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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安笔记——咖啡时光

发表时间: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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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轶安笔记——咖啡时光,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

我的闹钟叫醒了我,显得十分欢快,我抬了抬眼,凌晨四点。我并不想看什么凌晨四点的光,我只是觉得,我该醒了。日子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温柔的对待过我,这两年。 这两年,事纷乱的多,包括我搬了家,换了邻居,还和邻居家中的一个女孩分了手,我们,谈过一阵子,后来她说我搬去的城市太远,没法互相照顾,于是,我们的故事就没了下文。 我坐直了身子,揉了揉眼,似乎忘了些什么,既然天气这么好,我想不如去散散步。 洗脸,擦干,刷牙,然后吐了几个泡泡,夏天的光,所以我的泡泡很美,有好多颜色。 昨晚随手扔在沙发上的手机兀自震动着,在那软绵绵上转着圈。 我赶忙拨开那拥在一起的泡泡花,在里面挤来挤去,终于,看见了那闪烁的屏幕,和那辗转的几个字,不知道谁发来的 我在想你。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犹豫。 可我不知道你是谁暂无回信。

我披上长衫走了出去,夏天的晨风也是带着些许寒意,当我的手穿过长衫的袖时,屏幕上写着 哪怕是长衫也会冷哦 我撇了下嘴角。 你是在关心我吗 你愿意主动一些吗 我 我犹豫了,因为我的计划被打乱了,本来是想去散散步的,那就去那街边那冷清的咖啡小店坐坐吧,有个声音告诉我,也许,凌晨的咖啡店会有和黄昏时不同的感觉吧。我拿起那个可以收到陌生人信息的工具走了出去。

四点的夏天或是夏天的四点,总会是微亮的,光从天上泻下来,洒到地上,溅的到处都是,我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奇怪的时间,会有小店开门,包括这家难得一入的咖啡店。里面的光和外面的混成了一团,心里的感觉和那无名的消息同样混成了一团。吧台走来一位女士,服饰简朴,我想是店员吧。

那个先生,您是本店第一位顾客,可以免费来会员席哦!

不必了,我就坐这儿吧!

好的,先生,那您需要点什么?

我没怎么来过咖啡店,你给我随便来一杯吧!

好的,先生。她缓缓地走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长的时间为何再没有人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如此长的时间杯不知名的咖啡为何迟迟没有来到我的面前,我却是看遍了窗外所有的景色,一花一叶,偶尔路过的情侣,叶子和花连在一起,就像那一对对情侣牵着的手,感觉好幸福。

这时,心中有一种感情似乎在催促着我,我拿起手机,延续下那一段在家中未完成的信息。

我想和你有个故事。你愿意吗?在我发送的一瞬间,咖啡的香味与无名的回信同时环绕着我。

在我点开之前,我突然想起,向那即将散去的女士背影喊去:这杯咖啡,叫什么?

她头也不回:我想您需要这杯咖啡哦,先生,祝你幸福!这杯咖啡的名字叫爱情。

我将一小口咖啡从咽喉中滑下,与三年前我上次来这里喝下的同名咖啡味道有些不一样,我低下头看见了那几个字:我愿意!

(二)

远方教堂上的钟响了七声,我竟坐了如此长的时间,这杯爱情占满了我整个早上,我想,是不是该回家了?如此难得的休闲时光。还有和那无名人的思念,不知从何而来。我们明明素不相识。当我想要起身离开时,那位女店员端着一杯咖啡走到了我身旁,对我说:不给您的女朋友来一杯吗?

谢谢,不必了!我并不知道她在哪儿。

哦,先生,您可真是太爱开玩笑了,她就坐在你的对面啊!

当我惊讶地抬起头,想要反驳她的话时,却只剩那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端正地立在我面前的桌上。和我的一样。

那屏幕亮了。

我在哦,谢谢你的咖啡,很好喝。

可你在哪?

当我听到了八声钟响,那接收到信息的声音,也伴着钟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喝完了哦,我们走吧。我看那屏幕上亮着的字。

可我对面,还放着那杯未搅匀的爱情。

女士。

先生,不必担心,首位顾客是免费的。

啊谢谢!

我推开店门,迈了出去。街道上少有行人,不知原因,今天的阳光好像打开了手机中某个柔光的滤镜,不那么真实,比新海诚的优雅,比宫崎骏的绚烂,我沿街走着,却不知方向,不知该到哪里?

太阳戏虐我们的孩子,在哪里纹丝不动,口袋中的微弱声音才让我想起:我现在不是一个人。

你可以把右手垂下来,向外抬起十五度,牵住我的手,好吗?

我站在阳光下,路中央,在那零碎的鹅卵石上,我伸出手,地上只有我一个人斑驳的影子。

你牵到了吗?我不知道我在跟谁说话,但那信息却好像听明白了。

可以再往上一点点吧呐牵住了。

可是,我。我保持着这个姿势在阳光下走着,我不知道偶然相遇的路人看到我奇怪的样子,会怎么想。

依旧是漫无目的一个人或是两个人,独自或彼此都伸出手,牵住那个牵不住的手,就好像三年前,我在地上躺着,一节莫名的课,我静静地闭上了眼,睡去。不知何时感受到了温暖。当我睁开眼,却只有一件外套披在我的身上,那个姑娘却不在身旁。终究有一天,那个邻家女孩走出了我的世界,悄无声息。

现在的我,伸着的手,握住的是将要流逝的还是苛求得到的?甚至连我自己也不明白。

你带我去玩吧!

好,但我不知道哪里适合你!你觉得呢?

游乐园吧!

我觉得你就是一个小孩。我在九点的风里自言自语。从咖啡店到游乐园的一路,有几辆肆意停放的出租车,有几架迈过小河的桥,有几只停在枝桠的鸟,数的清清楚楚,就好像是我一个人在散步。

亲爱的,你真的在吗?

