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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回到从前

发表时间:2020-09-08

【www.qg13.com - 如果挽回爱情】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如果能回到从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果,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挽着你的手,让你靠着我,游遍这甬江的山水,看遍这甬江的美景,吃遍这里的美食,玩遍这从未有过的刺激。

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带你离开这纷杂喧闹的都市,带上挎包和相机,甩掉WIFI,来到这美丽而宁静的前童古镇,踩着那平铺的鹅软石路面,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呼吸这上天送来的清新的空气。在这宁静而又悠长的小巷里,看那一块块石板通向自己的家门,石板下面那永远有流不尽水的小河是多么的清澈啊,不禁使人想起柳宗元的小石潭记》里所描写的景象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捧起一口水,闻一闻,那韵味不正是小时候妈妈带我们喝过的清冽的家乡水吗。在这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小巷里,我们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在这里傻傻地发呆,昂头看那瓦蓝瓦蓝的天空上的几朵棉花似的白云。好像时间停止了,世界宁静了,只能听到两颗扑通,扑通的心跳。

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带你来到北仑的凤凰山公园。带你坐上亚洲回环最多过山车,让你体验一回穿山越岭的感觉,那在天空中飞舞的身躯,那开心的尖叫,那从没有过的心跳,还有那只可感受,不可言喻的表情。

如果能回到此前,我会带着你穿过拥挤的人群,跨过红绿灯交错的斑马线,来到这喧闹的城隍庙,我们一起来品尝宁波的美食小吃。把一切的烦恼和忧愁都扔掉,来独享我们这吃货的世界。说起宁波特色,当然首屈一指的是汤圆了。来一碗猪油汤圆,光看看外表就让人流口水了,那一个个汤圆,透过薄薄的外皮就可以看到里面的馅心。舀一个放到嘴里,那糯不粘牙,油润香甜的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你我都没有在这里吃过这样的汤圆,你肯定会说,天底下怎么还有这么好吃的东东啊!再往前走,看着你那满脸的微笑,我的内心好像舒坦了很多,这么长时间的压抑感顿时没了踪影,好像太阳有事以前那暖洋洋的太阳了,天空也不在是灰暗的,好像被你的笑容感染了一般,明亮明亮明亮的。

如果能回到从前,我会带你到海边,来看一看大海的颜色,看一看他的胸怀和气魄。每当太阳要升起来的时候,先是海天交界的地方慢慢出现了一点亮点,慢慢的扩散开来。这时候,我们两眼直盯着远方,屏住呼吸,好像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一样,心在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过一会儿,天边有了一抹淡淡的橘红色,好像进入童话世界一样,天海经纬分明的很,上面颜色一直在变,儿海平面上依然是漆黑漆黑的一片。太阳出来了,太阳出来了。。。你一直挥舞着手,不停地在旋转,好像有了天大的喜事一样。是的,太阳慢慢从地平面下面缓缓地爬出来了,一个红彤彤的小火球正在冉冉升起,好像婴儿红扑扑的小脸蛋,又像害羞的小姑娘,极不情愿的从远方的海水边走了出来。我们欢呼着,跳跃着,终于第一次看到太阳从海边升起来了。。。

如果,如果能回到从前,我相信你会依然伴着我,我会依然伴着你。看那花开花落,看那日出日去。过普通人的日子,过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不一定要天长地久,只要珍惜当下的美好时光;不一定要天涯海角,只要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也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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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一辈子呵护你


人的一生,总难免在追忆中患得患失。总会猜想,如果当初你能为我改变、如果当初你鼓足勇气、如果当初选择相守,我们的结果又会是怎样?太多的如果、太多的假设、太多的追忆,变成现在的无奈

邂逅你在我们的一次出去玩,本无目的的一次游玩,缘于那天背着你的那一刻,后来频繁的理解你,听你的苦。让我喜欢看你的笑,喜欢听你的话语,喜欢你的优雅,喜欢你的朴实,喜欢你的风情,喜欢你的喜欢你明知是个错,可我还是陷进去一错再错,不能自拔。面对选择,我不愿错过,应对着各种压力,用真情感动你、用激情溶化你、用热情赢得你,我们互倾衷肠,彼此在乎珍惜着对方,努力的想尽一切办法,只盼得到想要的结果。那时,我不顾一切,付出了所有,生活的内容全都是你,一切都溶入你的圈子。我们一起上班下班、一起欣赏评论,一起走过那么多天、尽心尽力的营造感情氛围。尽管因为你过去感情的复杂性和我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认识你,而最大的不幸却是不能拥有你。放弃你是我一生的遗憾,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叹生命际遇的美丽,恨短暂欢愉的别离。茫茫人海的邂逅是奇迹,没想到我们曾经的真心、真诚、真实、真情,换来如今的结果。曾在爱情的十字路口找不到方向,也曾在爱情里找到幸福,现在却在爱情里看到了伤口,一段真挚的感情就这样成了带伤的邂逅。思念成了我生活的内容,伤感成了我生活的情绪,颓废成了我生活的写照。每每走到街上,,都潜意识的驻足观看,期待中仍有你的身影。一次次驻足、一次次观望,换来的都一次次的失望,你的身影再也没有在我的视线里出现,我的生活再也回不到认识你之前的平静和踏实。认识你很偶然,忘掉你很艰难。忘不了你明亮的眼眸,忘不了你笑脸,不管岁月把我变得多么苍老,也无论你在何方,在我心里永远都会留一个地方给你,你将是我生命永远的记忆,我不会忘记你陪我走过的那些时光。曾经我也带给你快乐,曾经你也带给我幸福,曾经我也让你等待和期盼,曾经你也让我焦灼和无奈。我的真情、我的热情、我的激情、我的感情都未曾带给你半点虚假,真的真的很爱你!时至今日、事已至此,再也没有了太多的如果,只剩下现如今的后果和结果!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牵手到放手,爱就成往事,放手那一刹那已没有了如果。如果再有如果,我想只有一个,那就是:如果有一天,当你想起有谁爱过你,那其中一定有我

能不能再回到从前


贫穷不仅是挡在学习路上的一只拦路虎,更是爱情路上的一块绊脚石。

在最热爱学习和玩乐的三年之后,你不仅不能选择你的上学路,也不能选择你爱的人。

中学老同学聚会,一哥们在微信群里打镲,“啸,你又能见到你曾喜欢的那个漂亮女孩了,能不能再回到从前,来一次再叙前缘啊?”

我当时回答的是,“哪个漂亮女孩啊?我在中学喜欢的漂亮女孩,是有几个的。”

这是一句虚荣的话,其实大家都知道,我喜欢的是阿丽。

我喜欢的女子大抵都是,眸子黑亮而大,看上去很乖巧美丽的样子,但实质上却极有自己的主意和主张。

阿丽正是这样。

我的家庭温饱有余,富裕不足。这就导致,家庭承受不起初中、高中,顺之再大学毕业的正常求学路。这条路,存在着太多变数和不确定。

而另一条相对确定的是初中、中师(中专),顺之就国家包分配工作了。这条路的唯一就是,刻苦学习,然后考上中师。中师学制也是三年,跟高中一样,但除了包分配工作外,还能省下饭钱,学校有补贴,足够吃饭钱。

因此,对于绝大多数学子来说,当时上中师是首选。中等师范中学的录取分数线,也是最高,基本上是最高的报中师,然后是次之的重点高中和重点中专,再者才是普通高中和普通中专。

而大学生,则是十里八乡,一年才有可数的两三个。一所诺大的县级高中,一届15个班,一个班60多人,能考上正儿八经大学的,也就三四十个,再加上杂七杂八的大学,不过百人出头。

于是,学习生活就简单的归结为刻苦努力了。还好,如果我真能正常发挥,考上一个中师,是根本不成问题的。

那时候,就变得极不合群,极不好相处,而且,不愿意与任何人发生冲突,冲突即意味着变数,变数即意味着会影响上中师。

话,也因此变得很少。沉默寡言,黑瘦小的一个男生。默默的,不引人注目。唯一能够引人注目的,只有每年各两次期中期末的成绩和成绩排名全校公布。

绝大多数成绩一般的学生,都对班里成绩最好的那三个、两个敬而远之。连最调皮捣蛋的四五个学生,也绝不来撩拨。

班里,没有阶级,也没有严格的男女大防,但绝对有阶层。我就是那个被敬而远之的少数零丁阶层里的一员。

阿丽是在打扫卫生,把水洒在我裤腿上,抬眼看我时,被我注意到的。

她慌忙说着,“对不起,对不起,不是故意的。”一双大眼睛扑闪着,脑海油黑的一条大瓣子,看上去亲切而爽亮的样子。

我当时觉得身上“咯噔”地响了一下。

我没有回应阿丽的道歉,装着漠然的样子,继续完成自己的功课。

阿丽打扫完卫生的时候,又对我说,“明天你的值日,我帮你做。我知道你明天值日。”

