范的那样,往后退几步,觉得不够,又退了几步,然后绷紧双腿,狠劲儿地奔跑起来,临近崖畔时,我眼一闭,奋力一纵身,整个人就像抛出去的一只皮球,只听见耳畔风声呼呼的响……接着就是往下坠,往下坠,不停地往下坠。当我以为自己就要跌入万丈深渊时,双脚却突然触到了坚实的大地。

我成功了!我睁开眼,欣喜若狂。

阿胡拍着手,大笑道,你果然做到了!现在的你,已经有资格变成一只火狐狸了!

但是——阿胡顿了下。

天哪,居然还有但是,我在心里叫苦不迭。

但是,我必须得告诉你,如果你变成了一只火狐狸,那你就永远也不能回你现在的家了。阿胡一脸严肃地说道。

我陡然怔住。

这的确是个艰难的抉择。

在我四岁时,妈妈就跟老爸离婚了。因为老爸总是夜不归宿。

四岁以后,我是保姆带大的。因为老爸总是忙着公司的事情,总是忙着陪一些重要的客户。他已经很久没有吻我的额头了。有时候他还会因为我学习的事儿冲我暴跳如雷,甚至揍我。

说真的,我挺恨他的。

但是,我从没想过要离开他。因为,他是我的老爸。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的老爸。为了这个家劳碌不堪的老爸。他才四十几岁,但头上已爬满了白发。李阿姨常对我说,你真该懂事点,你爸为了你,为了这个家,真的是付出太多了……

问题是,现在我必须得做出选择:是变成一只狐狸,去拥抱樱花大道?还是跟以前一样,继续守着这个家?

我看着阿胡,摇了摇头,满脸的歉意,不,我不能离开这个家……

阿胡笑了笑,喃喃道,如果我是你,我也会做出这个选择的。

这时,老园丁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他依旧呵呵地笑着,一只手捋着他那白如雪的胡须。“孩子啊,我们很高兴你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这说明,你已经长大了,懂事了。”老园丁说罢,递给我一张折叠的卡片,“这是你爸爸托我交给你的。”

我一头的雾水,接过卡片,打开一看,里面有一行字:

儿子,今天是你的生日,爸爸送你一个美丽的童话,希望你喜欢。

落款是,爱你的爸爸。

我这才想起,原来今天是我的生日。

这时,阿胡突然喊道:快看,樱花大道!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条七彩的大道,如铺在地上的彩虹一般,笔直的穿过一片花海。那花,果真是绚烂如雪的樱花。本不该出现在这个时节的樱花,让眼前的世界如梦如幻。不仅如此,我似乎还看到一只火红的狐狸在奔跑……

那狐狸就像一簇沸腾的火焰一般,陡然间照亮了我的记忆。

我想起小时候,老爸给我讲过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有一只火狐狸,他一直在樱花大道上无忧无虑的奔跑着。后来,他厌倦了奔跑,只想着躺在花丛里美美地做梦。有一天,等他梦醒时,他忽然发现自己失去了火红的尾巴。不仅如此,美丽的樱花大道也从他的身边消失了。失去樱花大道后,火狐狸的生活开始变得死气沉沉,枯燥乏味。火狐狸懊悔不已。他终于明白:对于一只火狐狸而言,奔跑就是生命的真谛;拒绝奔跑,自然也就失去了拥有樱花大道的权利。火狐狸醒悟了之后,又开始奔跑。很快,他的尾巴就重新长了出来。而美丽的樱花大道,也终于再次回到了他的身边……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可惜,我却一度把它给淡忘了。直到老爸煞费苦心为我送上这份生日礼物,我才重新想起它,并真正懂得了它的含义。

……

那天,老爸告诉我,老园丁和他的孙子都是魔术师,幻术都是世传的,真假莫辨,十分了得。

这么说,这个世界压根儿就没有樱花大道了?我有些失落道。

不,樱花大道就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只要你不停止奔跑,你就有机会看到它。老爸拍了拍我的肩膀,笑道。

我点了点头。老爸是对的。

不过,明天我可以不去补课吗?我试探着问老爸。

为什么?

因为阿胡说,明天他要带我去钓鲸鱼。

老爸愣了下,继而哈哈大笑起来,行,没问题!

我兴奋地给老爸来了个大大的拥抱。

——没错,我和阿胡依然是好朋友。他说明天带我去钓鲸鱼,真正的鲸鱼哦。

你们信吗?反正我信!

