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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21

我不介意孤独,总比一生平庸舒服

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而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说自己真正看得透情感,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不介意孤独,总比一生平庸舒服,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题记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经历:下班后,于朦胧的夜色独自走在通往地铁站的路上,看着周围的万家灯火,有种被抛弃的感觉,孤独在这个时候表现的淋漓精致。正是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一群人,我不知道孤独是他们的自嘲,还是被时代所赋予的,他们被称为空巢青年。

空巢青年是指一些背井离乡,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他们远离故乡、父母,独自生活,既缺乏感情寄托,又没有家人陪伴。每次提起他们,就和空巢老人一样,总会无形被赋予一种悲情色彩,好像挣扎和孤独是他们不变的宿命。

的确,孤独是事实,无人问我粥可温,无人与我立黄昏也是事实。即便如此,我还是不会这样认为,或许对于那些已经习惯对生活逆来顺受的年轻人,他们才是生活中的英雄。我想,在理想和现实的巨大落差下,这些年轻人大多数应该也想过放弃吧,应该也曾无数次动过逃离北上广,回老家闲适舒服过生活的念头,但是怀着对生活的更多的期待,不想就此认命,他们选择接受这个充满寂寞和失落的当下,努力争取这个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广阔和美好,于是孤独,便成了他们英雄的底色。

罗曼罗兰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发现了生活的真相,依然热爱它。真正的英雄,就是在黑暗中努力探索光亮的一群人,一百次想要放弃,又一百零一次坚持的人。一如这群独自打拼的年轻人。

孤独的确让人难以承受,但是比孤独更可怕的是放弃努力,一生平庸。一个人真正的衰老,是从放弃梦想那一刻开始的。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蜗居在不喜欢的小城里,随便找份工作朝九晚五,随便找个人结婚生子。你知道你的生活不会再有漂泊,但是你也知道生活也不会再有任何荣耀和起色。比起孤独,或许比一生平庸稍微舒服些。

生活的本质,不就是一点点让自己变得好起来吗?与之相比,那些一直承受孤独,一直不认命孤单打拼的年轻人,不正是生活中真正的超级英雄吗?有时候你以为逃离了北上广,就逃离了孤独,后来才发现回到故乡小城,你早已格格不入。你发现故乡的小城市并非田园牧歌式的舒适安逸,而是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和一群完全聊不来的人,等待着的反而是一世的孤独和平庸。

在大城市生活,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的确,无人问你粥可温,也无人与你立黄昏。但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一天,你决定要告别大都市的空巢生活,我希望是你不是败给孤独或者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真的喜欢上另一种生活了。

我们都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飞黄腾达,还是哪天因为种种原因回到家乡,但是在自己尚有梦想的时候,不因为孤独和辛苦而就此放弃,然后一世平庸!

我从不介意孤独,因为它至少比一生平庸舒服。或许,对万千空巢青年而言,相对于孤独的含义,有梦想、有激情、永不言弃的含义才更加深刻。

独自拼搏的年轻人们,请不要轻易就介意孤独,如果你不想一生平庸!

延伸阅读

愿那些善良的人一生平安


两年后,我还是去了那个地方。别的依旧,熟悉的人、熟悉的场所,不同的只是我的心,比往年来的沉重。
他们还是那一副令人讨厌的嘴脸,似乎都不能询问他们任何问题,在沉寂了几秒之后。终于,无折的我迈出第一步,但回应的只是两句搪塞,继续下去的话题。他们总以为理所当然,变得喋喋不休,听不下去了我转身离开,顺带说了声谢谢。又去了旁边的办公室,态度大同小异,不同的只是她还帮我取了个外号小朋友,以一种大声而且缓慢的语气。
像是被赶出门的我,站在楼道愣住了几分钟,没有目的的我将手机开锁-翻页-锁屏,突然感到很无奈,那种感觉,用语言来描述都显得苍白无力。
别人都是乘电梯,而我走楼梯到了另外一栋楼,瞥了瞥时间,显得捉襟见肘。匆忙赶到四楼,却发现我口袋里面的钱已经不够我做这一项事情了。在附近,转了多少圈,进了多少店,我已记不清。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一个阿姨说愿意和我兑钱,连忙说了几句谢谢的我大步流星地回去把钱交了,就差最后一步我的事情算是完成了。可是总不尽人意,要下班了,他们不再安排工作,说是要我下次再来。话虽简单,他们却不知道我来回一趟要多长时间。听我讲了原因的阿姨毫不犹豫地替我说话。好不容易,他们终于愿意了。
有的时候,你不会知道,你的举手之劳能给别人带来多少方便。
在回去的路上,我挥了挥手,搭上了车,找了个位置,戴上耳机,心里面只想着,愿那些善良的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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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介意你忘了我


