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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消失的爱情

发表时间:2020-09-01

续[消失的村韵]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续[消失的村韵],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切的一切,已淹埋在往日的时光里,已消失在一排排砖石筑就的高楼里。 这一切,只烙印在生长在乡村,将欲老迈者的印记中。 曾经的,村前村后,那一片片绿油油的田野,再也看不到菜子花,怒放着一簇簇金灿,再也没有在清风之下,麦田里一阵阵莎莎的轻唱,再也没有一波波的麦扬绿波。再也没有,秋天的稻香弥满,金秋穗灿的风光。 田野,在无往日的丰彩,被圈围的七零八落。还有,昔日里人们洗衣洗菜的溪流,不是清水枯竭,就是成了臭水沟。更有,那一棵棵千年古榕树,也被人为的砍伐除根 村庄依旧在,只是貌全非! 看!眼前的村庄,一幢幢砖石筑就的高楼,似一尊尊生硬,呆滞的巨盒,一条条宽敞的巷道,村路,似一张张聊无生气的铁网,幽幽静躺。 看!村庄显的更加肥大,更为臃肿。村与村间,再无往日的绿地相间,再无河流相环,就是凸显乡村气息的胡家桃林,刘家梨园,也被砖石覆盖。 看!村庄再无乡土的气息,崭新的面貌,洋化的装扮,显着阔气,露着冷漠。阳光下,影投高樯的阴影,月光中,静躺着钢砖筑就的僵硬。 村庄变了!形像变了!味道变了!变的更高更长,变的是村非村,变的似城非城 我不禁怆然一声!大声问建筑大师:村庄还是村庄吗?那浓浓的乡土气息呢?那浓烈的农家味道呢?那自然的本色呢? 怎么每个村庄,活似一个城里的小区?只是生活区啊! 我不由地,怀念起昔日的乡村风貌!我不由地,渴望起昔日的村之风韵! 我要高呼:还我乡村!还我浓郁味的乡村!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穷村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穷村",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勤汗吃臭水,懒汉吃泥水,牲畜吃的是废水......这是每天凌晨最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同清晨的鸡鸣一样准时,从未终止或迟延过。

天还没有大亮,村子里又响动起来:开门声,呼喊声,夹杂着狗咬声打破了夜晚的寂静,汇聚成了一首不合时宜的打击乐。村里人又要抢水了。吃水难是这个村二十户人家一年四季的惆怅事,家家户户为了抢水常常三更半夜打着灯笼到沟里去等水,大桶小桶排着队。

闲话筒晚上不睡觉,和她男人去等水,一夜就可以倒满大缸小缸锅碗瓢盆。天刚麻麻亮,她就在村头宣传村里的头号新闻:昨天夜里村支书和无底洞(刘宏卫的媳妇)正搞那个,刘宏卫从新疆搞副业回来(本地方言:打工),村支书光着屁股逃跑了,闲话筒说的十分生动,满嘴喷着唾沫星子。听新闻的婆娘越聚越多,把闲话筒围在中间。她开始愈发说地津津有味,似乎已经把等水的枯燥乏味抛到九霄云外了,也不会因为早起影响他丝毫的精神状态。边说还禁不住手舞足蹈起来。他从中因此体会到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也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当然她的存在的确使这个人孤寂的村庄带来了不少生机。

怪不得今早高音喇叭没有响,吴玉英说。

五十多岁的人了儿媳一大阵,还干那么伤脸的事情菊花抢先说。

你不知道老马爱吃嫩草吗?,赵女子一句话使在场的婆娘一阵哄笑。

刚从泉上挑水回来的王月月放下水桶也插了一句,我看那瘦婆娘哪有眼见人。

光棍李牛子起床最迟,担着担子去挑水,听见那群女人说这事,边走边骂,狗杂种,吃了群众的救济粮,用了群众的救济款,又玩弄起女人来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像这样热闹的村子,各种有形无形窜动的大小广播无处不在。

只要不是傻子,任何人就知道了。当然刘宏卫耳朵也好使。

刘宏卫憋了一肚子气回到家,狠狠地揍了媳妇一顿,他觉得媳妇不仅丢人现眼还给他戴了一大顶绿帽子,让他在其他老少爷们面前抬不起头。

让他更加生气的是,就算和别人乱搞,那也得看人啊。。。

想到这里他愈发生气,于是又拿了杀猪刀子向村支书家里走去,未进门就被村支书的老婆一顿臭骂,骚狐狸精,勾引我家男人......,两人嚷得不可开交。这时天已大亮,赶着牲口种田的村民放下犁围在大门口,几个人进去连忙解劝,好说歹说才使一场风波平息了。刘宏卫不甘失败,觉得丢不起人,马得山害怕刘宏卫暗害自己,他心里明白刘宏卫天不怕地不怕。于是赶紧叫了乡上干部召开村社会议,乡镇府的官们在在会上批评了刘宏卫,说刘宏卫侮辱村干部,寻滋挑事,造成不良影响,罚款一百元,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晚饭过后,牙豁台(地名)上坐满了人。

老天爷不下雨,地里没有一点湿气,麦子咋种哩,八十手里搓着旱烟卷说。

老年人常说,怕的是鸡猴饿狗年,今年是狗年,这是大意,存生边磕烟灰边说。

李大爷接着话茬说,泰伯也殿里香火不断,卜了卦,说老天爷要降雨了。

一方神灵保佑一方百姓,泰伯爷神恩广发,有求必应。王二爷虔诚地说。

李大个右手拿着长杆旱烟锅,慢慢地走过来,狠劲吸了一气老旱烟,嘴里像烟筒似的,显出一副得意的样子唉,真是奇事怪事的眼角屎,猫儿拉了个鸡汤屎。赵思成(做过结扎手术)翻过邻居家院墙,被那年轻媳妇连哭代骂撵了出来,惊动了对门婆婆家的狗,婆婆以为媳妇家发生了什么事,连忙开门去看,只见媳妇抱着大孙子哭泣呢。

女人们听见李大哥个说这风流事,拥过来,你一言我一语说个不休。

夜深了,男人们从牙豁台走散了,光棍李牛子回到家里,父母很多年前都离他而去,走的时候他还没有成家。现在更别提娶媳妇了,那对他来说都是很奢侈的事。看着若大的院子里,除了几间黑洞洞的房子,唯一的主人就是他,白天很少有人来,晚上更是寂寞空虚冷。他躺在创上辗转反侧,昨夜那甜蜜美好的梦使他回味无穷:他梦见自己站在一群年轻漂亮的女人中间一阵快感,他惊醒了,身下湿漉漉的一片,用手去摸有滑腻感,他连忙拿被子去擦,早晨起床后一看,床单上明明显显地印着一个澳大利亚。

美梦像放电影一样结束了,他不禁哑然失笑。村支书和无底洞,赵思成越墙的事又在脑子里周旋,越想就越睡不着,决定出去转转,他拉上篱笆门,怯生生地向桂花家走去,边走边想,桂花的男人不在家。一种兴奋感油然而生,嘴里哼哼着:

过了二道关我心里比蜜甜,妹呀妹呀我来到你炕前,只要你不把我往外撵呀,我就算度过了三道关

一抬头到了桂花家门前,他轻轻敲了敲门,桂花蹑手蹑脚地来开门,门开了,牛子一把握住桂花的手;绵绵的、嫩嫩的、甜甜的,似乎在嚼六月的哈密瓜,一股汁液下肚去,心里甜透了,他想把这种感觉永远嚼在嘴里,藏在心里,回味无穷,他用力一握桂花的手,不知啥时候她早已缩回去这一夜牛子睡得特别甜,不知不觉太阳东升起来了。

一年一度月中秋,月亮圆了人却瘦。夜深人静,月光如流水一般。王蝉老汉去庙里还愿,老婆坐在屋檐下静静地等候,总算盼来了,儿子有了对了,还是神仙有灵。她自言自语地说。

王蝉老两口为了给儿子找媳妇到处求神拜佛,请阴阳念经,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来了个儿媳妇,但儿子总说不顺心,嫌那媳妇一只眼不顶用。母亲看着儿子愁眉苦脸的样子,苦苦哀求说:你快三十的人了,只要人家愿意你就谢天谢地了。

眼看结婚日子逼近,三万彩礼还欠人家。王蝉老两口(二十多个夜晚没睡觉了)眼熬红了,人也瘦了。

明天你就到娃娃他姨姨家去碰碰运气,我托人去营业所去一趟。王蝉对老婆说。

连续三年大旱,老百姓勒裤带过日子,借钱还比上天难!王蝉老婆说着叹了口气。

村上的高音喇叭又响起来了,村支书鹦鹉学舌地讲着乡上会议精神,什么土地承包费啦,超计划生育罚款啦。下面就有人亮着嗓门喊,又是崔粮食款,刮宫引产。

光棍李牛子挑着空尿桶径直往回走,边走边喊,修房钱,打院钱,柴米油盐酱醋钱,天天要钱;水费、电费,土地承包费,真的费钱......