我的大娘


我的大娘

我有一个大娘,一个小娘。

这里的大娘不是老大娘的意思,小娘也不是江南某些地方用作比喻年青姑娘的意思。大娘、小娘只是我们这个地方对姑妈的称呼,大姑称之为大娘,小姑则称之为小娘。

今天写的,是我的大娘。

我的大娘在家排行老大,比我父亲大10岁。在她们那个生存还是主要问题的年代,老大往往要过早的分担生活的重担,而且不要指望能受到一点点的宠爱,我大娘也不例外。没读什么书就早早缀了学,起早摸黑的干家务,还要受我奶奶的指责,十八九岁的时候就被包办了婚姻,嫁到了一个边远贫穷的小村子里。这里我一直有个疑惑,我的奶奶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把她的大女儿嫁给一个边远农村又丑又老相的一贫如洗的大龄男青年的,而且订婚前,我大娘居然还没有和那个男人见过面。

尽管这样,大娘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从此开始了她更为劳心劳力的人生。姑父是个老实人,除了没有文化、不善言谈、体弱多病、不能干体力活、不善干家务以外,就没有什么缺点了。小时候我对姑父最深的印象就是他从来不和我们小孩子开玩笑,见面最多的是在我家所在小镇的卫生院里,我妈妈做好饭菜叫我送去给在那里住院的姑父。我姑父经常一个人在卫生院住院,因为我大娘不得不照顾家里的4个子女和一大堆鸡鸭鹅猪。

大娘所在的那个小村落却又是我孩提时的天堂,因为在那里,可以享受到一切平时得不到的待遇和开心。在十几岁以前,每每到了暑假寒假,我包括我的堂兄弟姐妹们最大的奢望就是可以去大娘家里呆上几天,而且每每到了假期,大娘总是会不失时机的叫人捎口信(后来是电话,但不如叫人捎口信的感觉好,这就象现在电子邮件的感觉不如写信的感觉好一样)过来邀请我去住。

在那里,早上不会睡懒觉,因为天还没亮就会被厨房的响动和大娘与邻居大婶的交谈吵醒,接着是闻到早餐的香味,可以猜出是什么点心,当然,也会闻到一点煮猪食的味道,轮流被几个表姐叫起床后才懒懒的起来吃早点。一边吃一边看着大娘一家几口在那里讨论当天的劳动任务和家长里短,基本上也算是近几天村里的新闻了。大娘家的院子是几户人家一起共用的。我印象最深的是那里是叠满了南瓜(喂猪用的)、柴禾以及扫的干干净净的泥地。早上的时光一般都在那个院子里度过,大娘和邻里的大婶们在那里搓草绳啊什么的,我和小伙伴们在那里吃吃零食,或玩些游戏。有时,大娘看我玩的无聊了,就会照旧和那些大婶们说:你们来考考阿勇吧,那些大婶们就会问我诸如一个桌子4个角,砍去一个角还有几个角或树上三只鸟,用枪打下一个树上还有几只鸟之类的问题,那时的我总是脑子转不过弯(这些题目至今好象还在用),答错后脸会涨的红红的不服气的样子,于是大娘又会说:这算什么问题啊,你们问些算术题目吧,然后大婶们就会问我一些数学的加减乘除,我照例一一算对,于是引来表扬声一片。然后大娘是照例的得意,阿拉阿勇算数是没得说的了。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能回味到大娘以我为自豪的表情,和邻里大婶那些捉弄孩子后善意的坏笑。乡风是淳朴的,大娘也是淳朴的。

大娘家以前很穷,但她总会尽其所有心思来照顾我,她会买一大把鞭炮,哄其他的孩子陪我一起玩,惹的三个表姐眼中全是羡慕;她会在田地间劳作快结束后,再叫我去田地里感觉摘水果的快乐;她会叫三个表姐出门按家按户找我回去吃晚饭;她会在送我回去的车门口塞上几个鸡蛋或是一些家常的水果。

在那里,我俨然是一个贵宾,在近二十年以后,我偶尔回去时,那些村民们还能叫出我的名字,说出一些我小时的趣事,我想,那是因为大娘对我的好,给那些村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大娘是辛劳的,在照料多病的姑父之余,还得拉扯4个子女成家,我在大娘家的那些日子里,看到的就只有她和表姐们辛苦的劳作,冬天冻的痛红冻疮的手和夏天劳作后汗如雨下红扑扑的脸。后来,姑父的身体慢慢好转了,但依然不能劳动,她硬是凭自己的苦干,盖起了房,攒了点钱。那些年,虽然一人挑生活重担让大娘的艰辛在这个小村里都有了名气,儿女的成长也让她费尽了心思,但她总不让我们看到她辛酸痛苦的一面。直到几年前有一次我去看她时,她偷偷的告诉我,她现在还清了盖房子所有的债务,并且还有了点积蓄,我清晰的记得她兴奋的表情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然而,病魔却无情袭来...

