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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彼此的青春都没有错过

发表时间:2020-08-12

【www.qg13.com - 错过就是错过的情感故事】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幸好彼此的青春都没有错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曾经说过,我不要异地恋,因为相思之苦熬不熬得住不好说,但出轨说出就出没商量。

但是遇见了野蛮的她,霸占了我全部的爱,视线离开她半秒都不可以,谈何出轨,也不再想出轨。

我曾经说过,高中时候的恋情一般凄美,虽知没结果,还周不时被棒打鸳鸯,但含着泪你也要爱完,那大概就是初恋。

但是遇见了暖心的她,治愈了我那重伤不愈的情商,让我终于肯对那些该死的初恋说再见,重新投入到她温暖的怀抱。

我曾经说过,既然一个人照样可以过得好好的,那干嘛还要谈恋爱,如果非得要找个对象谈恋爱,那你也先别承诺什么,某天你发现,你还是喜欢单身,那是你一时冲动,可能就是为了恋爱而恋爱。

但是遇见了单身的她,突袭了我所有的防备,措不及防,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带给我惊喜,情不自已。

我也曾经说过,青春的时候各种躁动不安,不知不觉中会让你对某个女生产生好感,那是荷尔蒙分泌旺盛在捣鬼,但学习不允许你分心,那怎么办呢?--回宿舍洗个冷水澡,或者绕操场跑几圈,冷静下来就没事了。

但是遇见了漂亮的她,鼓噪了我深埋在心的躁动,洗整个太平洋的冷水澡,围着赤道绕跑整个地球,都不会再把熊熊燃烧在心的爱情烈火给熄灭。

我也曾经说过,男生套住女生的套路千奇百怪,而女生却都能一眼识破,如果她不喜欢你,你献各种殷勤也没用,如果她喜欢你,不用哄,只需看到你,她也整天笑在脸上甜在心上。同理,也适用于女生追男生。

但是遇见了睿智的她,识穿了我能够派上情场的套路,却假装给我以微笑,给我以希望,套路了我的套路,撩得我不要不要的,从此也让我沉溺于她甜心的脸庞欲罢不能。

我也曾经说过,如果你爱一个人,你的状态应该是与对方毫无保留的,是完全躺开心扉的,如果心存芥蒂,或者总觉得有点不妥,那大概就是你遇见对的那个他在不对的时候,或者就是在对的时候遇见不对的那个他,两者差不多,结局总是遗憾了之。

但是遇见了对的那个她,回答了我内心的所有疑惑,此时,管它是不是在对的时候,而是幸好彼此的青春都没有错过,此人,确定就是我想找的的那个她,而我的年少应该有她,她的青春也应该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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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用尽全力活着这件事,从来都没有错


看电影时,我身旁坐了一位不认识的姑娘,她看到结局时哭得不能自已。电影播完放字幕那会儿我也才缓回来情绪,听到身旁大家的抽泣声。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听到小姑娘跟身边的人说,这电影真好啊。还听到一位姑娘说,我下周末就回家看看爷爷奶奶。

我自己是有两次印象最深刻。一次是病重的奶奶对警官说:为了买药,房子吃没了,家人也被拖垮了。你能保证你一辈子不得病吗,我不想死,我想活着。一次是黄毛死的时候,在医院里程勇说:他才20岁啊,他就想活命,他有什么罪?

电影里得病了的奶奶那句话:谁家没有个病人呢?谁家没有个病人呢。真的很让人难过。看电影的时候有那么一幕只出现了大概一秒。是病友交流时,一个老奶奶说的:要有希望。他们是一群病人,他们中有的已经被家人抛弃,或者像黄毛一样怕给家庭负担远离了家庭。他们是没有被世界善待的一群人,却把自己所有的善意都给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你会发现电影里,或许主人公们开始是自私的,后来都变得善良了。有的人是一开始就善良的,善良到了最后,最后失去了性命。你会发现原来老天是这么的不公平。 可就是他们说出了一句:要有希望。电影的结尾,徐峥饰演的程勇说:我希望未来越来越好,我相信会的。

谁家会没个病人呢,回家时候一直想着这句话。我一姑姑在几年前确诊为肾病综合症后,一米三的小个头,经过几年的治疗从40公斤被病痛折磨得后来30多公斤,一眼看去实在是不忍直视。一边是病情不断的恶化,一边是无更多的经济来源,合着高昂的医药费,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借着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来的筹款,最终,还是没能逃过病魔的手掌。

不生一场大病的话,你永远不会明白。活着到底有多难?

你会发现:在钱面前,可以做任何事,在命面前,可以付出所有的钱。

有人因为吃不起药,只能眼睁睁等死;

有人为了不连累妻儿,选择结束生命;

有人站在死亡边缘看到一丝希望,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牢牢不放;

有人说,这辈子最害怕的是生病,最抗拒的地方是医院,最不想看到的人是医生。

不是因为胆小,而是根本就不敢病。说到底,不敢病是我们面对病魔最卑微的姿态。

如果有一天,得了绝症,救命药4万一瓶,需要终生服用,那吃还是不吃?吃,一套房会被吃掉,家人会被拖垮;不吃,死路一条。

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可还有些人,竭尽全力也不一定能活。但他们依然对活着这件事怀抱热望。

人类的悲欢或许并不相通,但穷人的苦却都是一个味道。

大家很早就明白一个道理:没有钱寸步难行,总以为钱可以做很多事,于是我们拼了命地去赚钱,去创业:

我们原以为,有了钱,可以好好地活。

以前逸马君以为赚钱就是活着的意义,现在逸马君才知道,除了生死,世界哪有什么意义。

余华在《活着》中写道: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因为,这世间,除了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我们的爱其实重来都没有迷失


