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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玉也需精雕

发表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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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美玉也需精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美玉也需精雕

小怡十六岁的时候,被老套路的英雄救美所迷惑,情窦初开的爱上了连续两年复读,成绩依然不三不四的顽劣男生。

那是个深冬的晚自习 ,暗恋小怡已久的男生在校外找了几个哥们打劫小怡,慌若惊兔的小怡,惊恐无助的时候,男生大义登场,侠士般挥刀斩剑,以一抵四。小怡怦然心动,不可救要的与男生拍拖了。

父母发现了她的早恋,青春期的逆反心里令她置父母的打骂于不顾,从前很规矩的小怡反而变本加厉的与男生逃课,出入酒吧,进出歌厅,成绩一落三丈。

无计可施的父母,悄悄的求助小怡当老师的表姐。

表姐在小怡的学校当音乐老师,是学校里有名的金桑子美女,有个在外国读博的男朋友,小怡好崇拜她。当着父母的面,表姐并不说什么,只对小怡说,把成绩提高到从前的水平,你做什么我不干涉。有漂亮的表姐站在后方,小怡更是得意。只是急坏了父母,不解现在的年轻人,叹气又顿足。

表姐爱艺术也喜欢收藏,这与她现代的外表似乎不太协调,可她确乎对收藏痴迷。一天她带小怡到博物馆参观,一件件精雕细刻的玉器,看得小怡惊叹不已,表姐告诉她那些是玉的精品,哪些是极品,哪些是普通的玉而因为加工了才变得身价百倍。表姐在小怡的耳边说,这些玉雕从前都是璞玉,现在却是上乘的精品,它们件件价值连城。如果把它们与顽石混在一起,不去雕琢,它们就永远没有价值。你就是把自己与顽石摆在一起的璞玉,现在是顽石的价值。男生充其量是青石,你是不知道世上有宝石的小孩子,在你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后,就会找到与你匹配的钻石。

令父母头痛的小怡顿时开了窍,是的啊,本来是块玉,加工了就可以置于金碧辉煌的殿堂,自己却甘混于石堆,作砌墙的材料。痛悟,小怡与男生决绝分手。

果然,经老师的打磨细琢,小怡登上了高雅的殿堂考上一所重点大学,然后读研,然后在一个研究院研究明史,并在研究院里遇到了闪光的钻石人见人羡的如意郎君。

有些良材因为放错了位置,而平庸一生,无为的承受风吹雨打,最后腐烂。有些奇宝被人以庸物的价值买走,最终发不出光泽,终为常物。这时宝物与常物没有区别。

是美玉就精心雕琢,是钻石就尽情发光,放天生我才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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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也乡思,淡也乡愁


袅袅的炊烟在屋顶上升腾,淡淡的米香在小院里弥漫,一声长长的吆喝,在村街上响起,温馨、悠远、绵长,那声长长的吆喝里,充满慈爱、关怀,甚至有些担心。这就是故乡留给我不灭的印象,绵绵不尽的乡愁,从这里开始,伴随我浪迹天涯。

乡村,尤其是北方的乡村,那种纯朴的感觉,由心里向外一点一点的释放。浓郁的酱香在空气里弥漫,与世无争,自得其乐的田园式生活,是许多城里人津津乐道,非常向往的生活方式。在那块小菜园里,且不管付出多少,眼前丰收的喜悦,也会使心情开朗许多。

历史沧桑了岁月,时间衰老了容颜,不管游子脚下的路有多远,故乡的情结依旧在。不念及回家尚好,一念起,心里就像长草一样,让人片刻不得安宁,坐上车启程归家,心里才稍许安宁。当真踏上村街的一瞬间,遥远的记忆排山倒海般接踵而至。那人,那事,那情,那景,全部涌进脑海,琐碎的烟火日子,童年的记忆,一桩桩一件件,排着队牵着手,蹦蹦跳跳而来,忘记了吗?怎么能够!

