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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街夜色

发表时间:2020-08-22

【www.qg13.com - 有关天真的情感语录】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街夜色,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谋生的地方回到蜗居的小城,是在夏日一个雨后的黄昏。我并没有直接回到家里,因为我知道,这个时候,妻还没回家,倘若就让我一个人呆在屋子里,那肯定有些冷清。于是我索性就在外走走,聊以打发这闲暇的时间,呼吸呼吸雨后凉凉的空气。

奎星街过了金马桥之后在城南商行受了地势的限制,便掉头向南,唤做了南坛街。在这个转弯的地方,作为奎星街的延续,一排长长的石梯顺着山势拔地而起!它跨越了山腰坚固的水渠,一直到了这山不可再高的地,并且在那里修了高高的亭子足可以俯瞰大半个城市。二十年前,这个长满野苹果树的寂静山坡就这样变成了倍受青睐的步道天梯。

二十年过去了,这城市已经大为改变,多出了不少的公园和绿地,天梯不再是人们心中的唯一。在平淡的日子里,她就像一个被冷落的嫔妃,静静地处在那里,看着春去看着冬至。

我循着石梯一步一步向上走去,每走一步都能感受到喧嚣的渐渐远离。雨后的台阶很潮湿,那些被磨损的凹陷里还有着浅浅的积水,脚踩上去,呲呲地四溢。两旁的树木早就已经十分的浓郁,它有着如蝴蝶般的叶子和紫色细长的花朵,雨停风起,这叶这花便粘染了一地。右边一块小小的平地上,海盗船孤零零的悬停在那里,船底还挂着清冷的水滴。这种时候,出来游玩的人自然是更加稀少的了。我抬头望去,目之所及,长长的石阶上就七八个人而已,他们,或安静的跋涉,或驻足遥望。芸芸众生,大家相互穿行,其实已经成了彼此眼中的风景。我这样想着,不经意间已经到了半山腰的水渠。若要再往上,路就变得更加陡峭且曲折了,天色不好,偷偷懒,就沿着河边走走吧。

这河其实是人工开凿的水渠。年代久了,且多在幽暗的地方穿行,所以早已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叫它河也许更合适。只是这一段,粘了城市的荣光,就有了很多如我一般的粉丝。

城市的上空还是游走着大片的浓云,远处的塔吊停住了勤劳的手臂,它点亮了灯,自己也看看这城市的样子。野色已经降临,高楼的霓虹也已经亮起。手拈树枝遥望城市无声的烟火,脚踏灯影近听归鸟喃喃的诉说。这一刻,喧嚣与宁静似乎就是一片叶子的距离。我还是受用身边这静雅的天街夜色好了。

河水泛着微微的天光,静静地流淌,偶尔在崖壁受了些许的阻挡,发出汩汩的声响。河的那一边是神秘幽深的林子,藤蔓爬满了树冠。因为人迹罕至,我一直怀疑里面藏着什么诡异的东西。这边的河堤上,则用深红的石头筑了如城垛般的护栏,地上铺了防滑的瓷砖,砌了乖巧的坛子,里面种上秀气的灌木和纤细的竹子。垂柳长得太快,所以给了它们更大一点的天地,也让它们在风起的时候能够尽情的晃动自己的帘子。路灯的布置非常合理,朦朦胧胧,影影卓卓很是舒适,如若太过明亮反倒失去了该有的意趣了。夜色氤氲,灯光嘶嘶流淌,风来树动,滴水啪啪生响。

突然意识到自己太过投入,竟然忽略了身边那些三三两两的行人。

一对中年的夫妻从我的身边快速的走过,他们都穿着利索的鞋子。我相信这只是他们几十年的相守中的一个普通的日子。前面黄角树下慢慢走过来的也是一对中年的夫妻,他们在低声的商量着某一些事,临近我了,就不再言语。我猜这是对一个陌生人的顾忌。竹从边立着一对男女,看样子也是四十好几,他们在说关于这条水渠的故事,但是居然牵着手,很是亲热的样子,这让我觉得万分的诧异。三个男子聚在了一起,他们点燃了香烟,谈论着云南那边的消息。另外两个女人在旁边聊着子女念书的事。我不由的轻轻叹了一口气。

夜色更加的浓了,行人也越来越少,他们走着走着就悄然的消失。河水也穿过崖洞再次流进无边的幽暗里。远方,群山蛰伏,近处,万家灯火已经亮起。我也应该转身回家去了!

