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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的爱情怎么挽回

发表时间:2020-09-02

那五年

总是会有很多的文章去描述情感,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最全的情感美文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那五年,欢迎阅读与收藏。

绿杨芳草长亭路,年少抛人容易去。楼头残梦五更鼓,花底离愁九月雨。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写在前面

时光是一条河流,青春并未结束,当脚步离学校越来越远时,内心不免的会有些震撼,五年前那个青春年少的女子已经嫁为人妇,又迎来了她新的一批学生,日子照常进行,恍然的看了下日子,9月4号。

那五年,我们还稚嫩的可爱,小小的学校在海边像是一座孤岛,我们还知道想家,还懂得追逐打闹,还记得第一上解剖课的恐惧,不知道课桌下藏了尸体,后来杀小鼠,解兔子,我们的心也随着季节变得冷漠,但白色的隔离衣依然是心中最美的颜色。

烟台的冬天都会下很大很大的雪,刮很大很大的风,踩在雪上,脚下沙沙作响,其实记忆力的最浪漫也不过如此,湖边雪面上出现了一条蜿蜒的小路,通往我们的学堂,我们总是贪玩,时不时的逃课,去摘摘草莓,再去白帆湖喂喂鱼,考试的日子里是疲劳和乏味的,总会抱怨重点画的不全面。每个节日班里总会买好多吃的,不管符合不符合口味,总会吃上两口,再矜持的女子也会开怀大笑。

那五年,再后来我们开始慢慢长大,心也跟着发芽,我们变得有心事,言行和文字里不在洋洋洒洒,会发现其实这个学校并不大,可是在班级里仍然还有好多同学没有说过话,我们会去海边烧烤,会有篝火晚会,会谈谈情,恋恋爱,会去昆嵛山还有芝罘岛,毕业那几天一直没有去看看,桥下是不是还有那片小舟,也许幸好没去,在与不在又会怎样,那段生活,那些友情,爱情,到最后都没有经得过沧海桑田。

那五年,我们好多人开学都要坐二三十个小时的火车,会很累,可是见面后还是那么欣喜,慢慢的我们有了学弟学妹,再后来我们离开了烟台,也告别了那片海,滨州的日子我们还是在一起,医院学校两点一线,食堂的大盘子还有小卖部的煮面,学校里变得车来车往,每次去办公室开会,都要经过一条马路,图书馆的桌上还是铺满了各种医学书。

再后来,离别就开始预演,我们开始实习,我在那个燥热的城市,恰好又接触了好多授业恩师,我喜欢她们的样子,没有强取豪富,没有挥刀霍霍,喜欢她们温文尔雅。落落大方的姿态,那是这五年里最饱满的日子,遗憾居然没跟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过夜班,这样的生活便也匆匆结束了,结束实习的当天,在医院呆到了很晚,从那以后也就结束了与这个行业的诸多情缘。

那五年,度过了最美好的大学时光,就是在那里,遇见了一辈子都想好好珍惜的过去,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也没有什么刻骨铭心,更没有什么才华横溢,我们大家都一样,可是最终我还是没有留在那里,我的生活像无法停留的风,也许是我不够勇敢。但凭着一腔执念走下去,写在这里不是祭奠也不是怀念,只是为了结束青春盛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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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台历上的2019年7月,不仅使我猛然想起,大学毕业已经5年了!白驹过隙,逝者如斯,不得不感叹时间的流逝。

犹记得,依依不舍地送走一个个舍友,最后只剩自己,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一步一回首。抚摸着石刻的校名,回望着承载着许多许多的校园,泪,没忍住,还是落下。与大学的缘分也只4年,再多不舍,还是要转身向前。再见了,母校,再见了,生命中的最后一座象牙塔。

走出象牙塔的庇护,在社会这个大熔炉里,品味了生活的酸甜苦辣。5年来,走得跌跌撞撞,迷茫、彷徨、无助,曾如影随行;困苦、挫折、失败,曾折磨得自己身心俱疲。曾因低薪又不愿向父母求助,而饱尝生活的苦涩;曾因同事的无礼相待,而偷偷躲在角落抹泪;曾因领导的不信任,而黯然神伤;曾在暴风雨的深夜,独坐到天亮。身处异乡,没有父母的呵护,没有朋友的慰藉,独自承受打拼的苦与难。但是,感谢一切挫折,让我不断成长;感谢所有看轻自己的人,让我不断奋进;感谢曾经的自己,从没放弃,咬牙一路逆风而上。

5年来,多少次曾梦回校园。今年6月,班长召集同学回校聚会,我又一次站在了学校的门口。当梦想成真时,竟有了近乡情怯之感。

毕业后,同学们天各一方打拼着自己的事业,相聚并不是易事。五年未见,都兴奋地谈论着这五年的生活。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有些人、有些物、有些情,只有在离开后,才知道它的弥足珍贵。一直到酒店打烊我们才依依惜别,不过,我们约定毕业十年时再聚,总算给伤感的离别一丝安慰。

翌日清晨,我来到学校门口。我知道,离开后还会想念它,或者说,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是承载在校园里的那段时光。没有生活的烦恼,没有工作的压力,优美温馨的校园环境,轻松充实的校园生活,简单纯净的社交关系,共同交织,铸就了在校园时的如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心境,积淀下一种不可名状的美好情愫。如武陵人进入的桃花源,如《圣经》中的伊甸园,对美好的拥有总是短暂得犹如南柯一梦。但是,那一抹美好的情愫,我一定会珍藏在心里的最深处。

同学们,毕业十年时,再见!

五年之约


五年之约

九月的菊城甚是美丽动人,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城市一环内的喧嚣却也不能阻止美的韵味,绿化建设,花团锦簇,夺目地标依然如诗如画般的呈现在人们眼前。

在这高三第二学期开学的日子里,莘莘学子正在为踏入梦寐以求的新天地的殿堂而奋斗,在这里不知会有多少梦想插上晶光异彩的水晶翅翱翔天宇,同样也不知道会有多少功败垂成的凄惨悲凉即将走入谁的心间。

清晨,天空已经有了些许光亮,路边的灯光慢慢地暗淡了自己的光晕,渐渐走出了人们的视线,显得那么微弱,街头三三两两的行人不知道在忙碌着什么,在这个时间起这么早无非包括其中两类人,其一是为了谋求生计朝九晚五起早贪黑的社会底层民工,其二则是简单明了干脆利落高三党。

呜噜噜呜噜噜

尚非正在逗着路边的一只小狗,毛黄灿灿的,耳朵耷拉在脑袋上,身子瘦的像皮包骨,可是样子十分可爱动人,乖巧听话的顺从着尚非的抚摸。

远处有一个穿着平平相貌清纯美丽少女正背着单肩包呆呆地看着他。

他不正是他们学校的校草尚非吗,整天和一个花花女露洁呆在一起,看样子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自从高一就在一起了梦瑶暗自想着。

她是在尚非他们邻班的一个女孩,她喜欢平平淡淡的,这样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就像她喜欢做那棵大树边上的小草,借大树高大的身躯挡住人们关注自己的视线,仰望着大树却不希望自己成为那棵大树,却也不承认自己的内在就如小草柔弱的外表一样,她喜欢的是小草的刚劲,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原来他也喜欢小猫小狗啊梦瑶心想,自己的家里不让养小猫小狗,因为妈妈嫌弃太脏,而且说什么对动物毛过敏,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她对那个风度翩翩在学校里表现冷毅的校草尚非怜生了一种好感。

同学们,从今天开始,即将迎来的是新一轮的复习,大家要做还万分的准备迎接最终的高考,人生的最大一次赌博就在此了班任一进门就开始给姗姗来迟的面容一副委顿之色的同学们做洗脑工作。

中午,食堂。

小洁啊,周末我们去哪里玩尚非微笑地问着坐在对面的露洁。露洁上身穿着一件羊绒披挂,下身是一条紧身镶着水晶的黑丝牛仔。一双高底板鞋,扎着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翩翩而下,气质不凡。

尚非从来只对露洁敞开那微笑,从未对别人,他们两个在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但只是他们两个人认识而已,家人并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就在高一的时候大致了解了一些情况之后仍旧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他们的学习都不错,自然就没有产生过多的忧虑,稍稍放任着他们的行动。

露洁家的条件很好,父亲在市里有一个上市公司,母亲是国企的一名会计师,而尚非则家境平平,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双双都已经不在,如今家里只有一个奶奶。

