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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色的傍晚

发表时间:2020-08-25

【www.qg13.com - 夕阳情感美文】

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夕阳色的傍晚,欢迎阅读与收藏。

夕阳啊夕阳,请你在日日暮落时分拥抱我到暮凉再消散去吧,请你日日遗我最后的永恒美丽,一生一世追寻着你的光芒而去。

在车辆行驶的右前方,有一轮染了春水的夕阳,又圆又亮,散发着橘红明粹的金黄光晕,我静静的坐在车上,驶向了夕阳色的远方之路。

夕阳无限好,落日近黄昏。岁月几般美,光尽暮年矣。

夕阳,映照了心中的怀念追忆之思,缅甸着今流去的时光荏苒。别离的笙箫,过去的芳歌,一日终矣,君子何叹,叹光年之飞逝,叹人生憾事终难平,叹我心之梦终难圆。

我望夕阳啊望夕阳,叹流殇啊叹流殇,谁人知我心心之语,何人知我切切之思,我唱啊唱啊唱夕阳,泪水流啊流啊思柱年,弹罢琴声绵绵梦悠悠,夜深静谧人影清潇潇,时光的桥轮慢慢的走过了一圈又一圈,而我又怎能,停下心中未了的一绻幽梦。

你有多美,我的渴望便有多么深,恰如星子慕恋着月亮,河水缱绻着清风,白云欢喜着海洋,你是我心中至悲至喜至苦至甜的一道凉殇风,泪水无声地滑落,心绪无形地悲寥狂起,思念你的眸色里一片清如许,深又浅,静里时淡静无澜,暗里波涛汹涌沉风浪起。

无相妨,无相妨。爱何妨,梦何妨,夜又彷徨,云又迷茫。曾期盼能醉一场,曾渴望能醒一生,我就站在光与夜的两地,徘徊又惆怅,惆怅又迷茫。掀起一片淡淡浓浓的云纱,想要轻轻地抱着你,蒙住你的双眸,轻轻地吻着你,飘到你的耳边轻轻地咬语,细湿湿的纱雾笼罩在你和我的身旁,隔着肌肤的相触,隔着眼睛的相望,隔着时空的倒流,我无法去看你,无法去触摸你,我害怕着太过清晰的你,更害怕着太过清晰的自己。

早就明了,我追随的你是那样的遥远,天空中的夕阳是那样的美丽,璀璨永恒的光辉宛似我一生之中可望不可即的彼端,我的心,在夕阳下深深的涌动,为这美丽,为这不可得的你,芳醉迷泪。

早自知这一切,将会是我一生记忆之中的心泪梦事,我于千千万万人之中,万幸有缘得以与你相逢,任世风海浪沧桑,乾坤倒转,我在千千万万人群里一眼就望见了你,眼瞳里的莹白蝴蝶轻轻地飞了出去,翩飞至你的身边歌舞绵绵,絮絮如梦缠丝着我心的情话,天下万物皆浇煞了颜色,我独将你的倾城模样深深映在了心里。

我渴望你,就像渴望着天河里的夕阳。虹虫一样的颜色里洇着春水的温柔,醉人的香纷里散发着永恒的光辉,轻轻的流映着驶向远方的车辆,映着日落西斜的木棉花。

春风摇就夕阳醉,月光缱绻了梦香夜色柔。远方的人儿啊,是谁,是谁,是谁还在花下惆怅彷徨歌唱,是谁梦了夜的迷殇,惹了相思的香

夕阳啊夕阳,请你在日日暮落时分拥抱我到暮凉再消散去吧,请你日日遗我最后的永恒美丽,一生一世追寻着你的光芒而去。

不生惆怅,不寥芳。不生遗憾,怎生我梦。

我不去找你,爱怎般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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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夕阳


于我而言,童年就像盛夏的夕晖,灿烂美好。

那一片暖金色的夕晖,仿佛一条长长的走廊,连通我的童年生活----那段美好却又转瞬即逝的时光。

一年级的暑假,我独自一人,提着一只手提袋,百无聊赖地走在去往补习班的路上。正值八月的黄昏,气温早已没有了正午的灼热,反倒是让人感到极为舒适的温暖。赤金色的太阳硬是从西边林立的高楼间挤出脸来,将同是金色的夕晖洒在小径上,周围的一切都被渲染成那夺目的色彩。我似乎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仿佛整个泡在金色的海水中。夕晖摩挲着我的脸,像母亲一般温柔温暖。我暂时忘却了烦扰,虽然我仍慢慢向前方荡去,但我的心,却跟随那片灿金的夕晖,一起沉入那天空的海底。

于是,那一抹艳金,便成了我童年最深刻的回忆。

小升初那一年的暑假,我提着包,低着头,急匆匆地往补习班赶。即使还有半个多小时的富余时间,但此时此刻满脑子都是一道令我生厌的应用题。踏上补习班前的那条路时,我的脚步猛地刹住,脚下,一地艳金。

心中似乎有什么沉睡的东西苏醒了,抬起脸,依然是那赤金色的大脸盘,向大地倾洒着金色的夕晖。是的,童年,沐浴在夕阳里。我放慢脚步,想再一次感受夕晖那熟悉温暖的抚摸。可是,突然感觉眼前一暗,周围温度骤降,我打了一个哆嗦,猛然回头,那夕阳,早已隐没在高楼间。

我仿佛看见,一年级的我,微闭着眼,沐浴在身后的夕晖里,悠悠地走远。或许,我的童年在原地向我挥手,而我却在那狭窄的走廊里越行越远。

是长大了吧?童年只能离我远去了吧?时光,就像一个吝啬的商人,将最美的童年全部拿走,只剩回忆。记忆中,童年,就像那道夕晖,带给我无尽的温暖,却又转瞬即逝

夕阳的恋念


夕阳红,夕阳美,那夕阳的恋念啊?她,让人醉!乘着夕阳的美,扶着夕阳的醉。我们一群老五中当年的青涩学子,已经是一头银霜,满脸皱纹。更有的是扶着拐杖,战战巍巍,听说那是脑梗留下的后遗症。即使昔日的校花班花,也失去了当年的光彩。就连那活细润的小手,也好似刚刚从干枯的黄黑色泥土里抽出。

这是时光,是时光给我们留下的印痕。我们改变不了时间,可我们这一代,用这些时光改变祖国的命运。这也证明,证明了我们为祖先留下的这块土地,献出了我们自己的青春,献出了我们整整的一身。

蓝天上那翱翔的战鹰,东海那飘着国旗的航母编队,祖国大地上那飞驰的高铁,太空那遨游的卫星。哪一件没有我们这一代人的心血,哪一件能离开我们打下的基础,。我们的夕阳是美的,美得让人陶醉。我们是老了,老得不悔,老得不愧。挺着你的胸膛,面对你的苍老人生,活出你自己滋味。

