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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故人

发表时间:2020-09-03

【www.qg13.com - 送早餐挽回爱情】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送故人,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你陪伴的时光是我最幸福的时刻,我不会忘记,如果生死轮回上天注定,下辈子我还是企盼能够遇见你,在寒冷的冬天,为你披一件温暖的外衣。

挽留不住,她始终要走。她的内心是如此的坚决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我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我流泪了,伤心的道着挽留的话,她似乎无动于衷,她的心像是只剩下一个执念,那就是离开这里;执念那么深。

风吹来这年的寒冬,让人感觉格外的寒冷,抱着自己冰凉的躯体瑟瑟发抖,春天在此时看来多么遥远。一个摩托车,因为一个电话,从很远的地方驶来接她回家。司机嘴里叼着一支烟,脸上在发笑,我对他却不想说一句话。

推脱了半天,车费还是不要我出,她走了,她一坐上车,一转眼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公路上新鲜的辙痕是那么明显,仿佛我不知道她已经离我而远去,这些辙痕,是最显眼而伤痛的提醒。我也不知道她将要去的地方,如果知道,我或许在以后会特意地去找她,不为别的,只为与她见上一面。那时她该惊讶了,那时她该高兴极了,如此人海茫茫,我们竟还有缘分能够再次相遇。

或许她会将我推开,接近我已经是一种背叛。或许我会离她很近,攥着她的手死死不放开,任凭她如何挣扎。她会厌恶的转身给我一个耳光吗?那时转身在一个僻静的角落沉默不语,或许很难过。转身是天涯,相逢又何辜。

这一世的暧昧情长,终将被岁月无情的流逝灰飞烟灭,只是不舍,才想要千方百计的挽留。一个人入了眼,她就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她仍旧鲜艳,仍旧美丽而芬芳。

一条送别的羊肠小道,远远的消逝了她的身影,我们相逢无期,我们是在深夜走失的幽灵,这颗心,将随着夜色永久的埋藏。

有一天醒来会大声地呼唤你的名字,原来我忘了你早已经不在,还不曾习惯一个人生活的空虚。

打开轩窗,才发现新的一天已经来临,我一直沉浸在有你的黑夜。梦里,或许还能够相依相偎,梦里,我们还能够回到从前。一片飞舞的雪花落下,是你的身影吗?我的心灵是如此的冰凉。

一个人为生活打拼得太久,会感到生活的麻木,终究是忘了自己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奋斗。苟且偷生能够勉强过活,也能够坦然从容。不想去算计得到更多的权力和财富,渐渐懂得知足常乐,习惯了随遇而安!

在某一天的某一个时刻会特别的想你,想到灵魂暴毙。但深知情深缘浅的我们,早就已经注定有缘无分,不得不将你放下,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现实。

生活的阻碍和打击接踵而至,我不得不学会自己去面对,我不得不学会用自己的思想去化解。我知道,离开你以后我别无依靠,我只有自己学会面对生活,接受命运的挑战,而你,是我心中不倒的一面旗帜,永远庄严威武。

有你陪伴的时光是我最幸福的时刻,我不会忘记,如果生死轮回上天注定,下辈子我还是企盼能够遇见你,在寒冷的冬天,为你披一件温暖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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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故人来


小雨淅沥未断绝,轻纱将蜡烛的光笼罩。雨滴落屋檐的清响声声打在心上。推开窗,一帘幽光指引前方的道路,直通往漆黑无望的未来。

音符从指尖泄出,琴弦在愈发激烈的曲调下颤动不已。砰似再承受不住这份炽烈的情感,如同无法承受所要寄托的生命之重。断了的弦,因你的不辞而别。

犹记你笔下飘逸而潇洒的字迹。而今多年已过,犹如雾中探花时常在我梦中出现。你指尖粗糙的茧,不甚温暖的掌心,从未放开我的手。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直至我的眼中倒映出你的背影,关于你的一切开始回忆。

落花凋零,流水无情。我想托风捎去对你的问候,不料被吹散在空中。那句未曾出口的话在耳旁稍纵即逝,遗憾咆哮着撕扯我千疮百孔的心。

天色浓至成墨,情殇深至成痛。古道凉亭石板上,沏一壶茶,我饮尽,你随意。时光不带走我将我囚禁在无边的寂寞中。愈合的伤成了疤,脱落后新生的幼皮脆弱不堪。

风不知倦,抖落一树繁花。轻纱扬起,吹灭微弱的火苗。月光指引的道路深处,朦胧传来熟悉琴音,似是故人来。

故人已逝,徒留伤悲


有人说,有故事的人不能听陈奕迅的歌,因为总有一首歌会唱进你心里,让你心酸,让你落泪。

林徽因说停留是刹那,转身是天涯。有的人脚步匆匆来到你的生命,给你一瞬的温暖,然后匆匆离去,再也不会出现。无意中听到那首歌,淡淡的旋律轻轻的飘进我的心中,像是一个老朋友,在你耳边叙述着他的故事,然后,我被感动哭了。想起了那个老人,一生艰苦,却从不喊累的人。我忽然好想见他一面,即使这是不可能的事,但我还是想。

在我的记忆长廊里,有很少是属于他的。但就这一点点的空间,也足够让我怀念了。记忆里的他有着慈祥的笑脸,温和的性格,以及那双能做出让我流口水的饭菜的手。他天生贫穷,大字不识一个,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文盲。所有人都没想到,就是这样的他,却做了一生的会记,无怨无悔了一辈子。在那个饥荒纵横的年代,一顿肉都是及奢侈的。过年时,他因无法给孩子一段丰盛的晚餐而自责。就在他的自责中,几个孩子长大了。他们有着令人羡慕的大学生身份,那张充满沟壑,饱经沧桑的脸上,终于没了自责,取而代之的是激动,高兴。他的生活终于安定了,他终于不用四处奔波了。可上天却没给他更多的运气。一张医院的诊断书,判了死刑。这次,他哭了,浑浊的眼泪流进了每个人的心里,像个孩子一样让人心疼。子孙满堂,儿女孝顺,他还不想走啊。可惜,上天还是带走了他,不给他一丝机会。