是甜而软的声音。

我知道功课是没法写下去了。

我托同桌兼哥们阿刚送了一张纸条给阿丽。

上边写着,“我知道你有很不好的事情,但如果你能够都改了,以后不再有了。我觉得,我们真的可以在一起。落款:啸。”

阿丽经常被那最调皮捣蛋的四五个学生撩拨,但她一般都是一笑了之。但谣言却不止,阿丽依然我行我素,觉得不值一辩。

阿刚做事的效率一贯极高,阿丽很快拿到了那张纸条。她匆匆看了,笑了,脸红了。正准备将纸条放到口袋里时,平时撩拨她最厉害的男生阿角,抢过了纸条,看完,先是哈哈大笑,然后大声对当时在班里的同学说,“啸和阿丽开始搞对象了。”

我很怒,大步冲上去,抢过纸条。我记得是撕碎了,并扔到了阿角身上。

阿角不敢撩拨,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闹将起来,终究是阿角的错,这都是定律了。

第二天,阿丽送了我一张她的5寸单身照,64开大小,当时流行的尺寸。我小心的在照片背面郑重地写上阿丽的名字:阿丽。

如果这个世界真有初恋,我想:这应该就是我的初恋吧。

我们的初恋感情并没有更进一步。

因为中考匆匆的来,匆匆的走。

中考结束后,我就去离镇子十几里外的一个砖厂去干活赚钱了。我希冀,3个月的劳动,能够把读中师一半的学费赚出来,或者把复读初三的学费赚出来。

我每天早晨六点离家,晚9点回家。

有一天,下工晚,一直到十点多才回到家。这个时候,镇里村里各家各户,都应该已经闭门晚睡了。

我推门进家,院子里的灯还亮着。姥姥和妈妈陪着两个女孩在院子里坐着,一个是阿丽,一个是她的邻居家女伴。

我心情很激动,那种心情,就算是在黑夜里,也能看到,感觉到。

阿丽也是。

但她平静地把一封信交给了我,我看清了:是我的录取通知书。河漳中学阿啸收,没第二个阿啸。寄件人是晋川省省立第四师范中学,一份来自离我们最近的大城市,即丹阳市的录取通知书。

阿丽和女伴是没办法在我家过夜的,这是习俗,我去送阿丽。

可见,阿丽是非常勇敢而有主见的,非要等我回来,把录取通知书第一时间给我。我也能够想象,在等待的这一个多月里,她是会每天都去学校收发室看看的。

夜路有6里地,我骑着自行车,载着阿丽,女伴自己骑着车。我能感觉到阿丽的呼吸,也能感觉到,她似乎几次想靠在我的身上,但始终没有,只是用两只手,轻轻抓着我的衣服角。风吹过我们中间,我能感觉到那个空荡荡的空间。

阿丽挥手向我告别时,真想冲过去,抱起她,转几个圈。我曾经拿哥们阿刚试过,抱他都没什么问题,他明显要比阿丽重许多。但我没有这样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而且是真的不知道为何。

临上中师时,我和阿刚,一起骑车去找阿丽,她的女伴也在,女伴叫阿琼。

显可见的,阿丽很兴奋。她推着自行车出来时,竟然连车带人摔倒了。我顾不得支好自行车,赶紧过去,从后边,架着她的肩膀,把她扶了起来,看她没事儿,再扶起了她的自行车。

这是我和阿丽的第一次肌肤之亲。

她在我的怀里,静静停了一刻,非常短的一刻,但我却感觉时间好长。

那天,我们就默默地坐着,说着话,但都没再提起这次“肌肤之亲”。

阿丽、阿刚和阿琼,应该说班里的三分之一同学,上了高中,三个人,包括我在内,上了中师或幼师,还有几个选择了中专,不到三分之二的同学选择了初中毕业,走上社会。

我和阿丽,不管是语言上,还是行动上,都没有走到爱情这一步。但却在默契上,确立了想在一起的共识。

我没到想到,中师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考上就是铁饭碗了。这里课程是初中时的三倍不止,而且各种活动频繁,占用巨量时间;而且,一个班55个学生,来自全市13个县区及市区本身。一个宿舍12个人,话音、习俗、性格之差,非常巨大。真正应了晋川省的俗话:三里不同俗,五里不同语。

而且,如果你成绩不过关,别说包分配了,而且有可能被退学。并且学校已经在不断传言,从我们入学那年的毕业生算起,只是选择性分配,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和各县区情况而分配。

于是,学业压力不断加大、加大,到不能喘息的程度。贫穷的父母,满心想着,2000年开始,每年4000多元的学杂费交出后,三年后,儿子或女儿就能为家里贴补了。可现实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而阿丽那边,则不必多言。高中三年后,百不及五的低录取率,如果到不了全校前50名,基本上就是紧张加紧张了。残酷的现实是,1000人,在争60个左右的大学名额。

我最后一次见阿丽,是去她们宿舍看她。虽然她在高中,我在中师,但毕竟是同一个城市。

宿舍男管理员把我领到了阿丽宿舍外,阿丽当时正在洗头,宿舍也只有她一个人。她放我进去了,却把宿舍男管理员拒之门外。

男管理员还抱怨了一句,“为什么他能进,我不能进。”跟阿Q说的,“和尚摸得,凭什么我摸不得。”有得一拼。

这引起了我和阿丽相视一笑。

我们当时,已经是16岁,血气方刚的少男少女了。花一样的季节,雨一样的情愫。

我坐在阿丽的床上,阿丽坐在我旁边。

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我突然把双手环在了阿丽身上,很明显,阿丽颤抖了一下,然后就不动了,并叹了一口气。之后,她动了一下上身,接着,我轻轻把手放下了,放下了。

后来,我和阿丽并没有见面。我不知道阿丽怎么样,但我总觉得,我们之间,隔了太多太多的东西。

家庭的贫困和出人头地的愿望,像一把巨大的锁。锁上了我们彼此的心灵。

三年后,命运一直偏佑的我,又顺利升入了晋川师范大学,准备开始四年的大学生涯。那时,家庭已不再为我这每年4000多块的学费而发愁了。

命运,总是处处充满了峰回路转。

那爱,对阿丽的爱,就突然肆无忌惮地涌上了心头。

阿丽并没有坚持读下去,成绩确实太差,高二的时候就退学了。

大一寒假,我去找阿丽。

我走到她们家外边的大街上时,就遇到了她。天冷,阿丽穿着大毛领子洁白的大羽绒服,脚上穿着温和而高跟儿的黑皮鞋,走路响彻一条街。

阿丽胖了许多,但更显出了女人的韵味。

我扑面第一句就是,“哎呀!阿丽,你胖了好多啊。”话里带着笑,脸上带着笑。

阿丽一看是我,不说话,红着脸跑了。跑去了自己家的方向。

我不用去追了,因为接下来遇到了阿角,那个经常撩拨人的男同学。

他告诉我,阿丽已经出嫁了,嫁人了。但也不是他,至于是谁,反正我们都不认识,说了也没用。阿三、阿四、阿五、阿六,谁都可以叫。

心头就冷了。

我问阿角,“你喜欢阿丽吗?”

他说,“谈不上喜欢,就是好感。这种感觉,对应过好多女孩,但从来没说过。”他接着说,“那时抢阿丽的纸条,把你们的恋爱公之于众,就是觉得好玩,没有别的。”

我说,“对,那确实是我的初恋吧。但阿丽嫁人了。”

然后,我们两个都沉默。两个男人的沉默了。

那时,阿角已经负起了家庭的重担,再过几天,春节前,也要结婚了。

后记

这是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真正意义上来讲,它并没有开始。只是两个少男少女的相互好感。

但现实击碎了它。它没有生长,就枯萎了。

幸好,这恋,又在别的地方发芽、生长,结果了。

如果朋友再问我,“想不想再回到从前,重温旧梦。”

我会说,“从前的就是从前,过去的就是过去。爱情也是,过去就过去了。重温它做啥。就让它成为一瞬回忆时的美好吧。”

就如同这篇文章一样,从前就让它从前吧,不管是爱情,还是过去的,凝结成一瞬美好就够了,不需要重温。

(作者:董江波,网络作家,已出版长篇小说《孤男寡女》《守候是我能给你最好的爱》,诗集《春花秋叶》。)