看吧,为了参加今天校友会,那两位成年美女是从江南的南通和无锡飞来的,那位瘦瘦的大龄青年来自则天故里,还有几位是从、梓州赶来。他们,她们都高高地举着飘香的清茶,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容。它的确是茶,不是酒。但,它的香比酒更纯,因为它代表的是一颗颗纯纯的心。第一杯敬当年尊敬的校长,第二杯敬以前敬爱的老师。然后就是鞠出一颗诚心,互敬,互饮。这份情,这份留着几十年余香的情,就是今天的校友会。

后悔吗!没能参加今天聚会的校友。不,你千万不要后悔,那样我们会心痛的。今后我们约个时间,回老五中去看看,看看那个伴随着我们度过三年青春时光的校园,看看我们青少年时代那份沉淀的记忆。寻觅那当年我们挖的池塘,看看那些自由自在的鱼儿,是不是长大了,还认不得认得我们。看看池塘埂上的芭蕉,是不是已经成熟了。看看我们平建的篮球场,足球场是不是已经换了新颜,与时俱进。看看后山的菜地,现在是不是还种着青菜,罗布,厚皮菜。嘻嘻,再看看宿舍,食堂,教学楼。

我们的老五中,她只是一所普普通通的农村中学,建校也才只有六十来年的历史。可她却为我们塔山,为三台,乃至为四川培养出了不少的优秀人才。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舔了砖,加了瓦。

青是出于蓝的,她也肯定会胜于蓝。我们坚信,坚信以前的三台五中,现在的塔山中学会越办越好,越办越强。

带着一份对夕阳的念恋,怀着一份对老五中的青涩记忆,依依的告别了昔日的校长、老师、校友。揣着这份情,掂着这份意握别、挥手、再见。相约,相约着来年再相见。

20XX年10月25日于 绵阳 邹居云

搀扶的夕阳


夕阳慵懒的离去,一抹红霞彤红透亮,斑驳陆离。正如王禹棣的诗万壑有声含晚籁,数峰无语立斜阳。宋人的妙笔无不令世人为之惊叹。

车如龙,前不见首,后不见尾,下班的高峰,驻足瞻首,能欣赏如此美景,无不叫人遐想。氤氲的尾气,喧嚣的喇叭淹没了街道的宁静。汽车赤红赤红的尾灯,在徐徐降临的暮色中格外耀眼。

蓦然间,两位佝偻的老者在盲道上,相互搀扶着,姗姗而行,相依相偎,这不正是一道更美的夕阳风景么?

人生搀扶就好。等我老了,如果象这样一对老伴一样相依为命,相互搀扶着走过自己岁月,真是幸福的。能聆听老伴的絮絮唠叨,和老伴说些一辈子都没有讲完的故事。这样,在夕阳下走在林荫的小道,聆听小鸟归巢的叫声,说些这路这车的故事,分享我们曾经的辉煌,幸福和骄傲把心田滋润。

人生搀扶就好,能在一起沐浴阳光,泡上一杯尚好的禅茶,把人生品味。茶冷了,老伴加加温。在后花园里走走,品味晓行花径露沾衣,静坐莲池香满袖的意境。在桃花树下捡起香满一地的桃花,品味桃花乱落红如雨的滋味。

于是就有了,桃花帘外开依旧,帘中人比桃花秀的佳句。有花开就有花落,其实,人生也一样,也是一个生命的轮回。在人与自然的和谐中,细细的享受氧的纯,花的香,尝的绿,品的素,游的乐,睡的沉。如此岂不优雅而幸福。

搀扶就好,一起在经年的小桥,聆听潺潺的流水的故事。相视凝霜若雪的梦,拎起羞涩的初恋,和花前月下的细语,推着单车走在林荫小道的笺笺蜜语。凝眸间,嫣然一笑,一如昨天。

人最怕孤单,南飞的孤雁,凄凄的叫声,在诉说着离别的痛苦,和对伴侣的眷恋。嘁嘁的哀鸣,在瑟瑟的秋风中从窗前掠过,震碎了夜的宁静,也震碎了麻木的神经。嘁嘁的哀嚎也是对猎者的怒吼,和控诉。人在失去伴侣之后留下的是无限的依恋,和彻心的痛苦。但愿我们不孤单,搀扶走过一生也是幸福的,幸运的。

搀扶是幸运的,不是每个人都懂得珍惜。一路走来,岁月轮回,春寒夏雨秋风冬雪,甜酸苦辣,心酸无奈。当步履阑珊的时候,搀扶是幸福的!

车在缓缓的移动,搀扶的夕阳,深深的烙在我的记忆。(网 )

多彩夕阳


童年时的夕阳,笼罩在没有榕树的池塘边。池塘蓄积了太阳一天的热量,我和小伙伴们同鸭子在水中嬉戏。刚刚摔完亚麻的男人们赤裸着上身向水边走来,他们要洗去污浊的汗水和一天的疲惫。妇女们依旧有节奏地用木棰敲打着破旧的被单,文人称那种声音为捣砧声。妈妈这时也来了,她要把洗澡的鸭子找回家,让它们回到自己的小窝里去睡觉。可鸭子们似乎还没有玩够,它们和妈妈兜圈子,就是不上岸。我怕妈妈投来的小石子伤到我,忙把头潜到水下。

少年时的夕阳,时常呈现在散文和诗歌中。作家们常爱这样描述:夕阳西下,牧童骑在牛背上,悠闲地吹着长笛。那时我的感觉是如果有人让这个牧童去当美国总统他都不会去。古诗里所描绘的夕阳更美:王维的一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描写的景色何等瑰丽;李商隐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透着几分伤感;晏殊的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又让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词人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那时只是觉得夕阳是多彩多姿的,在每个人的眼中、心中都不尽相同。

青年时我看夕阳便不那么美了。散文中的牧童并不悠闲,因为牧牛的时候蚊虫太多,回到家牧童还要除牛粪,他干的活又脏又累;大漠里看夕阳也没啥意思,在那里的人们一定又热又渴,说不定他们还会对着太阳,像谢逊一样骂上两句贼老天,为啥这样热?那时我曾一度感到困惑,不知夕阳究竟美还是不美。

十八岁时我读了杜甫的《春望》,中云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我豁然开朗,此时方知夕阳的美与不美,全在于人欣赏夕阳时的心情与心境。你喜爱春风,就觉得它像姑娘的嫩手,在轻轻地抚弄你的长发;你厌恶春风,就可以把它写成一阵妖风,皲裂了你的脸庞。可见,不论晨曦落日,月圆月缺,亦或花草树木,风霜雨雪,它们都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月亮的圆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也无需为花开花谢、草枯草荣而过多伤感。