他,是我的外公。一生坎坷,却仍是善良。在去世的前几天,还担心着他牵挂了一生的儿女。这么好的人,为什么得不到好的生活呢?就连那最平常的心愿,也没能实现。我多想见他一面,问问他天国的生活是否安逸,看看那张脸是否多了些许快乐,我还想告诉他,我们都生活的很好,不要再为我们担心了。

虽然那条熟悉的街,已没了那佝偻的身影。但我相信,下一个轮回,外公不会再这么辛苦了,这次的离去,或许是另一种解脱吧。

又读故人诗


所谓故人,字典上这样解释:旧交,老朋友或者死人。

死人太过骇人,不在我考虑之列。

除此之外,那么那个人算得上故人吧。也许,她早已不将我当做朋友。但那又怎样呢,在我心里,始终都有一个位子留给当初的那个玲珑少女。

很多次,想写什么给她,最终选择不去打扰,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爱。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太过意气用事。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会认输,最终相见无言,陌路相向。

但我想谁都放不下那段过往,忘不了那段美好时光。还能从她的诗里读出些惆怅,而我的文字也依旧有往日时光。

那年谁为谁,执笔。

亲爱的女孩,今日谁为谁,悔不当初。

那日湖边的风有些凉意,鱼儿争先恐后的游来觅食,有一个身影在桥头站了好久,没入无边的黑暗。

那时每天的傍晚都会有一个人去湖边,坐在亭子边的栏杆上,如台上的戏子,演绎着悲伤,观众是那些欢乐的鱼儿。

我化了浓重的妆,掩饰的毫无破绽,我想,青春里的我们都是绝好的演员,什么都没学会,唯独学会了假面示人。

但生活不是在演电影,我们始终不是那逢场作戏的戏子,再次见面,依旧心存芥蒂。

彼时不懂,人生有时要退一步才好。

而此时此刻,读着她的诗句,内心平静的无一丝波澜。

其实,早就放下了。有时候我们倒是希望对一个人的恨能长久一些,然而一丝爱意涌来,瞬间便由不得自己。

也许,还是没有人愿意去说一句对不起,还是没有人像演电影一样相拥而泣。但我想,再见时,我定能以微笑相待,定不负君相思意。

想来,我们倒是合拍的很。她爱写诗,我爱写文;她活泼伶俐,我安静沉默;她世事通透,诗意人生,我红尘起伏,但求无悔。

只是曾经在一条路上并肩行走的两个人,现在为了各自的前程匆匆道别。

古人常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后会有期也好,永不相见也罢,在远方寒冷的雪夜,掌灯读你心事,执笔为你写文,已是人生一大乐事。

耳畔又响起,眼前又浮现,那些个过去,千年前的你。

飘摇风雪夜,似是故人来。

山河尽,故人辞


叶十七姑娘眼睁睁地看着锦床上的慕阿筝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鼻尖一酸,泪水十分不争气的从眼角滑落下来。

“沈萚,这便是你一直所期望的?你……真的狠心看他惨死于此?”叶十七再也控制不住,微微抽泣起来,他是慕阿筝啊,这样好的慕阿筝。他清隽秀雅的眉目间终于拢上挥之不去的忧愁,可是,她记得很久以前,他还曾对她露出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

沈萚沉默着,眼神黯淡无光,垂眸,长长的睫毛掩盖住了他的目光,投下一片扇状的阴影,似乎无人能解他所思。“公主,臣请罪,远赴边疆戍关,此生永不回京。”他的声音清冷,却也掩不住悲伤的情绪。真的……舍得吗?

叶十七未回答他,不知她是否听见了他的话,只愣怔着,走火入魔般盯着双眼紧闭的慕阿筝,不受控的慢慢伸出手去探他的鼻息,半晌,脸色苍白,玉手垂落,终于忍耐不住,放声号啕大哭:“沈萚,你还我的慕阿筝,你把他还给我呀……”

“公主,斯人已逝,还请节哀,请顾及公主仪容,切莫如此。”那人语调平静,毫无波澜。

“准了,明日你等便启程去玉门关,无召,永世不得回京……如此,阿筝也可心安。”叶十七渐渐停止了哭号,声音沙哑疲倦,仿若茫茫沙漠中最后一滴水,蒸发,空寂。哀莫大过于心死。

“臣,遵旨。”

齐明十年,天色入秋,江南煮酒。

临安旧宅,屋瓦飞檐,朱红画廊边残存着几枚枫叶,泣血的颜色,让人触目惊心。

屋内有温暖的橘黄色灯光和香烛,雕花的铜褐色火炉上温着一壶清酒,隐隐有冷冽的梅香幽幽传来,雅极。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叶十七怀里抱着刚温好的一小罐梅辞,脸颊红红的,有些微醺。她同慕阿筝席地而坐,眼睛亮晶晶的,声音软软糯糯。

慕阿筝的唇畔溢出浅笑,看她醉意朦胧,便存了心思想要逗她:“哎?《问刘十七》?”

叶姑娘横眉,驳他:“是《问刘十九》!”

慕阿筝歪头,缓缓扯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你说错了。是《问刘十七》。”尾音下落,字正腔圆的陈述句。

叶十七愣了,两腮酡红,不太确信地嘀咕:“真的是《问刘十七》?”

