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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的萱草

发表时间: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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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窗前的萱草",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去年春天,女儿在网上给我买了萱草苗。栽在窗前。要在第二年才能开花。

我精心地侍弄着,浇水、施肥、除草。

春天栽下后,大约半个月,尖尖的草牙便出土了。浅绿色的小苗十分可爱,给人一种崭新的、嫩嫩的感觉。它是刚刚露土的新生命啊!怎能让人不爱呢?

我每天都能看上它们一眼,那些小苗越长越高,叶子越长越宽。萱草的叶子成倍地递增着。由两片增加到四片,由四片增加到六片。。。到了秋天,那些大苗已经增加到十几片了。

萱草极耐寒,冬天它的宿根在土壤中可以安全越冬,进行休眠。来年春天,它和野草一样首先发芽、生长。

大家都知道世界上的母亲花是康乃馨,那也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的萱草花已有几千年的栽培历史了。我国早就尊萱草花为母亲花了,跟康乃馨一样,都是母爱的象征。古时候,游子远行时就会在庭院栽种萱草,希望减轻母亲对孩子的思念,忘却烦忧。

历代的文人写了很多萱草诗词,来咏吟母亲,歌颂母爱。如:

唐孟效《游子诗》

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

慈母倚堂门,不见萱草花。

萱草中的黄花菜可以食用,而我种的萱草是观赏型的。今年四月份,我的萱草便为庭院染上绿意。那浅绿色的叶子是那样的轻盈、潇洒。进入夏季,叶子由浅绿变成深绿,叶片越来越宽、越来越厚了。

六月中旬,萱草开始打包。长方形的花苞,挺立在枝头,一串串的。到了下旬,最上面的花蕾越长越大。

一天早上七点钟,盼望已久的萱草花展现在我的眼前。啊,好美丽的花!这朵花有金黄色的六个花瓣,花瓣向下弯成弧形;花心是鹅黄色的,多么娇嫩!花茎高出叶片。它那昂扬的身姿,多么像母亲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它不挑剔土壤、有着顽强的适应性,并开出美丽的花朵,多么像母亲呕心沥血养育子女的伟大胸襟。

从此,我的萱草花越开越多、越开越艳。每天七点到十一点是萱草花开得最娇艳的时辰。到了盛花期,已经是一小块花圃了。欣赏着自己种的花,感觉庭院如此美好,天地如此的美好,生活也如此的美好。感觉一切都像萱草花那样美丽、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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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那盆仙鹤来


窗前那盆仙鹤来

魏世君

前几天,班上的学生从家里拿来一盆仙鹤来,摆在了教室的窗口,这唤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

大学毕业那年,我这个地道的农村娃来到了长白山区的一所中学教书。组织把我们这些大学生都当成了宝贝,照顾得格外周到。接下来就是领受教学任务。当时,领导安排我做初二学年的班主任工作,这对我这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的确是一种考验,一种挑战,但同时也是一种机遇。我欣然接受了。

接了这个工作以后我才知道,这是一个乱班,学生淘气、顽皮,打仗更是家常便饭。面对这样的班级,我的青春梦想如远山的一缕云烟渐渐飘逝了,除了困惑,就只有细雨迷朦中疯长的对家人的思念。那些日子,我的情绪低落极了,面对一张张调皮的面孔,我有些束手无策。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隐约感到有人在议论我,说我能力有限,管不好这个班。那时,我的心中除了困惑,其余就是沮丧,就连上课都无精打采的,有时竟被学生的吵嚷声气出了课堂,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了。

这个学期的期中考试快到了,我在给学生做古诗词的默写训练。大多数学生都在装模作样地写着,只有靠墙角的一名男同学却坐立不动。我知道这名小男孩叫徐生,语文成绩不好,几次测试都没及格。我走到他的面前问:你怎么不默写呢?他回答:我不会背诵,就是写上了也是在欺骗老师。听了徐生的话,我被他的诚实深深地打动了。我于是又追问道:你会不会照书抄呀? 他回答:照书抄我会。说着便拿起笔来工工整整地抄起来,待他写完,我看到他写得一手方方正正的好字,我又顺势夸奖了他:看,你写得字多好!如果是默写的该多好啊!这时候我看到平日只顾淘气,从来不会流泪的孩子眼圈已经湿润了

下课了,我走出课堂,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我隐约听到身后有人叫我,我停住脚步回头看时,徐生已经来到我的身边。他把我拉到墙角处,深深地给我鞠了一躬,含着眼泪说:老师,我从小学到现在没有人夸奖过我,有的都是白眼和责备。您是表扬我的第一个老师。说完他又深深地给我鞠了一躬。听了徐生的话,我哽咽了,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疑惑。

从那以后,徐生整天拿着语文书,无论走到哪里,只要看到我,他就会问一大堆的问题,我就一一地给予解答。期中考试之后,徐生的语文成绩仅得了62分,刚好及格。这时他又找到我说:老师,实在对不起,我让您失望了!这次我又鼓励他说:老师知道,你已经尽力了。这可是你在语文学习上一次历史性的突破,你应该再接再厉。没等我的话说完,徐生已泣不成声了

冬天到了,山里的气温骤然下降,我的身体顶不住天气的捉弄病倒了,一连几天都没有起床,也没有吃东西。第三天早晨,徐生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弓身走进了我的宿舍。他一进屋就问:老师,您好点了吗?我点点头欲从床上爬起来。他急忙走过来按住我,同时解开了羽绒服的拉链,小心翼翼地端出了一盆花儿。我看到那正是我喜欢的仙鹤来,开着几朵粉白的小花,那样淡雅、高洁。徐生把花放在窗台上对我说:老师,我家里困难,妈妈说没钱给您买东西,就送给您一盆花吧,希望您早点好起来!我望着那盆仙鹤来,泪水模糊了双眼。

在以后的日子里,这盆仙鹤来一直陪伴着我,虽经几次辗转易居,我从未丢弃它,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教育的魔力所在:一个赞许的眼神,一句轻轻的鼓励,都足以变成学生心中的蜂飞蝶舞、水绿山蓝。现在,那盆仙鹤来就摆在我卧室的窗前,因为我需要它。

窗前女孩对我笑


刘胜这天坐在窗前没事,双眼傻傻地望着窗外发愣。这时,不知从哪走出一个时髦女孩来,到他窗前时,低头甜蜜地朝他一笑,然后一甩头发,翘首扭腰地走了。呵!就她这一笑,可差点没把刘胜的魂给勾去。刘胜愣了半天,等他赶出来时,女孩已不见了踪影。

说实话,刘胜都快30了,到了他这个年纪,谁说不想女人呢?可只怪自己身价太低,是个帮别人开出租车的司机。女孩走后他仔细在想,可怎么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她。难道是她坐过自己的车?

第二天,刘胜依还坐在窗前,等着那女孩的出现。果然,不一会,那时髦女孩又不知从哪走了出来,到他窗前时,依旧低头抱以微笑。这下,刘胜悄悄地跟出了屋子。只见那女孩走上了大街,在路旁站着,好像是在等车。刘胜见状立马发动了自己的车子来到她身边:小姐,上哪?要车吗?到天堂路多少钱?正好我顺路,你随便给吧!到了天堂路,那女孩眨眼一笑:多少钱?这一笑,又把刘胜的魂给笑没了,顺口说道:免单。女孩从包里掏出几块钱就放在了坐位上,走了。刘胜仔细一看,这才发现那女孩走进了一家洗脚坊,呵!原来她还是到此享受潇洒来了?

这天下雨,刘胜拉着一个老板来到了这家洗脚坊,正巧老板让他等一会,刘胜借机走进了这里面。刚进去,就见老板被一个女孩接走了,刘胜抬头一看,这女孩不是别人,正是那天对他笑的时髦女孩。原来她是此洗脚坊的洗脚小姐?为了证实这一点,过了一会儿,刘胜假装进去找老板,果见那女孩正在给躺在哪儿的老板捏脚,刘胜故避之后面静守,不时地能听到那老板发出淫荡的笑声

刘胜这才知道自己误解此女孩了,他开始注视、打听她的行踪。为了她,刘胜不仅专门低价做起了那老板的生意,而且还兼带做起了这女孩的生意。他知道她是进城打工的,在他家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刘胜打心里喜欢她,往往只要这女孩一上车,刘胜的心就会怦怦怦直跳,可他从不敢正眼看她一眼,他知道,此女孩每次付给她的钱都是一趟摩的的钱,这说明她每次的往来的工具都是打摩的。

那天,他进去接老板时,见老板在找洗脚坊的老板理论什么,说是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刘胜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侧面一打听,原来是此老板在洗脚时尽对那女孩说些不堪入耳的荤段子,时而还动手动脚,那女孩拒绝为他洗脚,于是他告状了。

在洗脚坊老板的规劝下,不一会儿,只见那女孩一双眼睛红红地从里面出来了,显然是哭了。她来到此老板面前,还低声下气地细声低头在认错:对不起

这还差不多那老板转脸直乐。

不知咋的,刘胜看到此,心里酸溜溜地,不知啥味?

