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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情感美文

发表时间:2020-09-07

雁回.不归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雁回.不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雁回躲在房间里,用被子蒙住头,好像这样就听不见外面的争吵声了!八月的夏天热的让人感觉身体里的血液都躁动着,雁回被被子捂出了一头汗,空气中的蝉声加上文言妈妈吼出来的骂声让雁回感觉自己身体里的水分都跑出来了,分不清是汗还是泪,她觉得自己睁不开眼,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文言的妈妈会找到这儿来她感觉莫名其妙的!

雁回是一个高三女生,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无业游民!高三已经完了!分已经下来了,雁回考的不高,400分,对一个数学和化学一窍不通的理科生来说,她已经对这个分很满意了,这个分已经可以让她上一个好的专科,或者是省内一个不错的三本!一本二本志愿已经报完了,专科和三本的也快了,可是家里还没定好报那个!在这件事上,雁回的姑姑最有发言权,雁回的姑姑是一个大学的教授,虽然是副的,但这一点儿也不影响她是她们家族里最有文化的人!雁回的姑姑主张让雁回读三本,因为她希望雁回考研!雁回的爸爸也是这样想的,雁回的爸爸是最疼雁回的人,即使雁回是他捡回来的弃婴,可这一点也不影响他把雁回从小当宝贝一样疼,从雁回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爸爸一直觉得远方的大雁回了家而已!甚至爸爸一直觉得应该叫凤回,爸爸一直把雁回看做是家里的金凤凰。雁回都大姑娘了,可是过马路的时候,她爸爸仍然牵着她的手!可是不可否认,雁回让爸爸失望了!尤其是文言妈妈找到家里这件事,爸爸直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了 雁回和文言是高中同学,雁回是班长,虽然雁回成绩一般,但是雁回处理问题的能力是所有老师们都认可的!而文言是谁呢?文言是她们理科班里学习最好的,长得也是最好看的。可是这么好的一个人,竟然和雁回扯上关系了。这件事惊动了整个学校!其实雁回是一个很普通的姑娘,长得也一般,可是雁回人缘好啊,雁回在男生中可受欢迎了,因为雁回是一个假小子!而且雁回有一个特长,英语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是单科排名第一,而文言就这点不好,所以文言找雁回帮忙辅导一下英语,他也让雁回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问他,雁回觉得这是一件小事儿,就答应了。

雁回觉得和文言不熟,虽然已经同学三年了,但是除了每次例行公事的时候喊过弋文言之外,他们就没说过话,而且雁回有一个小秘密,她每次都不敢直视文言,因为她会脸红,她怕别人注意到她觉得文言太帅了,自己好像有一点儿喜欢上他了,当然这是暗恋,她不敢让当事人知道。

在别人都叫雁回燕子的时候,文言已经开始叫雁回雀雀(qiao qiao),这是农村的一种叫法。当然,雁回也暗自欣喜,所以也就不默认了!关系是什么时候变得呢?雁回也不知道。

要开运动会了,文言报了三千米,雁回是班长,所以雁回一直在跑道上维序,组织拉拉队。文言跑过的时候,雁回领着班里的女生使劲儿喊加油!最后雁回都喊破音了,文言他们才跑完。文言跑了第二名,雁回跑过去扶着他,又是递毛巾又是递水!文言突然抱住了她,她怔住了,天那么热,太阳那么大,她感觉到头有点儿晕,文言身上的温度特别烫人,她突然觉得手脚不知往哪儿放!最后什么时候分开的呢,她已经不记得了,甚至那个拥抱之后的所有的事儿她都不记得了。她唯一知道的是,她们之间的关系变了!

谁都没有表白,但是就已经开始了,他们开始喝一杯水,一块儿吃饭,雁回爱吃肉,文言每次都把肉夹到雁回碗里。出去逛街的时候会手拉手,晚上写完作业,他们会去操场上散步,有时候,文言会给雁回一个拥抱,会给雁回围围巾。他们两的作业本开始频频放一块儿!渐渐的,全班都知道文言和雁回好上了,甚至他们的老师也都知道了!老师开始给他们做思想工作,但是文言和雁回一口咬定没谈恋爱,老师也没有办法!高三了,学校也不想通知家长,怕给孩子带来压力,想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平安夜的时候,雁回收到了一个礼物,是文言送给她的。一个长方形的礼盒,里面放了一束玫瑰还有一个装好的可大可大的棒棒糖。雁回特别开心,她从小到大都没收到过这么有意义的礼物,整个晚自习她都舍不得撒手!晚自习下了后,他们去操场,雁回踮起脚给文言脸上吻了一下,然后羞红了脸!然后从这天开始,他们更腻歪了。

直到模考的时候问题出来了。模考结果出来的时候班主任直接把文言和雁回叫到了办公室,文言考了全级第31名,而雁回更是百名以外,英语考了全级第18名!班主任特别生气,他觉得他再不管这两个孩子就毁了。其实雁回和文言看到成绩的时候也已经吓呆了,文言更是一言不发,出了导员办公室以后,趴在桌子上谁也不理。而雁回被班主任留了下来,班主任希望雁回和文言暂时分开,他说他会替雁回看着文言,不让文言和其他女生接近,希望雁回能好好学习,努力和文言考上一所大学,这样才是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别人的做法。雁回不说话,她觉得自己无言以对,她想她和文言差距有点大,不可能上同一所大学的,但是她可以和文言呆在一个城市,起码近点儿。

这次谈话后,文言和雁回收敛了很多,不在一块儿坐了,也能认真的听课了。文言也越发的刻苦了,也不主动找雁回去操场了。晚自习下了,文言继续学习的时候雁回就在一边儿睡觉,她感觉无聊但是也不想走,她宁愿就这么陪文言耗着时间。