慕阿筝悠然倾杯,微笑着点头。

叶十七看着慕阿筝,蓦地傻笑起来,心满意足地叹了一句:“慕阿筝,你是好人。我叫叶十七,这样很好。”眼前人是心上人,这样很好。

慕阿筝的唇角微微上扬,坏笑着调侃:“坊间传言我是大齐最黑心的谋士,公主恰巧说了反话,我听了,倒觉得违心。”

叶十七没接他的话,只皱起了眉,不满的评价:“你不乖,我说了,要叫我十七。”

慕阿筝温柔地笑了,轻声唤了她一句:“十七。”

叶十七昏昏沉沉地嘟哝了一声“哦”,又继续开怀畅饮。忽地,她又似想起了什么,清了清嗓子纠正道:“刚才你那句话说的不对。大齐只有一位最有心计的权谋者,便是沈萚。才刚及冠,丫城府那个深,堪比狐狸。”

慕阿筝轻笑:“你这样说了,沈丞相只怕又要不高兴。”

“那啥,你不许跟他说……嘁,我才不是怕他。来,我们继续喝。”

倏地,有人推开了门,屋外的秋风萧瑟,凛冽吹入屋中。而门外长身玉立的,恰是丞相沈萚无疑。

他的视线锁定在叶十七身上,眸中清冷深邃,淡声:“公主若喝醉了狐狸可不负责带你回宫。”

叶十七不禁打了个冷颤,清醒了不少,讪讪地举起怀中的梅辞:“沈萚坐下喝酒。不用狐狸带,沈萚带我回宫就好。”

沈萚这才脸色稍芥,没搭理叶十七,下人关起了门,他踏入屋中同他们席地而坐,动作自然熟稔,仿如常客。

“慕弟不怪愚兄不请自来吧?只是受命于皇上,要带公主回去了。”沈萚面色冷冷,声音也染上透骨的寒凉。

慕阿筝的眼里却满是笑意,摇头温和道:“自然不怪。公主与丞相情谊甚笃,众人皆知。丞相来接公主也在常理之中。只是这梅辞是用去年所采的梅花酿制而成,香气醉人,丞相可不要拂了十七的意才好。”

沈萚神色黯了黯,沉默,一阵冷气压逼近,伸手夺过叶十七还举着的梅辞,兀自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好酒。”

叶十七的脸蛋蹭地红得灿若朝霞,小声尴尬地嘟囔:“我就是客气客气,那酒我喝过了,你怎的如此不避嫌?更何况男女授受不亲,你要真喝问我要个盏子也好啊……”

沈萚面不改色,沉声:“闭嘴。”

叶十七:“哦。”

他转头对慕阿筝颔首,礼貌作揖,复又搀起叶十七,“告辞。”

踏出慕府,忽有冰凉的雨丝被风吹落在脸上,激得叶十七打了个激灵:“丞相,下雨了。”

沈萚未答话,解下身上的狐裘大氅披在她肩上,接过仆从手里的伞,撑开举到她头顶,走在她身后。

“丞相,雨落在你身上了。”

“丞相,你要是染了风寒,我可不管。”

……过了一会儿,没忍住,又道:“沈萚,宫里的太医们医术并不好。”

“沈萚,雨越下越大了。”

“沈萚,你怎么不说话?”

“阿萚……”

当叶十七可怜巴巴地唤了五六声沈萚后,那人终于冷清开口:“闭嘴。”

十七:“哦。”

沈萚自顾自闷闷出声道:“臣在窗外等了公主许久。”

十七呆,默默扭头,扯了扯他的衣袖:“为何不进去?外面还刮着风,多冷呀。再说慕阿筝又不会对你怎么样。”

沈萚感到莫名的别扭,微微有了怒意:“臣并没有怕他。臣只是怕贸然闯入会惹得公主不高兴。但后来看你喝的多了些,便也顾不得什么了。”

叶十七缓颊微笑了,温柔耐心的看着他,无可奈何:“沈萚,你呀,你这个闷葫芦。”

沈萚当年官拜丞相之位时,年仅十五,恰是意气风发少年时,凭着过人的才智与谋略得到圣上的赏识。那年入秋,他与同僚入宫觐见圣上,在太液池畔的一棵梨树下看到当时才年仅十二金钗之年的大齐公主叶十七。她穿着嫩黄色的罗裙,发髻上别了一只蝴蝶钗,两只小手扒着梨树粗壮的树干,在树后眨着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

他对他的小女孩充满怜惜,却满心欢喜,想着日后定要娶她为妻。

齐明十年,寒风飒飒,江南飘雪。

慕阿筝邀了沈萚来太尉府相饮,说有要事相谈。

“江东吴军已经南下,欲攻我大齐,沈兄……想

必已经知道了吧?”慕阿筝亲自起身,为沈萚斟上梅辞。

沈萚闻言点了点头,举杯将酒一饮而尽:“又是梅辞?”他挑了挑眉,细细品咂了一番。此酒刚才从瓦罐中倾泻而出时便飘散了一室的清雅寒冽的梅香。

慕阿筝笑着颔首赞许:“沈兄果然是好酒客,才饮过一次便记得。这是今年初冬才采的腊梅花酿成的新酒,可与去年孟冬的黄梅旧酒一比。”

沈萚难得露出一丝笑容,淡声:“十七公主很喜欢喝这酒。”

慕阿筝笑道:“那待会儿走时,沈兄替弟捎几罐与公主罢。”

沈萚未置可否,只对慕阿筝也温声道:“江东吴军南下,愚兄已略有耳闻,只是圣上还未下旨,不知要指派谁去与之抗衡。”这话说得巧妙,一意表明他不会领兵上阵,二意犹指慕阿筝位至太尉,此事定将与他有所关联。

“不瞒沈兄,弟正有意率兵前去,只是还未上书圣上,想先询问一下沉兄的意思。”慕阿筝善察言观色,听完沈萚所言,立即回应,把话说的滴水不漏。

沈萚沉思了一会儿,点头认可:“甚妥,贤弟若能亲自挂帅上阵,定会使士气大受鼓舞。”

慕阿筝的唇畔扯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讥讽的笑容,转瞬即逝,端然倾尽杯中物,朗声温和笑道:“然。”

大齐史册记载,太尉慕阿筝出师未捷身先死,卒于与江东吴军的背水一战,年仅十九。

野史则记载,齐公主叶芳寻曾在太尉出征前对其表露过心迹。

她站在慕府的一棵梅树下,勉强同他笑吟吟:“慕阿筝,你一定要活着回来,回来,做我的……驸马。”

他说:“好。”

她的贝齿咬紧了下唇,努力不使自己哭出来:“等你凯旋归来,我们在太尉府里栽满园子的梅树,待百岁之时,共赏花海,好不好?”