(三)

自从两年前与那女孩再无交集后,我也就懒得再出门,四处寻芳草,也怕被朋友问起曾经的生活。今天却是出来了,还拉着一个谁的手。时间在今天好像失了神,不受控制的比往常过的快。当我和那个人走到游乐园门口时,在远方的钟声,又回荡在这静谧的城市里。十点。

是呀!是十点了呢!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不是啦,是你在钟声响起的时候停了一下,我当然就明白了。

好吧!

远方一个人影走来,还有很远,跟在我们后面。我们玩遍了所有,你的喜怒哀乐我只得知于屏幕,一个长方形,框住了我的感情。

你说,或是屏幕在说:让我带她去坐摩天轮。游戏的时光真的快于已经加了速的往常。

十三点二十分。摩天轮带我们升到了顶点。我们在这个城市距离天空最近的地方牵着手,我和我爱上的那个人。不知为何,这城市在瞬间轮换着四季。我们在那里像两个摆在一起的布偶,彼此幸福的靠在一起。那滞空的漫长,让我迷惘,让我昏昏欲睡,让我在你肩上,睁不开眼。

可是,这里不是只有我自己吗?睡去。

(四)

醒来,吊灯那么眼熟,对面的人影也渐渐清晰,是个朋友,他先开了口。

你怎么了,为什么一个人?

啊!我不是一个人呀,我有一个很爱我的女朋友。

可你一直都是一个人。手搭在半空,和只有你一个人的木马说笑,在海盗船上搂着自己说安慰的话语,最后我在你后面的舱里看你紧紧抓着你的手机,倒在里面。

不,不是的,你看她还在呢!我起身用力划动着屏幕,想让他明白那个人的存在。

对吧?她一定还在,你看到了吗?我冲着他喊。

可是你并没有开机呀,轶安。

不,她就在这儿,你骗我我扑在桌上向他怒吼。只到一个女人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我抬起头,看到那个女士向我的朋友说着。

先生,这位是你的朋友吗?他一早就来了,明明是一个人,偏要点两杯咖啡,这并不奇怪,但他说,他的女朋友就在对面。

没关系,我送他回去。他有付过钱吗?

没有,先生。您的朋友说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每当我提到付款时,他就会重复这句话。

我在一旁,无力再说任何一句话。我抓起我的手机仰面倒下,无论如何都无法打开那个记忆中载满那个人话语的屏幕,我失去了对外界的信息接受的能力,在周遭一片模糊中抱紧了,可以感受到你的手机。我即将失去所有感知能力时,那收录信息的指示灯黯淡的光忽然亮起,把我包围。

我知道,你在!

我在那白艳的光里看到一个女孩在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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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香萦怀,与时光安暖相依


爱上文字,爱上写作,也不知是从何开始,亦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已经蜕变成今日亭亭玉立的少女,从天真烂漫的孩童,走向生命芬芳的花季,再慢慢地走向朦胧的雨季,这一路走来,从那个静静写日记的女孩,到如今随心所想,随心所写,执笔绘流年的懵懂少女。我虽是涉世未深,亦不太知晓人间的阴晴冷暖,但是无论在这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会遭遇多少坎坷磨难,是贫还是富,是跌宕起伏的一生,还是平平淡淡的一生,都希望自己怀着最真诚明朗的心,来面对这滚滚红尘。

这世间万物,每一个人,都有其宝贵的意义和价值所在,无论是叱咤风云的风云人物,还是芸芸众生里平凡渺小的普通人,能得以来人世间走一遭,都是一种幸福。

泰戈尔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使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落叶般静美,若把每一次的相遇都当做是花开,那么如若遇见了,就不要问花期是短还是长,不要问花开几度,花落是何时,既是遇见了,就请你好好珍惜。因为你我都不知道,会在何处的渡口与谁离散,亦没有一次转身与离别是有所征兆的。花落人断肠,心事片片如落花,看着身旁的人一个个离我们而去,却无可奈何。其实,有没有好好地道别,都不重要。因为我们,都只是生命长河里的一粒沙,风来了让我们相聚,亦是风将我们吹散。聚散本就太匆匆,由不得你我。

你可以选择伤感,却不可以选择辜负。你可以选择沉沦,却不可以选择蹉跎。如若陌上小径,你偶然地路过,慢慢地朝我走来,我愿折取一朵花,就当作是一场久别重逢。不问何时离散,不管相聚的时间有多长,都只管,浅笑安然。你无须说什么,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对我微微一笑,就已足矣。因为这个微笑,我已经等了很久,而这个微笑,就是上苍给予我最美好的礼物。

人与人的相识相知,靠的是缘分,其实人与某件旧物,心心相印,相守相依,又何尝不是因为缘分?有的人,寄情于山水之间,与山水天地成为了知己;有的人,寄情于宗教信仰,在其间怡情养性;有的人,钟爱与栽种花木,与花草树木相伴一生;有的人,寄情于文学艺术中,或用描摹天地万物的画笔,或用生命谱写而成的乐曲,或用一双手去雕刻世界的万物,或是执笔挥毫,泼墨流年,于纸上化作清澈飘逸的流水行文,或是指点江山的激荡文字。如果你贪恋某件旧物,恋上某个眼神,就证明你早已心系一段缘分,只是或深或浅,都由不得你我做主。

素日里,最爱抽出一小段时间 ,用来读书写字,烹茶煮茗,临摹字帖,书写几行蝇头小楷,也许笔触不够骨力劲建,亦不够雄浑敦厚,或是圆润娟秀,虽写不得一手好字,却深爱着这寂静安详的时光。或是沐浴在唐诗宋词的烟雨中,也学着李太白高歌挥袖,吟唱几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或是随同王维,走进那空旷的山谷间,弹奏一曲山高水长,任凭余音袅袅回荡四方。或是同忧国忧民的诗圣杜甫,发出深深的长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或是在寂静的夜里,西窗剪烛,同李商隐共同等候某位故人的归来。