我们的爱情其实重来没有走失,只过是换了个方向,拐向下一个路口后重新牵起了对方的手,此时,我们的心情依旧,只是我卸下了原有的重担和背负,静静的转变成更美好的自己,而他依然静静的微笑着向我伸出了手。

一见钟情

他们相识在20013秋天,美丽的红和帅气的军一见衷情,不久军开始了猛烈的追求,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花前月下诉不完的衷情,甜密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

秋深天渐冷,恋爱却正值浓情密意,温暖了两颗心。红穿上一袭长裙美丽得超凡脱俗,苗条而修长的身材让身边的女孩儿忌妒男孩爱慕,军陶醉在爱情的甜蜜里。

工作变更

因为爱情的滋润,红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在各方的筹备下,红跳槽到了一家一直心怡的公司,待遇自然水涨船高。荷包渐丰的同时,随之付出的代价也多了。初期公司为保证新鲜血液的输入激发老员工的活力,对新人并不苛刻。随着试用期过去,各项考核接踵而来,各种业务指标渐拔渐高,红的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加班成了常规科目,连节假日也失去了休假的机会。

于是她的脸色越来越差了,皮肤也越来越粗糙了!有时候一个人对着镜子顾自伤心。

收获季节

20XX的秋天,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情侣开始商量婚事,两人约好去影楼拍婚纱照。到了影楼脱去外套,红的身材依旧苗条,只是漂亮的婚纱穿在她身上并未托出她的美丽,曾经的妙人儿让军痴迷,可是眼前的人却让军有些失望,人还是那个人,只是美丽已离她远去。看着他的眼神,红有些不快。看着镜中的自己,红有些悲伤。镜子里分明是个黄脸婆,那个美丽的女孩曾经的自己到哪里去了?

回去的路上他们谁都不说话,军想说些什么又怕惹红生气,也许爱情可以跟外表无关,可是那个曾经让他心驰神怡的姑娘让军留恋,他想把她找回来!

爱情跟外表有关吗?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怎么见面也不怎么联络了,直到有一天,红在南京路的一所商场门口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子挽着她的军,苗条的她伟岸的军,他们是那么地般配,就象曾经的红和军,红惊呆了,忘记了要追上前去问个究竟,直到他们从眼前消失,她才回过神来。想起曾经的甜蜜红黯然伤神,难道爱情真的跟外表有关吗?

重拾美丽

他们曾经的共同好友丽从国外回来了,带给红一堆礼物,其中一盒Connubial香水沐浴乳和一盒面霜,还有一本美容指南。丽对红说:人生不是除了工作就是爱情,还要享受生活,要懂得善待自己,别那么拼了,对自己好一点。红抱着丽又是哭又是笑,丽安静地陪着她,红仿佛要把所有藏在心里的委屈都倾诉出来。小丽安静地听着,等她哭够了倾诉完了说:亲爱的,别伤心了,赶紧给我把曾经美丽的红找回来吧。面包会有的爱情还会再来的,红坚定地点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抛下了工作,除了工作时间,不再为事业拼命。说来也怪,当红放下包袱轻松工作,业绩却越做越好。世上的东西就是这么怪,你越在乎就越难抓住,你不在意却轻松可以把握。

工作闲暇时分,红和丽一起喝咖啡听音乐,一起美容,一起做瑜珈!生活开始舒缓有致,皮肤越来越好,脸色也越来越红润,曾经的美丽女孩回归了。

爱的回归

红幻想着有一天迈着轻盈的步伐挽着帅气的男友出现在军的面前,让他后悔让他也品味失去所爱的滋味。Connubial香水沐浴乳真的很有效,红越来越引人注目,皮肤白腻红润,人也越发靓丽起来。半个月后连红自己都不敢相信镜子里美丽的姑娘就是半月前的自己。

爱情从未走失过

一个月后,军出现在红面前,捧着鲜红的玫瑰,他依然那么英气逼人,帅得让红感到窒息,尽管藏在心底的爱还是那么强烈,但红强压住心底的波澜对军毫不理会准备甩手离开。这时丽从军的车里走了出来,她说出的话石破天惊:军从来没有变心,你看到的那个女孩是他的表姐,她的孩子今年都三岁了。耳边又仿佛响起军的呢喃:傻丫头,无论你怎么样,你都是我最美的新娘。这时车里又出来一位抱着一个可爱小男孩的美丽少妇,她手里的孩子冲着军叫:舅舅。少妇又指着红对孩子说:叫舅妈。小男孩清脆地叫了声:舅妈。军和红都不好意思地笑了,丽和少妇看着他们俩开心地笑了。

你真美,你是我永远的女神。

20XX年,军和红结婚了,婚礼在10月1日举行。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穿上婚纱的红美丽动人,军幸福得一塌糊涂。他把红拥在怀里在她耳边私语:亲爱的,你真美,你是我永远的女神,我要永远陪伴在你身边。小鸟依人的红依偎在军的怀里,面庞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丽参加了婚礼,红笑着对丽说:谢谢帮我找回了走失的爱情。丽也笑了:是Connubial香水沐浴乳帮你寻回了爱情。然后贴耳私语:其实那个Connubial香水沐浴乳是他让我送给你的。两人都望了一眼忙着招呼客人的军,又相视而笑。

红明白了:原来爱情从来没有走失过!

