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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看了丈夫的初恋日记

发表时间:2020-08-08

【www.qg13.com - 讨好我的方法】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偷看了丈夫的初恋日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真傻,这些年来,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福的女人,因为我有一个我爱着的、他也爱着我的丈夫,我们从大学相恋到毕业各奔东西最后又风风雨雨历经坎坷走到一起。二十年了,虽然我们事业平平,日子清淡,但我始终觉得我们是幸福的,我是那么一往情深的爱着他,而我自以为他也是如我般一往情深的爱着我!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我无意间发现了并偷看了他的初恋日记。

丈夫,用了整整一个日记本,记录了他的初恋!

日记的整个内容分为序言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和后记五部分,特摘抄如下

【序言】:工作半年已过,始知学生时代的珍贵感情,不由想到好友---小娟,觉得不为你记些什么有点可惜!你是我大学四年最知心的朋友之一,为你叙写片段,以表思念之情,亦可自慰。(这时,我们已经历经风雨订了婚,天真的我正憧憬着我们美好的明天,丈夫却回忆他的初恋了)

【第一部】:从初识到相知,友情在慢慢发展。

来到了这所大学,我心里是十二分的不满意,上天为什么这么对我呢?自己才华横溢怎么能上这样的学校呢?迫于自己多病,家境又不好,只好委曲求全。这时我发现在课堂上还敢偷看小说的你,对学业也抱着混的态度。也许是同病相怜吧,我就想靠近你渐渐的,我对你有好感了,甚至奢望在一个合适的机会向她示爱。可是听人说,你是城里的孩子,眼头高,你爸爸是高级工程师,你们能看上我?但我又不甘心,决定向你发动爱的进攻,想对你表达一片痴情,可我又被感情所羁绊---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们中国,最讲究门当户对。在自卑这个恶魔的操纵下,我终于没有向你表白。(当时的我,也进了这所大学,和丈夫一个班,我是一门心思进着图书馆,仿佛饥渴了好多年一下子吃上了大餐;我是一门心思到公园商场悠闲,好放松压抑了十几年的读书生活压迫,对于班中女同学织毛衣男女生谈恋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那时真傻,即为追求真正的爱情,又何必顾忌门当户对这些陈糜思想!(可气就可气在这里,丈夫啊,你都和我已经订婚了,你还想着你的初恋情人,你还留露着一些遗憾和后悔,你完全可以和我不订婚呀,我何亚楠不是那种死缠着你的人,我也不是离了你嫁不出去)

【第二部】:平平淡淡的交往,但在平凡中见着伟大。我们平淡中见着真情,双方都把对方看作是朋友,最真最纯的朋友。

(到了大学二年级,丈夫的初恋情人被班中的一个名叫胜利的男生看好,胜利就大大方方向小娟表白了,而优柔寡断的丈夫失落了,而我却是现在才知道的)我是爱你的,可你已经有了保护神,而且你们也很快乐,我又何必再淌这浑水呢?假如你真正爱一个人,那么你就应该分享她的快乐,我还是独自品味其中苦果吧!这真害苦了我,爱情不应该有太多的考虑!(令人可气的是,丈夫补写这句话时,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对这样心猿意马的男人,我值得相伴一生吗?)这时,亚楠走进了我的世界,我觉得亚楠不错,出身农家,虽然相貌平平,但很真诚,我很满足这种有着朋友和情人完美结合的生活!(难道你和我的结合是因为我出身农家,和你门当户对?)实习期间,我和亚楠被公认为恋人而有意分到两个地方,幸好我和你分到一个点,虽然没在一个小组,这多少也有点补偿。毕竟有一个知心朋友!现在回想起来,还是那么令人难忘,真想永远和你在一起(是不是男的都这样,喜欢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身边有着一个心里想着另一个,并以此为荣,我真的为丈夫拥有这样的心态而感到心寒!)

实习快结束时,我们几个在一起,你放声歌唱起来,你唱了《不白活一回》还唱了《祝福》当你唱到几许忧,几多愁,人生难说苦与痛,失去过才知道珍惜和拥有,情难却,人难留,今朝一日各西东,冷和热,点点滴滴在心头伤别离,离别虽然在眼前,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若有缘,有缘就让我们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哪灿烂的季节当你唱歌时,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你在看着我,尤其唱到情难却,人难留,今朝一日各西东,冷和热,点点滴滴在心头我有些凝噎,似乎眼中闪烁着泪花。这时,我觉得你好美好美,赛西施、羞昭君,竟让我不敢多看一眼!(丈夫啊丈夫,我恨不得千刀万剐了你!这世上男人是怕多情,也怕痴情,但更怕有了老婆后还久久的痴恋着另一个女人)

【第三部】:虽然我们遥遥的各居两地,但我们情相系心相连,愿我们的友谊长存。我们之间的误会如乌云,真情如太阳,乌云总是遮不住太阳的。我坚信着这一点,聚非开始,散非结束,在我们的字典里,有的只是永远在一起,我们是精神上的相互拥有!(读到这时,我的心都要气炸了!丈夫啊丈夫,你以为你是什么,香饽饽,我何亚楠离了你不成,你去吧,去找你的幸福吧,我不会阻拦你们!你何必呢,如今和我结了婚,心里又不时的想着她念着她!)

回到家看毕业留言,无聊之时,我给你写了封信,诉说我以前如何如何的爱你,盼你早早回信,我愿你给我一点点寄托和安慰,哪怕是谎言也行!(我真不知道丈夫是如何向他的她的表白他的爱意的,还说什么一辈子永远爱你,一切都是谎言!轻率的人啊,不要动不动就一辈子怎么样!一辈子,那是怎样的一个承诺呀!)

(毕业时,我没有答应丈夫的爱的请求,我们各自回了自己的家乡。也许真的是,感情是分出来的,我回到家,总想着丈夫的好处,加上家里介绍了几个小伙子都不很合意,于是我想到了丈夫,给他写了信)亚楠给我也写了信,言语之中有悔改之意,我这人心底善良,徘徊中,还是去她家乡看看她吧,但当我向她提起求婚之事时,她一个劲的说不行。生气的我当天就回来了。给她写了绝交信,要她自珍;同时,我也向你说了此事,说亚楠她抛弃了我,我只有向你诉说自己的委屈了。因为在我心里,你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我的痛苦,我想告诉你;我的快乐,更想说给你听!收到你的第三封回信,我知道你对我真好,尤其是你最后那句不愿说再见,只愿早日相见,让我感动不已。可我因为等不来你的回信,亚楠在收到我绝交信后忽然答应了我,我喜极而泣也答应了亚楠。如果我现在再应着你,我不是在搞欺骗吗?(可见,丈夫这个人还是有点人性道德的底线的,可是你不该呀,你就是答应了我你也可以毁,我不怕,我怕的是你但凡有半点勉强答应了我,却心里久久装着别人)

