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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当复来归,死亦长相思

发表时间: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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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当复来归,死亦长相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说:五百次轮回才换得今生一个擦肩,我们曾经历多少轮回,才结发为夫妻?那颗三生石你见过几遍?那条三生路,你走了多久?为何最后的最后,你我形同陌路?我是大汉天子的苏武,我也只是你的苏武啊?今宵别梦寒,寒来泣影蝉。

不管你信与不信,遇见你是我一生最美好的场景。那时候,也不消说杂花生树,群莺乱飞,也不必盼与君相逢日,日日好时节。你是我的妻,常伴我身边。得妻若斯,夫复何求?不管你信与不信,被虏的日日夜夜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想你树下舞影,想你清婉秀丽,想你淡淡的呼吸,苏武没有你,到底该如何活下去?那将会是肝肠寸断吧。从没想过,所以,从不清楚,可那日我清楚了以后,便不想再清楚了,因为连呼吸也伤了。

那日我接下诣旨,埋下我心里所有伤痛,只为在走之前,不让你太难过。我只留下一行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移。我以为你像我爱你一样爱我,像我懂你一样懂我。可时间这个残忍的家伙,用那样残痛的方式让我死心。

不过几十年,我回来的是有些迟,所以你便不再等我了?我听到你改嫁的消息,有那么一瞬站立不稳,但奇怪,我并不难过,也许几十年是有些长了,你等不起的。我不知这是谁的错也不愿想清,只不过我生命里再没你的影子,只不过牵你的手的那个人不会再是我了!痛吗?怎么会呢?我自嘲的笑笑,本就是我命中注定孤寒而已,又怎能怪你薄情,只盼你幸福,别再遇到一个像我这样让你伤心的人了。

我一人走在瑟瑟秋风里,喃喃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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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生,梦死


挑灯看剑,醉意迎头。断谁佳梦,乱谁思声。吾剪愁消忧,醉了生,梦了死。

冬意,一片氤氲。岁月的长河挟着冷风拂过冻伤的大地,天神的雪之漏破裂了,飘舞似柳絮般柔软,轻吻面颊,时间就这么掠过四季溜走了。

生,活着,亦卑微亦高尚的活着。而我,仅是那么一粒沙,浪拍岸,不留痕迹的带走我,海好大,所有的新鲜都让我奇迹般的活着,或许真的醉了。

一场宿醉。美好、悲伤、欢愉、痛苦都充斥在我的周围,争先恐后的讨好我,于是一场陌生的戏剧拉开了帷幕,没有剧本,没有导演,形形色色的角色乱了我的阵脚。主角是谁?我?的确!在这个没有鲜花与掌声的舞台中,不能否认的独一无二的角色便是我,亦能把这一场美好变作唯有我的独角戏,尽情的享受着富足的生活,美好的、痛苦的都让文字渲染醉了。人生顶峰的美丽我还未曾见过,不是鸿鹄不能一举千里,路途中唯美的景色拉扯着我,美好的让人看不清了。也许,我依然倔强的相信,命运会有它的安排,结局未必不美好。是命运的福咒迟迟不降临,还是乱花迷了我的眼睛,美好的醉意让我只顾得享受。未来?我不知道,不明了

梦,死在花落后。昨夜的梦里,雨悄然落下,偶尔听得到枝头撕心裂肺的哀嚎。胸腔像是被狠狠击了一锤,无力起伏。我就这样在美好的醉酒里被扼杀了,是过于安乐的活着吗?时间在画布上缓缓的流动,似乎在为一个梦想渺茫的孩子描绘着一幅殇图,整个世界都被画家染红了,一只断了翼的飞鸟卧在芦苇丛中深深低吟,像是在说:梦死了梦死了。暮色中,我看不清所有事物的轮廓,昏暗光线锐利的角被岁月齿轮磨平了,眼泪像是荆棘一般扎进皮肤,然后杀死每一个细胞,占领五脏六腑,身体就这样被掏空了。

闷热将我躁动的心撕扯出一道道口子,饥渴的吮吸着空气中散发出的潮湿的鲜血味,混混沌沌的伫立在空间狭小的世界里,透过每一个微小的罅隙映射出的微光拼凑着长了青苔的影子。