去哪啊露洁用筷子夹了一块麻婆豆腐放进嘴里,轻轻搅动着,感觉边上时不时地有男生偷看着自己。

去乐百商场吧,那里最近新开了一个4D体验区,要不

不了,周末我想在家里复习,我爸让我高考结束去巴黎一家会计注册公司实习,可能以后不能总是陪你了露洁突然打断尚非的话不慌不忙地说道,像是早就已经在心中盘算好了这番话。

露洁吃完了饭,端着餐盒径直走向了回收桶,处理好剩饭就先回了教室,没有再看尚非一眼。

看到这里,边上的几个女生纷纷议论起来,有的说呀!他们是不是有什么矛盾啊有的说说什么呢,他们关系这么好还有的女女生恨不得他们分了,就算不是自己的也不能让自己再受到一万点的伤害。

尚非假装没有听见从她们身边走过,惹得一片片目光在他身边倒下。

自此之后,或许是由于学校严抓早恋情况,或许是由于露洁的突然退出,以父亲交给自己的任务为由,露洁对尚非总是爱搭不理的,就连问题目也总是找班上更好的同学提问,也不故意和尚非打照面。周末也总是找各种借口故意推脱,直到露洁的提出分手。

突然袭来的重击让尚非招架不住,他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创击,他不明白是为什么,她到底为了什么,难道是因为喜欢别人还是自己的原因?可是尚非明白自己的心里只有露洁一个,自从他们认识以来就是如此。他真的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成这个样子。

尚非来到了露洁的住处,那是一座五千平米的环形别墅,最中间是一个音乐喷泉,在门口任凭尚非好说歹说门卫也不肯放其进来,直到露洁的父亲意外要出门看见了尚非,他知道尚非,他只说了一句你不要再来找她了,她也不想再见到你了,再说毕业后你能给她幸福吗说完就走了,留下一个青涩的少年没有丝毫还嘴之力呆望着远去的这个绝情的男人。

尚非是个聪敏的孩子,他知道露洁的父亲这么说无非就是想让自己知难而退,再说那一定不是露洁的真实用意,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他太了解露洁了,他知道露洁是一个怎样的人,更不会是像眼前这个男人所说的那样,露洁一定不是那样只贪慕自己前途的人。

尚非回到家,伤心的样子惹起了年迈的奶奶的注意。

怎么了,孩子奶奶的语气声充满了慈爱,慈祥的面庞总是在自己难过的第一时刻关照着自己的心灵。

没什么奶奶,我去喂鸡了说着尚非把奶奶扶在一把脱了漆的摇椅上休息,转身拿起装着鸡食和小木勺的铁盆就走向了鸡舍。

他的眼睛再也抑制不住更多的泪水,哗哗的往外溢出,红肿的眼睛眨巴眨巴的像是哭了几天几夜似的。

他病了,再也承受不住心灵的打击,病得很严重。

这一病就是几个月,家里把几乎多有的积蓄全部掏出给尚非治疗。

治疗期间,奶奶在外孙的病床上喃喃道我老了,不中用了,只要你好好得活着,奶奶就安心了

年迈的奶奶每天都亲自把饭菜给孙子送去,尽管自己的双腿已经不能再坚持多久了,她是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力维持着自己的生命,她只希望自己的孙子能健康起来,仅此而已。

尚非出院了,他回到学校,到教室的第一眼他看向露洁曾经坐的位置,却没发现她,过了几天依旧没有看见,一问才知道她已经去了巴黎。他的心剧烈得晃动着心房,他不敢接受这一切,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人生就是这么凄惨,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命运就是那样不公。

在最后的一个月,老师见证了他的颓废,同学目睹了他的落寞,梦瑶在角落处窥探了他的感伤与痛楚。

高考结束了,尚非的成绩自然不忍目睹,据说最后一科他还缺考了,他已经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会怎样继续,自己的轨道将偏向何方。短短几个月竟然能让一个让所有同龄人羡慕嫉妒的人如此落寞不堪,难道真的是天妒英才吗?

巴黎,一所著名大学的演讲台上一名妙龄女子正在激昂地演讲着名为投资与收获的主题。口齿间赢得了成百上千的掌声与欢呼,没错,抬上演讲的正是露洁,她不但修完了国际会计,而且在当地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演说家,告诉所有人自己的心得,告诉所有人只有怎样做才能更好的赢得人生。

校门口,一些乐队正在演奏着优雅欢快的乐曲,正在欢送着这位年轻漂亮能出众的女演说家。

不远处,一个陌生的胡子邋遢头发糟乱的男子,但是他的面容不经意间透露着几分帅气的神韵,他正在观望着眼前的一切,突然,像是有某一股力量将他的身体像箭一样拽向了欢庆热闹的人群。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辞而别,为什么那个男子一把抓住了露洁白皙的胳膊,胳膊上立马露出了一个黑印,声音歇斯底里起来,声音竟然盖过了乐队演奏的欢庆声

你是谁边上的戴着红黑相间的长筒帽军士模样的人过来阻拦,操着标准的英式英文说道。

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就是想问你,为什么你不说一句话就走了,一走就是五年,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冷漠,这到底是为什么尚非的声音缓和了一些,可是吐字越发的清晰了起来。

跟我来这边露洁伸手抓过尚非的手臂把他领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声音很平稳,脸上毫无血色,间或间似乎多了一份尚非从来没见过的陌生,冷漠,排斥和怨恨?

我想我爸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们需要认真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难道我会像电视剧小说里一样和你平凡过一生!?别做梦了,我告诉你,尚非,不管你是怎么来的,从哪里来,就请你从哪里回去好吗,就当我们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没等尚非回答,露洁转身就面带荒诞虚假的笑容朝着那群等候者她的人走去,乐曲声再次欢鸣,一下又一下刺痛着尚非的心头。

想到了那个最后对自己好的人,唯一的亲人奶奶因心力交瘁也永远离开了自己,而此后又有谁会怜惜自己呢,想着想着,天空中下起了小雨,雨逐渐变大变大,最后电闪雷鸣,风雨交加,狂风凛冽地吹动着路边的树杈,像刀割一般侵蚀着自己的内心。

真可笑,我怎么回去,原本以为她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见到了我或许会回心转意,或者感动,可是这毕竟真的是太现实了,目前我该怎么回去呢尚非找了一个能避雨的亭子坐了下来,心中深深地开始思考着。

是啊,当他打算来的那一刻就决定要好好地和她在一起,这五年来自己已经把卖房子带来的钱用得所剩无几了,一边兼职一边辛辛苦苦寻找着自己最心爱的人,结果竟然是这样,这是让人猝不及防啊,从今以后自己还能做什么呢,早知道就像乞丐一样要回国的机票钱,可是转瞬一想这样子的自己真是可笑。

巴黎是个艺术家遍布的地方,几乎全世界所有的艺术家都希望能在这个艺术之都一展拳脚,能有个一席之地,雨过天晴,巴黎步行大街上,各路艺术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似的没几分钟就挤满了路边,有吹萨克斯的,有拉小提琴的,弹吉他的,弹钢琴尤克里里等等,数不胜数。

所有的音乐声像是天堂里的花朵都有自己的芬芳和魅力之处,走在这样的一条大街上对于所有听力正常的人来说无疑是一场听觉盛宴,尚非也不例外,此时的他正心生郁闷和不安来到这里。

突然,一个特别的吉他声传入自己的耳中,这个声音不能说是美妙,更甚者说和其他所有的乐声相比这就不是在演奏吉他而是在调音阶段,当然不能算是难听,只是正常人都能听出来停停拌拌,更像是一个更入门的吉他手,此时弹的是略带忧伤和欢快的《暮色》。

喂,我说,你弹得这是什么啊尚非看见原来是一个中国小女娘的模样,感觉一阵莫名的亲切,笑着对她说,那是他来带巴黎以来第一次笑了,笑的这么自然,在英俊的脸庞映衬下尤其迷人,脸上的污垢这场大雨的洗刷下几乎褪去了,只是头发仍旧松散着,像是淘气的小孩子正在打架。

《暮色》啊小女孩像是早就知道有人会来嘲笑自己,甚至知道那个即将过来嘲笑自己的就是他,头也没抬就说。

她的衣服很普通,完全没有其他艺术家那样的耀眼引人注目,或许她觉得没有必要,吸引一个人不需要多少的华丽装饰,只要恰好就行。

我知道,好像是在哪里听人弹过尚非回想了一会没有想起来。

他哪里知道在高三的动员娱乐汇演那天,就是她在学校大礼堂中弹奏的这首《暮色》,她这是在昏黄的暮色思念着那让自己产生悸动的那个人。

很正常啊,会的人这么多梦瑶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撅着嘴说道,梦瑶说着双手开始搓起来,嘴中哈着哈气想给手指带来温暖,雨天之后就是有一种莫名的凉意,还是这凉意背后即将带来的是那能给自己整个灵魂带来温暖的人呢。