村口,在村人眼里,就是出村进村的通道;在游子眼里,那是遥远的牵念。村口,站立着母亲的剪影,村口,飘洒着童年的幻想。村口是记忆的门扉,打开,就会看见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个个童年玩伴,一桩桩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站在村口向外张望,会看到更大的世界,有憧憬有希望。站在远处向村口张望,心里就会涌起无尽的牵念,眼角还会闪现乡思的泪花。村口是纽带,是游子与故乡对接的桥梁。

人的一生都在聚首与离别中慢慢的老去,聚首时的欢乐,离别时的痛楚,深深地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上。短暂的聚首与长长的离别遥相呼应,印证了心里的那份情感,人们都喜欢聚首时的欢歌笑语,灯红酒绿,都伤感离别时的酸楚心情与长长的等待、期盼。红尘路漫漫,生活倍艰辛,忘记离别时的痛苦,扩大欢聚时的幸福时光,遥望远方,感念遥远的祝福与期盼。

无论我们离开故乡有多久,无论我们距离故乡有多远,故乡永远是我们的心结,永远是我们遥远的岸。岁月在春去秋来里不断的流逝,我们的身影也在不断的变换姿势,然而,胸膛中的那颗心,始终紧紧贴在故乡的心坎里,和旋着故乡的脉搏,一张一弛间,都是难以忘怀的岁月。生活里不只是秋高月明,还有雾霭流岚,无论是幸福亦或是痛苦,想起故乡,想起远在故乡的亲人,都是对我们心灵的安慰。月圆人难圆,生活的无奈,不是我们能左右的。一念起,一念灭,故乡的那轮明月的光辉,终究会照亮异乡游子蜗居的小屋。

一个恰当的机缘,往事就如潮水般漫过记忆的堤坎,在大脑这个海洋里肆意横流,本来以为已经忘记的点点滴滴,就像是电影的回放镜头,重现童年的欢乐时光。人的大脑是一个伸缩性很强的空间,那些细小的、琐碎的小事,一件一件叠加在一起,挤进这个空间。有些人、有些事,自从进入这个空间,就蒙上了灰尘,没有机会再现,人们管这种现象叫忘记。记忆是一瞬间印象,是生活原滋原味的翻版,就镶嵌在某一根神经上,设计成一个又一个机关,一旦触犯神经,机关就会打开,于是,就会想起久远的故事。

人的一生就那么短短的几十年,甚至是眨眼的一瞬间,就已经是阴阳两隔,相会无期了。人们所说的亲情,就是亲人之间的情分。这种情分的存在,让人们沐浴在温暖的氛围里。亲人们的相处,也不是你想怎样做就怎样做的,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首先要考虑他人的感受,以己之心,感受他人之心,这样的话,就会减少许多无奈,亲情才会和谐。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和谐,大地方有大地方的温暖,关键是你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你的亲人。

同在一个星空下,共赏一轮圆月,故乡的明月与他乡的明月相比较,心里的感触却是天壤之别。他乡的明月,多了一份清冷,多了一丝孤寂,心里平添了一份乡愁;故乡的明月下,有歪歪斜斜的童年的脚印,有血浓于水的骨肉亲人,心里的感觉是甜蜜、温馨、幸福。或许,就是人们所处的地理位置不一样,心里的感觉就是千差万别。每个月都有月圆月缺,金秋的月却是分外的圆、分外的亮,这就是节日所赋予的效应。每逢佳节倍思亲,处在他乡的明月下,心里的乡思乡愁分外的浓,如果此时能听到不变的乡音,不管认识与否,都会感到分外的亲切。

浪花层叠,翻翻滚滚,前浪被后浪推着,即使不想前进,也被迫着向前。就像不曾停歇的思绪,在夜晚的海滩前,一浪高过一浪漫过记忆的滩头,忘却,怎么能够。一个人漫步在异乡的海岸边,心里萦怀不曾再来的过往,心里依然是那永不停歇的海,是那永不改变的誓言。岁月是一首没有词谱的歌,可以响彻天籁,也可以漫卷地狱。