如果可以回到过去


晚上和一齐儿坐的士回学校,的士司机还挺安静的,车上没有放歌也没有电台。在逛街的路上就一直哼起陈奕迅的情人结,可能是街上圣诞的气息太浓重了。吃太饱又累又困,在车上也顾不得cha耳机了听歌直接外放,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不得不承认,在这种凉凉的晚上,靠着一齐儿的肩膀,听喜欢的歌真的很舒服,虽然一齐儿比我矮了半个头,靠着她有点难受,但是心理的安心是形容不来的。

真的很舒服,我就抬头跟她说,很喜欢这种晚上坐车。可能是比较晚了,在漳州这种安逸的没有夜生活的城市,不到两首歌的时间就到学校了,快下车的时候我们还恋恋不舍,真想再绕漳州一圈。

我经常说我自己是老了,因为总是会蹦出以前的记忆出来,怀念过去的日子,并不是说以前过得好吧,大抵是有趣得多。可是人生阿,没有办法重来,每当我有想回到过去的念头的时候,都会警戒自己过好当下,不要让当下的以后再来怀念当下。

小时候很小很小了,那时候叔叔在南俊路开了一家小服装店,每次从泉州往南安进货时,都会捎上我。经常都是晚上很晚载着一堆裤子回泉州,就放在车后座,叔叔和姑姑坐主驾驶和副驾驶,我就和那些裤子一起。有时候量比较少,我就和裤子一半一半,困了还可以顺势靠着睡。量比较多的时候就大概要坐在裤子上睡觉了,我隐约有点印象,那时候还挺开心的感觉。长大以后有听他们提起过这件事,都感叹说但年那小小只的在后座睡觉的我现在都这么大了。

其实我小时候很怕坐车的,有时候晕车起来真的是要命。只有晚上坐车的时候就觉得很幸福,哪怕到现在也是,晚上坐在车上,都想着车能不要停下来,多走一会。后来因为高中住宿的原因吧,每星期坐公交车可能习惯了,慢慢就很少晕车了,甚至还会喜欢坐车。

就像即将到来的圣诞节一样,晚上才再说怎么又要过圣诞节了。记得去年的圣诞节在计算机考试,去去年的圣诞节在崇德过的,那时候还特地和小仙女一人买了一双圣诞袜过节...然而,现在都大二了,一晃已经高考结束两三年了。时间阿,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初中的时候有过一阵子疯狂地痴迷穿越小说,还研究过穿越的几个办法,例如嗯,车祸、坠楼、zisha...反正都是反社会主义的,亏得我我贼心没贼胆,只是和朋友提起过,还讨论过关于去药店买安眠药的事情,幸亏当时傻,觉得那是一件非常困难甚至可能会被警察蜀黍抓的事情,后来也就没有了。现在想想那会还真是青春期不懂事,屁大点事都觉得天要塌下了,所以一直有逃避现实的想法,整天想七想八要死要穿越。

而慢慢长大,虽然有时候看电视小说也会想着穿越,但是终究没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了。感觉生命挺不容易的,而且还有好多好多想做的事情好多没经历过的事情都在等着我,最根本的是,懂得了责任与担当。这两个词我承认我懂得比较晚,大概是在高考完吧,才形成这种意识。

我经常跟一位要好的朋友说,好可惜现在我的生活里你不在了,要是我们晚一点认识,那我肯定要比以前百倍千倍对你好。比较直接的体现就是现在我们讲电话还是聊天的时候,在出现分歧还是我不高兴的时候我不会直接挂电话不接或者不回了,会好好沟通。恩,其实也挺好的,这样。

那么,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让你带着记忆回到过去,你要回到哪里?

如果时间能停留


人生几何,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人生仿如钟表,将时间定格在一个圈子里。有的人认为时间过得慢,犹如地狱版承受着痛苦;有的人却认为时间过得快,求神拜佛地祈祷着能就此停留。是的,光阴真是流逝得如水一般,既急促而又平静,或许如果真的能停留下来的话,可能可以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如果时间能停留,河水不再流走,时间,说它渺小又不渺小,说它伟大又不伟大,微至一粒小沙尘,一丝丝风吹过也是时间的流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迹几乎看不见它走过的痕迹。在现实生活,时间的安排像钟表一样,该到什么时候就该做什么事,从未想过钟表以外的时间。

生活,被安排得很充实,无论是喜怒哀乐,还是悲伤忧愁,都是照样子过日子,从未想过自己的忧愁该向谁诉说,应该是有没有机会,有没有时间倾诉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感。每天,想钟表用刻度来计算着时间,时间太长又觉得慢,时间太短又觉得太快,用不着讨论了,为什么?为什么?它就不能停留吗?

那样就可以让那些愚笨的人们不必为它而争论,为它而感到难过和惋惜。时间的流逝是很惋惜,而它不走会觉得不满,倒不如让它似湖水般平静地淌着,平平静静,感受着世界万物的宁静,无风无雨的生活。

如果时间能停留,幸福不再流走,当人们享受着幸福的滋润时,他们一定会祈求着老天能不能不收回赐予他们快乐时光的幸福。幸福来源于苦尽甘来,因为经历太多,所以想休息;因为觉得来之不易,所以倍加珍惜。但无论怎样挽留,它都很狠心,不会可怜人的,说走就要走,漏斗里的流沙还是会往下倾泻,手腕的钟表的两条腿还是在一点一滴,一分一秒的流动,能不能为我们留下一点钟表之外的时间呢?

仅仅一秒也会珍惜。用笔尖画下幸福的时间钟表,抹不掉也擦不掉,永远停留在这一刻的幸福都是幻想吧!是一场白日梦吧!可别忘了,时间是狠心的,是留不住的,它不会怜惜你的,就算你求它又可以怎样,还不是不顾一切的逃脱。

如果时间能停留,悲伤不再涌现,时光停留,从某种角度去想或许很快乐的,但对一个悲观主义者或是曾伤心过的人来说,就不是一件好事了。他们不希望会有钟表之外的时间,也不想要,他们只想它想箭一样飞快地流走,最好一去不回头。

一个曾受过伤的人,他不希望自己永远活在悲伤里,总想那些伤害他的人事物走远一点,别再回头,令他再次受到伤害。或许他需要钟表之外的时间让自己快乐一点,会吗?真的可以吗?又或许只会令他更加痛苦吧。

钟表之外的时间,存不存在呢?如果有,很希望它停留,无论幸福或悲伤,我也乐意接受。

如果这样能快乐


如今想来,或许是在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不正经的姑娘。

大概是这样一个形象。

个头小小的,肩膀瘦瘦的,脚步在经过三楼的第六个阶梯时短暂地犹疑一下,即刻换上坚定的步伐继续顺阶而上。饱满的手指肚轻轻划着墙壁,指端游出一丝不安,姿势像个孩子,可是一张笃定的脸上却满是不甘不驯的神情。

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冷不丁地伸手在人群里那么一捞,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下一秒钟,用一对清洁微凉的黑眼珠直视着对方,一言不发,一本正经,一腔热血地吻了下去。

由于用力过猛,姿势不佳,导致被对方的牙齿磕掉唇上的一小块皮肉,血腥气顿时在不知所措的牙齿间弥漫。

那天放学后,简小宇跟在我身后撇嘴:千葱,你这个女流氓,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

他气得仿佛被我耍流氓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样,脸蛋涨得发紫,眼睛里全是神经质的小火苗。而我整个人恍恍惚惚地走在前面,手里剥着一个橙,橙的甜酸味在空气里悠悠地飘散,又被傍晚凉滋滋的风轻轻推回,拢在鼻尖上,眼睛一瞄,就要酸出眼泪来。

等我把橙剥好,吮了吮手指上的微甘的汁水,白小牙就出现了。

她背一个白色帆布书包,穿一袭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露出白皙圆润的胳膊和细细长长的小腿。长发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

我看着她朝我招招手,脚步移不开,哇的一声就哭了。

白小牙一怔,立即跑过来,递给我一块白色的小手帕,问我:千葱你怎么哭了?

我使劲地吸了吸飞流直下的鼻涕,浑身颤抖地坦白认罪:白小牙,我我把林司阳给亲了!

白小牙笑了,她将我被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沾湿的额发捋往耳后,亲切而温柔地说:我知道,当时我就躲在楼上。

我哭得更匈了:白小牙,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

白小牙继续好脾气地安慰我:我知道。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还知道,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

身后的简小宇一怔,尴尬地看着我一脸懵懂求知的表情,突然露出一排白牙齿大笑起来,边后退边说:失足,绝对的失足。我还有要事,先走了!