这时我有点相信缘分了,假如那时胜利不横插进来,假如亚楠在收到我的绝交信后不理我,那我们之间一定是很幸福的!可惜啊,连苍天都要嫉妒我们的结合,而重重设卡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写到这儿,已是夜深人静时,虽然一连写了好几个小时,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累,远方的朋友,不知你此时在做些什么(到此,我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只是恍然觉得,和自己生活了十几年已经快二十年的丈夫,自己怎么越来越对他没有自信心了)

(刺痛我心的,是日记后面的后续)

【后续:】

{一封信} 今天收到你的来信,知道你也处于和胜利的感情苦恼中,尤其最后一句我自以为我不会嫁不出去,但这个就够我爱,你的长相、谈吐、处世观都深深吸引了我我感到一阵阵心痛,茫然不知道选择亚楠是对还是错。看来我一定要到你那去了,我希望我多多少少能给你带来欢乐(我不知道丈夫一直和她通着信,这一切,我都蒙在了鼓里;我不知道丈夫对她会说什么,但这一切是我所不能容忍的)

{春游 }(婚后的我们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直到两千年时,求这个问那个的我们才调到一处。丈夫一次闲转,写了下面的文字)至于亚楠和你,你们两个人各有各的特点,可我娶谁呀,好难好难,有时真的恨你们,你们问什么对我那么好,让我如此难以抉择?如果你们是一个人,该多好啊!(这时我们已经结婚了,丈夫还有此想法,你说可恶不?)

{读苔丝有感}睹景伤情,我才恍然明白,为什么我至今忘不了你,为什么我当初看不上亚楠而现在又觉得离不了。我想,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你的思念之情只会愈来愈浓,我真的希望我们会成为莫逆之交!(你这说的什么话,忘不了这个,又离不了那个,你当你是封建社会的帝王,可以有三宫六院;你当你是玩世不恭的纨绔富豪,可以亲着这个,搂着那个!你不过是山区一个穷人家的子弟,一个本本分分的穷小子!难道真的这些年,我看错了你,你真的就是玩世不恭!)

{再忆你}时间一天天过去,好久收不到你的片言只语,可是不管怎么样,我总忘不了你。你现在怎么样了,一切还好吧!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不管怎样,我是忘不了你,对于你的爱,感情上我是接受了,可理智上不允许我如此做,有好几次想给你写信,相知近况,可又不敢,真的怕勾起你对往事的回忆,增添不必要的痛苦,何况你已有了胜利,我已和亚楠结了婚毕业几乎两年了,我忘了许多同学,唯独不能忘记我大学中痴恋的你,大多在听歌时或者一个人觉得无聊时,要是能收到你的来信,该多好!(这难道不是丈夫对我心的背叛么!)

今天又收到了你的来信,初见一阵狂喜,打开信时,心不由凉了半截。后来翻了好几次,发现你冰冷的话语后有着一颗炽热而珍贵的心。鲁迅说过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我已有两个知己,你和亚楠。猛然觉得,我和你之间如人和影子,分不开了。虽然彼此故作深沉,其实相互的爱很深很深!(有哪一个女子,能容忍丈夫婚后对另一女子有这般想法,都结婚了,我为他那穷苦的家付出了多少,而丈夫却一次次的对比着我和她,在情感和理智间徘徊,这不是心踩两条船吗?)不由想到那英的《心甘情愿》我是你的情人我喜欢你说谎的眼神,假装那是真情的缘分,害怕看到你要离开的眼神,因为做久了你的情人,我是你的情人,爱你爱的最真,我早已给了你我的真,我还是你的情人,永远等待不用逃避的吻,我还是你的情人,永远等待不用惊疑再问(这时候,我们都有了孩子,丈夫他还在想着她,你让我有本事,你和她结婚试试,看看你们能爱多久!就你的模样,就你的家道,我何亚楠和你结婚已挺不错了,何况婚后十几年对你不离不弃,你却这样!丈夫啊,你怎么会这样:拥有的不知道珍惜,惦记的常是没有得到的)

{真情流露} 在两千年来临之际。我很想送你一份祝愿,并自己写好信。昨天看了琼瑶的《彩霞满天》好想和你通信,而且还产生一个冲动,就是想和你一起登南山,一起畅谈社会叙说家庭。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但我相信你也会常常想起我。假如我在大学时能向你表白心迹,假如我爱你爱的死去活来,假如毕业后我能很快去看你,而不是看亚楠,也许我的梦都会实现。虽然我知道这不可能了,但我不知问什么还想靠近你,把这一切告诉你,而且只有我们两个(这时,我们已经结婚七年,孩子四岁了。看到丈夫的这些思想,我心里如注入寒流!二十年了,我自以为幸福的心,顿时如断线的风筝,飘呀飘呀,我不知道它将落到哪里,也不敢想象它会落到哪里)写完上述文字,真想把这个日记本作为礼物送给你,同时下了个决心不妨去你那,我们相聚南山之上,共叙旧情,共看日出,共圆我留给你的梦(丈夫留给她一个什么梦,我至今不知道,我不想去问他,也不想知道,更不忍心知道!丈夫啊,你到底想干什么?难道你将我何亚楠当一个傻瓜,死死会守着你!)

你说我傻不傻,千选择万选择就选择了这样的丈夫;你说我傻不傻,我为什么就发现了这个日记本;你说我傻不傻,为什么我还一遍一遍去看了个清楚?

一段时间来,我和丈夫相视无语,虽然丈夫有时想法逗我开心,你说,我能开心吗?我不止一次说:既然你的心不在我这,你就离我远远地,你去找那个你牵挂的那个去?丈夫说他品格不是高尚但本性不致于那么坏,他不能对老婆孩子不负责任,何况他的那些想法都是我们两地分居时的思绪何况他对她最大只能是精什上的一些想法,他从没做也不会做背叛我的事。?我反问,你说的话我还能相信信吗?谁知道你会怎么样!你这整天里想着人家念着人家,心里谋划着万般和人家的浪漫,你当我是什么,你这不是背叛又是什么?夫妻之间的背叛有三种,身体的背叛、心的背叛、身心的背叛,而我以为,心的背叛更可耻,在我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冷战开始了,一天,一天,又一天

我扪心多少次的问自己:你能不能就此离开他,离开孩子!可是,人世间能有什么痛苦比得上面对面睡着的人对你的背叛带来的痛苦!我不是一个圣人,但也决不是一个糊涂虫,我就是一个凡人,可我就是容忍不了彼此相爱的人,哪怕一点点对对方的感情不专!如果,一个人整天面对着一个心都不在你身上的人,面对着一个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的人,那我宁愿选择永远看不见他!