相思入土,化草生


生命也该有这样的顽强,大千世界,前程怎样渺茫,也总会有属于自己要追逐的方向,生活要抵达的远方。

得不到的一个果,将它埋入尘土,来年春天,企盼它重新开花。我就站在那里不动,等候着,听凭世事的风霜像雨雪击打我的头,淋透我的衣袖,光阴惝恍中,有我的执著,将一方水土坚守,我的头上盖满世事的斑驳,我的心海留着尘世的苦悲,任凭谁过问,我都不说,让我的傲骨,支撑着生命的意念,在荒野,开出朵朵坚韧的野花。我有我的芳香,也有属于我自己的梦想,只是大千世界、红尘过客无数,却并未遇见一个人懂我。简单的我,如一棵草芥,卑微而顽强地生长;被简化的我,其貌不扬,却也保留着自己独立的思想,时时刻刻将这红尘万事细细琢磨。

一根无叶的枝干可以是我,仿佛我的脑海,纯粹得没有形状,前途只是一条直直的长路,便可走完我的一生,到达时光的尽头。思维里存在的生活准则,只是非黑即白的纯正,没有那五颜六色的辩解;眼光里对于审美的标准,也是来自世界公认的标准,没有自己的见解,跟着世人,见风使舵,顺水推舟;耳朵里全是别人口中多姿多彩的万物,而我似懂非懂,站在徘徊的路口,像等待着谁为我指引到达下一站的方向。我亦可以是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经历任何一样的人生,我都无悔无怨,甚至可以感同身受,时而也心生恻隐。

迎着狂风骤雨,我如果大声地告诉那个正在风雨里奔波的那个人,我就是她要寻找的那个人,她会相信吗?她会回过头来,与我确认眼神,然后一头撞入我的怀里哭泣吗?那时我一定告诉她:你别哭了,从此我将永远在你身边,为你遮风挡雨,为你一生守候。风中是我的誓言,风到过的每个角落,都有我为你留下的深情。有你的世界寸土寸金,有过你时留下来的一灰一尘,都成了我往后岁月中最珍贵的纪念品!

捧着最闪亮的珍珠,却无法向你走近,我等候在原地,缅怀着昨日的风情。风景将你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精心地展现,笔锋婉转时,在我倾吐心绪的纸页,如倒挂银钩,将我这颗流浪红尘深海的心垂钓。你在你的世界精彩纷呈,我在我的世界也不甘落后,总像添置一点特别的色彩,际遇交汇时,好与你媲美!相信那张善意的嘴里说出来的每一句话,我已将这份善意收下,并一生秉承,必要时,也将义无反顾地奉献。你的认真态度,总能让死气沉沉的荒漠也展现出五彩的笑颜,你的温柔手段,让一棵宁死不屈的树也能绕着岩弯曲而坚韧的生长,为了追逐更美丽的风光,我也将扭曲自己的形状,找一个适当的位置盘踞,闲暇时,捕捉夕阳。

将你埋入土壤,处处都将是生存的希望,像你,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将生命延续下去的可能,窨秽的罅隙也能毅然成长!生命也该有这样的顽强,大千世界,前程怎样渺茫,也总会有属于自己要追逐的方向,生活要抵达的远方。深深的暗海里流淌着你滚烫的热血,无边无际的红尘,总有你偏爱的姿势,以爱的方式,告诉曾无数追逐过你的人,你存在即无可替代的价值,无灭有生!

为君死,为君生


当我们的爱情从眼前真切的流逝,那种感觉是生不如死,既然如此,不如永远绝迹。可是又毫不甘心,是决绝还是再生?是妩媚还是冷淡?是满心欢喜还是伤心断肠?

我叫阿萱,生于九重宫阙。

打我记事起,我就知道了我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人,一个是我的母亲,另一个我也不确定他的姓名,或许是纪玎,或许是丁稷。

但至今,我却是孤身一人,看到宫中的男男女女都是成双成对,也不由得去幻想我的爱情会是生命样子,是遇见纪玎,与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还是碰到一个更加令我动心的男子,与他长相厮守?或是不会出现生命的另一半,从此孤独终老?

