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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曾有过这样的美丽

发表时间: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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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什么样的情感美文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原来,曾有过这样的美丽,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那个爱情贫乏的年代,我曾爱过两个男生,如果说那算爱情的话。

一个是我初中的班长,是我同桌,学习好,帅气,笑起来,牙很白,很璀璨,极具吸引力。我有时想他妈妈是个聋哑人,他何以这样帅气聪明呢?为了表示仰慕,我把哥哥本子上的诗抄给他:山上青松山下花,花笑青松不如她,有朝一日寒霜降,只见青松不见花。还有一首是宁做山上松,不做向边柳。心里有点疑惑,什么是向边柳呢?但是不管,知道大意就行了。后来才知,我哥的字潦草,我把河边柳,误抄成了向边柳。这样好的励志诗,我只是送给一个人的,是我的同桌。励志一词是我现在知道的。

我曾送给他小刀、本子等,他送给我一本新华字典。在物质同样贫乏的年代,这样的礼物也算是贵重的了,是一片慧心。可是后来,我的字典连同我收藏的名着被我妈送给了邻人的孩子。我真想去要回字典。我妈不解地说,你都毕业了,怎么还要字典?怎么还要书?我没有说,那本字典对我的重要性,是我朦朦胧胧的初恋的见证。我终是没去要。

尽管我们从没说过喜欢彼此的话,但还是遭到大我4岁的文娱委员的攻击。那时孩子多,年龄参差不齐,大的小的,姊妹读同一个班的等等。她年龄大,想些什么,我不清楚。只知道她用粉笔在墙上、上学路上写下我和班长是双职工,说我们有关系。双职工是指同桌是班长,我是副班长兼学习委员。关系一词在当时是很不正常的,其实我们连手指都没有碰过。为这事我很苦恼,压力极大,一个初中生,真不知如何应付这样的事。流言也传到了我妈耳朵里,她很为我操心。后来想,那个女同学或许是嫉妒心作祟吧。她父亲去世早,上学晚,学习不好,估计心里有问题。结果是我和同桌连简单的话也不敢说了。

后来,我去一中读书,和同桌分开了。再见他竟是在我们单位的大门口,卖油条,他那样灿烂地笑着,硬是要送我一包油条,我稍微推辞,便不安地接过了,心里说不出是温暖还是疼痛的感觉。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公交车上,我一上车,就看到了他,他笑了。那一刻,我心里莫名地突突地跳着,觉得他就是自己的亲人。但是两次见到,除了礼貌性地打招呼,几乎很少说话,没有问他是如何过的,他还好吗?我曾用114查过他家的号码,但是犹豫着没有拨号。多年以后,打过去时,被告知是空号。他到哪里去了,不得而知。后听人说,他去了某一个大城市了。但是他在我心里竟还是少年的摸样,纯纯的,是我们的班长。

另一个是高中同学,喜欢穿海魂衫,那时流行海魂衫。坐在我后面,偶尔和我要小说看,爱给他就给他,不爱给他,就不给了。那个年代,没有爱情、暧昧一说。他也是帅气的,我想我喜欢帅气的男生。

那时公共汽车很少,坐车不方便,周末放学,我们总是骑车回家,他家比我家近10里地。读高中的多少个日子,他总是伴我走那寂寞的长长的回家的路,远远地,他在前边,我在后边。每每他走得远一些时,他就站在前边,微笑地看着我,等着我。快要赶上时,他又开始走。路边的石竹花、蓝色的喇叭花开得如火如荼,我们很少说话,我们心无尘埃。

记得有个假期,我去姨家玩,邻人捎信给我,说有个男同学来我家找我,长得很好看的,穿海魂衫。我知道是他,但那个时候,我无动于衷,就没想到返回家。等天黑我回家时,他已经走了,我竟没什么惋惜的。过了几天,他又来了。那时没有电话,所以他出现时,给了我惊喜的感觉。我才知道,我可能是喜欢他的。一次,放学回家,途径他村子时,他先把东西送回家,要我等着他送我。但是我们走岔路了,我走到离家5里地时,遇见了从我家返回来的他,他去了我家,发现我没到家,又赶了回来。我能想象得出他的疑惑、焦急,因为我也如他一样,不知他是在我前头,还是在我后面,不知要往前赶,还是要停下来,等着他。我常常想,怎么会有岔路呢?那一刻,我莫名地在心里埋怨他,有想流泪的感觉,无论如何也不让他送我了。