大伙们对这样不洋不土的声音早就恨之入骨,不仅污染视觉还影响胃口。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几年来看着村支书一家的生活过的越来越富足,房子是拆了又盖,不断翻新,从最初的土房子换成砖瓦,再到现在看着高大上的宫字亭。矗在这个寂寥的小山村还真是养眼。从远处望去,和其他泥砖瓦片比起来甚是刺眼。

村支书媳妇本来就人高马大,走路从来不看脚下,如今更是趾高气扬。但是那又能怎么样呢,似乎人们已经潜意识里已经不知不觉形成了一种顺服的心态。

晚饭过后,牙豁台上又开始热闹起来了......

续2316


那时候天还是蓝的,海水也是蓝色的,天空分明,晚霞万里,没有孤鹜单飞,花丛的蜜蜂也是成群结队的。然而一切来的太快去的也匆匆,那是一段开学的季节,,,,,

告别我高一的暑假,说长不长,也短不短,毕竟一切如期而来,高一的暑假时光我大概都忘得彻底了,那时候就只是期待着高二的来临,来看看,认识一下新的面孔,新的同学。因为选择了文科,所以就做好了独行侠的心里准备。但结果还是那么的令人惊讶,九朵金花,在万花丛中绽放。一个都不认识,在那么多的女生世界里,我该如何抉择。但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妥协,选择沉寂下来,沉到落花里去。

班主任是一个女强人,一个令人害怕的女老师,连我这个顽皮的人在她的管教,制度下,不得不安稳下来,但确实由于她的到来我的学习态度也逐渐端正,认真起来,但一样的教室确实有些不一样派别,就像一个公园有着栽种着多姿多彩的花朵,一个海洋里生活着千百万种的鱼儿一样。生活在这里已有一段时光,我发现了班里的一些状况,一些是学习的,一些是讨论着各种各样生活琐事,时事新闻,各种八卦的现象,每一天教室里都是各种声音,各种疯狂的评论。然而我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他们,一段时间以来我也渐渐的认识一些人,熟络一起,祺莹,瘦咩(丽丽),打屁股姐姐,芳莲,肇秋,辉光等,毕竟他们有些是以前我朋友班里的,所以也就和她们先聊起来。最给我至今印象深刻的是林祺莹,因为每次早上过来看到我都会远远的给我一个微笑,那时候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哈哈,说起来还是挺搞笑的,那时候就觉得应该是她知道他们班的一个男生好的关系吧。我们没有很多的接触,但关系还是挺好的,我记得第一次给我摸药酒的女生就是她,那一天晚上很感谢她,由于联系排球的原因所以手就受伤了。然而后来的往事在此刻淡了很多,记不起来了。地震就坐在我的后面,每次跟我聊着一些话题,比如粤语,比如那一首歌,比如beyond的成长史等等很开心,瘦咩每次都提着早餐在我旁边吃,每次看到都不知不觉过去逗逗她,嘻嘻,还有跟我打球的辉光,球场上的兄弟一直与我成长。高二的事情,高二的时光,如那花开花落的树叶,随风飘扬,如清风明月夜里的朦胧月光,一切说不清楚,或许感觉有些东西不想记起,不想提起,那是一段尘封的故事集。一直给我内疚的是我的同桌,因为那段时间心情不好,或者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最大是由于班级的一些人。一些事让我有些话不愉快,说起来也是怪自己太懵懂无知,青涩无谓吧。那时候我的同桌就是babyface-肇秋。我们两个合得很来,有很多话题。每天都那么说说笑笑,讨论着学习,讨论着老师教学方式,一些歌曲,比如难忘的就是五月天的笑忘歌,那是她的最爱,哈哈,最后这首歌也是成为我们的班歌。我说我喜欢西域男孩的mylove,她就放给我听,哈哈,那样的高中年代,那样的无忧无愁,坐看云起,躺看明月升,仰望星空物语,璀璨星星,然后脚踏实地的向着人生的道路越走越远。我记得清楚的就是每次说到数学,她都不想讨论,因为她说数学不好,然后每次我都会催她去学习,可能是因为她不喜欢班主任对数学也没太大兴趣,然后我就成为她跟老师的中间人,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好好笑,接下来的高三生活中更是更多更多彩,这里就先做点铺垫。为何说对肇秋有些内疚呢,毕竟我那时候我觉得她是我高二中跟好的同桌,很好的伙伴,那段时间我居然没有理她一个星期多,跟着说更久。她以为我对她有意见,但确实是没有,那时候是我在班级的一段黑暗岁月,不想搭理班的一些事,人。就是上面我说的事情一样,原因就是由于校运会。这里我就不想说起来了,不然感觉有些伤心往事。但我不是故意的。赞成了肇秋对我的不好印象,一直持续到高三,哈哈。哎。真是造业也,佛曰:一切皆有因果,因由己生,既我就去圆果,承受一些因。时间成为了一个很好的见证,也是疗伤的良药。高二如一个动荡的战乱岁月,有短暂的和平,也有冷战的时期。伴随着花季雨季过来,就如同下了一场大雨,天空却挂着一颗大太阳。迎着风雨交加而来,感受着阳光的温暖,不断的走着。高二太复杂,想起来很烦恼,也很心乱,也很苦涩。

今夜闻雨声,听风吹,寝室一阵讨论的声音让我此刻的宁静的心情乱了套,没有继续写下去,不然觉得太折磨自己,想不出,记不起,一切都随着关机的关机而变得安静。明天继续我的高中之旅,不想有太多的眷恋,或者顾忌太多。我停下了笔尖,有时间在结束这一段短暂旅程,继续向前,高三才是一切的开始。那才是属于我们的2316。精彩纷呈如始如终,,,我也很期待,这一晚告一段落了。

消失的妻子


哲离开家的时候,妻子在洗衣服,哲是一位事业有成,风流倜傥的中年男人住着200多平的大房子,里面装修的十分豪华,妻子又是一个贤内助,总是在帮着自己料理着家中的大小事务,哲应该是幸福的,可是自己却总是开心不起来。

哲今年三十六岁了,与妻子三个多月了,按照现今的情况,男人三十六岁结婚很正常,可是哲却不是,他三十岁就结婚了,和那个与自己相恋了三年的女人,买了这个房子,婚后的日子虽然平淡,却是哲喜欢的,每天下班都有美丽的妻子为自己做好了饭菜,等着自己回家一同吃晚饭,可是好景不长,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他下班回来,妻子却不见了,他找遍了家里所有的地方,可是却如何都找不到,妻子的东西都还在,可是,人却没了踪影。哲有一年的时间都沉浸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之中,他没有放弃,不停的寻找着,可是去毫无收获。又过了一年,他的生活中又出现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和前妻一样的温柔善良,同样把家里照顾的井井有条,这便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他们幸福的生活了三个月,妻子同样消失不见了,毫无征兆的在自己生命中消失了,怎么也找不到。哲觉得自己似乎是受了什么诅咒一般,总是抓不住自己的幸福。好在36岁这年,他又一次遇到了一位让他心动的女人,这便是他现在的妻子,也就是他的第三任妻子。虽然哲结过两次婚,而且两位妻子都在新婚不久便离奇失踪,但是由于哲的帅气多金,使得他的魅力丝毫不减,当然,倾慕者一直都是有增无减。他从众多追求者之中选中了现在的妻子,她魅力又勤快,总是善解人意,哲是很喜欢她的,不知不觉三个月了,又是那诅咒般的日子,他很害怕自己的妻子又一次消失,他甚至都不想去上班,只想在家里看着,防止她再次消失。所以这天请了假,准备在家里陪妻子。妻子在洗衣服,他便拿着垃圾到楼下去扔,害怕妻子会凭空消失,他丢了垃圾后飞快的跑了回来。看看卫生间里,妻子还在那里洗衣服,自己舒了口气,便躺在了床上看杂志,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睡着了,妻子也没喊醒他吃饭,想到这里,他猛一翻身跳了起来,飞奔到了卫生间,果然,妻子不见了,洗衣机还在那里转啊转的,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妻子的身影。他的心痛苦极了,可是似乎也没有之前那样发疯的寻找,好像自己已经习惯了发生这样的事情,同时也相信计算自己找了也找不到。