“我要死了,不是明天,就是下个星期。”

谁也没把老王这话当回事儿。

死,老王曾经近在咫尺地经历过一回。

凌晨两点,三里屯的苹果旗舰店依然灯火通明。这个季节少见黄牛,每年的 9 月他们才会在此彻夜徘徊。街边上,给黑酒吧拉客的大龄妇女说一口标准的东北话,她们死命地拉住初来乍到的小鲜肉,想把他们拖到某个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找个小老妹儿玩一玩。

“三里屯 SOHO”几个大字挂在南边的高楼上,代替了月亮,照着躺在路边的、等着被捡回家的、喝大了的姑娘、小伙儿们。

“这可能是我这辈子的最后一杯酒了。”坐在常去的麻辣烫摊子边上,老王沮丧地说。

“不就是脂肪肝、肝硬化什么的吗!”我说,“别搞得像生离死别似的。”

“嗯,我也算没什么遗憾了。”老王语气突然放松了下来。

一周前,老王体检被查出肝功能异常。他本以为只是脂肪肝,谁知道到医院复查,查出肝部有病变,立刻做了切片。最终的结果要一周才能出来。

老王查了很多资料,最终得出的结论恐怕不容乐观。肝癌,这种东西,查出来就是晚期,死亡率极高。

天亮之后,老王就要到医院取结果。是死是活,也就剩下这最后的几个小时了。

死,这件事儿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突然知道了终点就在眼前,却有那么多事儿都还没来得及做。来不及做的可以不做了,但那些做了一半的要半途而废,这让老王无法释怀。

减了又减,放不下的只剩下三件事儿,前妻、父母,还有那个追求了几年的女孩。

该给的得给,该还的得还,依依不舍也得狠下心来说声再见。

前妻

7 月里的一天,暴雨将至,空气闷热,整个世界像一个巨大的巧克力布丁,浑浊不堪。自习课上,老王给刘瞳写了张纸条,那是老王人生中作出的第一个重要的决定。没想到刘瞳看都不看就把纸条给撕掉了,还很生气地从后排走到前排,把纸条狠狠地扔到了垃圾桶里。同学们都心照不宣地回头看老王,老王的第一次表白以羞愧难当作为收场。

放学路上,老王堵住刘瞳想要问个明白,刘瞳正眼都不瞧老王一眼,自顾自地走开了,老王只好在后面跟着。

就这样,一个人在前面走,另一个人在后面跟着。老王说这像极了一部欧洲文艺片,在那样的电影里,男女主角都是这样谈恋爱的。

天越来越黑,白天变成了黑夜,大雨如约而至。

老王和刘瞳只能躲在路边的公交站台里避雨。

雨越下越大,整个世界只能听见雨声和老王的心跳声。在往后的岁月里,老王无数次地说起自己的初恋,总是描绘两个人一起躲雨的画面。他说他想找高更来画这幅画,多少钱他都愿意给,只有高更能够画得出雨中初恋那种炽热和强烈的色彩。可惜高更早就已经驾鹤西去,这幅画没人能够画得出了。