延伸阅读

天阶夜色凉如水,水痕深处爱渐浓


今夜、只听雨,心便湿了。本是清淡之人,却偏偏喜欢这最浓烈的红,一旦喜欢了就痴迷到不可自拔。花儿恁自多情的开了,不管不顾的孤芳自赏,偶有风来荡起一痕幽香。这红油纸的伞只能出现在江南的雨巷,婆娑起舞的碧玉升烟,托起燃烧的一帘幽梦。

这样的背影,在北方只能是梦里,云中谁把锦书寄,一痕相思入梦来。好想写一纸情柔的文字,就那么入骨的深情,墨里芳草依依,化骨柔肠不悔。可不敢落啊,怕一撇一捺忽的错了位置,会染了忧伤的风骨,蹉跎了一缕风的祈盼。光阴荏苒,哪里才是个尽头呢?或许爱无法永恒,只能在同一天空下幻化出思念的雨,等一念春生的悸动。月圆了,思念飘像云端,那鹊鸟是否完成了使命,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纵然良宵一刻短,惟愿情字可久长。

我是你最心疼的那人么?还是命运开了一个玩笑!许下一个愿吧,就今晚,在子夜最深邃的一刻,若此生无法永远,那就让情花长成参天的大树,我只做一株绿萝,生生世世缠绕,赌一场天荒地老。

在深邃的夜里触碰那虚无的暖,亦会默默欣喜,漫长的孤独开始落地,沉飘萍于一池春水依依。耳畔边那情歌叫醒了梦的清冷,沉浸在旖旎的幻境,用滚烫的墨燃烧冰消雪融。时间分秒的流逝,不觉就已黎明,一轮红日苒苒升腾。

人生每一次途经,不一定都是奔赴终端的历程,有些风景需要停下脚步,浅嗅一缕清风,指捻纤纤柔润的温情,不问归期,不求收获。只是不错过可以沸腾焰火的瞬间,哪怕只是幻影。浮生总是梦,来去匆匆,爱了就爱了,散了也别嗔叹,没有无缘无故的相逢,莫把前世当今生,莫负红尘烟雨浓。剪一缕红线,让那南飞的雁衔啄,捎给远方的人儿,情若相托,莫问归期几何!此刻爱是你我,已经够了

岁月韶华逝,相思催人老。只想执手晨昏,暮暮朝朝同看花开花落,赏月圆月缺。幸福是一扇门,推开要付出多少真心?此刻只想在你怀里安然的睡去,屏蔽红尘滚滚,不让一丝烦闷刺痛心的伤痕。若星星开满树,只愿你眼里有我、如一汪清溪水,纯真的封印爱的真身。若问永远到底有多远,答案是思念彼此的每一分。

心经念了多少遍,飘零的叶子只想随风远行,山高水长的画卷里,愿作一只蝶,舞动灵翼吻花的香浓。轮回千重变,最美是情深,沉浸在梦里,爱人啊,轻轻呼唤你的名,你可曾读懂那份真情?

我用流年乱浮生,只想在你怀里媚成灵,亲爱!你可懂字里情灼心,一往情深深几重?笔随心动,文乘风,沉浸在墨里浅书一纸情柔,七夕,恋你火焰升。牛郎织女星,鹊桥两相从,烈烈灼灼不老情。

天阶夜色凉如水,惟愿君心怜芳踪,听禅莫负卿!此刻若有风,吹动你的窗棂,就闭上眼睛,我在你心里种下花田千顷,水痕深处爱渐浓

文字:晴曦

群号:275116424

莲花街


那海小镇是南方岛屿上一座平平无奇的临海小渔镇。镇上有一条名为“莲花街”的商业街,建筑风格是南洋骑楼建筑,与那海小镇的古典四合宅院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九十年前,莲花街刚建成的时候,街上的商铺被归国的华侨、外来的商人租赁做生意,前十年倒还热热闹闹、生意兴隆。突然发生的一件离奇事,让莲花街顿时无人问津。那些做生意的商人见白天里都不再有人来莲花街了,陆陆续续就搬离了。