就这么到了高考,高考的时候,文言和雁回不在一个考点儿。她们各自租了离考点最近的酒店,文言是一个人,雁回是和爸爸妈妈一起。高考的前一天晚上,他们已经住在酒店了,雁回吃完饭告诉妈妈想出去转转。雁回去了文言那儿,他们两个手拉手去逛了夜市,吃了很多小吃,也玩了很多东西,10点多才回去。雁回的妈妈说了雁回几句也就不说了,她不想影响雁回的心情。两天很快就过去了,雁回觉得自己发挥的一般,文言觉得发挥的不错。

高考完后,家里再也不管了,文言和雁回也开始到处玩儿到处转,甚至他们计划去旅游,可是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扼杀了。成绩出来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了。雁回和自己估的分差不多,400。文言估了550,却只考了490。其实挺不错的,上了一本线。但是从这天后,文言再没找过雁回。然后雁回没见到文言,却见到了文言的妈妈。文言的妈妈知道了文言和雁回的事儿,觉得文言考的不好都是因为雁回和文言谈恋爱了,所以她来找雁回就是不希望雁回继续打扰文言。

雁回她们家那儿人都比较淳朴,几十年来都没碰到过这种谁谁家姑娘谈恋爱被人找到家门口这种事。所以文言妈妈走后,雁回成了当地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有人还会指着雁回说几句。雁回觉得委屈极了,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感觉到了羞辱。所以剩下的时间里她都没好意思出门。

报志愿的时候,雁回去了学校领资料,她碰见了好多同学,但是也有同学不准备念了所以也就没来。雁回碰见了文言,她想问问他报了哪儿,可是文言看了雁回一眼就直接走了。他们两都没搭上话。

雁回去了班主任那儿,班主任看见雁回,叹了一声,说:雁回啊,大姑娘了,以后做事不要太鲁莽,长点儿心,有空了回来看看,啊!雁回被这句话说的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她怀里抱着资料,哭着回了家。她觉得自己的高中过得和梦一样,她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骑士,可是这个骑士只是捎了她一段就头也不回的去了远方。她不知道文言怎么想她的,会不会觉得她很蠢,可是她想,她总要长大的,文言教会了她长大,她有机会遇见了他,是应该谢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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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至人不归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秋至人不归,欢迎阅读与收藏。

风至,我弯在月里,用一池的清净,倒映你的美丽;雪下,我飘在窗棂,守候一夜的凄冷,缅怀你的温暖。

我讨厌下雨,却又不能阻止不下。每次下雨的时候穿梭在人群之中,会发现有的人认为雨小不用打伞,而有的人起一点风也要打伞。如果可以,我更倾向于在雨中漫步,任风拂过眉间,留下些许清寒,简简单单的就是喜欢。不知道风和雨是否一起来,也不知道,谁会先离开。

而今于乍寒侵城的时刻,等候一场花开,等候一人归来,只是那花为雪,那人不再。

秋枯萎了落叶,时间凋零了青春,一天天,一年年,随着岁月的流失在脸上渐渐的画上我们的故事。一瞬间发现我们不在是曾经爱哭爱闹的青年了,有些事,有的人,随着年龄的渐逝而变得无从记起。

某年的秋天我问你,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你了,你会记得我吗?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会为我哭泣吗?你说:你会,换作是你,我也会。

冷时,就会缅怀你的温暖。可是牺牲自己衬托我,并不是我年轮中你最年轻的模样。攀过一座高山,越过一条大河,习惯的回头望。知道山的那头你会一直凝望。会担会流水倒退的湍急,吓坏那个生性胆怯的我。疼惜,在你的生命里,我曾是一步一个脚印,可是我千万的叮咛,在你我的宿命里,总会逃不脱一些残酷的注定。

尘世的风太过狂大,扬起的风沙迷了我眼睛,如果可以,我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揉一揉,再安慰一下自己,不得不继续前行。

我不过是世间最平常不过的一个生物,不过是芸芸众生里蹦跳着的再寻常不过的一只幽灵,许久之后我和你一样,无法得知自己生命的开始,也无法预知生命会在哪一天结束,就这样傻傻地,跟着时光的脚步,在这个世间慢慢悠悠地走。

对生命中那不能避免的离开或者重逢,都能够笑着面对的人,将是怎样的温柔! 风至,我弯在月里,用一池的清净,倒映你的美丽;雪下,我飘在窗棂,守候一夜的凄冷,缅怀你的温暖。

承诺如风,故人不归


时隔多年后,在这个下着雨的夜晚我又一次想起她,还有她的承诺。

题记

说实话,其实从一开始,我有点不愿意去回忆过去,因为那是我一生中最难过的一段日子,父亲下岗了,意志消沉的他迷恋上了喝酒,天天拉着一大堆狐朋狗友在家胡闹,还不许我们说他,一说他就恼怒得紧,跟你吵个没完没了。

记得最严重的一次,就是我弟的班里组织春游,要交五十元的费用,说来也巧,正赶上了父亲又一次喝醉了,这在平时一听到关于钱的问题都要骂骂咧咧,完全不负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更别说醉了。当时我还在场,出手阻拦的机会也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把我弟甩到了墙壁上,鲜血流了一地。大概是那红色太刺眼了,父亲终于清醒了,赶紧把我弟送到了医院,却也让我弟付出了额头上多一道伤疤的代价,还停了几日的课,为此我母亲天天跟父亲闹离婚,家里更不得安宁了。

而她,正好就是这时出现的,娇小玲珑的南方女孩,梳齐耳短发,穿一袭洁白的衣裙,圆头的小皮鞋,随着做生意的父母来到这个城市,在我所在的学校借读,并来到我的班级,还很有缘的在老师的安排下做了我的同桌。可最初时我并不喜欢她,不仅仅是她乖巧可爱的样子让她在班里人缘很好,也入了老师的眼,使老师和同学都围着她转,对我这个在老师心中的乖乖女关注变少了,还有我那时暗恋的少年也和她走得越来越近,这怎么不使我讨厌她?

