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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有些人已经离开

发表时间: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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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命中,有些人已经离开",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夜晚的景是思绪的,就像时间还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就是一个秋冬一转眼就是一个人生。一转身就是一个天涯!

很多时候,人生总是充满着选择。一个明智的选择有时候,可以避免走很多的弯路。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很多时候我们希望去坚持一些东西。哪怕是现在看不到尽头也奋不顾身,人生很多时候总是这样。如果眼光放长远一点所坚持下来的东西,很多都不一样吧。但是很多东西又要顾长远又要,顾当下,或许风风雨雨才是岁月。寒风飘雪才是雨夜,花开花落才是人生!

不管是什么困难总会过去,天总会黑人总会散时光总会老。正如那些花开的季节是喜是忧,是远是近都在城市的繁华中褪去了原本的味道。都说时光如雨黑夜如梦梦如人生的确,有些梦醒之后是一场清晰的现实。是一场流年的追逐是一场人生的沉淀,还是一场困难的考验很多时候人生就是这样。带着斑斓的花开一路沉淀在这个灯火的黑夜,是人生是梦想还是那一场苦不堪言的永夜。很多时候沉淀的人生像是一场花开花落,言止于时光容颜与岁月宁静与远方。像是一场沧海桑田日出日落,在那个黄昏日落之前在那个晚霞迷人之后。那场唯美之中的你是否依然记得,这场彼此的花开花落像是一个永远。

生命中有些人已经离开,我们就不要做无谓的挽留。很多东西即便是留下来也是残缺不堪,不管生命中有多么狼狈。不管流年风景多么黑暗不管是什么人离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能够善待自己。我们始终要做自己因为只有这样,人生才活得有意义不必为一些人操碎心耿耿于怀。因为人生始终是向前走离开的就是远去的,居然是远去的那就挥手再见吧。人生何处不是相逢人生何处不是聚散,花开花落是生命流水无情是光阴。人的生命本是如此何必浪费,又何必为一些人执着过去的就是风景。留下的才是人生有些东西风风雨雨有些东西还纳百川,不管是怎样的胸怀人生的格局不能丢。保持一颗温馨的心不能丢!

生活总是一往无前,无论经历过什么。无论有多么难忘,在岁月的花开中演变的沧海桑田。都会成为生命的沉淀,那些生命中曾经经历过的。那些花开过后曲终离别的,随着花开花落的季节最后都会变成尘世的烟火。生活总是一往无前花开花落过的,曾经沧海的刻骨铭心的。都会成为岁月的花开飘落于人生的时节,生命总是一往无前无论是否坚持一些东西。每天的日出日落夕阳西下,总会准时到来时间是一场时光的盛宴。欢聚一场离别一场相逢一场,

很多时候,人生总是充满着选择。一个明智的选择有时候,可以避免走很多的弯路。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很多时候我们希望去坚持一些东西。哪怕是现在看不到尽头也奋不顾身,人生很多时候总是这样。如果眼光放长远一点所坚持下来的东西,很多都不一样吧。但是很多东西又要顾长远又要,顾当下,或许风风雨雨才是岁月。寒风飘雪才是雨夜,花开花落才是人生!

生命中,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聚散。才在沧海的流年中明白,生命的过程时间的苍老。是一场花开花落的过程,有花有雨便是人生离人离别便是风景。生命中经历了许多聚散才在时间中明白,一些人只是一个生命的过程。沧海过后风景依旧流年如初,只是模糊了一个亮丽的曾经。那些你所能看得到的都是你的欣慰,那些遗憾你所不能看到的都是生命的沉淀。无需刻意安排无需刻意强求,赏最真实的风景品人生百态!

生命中有很多人,是一种奇怪的距离。不可以开玩笑,也不可以自认为关系还好。只是一种恍惚的距离不近不远,很多时候以为很多话可以说出来。但是在很多时候个瞬间有些东西还没有达,可以说出来的标准,有些人看似很近其实非常遥远。远得我们自己都不相信,有些人出现在我们生命中很远。远的甚至长什么样子我们都是模糊的,远的什么都没有剩下只剩下一颗心。都说人生的距离是一场花开花落,但我认为更像是一场雨过天晴的彩虹。不管是什么关系都在经历中成长,也都在失去中得到失去这个东西。便会得到另外一种东西生命本是如此,有些人只适合藏在手机里面。却不可以联系有些人只能藏在心里,却不可以去打扰无论任何朋友关系。都不要高估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自己怎么舒服自己怎么活。不用考虑太多也不要委曲求全,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定数任何关系也都有它的距离。时光一场人无完人,岁月一场花开花落,愿懂得的人都被珍惜,愿珍惜的人都被懂得。

时间还是过得很快,有些东西一转眼间已经落下了帷幕。就像一个人一段时间以后,春夏秋冬就经历了整个人生一样。时光在落花的岁月中,是那样的沉淀是那样的无情。是那样的刻骨铭心,像一场注定的风雪寒风刺骨。像一场残缺的人生半路离去,更像一场花开花落曲终人散。时间还是过得很快那些曾经以为是生命中,注定的人注定得景注定的旅途。一番风雨过后便不知去向,一丝寒风袭来便微凉刺骨。一声再见挥手便是咫尺天涯,人生中那些数不尽的风景,那些花开花落的岁月。那些淹没于红尘之中的散场,那些风轻云淡之后,埋葬于沧海之间的无言。是否真的可以说出来,很多时候夜晚的风是微凉。夜晚的景是思绪的,就像时间还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就是一个秋冬一转眼就是一个人生。一转身就是一个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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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拼尽了全力”


死亡是诗意的,温柔的,而活着则是粗重的、残酷的。

和死亡相关的从来没有轻松地话题,大抵是压抑沉重甚至令人窒息的。可是每每人们讨论死亡的时候总会连带着另一个词,那就是活着。

活着就比死亡轻松地多吗?