或是沉醉于藕花深处,随同李清照划着轻舟,划向碧水云天,划向藕花深处,吟一句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或是随同梅妻鹤子林逋归隐山林,与梅花相依为命。或是站在滔滔江河面前,高声吟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或是随同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或是于秦楼玉馆,吟着那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或是随同陶渊明,躬耕田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我愿,化身千万般模样,于字里行间,与某个风流词客,或是铁骨铮铮的将士,或是书生意气的少年郎,或是某位隐士高人,或是某个柔情似水,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结下一段或深或浅的缘分。做那墨香萦怀的女子,赶赴一场又一场的文字盛宴,与书中的佳人或才子,畅谈古今天下事,寄情抒怀,翰墨纸端,泼墨流年,在时光里安暖相依。

愿做那不施粉黛,素颜清心的女子,与诗书琴茶相伴,在任何时候,都不与世为争,只为做最真实简单的自己。与诗词文赋为知音,心似清风明月,那般清净明朗。却不做那伤春悲秋的哀怨女子,纵是一生命运跌宕曲折,纵有悲伤与遗憾,有多少的不如意,都会随着光阴流逝,慢慢淡去。其实,我亦只是芸芸众生里最平淡的一个女子,时而优雅诗意,时而安静娴雅,时而哀怨婉转,时而自在喜乐。

其实,人的一生不论是热烈还是平淡,终有一日都会被岁月的风烟所湮没,古来将相,王朝世事,多少风流人物,文人墨客,都会化作天地间的尘埃,多少盛世繁华,都已不复存在。人生至简,大爱无言。或许,唯有平淡,才能维持细水长流,经久不衰。

半累烟云遗惠在,最美不过陆小曼。万古人间四月天,最暖不过林徽因。月若有情月长圆,最痴不过张爱玲。君须怜我我怜卿,最真不过三毛。纵是此一生无法成为古往今来那些才华横溢的女子,历久弥香,永垂不朽。也愿我能在此繁芜的人世,修得一颗云水禅心,愿使墨香萦怀,与时光安暖相依。

秋日笔记


翻开被撕了一页页的日历才知道冬至悄然的到了,以前总觉的时间很慢,还曾经天真的以为自己是长不大的孩子,幻想着永远和家人在一起开心的生活,后来才知道曾经的姐妹都已经结婚了,大家都已经各奔东西,关系再好的人总有一天也会变成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客气人。

习惯了一个人在外面流浪的日子,努力跟随着时代前进的步伐,生怕自己有一天会被社会淘汰下去,总是一个人在不停的往高处奔跑,报喜不报忧的生活作风成了每一个游子的必修课,或许这是每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所必需学会成长的吧。只有在节假日里望着举家团聚那一幅幅温馨的画面时才会让每个游子想起往事的点点滴滴,在回忆中记起家乡的味道,妈妈的饭菜,家人的欢笑声。

秋日的阳光徐徐散去,来来往往的路人都已经脱去了旧日的秋装换上了厚厚的棉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任凭耳边的风怎么豪迈的吹。街上总会有人在派发着各种各样没人要的传单,尽管那人的手已冻的发红,但永远搏不回路人礼貌的迎接,似乎所有人都习惯了乜斜这些狰咧的笑脸。

一个人的求生之路总是那么的坎坷,而要在一个大城市里生存又是那么的崎岖。不喜欢一直刮风的冬天,白云总是密布天空。多想能够在冬日里享受到那一缕灿烂的阳光,事实却是从不会有人会去细细的体味那种光芒的斜射。有人说冬天是一个处处充满幸福的季节,吃上一碗热腾腾的混沌是幸福,喝一杯刚泡好的热茶是幸福,与相爱的人一起在寒风中相拥是幸福。也会期待着自己的爱情能够在冬天这个其实很温暖的季节里开花结果,跟心爱的人一起在冬日里沐浴阳光。

一直很向往梦中的婚礼,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关注三毛,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一切三毛的作品,还有一直很向往她的那段与柯西有关的爱情。直到有一天偶然发现有人说柯西只是三毛虚拟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物,他在三毛的笔下太完美,完美到令人疑惑,完美到让人无法接受现实中的存在。突然很想学着像三毛一样用文字来美化自己的生活,用句子来虚拟自己的爱情,用精神来充实自己的人生。

曾经很爱听阿桑的专辑,总会一遍遍的哼着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总觉得那是给我的特写,一个人的天空,一个人的浪漫,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的体验,一个人的狂奔,一个人的潇洒。生活就应该要这么的自在,人生就应该要这么的倘然。唱自己的歌,聊自己的话,走自己的路,做自己的事。

开心的时候大声的笑,难过的时候放声的哭,生气的时候大声的喊,生活从来就不是为了取悦谁而存在,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没有谁需要在谁的世界里担任配角。每天行走的大马路,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背影,每一辆挤爆乘客的公交,每一条堵到不能再堵的公路都是每天必须上演的一幕幕。每一天里出现的每个人都奔波在自己的前程上,渴望着成功的,梦想着理想。

当习惯了机械式生活的我们或许只有无援时才会发现阳光是唯一善待我们的事物,每天都会在露珠未干的清晨给我们最天然的温暖,在下班归家的路上送上我们一抹抹余辉。不管清早的寒风多凛冽,不管下班的天空有多黑暗,不管迎面的公交车有多拥挤,不管回家的路途有多堵塞我们一如既往,只为了那个我们一直坚守的梦想。

咖啡


一天夜晚,家妹徒然问起一句:“哥,你要不要来杯咖啡?”

咖啡?我始终反应不过来,仿如它来自另一星球。岁月的稍逝竟使我忘了有喝它的习惯。

稍微收拾一下慌掉的心。

家妹又从厨房里传来一句:“哥,你是要白咖啡还是黑咖啡?”