冷吧,既然都是同乡,我请你喝咖啡去尚非又笑道。

好啊梦瑶的脸绽放出了一朵酡红的花,像是刚喝醉酒似的,很可爱迷人,心中暗自想到,我会不会第二个看见他微笑的人呢。

来到一家附近的辛巴克,这里的辛巴克较国内来说更便宜一些,室内很安静,完全没有以往的喧嚣和吵闹,最多就是验钞机上发出的舒适的刷刷声和人们小心翼翼的交谈声,室内的环境很清幽,奢华而不浮夸,高雅而不俗昧,简单而不复杂,坐在隔窗的格子间看着窗外的风景惬意,看着缓缓四散而过的行人,看着所有人的面带微笑,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梦瑶说自己是为了自己想所有的艺人一样有着自己的梦想,来到这里想闯出自己的天地,尽管家里的极力反对,但是自己还是偷偷地溜出来了梦瑶说着一直看着窗外没有看尚非。

当尚非说完自己的故事,梦瑶十分同情尚非的处境,原来尚非在这几年受了很多苦,睡过公园路边的情人专用的躺椅,做过临时洗碗工,送过外卖跑过腿,还给人带过孩子,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极其不易,但是当听说尚非此次的用意和遭到重重的打击之后竟然觉得有一丝欣喜,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真的是很不应该,但是她的内心就是很开心,这是没办法欺骗自己的,或许世间所有的爱情都是自私的,梦瑶也一样。

当尚非结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带的钱不够,细心的梦瑶在一旁窥看,觉察到了什么走上前前笑着对尚非说道我来吧

当梦瑶打开钱包一看望着尚非呆呆地傻笑起来要不咱么AA?

时间过得很快,一年很快就过去了,在异国他乡的两个人很快就从相识相知到相恋。尚非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他把自己所有的见闻和生活用文字的形式展现给所有的人看,受到了当地人民的热烈追捧,梦瑶在家里创作时而和尚非去外面采风捕捉灵感,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同吃着一个碗的面条,用着同一双筷子,看着同一个视角的风景,呼吸着同样的那一抹空气,息憩着对方独有的气息。他们的整个生活是无拘无束的,没有名利纠葛,有的只是两小无猜和严重有你我便安心的泫然心境。

在之后的一些天,梦瑶总感觉有一个神秘人在暗中窥探的着自己的行迹,可是当梦瑶警惕起来却怎么也发现不了那是谁。

那天他们去挑婚纱的时候,梦瑶正在选着一件胸花上雕着鹅绒的长裙纱,隐约间觉得有一个鬼祟的身影在透明玻璃的另一端看着自己,当她正视过去的时候却发现没有人。

瑶儿,挑好了吗尚非一身正装,身材魁梧高大地站在梦瑶面前,俊采飞扬,神采迥异,用那个不知在梦瑶面前绽放过多少次的微笑轻柔地问道。

婚礼是当地文化宫亲自为他们这一对郎才女貌举办的,来的人有艺术家,有作家等许多名人异士。他们都十分真诚的祝贺着他们,每个人举着高脚杯,眼中满怀着祝贺和诚挚。

唯有一个装束靓丽的年轻女子黯然在金字塔形的高脚酒杯前端着一杯红酒,眼中满是无奈和叹惋,但她始终没有露面。

婚礼举行得很顺利,梦瑶唯一的担心就是那个神秘人会再次来到这里窥探自己,让自己不免担心起来,只是始终他都没有出现,包括以后,再也没有出现。

那天,尚非要出去做一个新书签名会,没有打扰正在熟睡的梦瑶,吻了一下梦瑶的额头就出去了,可是梦瑶早就已经醒了,只是假寐而已。

五年过去了梦瑶缓缓睁开眼睛看着洁白的天花板突然喃喃道,心中顿然间想起离家出走前自己和父亲的五年之约,而今恰好是五年啊。

梦瑶的眼角不知何时淌出来一行幸福的热泪,身心感到幸福之余的同时又进入了梦乡,她看见一个少年,右手抚摸着边上那只瘦瘦的浑身黄灿灿的耳朵耷拉在脑袋上的小狗,左手拿着一个盛满鸡食的掉了漆的铁盆,少年的脸上洋溢着那一抹微笑,微笑地看着的,正是自己

五年了


五年了。

自从北方的索菲娜女王在白鹿堡里,用昂贵到我无法想象的笔在停战协议上签字之后,天河防线的城墙便再也没有新的鲜血染上,只剩下之前那些旧的血迹,即使已经过了数年的洗刷,有的地方依然依稀可见,在深夜的时候甚至仿佛还能听到阵亡将士们的怒吼声。

数十万为自由奋战的士兵大部分都返回了家乡,或者是重新整编后调派到防线的各个重要地点,毕竟我们和北方虽然签订了停战协议,但矛盾仍然没有消除,谁也不敢保证不会再有新的战事爆发。

风拂过脸颊,带来的微微青草味道让我从回忆里醒了过来,我抬头看了下前方,在树荫之外,是一片充满生机的青嫩草地,但这片草地也已经接近尽头,再往前走上几公里,就要进入卡米尔山脉了。

我得到的情报里,他就隐居在里面。

在那些血腥的杀戮之后,他居然还可以有隐居这个选择。

我握紧了拳头。

天色已经逐渐暗淡下来,我捡了几根枯枝,燃起篝火,从挂在马鞍上的行李袋里取出水囊和肉干,然后背靠着石心树坐下,拔开塞子喝了几口清水,然后又合上,放到脚边,但是没有继续吃肉干,而是将同样靠在树上的撒玛利亚步枪拿过来,退出弹夹,检查着子弹以及枪身部件,以确保在需要的时候不至于卡壳。

检查完之后,我将步枪放到一边,然后掏出右腰间枪套里的手枪。北方的伊莱王国军配备的是枪骑兵式左轮手枪,他们的优点是从不卡壳,但是子弹数量少,我们南方这边配备的则是新式的史塔克手枪,弹夹可装填12发,是他们的一倍,但问题就是容易卡壳,在战场上,这就是致命的地方,所以我必须在完成任务前检查好。

呵,任务。

我已经习惯这么说话了吗。

将弹夹推进去,扣上保险,把手枪装回到枪套里。我又拿出子弹盒,打开来,里面分为两层,一层是.45mm口径的普通子弹,撒玛利亚步枪和史塔克手枪都能用,我准备了两百发。而第二层,则是一半红色和一半蓝色的特殊子弹,分别给两种枪械用,同样是两百发。

这些特殊子弹,是用来防备山脉里的黑暗生物。

卡米尔山脉里,除去极少数的几个人类居住地之外,其余地方总有黑暗生物出没的消息,所以当我取得他就隐居在这条山脉里的情报时,一时之间竟有些难以理解,但很快又觉得理所当然,毕竟他自己,也是一个心黑透了的杂碎。

约翰·康奈尔,一个在五年之前就该下地狱的杂碎。

十年前,东华族联合阿兰尔族、洛尔族以及卢卡族举起自由联邦的旗帜,反抗由欧罗巴族统治了五百年的王国,经过五年的战场绞杀,双方最终宣布停战,兵力不足的欧罗巴族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四族的要求,以横跨大陆中央的天河为界限,划江而治,北方仍归属伊莱王国,而南方则正式飘扬起自由联邦的四色旗帜。

而我隶属的第二军团第一游骑兵营,在战事初期就已经和约翰·康奈尔隶属的暗骑兵营交手,双方一直互有损伤,但深深烙印在我记忆深处的,则是停战前夕在碎盾堡的那几天。

远处有野兽的声音隐隐传来,虽然声音很细微,但我还是听出了是血牙狼的声音,它们不是大规模狼群,一般是七八只那样子的小群体,但对于此刻只有一个人的我来说,如果被它们发现,也难说不会有什么闪失。

我合上子弹盒,站起身,拿起步枪旁边的长剑,从剑鞘中抽出,月光打在剑刃上,反射出冷冷的寒意。我右手持剑,剑尖点在地面,以石心树为中心,在地上划出一个不大的圆圈,把我还有灰影都包含在里面。

画完圆圈后,我用力将剑刃插入泥土里,然后右腿单膝跪下,双手握住剑柄,闭上眼:“律令·庇护!”