其实我心里明白:如果我一味冷落他,男人最怕的是孤独,孤独的男人更容易犯错!

其实我心里明白:婚姻是需要感情和智慧的的,爱他,就应该努力做到让他更好的也爱你!

其实我心里明白:结婚时多的是感情,离婚时应多些理智;当一个人还没有想真正面对离婚后的生活时,我们还是把离婚缓冲吧,在人生的路口,放慢脚步!

生活了二十年的我们,的确需要从心底里好好谈谈了,因为生活不仅仅是油盐酱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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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看了会哭,男孩看了会沉默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他们的爱情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二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我的初恋是闺蜜


12岁的时候,我有过少年的友情,是和学校里的一个同龄女孩。她的家和我的家隔了城市中央的一条河流。夏天下着暴雨的午后,我记得她撑伞等在楼梯的下端,来接我去她家里吃冰激凌。潮湿的阴影里,她的面容像一朵皎洁的山茶花。我们在大雨中光着脚踩水,在她宽敞的家里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诗集,然后疲倦之后拥抱着睡在一起。她浓密的长发散发出清香,在睡意蒙眬的时候兜了我一头一脸。我用手去拨。窗外是滂沱的雨声。

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常和父母在一起的女孩,她的家庭也不幸福。我们有彼此隐秘而艰涩的疼痛,都还没有长大,是肿胀的纯洁的花苞,想在彼此的灵魂里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途径。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虽然这种爱,因为某种绝望,显得盲目而决绝,充满纠缠。我记得我们每天写信,即使在同一个班级里,每天都在见面。时间在剧烈的感情里,总是不够用。我们在信里写,我爱你。就像对这个尚未展开旅途的世界说,我要出发。

这种感情,现在看来,其实已经如同一场初恋。

这段往事,使我对女性之间的友情,一直保持着某种信仰。在它里面,没有性,没有好奇,也没有激素的作用,只是因为彼此共同的愿望而靠近。我们就像两个敏感的贫乏的孩子,彼此拥抱取暖。这样纯洁的陪伴,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有悲喜,有失落。

现在想起来,17岁之前的生活。是一生中最为残酷而凄艳的岁月。后来,我们很快各自恋爱。那时候总是以为恋爱能够彻底地拯救自己的孤独。是在付出很多代价,耗费掉很多时间之后,才知道,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十多年以后,我早已离开那个南方城市。从南到北,一路在不同的城市里迁徙。我开始写书,出版小说。我的生活,日益桀骜和颠簸。但是少年时,我曾对她说过,我以后会写书,因为我要让别人知道我的疼痛、我们的疼痛、所有人的疼痛。她最终嫁给了一个纯朴沉默的男子。结婚生子,平淡地工作,过着安稳的生活。

有很长一段时间,彼此失去了音信。

然后,有一年夏天,我回家,偶然联系到了她。于是就去见她。我还记得她最喜欢吃香蕉,在附近的水果店里买了一大串香蕉,还有一捧打着花苞的深红石竹。她的长发已经不见,扎着粗糙的髻。憨稚的一岁幼儿在她的怀里酣睡。她已做了母亲。而我,依然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个劲地微笑,沉默。她让我看房间里一大缸的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的气味。我看到墙壁上她16岁时的照片。我也一直把自己的一张少年时的黑白照片带在身边。(短篇小说)照片这样陈旧,而少女时的笑容,却明亮得耀眼,明眸皓齿,让人伤怀。我们还是有着一模一样的喜好,和过去一样。

告别的时候,她送我。我把她的孩子抱在怀里。我们凭借着曾经给予对方的温暖和激情,已经长大。那段少年时的感情,就如同彼此寄居的蛹。当灵魂长出翅膀,各奔东西,蛹就成了透明的空壳。

十多年以后,我们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有什么怨悔。在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少年时那般潮水汹涌的友情,已经不见。经历过诸多人性的苍凉和命运的多舛,已不再需要倾心的付出去探知未来的结局。我们知道,最终我们是会长大的。疼痛会过去的。

初恋的故事,初恋的回忆


微博上刷出来一句话:你还跟初恋在一起吗?

这让我想起我的初恋。我跟邱哥并不是一见钟情,顶多能算是日久生情。说真的,刚开始邱哥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只是相处久了大家都觉得应该吧革命友谊在升华一下,于是我清楚的记得邱哥表白的那天晚上,给我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而我说,咱们现在的阶段感觉很好啊。哈哈,想起来我真坏,就是一个享受暧昧的女孩子。邱哥一本正经的说着好什么好啊,咱们就该在一起,具体还说了些什么我忘记了,我只是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

和邱哥一起看的第一部电影来自韩国《我脑海中的橡皮擦》邱哥强制安利的。被偏爱的时候你知道的,有恃无恐没有用半点心去看这部电影,早知道我们也不会这样的结局了。现在回头泪流满面,虽然你不曾从我口中听到过我爱你,但你却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曾经是有多么喜欢你。即使后来你脑海中的橡皮擦擦掉了其他的一切的一切,我也相信你永远都记得我们那不最长的电影。

我开始初恋的时候是2012年12约,跟邱哥是2013年6约份结束,第一次约会两个人害羞的没有敢牵手,走了很久的路,路上他说了很多关于他小时候的事情,我是觉得开心甜蜜的不得了。2014年七夕节前后,邱哥大驾光临的看了我的空间,我们分手后是没有在继续联系的,我也删除了所有的联系方式。我不想管他为什么要突然造访,回访的时候看到了他晒和新女朋友出去玩的照片,我的天哪,曾经和我牵手就脸红的少年,居然现在和别的女生kaifang。七夕节早上邱哥又看了我的空间,然后晚上我发现他空间里面有手机号码,鼓起勇气打过去,是个女生接的,问我你是谁,我说找邱哥,她告诉我邱哥不在,回来的时候让他回我电话。邱哥应知道是我,毕竟曾经我的电话号码他倒背如流。

邱哥从小学习舞蹈,还没在一起的时候我听他说自己跳舞上了电视,我小声的回了一句,上的是动物世界吧。然后听到邱哥爽朗的笑声,虽然邱哥个头不高、形象一般,但是他的个xing极为有魅力,很受女孩子欢迎。记得一次和一大帮同学还有邱哥一起吃烧烤,邱哥喝了点啤酒以后就没有说话了,只是回去的路上牵着我的手,我当时是没有一心一意对邱哥好的,可能慢热,也可能是后知后觉。

