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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不过初相见

发表时间:2020-08-05

【www.qg13.com - 相见在明天情感美文】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美不过初相见",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楔子:九月,空气中还掺杂着夏日的温度;记忆开始随着落叶的飘零点缀着某些人的故事,在那片蓝的有些过分的天空下留有气息,我独自一人站在我们初识的地点,眼前的景物渐渐变得朦胧,你的摸样却是越来越清晰。

长长的跑道、满是梧桐树的校园、那里的后墙上还有你随性的涂鸦、我的嘴角微微翘起,仿佛看到了痞里痞气的你,拿着调料板,在我面前大笑的样子!我着急的拿出画笔,在那白净的画纸上勾勒出你的轮廓。我怀念那个有你的青春,我怀念拥有你的生命!

尤记得当初我说过我要变得足够好才能配得上如此优秀的你,殊不知遇见你时,我才是最好的自己!

【初见你时,你的笑容】

刚踏入这所学院时,内心有许多忐忑,这是B市里最好的高中,这里有着许许多多的优秀学子,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的是自信,是希望。也有着太多是我读不懂的情绪,我有着彷徨,但也有着憧憬。

能考到这里,我是开心的,谁也不知道我挑灯了多少个夜晚才有了进入这里的资格。由于我们上的高中离家比较远,所以我们学校基本上都是住校生,忙碌了好久终于报完了名,办完了所有的入学手续,在公告栏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我被分在了高一(3)班,慌慌忙忙的找到了自己的班级,随意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刚坐下没多久就听到了有人叫我的名字。

晴子,晴子。我回过头来才看到原来是我的好闺蜜顾楠,顾楠向我笑了一下,便收拾好东西跑到了我的旁边,向我说着开学的各种无聊,顾楠的性格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样,她有着很强的好胜心,也有些混,但是她很讲义气,为人很大气,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我知道她不是别人口中的坏女孩,她只是坚持着自己的理念而已。慢慢的同学们陆续的都来到了班级,过了几分钟,班主任来了,是个中年男人,高高瘦瘦的,戴着一副眼镜。

同学们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姓安,叫安存书班主任刚说完这句话,便听到我的身后的男孩小声的说:老师,你怎么不叫鹌鹑蛋啊!多好记。我微微一笑,只觉得后面的那个人定是个有趣的人。

出于好奇心,我回头看了那个男孩,我们的视线相撞,他向我展露了一个大大的笑容,窗外的阳光有些刺眼,撒在他的身上,第一眼便认定他是一个温暖的人,像小太阳一样的阳光!随后他痞里痞气的对我开玩笑的说姑娘,你可别这么看着我,小心我拽你头发。

我骂了他一句神经病,便回过头来,而顾楠却在旁边偷偷地笑,接下来老师点名了,但我却想着他的那句话,总觉得那个温暖的男孩会拽我头发,沐之晴老师忽然叫到我的名字,把我吓了一跳,我立马说了一句到。

而那次点名以后,我便知道了那个小太阳叫叶梓晨,多好听的名字啊!只是似乎不配你的性格,我总觉得你的名字应该霸气一点,像什么天龙,地虎的,这样才能符合你的性格!

每天的晚自习,教室里都是有点吵,学霸们依旧的在学习,而学渣们依旧的在各干各的事,起初时,你会说很多好听的话跟我借笔记抄,然后你总会让我帮你补笔记,最后你却是拽着我的头发,威逼我给你写笔记。

顾楠说:晴子上辈子一定欠了叶梓晨什么,这辈子才要在这最好的年华里被叶梓晨欺负着。上课的时候你总是会时不时的拽我的头发问我讲到了哪一页?而我从一开始会告诉你,到然后会骂你有病,最后却直接叫你滚。由于我骂你最多的话,是:叶梓晨,你有病吧!所以你给我起了外号叫沐有病。

一次放月假的时候,你居然和我做一辆公交车回家,而且是坐在我的旁边,你看到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激动了半天,随后便警告我,以后每次放月假回家都要给你在公交车上占好位置,等你一起走。从那以后,我旁边的座位一直都是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把帮你抄笔记当成了任务,把帮你占位置当成了使命,顾楠说:晴子疯了,中了叶梓晨的毒。

那天的午后,那是我第一次见你发那么大的火,因为我收到了情书,顾楠把情书抢了过来,大声的读着,而你生气的叫顾楠闭嘴,然后抢到情书撕了个稀巴烂,还警告我不准回。

顾楠说:叶梓晨喜欢晴子,我确定!

而你却说:你只是不想我的头发被别的男孩子拽着,因为你拽过的的东西不准别人碰。而我却是老样子的骂你有病,那天晚自习你拿起粉笔砸我,一边砸一边说:沐有病,你反了,敢收别人情书了。

我被你砸的不耐烦了,随后拿起书砸向你,你躲开了,你身后的玻璃却没躲开。玻璃碎了一地,之后我们俩被叫到办公室骂了一顿,然后一起罚跑操场,夜是那么的黑,星光却是如此的闪亮,但那时的我不觉得那是浪漫,那时的我一心想要脱离恶魔一般的你。

跑着跑着,我哭了,我大声的对你吼道:叶梓晨,都是你,我恨死你了,你为什么老欺负我,我恨死你了。

你看着我,一言不发,拉着我跑到了操场的沙地上,然后拿出两个一块钱,对我说:沐之晴,我们一人一个,把它埋起来,如果你先找到我的,我再也不欺负你。如果我先找到你的,你再也不要哭了。

当叶梓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有种莫名的情绪在心头,不知是什么?我答应了他,然后我们一起埋硬币,像个孩子一样,埋得那么认真。埋好了以后,我怎么都找不到他的硬币,而他很快的就找到了我的。

叶梓晨说:我比你先找到了,所以你以后不准再哭了。当时的我不懂为什么怎么都找不到他的,直到最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根本就没有埋下他的硬币。叶梓晨说:沐之晴,以后我会对你负责的!我不会再让你因为我哭,不会再让你因为我被罚跑了!