当我反应过来企图恼羞成怒对其进行凌辱之能事的时候,简小宇那抹薄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处。

那天傍晚,我和白小牙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是一片橙色的浩淼的天空。凉风将我们的影子吹得长长的。

白小牙问我:那么情书,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

我羞愧地点点头,几乎要把额头埋进胸口里,虽然彼时的我尚且没有胸。

没关系,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是我太任性了。

白小牙停下来,对我露出一抹舒展的笑容,我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恍惚,那种从心的最底层慢慢涌出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

直到她朝我伸出手,我才将那封以林司阳为开头,以白小牙为结尾的情书从书包的最底层翻出来,递到了她的手中。

浅蓝色的信笺,用干燥的柠檬片熏了一夜,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而现在,这封用尽女孩子全部心思的情书,却在我过度紧张的掌心里变得很皱,黏着一层薄薄的汗渍。

白小牙将情书揣好,揉了揉我的头发:没关系的,千葱,不要哭了。

我知道自己被原谅了,虽然白小牙托我给林司阳的情书没有送出去,虽然最后我以一个极丑无比的姿势趴在林司阳的身上制造出一个血流成河的吻,但是白小牙并没有生气,她大方地原谅了她最好的朋友。

一想及此,我松了口气,鼻子里冒出个亮晶晶的鼻涕泡泡。

就在这个定格的画面里,林司阳塞着耳机,静静地路过我们身边。我看见他的目光弥足珍贵地停留在我们身上一秒的时间,只一秒,随着鼻涕泡泡的爆裂一闪而过。

当时的我瞬间就起了杀心,恨不得立即找一把小剪刀自我了断。

而白小牙,这个平日里安静得体的全优生,却在那个擦肩而过的一瞬间突然开启了全身的马达追了过去。

她伸出细长的手臂拦住了林司阳的去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吗,林司阳,我喜欢你。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潦草的夜色就要覆盖这座小小的北方城市,光影温柔地淡化开去。

那时候的林司阳瘦高孤独,毛茸茸的短发垂在额前,面容寂静。

那时候的白小牙甜美青涩,白皙的脸庞因着男生短暂的凝视而微微发烫。

那一天,我的好朋友白小牙恋爱了,和她喜欢着的林司阳,那个蛾眉螓首的林司阳;那个走路时微微仰视的林司阳;那个喜欢塞着白色耳机低头走在放学路上的林司阳。

那个我喜欢的林司阳。

白小牙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最好的朋友,究竟是有多龌龊。当她拿着那封字迹清秀的情书走向林司阳时是有多么的不情愿,当她不小心因为简小宇的陷害而亲吻上林司阳的嘴唇时,又是怎样的心动和哀伤。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

白小牙,简小宇,林司阳,还有千葱,我们四个人聚在了一起,仿佛为赴一场荒芜的盛宴。

002【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如今我二十一岁,依然是个好不正经的姑娘。

周末的清晨,我用偷偷配来的钥匙打开林司阳家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屋子里漂浮着洗衣粉和腐烂的食物混在一起的怪味。林司阳仍在熟睡,床头柜边摆着一瓶开了盖子的安眠药。

有一瞬间,那种极端的恐惧和无助再一次哽在喉间,一如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大约是十五十六号的样子,头顶的月光润得要滴出水来,那一天也是这样的景象,我呆呆地立在门边,而林司阳熟睡的面容像个疲惫的孩子。

我走过去,倒出瓶子里的药片数了数,确认了他只吞了三粒,不足以致命。

我没有叫醒他,而是红着眼眶打开了窗户。新生的阳光瞬间淋透了这个小小的死寂的卧室,淋在林司阳睡梦中微微皱着的眉间。

接下来的时间我用来打扫,收好桌上五花八门的铜版纸杂志,退掉两箱啤酒瓶,在一尘不染的厨房里熬粥。

一小把薏米,一小把红豆,加几块冰糖和红枣,小火慢熬。

等待的时间我用来翻看客厅里随处可见的杂志,有一本的封面上印着林司阳逆光的脸,只隐约可见狭长的眼角和微微上扬的唇。

这是林司阳做模特的第二年,我读大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四年的时光改变的东西实在太多,却独独没有把我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仍是三年前的行为举止,仍是短短的头发,也还如从前那样偷偷地喜欢着林司阳,一副到死也不肯说出真相的态度。

我打开钱包,看着里面四个大大的笑脸,耳边是厨房里传来的咕咚声,红豆和薏米在一起翻滚冒泡,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突然就狠狠地落下眼泪来。

林司阳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他揉揉惺忪的睡眼,问我:哭过?又笑笑,过来拍我的头,以为我又要死了?

吃饭吧,我要回学校了。我拨开他的掌心站起来,语气里带着一种莫名的委屈。

林司阳看我一眼,瞳孔里清凉一片,他点点头没再理我,转身走进厨房吃饭。

出门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林司阳轻声叫了一句千葱,我立即警觉地回过头去,只看见他抬头冲我淡淡一笑:没什么,回去路上小心些。

我看着他朝我挥了挥银色的勺子,笑容在白炽灯下有些恍惚。

回去的路上简小宇打来电话,我把手机贴在颊上发不出声,简小宇在电话那头问我:他没死?顿了顿又说,真没死啊

我立即召回声源冲他喊:简小宇!林司阳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乌鸦嘴!

那边安静了半晌,很快传来嬉皮笑脸的声音:你说呢,千葱?

我不说话,正要挂电话时简小宇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陪我吃饭。像是早已经料到我会拒绝,立即加上一句,千葱,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的声音黯淡下去,带着浓浓的委屈,四周安静得可怕,我握着手机,说出了位置。

五分钟后简小宇就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来了,他递给我一顶安全帽,突然间笑得很开心。雪白的牙齿在四周朦胧的夜色里闪闪发亮。

我坐在后座搂住他的腰,声音在猎猎的风里沉闷地传进简小宇的耳朵里:对不起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简小宇的肩不自然地僵了一下,很快,他回过头来笑着冲我喊:不要紧,千葱,一会儿记得给我唱首歌!

车子拐了个Z字型,我吓得立即哇哇乱叫:注意看前面啊,浑蛋!

进了包厢后我把手机调成振动挂在胸前,如此乡霸的举动引来短暂的围观,后来大家开始各唱各的,嘻嘻哈哈闹哄哄的。

简小宇喝着酒白了我一眼:用得着吗,他有事会打110,不用你整天二十四小时候机待命!

我没说话,今天是他生日,凡事好原谅。

我给他倒一杯酒:生日快乐啊,友谊长存!

简小宇苦涩地笑笑,一口就把酒喝光了:是,千葱,友谊长存。

我看着他眉宇间的失落和委屈,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或者说,是我从没能陪着他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为了弥补这四年的空白,我陪着他喝了很多的酒,说了很多的话,末了还扯着公鸭嗓子献歌一首《祝你生日快乐》。

那么简单的旋律,我唱得山路十八弯,有个小姑娘当场就激动得哭了。

顿时我感到十分得意,正想加唱一首,那小姑娘哭得哆哆嗦嗦地说:你们猜我看见谁了?我看见林司阳了!林司阳,就是那个《魅涩》的当家模特!

吱的一声,麦克风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看了看坐在角落里的简小宇,他静静地坐在那里,脸上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影,那么模糊,就像个走失在童话里的孩子。

他看着我,轻轻地做出别去的口型。

而我的手却早已经搭在门把上,推开了包厢厚重的大门。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我听见什么东西打碎的声音,身后突然一片寂静。

003【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我走进林司阳的包厢时,他正蜷曲在沙发上发抖,桌子上的空酒瓶排成整齐的队列,叫嚣着自己怎样把一群人灌倒。

其实也算不得一群人,除了林司阳,只有四五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她们一律敷着像城墙一样厚的粉,唇色红艳得轻薄而骄傲。

林司阳的皮夹丢在一边,里面早已空空如也。

我走过去,将他从沙发上拽起,熟练地抗在肩上,正要走,一个女孩子突然揪着我的头发问我:干吗啊你?

几乎是冒着秃顶的危险,我拿起一个酒瓶,砰的一声在桌上磕碎,我举着碎了一半的酒瓶,就像举着炸药包一样视死如归:拿着这个烂人的卡去结账,去买包,就是别拦着我!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我已经熟悉得像背台词一样,顿点语气表情都十分到位。

成功突围后,我带着林司阳在大街上拦车,他却突然发起疯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不肯上车。

我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结实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当即痛得僵硬,喊痛都喊不出声来。

林司阳跑了几步,发觉我没有追过去,回头才看见我正蜷在地上痛得打滚。他好像心软了,原地踌躇了一下,便跑过来碰碰我:摔坏了?千葱,千葱?