2015年的七夕节前后邱哥又出现在我哦空间的访客记录里面,我回访的时候看到婚纱吃了一惊,还是去年接我电话的哪个女生。后来通过同学得知奉子成婚,曾经亲我一下都不敢的男孩,现在居然和别的女生结婚有了宝宝,初恋时的放肆,结婚时的克制。注定当中有些人只能陪你走一段,对邱哥的感情,我是后知后觉的。

邱哥在恋爱的时候给我宠上天,我曾经闹小脾气邱哥也是温和的看着我笑,后来长着邱哥对我的喜欢,肆无忌惮的欺负他。有一回七个生气一个月没理我,正好也是放假的时候,我不高兴酒关机冷暴力,最重要的是删除了邱哥给我的所有留言。

邱哥在恋爱的时候给我宠上天,我曾经闹小脾气邱哥也是温和的看着我笑,后来长着邱哥对我的喜欢,肆无忌惮的欺负他。有一回七个生气一个月没理我,正好也是放假的时候,我不高兴酒关机冷暴力,最重要的是删除了邱哥给我的所有留言和动态。邱哥炸毛了,再见面是我找的邱哥,很庆幸邱哥还是主动的对我好。往后继续下去就没有敢人xing了,因为我意识到我喜欢这个男生,,如果让我离开他会很难过。

两个人分手后复合的概率是82%,但复合后能一直走到最后的概率只有3%,那再分手的理由其实都跟第一次一样。跟邱哥分手这一段我不想提,不是不想面对,两个二十岁左右的小年对未来懵懂未知,准确的来说我们不懂事不成书,也没有抓住对方。

20XX年春节,路过邱哥居住的城市,定位发了一条朋友圈,有同学看到告诉我,邱哥已为人父了,这些年我没有在遇到去洗衣房陪我洗衣服的男孩,也再没有遇到拎着一箱牛奶在寝室楼下等我的男孩,没有遇到成箱送我巧克力的男孩,也没有了送我戒指的男孩。

结束的时候,我把邱哥的戒指还给了他,突然觉得当年好绝情,后悔没有留下纪念一下,毕竟有些东西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唯一留下的事他送我的围巾,我从来没有带给他看过,可是每当天冷的时候,我都会围。记忆不会淡,只会发酵。不知道我亲手织给他的围巾,有没有被丢弃。

以前我可以为喜欢的人去干一些我不喜欢的事,现在更过于理xing。喜欢的一个人就算你拥有了,也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人生本来,就是不完美的啊。

她的日记


“我总是一个人,下雨的时候,晴天的时候。一个人不行的,什么都做不到……”

重歌按灭了手机,雨滴打在地上的声音响在她耳朵里,她撑起橘色的伞,走进雨帘。窑镇的大街小巷她都很熟悉,至少十年前是的。

白墙乌檐,水花淋漓的湖面,重歌在雨中缓步前行,路过年少时驻足的小店,走进一条幽深的巷子。

她走上青石阶,停在一扇门前,门上的锁锈迹斑斑,墙角有生机勃勃的苔藓,她蹲下来,伸手去碰那鲜明的绿色,脑海里一闪而过的画面,是一个女孩赤着脚站在门里,门外大雨倾盆,女孩蹦了两下,笑的跃雀,裙袂飞扬,像一朵盛开的丁香。

能打开这扇门的钥匙早就丢了,重歌站起来,舒了口气,她没有试着去敲这扇门,而是转过身,踏着来时的路走出巷子。

“我还是很喜欢下雨,虽然没办法出门,但是在屋子里看也是一样的,我能看到雨落在花草上,落在院子里,落在屋檐上……”

重歌洗完澡,湿着头发走出卫生间,旅馆的吹风机她用不惯。电视里放着不知名的电影,她扑在床上,摸起手机看了一眼,干干净净的桌面,什么都干干净净。

她打了个电话。

“您好,我明天能去看房子吗?”她盯着电影里泪眼朦胧的女孩,电话那边的人沉默了一下,旋即清脆的女声回答:“啊,您是在网上说要来看房子的那位?”

“是。”重歌让自己的声音带上温柔的笑意,“您明天方便吗?”

“方便方便!请问您怎么称呼?”

“我姓杨,杨重歌。”

“名字真好听呢,”那边笑道,“我叫彩云,姓在网上有写的。”

“好的,宁小姐,那我明天过去。”重歌道,等到对面道别挂了电话,她才将手机从耳边撤下来,楞楞的盯着干净的桌面,桌面背景是一片星空,璀璨而梦幻。

“也许所有人都生来孤独,有人习惯孤独,有人却在自欺欺人,将烈火也当做温暖,飞蛾扑火。”

彩云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长得十分清秀,开朗爱笑,重歌很庆幸她是个话多的人,自己只要静静听就好,至多点头答是,以表明自己有在认真倾听。

彩云出租的房子在一栋老式居民楼里,她父母留给她两套房,就在这栋楼的四楼,正对面的两户,一套她自己住,另一套她租给了重歌。

房子面积不大,装修的很温馨,很适合两个人蜗居。

“你父母装修的吗?”重歌问。

彩云摇摇头:“是我。”

重歌感叹道:“居家好女人,娶了你的人真幸福。”

彩云腼腆一笑,重歌也跟着笑:“看来已经有男友了,介绍一下?”

彩云低下头:“你太会猜了,只不过,他不爱出门,等有机会,我介绍他给你认识。”

重歌立马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只是彩云却藏藏掖掖,不愿多谈她的男友。重歌也不再多问。

讲了一些注意的事项后,彩云便告辞回家,重歌送她出去,看她敲响对面生了锈的防盗门,接着转身对自己促狭一笑。

里面的门开了,重歌没有看清防盗门后的人长什么样子,只听一声锁响,彩云拉开了门,一张脸一闪而过,重歌牢牢的记在了脑海里。

“阿笙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从墙头跳进来的时候,笑的像刚开的花儿一样,他不论晴天下雨都会来,来看我,给我讲故事,讲很多很多……”

重歌又做梦了,关于那个白裙女孩的梦,不是噩梦,那梦很美,美得不真实。

她在凌晨的昏暗里醒过来,手机循环播放着一首老歌,四周陌生的家具蛰伏在暗影里,重歌的不安达到了极限。

她的手伸向床头,摸到了一盒烟。五个小时的睡眠,她却异常清醒。

“早啊。”她对着黑暗道,接着点燃了一支烟。

汽车的喇叭声回答了她。

灯光闪过,她苍白的脸满是泪痕。

她突然知道今天要做些什么,烟灰落在被单上,她把那点红攥进掌内,眉头突的一跳。

夜市里新买的钟表不肯清净,滴答滴答,吵闹却悦耳。重歌数着滴答声,直到防盗门被打开的声音缥缈而来。

她便知道是时候了。

“阿笙他……”老歌放完,清澈的女声响起,重歌眼疾手快的将手机关机,她闭着眼笑开。

“他是一个如何的人呢?妹妹。”

“我曾经问姐姐,飞蛾扑火为的是什么,只那一瞬间的光明,是不是有些傻。但是我遇到了阿笙,他就是那一簇火焰,温暖明亮。”

重歌见到了那个男人。彩云的男友。

他很年轻,但表情阴郁。重歌在楼梯口拦住他。

“买早餐吗?”