他说:“好。”可言语之间却浸染了决绝。

而另一棵梅树后,立着一个身姿挺拔的男人,他紧紧盯着叶十七与慕阿筝,一瞬不瞬,沉默不语,周遭却环绕了寂寞。他像一座山,一座巍然耸立却静默如初的山。

后来啊,后来慕阿筝死了。将士们有的觉得奇怪,说他仿佛有意寻死般直往敌军的长矛上扑。可没人能证实。唯一知晓的,便是他已经死了。

初始沈萚闻讯,一言不发,默然许久,命人将还有气息的慕阿筝速速拉回太尉府中,叶十七知晓立即赶来。

她泪眼朦胧,抬手指着沈萚,半天发不出一个音。因他下令,不必要人来医治。

终于,人心相悖,各散一方。

之后,沈萚真就依命去了边境。

叶芳寻闻之也未曾流露出丝毫要挽留之意。

潦潦草草间,一眨眼,白驹过隙,忽到了暮年。

叶芳寻曾几拒皇帝赐婚的旨意,独守深闺,屈指数数,而今,也已有二十余年。坊间皆道,公主欲为太尉守贞。

可那头发花白的姑娘仔细想了想,亦思虑了二十余年,却恍然发现,她一直钟情的,然非潇洒风流的慕阿筝,而是在她身边与她朝夕相处默默陪伴了她十余年的,那个叫做沈萚的男人。

有些事情,停在此处,便好。不必翻到翻不下去,一片空白。

那沈萚虽然城府极深,可却知谨守礼,未曾逾越过半分。叶芳寻唤了他十余年的沈萚,而他一日复一日,便是连宿醉之时,也只恭敬地使了尊称,叫她公主。他深知坚守这份欢喜着实不易,却仍固执地在一旁给予她最好的守护,令她别无忧虑。即便不能自持,也仅在心中诚惶诚恐默念“芳寻”二字。

他承认,当初慕阿筝垂死之时,他是存了私心的,他有意不派人医治,欲让那人消失,让叶芳寻死心。可他唯一忤逆了她的这一次,却千算万算也没能算到,叶芳寻的反应出人意料的剧烈。那时他想,他应是知晓了叶芳寻对慕阿筝确是真心,他与她十几年相处的过往一刹烟消云散。

沈萚坐在藤椅上,眯着昏花的眼,微微笑了。他当年只在太液池畔见了她一面,却为她疯了一辈子。他凭借得圣上几分厚爱壮了胆子奏请为公主教书,他处心积虑地得偿所愿,名正言顺地陪在她身边,只为不毁了她的声誉清白。

齐宣五年,叶氏长公主卒。享年五十三岁,谥号惠懿。

叶芳寻走时,沈萚居所的院中几树梅花已数年不曾开花,却在那夜有预兆般齐齐开放。冷艳清贵,芳香袭人。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沈萚闻言却轻笑出了声。

众人皆怪之。

他想,当年慕阿筝义无反顾地上了战场,无非是为了寻死,以此让他与叶十七决裂。恰后来,真遂了慕阿筝的愿。他幸好未把这事告诉她,他想他的小女孩,永远也不要知道这世间光鲜背后的丑恶与肮脏。

上穷碧落下黄泉,他还没来得及好好问一句,她究竟有没有属意过他?

大齐国相生的极美,他带着满腹算计、阴谋阳策而来,呼风唤雨令得随侍扶正了发顶的玉冠,却在垂头之时,瞧见了梨花树后胆怯地看着他的大齐公主,终于,眼角落下一滴清泪。

再抬眼时,已是故人旧友,相继辞去。

可他,却再不能好好地,看她一眼。

西北望长安,离人千千万,而他,再与她没什么相干。

故人相忘,独钓寒江雪


南国的冬季无雪,但在我的心里,始终都盼着一场风雪,一季梅花的盛开。也许是风雪夜归人;也许是皑如山上雪,皎若云中月的美景;又或许是柳宗元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不得不说,在众多写雪景的诗词中,我唯独最爱柳宗元的这一首《江雪》。

初读这一首诗,只觉其中的孤独、清冷,也有着些许世事无常的感慨和物是人非的悲伤惆怅,至到自己历经一番人世消磨,在尘世的风霜雨雪洗礼中,才真正读懂了柳宗元写《江雪》时的心情,乃至他当时的心境。

白落梅说:将一首歌,听到无韵;将一本书,读到无字;将一盏茶,喝到无味;将一个人,爱到无心。并非人生走到尽头,就是断情绝爱,而是学会走入忘我之境,不因物喜,不以己悲。不念过往,也不担忧未来,而是守着当下,活在此时此刻,将每一件事都尽力做到最好。读诗、写作、听歌、工作,都是如此,只因生活琐事,皆是修行。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放眼望去,皆是一片苍茫的白色。连绵不绝的山峦早已褪去青绿色的外衣,着上了一袭素白衣裳。而众多的鸟儿,也早已飞往南方,几乎看不到任何鸟儿的踪迹,仿佛在一瞬之间,所有鸟儿都已灭绝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在行人道上,亦是看不到人们往来行走的踪迹。纵观周围,似乎万事万物都已进入久久的长眠之中,不再醒来,也不复生机。

这其中的绝,灭,无不绘出一幅孤独的雪景,这寂寥、清冷的画面,也许是柳宗元所看到的真实场景,也或许是他心中真实的写照。

我们许多人,也同柳宗元一般,在事业上遭遇瓶颈,在生活中遭遇不顺心之时,常有孤独无助之感。那种悲伤、惆怅、无助,就如同在漆黑的夜里走一条漫长的路,抑或是一个人在苍茫的雪地中,迈着沉重的步伐,留下的一个又一个深刻而又厚重的脚印。

在诗的最后两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读到此处,你想到的也许只是一位老渔翁,乘着一叶扁舟,孤独地在江边垂钓的画面。但也许,这位由诗人所化成的渔翁,他并非是你所见的那般孤独、寂寥、郁闷、苦恼。

虽然他在这段日子里,经历了被贬谪流放、政治失意、且满腔热血和抱负得不到重用,但在他看来,心中纵有忿愤,纵有不甘,他的内心仍是孤傲而高洁的。他绝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谄媚奉承,更不会因此而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比起那些随波逐流之人,他是不与流俗,情愿孤独。既然在朝堂之上得不到重用,不如自在洒脱地徜徉于山水之间,即便此刻是寒冬腊月,他亦可化身为一位老渔翁,在江边垂钓,也许钓到的并不是鱼,却也可自得其乐。在孤独之境中,修炼更好的自己,即便孤身一人,赏雪、品酒,又有何不好?