秋雨缠绵,思绪也缠绵。孤寂的夜,在缠缠绵绵的秋雨里,思绪像长了翅膀的鸟,在自由地飞翔。因为秋雨淅淅沥沥,秋夜才冷冷清清,秋思才飘飘渺渺。站在窗前,看近处的人群为生活而奔忙,远处的楼群屹立在烟雨迷茫里,再远处就是无尽的乡思,无尽的牵念。

沉甸甸的秋天里,不只是收获,还有长长的思念。在金秋最重要的节日里,思念漫过心海,飘向远方,聆听家的味道。游子的心,就在这一刻没了依靠。远方,灯火阑珊,近处,月辉如银,两种不同的光亮,跨越空间的距离,在心海深处交相辉映,搅乱宁静的思绪,于是,乡思踏上旅途,贴近盼归的目光。秋风呢喃,诉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人们常说月圆人圆,月圆人难圆的时刻,浓也乡思,淡也乡愁。

爱也难,不爱也难


爱也难,不爱也难。那是一种困扰,更是一种磨难。

我曾记得初次和她相识,她还是个懵懂的小姑娘,她梳着一头短发,瓜子脸,看上去给人一种清纯腼腆的小摸样。那两双忽闪的大眼睛,象会说话似的,炯炯有神。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喜欢。

也许就是第一印象,也许就是无法企及的焦点,在我的潜意识里一下产生想她的概念,那种概念忽然一下油然而生,一下设定在我的脑意识里,喜欢她的想法一下喷薄而出。就象那飞虫飞入,叫我防不胜防的喜欢。

有了这种潜意识的喜欢,慢慢的经过时间的接触和磨合,便就爱上了。爱就象细菌一样的,那样的菌染了我的意识,染了我的身体。我从此就像她的,一切的精神和意识都属于她所有,连带着我的躯体和全部。

自此以后,相思就象上了绑绳,爱就象十字架把我架起来,爱得痛苦,爱得麻木,爱得不知所措。

人那一经爱上了就难以自拔,那是多么痛苦的割舍和别离。难以取舍,又难以放下。回忆往往在这个时候,一下占据了整个意识,那些放不下的美好,那些萌动的潜意识,就一下占据了整个板面,全部是她美丽的影子。太美丽的输出,就象她活灵活现出现在眼前,美丽迷人的身影站在我的门前,她乖巧动人的模样,任性调皮的可爱性格以及那小鸟依人的温顺,这叫我怎能忘记。

春风潜入夜,万物细无声真的好象美丽的春天来临一样,大地融化,冰雪消融的季节。我真的好想她,在这美丽的春天里。我多想在这美丽的春天里,把这美丽的种子种下,让它生根发芽。可是这只是美好的想象,却成不了事实。她却被移嫁给他方,我只有苦苦的思,痴痴的想,现实很叫我迷茫,单相思的苦叫我独自品尝。春天虽然是美好的,可春天的风却不知能刮到哪里去,我此时就是这种感觉。爱呀?真难!不爱又不衷,自己就是过不了那个坎。

都说人生悠长,可爱呢?我真的说不准。我现在真的走不出爱的迷雾,不知到何时才能走出。

爱你真难,不爱你又不衷。

爱也难,不爱也难。

后来山花也开了,茶花也开了


红尘之中,谁曾踏马而来,一个不小心在你身后便扬起了一地,岁月的风尘仆仆让人触不及防防不胜防。

人生路上风云多聚变,曲终人散悲离合,谁又是谁,最终的谁是谁非谁。

绿草茵茵看过映山红满流水涧。

拈花一笑,落满尘土尘归尘,土归于尘土。撩人清晰舒适温暖的微风不燥不野、不狂不癫,思牵着思,神惦记念着神。情,寄托于柔情似水,如丝如缕百幕缭绕。

万里之行,只争一夕之间,也都看尽了山山水水人世浮华。时渐离去转眼到了愿得人心一颗,白首不分离。此生缱绻,共赴阑珊,誓死不渝。

我也时常会去想,到底该用怎样的文字,方才能俘获一颗心生些许爱慕的心,或丝丝的动人心弦。于一杯清茶之间,于花香鸟语之间,于一缕沉香之间的芳香迷人,静静聆听或感受大自然,最真实的无比。