没过多久,哲又投入到了正常的生活工作中。“你听说了吗?哲的第三个妻子又消失了,好可怕呀!”“那有什么,如果能嫁给哲,就算三个月就消失了我也愿意。”听着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着,小鱼和多多只是相视一笑。小鱼和多多是大学舍友,毕业后两人来到了同一家公司上班,和哲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不过哲是他们的上司,两个女孩初次见到哲时都被他深深地迷住了,所以哲变成了两人下班后必聊的话题。由于都是刚毕业的小姑娘,小鱼和多多并没有参与到追求哲的行列中去,只是私下里讨论着,将对哲的倾慕一直藏在心里。随着哲的妻子一个接着一个的消失,小鱼的恐惧便多过了喜爱,所以,她已经放弃了对哲的暗恋,觉得还是不要再喜欢哲了,感觉很可怕,可是多多却如同着魔般,不管小鱼怎么说,她都放不下哲,看着姐妹放弃了,她便公然加入到了追求哲的行列里。看着多多痴迷的样子,小鱼叹了口气,只求自己的好姐妹别出什么状况。

不知从那天起,哲开始注意多多,两个人频繁的约会,小鱼总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哲的第三个妻子才消失不久,他发展新恋情的速度太快了,可是看着好友幸福开心的样子,自己又不忍心泼她的冷水,估计就算自己说了,多多也不会同意自己的想法的,毕竟她已经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了,小鱼唯一能做的便是多去留心多多和哲,防止多多有什么意外,好在一切都很正常。

两个月后,多多便和哲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两人又点闪婚的样子,小鱼本想阻止,让多多在多相处一段时间再嫁,可是看到一脸幸福的多多不停的向自己讲述着自己又多开心,她终究是没说出反对的话来,只好变成对好友的祝福。结婚后,多多便辞职,专心的在家照顾哲的饮食起居,做起了家庭主妇,哲对多多又是温柔体贴,每天除了在公司便是在家陪多多,从来没去应酬过,多多现在俨然一副幸福的小女人的样子。

不知不觉,三个月就过去了,多多越来越觉得心神不宁,虽然当初自己义愤填膺的说着不怕什么诅咒,可是真的到了日子,却怕的要死,早上哲去上班后,她便要小鱼请了假来陪自己一天,只要过了这一天,一切就都会好吧。小鱼当然同意了,身为好姐妹的她,其实也在担心着,怕这一天,多多也会突然消失。两人一上午边聊边吃,倒也没什么事情发生,下午的时候,突然响起了开门声,多多说可能是哲回来了,估计他是担心自己出事,便早早下班回来。哲并不知道小鱼来了,为了给他个惊喜,多多让小鱼躲在衣柜里,一会听她指挥,出来吓哲一跳。小鱼虽然觉得很无聊,可是却没拗过多多,被多多推进了衣柜里。心里还暗叫着不爽,居然成了他们小两口秀恩爱的工具。这时,她听到多多叫了一声,估计是她先去吓唬哲了吧,接着,透过门缝,她看到,哲扛着多多走了进来,哲的表情冷酷而阴狠,嘴角还挂着一丝诡异,看的小鱼一身冷汗,这和之前温文尔雅,总是一张笑脸的哲完全不一样,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他来到墙边,不知按了什么,那墙居然自己打开了,哲走了进去,小鱼也悄悄走出来,先到卫生间打了一个报警电话,又拿了一个炒菜的铁锅,悄悄走了进去,里边是个小暗室,闪着微弱的灯光,小鱼小心翼翼的走着,在门口处,小鱼便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腐烂的气味儿。她伸头向里面看去,只见哲将多多绑在了一个台子上,手和脚都被捆住了,这时多多也醒了过来,她害怕极了,哭着问哲要干什么,怎么回事。哲根本不理她,只是自顾自的嘀咕着,女人都该死。小鱼向墙角边看去,顿时吓了一跳,哪有一堆白骨,还有腐烂的尸块,看到人头差不多有三个,看来,那三个妻子根本就没消失,都是被他杀了。看他拿起了刀走向多多,小鱼急忙出现在他身后,一个铁锅狠狠的打在了他的头上,哲顺势倒在了地上,头上流出了血,小鱼赶忙去解开多多的绳子,该解开全部,多多的脸上顿时出现了恐惧的神色,她瞪着双眼,嘴张的老大,却没说出话来,小鱼赶忙回过头去,只见哲已经起来,拿着大砍刀向小鱼砍来,小鱼反射性的用手臂一挡,刀便砍在了小鱼的胳膊上,顿时血流了出来,那刀真是锋利,一刀下去便看到了骨头,看到小鱼受伤,多多也顾不上害怕了,捡起了铁锅便向哲砸去,哲一挡,铁锅便被打到了地上,两个女孩没了武器,只好抱在一起,缩到了墙角,就在刀即将砍来的时候,警察到了,他们看到了门没锁,便冲了进来,被解救的两个女孩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原来,哲小的时候,爸妈离婚,妈妈不要他走了,爸爸又给他找了个后妈,那后妈天天打他,不给他饭吃,不知从那一年起,哲便生出了第二人格,那个他恨所有的女人,所以才会把她们杀掉。就这样,哲被关进了精神病院,第二人格占了主导,从此那个温柔善良的哲便再也没出现过??????

懵懂(续)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懵懂(续),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的生活开始了。

方子明去初中报到时,拿了六十元钱,这是学校要的学杂费。在看到张贴在学校门口的学生录取名单,找到自己所在的班级,初一一班。

他是最后一个进的教室。

报告。方子明看到讲台上有个老师,是个女的,立即喊道。

进来。声音清亮,纯正,带有一种舒服的感觉。

方子明迈进门来,看了看满屋的人,想找个空位。

你过来,这位同学。老师冲着方子明笑了笑。

你好,老师。方子明站定桌前,看清了老师的模样。个子一米五几,略胖,圆脸,面带慈祥。

你的录取通知书呢?老师问道。

在这。方子明赶紧递上。

老师接过,仔细看了看,又瞧了瞧方子明。

你是方子强的弟弟吧?老师和蔼的看着方子明。

是啊,老师,你怎么知道?方子明怔了一下。

哦,我曾是他的班主任,教过他,呵呵,咱们还真有缘。老师笑着说,我的名字写在黑板上,现在我又是你的班主任了。老师补充道。

方子明看了看黑板,张雪琴,对,熟悉,以前哥哥提过,脾气特好,她的二儿子与哥哥在同一个班级。可惜的是,哥哥没有读完初中就辍学了。父母也说不听,在初二下半年的时候,是自己爬窗户把书包背回家的。

太好了,张老师。方子明朝班主任笑着,暗自庆幸跟了一个好老师。

嗯,你到后面找个空位子,咱们先开个会。张老师抬头看了一眼最后排,用手一指。

当天没有上课,只是排了排座位,发了新书,熟悉着同学、同桌,及翻看着新书。

方子明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听哥哥说,初中又增添了几门功课,尤其是英语,一定要好好学,基础打牢。

通过同学们的交流,方子明还知道了一些事情。比如,本校的教学质量在全县不是好的,属于下游,且每年考中专、高中的比例很低,考上的新生更是寥寥无几。所以,有的学生就在初二留级复读,以致升到初三时有新的考号,能参加报考中专的资格。那时,能报考中专,是家人、学校及本人最大的愿望,为的是农转非,成为一个非农业户口的人。

乡中学离方子明的村子约四里路,家境好些的,都骑上了自行车。方子明是在初一的下半年开始学的,当时在村子的场院里。场院是农户收麦子时的主要场所,每户一块,连成片,收完麦子后放置麦秸,码成垛。玉米秸、棉花柴也会放在这里,这是农户一年烧火做饭的来源。

家里有了自行车,很是高兴,那时管自行车叫洋车子。先是单腿溜,右脚放在车镫子上,左脚蹬地。学会了这个,再学左脚放在车镫子上,右脚蹬地,用足劲,这时右脚在大梁下穿过,蹬在另一只镫子上,先瞪半圈,后再一整圈,身子随着上下起伏,车技还算不错。下一步就是上大梁了,大多由于个矮腿短,都半边腚跨在大梁上,左右摇晃,偶尔也坐上座子,练得久了,熟练了,就长坐车座子了。也有上去下不来的,就会朝一个麦秸垛撞去,自然也就伤不到自己了。