我,心头又一震,是啊,白咖啡还是黑咖啡,再次慌掉的心,竟忘了应答。

见我不做声,家妹只好自作主张:“要不就白咖啡吧。”

我,笑着应了一声:“好的,谢谢,就白咖啡吧。”用笑声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慌乱,显示这时的我是何等的笨拙。

大约半支烟的功夫,我的书桌上多出一杯热气直冒的乳白色咖啡。

喝咖啡前,我有一个习惯:先把鼻子靠近杯旁,深深吸一下,然后再合上双眼,冥思一番。

年纪稍轻时,家妹就会借题发挥,取笑道:“哥,咖啡里有美女乎?你闻它干嘛。”

我,暗自笑她的天真无邪,不置可否,一笑解之。我知道,等她到我这年龄,就会有所感悟。

今儿,我仍旧有这习惯,只是所思非夷。再度张开的双眼,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忧郁。

家妹,静站一旁,我所做出的细微动作,如鱼贯水地落入她的眼帘。

她,只是微微张了一下樱桃小嘴,一句话也没说,然后,悄然离去。

望着家妹远去的背影,我知道,心细的她一定察觉得到,我对埋藏心底,往日的那段情一定还没有完全的释怀。我也懂得她未道出的心思,不是她不懂得安慰,只是长大的她知道很多事得自己亲自去面对。

空荡寂寥的房间,只剩下我,同那杯害怕触及的咖啡。灯光已经很暗,但我仍觉得刺眼。

人,不自觉退至临窗的一个昏暗角落。风的凉爽,丝毫没引起我的注意,倒是窗外隐约可见的枫叶,让我多出一份伤感,瞧这时令应该是秋天了。

同她的相识,也是在秋天,也有飘然落地的枫叶。可如今,枫叶成了你的薄弱身影,叫我负荷不起一滴想你的眼泪。

成就与她的这段恋情,是咖啡。细致地说,应该是有关咖啡的一段旁白:

静谧的夜幕,宛若一杯咖啡。

夜色下笼罩的水汽,

杯子上弥漫的轻烟,

同是一道牵引心灵的细线。

多么渴望:心灵深处,

有你孜孜不倦地牵引。

这是陪她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生日,临时应景,讲的一段话。

从此,她喜欢上了喝咖啡。同我做着喝咖啡前一样习惯性的动作。岁月在品着咖啡,嬉皮笑骂中稍逝。直到有一天,喝咖啡成为她天大的奢求。为此,她不止一次,扒在我胸前,掉下大颗大颗的眼泪。这时,我才懵然懂得她对我的情意有多重。

随后,她丝毫没让我觉得意外地住进了医院。原本以为,她会像小女生般哭哭啼啼,没想到竟是出乎意料地平静。倒是她的平静,让我生出几分不安,预感到会出什么事。

在医院的每天,我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虽表面上一副笑脸,可内心却是冰冷无比。特别是日子一天天地推移,病情却丝毫没好转。到最后,我的情绪极度地衰弱,可仍不分昼夜地守着她。

以为只要守着她,就会守住彼此的明天。没想到,她还是永久地进入了梦乡,再也没醒来过。

那天,隔着窗下着蒙蒙雨,空气中包裹着严实的鹅白。不曾在意她的没醒来,倒是惊慌起她的那张白纸般的脸蛋。缓缓探出的手,轻轻按住她的鼻孔下方,丝毫察觉不到气流,没了呼吸。这,让我失了魂魄,没头没脑地撞开门,冲进雨中,热泪不知涌下多少,对天咆哮不止百次,千次。

绵绵的雨延续了一天一夜,我破碎的心也跟着一天一夜。直到欲哭无泪,声音完全嘶哑掉。

前一天,她还安好地对我说,别替我担心,病会好的。我们现在才拥有九十九个咖啡瓶,不要忘记我们彼此间的约定:攒足九百九十九个咖啡瓶,用它们来见证我们的爱情。我当然清晰地记得,那一辈子刻骨铭心的约定。午休时,趁你睡着,特意跑到远离医院,角落里的一个小商场,买了一瓶,摆放在你病房的桌子上。

如今,有的是夜幕,有的是咖啡,可慌乱中竟走失了昔日告白的对象。

她的悄然离去,让我整整沉沦了三个月。我的寝室,书房,有关咖啡的一切,没了踪影。这三个月,我始终没有碰过咖啡,更不要说喝它。度过没有咖啡的三个月,稍为好点的心情,想给她写下点什么,可咖啡,不再让我有创作的灵感,莫名地感到生命第一次好无为,最后写下跟咖啡完全没关联的这段取名《音,泪》的旁白:

无风的夜晚,反吹一段萧萧的琴瑟。

无星的晴空,反见柔波里闪动的星辉。

那可是袅袅的天籁之音,

那可是你独自落下的泪滴,

音至何方,泪归何处?……天际人间。

同她的咖啡瓶约定,并没因为她的离去,我的惧怕接触咖啡而解除。家妹,一直为我偷偷完成着,现在已攒下九百九十八个,遗漏的最后一个,是给我填补同她这段感情的空白。我知道,也清楚家妹的深层用意。

手机在振动,显示屏上闪动几个字:“至爱女友:生日快乐!”我终于领会,家妹给我那杯咖啡的目的。是啊,既然我们的恋情从咖啡中戏剧性地开始,也该从咖啡中完美性地彻底结束。

我,不止碰了装咖啡的杯子,也喝下了它,味道仍同她结识时一样,让我想再来一杯。可惜,这一杯竟是所谓的咖啡瓶约定的最后一杯,而我却被蒙在鼓里,没有认真去细细品味它。

第二天一早,我拿起遗漏的最后一个咖啡瓶,紧握手心,骑上脚踏车,朝她的坟墓,飞般的前去。

她的坟墓,距离我的家很近。她,从小就害怕孤独,这是我知道的。我遂了她的愿,常去看她,只是在坟墓前。

再次看到她的坟墓,没有以前那般伤感,我知,今儿,我是来还约的,她也不喜欢看到哭泣的我。

正当我发觉,坟前那多出的九百九十八个咖啡瓶,把手中最后一个添上时,身后传来家妹的声音:“哥,这是她给你的一封信,她特意交代,等完成了咖啡瓶的约定,再给你这封信。”