在老王和刘瞳被困在大雨中的时候,刘瞳的父亲用一把水果刀刺进了刘瞳母亲的心脏,然后他决绝地从六楼一跃而下,连句遗言都没留下。

一场大雨,让刘瞳变成了孤儿,老王成了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亲近她的人。对此刘瞳一直心存感激,即使多年之后他们的婚姻走向解体,她也把老王当成是唯一的亲人。

大学毕业那年,老王向刘瞳提出结婚,刘瞳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两个人到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婚后刘瞳考上了公务员,老王在念书的同时也接一些私活,生活平淡而富足。

老王博士毕业之后进入世界 500 强企业,凭着努力和天分快速晋升的同时,工作量也呈几何级数增长。回家成了奢侈,待在飞机上的时间都比待在床上的时间长。

刘瞳并不抱怨,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老王不以为意,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投在了事业上。三年左右,老王就做到了公司高管。

其实,老王并不懂得朝九晚五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例行公事般地照顾着刘瞳的生活,却鲜少过问刘瞳在做些什么。直到有一天,陪客户吃饭的时候,撞见了刘瞳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

老王突然感觉自己就像当年那张纸条一样,被刘瞳狠狠地扔进了垃圾桶里,他的人生猛烈地战栗了一下。

老王去找了那个男人,他真想狠狠抽那男人几个耳光,但见了面之后却打消了这样的念头。男人说,刘瞳只是和他玩玩而已,并没有当真。

那男人对老王说:“真羡慕你,有个这么好的女人。”

老王无数次回味这句话的意味,忽然发现关于刘瞳的“好”,自己知道得并不多。一想到别的男人那样细细地鉴赏过自己的女人,不由得心生妒忌。

刘瞳并没有隐瞒,这个男人不是第一个,只不过是老王撞见的第一个而已。她说她只是不喜欢一个人,想要有个人陪着,哪怕只是聊聊天。可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老王却做不到。

离婚那天,气象台发布了暴雨警报。两个人在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两个小绿本子摆在桌子上,工作人员拿起钢印看了看两个人,问:“想好了吧?”

没等两个人回答,章就盖下去了,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哐哐”两声,宣判死刑,两人接过各自的小绿本,外面狂风大作,一场暴雨终于绷不住了。

老王送刘瞳回家,雨越下越猛,开到广渠门桥下的时候车熄火了。水涨得很快,车里也进了许多水。前面的车很快就没了顶儿,没看见有人出来。

车门怎么推也推不开,老王急了开始找东西砸车窗,手机、打火机,用拳头砸、用脚使劲蹬,窗户就是纹丝不动。老王开始慌了,心想,这两条命就交待在这儿了。

刘瞳紧紧握住老王的手,说:“老王,看来咱俩够呛了,有些话本来不想说了,你是我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是我对不起你,临死了还得拉着你一块儿。看来老天是不想让咱俩分开。”

老王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他摸摸自己的脑门,对刘瞳说:“瞳,你不能死。你父母的死不是你的错。你这么好,肯定会有人比我更懂得珍惜你的,我拼了这条命也得让你活,我知道你对我感激多过于爱。记住,人活着总得痛痛快快地去爱一回。不要留下遗憾!”

说完,老王开始用头撞车窗,他记得有人说过额头是人身体上最硬的部位,即使是假的他也要试一试。

一下、两下、三下……

头怎么可能撞开车窗呢,伟大的人民消防队员在最后一分钟把两个人从车里拽了出来。

老王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和刘瞳都死里逃生。

婚姻解体,大难不死,两个人似乎都短暂走过了人生的轮回,开始了所谓的新生。

出院后,老王辞去了高管的工作,自己创业,公司做得有声有色。他也开始试着享受慢下来的生活。

刘瞳谈过几次恋爱,但结果都不如人意。再次见到刘瞳,我和小二黑陪着老王参加她的婚礼。据说刘瞳和那个男人只认识了一个星期就闪婚了。

刘瞳过得并不幸福,老王对此一直忧心忡忡,却也无能为力。就在老王查出身体有异常之前,刘瞳的丈夫投资失败,欠下了一大笔钱,几乎陷入绝境。

在得知有可能身患绝症之后,老王在公司收购合同上签了字,正式成为无业游民。

他用刘瞳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出版公司。公司虽然不大,但正常运营起来之后,足够刘瞳生活,前提是她要努力学习和经营。