在送此老板回去的路上,老板叽哩咕噜跟他说:那女孩有点神经兮兮的,是有病不正常吧?她开始就喜欢听我讲这些,我一开口,她就直夸我风趣幽默,说话有文采。你想,在那做事的女孩,有几个放不开的?我每次去找她,还不是看到她这人纯美质朴,窈窕淑女。我这样待她,她反而告我?那不是有病?自己砸自己的饭碗?

她有病?刘胜摇了摇头,不像。

可是,后来几次接送这老板时,他竟发现这老板常换地方,没去那一家了。难道他又在猎寻新的目标?刘胜暗暗一打听,原来是那女孩故意躲避他,不在那里做了。于是,这老板像疯了似地到处找她,后终于又在另一家洗脚坊找到了她

刘胜心中暗暗地在喜欢她,可又不知该如何表白?

那天,当他仍旧在窗前等到了她的笑脸以后,故又把她接上了车,下车时,突然,他见她坐的位置上有一个手机,便说道:小姐,你的手机

哦?那女孩稍微停顿了一会,从容地拾起了那手机,抱歉地说:谢谢你!然后急匆匆地走了。

从这以后,刘胜浑身的热血都在沸腾,就悄悄地在跟踪她。他渐渐地发现,此女孩除了在此洗脚坊上班外,还兼带着在另一家酒店做钟点工。

这天,送走那老板他就来洗脚坊门口守她。很晚了,才见她不高兴地埋着头从里面走了出来,出门后径直朝另一条路上走去。刘胜悄悄地跟着她,突然见她走进了市立人民医院的大门。哦!难怪她那样子,原来是生病了?刘胜觉得是自己表现的机会到了,立马停好车走进了医院,可人已经不见了。

她会看什么科呢?刘胜从一楼找到四楼,连她的人影都不见。这下他可犯愁了,心急直下,他佯装找病人到处乱窜

忽然,他路过一红色小屋时,听到屋里传来了一阵阵神经病般的疯狂和怒吼。他好奇地悄悄地从窗户探眼朝里一瞧,只见一个穿着病号服装的人,正披头散发、发疯似地在另一个人身上拳打脚踢,嘴里还不停地在漫骂着什么。奇怪,那人也不还手,躺在那里由她这般疯狂地厮打。不一会,只见这病号又从桌上拿起了一盒绣花针,一边吼叫一边狠狠地朝着那人身上扎去,一针、二针、三针直到那人全身扎满了针时,此病号才满头大汗地停歇下来。

就在这病号回头的那一刹那,刘胜惊呆了,那是因为他看清了此疯狂的病号不是别人,正是那女孩。怎么办?她在干吗?想到躺着的那人的危险处境,他在想是否报警?

见她朝窗口这边走来,怕她发现自己,刘胜赶紧朝外走去,可心里一直在敲拨郎鼓。他边走边想:难道她真像那老板说的是有神经病?瞬间,这个念头马上在他脑海里占了上风。不然,一个不认识自己的女孩,为什么路过他窗前时老朝自己多情地甜蜜一笑呢?可是,想想她拾起手机的那模样,刘胜又摇了摇头

这天晚上,刘胜照例拉着这老板来到洗脚坊,因时间太晚,老板依旧让他等他。正巧,此时的刘胜想到白天发生的事,他还正想借此机会打探一下那女孩的消息。他进去后,就悄悄地在这老板身后一僻静处站立着,眼睛却从夹缝中专注地朝里窥视着。不一会,他听到了那女孩在他身上捏脚捶打的喘息声和那老板的挑衅调情的嬉笑声。渐渐地、渐渐地,这声音变成了漫骂声、怒吼声陡然间,刘胜又看见了,他又看见了在医院看到的那一幕,只听见那老板哎哟!一声,刘胜看清楚了,那是一根绣花针扎进了老板的脚趾头里,疼得那老板立刻跳了起来

这下完了,刘胜的心猛一收缩,他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不知将会有一幕什么残暴的场面要发生?他有点为那女孩担心,他想英雄救美,时刻准备冲上去

岂料,戏剧性的变化立刻发生了,只见那女孩脸上浮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微笑和甜蜜,问:先生,你到底怎么啦?我哪儿弄痛你了?

只见那老板怒气冲冲,满脸憋涨得通红通红,丢下一句算你狠,便匆匆地离开了洗脚坊

不知咋的,从这以后,刘胜再也没见过此老板来这洗脚坊,也更没见他像以前那样发疯似地找这女孩了。

可自这以后,刘胜依旧能从那窗口看到那女孩对他甜蜜的微笑,他似乎觉得这笑容比以前更加灿烂了。这女孩到底是个什么人?她真的喜欢自己吗?不然刘胜带着这个疑问一直在观察她。

这天,刘胜把那女孩送到家时,他壮大胆子第一次朝她说:要我上去陪陪你吗?

岂知那女孩听了这话一脸的不高兴,扭头便说:你以为我是什么人?是你们那些男人发泄的工具?病态!我又不认识你?

夜半,窗前一弯明月


睡至半夜,不知何缘由,忽然醒了。

睁开惺忪的睡眼,茫然四顾。房间里透着薄薄的一层亮光,没有哪间屋亮着灯。那层明油似得亮光来自窗外,窗框四条瘦硬的边,收拢住一幅饱满明晰的画面。

没有多余的装饰,深邃的黑色底幕上,只弯弯的一汪金玉之光,就那么伶伶俐俐地悬挂在窗户上。

没有星的陪伴,拒绝俗世的吵闹,在世界沉睡的段落里,静静地轻启一瓣晶莹的芳心。怜惜,爱慕,依恋,惊讶,连同心尖尖上微微的痛感,一举奔涌而来。我的双眼开始浸满欢乐的泪珠,久久地,不忍落下,唯恐惊到意外相逢的惊艳。

伸出双手,想拥她入怀,一抹凉津津的窃喜潜入心扉。她孤傲地在夜半无人欣赏的舞台,挽起三千青丝,莲步轻移,风轻云淡的独白在长裙上攸然滑落。偶然,被一俗世的女子撞见。想要收敛那冷艳的光韵已是来不及,索性眼波流转,素眉轻扬,俏皮地舞动一帘莹莹婉润的绝世姿态。

我的凝视里,浮现一张精致沧桑的面庞。她细眉薄唇,妆容一丝不苟,穿戴简单雅致,举手投足流露大家闺秀的高贵。

每次在菜市场碰见她,气定神闲地挑着菜,嘴角轻扬一抹微笑,优雅地付钱、致意,轻盈地转身离开。远远看着她,娇小瘦弱的身姿款款而行,岁月的印痕留在她身后闹纷纷的俗世。躁乱的菜市场在她经过时,没了生活三钱两毛的俗庸,有的是青红紫绿的真实浪漫,还有一篮水灵灵的烟火滋味。

有人说,她原本是繁华大上海的富家小姐。动荡年代,显赫家世陨落,孤身流落至西北苦寒之地。

年岁已至古稀,娥眉淡扫,腮敷罗粉,足蹬高跟鞋,臂跨皮质坤包,走路摇摆出一条线来。

在大妈大婶肥衣宽袖的审视中,显得矫揉造作。因此,身后总是跟随一串指指点点;走过,迎着的目光总是含着嫉妒的恶意。她可能没听到或看到,也可能听到了,看到了,但一颗历尽世事的心,压根就不想咀嚼其中的意味。依然细致地挽着发髻,依然穿着束腰的裙装,依然在挤挤嚷嚷的菜市场招摇而过。

一次去理发,人很多,嘻嘻哈哈坐着的年轻人,低头玩手机的,相对斜坐聊天的,还有倚着沙发打盹的。一时间,小小的空间充斥各种声音,热闹异常。

唯独她,默默地静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正襟危坐,脸上带着一贯的微笑,目不斜视地盯着理发师。一双并不修长的腿并拢呈四十五度斜角,双手重叠轻轻搭在膝头,偶尔问旁边人一句话,声音嘤嘤细碎,神情谦和恭敬。