我应了一声:“哦。”从家妹手中小心翼翼地接过信,用极轻的劲儿撕开发黄的封边,再用中指和食指抽出里面折成心形的几页信纸,然后稍微费劲地打开,舒展的信纸显示出她娟秀的笔迹。时隔这么久,信的字里行间仍透着被泪水浸渍过的痕迹。

我虽不知当她写下这封信时流过多少泪,但我却知道她是多么不舍得离开。

她的那封信极其地短,共四页,只有第一页写着一段旁白:

是咖啡,让我恋上你,手中常常执着的那些咖啡瓶,让我深味出情感的厚重。

如果真的有来世,我仍会憧憬碰上你,同你再来一段咖啡之恋,但我不希望,

同样的结局再在我们身上发生一次。真的好后悔,有一次竟当着你的面,耍起

性子,嬉笑:“一杯咖啡好比一段没有起泡的爱情。”没想到,我们的爱情竟被

无意言中。我好希冀,同你一块攒足那九百九十九个咖啡瓶。终,还是没完成。

我暴涌而出的泪填补着,没有被她的泪水浸透过的空隙。

第二三四页,每页上都是一幅图画,依次为:咖啡瓶,Copy:999;我俩的肖像;一颗红红的心。

朦胧间,我读懂了一切,也读懂了她。

苦咖啡


又是一年北风吹,吹散的树叶打着旋儿落下。

那年,晴离开的时候,也是秋天,像一只枯叶蝶,离开。

淳望着窗外的枯叶,喝下一口咖啡,没有咽下。浓烈的苦涩在唇齿间流动,溢不出来的苦味顺着喉咙涌向鼻子。咽下去的那一瞬,眼泪也涌出了眼眶。

那年,晴和淳在咖啡厅相遇。

一杯香芋奶茶。一杯现磨咖啡,不加糖。

两人并列而坐,在同一个柜台,同时要的饮料。

男生要的是奶茶,女生要的是苦咖啡。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协调。

女生是北方来的,刚来这个城市不久。她对男生说,自己是大学毕业后自己出来打拼,虽然艰难,但也乐在其中。男生苦涩地笑了笑。因为他也是自己出来的,不同的是,他是因为和父母吵架,不想接受一个父母为了家族的利益而包办的婚姻。当然,他没有对女孩说。

晴和淳开始交往,淳劝晴喝点奶茶,理由是很好喝。晴对淳笑了笑,干净、明亮。之所以喝不加糖的咖啡,是因为自己出来打拼,很多事就像这杯咖啡一样。虽然很苦,可我希望自己能够接受它们。

后来,晴知道了淳离开家的真正原因,她对淳说:该面对的总要面对,回家去吧,跟父母好好商量,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不应该逃避不是吗?

那天,淳回来了,跟在远处的是淳的母亲,淳对晴说,他听了晴的话,回到家。父母不同意他们的婚事,母亲甚至以死相逼,为了母亲,自己没有选择。

晴离开了,临走前,她对淳笑着说:不管怎样,我尊重你的选择,也尊重你对家庭的责任感。不管以后会遇到什么,不要逃避,不要伤心,喝点苦咖啡,泪水就会有理由流出来了。

淳喝下一口苦咖啡。

枯叶在眼中逐渐朦胧,直到被泪水淹没。

美味咖啡


听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很特别的咖啡,俗称为猫屎咖啡。

这种咖啡之所以很特别,是因为它是通过猫吃到肚子里面发酵以后的咖啡豆。被猫排泄出来,经过处理以后,再研磨成咖啡。

听说这种咖啡是世界上最贵的咖啡,就是用来制作咖啡豆的猫也很特别。这种猫叫做苏门答腊猫,长得奇特。

听说这种猫的体温,特别适合咖啡的发酵。所以经过它肚子发酵的咖啡豆,都是非常好喝的。

文利就特别喜欢和这种咖啡,她是普通的上班族,要喝这样的咖啡还是有点负担的。文利虽然工资不高,但是对生活的要求可是不低,她想过那种很小资的生活。

这种咖啡是国外进口进来的,本来单价就挺贵的,加上各种税收,出售的单价更是高的吓人。

文利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不能接受这种咖啡,因为是猫的排泄物,一般的人还是很难以接受的。

文利是一次和公司同事一起去见一个客户的时候,这个客户给他们的。刚开始他们怎么也不敢尝试,但是经不住客户的介绍,文利还是试了一点。

感觉非常不错,非常的香滑。文利以前也很喜欢喝咖啡,但是从来没有这样好的味道,看见价格比较贵还是有原因的。就是这一次,文利就爱上了这种味道。

文利找遍了所有的超市商场,没有看见有这样的咖啡卖。她觉得很难受,就像是吸毒一样,她感觉自己已经没有办法离开这种咖啡了。那个客户有咖啡,要是自己买不到,只好去找这个客户,问他在什么地方买的,自己好去买点。

文利找到了客户,客户笑眯眯的说:“知道这咖啡好喝吧,离不开吧。什么都别说,先喝一杯吧。”

文利说:“那就先谢谢了。”她大大的喝了一口,慢慢的品味了一下,她痴迷的说:“真的太好喝了,一点都离不开这个味道,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出来的,竟然这么好喝。”

客户说:“哈哈,只要喜欢和咖啡的人,喝过一次就不会忘记了,也不能抵挡这种咖啡的诱惑。这种感觉简直太奇妙了。”

文利赞叹的说:“是啊,这种味道简直就像是在天堂一样,是多么聪明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美味的味道,只要喝过一次就让人难以忘怀。这种咖啡你是在哪里买到的?我找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找到。”

客户神秘的说:“这种咖啡在外面是买不到的。”

文利好奇的说:“你在哪里弄来的,你有多少,我可以跟你买吗?”

客户眯着眼睛说:“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轻易的卖给别人呢?”