刘瞳能够生活得幸福,是老王第一个想要完成的心愿。

但幸福这件事儿永远都只能靠自己,谁也帮不了谁。

父母

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儿,老王必定会做两个同样的梦。

在第一个梦里,他梦见刘瞳接过他写的纸条,狠狠地扔进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可怕的是那个吃了情书的垃圾桶会越变越大,把所有人都吞进肚子里。更可怕的是,垃圾桶说什么也不肯把他吞进去,全世界就只留下他一个人,于是他号啕大哭。

在第二个梦里,老王穿越回自己的童年。那个时候父母刚刚离婚,两个人分得极其惨烈。老王被迫生活在一种悲凉的氛围当中。有天早上,老王光着屁股爬起来准备去上学,找来找去竟然找不到一件能穿的衣服。于是他大喊,妈、妈!快给我找件衣服,上学要迟到了。可是怎么喊都没有回应。

于是他推开父母卧室的房门,看见父亲倒在地板上,几乎被绿色的啤酒瓶子给淹没了。

老王摇醒父亲,说:“爸,给我找件衣服,我要迟到了。”

父亲狠狠抽了老王一个嘴巴,带着满嘴的酒气大声吼道:“滚出去,去找你那个下贱的妈。”

于是老王就哭,光着屁股无助地哭。他站在窗户前,看着同学们往学校走,自己却光溜溜的无能为力。

多少年以来,有很多负面的情绪来自于这样的画面,这似乎成为了父母不爱自己的直接证据,一个凭空消失,一个不闻不问。

老王一个人睡的时候容易做这样的梦,梦醒之后就很难入眠了。他不得不绞尽脑汁地找到一些证据,证明自己并不缺少父爱或者母爱,以此消解噩梦带来的负面情绪。

是有这样一个片段的。

那年老王考上了大学,要到外地去读书。临行前,父亲办桌庆祝,一方面给老王送行,另一方面也想在亲戚朋友面前显摆显摆。那一次父亲喝了很多酒,却奇迹般地没有醉倒。

回家的路上,父亲一直牵着老王的手,一路走,一路沉默不语。走着走着,老王感觉自己在慢慢变小,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变成了那个光屁股的无助小孩。

一路从天亮走到了黄昏,当金黄色笼罩了整个世界,父亲突然一屁股坐在了路边。

老王盯着夕阳出神,却听见父亲在一旁啜泣。

这个一辈子没掉过眼泪的中年男人,竟然也抵不过离别带来的伤感。

老王说,一直想找个画家把这个场景画下来,这样就不用每次都费心回想,到底哪段回忆证明了父亲是爱自己的。

他认为最适合画这幅画的人应该是凡•高,那种绚丽的金黄色,以及绚丽色彩之后的悲伤情绪,只有凡•高才画得出。

可惜连凡•高自己都说过,人是无法把告别画出来的。

眼看着就要被宣判死刑,老王突然觉得一切都很可笑。自己竟然从来没想过为父母做点儿什么,只因为他不确定父母是否爱自己,是否需要自己的爱。

他想,要是临死前一家人能拍一张全家福该多好,这是他想带进棺材的唯一一样东西。

老王先回到了母亲那里,到家时母亲正在看电视台重播的《血色浪漫》,看得两眼放光,老王和母亲简单聊了几句剧情。

晚上吃饭,母亲做了几样老王爱吃的菜,红烧排骨、肉末豆角、麻婆豆腐、尖椒豆皮。母亲做菜的时候,老王一直在厨房看着,时不时拿出小本子记一下。

每一样菜,老王都只吃了一点儿。母亲不太开心,老王说自己不太饿,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

饭后,老王问母亲想不想学用微信,母亲很感兴趣,老王给母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客户端。