我的目光一直被她吸引,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啊!她应该是深涧峡谷中的兰花,幽幽地发散香气,独自绽放雍容高贵的美丽。亦或如大家所猜想,自幼的家风熏染,沦落为普通俗人,她没有办法说服自己接受现实,仍活在虚渺的幻想里。可是,她脸上的褶皱里藏尽风尘落寞,将一世的心酸绽放成夜半一弯柔润洁净之光。苦寒之地的荒凉漠风只能掠过她的肌肤,无法侵蚀她坚硬的骨骼。

朋友萍的笑脸重叠在悠远的黑色底幕上,她明媚地笑着,带着生活的火辣辣走近我。

走路风风火火,穿衣讲究端庄,尖尖的下巴总是上扬。像一株美艳的芍药,顶着初春的寒露,肆意盛开一片灼人的芬芳。

萍接替母亲的班,进了工厂。工种脏且累,唯一的好处是一天只干四个小时的活,剩余的时间她全用在自己身上和家里。

她喜欢打扮,身上天生有时尚元素的基因。购物逛街,全然没有做工时制服包裹的黯淡。有店家质疑她的身份,误将她当成大城市来的白领。每每闻言,她自信地大笑一番,继续下一站的战斗。

在她的家里,精致到一只储放调料的玻璃瓶儿。生活,在她的手里必须处处赏心悦目,不能有一处是敷衍存在的,亦如她对自己的穿衣打扮一样郑重其事。

她在家做家务,穿着搭配得体的家居服,化着淡妆。麻利娴熟地拖地、做饭,似乎在进行一场甜蜜的约会,看不出丁点家庭主妇的疲累邋遢。

个头一米八几的儿子和她并肩走在路上,她仰着脸,兴奋地说着,笑着,一副十足的小资女人的骄傲。看过她做工时的劳累粗犷,很难和眼前风度洒脱的女人联系在一起。

她享受生活,不在意生存的卑陋和低下。脱下那一身沉重呆板的制服,她犹如化茧成蝶的蝴蝶,翩翩飞舞出活色生香的平凡幸福。

我的思绪飘渺飞动,在这夜半皎月的时光,曼妙的女子翩跹在岁月的舞台,雅俗共赏生活的真实内容。

窗前一杯盖碗茶


连接的晴日,给足了小城阳光,春天没有太多的过渡就浓郁起来。代表春天的鸟鸣一刻也不曾怠慢,轻盈着,清扬着,轻俏着。所谓时光静好,光阴曼妙,大抵就是这个状态,欢喜极了。

此刻,午间小寐真的是舍不得。煮茶,应该可以和窗前的安然陪衬。

瓷壶闲置有些日子了,今日悠闲,正是它登场的好时候。选的是大叶茶。两片稍大的叶子,两片很小的叶子,两片稍小的叶子,六片茶叶,我喜欢和三相关的数字,连选茶叶就是这样。

大叶茶,虽然是茶中最普通的茶品,然,却有着极其丰富的渊源。它的故事与南海观世音菩萨有关。传说南海观世音助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取经路过两湖地区时,见长江两岸山青水茂,可是百姓都异常穷苦,于是大发慈悲之心,从空中撒下了一些仙界的大叶茶种,大叶茶从此遍布两湖。这么说,大叶茶,有着神来之物的美誉是可以相信的了。故事虽然是传说,但因了传说的美好,我愿意相信故事是真的,美好的东西,就这么传承下来,传承下去。

洗好了茶叶,煮好了水,很快,茶色就呈显出来了。

我喜欢透明的茶器,所以,我选了玻璃盖碗作为我今天茶事的工具。说它是工具我觉得亏怠了它,然,这时又找不到何时的词。第一杯大叶茶颜色较浅,我站在窗口,迎着阳光,迎着清风,迎着绿意,喝上一口,奶奶的味道马上清晰起来。

对,大叶茶就是奶奶的味道。多年前,我还写过关于奶奶的大叶茶的许多文字。今日自己泡起大叶茶,味道又是格外的不同。

大叶茶,奶奶叫它一匹罐茶。我喜欢跟着奶奶那么叫它一匹罐茶。奶奶的一匹罐茶煮的才叫地道,我住在厅式结构的房子,没有大锅大灶,更不可能取屋山头的柴禾来烧水煮茶。然,这并不影响我泡茶、喝茶的心情,更不影响我回忆奶奶一匹罐茶的心情。

奶奶烧的一匹罐茶,爷爷劳作回来用大碗喝。咕咚,咕咚,爷爷喝茶是牛饮,这可不是我说的,是奶奶三十多年前说的。

三十多年前,奶奶和爷爷才五十出头,还是种庄稼的好把式。爷爷下田耕种,奶奶在家烧茶做饭。奶奶一见着爷爷就大声嚷嚷说话,甚至是骂爷爷,要不,就是小声嘀咕。无非是爷爷喝茶喝汤没斯文相、大事小事没商量。这也怪不得爷爷,爷爷就是个纯粹的庄稼汉,老实人。

爷爷吃了奶奶几十年的茶饭。这几十年,奶奶嘀咕她自个儿的,爷爷吃自己的饭、喝他的茶,反正,爷爷是个聋子耳朵。其实,我说,脾气粗暴的爷爷,很多时候是在装糊涂。人呐,难得糊涂,糊涂点好哇,口里有茶喝,有饭吃,时下有闲情,这就够了。这样的时日多了,就是一生,很好哇。所以说,喝了一辈子一匹罐茶的爷爷,其实是个活得超然的人。谁说他仅仅只是个耕田放牛的庄稼汉?

我喝一匹罐茶用精致的玻璃盖碗喝。其实,无论用什么东西烧水,用什么容器泡茶,用什么杯子喝茶,讲究的都是当时的一个心情。其实,无论是怎样的心情,终归都的要集于一心的,这就是对待茶的心情。

茶心,你可以精致,亦可以粗糙一点,享受好当下的悠闲才是最珍贵的。一如,我今日想起喝一匹罐茶,只是源于这个新买的茶壶。

新买的瓷壶,放在玻璃桌上,每日闲暇的时候抬头就能看见它。它像个娴淑的侍女,安静又美丽。又像个懂你的知音,默默的与你对视,不言不语,却能感觉得到它的慈悲。

其实,朋友之间应该就是这个样子,懂得,识得,却不说破,两情相悦,既妖娆,又内敛。怜惜自在内心,说出来的好与欢喜,往往有了修饰的味道,让原味打了折扣。

那日,伊当着冬子的面说,清,其实大鸟是爱你的,你就是太不管不顾了这个谁不知晓?伊知情,清也晓得。伊说破也可,又何必不管不顾的当着第三者的面说?

情感往往是最脆弱的东西,像瓷一样,需要默默呵护,小心典藏才是。一经他人转口,情绪就不对了,这其间所淤积下来的痕,久了,就成了伤。伊是个古道热肠的人,但清说过,伊就是一个粗糙的人。这个和待人热情没有一丝关系,丝毫不影响伊的热肠古道。伊适合闯荡江湖,适合成就一名烈烈侠客,却未必做得了品香静禅的智者。

君和我家公子都不喝茶。

有回泡了上好的铁观音独自品尝,君也忍不住跑来讨一杯喝,这可是很稀奇的事情。以往,我可是千劝万引他都不近身尝一下的,更不说陪我喝茶了。茶他是喝下去了,他却折腾了我一个晚上喝了茶,睡不着觉,老找我麻烦。之后,我再也不打他识茶、赏茶、近茶的主意了。

我家公子倒是想配合我的闲情。时不时凑过来咭上一口,也就是那么象征性的咭一下,蜻蜓点水一般,哪里融入什么情绪。不过,今日午间,他倒是连喝了两小玻璃杯一匹罐的茶。那时我正在假寐,偷偷的看他喝茶,观其面色和表情,对这一匹罐茶还有点意思。

他喝这一匹罐茶的时候,茶汤已经趋于凉意了,这个时候的茶,其味,其色,其香,才真正彰显出来。所以说,当年爷爷大碗大口喝茶的贪婪其实是一种享受,是对一匹罐茶最挚城的爱。

盛夏来的时候,一匹罐茶,就将是我家敞口而喝的解渴之物了。

素年锦时,有梦落在窗前


素锦流年,谁曾经路过你的窗前?你又把梦遗落了那边?