剑柄护手中间的白晶石发出亮光,然后有如烟雾一般涌出,沿着锋利的剑刃往下蔓延,并迅速扩散至地上划出来的圆圈沟壑,在空气中震荡了下后,白色的光芒便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呼了一口气之后,我睁开眼,站起身来,让骑士剑依然笔直插在地面上,然后走回火堆旁坐下来,靠着孤独的石心树。

仿佛过了很久之后,我睡着了。

“起来,马修。”

一只手在推着我的肩膀,让我睁开了眼睛,进入视线的是一张熟悉的大胡子脸,此刻那张脸满是焦虑,抬头纹都快拧到了一起,让他那道刀疤显得更是狰狞。

“大卫?”

见到他让我很是惊讶,但随即又发现所处的地方并不是卡米尔山脉下的草地,此刻天空高挂着烈日,而且碧蓝无云,那股热浪很直接地扑在身上,让身着褐色地龙皮甲的我感觉全身都在流汗。

“这么热的天你都能睡着,昨晚和马蹄铁酒馆那女侍应来太多次了吗?”大卫站直了身,那壮硕的身子直接用阴影遮住大半个我,我站起身来,脑子还有点转不过弯来,再看两眼周边的环境之后,我才意识到一件事情。

我在做梦。

也是,也只有做梦,才会再回到这里。

碎盾堡。

位于天河防线北岸的一座要塞城堡,当大战在其他四个重要河岸城市爆发的时候,我们第一游骑兵营配合第二军团的其他五个步兵营,在夜色的掩护下渡过河岸,依靠神圣议会的一名绿袍主教不间断的神圣法术轰炸,成功攻破了城堡,占据了这里。

但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其他四个战场忽然陷入了僵持状态,与我们一道的步兵营有四个被直接抽调支援主战场,跟着他们一起离开的还有那位非常珍贵的主教大人,只剩下我们和一个步兵营,加起来只有五千人。

更要命的是,不到一天时间,斥候便传来急报,王国军调动两万名士兵往碎盾堡急行军而来,其中还有我们的“老朋友”,约翰·康奈尔的暗骑兵营。

沿着阶梯登上浅褐色的城墙,我和大卫平行着站在墙垛口处,望着远处的地平线,问了一个在现实里早已知道答案的问题:“有收到新的军令吗?”

大卫左手扶在腰间剑柄上,右手拍了拍垛口:“将军有令,守住碎盾堡。”顿了顿,他又补了一句:“不可后退一步。”

不可后退一步……

我侧头看向左边,在最高处的地方,自由联邦的四色圆月旗帜在随风飘扬着,王国的白鹿旗早已随着阵亡士兵的尸首一起焚烧于大火之中。我们要守住的,就是代表自由的那面新旗帜。

让它一直飘扬在这一座曾经属于王国的城堡里。

自由至上,无畏无惧。

我点了点头,笑道:“那就这样吧,让我们奋战至死。”

再并肩作战一次,哪怕只是在梦里。

一个小黑点从地平线上隐隐浮现,然后逐渐靠近放大,却是我们游骑兵营里的斥候,他边向碎盾堡赶过来,边挥舞着手中的三角旗帜,在焦急地喊着什么,只是因为距离太远,我们无法听清楚。

随后,密集的黑影划破了天空,然后带着尖锐的破空声落下,斥候那吼叫声戛然而止,连人带马被黑影穿透后往前翻滚而去,待停下来后,战马发出了悲伤的嘶声,挪动着头努了努旁边不再动弹的战友,然后也无力地躺倒在地面。

敌人来了。

我醒了。

晚风在轻轻地吹拂着,火堆里的树枝发出轻轻的爆裂声,间或带出少许火星,灰影站在树下,即使没有系着缰绳,也没有到处乱动,一切都看似那么的平静。

太平静了。

我慢慢地将原本背靠着树身的躺姿改为单膝半蹲,浑身关节发出爆炒豆子般的响声。我握紧撒玛利亚步枪,枪口朝前微微下垂,谨慎地打量着四周。身处的地方是平坦的青草地,青嫩的野草长度仅仅到人的脚踝处,根本无处可藏,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右边忽然一阵白色光芒爆裂开来,我迅速转身朝右扣下扳机,然后拉动护圈杠杆,退弹,重新上膛,扣动扳机,一口气将步枪里的五发子弹全部射出,然后闪身到树身的另一侧,借着树身的掩护迅速从斜挂在身上的子弹带取出一颗颗子弹,压进步枪的弹仓里。

偷袭发生的时候没有听到枪声,击中结界的是一支看似普通的箭矢,却几乎直接摧毁整个结界,虽然只是神父级的记忆神圣法术,但依然可以看出偷袭者的实力并不低。

枪械的攻击距离虽然不远,但依靠着低廉的造价和较高的射击频率,早已取代了长弓作为军队的常备远程武器,而随着双方停战,为了重振经济,西北荒原大开发热潮被掀起之后,枪械在民间也变得常见起来,商队和开拓团的保镖多数曾经在军队里服役,而他们退伍的时候,是被允许买走自己的枪支。凭借着这些步枪和手枪,他们可是在荒原兽人的巨锤和狼牙棒下硬生生占据了一些重要的资源地带。

那么,现在还坚持使用长弓的还有谁呢?

伊莱王国北境的巨人猎手?东北部英格玛岛国抱着传统不放的狩龙游骑?总不可能是极西之地的圣精灵吧,自从他们重启了警哨之墙后,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在最近两百年里都只能在传说故事里听到他们的名字。

尖锐的破空声几乎同时在两边耳朵旁响起,在皎洁月光的照射下,有两道黑影在结界外炸开,爆出刺眼的亮红色光芒,那爆炸的声音和光芒让我不由得闭上眼睛和捂住耳朵,灰影长嘶一声,四蹄刨地往远处跑了出去。

不对,灰影跑出去了?

我睁开眼睛,只见整个结界已经消失了,只在空气中留下碎片般的白色光芒,并在快速散去,刚才的那两道光芒,竟直接中和了圣光。

燃烧的火堆已经散落开来,在地上分成十几块碎片,我倒转步枪,用枪托扫中一条燃烧的树枝,把它打飞出去,树枝在空中划出一道燃烧的弧线,然后落到几十米远外的地方。

没有任何阻击。

很冷静啊对手,真不愧是……

我咬着牙,从嘴角里吐出了一个词。

黑暗猎手。

又一道破空声响起,我可以感觉到石心树的树身明显震了一下,随后耀眼的红光驱逐了黑暗,并且不是一闪而逝,而是持续地……燃烧着。

***。

我转过身,只见石心树已经开始燃烧起来,树叶在急速枯萎然后粉碎在火焰之中,生命力在快速地流逝着。我微微俯下身子,然后脚下用力,向前用力弹起,在瞬息间来到骑士剑旁边,握住剑柄,将其从泥土里抽起,平行于胸前,同时大喝:“律令·警戒!”

白晶石爆出圣光,化作一道带着令人心灵平静的光圈,向四周扩散开来,直径达到二十米的时候才停止下来,并隐匿于空气之中。

也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三点钟方向的空气中有一道黑影破空而来,我迅速蹲下,黑影擦着头皮掠过,而我则举枪瞄准,握着骑士剑的左手架在枪管上,扣下扳机,炽热的火线沿着三点钟的方向划去。

空气仿佛扭曲了起来,将为数不多的月光也吞噬了进去,形成了一个犹如黑暗深渊般的存在,子弹打进了黑暗里,然后毫无反应,而我左边的空气忽然爆发出一团浓厚的黑雾,抵御着白色的圣光碎片,一个人影从雾中跃出,手中漆黑的短剑朝我挥舞了过来,快得令人几乎窒息。

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响起,在关键的时候,我左手往上挥舞,勉强挡住了黑暗猎手的短剑,然后右手也松开步枪,和左手掌一起握住剑柄:“律令·惩戒!”