于是我一直带领几个好姐妹时常捉弄她,比如给她座位上倒红墨水,书上写些骂她的话等等,虽然现在想想真是幼稚得可怕,却在那时玩得不亦乐乎。但玩多了也就腻了,终于有一日,在我见到她和我喜欢的少年一起安静地看同一本书时,强烈的嫉妒心开始作祟,凭什么她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觉得我应该报复她。

彼时年少,就是有报复人的心思,也因经历得太少,还不懂得有时候很多事并不是那么简单,有可能一念之间你就会犯下大错,只图了自己心中痛快,哪管得了太多?我是如此清晰地记得那个午后,阳光很明媚,我的心情也很明媚,坐在座位上静静地等待她来教室,然后打开书包,她就会发现里面丑陋的毛毛虫,她最怕虫子了,肯定会发出刺耳的尖叫。那时我该有多过瘾,想着想着我便笑出声来,心中翻涌着近乎恶毒的愉快。

后来她来了,依然短发白裙,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还一如既往的向我打了招呼。

不知怎的,我看到她的笑容,再想到虽然我老是捉弄她,她却不知怎的总把我当做好朋友,老是黏着我,说些心里话,就特别特别的心虚,似乎还有些后悔。这样一想,我连忙伸出手,准备阻止她。可是一切已来不及了,她已打开了书包,已看到了那恶心的毛毛虫,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即使那声音大的吓人,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我也没想过多,只以为她这回真的被惊吓过度,过一会儿就好了,到时我一定向她道歉,并和她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可就在下一秒,她忽然捂住心口,脸上一下子失去了血色,苍白得好像会从这个世间消失。这时候全班同学都围了上来,有的连忙去叫了老师,看着他们焦急的样子,我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冥冥之中觉得我闯了祸,好像还不小。

而后来发生的一切一一验证了我的想法,以至于在很多年后的今日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以及深深的愧疚。原来这些天因为家庭原因和只顾着捉弄她,我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我的同桌她先天性心脏不好,只有每天快快乐乐,不受过度的刺激才能安全的活下去。难怪老师同学对她那么宠爱,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却如此捉弄她,害她的病发作得那么厉害,如果她万一永远醒不来了,我岂不是残忍的杀手?我在空无一人的角落流下了不知所措的眼泪,想去看她却不敢去,唯有逃避。

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了假,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也不太吃饭,只抱着那个大熊玩偶,使劲揪它的耳朵,告诉它一定要让她好起来。还叠了好多好多的许愿星,许下了好多好多的愿望,也是为她能安然。就这样大约过了五六天,从小姐妹打来的电话里,我知道了她已度过了危险期,只是比以前更虚弱了。

在心中万分喜悦的时候,我猛然记起了她病发的时候,好多人都看见了那几只毛毛虫的呀,且不说我虽然很乖却也大胆的根本不怕那些虫子是众所周知的,就我这些天老是捉弄她也足以让所有人知道那些虫子是我放在她书包里的。那么从今以后,我这个罪人将在所有人面前抬不起头,也没有人愿意陪我一起玩了,我将失去一切。

此一念一起,连着多日的焦灼彻底压垮了我的身体。我真的病了,很严重。拍了片挂了吊瓶,每天一大把药的灌进肚里,最后连吃蜜饯也感觉到了苦。也没一个人来探望我,我孤独的要死,原来我已被所有人孤立,以前我没有尝试过这样子的感觉,现在总算知道这好像是所有人都能走入一座城,唯独我被城墙所隔,永远走不进去,这太可怕了,我不要这样,可我难道不该为自己所做的付出代价么?我又一次落了泪,泪眼模糊之际,竟看见了她的身影,白衣短发,柔弱的眉目还带着显而易见的病态,那双眼睛一如既往的安静祥和,甚至还有一抹温暖的关切。

我微微一怔,以为我看错了,揉了揉眼,却换来她轻轻一笑,从背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大棒棒糖,递到我眼前,吐了吐舌头,说,没想到你安静下来时这么可爱。又问我什么时候去上学啊,还从书包里取出一大沓明信片,说这是大家的心意,大家都想我了。闻言我更加懵了,这与我所想的完全背道而驰,令我脑子转不过弯来。她却还在絮絮道,这阵子咱们班可真发生了不少事,先是我被走过树林时不小心落在发上的虫子差点吓死了,然后又是你生病了

她似乎还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但我已经听不到了,我的思绪卡在她对那次的事情如此轻描淡写得一笔揭过,没给我半点解释的机会,却似流水一般洗去我心中烦恼的同时,让我感觉到温暖,愿意用一生去怀念。

我把头靠在她的肩上,我的手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四目相对,我知道她清楚了我的意思,便一笑如朝阳。

后来,学校里多了我和她相依相偎的身影,楼下的秋千承载了我和她多少欢声笑语,操场上的草丛里埋下了只属于我和她的秘密,送走了夕阳,再约晨光,我总以为这样的欢乐可以地久天长,谁料这场离别来得太猝不及防,当她告诉我由于她祖父老了,她的父母想多尽些孝道,就打算带她回家乡,并在这几天离开时,我正准备说出暑假约她爬华山,听她一说便紧张得什么都忘了,只紧紧地盯着她,还抱着一丝她开玩笑的希望,想从她脸上找出破绽来,可她真诚的眼神,她放在我手心里精致的音乐盒,无一不使我相信她没有骗我,她是真的要离开。我愣了一秒后,扑入她怀里痛哭,她亦泪水涟涟,诉说着诸多不舍与无奈,最终许下一诺待到五年后,你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我定与你重逢。

这样美好的承诺啊,我一直在守,盼星星盼月亮般的盼着过十八岁生日,可是一朝终至,承诺已随风而逝,故人失期不归,我却在等,我相信那么善良的她不会轻易失约。

今夜风雨稠,故人可否亦在听?你可归?