可能不是这样的,只是人们都惧怕死亡所以向往活着,毕竟有生命就会有更多的可能。

一辈子活得通透的人很少,大多数的人们还是疲于奔命来生活,最终无法接受与之相乘的背弃与失落。

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失意十之八九,在失落时感慨世事无常,自己是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也是人之常态。

可是人们从呱呱坠地到复归尘土,终是短暂的,和永恒的宇宙想必短暂地起不到什么波澜,死亡是常态。

但是在加拿大作家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的笔下,死亡充满了诗意,而活着则成为比死亡更为沉重的存在。

01

在麦克劳德的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共有7篇短篇小说,它们利用不同的故事对于生和死进行了描写。

这些看似充满沉重压抑的生和满怀诗意的死似乎距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它是真真切切存在于我们身边的,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

这就好比这些故事发生的地点:布雷顿角,它不只是故事里和现实中的存在,而是跨越了地域界限,成为了一个无处不在的存在。

这些短篇作品的主人公虽然不同,故事也不尽相同,但是他们讲述的故事都是有关亲情那种个人和家庭难舍难分的情感纠葛。

试图挣脱又深陷其中的纠结。

故事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件,故事发生的地点也都是现实的存在,可就是这样的故事体现出来了作者想表达的省的沉重,死的诗意。

就像《船》的开头:“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开始便奠定了小说的氛围和基调是——死亡的情绪。

床头的烟灰缸里有燃尽的香烟灰烬,人的心情就像是这点燃的香烟随时会殉灭。

父亲是一名渔民,所以船对于这一家来说是讨生活的必要工具。

可是这位家里的顶梁柱,身材魁梧胸毛灰白且头发过肩的实际上并不喜欢捕鱼的工作,他喜欢读书。因此总会和妻子怄气,但是父亲还是坚持着读书,学识在捕鱼中的人来说是最高的,因为这是唯一可以慰藉灵魂的事情。

这就是活着的残酷,为了生活为了家人必须要舍弃自己的梦想,为了填饱家人的肚子就只能放弃自己真心喜欢的事情。

而现在所作的事情无论真的喜欢都只能坚持,这就是现实。

所以为了活着而放弃梦想才会像剜肉一样疼,这是活着必须付出的代价。

02

这不仅是全部,活下去要面对的另一个代价就是面对死亡。

父亲在一次出海的时候不幸遇难,尸体上挂着铜链长发里长满海藻,身体被侵蚀殆尽。

大海成为人们生活的工具和资源同时也成为夺取生命的杀戮场,只有在死亡之后,活着的人要面对更多未知的痛苦才知道死亡是一种别样的温柔存在。

所以大海就成了麦克劳德作者小说中的一种意象,象征着生与死的连接,就像一座桥。

它打开着,既拥有人们赖以生存的养料又可能会成为葬送生命的巨大黑洞。而死亡的人是由于活下去的原因才不得不和大海打交道。

同样地麦克劳德另一个重要地点就是地下矿场,它拥有和大海一样的能力:既能提供生的希望,也会让为生的人死去。

这种充满矛盾的存在在短篇小说《黑暗茫茫》和《回乡》体现地淋漓尽致。

这些粗犷的文字就是想告诉人们一个关于活下去的真相:

如果想看到光明就要进入黑暗,想要活下去就要接触死亡。

《黑暗茫茫》中的詹姆斯出生一个矿工家庭,三代人都在矿场工作,这个矿场就是整家人的收入来源。

十八岁的詹姆斯曾经想过离开这看似注定一切,逃离把生命和采矿捆绑的一切,但是亲人们却以曾经失败的经历来劝诫詹姆斯放弃抵抗。

但是即使詹姆斯逃离了,生存也是困难的,因为他没有接触过其他的生活,并不知道怎应对接下来的日子。

随着矿场接连的被关闭,年轻一代的人逐渐把生活的目光从采矿转移到布雷顿角之外的地方。

只是究竟要去向何方,谁也不知道,即使随着大家去了一个新的地方,詹姆斯自己想要什么,也不知道。

淌进他生命中的,不只有血亲的生命,更是整个布雷顿角的历史与传统。

他背负的也不只是这个家庭,而是世代以采矿为生的人们对于旧有的生存模式的无法割舍的情感。

无论决定去哪里,都只不过是向着某个深处开去,将自己带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所以残酷的生活不仅让你舍弃掉梦想,还让你为了生不断割舍血脉和过去。即便如此也可能会找不到生的方向。

在《回乡》的结尾处,麦克劳德虽然以清新而略带伤感的笔触描写了大海的蓝、大山的绿以及海面上翱翔的海鸥,但这些无非是为了衬托那带着深深伤口的矿场。

而对于新的生活的探寻,则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大海和矿场都是给人们希望又绝望的地方,没有感情十分残酷。