他费力地把我的肩膀掰向他。月光下,他吃惊地看着我满脸的泪。他没再说话,将我从地上扯起来,背着,拦了辆车。

在林司阳的房间里,我已经恢复平静了。可以安静地看着他醉醺醺地往我的伤口上涂药,药水顺着皮肤的纹路渗进去,撕裂一样的疼。

白色纱布在伤口上打好一个结后,林司阳一屁股坐在地板上,两眼放空。

千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地喊我的名字,苍白的脸,垂低眉眼,挨着我坐下,脑袋慢慢地倚在我的肩上,像一个疲惫至极的孩子那样,渐渐地睡着了。

这是白小牙离开我们的第四年。

四年前的这一天,白小牙笔直地从学校的顶楼跳下来,在放学后的人群里摔得血肉模糊。

那一天是简小宇的生日。我们三个站在学校门口等迟迟未来的白小牙。那一天的气温是三十六摄氏度,无风,天气晴,简小宇讲了一个很冷的笑话,汗水濡湿我们单薄的白色T恤。

就在那个静止的黄昏,身后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那是林司阳与白小牙分手的第七天。

没有人想过,她会喜欢林司阳喜欢得那么深,那么在意,那么不顾一切。

当我们三个挤进人群的时候,只有大片浓稠的血液从她年轻的身体里不断地涌出,一直蜿蜒至我们脚下。

就在几天前,白小牙还牵着我的手笑着说:千葱,我和林司阳分手了,他心里有别的女孩子。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紧紧地握住她微凉的手。

而白小牙却笑着问我:你知道是谁吗?林司阳喜欢着的那个女孩子,你说,会是谁呢?

白小牙只是微笑,淡定一如往常,没有哭,没有闹,甚至主动跟林司阳握手言和,我们永远是朋友。她甚至与我商量要为简小宇挑选怎样的礼物。

谁也没有想到她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在白小牙的葬礼上,林司阳收到一盒录音带,是白小牙的同学送来的,那个同学只说:白小牙只叫我十天后交给你,没说其他的。

那卷录音带林司阳记得,是有一次白小牙生日时逼他唱的一首歌,那时候白小牙叫我们偷偷地录了下来。

他将录音带放进录音机里,犹疑了很久,终于摁下播放键。

是他唱的歌没有错,只是后面又多了一段白小牙的录音,她轻轻浅浅的声音充满失望,小声地问他,林司阳,为什么我可以这样撕心裂肺,而你却可以一如往常?

她说,我累了林司阳,父母的压力,升学的压力,还有你

录音的末尾是白小牙放声痛哭的声音,她一遍遍地质问,为什么命运不是按照我要的轨迹在前行?

这段录音几乎让林司阳失去了生的意志,大家都说,是林司阳害死了白小牙,甚至有人在高考前夕组成一个侦查小组,扬言要找出让林司阳移情别恋的那个女生,替白小牙声讨出气。

而林司阳一直闭口不语,他变得非常安静,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位置上,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的天,他淡金色的面容看起来就像一片浩瀚忧郁的海。

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第二年的同一天,林司阳躲在自己的公寓里服下大量的安眠药企图长眠。

那一天我始终记得。

简小宇对自己的生日闭口不谈,只约我一起简单地吃了顿晚饭,临走时我给林司阳打包了一份晚餐。

去他家的路上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千葱,简小宇,我没意思。

时间是三个小时之前,我这才想起饭庄建在地下,是没有信号的。

那一瞬间,不详的预感几乎如一声巨雷在脑海中炸裂开来,我拼命地在楼宇间飞奔,屏住呼吸,哭着找房东打开门锁。

那么费尽心思,只看见林司阳如孩子一样卷着被单像是熟睡了,额上有一层薄薄的汗水。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安眠药的空瓶子,窗外有风吹来,瓶子轻轻滚动,铛的一声落在地上。

004【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

我以为简小宇会同我绝交。

四年的时间,他终于鼓起勇气想要过一个像样的生日,却被我活活地搅局了,实在该恨。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发来短信,千葱,我想清楚了,只给你一年的时间。毕业后,如果你和林司阳那个王八蛋还没有走到一起,我一定娶你,再也不许你追着林司阳冲锋陷阵了。

我紧紧地捂着手机,想哭,揉了揉眼睛,却揉不出眼泪。

除了林司阳,我们其余的三个人从小在一个巷子里长大,白小牙从小可爱从容,被她的高干父母尽心地打扮得像洋娃娃一样。而我和简小宇就是被放养的野孩子,整日跟另一群野孩子打打杀杀。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站在同一战斗前线一致对外,但有时候也免不了窝里斗。

我和简小宇几乎是一路打着长大的。

不是今天我把你踹得鼻涕冒泡,就是明天你把我揍得鬼哭狼嚎。

每一次,都是白小牙站在中间,左边安慰着我,右边劝说着简小宇。那个时候白小牙劝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打是亲,骂是爱,你们再这样下去,早晚是要结婚的。

这句话杀伤力太强大了,顿时让我收住了全部的眼泪,而身边垂头丧气的简小宇也突然之间涨红了脸孔。

直到白小牙和林司阳走到一起。

全校最受欢迎的男孩子,牵着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子,他们的优秀,甚至可以不必在乎老师的目光,光明正大地走在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的景象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那些或羡慕或忌妒或激动或失落的目光里,总有属于我的一种表情。

每一天,我趴在窗户上看着他们浅语说笑时,心里就纠结成一团。

而简小宇就会适时地出现在我的左右,尖酸刻薄地说:哟,别看了。你就是把眼珠子甩到他林司阳的脸上,他也不会相信你这个丑小鸭竟然胆敢暗恋他。这简直太龌龊了!

每一次,他都在我的暴力下做出短暂的妥协,然后下次继续。

实际上我的心理素质已经在岁月的流逝中提高了许多个层次。从看见他们在我面前说些肉麻话就能心如刀绞生不如死,一直到后来当他们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的时候我能面不改色地给两人做心理辅导,并衷心地希望他们二人白头偕老终成家属。

记得有一次他们吵架,白小牙愤然离去。林司阳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发呆,夕阳跳跃在肩头,看起来那么失落。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就那么不怕打扰地走向他,将手里一颗就要溶化的水果糖递了过去。

他的瞳孔突然游出一丝莫名的情感,迟疑着,伸手将我掌心的糖果取去,微凉的指尖划过我的手心,像是留下炽热的伤口。

理所当然地,两人再次和好如初,十三岁到十八岁,五年的时间,吵吵闹闹,就连我和简小宇这样的看客也已经十分习惯了。

只是从那之后,林司阳突然爱上了吃那个牌子的水果糖,口袋里总是揣着几颗。

那时候的我们,因为足够年轻,足够自信,因此肆意挥霍时光与情感,从未觉得羞愧或者不应当。直到白小牙离去,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才突然间无比想念那段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的时光。

临近毕业的时候,林司阳接了一份到野外拍摄一组照片的单子,那段时间他心情格外开朗,甚至发短信给我和简小宇,邀请我们一起去了解他的工作状况。

我和简小宇欣然应约,蹲在一组工作人员的身后看着他搔首弄姿,俩人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差点被人轰走。

下午的时候突然下起了暴雨,山顶泥石居多,十分危险,工作组决定马上下山。

一队人马各自管着自己的摄影器材匆匆下山,半路上林司阳却执意要返回,说是落下了重要的东西。

以防走失,简小宇留在原地等,我和林司阳冒雨回去拍摄地点找东西。

四周是犀利的雨声,浩瀚得让人畏惧。林司阳牵着我的手一路奔跑,半路上雨势渐大,到了令人害怕的地步,林司阳突然放开我的手:你在这里等,我马上回来。

我看着他晶亮乌黑的眼睛,突然间觉得害怕,过去牢牢牵住他的手:一起去,快一些!

林司阳不许,朝我挥挥手,一个人向前跑去。

山路泥泞不堪,不时有成块的泥土钝重地剥落,突然,前方传来林司阳的呼叫,我怔在那里,喉咙被恐惧死死地填满,没有多想,我追上他的脚步冲进更浩大的雨幕里。

那一天,林司阳从山坡上跌落,一条胳膊和一条腿骨折了,住了半个月的院。

这半个月里,南方的远房亲戚替我联系了一份在学院教书的工作,没有等到林司阳出院我便离开了。

南方闷热的天气让人窒息,但火辣辣的阳光却让人无端地活泼起来。

林司阳出院时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语气略带埋怨:千葱,住院期间,你竟然一次都没有出现,够绝情。

我笑笑,轻轻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的指环回答:学院数十个学生等不及,匆匆就来了,见谅。

林司阳发了一会儿呆,没有说话。

我继续说:我和简小宇并不打算举行婚礼,婚后一定寄一套漂亮的照片给你。

什么意思?又不是不再见面,何必说这样的话?