初中的学习模式与小学相似,晚上多了晚自习。春、夏、秋三季实行三开箱,就是说早上早到校,有跑操,早读;后放学回家吃饭,饭罢去校上课;中午再回家吃饭,下午自备干粮上学,上完课不回家了,要在校吃,接着上晚自习。到了冬季,天短,寒冷,就实行两开箱,省去早操、早读,那时学生们不用早起来,心里赶到很是满足。

学校和家的两点一线生活,一天天进行着。方子明除了周末有时间找伙伴们玩耍,其余的时间都被作业占用了。

到了初二上半年,村子里终于通上了电。而学校在通电之前,上晚自习时使用的是泡子灯,灯体中间挂一个网格式、如乒乓球大小的网兜,发出的光特亮。村里若有大事,庄户就使用铬石灯,底下一个底座,里面放上铬石和水,再扣上一长嘴盖,点燃最上端,在屋里嗤嗤的声响,明亮极了。但大多时间,家家都继续使用着煤油灯。晚上写作业,把煤油灯搁在脸前,稍不注意,还会燃着了发梢,发出一阵焦糊味。呆的久了,鼻子里会有一层黑灰,第二天早晨,会经常看到忘记洗脸而带着它上学的学生。

在小学语文课本读到的电灯,电话,电视机,现在终于看到了电灯,人们满足了很多,告别了煤油灯时代,迎来了光明。

方子明从初一到初三的三年初中生活,一直被学习压着,因为这一年级学生,学校倾注很大心血,也对这一届学生充满希望。到了初三,中专考试选拔时,方子明考出了最好成绩,全校共四个班,二百二十人左右,他考到第九名。然而,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选了前七名参加考试。方子明遗憾之时,没有减轻学习,继续朝着高中努力。

考完试,期待着成绩的空闲时间里,方子明与同村的伙伴也参加了打工的生活。第一次是去了建筑工地,给人家当小工,太阳毒的能热死人,感觉太累,只干了一天就放弃了。那一天的八元辛苦钱也就泡汤了。隔了两天,又在别村找到给人家庄稼地除草的活儿,每天六元。这个活,对他们来说,还算可以,蹲在棒子地里,虽说有点闷热,但晒不着,偶尔还能偷点懒。

成绩出来了,方子明第一个到校拿成绩单,当看到在自己的名字前按着一个三角符号时,心在砰砰的跳,因为上面写着一中字样,证明是考上了,高兴地跳起来。班主任说过,县一中是最好的,比二中、三中和技校的教学质量要好得很。方子明还了解到,这次中考成绩,是历年来最好的一次,共考上一中十一个,但可惜的是新生只有两个。其中就有方子明。

方子明高兴,老师欣慰。

方子明的学习生涯再进一层。

(待续)

续《婚》


(5)

看到从前的人难免会陷入回忆,我们回到她的婚礼,我坐在新郎大学室友的一桌,就在刚刚新郎招呼我入座的那一刻,我分明从他的眼中看到了凶狠和怨毒。我能理解这从何而来,亦如多年前他看到我跟他的新娘结伴而行时,我春风得意的神情,以及他深邃不露锋芒的目光,只不过风水轮流而已。记得上学那会儿每次他见到我和他即将结婚的妻子结伴同行的时候,我都会主动跟他打招呼,他当时跟新娘同班是班长,我的主动示好只是为了当时如果她逃课跟我私会班长可以帮忙,仅此而已。他的目光从来都是落在如今妻子身上的。好像那个时候他就已经预料到了今天。他带着眼镜,直到现在他的眼神也很难让人看清。不过,我猜那时候他的眼神一定是觊觎的。对于感情而言,他是一只豹子,一只看准时机的豹子,时机准确的令人咂舌。不过我也知道他就是从那个时候有想法的,并且一步一步的实施,我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却从来都当做不知道。任由他像野蛮生长的食人藤蔓,一步一步抓到了自己理想中的猎物。因为我很早就明白,从我跟新娘第一次吵架我就知道,我们有一天会彻底的分开,我不是什么遇见未来的智者,只是我明白,我们两个人太像了,像到不能在一起生活。与其相爱相杀,不如成人之美,然而这成了我为这段感情做的唯一一次正确的决定。

让我的脑子清醒清醒,把这几年的记忆垃圾好好清理清理,好让我找到当年最重要的那几个片段。以及如何连接现在和过去,就像传送浩克那神奇的彩虹桥,把过去的种种传送到这神奇的文字里。

我和新娘的溯源要追溯到七年前,也就是我们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弟弟已经参军。而我刚刚从上一段失恋中走出来,十八岁那个年纪,荷尔蒙最为旺盛。男孩子们每天讨论的也都无非是女孩子,那个漂亮那个性感,那个眼睛好看,那个最有气质。女孩子们也对我们的讨论置若罔闻,至于她们是如何对待我们的讨论的,身为男孩子的我是不清楚的。而今天的新娘子就是那个时候走进我的眼睛的,一米七左右的个子,皮肤很白有点微胖,黑长直的马尾直到腰间。大概是长时间坐板凳的缘故吧,臀部相比别的女孩子略大些,但不是肥胖的那种,就是一眼看上去觉得即性感,又不失美感的感觉。鼻梁上架了一副小眼镜,显得文绉绉的,但其实学习渣的一匹。在侧面看的时候,胸和臀成了一个完美的s型。那时候的我就是被这个迷住的,然后在一个好多同学一起去网吧通宵的夜里我们走到了一起。而今,当年一起通宵的同学们却都失去了联系。

婚礼还在进行,司仪先生是的典型的肥胖中年人,肿眼泡,啤酒肚。但是就他的主持而言,还是不错的,相比参加的上一个充满眼泪和感动的婚礼,这场婚礼是即开心又温馨的,没有眼泪,只有欢乐。全场唯一不开心的就只有我了吧,我是这样想的。主持人说什么我全都听不到,本就赶了一夜的车,此时的气氛又与我的心境格格不入。如坐针毡的我能做住板凳已经是很不容易了,但是每逢听到大家掌声鼓励之类的我就用自己最大的力气鼓掌。这样大力的祝福,我想冥冥之中一定会加持很久的。虽说我不了解新郎,不过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清楚这个男人一定比我能给这个穿婚纱的女人安稳。我经常在朋友圈写关于爱情的小段子,可自己因为什么单身自己最清楚。不是穷,当年的我比现在还穷,她依然爱我。是安稳,是安全感,女人在选择男人的时候我想应该会考虑两点:安稳和物质。极度安稳和极度的物质都可以。足够有安全感,即使没钱也可以。我想大部分女孩子会同意我的观点的。

那么我们试想一下,一个自己都没有安全感的人,又怎么给别人安全感呢?安全感来自哪里?来自于自小就健全完整有父爱和母爱的家庭,而我没有,我曾极力的想象并且创造一个天堂的样子捧到她的面前。然而对于一个父母离异一年,母亲失去联系,父亲性格扭曲,生活费没有着落,打零工的小餐馆以半个月试用期为理由拒绝付给我工资。再加上亲姑姑喝了农药去世的我来说,能描绘出的天堂除了痛苦和眼泪别无其他。孤独,痛苦,沉沦,堕落。这八个字就是我当年全部的缩写,没有眼泪,没有嚎叫。这样的痛,无声无息也最为长久,也就在这不久后,我们的感情也爆发了危机。

6

我是个大脑经常出现选择性失忆的人,所谓选择性失忆,就是自动剔除了自己有错的记忆。以至于,我对当年犯下的错记住的寥寥无几,甚至都要求助于当年的另一个当事人去讲述细节,这对同为两个当事人的我来说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经她的提醒我才知道当年的我做出的事情有多离谱,有多不可原谅,也有多么的疯狂难以置信。对当时情境的还原,多数来自于她的描述,我不太会写情境对话,所以各位也不要过多挑剔觉得我避重就轻。给她造成伤害的的确是我,我不回避,只是后来我也自发的为我的所做作为付出了应该有的代价。