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去了两个城市读书。

总也忘不了在外地求学的某个星期天,当我和同学百无聊赖地逛了一天街,就在我返回校园时,就在我刚要踏进校门口时,我的心跳骤然加快,血液似乎停止了流动,全世界都停止了呼吸,因为那一刻,暮色苍茫中,我看到在另一个城市读书的他,正静静地站在夕阳下,微笑地看着我走近,风吹动了他的衣襟、发梢。这熟悉的情节曾无数次地出现在我脑海里。读高中时,上学或者放学路上,他就是这个样子,站在前边,微笑地看着我。当这画面再一次地重现时,我真的不知这是现实还是在梦中。直到他说:我在你宿舍等你一天了,我们放假了。我竟然怔怔的说不出话,直到他说:天黑了,我要走了。我才机械地说了一句:回去坐会儿吧。他说不了,很晚了,我去亲戚家。我心里说再等一会吧。或者,明天走。可我却什么也没说。我的女同学说,天黑了,你早点走吧。后来,女同学说不该说让他走了,看他不想走的样子。就这样,他匆匆地来,匆匆地去,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影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一任冬日的风叹息着从我身边滑过。那一刻,我泪湿眼眶。是啊,为什么呢,为什么要逛一天街呢,为什么不说留下来,明天一起回家呢?当多少年又多少年过去的今天,当我再想起这个情节时,我还是忍不住眼湿。

然而遗憾在延续着,第二天,当在车站工作的亲戚提前送我到车上坐着时,我在鱼贯而入的乘客中看到了我的同学,他竟然也是乘这次车,他上来时说了一句话:为什么没有替我占座呀?是的,为什么呢,我至今都没有搞清楚,只知道后悔到现在还肆虐着我。他被拥挤着的人群塞到后车尾了,站立着。当半途终于有一个座位时,他请求和我身边的人换一下座位,那个人没有答应,我听见巨大的失望罩住了我整个身心。一路上我都端坐着,没有转头和他说话。因为隔着许多人,我们不知如何说话,和说什么好。

我在半路执意要下车,他说一起坐车先去他家,他再送我回家,我没有答应。我绝望地看着客车远去,带走我的希望和期待。只记得那天的雪很大,遍地皆白,是我生命里最大的一场雪了。我站在茫茫雪野里,听任泪水沾湿胸怀。

为什么要逛一天街呢?为什么没有挽留他呢?为什么没有替他占座位呢?为什么不跟他去他家呢?其实我是想的。

人生多缘,只看你是否能够把握。你道有缘,何以有这许多的错过?你道无缘,又何以有这许多的记忆?人生自古多遗憾,纵是伤心也枉然。或许你还希冀多少年后再相遇,但是怕一切都不可能是原来的样貌了。

佛说人与人的相遇或者分开都是前世注定的。有名人说,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信服。

如今我早已成家,有一个爱自己、自己也爱着的老公,我平淡地幸福地生活着。

也许正是错过,才成就了这样的美好。但无论如何,那段青葱的少年时光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回忆,温暖着我庸常的岁月。

感谢,在我最纯粹的时候遇见你。虽然留下了许多的遗憾和惆怅,但即使是遗憾和惆怅也化作了美丽的记忆,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无法割舍。那些纯粹的时光,想想都心疼。或许某一天,我们在某个城市的某个转角遇见了,我相信会一眼认出你,微笑着说还记得从前吗,我们纯白的寂寞的中学时光?你笑了,点点头,一如从前那样的阳光、帅气。于是和青春有关的那些美好岁月呼啸而至,那些尘封的过往还是那样美艳、新鲜,我们还是当年的懵懂的纯纯的少年。

却原来,那些让人心动的刹那经年不散,真实地存在着。

我微笑着想:原来,曾有过这样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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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原来这样伤


初秋的阳光,金黄、灿烂,而宁峰的心却如死灰。

不久前,女友诗薇托朋友打电话给他,说她要走了,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为了不耽误他,希望解除两个人的恋爱关系。

起初,他不相信,以为诗薇的朋友在开玩笑,或者诗薇在试探他。女孩子多半对爱情不自信,不是仰着脸问男人:你真的爱我吗?再不就是弄一些小把戏试探男友是不是真心对她。他坚信诗薇是爱他的,最起码平时对他的留恋和缠绵是真的。

他一笑置之。心想:这个调皮的小丫头不知道在哪里又学到了这套戏弄人的把戏,到他身上试验来了。

可是,很快诗薇亲自打来了电话,说她的想法是真的,不是试探,也不是开玩笑。在电话中,宁峰分明听到了一个男人在叫诗薇:宝贝,你把我的袜子放哪里去了?电话从宁峰的手中脱落,随着啪的一声脆响,他的心也碎成了几瓣。