时间如流水般奔腾而去,九十年后,莲花街曾经光彩夺目的建筑已经变得斑驳老旧,曾经人声鼎沸早沉淀在岁月不可回首的历史中。风吹过莲花街,卷走的只有厚厚的尘埃。

突然有一日,本该继续破败下去的莲花街,来了一位年轻的男人。他走进莲花街9号那腐朽的大门,宣布要在这间积满灰尘的破落房子里开一家“书店”。

一时间,人们把这件事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纷纷议论着那个男人从哪里来、做什么的。

甚至有人怀疑他会被“怪物”吞食。

莲花街取莲花之意,却并不吉祥。

不管镇上的人怎么说,男人依旧把他的书店开在了莲花街9号。从这天起,他就遇上了他平生最感兴趣的很多“人”……

2

“救救我……救救我……”

容笙被凄厉的哭声吵醒,本想翻个身捂住耳朵继续睡,但那声音绵延悠长,扰得他无法入眠。他掀开被子,披衣下床,走到桌前端起烛台朝声音的来处走去。

声音在他的书店一楼。他睡在二楼,下楼梯时他看见了站在楼梯上的“男人”。

“别去管她,她怨念太深,容易伤到你这种体质极弱的人。”楼梯上的男人提醒道。

容笙不理睬他,兀自走到那蹲在地上哭泣的“女人”跟前,“你为什么在这里哭?”他的语气不算温和,毕竟他还有起床气。

“女人”披肩散发,她抬起头看见烛火的橘色光芒摇曳在冷若冰霜的容笙脸庞上,忽而弹起来,凑近他嗅了嗅,低落道:“你不是他。真遗憾。”

“他是谁?”

“我的未婚夫。”容笙瞧见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裙子,可是裙摆上沾满了干涸的血迹。她左看右瞧容笙,再次叹了口气,“你长得真像他,如果你是他,我就可以上你的身,吸你的精气,害死你了。”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报仇啊!凭什么,凭什么你可以长命百岁,而我要变成厉鬼被禁锢在这莲花街上!啊——”她突然发狂,血泪从她的眼睛里迸发,裙摆上的血迹摊染出一大片,一袭白裙变红裙。

容笙未料如此变化,往后退了两步,眼见“女人”的爪子朝他抓来,身后突然来了一句:“小心!”那个楼梯上的“男人”上前不知念了什么,“女人”抱头消失了。

3

容笙提了一壶酒,他走出莲花街,在镇上遇到的居民们几乎全都用复杂的眼神投向他。他面色从容,径直往北三区而去。

北山区有一位年事已高的蒋婆婆,关于那海小镇的事情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但是,能不能从她那里知道些什么,就要看她的心情了。

容笙去找蒋婆婆的路上,夜里那位楼梯上的“男人”突然又出现了。他问容笙和蒋婆婆是什么关系。

容笙皱眉,“为什么白天你也能出来?”

“我是不同的。你和蒋婆婆什么关系?”他又问一遍。

容笙不搭理他,全程安安静静,直到找到了蒋婆婆。

蒋婆婆坐在院子门口,手里拿了根水烟在抽。她眼睛一眯瞧见了容笙手里的酒,乐得立即朝容笙招招手。

“阿笙,好久不见啦!你交新朋友啦?”蒋婆婆盯着“男人”,虽然在笑,却不和善。

容笙将酒壶放在她的边上,开门见山道:“婆婆,我想向您打听件事。镇上有人年轻的时候和我长得像的吗?”

“采风街上有个叫做王玉文的老东西,他年轻的时候和你有点像。”

“王玉文……他结婚了吗?”

“哼!何止是结婚了,还是金婚呢!”婆婆二郎腿一翘,吞云吐雾地不屑道,“他年轻的时候,好歹算是镇上一表人才的小伙,先是看上了卖油郎的女儿,后来那姑娘被害了,他立马就和有钱人家的小姐结婚了。如今是儿孙满堂,其乐融融。可怜了那卖油郎的女儿。”

“是王玉文害死了那姑娘?”