雅,即是雅。俗,即是俗。这是我们人类矗立在这滚滚红尘中,自古本就难以割舍掉的一段尘缘。恰似你追逐着它它又追逐着你难舍难分,也是后来时间告诉的我,诗,还是有诗的韵律。文,还是有文的优雅。两者之间,又岂可同日而语呢。

就像很多人都期盼向往过,心中能拥有一方净土人间。为此我们是焚香祷告,又祭天拜神求佛。可一转眼之间,也就都抛诸于脑后,于千万人之中形形又色色。终以无文不加点,犯而不校。焚膏继晷,韬光韫玉而落下帷幕。

而我也会陷入深深沉思,以至于时常,无法自拔。我会去想为什么天空的云朵,会是蓝色,又为什么天会是白色的。为什么女子会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

静坐在午后端详的蠕风中,从一曲曲优美动人的旋律里,采取着将给予文字撩人的一笔。你看,远处的山峦深处,又有浓烟滚滚袅袅余音,氤氤氲氲犹若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学会说话是一门学问,学会怎么说话那便是一门很深的哲学性巧妙了。

后来山花也开了,茶花也开了。也是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并清醒的,明白过来,原来人世间最美好的遇见,既不在这山野之中,也不在那浮华之中,而是在人心底,最最纯净无私的地方。一直善良着。

而那些古代的人文,是否也会有风性成雅自得其乐的时刻呢?能像曹操(魏晋),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能像(唐代)著名浪漫主义者诗人李白一样,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那样霸气豪迈。

因而心是化的。就像被冰封了,千万之久的冰河时期。只要一遇到哪怕一丝丝的温暖,只要触及一遇到哪怕一丢丢的虔诚善良,就可倾尽排山倒海之力,滚入人人心,滚入进人世俗凡梦。

只愿我还能以洪荒之力,倾尽其心中,永不灭的那一盏明灯蕲寺,娓娓道来。潜心修学,问道厉心。

清风宛若我如月,伴盏烛红照通古。倚窗幽思心沁墨,浅笑当代有鸿儒。这首诗也,正是我自己的。文古月,作者清风。并也希望,大家伙都能够喜欢,喜欢上文墨与文学。正因为这也是我们老祖宗,历经了千年之久的不衰退,而遗留至今。

弘扬当代文学,我义不容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美德,也是我们当代人应尽的职责。并希望能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年轻朋友们,能喜欢上这文学。

我也曾追星,我也曾年轻


我也曾追星,我也曾年轻。

初一,超级女生最强的一届,那时候春哥刮起了中xing美,记得总决赛的时候,我也曾偷偷拿着老爸的手机给春哥发了15条短信,最后春哥不负众望的拿到了冠军,那之后便时常听她的歌,直到现在也觉得她的歌不错,常常出一些不错的单曲。她的声音和外貌在演艺圈算比较特别的,所以现在发展也比较好,可是对她的热烈程度完全比不上接下来追的明星。

初二,我追了我人生的第二个明星---Jay Chou,直到现在也常常听他以前的老歌,在新歌层出不穷的现在我依旧习惯听老歌,百听不厌。我是个恋旧的人,喜欢回忆。所以常被人说不思进取,但我乐意。在初二的时候,受一位姐姐的影响开始喜欢他的,那时候狂买他的专辑,收集他的海报,各类周边物品。那时候电脑已经很普及了,MP3也已经很普及了,除了一些音乐发烧友爱收藏专辑之外,也没多少人愿意买专辑,那时候DVD已经退出时代的潮流了。所以那时候能坚持买下他的每张专辑实属不易的事情,记得买《牛仔很忙》那张专辑的时候,自己偷偷把压岁钱抠了50块钱才买到的。那时候每天听他的歌,MP3也都是他的歌,每天学每天唱,于是便会了他大部分的歌,即使过了四五年,那些歌还是时常能在不经意间哼出来。经典的歌永远经典。