我仍是笑,忍不住伸手遮一遮刺眼的阳光:毕业后大家都忙于工作,是很难见面。对了,那天你要找的东西,可找到了?是什么,那么重要?

林司阳好像有些生气,我的语气的确疏离得毫无道理。

没什么,是一罐糖果,原本是要给你吃的,没找到就算了。

那么,再见,林司阳。

千葱。他突然叫住我。

什么?

没没什么,再见。

挂断电话,身后的简小宇为我擦擦额上的汗。

我慌乱地别过头去,害怕他看见我此刻满脸的泪水。无名指上的指环由于烈日的直射而微微发烫。

这个指环,是我从林司阳的手中偷来的。

我说过,我是个不正经的姑娘,我甚至偷他的东西。但他也说过,这是原本要送给你的糖果,如今我带在身边,应该并不为过。

上课的铃声响起。

简小宇推着我的轮椅将我送进教室,小声附在我的耳边嘱咐:不要太勉强。

我点点头,看着膝盖上蒙着的一层薄毯,扬起面孔开始讲课。

是的,那一天,跌下山去的不止林司阳一人,还有我。

只是我没有那么幸运,不是骨折,而是终身残疾,再也无法依靠自己的双腿站立。

所以我不能再留在林司阳的身边,一个白小牙,已经让他挨过生不如死的五年时光,如果再加一个千葱,我怕他在难过时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借他一个肩膀,让他哭着熟睡到天亮。

005【那些被我们刻意隐瞒的事】

林司阳,事实上我们都对彼此撒了谎,如果我不是太过自作多情,那么,我们应该撒了同一个谎,或者说,我们都在隐瞒一件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那就是,我喜欢你。

也许你不会知道,白小牙的葬礼那天,一直担心你的我,曾悄悄地尾随在你的身后。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正经的姑娘,我总是在做不曾经过你的同意的事。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冒然吻了你。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偷偷地喜欢了你那么多年。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自作主张地尾随你。

甚至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擅自拼组了那封被你撕成碎片的信笺,淡蓝色的信笺。

那一天葬礼结束后,你一个人拖着孤孤单单的影子踽踽独行,背影是那么痛楚,我从未见你那样悲伤过。

直到走到一条空无一人的小街,你挨着一个破旧的垃圾桶缓缓蹲下,号啕大哭起来。

然后,你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一边大哭一边将它撕成碎片,丢进那个脏兮兮的垃圾桶内。

那个姿势,像是抛弃了一段温暖的时光,百般的不舍和无奈。

直到你离开,我才忍住泪水跑去拼命地翻找垃圾桶,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与恶臭和肮脏进行着殊死搏斗。最后我终于将那些淡蓝色的碎片拼凑到了一起。

那一封,以千葱为开头,以林司阳为结尾的情书。

在渐渐笼罩而来的夜色里,我抱着那一张千疮百孔的信纸,哭得天都要塌陷了。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这个画面,也记得你曾经笑着问我,又不是上帝,怎么能改变所谓的命运什么的,那些不愿被提起的,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涂改的事。

你说对吧?

那时候的我是怎么回答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有很多事情我都选择了刻意遗忘,选择一生闭口不谈。

比如我喜欢你这件事。

还比如,在白小牙离开的那个夏天,夜夜酗酒的你,曾经哭着吻过我的嘴唇,在那个月光清亮的夜里,完成了我告别少女的仪式。

后来,我依然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在简小宇的陪伴下去了医院。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室里撕心裂肺地尖叫,简小宇就在门外同样撕心裂肺地号啕大哭。

其实简小宇不知道,有些疼痛,不是来自身体上的撕裂,而是来自内心的绝望,那种永远也无法走到一起的绝望,让我不得不大叫着试图将其喝退。

再后来,简小宇一言不发地与你打成一团,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哭,百思不得其解地看着我将他暴打一顿后把他拖离现场。

你看,我总是这样,没经过你的同意,做一些令你为难的事情。

到最后,就连离开你,也都未曾问一问你的意见。

没能问一问你,林司阳,没有千葱的日子,将会那么漫长,你会觉得孤单吗?你还会像个孩子一样彷徨地蜷曲在地板的某个角落里流泪吗?

只是对不起。

无论今后你的命运是好是坏,你的表情是喜是忧,我都无法再参与了。

因为,我已经不能打搅了。

从前,从前,他爱她很久


他和她相识应该是七年前的事,但或许又不是,应该更早一点。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只是那时候她完全没有注意过他的存在。直到她翻开相册,在小学的毕业照片中,发现他的面孔。

她对他的印象是从初中三年级开始的,因为那时候很多同学都在议论他喜欢她这件事。班里很多同学都知道,但在她看来,他不过是爱捉弄她罢了。

她长相普通,学习成绩却很好,是老师常常夸赞的对象。她写字工整漂亮,常被老师作为范本,在同学间传看。有一次,语文老师同样在批改完作业后,表扬了几个同学。并让其他同学,拿她们的作业去作参考,向她们学习。毫无疑问,她的作业,她的名字就在其中,她对这样的事情已习以为常。只是这次,她好久都没有收到自己的作业本。本应该同学传阅完,就会放到她的桌面上。然而直到老师再次布置作业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作业本不见了。确切地说,是老师上次发本子的时候,她就还没有收到。

她着急地翻着柜子到处寻找,可就是找不着。她问同桌小玲有没有看到她的本子,小玲也摇头说不知道。而这时,坐在她对面的男生偷偷对她说:你的作业本在刘洋那。她听完后很惊讶,转头看向坐在第一组最后一排的男生刘洋。而刘洋此时也正好看着她,手里还晃动着她的作业本,脸上扬起得意的笑容。她生气地瞪着他,鼓起着嘴巴,恨不得立马冲过去抢回作业本。只是当时还在课堂上,她只好等到下课。

下课铃响后,她稍微平息了自己的怒火,因为她被他捉弄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走到他的桌子旁,尽量以平静地语气说:麻烦把作业本还我,我要写作业了。刘洋憋着笑说:我还没看完呢,等会。她再也按捺不住脾气,大声地说:刘洋!你再不把作业本还我,信不信我把你的作业本给撕了?此时她已抓起他的作业本。刘洋还是一脸得意的样子说:你试试看?她长呼了一口气,拿着他的作业本走开了,因为上课铃声响了。

那一节课,他一直在看着她,嘴角带着坏坏的笑。而她也是被气得完全听不进课,心想:干嘛老和我作对,我有做过什么过分的事吗?很快一节课过去,可以放学去吃午饭,这次他倒走得比平常快。她心中暗喜,走到他的桌子,从柜子里抽出了自己的作业本。然后也把他的作业本还了回去。心想:还好,没把我的作业本带走。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把自己的作业本,放回书包后,就满意地离开教室了

她并不知道,他是故意收着她的作业,是故意惹她生气,也是故意把她的作业放在柜子最明显的位置等着她去拿。在那个时候,他对她的捉弄,是因为喜欢;而她对他的厌恶,却也就是因为他的捉弄。她厌烦他,在路上总爱喊她的名字,不管有事没事;她厌烦他,放学的时候,总爱戳她的伞或拉扯她的书包;她厌烦他,每次收作业的时候,他都拖拖拉拉,让她一直在旁边等。

或许那个时候,她还不懂爱,他给过很多她小纸条,只是大部分她都不看。最后一次收到他的纸条,是在高一的时候,他跟她已不在同一个班级。通过别的同学她收到了他的纸条,但她当场就给撕了,毫不犹豫的,所以没有给他任何回复。

如今我很好奇,当初他给她写了什么,但我也知道,那终究会成为一个谜,尘封在那情窦初开的时光里。我所能做的,只是祈祷当初他没有喜欢她很多,她没有伤他很深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1

顾晓夏第一次和李然说话那天,刚好新学期开学没几天,那天阳光正好,只是没有风。虽然是九月,但天气仍然很热,鸣蝉趴在校园的老梧桐树上叫个不停。教室的走廊里十分的安静,时不时有几个同学走过,传出哐哐作响的脚步声。

顾晓夏还没走到教室门口,就听见了班主任的声音:谁还没有来?顾晓夏的心已经快要跳到嗓子里了。本来昨天班主任就已经说好了,今天下午第一节课要开班会,不准任何人迟到。可是,顾晓夏偏偏迟到了。

她唯唯诺诺的走到教室门口,刚开口准备说报告,却突然被人撞了一下。顾晓夏回头看了看李然,他穿着一件宽大的球衣,满头大汗的站在了教室的门口:报告。

瞬间,班级里四十多双眼睛齐刷刷的向李然和顾晓夏看过来。这时的顾晓夏,恨不得直接找个洞钻进去。天气的热,再加上自己已经紧张的全身出汗,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此时的顾晓夏也不再多想其他的事,只能呆呆地等着班主任的惩罚就行。

班主任看了看站在门口的顾晓夏和李然,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黑色眼镜框面无表色的问道:我昨天说的话,忘记了?你们两个说说吧,迟到的理由是什么?