春草萋萋,王孙不归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那一江春水宛如你心上人波光漾动的双眸,那青黛山峦是你心上人隐隐蹙起的眉峰,词人本不想为你徒增伤感,却依然抵不住内心的满怀愁怨,这上下五千年的各种分别又何尝不是如此?旦夕之间,两谙别苦,情何以堪?友人啊,你若到了江南一带,切要与春光同住!

送别总是如此,有着无限的惆怅,万分的愁怨,黯然销魂,

王观与鲍浩然的离别已是词中之最,最浪漫,历朝历代送别诗词何止万千,却又形态各异。

山中相送罢,日暮掩柴扉当诗人送走了好友,独自一人沉默之时,心中的忧郁又怎是一个愁字了得!送别之苦,便就苦在相送之后,那思绪牵起的星星点点的回忆,闪起的刀光剑影,刹那之间,却是撕心裂肺的疼痛。当我送走了你,在落日凄惨的光照里关上门窗,关上我的心扉,暗自伤神。收拾收拾那残留的酒席,就像整理自己的心情一般,想把自己沉溺在忙碌的世界里,却把事情做得像个孩子一般,弄得一发不可收拾。

偶然间碰到杯子上你手心残留的余温,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抹阳光,却更像把自己的心刺进了最后一把匕首。如今,你留我一人独在,又有何用?

终于,夜幕降临,我打破了万籁俱寂的落寞,仰天悲嚎!问出了藏在心中的最后一个问题!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当李白遇见比自己年长十岁的孟浩然,虽然一个穷困潦倒,一个名满天下,但两人却是相见恨晚,结下深厚友谊。如今,你要前去扬州,我心中最向往的都市,而我却不能与你相随,在这如花美眷的阳春三月与你辞别,应是世上最感伤之事吧!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我目送你行船远去,心中倍增落寞,一江春水袭来,万般伤情涌去。杳杳钟声在耳畔回荡,眼前浮现你与我一同举杯对酌,诗词歌赋,明言立志,滚滚热泪不禁潸然泪下

淅淅沥沥的孤帆远影印在心中,轻扬的渭城朝雨丝丝缠绕,萋萋春草,白日黄云,而你却在漫漫长路上追赶着你的梦想。几世的悲欢离合,就如繁盛的野草,烧不尽,吹又生。

似雁飞过千秋去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似雁飞过千秋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和刘雁南从小就是朋友,就算他十三岁那年他妈丢下重病的他爸和这个家跑了,他变得孤僻不爱说话;我们还是朋友。从那以后他对其他人都有敌意包括他爸爸,后来他爸爸的病渐渐好了,虽然他妈妈还是没回来过。我想没什么可以弥补他童年的某块空缺吧,有些东西就像玻璃瓶,不小心打破了就算重新粘起来也可以清晰的看见外面挂满了痛苦的痕迹。后来他爸为他再找了一个后妈,每次早上看着他红着眼眶一脸不屑的从家里走出来就让我胆寒,妈妈说过后妈的心,毒透了。他们家昨天又吵架了吧。

就这样到了我们上了高中,他是他爸靠关系帮他在我们学校占到一席之地。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叛逆,每周放学总有两帮人在学校门口打群架,并且轻轻一瞥我就会看到熟悉的身影。我妈来接我的时候指着瘫坐在一旁马路边的那几个小混混他不是你朋友吗?你们小时候一起玩的那个。不是啦,妈你认错了。然后我打开车门就要钻进车里的时候总会回头看一下刘雁南,太阳照在他半边脸颊上给我一个很模糊的侧面,我看不出他在哭抑或在笑。后来我还是知道了,事情不是他跟我说的那样,事实是他爸是个赌徒,把他妈妈的嫁妆都输了,还动手打他妈。他妈妈这才走的。走的那天他被锁在二楼的小房间里,从窗台注视他妈妈拿着不多的行李匆忙的向不远处的马路走去,金色的阳光刺得他几乎睁不开眼,他还是看见了他妈妈飞也似的逃离了这个家。在拐角处登上一辆汽车,然后驶向远方的汽车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喧嚣的城市上空。至今我没问过他为什么编这个谎话。有人说失去的东西越美好那么带给现实的痛苦就越多,我想是这样吧。

后来就连我也突然觉得一本本的课本成了一道道枷锁,把我们的身体困在三点一线。那一年我也成了那帮小混混中的一个。刘雁南早就有了一辆摩托车,经常上课上到一半接到一个电话,然后他走到讲台打开柜子从里面翻出几把开山刀然后对峙老师鄙视的眼神,老头,出去一会不行啊!再后来我和几个死党也跟着出去。染个头发,打个耳钉,随身带一包烟,,,,。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趴在班级门口的栏杆上看不远处的ktv墙外的巨幅闪烁的霓红,我喜欢这种感觉,很清醒很颓废,在那里每天都有人不自觉的向地狱沉沦,有的欢笑的爬出来再悲伤的进去,周而复始

。曾经的某人用笔尖记录那里的点点滴滴,直至后来被它的光怪陆离所吸引,沉沦进来。喂!有人在背后拍了我一下。转身是一个在我们年段混得挺狠的一个人,他递过来一根烟,这就是他们打招呼的方式;聊了半天我才听清最后那句你们班的xx挺漂亮,能不能介绍认识一下。你有病吧!没有经过大脑思考我就丢下这句话,大概我前后差异太大,从他的瞳孔里反射我的表情有一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决然。这样他愣了一下,在三秒钟不到的时间我看他的表情从讨好到惊讶,再到不屑。你丫的不想混了。放学足球场见。他丢下这句话还有半个仍未泯灭的烟头走了。我低头看着那个带着火星的烟头使劲踩了几下。