不知什么原因,我相信了叶梓晨的话,那么相信,那么的不容置疑。只记得当时叶梓晨对我真诚的笑着,笑容像太阳一样温暖了我整颗心。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让我给他抄过笔记!

【有时候,时间并非良药】

时光在不停的前进,当我们发觉时,却已面临着分离,要高考了,作为应届生的我们,高三的生活可想而知,枯燥而忙碌,叶梓晨进入高三以后似乎变了一个人,学习很认真,他说:沐之晴,你可要好好学,和我考到一个学校,可好?

或许是因为他的这句话,我居然和他填了相同的志愿。高考高考,似乎在那时候成了我们每天的口头禅,因为担心,因为害怕,因为会分离,却忘却了它始终会来,高考的前一天,叶梓晨说:沐之晴,如果我们考在一起,哪怕就算是考在一个城市,你就和我在一块好不好!我说的是,一直一直在一起!

叶梓晨的那句一直一直在一起不停的在我脑海里出现,高考结束了,叶梓晨把所有的书都从高高的教学楼上扔了下来,最后我们的老班鹌鹑蛋逼着他下去捡了起来,可叶梓晨这个不要脸的居然把我拉下水,非逼着我和他一起捡,就这样,我的毕业会就在我和叶梓晨捡书中度过了。所有人都去参加毕业会,只有你,只有我,在这教学楼下捡着那散落一地的书。

叶梓晨说:沐之晴,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我笑了,那时候的你,那时候的叶梓晨,真的好帅气,大大的笑容,额间的碎发,高挺的鼻梁,干净的脸庞和那充满希望的双眸。

随后,小太阳一般的你,便亲了我的额头,然后拉着我跑到了班级里,你说:查分数那天我就在我的位置等你,等你和我一直一直在一起!

多年以后,我依旧记得当初我红着脸的模样,和我笑着点头的娇羞。

等待往往都是最漫长的,当等到的结果不是自己所期许的,那么一切美好都会崩塌,随之消失不见。分数出来了,他考上了,而我却落榜了!分数出来的那天,天上下着雨,叶梓晨说他会一直在那里等,因为他说过他会等,等到我们一直一直在一起,我打着伞进入了校园,但是我没有进去我们的班级,在窗外我看到他哭了。

我喜欢你,叶梓晨!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可是如此的我怎能配的上如此优秀的你!原谅我的胆怯和懦弱,当时的我还不敢去爱那样的你!

我留下了那把伞,转身离开,离开了带给我温暖的你,离开了小太阳。

叶梓晨,你说过会对我负责,不会再让我哭,天在下雨,我没有哭,只是雨水而已!

叶梓晨顺利了上了大学,没有了他的消息,没有他的生活,没有他的未来,一切都变的如此空洞,我没有复习,我选择了和他一个城市的大专,我想离他近一点,想和他呼吸

同一片天空的气息,当我有了勇气,有了去爱你的决心。

顾楠说:叶梓晨有女朋友了!瞬间我所有的世界观都崩塌,我没有去找他,没有去问他

只是哭了好久好久,为何当时的我没有找你问清楚的勇气,没有去见你的决心。叶梓晨,你骗人,你最终还是让我哭了!

【再见你时,原来你爱的是当初我爱你的那颗心】

两年后,我有了男朋友,他叫林夏,他对我很好,林夏总说:沐之晴就是我的全部,我到死都会爱她!他和叶梓晨一样有点痞。

顾楠说:有林夏这样的男人爱我,便是可以忘了叶梓晨了!

那天,我和林夏还有顾楠,一起去了酒吧,舞池里的灯光很耀眼,我们在不安分的人群里不停扭动,不断狂欢,手臂忽然一阵疼痛,我被拉出了舞池,再抬眸,唇便被吻住,他的眼角含泪,他额间的碎发已经留长,那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庞,是叶梓晨。

我曾经无数次的设想与他再次重逢的画面,或许是擦肩而过、或许是沉默以对、或许是相视一笑,却怎么也没有猜到却是如此的场景。

我推开了他,叶梓晨把我拉到了酒吧外面,手机不停的在响,我知道那是林夏,我关了机。

叶梓晨说:沐之晴,你过得好吗?我抬哞,眼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一滴一滴,像断了线的珍珠。

为什么那天没有来他问我。然到就因为你没考上大学,你知不知道老子爱的是你,不是大学。

我爱的是当初你爱我的那颗心,可是如今,你又把心给了谁呢?我们谈了好久,他说如果你当初进了那个班级,一切都不一样了!

叶梓晨说:在分数出来的那天,顾楠去找过他。他说顾楠喜欢他,而他从来就没有女朋友!之后他把送我进了酒吧,便转身离去。

他说:若我爱他,便跟他走。但是我没有,因为叶梓晨爱的是当初一心一意爱他的沐之晴,不是如今有了林夏的沐之晴。

我开了手机,打了电话给林夏,林夏看到我,紧紧的把我抱住,林夏说:小祖宗,你把我吓死了,我以为你被谁拐卖了!我对着他笑笑说道:我有点冷了,我们回去吧。

林夏牵着我,上了打的车,隔着窗外,看着窗外的天空,想起当初和叶梓晨一起埋硬币,那时候的夜空也是这么多星星,也是这么美。

之后的一个午后顾楠告诉我:其实叶梓晨的家和我的家是背道而驰,而他每次都和我一起坐车回家,只是因为他喜欢我。原来从那时候开始,叶梓晨便喜欢沐之晴了!只是一切都还没来得及好好的相爱,便匆匆结束!我至始至终都没有问过顾楠那件事。

因为我知道每个人在爱情面前,都会自私,顾楠如此,叶梓晨如此,我亦是如此。

爱情本身就是一种相信和坚持,当你准备好要去接受一段感情的时候,却发现,你已错过了最好的时机,慢慢才知道,很多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很多东西只能拥有一次。如果你也正在喜欢一个人,请不要怕也不要哭,勇敢的走下去,成为你想要成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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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不过相遇