时间大概是国庆前后,晚上七点至八点之间,她去社团找我。我当时酷爱唱歌,但是音准和节奏极差,用我现在的话说,当时简直就是丢流行演唱的垃圾,社团也很破,没有什么像样的设备。她到我们社团门口的时候屋子里除了我还有另一个女孩子,这也是吵架最重要的导火索之一。根据她的描述,我当时对那个女孩殷勤非常,而我出来之后对她的神情极其厌恶,仿佛她坏了我的好事。但其实不然,那天只是碰巧赶到一起,我都不记得那个女生姓甚名谁。我是个一向没有作风问题的人,我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即使我一个人生活也绝不滥情。而她偏偏对这方面经常吃无名的醋,当时着实让我头疼。

与女生独处,出门对她有厌恶的神情,综合以上两点,让还没有走出社团的门,我们的dazhan就爆发了。她质问我那个女孩是谁?我淡淡的回答只是个社员,她觉得我敷衍,我觉得她莫名其妙。还有件事,她前一天的生日我毫无表示,她也在耿耿于怀。当时我可以用身无分文来形容,我没钱给她过生日,不过第二天我借到了钱。想周末给她个惊喜,没成想第二天就爆发了分手dazhan。那个时候我比较瘦弱,被她抓着衣领一把怼到了墙上,当时的我觉得毫无脸面可言。可今天我突然发现,越贫穷越自卑的人反而越强调自己可悲的自尊心。我回想起她本来不大的眼睛因为愤怒的原因都露出了眼白,我那个时候被她怼在墙上,掰了两下她的手居然没掰开,这让我即恼火又失面子。社团的楼是几十年的老楼比较潮湿,刷墙用的也都是白灰,被她这么一怼白灰也蹭到衣服上不少。由于是老楼,平时很少有人来整栋楼里只有我们俩吵架的回声。她是属于有爆发力却没有持久力的女生,估计怼我的那一下已经用了全部的力气。我挣脱她的手想往外走,心里即生气又失落,生气多半是因为被这个女孩子怼在墙上,失落是因为本来准备的惊喜现在变成了分手dazhan。

我到今天都不明白,为什么女人在吵架的时候就非得要男人说清楚?然而滑稽的是,她想问明白的事情,她自己也不清楚。当时是秋天,出了社团的路上左侧都是又高又大的杨树,落叶很多。我当时想找个地方一个人静一静,可她偏偏不肯,我在前面走她就在后面追,我跑她也跟着跑,落叶被我们两个踩得咔咔作响。引得晚上散步的行人纷纷观看这对奇葩的情侣。大概跑了二十米,我突然不跑了,与其说不跑了不如说爆发了,疯魔了。一直以来的家庭变故让我的精神不堪重负。终于在你追我赶,一个想冷静,一个偏偏不让的时候爆发了。后面我的记忆是空白的,是后来她含泪描述的时候我才逐渐回忆起来的。当时我突然停住脚步,回头向她走过去,抓起她的手,像警察抓小偷一样把她的手别在后背,她说我当时的表情很冷很狰狞,像个冷血动物一样,把她吓得几乎都忘记吵架这回事,可是她又无法挣脱我的手,她回忆说,我当时的手特别硬特别凉,像一把小号的的钢钳子。我就这样把她带到了社团对面的老体育场,体育场没有路灯,很黑,零零碎碎透过来的光,应该把我们两个的脸照的格外扭曲。她一向不肯服输,这样受制于我让她也格外愤怒,于是,我这一年里因为家庭而造成扭曲的自尊和价值观,被她三言两语极其不屑的说出来,更加刺激我愤怒的情绪,我扇了她一耳光。她怒气更是冲天,双手又受制于我,就用脚向后踢我,她的鞋底很硬,踢在我的小腿骨上发出闷响,可我好像感受不到疼痛。我见她不老实,就把她从后面放倒在地上,然后一只手把她的双手压在她的肚子上,一只手拼命的想捂着她的嘴。她拼命的摇头挣脱我的手,她因为肢体不能反抗,嘴巴却越显恶毒。当时说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总之应该是把那些平时只有恋人之间知道的软肋,变成了刀子最大程度的扎在我心里。我想这也是她当时唯一能做的反抗了。我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别说了!!这三个字是吼的。我的手也掐的她差点断气。随后我恢复了理智,似乎那一吼也震醒了自己,随即放开了她。束缚没有了,她站起来开始哇哇的哭起来,是的,她吓坏了,全然不顾形象,甚至都没有摘掉身上的枯草叶。就一边抹眼泪一边跑出了我的视野。

就这样,我们分手了。

当时天很黑,天上没有星星,似乎是阴天,风把我点燃的香烟吹的特别亮,燃的也特别快。老的体育场很黑,阴森森的,对于那时候一直有黑暗恐惧症的我来说居然一点都不害怕。当时的内心特别复杂,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原本就压抑的内心变得更压抑,我仰面躺在草地上,枯萎的草叶扎的我很痒,我也任由它痒着,不去调整姿势,也不去抓痒。偶尔还有未冬眠的小虫子从身上爬过,我通通感觉的到,却也任由他们去爬。夜空上什么都没有,一颗星星都没有。那晚我连续抽了很多的烟,抽的自己一直咳嗽的喘不过气

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三年后,这里的草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塑胶跑道,当年我们两个厮打的痕迹似乎只留在了我和她两个人心里。改变人生轨迹那么重要的事情,岁月却都不记得,那些还被过去梗着的人呐!却还放不下。

自那以后,我们都像变了个人,我整日酗酒吸烟泡吧。最后一次见她,是她跟她的班长出现在我常去的网吧,也就是今天的新郎。那时候她很瘦,比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瘦,我那时候整日打游戏,只有逃避才能让我暂时的产生安全感。已经几天没合眼的我看见她从身边走过,只装作没看见,其实内心已经掀起巨浪。正在打的团战因为我正在点烟的双手输得一塌糊涂。放在平时,从烟盒拿烟,把带有海绵过滤嘴的一端放进嘴里,在拿打火机点燃,整套动作不过六秒。可那天我清楚的记得因为双眼模糊不清不停地冒出滚烫的液体,烫的我的双手不住的颤抖,整套动作足足花了三分钟才完成。

(7)

我几乎忘记了婚礼,一个劲的沉浸在当初愧疚的回忆里。婚礼都已经进行到新郎新娘给来宾敬酒的环节了。新娘已经去换敬酒礼服,新郎走到室友的一桌,似乎要跟室友有话说。我已决心不在多留,好像多留一秒都会在心里留下莫大的恐慌,新郎刚刚走到面前,我已经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红包双手递过去。自然免不了一点客套,

你这是干嘛?!他有些惊讶,

一点小意思,也不多,祝你们长长久久

这么多年,我终于近距离看清了他的目光,原来这一刻竟然是有些男人间的情意在里面的。

留下吃饭吧!

这语气是真挚的,相比刚进来时候空洞冰冷的腔调。这一句仿佛在对一位曾经有过分歧但多年不见的老友说的。我明白,任何男人都鄙夷打过女人的男人。我是个极其容易感动且敏感的人,察觉态度稍有缓和眼眶就稍微有些发热,虽然只是缓和,却好像已经得到原谅般的救赎一样。我想新娘如果也在,我多半眼圈会泛红吧。不过我已决心不在多留。

不了,不了,下午的火车,我订了票,就不多留了。

他没有谦让

既然如此,那好吧。老胡,帮我送送,我这边走不开

我没等他说下文就抢先说

不用不用。

道了声再见。

我抓起背包匆匆下了楼梯,老胡是他大学室友里最为稳重的一个。我抓起背包的那一刻,很多知道我跟新娘过往的人都投过目光目送我。我想那一刻我在他们心中我的形象不在单一的是曾经那个类似渣男的形象。我不清楚那些知道故事的人是否清楚我当年的处境。也不关心他们是以怎么样的态度看待我今天的所做。对于我和她来说,都是经历过家暴不幸的人,反而当年的我们却都怀揣着不幸但又相爱相杀爱的支离破碎。在我离开的一刻,我知道我的内心完成了自我的救赎与四季的更替。即使这个过程是有一点略微的悲怆。新郎对我的态度无可厚非,没有一个男人瞧得起另一个对自己女人动手的男人,的确,正如我看不起自己的父亲。自从分手以后连我自己也瞧不起自己。从那之后的很多次,可以邂逅美好爱情的机会都让我付之一炬。我害怕,怕内心遗传自基因的暴虐再次殃及自己最心爱的人,怕再一次成为自己最厌恶的人,然后再用很多年的时间去自我救赎。