我辛劳一生的大娘,这是您的长假吗?如果是,希望在这个长假里,您可以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如果是,希望在这个长假里,您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任何事;如果是,希望在这个长假里,您能实现所有的梦想。

谨以此文纪念我的大娘。

小桥流水

2010-02-25

乡村


越来越喜欢乡村。

喜欢被绿叶掩映的那种静谧与安详,喜欢鸡鸣狗跳的欢乐,喜欢家家房顶缭绕的炊烟,喜欢看阳光下纳鞋底的妇女那红扑扑的笑脸,喜欢看闲暇时聚成一堆谈天说地的男人的神气

时时处处都散发着人间的气息。

寂寞却不乏神秘,单调却不乏幸福。

走在小村子里,就不自觉地想起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

每个小村都是一幅画,房屋、炊烟、庄稼、田野、鸡鸭牲畜,相互衬托,浓墨重彩中的那份安定和祥和是我极其向往的。

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时时都有生活的乐趣,即使这种乐趣是那么不值得一提,那么简单。于今日喧嚣繁杂的都市生活的那种扑朔迷离相比,简直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宁静祥和是乡村的味道。

余继聪的炊烟的味道写出了乡村生活的恬淡和诱惑,美且动人。那些一辈子生活在小乡村的人也许感觉的不甚深刻,可一旦你离开乡村到城市里生活一段后,才会明白寂寞有时会比喧闹更具诱惑力。

很想念栖居乡野的日子,在鸟叫声中醒来,洗把脸,喝上一碗红薯粥,随母亲去田里,一路上碰上三三两两农耕的乡亲,微笑、问好,每个人的面容都是那么平静温暖,那些勾心斗角,那些嫉妒和恨在这里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茶余饭后,坐在村口的池塘边,听水流轻潺,看鱼儿嬉戏,不远处有五颜六色的田野,红花绿草,菜蔬野果,清香沁人心脾。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烦躁,只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上一阵子,立马就会平静。

野有蔓草,是诗经里的事。绿茵茵的野草遍布田间的沟坡上,阳光下可以看到草尖上的露珠晶莹剔透,不敢动,只是看上一眼就醉了。英俊的小伙就在这样的环境里遇到美丽的姑娘,没有名宅豪车,没有玫瑰咖啡,只需美目传神,就开始说说笑笑坠入爱河。

原来爱情也可以如此简单,而简单却是如此地美好。

这些不是神话,曾经的乡村,田间小路,村口钻天的白杨树。多少年轻人走过,相遇然后牵手,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多少年都是这样,四季轮回中,乡亲们走的走了,来的来了,随着光阴更替着,村口的墓园满了平了,平了又满。可再回去,街头上三三两两的人们那坦然的神态在告诉我,生活就是这样,生活必须这样。

小小的村落,在中国的地图上是没有固定位置的。它们寂寞地分布在离城市很远的角落,清冷却不寂寞。

日升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单调却不乏安然。春有耕耘的忙碌,夏秋有收获的喜悦,冬有围炉的幸福。不图名利,就没有尔虐我诈。这种安静和寂然是如此地温暖人心,这样一想,乡亲的那些笑脸就更加自然生动了。

村落不大,掩映在绿树中。窄长的小路,两旁是参差不齐的房屋,高的是新盖的小楼,低的是那些年代久长的旧房子,青砖青瓦,遇到雨季,瓦脊上长了一层绿苔,像是铺了一层绿色的毯子,透着柔柔的美。置身其中,好像有种穿越历史的自豪感,和想要立即走进去的亲切感。

清冷却不乏烟火味的乡村,有着远离繁华的孤傲。突然想起张爱玲,她应该在这样的环境终去,而不是遥远的异乡,这样她的文字就更符合她的冷艳绝美却不乏人世的冷暖。

也想,能有这么一个时间,和知己一起到一个很远的乡村,住上一段时间。白天两人并肩走在田野里诉说心事,晚上坐在院落的月光下聊些无关痛痒的生活,不谈情,不说爱,情爱是奢侈的话题,只会陡增烦恼,不如打开心扉,把生活的负累放飞出去。

多好,多好!

可这都是想,许多愿望是你到死都不能实现的。

前几天,父亲在老家打来电话,说是村头的祠堂因年久失修倒塌了。乡亲们想对钱重新修葺一下,我说是好事啊,那就赶快修吧!父亲说按人口出钱,嫁出去的女子可以不出的,我说我要出,那是我出生的地方,也是我心里永远的家,我可以多出点,一定要把祠堂修起来。

那个有着深红大门的院落,早已深深镶嵌在我的记忆深处。虽是一个简单的牌位,却记载了不知多少代人的悲欢离合,以及祖先们拼搏至今的神气和傲骨。

他在告诉着人们,一切没有完,一切都在继续着!

我想,我还要走下去,不管如何,我是乡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我的身上流着黄土地的血液,我要把这份执着和坚定走下去,一直走到老,走到走不动的那一天。

而最终,我还要埋在我的故土上,我的那个小乡村!