初见他时,他高高在上,而她只是一个乡下来的野丫头,看着他被众人追捧,她低下了头,手紧紧握住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局促得不能自已。

林峰学长,你能送我去找我的宿舍吗?他身旁很是漂亮的姑娘和他打趣道。他只是淡然一笑,然后伸手多宠溺的揉了揉那个女孩的头说道:傻丫头!很显然,那个是他的女朋友,她看着他温柔的拉起身旁女孩的手,心中不禁在想:好一对郎才女貌啊!她向来都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即使世上真有王子遇上灰姑娘的美丽故事,但她从未妄想过。但她对于美丽的事物从来都没有抗拒,就像她说的,她只是单纯欣赏他的优雅得体,他出众的相貌而已。

学妹你好,需要帮助吗?一声询问将她带到了现实,她看向说话的人,是那个漂亮的女孩,目光绕过这个女孩看向他,发现他淡淡一笑,之后目光便一直看着这个女孩,你可以叫我安雅。女孩始终微笑,她摇了摇头之后便低下了头。安雅觉得无措,扭头看向他,他便走了过来询问:怎么了吗?看着安雅摇了摇头,他又说道:同学你好,我是学生会会长,林峰。你不用担心,我们可以帮助你。才说完便听见有人再喊穆然!穆然!她看向那人,笑了,心想救兵到了。她朝他们笑了笑,轻声说了一句:谢谢!便朝她亲戚走去了。才走去便听见他亲戚说:等好久了吧,不好意思,事有点多,让你等久了!这人是她的老乡,叫宋怀立,虽说不怎么熟,却也是她在这异乡里的唯一亲人。她轻轻摇了摇头,笑了笑说道:没事,也没等多久。

当时填志愿的时候纯属生气填了一个离家最远的学校,跨了几个省份。看着父母亲脸上虽然有笑,私底下却唉声连连,是很担心她吧,报了那么远的学校,毕竟离家太远了。就连坐火车她也没让父母们送,一个人坐上火车,她仅仅只是担心他们吃不消这样的来回奔波。几天的火车坐下来,她只觉得太狼狈,想快点回到自己的宿舍,于是在宋怀立的带领下,她快步逃离那里。

从军训到后来的老乡会结束,再到现在的正式上课,她仅仅只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开学,一次是新生迎新晚会,她发誓他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帅的真人。正发着呆的,她听见电话铃声响,她抓起手机接听,是宋怀立打给她的。明天便是中秋节,之后便是国庆,你不是说要找兼职吗?我帮你找到了,你现在马上过来图书馆,我在那等你。她还来不急说话对方便把电话挂了,她只得匆匆忙忙的赶到图书馆。一进去便看到自家亲戚站在柜台,她走过去。你来了,快进来,我时间不多,教教你操作。不得不说宋怀立的性格真心的很是风风火火。她问:之前在这上班的陈姐呢?她家里有事,请假了,恰好我当时在场,所以就把你自作主张的拦了下来。她的家境不好,她必须得半工半读,她感激的看了宋怀立一眼,说着:谢谢!总共是十天的班,这十天她也安逸的很,她很是喜欢看书,当她专心看着手中书的时候,有人走到柜台,敲了敲桌子,她抬起头便看见了他。他的眼睛很是清澈,只一眼便觉得自己狠狠的沉沦。之后她甩了甩头,看向他,他与她交谈了什么,找什么书她不记得了,她只记得,他清澈明亮的眼睛。

十天的兼职,他十天都来,虽然只是静静的看书,温习功课,但是她的心里却暖暖的,因为她能够看着他。午后的阳光射在书香浓郁的图书馆,他仔细的看着书,而她仔细的看着他。那一刻,她感觉世界都明亮了,因为他的到来,遍地花开。

短暂假期过去了,她又恢复到学习当中去,曾经有过的怦然心动被她紧紧尘封,因为她知道,他们本身就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她知道他叫林峰,而他却从未问过她叫什么。十天的相处,他们之间的交谈也仅仅只有他上前询问被借走的书籍是否归还,还有那些他找不到的书籍放在何处。

转眼间,大二即将过去,而他也即将离开这个校园。人生最为美好的不过相遇,他成了她心中的结,她却在他心中不占一席之位。这是她的可怜,还是她的可悲?她独自一人来到这个陌生城市,也曾幻想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却不想初次相见她便倾心于他。宋怀立总喜欢带着她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因此她也可以多看看这个她两年来暗恋着的人。她喜欢走在校园的林荫小路上,期待着一次与他的不期而遇,一如今日,她安静的走在路上,抬头便看到他走过来。看着他淡然一笑,她的心跳得很快,她心想再不说话就真的晚了。林峰学长!她终于喊出来了,她看到他眼里的疑惑,又看到他释怀一笑,听着他开口问着:怎么了?她看着他,轻声问着:学长知道我的名字是什么吗?她再次看到他的疑惑,她笑了,也是,他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呢?她刚准备开口时便听到他说:你是穆然啊!心里的惊喜大于疑惑,她高兴回道:谢谢学长,谢谢学长!说完便跑开了。她高兴与诧异的是他竟然知道她!

在后来,他毕业了离开了学校,甚至于离开了这个城市,这个国家,留洋去了美国。她与他彻底的再也见不到了。

即使是再也不能见面,穆然仍是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她唯一能想到的忘记他的方法便是用忙碌麻痹自己。一年又一年,林峰成了她的心结,甚至于没有人知道她曾经很喜欢很喜欢林峰,也是,就好像没人会把茅草屋与别墅相提并论,因为那根本不是同一档次的房子,她是那么想的。

时间的长河并没有磨灭她心中对他的爱恋,反倒这份情更加清晰。她每天看着他的博客,读着他写的每一句话,到他的空间去留言,即使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她从未想过用这些事来感动他,爱情毕竟不是感动,更何况她与他相差十万八千里!