进入不惑之年以后再看夕阳,心境又自不同。看到夕阳的壮丽,不免为已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想到红日即将下沉,又为鬓边的白发而轻轻叹息。范仲淹尝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此乃人生最高境界。然而真正做到这一点又谈何容易?闲来曾作了一首诗:人生秋来醉重阳,一日最好看榆桑。抚琴长啸东篱下,鬓边一缕菊花香。红日既然无可挽留,我辈俗人,也唯有醉心于菊花的清香了。

夕阳下的恋人


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收到了男孩的情书,那时的我青涩懵懂,根本不知何为爱情。只知道打开情书的那一瞬间我的心跳加速,脸红的像滴血的玫瑰一般,生怕被其他同学知道班上的男同学暗恋我。于是又偷偷的把那封情书夹在我的作文本里带回家再次拿来阅读,一边读还一边红着脸偷偷的抿嘴微笑。自己心中思虑着原来被人喜欢的感觉是这样的。

时间让我的思想日渐成熟起来,慢慢的我也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开始从书中寻找爱情,那些书写美好爱情的诗词歌赋一遍一遍的读着,我爱读诗也爱写诗,看着柳永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时,他对爱情的执着让我真的敬佩;看着徐再思在《折桂令》中写到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我总是在思考者相思的滋味到底如何;在看着《红楼梦》中是一个阆苑奇葩,一个是美玉无瑕,有情却终究虚无一场空而感到忧伤,我感叹为何他俩不能长相见兮呢!

当然我也在很多戏曲中看到很多爱情故事,但是这些终究是艺术传达出,而不是我自己真心体会的爱情,我渴望爱情,但是没有面包的爱情真的能够执子之手天长地久吗?但是,大学二年级的我看着喜欢自己的男生千里迢迢下着雨赶来看我时,心里怎能不会有些感动。

当我见到他的一瞬间我真的好紧张,我好像拥抱他。可是我是一个传统而矜持的女孩子,即使见到再喜欢的男孩子我都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当我俩走在大学的校园里,两人记在小小的雨伞下面,两只手随着步伐时不时碰在一起时,彼此的心跳声呼吸声都能听见,听着不远处时不时传来萨克斯吹奏的曲子《罗密欧与朱丽叶》时,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在这样的情境下我们这对互相暗恋的年轻人始终两只手没有牵在一起,他的眼神时如此的温柔,回到寝室后我一夜未眠写下了这首简单的小诗:

今忆梦

雨夜魂牵梦几回。

烟雨袅袅,

心语徘徊,

七个雨夜,七种相思。

倒是花无人红,

情无依倚。

今雨期欲子青,

七日相许期期相依。

原来思念一个人是这样的滋味。可是一个对自己未来都如此懵懂的我怎么能真正对爱情负责人呢,当我拒绝他时,我眼睛有了泪花了;原来离开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时这样的痛苦。当我看见不久后他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自然都走在街上时,我的心流血了;原来看着自己爱恋的对象爱上别人的那种滋味,简直比咖啡更苦!

我将这份苦涩的校园之恋深藏心底,当成是一种回忆。我无法左右我的爱情,但我可以左右的我的人生。当我成功的走近了我所规划的职业生涯时,我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这几年间不乏追求者,可我一再拒绝。

因为我再也找不到当初一见倾心的感觉了,我听不到紧凑的呼吸声、看不到温柔的眼神、也没有一句句关切的问候,有的只是百无聊赖的比较,学历、单位、家境,这样的相亲让我机器厌倦,我真的很 怀念大学的生活,怀念大学时间那一段段纯纯的山楂树之恋,而社会如此现实,看着街上的小情侣如此开放时,我始终坚持我医生一次的恋爱准则。

缘分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东西,在你不经意间偷偷的溜走了,又悄悄的像你走来。我仍然那般强淡定的面对我的爱情,似乎对一切异xing都是那么不屑一顾,而我那一天的那一个眼神如此灼热的看着我,而这双囧囧有神的眼睛看着我一看就是一生。

当我被一个异xing第一次十指相扣握住我的手时,我好有安全感,心里一股暖流划过我的心房,几年未曾有过的急促的心跳再一次频率如此之快,我对这个男人有一种直觉,总觉得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结果一年之后我和这个男人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曾经许诺的唯一的爱情我终于做到了,我把我女人最美好的东西留给了这个男人,当在新婚之夜落在床单上的那一抹殷红时,他向我曾诺我将一生对你不离不弃。

当时的我处在24岁这样的年纪里对于不离不弃这个概念尚且模糊不清,我只知道这个男人让我有心动的感觉,他很执着的追求我,他很浪漫,他曾经单膝跪下求我做她的恋人,曾经捧着一大束玫瑰带给我惊喜,曾经脱下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身上、曾经无数次容忍我的坏脾气、曾经给我冬日里送来一碗碗鲜美的汤汁、曾经生病时一口一口喂我吃药太多的小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当时的我没有所谓的两情若是久长时的概念,有的只是只争朝夕。

一年之后我们可爱的宝贝也出生了,可是我们的婚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是一个爱美的女孩,我喜欢漂亮的包包,喜欢好看的裙子、喜欢香水化妆品。但是孩子的出生打乱了我们的生活节奏,也让我们的经济压力越发的大,我们的争吵声越来越多,我开始排斥他,我甚至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选择那些经济能力强的男人结婚生孩子,我开始胡思乱想。我讨厌他给我带来的枯燥的奶妈生活、我讨厌他让我过早的走近的婚姻生活、我讨厌他给我买不起我想要的物质用品,我甚至有了放弃这段婚姻的念头,我不想把一生都献给这样一个平凡的男人身上、我讨厌他每天只知道洗床单洗被套、讨厌他整天唠唠叨叨。我要的丈夫是一个思想前进、事业心强的男人,而不是一个过小日子的男人,我终于开始放弃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爱情、甚至我们可爱的孩子。我们分居了。

分居之后我开始思考自己,难道我不配拥有这样的爱情:下班后两人一起谈诗论词、切磋文学艺术、一起看电影、一起听音乐,偶尔再有一份小礼物送上。我憧憬的爱情时如此的罗曼蒂克,而现实呢,我们每天都在换着尿布、冲着奶粉、拿着奶瓶精打细算着每天的开支,跟我想象的婚姻生活简直风马牛不相及。

一个人的独居生活难眠有时落寞,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女汉子,我什么都可以做,我站在凳子上换灯泡,可是弄了许久还是搞不定,刚好周末大家都回家了,今晚没有灯怎么过,我躺在床上始终不好意思开口找他给我帮忙。突然电话那头打来了问我几时回我妈妈那边,他买了奶粉让我提回去,我很生气的大声囔囔不回家,寝室灯都坏了心情不好不回家当时就挂了电话,我还在床上生气着一刻钟之后门铃响了。