这个月两场婚礼结束了,我又回到了自己的城市,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还是坚持从前坚持的,健身,唱歌,看书,写写小段子。朋友都笑我,说哪有傻到参加前任婚礼的人?或者建议我模仿《前任三》里郑凯那风骚的小腔调让我下次去。我通通都没有采纳。我觉得人总要对自己做过的错事接受应该有的后果。有的人认为这是因果,碰巧,对于经常做错事的我来说,我常常自己创造报应。

前任的婚礼结束了,我又回到了那个小城市。他们以后会过怎样的生活,我不清楚,也没权利关心。只是对于我而言,我终于可以面对自己的心,然后毫无愧疚的生活。

生活当然还在继续,我想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会毫无来由的回到这个我上学的小城市。我自己或许都不清楚,原来自己在进行一场救赎,一场无声无息无关旁人,但是却升华我自己灵魂的救赎,这场救赎,洗脱了我基因里的暴虐,洗涤了我对爱情负罪式的捆绑,让我重新拥有了爱与被爱的能力和信心。

我们总是在青春懵懂的时候,做过一些傻事,执着事,疯狂事,悲哀事,或者回忆起来让自己后悔到痛哭流涕的事。以显示自己在这个世界别具一格、独具特色的成熟,伟大和悲怆。当我回首往昔,认识到自己的平凡,承认自己的渺小,并且在三餐四季平凡的生活中为理想努力的时候才是真正不凡的开始。

丁村的酸梅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丁村的酸梅,欢迎阅读与收藏。

1

从远远的地方看去,这一带都是荒凉的沙丘,只有一棵树摇曳着繁茂的枝条,像在召唤远方的什么。沿一条牛足踏成的小路走去,逶迤地翻过一道道沙冈,就能从土里掘出一些房屋、动物和人类来。这些房屋、动物和人类加起来,就叫做丁村。

村口的这棵大树,丁村人一齐喊作酸梅。

叁百多年前,北方高原出现一次罕见的旱灾,天空半年不落地一滴水,连云影也难得看到。成千上万的人离开祖祖辈辈生息繁衍的故土,寻找新的家园,下雨的地方。羊子的高祖羊太公婆挑着两个孩子不停地往南走,因为有人听到南方的天空有雷鸣的声音像辘轳从石头上碾过,他们踩着滚滚烟尘,一路乞讨下来。越是往南,日头越烈,人就越焦渴而孩子们总是哭哭啼啼,怎么也安慰不了。不知过了多少时日,他们走进一片银白色的沙地。沙地很柔软也很烫,煮着他们的脚。他们不由加快了步伐,然而,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海的潮声。他们知道,陆地将要穷尽。正进退不是时,羊太公看到不远的地方兀立着一棵树。他们朝那棵树走去。那棵树也向他们走来。他们发现这棵树是如此苍绿,如此茂密。它的影子特别阴凉,而且密密匝匝的叶子间挂满了黄色的豆豆,散发着令人渴不可耐的甘酸味儿。在灾情如此严重的年月,地里还有一棵树果实累累,实在是不可思议啊。莫非有毒?但是此时此地,即使有毒也得吃了。没想到果子又酸又甜,十分甘润。孩子们更是非常喜欢,连仁都不愿吐出来。于是,他们便在这棵树下住了下来。能养大树的土地必定能养人,羊老太婆说。果然,在东边不远处有一汪水,水里面还有鱼。

叁百年的日子如树上的叶子纷纷飘落,十几代人埋入了洁白的沙,于是,羊子站到了风头上。

常年不衰的西风从遥不可测的地方怒吼而来,卷扬起弥天漫地的烟尘,摇撼着村口的这棵大树,发出苍茫的叹息,云仿佛遭到袭击的羊群,张皇失散,从不在天空中停留。羊子常常站在大树底下,以他那双迷离的眼睛眺望着远方。风将他单薄的衣衫紧紧地勒在他细长的身子上,显出一腔完美的肋骨,像被啃过的一样。

“回来吃饭了,羊子!”妈妈有点悲凉的声音从那排低矮的房子里传出。

羊子似乎没有听见,依然失神地张望着那条已经变得飘渺的道路。

“回吧,不会有人从那边过来了。”羊子终于挪动了身子。妈妈弓着背走过来,用手摸他的额头,说:“身子都吹凉了,还不快吃饭。”“总是吃饭!”

2

丁村的白昼和夜晚都是从羊子家这棵酸梅树蔓延开来的。清晨,日头把酸梅树照得金光灿灿,丁村还沉迷于一片阴暗之中。正午过后,酸梅树的影子便悄悄扩展开来,最后终于把整个村子抹去。最后一道夕阳染在这棵树上,整棵树就像一堆燃烧着的篝火,无比辉煌。傍晚收工回来的人一看,还以为日头掉到了树里呢。和所有丁村的孩子一样,羊子就是在酸梅树的荫影下生长起来。对于羊子和所有活着的丁树人来说,酸梅树是从来就有的,而且还将有下去,直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没有谁能回到焦灼和渴望中,回到叁百年前的那一天去,和羊老太公婆一起重新发现它的存在了;也没有谁会担心,在他们不经意的时候,这棵树会像一只鸟那样振翅飞去。

酸梅树通常生长在干旱的地带,它的叶子缺乏水的润泽,少有青翠欲滴的感觉,显得营养不良。一年大部分时间里,它看起来都是没有什么风光的。作为树木,它的躯干自然伸向天空,但它的枝条却低垂下来,婆娑成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这使它十分容易攀援。四、五岁的小孩便可爬到树冠上去玩耍。树的枝条非常柔韧,小指般大小的枝就能承受一个大人的重量。由于有良好的弹性,加上性质凉快,酸梅树成了挂摇篮的好地方。农闲时,女人们为了聊天,便把孩子的摇篮挂到一棵树上,任其七上八下地在风中晃荡。丁村是个多风的地方,全村的风似乎都集中在羊子家那棵树上,但是再大的风也不会将酸梅树刮倒,因为它的枝条是随风赋形的。

作为一种高大粗壮的植物,酸梅的叶片显得过分琐碎,一个人可能数得清天上的星星,但他绝对数不出一棵酸梅到底有多少叶子。丁村人形容富裕,就说他的钱多得像酸梅树的叶子一样。这些叶子虽小,却都充满灵性。每到黄昏,太阳沉没于西边的海水,波浪平静下来,酸梅树成千上万的叶子在不知不觉的瞬间同时并合,使它看上去如同一棵枯木。可想而知,它的生机一定是藏得很深很深了。这时,月光便可穿过它的身体,洒到它的影子中去,留下水一样迷离的感觉。早晨,一旦日头重新升起,酸梅树又舒展开它的叶瓣。得益于品性的寒酸,凝结在酸梅树叶子上的露珠总是比别的树上的要多得多。白天,枝叶舒张的酸梅树显得密密匝匝,不论多么锐利的光芒都难于穿越其间,因此,它成了人们乘凉消夏的好去处。只要家里有一棵酸梅,夏天就能过得很好。即使是流火的七月的正午,只要往树影下一坐,再往背上撒些叶子,人就得道似的清凉。要是地里有活,不能到影子里面来,捋一把嫩叶子泡碗盐水喝下去也是挺舒服的。酸梅树是少有的人类可以在上面睡觉过夜的树种。酷暑天,晚上不见孩子回来上炕,八成是趴在树枝上睡着了。每年清明一过,便有人在树上用枝条编织自己的巢,羊子家对门的歪脚公就是典型的有巢氏,酸梅树上有一把天然的躺椅是属于他的。四脚朝天地躺在树巢里,嘴里含一节梅豆,或是嚼一把梅花,晃悠晃悠的,不知不觉中,人就没有了自己,生老病死都成了别人的事情,直到醒来时才知道是睡着了。歪脚公至今不明白,当初猴子为什么要从树上下来,做一个人类图什么。

3

歪脚公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他来自更北的北方,在那里,天上下来的不是雨水,而是棉絮一样的东西。他到过许多地方,直到四十岁上下才来到丁村,娶寡妇刘住下来。