下午放学我们六个人拿了里面填满混凝土的钢管站在操场上,说实话我们都没怎么打过架,有一点小紧张,特别旁边的一个胖子,看他一抽一抽的好像在发抖,我们都是良民呢。只是换了个发型,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嘿,别怕,有我呢?胖子憨憨的笑了。操场的另一边出现了十几个人,正朝我们这边飞奔而来,跑!我喊了一声,因为我看到他们手里都有一把明晃晃的砍刀。跑了十几米我们其中一个人喊胖子还在后面呢!猛回头看见胖子趴在地上好像摔了,我过去扶起他的时候那群人已经近在眼前了,其中一个人举起刀砍过来,我推着胖子向后躲,那把刀则在我肩上划出一道口子。我抓住他的手夺了刀向他砍去,他扯断了衣袖摔在地上,撤。那十几个人又同一时刻沿着来时的路飞奔回去。我和胖子瘫坐在操场上,天空已露出黑夜降临前的预召,几点疏星挂上了天空。我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变成了一粒粒小黑点,晚风刮来就像灰尘被卷起一样旋起旋灭了。

你快回家吧。我靠在胖子肩上对他说。可是你流血了。或许刚才太紧张了。现在静下来才觉得有点痛。血从肩上滑落滴在草地上正在盛开的黄色小花上把它染成红色,然后我想有一种花因为在外的事物改变了世界对它的认知,一场瓢泼大雨终会淋湿并褪去滴在它外面的血,还给它最初的纯净。

胖子走了,后来别人告诉我我在去医院的路上晕倒了,只记得那会好累好累,走的不想走了,半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半睡半醒间摩托车的轰鸣声把我带回这个世界,我微微抬起头看见路灯下停了一辆雅马哈的摩托车,车上的人向我伸出手,然后就不记得了。

醒来的时候看见了刘雁南,他正朝着窗外背对着我抽烟。昨天要不是你朋友告诉我你出事了,,,,,,你,,还是回去安心考大学吧。那帮人我会替你摆平。更多时候我觉得他像我哥哥,整天愁眉紧锁,身上更是有一种区别于同龄人的沧桑。他家出事后很少看到他笑了。最多的时候他会找到我,星空下两个人喝着闷酒,黑暗中两个烟头散发出微弱的星光,这里有人哭过笑过,第二天空地上留下几瓶易拉罐,还有那些年我们有关成长的苍白的纪录片。

那些人果然再也没有来找过我,甚至后来不经意间遇到他们,他们也像受了诅咒一样远远的避开。最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一个一个的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就像那时我的头发从黑色变成金黄色,再变成黑色,其实早就不是原来的样子了,但仍然和以前一样很乖很乖的和妈妈周日早上一起去教堂。我祈祷我希望我是一名狙击手,镜中是漫无边际的忧伤,如果我是刽子手,希望刀下是我自己,阿门。

抬头看见墙上的巨大的十字架,总有一刻觉得自己像一只披着黑色风衣的恶魔,低头随手翻开圣经,映入眼帘的是熟捻了无数遍的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大概爱这个字眼太过于神圣吧,刘雁南他妈离开他是为了寻找爱吗?我们拿铁管他们拿砍刀是为了争夺爱吗?让一些人从视线中抹去是因为爱吗?无助的感觉蔓延开来。隐约我听到了在身体里面潜伏的恶魔在喉咙间隐忍的巨大咆哮。就像王杰的那首歌唱的;没有爱,哪有恨。以后我神经质的相信那些从我生命中消失的人并不是真的离去,只是换了一个角色,也许是在教堂坐在我后面那个,也许变成了街角那家新开的咖啡店的服务生。

快毕业那会,我问了刘雁南那些人哪去了。他还是那副老样子,叼着烟,缓缓吐出一口白雾,眼珠向上翻了翻,天空有答案吗?我想。一个好像去年在路上被人砍死了,还有几个去了台湾混。他这样说。那时的我很想记一记他们的模样,但已经不行了;那时的自己很滥情,总是莫名的伤感,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刘雁南了。他说他要去北京,去找他妈,会回来吗?我看着他的眼睛问,会的,一定会的。那一次他笑了。

以后每次我听到摩托车的轰鸣声总会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向后面看一下,但每次都是和陌生的面庞擦肩而过。终于我们搬家了,去了一个热闹却不远的地方,永远的告别了这里面朝大海的宁静。整理东西的时候柜子上落下一张写着号码的纸条,我在这个空荡荡的房间坐在地板上,太阳透过一层破了的窗将光束从右边脸颊移到左边;光束中有无数的光点。那些只是阳光中的微尘吗,依然反射着光明的温暖。我到底是打通了那个号码,那天刘雁南给的。听到是我倒是他显得慌张哦哦,这样啊,哥最近挺忙的。有空再回你电话,下午还有事呢。

我们就这样没再联系,倒是某天妈妈和爸爸在餐桌谈话我听到冰冰,你那个朋友记得吗?旧家旁边那个。在北京抢劫被判刑了。哦我扒了几口饭,跑上三楼。山水不复,终是在某个季节的背景下撑着雨伞,寻着栀子花的香味走散了。

又是一年春归雁


三月的季节,冬恋春迟乍暖犹寒。但熏熏的风已从遥远的暖海之滨,带来了大海磅礴的春意。

心澎湃着舒暇的欢跃,宣泄瘀滞的惆怅,让脚步轻踏这逸韵高致的春来三月,去仰看高天的归雁翩翩,去激赏苍穹的云舒云卷。

冬季里蜷缩的心,总是在盼望春的凤信,早一点把暗夜的不快抛向空中,快和严冬一起去终结。

看这春的草长莺飞、春的拂柳丝绦、春的千树琼花和碧波涟漪、春的兰馨蕙草绿意淋漓,春的春色满园落红如雨。这春的一切一切啊!都让我涕泪纷飞,郁结久了的心盼着归春的脚步,滴滴点点渐行渐近。

心啊!和目光一样远,看远方氤氲迷离的丘岗和平川,春的帷幕淡写轻描却诗意盎然,水一样温柔着我的视线,星星般闪动的是春的装点,看那点点猩红片片黄蓝,在瞧这丝丝粉意缕缕紫艳,转眼一瞬,已是春的乐园。