我打开门,原来是他,他提这个一大堆东西,拿出来的都是孩子的奶粉、纸尿裤。他拿来一个凳子站着看了看灯,说是灯烧掉了,于是给我从他的一大堆东西里找出一个新的灯泡给我换上拧好。做好这件事情后他又在袋子里找来找去说你上次看中的这条粉色短裙我问了问80元,我给他讲价了,他收了我60块钱,你穿上肯定好看,还有你爱吃的话梅、苏打饼干、酸奶我给你买了你待会就着奶粉纸尿裤一起带回去,顺便路上肚子饿了可以吃。这时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酸酸的,原来他知道我喜欢这条裙子,我突然哭出声来来,他回过头来看着我摸着我的头说跟我回家吧,我开车送你回你妈妈家,宝贝看见我们一起回家肯定高兴!。

也许是许久未见的原因,也许是他很爱他的孩子的原因、也许是我太害怕孤单的原因,也许是我从来舍不得离开他的原因,我就这样很轻易的回家了。我一直以为他不会像以前那样宠着我,没想到他仍然如此每天清早陪我上班,下班接我回家,跟我讲宝贝的小故事,我俩都笑得很开心。

傍晚时分他带着我出去散步,我问他我都这样的伤害你,你为什么还是对我这般迁就,他说从跟你结婚那一天起,我就没想过离婚,你是我的老婆,一辈子都是我的老婆我听着这话我很惊愕,我们恋爱时他长在我耳边小声说我爱你而现在他的回答不再是我爱你而是。

夕阳下我们着对小夫妻牵着手,我看着他浅浅一笑,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看着我很从容的笑了笑。我突然间读懂了什么是爱情

夕阳下许多的恋人都牵着手幸福的走着,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像我们一样结婚、生孩子、一起到老呢!

夕阳.黄昏


有晚霞慢慢涌现,西落的太阳红得刺眼。

小兰和小利相依地坐在公园的草地上。

有徐徐的风吹过,掀起小兰一缕长长的黑发,遮住了她那一双明亮的,乌溜溜的大眼睛。小利无限柔情地捧起小兰那张漂亮白晰的脸,抚弄着那缕青丝。着迷地看着这张心爱的人的面容,就象要用目光刻下每一寸纹印!

兰,明天我就要告别我的打工生涯,远离你,回家结婚了。你恨我吗?你后悔吗?

小利愧疚地看着小兰,伤感和不舍地呢喃。

小兰抬起头,深情地迎着小利痴痴的目光。

不,我从没想过要恨要后悔。我只知道,我用全部的情感全部的柔情来爱你!我早就了解,我无法拥有你的一生。

小兰知道小利的故事。也理解小利那份解不开的心结。

小利小时候家里很穷,父母就只有他一个孩子。怕他孤单,就为他抱了一个童养媳。

他们家住在大山里,交通方便。父母只会种种地,根本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只靠买柴火买些农作物来换些零用。

在山里上完小学,童养媳就自动退学了,那年他十四、她十三。贫穷的家还或许是童养媳的身份,使她早熟懂事。

他上了镇里的中学,又上了县里的高中。

六年来,她起早贪黑。用柴刀砍出了他全部的费用支撑着这个家。每每放假回家,看着她划伤的手和脸,他心中就有无限的怜惜和心疼。从小一起长,在心里,在意识中,她只是妹妹。高中毕业后,他独自踏上了这个城市的列车。他不敢和她告别,不敢面对她。他知道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早就把他当作了生命中的那个依靠!

小利的目光闪着无限的怜爱和心痛!

是的,她不美丽,但善良,贤恵!在我心尽管只是妹妹,可是我还是打算和他结婚,我不想对她负疚一生!

小兰叹了一口气。不禁想起了远在家乡的小猛。那个少言少语的,却勤劳朴实的小猛。那个只看成哥哥的小猛!

十五岁,家里就给她和小猛订了亲。

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的她没有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小猛就这样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从此小猛开始支撑起这个家。

体弱多病的父母年幼的弟弟,小猛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为了这个家,小猛日夜在田地里劳作。却从没有怨言,也没有急着要结婚。

慢慢长大,才发现小猛在心中只有哥的那份亲切、那份关怀外,再也无法生成另一种情愫!

无法走出这个情结。小兰也搭上了这个城市的列车,开始了自已的打工生活。

小兰和小利相识于这个城市的一家电子厂。

他们相爱了。他们都知道彼此有一个相同的故事。

相爱的人是忘我的。

只是每当各自独处的时侯,却无法走出心中的结

而此刻,小兰能读懂小利那目光那无奈。他们没有再说话。

只是相互依偎更紧,对视更深情!

夕阳终于落下去了!

我们曾用心爱过,我没有遗憾。我会记住这份情,珍惜这份爱,用我的一生!

谢谢你,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爱,让我品尝到了爱情的甜蜜。

他们相依着悄悄离去

身后,依稀有个声音:

相信终有一天,你我都会深爱那个因缘而定的人!

晚霞开始布满了天空。

一个怎样美丽的黄昏,在夕阳的点缀后!

在这无人知道的角落,落幕成铭骨!

那道夕阳,那抹黄昏!

1996.恵州

草色青青


时光一点一滴流过,树荫下阳光的影子慢慢倾斜,葡萄架子上的树叶越发绿了,想起曾经那个午后,青草地上,秋千架旁,那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在一字一句的读者小学语文课本上的《美丽的小兴安岭》:我国东北的小兴安岭,有数不清的红松、白桦、栎树几百里连成一片,就像绿色的海洋绿色的海洋该是多美呀!从此绿色的海洋这几个字就深深地记在了小姑娘的脑海里。

她生来喜欢绿色,看到小径冒出的小草会兴奋;听到风吹树叶沙沙响会忍不住嘴角上扬;看见梧树的大叶子会喜欢的离不开手,会在自家院子里栽种的蔬菜前呆呆的看一下午,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也许是和环境有关吧,自出生就生活在一个满园绿色关不住的小家里。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却不是一个庸俗的妇女,她仿佛有着一股特殊的美丽,什么美丽呢?我也不知道。她虽然没上过多长时间的学,但是却读过许多书,我只模糊的记得她坐在黄色的白炽灯下一边轻轻的拍着她熟睡的女儿一边看书。在窗子外头是满园的菊花,那个时候村子的人们只要院子里有块地方就会种一些蔬菜什么水果什么的,没人会浪费土地栽这些花花草草。为这个小女孩的爷爷还专门跑过来大吵了一顿。可是这些花还是伴着小姑娘一天天长大,也许是这些菊花的缘故也许是遗传了妈妈的那一缕独特气息,小女孩在那个泥土和汗水的时代里就像一朵白菊一样绽放,妈妈去泉子里洗衣服,她会跟在后面看路上的小草,拽一支狗尾草拂过一路上的每一处绿色。妈妈去邻居家串门会带着她和别家的小朋友玩,姑娘年纪不大人缘却还不错,村子里的小朋友都喜欢和她玩,那时,她有很多朋友。小女孩渐渐的长大,似乎也淡忘了语文课本里的那几行字。