唯有错过的,才美


你未曾邂逅去年的花开,所以去年的春天永远是脑海之中最美的景象。或许是书中描写的万紫千红,亦或许是记忆中的恬静悠闲。你走过了今年的春色,你的心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满足雀跃。初春的风里,还夹杂着东风的些许冷冽,还未彻底松动的泥土也未曾长出颜色缤呈。于是,你懊恼你失落。原来春天并不是那么美。

去年的春天与今年的春天其实别无二致,只是一个给了你无限的期盼,一个是深深的期望。究其原因,无非是,你错过了去年的春天,一切都还是记忆模样。错过给了你太多的期望和想象。

错过除了满足了你的想象,同时,也给了你太多好奇。

这世上缘分二字太奇妙。上一班或者下一站公车同现在这一般相比,永远都多了一种神秘的美。在哪里,你可能会邂逅不同的人,他们也许会更友善,你可能会看到早一秒完结的趣事或者还没来得及发生的争执。而这一般公车,沿途风景早已尽收眼底,或许,还会透着些许的无聊。

爱情里,让人回想最多的无非是初恋。原因除了年少情窦初开便钟情的人,便是因为你们终究是错过了彼此,曾经那么相爱的人,而今,他的生活与你再无交集。你会猜想他现在过得好坏,是以怎样的状态面对生活。与怎样的人相守,而你们不分开,现在又会是什么摸样,曾经说过要相守天涯的人,在这些错过的时光里,还总是让你想起。并非你至今还放不下,只是,错过让故事变的曲折。因而,也透着神秘。

能错过的,都是那些你本来可以拥有的,天性使然,得不到那些你本能得到的东西,总会让人扼腕。失去那些本就不属于你的,自然不会心疼。大太子不能成为坐拥万里江山的君王的心情,定然会比一个平凡百姓不能称霸天下苦涩万倍,那些只差一位数字不能中百万大奖的人,也一定会比那些未曾参与的人更难过。悔恨和叹息让错过多了一番凄美。

错过,到底是怎样一种复杂的情绪?比爱而不得更让人觉得嘴角苦涩,比机会渺茫更能让人叹息,错过,可能是一种结果,错过,还可能是一时的选择。总之,他让你挣扎,纠结,又在之后漫长的时间里,怀念,或者悔恨。所以,错过,让你学会珍惜。

在那些错过的风景里,有你记忆中最美的微笑,有你最伤心的哭泣。

那些错过的,没有你记忆中的油烟粉末,有的,只是你最初最美好的想象揣测,期待和美梦。

也是因为错过,那些错过的人和事,才得以用最美的姿态被记忆,被怀念。

没有错,只是过


【1】

第一次听谢雨欣的《第三天》,大概是在2001年,当时我十几岁,上高一。

有一次考试考得好,我姑姑奖励了我一个紫色的MP3,很轻巧,只有播放键和进退键,看不到歌词,打开第一首就是《第三天》。

当时这首歌风靡大街小巷,学校广播下午天天放,坐在我邻桌的林小语也很喜欢。

她把歌词抄在笔记本上,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打开MP3,一只耳塞塞到自己耳朵里,另一只塞到林小语耳朵里,两人跟着歌词一路轻哼直到上课。

有一次在听这首歌的时候,林小语突然在草稿本上写了一个昊字,我震惊地拔掉耳塞,条件反射地大吼。

什么!!陈昊!!

我叫得很大声,正在擦黑板的陈昊立马回过头看我。我耸了耸肩表示没事,可旁边的林小语却莫名其妙地生气了。

那瞬间,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

放学回家的时候,我怯怯地问林小语:你是不是喜欢陈昊啊?

她警觉地问我:难道你也喜欢陈昊?我连忙摆手说我不是。

她这才放心地偷偷和我说:如果有一个人,吃饭的时候你会想他,走路的时候你也会想他,睡觉之前会想他,醒来也会想他,这应该算是喜欢了吧。夕遥你不要和别人说啊。

我比她晚熟,当时什么都不懂,只能意味深长地点点头。

小语暗恋的陈昊,是我们班班长。学习成绩很好,天秤座,会弹吉他,长得高高大大,高中那会儿就有一米七五了。他笑起来很好看,他只要一笑感觉整个世界都变成了彩色。我们班几乎有一半的女生都喜欢他,这里头还不包括林小语。

自从知道小语暗恋陈昊后,我们友情更加牢固了,女生之间的情意很是奇怪。连上厕所都绑在一起,她什么都和我说。

她也好像练成了一种特别厉害的本领。不管车水马龙,人潮汹涌,她永远都能像个雷达一样迅速搜寻到陈昊的讯息。

能记住他自行车停放的位置,记住他打篮球穿的球衣号数,记住他爱喝的饮料,记住他在音乐课上唱过的歌,记住他转笔用的左手,他认真的样子,他靠在窗边的背影,甚至记住他衬衫纽扣的颜色。

也会偷偷记住他在图书馆借过的书,然后下次自己再单独借回去看。但凡是陈昊看过的书,小语都会觉得异常的好看,总是拖拖拉拉舍不得还。

她每个星期的零花钱全会用来买《男生女生》,每一期都不拉下。然后在书上用圆珠笔在星座运势区域把天秤座和自己的星座划出来,认真地做著书上的每一个爱情测试。

有一次我跟她借铅笔,在她的文具盒发现一张用十块钱折的爱心,刚拿起来,小语立马就抢了回去。

脸红地说,那是上次老师收学杂费时,老师没零钱找,就顺手把同时也来交学杂费的陈昊手里的十块钱零钱找给她了,她窃喜地把十块钱折成一颗爱心形状,小心珍藏。直到后来一直放在钱包里,没舍得花。

还有一次学校运动会,小语丢了件校服,是陈昊在我们隔壁班片区捡到的,然后还给小语,小语简直乐坏了!回到家呵呵傻笑,死活不让她妈洗那件校服,因为那可是陈昊捧过的,校服上面有陈昊的味道。

这还不够,陈昊每次打完球一身臭汗从我们身边经过,小语竟然觉得他流过的汗都带着清香。

暗恋能让一个人走火入魔的程度,简直爆表。

暗恋上一个人,穿衣打扮也就成了特别大的难事。至少我看小语就是。

穿件款式新颖花色鲜艳的衣服,害怕他看见觉得自己太糊里花哨。穿的普通一点吧,又怕自己在人群中黯淡无光,不够扎眼,生怕他看不见。夏天穿个吊带裙怕对方觉得太露,冬天穿个高领毛衣怕他觉得太怂。