哦!春天带给人希望,带给人激情,也带给人梦幻。

倦怠的心,和冬季一样是囚笼的,只有这温驯的季节,才可以拿出来曦晒掉斑驳的霉菌。

春啊!喜欢春这澎湃的随意,去恬臆那宏阔的宇宙,好去把搔三山五岳和湖泊江河。风过无痕,春的夜晚不动声色地偷走了岁月的倦怠,让我孤单的呼吸倾听自己寂寞的心跳。快看看那装作纹丝不动的一丝情衷,在春意里萌萌的偃动。

残叶飘飞,离人的眼泪如琉璃一样透明,留下的只有曾经辉煌的情殇。

领悟过风情万种的繁华,秋叶飘飞的季节,我的心也跟着凋零成一线,只是期盼这春的归复,爱把持着不甘缱绻的心,去想在做一个鲜花缀满的春梦。不会再惧怕捆绑今生的枷锁,不想再凄清的话别着穿越心扉的诺言。

就去这样欣赏着氤氲漫天的春意,在这个人影孤坐的窗口,我终于渐渐明白,平淡最真。如许以人在中年,我真的愿向上苍祈求,来生,许我有一缕清风一般的品性。

如风,我可以在晚秋的寂静里徜徉;如风,我可以在寒冬里抚摸着似雪的年华。

多像沉入一泓清澈的水泉。春芳把灵魂寄托给一片绿叶,这绿的诗笺,缀满了南国生命的复原。我鲜花般的一缕墨香啊!这样在自己的心窗前飘荡,纵然窗框已被沧桑镀上一层厚重的氤氲。但这春归之时,早已绿意依然。

你总说,流浪的白云无论如何也难以和蓝天衔接完美,我告诉您,云是天的女儿,回家的路又怎能忘却!

听远方的鹤唳带来的一腔幽怨,在喧嚷的尘世里,我或许早以沦落成平凡中的平凡。

别再管那逗留在心底的回忆吧!觥筹交错的岁月,有几多良善?

看春归发梢的季节,光阴结语,所说的一切都曾是昨天。

看方寸之地,莺语滋萌,舞影翩翩,又见一年春归雁。(网 )

埋葬过往,从此路不归


寂寥的天空,如墨的乌云,孤单的人在大雨中流泪。

题记

听过五月天的《我不愿让你一个人》,心里竟有些许感动。或许孤独太久,我已经记不起何时开始,形单影只的走在人行道上,夕阳的余晖渡满我的世界,金黄色的光有着暖暖的温馨,还有可以触碰到的,暖暖的温度。多久没有记起那段时光了,应该很久了吧。

轻轻推开过往的城门,慢慢走进回忆这座城,繁花不再似锦,百灵鸟清灵的歌声也不再绕梁,昔日繁华如今落满灰尘。眼泪浸湿泛红的眼眶,破旧的老窗发出吱吱的声音,好久不见了,曾经的自己,你还好吗?

偶尔午夜梦回,还能忆起那个不羁的少女,不顾一切的肆意疯狂,还有那绚丽多姿的青春,毫无疑问,末日来临前的我是快乐的。可惜桃花总会开到荼蘼,倾世绯红也会变作萎零落红。丝丝斜雨,这条路,无人撑伞,孤身一人拾拣着流光,破碎的乖巧一点点拼凑,却拼凑不出一个完整的我。

荒草丛生的岁月,是我在怀念的过往。对月惆怅,总算感受到古人那份不得意的无奈了。鲜红的十字架钉住晴天,来不及透过指缝的阳光,被盼无期死刑,寂寥的黑幕里,年复一年的重复着落寞,孤寂。

爱上文字深处的墨香,喜欢上隔窗观雨的寂静。心事悄悄隐在雨里,无人知晓。拿着画笔,再也画不出春风和煦的色彩,浮沉过几番,年华就苍老几倍。轻叹,默想,不语,所有悲伤都会在冰雪里长眠。

陈旧的石墙刻满沧桑,蜿蜒的小巷堆满故事,枯瘦的老树绕满悲凉,古城何在,今已凄凄。仿佛看见那一幕幕离别,漫天飞花里,你的背影渐渐消弥,迎着朝阳,你踏上征程,天涯海角再也觅不到你的身影,我多想如这般洒脱。送别了过客,埋葬了自我。拥挤的人潮,看不到熟悉的脸。低眉顺眼的眸子,似曾相识吗?

回首来时路,一步一步的坎坷。放下了多少,才能隐藏了最真实的自我,面具带久了,也忘了自己的模样。日暮低垂,一抹微光,引着陌生的我慢慢前进

回 家


五年前一个冬天的早上,我睁开慵懒的双眼,想伸伸懒腰却发现我根本伸不直双腿。才朦胧的意识到我这是在火车的餐车里。这一路上真的让我尝尽了前半辈子最倒霉的事,春运这个让我听着就毛骨悚然的字眼,让我又爱又恨。

忙完了手上的工作,我便急匆匆的赶去超市准备火车上要用的物品,可是当我要付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钱包早已不翼而飞。一定是在公交车上被小偷偷走了,现金丢了800多不说,还把我的火车票也丢了。除了气急败坏的去报警,怀揣着那一丝几乎等于零的希望,却又不甘的幻想着或许能够找到。在那一刻只要能还给我那张车票,比什么都让我兴奋。可是事情总是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我无奈的请求派出所的民警为我出了一张证明,证明我的车票丢失了。如果那时有实名制,我就不用如此的大费周章了。可是,什么都没有。还有一个小时火车就开了,我急急忙忙的去取现金,却慌乱中忘记了拔卡。还好后来得知卡被吞了,不然我的损失就更大了。