后来小女孩从这个村庄里搬走了,爸爸妈妈为了她受到更好的教育搬去了县城,一个离这里很远的县城,城里不像村庄里没有那么多玩伴,也没有随处可见的草色青青,绿树成荫。刚开始小女孩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渐渐的在城市里生活久了感觉到了眼睛的疲乏,因为每天见到的都是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这些虽然好看但是时间长了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女孩的家里非常注重她的学习成绩,每天会在父母的谆谆教导之下认真学习到很晚,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学校-家里两点一线的生活,在别人三五成群的去k歌,风风火火的去野外烧烤,青春年少的帅哥美女在某个咖啡厅约会,她始终坐在书桌前,看着人教版数学、语文、物理周末拼命的补着弱项英语。

再怎么学霸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也会有那么一个男生在她心里悄悄泛起涟漪。也不是没有追求她的男生,可是她始终没有谈过恋爱。

如果她的一生就这样平平淡淡的也许也不错,可是那片绿色的海洋呢?别人忘了,她也忘了,可是生活没有忘。不,或许她不是忘了,只是被城市的东西压在了心底下。

再刻苦的学习路程也有一个终点,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那就是考上大学的时候,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A大,她以前的所在的村庄正好隶属于A市。20年又转回来了。A市里也有灰灰的水泥色,白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彩灯但是除此之外它还有道路两旁的茂盛的梧桐,一眼望不到头的垂柳,而绿化带里的植物也不是灰蒙蒙的,随处可见的大片草地。一点一滴的绿意又回到眼前,记忆深处的那个感觉仿佛又出现了,可是她还没想起那是什么。在大学里,去那个村庄的时间和机会也就多了,她会时不时的回到那里,看看村子里的亲戚,以及那个充满着她童年回忆的老宅。老宅常年没人居住院子里长出了齐膝高的荒草,树上还结着青青的山楂果,背阴的砖上有一层毛茸茸的青苔。虽然破旧可是她并不感觉荒凉,因为有绿色生出。关上了简陋的栅栏门,走出来看见小径上长出的还带着雨水的青青小草,恍然回到小时候妈妈,妈妈,你去干什么呀?我把咱们门前的那几根草拔了,那边来往的人不多,草经常能冒出来。她听了连忙跑到前面说:妈妈不要拔那些草好不好,你看它们多好看呢!妈妈宠溺的看着女儿:好,不拔了,走,妈妈带你去小广场玩。女孩蹦蹦跳跳的牵着妈妈的手走了,身后的小草越发的清翠。

从那次老家回来之后,他就感觉自己仿佛找到了什么,那个封存心底已久的梦想又回来了,二话不说就背起行囊向北而行,在那里她拍了好多照片,给我邮过来让我看,真的很美,在她的照片里到处都是一片绿,一望无际的草原,郁郁葱葱的树木,雾气迷蒙的山间,涓涓的流水,草是绿色的,水是绿色的,连雾也是绿色的。看过之后我默默的为她高兴恭喜你,找全了你的灵魂。

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我要走了,去小兴安岭,每天行走于丛林大山,用心去保护好那里的每一棵树木,每一处流水,每一个生命。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那一片与名利与尘世喧嚣无关的绿色,只是它或被我们刻意忘记或用灯红酒绿想方设法的代替。擦去上面的灰尘,追寻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渴望,当某一天我们回望时才不会后悔!

雪色年华


这个夏天,一如既往的热。

铃儿刚到这个拥挤而陌生的教室,莫名的觉得冷。好象这里不欢迎她来似的。

高一(14)班,重点,她刚刚过了分数线。学校的人说进了这个班,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大学门。铃儿笑了笑,静静地坐到了最后一排。同桌是个外地的学生,口音很奇怪,铃儿每次听了都想笑但又不好意思笑,就用书掩着。同桌心里挺郁闷,这女孩怎么了?可铃儿根本不敢跟她说话,班上总是很安静,同学们总是在安静地听讲,做作业。铃儿本来是个很好动的人,可在这里,她的那些活跃的细胞都要休眠了。

夕阳散射的余晖透过云层斜射进高一教学楼,那大片大片泛红的云霞在天边浮动着,教室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五楼走廊,在教室外面,铃儿像往常一样靠在栏杆上,眺望着远方斑斓的云彩,五楼,在现在的城市看来也许并不是很高,可对于一个并不繁华的小镇来说,站在五楼,可以看到很远很远了。她很喜欢在傍晚的时候,这么静静地就这样一直看到太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慢慢的消失在天边,直至整个天空被蓝紫色覆盖,一切陷入沉静。

天上的东西总是百看不厌,哪怕是几乎每天都能照面的太阳和变幻莫测的月亮,只有黄昏的太阳才可以昂起头看吧,温和而不刺眼。貌似日出也是。虽然以前暑假清晨和老妈去江边锻炼时看过几次日出,也是很美很红的,看着他一点一点从山腰爬到山头,天一点一点由蓝变橙继而加深,最后又慢慢的变成十分清澈的蓝,时而让她看呆。直到太阳爬得很高了晒得脸都发红了才慢慢从二里湖走回家。走到江堤的小广场上还可以看到挺多中老年人在那里跳舞,舞剑怎么怎么的,大家都很爱惜身体,重视健康。可是上高中后就没那么早去江边了,那些曾经的美好,只好活在记忆里了。“像我这种懒人,能看到美丽的夕阳,也是一种幸福了。”铃儿淡淡的自我安慰。

“你干嘛呢,一个人在这里傻笑。”同学王林的突然出现吓了她一跳。

“没什么,看那边呢…”

“你也觉得很美吧,你看,长江变得多细多长啊,和天空是一样的颜色,看上去就像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他指着远方,若有所思。

“你想太多啦,赶紧回去学习吧,老师刚又发了好几张卷子。”铃儿似乎不想过多的和他交谈,转身回了教室。开始做起了测试卷子。做着做着突然这可恶的笔居然没有油了,她问了问同桌,“蔡方,有多余的笔吗?”这个闷头做试卷的外地姑娘,微微抬起了那个扎着两个小辫的脑袋,楞想了几秒,操着口音说,“木有”铃儿只好向身前的同学求助。她敲了敲前面同学的肩膀“木风,有多余的笔吗,我的笔没油了”前面的同学转过身来,递过来一直黑色的水笔。“谢谢”前面的同学没有再回应她,但是她还是明显的感觉到,他的目光曾滞留在她的脸上。