直到宋怀立结婚她才回的家,这些年她一直在外拼搏,留在她读书的城市,她的确是任性,因为她心想她的兄弟姐妹那么多,都留在父母的身边陪着父母也不至于孤单,所以她留在了这个城市,追逐着他昔日成长的足迹。回家难免一阵数落,但当她看到结婚典礼上他的身影时,她哭了,哭得很是凄惨,宋怀立站在他的身旁,一脸嫌弃的看着她,说她:你还知道回来啊,快,别哭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咱两怎么了呢?说完揉了揉了揉她的头,对他说:兄弟,先帮我看着她,啧啧,太丢脸了,这还是我亲戚不?他拉起她的手把她牵回餐桌上,恍然间她似乎看到大一那年他轻轻牵起安雅的手,她的脸红了!

她听见他说:傻丫头,别哭了!她看见他拿起纸巾把她脸上的泪水抹去。她听见他说:我回来了!那一晚她喝了多少酒她不记得了,只记得他一直在她身旁劝她别喝了,奈何劝不住她。第二天醒来时才出卧室便看见自家姐姐立在一旁坏笑道:啧啧,看不出来啊,以前胆子挺小的姑娘,现在这脸皮,额厚得我无话可说啊!咯噔,她心想,坏了,她肯定对林峰做了什么了!正急时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号码。才接起来听见对方声音时,她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喂,喂。他在那头说道。嗯,我,我,我,我。在。她结巴的说道,学,学,学长,我昨晚。昨晚。做了了什么?她听见对方的笑声。就那么怕我吗?先是看着我哭,现在更是结巴了啊,可是昨晚不是很。呵呵,出来,我在你家楼下。什么?你在我家楼下?她慌了,马上梳理完后便冲下了楼。

阳光中那抹修长的身影正逆光走来,她站在原地看着他朝她笑着走来,张开双臂,紧紧抱住她,说:穆然,谢谢你等着我回来。

韶华时光,岁月静好,如今她和他走进婚姻的殿堂!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她到图书馆,做其他的兼职都是他在暗中的安排,那十天的相处不是偶然,而是他的陪伴,学生会的活动也是他让宋怀立带着她去的。可是她就是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用他的话说她每次看他的眼神里都快冒火了但却从不打扰他,让他觉得很是新奇,那么久的陪伴,他才发现他喜欢上了这个长相不出众但却很是温柔的女孩,不同于他所认识的那些女孩,总是耍着公主脾气。他用他出国的这些年来考验她,也冷静着他,看着她每天的留言,更在看到她泪水那一刻,他相信了爱情!

也是后来她也才知道,她喝多了时做了一个让她想立刻去死的举动,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单膝下跪,对他吼道:林峰,嫁给我吧!之后她便睡了过去。大厅里的人都懵了,宋怀立和她的家人很想笑的,可是也硬生生的忍下来,看着他抱起她说:我答应!满脸的柔情,然后大厅里一阵掌声!

人生最美是相遇,因为相遇,因为执着,她与他最终在了一起!

美不过初相遇


人生最美的风景是一场倾心的相遇。也许相遇是冥冥中注定,是延续前生未了的缘。初相遇,也许就是一段缘分的开始,是奇缘还是孽缘,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现在,不得不惊叹于网络的强大,与一位小哥哥网上初相识,本来以为缘分止步于此,但经过几天的交流,他的诙谐幽默,他充满磁性的声音,他的体谅关怀,他的无微不至,他的一切一切,瞬间充斥在脑海中,这种感觉,可遇而不可求,已经许久没有这般怦然心动,小鹿乱撞,刹那间,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但一切又觉得来的不真实,不敢倾心相付,害怕一切只是一场梦,梦醒人不见,空悲叹。

天津西站一个新的起点,20XX.12.22一位北京来客来津到访,一切来得那么突然,一分紧张,一分害怕,一分期待,一分欣喜,但一切都要归于平静,平静的如同见一位老朋友。

这一天,因为个人原因迟到,焦急,无奈,悔恨等等,万千的情绪一直涌上心来,隔着手机都能感觉到对方的生气。时间观念,想不到时间竟是如此的重要,此刻希望脚下有风火轮,第一时间奔赴车站,但又希望车速放慢,因为还没有准备好该如何面对那个又生气又期待的人,但时间仍旧不等人,还是到了车站,怀着忐忑的心里,走着不知名的路,巡视着周围的人,形形色色,却没有找到令我朝思暮想之人,因为太过紧张,就偷偷的躲在柱子后面,希望石柱可以给我以安全。最终,还是他先找到了我。

初次相识,只见他身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严肃中隐约透露着成熟,辅以浅棕色的马丁靴,增加了几分年轻人的朝气与活力。一副镶着金框的眼睛,代表了他商务领导阶级的身份,黑色加绒的长领毛衣下辅以一个小巧精致的金色项链,相得益彰,完全没有暴发户般的浮夸,下身一件裤脚微微卷起来的黑色裤子,浑然天成。一件短款黑色的外套未曾拉上拉链,正式中略带一分休闲。一个斜跨的黑色背包,简约大气。此刻的他正在与不知名的人通电话,此刻认真打量,才发现整体透露商务,成熟,稳重,青春,积极向上的性格。那一刻,欣喜中略显紧张,紧张中隐藏着自卑,难以言表内心的感受。

鉴于我对天津路不甚了解,一起兜兜转转,走了很多的冤枉路,但他仍然彬彬有礼,落落大方,一路上,一直都在缓解这紧张尴尬的气氛,而我也恨自己不争气,明明说好的听话,为何身体会有本能的反应,此刻,我讨厌本能,但又无法克制,无奈,悔恨充斥在每一寸空气中,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此刻,我多么希望可以如网上一般,谈笑风生,开怀畅谈,多么希望可以牵着他的手,在月夜朦胧,微凉的月光下,漫步,一步一步,一直的走下去

而后我们去吃饭,在选择吃饭地点的时候,发现他竟也是一个素食主义者,而且处处照顾我的口味,如此体贴,细致入微,不食人间烟火,感觉自己只身于琼瑶剧中。我习惯走在他的身后,这样我可以静静的看着他,而他也不会发觉我的紧张,他的背影,不算高大,但却有一种想要依靠的冲动,真想,真想就这样一直的看着他,一直的看着他,无论寒暑,无论春秋,但这一切来的太不真实,一度怀疑是自己的一个梦,是上天派了一个天使,用来拯救一个迷失在生活的灵魂,如果这真的是梦,能否就这样一直睡下去,不要醒来,不要醒来

