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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娃娃的天空

发表时间:2020-08-03

【www.qg13.com - 挽留的情感的说说】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丑娃娃的天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叫凌坚。

偌大的教室里,我独自一个人站在讲台上做着自我介绍。可是除了这句,我说不出其他任何话。额前的头发帮我挡住了别人的视线,其实这也仅仅是掩耳盗铃罢了,我清楚得很,讲台下面一双双眼睛正在好奇地张望着。

我的自卑感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小时候,我惟一做的游戏就是对着一只丑娃娃讲话,沉默是我大多数时候的状态。在我的生命里,除了家人,我不向任何人展露我的笑容。

你是转来的吧,我叫苏布,以后我们就是同桌啦。

我转过头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短短的头发,明亮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嘴唇上扬,露出整齐的牙齿。

很快地,我从他的眼睛读到了惊异,我无所谓地扯扯嘴唇。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别人的这种目光,我也不想搭理任何人,我只是想继续我以往的生活,一个人独来独往。

融入一个新的环境对于我来说其实很难,陌生的人,陌生的周围,让我感到有些许的恐惧。就在我茫然无助的时候,苏布似乎发现了什么,他不停地介绍新同学给我认识,让我参加社团,可都被我冷傲而无情地回绝了。

我们的课桌上虽然没有那道所谓的三八线,但我总蜷缩在桌子一边,任胳膊露出课桌外好多。而苏布呢,似乎也小心翼翼地写字。只是偶尔,他会欲言又止地望着我。终于,当我再一次把苏布借我的参考书丢在他的位置,而手里捧着一本一模一样的书时,我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无奈,或许还夹杂些别的。是的,我宁可跑遍大半个城市去图书馆借,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可不知怎么的,我的心猛地被揪了一下,有点疼。

我想我不需要,我可以一个人过得很好。是不是。深夜的时候,我抱着我的丑娃娃,对她讲着同一句话。

日子像流水一样从指尖划过,很快入冬了。那天晚上的风很大,吹在脸上生疼生疼的。糟糕的是,走到半路,我发现我的数学书竟然忘在教室里。停在原地踌躇了半天,还是决定折回教室去拿,因为明天有一个很重要的测验。

几乎是一路小跑地来到教学楼,还是没有赶在熄灯之前。黑洞洞的楼道,走在里面会发出异常响亮的脚步声。花了很长的时间,终于爬完五楼,身上早已紧张得出了一身汗。班级左边第三扇窗户没有锁紧,可窗户那么高,个子矮小的我怎么爬得上去。

就在我焦急万分,甚至有些后悔折回来的时候,耳边传来一句,要我帮忙吗?我顿时七魂吓去六魂,胆战心惊掉过头去,却发现一张温暖的脸。

是的,是苏布。我点点头。他利索地爬上窗台,钻进教室,从我的抽屉里把那本数学书递过来。

在黑暗中下楼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我小心地扶着扶手,生怕踩空下去。只是突然间,一只温暖的手拉住了我。我知道那是苏布,虽然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感觉那上面满满地荡漾着一种温情。

我的手掌心渗出细细的汗,不知道是因为对黑暗的恐惧还是因为被苏布牵着手。我心慌意乱地想着,脚下还是踩空了,我试图挣脱苏布的手,却被他死死地拉住了。事实证明,牵着手下楼的后果是,本来摔一个人现在摔两个人。我看到他的额头上渗出血来,心里有些内疚。快走吧,我没事。苏布说。

风真大,刮得人都快飞起来了,可我的心里却暖暖的。就在我疾步向前快到宿舍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很大声地对我说晚安。我知道那是苏布,我冲着黑暗中的影子很开心地笑了一下,尽管我知道苏布肯定看不见。

你知道吗?我的心轻轻地开了一条缝,似乎有一种叫快乐的东西将要溢出来。我的丑娃娃今天很开心。

第二天早上,我刚跨进教室,就见黑板上赫然写着四个字,凌坚,苏布。中间画了一颗大大的心。

对此我依旧沉默,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

谁写的?刚走进教室的苏布大声责问道,以后谁开这种玩笑我跟谁急。说完刷刷地把黑板上的字擦去了。

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有些失落,是啊,苏布那么优秀,是很多女生暗恋的对象,我活脱脱一只丑娃娃,他怎么会注意上我呢。

整整一天,我都混混沌沌的,脑子里满是苏布的名字,直到傍晚白小茉拦住了我的路。

你以后少给我接触苏布。她趾高气扬地对我讲话,你以为每天都跟踪你下晚自习是他喜欢你吗?