那个男人淡漠的看着重歌,缓缓点头,那是死人一样的眼神。

重歌很可怜他,他一定经历了很可怕的事。

“一起吧。”重歌道。

男人没动:“你是谁。”

“一个房客而已。”重歌微微一笑。

男人盯着她:“你有什么事问我是吗?”

他的眼神期待而决绝,重歌眯起来眼睛,她不信。

不信任何从别人眼睛里读出来的东西。

因为她无法得知情绪的源头,就像无法得知死刑犯的悔恨,是为了忏悔,还是为了没有更好的销毁作案痕迹。

“你觉得一个女人会问一个男人什么问题?”重歌笑了。

男人摇头:“我不知道。”

“待会有空吗?”重歌忽然盯着他。

男人沉默。

重歌莞尔道:“大约会这么问。”

“我在巷子里等你。姐姐,你临别送我的手机从未接到过你的电话。我在巷子里等你。”

“阿笙是吗?”重歌问。她和那个男人走在老城区坑坑洼洼的街上。

清晨的老街伏在薄雾里,阿笙在那雾里答了一声是。

“彩云真是个好姑娘。”重歌说了意义不明的一句话,阿笙笑了一声,一样意义不明。

两个人走进一条巷子,心照不宣。青苔石阶,锈迹斑斑的锁,重歌与阿笙站在门前沉默着。

“也许你该试试能不能翻进去。”重歌道。

阿笙看向重歌,他阴郁的脸上第一次显现出生机。

重歌在第一级台阶上坐下,点起一根烟,脑海里一片清明。

“我从来没走过正门。”重歌木然的吸了一口烟,听着阿笙梦呓般走到她身后。

她听见锁链叮当一下,接着一声巨响,她吓了一跳。

阿笙用蛮力打开了门。

满院生长着荒芜的杂草,正对门的屋子房门紧闭,阿笙走了进去,他步伐紧促,像是期待已久的东西在那

屋子里等着他。

重歌将燃了一半的烟捻灭在手心,她冷冷道:“你当初就是在这里杀了我的妹妹吗?”

“我没有等来的人也许已经将我忘了,他这么说。我最爱的人也并不在意我,他这么说。他说很多温柔都是假的,他说他也在骗我。”

日出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满是蛛网的房间,重歌抚起桌上的灰尘,经年累月的灰尘被搅动起来,有些落在重歌黝黑的长发上。

“妹妹从小身子就弱,父母工作忙,她不能出门,我就给她讲故事听。”

她缕下一串蛛网:“我十六岁离开家,到了今年,已经过了七个年头。这七年里,我除了寄给过她一部手机,就再也没联系过她。”

“为什么?”一直没有发声的阿笙问道。

“没有为什么。”重歌答,“我是一年前得知妹妹的死讯的。她死在家里,你身后的那张床上,没有被性侵的痕迹,但处女膜却不是完好的。死因判定自杀。”重歌弯起来嘴角,“我才不信。”

“我收拾了她的遗物,发现了那部手机。那里面有许多录音,是她的日记。父母搬回了乡下,认命的度过余生,但我却在日记里,听到了许多事情。”重歌看向阿笙。

“她提了你。”重歌道,“她说你是她的光明。”

“姐姐,你走的那天,没有跟我说早安。”

“我没有杀她。”阿笙闭了闭眼,痛苦地说。

“你的样子告诉我你是知道关于她的死的。”重歌走近阿笙,她光滑的脸庞划过一滴泪,“阿曲就躺在这里,你还要当着她的面骗我么?”

阿笙苦笑了一声:“我那样爱她,怎么会杀她……”

“你不爱她,你只爱你自己。”彩云的声音随着开门的响动传进来。重歌看她从杂草丛生的院落里踏进来,表情冷漠,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刀。

“不要动。”彩云抬起刀指向重歌。重歌呆愣在原地,之前所有的猜测全都落空,她的眼神迷茫里带着不可置信:“是你?”

“你想听故事吗?”彩云颤声问,不是因为害怕,重歌看见她在笑,笑的凄凉。

“有一个姑娘和男孩从小就相识,他们一起长大,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会终成眷属。可是有一天,长大的男孩变成了少年,他不再记得孩提时代的承诺,他爱上了高墙里的另一个女孩。”彩云抬起头,忍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他每天都去看望那个女孩,尽管那个女孩是个无法出门的病秧子,他们在高墙里依然很快活。终于,姑娘忍不住了,她去药店买了药,学着男孩一样翻进了那个院子。”

“那个女孩很漂亮,白裙黑发,坐在窗前看书,与世无争,像院子里新开的丁香。”彩云像是回想起来久远的事,“我将我的痛苦施加在她身上,我告诉她我的痛苦,也把她的幸福都说成了痛苦。”

接着,彩云看向阿笙,笑容诡异:“紧接着,阿笙来了,他看着我将药递给他所爱的女孩,看着她喝下,却无动于衷。”

重歌感到她的头皮炸了。

“她当时没有死对不对。”重歌颤声问。

“她攥着手机念完一段话,才死去的。我和阿笙把她抱到床上,看着她离世的。”彩云依然看着阿笙,脸上满是讽刺,“你说你爱她,也不过如此。”

“我没有杀她,是你做的。”阿笙脸色苍白,木然道。彩云轻描淡写的点头:“是我做的,那么今天,你来做吧。”她将那把刀递给阿笙。

“阿笙,除了你自己,你爱的人只有我。”彩云疯狂道。

阿笙接过那把刀,他看向跪下来的重歌,一步步接近她。

那个女人有时候很像去世的阿曲,他没有勇气去救的阿曲。

他走到重歌跟前,蹲下身,彩云在身后不断的催促,他没有理会。

他将那把刀交给了重歌,对方泪眼朦胧里闪过一丝错愕,接着便是狠厉取而代之。

阿笙的心被利刃贯穿时,他想的是,原来自己还是有心的。

重歌听见警笛声在接近,她在浓郁的血腥味里,看彩云躺在地上挣扎。

“你死定了。”重歌冷冷道,彩云死死的盯着她,说不出话。

阿笙伏在地上,脸上的表情异常安详。重歌带血的双手摸出烟和火机,她在警笛声里点燃了一支烟。

尾声

“这个犯人我认识!”休息时间,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子指着手机里的新闻叫道。

旁边的女孩们被吸引,凑过来七嘴八舌的打听。

“她以前也是这里的小姐嘛,”年轻女子侃侃而谈,“人怪的狠,捻烟不在烟灰缸,非得摁在手心里。”她嘴角一撇,显出一种嫌弃,围观的女孩露出同情神经病人一样的神色。

“还有,那天半夜我起夜,经过走廊,我看见她站在走廊上,对着窗户外面的一片乌漆麻黑说……”