文利很失望:“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肯卖给我一些?不管你有什么条件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一定会做好的。”

客户诡异的笑了:“这是真的吗?”

文利说:“你到底有什么条件,直接说吧,我们就不拐弯抹角的了。”

客户说:“痛快,条件就是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

文利呆了,客户很有钱,长的很帅,是标准的砖石王老五。文利早就对这个客户有好感了,但是现在客户主动要求自己做他的女朋友,还是用这么浪漫的方式。

文利惊喜的点点头。那天,她觉得自己是做幸福的,拥有了全世界最好喝的咖啡,还有一个如此完美的男朋友。她享受到了自己有生以来最幸福的时刻。

自从成了这个男人的女朋友,她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不一样了。公司的上级以前对自己不冷不热的,而且只要自己犯错了就会把自己骂一顿。但是今天去上班的时候,同事和上级对自己特别的热情。

运来找到一个好的男人是这样的爽,别人对自己的态度简直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文利默默地享受着这一切,暗自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这么好的男朋友。自己是幸运的,以后自己的生活会变得越来越好。

有一天,文利又来到了男友的家里,他正在煮咖啡。咖啡的香味充斥着整个房间,这个味道让人觉得特别的舒服。文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真是太香了,这种味道简直让人没有办法拒绝啊。”

男人说:“你不是想知道这种咖啡是怎么做出来的吗?这种咖啡只有我这里才有,别的地方你是喝不到也买不要的,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秘方,不猫屎咖啡还要名贵。”

文利奇怪的说:“这难道不是猫屎咖啡吗?”

男人诡异的说:“猫屎咖啡固然好,但是也比不上我的咖啡,我的咖啡更加的名贵,制作更加的复杂,味道更加的特别,最重要的是,我的咖啡可以让人喝了以后,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拒绝它的味道。”

文利好奇的问:“这种咖啡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呢?”

男人没有正面回答,反而将她带到一个锁着的房间,男人将房间打开,里面传来一阵特别奇特的味道。文利好奇的说:“这个房间是用来做的什么的,以前从来没有见你打开过。这个问到好奇特。”

男人补充的说:“很像是鲜血的味道和咖啡的香味,是吗?这里有很多种味道,为了不让人发现,我用了很多的香料来掩饰这里的血腥味。”

文利觉得不对劲了,她看见台子上盖着一块白布,上面似乎还有血迹。她颤抖的问:“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男人打开了白布,文利惊恐的看见在台子上赫然躺着一个女人,她闭着眼睛,看见上去就像是睡着了。文利惊恐地说:“她还活着吗?”

男人点点头:“她当然还活着,哈哈,她的任务马上就要完成了。”

文利问:“什么任务。”

男人不说话,而是拿起一把刀,慢慢的切开了女人的肚子,女人明显是被麻醉了,一点反应都没有。

文利已经被吓坏了,这个女人是不是已经死了。男人从她的肚子里面掏出一些颗粒状的东西,这些东西文利认识,就是还没有进行处理的咖啡豆。

文利颤抖的说:“你这个疯子,你要做什么,你杀人了。”

男人说:“这就是全世界最美味的咖啡,他的制作过程你都看见了,你会做了吗?只要让漂亮的女人吃下这些咖啡豆,让这些咖啡豆在女人的肚子里面发酵,这比在猫的肚子里面发酵效果更加的好。”

文利大声地骂到:“你这个变态,我要离开这里,我要去告发你!”

男人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你还走得出去吗?”

文利害怕的说,“你想做什么?你要对我怎么样?”

男人笑了,“刚才给你喝的咖啡当中,我放了一些佐料下去,现在有没有觉得头晕脑胀?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前女友,你马上会变得跟她一样,成为咖啡发酵的容器。能够成为这么好喝的咖啡容器,是不是觉得特别自豪?”

文利还想说什么,但是她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她被灌入了很多咖啡豆,她虽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但是她还是有意识的。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感叹,“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咖啡,简直太美味了。”

她想起自己刚开始喝到这种咖啡的时候,也发出过类似的感叹,不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也许自己永远不会看到。

读书笔记


光与火的先驱

他总是面向阳光,用最美妙的声音讲述着真善美,用一颗炙热的心讴歌生命的真谛。

纪伯伦是一个用灵魂写诗的人,他的诗灿烂如阳光,让人忍不住去追逐、去膜拜。他用满腔挚爱告诉世人真和美的故事,对工作满怀爱意,对生命饱含热情,对生活充满希望,这是他对人生的态度。那细腻的情思和睿智的哲理宛如天籁之笔,字字如金,哪怕是拾一小片他的精神碎片,也会让自己的灵魂高尚许多。

他的作品处处充满爱意。爱如阳光普照,滋养万物;如四季更迭,惠泽一方,每一个晨昏,每一缕月光都是爱的馈赠。他是奥菲利斯城的先知,岁月漫漫他留下的真理却永不泯灭。他告诉说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爱别无所求,只希望成全爱。当你仔细聆听,细细品味时,你会发现你的身旁溢满芳香,空气中有风笑的声音,阳光竟在你的发梢舞蹈,睫毛上有飞舞的精灵,这一切都是在向你传递爱的讯息。那么,你又有何理由不用一颗充满爱的心去拥抱这一切呢?