什么,苏布每天晚自习后都跟踪我?难怪我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难怪那天他及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白小茉后面还说了很多,可我一句话都没有听见。

你长得那么丑,苏布才不会喜欢你呢,你还自作聪明把书忘在教室里。终于,白小茉的最后一句话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的头突然好像被人打了一棒,苏布那种人只有你们这种小女生才会喜欢,我根本不愿意看到他。

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我看到了站在身后的苏布,他的眼睛中充满了哀伤,他的样子在风中像一片飘落的叶子,我的心顿时被狠狠地划了一刀,可还是倔强地离去。

我做得是对的,是不是?深夜,我把丑娃娃抱在怀里泪流满面。记得那个夜晚,我曾问苏布,为什么要摔倒时还是抓着我的手不放,苏布对我说,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

接下来的日子,我逼迫自己不再去想苏布的任何问题,只是每天晚自习回宿舍的时候,我总会掉头张望着,希望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可是,我没有看到。

后来,高考很快就结束了。

大一的新生见面会上,照例是自我介绍。我站在讲台上,望着黑压压的一片,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我舔了舔嘴唇,说道,我叫凌坚,然后嘴唇就干燥得讲不出任何话来。忽然间,我非常想念一个叫苏布的男生。

上帝总是那么爱开玩笑,黑压压的人群里,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短短的头发,嘴角上扬,正露出明亮的笑容。第一次,我撩开前额的头发,只因为想看得更清楚。

散会后,我故意在人群中走得很慢,我想等苏布,想对他说对不起。可等了好久,仍不见苏布上来,我只得转过头去看。

原来,苏布就在我的身后,正笑意盎然地望着我。然后他让我闭上眼睛,往我的手心放了一件东西。

一,二,三。可以睁开了。

我低下头,望着掌心的东西,顿时泪流满面。

其实,一年前我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就曾许下一个愿望,希望哪一天有人能送我这样的礼物。就当我快忘记的时候,这件礼物突然出现在我的掌心。

苏布说,他从来都认为我是个漂亮的娃娃,坚强而又任性。高三那年,他偷看了我的志愿,于是就跟到这里来了。

阳光下,我手中那只玫瑰红的唇膏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我笑了,笑得那么灿烂,第一次,我让我的嘴角上扬。

我是先天性兔唇,一年前的今天,我曾经许愿,希望有人送我一支玫瑰红的唇膏。

苏布曾经说过,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因为他也是一个先天性兔唇的儿童,幸运的是,他的手术非常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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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兽娃娃


我要宣布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在我26岁的人生中,这是以前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我竟然夹到了一只怪兽娃娃,是的,你没有听错,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在娃娃机中夹到娃娃,这个娃娃很丑陋灰白色的,整个个头也不大椭圆形,它好像应该有一个动画头衔但我不记得了,头上还带一个红色领结,圆圆的脑袋下面是一个椭圆的大肚子,肚子大到双腿都退化了,肚子的旁边两只可以忽略的小手,其中一只还带了一把伞,难道它也知道现在的炎热,只是那把伞夹在腋下被完全遮住只剩下一个黄色的伞柄还可以看到,它现在正在咧着嘴对我笑,我对它又喜欢又讨厌,喜欢是感觉它那么丑陋,但是还是咧着一个大嘴大笑,露出全部的门牙,我好像能感觉它的孤单和它的热情,是的我有点承认,很像我,唯一的不同它用微笑来表达,而我微笑不起来,只能深深的埋藏在我内心的深处,在这个世界里,就像变脸,如果你变的越少越会被人嘲笑,我一层一层的伪装,只有在这个丑陋的娃娃面前我释放了我自己,我给他带上我的帽子,我的帽子太大,足够装下它的整颗脑袋,还有它那可笑的红色领结,说真的长这么大我还没有戴过领结,还没有参加过PARTY,还没有很多。。。