但是麦克劳德在描写这些地方的时候饱含深情,哪怕是死亡的场景描写也能从中读出诗意的感觉,这就是死亡的诗意吧。

文字轻灵优雅,内容给人一种舒适感,让人安然地接受终端的死亡。

可是作者在叙述日常生活的时候笔锋就十分犀利粗犷,充满了原始的生命力,也让读者可以真切的感觉到生的艰辛和不容易。

在麦克劳德的故事中,我们似乎都是主人公,能够领悟他说的:“活着从来都比死亡更沉重,但即便如此,也要带着原始生命力去敲击生命,继续活下去”。

那些为了生活努力打拼的人们,何尝不知道自己的梦想和血脉,可是为了生只能放弃一头。为了活下去,连生命都变成了筹码,这才是生的无奈。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生与死的斗争,悲欢离合之后所都将归于静默。

有些人,注定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


青春时期,大家都有让自己崇拜的人,那种感情夹杂了喜欢,夹杂了害怕,既甜蜜又紧张,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就那么蔓延滋长,直到有一天在身体里终于迸发,让你做了到现在想起来都会紧张的决定,那就是表白,青春期的表白。

我暂且叫他W吧,他在我看来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从高一下学期和我同班,但是由于他的默默无闻,直到高三调换座位把他换到我后面,我才发现他,我才现原来班上还有这么个一人。我还记得他第一次跟我说话的场景。那时候他还没换到我后面坐,我还和他不熟悉,同班这么久还没说过一句话,那天是学业水平考试,他和我分在一个考场座位还挺近的,因为学业水平考试都是敷衍了事的事情,大家都不复习也不在意,考试前大家说好了互发短信传递答案。

他是走读生,平时都是独来独往的,没什么朋友,那天我早早坐到考场去了,他从我面前走过,虽然我们没说过话,但还是到彼此是同班的。他走向我和我打招呼了,我们相视一笑,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班上这位冷酷王子的笑容这么好看,我前似乎从来没见过他笑,也许是我从来就没关注过他,因为那个时候他成绩并不突出,而我是那种一心读书的人,我很少和成绩很差不学习的人交流。

那天我收到一些答案,加上试卷简单,我很快就写完了,由于学业水平开始也挺重要,过不了要补考,而考试的模式又特别松,他是本班同学,出于为班级着想,也为他那一抹好看的笑容,我把试卷拿着从他那过,就把试卷给他抄了,他给我一个好看的笑容,我说待会帮我交一下,我就离开了考场。那是第一和他的有过的交集。

后来他换到我后面,我们依旧没说话,因为他几乎一天到晚都不说话的,我开始感到好奇,虽然他坐我后面,可我从来没有好好的端看过他,只是每次一眼望去,觉得他是班上长得最干净的一个男生,很白皙的皮肤,很清秀,因为他不常说话,也不笑,很冷酷的样子,但是又长得那么干净,那么清秀,由于他的冷酷,一般也不会有人和他搭讪,怕被拒绝。

而我跟他的同桌却玩的很好,因为他的同桌很活泼,对我很好,天天叫我老大。而我每次转头去和他同桌说话的时候,他都是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看不出他的焦距到底在哪。很多次我实在觉得尴尬,因为我和我同桌每次都转过去和他同桌聊,而他似乎永远都是一个人,很多次我都准备和他说说话,哪怕一句也行,至少可以打破这个僵局啊。可是每次都没有做到。

后来我记不清我们到底是怎样熟悉的了,我只记得那段我们熟悉的日子很快乐,我很崇拜他,我开始崇拜他得从他写的字开始,他同桌为我们四个前后排的人打破了僵局,他同桌叫LML,李想我隆重推出WDX的字,我才知道原来她能写这么一手好字。他的字体是我喜欢的那种风格,清新飘逸,很洒脱,很干净,就他人一样,很干净让人不敢接近。

我告诉他,我很喜欢他的字,他拿出他的英文字,我一下子懵了,那字体更是潇洒,和外国人用鸡毛写的一样,似乎每一行都是一笔而成的,他告诉我这叫圆体英文,他给我的震撼太大了,我他喜欢他写得字了,他跟我讲话的时带着笑容,很好看,他是我见过长得最干净的男生。我问他练习这种字体要多久,他说他一个晚上就完成,我更是惊讶不已,他那么正点的个人,我不知道他是否也会开玩笑,他是否也会胡乱吹吹自己。所以我分不清他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但是我知道那对于我来说是天方夜谭。

他把他练字的字贴全部给我了,他说我想练,按照字帖练习,保证两天就可以了,他说的很神奇,但我知道没那么简单,因为他给了四五本字帖我,说明他练了很多。那几天正好碰上放月假,我就在家整整练了两天,终于可以脱贴写了,至少认不识问题了,回学校那天晚上我迫不及待地把我的成果给他看,他说进步很大,我很开心,但是看到他的字,我发现我写的有些变形,而他的却像和字帖的字如出一辙,这让我更崇拜他了。

我们渐渐有些交流了,但是还是很少,他很奇怪,有时候我对他充满了好奇,他根本就让人无法琢磨,谁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我发现他总是面无表情地对着前方发呆,每次我转过头去准备和他说点什么,却碰上他的目光,我便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常常想他为什么老是对着前方发呆呢?我坐在他前面,他不是看我吧?但很快打消这想法,因为他的目光很多时候是没有焦点的。