第二天是一个炎热的上午。班主任突然宣布大家要调换座位。给大家一节课的时间。霹雳扒拉一阵阵骚动,终于闹腾了一翻后,大家的位子才按照班主任的安排弄好。铃儿被安排和一个来自上半县的男孩子坐在一起,在第三排。同桌叫张远志。她猛然想起,昨天借的笔还没还,她赶忙拿起笔走到了林木风的面前,“还你的笔”“不用了,我有好几只呢”男孩抬了抬头,又低下头继续读他的书。铃儿瞅了一眼他手里的书,隐约的看到书名:平凡的世界。转身回到了座位。

说到这里,这个沉默内向的大男孩终于进入了我们的视线。

没错,他在看一本很有意义的小说,叫《平凡的世界》。最近他几乎要被这部书给迷住了,从他坚毅和略带忧郁的目光里似乎看出他远比同龄人成熟,是啊,象他这样很早就独立生活的人注定是免不了要多些什么东西的。尽管他个头不高,但是眉宇间他给我们的感觉仿佛已经是一个可以承担责任的男子汉了。就象书中的那些人物同命运抗争的情形,或多或少,似乎都有他的影子。从小学三年纪的时候,父母就双双在外打工,年迈的外婆和他相依为命。外婆的身体一直不好,到初一的时候外婆也去世了。他清楚的记得去世的头一天外婆还在给他修补那把蓝色的小花伞。外婆虽然一直都身体不好,但是去世的前几个月却都一直很健康,还经常拖人来学校通知他回家里吃饭。在昏黄的炉火前,这个苍老的老人还是无数次用自己做的饭菜不遗余力的表达着自己对外孙全部的爱。在这之前的几年里,外婆曾经大病过好几次,其中有一次病的太重了,卧床了好几天,爸爸从外地赶回来,由于交通不是很方便,爸爸背着她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把她送到医院,这个并不高大但是绝对刚毅的男人此刻背的是自己的亲人,可是更多的时候,他背的可是一个家庭的重担,普天下有多少这样的父亲呀,让我们趁这个机会在心底给他一点掌声吧,愿他健康,平安。所幸上天的照顾,外婆还是渐渐好转起来了。可是爸爸工作很忙,只好把外婆拖给亲戚照顾,把木风也就就近拖给姑妈照顾。只到一个三月的下午,木风才再次见到外婆,这个年迈的老人终究因为放心不下自己的外孙,身体捎有好转就从远方赶了回来。让我们还是从无边的回忆里回来吧,关于这位老人的回忆将会伴随我们的一生。

林木风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孩子,从小到大。书一直是陪伴他最好的礼物。上天没有给他完美的体魄和过人的头脑,却给了他一颗细腻的心灵。他拥有很强的人物分析能力,对小说中人物的心里活动有着很敏锐的洞察力。他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当然以后的岁月还是打消了他这个念头。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知道,至少他可以当一名印刷工人。这个离书籍如此近的工作一下子激起了这个青年的热血,是的,至少他可以当一名印刷工人。也许你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年青人会如此爱读书,我想这或许是他心灵唯一可以得到休息的地方吧。还记得那次放月假回到姑妈家,回到房间里看到他平时睡的那张小床已经被靠在了墙上一股酸酸的东西涌上他的鼻子,从那以后他很少很少再去姑妈家了。但是那次他没有哭,他只是在朋友家又一次读起了他喜欢的那本书。也许你们很难想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个少年的最大梦想只是希望在辛苦的学习了一个月后,能回到一个有亲人的地方,吃上一顿热乎饭,当然很多时候还是朋友收留了他。当然我们不能过多的去抱怨40岁就失去丈夫的姑妈,多年以后他忘记了很多东西,但是那个在冰冷的河水里给他洗衣服的女人,还是无数次浮上她的心头。姑妈50多

岁就死了,有点后悔没有在她生前多去看看她,多帮她做点力所能及的事。

一下子说了那么多他的过去,也许是我们对这个年青人的偏爱吧。

回到当下,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个绝对算不上漂亮却也很清秀的姑娘已经在这个内向少年的心底激起了涟漪。

我想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我们谁都不知道这一生我们会遇见谁,但是我们都曾砰然心动过。我们都曾想过要去保护一个人,一生一世。

林木风和张志远分到了一个宿舍为我们的故事埋下了伏笔。林木风时不时的从张志远那里得到了锋铃儿的消息。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林木风刚从球场打完球回来,见到张志远急匆匆的要出宿舍。“火急火撩的,准备去干啥”“哦,木风赶快准备一下,我们班同学在环宇大厦那里溜冰,锋铃儿也在哦”志远凑过来小声的笑着说。木风呆了几秒钟。进而也敢快洗了个澡进而也去了溜冰场。他是初中一年纪就学会溜冰的,那时候他们几个小伙伴一起骑自行车骑将近两小时才能到县城的溜冰场,为了学溜冰没少摔的鼻青脸肿“木风,你也来了”没想到在一群吵吵闹闹的人群中,在震耳愈聋的音乐中,锋铃儿居然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恩”他傻傻的恩了一声。“你会溜冰吗,带我一块溜吧”他楞了一下,半天没说出话来“好吧”多年以后他一直都在回忆那个画面,他总是记不清到底是不是人家主动邀请他的,也记不清他到底楞了几秒。似乎那一刻的记忆已经跌入了心底模糊不清。但是理智告诉他,他是没那个主动的勇气的。他只记得他溜的很慢很慢,很小心的带着她,一会儿在她的左边,一会儿又在她的右边,生怕过来的人群会撞到她。他记得她的笑容,笑的很轻很浅,那一刻,是他见过的最美的笑容。好吧,讲到这里就让我总结一次吧:今天是一个伟大的日子,林木风第一次牵到了一个女生的手,2004年11月13日。多年以后,他才找到了一句稍微能反映一点这种情怀的诗句:你坐在那里,只是微微的笑着,不同我讲什么话。可是,为了这个,我已等待了许久。

转眼高一上学期就要过去了,同学们还是一样忙碌在紧凑的学习里。他和她之间似乎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集。只到有一天,张志远拿着一盒磁带找到他,“兄弟,我要转学了”说完,给了他一盒磁带。他一边为失去一位同学而不舍,一边又不知道磁带是什么意思。晚上上完自习他找来那台小录音机,把磁带放了进去,里面传来的是一个女孩子清脆的声音。讲述了对一个朋友的祝福,和翻录了一首歌,叫祝你一路顺风。也许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听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虽然这盘磁带不是给他录的,但是话语里透漏出的善良和温柔还是象一把厉剑击碎了他柔软的心灵。张志远走的时候把这盒磁带留给了他“我知道你的心思,这个给你吧”这是志远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此后,他们没有再见到。

终于他忍耐不住了,终于写给了她第一封信,并送给了她一支郁金香。

亲该的读者们,就让我大胆的透漏些信的内容给大家吧。

“我可以给你讲个故事吗:古代有位美丽少女住在雄伟的城堡里,有三位勇士同时爱上了她,一个送她一顶皇冠,一个送把宝剑,一个送金块。但她对谁都不钟情,只好向花神祷告。花神深感爱情不能勉强,便把皇冠变鲜花,宝剑变绿叶,金块变球根。这样合起来便成了一朵郁金香。我想送你一支郁金香,虽然他不象征爱情,但是希望你幸福。”