这个怪兽娃娃是在我试了很多次,都没有夹上来,在我快没有耐心的时候,决定最后试一次就不试了,它可恶的被我夹上来了,让我很开心,虽然我作为一个男人,对娃娃基本免疫,但是这个怪兽娃娃跟我很投缘,毕竟别的我也没夹上,就是这样一种怪异的缘分,让我很痴迷,越看越喜欢这个原本很丑陋,越看越蠢萌的小东西,可能同类相吸,我内心是很多独白的,可惜红颜难寻,知己难觅。

我看着它的笑容温暖而倔强突然想起来,它是宫崎骏电影里面的龙猫,难怪会有一点熟悉的感觉,龙猫那部电影我好像没有看过,只是看过封面,想不到它还能令我回想起来,只是龙猫是很大,而它是只很小的龙猫,外号小笼包,就这样吧,我为它正名,或许它应该感到高兴,因为今天它复活了,因为它有了我为它起的名字,赋予它灵魂生命,它可以跟我直接交流,真棒,就像有一个弟弟,或许童年时期有个弟弟会更好,不过长大了也不错,早上它要叫我起床上班,晚上应该要提醒我关灯睡觉,不要熬夜上网,容易白天疲惫,小笼包就这样,我要去上班了,不能带上你,不然一个大男人带一个娃娃,会让人误会,会让人很尴尬,尴尬就会沉默,沉默就安静,整个世界都会没有声音,变的很黑很油,很腻,这样会不好,所以它应该呆在家里等我回来开灯,它的世界就亮了,神说要有光,世界便有了光。

娃娃亲


娃娃亲,在他看来那是一个既老土,又让他感到不舒服的字眼,而林莫莫却认为会是一段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婚姻,这令他嗤之以鼻。

他说:你连他的面都没见过,就想嫁给他了。他一想就生气。

林莫莫转过身来,说:早就见过了呀!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

他想,我怎么不知道,只撩下一句林莫莫,你好样的。扭头离去。

看到他渐行渐远,林莫莫大叫:绝风,唐绝风,你给我站住!可也不见他转过身来。

他究竟怎么了,最近总是莫名其妙地发脾气,越来越像一个怪人。林莫莫气冲冲地走到河边,想起第一次见到唐绝风的时候:

小时候,和小伙伴一起去野外玩耍,不小心把裙子弄脏了,害怕回家,就一直在河边哭。可他却像天使一样降临到自己的身边,他不问为什么,只是借给自己一块精致的手帕和一个可以依靠的臂膀,任自己哭泣。

想到这,她不禁莞尔。

可唐绝风的脾气越来越古怪,怎么缠着他,也无动于衷。有一次,林莫莫看见他正从学校校门口出来,急忙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他甩开了她,她一下子坐在地上。林莫莫突然像一座雕像一样,一动不动,只是泪水充满了眼眶。唐绝风看到此景,蹲了下来,一边为她擦拭即将落下的泪滴,一边对林莫莫说:对不起,别哭了。她听到后半句,把头靠在唐绝风的怀中,哭得更厉害了,似乎要把他的衣服弄湿才肯罢休。对于林莫莫的眼泪,唐绝风是无奈的,这丫头怎么这么能哭,差点把他衣服全弄湿了,还有她不知道水资源是很紧张的吗?

他们俩的生活恢复了往日的打打闹闹,可老天爷却似乎不想把平静还给他们。

夏日,昏昏欲睡的唐绝风接到林莫莫的电话时,才清醒过来,只听见林莫莫在电话里对他说:我给你介绍一个人,你快点来。听完林莫莫的电话,到底是什么人?他感到深深好奇。

当他跑到球场边的树下时,看见林莫莫和他不认识的一个男孩相谈甚欢。他心想,叫我快点来,自己却和别人聊得那么开心。哼了一声就转身离开,而那边的两个人一点都没有发现。

过了一会儿,林莫莫看了看手机,心想:今天那么龟速,还没有来。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吧,不由自主得担心起来。

第二天,林莫莫找到何绝风后,看见他没有缺胳膊少腿,松口气的同时疑惑地说:你昨天怎么没来话没说完,何绝风一句睡着了,没听到。就转身走开,没有理睬在那里愣住的林莫莫。

之后,何绝风去了离林莫莫很远的地方上学。当然,林莫莫不会让何绝风渐渐淡出自己的视线,在各种聊天工具上不断炮轰他。起初,他总是爱理不理,要么,就装作不在线。最后,基本上都会理林莫莫。