吃过晚饭,他本是想要去我家中借宿,虽说我知其为正人君子,但家中凌乱,实在不想让他见到此状,故找了一个距离我工作不远的酒店。因酒店地处偏僻,竟无一家商店,只得于网上订购几听啤酒,但因酒力不济,一杯之后便已微醺,但此刻却可以正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像是会说话一般,在他深邃而又柔和的眼神中沦陷了,此刻大脑一片空白,只想听他静静的给我普及生活知识,极力的弥补我生活中的空白。他曾说,我虽为93年,但生活经历却不及98,99的小孩子。回想之前,大部分时间都给了工作,生活一片空白,甚至不知生活为何物,妆不知为谁而化,衣服不知为谁而穿,饭菜不知为谁而做,旅行不知与谁相伴如此,渐渐的与生活脱节,此刻好恨,好气,恨自己为何如此心智不全,气自己为何如此无知。但他仍然语重心长的教导,直至深夜。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尊称其为一声老师也不为过,但只想我一直都学不会,一直,一直做他的学生,从不离开。

谈话期间,他提及自己奋斗经历,在北京只身打拼,困苦之际,一日只食一片燕麦面包,七天的学习只压缩至两三天,只为可以更好更快的成长,而他,做到了。坚强的意志,隐匿的性格,不服输的爆发力,成就了他今天的自己。这样一个优秀的人,与之相比,有一些相形见绌,不觉中又自卑了起来。励志的故事,书本中存在不少,而现实中,第一次见到,而我,只能变得更加优秀,加速学习,用来弥补生活的空缺,工作中,更要以长期久远的眼光看待将来,只奢求他可以等我,想来也是可笑,既是奢求,又怎会成真但拼搏,奋斗,学习,却成了今后生活的三条主线,只为对得起自己,对的起老师,对得起青春。

本欲寥寥数语寄相思,竟不知洋洋洒洒的写了如此之多,心情跌宕起伏,感情百转千回,思念每日愈深,最美不过初相遇,最悔不过情难续,最恨不过浊酒一曲。愿上天眷顾,愿某人安好,不愿某一天,仰天长叹,孤灯对影只,低吟那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美不过中国红


最美不过中国红,壮烈又从容。中国人民爱和平,不惧恐怖和战争

大英帝国的炮舰,敲开了古老帝国的门户。三元里那群草民竟用原始的大刀长矛抵抗着入侵者,这是同代人拿着隔着代差的武器在战场上厮杀,冷兵器的主人倒在自己的家乡国土,用生命呼喊着挣扎。

抗争的序幕已经揭开,它就像打开闸门的洪水,一泻千里,不归大海誓不回。关天培最后的英姿倒在广州沦陷的炮台;左宗棠远赴万里边疆,困苦中支撑民族危机。两个强盗抢劫并焚烧我民族园林,掳掠我民族瑰宝;东邻倭寇乘我民族危机之隙,落井下石,加入猖狂的盗贼之列,邓世昌险波恶浪中牢牢掌舵,尽勇士最后一击。列强贪得无厌,草民义举,提出扶清灭洋,奋起反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谱出民族抗争之曲。

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满腔热血的改革者,换来的却是尽中华之物力,结帝国之欢心的结局。民族危机,人民蒙难,国丧主权,没有改革的环境,绝无改革之成功。革命仍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革命者前赴后继的牺牲,其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中国的前途在哪里?一场波澜壮阔的新文化运动给了我们新的启蒙。

美哉!中国红;美哉!民族的抗争。

茫茫大草原,广袤无垠。一位放牧者,仰天长叹,他每天面向南方矢志不渝。放牧者手中高扬的不是羊鞭而是使节的节杖。苏武牧羊的故事打动着多少人的心那!漆黑的夜晚,茅舍的油灯下跪着一个少年,少年赤裸着后背,妇人手拿刺针在少年后背上镌刻着什么,等少年的鲜红的血珠凝聚,那精忠报国四字永远的落在少年的脊背。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它激励了多少有志青年从军报国;垂暮老人在临终前流下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成为载史的诗篇。

嫠不恤纬,位卑未敢忘忧国,中国人的家国情怀植根于中国人的血脉和精髓,历经千年万载的积淀,成了中国人的灵魂。正如此,面对虎视眈眈的入侵者,金振中勇敢地打出了第一枪,才有了许多象佟麟阁一样马革裹尸的将军,才有了狼牙山五壮士之绝唱,才有了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激扬奋进的不朽乐章。

美哉!中国红;美哉!历史的传承。

嘉兴南湖的游船上,只有一个13人参加的会议,却诞生出一个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旗是镰刀斧头,纲领是建立新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在这个旗帜下,积聚了城市市民、产业工人、农村的广大民众等许许多多的无产者和有革命理想军人。

一声枪响,划破了南昌黎明前的黑暗,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到把酒酹滔滔,新潮逐浪高;从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到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从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到雪里行军情更迫,十万工农下吉安;从赣江那边红一角,偏师借重黄公略到横扫千军如卷席;从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到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从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到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无不是战争史诗,书写着传奇的战争神话。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革命不是文质彬彬,不是温良恭俭让。绞刑架前,李大钊先生视死如归。绞死我,绞不死伟大的共产主义他用这豪迈的语言,回击着刽子手的残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青年才俊的夏明翰面对生命的终结如此淡定和坦然。还有竹签是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成的的江竹筠,还有愿把这牢底坐穿的陈然,还有还有革命者面对死亡大义凛然举不胜举。

从北国的白山黑水到山东半岛,从上海黄浦江到黄淮大平原,从南京总统府到边疆的西藏、天山。辽阔的国土上何处没有将士征战的足迹,英雄的灵魂化成了漫山遍野的鲜花,英雄的鲜血染红了伟大的国土,英雄的故事成了红色的赞歌。