“不,是卖油郎的邻居,一个叫李大勇的车夫。”

4

容笙独自去找李大勇的后人。

据蒋婆婆所说,李大勇在五十年前杀了人之后,立刻就被捕了。他被捕之前有过家庭,有一个女儿,叫李彩虹。李彩虹今年也是年迈的老人了,生活在北五区,因为父亲的事情,一辈子活得畏畏缩缩。

容笙见到李彩虹的时候,明白了蒋婆婆为何提到李彩虹会有可怜又藐视的神情。李彩虹身子佝偻、说话小声、不敢看人。她是被李大勇毁了的人。

“您知不知道,您父亲当年为何要杀害于宇?”于宇就是当年卖油郎的女儿,也是容笙遇见的那个女鬼。

李彩虹似乎颤抖了下,她没有抬起头看向容笙,而是低声叹息道:“难以启齿。请你回吧!”

容笙没有动作,反而说:“或许您无法想象,我遇见了于宇的鬼魂……”他说到这里,李彩虹猛然抬头瞪着他,他忽然改口说下去:“在梦里。梦里她告诉我,她马上要投胎转世了,离开前只有一件心事未了,就是得知当年被害的真相,否则无法离去。您的父亲已经害了她,希望您不要再害她无法投胎了。”

李彩虹僵住,不知她想了什么,想了很久,容笙也耐心地等了很久,然后她才幽幽瞥了容笙一眼,站起身来,无奈道:“算了。”她步履蹒跚地朝房间里走去。

过了片刻,她走出来,手里还拿了一本泛黄的破旧本子,递给容笙时说:“这是我……李大勇的日记。当年他……那之后他回来,匆匆把经过写下来了。他是个疯子,他有病!”

容笙接过日记,仿佛能看到一个罪犯,在犯罪之后迅速写下他的日记,脸上还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5

“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

是啊,她是个贱人。她整天穿着裙子在我面前晃悠,冲我笑,冲我说话,声音甜甜的软软的,贱死了!

她的爸爸也不是什么好人,他是故意搬到我家旁边的。他跟我说他的女儿多么乖巧,他觉得干多少活都不会累。放屁!他要是真的爱他的女儿,就不会把他的女儿许配给一个穷小子。

她也是浪荡。她长得那么好看,还穿着露出小腿的裙子,勾引了无数男人,竟然还想嫁人?我讨厌她,不能看到她继续勾引别的男人了。

所以我强暴了她,把她撕烂,把她杀了。杀了她之后,我觉得很开心,我早就想这么做了。谁让她住在我家旁边,谁让她对谁都笑着说话,谁让她穿裙子!

她该死。”

合上了日记本,容笙不禁低头轻声咒骂一句:“荒诞!”

“就因为这种奇怪的理由,就杀了一个人?”他看向李彩虹。

李彩虹拿回日记本,“这是李大勇的恶意,谁也不知道他的恶意从何而来,却吞噬了几个人的人生。他自己,于宇,于宇的爸爸,还有我。他们都死了,只有我,苟延残喘,终生一事无成……”

6

容笙再见到于宇时,她已经恢复了神智,又蹲在一楼哭泣。

“杀害你的人已经死了,而你的未婚夫王玉文,你为何要恨他呢?”

于宇停止哭泣,不甘道:“凭什么!凭什么我死于非命,而他却转头就和另一个女人厮守一生!”

“不然呢?你还希望他为你守一辈子吗?于宇,说实话,王玉文并不欠你的,他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并没有过错。你已经死了很多年了,你的仇人也死了很多年了。你在世间已经没有仇人了。”

“但我不甘心!我死了,他就应该陪我!”于宇又发狂了。

这次依旧是那个“男人”突然出现,拿出一个瓶子,嘴里默念咒语,于宇便犹如风一般被吸进了瓶子里。他干净利落地将瓶子封印起来,书店恢复了平静。

“她会如何?”容笙问。

“送去地府吧!”

“李大勇是……投胎转世了吗?”

“没有。恶人自有恶鬼磨,他即使下了阴曹地府也是戴罪之身,无法投胎转世的。这也算给了于宇一点安慰吧!”