渐渐的我发现他真的是个天才,而那一切又是那么另我意外,同班这么久班上没人发现他,发现他原来如此多才多艺,而我很幸运,成了他的伯乐,也一度误以为得到他的青睐。

熟悉的那段时间,他似乎变了个人似的,完全和他原来的形象不同,因为高三比较疲劳,那个冬天,教室里有开水,他是走读生,每天都回家,而我住校,每天晚自习他都会喝咖啡,那时候我不知道咖啡是什么味道,也从来不知道原来咖啡可以这样用开水泡着就可以喝,一天,他给包咖啡我,说可以提神。从那天起我也开始喜欢咖啡,他开始总是和我说话,有时候说的很正经,有时候说的我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地听着,尽管我会觉得很荒唐,因为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很有磁性,我以前从来没听过现实中男生的声音可以这么好听,我不知道是我崇拜所导致的错觉还是

他开始莫名其妙地给我很多东西,什么写圆体的笔啊,本子啊,书啊,地图册啊,我不要他就往垃圾桶里仍,有一次他说地图册给我,那是一本很重要的图册,很多资料,是他自己买着用的,我说不要,他拿起来就撕了,撕了好多张,我没办法,只好说要叫他别撕,他也会买些吃的东西给我,我不要他就扔掉,这是他对付我不接受的方法。

他每天有那么一两个时间段会对我很好很热情,然后其他时间恢复他本来的自己,他同桌,我同桌以及我自己都把他对我热情的那些时间段叫他发病时间,我倒希望他对我好不是发病而已,他对我好的时候,上课也不停在我后面叫我的名字,下课就老是让后我回头,然后他看着我又不说话,或者开始翻他的东西看有什么能给我的,或者和我说些我听不懂的话,莫名其妙的话,或者唱歌给我听。我开始崇拜他的时候,他的英语和地里已经不知不觉成了班上的佼佼者,老师也开始夸奖他,班上同学似乎也对他刮目相看了,和他过去的默默无闻相比,现在班上的女生都很关注他了,一方面他似乎一夜间成名了,另一方面,他真的很好看,很干净。只是对别人依旧很冷酷,以至于别人也只是常常讨论他却不会来和他说话,而我每次在他发病的时候便让我觉得受宠若惊了。因为至少他对我和对别人不一样,哪怕只是他发病的时候。

他告诉我他会画画,会写毛笔字,我目瞪口呆了,我说帮写一幅毛笔字吧。他答应了,于是班上很多人都要他他画画,(这是我的错,我崇拜他就有意无意地宣传了一下,大家也都跟着崇拜了)他都答应了,那天中午,他抱了了一大堆的字画,大的一幅有一个多平方,小的也有半个多平方,那些画纸也是很好的宣纸,他从一堆画中抽出一幅卷的很好的给我,其他放桌上被一抢而空了,我打开我那幅,惊呆了,那龙飞凤舞地毛笔字跃然纸上,附加着用毛笔画的竹、兰花栩栩如生,我喜欢这些古典的味道,这样一个拥有我所有喜欢的风格和特长,叫我怎能不崇拜?他在我那副画上署名了,盖上了自己的印章,写明了是赠予我的,其他的画没有署名,这样一来就有人说他偏心等,他只是笑笑却不做理会,我也在心里想,他为什么对我特殊对待呢?

画画风波过去后,他还是对我冷一阵热一阵,因为他地理特别优秀,每次都考第一,有时候,我会主动问他一些疑难题目,他统统能为我解答,他英语也特别好,于是他又教我如何学英语,他的口语讲得特别好,声音很好听。英文歌也唱得特别好,常常会唱给我听,他也只唱给我听。他唱得最多的是《旗开得胜》《传奇》《斯卡布罗集市》,我一直都记得。

写诗风波,有一天他在一张白纸上写了一首诗,然后给我,我以为他给我看看,可我没懂,他说写给我的,我很珍惜他给我的每一件东西,第二天他又给我一张,这样过了好几天,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他没说,他说以后每天都会给我一首诗,这样过了一个月,他就不再这样做了,后来我把他们整齐地放在一起,才发现每首诗的反面都写着同样的几句话道一声早安如果不再见为你祷祝午安晚安!

冬天很冷,每天大家都抢着到热水暖水,他的杯子是玻璃透明的,一天下课他倒了热水,很烫,上课的时候他已经喝完他把杯子给我,我莫名奇妙地看着他,他说,杯子很暖,给你暖手。我脸一下子红了,虽然是件小事,却很让我感动,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别人说他喜欢我,可我不敢面对,因为他对我好是会分时间段的。他发病才会这样吧!而他的本性是冷酷的。

有时候虽然那一琢磨他,有时候却觉得班上自己算是了解他的,他喜欢下雪看雪,我也喜欢,他喜欢花且惜花,我也是。他的特长都是我所喜欢的,他的冷酷也让我对他敬重万分。

后来有天他离开了我的后面座位,他自己一个人搬到最后一排去坐了,我很难过,我希望他可以一直坐我后面,他可以帮助我很多,我去问他为什么搬走,他说那里太吵了,我说谁吵你了,他说外面的鸟,这个理由让我哭笑不得,其实我知道他是和他的同桌和不来才搬的。

而毕业后,我们选择了不同的路,他选择复读,我选择读大学。我会主动找他说说话,却不知说什么好。每次聊天他都是你我英语学得怎样,然后就互相慰问一下,然后便无话可说了。