季节的变换,总是来得寂静安然。每一个季节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存在,每一个季节都在喧嚣和繁华中找到一种平衡而变得风情。时光就这样,在一页素笺、一杯茶、三两知己的闲谈和满地光阴中渐渐老去。

人也开始由原来的张扬变得内敛,变得安静,变得不再去执着追求得不到的东西。偶尔,也会在落雨的窗前,倾听雨滴的梦和期待;偶尔,也会在弥漫着花香的院子里,看蚂蚁的辛劳和蜜蜂的忙碌。生活一页页翻过了昨天,在恬淡中与宁静的光阴淡淡相恋。

夏天来了,来的寂静无声,不热烈,也不风情,只是悄悄的在一些女子不断变换的服装中,闻到了味道,只是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骄阳。

突然记起多年前那个梦,那是少女时期最美好的期待和憧憬。希望有一天,能逢着一个懂自己的人,在紫陌红尘中写下一段千古痴恋,而后进入轮回之约。为此,我信了身上所有有着印记的人,都是在找寻前世的有缘人,都曾经在忘川河中历经几百年的修炼和等待,才能再次进入红尘,就像是那株佛前的青莲,伴着梵音和清唱几百年,只为了等待那个让它念念不忘的有缘人。而今,这曾经的梦再一次落在凡尘俗世,静静矗立着窗前,任雨打风吹,任骄阳的暴晒,依旧不减当年的向往和美好的期盼,并陪着不断增加的年龄逐渐的老去

不经意之间,那些在人生路上散落的情节,也静静抖落在了窗台。那些或远或近的梦,一个个在窗前排开,像是一朵朵花儿在淡然开放。心,兀自暖了起来,那些悄然滑过的伤痕渐渐消失了,只剩下满满的幸福和期待。原来,破茧成蝶和心灵的涅盘都需要让人经历痛苦、纠缠、抉择、然后去选择正确的路,去做一个不太遥远,却又真实的梦。

多少的流年,曾经这样在看不懂、看不清的时候痛苦而过;多少明媚的春光,就这样在心情的起起落落中错过最美的观赏时节;多少无奈的追求在失望与等待中归于平静和淡泊;多少名利场上的纷争最后变得释怀。人生就是这样,淡淡的行走,淡淡的与时光相拥,淡淡的与人交往,淡淡的记住、然后把某些情、某些人淡淡的相忘

素年锦时,有多少的美好都曾经来过,有多少光阴的故事都随着时光渐渐变成了甘冽的酒,有多少的清欢就这样变成了一杯茶的温润,有多少的往事就这样一幕幕落在了窗前,只因你路过我的城,小巷尽头的那片海,便把故事说给了五月

如此安宁,如约的纯简,一行行的文字便在这个季节,躲在一朵花的背后,落笔在窗前

童年的故事:我的童年我的幸福


几年前,央视主持人拿着话筒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你幸福吗,要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对着摄像机说出我很幸福,还要上电视给全国人看。当时我就在想,怎么可以这么问呢?幸福是可以问得出来的吗?

在我的认知中,幸福是自己内心的秘密,只有他或者她自己想说,才说得出来的,或者说,那样子说出来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幸福是不需要附加太多的条件的,更不需要用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来作前缀或者后缀。幸福就是幸福,简简单单,也平平淡淡,但事后回味起来,则一定心潮澎湃浮想联翩,眼前再多的烦忧,因此而变得渺小。

在回忆童年的思维游荡中,我一次次地体会着幸福,哪怕重复了千百遍的场景,也会让我心潮澎湃,有时竟难以入眠。童年的幸福,正是那种没有附加条件的,没有被很多的概念、假设、比较绑架过、俘虏过的幸福。

我不是作家,但我想,如果若干年后,要我写童年的事,我一定能写成一本书。篇幅所限,再说现在我也还没那么老,暂且就分镜头式地写写我的童年故事吧。

一、哥哥

中文字的博大精深,实在巧妙而深刻。说兄弟是手足,实在太贴切了。我和哥哥,形影不离地长大。

哥哥大我两岁,等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两个人身高上的差距就不是很明显了尽管我从来没有高过哥哥。在去做客的路上,有点认识父母的人总是半开玩笑半当真地问咯两个小人是双双子啊?

和哥哥一起做过的事情实在太多了,那些经典的,也数不胜数,就说说装鳝鱼钓吧。

记忆中,家里传下来就有一些鳝鱼钓,大概有一篮子多,很讲究,不是用芦苇杆,而是用干枯杆做的至今我都没考证过这个干枯学名叫作什么。我们总觉得还不够多,哥哥带着我到大概两里外的干山上,用父母割草的节子(方言,指割草割水稻用的小镰刀)割来干枯,再走到钟管街上买来很牢的白线、大头针,新做很多的鳝鱼钓。

诱饵当然是最经典的曲蟮(蚯蚓)。早春的下午,哥哥把铁耙架在肩膀上,我端着一个盆,或者干脆拎了提桶跟在后面,一起到桑树地里垦曲蟮。只要地上满是新鲜的曲蟮粪便,一铁耙下去肯定有不少曲蟮等着我们眼疾手快有时还哇哇乱叫地去抓进盆里或者桶里。

回到家,曲蟮就被我们腰斩,还斩成四五段甚至更多。现在想来,好像有点不够友好,一点曲蟮道也没有。我们给每个鳝鱼钓装上一段曲蟮,整整齐齐码放在提篮里。有点腰酸,赤着脚,踏着晚霞,手上满是还没来得及洗掉的曲蟮汁液和腥味,我们来到田野里,沿着一条条田埂,一对对地把鳝鱼钓放在脚下的水田里、秧苗边。

收鳝鱼钓是最令人激动的事了,因为那意味着收获,且从来不知有几成,每次又不一样。

我们不愿错过收鳝鱼钓的最佳时辰早晨天大亮之前,因为据说天大亮了,已经上钩的鳝鱼会用尽最后的力气挣脱逃走。哥哥总是把爷爷养蚕用了几十年的铁皮闹钟架在我们和父母四人合睡的西式木床一头,开好了几点让它闹。因为太兴奋,太急切,有好几次,没等闹钟响,他已经在另一头把我踢醒:快点快点,收鳝鱼钓去!有一次他正要踢我,我就知道了他的动静,我竟已经早早地醒了在等着他叫我。

我总是跟在哥哥后面,他拎着提桶。到了田埂,就改成我拎提桶,他在前面收鳝鱼钓。他的理由是收鳝鱼钓蛮不好弄的,言下之意是他大,应该他来收,我从没有提出异议。看到被拖走一段距离的鳝鱼钓,或者那根干枯杆子一半沉入水里的,我们就知道多半有鳝鱼上钩了。哥哥手法确实很好,他总是轻轻地提起来,试着查看鳝鱼吃得牢不牢。如果很牢的样子,他就直接拎起来,放入我已经摆好在边上的提桶里,用右手中指紧紧地钳住鳝鱼的中断,左手提起鳝鱼头,把它的身体别在水桶的边沿上,使劲地几个来回,鳝鱼吃进肚里的大头针钩子就被别直后拉出来了,鳝鱼就乖乖地落入提桶中。如果发现鳝鱼吃得不够牢,哥哥就直接用右手的中指,箭一般下去直接钳住鳝鱼抓到提桶里。也有一些鳝鱼钓找不到的,应该不是被鳝鱼拖沉到了水底,就是被拖到了几米以外,不见了踪影。这时候我们总是很焦急,一来丢了一杆鳝鱼钓,二来很有可能错过了一条大大的鳝鱼,俗话说鳝鱼总是逃掉的大嘛。如果发现鳝鱼钓原封不动在原地,我们总是悻悻地直接收起,甩好线头投进提篮里,再说一句又没咯!。

等到天色大亮,我们的鳝鱼钓也往往收完了。哥哥提着满满的两提篮鳝鱼钓,我的木提桶已经沉甸甸的了。有时候会有半桶,再不济,也会铺满提桶的底。

东隔壁和西隔壁的奶奶看我们赤脚提提地提了提桶回来,总是说:这两个小人真会得弄,今朝屋里又有好菜蔬吃了。

杀鳝鱼、烧鳝鱼,就是爷爷的事情了。等我们长大一些,也帮着爷爷杀。爷爷总是用大蒜头红烧鳝鱼筒,放点糖,在灶头上用柴火烧很长时间。那个味道,不是现在的饭店里的红烧鳝筒好比的。父母从田里回来,吃了我们捕来爷爷烧好的鳝鱼,总是说好吃好吃,但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诫我们,早上去收鳝鱼钓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蛇咬了,也不要碰到电线。

等到上了初中,我们这样捕来的鳝鱼,除了留下一点自己吃,就拿去钟管街上卖钱了。哥哥骑着28吋的重磅脚踏车在前,我骑着26吋跟在后面。过新桥的时候,因为桥很高,哥哥总是先把他的28吋停好,回头过来,在后面帮我把26吋推过桥,他再回来拿自己的28吋。

鳝鱼多半是在轮船码头边上出手的。我们好像没有和买鳝鱼的大人讨价还价过,大概只论大小两个等级,价格是整条街上都统一的吧,我们也不懂。拿了用鳝鱼换来的钱,我们就到学校上学了。有一次,买家是一个老太太,她说没带钱,要到家里拿,要我跟着去。我紧随其后,没想到一路跟到了学校里,原来老太太是退休老师,就住在学校宿舍里。于是,被陆老师发现了,好在他也没有批评我不来早自习却在卖鳝鱼。这件事,现在陆老师还会经常和我说起,我们总是哈哈大笑。

上个月,我带儿子去了洋山岛,那里的山上有不少干枯。无论我再怎么动情地解释,儿子大概也不会体会到,这种看上去再平凡的植物,曾经以鳝鱼钓杆子的身份,在我的童年中,扮演过多么重要的角色。

和哥哥在一起,记忆深刻的好玩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抢茅坑也是一桩。爷爷多次和我们说过,以前,家里还没有衰落的时候,条件好,连茅坑都分大小,大的边上有一个小的,专门给孩子们用。是啊,家里通往后屋那高高的木门上,有两个门闩,一高一低,大概有小孩的时候就用低的,这样孩子就可以自己开关门了。想想,早在那个时候,家里就已经是那么的温情满满了!