白色的光芒环绕在了剑刃上,并随着两柄剑碰撞的地方迅速缠绕过去,黑暗猎手反应也很迅速,抽回短剑向后急退而去,但剑光已经锁定,化作剑刃的模样破空而去,黑暗猎手直接被剑光轰在胸前,闷哼着倒在了地上,仿佛直接被打成了重伤一般。

但我没有趁势直追,而是原地不动,右手迅速从枪套里掏出手枪,在不到五米的近距离下,一口气连开数枪,枪声连贯,在完全压住后坐力影响的前提下,子弹全击中了对方的胸膛。

人影消散。

“情报只说是个军人,可没说还是一个圣堂骑士。”

嘶哑的声音在四面八方响起,分不出男女,也辨不了位置,我斜眼看了下不远处的地面,普通子弹只怕是对付不了黑暗猎手了,得找到机会拿到子弹盒才行。

当然,我也没有回答敌人,我并不是一个正统的圣堂骑士,只是在很久之前,受过教团军一位红衣主教的祝福,并被赠予一柄圣堂骑士剑。

将手枪收回枪套里,我双手持剑,深呼吸了口气:“如此说来,是我踏进了陷阱里。”

没有回应,只剩下死寂般的沉默,仿佛过了良久,那个嘶哑的声音才再度响起:“再向前,你必死无疑。”

随后,空气中便只剩下了风轻轻吹过青草的声音,以及石心树在燃烧的声音,我握紧长剑,站在警戒律令的圈子里,约莫将近二十分钟之后,心头上的那种紧紧揪住的感觉才完全消失。

黑暗猎手真的离开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光芒驱散黑暗的时候,我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灰影跑得不见了踪影,即使战斗结束了也没见它掉头回来。不过这也怪不得它,毕竟不是曾经跟随了我很久的战马黑石,只是一匹跟了我不到两个月的普通民用马,因为战斗而受惊跑丢了也正常。

幸好的是,大部分行李当时已经被我卸了下来,只是丢了一点不重要的,还有一些被战斗毁坏了的,食水损失了些,但进了山脉可以补充,所以不要紧,最主要的是武器都保住了。

将剑绑在背上,和斜跨在身上的子弹带一起,然后背上行李袋,拎着撒玛利亚步枪,我徒步往卡米尔山脉走去。

太阳逐渐爬升高度,而我脚下的土地,也从平坦的青草地,慢慢地过渡到充满碎石的崎岖硬土,直到最后,我走到一片茂密的树林边缘,绿色和黑褐色的树木交叉丛生,没有人工修剪过的茂密树冠在大清早就已经开始遮住阳光,让光线完全散落,斑驳地穿透进来。

卡米尔山脉,终于到了。

站在这一片山脚下的树林面前,我知道离约翰·康奈尔已经越来越近,那狗杂种不单躲在山脉里,还雇佣了黑暗猎手作为他的保镖,鬼知道还会有什么人愿意为他卖命,而且只怕我得到的关于他躲在这里的情报,也是故意泄露给我的,为的就是引诱我离开军营来到这里,和他做个了结。

但无所谓,我的目的不也是这个吗?

或者他死,或者我亡。

风从我的背后吹拂过来,但到了树林边缘,就好像被什么挡住一样,只能原路返回,并且带来了点不一样的味道。

我举枪,打开保险,瞄准十一点钟的方向,扣下扳机。

枪声惊起了森林里的飞鸟,还有树林边缘一棵树边草丛堆里的惨叫声,几道分散的人影“嗖”地一下从树后和草丛里站出来,连带的还有密集的枪声,但是在开出第一枪后,我已经立刻抽出骑士剑插在地上,使出“律令:护盾”,一面由白光凝聚而成的塔盾立在我的身前,子弹打在盾牌上直接炸成了粉碎,而盾牌有如实物,丝毫没有受损。

拉动护圈杠杆,退弹,重新上膛,扣动扳机,枪声连续响了四下,对面的人影也倒下去四个,其余的又缩回去,而且人影闪动,明显是在快速转移着位置。

重新压好子弹,我半蹲着身子,打量着对面的情况,但还没等我看多几眼,对面的枪声又继续急促地响了起来,密集的火线划破空气撞击在盾牌上,而且有的角度刁钻,命中盾牌的边缘处,看来他们反应很快,已经在调整射击的角度。

军人。

我放下步枪,解下行军袋,从行军袋里取出另一把手枪,和腰间的手枪一起也放在地上,然后握住骑士剑,我闭上眼,轻轻念出圣术:“律令·闪光。”

光盾在瞬间破碎,化作一道半圆光环往前涌去,并迅速化为比太阳还要刺目的浪潮,枪声骤然而停,沉闷的痛苦声音不断地响起。

在同一时间,我已经握住地上的两把手枪,身子弯曲再用力往前弹射出去,在瞬息之间跨越这三四十米的距离,冲进了森林里,最先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穿着迷彩色的军服和软皮甲,右手握着一把步枪,左手正在那用力揉着眼睛。对于我的靠近,他似乎有所感应,但无奈两只充满泪水的眼睛还无法看清东西,所以我直接举起了手枪,往他头上开了一枪。

崎岖不平的树林地面或半蹲或趴了十来个人,他们都是统一的着装和武器,也都一样在揉着眼睛,我在草丛和树木之间快速奔跑着,手枪连扣,让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不一样的枪声响起,我感觉一道炽热的火线从我的太阳穴边擦过,不由得心中一惊,转头望去,不远处有个三四十岁的男子虽然仍是闭着眼睛,但却半蹲在那,依着我的枪声方向反击,而且居然差点就命中了。

举枪扣下扳机,子弹穿过他的额头,带出了一股夹杂脑浆的血箭,他倒在了地上,剩下的几个,也在极短时间内被我射杀,在一棵树边我停了下来,褪去打空的弹夹,快速换上新的,然后仔细打量着四周,直到确定没有遗漏的活口。

枪口依然冒着一缕青烟,我凑到嘴边吹散,然后走到一具尸体旁边,蹲下来检查。

王国军的野战军服,以及在一定距离下可挡住子弹的军制皮甲,北方已经淘汰但杀伤力依然不容小觑的莫尔甘步枪,枪骑兵左轮手枪,红牙匕首,行军袋里没有食物,只有子弹和药剂。

我见过很多个这种装备的士兵,也杀过很多个。

暗骑兵。

将其中一把手枪插回枪套里,我单手持枪,慢慢走回草地边缘处,把骑士剑拔起收回剑鞘里,然后拎起行军袋,转过身来,重新面对着树林,我深吸了口气,然后将压抑了很久的情绪怒吼出来:“我来了!约翰,你个狗杂种,听到没有,你派出多少条走狗都阻挡不了我。我来了!”

声音扩散出去,在有的方向似乎被吞噬了,在有的方向则似乎引起回声,隐约间,仿佛有个叹息声回传过来。

我大步迈进树林。

在莱茵城追随贝尔斯曼将军起义开始算起,一直到南北停战,前后经历三十多场大大小小战役,其中山地战虽然较少,但也有过那么三四次,除去一次是和霍尔曼部族争夺一座魔灵祭坛之外,剩下的则是和王国军的争夺战。

没有经历过山地战,尤其是崎岖的山峰攻防战的人不会感受到那种边攀爬崎岖山峰边挥剑交战的艰难与疲劳,尤其是往上进攻的一方。每一个往上迈的步伐,都像是用尽了浑身的力气,挥舞出去的剑,像被无形的风妖阻挡着,而枪械射出的子弹,在乱石间跳跃,极其容易伤到自己人。

每前进一步,都留下了遍地的尸体。

所以,当我走出树林的边缘,来到一座高峰的山脚下时,当我看到那个高大的身影伫立在那上面的时候,我便知道,曾经的噩梦,又即将再度袭来。

即使距离还很远,但他那高大的体型也依然显眼,漆黑色的沉重全身盔甲批复在身上,保护着每一个部位,牛角盔遮住了他的面容,但只要走到足够近的距离,让我看清楚那双眼的话,我依然能够认得他。

凯文·杜尔。

碎盾堡的破城者。

暗魂骑士。

他的右手依然握着那柄漆黑色的长柄战斧,双刃斧头朝下,握着长柄尾部,人如巨石,沉默不语,但我知道,他在看着我。

解下背包,我谨慎地往前走着,沿着开始往上爬升的地面,边走边握紧步枪,拉动枪栓。

“你知道的,它伤不了我。”

沉闷的声音并不大声,但却清晰地传入我的耳中。

“我想试试。”

我举枪瞄准,扣动扳机,枪声响起,而凯文·杜尔一动不动,毫不闪避,子弹击中他的胸膛,爆出一团炽热的火焰,冲击波令他的身躯微微颤动了下,但仅此而已,不论是冲击波还是火焰,都很快消失。

如他所说,他不在乎。

我略微抬高步枪,瞄准之后再度扣下扳机,凯文·杜尔似慢实快地举起左手,子弹在他的护手腕上炸开,并且炸开的能量又马上被驱散,而我原本瞄准的是他的眼睛。

暗魂重装。

我垂下枪口,然后弯腰把它放到地上。凯文·杜尔举起了双刃战斧,如山岳般的身躯开始向我走来,每走一步都像要在地面留下深刻的痕迹一样:“就在这里了结了,史蒂夫,当年还差一点我就砍下你的头颅,今天就补上那一招。”

我抽出腰间骑士剑,双手握紧剑柄,平举在面前:“当年我也只差一招就刺穿你的心脏。”

“当年,你有一百个卫兵消耗我的战力,现在,你只有一个人!”