直到现在,一年过去了,他也高考完了,他学传媒考上了青岛农大,以后去电视台工作的,我想他听合适的,长得那么清秀,声音那么好听,很有做主持人的潜力。那天他在网上找我,我很意外,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说他办酒,问我能不能去,我答应了,毕业后就再没见过他了,我也想看看他怎么了。毕竟我崇拜了他那么久,现在依然崇拜,当然现在只是崇拜。他说他朋友圈子小,没叫几个人,我调侃道那我不是很荣幸成了你朋友圈的一员?他说你对我来说很珍贵的。看到这句话,我没法接了,便不了了之了。

去他家的那天,早上他打电话我,说在哪里等我,听到他的声音,我居然说不出话来,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看到他时,他向我招手,微笑着,相视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那一刻有点尴尬。他穿着一身黑色,黑色把他衬托得更净白了,他的皮肤不得不让女生们羡慕嫉妒恨。他的头发自然向上,很好看,整体看上去更酷了,以前每天穿着校服几乎没见过他穿便装的样子,现在看来他坐电视台的潜质不小。

我回来的时候,他发短信问我到家没有,说招待不周,以后常联系

多年过去,我已经大学毕业了,出来工作也快有两年了,但是一只没有了他的消息,所有的同学都没有他的消息,他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他的QQ微信从来没有更新过任何动态。也许,他注定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不会停留很久,但是会永远记得

有些人,爱过就好


浅秋,微凉。

诗情画意的季节,听风是雨,赏雨是愁。如此,多好。

习惯了这样的天气,习惯了在温馨中听一首旋律,品尝其中的苦涩。很多时候,太过美好的东西。容易在指尖的缝隙中不经意流失。岁月给我们期待,又让人失望。犹如爱情,远了,淡了,散了

一季花事,刹那开到靡荼。曾经与你相识的路口,回忆刺痛了发梢,不想不念该多好。

指尖残留的墨香,在午夜低声吟唱,嘲笑着此刻的荒凉。

初见,正在视频斗地主中无聊的玩着。输的一塌糊涂。放下游戏,你就加了我。甚至都不知道哪一个是你。言语的轻佻,也许网上认识的你从不在意,我亦是。但我清楚的记得,屏幕那头你微笑的脸。

林徽因说记忆的埂上,谁不有两三朵娉婷,是啊,谁的记忆里都有一个刻骨铭心的人。不知道你的记忆里我扮演什么角色。但我知道,我记忆的埂上,穿过我文字的是你微笑的脸。初遇时的悸动,那些在生命中开怀大笑的陪伴,那些伸手都不能触摸的柔情,却照亮了旅途中的黑暗,温暖了整个曾经。

三百多个日日夜夜,曾经的日子。千百次的写你,写你的快乐,写你的漂泊。那些因你而美丽的季节。以更替一轮。回眸深处,却丢了彼此。

还记得你第一次回老家,那么突然,在我依依不舍中,你毫无留恋的走了。等待的日子太过漫长。那时的我是多么希望看到你的留言啊!每天做的就是等你想你,为你写诗。唯恐你不知道,远方的思念。可是微笑哥,那时的我是不是太傻了。

有人说爱情是一个女人的全部,而男人却把事业和爱情分的很清。而你,分的太清楚了。

那时的愿望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慢慢的读懂了你的沉默,你的欲言又止。你不说,我就不敢问。常常在想,如若不是出于好奇,去查你的一切,就不会知道你已婚。结局又会是怎样,倘若我不去点击那个她的空间,不去查看你们的互动。亦或那个号码不加我。就不会知道原来我爱的微笑哥有那么多美女网友。我也不过是其中一个,而你还在一旁笑着说最爱的是你,你和她们不一样。如果你善变的心少一些,不喜新厌旧,从一而终。是否此刻的我们可以不去为形同陌路,不理不睬而黯然伤神。

微笑哥太贪心了,你不该为了她而选择忘了我。错就错在,你两个都舍不得。对那时的记忆太深刻,你查看她的每篇日志,赞她的每一个说说,关注她的每一次更新,我也知道,她上线时,你就会对我说要忙了。不是你忘不了我。而是她没有像我一样傻傻的爱上你。如果不是她回老家了。你们依然会暧昧着吧?你还会来找我吗。而反过来微笑哥却埋怨我可怕。哈哈!好可笑,你的恶语相向,终是伤我太深,变心了,就是变心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微笑哥会对我上线对其隐身。呵呵。最后我在你身上学会了沉默。

我不知道需要穿上多厚的伪装,才能淡忘你给的伤。如若与你的相遇只是错一场,那么有过的感动,执笔的理由,是不是,一个人的地久天长。

曾经天真的以为你就是我要等的那个人,曾经你说要爱我一辈子。曾经的誓言,已被岁月洗涤的苍白无力。而你施舍的那点爱,少到可怜,犹如细雨,滴落在心间,如此薄凉。

微笑哥永远不会明白,即使知道你有老婆,有孩子。还能一如既往的爱你,不离不弃。那种纠结的心情。独自一个人,任那颗心狠狠的疼,你怎么忍心骗我?那么多的难过,然后笑着流泪对自己说没事,至少微笑哥说过他爱我,如若你真的爱我,就放爱一条生路,删了吧。忘了吧。最后把记忆里属于我们的那段抹去。就当做从未发生过。