乡村异事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村异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村异事

我从小就喜欢各种诡异,用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那时候爷爷就经常说:“信则有不信则无”,然而我一直都选择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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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苗苗,今年15岁,我生在一个四周环山的小乡村,这个小村子叫阴家村,听著名字很吓人吧!因为这个村子被环环大山围绕,村子里又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年轻人都已经出去打工了,也就只有一些小的孩童算是年轻人了吧!所以村子里显得特别荒凉,因此叫阴家村,而我是个例外,因为我觉得这里有我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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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你就讲讲嘛,我想听你讲”

“你这丫头,怎么就喜欢听那些故事,等哪天真见到了把你吓坏了”

没错,和我说话的人是我的爷爷徐强,今年71岁了,可是身体却硬朗的很,我的爷爷有很多我喜欢的有趣故事。

“诶呀~爷爷,我不怕,你说吧说吧”

“好吧,那我就给你说说我17岁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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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呀,小强啊,这大年三十大半夜的,你去了于富家快些回来啊”说话的这是我的太奶奶,也就是我爷爷的妈妈。

“嗯,知道了娘,我很快就回来”

于富是徐强从小一起长大的光腚娃娃,这不大过年的徐强想找于富商量干点啥

“嗯~嗯~嗯嗯嗯~嗯~嗯…”

一边走路一边哼着小曲…走在阴家村,几家的灯光映的路上有少许的光亮,因为冬天很冷,大道上又看不见有人走动,有丝丝的冷风吹过只感觉后脖根子凉嗖嗖,徐强不禁也有些发怵,额头也出现了丝丝的汗珠,要看就到于富家了,在走到东边的十字路口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站了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徐强180的个子比他都高一头顶,估计应该有185左右,一身黑色雨衣拖至脚踝,带着雨衣帽子,看不清面容,长长的袖子挡住了手,就站在那一动不动,哪怕四周吹来阵阵的风,也不见那人的衣服动丝毫,这诡异的现像看了让人心里发怵,而徐强也不例外,只觉得后脖根子发凉心里发毛

“嗯?这大冬天的穿个雨衣,这人没病吧?自己这大冬天穿棉袄棉裤都觉得凉嗖嗖,更何况只穿个雨衣,喂!你是谁啊?这大冬天大过年的不回家穿个雨衣在这站着干啥?怪吓人的”

那人就好似听不见徐强的话一样站在那一动不动,就好似徐强说话的人不是“他”

徐强急了,这本就心里发毛这人还在不说话,徐强就更害怕了,穿着棉袄的后背起了丝丝的汗,感觉棉袄都贴在背上了,经风一吹更冷了,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徐强壮着胆子大声问

“喂!你怎么不说话”

那人依旧纹丝不动,把徐强的话当做耳旁风,这徐强又怕又气急了,就连额头都出了冷汗,这以前就听老人们说这大年三十什么鬼门开,小鬼也过年,会有很多不干净的东西出没,所以这半夜尽量不要出门,出门遇见别人少搭话,以免着带家里不干净的东西,想到这,徐强咽了咽口水,这特么是得罪谁了,不会就这么倒霉,这事被自己撞见了吧!徐强强壮镇定的继续问着。

“喂!你说话啊,在这站着干啥,这大冬天的穿个雨衣你不冷啊”

徐强喊了几嗓子那人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徐强就觉得后脖子一阵阵的阴风后背冷汗呼呼的冒,感觉都快把棉袄打透了,四周传来的冷风令徐强打了个激灵,“这不会越怕啥就越来啥吧!他妈的”

徐强暗自嘀咕了一句,又抬头看着离自己不到十步远的那个穿着雨衣的男人,徐强也怕急了,这么干杵在这也不是回事,徐强下了很大的决心,大步的走上前伸手就朝那人去推。可是,这奇怪的事又发生,这手还没碰到那人,就见那人极速的后退出了十步远的距离,这让徐强手有点颤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向那人跑去,徐强也因为害怕加生气过了头,冲向站在十步远的那个穿着雨衣的人跑,边跑边说

“嘿!你还来劲了是吧,大半夜的在这吓唬人”

说完已经跑到那人跟前,这次徐强右手握拳朝着那个带着雨衣帽子的脑袋挥去,眼看着拳头就要打中,可是,那黑衣人身影一闪又快速的退出了十步远,徐强生气又害怕的朝那人撵去,那黑影见徐强又冲了过来,也迅速向前冲去。一下便把徐强甩在身后,这徐强见此也用力像那黑影冲,再说这徐强也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早就气血冲头追着那人跑,也不管害不害怕的说了,直至在村口的第二趟杆第二家赵铁牛家停下了,徐强也随后追了上来,也停在了那个黑衣人七八步远处,看着赵铁牛家的院子,赵铁牛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干活用的牛车,牛车上的左边还缺了一块板子,漏出一条空子,而牛车的东南方有一个用凉席子和木头滚子围城的牛棚,牛棚里面有两只干活的大黄牛

这徐强气喘吁吁的说“哼!怎么不跑了?”