最后一句话的音调往上飙高,凯文高举双刃战斧,带着开山裂地的气势朝我劈来,我微微矮身然后往前弹射而去,躲开战斧的同时握紧剑柄然后斩出,锋利的剑刃在黑色的盔甲表面划过,带出了一串耀眼的火花。

没有破甲。

顺势在地上打了个滚与凯文拉开距离,然后我双手紧握住剑柄,心中默念律令,圣洁的光芒在剑刃上爆发出来,环绕在上。在凯文转身之前,我已再度欺身靠近,一剑斩下。

厚重的盔甲被硬生生破开一道裂缝,圣光涌入,有如锋利的剑芒般,但刚触及凯文的肌肤,就能感觉到被另一股力量给阻挡住。

下一秒,我被狠狠撞飞出去,在充满碎石块的地面上翻滚着,只觉浑身疼痛,差点连武器都脱手。还没等我站起来,就感觉到一道巨大的阴影笼罩住了我,我抬起头,只见凯文已经再度朝我挥落战斧,我翻过身堪堪躲过这一击,战斧劈落在地面上,炸开无数碎石,有的打在我的脸上,带来火辣辣的痛感。

破相了。

我左手握拳锤击在地上,把自己撑起来,然后朝凯文的小腿挥剑而去,他后退一步避开剑刃,与此同时我大喝出声:“律令·闪光!”

骑士剑上依附的圣光汇聚到剑尖,然后向前爆开,凯文发出闷哼声,下意识地抬手遮住自己的双眼。趁此机会,我双手握住剑柄,刺进他的头盔和护甲之间的缝隙里,然后涌起全身的力量,将其灌入到剑尖处,那一层阻挡我的力量被刺穿,剑刃刺入了肌肉里。

凯文发出了怒吼声,单手握住我的剑刃,让我无法再将剑刃刺入一分,然后重重一脚踢在了我的胸口上。仿佛被愤怒的公牛正面撞击一般,我整个人再度往后飞了出去,喉咙感觉到发甜的液体涌动,我张开嘴,喷出了血。

落到地上后,我感觉已经无法动弹。

凯文站在原地,慢慢地把骑士剑拔出来,丢在地上,左手捂住伤口,但是血依然从指缝间流出。他喘着粗气,一步步朝我走过来:“结束了,混蛋。”

我咬着牙,抽出右腰间枪套里的配枪,对着他。

“那玩意对我没用。”他发出了不屑的声音。

我扣动了扳机。

火焰在他的胸口处爆开,然后又迅速消散于空气里,他身体顿了一下,又继续向前。

第二枪。

火焰在左肩甲处炸开。

他毫不在乎。

我深吸了口气,扣下了扳机。

没有火焰,没有寒冰,子弹就这么穿过了他的脖子,在前面穿出一个小洞,然后在脖子后面炸出一个大伤口,血和肉炸到了半空中。

山峦般的高大身影轰然倒地。

我撑起自己的身体,喘着大气,慢慢地走到他的身边,对准他没有被护甲保护着的脖子,将剩下的几发穿甲弹全打进去。

于是暗魂骑士停止了呼吸。

将打光子弹的手枪插回枪套里,我走到旁边将骑士剑捡起来,低吟一声:“律令·治愈。”

光芒从护手架中间的白晶石亮起,如烟雾般绕进我的身体里,浑身的内伤和外伤都在快速治愈着。我舒服地叹了口气。

恢复得七七八八之后,我走回暗魂骑士身边,看着密不透风的盔甲,沉默了好一会,还是放弃了掀开来看一看真容的想法。

“你输给了自由联邦最新的武器发明。”我低声说道,“武器是我们力量的一部分,所以,你也是输给了我。”

剑尖抵住他胸膛处的盔甲,圣力毫无阻碍地涌入,搅碎他已经停止跳动的心脏。

快抵达山顶的时候,天色暗了下来,而且下雨了。

水滴从浓厚的云层中坠落而下,淋湿了山峰上的一切,树木、岩石、泥土,生灵们大多数都找了地方去避雨,只有极少数野兽毫不在意,依然不紧不慢地在雨中踱步。

我坐在一个山洞里,洞里的空间不大,宽只有三米出头,纵深不过数米,并且往里面转了个弯呈L型的形状。我将行军背包放在里面,然后把身子隐没到月光照射不到的黑暗里。没有点燃篝火,因为在这个高度,火焰将会如没有云层的夜晚里的月亮一样显眼,从而暴露我的位置。温度有些低,但是还受得住。我握着步枪,不时看一看外面,始终保持警惕。

暗骑兵死了,暗魂骑士死了,接下来,还会有谁出现在阻止我的路上呢。那个黑暗猎手肯定算一个,还会有谁呢?

按照线人告诉我的位置,我离约翰·康奈尔的住所已经不远了。

但是这一段不远的路,必定阻碍重重。

淡紫色的光芒骤然亮起,还有一声忽然响起的轰隆声,把我惊了一下,我抓紧枪托,抬头望去,只来得及看到闪电的尾巴消失在云层里。随后雨势开始加大,洞口处的地面已经变成了泥水,在缓慢地往下流去,飞溅起来的水珠有点要打到我身上的趋势。

我往里面挪了下身子。

一支箭钉在了我的左耳边上不到三公分的位置,刚才如果没有挪动身体,这支箭羽还在颤抖的黑色箭矢,就会穿透我的头颅。而我不确定自己来不来得及反应去拦下来。

“砰!”

惊魂未定的我往箭矢射来的方向开了一枪,然后伸出手抓过行军背包,然后往外滚去,冲到大雨里。不知道对方会有多少人,但待在山洞里的话必定变成活靶子。

空气中传来“嗖”“嗖”的声音,一支支箭矢穿过雨幕朝我疾射而来,我躲到一颗大树后面,纠缠在一起的粗大蜿蜒树干挡住了箭矢。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但是还没转身,就看到面前忽然爆开一片黑雾,泛着寒光的利刃穿过密集的雨珠,朝我的脸刺来。

妈的,又是脸!

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举起步枪去格挡利刃的时候,脑海里居然闪过这个念头。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起,利刃被步枪的金属枪身挡开,炸开火花。

右手松开枪托,拔出腰间骑士剑,向上划起。

切开布料和肌肉的触感,还有痛苦的惨叫声,眼前的黑影跌跌撞撞往后退了几步,重新隐入到黑雾当中。

北方王国有句谚语:如果不断念叨一个人的名字,也许下一刻你就会看见TA。

真不该去想这个黑暗猎手。

大雨倾盆,模糊了视线,我往前移动了一小段距离,躲在另一颗大树下,然后从行军背包里取出一个装有魔晶石的小布袋,从里面掏出几颗魔晶石,往里注入我体内为数不多的一丝圣光,然后往四周抛出,魔晶石划过弧线后落在积满了落叶或许还有虫蚁鸟兽尸体的地上,然后开始发出亮光,照亮了黑暗的夜晚。

晦涩而又陌生的声音响起,在四周回荡无法确定具体方位,而且很快又能听出那是一段咒语,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法术,但已经足够让我握紧了骑士剑,浑身紧绷住。

声音停下的瞬间,无数尖叫声接着响起,还有翅膀扑打的声音,我抬头望去,在明亮石的光芒下,巨型的身影在空中来回飞行,扑打着黑暗的翅膀,发出那刺耳的声音。

其中一道黑影似乎发现了我,然后立刻朝我扑来,我左手掏出左腰枪套里的配枪,朝它连开两枪,然后放下,右手骑士剑带起圣洁的光芒,在我面前划出一道弯月。

黑影惨叫一声,颓然倒下,落在我的脚边,在四周明亮石的光芒照耀下,可以看出是一只面目狰狞,身材瘦长的人形怪物,双手的位置是一对肉翼,而且整个身躯正在快速消散中。

从魔界召唤而来的隐魔奴仆。

这可不是黑暗猎手会的招数!