怪只怪那时的风太过凄凉,让我看不清也不愿看清你原有的摸样。

站在回忆的街角,想起过往的点滴。曾经谁许我天涯海角,此生不离。温馨的话语,好像发生在昨天,又好像梦一场。无声无息。

我无法原谅你,在某个时间的断点,为了那个她,想要放弃我。也是因为你和她的暧昧不清。忍无可忍,狠心离你而去。

我不知道此时此刻,谁又是你的新欢,新的目标。但愿你还会遇见一个人。肯为你执笔。

也许在你的心上,我只是路过,做了一回过客,最后成全了你的洒脱,你的漂泊。然,生命中的每一次遇见,无论如何都是前世的因果。欠你的也该还清了。说一声再见,祝你幸福,便是永远。

细数时光,回忆如初。有些人,爱过就好。

有些人,遇到就好


㈠时针和分针的又一次离合,在一个不眠的夜里我又想起了曾经年少轻狂的岁月,我永远的初三。 在一个燥热的夏日我来到了我的新学校联中,一个很不靠谱的学校,有着一群不正经的学生,学习不是这个学校的主流,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学校因为我是个坏女孩,我后来的那帮朋友也是一群坏孩子我们能拜把子就是因为臭味向投吧,但是也不可不信缘。

㈡ 教室里缓缓转动的破电扇并不能安抚我躁动的心,我想我应该做点什么,譬如找个男朋友吧。 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心动就行了吧,我的要求不高。在没有约好的情况下咱们都来到了这个世间,前十几年我们都素未谋面,然后在一个不曾约好的一天遇到你,没有铭肌镂骨的景色,没有童话般浪漫的剧情,仅仅一个偶尔,就遇到了,或许这就是缘分吧,不可不信缘。现在回想起初次对他的印象能说出的只不是了了数语而已,修长的身躯,端正的五官,略长而显得颓废的头发,惺松而又明亮的双眼一幅没睡醒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通宵玩游戏留下的。就这样很普通的一个男孩,贯穿我的整个九年级,像洪水一样淹没了我的心,我的知己,曾经爱过的人。

㈢早上起来穿起衣服下床走到镜子前,镜中的自己顶着一头松散凌乱的头发,苍白的脸颊红肿的双眼,像极了《聊斋》中的女鬼小玉,我不是病了是失眠了。昨晚在床上辗转难眠脑海中都是他的身影,挣扎了半夜今天决定向他表白,是的,我喜欢上他了,没有烂俗的英雄救美为前提,不像言情小说中男主角对女主角回眸一笑后女孩便为之倾倒那般浪漫,就这样简简单单的喜欢上了,我甚至不知道那个天天在班睡觉的男孩知不知道班里有我这样一个勇敢的女孩,事实证明在我追他之前他确实不知道有我这个人,哦!上帝知道我是个有魅力的女孩,只是他爱睡觉我们的座位又离得太远所以不知道也算正常吧,我当时就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我是个敢爱敢恨的人,面对喜欢的人不会玩一些猫腻腻的暗恋。对着镜子中因为熬夜显得有些憔悴的自己扯起嘴角美美的笑了笑就去洗刷了。走在学校的路上穿着简单的T shire,牛仔裤,帆布鞋,怀揣着少女懵懂的春心,夏日燥热的早晨并不影响我的心情,如果有人注意我的双眼可能会看出我眼中闪烁的兴奋和希望,这一幕像一张用不褪色的相片一样定格在我的记忆中。现在的自己每次出门都要精心打扮一番,没有了那时的青涩,经常对着手机各种姿势各种表情自拍,没有了那时的素面朝天和无所谓,有时候自己都搞不清楚哪一个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㈣有些记忆是我不愿意回忆的,也记的很模糊,时光不仅冲淡了回忆,还有曾经头顶的那片阳光。现在并不是回想不起来当时是怎样追他的,方法又笨又直接,现在他还是会经常说我笨,都说胸大无脑,按理说我应该是个聪明人吧,可我貌似什么都没有。结果是他拒绝我了,他说我们还很陌生,彼此不了解。不错,我在向他表白之前我们一句话都没说过,没关系,反正都是一个班的,我们早晚会有接触的。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后来我们不只是有接触,而是有了直到现在还彼此挂念的深深的感情,我们视它为友情。 表白无果的几天后我们可以接触的机会就来了同学的生日聚会,我们两人都被邀请了。这次聚会可以说有些意思非凡,是我们那帮人友情的开始,是我之后爱情的开始,因为那天有个男孩喜欢上了我,唯一的遗憾的他仍然没对我表现出多大的兴趣,但我还是会时常想起那次聚会,手夹香烟狂灌啤酒的少年,来着不拒一杯见底的我,满地的酒瓶烟头,青涩的我们那肆无忌惮的大笑,这些勾勒出一幅叫做青春的图画。

㈤贯穿我整个初三并不是只有他,还有我那几个拜把子,他也是其中之一。我们几个经常厮混在一起,又是在一个没晚自习且又自由的学校更给了我们大把的时间去玩,做的最多而又乐此不彼的事就是吃火锅喝啤酒、通宵上网、瞎逛荡,做的最放肆扯淡的事就是在公园的假山上居高邻下的对着十几米开外的南监狱放声高歌《愁啊愁》《老男孩》等歌曲,我们的鬼哭狼嚎招来了监狱里的武警把我们赶了下来。这一幕幕经常如九十年代的黑白电影般在我脑海中放映,想起时,或有些伤感,或会心一笑。 ㈥毕业后我们几个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可以天天黏在一起,但也是会经常相聚,那些相遇在花季,相约在雨季的人们,终究会在某个路口离散,以前会经常想念,现在嘛,彼此心有挂念,偶尔相聚,就够了。至于他嘛,追他无果后我便和另个男孩在一起了,也许是因为寂寞吧。后来他也有了女朋友,现在在距离我一千五百公里之外的南方某城,我们彼此挂念,偶尔通话或上网聊天,诉说一些生活小事,分享一下喜怒哀乐,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无关风月,无关暧昧。