到了高中,接触面广了,也经常跑到校门口的书店买各种杂志书籍,了解的明星也更多了,记得那时候是justin风靡全球的时候,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完全的正太类型嘛(表示我是正太控,大叔控),于是当周杰伦不再出经典歌曲的专辑的时候,我改变了我的追星方向。天天听justin的歌,看他的MV,那时候还迷上了贴吧这玩意儿,于是经常混贴吧里,发各种类型的贴,有时候资讯,有时候盘点,高中那为数不多的日子就献给了贴吧。后来发现耗费了时间精力去做的事儿居然什么都没有得到,不过后来看了《那些年》听到沈佳宜说的人生本来很多事就是徒劳无功的啊。也就放下了。高二生日的时候,大家送的礼物都是关于justin的,抱枕,相框,水杯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时候看justin的自传电影看到痛哭,因为他已经在一点点改变了,不知道是往哪个方向改变。不是我不喜欢改变,只是我比较恋旧,不愿意眼前的事物发生改变,但他终究要和我们一样长大。他会变声,他会改变外形,他会有女朋友,他会有自己的家庭,他终究离我们太遥远。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听他的演唱会,可是没有条件,没有钱,没有时间。天朝的孩子喜欢欧美的明星就是如此的痛苦。现在听说他要来上海开演唱会了,却没了去看的兴致。因为他不再是那个声音稚嫩最原滋原味的justin了,他的音乐掺杂了太多以前没有的东西了。我从始自终都没有说过我要永远爱justin,因为我知道善变的射手座的我不会永远爱一个东西,永远有多远我不知道,所以我也不爱下这样的承诺。那些天天说爱某个明星的人到底做了什么?买了他的专辑,收藏了他的周边,看了他的演唱会就叫爱他?我不明白,不明白什么叫爱一个明星。

高三,各类正太频频出道红遍全球的时期,cody,greyson那时候我看好greyson,便经常混到greysonchance吧了解各类他的信息,那时候他在中国还不算太红,贴吧里的人不算太多,但相处的却很融洽,后来QQ音乐的推荐吧里来了不少人,但也不算太乱,那时候我们制作手写签,我们找资讯,我们找视频,我们翻墙,我们还交了笔友,但是到了大学都和那些笔友失去了联系,真是感到非常抱歉。如果有笔友看到这篇日志就回复我一下留下你的姓名地址百度ID名,我会继续和你们保持联系的。然后后来的后来,因为为贴吧付出了很多,所以被众多吧友推举为吧主,于是当上了人生中第一个吧主,因为是第一个,所以想尽心尽责的把它做好,甚至到了快高考的时候也没落下它。但是有一天greyson上了快乐大本营,吧里的吧友一下子就增多了很多,水贴,没有格式的贴蜂拥而至,吧里一下子乱了套,后来在小吧的协助下吧里总算不那么乱了,好不容易安顿下来又迎来了改前缀的问题,等各类问题解决的差不多的时候我已经没了当初的耐心了,我开始不明白我在greysonchance吧干嘛了,在这个吧的大多数都是学生党,平时也没多少人活跃在吧里,也没什么资讯可看,所以被大家说越来越水了,于是我去的次数也越来越少,间隔时间也越来越长,后来发现现实生活才是自己的主旋律,网络终究是网络,不能依靠它生活。于是什么都没说就这样离开了,我觉得没必要说什么,也没必要发个贴告诉大家我要走了,因为大家到了某个时候也会跟我一样没有缘由的默默的离开。

到了大学,已经没了追星的兴趣与热情。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的校园生活中。现在的我只是爱听他们的歌,爱看他们的电影,不会再像以前一样痴迷于他们。这是我的转折期,但是有个愿望一直没变,就是和亲爱的闺蜜们一起去看最爱的偶像的演唱会,抓住青春的尾巴,感受年少青春时的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