每次在她家等她一起上学,她都在镜子前磨磨蹭蹭,最后还是随便拿起一件衣服套上就来学校。

高中时候的我们都胆小。小语永远不敢凑上前去和陈昊说话。她说她并不优秀,怕被他嫌弃。能远远的看着就已经很好了。

人一旦开始暗恋,就像和自己卷入一场猝不及防的博弈。

那些暗生的情愫,就像打不死的魔鬼,你竭尽全力一次次想打败它,却不能把它打死,一到时间,它就又变换出新花样登场试图吞没你。每当你精疲力尽想要倒下时,又让你看见黑暗里闪烁的灯火,你追逐上前却又不敢雷池半步。于是只好任它风烛残影,随风摇曳。

因为害怕,怕自己先主动,让他觉得自己不够矜持。

因为害怕,怕不说出来,他立马就会被别的人抢走。

因为害怕,怕一说破自己会先变成自作多情的那个人。

因为害怕,只好隐忍自己满腹的心动,把一切锁在心里最安全的地方。

真心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这样吧。

想触碰又缩回手。

就这样到了高三,我们快毕业了。有一次体育课结束,我和小语一人一个冰淇淋坐在学校大榕树下说悄悄话。

小语说起陈昊总是很激动,她说,有的时候他们不小心四目相接的时候,双方会立刻闪躲,移开视线。

从很多细微的事情中总感觉陈昊好像也喜欢她,可又怕那是错觉。

她问我该怎么办,我提议让她写封信跟陈昊表白。

她说她不敢去送,也不知道当时哪儿借的胆,我一咬牙说:我来送!

终于在我的鼓励下,林小语决定晚上回家写封信给陈昊表白。

晚上做完模拟试题,她先在草稿本上写了一遍,然后抄到信纸上。

一边写,脑海里一边又想着陈昊看信后的反应,一紧张把本该要写的话写成了陈昊的名字。

于是,涂涂改改,来来回回抄了好几封一模一样的。

抄完第五次的时候,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检查了一遍,终于没发现错别字,没有错误的标点符号才安心停笔。正要收拾好打算睡觉,小语的妈妈突然出现在身后,小语一慌张立马把信塞在了作业本里。

把妈妈打发走,小语实在困得不行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下午,我等小语放学一起回家,半路被数学老师杀出来叫住了小语。我识趣地走开了。

小语后来跟我说,当天数学老师是在作业本里发现了这封情书,并告诫小语好好复习,把情情爱爱先放在一边。更不要影响陈昊的学习,他可是要考一本院校的。

一段暗恋直到毕业,不了了之。

【2】

毕业后,我和小语,陈昊都在不同的地方读书,人各天涯。

我劝小语,暗恋大多时候都是一场无疾而终的独角戏,趁早收心,但谁知道小语一直没死心。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小语四处打听,最后终于加上了陈昊的QQ。此时的两人都已经褪去了高中时的羞涩。

两人越聊越深,越聊越久。终于在一个下午,小语屏住呼吸,在QQ上跟陈昊说:陈昊,我喜欢你。

陈昊很久没有回她,小语等得都要哭了,陈昊还是没有回。

小语又发过去:你不喜欢我,我知道,没关系,我已经喜欢你几年了。

陈昊还是没有反应。可他头像却是一直亮着的。

虽然早在几年前就预料到了是这样的结果,小语还是很难过,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摊在键盘上。

正打算关QQ,这时候陈昊头像闪了:我也喜欢你好几年了。

比暗恋更蠢的就是互相暗恋。

小语破涕为笑。两傻子就这样开开心心在一起了。

在他们两异地恋的第二年,双双回城工作。错过了那么多年的相互暗恋,又错过两年的异地恋,两人终于如愿在一起了。

花前月下,很是恩爱。双方互见家长后,决定互许终生。

在一起跨年的时候,陈昊问小语:小语,你打算爱我多久?

一辈子。小语想都没想就回答。

陈昊说:太短了。

那再加下辈子。

还不够。

永生永世。小语答。

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觉得这辈子谁也离不开谁了。

公主和王子的故事讲到这,连我都以为有个完美大结局了,可现实中并没有。

喜欢和在一起生活真的是两码事。两人一直是异地恋,突然在一起生活,性格和生活习惯也需要磨合。双方都没谈过恋爱,遇到问题不懂得沟通,经常冷战。

因为新房子装修冷战,因为婚纱照取景冷战,因为锅碗瓢盆冷战,因为各种稀奇古怪又平常的事情冷战,反正总能在生活中找到还没磨圆菱角的地方。

有时小语也会很伤心绝望地在QQ空间写: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会怎样?

不过虽然一直吵吵闹闹,可谁也还是没舍得离开谁。

一个雨夹雪过后的下午,婚纱店打电话来说,婚纱照完成修片了,让他们两过去选照片。

陈昊开车带着小语去婚纱店,下过雨的路不太好开,路滑。陈昊开得有些快,坐在副驾的小语提醒他注意安全。

陈昊刚扭过头,转角一辆货车迎面而来。陈昊还没来得及反应,小语已经使出全身力气,挡在了陈昊前面。

送到医院的时候,小语还有气,重度昏迷躺在重症病房里。陈昊四肢损伤,但意识很清楚。

医生说,小语一条腿已经彻底断了,无法供血,需要截肢。而且可能下半生都无法醒过来了,陈昊噙着泪,颤颤巍巍地签了字。

病房外,陈昊的妈妈一阵恸哭。那是个多好的儿媳妇,连命都不要了,只为护她儿子周全。如此珍贵,谁不恸哭!