这种情况一直到那天为止,林莫莫说:来参加我的婚礼吧。何绝风心想:还是不要去了。正要发短信拒绝时,心底另一个声音制止了他:去看看吧,去看看新郎对她好不好,去看看她幸福的样子,自己也就心满意足了。

他最终坐上了火车,却在酒店门口犹豫着。突然,看到穿着洁白婚纱的林莫莫向自己跑来,气喘嘘嘘地站在自己前面,感到有一股钻心的痛蔓延开来。林莫莫,她终于是别人的了。

林莫莫拉起他的手说:快点走啊,不然婚礼就来不及了何绝风说:就算我不来,你也可以举行婚礼啊。林莫莫停下脚步,看着他:你知道和我结婚的人是谁吗?他想:是我认识的人?我怎么不知道?

林莫莫看他发了好一会呆,怒气一下子涌上来了,大声说:是你呀,白痴!何绝风疑惑道:你不是要和看到林莫莫肯定一般的眼神,蓦地一下恍然大悟

伸出手臂抱住林莫莫,两个人紧紧相拥在一起。

天空


01

火车站里,敬天坐在站台的靠椅上,手中拿着一罐从站内购买的咖啡,喝完后,他轻轻捏了一下罐子,发出咔咔啦的声音,罐子凹陷了一小块又弹回来,留下了一道道裂痕。

轰隆隆,天空中乌云密布,太阳躲在了云层后面,为其镶了金边。

敬天看了眼手表,再望向天空。

天空,也是有裂痕的。

02

敬天大学毕业后按照母亲的意思在舅舅朋友的一间保险公司上班,负责公司里的一些文职工作。公司里的关系还算和谐,但职场里的人事因掺杂了金钱而变得复杂,每天上下班时他都会和同事们打声招呼,但也仅仅如此。

他住在公司附近的一间公寓,每天坐车上下班,假期有空便回家探望父母,生活就像一杯白开水,干净而乏味。工作的原因,他早已厌倦了身边那些有着精致妆容和紧身短裙的职场女性,这也是他仍单身的原因。

可终究会寂寞。

他在周末下班时到市区的一间Blue Butter fly的酒吧喝酒,他习惯了一个人坐在角落,喝着加冰威士忌,看着这城市的男男女女借着摇滚和酒精渲泄着白天无法宣泄的情感。或许是,他们在白天并没有感情。

又是一个周末,在结束了一堆繁琐而乏味的事务后,敬天起身往酒吧的方向走去。依旧是加冰威士忌,但原来他常坐的角落位置却被人占了,他找了另外一边的位置坐下,和老板有的没的瞎聊两句后,便点起了烟,侧身看看舞动的人群。

他的视线停留在了一个女孩身上,她安静的坐在那角落,身穿宽松的黑色套头针织衫和洗白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布鞋,短发下是一张倦意苍白的脸。她的面前摆了几瓶酒,眼睛盯着手上的照片在发呆。这个女孩使已被成群精致妆容和穿着套装的女人弄得审美疲劳的他眼前一亮。

不知不觉,这个城市已进入深夜,酒吧里越来越吵杂,敬天打算去趟洗手间便回家休息,他付回钱起身向角落走去,在走到那女生前,她抬起了头,两个人的视线交汇在一起,敬天下意识露出微笑。忽然,那女生起身抱着他呜咽,永成,你去哪儿了,你说要结婚是要骗我的是不是,是不是?敬天被她这举动吓呆了,便站着不动,女孩温热的泪滴落在他的胸膛。

对不起,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啊小姐,敬天慢慢的推开她,她突然间掩住嘴往门口冲出去,敬天刚想追出去看看到底怎么了,后面老板喊着还没给钱啊~他转身付了钱后便往门口走去,大街上往来的人很少,却没有她的身影,他深呼一口气后,无奈的走往洗手间洗个脸,他在那角落发现了女孩的那张照片,照片是被撕烂过又用胶纸粘起来的,照片中那女孩有着一头乌亮的长发,搂着一个浓眉大眼的男生肆意的笑,他的脸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