“这点安慰算什么呢!就因为李大勇莫名其妙的恶意,就毁了几个人的人生。为什么要犯罪呢?为什么要产生那样的恶意呢?想想倘若世界上,每个人都会对别人产生莫名其妙的恶意,并任由恶意操纵自己去肆意杀人,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男人”笑了笑,他笑起来没有了阴森森的气息,眼睛里似乎也闪耀着烛火的光芒,“所以世界上有犯法行罪之人,也有取正道的人。即使是向光而行的人,也会有影子,但是他们的影子永远只会在背后,而他们的前路始终是光明的。”

7

容笙在店里悠然看书,反正他的书店基本不会有生意,他干脆也放弃了靠卖书挣钱的想法。

忽然来了位稀客。

是位耄耋老人,手里柱了根拐杖,慢慢地跨上台阶走进书店。

容笙起身,还未开口,老人忽而泪流满面。

“阿宇,对不起。”

……

王玉文的葬礼上,容笙去祭拜了。看着老人的照片,容笙在心里想,他去地府遇见于宇了吗?

在另一个故事版本里,容笙听到了王玉文亲口诉说的另外的悲哀。当年,李大勇把于宇掠到了莲花街9号,在他实施暴行之前,其实已经被王玉文看见了。

王玉文就算凭自己救不了于宇,喊人来也能合伙救下于宇。可是他没有。

他亲眼目睹于宇被玷污、被杀害,看见于宇的血迹染红了白色的裙子和灰色的地板。他当然怜悯于宇。但是他还有点兴奋。只要于宇死了,卖油郎就没有阻止他毁掉婚约的理由,他也能和那位富家千金结婚。

他会变得有钱,不用再过苦日子,只要他和那位喜欢他的富家千金顺利结婚……只要于宇死了。

他不用沾上任何血,不用承担什么罪过,因为杀害于宇的人不是他。

夜色的人


夜,已经睡得一片安静,月亮也散去了色彩,努力的把这个漆黑的夜变得更黑暗。就在这时,一个穿着厚厚衣服的消瘦老头,晃悠着一个看起来很刺眼的手电筒慢慢的穿梭在都市高楼的中间。仿佛是夜里的王,巡视着他的领域,平安无事。

时间的指针已经转过了一圈又一圈,可是夜里的老头感觉没有任何的去处可以容下他那一副单薄的身躯,依然行走在黑暗里。夜里的天气很冷,以至于夜晚的老头不断哆嗦着身体,温暖的家千千万,可是依然没有一个可以属于他的家。

一只看起来好久没有吃食物的夜猫从老头的身边走过,并警惕的看着这个和它一样槽糕的大家伙,老头无奈的笑出了声。心里想,都是在夜里寻觅生活的,为什么还要在乎他的威胁了。老头慢慢的转过一个角落离开了,只是在他转身的那一瞬间不曾潮湿的眼角变得湿润。一辈子人真苦,操劳了一辈子,如今的家不知在哪里?

夜晚老头感觉到累了,于是蹲在一个散发着残血般光芒的路灯下点燃了一根皱皱巴巴的劣质过滤烟棒。不一会儿,烟雾笼罩了老头干巴的脸颊,污浊的眼神透露着伤感和思念。一辈子辛苦的走来,没有享受过富裕的生活,没有穿过一件干净的衣服,吃的不过是清汤面,漂不起半点的菜叶。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却顾不及老头的幸福,把所有的东西用在了自己的身上。老头却没有一丝的怨言,因为他觉得这是他的责任,是他必须要做的。剩余给老头的只有无尽头的思念和控制不住的男人泪水。

夜,太漫长了,也许看似简单的一夜熟睡却让夜晚的老头盼了一夜。他期盼着太阳的出现,因为太阳是温暖的,也是不需要付出任何报酬就可以享受到的。夜晚的老头,谁知他的可怜,只有自己才能感受一夜的孤独和凄冷。

悲伤的泪水涌出,无尽的哭泣,呐喊生活的残酷。眼泪不是属于坚强的夜晚老头,那样老头一定会心疼。不知道苦究竟有多苦,但一定会苦尽甘来,等待光明的到来。那样,夜晚的老头就会在夜里没有顾虑的熟睡,没有凄冷,没有孤独,只有来的很晚的幸福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