有些人,能遇到就好。

有些事 有些人 可以懂


看了那么多的分离与背叛,其实觉得一切都那么自然了,当爱的时候你们爱的海枯石烂,爱是那么的浪漫,却有时会被演绎的过于偏激了,或许有人喜欢的渴望体验爱河奔流入海的那种轰轰烈烈,而有人却会一直保留那种细水长流的永久。爱情的最大敌人是什么?不是小三,而是时间。恋爱谈的越久,分手就离你越近。同居时间越长,结婚就离你越远。想让爱情地久天长的方法只有两个,或者是死亡,让爱变成永恒不变的绝恋。要么是婚姻,把爱情变成相互依存的亲情,唯此而已。其实,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被伤害,怎懂得爱。爱与恨也就只是在一念之间,如果有缘一路磕磕绊绊最终也会走到一起,但是必须有一个人要做出让步,人说越走越长的是远方,越走越短的是人生,可是越走越浅的绝不是爱情。如今的一句对不起,只是在讽刺当初的我爱你,是我忘不了你,还是你记不起我。当你真的觉得伤了的时候,只能代表你对过去真的用心爱了,但是如今已发现没有挽留的必要了,心痛和阴影会伴随你一段时间或一生,毕竟你曾经深信不疑,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你要相信爱的时候他真的投入的爱了,不爱的时候他真的死心塌地的要放弃了,或许他没骗过你吧!一直给你的是最真实的自己。而如今一切的誓言都成为逝言,已如过眼云烟一般了。可是你们现在却成为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了,你们彼此爱过会让你们不会成为仇人,给对方的伤害会让你们不会成为朋友了。当你经历了一段觉得不合适了的时候,你会更了解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另一半,当你面对背叛后你会更加的明白,人会变得不可思议,你会更难去接受一个人,爱一个人,你会很难放下心中的防备,害怕伤的更深了,但要相信总会有一个人在某一个转角牵着你的手,带你离开那个枷锁,让你得到释放。轮回之路绝非坦途,会遇上顺境,也会遇上逆境,要学会面对挫折时,把自己当成一种让自己客服挫折的磨练,这种磨练会让你成长,要感谢欺骗你的恩,是他增长了你的智慧,要感谢伤害你的人,是他磨练了你的心智,要感谢藐视你的人,是他清醒了你的自尊,让你更有勇气去证明自己,要感谢抛弃你的人,是他让你学会独立。毫无疑问,感情是最难处理和珍贵的东西。当一切归于平静之后,你会发现最重要的是拥有爱的人在身边,当被问及一生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时,盖茨和李彦宏的答案不是自己创建微软和百度,而是娶到了自己最爱的人。所以当你在爱一个人的时候,不要放弃,即使他最后也不会牵你的手,当你得到了之后更不要轻易放弃,你失去的不只是似乎已经在你心中没有地位的她,而是对自己曾经爱的一种否定和践踏。当一切看的平淡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发现了另一种生活方式,顿感原来也可以人生还有这样的活法。当一些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后,你会怨过放弃过,觉得是幸福背叛自己,可是如果没有分离背叛的丑陋,怎么算是真爱过。所以请你试着一爱在爱,不要低下头,别怕青春消失,就不再相信单纯的美梦!你会的,有一天你会幸福的!

有些人,注定要错过


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看见了一个很漂亮很有气质的美女。朋友还告诉我她是个211大学的高材生,年纪轻轻已经跻身公司高管。

这样的美女,一定很多人追吧,一辈子都顺风顺水过来的,这命,可真好啊!

朋友瞥了我一眼,笑着说很多人追是事实,但是,顺风顺水?拉倒吧,你那是不了解她的过往。

我心想:莫非还是个有故事的美女?忙让朋友给我讲讲她的故事。

她中考时,人品爆发,搭上了重点高中的末班车。读高中时,有个大她一届的学长,是当时学校里的男神。怎么说呢,就是那种成绩好,篮球棒,还长得眉目清秀,穿个白衬衫有阳光的味道的小说男主角。她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一见倾心,可当时男神已有了女朋友,也是那种极其漂亮的女学霸。她设置各种巧合,在校园各处偶遇男神,终于让男神注意到有这么个女孩子。

渐渐熟悉一些后,她鼓足勇气向她的男神表白。可结果可想而知,男神说对不起,我很爱我女朋友。她不死心地问你爱她什么?男神不屑地笑了笑,喜欢她漂亮,喜欢她身材好,喜欢她成绩好,我们已经约好了要考同一个大学,你行吗?