当我可怜兮兮的把证明给铁路民警的时候,我眼泪汪汪地告诉他我八年没回家了,这次回家对我来说很重要。八年啊抗战都胜利了。也许是民警对我的同情,也许我们可爱的警察都愿意人性化执法。他们同意让我先上车,我也顺利的补了一张站票,但我不能39个小时站着回去啊。于是我就跑到餐车,交了165元钱一路吃到家,到点就有工作人员把饭送到我桌上。还免费获得一个座位。

晚上人们吃完饭走了以后,我还可以躺下来少睡一会儿。终于一切的艰辛都结束了,我总算能安安静静地坐下来歇会儿了,这39个小时我为自己能回家而感到高兴,我为自己能够看到我的亲人而兴奋。对于经历的这些所有的不愉快,在那一刻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了。

还是揉揉眼睛看看外面的世界吧,看看我多年没见的家乡,看看那满眼银光闪闪的白雪。窗外一排排的白杨树光秃秃的站立着,树枝上零星的搭着麻雀的窝窝,一个个像倒扣的草帽,寒冷而高傲的架在树枝上。一望无际的田地里偶尔能看到几堆黑色的土堆,大部分都盖着雪白的棉被。那些没有被收割掉的杂草枝,孤单而凄凉的站在雪地里。好像很无奈又好像很坚强。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儿时的记忆依旧是那么的清晰,似乎从来就没有忘却过。

火车在匀速的行驶着,并不知道车上的人们是多么的渴望,他前进的速度能再快一点,每一颗游子的心都牵挂着前方的每一寸土地。时钟在期盼和渴望中缓慢的转动,当火车驻足打开车门的那一刹那儿,一股寒冷而干燥的气流涌进呼吸,这是家乡的味道这就是家乡的味道! 随后是凌烈的寒风吹到脸上,没一会儿就觉得脸上已经开始发疼了,戴着厚厚的手套拉着行李箱,一出站口一段空灵的音乐飘进耳畔:我听见寒风,扰乱了叶落,在寂寞阴暗长居住的巷弄,我听见孤单在隐忍的夜晚,是被爱刺痛啜泣着的胸膛,我是心门上了锁的一扇窗,任寒风来来去去关不上,这些年无法修补的风霜,看来格外的凄凉,风来时撩拨过往的忧伤,像整个季节廉价的狂欢,让我们从头来吧,如梦如花。

所有的辛酸和委屈,在这样的音乐中泪水瞬间滑落,所有的坚强和伪装顷刻间崩塌。这么多年漂泊的经历,一幕幕的在脑海中上演,或悲或喜或忧伤或幸福。也似乎听到了妈妈的呼唤,看到了家人的笑脸。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理解那一刻的感动,能让我这么多年铭记回家的心情,我倍感珍惜。直到今天我依然会为这首歌感动,对我来说它不是音乐,而是一种关于家的记忆。

思念像一根长长的线,我在这头家在那头。爱是一段悠远的歌,你在那头而我在这头。牵挂是连系你我的纽带,永远不会被时间扯断。

不归的爱,无语的心


不归的爱,无语的心,人生有错,悔时已晚。

红尘以旧,路在何方,相思是苦,回头更难。

爱在无语,情很迷茫,风无声音,雪不飘淋。

人生无路,多少心苦,多少无助,多少飘无。

我和老公是老公朋友介绍认识的,那年我19岁,他24岁。第一次见面,我对他印象一般。不过我家人都说他不错,我们就试着谈起了恋爱。说是恋爱,可我在超港上班,他是个土木工,平时话也不多连电话也很少。那时自己还小不懂事。

就这么地半年过后,家人开始催我们结婚。说实话,当时我并不爱他,同样的,他似乎对我也没什么感情。就在我们结婚前一天,他还在闹脾气,夜里站在他家院里不睡觉。他说不想结婚,他还年轻,想再玩两年。听他这么说,他家人当时就气坏了。他拗不过家人,只好第二天老老实实地和我结婚。我是婚后才知道这事的。

而我之所以当初答应嫁给他,只是觉得他到了结婚的年龄,而且身边的人都在说,感情是可以在婚后慢慢培养的。我信了,寄希望于婚后的朝夕相处能擦出爱的火花。

然而婚后感情的发展与我的想象却背道而驰。我没有体会到丝毫的爱,婚姻里只有冷漠。他又小气又霸道,又自私。

婚后不久我就怀孕了。当时我考虑自己还年轻,就和他商量先不要这个孩子。但我没想到他竟然满不在乎地说:孩子在你肚里,你想要就要,不要,打掉也行,自己看着办。老公的态度伤透了我的心,要不是他家人对我特别好,一个劲地劝我,安慰我,我真就把孩子打掉了。

怀胎十月,老公对我依旧不冷不热。他出去做木工钱也不多,而且手艺也不是太好,也从不关心我。

我是含着泪生下儿子的,儿子是我最后的希望。因为老人们说,有了孩子后,男人的心才会留在家里。可儿子的降生,并没有让我们的婚姻出现转机。

儿子出生后我在家坐月子,老公还是那样,对我不闻不问,这么长时间以来,他连块糖都没给我买过。生完孩子我告诉他,帮我买雅一贝一诺一莎帮助我产后恢复,他说:钱在你口袋里,自己不会买吗?我告诉他:你买和我买就是不一样。可他根本听不进去。怨气日积月累,我们吵架便成了家常便饭,内容也全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以至于吵到最后,连为什么吵都想不起来了。

生活一直过得很压抑,让人觉得漫长而没有尽头。

儿子一岁后我在这个家什么都不是了,好像是他们全家养了我。他出去买吃的,从来想不到我。我累了,想让他替我抱会儿子,可他宁愿和别人胡扯吹牛都不替我抱。很少给我零用钱,没办法只好自己找事干,工厂难找要带儿子,没有固定时间,只好到足浴店上班,含泪做这行,不能做全天,老板娘对我特好,要来就来家里有事都在家,每月也能湖口一千多到两千,自己也不乱用,他不知道我上什么班,有钱开销他装不知道,就这样我们还是三天两头地吵。就在这个时候高高的男人大A走进了我的生活。他很帅好有气质,是让女人看了就心动的那种,他很体贴关心我。