顾晓夏刚要开口,李然就立即出声道:老师,我在来的路上看见顾晓夏同学身体有点不舒服,就陪着她去了医院,所以才来迟到的。李然说话的时候,没有看顾晓夏,似乎事情本来就是这么回事儿一样。

反倒是顾晓夏,听到李然的解释后被吓了一大跳,她抬起已经胀红的脸看着不以为然的李然。刚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被李然的声音给压了回去:顾晓夏同学,你说是不是这么回事?顾晓夏突然回过神来,都不知道李然在说什么,只是呆呆地继续看着李然。

班主任看了看顾晓夏的脸色,她的脸确实红的很厉害,而且还布满了无数的汗珠。班主任瞬间就松开了一直板着的脸,关心的问顾晓夏:现在好点了吗?要是不行的话,让他送你去医务室吧。

顾晓夏懵了,也不再多做解释,一直摇头说道:已经好多了,谢谢老师的关心。

班主任没有惩罚李然和顾晓夏,不仅让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还表扬了李然的助人为乐的积极行为。看着李然得意忘形的样子,顾晓夏一直红着脸,恨不得要把李然大卸八块。要知道,作为班里的学习委员,顾晓夏可是好多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从小到大是坚决不和像李然这种所谓的坏学生混在一起的。

下午放学后,李然正在打扫教室卫生,顾晓夏站在李然的面前质问道:李然,班会课迟到为什么要对老师撒谎?

什么?撒谎都不行?我那是救你,李然不以为然的大扫着卫生,他绕到另一边去擦桌子,顾晓夏又绕到另一边,她一直站在李然的前面。

我迟到自己会和老师说,用不着你替我说,况且你是在为自己的迟到找借口,用我来替你挡老师的惩罚吧?顾晓夏一直不依不饶的围着李然转。

呵呵,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反正我们这种差生是入不了你们优等生的法眼。李然把最后一张桌子擦干净,拿着书包自顾自的走出了教室。

2

在高中已经两年了,李然想过无数个和顾晓夏说话的场面。有自我介绍的,有在学校外面偶遇的,有借作业的,有问问题的

可是这些都没有开口,也没有实现。想不到顾晓夏和自己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责备他,责备他为什么要对老师撒谎。想不到自己冒着被责备的危险帮助别人,最后居然会被人反过来指责。

3

两年前,李然第一次遇见顾晓夏的时候也是深夏。李然和几个朋友一起排队报名,而顾晓夏也在排队。李然多看了顾晓夏几眼,于是几个朋友就怂恿李然去和她打招呼并且要联系方式。

可当李然走到顾晓夏身边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开口打招呼,顾晓夏就走开了。他没有追上去,也因次而输了五个冰激凌。

后来分班的时候李然才知道原来她叫顾晓夏,而且居然和她在同一个班。虽然之后他们都经常见面,但就是没有机会说一句话。顾晓夏经常收作业的时候会提前通知大家,让大家放到讲桌上,她下课就送到老师的办公室,也从来都不检查一下谁交谁没交。

就因为顾晓夏在班上的作风有点独特,再加上学习成绩好,老师会经常对她格外照顾,所以在班上也很少有朋友。但她的性格就是那种天生要强的人,从不会把自己脆弱的一面表现出来。

有一次晚自习放学回家,李然看见顾晓夏被几个男生围住,他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被几个人打的鼻青脸肿,但是因为天黑,顾晓夏没有看见李然的脸,李然也刻意躲着顾晓夏,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后来顾晓夏跑了,巡警来了之后那几个男生也跑了,只留下受伤的李然还在原地,他慢慢的爬起来随警察录了口供之后被母亲领回家,一路上还被母亲不停地唠叨。

4

一转眼三年的高中就这样毕业了,在毕业聚会上,李然被几个哥们儿灌醉了。他一直以来都是那种半吊子,有时候很内向,但有时候又很活泼,所以大家都不是很清楚他的想法。

可是那天喝醉了之后,他独自一个人把正在唱歌的顾晓夏牵了出去,在所有人的欢呼声中,顾晓夏硬着头皮还是出去了。

李然把这三年来对顾晓夏的思念都借着酒劲全部都说了出来,自从顾晓夏那天被男生围了之后,他每天晚上都悄悄地跟在她的后面,一直到她打开门进去之后他才回去。每天早晨他回定时出现在包子铺的门口,买和她一样豆沙馅的包子,两个包子一杯豆浆。三年来从未断过,而这一切,只是为了近距离的和她接触那短暂的几秒。

还有每天中午,顾晓夏都会坐同一时间的公交回家吃午饭,因为她吃不惯学校的饭菜,所以他也每天和她坐同一班公交,然后下车之后还得走二十分钟回家吃饭。这样一来,他就失去了午休的时间,吃完饭之后还得赶时间去坐同一班车再回学校。

三年下来,自己也养成了一种习惯,习惯了在她身旁默默地关注着她。

可是最后,他和她还是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在她的眼里,他是没有存在的,而在他的眼里,她是他三年来努力的理由。就是为了能够像她一样优秀,然后站在她的面前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可当慢慢变得好起来的时候,她依然还是对他视而不见。不在乎的人,终究只能成为陌路人。

就这样,毕业后李然失去了顾晓夏的消息。在人海里,再也没有了为莫个人而坐很远的公交,吃自己不喜欢吃的包子。青涩的年少,就这样珍藏在了记忆里,仅仅只是记忆而已。

从前岁月很慢


人与人之间慢了,感情就真了,人也便不会时常孤独了。即使在快的日子里也仍有那些慢的快乐,因为人与人之间铸就了一把精致的钥匙,不同于开锁匠人的技术,恰到好处地打开了心灵,恰到好处地开启了快乐。

从前慢

木心

记得早先少年时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蒸汽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岁月青葱不敌慢

岁月匆匆,不知不觉人也变得匆匆。邂逅一隅风景,无由地慢下,便想起那些青葱岁月,从时间的源头缓缓淌来。

人时常念旧,即使在清浅的时光中也仍是如此。

我在农村长大,生长在一个跳皮筋 ,九宫格,踢毽子,打陀螺的时代。那时候上学放学走上半个小时,水泥路是新铺的,夹杂着不齐的石子在脚边自在的蹦跶。那时候下水道全是石板盖成的,溜的一竖,整整齐齐又处处残损。那时候房子是低矮的,街上只刷了墙。贴砖都是富人家的事。那时候在路边的不是店铺,而是一家一家的竹摊,风和日丽的下午总是会驻足细数那些精致的杂物,想方设法地偷拿一盒剃须刀片好过家家。那时候,零食是一角五角的,孩子们最爱的是黄角树下两角一个的冻果冻,买两包小辣条就可以一路欢喜地吃回家。那时候一旦有人请客去酒店,一遇中午,一大群小屁孩就去拿糖拿瓜子,偶尔也会偷一根烟别在耳背学着爷爷的样子。那时候吃生持久就是山珍海味,饮料不足,蛋糕不够却吃喝玩闹得不亦乐乎。那时候一年穿两次新衣服,过年家里定不让提前穿,大年初一会放歌,一大群孩子穿着新衣服咿咿呀呀,蹦蹦跳跳的,然后躲猫猫,钓小鱼将家里闹的个底朝天,最后会被一顿暴揍。那时候,时间是慢的,晚上九点就是深夜了,早上七点到九点便开始舒适的一天,做好多好多事,去好多好多地方,那时候清晨是宁静的,黑夜的影子笼罩着静谧,街上的灯常与炸油条的叔叔相伴,路上行人很多,虽然走得匆匆但不是匆匆,那时候的午后是夏日,风扇和蒲扇相印成趣,野花和孩子们同道,匆匆地奔跑但不是匆匆。那时候的傍晚是热闹,一眼望去吃饭的人都站在门口,路上是散步的白发爷爷,拿着茶杯悠哉游哉。村子里的人都回来了,东一句西一句拉着家常,东门西门地客串,小卖处的电视前有好些人慢悠悠地站个十多分钟。