宁峰不知道诗薇为什么突然变心,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跟另外一个男人搞到一起,更不想放弃这段恋情。于是,一次次的给诗薇打电话,诗薇不接,他又上门找诗薇,诗薇闭门不见。

深夜,独自在大街上转悠了很久的宁峰,身不由己的拐进了一家歌厅。这家歌厅是他和诗薇经常来的地方。每次来,两个人总是坐在角落里,一边小酌,一边欣赏歌曲。在这里,诗薇第一次说出了要跟他厮守一生,海枯石烂不变心的誓言。那时候,诗薇的话是真的,眼神也是真挚的,不容怀疑。

两个人的爱情很简单,简单得令人眼热,事先谁也没向谁暗示,也没有谁向谁表白。情人节那天傍晚,宁峰认真地问:诗薇,愿意做我女朋友吗?嗯,愿意,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此前,宁峰被一个富家女孩追求,那个女孩告诉他,只要他愿意,她愿意娶他而不是嫁他,若跟她结婚,不但她的父亲给他们买房买车,而且还能帮他成就事业,给他一份不错的前程,他一口回绝了,因为他爱的不是这些。

宁峰的父亲是才子,从小就受父亲耳濡目染,非常敬慕那些能写一手好文章的人,可是,由于缺少像父亲那样的天赋,无法写出好文章。于是,酷爱文学的他,寄希望能找一个才女做老婆,那样的话,不但能欣赏到好文章,而且还能因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而性情相容,诗薇正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那一个。

诗薇大学毕业,在一家外企工作,喜欢穿精致的套裙,用兰蔻化妆品,肌肤白白净净的,由于过于消瘦,眼窝深陷,这些都不是宁峰喜欢她的原因,他爱诗薇,纯粹是她的才华和人品。

诗薇总是写一些伤感的文字,常常令看她文章的人不胜唏嘘,人们不知道这个看上去有些忧郁的女孩究竟受过什么样的一种伤害,她对爱情的追求和向往又令人心生敬佩和怜悯。

诚如诗薇说的那样,追求真爱的女孩都是令人怜惜的,也许,除了欣赏她的才华外,宁峰还对她有怜爱之心。

今夜,他要独饮,独醉,否则,心中的愤懑足以烧毁他的胸膛。

台上的女歌手正在深情的唱着刘若英的《为爱痴狂》,平时,这首爱情歌曲是他和诗薇最爱听的,可是,现在听起来竟是那样的伤感,穿透了他为情苦痛的卑微与挣扎。

醉意朦胧中,诗薇来了,依然是一袭套裙,依然是那样可人,只是手弯里挎着一个男人。两个人亲亲密密的向歌厅深处走去。

看到这些,宁峰当场崩溃。

那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看上去很有钱,滚圆的肚子,白胖的脸,西装,领结,诡秘的笑容。尽管气宇轩昂,一副傲视群雄的样子,但是,西装上的标签,脖子上粗粗的链子以及手上的戒指,依然掩盖不了他的低俗。宁峰做梦都没有想到,口口声声说:没有爱,千万富翁也不嫁,永远别指望我能看得起低俗男人的诗薇会爱上这样一个人。

看上他的,是他口袋里的钱还是成熟男人的魅力?宁峰困惑。

看到诗薇那张狐媚的笑脸,已经被酒精麻醉了的宁峰失去了理智,几步就冲了上去,他无意伤害那个男人,他只想问问诗薇,他哪里对她不好。

诗薇先是一愣,随后不耐烦的将他推开,低声警告说:我已经有人了,请你不要再来找我,否则,别怪我不认识你。

宁峰彻底绝望了,想不到平日里对自己百般温柔,极尽缠绵的诗薇此时也变得如此庸俗不堪,他真想狠狠的甩她一记耳光,可是,他又舍不得,诗薇再不好,毕竟是自己深爱的人。

那个男人傲慢的用一根手指指着宁峰的脸,挑衅的说:不准碰我老婆,否则,我让你死的很有节奏感。

论打架,这个浑身肥肉,肚子像皮球的男人根本就不是宁峰的对手,只三拳两脚就得趴下,可是,宁峰无意跟他计较。他知道,曾经爱自己的人一旦转身,就没有追回来的希望。此时,无论他是原地踏步还是肆意奔跑,他们的距离都已渐行渐远,真要是打起来,说不上诗薇还是那个男人的帮凶哪!