美哉!中国红;美哉!革命的激情。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革命故,二者皆可抛。陈铁军和周文雍刑场上的婚礼让多少人低泣垂泪,反动派的枪声成了他们婚礼的礼炮,反动派的枪花成了绽放在他们婚礼上的美丽火焰。眼角眉梢都是恨,热泪欲零还住,过眼滔滔云共雾,算人间知己吾与汝夫妻恩爱,难以割舍的情怀跃然纸上。开慧之死,百身莫赎,我失骄杨君失柳,那对爱妻之恋真是:天长地久尽有时,此爱绵绵绝无期。江竹筠刚到城门,就看见挂在城墙上丈夫的头颅,她把爱化成了伤心和泪水,更是把爱化成了精神和力量。多少革命的伴侣爱情在理想和鲜血的滋润下象彩虹一样美丽。

美哉!中国红;美哉!爱情的光芒。

干戈止,狼烟尽。百年之战使新中国遍体鳞伤,满目疮痍。中国能造什么呢?能造茶壶茶碗,还能造座椅板凳新中国就是在这样一穷二白的基础上拉开了建设祖国的序幕。鞠躬尽瘁的县委书记焦裕禄,宁可少活二十年,也要拿下大油田的王进喜,杂交水稻之父的袁隆平,两弹元勋邓稼先,我国航天的开拓者钱学森,还有歼15舰载机设计者罗阳一串串光辉的名字刻在新中国建设的史册上。

从人间天河红旗渠到高峡出平湖的三峡,从万里长江横渡到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从帝国主义的核讹诈到中国西部的蘑菇云,从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到中国列车攀上世界的屋脊,从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理想到神舟飞天、蛟龙入海的现实,从东亚病夫到世界体育强国。中国建设的成就令世人瞩目。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中国梦的宏伟蓝图,从黑猫白猫逮着老鼠就是好猫到科学发展。中国正以自己创造的和谐与天河速度前进。

美哉!中国红;美哉!建设的辉煌。

最美不过中国红,热烈又从容,中国人民要繁荣,尽显智慧和聪明。

我爱美丽之中国,但我更爱美丽的中国红。

最美不过中国红

(作者方志刚: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美不过夕阳红


那次在京学习,一个陕西籍的朋友,拉我去吃他家乡风味小吃羊肉泡馍。

座落在北京闹市区的陕西风味小吃店,店面不大,生意却很火,进门便被店里特有的大西北火辣辣的情趣所感染店门上挂着红椒、大蒜头,金黄的玉米棒子和老南瓜把店渲染得西北味道极浓。

店的正面墙上,一幅毛泽东与陕西农民的油画非常醒目,在刻意的提醒人们,他老人家喜欢吃羊肉泡馍,他也有走出中南海,来过这里调剂饮食的时候,这幅画与店里的羊肉香一起让我体会了大西北的朴素与实在。

服务生把我们引到靠墙的桌边,便送来两只大海碗,里面分别放着两块憨厚的硬馍。朋友指点我,自己动手把馍掰成黄豆粒大小的块儿。那馍真硬,我费尽了力气,弄痛了手指,才可以从中间把馍掰断,与朋友聊着,边照着他的样子一点点的掰那馍,才觉出,朋友曾经说的,吃这样的小吃适合情趣相投的朋友交流的意味。

在我们终于完成了初步工程,等待服务生为我们加工成成品的时候,我揉着酸痛的手指,环顾小店,被对面隔桌的的一对老年男女吸引了。这对有六、七十岁的老年,也正在掰着馍,他们却营造了一幅令我感动的画面。

老太太半倚着老头,脸上带着小女孩儿般的娇羞。老头一只手臂环绕着老太太,帮她掰馍,我看到有的馍竟然掉在桌子上面,那是因为他们的注意力没有在馍上。他们并不象其他的吃客一样,匆匆的掰了馍便唤服务生拿到厨房加工。

这对老人真的把掰馍当成了乐趣。一会儿老太太在老头的耳畔轻声呢喃,一会儿老头又在老太太的耳边低诉,两个人会心的一笑,把那个墙角渲染得无比的温馨,我也洇在了他们的幸福中了。他们旁若无人的同吃一串肉串,无所顾及的推让最后一块烤肉,我猜想他们一定是在热恋中。我感动于他们在这样的年龄把爱情公开于生活,感动于他们向人们宣示爱无年龄的界碑。那是一幅很生动的夕阳画面!

人们总是希望好花永寿,美貌长存,遗憾的是人最美好的时段容易飞逝,就连朽老的时期也是一闪即逝,苦短的人生行色匆匆,绚丽的夕阳之红在灿烂的瞬间后会是生命的尽处。

懂得生活热爱生活的人,知道如何的把人们叹之的岁月变得趣味和浪漫,这对老人懂得把夕阳之美升华,化枯竭的生命为丰盈,这是他们的生活的炼金术,他们把生活炼的贵重起来,有趣起来。我想象他们这样懂得浪漫生活的人,也会遗嘱他们的后人,在他们临终的圣礼后,将他们葬在落英所化的泥土下呢!

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最美的夕阳红。

生命是无穷的享乐,是永恒的喜悦,而这些往往来自于本人的生活态度。一对六、七十岁的老人,对爱依旧能够抱着热烈的情感,那该是最浪漫的事情了。年轻的时候,我曾经觉得爱情是年轻人的事情,可是岁月又告诉我,中年人对感情的需要更强烈,不知道自己到了老年是否还会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心得。

那顿羊肉泡馍,不知是因为味美肉嫩馍香,还是因为感动这对老年对爱情的演绎,我吃得格外的有味道!