整整三天,陈昊一步都不敢离开重症病房,一遍一遍试图唤醒昏迷的小语。

因为小语说过,会永生永世都爱他。因为她的钱包还夹着他那张阴差阳错的十块钱。

林小语,你快醒来啊!你他妈快别睡了!快醒来!!!我们每个人都在为小语祈祷。

可终究我们都没能再把小语唤醒,送医院的时候,内脏就已经损伤太严重了,小语O型血,库房缺血,不到一星期小语就走了。

我还记得,她走得那天特别的冷,外面的风呜呜地刮着,街头光秃秃的枝桠肆意摇动,陈昊一直没说话,眼神空洞得无比吓人。

直到见到小语的爸妈,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一个人喃喃自语:如果我当时稍微专心一点,小语也不会出事。对不对?如果我制止小语扑过来,那小语就还在。对不对?如果当初我能早点和她在一起,就不会浪费那么长时间,对不对?

谁也没回答他的问题,这个世界没有如果。就这样,我们一直喜欢看的彩色世界瞬间刷成了黑白。

寒流过境的街上没有多少行人,天气预报说那天是那年冬天最冷的一天。

【3】

后来的一年,听说陈昊辞职了,我几乎很少再听见他的消息,但我知道陈昊无比自责和遗憾。

每次鼠标滑过去,他QQ签名是:陈昊你他妈不是人,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了!!

还有的时候也会这样写:如果当时我能好好珍惜你,你会不会走得更安心?

他终究还是无法释怀,不能原谅自己。

然而林小语的QQ永远灰白,再也没有亮过。好几次我想要再看看她打开她空间,总能发现陈昊来过的痕迹。

有的时候是在留言板写一句:小语,你还好吗?有的时候也会在小语的照片下回复:小语,我很想你。

终于有一天,我在小语空间看见他说他重新开始了。开始新的工作,接触了新的人。虽然很伤心,但也开始接受了,我泄了一口气。

从小语走后,我再次见到陈昊是在我们同学聚会上。当天陈昊迟到了很久,快散场的时候才出现。我们都纷纷开玩笑,说他指不定是带着哪个妹子出去兜风兜晚了。陈昊憨憨地笑了笑:兄弟姐妹们,对不住了啊,我自罚三杯。接着又和我们嘻嘻笑笑。

觥筹交错,九分醉意,踉踉跄跄也没法开车。我和两个同学打算一起送他回家。

陈昊哼哼唧唧跟开车的同学说:绕路走啊,千万别走东风路,小语躺在那儿,我怕轧着她,她疼!

原来他是绕路过来才迟到的。我们在车上面面相觑,谁也没有再说话。

我使劲把头往后仰,这种感觉像是嘴里含了把芥末,咽下去的时候,眼泪蹭地一下就流出来了。

夜晚道路两边昏黄的路灯透过车玻璃窗照在陈昊酒后涨红的脸上,我分不清他是醉,还是醒。

【4】

再后来,听说陈昊有了新的女朋友,那个女孩叫莫莫,她对陈昊特别好,她知道陈昊和小语之间所有的故事。

真正见着莫莫是在陈昊朋友圈里的婚纱照上,点开大图,发现他们手里共同捧着林小语和陈昊之前拍过的婚纱照。

三个人在婚纱照上笑得无比灿烂,我却抱着手机哭成了泪人。见过两口子带孩子拍婚纱照的,但从没见过三个大人拍婚纱照。

这一次,我知道,陈昊总算是翻篇了。

婚后,陈昊带着莫莫去给小语上坟,莫莫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小语姐,我一定会好好照顾陈昊的,你放心!

陈昊没说话,温情地看着照片上的小语,她笑起来还和高中一样,有些腼腆,有些羞涩。

再后来陈昊很少出现在QQ空间和朋友圈了。我们都为了各自的生活奔波,我也很少关注他的生活,听同学说他生了个女儿,我一直没见过。

直到过年前,我去逛商场,遇到了陈昊他们一家。

莫莫抱着孩子跟我打招呼:这我闺女,可爱吧,生下来的时候六斤七两,顺产生的。进产房到出产房还没10分钟,医生都吓到了,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我逗着小女孩,问她叫什么名字。

推着购物车的陈昊回答:她叫陈思语,语言的语。

莫莫亲了亲女儿的脸颊:我们家小语最乖了!咱笑一个!

怀里的女儿好像听懂我们说话一样,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时,商场里的音响放起了《第三天》。

谢雨欣用她甜甜的声音唱到:

爱让我们相见,爱让我们相恋

爱让我们怨恨却又不停地彼此挂念

爱让我们改变,爱让我们孤单

爱让我们相遇却又装作视而不见

在你消失后的第三天,我便悄悄哭了一整夜

谁让感情被时间改变,交错过往在一瞬间

闭上眼,我依然能看到那个十几岁的女生,她在大榕树下长吁短叹,在青春里伤筋动骨,惺惺作态又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的触手可及。

生命太短暂,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谁也无法预知未来,不管是对爱人、家人、朋友,请不要踯躅不前,及时珍惜,及时爱。

因为有些错过不是错了,而是过了。

然后过了就是过了,那些浪费的时间和机会,也不会再回来了。

感人的爱情故事:如果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


如果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

女孩在认识男孩的时候,男孩是个衣食不愁、挥金如土的公子哥。

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短短的时间里他们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周围朋友眼中的最佳恋人。

男孩和女孩每天的吃喝玩乐让他们忘记了时间的流逝。转眼半年过去了,男孩和女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他们开始注意节省了平日的开销。女孩不再去商场买高级化妆品了,不再去高级场所吃饭了,男孩戒了烟,也开始拒绝名牌了。生活开始变得节俭起来。

男孩问女孩:如果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你还会爱我吗?

女孩笑了没说话。

一天的早上,男孩莫名的对女孩大发脾气,女孩在不解之时,男孩愤然离开了她,连续过了几天都不见踪影。女孩开始自责是不是没有正面回答男孩问的问题,他才之所以生气?