美并非需求,而是一种狂喜。美无法描绘,温柔慈爱,柔声软语,朝霞秋叶,黄昏春意这些都不足以概括美的妙之所在,那是一种源自内心深处的感触,不止于表象,而是与灵魂相接轨的。当美随之而来,才发现她是那千面女郎,每一张面孔都别有一番风情,你可以说她是东方初生的朝暾,也可以说她是百花盛放的花园,你可以说她是温柔妩媚的母亲,也可以说她是夜空闪烁的繁星总之,美有千万种,但真正的美叫永恒。

在纪伯伦的笔下生命就像一株向日葵,无论何时总是朝着太阳,明媚的活着,积极的成长,所有的负面都成了正能量的养料。我是一个平凡而又简单的人,沉浸在先知的睿智中,看那沙与沫在潮涨潮落间激荡的碎屑,无论流浪者或是疯人都不重要了,那亘古而又永恒的贤哲啊,你那哲思的火花征服了我的心灵,你那耀眼的光芒牵引着我的灵魂走向康庄大道。

大地的儿子

它是一颗流星,瞬间耀眼,刹那陨落。

如果说纪伯伦是用灵魂在写诗,那么海子便是用生命在写诗。他写土地,他写村庄,他写麦子,他写大海,每一句话都饱含深情,每一个字都载着一种愿望,他将生命书写成诗,他也是最有资格称为大地的孩子。

海子是一个极其热爱自然的人。他总是亲近自然,用他赤裸的脚踩在大地上,任脚趾间沾的满是泥土,发上染着青草的芳香,他只是不停的歌唱着幸福,无限地热爱新的一日,用星星装饰领口,用稻草编成帽子,用诗意温暖青春,用野花青梗祭奠青海湖畔不灭的爱情。将赞歌献给太阳、献给月亮,献给云,献给海再用他忧郁的眼神、温柔的手去感受自然赐予他的每一个黎明和黄昏。

海子是一个追求幸福的人。他用一颗赤子之心,去触摸这世上最简单也最难得的幸福,幸福 这是我们在他的诗里最常见的字眼,也是他内心最深切的渴盼。无论是在阳光洒满的大地上,还是月光流淌的夜晚,都可以看到他面向阳光,面向黎明,祝福每一个认识的和陌生的人,愿他们在这尘世获得幸福。他也是脆弱的,当饱满的麦粒再也慰藉不了他的孤独,太阳和雪的光芒也照不到幸福的路线,他的世界开始陷落,寂寞疯狂的燃烧,一直烧到土地深处,终于,他放弃了他热爱的追求的和他毕生想要的一切,他把一生的热情聚齐在一刹那,然后释放,散尽

可以说这世上再没有比海子更热爱生命渴望生活的人了,也正因如此当他在黑暗的底色下看不到前行的光亮时,他那悲天悯人的情怀、迷茫而执着的心,让他毅然而然的选择了化为灰烬,在山海关的轨道上他成为了一个历史的符号,他用惊心动魄的方式,给沉湎在欲望腐朽中的人狠狠地打了一针。

猛然间,有一种被蛰痛的感觉,这世上有谁不爱生命,可又有几人能把生命当成永恒来爱?那短暂的肉体承载的只是一时的欢愉,精神的复活更在无垠的时空之外。用手轻轻抚摸那温热的字体,希望我也可以将那种信念刻进骨髓里,深深地热爱

再见陶安


他叫陶安,陶安的陶,陶安的安。

现在再想起数年前这样向别人介绍陶安时,突然有种想要热泪盈眶的感觉,眼泪有时都会控制不住的莫名其妙的往下落。

关于安安,我和他,我们之间是一场看似不可思议却又似命中注定了的相遇,我为什么喜欢他我不知道,但是我想再也没有比他更了解我的人了。

安安是一个典型的帅男俊才的形象,而渺小又微不足道的我知道,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就像一棵大树长着长着就会分了叉,生出好多好多遥遥相望却永不相交的枝丫。而他是那种继续向着高处延伸的树枝,我呢,就如同那些乱糟糟的盘旋着的小絮条,最终会因为要成就他的高耸挺拔而被无情的砍伐掉。所以我和陶安只是普通朋友,从未推心置腹过或是逾越过什么。

当某一次我和陶安偷酒喝醉后,迷迷糊糊地和他说过这番话,我记得他的脸色有点微怒,随即一闪而过。陶安,你还会把我当做好朋友吗?我对着那张只能用漂亮来形容的笑脸问道。但我一头栽下去了,我看到他张开的嘴巴,却没听清他说了什么。后来的事我不记得了,只是陶安和我在那之后产生了微妙的变化,他不再提及那件事,而我也一笑而过,我们之间有了更多喜怒哀乐的交流。我想对于我们两个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枝与枝的故事,为什么不能是枝与叶呢?

11年的盛夏,我独自默默地离开了那片大山,小时候爸妈总是说,离开这儿的路有两条。一条是上大学,做一个知识青年风风光光的离开,另一条是为了生存,老老实实的出去打工赚钱。

很幸运的是,那年六月学校的红纸黑字出来时,我不用选择的被第一条路选中。对我来说这样的结果是好是坏?此时已经说不清楚了。

我走的那一晚陶安来了,安安说: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就多照顾好自己,别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

哦。他刚说完我就笑了:陶安,你比我妈还絮絮叨叨。放心,我会过的好好的。

我用手臂撑着下吧看着陶安说:安安你不做明星真是白长了这张脸,啧啧,可惜了呀!简直让女生都嫉妒了呢。我盯着安安的脸一直看一直看,突然很想把他的模样永远镌刻在脑海里。

陶安没有久留,很快就走了,只是我竟然还有点舍不得。

可是最终,他还是得走,而我也走了。那样的夜,一趟零点列车让我伴随着框框擦擦的声音与所有熟悉的景物渐行渐远。

对于一个陌生的城市,一切都得重新开始。我一直在执拗的追寻人生的意义却毫无出路,好长的一段时间内,总是一个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连姿势都那么安静,在这样不温不火的日子里,我以独来独往的恣意来掩饰我庸俗的忙碌时不断涌上心扉的孤寂。

北方很久不曾下雨了,好不容易一场,来的快去的也快。出了图书馆才发现地面湿漉漉的,在没带伞的情况下有点庆幸它匆匆而来匆匆而去。迎面扑来的风有点凉,吹动着头发飞舞,像极了翻滚的麦浪,我有片刻感到天气和自己有种心领神会的默契,许久不曾这样了。