讲了几遍,母亲还是不大记得住,于是他找了张纸,把使用的步骤写了下来。

写好一份,他又按照原样写了第二份。

从母亲家出来,老王又来到父亲家里。8 点多了,老王父亲的饭桌上只有一碟子油炸花生米和半瓶啤酒。

老王拿出从母亲家打包的菜,摆上桌。一人一杯酒,爷俩面对面而坐,并不多说什么。

父亲的手有点儿抖,夹了一筷子肉末豆角放进嘴里。吃着吃着,好像想起了什么,眼圈有点儿泛红。

“好吃吧?”老王问。

“哪家饭店买的?”父亲点了点头。

“我自己做的。”老王谎称。

“不像。”父亲有点迟疑。

老王拿出做菜的步骤递给父亲。

“都写下来了,”老王说,“别老是糊弄,没事儿也给自己做点菜什么的,不难。”

父亲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像是发现了珍宝一样,仔细地品味着每一口菜的味道。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父亲依然忘不了母亲饭菜的味道。不知道这味道对于父亲来说,到底是幸福还是痛苦。

饭后,老王打开电视,转到放《血色浪漫》的那个频道,和父亲一起坐在沙发上看。

虽然不生活在一起,但他们却在看同一部电视剧,过着差不多孤独的生活,同一个儿子是他们唯一的联系。他们一起生活过那么多年,彼此那么了解,却要老死不相往来,这家事远比表面看起来的要悲哀得多。

老王给父亲的手机安装了微信,并为他添加了两个好友,一个是自己,另一个是母亲。使用方法是老王在母亲家里写好的。

虽然有点儿不耐烦,但父亲很快也学会了如何和儿子用手机聊天。至于另一位还不能暴露身份的好友,老王谎称是一位邻居,和父亲年龄相仿,也酷爱钟跃民,没事儿可以聊一聊。当然想学做菜什么的也可以。

“你这么干有点儿缺德吧。”我问老王。

“骗自己父母顶多是不孝,算不上缺德。”老王咧着嘴笑。

“他们聊上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问。不过现在两个人应该都在马尔代夫了。同一个老年旅行团。”

给父母提供另一种可能,是老王解决的第二件心事。

但幸福这件事儿,只能走一步算一步,顺坡下驴总比逆水行舟要好得多。

女孩

老王,对这个女孩着了魔。

女孩皮肤白皙,高高瘦瘦的,说话嗲声嗲气,微浓妆,二十出头,喜欢自拍,朋友圈和微博上大量的自拍照,一会儿像杨幂,一会儿像范冰冰。哦,应该说白天像杨幂,临睡前像范冰冰。

自从下定决心要追求人家,老王就拿出了创业开公司的劲头。

姑娘喜欢什么,老王就做什么。大半夜姑娘说想吃碗热干面,老王连夜驱车赶到武汉,第二天一大早把面端到姑娘面前。姑娘说喜欢会音乐的男生,老王苦练吉他,每天十几个小时,手磨烂了好几遍。姑娘说喜欢电影,老王就到电影学院进修。姑娘说想要出书,老王就动用关系给姑娘出书,还让编辑假装是看中了姑娘的才华。姑娘心疼流浪猫,老王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流浪猫住,现在老王家里住了二十多只流浪猫。

最极端的例子是这样的。

女孩在微博里说:“赫本在电影里做舒芙蕾,人家也好想吃啊,多希望有人做给我吃。”

老王看见立马就疯了,在家里研究了一个星期,体重暴涨十斤。

折磨自己就算了,还把我们一票朋友拉到家里去当小白鼠。

老王一个星期没洗澡,头发贴着脑袋,眼看着油就要滴下来,爆肥的肚子上系着一块沾满了面粉和蛋清的小围裙。

他用贪婪的眼光看着我们吃他做的舒芙蕾,两眼冒光。

我们刚咬下去一口,他就问:“怎么样?怎么样?”