自从到了丁村,歪脚公哪都不去,常常袒裸着肚皮在酸梅树下吹风。人家问他,哪个地方离我们最远。他说是丁村。那一年,张家港有人捉到一条怪鱼,说是美人鱼,不穿裤子,还会流眼泪。方圆几十里的人都拥去看热闹。看一眼十文钱。丁村就差歪脚公没去。他带一条狗在村子里巡逻,说我给你们看家吧,别让贼给端了。对于寡妇刘,丁村人颇多微词,歪脚公也不是聋子,他只说了句:她看起来不像是男的,就娶了过来。后来听说丁村人有眼不识珠,这么好的女人还让她守寡!婚后的日子个个都数得溜,孩子们个个长得有模有样,女的不到十六岁便给娶走了。走在路上,人们常常见他无缘无故地笑,笑得有点莫名其妙,问他笑什么有什么好笑,他说不笑什么什么都好笑。每年除夕,农家人户户都是新桃换旧符,这已是几千年的传统。歪脚公家门上年去年来都是一副旧联:曾经沧海皆是水,除了巫山还有云。横批是:一年又一年。丁村的人都把他当作不算数的怪人,说他过去肯定在地方上混得不开,吃了不少亏,才给弄成这个样子。但是,谁都不得不承认,他是丁村最安居乐业的人,家里田里打理得清清楚楚。羊子家门口的这棵大树,每年飘花落叶不知多少,都是他一片片扫干净的。

4

春天最初是在羊子家的酸梅树梢头露面的。看到高高的树顶上涌起一汪嫩黄,丁村人就心领神会,口里咕嘟咕嘟地冒出涎水,心里也就有了渴望。羊子几乎每年都在盼望着这个时候。

新长出的梅芯儿娇嫩嫩的,让人好生怜爱,味儿酸苦中带着甘甜,有清热解毒敛阴潜阳之功效,可以直接入口,沾点盐水可就更妙了。刚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活鲜鱼,和着梅芯一同煲煮,让人吃饱了还不知足,孩子们吃到裤子掉了还不知道。新叶从顶上黄到树脚,唾手可得,过路的人随意抓上一把,一路咀嚼而去。待到嫩黄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翠绿,花儿就要开了。酸梅的花有五个角,骨朵小小的像星星一般。它白中有黄,还间着一点点一丝丝艳艳的红,像妇人的思念。孤零零一朵梅花很不起眼,但千千万万的花朵一夜间开满了树,却让人叹为观止。花儿开得最盛的时候,几乎就看不到绿叶。如果所有的花儿都结成果实,整棵树怕是承受不了的。实际上大多数花朵只是开放,然后便纷纷扬扬地飘落到地里,它们仿佛是为风准备的,并非要结什么果子不可。梅花散发出来的馨气很淡很淡,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会显著,而且得鼻子没有毛病才好闻。有一年夏天,那时羊子还小,歪脚公出门回来时夜已过半,走在朦胧的路上,呼吸着淡淡的月魄花魂,歪脚公心神飘忽,似醉非醉,到了家门口站着久久不愿进去。他突发奇想,挨家挨户把门敲。睡得正死的村人光着身子慌慌忙忙跑出来,以为是发生了什么大案,却说是请大家起来呼吸呼吸月光,换口好气,别让睡觉把好时光给耽误了。歪脚公的歪事讲也讲不完。

梅花的味道比芯叶儿要甜些,最惹小孩子和女人喜欢,滑胎的女人多吃梅花没事。因为花开的时间不长,加上丁村的风又大,羊子每次上树,都要摘到所有的衣兜都塞不进了才心甘下来。梅花落尽之后,豆豆就悬挂在枝头。梅豆由青到黄都可以吃,不过青青的梅豆酸得人掉牙。由于贪婪,孩子们总是等不到果子成熟,他们吃到的大多是青的。待到皮皴肉熟后,梅子的味道也由酸苦变成酸甜,最让人渴望。在远离村庄的野外作业,如果渴了,又找不到水喝,只要虔心默默地思念那弯弯如眉的梅豆,口腔中便有津液如甘泉。

5

实际上,谁都说不准酸梅到底是怎么一种味,说它酸吗,还有点苦;说它苦吗,还有些甜,似乎甜酸苦辣各种味道都不落下,但又说不清甜酸苦辣各占几分。很长一段时间里,羊子觉得酸梅的味道是足够的,它能让人渴望,又能解人之渴。他甚至连盐都不用沾,就可以吃得很美。

然而,自从妈妈一次从黄流市上带回一角菠萝蜜以后,情况就有所不同。

每隔一段时间,妈妈总要和村里的女人结群去赶集,挑些谷薯或鸡蛋去换日用品回来。妈妈是个节俭的人,舍不得给孩子买东西,但那次是有一个人卖菠萝蜜,只剩下最后一块,很便宜就卖给了她。羊子实在想不出世界上还有如此庞大又如此甜蜜的果实。从此,每次都闹着妈妈给他买果果回来。做妈妈的怎么拒绝孩子!她每次买回来的果果都不一样。每尝到一种新的果子,羊子就觉得酸梅少了一种味道。到后来,果子尝得多了,酸梅便似乎什么味道都没有了。对着满树累累的酸梅豆,羊子常作这样的幻想:想是它能变成菠萝蜜该多好,为什么年去年来总是结同样的果子?有时,外乡的货郎挑着担子到羊子家的酸梅树下摆卖,其中有一种小小圆圆的鱼眼珠糖最令孩子们喜欢。他们只要抄出家里旧鞋子旧瓶子或破铜烂铁,就可以换到一些彩色各异的鱼眼珠糖儿。羊子把换来的糖珠轻轻放进舌心慢慢地吮着,舍不得吞进肚子里去,待到它完全溶化。家里没有什么东西可换时,他便提议,可不可以拿树上的酸梅豆来作交换。尽管十条豆豆才能换取一棵鱼眼珠糖果,羊子还是觉得赚了。

从此,羊子爬树的目的有了改变,不是为了摘梅,而是为了眺望。酸梅树成了他眺望另一些树棵的脚手架。他开始觉得梅树不够高。在他的想象中,远离丁村的地方,生长着各种各样的奇异植物,它们的果子无比甘香。这种想象令他垂涎。妈妈赶集的日子,羊子早早就登上树梢,守望着天地交接的路口,肚子饿得咕咕响还不愿吃饭。待到发现妈妈她们的影子出现就赶忙从树上滑下来,一个劲地往外跑,揭开妈妈的篮子乱抄。做妈妈的这时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可怜。

站在酸梅树的头顶,望着苍茫茫的远方,羊子觉得整个世界似乎要弃他而去,丁村变得很小很小,他的心怙怙的像是没有了爹娘。一天,妈妈回得晚了,等待中走神的羊子突然失手,他那没有翅膀的身子从树顶上翻转着飘落下来。幸好是酸梅树,树枝繁茂而柔软;幸好在下坠中途他还能抓住一条小枝,落到了地上也只是伤了胳膊。歪脚公削两块梅树皮,洒了些盐烘热往他胳膊上一夹,过十来天便好了。但妈妈从此限羊子不准爬树。歪脚公意味深长地说,这孩儿的心看来是飘到野外去了。听说张家港那边有一棵长生树果子的味道特别好吃,羊子非要人说出怎个好吃法。歪脚公听着便走过来,说什么东西我歪脚公没吃过,凡是特特好吃的都是有毒的。这话没能把他吓住。他招呼上几个同伙悄悄地上路,走了二十多里,终于来到张家港,一看才知道,这长生树原来就是丁村的酸梅,只是吆喝不同罢了。回来时,他们迷了路。晚上,不见孩子们回来,各家慌成一团。还是歪脚公提着灯笼把他们找了回来。

6

叶绿叶黄,花开花落,时间在永远的轮回中流转。酸梅树下的羊子,却一直在长大。最让他惊奇的是,酸梅树永远是一棵树,一棵酸梅,没有变成别的什么东西,对于世界的无限辽阔和远方美好事物,它似乎无动于衷。羊子无法接受这种不变的事实,他曾经幻想过一棵在野地里奔跑起来的树,一棵在天空中御风飞翔的树,一棵每年每年开不同花朵、结不同果子的树。但是,现在他知道,这是不可以的。于是他想,在酸梅树生命的深处,一定隐藏着很多遗憾和无奈,难怪它从叶子到果子浑身都这么酸!而一辈子守候着酸梅树、天天就知道干活吃饭睡觉干活吃饭睡觉的丁村人,个个都透着一股酸馊味。

十六岁那年夏天,酸梅树的果子已经成熟,空气里洋溢着酸酸馋馋的味儿。羊子惊奇地发现,望着满树的黄色豆豆,他的口里竟然没有一滴涎水。酸梅已不能激起他的渴望。成群的鸟不知从哪里飞来,降落在树枝上,争相啄食,大喊大叫,欢天喜地。羊子没有像往年那样为难它们。他明白,自己必须到别的地方去了。他听说,在平原的尽头,海那边的岛屿上,生长着面包果、牛奶树等许许多多奇特的植物。只要割牛奶树皮,接一碗白白稠稠的奶汁,再摘叁两个面包果,就可以吃得很美了,人们用不着每天吃饭干活睡觉。