宁峰笑了,笑得很凄惨:老婆,呵呵,爱我的人竟然成了别人的老婆,真滑稽,真可笑。

诗薇嘲讽的说:对,我就是他的老婆,谁爱过你?别那么自作多情,我心里有爱,不过,与你无关。

大概以为宁峰故意找麻烦或软弱可欺,那个男人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难听的话,什么能羞辱人就说什么,毫不顾忌他人的尊严,他恶狠狠的指着宁峰的鼻子:哪里来的浑小子,就你这穷酸样,还想追诗薇,你配吗?就是捡垃圾的女人都不会跟你,赶紧在我眼前消失。话音刚落就照宁峰的脸狠狠的打了一拳,宁峰不防,跌倒在地,额头碰在了桌子脚上,鲜血顿时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觉得还不解气,又照着他的肚子狠踢了一脚。

这一脚实在太重了,宁峰疼得在地上翻滚,此时的诗薇不但没有一点怜悯心,反而脸上掠过一丝轻蔑的笑。

旁边的人看不下去了,指责那个男人不该羞辱人,更不该打人,诗薇故作愤怒的说:他是一个见到漂亮女孩就追的无耻流氓,这些年做了许多令人恶心的龌龊事,他一直死皮赖脸纠缠我,打他是让他长记性。

那个男人用手指着众人:别管闲事,否则我买你们的命。

既然那个女孩说宁峰是流氓闹事,大家也就不好说什么。不过,还是有人看不下去了,要送宁峰去医院包扎,他谢绝了,心死了,一切都无所谓了,何况流下来的只不过是一滩不值钱的血哪!

诗薇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倒在地上呻吟的宁峰,搂着那个男人旁若无人的继续向舞厅深处走去,两个人的姿态,完全是胜利者。

宁峰艰难的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走了,舞厅昏暗的灯光和浮华的喧嚣,淹没了他的脚步。

醒来已是早上八点,觉得额头剧烈的疼,太阳的光线照在他惨白的脸上,他对着镜子看了看撞伤的额头,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的脸,嘴角仰起苦笑,这就是那个他爱之如生命的女人给予的报答。

这一刻,他想到了那个来自东北,重情重义的富家女孩五月,假如她看到了自己被欺负会怎么样?一定会发疯的撕咬那个男人的,因为她对他的爱刻骨铭心,而诗薇不是。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一路缠缠绵绵的走了三年的爱情就这样的结束了。走过了才知道,很多东西都已面目全非,如同一场虚幻的梦,只是,梦太长了。

他曾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可是,迎接他的却是一片狼藉。想着这个曾经耳鬓厮磨的女人变得如此可怕凶残,他突然感到后怕,他感谢上苍早一点让他认清了她,否则,他一生的幸福都会被葬送。

他不明白,一个给不了他爱情的女人,为什么在那个男人羞辱他,打他的时候,不但不念旧情帮他一把,反而还要跟那个男人一道在大庭广众面前侮辱他,是故意给他难堪还是向那个男人表忠心?他困惑,这个女孩是曾经爱过他的人吗?世界上有这样绝情的爱吗?他不想知道了,因为已经毫无意义。

宁峰不敢再去爱任何一个女人,他像一头被砍去四肢的猛虎,无力再逞雄风,那晚,诗薇彻底摧毁了他的意志,也剥夺了他爱的权力。

心情苦痛的时候,在家里把自己灌醉,他觉得诗薇鬼魅般的身影无处不在,他失去了抗衡的勇气。

他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当成生命一般的爱情彻底击溃了他的心智,那座曾经奢华的爱情殿堂,瞬间坍塌。

为这样美丽的邂逅沉醉


走过无数次的这条街,今天因和你的偶遇变得格外的宽阔和明亮,那些在身边走过的行人已经渐渐被忽略,他们的嬉笑声已经无法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在这个满是结界的天地,容下了全部的爱恋,那是把心化在时间里,任凭阳光雨露的滋润才结出这美丽的花朵,开在我们必经的路上,芬芳着为你写过的那些赞美诗句。

那时发出的邀约你真的收到了吗?苦苦守候着明天才获得今生的顾盼,太阳照耀的大地白得透明晃花了双眼,生怕错过了我们的不期而遇,拿着你的信物不愿放弃每次机会,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今天,就在今天与你相遇。