女孩决定找男孩问个究竟。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问过男孩所有的朋友,但依旧没有找到男孩。她没有放弃,她在告诉自己男孩只是一时生气,很快会回来。

一天,女孩收到了一封信:

你还好吧!我知道你收到这封信会很惊讶。请原谅没有和你说一声就走了,是我的不对,不该与你发脾气,真的希望能得到你的谅解。我只是出来走走,可能是生活的压力有些大了,出来透透气。在外面经常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挺怀念的,你的笑声,撒娇声都是我永远忘不掉的。我相信能保存到永远。但是但是我觉得我们不适合在一起。把最好的留在记忆中吧。保重!

女孩手捧着信,眼泪浸透了这封信

久久的捧着没有留下地址的这封信,一直坐着,她不敢接受男孩提出的分手,她不愿意面对

女孩决定继续寻找男孩。她要当面问个清楚,想见到男孩,哪怕是一分钟也可以。她继续问着男孩的每个朋友。

一天,女孩又收到一封信:

我们已经有67天了没有见面了,你还再找我。你真的很傻,我都已经说过了,我们很不合适,你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天使。请别再找我了好吗?仅有的一点好的回忆我不想让你破坏掉,我已经找到真正属于我的另一半了,你祝福我们吧而且快结婚了。希望你也能早日找到合适的另一半。保重!

女孩看着信几乎崩溃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深爱的男孩会如此的绝情。但她突然感觉到男孩离自己很近,好像一直都在看着自己在寻找他。

女孩的目光锁定了男孩的朋友。终于女孩在医院病床上见到生命垂危的男孩。女孩走近男孩,他们彼此都没有说话,女孩紧握着男孩的手没有忍住夺眶而出的泪珠。此时的女孩非常明白男孩的做法,她更握紧了男孩的手

女孩寸步不离的陪着男孩走完了最后的25天,病魔没有被他们的真心所感动,从女孩手中无情的抢走了男孩。

就在男孩闭上眼的最后一刻,女孩趴在男孩耳边轻轻的说:如果有一天你什么都没有,我依然爱你,永远陪在你左右,天长地久

青春就是用来错过的


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她可乐。可乐的每一段恋情都很奇葩。我们是在高三复读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她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段奇葩恋情,此后多年一发不可收...

我有一个朋友,我们都叫她可乐。

可乐的每一段恋情都很奇葩。

我们是在高三复读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她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段奇葩恋情,此后多年一发不可收拾。

这第一段恋情来得莫名其妙。两个人多年好友,高考完可乐落榜借酒消愁。结果脑子一热也不管男生怎么想的,就自顾自地约定现在开始恋爱,一年后的同一天分手。我强烈地表达了自己的惊讶之后,仔细思考了一下觉得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我这种人有初恋情结。还有就是我是处女座。所以这种事情基本与我无缘。

他们就跟正常情侣一样约会吃饭看电影,谁也没有见过她这个有保质期的男朋友。以至于我们一度怀疑整件事情的可信度。可乐不服气,一定要证实自己没有撒谎,整件事情就这么离谱。于是在我们迎来高四寒假的时候,可乐把他带过来跟我们一起吃饭。因为他那天穿得西装笔挺的,我着实被吓到了:“你们他妈的是要结婚啊?!”可乐当然没有搭理我。以后我们就一直叫他“西装”。其实西装人还是挺好的,那天可劲地给我们夹菜,把每一个人都照顾得很周到。人也很健谈不怯场,天南海北聊得特别嗨。他甚至还抬手把可乐太长的头发别到了耳朵后面,然后脸就红了。我忘不了他有点害羞却在发光的眼神,我这人一向看重细节,我就不相信这是假的。西装最后还悄悄下去把帐给结了。自此我们几个人对西装是赞不绝口,一直怂恿可乐不如就别分手了一直在一起得了。可乐对于我们吃了一顿饭就被收买的行为表达了自己溢于言表的鄙视,走之前轻飘飘地说了句:“小爷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在寒风中哆嗦着看着她挽着西装,背影从容又坚定,就跟红毯一样一样的。

我们还不死心,假期的时候对她轮番轰炸。她淡定得很:“我不吃那一套。我俩真的就是单纯的友情。”我们对此嗤之以鼻,表示打死也不相信,纯友情还能走到一起?谁信呢。但是现实就这么骨感。不久之后可乐告诉我们西装跟她说他遇到喜欢的人了。我听到的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男生告诉自己的女朋友有喜欢的人了。这句话从方方面面来看都只有一个解释,于是我们问出了藏在心底的问题:西装是直男么?可乐差点把卤肉饭喷出来:“废话,当然是。我再离谱也不能找一个GAY当男票啊!”我们问她要怎么办,可乐说:“我问他来着,我说你这什么意思?要分手么?”西装的原话是:不啊,我不是劈腿的那种人。我这个人本来就在感情方面本来没什么慧根,这件事情简直冲击了我整个情感价值体系。到现在我还觉得这件事情对我造成了深远且持久的影响,以至于我还在持续单身中。可乐对于这种回答很愤怒:“那你跟我说什么?”西装说:“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有多靠谱。”

西装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更高大了,而且深情。谁也不知道这话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我们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考证了。寒假结束之后,铺天盖地的考试接踵而至,我们淹没在卷子里没那么多时间关心可乐和西装的爱恨纠缠。好几个月我们没有问,可乐也没有说起过西装。我们再也没有在周五的晚上遇到他来接可乐。六月和高考简直是呼啸而来的。我现在都记得那年的夏天异常闷热,没有开空调的考场里我都能感觉到汗水一滴滴往下淌。可我更记得英语考试还有几分钟要收卷的时候我放下笔的心情,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此生没有再有。现在想来还是年轻,才会因为一次考试的结束而那么开心。其实人生哪里有时间让你歇一口气呢。