无论如何,这些只是梦幻,而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如今,命运无故捉弄于我,想着一朝公主落得如此下场,也只有独自彷徨。

其实事情也并非那么糟,但最后我还是毅然赴死,只因在我生命中出现的那个人,扰乱了我的心。就好像我的心成了乱哄哄的一片,我的身体,也已经不属于我。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清晨,我漫步于凉亭之上,正当我要离去之时,他出现了,后来我也无数次的想过,如果我没有因为好奇心去偷听他与皇姐的谈话,会不会一切都不是那般凄寒,只是,人世间哪来的如果?

我站在假山之后,可以清晰的看见他的容颜,高挺的鼻梁,如雪的肌肤,薄薄的嘴唇,冷冷的黑眸,似墨的黑发,一袭绿衣如同一道碧峰。一只大雁飞过,勾起了我曾经的记忆,但不想提起。

我知道,我已经被他深深地吸引了,可听到他与皇姐的谈话,我的心正在抽痛。原来,所有的男人都很看重一个“权”字。

“文代公主,考虑的如何了?”他的声音有一丝懒散,可他的黑眸当真是一动未动。

“丁公子未免也太过心急了吧!”皇姐向来都是个有心计的女人,正因如此,她才能在众多公主中脱颖而出。

“公主说笑了,并非是丁某人心急,而是如今朝野上下动荡不安,这么好的机会,难道公主想就此放过不成?”他死死的盯着皇姐,英俊的外表,多少都与他的黑眸有些不符。

皇姐陷入了沉思,虽然不知道究竟为何事,但我很清楚,此事必定会引起皇城的动乱,这么多年,我对皇姐还是有所了解的,心狠手辣,冰雪无情。

“就依丁公子所言,不成功,便成仁。”皇姐于他的口气中有着不同往日的激动担心。

而他是直接转身离去,直到消失不见,我还是恍惚未定,难道这就是爱?

“丁稷,总有一天,你会跪在我的脚下。”皇姐的双眸已满是恨意,冷哼一声,不见了踪迹。

自那以后,我知道了,他叫丁稷,二十三岁,人称天下第一商,而且富可敌国。我整日站在那日的凉亭之上,仿佛他就在我眼前,本以为,日后我再也就不会见他,谁料,一个月后我再一次见到了他。

父皇召见了所有皇子皇女,于百花庭前,至于他,竟是以皇姐的驸马出现在了百花庭,没想到,短短一个月,他就做了皇姐的驸马,真是世态炎凉,难以预料。

这也就罢了,我真正没想到的,是他和皇姐动手动得竟如此之快。

那一日,百花盛开,红色充满着喜气洋洋,没有人会想到那天的红色就是葬送他们生命的色泽。烽烟四起,边关告急,皇城也被他和皇姐的兵马围的水泄不通。

在我躲避刀剑之际,我清晰的看见,一个箭头从暗中穿过人群,直直的穿过父皇的胸膛,我没有心痛,因为我和那名义上的父皇,有的,也只有名义。

可这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一个男子都有他心狠手辣的一面,就如今日的丁稷,就如七年前我的父皇亲手杀死母亲的那一刻。

果然,无情最是帝王家。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就算他拿下皇城杀了父皇又如何?皇子众多,自会有人继承帝位,那时的他又能算什么呢?说他要登位,又要以怎样的方式去做呢?

但时间太快,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三日后,他与皇姐发生了争执,具体的我并不清楚了,但一日后,皇姐病逝,他以摄政王的身份扶持了我不到五岁的皇弟,这一切还真是可笑。

只是我终究不明白,他要夺位有必要杀光所有的皇室吗?他可谓是血洗皇城,而我也不例外,只是稍微幸运点儿,是他所杀的最后一个对象。

不过更准确点就是倒数第二个了,因为他一定会杀了我那不到五岁的皇弟,然后再自立为帝,他的野心,我也不相信只有这一点儿,如今五国鼎立,只怕他最终的目的是一统天下吧!而我的家国很不幸成为了他第一个所蚕食的对象。