所有人都点头称赞,老王露出了胜利的淫笑。

突然角落里传出一个声音,说:“味道是不错,可惜不够蓬松。不够蓬松怎么能叫舒芙蕾呢。”

这一句话让老王泄了气。

小二黑气愤地说:“谁啊,怎么这么缺心眼啊,多好吃啊。”

一大群人被老王连踢带踹地赶出了家门。

两个星期以后,老王又把大家伙儿召集到一块儿。这一次,老王穿着大厨的白色制服,戴着法国厨师那种高高的帽子。大家伙儿都被这阵仗吓得够呛,老王倒是显得很从容。安排大家依次入座,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不锈钢罩子盖着的盘子。

老王微笑着为每一个人揭开面前的盖子,郑重得像是在吃法国国宴。

一口吃下去,所有人都泪流满面,好吃到炸裂!

这两个星期,老王跑到了法国,在蓝带厨艺学校整整学了半个月。

看到所有人都泣不成声,老王露出了死而无憾的微笑。

当天晚上,老王带着自己做的甜点,请姑娘在一家米其林餐厅吃饭。

氛围好极了。老王带着满满的自信,打开包着舒芙蕾的小盒子,推到姑娘面前。

老王说:“你尝尝看,合不合心意。”

姑娘看着老王,眼含泪光,欲言又止。

老王赶紧说:“不急,吃了再说,我们有的是时间。”

在老王热切的注视下,姑娘拿起舒芙蕾,嘴唇微张,准备咬下那一口。

这一口下去,也许她真的就无可救药地爱上老王了。

可是姑娘又把舒芙蕾放下了。

姑娘看着老王一字一句地说:“老王,你为我做这些事情,我真的很感动,你是个好人。”

老王:“我只是想让你……”

姑娘打断了他的话,大声地说:“你太胖了,我讨厌胖子。而且你越来越胖。”

说完,姑娘流着眼泪夺门而出,只留下了这温馨氛围中的老王和那块精致的舒芙蕾。

胖成了老王被姑娘拒绝的一个啼笑皆非的理由,更成了他不可弥补的缺陷。他可以夜奔几百公里去买一碗热干面,他可以拼命地练习吉他,他可以耐着性子学习枯燥的电影理论,他可以忍着恶臭给二十多只猫铲屎,他可以动用各种关系给姑娘出书,他可以花巨资跑到法国去学做舒芙蕾……但是,他从来没想过姑娘竟然喜欢瘦子,多么简单直白的标准,可惜老王没有。

减肥,成了他最后的抵抗,不成功便成人之美,让姑娘旁落他人。他拖着沉重的肉身,开始了生命中最为惨烈的一次修行。

他跑,从一百到一千米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体重不减反增,但他不放弃,继续跑。

跑、跑、跑,拼命地跑,风霜雨雪、沙尘暴,北京马拉松第一次跑进四小时,厦门马拉松三小时四十五分钟,波士顿马拉松跑进前二百名……

女孩,也在不停地相亲,见了各种人,与各种人尝试着交往,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像老王。女孩又一次对老王说:“你是底线了,好不好,我怎么可能找一个比你还差的。”

老王笑而不语,这句话让老王看到了些许的希望。老王已经把事情做到了极致,怎么可能有人做得比老王还要好。

老王真的瘦了,长跑运动员那种瘦。成功在望,肝却出了问题,医生说过度运动是会伤肝的。不管成因如何,老王都觉得这是老天故意开的一个玩笑。他那么努力地想要姑娘爱上他,最终却搞坏了自己的身体。

帮助前妻解决了生计问题,安排父母破镜重圆,而苦苦追求的姑娘,最好的结局就是放弃,这倒是非常简单,反正姑娘永远不会主动找老王的,只要自动消失就好了。

老王还是去见了姑娘一面,还是那家米其林餐厅。

那天晚上姑娘说了很多,老王有点儿心不在焉。

他想,我不介意你就这样忘了我。

“什么时候,做舒芙蕾给我吃啊。”姑娘突然说。

“什么时候都可以啊,你知道我一直都随叫随到的。”