考完试一个礼拜之后的半夜,半梦半醒间接到了可乐的电话。“还是分手了。”我磕磕绊绊的安慰了几句,又觉得实在多余。过了半天,可乐开口:“说好了一年的,还有18天才到呢。”我当下无言,可乐一直说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可那这又算什么呢。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失落,就像是一直在追的电视剧大结局是男女主角微笑挥手,再也无关风月。演员们潇洒告别,可是我这个观众却人戏不分出不了戏了。挂了电话却发现关键问题我一个都没问清楚,比如谁提的分手,分手的原因又是什么。

整个故事是在接到通知书之后才知道的,我们宿舍的考的都还不错,可乐考的尤其的好,我们都觉得志愿报可惜了。可乐倒是一点没觉得遗憾,开开心心地跟我们庆祝。她这个人一向活得清楚,就像志愿报低了就是报低了她没遗憾,就像她跟西装真真假假她也没动心。接下来我们就知道了整个故事的结尾。原来是高考完之后有天夜里西装给可乐打电话,可乐睡得正香呢,就听那边西装晕晕乎乎地要可乐下楼见他。可乐估计他是喝多了,不想搭理他,西装不依不饶:“你他妈的到底是不是我女朋友啊。”可乐一听火就上来了:“程一凡,你丫没事闲的吧。咱俩是不是真的你不知道么,你他妈演电视剧呢?”然后愤怒地挂断了电话。然后第二天早上可乐下楼就看到了西装坐在他们家楼下,“其实我那时候可愧疚了,但是我又低不下头来道歉。而且我第一次觉得他怎么那么帅!”我们集体沉默。然后他俩就去吃了早餐,西装先开口:“对不起,我不应该那么晚打电话的,你没睡好吧。”可乐喝着豆腐脑,随便嗯了一声。西装又说:“可乐,你要是遇到喜欢的人了就告诉我,咱不用非要耗一年,随时都能分手。”可乐不知道该说什么:“你早点回家吧。不是,你也真够可以的,哪有这么呆一晚上的啊,你妈不着急啊!”西装再没话可说,两个人告别。然后回家可乐就收到了西装的短信:“我遇到喜欢的人了。咱们分手吧。”可乐气得直哆嗦:“你说这种人!明明自己有喜欢的人了,还问我遇没遇到,想让我先说分手,自己扮可怜是吧!”但是可乐还是要保持自己的风度的,装逼的回了一条:“好。你们要幸福~这一年多谢你。”

后来过了好几年,我才知道大约就是这条短信让西装终于放手了。可乐就是这么懂他,那个有意而为的破折号轻易就击垮了西装长久以来小心翼翼维持的虚情假意,终于让他的真心溃不成军。好像故事到了这里就跟每一个恶俗的小说一样了,总有一个人先动心,总有一个人要假意终化为真情然后纠纠缠缠洒狗血。我不知道西装那里有没有留着可乐的手机号,可乐这里干脆的把西装的手机号删除了,后来还换过好几个号码。不过这样一个时代,人人、QQ、微信,想找一个人多么容易,他们却跟约好了一样再没有联系过,连春节群发的短信里都将对方剔除在外。那么多年朋友,就算买卖不成但情意还在啊,他们却不是。所以我一直相信他们一定有真心。

机缘巧合,大学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再次碰到了西装。他还是一身西装革履一如当年初见。身边有个小鸟依人的女孩子挽着他的手,他还是体贴地照顾到每一个人,和蔼可亲风度翩翩。还是会帮女朋友别头发,我却没有看到他眼底的光。我以为他认不出来我了,却在悄悄下楼结账的时候被他叫住。我笑:“哟,还记得我啊,好久没见了啊。”他也笑说:“结完账了。是好久没见了。”我心想:真是没变,还是会悄悄结账。气氛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你说我们熟悉吧我们只见过几次,你说不熟悉吧我却被迫或自愿地知道了许多他的事情。他先开口:“怎么样你们几个人都还好么?”谁都问了却不说可乐,我想你不问那我也不说好了:“都挺好的。就是马上毕业了大家都挺忙的老是见不着她们几个人。”他哦了一声终于问出口:“可乐呢?”我笑看着他:“她也很好。有男朋友了,在一起几年了很稳定。”他抬头看着我笑:“那很好啊。”西装转身要走,我叫住他:“你们当年为什么没有到一年就分手了?”他回头看我:“可乐没跟你说么?”“说是说了,可我不信。这回你可别想搪塞过去。我一定问清楚这回。”他点了根烟,一屁股坐在石台上。可乐说得对,西装有的时候怎么这么帅。然后我终于知道了真相。

有时候你以为是假的原来是真的。他们初中就认识,那时候西装是个小混混成天逃课不好好上学,可乐是个好学生。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顺眼,原本是两条平行线一辈子都不会有交集。可偏偏可乐有颗侠女之心,从西装手里解救下了被欺负的同学。可乐的一次挺身而出就让西装念念不忘了这么多年。西装说其实他后来想一直以为那一次不论是哪个女生站出来行侠仗义他都会喜欢,可偏偏是可乐就是这么巧。他以为是天意弄人,可其实不是。他成绩不好为了可乐花钱去了最好的高中当最差的学生。他原本是千金不换的浪子,为了可乐规规矩矩念了三年书,就为了可乐每一次看大红榜的时候能抬眼就能看到他的名字。每一步她都潇潇洒洒却是他一步步的小心。所以我说这是他硬生生从月老那里抢来的缘分。

“你知道最可笑的是什么?”西装有些颓唐的坐在黑暗里,又点了一支烟:“最可笑的是她第一次被她那个傻逼初恋甩,还是靠在我肩膀上哭的。我心里真是又气又难受,你说,丫怎么就这么不开眼呢。我当时想啊,她这么好的姑娘,我捧在手里都怕碎了,那个人他为什么不珍惜呢。”