天空中的隐魔奴仆全部朝我涌来,我将骑士剑插入地面,怒吼:“律令·庇护!”

剑柄护手中间的白晶石发出亮光,然后有如烟雾一般涌出,当它们逼近的时候,烟雾爆开,化成一个耀眼的半圆形光圈,将我守护在中间。它们在进入光圈的一瞬间就发出了惨叫声,俯冲的姿势变成了迫不及待地往上逃离,但是光芒却在迅速地侵蚀着它们的身体,并且有如泥潭一般拖住它们。

我迅速猫着身体躲开,重新冲入黑暗的雨幕中,三点钟的方向响起了箭矢的破空声,我挥剑斩去,将射来的黑箭断成两截,落到身体两侧。与此同时,左脚边上缠绕在一起的树根忽然炸开,一个模糊的身影挥舞着双手从里面钻出来,我左手举起手枪朝它的头颅连开两枪,魔晶石子弹炸出两团火焰,将它的头炸成了粉碎。

要找出他们在哪才行。

我半蹲在一棵树边上的杂草堆里,放下手枪,快速从背包里掏出一颗晶石,握在左手掌心,低声念道:“律令·侦测邪恶。”

晶石发出了亮光,我往外丢出,熟道光芒从晶石中飞出,在空气中转了几圈后,朝我的五点钟和十点钟方向飞去。没有犹豫,我选中了五点钟的方向,然后向那个方向快速奔跑而去。

只因飞往这个方向的光芒最多。

身后传来了破空声,我弯腰滚到一边去,箭矢飞过,在一棵古树上炸开了深深的口子。我没有停留,依然往光芒飞去的方向跑去,跨过凹凸不平的山顶地面,只见光芒飞转了几圈后往一处岩石堆上空消散,我止住脚步,将手枪插回枪套,然后握着骑士剑,绕到岩石堆后面去。一个披着黑色长袍的人影正蹲在那,在地上摆弄着一个召唤阵,我的出现让人影发出了惊惧的声音。

女的。

我挥起骑士剑,斩过了她的脖子位置。

鲜血飞溅之下,她倒在了地上,兜帽半露开来,隐约可见俏丽的面容已经失去了血色,蔚蓝色的双眼焦距在逐渐消散。血流出,和雨水混在了一起。

身后发出了愤怒的声音,我转过身,只见黑雾之中,一个稍微娇小的身影朝我扑来,手上的匕首划出了暗淡的光芒,我挥舞着骑士剑将其挡下,左手握拳用力打出,正中黑暗猎手的头颅,冲力让他撞在了岩石上,发出了痛苦的声音。

不是他。也是一个女的。

趁把她打得头有些发晕,我一把按住她的头又往岩石上连撞了几下,松开手之后,她整个人都发软倒在了地上。一脚将她手上的匕首踢开,然后我倒转剑刃狠狠刺下,利刃穿过软甲,刺入了她的腹部里。

黑雾消散,一张苍白的脸露在了我的面前。

左手从枪套里掏出手枪,我毫不犹豫地在她的右手和左脚上各开了一枪,再抵在了她的右腿上:“哪怕先中了我一剑也不至于这样,她是谁,对你很重要?”

黑暗猎手愤怒地看着我,一张俏丽的脸蛋都有些扭曲了,但就是不开口。

“随便,反正我不在乎。”

我扣下了扳机。

她不由得张开嘴,但又立刻闭上,把惨叫声憋了回去。

移动枪管到她的左手臂上,我冷声道:“你们如果是一拥而上,我早死了,偏偏要分开来拦我。”

“你不懂……”她颤抖着,从嘴里挤出了三个字。

“他还在那河谷里吗?”我问道。

黑暗猎手笑了起来,雨打在她的脸上,让笑容有些渗人:“他一直在。”

“好。”

枪口从左手臂移到她古铜色的眉心,我呼了口气,然后开枪。

今夜的最后一道声音。

天微微发亮的时候,雨才停了下来。

在杀死黑暗猎手后,我又在一处较为隐蔽的地方藏着,但直到雨停天亮,都再也没有见到新的敌人出现。当天完全亮了之后,我才从藏身处走出来,回到之前的那个山洞里,把之前准备好的干树枝点燃,然后把身上的软甲和衣服都脱下来,架在火边烤着,人也坐在一边,让火堆暖和着冷了一晚的身体,一夜未眠,精神上也有些困倦。

但现在不能睡。

闭眼养神,当衣服都烤干之后,我又将其都穿回身上,整理好身上的武器带,检查好了枪械后,我背上行军背包,离开了山洞,继续前行。

十三个小时后,我一路平安地抵达了河谷口。

清澈的小河从远处的山峦流过来,在两座大山之间形成了一个河谷地带,河的两边是平坦的青草地,远处则是峭立的石崖,一些美丽而又无害的食草动物和小魔兽在河边上喝着水,悠闲地踱着步。

安静,平和。

数百米远的地方,一座木屋就建在河边几米开外的地方。

一个男子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蜿蜒而下的小河。

约翰·康奈尔。

我观察了下四周,然后迈动步伐,朝他走去。

“是我的错。”

当我走近了之后,他依然看着河流,然后轻声说道:“在你出发过来的路上,他们就已经决定了,要集合将你围杀,但我却告诉他们,要给你一个相对公平的机会。但现在看来,你能走到这里,他们应该都死了。这么多的兄弟,一路走来,停战了,没有死在战场上,却因为我而死在了这里。”

我没有开口,而是握住步枪,打开保险,拉动枪栓。

他坐着不动,头侧过来,那张熟悉的脸更加的黝黑,还多了几道疤痕,头发和胡子打理得很干净,眼神是令我感到不舒服的平和。

“都走到这了,不叙叙旧先?”

我举起步枪,瞄准他,然后扣下扳机。

子弹穿过了他的头颅,在木屋的墙上炸开,火焰四散,然后开始燃烧。

他还是坐在那里看着我,额头上的伤口在往下流着血,但是他毫不在乎。

“397次,你成功了56次,失败了341次。”他抹了下血,然后站起身来,朝我走过来,“这么多次的轮回,你还是没有放下吗?”

我连扣扳机,将步枪里的子弹全部打在他的身上,然后丢下步枪,拔出腰间骑士剑,一剑刺向他的心脏。

剑刃穿透了他的心口。

而他毫不在乎。

“说实话,虽然都是一样的剧情,但是每一次重来,至少我还能看看风景,如果你把我设想为躲在西部联邦的某个小城邦国里,我还能感受下那遥远的异国风情。”约翰·康奈尔举起右手,拍在了我的肩膀上,“只是风景再好,我们总是要醒过来的。”

“你这是用了什么黑魔法!”我瞪大着眼睛,看着心脏被捅穿的他。

约翰·康奈尔微微笑了下,那双褐色的眼眸直视着我:“好好想一想,我们真的在这里吗?”

头忽然剧痛起来,我不由得松开了剑柄,双手捂住头,痛苦地大吼起来。

“马修!”

一个声音在叫我。

“马修!”