“说什么?”有个女孩紧张的问,她很怕鬼故事。

“她说了一句,早安。”

日记


娜娜,我告诉你一件事情,刘平昨晚说他还在和以前的一个女朋友联系,又说把跟她那些往事都写在了日记里。李文娜很生气,刘平是她的老公,昨晚同事聚会她因为要照顾感冒的孩子,没有参加,她的同事黄丽说这件事是刘平喝了酒,接了一个电话后说出来的。李文娜找这本日记找了一天,没有找到。她找了家里每一个能藏东西的地方,又早刘平到公司里偷偷检查了他的办公桌,都没有发现。

刘平会把日记藏在哪里?李文娜心里很生气,自己一心一意地爱他,他居然和以前的女朋友还有感情,这是她根本不能忍受的事情。她一定要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叫什么名字?如果问他,他一定会说早就和那个女人断了关系,昨晚那个电话是她突然打来的,不过日记上写的可能不一样。日记非要写在本上?李文娜骂自己一时不开窍,想到了刘平可能把日记写成了电子文档。他肯定把日记藏在了手机里。家里没有电脑,他只是偶尔到网吧玩。

这天晚上,刘平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李文娜说:老公,把你的手机拿给我看看?她边说边观察他的表情。刘平的表情几乎没有变化,把放在床头柜上面的手机拿给了老婆,躺下。他今天加班才处理完领导布置的任务,现在很疲惫,只想睡觉。一会儿后,他就睡着了。凌晨一点钟的时候,李文娜才检查完刘平手机里的三百多个文件夹,没有一点收获,关掉灯睡觉了。

下了几天的雨,天空被密密的阴云遮蔽,不见一丝阳光。刘平的心情就像这天气,这几天老婆都在跟他吵架,他不明白她为何会变得这么容易发脾气,好像故意在使他不高兴。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令她生气的事,只能认为她是生理期来了情绪不稳定。

刘平打开家门,看见老婆没有好脸色坐在沙发上,不和她说话,直接走进厨房做菜。因为他做的菜比她做的菜好吃,所以家里每顿食物都由他去做。刘平把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餐桌后,埋头吃饭,依旧不和李文娜说话。他不嫌气氛闷,只怕讲出哪句又令她不高兴的话。

李文娜心情也不好,那天晚上没有在刘平的手机里发现那日记,她只能用这个法子,如果刘平的心里除了自己真的还有一个女人,那么他不喜欢自己的话,就会去联系那个女人,因为人的情感像一个天平,在一边得不到满足后,就会倾向另一边。她知道这不是一个好法子,会给她的家庭带来危机,但是她自信可以在苗头刚出现的时候就发现并斩草除根,这样刘平心里就会只有她。

吃完饭,刘平收拾碗筷,李文娜要给孩子喂奶,刘平去厨房的时候,口袋里的钥匙掉在地上发出了响声,李文娜看到刘平捡起钥匙,眼睛忽然发出亮光,心里有了想法。

刘平有睡午觉的习惯,只要孩子不吵,他能睡得好舒服。李文娜把孩子轻轻地放在摇篮里后,轻轻地推开了卧室的门,刘平的外衣就放在床旁边。李文娜从衣袋里拿出钥匙,拿着它去楼下。

刘平揉了揉眼睛从床上起来,中午很安静,他睡得很舒服,拉开窗帘发现雨停了,金色的阳光洒在了大地。李文娜正坐在客厅里,旁边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插着一个银色的U盘。刘平的脸色一变,忍不住摸钥匙,这个U盘是他的。李文娜有点儿眼睛红,说:我知道了你交过七个女朋友,在我之前有六个。你和她们每个分了手都很伤心,感情的事令你难忘,所以你都写在了日记里。刘平脸色平静,坦然地看着李文娜。她突然哭了,抱住刘平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那些事都过去了,我当时写下来只是因为心里难过。

你应该让我明白的!

李文娜想到结婚后,和刘平的朋友见面时,他们都说他变了,天天在家带孩子,不出来娱乐。她又想到自己变了,以前自己不是一个很依赖的人,但因为刘平很听她的话,所以她变得爱依赖他了。她还有时不顾他的感受耍小性子,她在怪他的时候,他从不说她不对,总是照她的意思做。是不是每一个女人在爱她的男人面前都会变得任性?

刘平也抱住她,柔声说:我跟你在一起只觉得幸福,我只想珍惜这份感情,永远爱你。他说的就是日记上最后的话,他爱过那六个女人,却只有李文娜愿意与他共渡一生,他在U盘里留下这些往事,只是为了提醒自己现在的感情的确来之不易,要一直珍惜。