仔细想来,人生在世,哪有什么跨不过去的坎呢?纵然当下你为此而焦虑、为此而苦恼,或是悲伤,但也许当你真正下定决心再往前迈出一步,在苦难之中修得一颗宁静淡泊之心,同一切苦厄奋战到底的勇气和决心,相信你终有一日能化险为夷,绝处逢生。

人生如梦,世事难料。祸福相依,聚散离合亦是无常。昨日相谈甚欢,知心解意的故友,也许到了明日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而曾经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不顾一切的人,到了某天,也会悄无声息地离你而去;也或许,是你曾费尽心机去博得别人的称赞和认可得到的工作机遇时,兴许某天一切所得,包括名利得失,终究都是云烟一场。到最终,所见之景,竟是千山鸟飞绝,故人两相忘。

这一路上,我们努力克服种种桎梏,冲破重重阻碍,所求的终究为何物?所得又是什么?若让得与失相互比较,是否一路上,失去的,永远要比得到的,要多得多?

人间诸事,有舍才有得,为了所得,必要有所作为,更要有所付出。只有适当学会舍弃,才不会使过多的执念和贪欲压垮了自己。人生走到最后,是舍得、是放下,更是坦然。知足方能常乐,惜福方能得福。

纵是千山鸟飞绝,纵是故人两相忘,我也可在孤独中,化作那于寒江边垂钓的渔翁,赏雪、煮雪、品酒,以此为乐,何不快哉!

我等故人归


你看南风吹,我等故人归。

他是我的客人,我们都叫他一颗王子,因为他每天都会来店里买一颗蛋糕。店里的姐妹对他都很心仪,每天他都重复同样的动作,递钱过来,我把蛋糕给他,然后他会笑着对我说,谢谢。他笑起来真好看,其他人羡慕的不得了。我也是偷偷喜欢着他。

可是有一天,我不想再隐藏了,因为妈妈工作的关系,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我决定告诉他。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来买蛋糕,我偷偷放了一张纸条在找给他的零钱里,上面写着:我要离开了,如果你有空,晚上九点,我在蛋糕店等你。我看到他把零钱放到了口袋里,稍稍松了一口气。他只要一摸口袋,就会发现那张纸条的。

然而,他没有来。我等到打烊,死心了。隔天,我就离开了这座城市......

她在一家蛋糕店打工,我喜欢看她笑的样子,所以我每天都会去买一块蛋糕,每次她都笑着对我说谢谢光临。即使只有这样,我也很满足了。

可是有一天,我不想再这样了,我想告诉她,我很喜欢她,因为我要走了,去别的城市念书。所以那一天我去买蛋糕时,我在钱中间夹了一张纸条,这样递给了她,上面写着:我要走了,晚上八点,我在蛋糕店外第一个转角等你。我看到她把钱放进抽屉里,我松了口气。她只要一打开抽屉,就会看到纸条了。

可是,她没有出现,我等到蛋糕店的灯熄灭了,才死了心。我再没有去过蛋糕店,直到离开......

(不久之后,蛋糕店的员工在找钱时发现了一张未打开的纸条,上面写着:我要走了,晚上八点,我在蛋糕店外第一个转角等你;有一天,干洗店的员工发现客人送来的裤子里有一张纸条,我要离开了,如果你有空,晚上九点,我在蛋糕店等你。)

承诺如风,故人不归


时隔多年后,在这个下着雨的夜晚我又一次想起她,还有她的承诺。

题记

说实话,其实从一开始,我有点不愿意去回忆过去,因为那是我一生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父亲下岗了,意志消沉的他迷恋上了喝酒,天天拉着一大堆狐朋狗友在家胡闹,还不许我们说他,一说他就恼怒得紧,跟你吵个没完没了。

记得最严重的一次,就是我弟的班里组织春游,要交五十元的费用,说来也巧,正赶上了父亲又一次喝醉了,这在平时一听到关于钱的问题都要骂骂咧咧,完全不负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更别说醉了。当时我还在场,出手阻拦的机会也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把我弟甩到了墙壁上,鲜血流了一地。大概是那红色太刺眼了,父亲终于清醒了,赶紧把我弟送到了医院,却也让我弟付出了额头上多一道伤疤的代价,还停了几日的课,为此我母亲天天跟父亲闹离婚,家里更不得安宁了。

而她,正好就是这时出现的,娇小玲珑的南方女孩,梳齐耳短发,穿一袭洁白的衣裙,圆头的小皮鞋,随着做生意的父母来到这个城市,在我所在的学校借读,并来到我的班级,还很有缘的在老师的安排下做了我的同桌。可最初时我并不喜欢她,不仅仅是她乖巧可爱的样子让她在班里人缘很好,也入了老师的眼,使老师和同学都围着她转,对我这个在老师心中的乖乖女关注变少了,还有我那时暗恋的少年也和她走得越来越近,这怎么不使我讨厌她?