美时光,不过一场红尘过客


清音如梦,行于紫陌红尘,总会与许多的人相遇,也会与许多的人擦肩。旧事相识,已随风逝,几场花事醉舞清樽,几段流韵妙曼墨海,终是做了那追忆的伤情悲客。

过往云水,已成云烟。明月笙箫,流韵清弦,此夜格外的明朗,记不清多少次在这样有明月的夜里,安然静卧,捧着一本书,于寂静的文字里赏月闻荷、听琴悦耳,似白雪飘荡,漾起满天花影,这样的安静,有些迷茫,这样的迷茫带着伤感。

泊一湖湘萧云水飘渺,昨日的海浪,在今日翻卷,携着生命里最深沉的思念,看不尽山长水远万里流云,感叹韶华如风。

站在岁月的檐上,细数曾经走过的每一段青春盛景的步履,用来丈量人生的高度。有过明媚的相聚,亦有过淡然的别离,生命的旅程在岁月的跋涉中蜿蜒,美好的时光在时间的长河中流逝,不求最后得到了什么,至少曾经有过,皆为珍贵。

人生中,许多的相遇,都是过客与过客的交替,所谓的缘深缘浅,都是花开花落的轮回,虽然前方会有许多值得我等待的事情,会有许多值得我去珍惜的人,但那一段倾覆真情却薄如羽翼的时光,执念成殇,叫我如何放得下,叫我如何不去想、不去念。

一指流沙,梦回前尘,尘间种种皆为虚妄。

旧事去了,时光远了,情缘淡了,然而却人还在,清风徐来,亦显有几分沧桑沉重之感。当我走过山高水远,走过晨钟暮鼓的时候,朋友们会为我走走停停的黯淡背影而滋生出些许怅然的失落吗?呵呵,我为自已的多情笑了。往昔不过是散落在岁月深处的点点滴滴,待岁月扬起满地尘埃,伴着孤独,在冷寒的月光下,倚栏静思,一页素笺,任笔墨挥洒风云,又如何写得尽红尘烟雨三千繁华?

既是繁华如梦,流光易散,心,本该淡然无尘,为何还是这般窒息的疼痛,一抹残伤瞬间涵盖了孤独的心情。岁月啊,太过凉薄,带走了我所有美好的一些,让一些曾经相惜相伴的人转瞬擦肩成为过客,留下一段沧桑且不堪言的回忆,却让我一个人在回忆里满身伤痕,直至鲜血淋漓,直至再次涅盘。

谁蘸一笔岁月之墨,将春秋悲情、风华雪月的故事暗藏素笺?谁在月下独酌,抱着不灭的前尘旧梦,将手中的杯酒酌满了寂寞的忧伤。听风弄琴,婉转悠长,暂且借一缕薄雾轻纱的丝,扬起这份落寞的情怀,在风中飘来漾去,让这月夜的清辉,透过薄薄的笺,抚慰满身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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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初初


初春的雨,微凉微凉的,腼腆羞涩的,朦朦胧胧的。

这是新年入春的首场降水。零零星星,飘飘洒洒,一阵后隔一阵,似断又难断,欲罢更未休,方且显得是那么的珍贵。

正因为它稀少得珍贵,之所以又像甘甜的乳汁一样滋润了大地上那一切植物。同时也能轻轻地为其洗净冬天所残留的霜白之色,更似一剂疗伤之良方灵药,让其能够重新焕发出自身那青春的色彩。

这春初,这天气,仿佛是自然界也在隆重地举办着一个大型的文艺演出,充分地向世人展示它多才多艺的一面。

春日,首位出场表演的它绝对是自然界的首席魔术师。因为它温和的阳光不仅能让春暖花开,总还能变出许多更加新鲜的玩意出来。只要你足够耐心观察,就会慢慢发现它所带来的一派嫣然和欣美,总会令你惊喜不已。

春风,春风,你把我吹醒。路边的两排细树正在轻轻地摇曳生姿,下面的小草也在缓缓地摆动身体,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合着慢摇的舞曲。

春雨,借着阴天,像个忸怩的小姑娘似的正式登场。只见她轻提罗裙,缓缓地从春天走来,并努力尝试着使之酝酿已久的情感正自慢慢地释放,一曲《烟雨江南》唱得娓娓动听,只教人柔情百转。

春风伴着春雨,春雨又伴着春风,像一对新人似的一拍即合,深情款款地合唱起春天的故事。这故事不但抚摸着你的脸颊,而且撩动着你的心弦。

因此,我也醉在这春天里,醉在这春风里,醉在这春雨里。

我没有去踏青赏春,而是选择走访亲友。其实不用去多远的地方,观光一下周边青郁的环境也是一份美丽的收获。

走过挂有喜气灯笼的绿道,穿过田间蜿蜒的小径,我仿佛望到了农田的一片春色,它正在兴致昂然地吸吮着这场初现的甘露。

一片片的果园,一棵棵的果树,迷蒙在这薄薄的烟雨里,润湿了我的眼影,喜上了我的眉梢。

来到竹湖村子,就很快找到茹家小宅,这时春雨又乍现,随风潜入夜里。在茹家小宅门外,有一个小姑娘正躲着细雨在玩弄那小小烟花。春雨似乎懂得知性,很快便敛收起它的情丝,生怕会冷落掉像它一般天真害羞的小姑娘那难得热情。

我笑问着:小姑娘,可否记得我?小姑娘羞答答地微笑着摇头回答:不记得了。我又笑着说:你不记得,但我还认得你,在你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已经去过你家吃饭啦!你现在说话可比以前清晰流利多了。小姑娘接过我派的红包,笑着道了声谢便走开,继续开始玩她心爱的烟花。

走进茹家小宅,简单装修的界面,但墙挂的几幅绣画却不简单。感激小宅主人的盛情款待,好让我又能与这位可爱的小姑娘共进晚餐。

另外一个比小姑娘更加年幼的男孩子怯生生地问:乐乐仔呢,为什么不见他?我笑着回话:乐乐生怕你不跟他玩,所以这次不敢过来,等你答应跟他玩了,他下次就会来的。小男孩鼓起有点脏兮兮的小脸,想了一下这才笑笑点头。

别了茹家小宅,趁着春雨尚未动静,赶着夜路回去。但春雨却似个十足淘气的小孩,乘着我在回家的路上又来捉弄于我。当我从后面取出雨衣来准备穿上之际,可它又要消失在夜幕里面。这小毛孩,真像我小时候那么贪玩。