大概是叫手足的关系,上茅坑的时间也经常会碰到一起去。不是我等哥哥,就是他要等我。一个在有那扇有低门闩的木门下龇牙咧嘴,一个端坐在茅坑上嘻嘻哈哈。等的实在憋急了,就下最后通牒我数到10!于是开始一、二、三地数,被等的就加快速度结束战斗。

分糖也是一桩。现在想来,那时我应该是三年级。我们村小学,五个年级,分作两个教室上课,一共就只有沈老师和陆老师两位女老师,学生大概不超过六十人,一、二、三年级在一个教室,四、五年级在隔壁。这就是复式教学,城里长大的同龄人应该没有经历过。哥哥尽管比我大两岁,但因为上学第一年时,在床里和我打闹时腿受了伤治了很久,所以推迟了一年再上一年级,于是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不知从哪里得了一颗水果糖,大概是沈老师分的吧。我攥了那颗糖,下课后找到了隔壁的哥哥,要他先咬掉半颗。哥哥毕竟大了,大概在众人面前显得难为情,或者,他就是要让给我吃,于是,他数落了我一顿。我悻悻地走回了,但心里还是高兴的:反正是你自己不要吃的!

猜广播里的话,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上学前,我们开口说的都是原汁原味的家乡方言。那时候,应该是因为水乡地方交通不便,人际交往不多,以至于我们那里的方言的地域区分度,可以精确到一个自然村落。走在钟管街上,听不同的口音,就可以知道谁来自哪个村坊。我们尚博行政村的北墩和南墩,当中只隔了一条并不宽的河,还有一座桥可以过,两边的方言中,就有一些词语或者语调是不同的,我们一听就听得出来。

因为方言占据了绝对地位,再说也没有电视看,以至于我们上学前,全然听不懂普通话。村里的水塔上有一只高音喇叭,每天在那里哇哇乱响着。我和哥哥经常互相问:喇叭里在说什么呀?有一句话我们听得最多,于是忍不住去猜了后来有文化了,才知道那是广播里在播时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点整。我们俩长期在想,这句话什么意思呢,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说一遍呢?想啊想啊,哥哥终于告诉我:好像在说,刚得来(方言,刚才的意思)真好白相我点点头,觉得好像也是这个意思。是啊,我们那时的语汇里,除了白相,本来就没有别的了么!

二、国良

也是奇怪,小时候一起结伙玩的,都是光郎头,没有女孩子和我们一起玩的。大概和我们同年纪的女孩子也确实没有,或者,更确切的是我们不愿意和她们玩,不是嫌她们胆子小,就是怕她们向大人告密。

和我一起玩的最多的,除了哥哥,就是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四个人。他们四个人分别有绰号:尖头、蛔虫、鳅瓜子、大腿。我的绰号叫嘎来菩萨(方言,弥勒佛的意思),据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坐在坐车里,在门前一天到晚不哭,总是咧着嘴对着路过的人笑,只要爷爷给我吃饱。那时,村里绝大多数男人都有绰号。这些绰号,绝对精确无比地描述出了每个人的最大特点。有的叫眯细眼,有的叫白眼,有的叫白头发,也有的,甚至用最不文雅的词语作绰号,但大大小小的都习惯于叫,被叫的人也从来不会以此为羞耻。我常在想,如果现在也流行绰号,大概就不会发生见了面却忘记对方尊姓大名而万分尴尬的事情了吧。

国良家就在我家西隔壁的隔壁,他家里说话我们家里也听得到。国良最大的特点是老实,在我们的队伍里,算他最老实了。但尽管他很老实,我们也不会怎么恶意地欺负他,多数情况下,我们总会想法子让着他,比如在吃旁东的时候。所谓吃旁东,就是一起摘了桑果、蚕豆之类,堆在一起,我们席地围坐一圈,一起大快朵颐。吃旁东是有规矩的,大家从来都严格遵守,极少违犯。摘来堆在一起的蚕豆,会提前在其中几颗比人数少一,插入小竹片或者木片,然后混入一堆中,再起底翻身拌一回。接着大家一二三开始吃,谁吃到了暗插好的竹片或者木片,就会主动说啊,我吃到了!于是他就必须停下,不可以再吃,只好留着口水看其他人继续,直到下一个倒霉蛋来陪他流口水。那个一直没有吃到暗器的人,就可以把最后的蚕豆消灭干净,然后大家嘻嘻哈哈地回家。

和国良一起做过的有趣事情,很多,其中,捕蛇那次,应该是印象最深刻的。二十多年后,国良来上海,和我多年不见了,我问他,还记得那次捕蛇吗,他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记得啦!

去捕蛇,是为了去钟管街上卖钱。现在想来,小时候我们真的有勤劳致富的精神,塑料纸、废铜烂铁,我们都会去捡了卖。夏天,我们潜到水底挖出珍珠蚌,也可以卖钱,五角一个呢。

那天想了很久,我和国良终于下定决定去捕蛇了,但不敢告诉大人,因为是肯定不被允许的。我从家里找到了一个化肥用完了的蛇皮袋,叫上国良,去了。那天天还挺热,我们沿着小河一直往南,绕过九学兜,来到了叫作上其王郎的地方,那里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很远的半径了。朝南的河滩上,经我们用桑树条捣腾,偶尔会钻出一条条蛇,主要是水蛇,毒性不大。国良比我胆子大,一个箭步上去就把蛇踩在脚下,然后死死捏住它的头,提到我早已在边上张开好的蛇皮袋里。等我们走到龙山桥,蛇皮袋里已经沉甸甸的,足有好几斤了,于是我们背着斜阳,回家了。

当天已经来不及去钟管了,于是把蛇皮袋扎紧,偷偷放在我家前屋里。第二天,等我去拿下蛇皮袋,发现竟然少掉了一大半,原来,蛇真的有伸缩功,从我紧紧扎住的口子里逃跑了。没报告大人,也不管所剩多少,我和国良就去钟管卖蛇了。

现在从家里到钟管街上,走路应该不超过半个小时,如果开车,发动机还没热就可以到了。但在那时,到钟管可是要绕来绕去,沿着河走过很长的石板路,再走过田野里很长的弯来弯去的烂泥路,过新桥、五福桥,走过高高的堤坝,再走过一片大大的田野,路上应该不会少于两个小时。

收购蛇的,钟管街上只有供销社一个地方,店面朝北开的。那里的大人告诉我们多少钱一斤,我们反正也不懂,就把蛇皮袋放在磅秤上给他们称。记不起来究竟是九毛钱一斤,一共一斤一两,还是一块一毛一斤,一共九两,反正店里那个人最后拿给我们的钱是九毛九分。我算反应快的,问他,能不能给我们一块算了,因为我们要两个人分的,九毛九不好分啊。但那个大人就是不肯,九角九就是九角九!是啊,那时候,一分钱还可以买两颗水果糖呢。

我拿了钱,和国良就回家了。本来很开心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有点闷闷不乐的。我在后面,国良走在前面。我心里在盘算着,九毛九,怎么分呢?我想国良大概也应该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就这样两个人有点郁闷地走回了村里。等到快要过大会堂的时候,我想问题总要解决啊,钱总要分啊。于是,我终于开了口,对一直没有说话的国良说,你拿五角,我拿四角九好了。国良说,好的呀。于是,我们就把用蛇换来的钱,分掉了。两个人一下子变得雀跃起来了。