炎炎夏日,荷花盛开,我身穿月牙长裙,站于那凉亭之上,等待着他的出现。微风吹过,满头黑发飘起,有几束遮住了我的脸颊。

他果然来了,一袭黑色劲装看到我的样子,他不由得一愣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摄政王来此,不知有何贵干?”其实我很清楚,今日便是我生命的尽头,可是在他眼前好像也不错,至少他一辈子也忘不了我。

“那不知无忧公主在这凉亭之上一袭长裙,发丝散开,眉间一抹朱砂,又是作何?”他的黑眸中闪过一个白点,站在夏光之中,更显得英俊不凡。

当然,刚才他的话也在我的意料之中,谁让他聪明呢?但有一点不在我意料之中,那就是他竟看见了我眉间的朱砂,第一次和他如此对视,我是毫无底气,加上他刚才的话,没有办法,我只好背对着他。

“乘凉。”反正天气很热,我这么说也是没有错的。

“公主倒是有闲心。”他说着说着居然向凉亭之上走来。“不向丁某人,还要担心那些个想要对王权不利的人。”

说到此时,言中之意已经很明显了,王权不说出皇权,分明是说他自己,不利的人不就是我吗?只是,今日的他没有自称本王,而是用丁某人来代替,好似现在的我们仅仅是朋友之间的谈话。但,显然,毫无可能。

此刻他已经站在我眼前,第一次这么近,不足三尺,不过这样也好,能让我死在他手上。看到他面无表情,我的心早已紧张到了极点,说实话我还是有秘密的人,但这个秘密实在太大,可是能救我的命,但他若不信又该如何既然如此何不放手一搏?

我以极快的速度对他出手,对准他的胸前,果然他躲了过去,我和他就这样厮打在一起。我武功虽不弱,但他的武功早已属于上上乘,再加上出手凌厉,我哪里是他的对手。

他从袖中取出匕首毫()不留情地刺进了

我的心脏。最后一次,我很认真的看了他,这一切我不后悔,哗哗地躺在了冰冷的石板上,闭上眼,对他还是有些不舍。

“为君死。”在最后一口气时我努力的说出这三个字,我从来都没有奢求过什么,但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他能够明白我的心意,记住有我这么个人曾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

恍惚之间是那样的美好,仿若人间仙境,我与他四目相对,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眉目传情,我不知道他的目光,我也不想知道,我不过是在幻想我与他的最后一个瞬间。

后来的事情我又怎能知道,但愿他记得我——阿萱,但愿他记得无忧公主,但愿他能够世世无忧。

凉亭上有夏风吹过,只是地上的鲜血让阳光都变得血腥,可惜时光无法倒流,可恨此时他才知道一切,可笑命运太会捉弄于人,月牙玉佩在发出万丈光环。

无忧公主为护摄政王而亡,普天同哀。

只听宫廷的乐师传来无限悲凉……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他一袭白衣,站于凉亭,寂月皎皎,秋风吹过。他看到了那枚月牙玉佩,可惜只是幻觉,但最终还是留了那不到五岁的皇帝一命“举头望明月,低头思佳人。”他不由得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假若时光可以倒流,假如我早些知道,假若命运不会如此捉弄,阿萱,你可愿为君生?”

人生中最为悲哀的事情,不是你的权利与前途只剩一步之遥,却转眼灰飞烟灭,而是你的爱情近在眼前,却被你亲手摧毁。

尾声

十一年前。

他才十三岁,我在西山寺遇见了他,轻轻地唤他一声:“玎哥哥。”他告诉我,他叫纪玎,我告诉他,我叫忧无。

秋雨里,他为我遮挡脸颊,曾经的我,只当他是我的哥哥我的依赖。

“忧无快看,是大雁。”他拉着我到西山寺的后山。

其实,我也不知道这里怎么会有大雁,于我来说已是怪事,可我那时却是不记得我曾对他说过,我一直都很喜欢大雁。

在他要走的那一天,他拿出一枚月牙玉佩挂在我的脖前,他说:“忧无,我喜欢你,终有一日,我会娶你为妻。”

当时,我只当他是在开玩笑:“那忧无就在这里等着玎哥哥,不过我要告诉玎哥哥一个秘密,其实,我母亲不喜欢我父亲,也从未和父亲圆房,以后也不会,而我只是母亲好心救下的孤儿。”