话刚落那个黑影又一下拐进了赵铁牛家的院子里,徐强也随后跟了进去,绕过牛车,一下窜进了牛棚里,徐强当下一急,弯下腰透过牛车底下的空子看向那黑衣人,只见那个黑衣人串进牛棚里在牛的身侧突然消失,这让徐强一愣,徐强用手揉了揉眼睛,盯着那黑衣人消失的方向看了看又使劲眨眨眼,又捏了自己的腿一下,痛感袭来告诉了徐强这不是做梦,而后徐强就嘻嘻回想刚才那一幕就觉得后背冷汗直冒,他也是刚刚才注意到一点,那人根本就没有脚,一直是飘着的,想到这一点,后怕的徐强连滚带爬的向家跑,而后还摔了个跟头,也不管疼不疼身上有没有雪,爬起来继续跑,也不敢向后看,后背额头都流出冷汗,也不敢有多余的动作,直到跑回家,因此事后徐强还吓的生病了,还是找的以前的看这些病的人给看的,后来好了,也因此徐强好久都不敢半夜出门,害怕再遇见不干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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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太帅了爷爷,我也好想看见一次啊”

“哈哈!你这丫头,到时候真看见了,看你还像不像现在这样,但是别吓得哭鼻子!”

“诶呀!爷爷,我要是能看见就好了,再说了,我都这么大哭什么鼻子,而且“它们”要是知道我这么喜欢“它们”一定超级愿意和我做朋友”

“哈哈哈…你呀,好了快去睡觉吧,你想听的我也给你讲了”

绿化乡村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乡村,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昨天天气晴朗炎热。下午,机器的轰鸣声一阵阵传来,让人内心莫名地生起忧虑和烦躁。大步走到门外,看到一台浅蓝色的挖机正在路边啄食水泥地面。那是斜对面人家正门前的一块向前倾斜的平坦水泥地与马路边交接的部分,马路是南北走向,沿着两边都是住着楼房的人家,北面就是小街了。挖机的臂由三节构成,第一节的挖爪换成了约半米长的,八宝酱瓶身般粗细的银白色钻针。钻针垂直地不断冲击地面,开始听到一阵哒哒声,继而发出咔咔声,钻针几乎全部没入泥层中,只见挖机身颤抖,前倾一下,随着钻针拔出,地面就破了相了,水泥块撕裂开了,棕色的鲜细土也翻出来了。第一节力臂随即向后勾成水平,左右摇摆,宛如一把扫帚把水泥块扫开,再接着冲钻。这是在干嘛?,我内心怦怦跳。路周围的人们也投去新奇的目光。

挖机很威武,由一片片的长方形钢片链接而成的履带,似齿轮一样滚动着,稳步前进。前方弯曲的力臂左右甩动着,连同锋利的钻针像个巨龙的尾巴,又似条大鱼的尾巴,击向水泥地,地面成了它欢快的海洋。坚硬的水泥能承受车水马龙的千斤分量,但在挖机的钻针下轰然瓦解,变成了碎块粉末了。挖机钻破了三十几厘米宽的长条地带,缓缓沿路向北移动,边钻边走。当钻到一家面食店铺前时,店老板微笑出迎,一边向驾驶员打着手势,一边注视着力臂的所及之处,还走近大声让驾驶员帮他家在靠近门前的几个地方打上数个孔,可能是便于重新搭建新门市吧。这是在做什么啊?疑问难解。

前几天对面的两个马路口的两颗高大白杨树被伐倒了,连同那颗盛开着白花,已经吐出嫩茸茸的青叶子的花树都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人们栽树为的是取来做栋梁或家具,这也是自然的事;但眼前少了几处绿荫,就少了缓解疲劳的景色了。之后的一两天,挖机又在对面的巷口里的东西路上挖了一条三十厘米宽的壕沟,沟边上横躺着一条长长的小碗口般粗的灰色塑料管子看样子是要铺设地下管道。现在又听到挖机的呜呜的轰鸣声的,噪音是不似音乐般悦耳,机器更显得冷冰冰的,一如在城里看到满载建筑垃圾的大黄蜂呼啸而过的感觉。这些变化带来的思索萦绕心头。

眼前,烈日下,身着一件蓝绿T恤的驾驶员在辛勤地作业,稍远处的人们只是默默注视着挖机的动作,少有言语。

到五点多时,学生放学了,一些家长带着黑色的口罩,骑着电动车,带着孩子匆忙而过,仿佛怕残留于空气中不多的灰尘沾染了衣裳,迷了双眼,吸入口鼻。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骑着电动车不慢不急地迎面而来,向路边的熟人打个招呼:

哎,这是?

下面要铺设管道,从路边到外侧一米五宽的电线杆处都要挖开,上面还要种上花。街邻瘦瘦的,枯黄的,长方形的脸顿时绽放处笑容来,嘴边漾起对称的褶皱,笑哈哈地回应道。那笑容像是旱苗得雨般酣畅淋漓。

原来是要绿化乡村,在门口,路两旁种花圃。我沉吟着。绿化乡村是好事啊,不光美化了环境,还给人感觉城市和农村的距离更贴近了。想想城市里的花圃,公园,道路是多么美丽明净,农村要是沾点风格定会变得更富有魅力的。可农村是繁忙的,朴素的,恰如素颜,门前要是种上了花圃,农用工具的进出空间就不那么大了;农人少有养花看花的习性,不似年轻人喜欢花花草草的。绿化给乡村增添了绿景,给孩子们带来了公园般的玩耍场所,然而一些匆忙路人的默默的表情似乎只忙碌于生活,无暇顾及这一馈赠。