三、阿伟

阿伟家和我家前门对后门,稍微有点偏,他只比我小十几个小时,尽管我是初七他是初八的生日。他从小长得快,个子高,又瘦,伟和蛔读音又相近,于是得了蛔虫的绰号,当然,我们有时候也叫他长脚怪鸟。阿伟话不多,脑子转得倒快。他父亲在村里或者乡里干活,大概有工资拿,所以家里条件在我们几个人中算好一点。

阿伟经常从家里拿出好东西(方言,基本是好吃的零食的意思)分给我们吃。他奶奶给一对杭州的夫妻带过他们唯一的女儿青青,那对父母大概偶尔来看女儿,估计也会带些糖果什么的来,于是我们也跟着享福吧。

阿伟很大方。记得比较有趣的是,阿伟家常常有一罐一罐的蜂蜜,不知道哪里买来的。这玩意,对于我们其他几个,可绝对是稀罕之物。阿伟于是常常从家里抱出蜂蜜罐,用小勺子舀了给我们一个个吃。有一次,只有我和阿伟两个人在一起,他用蜂蜜罐de盖子,倒了一些蜂蜜从家里后门溜了出来。我和他躲在稻草堆边上,伸出舌头,你一口我一口地舔着吃蜂蜜。那次从蜂蜜中飘出来的清香,我现在还想得起来。

阿伟在学堂里做数学题,打草稿的是村里或者乡里什么单位的便签纸,薄得透明的那种。家里没有上班的,就没有这种草稿纸用,只好买八分钱一大张的白纸,自己用剪刀裁开了打草稿。每次我向阿伟讨他的草稿纸,他总是很大方地扯下一叠给我,呶,拿去!

阿伟的打弹弓水平,在我们几个人中,是最好的。他的弹弓,做得也很精致,形状规整,橡皮筋也多,最多时候应该是二十四条,或者三十六条,中间夹子弹的是真的牛皮,是从村里皮鞋厂的废角料里捡来的。

在阿伟的带领下,我们每个人都装备了自己的弹弓,多数都是用老虎钳剪了家里的粗钢丝做的。子弹多数是小的圆石头,也有用爬到栎树上摘下来的种子的。一年之中,我们玩的道具也随着季节更替而变化,有三角包、弹珠、电池盖、竹箭、高跷、瘫牌位、跳绳、康角码、曲儿,等等,但弹弓似乎是我们常年的装备,一直在身上带着,大概这玩意最能显示出男子汉气概吧:谁也不要欺负我。

我们玩弹弓终于太过分了,因为我们把弹弓还带到了教室里,下课了还拿出来炫耀给女同学看。陆老师实在不能容忍了,大概她最怕的是弹弓的子弹打到同学头上或者眼睛里,那是很危险的。陆老师于是下了命令:明天把弹弓统统上缴!

这下子麻烦大了,没有弹弓怎么过日子?!阿伟还是脑子快,说,我们自己另外做几把交给老师,真的不交出去。于是,第二天,我们几个交给陆老师的弹弓,只是我们临时用很软的铅丝做的假的,形状歪歪扭扭,毫无生气,橡皮筋也是少到不能再少了,大概只有四根或者六根。陆老师照单全收,竟没有一点点怀疑我们已经偷梁换柱了。现在想来,那时陆老师是不可能不知道我们那点小伎俩的,她只是不愿伤及我们的自尊心,也不愿真的剥夺了我们的童年。

放学的路上,阿伟露出一排牙齿,对我们说:那(方言,你们的意思)看,听我咯好否啦!于是,我们又钻进路边的树林,打绿豆子(方言,指一种羽毛绿色的小鸟)去了。

四、吃冷饮

自从八十年代初水田和桑树地分到各家各户后,父母就一刻不得歇息。上有爷爷,家里共五口人,分到的近八亩水田,要种三茬子(方言,指一年三季作物,两季水稻,一季油菜或大麦),还有四亩多的桑地,一年要养四季甚至五季的蚕,最多的四张种,最少的一张或者更少。爷爷也会帮衬,他当过生产队里多年的蚕桑指导员。

生产关系的改革,真的解放了生产力。记得那次,现在想来应该是八十年代初,父亲在晒谷场上,用掼稻场打稻谷。爷爷看到一大推稻谷,语气凝重地说:想不到,同样的田,同样的人,可以出这么多谷!尽管父母和爷爷如此辛劳,且没有遇到大灾或者倒霉的境况,粮食和蚕桑收成也不错,但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收入还是很低。

然而,尚不会帮助干活,或者大了一点后也只能帮着干点轻便活的我们兄弟俩,似乎在这种大人们始终处于繁忙劳累中又没有多少钱花的日子里,竟也体验着一丝丝的快乐和满足。其中,卖了稻谷在钟管街上吃一次冷饮,便是极大的一桩乐事。

早稻收好、扬干净、晒干,七月底或者八月初,就要用船载了运到钟管街上的粮管所去卖。因为叫作卖,我便曾几次问摇着橹的父亲:阿爸,这一船谷好卖几何(方言,多少的意思)钞票?父亲几次都同样回答我:一分洋钿也没有的!于是我还要问个为什么会一分洋钿也没有。父亲于是一次次和我们说皇粮国税的道理,尽管我们似懂非懂。父亲会接着告诉我们,等公粮卖完了,还有稻谷的话,就可以卖余粮了,就有钞票了。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卖完了余粮后的福分。拿到分分角角的一叠钞票后,父亲就会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我们兄弟俩说:去,吃冷饮去!母亲则总是不愿去,说她吃了冷饮要牙齿疼的。其实,那时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父亲于是带了我们兄弟俩,走到位于钟管街上唯一的位于东首拐角上的冷饮店里。店员会爽快地推开躺在地上的冰柜的盖子,要我们选,吃绿豆汤,还是冰牛奶现在想来应该是用炼乳冲的,还有清凉汤,一碗应该在一毛钱上下。我们父子三人每人要了一碗,坐在那里的吊扇下,慢慢地喝完。我总觉得那一高脚碗的冷饮实在是少了点,但也不会央着父亲买第二碗。没有空凋,头顶的吊扇足以把滚烫的温度降低很多,家里可没有电风扇。

那碗只有卖了余粮才有得喝的冷饮,实在是太好喝了。至今,我还记得那冰牛奶的香气。

母亲,则总在粮管所那里的树荫下,等着吃好了冷饮的父子三人回来,一起再摇船回家。

五、吃肉

老家的方言里,有很多非常达意的词语。其中,有很多用吃来指代某件事情的。

吃豆腐,是指人去世后办的丧事。至于为什么叫吃豆腐,大概一来是豆腐白色,显示出悲情,二来那时经济条件不好,这种餐桌上,豆腐确实是主角,而荤菜绝对只是搭配和点缀一下。吃粥是指吃早饭的意思。由于大人要下田干活,体力消耗大,所以老家那时一天都是吃四顿的。第一餐早饭就叫吃粥,也真是名副其实。每家每户都是吃粥的,最多外加一点咸菜过着,算是一顿早饭了。条件好一点的人家,或者包产到户条件好一点后,偶尔会用米粉做些糕点,大人们吃了不至于很快就饥肠咕噜了。

吃肉可是一件大事情。吃肉的意思是指喝喜酒。至于为什么这么称呼,大概是因为只有在喜酒上,平时荤腥少有的人,才有机会吃肉了。要知道,那个年代逢年过节,也不是经常有机会吃肉的。家家户户招待客人,主打的几个硬菜无非是红烧肉、肉圆、鸡肉、千张包、囫囵蛋等几样。主人会热情地给客人夹菜,把那几个硬菜分给客人们吃。但客人们心里都明白得很,小孩子也是严格执行大人在出门前作出的教导,不会轻易真的去吃掉主人已经给夹到碗里或者面前的这几样大菜,而只是盯着那几个小炒菜和素菜吃,最经典的是芹菜、包菜、茨菇、粉皮烧咸鱼等。等到客人吃完,主人收拾台面,就把那些已经分发出去的大菜,再夹回原来的碗里,等着下一餐继续吃。如此循环往复,一直要到正月底。

于是我们小时候很喜欢正月底做客。出门前,父母会一改教诲,意思是:如果肉夹到你碗里,主人说正月里没有客人来了,你们就吃掉好了,如果不说没有客人来了,就不要吃。正月底这样吃到的肉圆,基本上都是已经收缩得很小,也很干的样子了,但味道确实很香很香。开学后,我们还会带这种肉圆到学校吃。那个香喷喷的味道,至今难忘。等到肉圆吃完了,我们就吃咸菜,一连三天。