真的无话可说,没料想会有中间这样的曲折。我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可乐西装的真心,但是终究作罢。而且可乐这时候也没闲心搭理我,她正忙着跟她的叔叔浓情蜜意呢。这又是一次极其奇葩的相识过程。

可乐一向是个女强人的姿态,一进大学就风风火火进入了好几个组织成为了中流砥柱。在可乐大三那年,早就退出各种组织的她,还是被低年级的学弟以这次活动太重要担心靠自己的能力不行为由拉过来帮忙。她当时颇为得意地炫耀:“这就是姐虽然不在江湖,但江湖还有姐的传说。”

那一次的活动是他们学校联合了其他几所高校和某相亲网站合办的相亲活动,有点像八分钟约会那种。她是那一次的会场学生负责人,而她二十七岁的叔叔就是那次活动赞助公司的总负责人。但是因为叔叔工作比较忙,加上可乐学校活动这件事也没那么重要,说白了就是可有可无的那种。所以其实他们在活动组织过程中一次也没见过。虽然没见过,但是可乐没少说他的坏话,说他尖酸刻薄、鸡蛋里挑骨头。明明自己都没来过几次现场,却一个会场布置的策划逼着她改了十几遍。经费也一压再压,半夜三点还给她发邮件布置任务。活动一结束,在可乐恨不得仰天大笑,把策划扔在他脸上的的时候,却被他抢先一步告了白。

整个事情就这么变味了。可乐一夜之间从被周扒皮劳役的贫下中农摇身一变成了翘着二郎腿喝茶的大爷。她当时是这样说的:“老子真是翻身农奴把歌唱!看我整不死丫的!”后面还有一连串的哈哈哈。我们都以为可乐革命意志这么坚定,一定是折磨完了周扒皮就潇洒说再见的。可没想到三个月之后,可乐牵着周扒皮的手来见我们。说实话,如果没有西装那回事我会觉得周扒皮跟可乐简直太配了。不像西装第一次见我们那么小心翼翼的,周扒皮一个公司高管穿了一身很合适宜的衣服,倒是衬得我们有点小心翼翼的。再加上他整个人盘儿靓条儿顺,简直风流倜傥!我们这个半场士气一下子就颓了,气氛格外低迷。

周扒皮也习惯良好,自觉先行买单这一点跟西装一样。而且他也会帮可乐别头发,那宠溺的眼神把我扔进去就要溺毙了好么!我觉得最致命的,我终于意识到西装彻底没戏的一击是,可乐会在周扒皮别完头发之后,笑眯眯的扭过头来看他。这,就是所谓的瞬间完败吧。可乐是能感觉到别头发这种动作的,可她从来不会看西装。如果她抬头看过一次就会知道西装的眼神也是那么温柔那么缠绵。可她从来不看。这一点上西装就彻底输给了周扒皮。

我们一直都很好奇这俩人怎么就在一起了,在我们的严刑追问之下,可乐交代了她第二段奇葩的恋爱过程。

其实如果就按照可乐的我烦死那个人的路数走下去,这两个人也不会在一起。巧就巧在可乐有个坚持了多年的爱好,每周末必打羽毛球。有一个周末,可乐的球友没来,她一个人到了球场,看到了叔叔也正闲着就问他能不能一起打。一个取向正常的年轻男人,看到这么一个如花似玉,活力四射的小姑娘怎么可能拒绝嘛!

可乐的球风就跟她的性格一样,带着风雨之势,杀球特别狠。恶狠狠地打完了几局之后,俩人中场休息。叔叔直摇头:“看不出来,长得这么清秀,打球这么大戾气啊。”可乐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对不住对不住!我是这几天心情不好。昨天半夜还有个奇葩给我发邮件!”叔叔只是笑着哦了一声,表示疑惑。可乐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来那个奇葩的赞助商。最后以:“你说我都大三金盆洗手了,也是帮别人的忙,怎么就遇上这么一个极品呢!”作为结束。叔叔也只是笑不说话。两个人约好了下个礼拜再一起打球。

你看缘分就妙在这里。可乐当时不知道他是谁,叔叔却知道:哦,原来这就是那个林可乐。

我回想起当时的场景。可乐竟然有些害羞地笑了,要知道这简直比看到她哭还要难。她没有再往下讲,但是眉间眼底都是光彩。我第一次觉得西装说得对,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事已至此,何必还要再提西装呢?各安天涯不就是最好的结局么?

不曾想再见西装竟然是在他的婚礼上。我坐在宾客席里看着他微笑亲吻新娘,心里想他真是长情啊,新娘还是那一次聚会上的姑娘。席间他带着新娘下来一桌桌敬酒,到了我们这一桌新娘去补妆只有他一个人。可乐还是跟他嘻嘻哈哈开着玩笑说:“新娘子这么美你丫真是太走运了!”他也开玩笑:“是啊!当初我死乞白赖追着你,你看不上我。结果我就碰上这么好一个姑娘!哈哈哈!”可乐也笑着回说:“你别不认账啊,明明是你说不喜欢我的!”然后两个人都愣了愣,异口同声地反问:“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喜欢你了?”终于,真相迟到了这么久还是叩响了大门。他们没再说多余的话,用微笑来敬酒。可乐也第一次无话可答,只说恭喜,只说白头偕老。

我站在酒席间突然有些恍惚,终于明白那句话说的:青春就是用来错过的。

后来的故事无需多言,就跟我们每个平凡的人一样。每个周末可乐还是会跟周扒皮去打羽毛球,还是会跟我们嘻嘻哈哈地胡吹海侃,还是她一直的风雨之势。但是我想一定有什么地方会不一样,就像当年我一直笃定地相信他们喜欢彼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