古有巴比伦空中花园,令人浮想联翩。如今在这天地始交,万物繁茂的季节,给乡村点上一处处生机,相信会熠熠生辉,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诗意自然袭来。

乡村婚俗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婚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村婚俗

乡村人办婚事,其场面是浩繁的。在头三两个月里就开始选定好日子。日子要取双数,图的是好事成双,大吉大利。

接下来就是耐心等盼喜庆日子到来。小伙子家要备好喜房,把喜房的墙壁粉刷得雪白,贴上喜庆和《百子嬉戏》的画幅,吊上花格子顶棚,挂上墙围子。画幅都是乡村邻居相送的,到时候他们会不请自到喝杯喜酒。

在村里,平常过日子借用个农具,家什,是常事。因了一些鸡毛蒜皮事儿,闹得两家不悦或拌过口舌的,也时有发生,但都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家都有用着谁的地方,趁人家娶媳妇的机会去和解,送上一点喜礼,表示一下心意,也不稀奇。

眼看着这日子的一天天逼近,怕到跟前忙不过来,先剪了大红的双喜字、窗花贴上去了。置办家具按女方的意思,三转一响,外加大立橱,小衣柜,梳妆台,沙发,茶几,八仙桌子加条几,后来又加上冰箱和彩色电视。这些物件上也都贴上大红的双喜字,连藏在门后的扫把,扫床的扫帚也是用红线扎成,缀着红樱穗子,滴滴溜溜的,似一团燃烧着的火苗。

要做新郎的小伙子脸红润光亮,怀中揣着个蜜罐子,逢人就笑,打招呼敬烟时一说话嘴角咧到耳垂,再也合不拢口。那些没找对象的毛头小伙们看着干眼馋,别看什么也不说,心里不知急成啥样子?那些过来人抽着喜烟会把准新郎官说道一番:这当父母的是如何不容易把自己拉扯大了,结了婚就是大人,以后要懂得孝敬父母,帮衬弟妹。准新郎官傻笑着,胸前搓着两只手,腼腆地应诺着,还说叔叔、大爷教训得好。

喜房里的铺床是有讲究的,这是婆家的事情,要有两铺两盖,让大伯哥来铺好。长兄如父,寓意自己已婚,懂得持家过日子的那些道理,理应给兄弟们带个好头。没有哥哥的,其他姊妹代替也行。当公公的不能随便出入喜房,媳妇进了门更不可,这是多年的习俗,是一种礼贤和辈分之间的相互尊重。

那姑娘家的忙碌一点也不少于男家的。在喜房里婆家准备的是大件,而娘家要做的是些细软的活计。他们门庭上虽不披红挂彩,但闺女要结婚的好消息还是传遍了乡邻、亲戚们的家里,他们早早地来添箱添的有花花花绿绿、龙凤呈祥的锦绣被面、被罩,喜鹊闹梅的枕巾、枕套,好看镏金边的细瓷茶具,红绿双配的暖水瓶。

媳妇过门时,会把这些添箱都带到婆家去。到时候新娶的媳妇家有好多来看热闹的村里人,她们见了那些添箱会不住地夸口说真好看。新媳妇咋见到那些生人时, 脸上桃花半开时得含笑,温软的话语向她们说着都是谁、谁送的,脸上又添了一层光彩。

光添箱的用物自然不够结婚后过日子用的。此时,要做新娘的姑娘心眼儿特别向着自己和婆家,先请有名的裁缝,缝制结婚那天穿的大红小袄或夹衣夹裤。小袄或夹衣上云盘扣子朵朵,领口、袖口、衣襟边缘滚金边;裤子瘦得卡着腰身,显出很深的腰窝子。再缝制几身好料子的衣物,做好多鞋和鞋垫,和那男人的都一起做了,棉的单的都有。那鞋面的纹理、针脚的大小都很精细,雪白的鞋底子,机子镟出来的一样齐整。做的这些活计,将来几年都用不完穿不坏,到时候好腾出手来和男人齐劳动,再说拉扯起孩子来,哪会有功夫再去做针线,想得多远!