这样有了他们的第一次约会。那是江边的一片树林,那是一条长长的林荫小道,在夕阳的余辉里他们并肩而行。留下了一排属于他们的脚印。“你想去那里上大学?”她轻轻的问他,“我想去A市。你呢?”“我想去哈尔冰,想去感受一下那里的漫天冰雪。”谁都没有想到,若干年后今天所说的话真的成了他们人生的各自选择。

转眼寒假就来了,真没想到放完寒假回到学校就面临着文理科的选择问题,在父母亲的干预下,这个有些偏科的小伙子还是选择了文科。分别是所有故事必须面临的阶段。好吧,我们就放过这个内心强大的小伙子,不在用任何语言去形容他当时的心情。还是让我再为你透漏一些他写给她的第二封信吧

“雪,漫天的雪花。

这就是你向往的世界吗?

我在山里走着,眼前已是白茫茫的一片,鞋子越陷越深

我看到了你想要的美丽,可是你却不在我身边。”

第二天他收到了她的回信“你去的地方在哪里啊,下次我想跟你一起去”还送了他一盆芦荟。说到这里我不经要为他们惋惜,也不知道为什么,此后她们人生中的交集真的很少很少了,但是也许你也能明白,这就是这个男孩的初恋,“你去的地方在那里啊,下次我想跟你一起去”这样一句简单的话曾无数次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在人生的很多个阶段都曾给他鼓舞。

分到文科班后,沉重的学业压的他喘不过气来。每天都是做卷子,做卷子。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在一个早读的清晨,他突然收到一封理科班同学稍过来的信。“木风,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或许,是我没有勇气,看到你忧伤的眼神。请相信我,我们一定能再见,大概是天堂吧

美得不可思议

想想就是令人向往的地方

在风车田里驻足

大片大片的郁金香环绕

发丝微扬

阳光懒懒的洒在身上希望我们重逢在郁金香的花田里。”他来不急读完,冲出了教室,后来才知道,她们家搬家了。一连一个星期他都没去上课。“林木风”一周后的那个下午,木风还在宿舍里翻着那本他最爱的小说平凡的世界。突然一声熟悉的叫唤将他唤出了宿舍。然来是同桌的蒋小绢。这个叽叽喳喳的姑娘果然又是来烦他的人,平日里就是这个人整天有事没事的找她聊天,吵的他不行。“干吗”林木风没好气的回答。“赶快回去上课,不就是失恋吗,有什么了不起”说着说着这个外向的姑娘就把他硬拉回了教室。“星期天去我家做客,尝尝我妈做的菜”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随着她来到了她家。她妈妈热情的招呼他坐下来吃饭,然后又匆忙忙的去给隔壁的老奶奶和读小学的小孙子送饭。木风了解到小娟和她的妈妈常年都在照顾隔壁的奶奶和小孙子,因为他们父母亲常年在外打工,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利索了。他真的很感动,他想到自己的童年,一股酸楚的味道涌上他的心头。以后的很多个星期天他都和小娟一起去看这对祖孙,他渐渐明白人生有很多重要的事去做,感情并不是人生的全部

。这也是那本小说里说的吧。渐渐的,蒋小娟成为了他最好的朋友,高中两年,他们一起学习,一起踏青,也陪着她过生日。

路遥说过:人生有时候,风雨雷电会同时相加。

在高三的下学期他突然得到父亲病重的消息,请了一个月假去照看父亲,还好有惊无险。父亲身体渐渐恢复。可是离开学校的这段时间,学习上却影响很大。从后来的高考成绩单里,我们就知道了。他只考了一个近于三本院校的分数。最后为了节身学费,还是选择了读一个专科。只是没想到的是,他意外的发现居然有一个学校有印刷技术这个专业,他毅然的选择了这个专业来到了A市,值得开心的是好朋友蒋小娟也来到了A市上大学,上的是一所师范院校。在认真学习的同时他们放假也经常约出来一起聚聚。

在大一的一天,他偶然收到了一封来四哈尔冰的信件,打开一看,果然如同他忐忑的心,信是铃儿记来的,原来她已经考上了哈尔冰理工大学。随信付了一张卡片,背景是校园的图片有“淡笑人生,依旧风淡尘轻”10个钢笔字,他一下字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人的感情随着时间是会不断变化的。我们不能用好和坏来形容,只能说,我们在成长。随后他们还通过几次电话,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直牵挂着她的,但是已经分不清是友情还是爱情了。

大一的下学期寒假,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情。他还是想去见她。他已经放假了,在学校等了三天,因为刚好她回来的火车要到A市,然后才能转车回家。那天火车晚点,他在火车站等了三个多小时,天空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终于看到她了,她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了小半边脸。他们没讲什么话,只是他似乎感觉到她笑了,也许没有。因为他只清晰的记得他努力的把那把不怎么大的伞多靠近她那边多一点。走了不算长的一段路,才看到她大伯来接她的车,大伯邀请他一起上车,他没有上,就这样,匆匆的一面后,又一次把他留在了洁白的世界里。

时间过的真快,林木风很认真的学习,年底考试考了个专业课第一。

时间又过了一年

铃儿从哈尔冰回来他约她去武大散步。当时是一个花开的季节他们走过了很多长长的花间小道很少讲话,他心里好想好想抱她一下呀,可是长长的花间小道都走完了,他也没有勇气走出路口的时候,他实在没办法了,在那站了5到10分钟,一动不动,他鼓足勇气说:我们把走过的路再走一遍吧,他用充满诚恳的语气和神情说。她楞了一下没有理她,向出校的方向走。他实在没办法,只有强行拽住她的手把她拉到了怀里大约一分钟后才放开她然后她没理他走出了校门他一个人待了几分钟就跑去追她在离校门口不远的一个小卖部处看到她停了下来,转身给了他一句:我要吃冰棒。多年以后的他回忆起来已经很模糊了,那些片段隐隐约约的,他还想努力的回忆他们是不是一起坐公交车,送她去她大伯家的,在下车的时候,天有没下雨,他有没为她撑伞,他真的不太记得了,但是从那以后他们真的没有再见面了,这就是这个男人关于初恋的全部故事。

在临近毕业的时候,突然收到蒋小娟的一条短信,内容是如果“有茶,咖啡,牛奶,可乐,等饮料,你会请我喝什么?”他想了很久,回复了她,“牛奶”时间真的好快,这次短暂的短信后他就去到了厦门一个印刷厂工作。他工作非常努力,进步很快,很快就掌握了一些机台操作的技术,也是在那里认识了那个叫张向梅的女人。