又是一年迎春花开,三月绿水青山绕过岁月的臂弯摇曳而来,四月的阳光和以往一样未减分毫,柳絮倾城。春梦湖的水泛着涟漪,一层又一层的,像极了一个孩子肆无忌惮的笑容。启明广场上全是飞舞的风筝,未曾断线,一头系着伸向高空,一头被紧握在一些小小的拳头之中。

春的暖适合一场梦,而我却如一滩蛰伏黑夜的鸥鹭,总是被惊起而打断了梦里的温暖。而在这种午夜梦回,睁着朦胧睡眼的片刻清醒中,我总是看到昔日度过的岁月。晚风在吹动着,但却是那么平静,仿佛秋日日淡青的天空之下,坐在草地上看大黄叶子朝下飘落。

凌晨时安安打电话来,说他要路过我这儿,顺便来看看我。其实不见安安已近三年了,我们之间的联系仅仅是靠扣扣,每次打开电脑或是手机,第一件事就是上扣扣看看他的头像是否亮着。

但是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不在,偶尔一次在的时候,我却找不到任何理由去和他搭话,而他也从未主动和我联系过,有时我会陷入沉思,问自己他在不在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所以近一千多个日子里,我们就是这样度过的,似在乎却又不那么在乎的。但听到他要来,我还是一大早就起来了。高高兴兴地吃了个早餐,然后再校门口等着他来。春日的阳光是那么温暖,校门口正对着马路,一辆一辆的车子呼啸而过,突然感到等待一个人是一件如此漫长的事。

在门口的圆形花坛处,我看到了安安,还看到了他身边的女孩。那是怎样一个女孩,那么眉清目秀,笑的那么灿烂。我的心开始很乱,有点无法直视她洋溢着的幸福的微笑的脸。

安安,不介绍一下。在那种可以令人窒息的氛围中,我感到一切都是混乱的,除了清楚的知道我的心里还是存着一些侥幸。可事实证明,现实主义是最适合普通大众的,我也按部就班的对了坐。

原来她叫唐薇,她和安安是在大学的校园认识的。本来一段很普通不过的故事,我听着却那么的不是味儿,真的想要逃离,逃离。第一次觉得一顿饭的时间也可以恍若隔世,我完全处于崩溃的边缘,想要在忧伤如水蔓延我的脸颊时离去,我不想看你们情意绵绵的目光,可是一切都是徒劳。

安安说,一个安静的街角,一句不断重复的抱歉,一眸难以忘怀的轻瞥,一脸灿若桃花的浅笑从那一刻起,他和她就不可避免的走近,走近,在走近。

回去的时候,天际微凉,我突然觉得世界好黑好冷。好想紧紧的抱着被子睡一觉,回到11年的那个盛夏,我和安安分开的前一夜。那样我就会再用手拖着下巴,一直一直看着安安。可是我在床上却睡不着了,那样的梦再也没发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有人说一段失忆要是忘记一个人,要么是爱得深,要么是恨的切。我常在梦里徘徊,可醒来时全然忘了所以,安安,对于你我又是哪种呢?

安安,好像我从未对你说过我喜欢你之类的话,我也决定不再对你说了。

安安,我这一生可以遇见很多人,其实能让我记住的却没有几个,你是其中一个。

安安,我想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小心说了我喜欢你之类的话,希望你再也不要把他当真,我怕我已失了最初的勇气和坚强。

安安,我决定把曾经镌刻在我脑海里的你忘记了,我们可否重新认识?

易安情怀


翻出一本泛黄的书,拍掉灰尘,双手触摸着记忆的深处,似宁静地湖水清澈而幽深。深吸一口,味浓,香甜,也不腻,还有一点点愁绪。

打开第一页,一种古朴而沧桑的味道便传遍全身。噗通、噗通,一丝丝微弱的心跳声在耳边响起。一页又一页的翻过,那砰砰直跳的心声由弱转强,再由强转弱,直至消失。

我似我,亦似她。寻她的足迹,却误入花丛深处。

大河百代,众浪齐奔,淘尽万古英雄汉;词苑千载,群芳竟秀,盛开一枝女儿花。臧克家先生如此评价其人。妙哉,绝哉。她的词,不仅冠绝众雌,更是技压群雄。

从最初的母性社会到今天的父性社会,从那时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到今天的才子佳人。无不说明,她那时的优秀。如若她可以参加科举的话,我想,前三甲应不成问题。

宋,王灼,曾这样说,她作长短句,能曲折尽人意,轻巧尖新,姿态百出。这原本是高度肯定的优点,但就因为她搢绅之家能文妇女的性别身份,而被指斥为夸张笔墨,无所羞畏、无顾藉成了不能容忍的缺点。

元,杨维桢说,她的词有动于人然出于小聪狭慧,未适乎性之正。这些批评,无不是男性读者抱着根深蒂固的,并且以为是理所固然的两性界别意识,强加于她,是基于性别而非基于创作的。

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香脸半开娇旖旎,当庭际,玉人浴出新妆洗。/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珑地。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我爱雪,也爱梅,也爱雪中月下寒梅之合的意境。但我却赏不出它的娇柔妩媚、坚贞与高雅。她以寥寥几字便写出了如此美景,怎令我不敬?寒梅在她的笔下,彰显出其卓尔不群。

她也的确配被称为至高至洁的诗界美神。

众人皆知其词之成就高于其诗文,但这只是今人的看法而已。实则其诗远高于其词,只是流传于后世的比较少而已。其文造诣也颇高,但不如其词。

故,其诗最好。如诗《偶成》,十五年前花月底,相从曾赋赏花诗。今看花月浑相似,安得情怀似往时。以花月夜之美景,抒写自己的不幸。实则是以乐景写哀情。忆往昔,王国家恨,流走南国,仅轻轻一叹,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极为伤感之情,语浅切而情深挚。

合上书,收回思绪缕缕。伏笔案上,写下百般忧愁。

曲已尽,愁未断。伤心一首易安词,只有情怀遗千年。

人已故,情长存。淡云来往月疏疏,此情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