03

星期一。

早上是每月一次的例会,也叫总结大会,说白了就是把公司里每个员工的业绩亮出来,稍微表场一下名列前茅的员工和狠狠地批评表现不佳的员工。敬天在公司里中规中矩,加上舅舅的关系,老板并没有太多的意见,只轻轻点过就继续他的演讲了。每次开会他总能滔滔不绝的讲上两个小时,同事们都已经麻木,在说完他的名言:每个人进一小步,公司就会进一大步。后,伴随着强烈而又急促的掌声,终于散会了。

大家都回到办公桌前继续工作,敬天翻开文件时发现了那张他捡回来的照片掉了在地上,背面用黑色笔写着妍青永成,日期是三年前的6月。翻过来,看到那张肆意的笑脸和那头乌黑的长发,他无法想像她与昨天晚上在酒吧那阴郁的短发女生是同一个人。

然而回想起她昨天在他胸口哭泣的情景,那温热的泪滴仿佛还在胸口流淌。

她为什么会这样做呢?其实当敬天捡起照片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心里有数了。敬天和照片里妍青搂着的叫永成的男生一样,留着短发,关键是也有着标志性的大酒窝。敬天他对着镜子微微的嘴角上扬,那深深的酒窝便浮现出来。

接下来的半天,敬天都没办法集中精力工作,隔一阵子便盯着照片看,心事环绕。

04

人的记性有时候很奇妙。有些事记多少次甚至写进备忘录也会忘记,有些事却一直记得很清楚,没办法忘记。

比如那晚见到的她。

下班后,敬天便来到蓝蝶酒吧,坐下来后便环视一下四周,却没有发现她,他喝了口杯威士忌加冰后便盯着门口发呆。一杯又一杯,酒吧里的男男女女越来越多,却没有他想要等的人。他从口袋里拿出那张照片,照片中留着长发带着肆意笑容的青,似乎不属于这里。

敬天回到家后,躺下来想倒头就睡,却无法入眠,自从高考前失眠后已经多久没失眠过了,连他自己也都忘了。

一颗石头落入了湖中,泛起了层层涟漪后,但很快又会恢复了平静。

新的一天工作还是要继续的,敬天像个上了链条的人,继续投入到无休止繁琐的工作中。

一天上午,老板笑嘻嘻向大家宣布一个消息,说他的女儿要嫁人了,随之发了请柬说人不来礼也要到后便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公司里立刻热闹了起来,个个都在讨论这件事。

听说啊,他们是相亲认识的,才认识不到两个星期就结婚啦~公司的小灵通小陈说。

我见过那个男的还挺帅,怎么就会和老板那胖女儿好上了呢?肯定有古怪。李阿姨压低了声音,你们说那男的是不是看中她家境好,想做我们公司的CEO呢,哈哈哈哈。

这是你说的,不是我们说的,被老板听到可不关我们事。小陈坏笑着说。你随着老板的办公室门打开,李阿姨把想说的话吞回去后大家便一哄而散,回到自己的位置战战兢兢工作。老板笑嘻嘻的说要去安排一下婚礼的事先走了,大家才放下心来,知道是虚惊一场。

05

星期六晚上,敬天准备好后便坐车来到星华大酒店,一进场,同事们早已在和笑嘻嘻的老板聊天,新郎也忙着给各个来宾打招呼。他主动走过来和敬天握手,敬天便连忙微笑着说恭喜恭喜,当他看到新郎清爽的短发和那脸上深深的酒窝时,竟发现他就是那张照片上的男生,永成。

坐下来后,他掏出西装内口袋的请柬,他看着新郎那一栏写着梁永成三个字,心里头很不是滋味。这也太巧了吧?敬天又想起那天妍青失控落泪的情景,她为他变得如此憔悴,他竟然在这乐呵呵的结婚。看着胖嘟嘟的新娘快要把白色婚纱挤爆的时候,简直没办法进食。敬天记得有人在书上说过,肥胖的女性是可以美的,不过,如果一个女性的肥胖已经发展到了臃肿的程度,那么她的美就垮了。他想美垮了就是这样了吧。婚宴期间,一杯又一杯的喝,微微发晕的敬天走向洗手间,却看见了这一幕。

陈妍青,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你真的要结婚了?