这个叫张向梅的女人成熟风趣。他们的关系发展的很快。那天他去她那里吃饭,也喝了点酒,也许哪天晚上他们会发生点什么,但是据他回忆应该是没有。因为他记得他看到她的小腹上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他就离开了那个房间。后来他听到了一个故事。在这个可怜的女人怀孕期间,男朋友抛弃了她,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了。他想了很久,决定在今后的日子好好照顾她。时间过了半年,有一天她突然告诉他,要跟她分手,他问为什么,”“她说,他以前的男朋友回来找他,他还是忘不了那个人。”这一次,林木风真正的流泪了。他辞去了工作,每天借酒度日。一个月后,他又一次把自己新爱的书《平凡的世界》看了一遍。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再回到前以的工厂,在哪个环境迷失自我,就在那里找到自我。在同事的帮助下,回到工厂的一年后,他们的工作小组印刷的产品获得了行业的最高荣誉“毕升奖”

在接下来的一个有阳光的下午,他又接到了蒋小娟的短信,“今年我过生日,你回来吗”

“回啊,只是工作忙,可能会晚几天”

“那你就准备把礼物送我女儿吧”

他笑了,第二天坐上了北上的列车。

人生是一段旅程,有惊喜有痛苦,重要的是我们有一颗阳光的心。

夕阳畅想


去年深秋时节,一个夕阳西下的黄昏。晚饭后,我独坐在乡下农家、宽敞院落的草地上。静寂之中,一人默默感受夕阳的温馨与美丽

连日秋雨绵绵,今天徒然新晴。料峭的秋寒,抖落在薄暮里,让人感到沁人心脾的凉意。夕阳之光,洒在四周树峭上,许是劳顿了,光照里已没有了热力。但树影婆娑下,确充满了梦幻的色彩,给整个院子,撒上了一层金灿灿的颜色。天空中的云彩飘逸着、跳跃着,瞬间便有奇妙的变化,似天马行空,川流不息。有金色的华丽,有橙色的鲜艳,还有紫色的神秘。一幕幕从夕阳的天空中,向四面荡漾开去,幻化成一片片绚丽的异彩,分外妖娆。整个院子,整个天空,整个大自然,都笼罩在这奇妙的光照里。

夕阳真美置身夕阳下,让我感受到美丽的欢欣。

夕阳渐渐沉得更低了,己敛尽了光芒。虽仍是通红的,但由于失去了热力,就只象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

独坐夕阳下,朦胧的光影中,我的灵智却被启发得光亮了。我的心灵好像一湖静静的清波,澄明的映出了自己生命的过去与未来。此情此景,让我清醒的意识到,宇宙间一切万物生灵,都有着惊人相似的一面。太阳如此伟大,当他冉冉升起时,是何等辉煌正当午时,是何等壮观可此时,失去光辉的太阳,却是独自静静的归于黑暗。柔弱的小草、野花,是多么的渺小。但当她们在践踏下,艰难的破土而出,生命的顽强、特别是鲜花怒放的时刻,也会灿烂得让人眩晕也会让人感受到她们生命的强大诚然,她们也会萎落凋谢

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谁不曾有过值得骄傲的一刻?谁不曾有过燃烧的青春?但谁又能扭转大自然的法则,永远辉煌、永远年轻呢?谁都不能。因而,我们不必为失势而遗恨,也不必为受宠而骄奢

落下去的夕阳,顽强破土的小草,怒放的鲜花,不也是一样的命运吗?我们生在天地间,能奉献自己的热力,就有骄阳之壮烈能奉献自己的青春,就如鲜花之绚丽

独坐夕阳下,我向世间诉说着心的独白。我感受了白天的光明,也感受了夜晚的阴暗;我感受了人生的短暂,更感受到了生命的强大

我心明净,此时仿佛与周边的树木、花草、土地、天空融为一体,静静的荡涤着一生的劳累与烦恼

河畔夕阳


自行车链条如同年迈的老火车,嘎吱作响着慢慢前进,窗外是河边被抹了一层金色的景象,河水仍滚滚向前,仿佛从未改变。

到河边骑车是临时起意,因为即将启程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不到过年是回不来的。

年轻人骑着车突然笑了,分明以前从没有什么乡愁情怀,今天怎么了。

但那时他突然觉得,有必要骑车再去看看这座古老的城,再听听他沉稳有力的心跳。

河边的路是笔直的,除了分出些注意力放在行人身上外,不必太过担心,因此他有了闲暇去看看河对面那些不算繁华却也有几分现代化气息的景色。魔都的外滩不过多几栋大楼罢了。

无形的画笔将流云渲染成红色,再镶上一道金边。他微笑着欣赏这件匠心独运的艺术品,三年来忙于学业,很久没有这样细细观赏这样的傍晚了。

河的那一侧是他的母校,那承载了他的笑与泪的故地。被他起了外号叫做小本钟的钟楼,绿色的指针尽职尽责地转动。这钟楼看他进出校园已有三年。

而此刻,他是否还在看他在河畔徐徐向前?

差点撞到人。他又稍稍放慢了蹬车的频率,景物如外祖父家微微摇动的老藤椅般缓缓后退。痴迷翻译时随便译的两句歌词跃入脑海:

曾已欢愉,今当别离;人生苦短,不及细思;前行之际,回首问询:何日再逢君?

没全押上韵,真差劲。他自嘲地想着。歌曲的旋律已烂熟于心,但为什么如此伤感的歌词会佐以这样轻快的旋律?

红日已有半边没入远山。他看见那红日的周边由金黄到浅橙到蓝灰,一层一层地铺展。大桥横跨河的两岸,默默注视着一切。他停下车,给那桥拍了张照片,遗憾地发现用摄像头观赏的景物实在不如裸眼。

风从河上掠过,夹杂着海洋的气息。水边特有的那对一冷一热的双生似乎在逗他开心,钻进他的袖口裤管。而他没有笑,心里有些说不出的难受。

这个一直被自己嘲笑的地方,最终成了他的永远挂念之地。

他多希望时间在此刻静止,让他得以慢慢体会。

但他又摇了摇头,怎么能停滞呢,他有更美的未来,有更值得他付出一切的生活。

要是同学知道我在这里多愁善感,大概会笑掉大牙吧?这样确实不像我了。

然而人总是会改变的,不是吗?

终有一天,老城的孩子,也要走出老城,去闯荡,去飞翔,去迎接属于他的生活。

河对岸五彩斑斓的灯光仿佛异域风情的美女。自行车掉了个头,不再看得到夕阳,鼠灰与鸦青已渐渐从远方压来,夜色部署得极快。很快这里将成为群星的舞台。

他在车上喃喃地吐出两个字:大学。

那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有了。

三年前他带着一个梦来到这里,如今又将带着另一个梦离开。

我会怀念那夕阳,而我也是群星中的一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