我睁开了双眼。

黑烟在天空中四处飘散,王国步兵在冲到城墙下后,便扔出了他们的火油瓶,瓶子在城墙上破碎,黑色的黏油燃起了火焰,而且一燃烧就会持续很久。幸得城门是由防火木、铁皮以及魔法阵构成的,即使是这种从深渊边缘得到的火油也难以烧毁。而且这种燃火油分量不多,扔出了几十个之后,他们也还是用长弓和步枪进行远距离打击。

当枪械开始普及之后,长弓就已经开始没落下去,王国军还有成编制装备的就是一直赫赫有名的巨人猎手军团,战争爆发之后,他们便从北境抽调回来,依靠比步枪还远的距离以及可怕的杀伤力成为一支难以被无视的敌方部队。没想到,在碎盾堡这里,我们会一口气遇上他们和暗骑兵营。

真是够看得起我们。

好不容易击退了敌人的又一波进攻,所有人几乎都是累得就地或坐或躺地休息着,医护兵在四处奔波着,帮轻伤的士兵就地处理伤口,把重伤的抬回去,已经牺牲的,也由后勤营集中抬走,准备掩埋。

我背靠一座哨塔坐着,阳光斜照在我的身上,微微眯了眯眼,我看着前面的几张熟悉的脸孔,有的在喘着气,有的已经永远地闭上了眼,而大卫依然蹲守在城墙垛口边上,观察着远处的情况。

“小心巨人猎手。”我提醒着他。

摆了摆手,大卫说道:“这里一马平川,他们还没进入有效射程就会被我发小。”

想坐直身体,腹部却猛然传来疼痛感,我不由得倒吸了口冷气,已经被绷带包紧的伤口还没开始愈合,血又开始渗到绷带上。大卫斜了我一眼:“你才应该小心吧。”

“***巨人猎手。”我吐了口唾沫,那些眼力毒辣的家伙,前后护甲合上后就一条小缝隙都能射中,“等我换上全身重甲看他们怎么射箭。”

“就你那身板,穿上了还走得动吗?”边上的杰米也搭腔调侃我。

“我起码轮得到重剑,哪像你,就只能拿步枪。”我毫不客气地反驳回去。

杰米躺在地上,耸了耸肩:“可是我杀敌数比你多啊,而且我还没有伤口。”

“下一波防御我就拿你去当人肉盾。”

周围几个人都加入到了瞎聊里,互相用粗俗的话在喷着,但是喷着喷着,又都大笑了起来。我左手捂在伤口上,虽然疼,但却感觉很是放松。我想,和战友们在一起,才是最适合我的吧。

也许是笑得太厉害,仿佛有什么堵住了喉管一样,让我不由得咳嗽起来,咳嗽剧烈到我不由得弯起了腰,好一会之后,才逐渐消退,我松了口气后,重新直起了身子。

眼前已是一片黑暗,只有火焰照亮了一些地方。

枪声、金属撞击声和惨叫声响遍四处。

怎么回事?

我握紧了手,然后这时才发现手上已经握着自己的骑士剑。

一只手抓在我的肩膀上,把我从地上抓起来,大卫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身上四处都是血迹,他对我吼道:“快撤,他们攻破了城门,我们准备巷战!”

我不由得跟着他一起往后面的街道跑去,即使心中充满困惑。一路上都有我们的士兵聚拢过来,大卫在那高声呼喊着,布置着各种准备。我们来到一间光明神教堂处时,他挥了下手,然后所有士兵都闪身藏匿到周围的房子里去。

我和他打碎了教堂的窗户,翻身进到里面,然后蹲伏在告解室旁边。

回过头看了一眼光明神的雕像,我轻声说道:“你说……”

大卫直接打断了我,他知道我想说什么:“神不会庇护我们的,只有你的兄弟,还有你手上的武器会。”

我闭上了嘴。

敌人的追击很快就到,当地面微微颤抖,一群披着黑色盔甲的骑兵出现在了街道口时,埋伏在两边的步兵开枪了。在密集的枪声中,一个接一个暗骑兵翻身栽到马下,然后被后面的马蹄踏过,但更多的位于两侧的暗骑兵敏捷地翻身下马,然后用自己的躯体撞进屋子里,剧烈的拼杀让枪声骤然少了很多,剩下的骑兵用盾牌掩护着自己,冲到了教堂前。

“律令·闪光!”

半圆形的白光从教堂里发出,最前面的几个骑兵发出了痛苦的声音,他们坐下的战马也因为骤然失明或朝边上撞去,或停下了脚步,给前进的队伍造成了很大的混乱。边上的大卫举起步枪,瞄准着扣下扳机,每一枪都能命中,但暗骑兵身上的破城盔甲很是厚重,如果没有击中要害,子弹穿破盔甲后也只能造成非致命的伤害,其他步兵的攻击也是一样。

一支哨箭在远处升起,炸出冰蓝色的光芒,然后是另一支,炸出艳红色的光芒。

游骑兵的集合令。

我和大卫互相看了看。

“这里还有两百多个步兵,我们就这么撤退,他们一个都跑不了。”我摇了摇头。

“但是我们必须遵行。”大卫紧皱着眉头,可以看到外面已经有些身披游骑兵盔甲的兄弟在迅速抽身,或骑着战马或用双腿奔跑着,有骑马的在经过奔跑着的兄弟时还会熟练地伸手把他们抓到自己背后去。

“我们死守碎盾堡,那就不会离开,指挥官肯定是有新的策略,我们要立刻前往。”大卫一把抓住我,“这是命令。”

我咬牙怒吼声,然后和大卫从教堂一侧的窗户翻身而出,往集合地跑去。

在即将转过一个路口时,我转过头,只见教堂那边,已经被黑色的洪潮淹没。

我们穿过数条街道,期间遇到自己的士兵,也遇到敌方的士兵,在斩杀之后,我们跑到集合点时,身边已经多了十几个伙伴。

而在一座广场处,游骑兵们已经集合起来,还骑着战马的伫立在两侧,中间是失去了战马的游骑兵,他们在喘息着,恢复着自己的体力,步枪一律背在了背上,左手持盾,右手握紧长矛或长剑,阵型整齐且无人说话,哪怕是受伤在忍受着疼痛的。

指挥官在广场边上,他骑着自己那匹高头大马,身上的盔甲满是血污,头盔的护面已经拉下,看不清脸,但声音依然沉稳及威严:“我们的任务,是守住这座碎盾堡,和自由军团的其他战营一起,守住这条防线,也为了守住我们起义的目的,那就是自由,所有人,不分男女,不分种族,都可以自由平等地行走在阳光下。为此,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如今敌人已经破城,我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在他们分散的情况下,集中击破他们最强大的暗骑兵营,将他们赶到城外,等援兵来到,就是我们胜利之时。”

他调转马头,朝向城门的方向,那也是敌军涌来的方向。

“自由至上。”

他举起骑士剑。

“无畏无惧。”

震天的齐吼声响起。

剑刃向前一挥,而后兵如潮涌。

“马修。”

我睁开了眼睛。

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视线。

“在碎盾堡,你们输了。”约翰·康奈尔平静地说道。

我抹了下眼睛,然后看到,我和他就坐在一棵古树的伞状树冠下,阳光被割裂,化成了无数斑驳照射在我们身上。我的武器就放在一边,而他一身便衣,神情淡然地看着我。

黑暗猎手、暗魂骑士,还有数十名暗骑兵,都站在不远处。

“如果是依靠巷战,你们说不定还真能拖到援军到来,但是你们的指挥官放不下身为骑士的骄傲,他选择了正面决战。”约翰·康奈尔摇了摇头,“但我们也输了。我们攻下了碎盾堡,却输了整个南方。”

我闭上了眼。

那一战,整个游骑兵营和步兵营都直接覆灭,只有包括我在内的十几个人幸存下来,而大卫,他帮我挡了一刀,整个人被砍成了两截。而那一战之后,南北双方却停战了,自由联邦成立了,伊莱王国失去了半壁江山。

我失去了所有熟悉的战友。

从那以后,我就不惜一切提升力量,囤积着物资和武器,直到我打探到约翰·康奈尔退伍隐居后,就直接跨过南北分界线来寻找他。

但我失败了。

他退伍了,带着他的一众同样对王国的投降感到失望的弟兄。

而我被生擒了。他们之中的那个暗影女巫对我施展了梦魇之术,令我一直在重复的剧情中不断轮回,一次次地寻找那个可能,却一次次失败。

我闭着眼,不发一言。

“我们不过只是棋子,在上层的权力棋盘里,我们都是身不由己。”约翰·康奈尔顿了下,自嘲地笑了下,“无数的朋友和兄弟就在我们面前死去,却毫无意义。你们说我们王国奴役百姓,但你们联邦,真的是由公民做主了吗?议会里,可是只有三百六十席而已。”

我睁开了眼,看向他,想说点什么,却觉得说什么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他摆了摆手:“回去吧,去继续当兵,或者去西地当个雇佣兵,哪怕是做一个农民,平平淡淡过完一生,也好过继续和我纠缠下去,战场上,胜负不怨人,你这些年恨的真的是我吗?”

我手撑在地上,然后站起来。

他那些弟兄,向前踏了一步。

拿起边上的背包,我转过身直接向前走去,枪械和骑士剑留在了地上。

“嘿。”

身后响起了声音,我转过头,只见约翰·康奈尔将骑士剑抛了过来,我伸手抓住。他说道:“一路荒无人烟,拿着防身吧。”

我回过头,继续往前走。

清澈的河水在边上悠悠地往前流动着,风轻轻吹动着,卷来河谷之中那清新的味道,阳光照射在身上,总觉得有点刺眼。

让视线有点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