和我老公不同,他有着男人身上并不多见的细致,特别有男人味对我好。他看到我不开心,就和我聊天让我休息他一下午加点,让我多赚钱逗我开心,带我出去,让我出去透透风。我感冒发烧他带我去看医生,我是个工程老板特忙的,一个下午陪我,给我削水果,给我喂鸡汤饺子,陪我说话,在他细致入微的关怀中,我原谅了自己,放纵了自己。其实女人就是那么容易被感动的。我曾经渴望在老公身上体会到的温暖,大A却都给我了。不知不觉间,我和大A子的关系日渐亲密。有一次我骑单车回家,路上和一个中学生撞到一起,我第一时间打我老公电话他不但不过来,还不断骂我,我发个信息给大A,他在家吃晚饭丢下饭碗几分钟就到就开车过来了,他城里交警关系特好。

安排一切带我上医院,我姨夫和姨妈快到了,他赛给我几千快钱,和医院朋友说了几句就走了,可是就是五个小时过去了我老公还没到医院,也没问一句,就没一回事一样,就说是我自己跌的他不可能给我一分钱,所有钱都是大A花的,每天带我去医院换药,终于我们发展成情人了,两次关系后他送我回娘家,他说他老家是什么地方的,天啦他竟然是我邻居,我没出世他就到广东工作了,如今是大老板了,我爸爸天天吹的人竟然是他,他对他全家都特好,对他老婆家人都好,他哥和他姐房子都是他花钱盖的,怪不得他对我也这么好。

终于一些风言风语传到了老公的耳朵里,他知道我在足浴店上班,天天打我电话查岗,但我没想到他,就因为我在上班没接他电话,他直接到足浴店打我耳光,他竟然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我丢了他面子,我终于明白,他心里根本没有我,而我们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等老公想起要找我的时候,已经晚了。就跟我家人打了电话。就回父母家,。几天后老公到我家接我。我向他提出离婚,可他不同意,他说过去的事什么都不要说了。

我以为他还在乎我,家人也劝我跟他回去。抱着一线希望,我打消了离婚的念头。我到底该怎么办,这段婚姻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我舍不得孩子;不离,难道我还要这样熬下去吗?可是大A对我好特好,如离婚他会好好对给我买房子,给我所有开支的钱,可我父母不让我离,我老公又不离,我又放不下儿子,我该怎么办,怎么办,谁能告诉我,他一喝酒就找理由骂我,和他吵他就动手,不睬他他更生气动手更重。

又是一年雁去时


秋风凉,秋草黄,南飞鸿雁,排成行。

时间飞轮,如雷电一闪,击穿古今,越过冬,越过春,越过夏,一瞬间,击倒了满怀心事的秋。

荷花,还来不及洗尽红颜匆匆谢幕。荷叶,还来不及脱掉绿色的裙裾。寒蝉,还来不及数清树的年轮,治愈自己嘶哑的嗓声,更来不及做好蛩伏的准备。满畈满畈的稻田就涌动成金色的海洋了,就被收割成一束束稻草人,队列齐整,在霜色凝重的清晨苍茫了。

黄昏,几只寒鹭踮着瘦如细竹枝条的脚,寂寥地搜寻着稻田里零零星星的,深浅不一的水域,尔或只脚独立,头喙躲进翅膀里面,任秋风揉搓着零乱的毛羽。青山,白云,寒鹭,秋水。是谁用饱蘸情绪的笔,在深秋的残笺上,落下几行不拘平仄,不究韵律的诗句?是谁挥动如火似刀的风,在残秋的胸堂上肆意焚烧,暴虐镂刻?如烟的愁思,牵扯着心底深处的伤痛,在无尽的秋风里吟唱,扩散。

秋高气爽,天蓝云白。夕阳里,鸿雁的鸣叫,成了深秋时节的主旋律。

拥一袭蓝天白云为幕,衔一抹金色霞光为丝,临一碧水金岸为镜,队队鸿雁,以双翅作笔,以秋色为墨,以鸣声当符,绘就一幅幅,一轴轴,秋的画卷,写出一仄仄,一韵韵,秋的诗词。

一会儿排成一字。一来一去,一往情深,一一(依依)不舍,一如既往

一会儿排成人字。结伴人境,人来人往,难舍故人

雁来雁去,只是一种自然的物侯现象。也是一种自然的生命现象。来来去去,去去来来,都只为追求温度,追求生存,追求生命。

最好的地方,是适合自己的地方。秋冬,北方,再好,再难舍,鸿雁为了适合,越走千山万水,跨过风风雨雨,永远向着有温度的地方。

最美的风景,是生命的风景。任何时侯,任何地方,在不存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生存,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自然法则,也是人间法则。所以,鸿雁迈过沟沟坎坎,迎着风霜雪月,永远朝着有生命的地方。

世界上,所有的绿色,都是有方向的,所有的生命,也都是有方向的。

原本,雁来,不关乎情,雁去不关乎怨。掺杂了人事、人情以后,就情绪了,就愁怨了,就有味了,就诗词了,也就文学了。

李易安一句: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雁,情的使者,送云,送月,送锦书,也送来无边的愁思。

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这是苏轼初贬黄州寓居定慧院时所作。乐观旷达的苏轼,能率领全家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渡过生活难关。但内心深处的幽独与寂寞是他人无法理解的。作者借缥缈孤鸿表达了孤高自许、蔑视流俗的心境。

从古至今,以雁入诗入词入文的名家名作,凡人凡著很多。但都无外乎愁苦,得失。

世事得失之间,郁积点愁思,愁苦,人之常情。

但是,有的人望穿了秋水,透过冬,越过夏,看到了春。有的人,却望不穿秋水,被一池秋波所累,所淹,所没。

所以,问世间情为何物?看穿的,是情,是爱。看不穿的,是怨,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