于是我一直带领几个好姐妹时常捉弄她,比如给她座位上倒红墨水,书上写些骂她的话等等,虽然现在想想真是幼稚得可怕,却在那时玩得不亦乐乎。但玩多了也就腻了,终于有一日,在我见到她和我喜欢的少年一起安静地看同一本书时,强烈的嫉妒心开始作祟,凭什么她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觉得我应该报复她。

彼时年少,就是有报复人的心思,也因经历得太少,还不懂得有时候很多事并不是那么简单,有可能一念之间你就会犯下大错,只图了自己心中痛快,哪管得了太多?我是如此清晰地记得那个午后,阳光很明媚,我的心情也很明媚,坐在座位上静静地等待她来教室,然后打开书包,她就会发现里面丑陋的毛毛虫,她最怕虫子了,肯定会发出刺耳的尖叫。那时我该有多过瘾,想着想着我便笑出声来,心中翻涌着近乎恶毒的愉快。

后来她来了,依然短发白裙,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还一如既往的向我打了招呼。

不知怎的,我看到她的笑容,再想到虽然我老是捉弄她,她却不知怎的总把我当做好朋友,老是黏着我,说些心里话,就特别特别的心虚,似乎还有些后悔。这样一想,我连忙伸出手,准备阻止她。可是一切已来不及了,她已打开了书包,已看到了那恶心的毛毛虫,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即使那声音大的吓人,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我也没想过多,只以为她这回真的被惊吓过度,过一会儿就好了,到时我一定向她道歉,并和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就在下一秒,她忽然捂住心口,脸上一下子失去了血色,苍白得好像会从这个世间消失。这时候全班同学都围了上来,有的连忙去叫了老师,看着他们焦急的样子,我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冥冥之中觉得我闯了祸,好像还不小。

而后来发生的一切一一验证了我的想法,以至于在很多年后的今日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以及深深的愧疚。原来这些天因为家庭原因和只顾着捉弄她,我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我的同桌她先天性心脏不好,只有每天快快乐乐,不受过度的刺激才能安全的活下去。难怪老师同学对她那么宠爱,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却如此捉弄她,害她的病发作得那么厉害,如果她万一永远醒不来了,我岂不是残忍的杀手?我在空无一人的角落流下了不知所措的眼泪,想去看她却不敢去,唯有逃避。

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了假,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也不太吃饭,只抱着那个大熊玩偶,使劲揪它的耳朵,告诉它一定要让她好起来。还叠了好多好多的许愿星,许下了好多好多的愿望,也是为她能安然。就这样大约过了五六天,从小姐妹打来的电话里,我知道了她已度过了危险期,只是比以前更虚弱了。

在心中万分喜悦的时候,我猛然记起了她病发的时候,好多人都看见了那几只毛毛虫的呀,且不说我虽然很乖却也大胆的根本不怕那些虫子是众所周知的,就我这些天老是捉弄她也足以让所有人知道那些虫子是我放在她书包里的。那么从今以后,我这个罪人将在所有人面前抬不起头,也没有人愿意陪我一起玩了,我将失去一切。

此一念一起,连着多日的焦灼彻底压垮了我的身体。我真的病了,很严重。拍了片挂了吊瓶,每天一大把药的灌进肚里,最后连吃蜜饯也感觉到了苦。也没一个人来探望我,我孤独的要死,原来我已被所有人孤立,以前我没有尝试过这样子的感觉,现在总算知道这好像是所有人都能走入一座城,唯独我被城墙所隔,永远走不进去,这太可怕了,我不要这样,可我难道不该为自己所做的付出代价么?我又一次落了泪,泪眼模糊之际,竟看见了她的身影,白衣短发,柔弱的眉目还带着显而易见的病态,那双眼睛一如既往的安静祥和,甚至还有一抹温暖的关切。

我微微一怔,以为我看错了,揉了揉眼,却换来她轻轻一笑,从背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大棒棒糖,递到我眼前,吐了吐舌头,说,没想到你安静下来时这么可爱。又问我什么时候去上学啊,还从书包里取出一大沓明信片,说这是大家的心意,大家都想我了。闻言我更加懵了,这与我所想的完全背道而驰,令我脑子转不过弯来。她却还在絮絮道,这阵子咱们班可真发生了不少事,先是我被走过树林时不小心落在发上的虫子差点吓死了,然后又是你生病了

她似乎还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但我已经听不到了,我的思绪卡在她对那次的事情如此轻描淡写得一笔揭过,没给我半点解释的机会,却似流水一般洗去我心中烦恼的同时,让我感觉到温暖,愿意用一生去怀念。

我把头靠在她的肩上,我的手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四目相对,我知道她清楚了我的意思,便一笑如朝阳。

后来,学校里多了我和她相依相偎的身影,楼下的秋千承载了我和她多少欢声笑语,操场上的草丛里埋下了只属于我和她的秘密,送走了夕阳,再约晨光,我总以为这样的欢乐可以地久天长,谁料这场离别来得太猝不及防,当她告诉我由于她祖父老了,她的父母想多尽些孝道,就打算带她回家乡,并在这几天离开时,我正准备说出暑假约她爬华山,听她一说便紧张得什么都忘了,只紧紧地盯着她,还抱着一丝她开玩笑的希望,想从她脸上找出破绽来,可她真诚的眼神,她放在我手心里精致的音乐盒,无一不使我相信她没有骗我,她是真的要离开。我愣了一秒后,扑入她怀里痛哭,她亦泪水涟涟,诉说着诸多不舍与无奈,最终许下一诺待到五年后,你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我定与你重逢。

这样美好的承诺啊,我一直在守,盼星星盼月亮般的盼着过十八岁生日,可是一朝终至,承诺已随风而逝,故人失期不归,我却在等,我相信那么善良的她不会轻易失约。

今夜风雨稠,故人可否亦在听?你可归?

莫道故人心易变


莫道故人心易变

下午收到老哥的信息,说:兄弟常有,而知音不常有。我看着信息呆了几秒钟,却没有回复,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本能地想到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我们总会在某个时刻回忆初衷,回忆起最初的美好,有时候甚至希望彼此可以回到初见时的状态。但人总是会变的,或好或坏,或高或低,改变的轨迹谁也无法预知,好与坏的标准也无法去评判。至于彼此间的关系,忽近忽远,亦或是分分合合,更是说不清的,所以更加无法去衡量。情感情这种事情是无法去衡量是否改变的,也许只是改变了一种交往方式,却不见得改变了彼此的初衷。就像我和高中朋友,以前上厕所都要同行,如今却已然三四年未见,甚至几乎断了联系,可我仍会在很多时候第一时间想到他们,那么谁又能说我们的感情和关系已经淡了、没了?