在那以前,她一直以为她和她的男神是很好的朋友,可那之后,她才明白,男神不过将她当成一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粉丝罢了。可是年少时候啊,人总是固执得可怕。她不愿意放弃心中的男神。她说不就是漂亮,身材好,成绩好吗?我也不丑一样可以!她的五官本就不错,只是高中时候不善打扮,更由于臃肿的身材将不错的五官变成了无人知晓的秘密。那之后她下定决心减肥,并且努力学习。当别人都在休息的时候,她一边散步一边背单词。从不浪费一分一秒,只要有时间,就会去操场上跑步。

从前那个上体育课都是能赖则赖的人,居然课余时间都开始跑起了步。从前那个洗面奶都好几天才用一次的人,居然用起了爽肤水。从前那个学校的作业都不太放在心上的人,居然开始做起了课外辅导。付出不会是白费的。在男神考入重点大学,而她升上高三后,她已经变得又瘦又漂亮,而且成功晋升为学霸。最终和男神上了同一所大学,而男神原本的学霸女朋友在高考失利,与男神所在的重点大学失之交臂。

当男神看到曾经那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忽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众人追捧的女神时,他一下就被浴火重生的她迷倒了。他甩了当时的女朋友,毅然决然地去追求她。可殊不知,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傻姑娘了,涅槃后的她,身边有大把的优质帅哥围着她,她再也不需要唯唯诺诺,低眉顺眼地对待他。

最后在万草丛中,她也并没有选择那梦牵萦绕三年的人。有人问她你做了那么多努力,不都是为了男神嘛?为什么没有选他她笑了笑是啊,起初我也以为我是为了他,可渐渐,我在拼搏的过程中收获了真正的自己。

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之后每每有人提起男神时,她都会说我由衷地感谢他,是他成就了现在的我。可奈何我们在对的时间是错的人,又在错误的时间成为了对的人。

我们这一生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你知道这当中大多数都只是过客,如同过眼云烟,也许还来不及有交集,便悄然谢幕。

也有很多人,你知道他们应是归人,可造化弄人,在不知不觉中,他们便转身离开。但是大部分人,都给我留下了一段热泪盈眶的回忆,他们不是归人,也不是过客,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们,我感恩他们,却不知是以什么感情面对他们。

有些人啊,你注定错过。而真正的良人,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不知不觉地,就陪伴了你一生。那些错过的,离开的,挥别的,都是上天恩赐的温柔。那些留给我回忆的,都是上天给予我的成长。而那些陪伴我的,却是属于我的幸福。最后给大家分享一首俄国诗人普希金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眷恋。

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我曾经看过林夕的一本书,但现在已经不太记得书名了,唯一想起的是里面的一句简单、意味深长的话,他说: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生命却在一呼一吸间。

林夕这个词人算是蛮有趣的,我高中时猛追过他写的歌词,厉害到只知歌词就能判断这是不是出自他手。所以,如果你们有听过陈奕迅国语版的《K歌之王》,大概就可猜出这是他写的,因为里面也有句大同小异的我已经相信有些人我永远不必等,所以我明白在灯火阑珊处为什么会哭。

在我高一时,我姨丈来家里住了几天。我从小就在姨丈身边长大,他待我十分的好,只是由于某些原因前些年他回乡下定了居。小时候我爱以他比划身高,那时我的脑袋好像才到他的大肚子,但现在的我俨然和他差不多高了,我却再也不会去和他比高。有一天我和朋友正逛街逛得兴起,家里一个电话打来告诉我,姨丈等会儿就要坐火车回去了。我内心正麻乱一团。

怎么了?

朋友见我脸色不对劲,便问。

住在我家的一个亲戚要坐车回乡下了。

啊,这样而已啊,不用管啦

朋友摆摆手,笑了又笑。

什么叫不用管了?对不起,我要回家一趟。

我正色道,然后便疯狂地追上前面那辆公共汽车。

如果说前一分钟我还在犹豫不决,那么此时我很清楚地认识到,和朋友一起购物这件事远远比不上我姨丈的离别。朋友轻松、无所谓的表现反倒令我意识到姨丈在我生命中的重要地位。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经历,没有真正认识到究竟什么才是对自己更为重要的而在纠结不已,其实,解决办法真的很简单,只需要一点小的假设。那么相比之下,两个事件的差距就明显了。就如同能和朋友逛千千万万次的街的机会远比不上我和一位故人的告别。

高二时,我的内心深处曾认定有一个男同学是喜欢我的,虽然他为人一向亲和,但我一心认定他对我是那么的特别。在我排队的时候,他会用手戳一下我的肩膀,然后在我回首时恰与我相视而笑;在我抱怨吃饭艰难时,他会主动过来帮我打饭;在我独自一人吃饭时,他会捧着他的碗移到我对面坐下青春期的敏感病让我渐渐生疑,从他种种的行为途径来看,我实在无法排除他不喜欢我这个选项,我甚至翘首以待他鼓起勇气的那一天。但这一天始终没有出现。

最后是我忍不住了,我无法承受别人对我不明不白的好意。于是我试探他对我的感情,然而他的回答是,他唯一喜欢过的一个女生是他的初中同桌。

醍醐灌顶的回答。空气中仿佛有道响亮的耳光打在我脸颊上,我甚至来不及思考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就错了。

原来是自己在胡思乱想。从那之后,我便不再理会他。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中,我都自觉地对他设置了屏蔽状态。后来他问我怎么了,为人好冷淡啊。

我想跟他说:抱歉,我做不到在百忙的学习中还去揣测你对我的心意;我做不到一边是可以和你嬉皮笑脸的普通朋友,而另一边却是要拼命抑制住要命小心思的小女生;我做不到若无其事地任自己继续分心。所以为了避免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选择了对你的视而不见。

然而这些话我已经懒得和他说了。

因为我明白了,有些人我永远不必等,生命却在一呼一吸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