这些让娘看了,会娇啧得骂:死妮子,这还没出门子呢,都心向着婆家了!姑娘会装着没听见,温软柔滑的双手抚摸着,贴在笑脸上亲亲。尤其男人的,葱白的手指捏起,看也看不够,心里慌着呢,照镜子一看,脸羞怯成了红布。

扎头的红头绳子,大红镂空的盖头巾子,别头发的卡子,绞脸的红线,红边框的镜子,梳子,描眉的笔,口红,洗脸盆,洗衣盆,香皂盒、香皂,擦脸毛巾,这些细软用品,都得姑娘自己备齐全。

眼瞅着出嫁的日子到了,赶着个好天气,没有一丝风吹,姑娘和娘会喊了左邻右舍的婶子大娘来套被子。套十铺十盖或十二铺十二盖,有的还多,一辈子都用不完。被叫来的婶子大娘也都是心灵手巧身子骨硬朗,家里儿女和男人齐全,生活中没有任何染指、性情淳朴和善的女人,图得是个吉利圆满。

姑娘把院子打扫干净,铺上席子。婶子大娘来了就开始忙活,她们先扯开被里铺平展,一层层按棉花。棉花是婆家提前送来,自家地里种、收弹好,是白细的上等棉。一层层按好了暄活的棉花,合上被面时,会在被子的四个角里放进去一些钢镚,花生和红枣,寓意将来在婆家的日子过得好,多生儿育女。姑娘装傻,一脸的娇羞,说什么也不知道。

姑娘和娘不参与一起做活儿,她们忙着给那些婶子大娘找顶针,递针线,备好一桌子肉香的饭菜。通常一个上午忙不完,吃完午饭再接着做。午后的树荫像筛子,把阳光网下来落在身上很温暖。她们有说有笑地开着姑娘的玩笑,姑娘在这些熟悉的大娘婶子面前会羞怯,红一阵白一阵的脸上满溢着幸福的光彩。

临近结婚日子的头两天,男家开始挂起高音喇叭,喇叭里放一些充满喜庆的歌曲或戏曲的音乐,让全村人都知道他们家要娶媳妇了,都跑出来看热闹,喜庆感染得他们心里也乐呵呵的,会问主家忙得咋样了,要不要帮忙?主家会热情相迎,递烟敬茶,随分派点活儿让他做去,有的不请自到,那都是更亲近的人。这婚礼上的酒席要准备二三十桌,在院子里盘大锅,煎炸卤炖,几个厨子提前忙活也忙不过来,所以帮下手的人越多越好。整个院子里飘着浓烈的香气,热闹喜气冲天。

唱主角的新郎官反而没事儿人一样,他哪经历过这重大浩繁场景,不知所措地随着忙碌的人跑进走出,人都笑他,他也笑,一脸的傻痴相,其心早醉了。

这闺女出嫁,娘家就没有那么多的喜气,爹娘显出很难受的样子,老古语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水,可养了这么些年的孩子,一晃就成了人家的人,心里是舍不得,这爹娘的心里凄惶慌的就有了被掏空的感觉。

婆家迎亲的队伍已到了村口,接连放起了震天响的两响炮,炮声是一声跟着一声地向着家门口逼近,姑娘家的人这才慢腾腾地开门迎客。族里的长辈引进收拾整洁的闲屋里先敬烟喝着茶,说聊闲扯着一些时令收种的话题。看时间不早了,婆家人这又催促着该发嫁了,族里的长辈人会说不慌不慌。屋里的闺女被逼得这才开始让自己的小姐妹们帮着梳妆打扮,有经验的嫂子或姐姐会在一旁指示着这么做,那么做,并交代一些初到婆家的规矩,句句都是贴己的话。娘端出一碗亲手擀的、爹烧火煮好的面让闺女吃。

这是离别的面,闺女哪吃得下?已是泪流满面。泪花像断线的珠子碰啪得往下滚落,心想着这就要做媳妇了,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怎样?公婆好不好?男人好不好?小叔子、小姑子们又会咋样?心里是没底儿,已有所惧怕。娘也哭了,爹也眼红,弟妹在一旁也跟着抹眼泪。他们越是劝说吃点吧,姑娘越是哭得凶。送亲和迎亲的族里女长辈会笑着说劝:好了、大喜的日子、差不多就行了,金豆子,银豆子给娘家掉得差不多了,该走了,以后常来家里看看不就行了。姑娘这才隐忍着泪花喝了几口娘递上来的面条。娘松了抓着闺女的手,闺女哪舍得挪开娘的温热的胸脯,趴在娘的肩上嘤嘤又哭着,听她再交代几句贴心窝的话语,这才猛然扭转身,上了婆家迎亲的车里。爹娘和兄弟姊妹跟到大门口,姑娘在车里扒开车帘子看,车走远了,又随想起平常爹娘的疼爱,手足的情分,泪不觉又弄花了粉扑的脸蛋。

婚车到了婆家门口,要先放炮仗燎轿。就见大伯哥从人群里出来,他嬉笑地拿一把红纸捆扎的谷草桔杆,草杆的前端缠绕一挂千头的大红鞭炮,燃放后随着噼噼啪啪得声响围着婚车转一圈,正好鞭炮燃放完。这风俗到今天一直在乡村的婚礼上延续着,其中的道理仍是看着兄弟结婚,以后过日子长了,作为长兄的要给他们带个好头。

燎完了轿子安说新媳妇该下车了,可故事又来了。就有新媳妇的娘家侄子和侄女挡在车门前不让下,小孩子一脸的稚气和执着,在生人面前也不怯场,这都是大人事先指派交代的的。围观看热闹人群都呵呵大笑,主家会意,包了大红包让接媳妇的递上去,孩子得了红包才会欢喜地放行让新媳妇下车。