嗯。

祝你幸福。

嗯,你也是。我先出去了。

永成走出来看到敬天后无表情的点点头便回到宴席上祝酒。敬天看见了这个熟悉的身影,苍白的脸红红的眼眶,依旧是洗白的牛仔裤和白色球鞋。

敬天递给她一包纸巾,妍青看了他一眼,低下头小声的说了声谢谢。不用,来,我们到外面吹吹风吧,我想你并不想留在这里。

他们走到酒店附近的江边,双手靠着栏杆,凉风吹来整个人都清醒多了。

别哭了,把不开心的事都说出来会好点,我知道刚开始是比较难接受的,时间会抚平一切伤口,什么都会过去的,谁没爱过几个错的人。

我也以为我已经放下了他,三年来,一个人过着简单的生活,以为就可以不再想他,不再痛,而当我知道他要结婚时才知道,我还放不下。我放不下。世界上并没有感同身受,你不会懂我的痛。妍青有少许激动而哽咽。敬天看到她带手镯的地方的疤痕,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不敢再说点什么,只安静的听着她诉说。他们坐在江边的靠椅上,他整晚都当着聆听者的角色,妍青的情绪也慢慢地平复,累了便把头靠在敬天的肩膀上睡了。敬天轻轻的把西装披在她身上,看着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女生,心想两次见到她都是满脸泪水的,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如照片中她那灿烂如花的笑容呢,那个叫永成的家伙让她流干了泪水,也没收了她的笑容。时间会让你遇到真正爱你的人,为了这样的一个人,真的值得么?

有时候时间会抚平伤口,有时候它会让伤口溃烂。

06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的过。

自从上次交换了联系方式后,敬天经常在网上与妍青聊天,他们有共同喜欢的明星,有同样的爱好,也喜欢着那杯加冰的威士忌。他们常常在周末时一起到蓝蝶喝东西,就这样渐渐的熟络起来。

生活变得不再乏味,一切似乎都好了起来。

五月。中城的高温如此而至,而歌神张学友来中城开演唱会的消息更是让中城的歌迷们嗨翻了天,这其中就包括了敬天和妍青。

敬天欣喜的看着手上的两张门票,拨通了妍青的电话。

喂,妍青啊,我手头上有两张周末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一起去吧。

哈,你怎么会有票,不是早就被抢购完了吗?

额,是啊,刚有个同事抢到了两张票,但他表哥刚好这个周末结婚,他要去喝喜酒去不了便让给了我啊,你看多好运,一起去吧。

嗯,好吧,周末见。

周末,敬天换上了干净的白T裇和休闲短裤,与妍青一同去中城体育馆。这晚妍青穿上了一条雪纺的白色连衣裙,配上干净的白布鞋,显得十分美丽动人。

今晚的体育馆被装饰得十分华丽,一片荧光棒的海洋和全场的尖叫声淹没了敬天和妍青的谈话声。

转眼间,演唱会来到了尾声,沸腾的观众都安静下来,细细的听学友唱的最后一首歌。

伴随着最后一个音符的落下,演唱会结束,体育馆亮灯观众离场。

妍青呆呆地站着不动,眼眶红肿。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在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

男孩为了他彻夜排队。

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

他也曾带她去听过演唱会。

07

5月20日。本来只是普通的一个日子,但因其谐音与我爱你相似,这一天,便成为许多人脱单的日子,同样,也是许多人失恋的日子。而这天对敬天来说也是有特殊意义的一天,这是他的生日。

敬天决定今年要在公寓搞一个生日派对,邀请同事们来聚一聚,当然,他第一个邀请的是妍青。

当妍青来到他的公寓时,开门的是公司的小陈,唉呀呀,怪不得敬天今年会搞生日派对,原来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要介绍给我们认识啊。

妍青拨一拨头发尴尬的笑了。别乱说,妍青是好朋友而已。好朋友还是女朋友啊,噢,上次你花高价让我帮你弄两张张学友的票,说和好朋友去看就是这位美女了吧。小陈坏笑着说。敬天涨红了脸把一包薯片塞给他便一把推开了他然后请妍青进来。

在按惯例关灯点蜡烛唱生日歌,主角许愿吹蜡烛后,一屋子的人便打闹起来。就这样,敬天在不知道被砸了多少奶油在脸上,不知道被灌了多少杯酒后,度过了他的26岁生日。同事们相互搀扶着回家,公寓里一片狼藉。最后,只剩下妍青一人帮敬天收拾。

敬天借着醉意向妍青说,青,和我在一起吧,不要再想他了,这不值得。他握住妍青的手,看着她手镯下的疤痕,心疼的说。

敬天你醉了,不要乱讲话,好好休息吧。

不,我没醉,我是真的想要和你在一起的,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相信我。

我想现在你不必承诺些什么,我也不需要承诺,我们现在的关系不是很好吗?大家都不会有压力,也不用负什么责任。

青,你始终放不下他是吗?