蒲公英,在我静悄悄的日记里


蒲公英,你静静的睡吧,我只在你记忆里悄悄的写写日记 他们对我说:思维正常点,生活现实点,写日记要说人们听得懂的话。 也不难怪他们都说我是神经病,仿佛只有少数说话委婉的人会说我像是诗人或作家。当然对于这样的好听话谁不喜欢听,不过对于实际现实的话谁又会想着要想装糊涂,毕竟我又不是真糊涂。好比如我整天写的日记一样,他们都在和我开玩笑,你成了蒲公英。每个人见面打招呼的第一句话便是:嗨!蒲公英你好,我也倒是挺配合的回着那一句:你和蒲公英一样调皮可爱。也不怪他们都看出来了,以前我说过的好多话都是虚伪的装模作样,以至于现在我常常给他们讲到蒲公英的故事时,他们还是理所当然的认为我在装模作样的咬文嚼字,故意把简单的话说的那般很难懂的花捎。其实吧,刚开始我只是想写给蒲公英的话,表达我对它的特别情意,故意把故事用文字藏的很深,但又想表达自己的内心深处给世人们知道,所以我才把寓意用的那么走火入魔。语文老师教我的什么为规定的合适的作文写作手法,好像我已经没有一点点能体现出让人看得懂的文字。 最近头脑因为看书和思考有些头痛,索性把全部书籍放作一边,拉着朋友们要死不活的苦诉心声,要朋友们帮着自己拿定生活方向的主意。朋友们也都是倾耳倾听,最后也都是让我明白路是自己走的。我知道,让别人为自己人生找方向,那是最愚蠢的。就像蒲公英都拿我没办法了,它也只是一脸无赖的客气着告诉我:好遗憾帮不到你什么,我只是个普通人,真希望你能找到知己。其实吧,蒲公英帮助到我的已经很多了,我又何苦把蒲公英当作包治百病的花朵。明天一早起来,朋友们又会挤过来嗨,蒲公英你好,追问蒲公英到底是说的啥?我便编出个倒是听起来像是正常的谎言。我说蒲公英寓指我有个漂亮的女朋友,我在讲我和她的故事。故事内容大概是;我从前不学无术,后来走在人生迷途,等到我痛苦挣扎的时候,发现我迷途困苦时,身边那束蒲公英依旧还在对我温柔的笑着,所以我便把蒲公英视作我人生的精神支点,我犯错时,它把温柔的羽翼化作针尖刺痛我,我可爱懂事时,它把温柔洒满我的世界不断感动我。我如今有十万个为什么时,蒲公英真的只是普通的蒲公英,她说:你就是爱调皮,未来的路还得自己去寻求明白。所以我慢慢的开始想把蒲公英对我的好,告诉全世界,和试着去爱着全世界可爱的不同颜色的蒲公英。 假如明天清晨起床,那束普通的蒲公英说爱我,我一定还以为在做梦,而且我一定会有更多的问题和困惑。我想蒲公英的故事是该什么时候写完,也许就在明天,也许直到生命消亡。蒲公英听的头都大了,给我打了一连串省略号它告诉我:反正反正反正你就是要活的积极一点,我也感觉我又难为蒲公英了,反正反正反正我告诉蒲公英我一定会积极的面对人生中的所有困惑。反正今天晚上做梦前我会多想想蒲公英的美丽,以至于达到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因为我还没有女朋友。不过不着急,年轻还可以做做美梦。晚安蒲公英

口述:丈夫回老家盖房期间和他初恋女友旧情复燃


高中毕业后,我进城打工。有次去某饭馆吃饭,竟然遇到我高中同学,得知他也在我打工的城市工作后,我们每逢周六日都会聚在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登山。逐渐我们发展成恋人并最终结婚。

我们都是来自农村的孩子,结婚后,依然租房过日子。

大概在孩子上初中的时候,我们才算在城里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房,我以为幸福生活即将开始,没想到开启的却是让我心痛的煎熬。

事情是这样的:

和丈夫结婚时,他老家就两间平房,而且非常破旧,平时公婆住在哪里。我们逢年过节回家,都是住在镇上或县里的宾馆里。丈夫很早就说想把老家的房子重新修一下,但是,一直到婆婆离世,丈夫都没有把这件事搞定。一来,那时候我们确实没钱;二来,这些年丈夫虽然做工程赚钱了,却没有时间回老家盖房。

为此,婆婆临去世都没能住上丈夫盖的新房,就成了丈夫心中一大缺憾,为这事,他曾在好几次醉酒后,嚎啕大哭。每每这时,我都会劝慰他:既然在婆婆身上留下了遗憾,那么,就不要再给公公留遗憾了,并督促丈夫,近些年,一定要把老家的房子拆了重建(婆婆得急病去世,去世的时候还不到60岁)。

然而,在婆婆去世半年后,公公不想在农村待了,于是,我和丈夫把公公接到了我们身边。如此以来,老家的房子就不用拆了重建了,但是,丈夫却在几个月前,执意回老家把房子拆了重建。

在这件事上,我真心觉得丈夫的行为有些诡异,打电话给同村的丈夫婶儿,从婶儿那里听到了一件事:在丈夫盖房期间,婶儿好几次看到丈夫的初恋情人和丈夫厮混在一起。听到这种事,我整个人都懵了。

再来说一下丈夫和他初恋情人的事情:他们曾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就因为丈夫当时穷,那女遭父母棒打鸳鸯,没能嫁给丈夫。后来,那女嫁给了邻村某男,随后,我和丈夫认识并结婚。

大概在我和丈夫结婚第八年,丈夫的初恋情人离婚了。当时,我还问丈夫:那女离婚,不是因为心里还装着你吧?

丈夫当时说了句:怎么可能?

又因为丈夫这些年一直和我在外地,就算他瞒着我和初恋情人联系,他们也没有见面的可能,所以,这件事我就没放在心上。

而今,他竟然趁着回农村盖房子的时候,整天和他初恋情人厮混在一起,他心里到底是怎样想的?难不成是等我们都老了,他就和我离婚,和初恋情人重续旧缘吗?

木子李答读者问:

你丈夫和他前女友是因为他前女友父母嫌你丈夫家里穷,最终上演了棒打鸳鸯。

这件事对于你丈夫前女友和你丈夫而言都会心存遗憾,但是,胳膊终究没能拧过大腿。

男人对于这种感情的认知:在彼此刚分手的时候,会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好好混,然后,让对方父母看到他们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愚蠢。不排除,这也是你丈夫这些年在城里努力奋斗的一个因素。事实上,你丈夫确实比一般从农村出来的人混的好,因为能够在城里买房,真的不容易。

关于你丈夫回老家修房这件事,主要与你婆婆有关系。因为没能让你婆婆在临去世时,住上新房,在你丈夫看来,就是不孝,为此,就算你婆婆去世了,你公公已经和你们住到一起了,但是,老家依然是你丈夫的根,所以,他必须把老家的房子拆了重修,更何况,你们以后逢年过节,还有可能要回去住。另外,你丈夫将老家的房子拆了重修,也是在告诉村里人,他在城里混的很好。不排除他曾经因为家里破烂,曾遭到包括他前女友父母在内的很多邻居们的嘲笑。

如今,你丈夫工作不忙,且你公公也住在你们家,现在装修房,是最佳时期。

关于你丈夫和他前女友重新厮混在一起,我觉得是你丈夫回老家盖房期间,他前女友投怀送抱的结果。你丈夫其实已经不喜欢他了,要知道,经历了多年的生活沉淀,人的思想、情感、审美观都会发生变化。在你丈夫眼里,他前女友不再是当初那个纯洁的姑娘。你丈夫之所以会短暂的和对方厮混,有两个原因:1)那几个月,你不在身边,不过是找一个免费的性伙伴;2)暗讽他前女友的父母,他们是多么的没眼光。

以上,就是你你丈夫内心的真实。

至于你能不能原谅你丈夫的出轨行为,你自己定夺。

没有了初恋,你还有我


1.