那是一个炎热难捱的中午,当时刚刚喝过小米汤的羊子,正在家门口那棵酸梅树下走动,双手插在已经戳穿的裤兜里。

“坐下来吧,羊子,别像一条春狗那样走来走去。”歪脚公坐在凳子上纳凉,他喜欢拿年轻人开心。

“热,我坐不下来。”“怕是心里头热吧,坐下来就凉快了。”歪脚公的话带着暗劲。

羊子越走动汗水就流得越猛,裤子都给淋风透了,但他实在坐不下去。他觉得,随着年龄的增加,整个世界变得愈来愈热,酸梅树已帮不了他的忙。

“不坐我就躺了?”歪脚公捋一把梅叶撒在背上,然后将自己庞大的身躯横放在细长的凳子上,他可以通宵睡在上面不掉下来。

妈妈死活不让自己的孩子流浪他乡,她相信歪脚公能说服这个孩子,让他回心转意,因为歪脚公早已把整个天下走遍。但是这次,歪脚公反帮了羊子的忙:“他人早就不在了,你还留他!”

7

羊子和几个年轻人到张家港搭上了条商船就走了。丁村的酸梅年年都开着同样的花,结着同样的果,供奉于青天白云之下。但羊子这一去就没有再回来。

外婆村的怀想


外婆家距离我村十多里,是一个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的老村子。外婆离开我们已经二十年多年了。十年前的正月外爷在一场车祸中撒手人寰,舅舅们也因工作也相继离开了村子。可是,每每走到外婆村,我都会身不由己地走进那条熟悉的胡同小径,看看那个装满儿时记忆的村庄院落。

外婆的家,在村子一条幽长的、崎岖的胡同里。儿时,每每提起去外婆家,我和所有儿童一样,兴奋的心情总是无以言表。二三月间,胡同两边的草牙儿,那些弯着枝儿的酸枣在胡同的高崖上调皮地探出头来。住在这条长胡同里的人都是外婆的自家人,据说胡同口是十外爷家、继而是八外爷、九外爷家只要走进胡同都是在热情的招呼声中穿过的。尤其刚进胡同东头大场边上,一堆热情跟我开玩笑的爷爷们,他们都簇积在那口面南的老窑台旁:有的手拿个长烟杆眯着眼睛抽烟;有的戴着黑瓜皮帽,两手cha在袖筒晒太阳;尤其是xing格开朗的六爷,津津乐道地谈论这个小镇的奇闻趣事

招呼过了这些老顽童爷爷们,稍向左转,便就看到了外婆家的门楼。外婆家的楼门总是虚掩着,打开楼门的瞬间我就激动地、连喊带跑冲向院落外婆、外婆,我来了。

那时的外婆,从没有让我的呼唤声失望过。明媚的院落中外婆闻声赶出来,院落中央她那高大的身影,已经发白的发髻,偏襟的灰上衣。这无比亲切的场景永远地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继而外婆会先摸摸我的头,把我的小手放在她的衣襟下给我暖和。如此安顿好之后,便去灶房,片刻拿来切成各种大小的锅盔,锅里煮的还烫手的鸡蛋。外婆会把鸡蛋塞进我手里让先暖着,拿个切下来的锅盔牙牙说:这最筋,快吃,人暖嘴,狗暖腿说完这句颠倒的俗语,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尽情地穿梭在外婆家那些狭长院落和各个窑洞,一直是我儿时乐此不彼的事。这个院子有依沟畔箍的十来孔窑洞,以前住过许多户人家的。但从我记事起,仅有面南的那一排四五只窑洞里是时常住人的。那些废弃的窑洞里有好多书,我在这些阴暗潮湿的窑洞里翻箱倒柜,有彩色封面和cha图的是我最宝贵的读物;院子前面大片的草莓地,在三月里已经蓬勃地生长着;地畔有几棵高大的柿子树,被儿时的我一直攀爬着;树下是外婆种的鸡冠花,还有许多我叫不上名字来的花草,夏天群花争奇斗艳,但在我眼里,还是喜欢鸡冠花与喇叭花。院子中央放着一只大铝盆,经常晒着的从窖里打上来渗凉的水,蜜蜂们最喜欢在盆边啜那甘甜的窖水。放眼向沟里望去,漫山遍野的绿里面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外婆说翻过了院子西边通神沟有她的姐姐家,等她一有时间就翻沟去看姐姐。

儿时最好的去处,莫过于二舅的新房了。二舅驻守边疆,只有新婚带着二舅妈回来住过几日。那孔窑只要不是天阴下雨,两扇黑门上的栓子总是耷拉着,门是敞开着的。外婆说怕里面太潮,舅舅回来没法住。可惜这扇开着的门久久等不到归来人。里面只有一套崭新的镶了金边的组合家具,我会挨个拉开抽屉衣柜翻。虽然除了那两个锦缎丝绸面的新被子,别无其它。但我还会执着地呆在里面,躺在炕上的席上面仰望着窑洞顶。黄泥桨将窑洞粉刷得平平整整,谁能看不出这俨然的新房呢?幻想着将来我做新娘,会不会也有这般好的窑洞新房。

外婆家经常让我流连忘返,母亲回家时,我总会藏在这些窑洞的某个角落,对于母亲的召唤声我会置之不理。听着外婆的圆场声和母亲对我的责备声越来越远,楼门嘎吱儿一声,我就嗖地跑出来,继续在院中央玩耍。

晚上趴在光溜溜的土炕沿上,吃着外婆为我剥好的甜甜的黑衣核桃。但天越是黑,想母亲的念头越是强烈,心里头涩涩的、酸酸的,这是甜核桃不能抚平的。我开始呜咽开来了,这时外婆为了让我静下来,听,外面什么鸟在叫唤,会飞来抓小孩的。的确咕咕嘚、咕咕嘚咯咯喵、咯咯喵等不知名的鸟叫声回荡在这空旷的院落。早都听哥哥说过咯咯喵会勾人魂的,他的同学杜鹃的夭折就和这种鸟有关系。不由吓得我一头钻进被窝,直至次日窑顶上传来羊蹄走过与放羊人的咳嗽声,晨光从窑洞的高窗上射到窑洞深处的八仙桌上,外婆带我在窑洞门前用唾沫当摩丝给我梳出光溜溜的小辫子我才不再想起那些吓人的鸟儿的事。

呆在外婆家时日多了,这空荡荡的院子也会让我感到寂寥。我就跑上洞子,找邻居家那个脸上有小酒窝长得很喜庆的喜凤,或者去家里有很多新鲜玩意儿的梁佩家。喜凤是个机灵的丫头,那会儿跟她很知心,那次在外婆家的厕所里拉出了一条小白虫的事儿,至今我除了喜凤谁都没告诉过。倘若遇见雨天,这个沟畔畔的泥土院子成了青蛙的聚会场所,我会邀请喜凤来外婆家的院子里捉青蛙。那些小青蛙总是逃不过我们的手掌,罐头瓶光滑的壁上小青蛙挣扎着,我们却在坏笑着,跟本不计较外衣已经湿透。

时光荏苒,已经多年。我长大上学,外婆早早作古。上千年的老村,也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随着烤烟苹果的种植,有钱了的舅家表哥们,都在村边国道旁盖起了新房子。漫长的胡同,沧桑的窑洞,淡淡走出了新时代人们的生活。经历了几十个这样的雨季,外婆家的院子在我心中越来越模糊,外婆的影子也渐渐地不再脑海中闪现。院子里肆意生长的野草再无人去理会,窑洞崖畔上的土坍塌下来掩盖了窑院往日的风光,土墙上的苔藓与酸枣的红果成了老村唯一的风景。只是甚好,因为这个散落着我儿时记忆的外婆村,是周代以前的古文化遗址,逃过了渭北山区千千万万窑洞老村被复垦的厄运,得以保留下来。几何时,我常回老家,游走在这荒芜的外婆老村,重拾儿时的珍贵记忆,成为人生幸事。世事苍茫,变迁无常,历经千年的外婆村,养育了无数老辈人家,这才三十年,在我眼前,就和最敬爱的外婆一样,淡作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