关于朋友,每个人心里的定义不同,衡量的标准也不同,然而每个人心里都放着一把尺子。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这把尺子的标准在发生改变,人与人的关系也在发生着改变。但是大家还是习惯有朋友,不喜欢独来独往,尤其是现在的人喜欢成天把人脉挂在嘴边,张口闭口就是我某某朋友,仿佛没有朋友就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可实际上遇到大事一起扛着上的却不见得有几个。不过人始终是有感情的,朋友中也有一少部分是放在心上的,不过很少称呼他们朋友,而是叫这些人兄弟。但是男人天性不细腻,所以兄弟往往只是兄弟,而不是知己。就像老哥说的,兄弟常有而知音不常有,事实上兄弟之中也的确少有是知己的。

但我们却不能因为自己认为重要的人,达不到自己心里所期望的标准就对此报以失望,毕竟情感这种东西永远不能平等,且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皆是如此,总有个人付出的多一些,有个人得到的多一些。而且再好的朋友也不可能在你任何失落的时候与你分担苦楚,亦不可能随时随地与你共享快乐,能够分担是福分,能够共享是机缘,倘若把这些顺其自然的东西压在朋友的关系上,那么这份关系所承载的显然不是情感而是压力。

或许有时候我们总会感觉,现在的朋友和以前不一样了,变得不再关心,甚至显得有些冷淡。在初遇时彼此相互照顾和关心似乎总是那么适合时宜而且恰到好处,现在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那种感觉,仿佛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可其实谁都没有变,只是时间磨平了很多激情。要知道,大家每天都过着平凡的日子,悲伤与快乐也无非是因为那么几类事情,时间久了,分担与共享的内容也自然少了可圈可点的地方,翻来覆去的安慰亦或是赞赏也渐渐少了新鲜的词汇,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时候彼此的情绪也变得不能相互回应,甚至渐渐有了生疏的感觉。但是也要知道,尽管零零碎碎的琐事将一切磨平,但最后剩下的却是彼此互相依赖的习惯,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这就是感情的积累,也是挚交的沉淀。

正如纳兰容若的那首词,等闲易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易变。世事变迁固然可以改变故人的心意,但其实往往是我们先以为故人早已见异思迁。说到底,终究是我们自己在心里对朋友的关系设置了条件,觉得朋友就该相濡以沫,就该相知相依,却似乎忘记了那一场相遇原本来之不易。当然,既然来之不易,自然该相互坚守,如若某天其中一方感觉到了不安或失落,那么另一方也该反省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忽略了这份来之不易的缘分。

君子之交淡如水,琐碎的生活不是友情的全部,毕竟生死与共也仅是出现在生死之时;天下知交老更亲,友情的可贵贵在于信任与坚守,所以更不要轻易说等闲易却

故人不知归期


春来了又远,秋去了又还,风吹过城市的角落,参拜了两个人的轮回。你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沾满尘土,满身疲惫,一路的风尘与逆旅,尽显了人间的沧桑。

许多个日子,我总见到你自遥远的梦境里向我走来,独步山水,带着淡淡的书卷气息。

尽管我知道,这只是一个不会实现的梦,可望而却不可即。

但我还是止不住的想起你,就像手中无法捧住的流逝的风沙,就像变幻的无穷的不能捕捉到的影子,我没有一点办法阻挡它们的到来,也没有一点办法可以留得住它们的离去。

落寞,萧索清秋,海无边际。你是一桅小舟,在浩渺的大海里游弋,长路羁旅,浪迹了一生,终究似水中浮萍,没有根基,找不着落脚之地。

悄然而去的你,距离我越来越远,消失的越来越快,日日夜夜的漂浮,让我望穿秋水,愈加伤心。

孤独的莽莽苍苍中,故人依然没有归期。

相遇的半途中,邂逅的两人不是你和我,我们错过的,不止止是一阵微风,和一场简约的梦。

栖落在脑海中的记忆,难道都只是一场空幻的梦影么?

一晌贪欢,春归无处。醒来之后,我只能叹息。我的叹息带着几分轻愁和忧郁。

变了,全都变了。细细的涟漪和圈圈的波纹那么清晰,说过的话和流过的泪那么真实,只是我根本不能相信。

我不相信这只是一场胡乱编织的梦!

所有的发生,都在脑海里踩下了深深的脚印,每一处狭小的角落,都有你存在过的痕迹,连轻烟与薄雾,都可以证明你曾到来过这里。我不相信这只是一场胡乱编织的梦。

花开时,你是最美的仙子,遗世而独立;花落时,你抖落一身的风尘、逆旅。

花开花落一场场花事,我的思绪,依旧停留在昨日。

那段日子,你还没有离开,山谷里回荡着生命的动听的笑意,相思林里有我为你写的抒情诗,夕阳静静的美得令人遐思。

你的舞姿,在月光下更显得温柔,凝望着你就像凝望着天边的云影,在一刹那的沉沉黑夜里,熠熠生辉。

总有一盏不灭的灯光照亮着,陪伴着我们,相依相随。

光影的印记不像人的印记,就算你伤害它,它仍不离不弃。抹之不去的,是它对你的期待和欢喜。

山还是山,水还是水,一枝一叶的渴望,蕴藏了千年的枯荣与摇曳。我依然能够想起你的容颜,想起那首颜带笑意陪伴过我的歌曲。

悸动的心和印象的你一起跳动,回旋在远方的谷里,停留在咫尺的林里,洋溢着诗意的情调,点缀着平凡的趣意,牵引着我和你的思绪,悠悠荡漾在依依岁月里。

春来了又远,秋去了又还,风吹过城市的角落,参拜了两个人的轮回。

自从你离开之后,我时常在痛苦中迷离,忘记了时间,连天上的星星都在暗夜里偷偷地哭泣。

一杯离别的酒,两位醉得不省人事的故人。

你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沾满尘土,满身疲惫,一路的风尘与逆旅,尽显了人间的沧桑。

我默默收集着雨水、泪水、还有支离破碎的记忆,直到把它们全部装满心底的容器,直到它们溢了出来洒在地上,直到容器里再容不下半滴的雨水泪水和记忆,我还是终究不肯放弃。

不愿再清醒,想一直沉醉,沉醉在你曾经清唱过的歌声里:

我是那迟迟不肯腐朽的一寸辉,幻想绝处逢迎细水,长流直至痛醉。我是那迟迟不肯诀别的一隅北,爱尽此处苍翠,听山海在耳边吵嘴,你倾慕山与水,也美不过我半生无悔

故人相见不相识


我几十年没有见到老同学米了。

有一天我路遇老同学郑。聊了一阵之后,我跟他打听米的情况。因为米是他的同乡。想不到他语带哀伤地说:听说她去世了啊!