外婆是最好客的人,也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们的老人。她不但要围着桌子给我们夹菜,还会把肉圆、鸡蛋捣碎,这样我们就不会不吃了。

上了岁数的人,都说现在的肉没有小时候的好吃了,我没有考证过原因何在,也不知道现在的肉是不是真的不好吃了,但我想,是因为那个时候肉少,所以好吃。至少,这是主要的原因。

其实,其他的一切东西,不也都是少的时候,才显得好么。

六、结语

读书年代,尽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我是最怕写作文的,每次写出来的文章,自己总是不满意,老师也不表扬,但有一次例外。那次,就是我在初三时写了《我的小伙伴》。

在这篇《我的小伙伴》里,我写了上面写过的国良、阿伟、国秋、小小,写了和他们一起上山下水、捕鱼摸蟹的故事。他们各自的特点,我也写得淋漓尽致。当时的语文老师是副校长房老师,他郑重其事地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的这篇作文。我还记得,他说,尽管文章的头起得很长,但因为后面的内容很翔实、很丰富,描写很风趣,所以也不显得臃肿。

等我上了高中,假期里从湖州回到钟管,老师们还在说,我的那篇文章还在被当作范文讲给师弟师妹们听,一直讲了几年。只可惜,这篇作文现在已经无从找寻了。

想在想来,不是我那次的写作水平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我写的是自己的童年故事,在那里,有我刻苦铭心的美好往事,在那里,幸福,是很简单的事情,从来不需要修饰,那个时候的幸福,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这次我是用笔在稿纸上写的话,纸面上只有很少的修改痕迹的,因为,这篇文章,尽管有点长,我也基本是一气呵成的。

然而,我还是在担心。尽管写到这里,我自己还意犹未尽,也已经心潮澎湃,但我还是担心没有触动读者的心弦,读者依然无动于衷。

如果,作为读者的你,看到这里,有所心动,有所浮想,那么,也请你拿起笔,把你的童年,写下来,因为,那也一定会打动我。

让我们,一起找寻童年的幸福。那种幸福,我们可以享用一生。

我喜欢的是过去的善良的你


暗恋是非常美好的滋味,人们常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求回报的,但是我希望自己的暗恋能够变成明恋,希望能够在阳光下公开和你在一起。

阿俊听着音乐坐上开往县城的火车,旁边一个女生坐下来,她摆好东西,发现坐在角落里看着窗外的高中同学阿俊。缘分与巧合在一瞬间突然降临。

她表现出极度的惊讶,叫出阿俊的名字,阿俊回头看着她,也惊讶的掉了下巴。宋筱筱这张美丽的面孔在阿俊的记忆里从未消失,如今的她更加的美丽动人。阿俊较高中有些许变化,面孔更加白皙,留起了合适的发型,穿着洁净的衣服,五官构造依然比普通略差些,看起来骨子里倒是多了些自信。

两人寒暄几句。三年的时间把曾经还算要好的关系化为乌有,说说高中时代的事,聊聊大学生活打发坐火车的无聊时光。宋筱筱似乎忘记了阿俊曾喜欢着自己,这是高中班里人都知道的。

火车到达县城,阿俊和宋筱筱结伴出站。刚到门口,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马上站在阿俊面前,宋筱筱率先看见他,他长的和阿俊有九分的相似。宋筱筱猜这定是阿俊的父亲。

阿俊果然叫他爸爸。这个男人大约感觉不到宋筱筱的存在,阿俊介绍给他,他略微点头,甚至没有仔细看宋筱筱一眼。阿俊和宋筱筱聊着天,忽略了父亲的存在。临别时,两人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离开时都说要多多联系。

宋筱筱看着阿俊进了一辆奔驰S级轿车,这对于任何知道阿俊的人都是不可想象的荒谬,高中时代的阿俊是个连件像样衣服都没有的调皮捣蛋的拖拉男生,是班里最没影响力的荒唐人物,有阿俊,没阿俊,生活学习都一样,没有人会刻意想起阿俊,倒是阿俊上课捣蛋的确给班里人带来欢乐,但也仅此而已。

夜晚,阿俊躺在床上,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宋筱筱,阿俊暗恋了6年的女生,确切的说,不算暗恋,有人帮阿俊向宋筱筱告白,阿俊在场,也没有否认,却没有得到宋筱筱任何答复。

高中入学的第一天,阿俊偶然看见宋筱筱走进教室,马上喜欢上漂亮的宋筱筱。阿俊为了吸引宋筱筱的注意,做了很多事,最擅长的就是上课和老师斗嘴,阿俊在这方面表现出过人的天赋,马上,班里的人都知道了他,唯独宋筱筱完全没有看过阿俊一眼,阿俊苦恼之余,想出更妙的办法,捉弄宋筱筱身边的女生,结果依然让阿俊失望

高二偶然的课外实践,阿俊和宋筱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比熟人更要好一些。阿俊再没有提起喜欢宋筱筱,却对宋筱筱极度的关心,宋筱筱对阿俊的关心时而欣然接受,时而冷淡,阿俊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把宋筱筱有关的一切都打听清楚,包括家庭,生日,生理期,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直到高中结束,阿俊没有再向宋筱筱告白。两人都上了省城的大学,却再没有交集。火车上突然的相遇,对两人都有不小的冲击。

无法入睡的阿俊打开微信,发现通讯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1,阿俊打开,是宋筱筱的加友请求,阿俊欣然接受。

阿俊和宋筱筱聊了很多高中时代的事,和宋筱筱有关的过去逐渐浮现脑海,最多的是宋筱筱那冷淡,不屑一顾的眼神。阿俊明白,在宋筱筱提及的往事中,有些事是宋筱筱杜撰的,阿俊并没有为她做过那样的事,也许是太喜欢宋筱筱的缘故,阿俊为宋筱筱做的一切,依然铭记于心,至于宋筱筱为何说些没有的事,阿俊不得而知。宋筱筱给了一点点暗示,阿俊请求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早晨,日光比平日更加温暖。阿俊穿着平日的衣服提前20分钟到达约定的地点,一刻钟后,比昨日更加艳丽的宋筱筱出现在阿俊的面前。

两人见面依旧寒暄,网络里已恢复要好的关系似乎不足以弥补现实里缺失的距离。

阿俊看着宋筱筱,投以赞许的目光,宋筱筱的确比昨日更加漂亮。

两人进了一家咖啡店,阿俊依然像高中时候给宋筱筱类似的关怀,默默往宋筱筱杯子里加了几勺糖,将咖啡色的被子推到宋筱筱面前。

谢谢,真体贴。

阿俊第一次得到喜欢多年的宋筱筱的一声真切的赞美。

阿俊笑了笑,没什么,你这么说我不习惯。

宋筱筱喝了口咖啡,看着阿俊,就要毕业了,感觉大学缺少了什么。

我们的生活一直在缺失与弥补中交替进行,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如此。阿俊说。

你说话方式变了,不再是以前那么犯二的你,那时候的你挺可爱的。宋筱筱说,很多事,得趁着年轻,过了适合的年龄,弥补也不会有太大的意义。

是啊!阿俊像是敷衍。

你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吗?宋筱筱问。

和高中一样。

宋筱筱略显疑惑,实在想不起来不起眼的阿俊有什么爱好,却又不能直接问。

阿俊喝了口咖啡,看着路上奔驰的汽车,我曾经喜欢某个人很多年。阿俊像是和外面的某个人说话。

如果那个人也喜欢着你,你们将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阿俊点点头,沉默了良久,两人一起离开咖啡厅,往高中学校走去。时隔三年,久别重逢的两个人走在熟悉的路上相对无言。

宋筱筱说了一大堆感谢阿俊的话,阿俊依然把曾经对宋筱筱的关心当作理所当然。喜欢一个人,就会为她做一些本不可能为自己做的事。

学校的路边依然住着一个70多岁的流浪老人,她比三年前更加的沧桑,阿俊每次路过,都会给她买些吃的,这种行为让没有特别优点的阿俊内心深处十分慰藉,这次也一样。

老人的腿绊到了宋筱筱,在宋筱筱干净的裤子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黑色印迹,老人忙说对不起,宋筱筱什么也没说,鄙夷的眼神夹带着愤怒看了看老人,这一切装进了阿俊的瞳孔,阿俊心里隐隐作痛,这种行为对于美丽的宋筱筱,是绝不该有的。阿俊心脏的位置仿佛出现了一个圆形的黑洞,越变越大,吸走了和宋筱筱有关的一切美好回忆。

阿俊不作声,宋筱筱问一句,阿俊答一句。宋筱筱终于打听到阿俊家是采矿的,虽然今年铜价跌落到2万多,依旧做的风生水起。

宋筱筱凝视着阿俊不帅气的脸,发现阿俊比以前变了很多,现在更能给人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