灿若星辰的笑容一如以前,用那只画笔描绘着百花丛中笑意盈盈的你,仔细地把你从额头到嘴角的轮廓慢慢描摹,害怕一点点遗漏会让今生增添诸多遗憾,人生不再圆满,风花雪月里凝固了多少一步一步迈向你的辛苦跋涉,说不出口的爱恋是长久专一的注视着你在的远方,坚信黎明会和你一起到来,拯救冰封在忘川里的那些年月和魂魄记忆,才值得拥有这样美丽的邂逅。

真的醉了,夕阳染红的天边,潇潇洒洒落下存放在心间的花雨,本不该此时挥霍大把的幸运兑换今天的安静,让沸腾了几个世纪的浪漫得到宣泄,也不计较缓慢移动的深情唯一了光阴,从头说你我的故事,明白即使颠倒了黑白,沉醉里还是不会将你错认,刻画在骨子里的你谁也带不走半分。

一生遇过多少人和事,感恩过多少相逢与忘却,不输给沧桑,不输给随性,仍难忘与你相逢的分分秒秒,世间无常,意欲抓住你乘坐的那片祥云,却真实地演绎一场擦肩而过,再寻不见内心的安宁,此生遗落在路上的心瓣谁会捡拾,谁会丢弃,无法知晓能否寻到它的归宿。

烟雨里刻意营造的缥缈再次模糊了视线,习惯性地轻柔眼眶,任容颜被岁月侵蚀了美丽,失去挣扎的勇气,你在何方?把心留在谁的身旁?醉忘窗前淡淡月光携过从容,更添心伤。

轻轻呼唤你的名字,那是你留下的印记,原来这么惆怅,如果遇见是今生注定的宿命,我们把那时没有写完的爱情诗句放在今天续,红尘捉弄了几世春秋,让一段传奇醉梦倾世柔情,不忘美丽的邂逅,沉醉永远,生死相依。

这样的女人越来越美丽


女人,最怕的莫过于衰老。残酷的是,红颜不可能永驻女人的脸上。岁月易逝,青春会老。朝如雾暮成云,女人不能永远年青,但可以越来越美丽。

都说十八的姑娘一朵花,所以到了中年的女人切不可和花骨朵一样的女孩去比娇艳。即使街上有许多的美容厅,可以把你的颜面弄得粉妆玉砌,即使有千万种的保健品,被人说得天上的花儿都有会掉到你的脸上来,但你眼角的皱纹还是要慢慢地爬出来,你额上的光滑还会悄悄消失。和小女孩比白比嫩比红晕,那你最后会在失败在惆怅和苍白中。

都说年青的女郎不美也可爱,所以过了中年的女人,千万不可去学小女孩的万种风情,切不可再把生活想像成彩色的肥皂泡,也千万不要去追风潮赶时髦。你筑了爱巢,有了职业,你的浪漫已经褪色,你的幻想开始萎缩。这并不是影响你扩展自己浪漫和幻想的空间。

真正美丽的女人是可以超越年龄的鸿沟的。女人的美:在容貌,在气质;女人的可爱:在爱心,在智慧。这些东西中,小女孩真正有优势的只有容貌一项。

在看似平凡的生活水平中提升自己,不再去学桃花那样的灼灼之美,如兰芷,如梅花,学会在生活中面对清风和寒霜,学会用淡淡的思绪去思考问题,学会用静静的目光去欣赏男人,把一切都注入一种成熟的内涵。即使是化妆也不是追波逐流,即使是着装也不是一味的讲究新潮。你要学会审视时尚,你要有对美的一种非浅表性的认知,至少你要知道什么是恰如其分。一丝高雅,一丝自然,一丝与众不同。这样的女人越来越美丽。

在家里或是职场,体现一种母性,一种慈爱。每时每刻都有一根慈母的爱线牵挂着孩子,惦记着家庭。在长辈面前是一泓清泉;在孩子心里是一座高山;在同事眼里是一道风景。剔净孩子的稚气,添加女人的柔情,几分坚韧,几分温存,几分通情达理。这样的女人越来越美丽。

有真诚的同情心,有自觉的责任感,这是不老女人的秉性。自私的女人即使只有十八岁,也会让人觉得她十分的老态龙钟,让人厌恶。一个博爱的女人,一个胸襟开阔的女人,一个热爱世界和自然的女人,一个拈花微笑、笑看风云淡的女人,这样的女人越来越美丽。

有一些保养,有一些气质,有一点内涵,有一点智慧,有一片爱心,有博大的胸怀和女性本能的慈爱心。这样的女人永远不老,永远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