我大吃一惊:啊?我常常想去看她还没来得及去她怎么就去世了?心中的失落难以言表。

一年之后又看到老同学郑。他一见到我就迫不及待地说,上次告诉了我一个错误的消息,实在抱歉。其实米没有去世,是他记错人了。

我喜出望外。

作孽,她本来活着我却说她死了。他很是过意不去。

他反复叮嘱我:你一定要去看看她啊!

可是那时候我还不能去看她,因为我又去了外地。此后,我常常情不自禁地对自己说:下次回家一定要去看米。老伴说:看就看吧,你都说了好几回了。

米是我初中时的同班同学,比我大两岁。那时的她,矜持不苟,老成持重,是个闺秀型女孩。上世纪六十年代,农家的孩子买不起胸罩。她用两块手帕缝成一个挺漂亮的胸罩。我的袜子破了,她用做胸罩剩下的布头帮我缝补。她打的补丁那么小巧玲珑,而且紧针密线的,看上去倒像是一种点缀。我想米将来一定是贤妻良母。这种人应该是有福气的吧。

可是谁知后来她的际遇却很不好。年轻时遇人不淑,后来终于离异;中年失子;老年丧偶。

这都是听别人说的。每当听人说起她的遭遇,我就想去看她,可是总没有机会。

今年我从外地回来,跟人打听到米的住址,打算约老同学徐去看她。徐和米同岁,又是同桌,关系很好。一进徐的家门,徐就告诉我,家里收养了一个孩子,如今一岁三个月了。儿子媳妇要上班,老两口一天到晚围着孩子转。看来她是去不成了。我对她说,我想去看看米。想不到她却说:

我也有好几年没见到米了,我跟你一起去。不过要等儿媳妇放假才能走。有空我打电话邀你。

过了两天就是星期六,一大早徐的电话就来了。

我们按照打听来的地址来到了米居住的地方。我们在小区门口向一位阿姨打听米的住所。

她说:你们找老米呀?她早就不在这里住了。她现在住在老法院的廉租房二楼。

于是我们来到了另一个小区。

进了小区大门,我对徐说:你在这里等着,我进去打听一下。

我走到二楼一户人家门口,看到里面有一个白发老人的背影。

请问老人家,你知道一个姓米的老者住在哪里吗?我说。

老人家缓慢地回过头来朝我望了望,神色平静地说:姓米的就是我,你找我有什么事啊?

她的话分明告诉我,她是这个小区唯一一个姓米的老者。我一愣,知道这就是我们要找的老同学米了。可是这哪里是我记忆中的米呀!头发,脸型,肤色都变了,连目光都变得如此陌生。唯一没变的是她的乡音。要是在路上相见,绝对会擦肩而过。

我连忙转过头大声招呼徐,告诉她,米在这里。

显然,米也不认识我了。听到我叫徐的名字她才恍然大悟。

啊不得了,是你们哪米一脸的惊愕和感动。连忙把我们让进屋里。我们才进屋,她却一转身出去了。

我觉得奇怪,连忙问:你到哪里去?

我去楼上端把椅来。你也上来看看吧。

我拔腿就跟她走。原来上面是卧室。

米动情地说:阿弟呀,你们今天来,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呀她声音哽咽,伸手从晾衣架上取下一条毛巾擦眼泪。我明白她急忙转身的原因了,她是不愿意让我们看到自己流泪。

去年听郑说你要来看我,他还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我想给你打电话,又怕你不在家

我又心酸又愧疚。我在心里自责:老同学,我早就应该来看你呀!

从楼上下来,三个人面对面坐下。炉子里煮着面条。她还没吃早餐。我和徐催她趁热吃。她一边心不在焉地吃一边跟我们诉说自己这些年的际遇。一开口眼泪又来了。她不停地用毛巾抹眼泪。一碗面条吃了好久还没吃完。我和徐相对唏嘘。幸运的是,米几个儿女很孝顺,政府也有照顾,也算老有所依。

五十年前,我们三个女孩总是一起围在地上吃饭,共享从家里带来的酸菜豆豉老南瓜。大约到了星期五,菜已经吃光了,我们依然围在一起,地上放着一碗盐水,我们用盐水下饭。少时不识愁滋味,那时候的我们,物质上是贫穷的,可是活得很快乐。

人世沧桑。五十年过去,我们都变得认不出彼此了。

我和徐下午都有事,不能久留。好在知道了她的住处,以后可以常来。临走时我们又互相抄录了一遍电话号码。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老伴正在拉二胡。电话铃响了。我刚喂了一声,那头就在叫我的名字。这声音好亲切,又一时想不起是谁。

谁呀?我问。

我是老米呀,就忘记了啊?

哎呀,是你呀!你看,我听力不好,老伴又在这里拉琴,我没听出来。

米大约听出了我的歉疚,安慰我说:

没听出来不要紧哩。我跟你说一件事。

米说,她今天特地做了一些肉圆粑,要我和徐明天一起去拿。

第二天,我平生第一次吃到了纯瘦肉馅的肉圆粑。这粑皮薄馅多,没有相当好的手艺是做不出来的。

这个人,把一腔真挚的情意都倾注在自己的杰作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