我是那么那么的爱着你。

这是我写给安妮情书里最经典的一句话。我认识安妮9年,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一直是一个班。安妮长得玲珑剔透,用老枪的话说有一种魔鬼的力量。初一时,隔壁班的好几个男生给安妮写情书,结果全被安妮丢到了垃圾桶里。老枪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安妮的事情也只有老枪一个人知道。老枪说凭我和安妮9年的交情,情书应该不会被她扔掉。在老枪的大力支持下,我写了生平第一封情书,其中,便用了这句我是那么那么的爱着你。因为老枪说当初那些男生的情书之所以被扔掉,是因为他们写得不够深刻。

老枪把我的情书放到了安妮的书包里。然后,告诉安妮说她的书包里有只小狗。安妮不信,打开书包一下子看到了那封信。然后,我低着头,假装看书。好久,我没听见安妮撕信的声音。我用眼睛偷偷瞄了瞄安妮。安妮低着头,脸颊绯红,真是倾国倾城。安妮整整书包,若无其事地做作业。我看了看老枪,老枪跟我做了个鬼脸。

这些情节是16岁的记忆画面。我以为,安妮的轻轻拒绝,也许是为了让我更加疯狂地爱她。

我记得拍毕业照时,我们一大堆人站在学校中间,老枪站在我的身旁。大家都被高考压得没有一点笑容。摄影师让我们喊茄子,结果老枪大声地喊了声骡子,然后,全班笑得不成样子。画面就在那一瞬间定格。毕业照洗出来。我看见上面的安妮玉唇轻启,淡淡一笑。我把毕业照上安妮的照片剪下来,放在钱包里。后来,老枪和我考到一个城市,只不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一天老枪来学校看我,我和他沿着操场边走边说。老枪说很怀念以前的日子。最后,老枪问我是不是还想着安妮。

我轻轻一笑,望着远处,记忆无敌。

高考后,便没有见过安妮。只听说她去了广州。我和老枪问了很多人,都没有得到安妮的消息。老枪说有些人只在你生命里一闪而过。我想是的。可我知道,有些东西可以慢慢忘掉,有些却不能。

2

阿若对我说,我会永远爱你的。我轻轻推开她的手说,别说永远,千万别说。

老枪说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喜欢另一个人。在我试着忘记安妮的时候,阿若对我说她喜欢我。阿若是美术系的女生,聪明心细。画笔轻挥,一幅好画便在宣纸上缓缓展开。我想她的爱情也应该这样。要不,好得如同一幅绝美绝美的画,要不,是扔在垃圾桶里的一团废纸。我很宠着阿若,我把这些年对安妮压抑的爱全部给了阿若。阿若说这辈子遇见我,是她莫大的幸福。

只是旧情难忘。夜阑人静,安妮的一切萦绕不断。钱包里放的照片仍然是毕业照上剪下来的安妮。我想阿若是我的右心房,安妮是我的左心房。每每想起往事,左心房连着右心房,隐隐作痛。16岁的情节画面总被记起。安妮玉齿轻启,脸颊绯红的美丽,阿若真情单纯,至死不渝的爱恋,像两条线缠着我。让我不敢往前迈出半步。

旧爱如一杯酒,越陈越浓,多年不启,香味不散。

3

那个晚上,我和老枪一人抱着一瓶白酒,对喝。

喝到面红耳赤,话就多了。我对老枪有一句没一句的,如果还能遇见她,就算眼泪化成泛滥的雨,也愿意困在其中,死在往事里。

老枪没有答我,只是举起酒瓶,说喝。我有点生气,怨他不解风情。老枪笑,你有没有想过,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有结果呢?不追求结果的爱就不会有尽头的一日。我哭笑不得,说我又不是唐僧,你怎就成了如来。老枪望着窗外,缓缓地说,哥们儿,我也恋爱了。

我把嘴里的酒喷了一地。我望着老枪一本正经的样子说,不会吧,你也动情了?

老枪说,她是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唱歌很好听。我看着老枪的眼里盛满了甜蜜和喜悦,一如当年暗恋安妮的我。

老枪很少再来找我,只是偶尔打个电话。期末考一天一天逼近。阅览室、教室整天都是人。我望着书本上的条条符符,心里一片凄凉。阿若每天跟着一干人出去写生,兴高采烈的。我仿佛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我一个人孤独地站在一旁,看着别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我一个人黯然神伤。我想起那些青草岁月里的点点滴滴。一个人难过得心痛。

再次接到老枪的电话。我听见老枪嘶哑的声音。老枪在一旁低低地抽泣,声音隐忍压抑。我忽然很想抱抱这个老朋友。这么多年一直陪在我身边的便是老枪。老枪在我面前总是笑呵呵的,很少见到他不开心。我想也许每个人表达自己的方式不一样吧,我忽然觉得对我来说老枪比安妮还要重要。

在老枪的宿舍,我知道那个女孩是如何收获老枪的爱情,又如何抛弃老枪的真心。老枪的伤心欲绝,让我忽然很惧怕爱情。我想起安妮和阿若,竟也泪水轻轻翻落。

爱情如同烟花,刹那美艳,留下一地的凄凉。

4

长长的来路,阿若一直陪着我。我真想对她说,如果可以,让我的爱化作空气,永远与你同在。

然而,我抱着阿若,说的却是,阿若,对不起。我心里有个女孩,一直没忘。

阿若靠着我的肩膀说,我知道,是你钱包照片上那个女的吧!她的美,我无法比拟。不过,我爱你。我拥紧阿若,眼泪湿透阿若的肩膀。我知道,安妮的一切像深埋在我心里的竹子,砍掉一节,长出一节。可是,我知道有些东西我必须放弃。缘于阿若,对于安妮。

安妮结婚了。在婚礼上,我见到了安妮。安妮穿着洁白的婚纱奔忙在人群中。我和几个老同学坐在一块。安妮看谁都是满面春风。老枪低着头,喝着闷酒。我坐在那儿,僵僵的。

阿若说,其实,你不该来的。我没有说话,我慌忙端起酒杯。一滴眼泪坠入里面。我一饮而尽,火辣的烈酒顺喉而入。老枪一直沉默着。我们都在想一些东西。那些逝去的往事,记忆。喜庆的日子,是别人的。

婚礼半场,我拉着阿若走了出来。阿若轻轻地对我说,人家都结婚了,你还想怎么样啊?我摇头不语。

走着走着,眼泪竟不由下来了。原来对于爱情,每个人都是脆弱的,男人也不能例外。

阿若抱住我,我心里有些东西瞬间倒地。

阿若在我耳边轻轻低语,我的爱,没事的。没有了初恋,你还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