我现在不想想这些事,我一个人很好。

你曾说过这世界上并没有感同身受,我并不会懂他在你心中是怎样的无法忘怀,无法放下。我觉得我是懂的,因为我也有一个让我无法忘怀,无法放下的人。

08

大多数的恋人都是从朋友开始的,但是从朋友跨越到恋人的这步,往往有着很高的风险。表白成功的关系当然更加亲密,而更多的,只是尴尬。

敬天大概有一个星期没有和妍青联系了,每次想联系她的时候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正在他懊恼得无精打采对着手机屏幕发呆时,妍青传来一条简讯:晚上九点酒吧见。

敬天准时来到酒吧,他看见妍青坐在角落处,桌子上摆着两杯加冰威士忌。

青,还好吗?敬天先打破沉默。

嗯,今晚让你来是要和你说件事。我想了很久,我明天会离开这里去北城。

怎么突然间要走?

我想我们大家都需要一些时间来处理一些事,分开会让彼此都比较好过。

你要去多久?我会等你。

这我自己都不知道,可能有一天当我觉得合适回来的时候我就会回来。

青,你可不可以不要走?

我已经订好火车票了,明天早上就回走了。

第二天早上,妍青拖着行李箱下楼时,她看见敬天在楼下等她。凌乱了发型和起皱的衬衫,男人变得憔悴似乎也很简单。

敬天,怎么了?

青,你真的要走?

嗯。这就要去火车站了。

既然你不肯为我留下,至少也让我送你一程吧。

敬天帮妍青拿着行李来到火车站,他拥抱着妍青说:青,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我会等你的。

不必了,你会有属于你的幸福。

不,你就是我的幸福,答应我,明年回来陪我过生日好吗,我希望明年的生日也是和你一齐度过的。答应我好吗?!

广播正在催促人们检票上车,火车将在十分钟后开动。

好吧,我真的要走了。妍青轻轻推开他后便走向了入口上车。

09

离开,能让一切变得简单,生活变成的是纯粹的痛苦。

自从妍青到了北城发过一条简讯给敬天说已到步后,他们便失去了联系。敬天无法联系到她,她像是在他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杳无音信。也不是没去找过妍青,敬天在两天后便到了北城,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走遍了北城的大街小巷,泡过了大大小小的酒吧。却始终没发现她的身影。

毕竟,避开一个人比寻找一个人容易。

回到中城后,敬天过回从前的日子,只不过他到酒吧的次数越来越多,时间也越呆越久。香烟和酒精陪伴着他度过每个比想象的还要漫长的夜晚。这天,酒吧来了一位新的女驻唱,一改原先的摇滚风,唱起了一首又一首的情歌。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

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因为爱情总是难舍难分

何必在意那一点点温存

10

敬天一大早便来到了火车站,站里的电子牌显示今天从北城到中城的火车只有一班。

五月,一阵一阵的雨把街上的人打得狼狈不堪,幸亏敬天有随身带伞的习惯,他把伞折好放在椅子旁边,坐下来看着站内人来人往。坐在他对面的是个靓丽的女生,她穿着黑色波点的裙子,头上夹着个红色发夹。她不时抬起头看看电子牌,又看看手表,当看到火车晚点半小时的消息,她唉的一声叹了口气,把头低下,倦意十足。敬天想她应该在等她的男朋友吧,而她男朋友也应该在他等的那列火车上,而我要等的人,又会不会在上面呢?

轰隆隆,火车即将要到站了,对面那女生站了起来,对着手机屏幕整理那已经无法挑剔的头发,脸上的倦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火车到站了,人群从出口涌出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高瘦的男生,他手中捧着一束花,而还没等他把花送给她,那女生已经跑过去一把抱住他了,男生脸上露出尴尬而又温暖的笑容。

人群陆陆续续的向出口涌动。

雨后的天空,伴随着阳光出现的是一道六色彩虹。

红。橙。黄。绿。蓝。紫。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