好在,我就喜欢春雨初现的这般感觉。轻轻地,柔柔地,如泣如诉,如歌如诗,令人痴痴的着迷。

妙在,正如那句它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它就像初恋那般青涩苦恼,却能让齿夹留香。

九寨之行,再美的景也美不过人心


九寨,如梦的美景暂不赘述,我要讲的是一则爱情、亲情故事。

10年,我和爱人携手共探神往已久的九寨。

旅途劳累,爱人乘机的不适,当飞机安全着陆,刚坐进旅游车,导游又说:到九寨沟口还有至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我们立马情绪低落。

我的家乡,道路视野广阔,可来了四川,真正体验了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司机车开的老快,左悬崖,右峭壁的,我刚落回肚子里的心又蹦到嗓子眼了。如此险峻的路途,人们还是昏昏欲睡。

导游一路聒噪,见无人回应说:我知道你们都困,这是高原反应,不能睡,坚持坚持,我给大家讲个故事,我自己的。于是,一幅动人的爱情画卷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

导游是个挺拔健壮的年轻小伙,是受姑娘青睐的。他当时的女友是外地人,也是九寨沟的工作人员,他们在一起三年,但他自认条件不错,心浮气躁,不能安心在女友身上,直到08年那一场惊天泣鬼的大地震。

彼时,他在沟里带团,女友休假在都江堰,他正和女友在电话里吵架闹分手,忽然轰隆隆巨响,天眩地转,他们不知发生了什么?

这短短的2分钟,却像一个世纪般的煎熬。在大自然的怒吼面前,人类孤立无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满目疮痍哀嚎于自身的渺小。

他们的电话一直通着,却彻底失去了联系。

他家也在都江堰,相比女友,他更担心年迈的父母。余震不断、交通瘫痪、信息失联,天气寒冷,饮食匮乏,他如困兽一般,急于要知道父母的安危。

当他终于从沟里出来,第一时间赶回都江堰。一路上已听说都江堰受灾严重,可他看到往日繁华干净的街道,如今断壁残垣,混乱不堪,人们灰头土脸,神情麻木,空气中隐隐飘散着不知名的气味,他的心就像被一只手攥紧了。只有几个不知愁滋味的小孩撩猫逗狗,追逐嘻闹,才在这阴霾的空气中投进一缕希望的光芒。

等他找到父母,惊喜女友也在,大家都平安,他才稍稍放松。父母告诉他,震后,女友不顾危险,急时跑来,不离不弃陪着他们,多日来,也是女友跑前忙后,在饮食安置等各方面,尽其所能安慰他们饱受惊吓的身心。

母亲说:在大灾大难面前,才能看出一个人的品德,情谊,你可不能辜负这么好的姑娘!

讲到这,有人按耐不住了:你们分手了吗?导游大笑:她现在是我老婆!

九寨沟再美的景色也美不过人心,旅途的美景定格在一张张的照片中,而这个故事深深印在了我心里。

17年8月,惊闻人间天堂又遭洗礼,那些人美心善的人呀,牵动了多少人的心,愿你们,安好!九寨,安好!

黄泉相见


一滴生泪、两钱老泪、三分苦泪、四杯悔泪、五寸相思泪、六蛊病中泪、七尺离别泪,这第八味乃是孟婆的伤心泪,方可使这孟婆汤去其苦味。

我端着这孟婆汤,一望黄泉,那忘川河的 三生石记载着前世今生,或许它比我都看得清楚;再望人间,过去的种种到今日此时便被抹掉了。尘归尘,土归土。

正欲饮时,却瞧见相识之人,忙跌地过去。互相唠叨几句,也感慨这缘分。问及我:你可知她如何了,当初便是你二人最好了他这般说起,我知晓说的是谁了。

只是自那时去了不同的城镇,见面的次数愈加少了,好在联系不少,但是后来因为生活渐渐地失去联系。直至我来了这黄泉,我都不知她身在何处、过得如何。

我只好讷讷地说:这我也不知道了。

他无声叹了口气,道:你也不向我打听打听,不然哪知如此。唉,你那性子冷淡也不该强求,可也不......

听到此,就觉事有不对,忙问:何出此言,到底....还没问完,便被打断:她早于两年前去世了

怎么会,她可....怎么不会呢,我没有她的消息这么久了,况且生死无常阿

她很想你,走之前很想见你,可怎么都找不到你。

沉默了良久,他才和我说了句:你也早些去吧,莫要再耽搁了。他便喝了孟婆汤。

剩我这个孤魂惆怅。我知道人固有一死,偏恨不闻她事,连最后一面都未见到没能在葬礼上为她做最后的祈福。我开始有点怨恨自己了。为什么不去联系她,为什么没去见她,别人都知道,只有我漫无目的地错过像一个十足的傻子。越想越是难过,但越是如此更加清晰地回想起生前。

一起去充满古情风味的镇子待了几晚,那里是夜景真的很美,和煦的风吹过带来难得的平静;我和她还一同憧憬畏惧这将来,不管再心酸难过,时光都会蹉跎,我们都将老去,然而在耄耋之年仍可谈笑风生;当然,也使过绊子斗过嘴,闹地凶了还会好些日子不讲话,不过到后来总会有个契机重归于好。可是,没想到生气时的那几句,会,一语成谶。

那节点的故事有太多了,总归都是有意义的。我听过这么一段话:人跟人之间就像放风筝,拉得太紧飞不远,拉得太松又会掉下来。而当它飞得越来越高,你还拽着不放它就会断掉,再也回不来。

这不是像极了我和她。

痴想了很久,被唤了一声才清醒点来。

该是时候了。

听此,我晃悠地起来侯起了队,待到我时,饮到一半孟婆汤时,倏地想再看这一眼黄泉,蓦然一个极为熟悉却遥远的身影映入眼帘,在那忘川河便游荡。总感觉她的无望在这一刹那消失,解脱了。

转眼,我入了轮回,依稀能听见一声: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