这样的日子最与木心的从前相近。那时时间很慢,生活都是磨出来的滋味,人心是敞的,话语是明的。即使今天这家吵明天那家闹也不见得多丢人,因为它是真的。

现在的生活都太快,时间也太匆匆。闲坐一会儿,相对的一天没有了。做什么都赶,做什么都快。时间的量度引起了质变。皮筋,陀螺渐渐消失,回家的路变得平滑,下水道也藏了起来;房子是高高的,让人看不到天空,墙是瓷砖的,时时照着行人匆匆的样子。路边全是新修的店铺,灯光华丽,物价昂贵,所以顾客也是匆匆购买匆匆离去,似乎多待身上的钞票便会流失。孩子们最爱的成了KFC,哆咪基,坐着便过了一个小时,然后乘车回家。酒店越来越多,几乎每天都满,可菜却每天都剩,除了孩子和主办方,宴会大多沉郁,行人匆匆地吃完,匆匆地离开。衣服不再留给年,年就不再那样新鲜。大年初一的老式影碟机早已成堆破烂,大家都拿着手机听着自己的歌儿,再匆匆地四处走亲访友。如今的深夜是十二点,一点,二点;熬夜已为常态,可还是有大把的事忙不完。早晨是八九点,除了工作的人和学生、环卫工人,清晨的阳光过于寂寞。午后是无人谷,屋后的花圃被水泥板替代,几株遗留下的花草只得与蚂蚁相伴。夜晚即使归人也各自安生,少了那些串门的麻烦,散步散得更快些。

时间就如此褪去了曾经的慵懒,快马加鞭地奔跑,所以人也就更快地赶上。做事快,说话快,什么都快。慢被生活社会所淘汰。但只有在人们内心孤苦无依时才会拾起曾经丢弃的慢,找到些聊以自慰的东西。

而我最喜欢的是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生活趋势的快速无疑是发展的必然。但人内心的慢,人与人之间的慢万万不可抛弃。因为心慢了,生活就回来了;因为人与人之间慢了,感情就真了,人也便不会时常孤独了。即使在快的日子里也仍有那些慢的快乐,因为人与人之间铸就了一把精致的钥匙,不同于开锁匠人的技术,恰到好处地打开了心灵,恰到好处地开启了快乐。

慢,像那些青葱的日子。经久不绝,永烨生花。

手写的从前


香风入梦点星辰,只见清泪不见人。料得西风无尽处,唯有相思觅无痕。

冬日里的一帘幽梦,还原了灵魂深处的那抹淡淡清秀;枕边的盈盈清泪,晕染了心上的几处浅愁。如若曾经的遇见像是黑夜中静谧的星空划过的一道闪电,给那些迷失在黑暗中人的一丝慰藉,那最后的分别就像是昙花一现的美好,让希望中的人更加绝望。回想跋涉的这一路,崴脚的石子、柔软的沙滩、冒失的风雪、躲雨的屋檐在此刻都成了过眼云烟。夜风徐徐,望着那片星空,心里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想念。

寒风吹着发黄的枫叶,时光踩着细碎的足音,嘲笑着路边的那个人,渐行渐远。冬夜冷峻彻云烟,风送长笛声欲短,朦胧的月色透过婆娑的树影,和着旁边的街灯在牧野湖面上洒下斑驳的光点、忽明忽暗。路旁的那个人领着一只白狗,洗涤着风尘,抖落着疲倦,似乎在悠长的岁月里还有一丝期盼、等待着下一个明天。

似乎他总是沉溺于文艺的事情:小白狗静卧在河边,他以45度角仰望着下小雨的天空撑伞。寒风苦雨青衫客,把伞伫于绿水前,困没于红尘烟雨中,站在灵魂的渡口左右徘徊,不知所措,侵袖的寒意早已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那些年我们一起路过的爱情也都太年轻,早已成了回不去的风景。

简单的倚楼听风雨,平凡的淡看江湖路,带月荷锄,修篱种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倾一世柔情,守一份安然,到头来仍是奢侈。有人说:女人是用耳朵恋爱的,只相信自己听到的;男人是用眼睛恋爱的,只相信自己看到的。眼色暗相钩,秋波横欲流。不到梦归处,只恨太匆匆,或许时间才是恋爱真正的见证者。

寒意渐浓的深秋初冬之夜,我可以卸掉一身倦怠,独自踏上记忆的旅途。趁日落未落、寒意未寒,我沏壶香茗,临窗静坐,看窗外红尘变换,物换星移,被时光碾成一粒粒尘埃,随风飘散。此刻悠然的相思惊醒了沉睡在笔尖的美丽,研磨、提笔,手写从前。

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


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年轻只有一次,青春不能重来,命运,不能复制,人生,无法重来。我一直有所追求,但却沉溺于自己,不能改变自己。如果能重来,我希望不太一样。而且青春年华,不管是爱情也好,梦想也好,事业也好,追求也好,去努力追寻,不要虚度。特别是恋爱和爱情,想要真正了缘、还债,就得真心对待一切人、事、物。看淡浮名虚利,放下我执,清净随缘,无私付出。不管对方是理解,还是不理解;是满意,还是不满意,不求任何回报,没有任何妄想,这才能了缘还债。只要你真心去做,就会感动对方、感化对方的。缘分,是生生世世的轮回,迟暮间不能改变。

纵使容颜空对泪,纵使流年不经盼,吟尽万般相思苦,只为来生重相逢,如果人生能够撤回,可以重来,我宁愿这辈子都不会遇见你。不再相见,各自安好!有一些人,注定走成陌路;有一些情,注定不能挽留。没有谁,注定是谁的谁。遇见你,我从不曾后悔;因为有你,我懂得了爱情的甜美,相思的心酸,和分手的痛苦。很久以后我才明白,眼前的一切都是幻想。你给我编织的一场美丽的梦,该醒了。前世缘,今生了;前世债,今生还。今生把该了的缘了完,该还的债还完,才能了脱生死的痛苦,脱离轮回的折磨,摆脱生活的烦恼和苦难。一纸誓言,解释不了的情字,苦了多少痴情的心。

时光流逝,寻寻觅觅,惆怅诉说一生一生。经历万世沧桑,多想与你依一方宁静,早知道最后只是过客,当初又何必招惹。遗忘吧,往事一笔勾销,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曾经的誓言像一个响亮的耳光,击碎了我残余的幻想,震醒我孤独的灵魂。你伤我最深,偏最得我心。我想对你说的话,全都藏在我的眼里,可惜你从未发现。全心全意地爱你,爱得忘掉了自己;如今想要放弃,想要断离,却发现身不由己。没有过多要求,不求任何回报,才能坦坦荡荡生活。付出而不计较结果,内心才会敞亮、安乐。但凡存有私心与杂念,烦恼与痛苦就会如影随形,祛除私心、抛开杂念,无论结果好坏,都会是愉悦与喜乐的。

认准的事,就义无反顾,该爱的人,就学会珍惜,不爱你的人,就该果断放手!我的人生我做主,又何惧一人前行!不爱你的人,就该果断放手!我的人生我做主,又何惧一人前行!如果人生也能撤回,愿你我没有交集。不联系,不删除,不打扰,余生各自安好,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暴露出你并没有无私付出。要知道,对方达不到你的要求,没有给你及时的回报,那是另一码事,跟你的付出没有关系。只有去分别、断妄想,真心付出、无私奉献,我们才能了缘还债,了生死脱轮回。修学佛法,看破随缘;断恶修善,了缘还债。一生的梦寐以求,最无力的借口。人若善良爱无私,人如有情天佑之。

人生在世,有意或无意间,我们留下了很多未了的缘、未还的债。我们要赶在死亡来临前,了完该了的缘,还清该还的债,才能了脱生死轮回,摆脱烦恼痛苦。如果不爱,就放手,若深爱,请挽留。爱情不是唯一,你还可以重新开始。遇见你,我从不后悔,只是痛恨自己不够优秀不够成熟,到如今才明白每个人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万丈红尘,千年寻觅,相逢嫣然一笑,倾撩无数凡尘素心,擦肩回眸相望,璀璨几世悲欢离合。拨开纷纷扰扰的浮世情缘,牵起几经轮回的手。一瞬交错,一生相思,今生了完该了缘,还清该还今生情:今生情今生有缘,执笔千章怨不休,一场触心的痛,能蔓延多久。

今生了完该了缘,还清该还以还债:该了的缘一定要了完,该还的债一定要还清,否则无法了脱生死之苦,无法了脱轮回,无法了脱痛苦和烦恼。那么怎样才能了缘了债呢?就是对家亲眷属等有缘众生要真心地对待,无私地奉献、付出,不能有虚情假意。你不必对我如此冷淡,我也有自知之明,心伤透了,自然就放下了。对不起,不小心闯进你的生活。过去打扰了,以后不会了,各奔东西,不再联系。人已不在,物是人非。旧时的伤痛记忆,已在岁月的长河里凝结成一道明媚的伤口,我不忍再去触碰。人生不怕路长,有爱不怕情苦,习惯仰望,是因为失望太多,如果人生能重来,但愿你我不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