婚礼开始时,先鸣炮。院子里早挤满了看热闹的男女老少,他们都希望在第一时间里看到那盖头下新媳妇的长相。在《百鸟朝凤》曲调的高音欢鸣中,婚礼有条不紊地进行。主持婚礼的人都是村子里露头脸的人,在他时儿严肃,时儿搞笑的腔调中,新媳妇、新郎官开始拜堂。主持人高声喊起:一拜这天地故意暂不喊出,可这对新人已对着天,迫不及待地跪拜下去了,不用说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会给逗得轰然大笑,这笑声还没止,主持人高亮的嗓音又随之喊出了:二拜高堂!此时男家的父母已正襟危坐好,准备接受一对新人的跪拜。

婚礼进行到最热闹的场面是夫妻对拜,这也是整个婚礼进行中的高潮阶段。主持人开始拿腔就谐,包括和新郎官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朋友,围观的人群,都起哄,让一对新人大谈恋爱经过,第一次约会在什么地方?谁先亲的谁?是什么感觉?他们被问得招架不住,扭捏着不想说,可不说是不会放过他们的。新娘有盖头掩着,看不见脸色,新郎只顾傻笑着,脸是红一阵白一阵,只好嗫嚅着腔调谈了下恋爱的整个过程。主持人毕竟是受着主家的重托,既要让婚礼办的热闹,又要不失礼俗,他会装腔制止那些闹婚礼的人群。

围观的人群中虽还有止不住的欢笑声,也有好多人只看着暂时不作声了。的确,他们光看一对新人拜天地还不算太过瘾,还得抢火烧。就是谁家要娶媳妇了,提前买了大红枣,包裹上面,放在锅里蒸或放在火里烧,这就是所谓的火烧,和花生,糖果,桂圆,合在一起,在婚礼进行到最热闹的当口,就有孩子站在房屋上向看热闹的人群里抛撒。孩子捣蛋,故意往新媳妇身上,人群的头上抛撒,人们就暂时不闹婚喜了,都抢开了火烧他们会喊着抛撒火烧孩子的名字,往自己跟前抛撒,手向空中伸着,滚落到地上的就有孩子抢了。抢着什么是什么,老少都喜欢去抢,仿佛那抢来的火烧比平常的要好吃、香甜百倍。

闹完了,笑足了,抢够了,新娘子才由娘家送亲来的长辈搀扶着、呵护着进入洞房。结婚后的三天里闹新房的人很多,也不分男女老少和辈分,喜剧性的越演越热闹。忙过一阵子,等结婚的喜庆和热闹过去了,媳妇就要入随婆家的生活习惯,有些不太适应,但一切都得强忍着。可盼到回娘家的日子了,见了那爹娘,兄弟、姊妹将那婆家的事细说个没完。

新娶进门的媳妇会很有礼貌,嘴很甜、见人就说话,成天嬉笑得合不拢嘴,干活也卖力气。她们尊重族里的长辈,孝敬公婆。对新娶进门子的媳妇公婆也知热知冷地疼着。可是日子一长,过着过着双方的感情就变了味儿,就像同唱着一个曲儿,唱着唱着就分了调儿。毕竟过日子不是像唱曲儿那么简单,破的是其初和谐美好的心意。

媳妇在娘家过习惯的生活方式,不知不觉会带到婆家来。婆婆过惯了自家的日子,看媳妇会不顺眼,相互间就有了抵触的情绪。这中间受夹板气的自然是儿子,如果儿子很懂得调解,做事圆滑,这个家会和美地过下去。可是,在乡村里,这样的家庭并不多见。而多数的家庭都是在磕磕碰碰,吵吵闹闹中过着。是做儿子的娶了媳妇忘了娘亲?也不全是吧!一个男人,一旦成了家,就得担负起对家庭的责任,所以他得用心去经营这个小家。看起来他对父母的感情淡薄了些,可心里他也会很纠结,他一心拉扯着儿女过好自己的日子,而后才能孝敬父母,这也没错。可是媳妇就不会那么心细,一旦婆媳之间有了口角和烦恼,这辈子就有了解不开的恩怨。等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也熬成了婆婆时,才知道当年婆婆的多不容易。

古语说,娶进一个好媳妇,能带一群好子孙,也是有道理的。

不记得是谁还说过这样的话:所谓人类的幸福,不过是那痛苦的大戏剧里,不时发生的插曲罢了。明白了这一点,再看乡村人的那些繁琐的家庭事儿也就不是事了。

现在生活好了,乡村里的人们心都特别野,在往高处走,而婚俗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故事还挺多,一时半会说不完,这样我只好放到下一个章节里去说了罢。

{从早晨的五点到下午的三点,这中间只喝了一杯水。不敢说忍饥挨饿在写,只是胃口充盈了,大脑思维就会罢工。写得不好,可是,能与亲爱的文字相伴让我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