熟悉的和陌生的


熟悉意为知道得清楚。

陌生意为生疏;不熟悉

最熟悉的也许会便得最陌生,使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是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

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14岁。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

那天,正处叛逆期的我和她大吵了一架。我受够了每天的作业,受够了补习班,也受够了她的唠叨。我们之间爆发了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冷战。

在长达一个星期的低气压后,我决定,离家出走。外婆家正是一个好去处,没有补习,没有作业,没有她,于是我决定去那逍遥逍遥。

那天晚上,我向她宣布了这个消息,她也面无表情的应了声,自己去整衣服。我撇了撇嘴,自己收拾衣服去了。

第二天,冷着脸的她送我到了车站,却什么都没有说。直到车来了,她都没有开过一次口。后来车启动了,她仍站在那里。山动了起来,树也飞快跑着。我使劲回头看,却也只看到她的一个模糊身影,再后来连她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她每天送我上学的情景,她一如那时的模样,一样的站着。但后几年也就没了,我已经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车继续开着,沿途的树木在我眼前闪过,耳边是知了嘈杂的音乐,我望着那笔直的大道,笔直的就好像通向着自由。可我却不觉得开心,即便我知道那里通向着外婆家,那个地方有我一直想要的自由。

我一下车便看见了人群中的外婆,她身上穿着的很普通,是那种略黑的灰。哪怕是这么多年不见,我却还记得这是我的外婆。

外婆家有一个小院子,里面种着一棵大树,据我外婆说,这树是在她嫁过来之前就有了。

有一回村子修了路,那时人家大都也修了水泥地,没了院子里的黄泥,看起来很工整,外公也曾心动过,但后来一看院子里还有一棵树。外公就拿来了一条竹椅,在树下抽了一袋烟,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后来外公就再也没有提修水泥地的事了,这棵树也就因为外公的决定而保留至今。

外婆家的这棵大树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时到了夏天,就会和妈妈在树下乘凉,听妈妈讲故事。

外婆家没空调,只有一只老式电风扇在不停的转着,可连它吹出的风都是热的,只有偶然吹过的风才带来点清凉。外婆说,出去乘凉吧。我就拿两条竹椅到了大树下。

这大树的绿荫仿佛隔开了一个新世界,弥漫着一种很奇特的味道,清凉,安静,美好。

等我一觉睡醒时,外婆已经开始工作了,说是工作其实也不尽然,妈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年都会给外婆寄来一大笔钱,况且外婆还有退休金。可外婆仍放不下自己手头上的活,她做的一向是一些缝缝补补的活。

她也劝过多会,外婆只说着:趁着现在还看得见,就多做些,以后开不见了可就来不及了。她对外婆说:这些钱有什么好赚的,你还是歇着吧!那天没了退休金,我也养得起你。外婆说:对留些钱给牧牧也是好的。

她在多次劝说无果后,只好对外婆说:身子不行就不要做了,身体最重要。

外婆见我醒了,对我说:牧牧,来,帮外婆穿一下线,人老了,看不大清了。我对准针头很顺利的把线穿了进去,外婆,以后还是必要做这针线活了,对身子不好。外婆笑着对我说:牧牧也和你妈一样唠叨了。

我没有说话,外婆不知道我来这的原因,我也不想说。

之后,外婆说起妈妈小时候的故事。我不想扫了外婆的兴,就坐在一旁听着。牧牧是在城里长大的,倒是让你妈少受了罪。你妈当年可是让我受了不少罪,昨天才去挖了人家家里的青藤,今天又去掘了他家的菜地,把你外公气的。

听到这里,我有些诧异了,她小时候竟如此顽皮?

外婆看着我诧异的脸,笑了。

你妈想来也不会说起这些事,每次被我提起总要闹别扭。之后,外婆便说起了妈妈小时候的糗事。

有一回,妈妈在你爷爷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花环给你爷爷,爷爷乐得不行,可这边才乐着,邻居就找上了门,一问才知道,这花竟是从邻居家偷来的。你爷爷被气得

你妈喜欢去河边抓鱼,那鱼也就大拇指头大小,可抓到一条也要开心半天。有一回抓到了一尾野生河鲫,有拳头这么大

外婆说了很多,我那时才知晓原来她还会编花环,捉鱼

天有些黑了,外婆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打算去做饭了。在夕阳中,我看着外婆佝偻着背离开的身影,阳光照在她的银丝上,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

那个应该和外婆走完半辈子的人已经不再了,我想过去陪她,可我却陪不了外婆的后半辈子。

晚上的时候,我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多年前的外婆,穿着丧服的外婆,还有现在的外婆。最后,各个影象合在了一起,竟然化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我骤然惊醒,一看,天早就亮了。

我起床打开房门,外面有一个人,不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裳,两鬓染满了白霜,额头刻满了时光留下的交叉线,眼里带着一丝的愁苦,耳朵上带着一对金耳环。

那个人开口了:牧牧醒了,早饭放在桌子上了。我猛然想到,眼前的人是我的外婆,和我生活了三年的外婆。

我到那时才发现,这个原本我最熟悉的人竟然便得如此的陌生。

我又想起了外婆的话。牧牧,你妈妈当年可皮了,这么高的树都敢爬上去,还和那些皮猴比,要不是后来被你爷爷抓了个包呆呆的望着那树,我是她曾经最亲密的人,可我却从来没有了解过她过去。

是我丢了她的过去啊!

可如今她的脸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和外婆一样浸满了风霜?她的头发有没有染了白霜?她的眼里有没有写着愁苦?

我连她的现在都丢了

我想家了。我好想回家看看她,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的发,看看她的眼。哪怕有那如山的作业,昏天黑地的补习

当天,我和外婆道别,独自一人回去了。一如我来时的情境,山水也都跑着,耳畔呼啸而过的风,似乎挽留着我,可我没有半点犹豫。我走了,离开了外婆,也离开了我的自由。(网 )

因为,我希望我记得的不只是她送我离开时的背影

其实,离家出走远了、久了,那最熟悉的熟悉也就变成最陌生的陌生了

但幸好,我回家了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清浅的岁月,无尽的

在我的灵魂深处,有着岁月跌宕在我心中的美丽和忧伤。不知情归何处,只有让缱绻在一起的真情羁绊,任时光匆匆而去,也不要让思绪化作一缕云烟消散,把这份纯真,雕刻成时光深处永恒的美丽。走过生命的长河,醒来已是中年。陈旧的思念,穿过寂寞的天空,化作一个浅浅的微笑,就在我低下头来的一个瞬间顺然迷失,即刻成了我生命路上最美丽的邂逅。那柔柔的思绪,在那漫长的想念里,开始疯狂滋长。

今生,风是我生命里爱的伏笔。雁随风划过长空了无痕,梦伴清月散了了无影。经年,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心路。无言也无语,凝结成心底那一抹最美的情愫。咀嚼着没有尽头冗杂的尘世,耕耘着空灵深处的文字伊甸园,用一支清瘦的笔,来渲染这一段从前世修来的福分,在幽静的灵魂深处展现灵光。回眸,岁月的影子美到心醉。凝望,深邃无垠的夜空痛彻心扉,淡淡的月色洒落在寂静的夜,仰望星空,烟花散尽,欲语悲欣,交集处最深的是孤独。月色的清辉挥洒在静默的大地上,此时,灯火阑珊处,思念的微笑在我灵魂里响彻。夜色如水,涓涓流淌,翻阅一起走过的时光细碎而美好。于是,我总是喜欢在细雨中奔跑,飘忽的雨水那甘苦掺半的滋味一梦千寻。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明了了人情,终于使我明白了最遥远的是人心而不是距离。于是,我在我的世界里见证着人性,愿你不被前尘旧梦牵绊,但愿脏了的只是这个世界,而不是你的纯洁。你,依然会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纯真的眼泪。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岁月总是轻轻撕碎一个个梦想,让我的希望卑微到尘埃里,总是开不出花来。希望是我最美的擦肩,是我魂牵梦绕的牵念。在这种牵念中总有一种甜蜜的忧伤,也有一种无奈的惆怅,让我一颗漂泊的心无所归属。今夜,我会枕着思念的名字入眠。祈盼着,谁能走进我梦里,与梦一起,缱绻在云水之间嬉戏。

我在光阴里等待时间的天堂,时刻在无涯的荒野里泅渡,搁浅在清浅的时光里寻梦。人世轮回,情暖三生,我愿捡拾起季节的水墨,用瘦笔书写对你的眷恋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