老王第一次对女孩说了谎。其实他想说一句,我爱你,但终究还是咽了回去。对于他来说,随叫随到就是我爱你,可对于女孩来说,随叫随到只是一种不太容易戒掉的坏习惯。

后来女孩有几次打电话过来,老王都刻意不接,他想她很快就会把他给忘了。

凌晨三点,街边上出租车比人多。

热情散尽,一切都开始冷却。

除了麻辣烫锅里眼看着要被烧干了的汤底冒着垂死挣扎的气泡,谁也没有力气再和谁说一句告别。

老王的故事在凌晨就要有一个确切的结果了。

忽然街角传来一阵喧哗,一个穿着婚纱的姑娘跑过人群,人们要么赶快躲闪,要么驻足观望,只有扫地的阿姨不以为意,这种场面她见多了,要么是拍戏,要么是发疯,三里屯最不缺少的就是各种怪物。

姑娘一路跑到麻辣烫摊子前,直勾勾地看着老王。

老王吓了一跳,赶紧站起来抹抹嘴。

姑娘大声喊:“王小强,你能跑到哪里去,就算死你也要和我死在一起!

“王小强,你是愿意娶我吗?”

哑叔,愿你一生平安


闲来无事,独自坐在电脑桌前翻看照片。当看到那张蓬头垢面的中年人时,我的目光停了下来。

哑叔你还好吗?要不是翻看照片,或许已经忘记曾有那么一个人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由于工作的原因,我被公司派到大安给别人擦屁股。做建筑这行的,没有几个人愿意做这样的事。要不是有哑叔的出现,我根本不会记得那个地方叫什么。

去大安的第三天时,哑叔到我们工地附近捡垃圾。本来我到不怎么反感,人家为了生计也不容易。可他一出现,就是一两个小时。大热的天,他又蓬头垢面的。单看到他的样子,就会反感,就更别提他身上那股酸味了。

来这边,我气就不顺。然后一个哑巴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而且身上还有一股刺鼻的酸味。我走上前去,叫喊着把他撵走了。

本以为从此他就不会出现了,没想到他天天在那边晃。我心想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你出现,我就上一边呆着去。本来人家也没惹到你,你有火跟人家啥关系。

闲着无事,我便观察这个哑巴。他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瘦高个子,一身破烂衣服,整日蓬头垢面,唯一的点缀是他背着的红色的袋子。

我看着看着,有些不能理解。别人捡破烂都是捡能换钱的。而他不同,连同垃圾一并捡起。然后拎到垃圾箱旁统一分类,把不能还钱的垃圾,倒在垃圾箱里。我不由得升起一丝敬意,别说这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城,就连我去过的一线城市,也从未看到有人会这样做。

工地进展还算顺利,已经没有什么破烂可以换钱。而他依然出现,顶着火辣的阳捡拾工地旁的水泥块。然后吃力地,背到五十米以外的小区出口处,一块一块地放在水洼里。

不由得,我眼中溢出泪水。这些事,要是发生在正常人身上,我或许不会这么感动。但他不仅不能说话,而且智力多少也有些问题。我快速地走到超市,买了两瓶可乐。拿出来送给他,他傻笑地推让几次,最后红着脸收了一瓶,另外一瓶说什么都不收。

工程快结束的时候,下起了雨。从那个小区里出来的人,谈笑风生地从哑叔铺成的小路上经过时,没有人会留意哑叔做了什么。好像那条小路,就应该出现在那里。

看他们的穿着,谈吐都是受过教育的人。他们智力健全,四肢发达。而跟哑叔比起来,他们还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吗?我在心里反问,要是有机会我会那么做么?久久我都不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

离开大安之前,我打听了一下。哑叔还有一份装卸啤酒的工作,做这些他都是利用的空闲时间。原本我打算请哑叔洗个澡,吃顿饭,都被他拒绝了。

如今离开那里已经两年多了,也不知道哑叔是否一切都好?看着窗外的白雪,想哑叔是能否穿的暖,吃的饱?是否依然坐着让他快乐的傻事?

哑叔,愿你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