他一怔,完全没有想到,但他也很快反应了过来,坚定的告诉我:“我不介意。”

“那好,玎哥哥可不能反悔。”我一下下钻进了他的怀里,这时傻傻的我还不知道自己为何这般不由自主。

纪玎笑了,在我看来,他就是个阳光小男孩,他的手指渐渐放到了我的发丝上。一般来说,对于这种行为我是十分厌恶的,可这一次,我居然奇迹般的有些开心,有发自内心的能够永远如此下去。

一恍十一年,爱情,命运,还是缘分。

我的一生,活得好不自在,母亲早逝,又知道太多事情。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即便我的永寂,是为了摆脱爱情的苦难。

为君死,我可以为他舍弃一切,乃至我微不足道的生命,哪怕我的家国。纵使千万铁骑与我一争高下,我也不会犹豫。

为君生,我可以为他重塑我早已死掉的心,为他改变我无论多少年的想法,为他留到最后一口气做殊死搏斗。

生从何来,死往何处


她时不时地在寻找,寻找那份属于自己的,清澈的,敢于挑战理想与现实的美好篇章。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既非胡编乱意的不暇猜想,也非不加思索,盲目顺从的机械游荡,而是经过理性加工了的实践主张,这样活着不累吗?忽觉那份宁静,舒畅,悠闲,垂钓才更让人向往。人若老实的活着,何苦有迷茫,难道庸人是非多,才会常惆怅。

消失了很简单,我们往往不能选择生的权利,但可选择死的自由,世间之事,绝非苦苦追求,也不是代代经验永续传递,人只是一生灵,会错过,会常歌,可惜大地不属你我,只是曾经来过,偏偏不放秋波,这也许就是不舍,既来之,则安之,安抚苦命人罢了,叫人坚强。

面对何以躲脱,凭什么必须面对,何说逃避千错,路由人走,方向皆靠自己掌握,获悉轻松之路本就没错,何须屹立吃苦最多,方要懂得,灵魂皆被寄托。

死亡仅是一种形式,又称理想准则,忘掉一切很难,可解脱很容易,就在瞬间,能看清这点,实在欣慰,没经过千辛万苦的思想挣扎,怎会有彻底必死的决心,信念由心生,当那颗已经濒临沉寂,落寞,伤感,惆怅的心无处安放时,就应让它冷藏在云雾缭绕的深山中,如若不然,即可消失在地平线,不愿更不想承认曾经来过,来的突然,去的简单。

生不愿留下什么,死更不愿带走什么,只要伏身一跃,只要稍微一点勇气,就会找到心灵的救济,找到理想的殿堂,可多少人就是在只要这两个字中度过了一生,尽管默默无闻,尽管忙忙碌碌,可大多数人都坚持了,可悲吗?是可恨,恨那些看透一切却假装坚强的人,生活多么艰难,大家都懂,偏偏要逆来顺受吗?这就是人类,战胜不了自我,却要自欺欺人。

无可奈何的选择镇静,没有骨气的乞求可怜。装,到最后还不是受伤,慢慢,伤多了,就习惯了,这和犯罪有何区别,只是一方伤害他人,一方伤害自己罢了,难道他人就尊贵,自己就微不足道吗?

相反,死亡却不恐怖,一个可以离开人世,超凡脱俗的结束生命,永久解脱苦海的唯一途径,它是边界口的一道红光,让人无法抵御团团猛烈的心灵火场,此刻,肢体已经不受创伤,只恨以往没能领悟其中反响,甚是安详,甚是安详。

生若夏花,死若秋叶


原本以为再也拿不起笔,写不出文字,只能任如流的岁月一去不返,而今站在时光的千寻塔上,依旧忍不住翘首以望,回顾过往的时光。

偶尔想起年少时,固执的夺取单一的绚烂与欢乐,抗拒枯萎与悲苦,不禁感到羞赧真像钱塘在暴风雨面前痛哭。彼时我尚且有着遥远的梦想与不甘的心思,柔美的外表下是一颗越挫越勇的心。后来,理性了以后,我挥笔断下,人生应如秋林所呈现的,不管各自在岁月中承受何等的大荣大枯,一切都在平静中互相呼应,成全,共同完成深壑的优美。树的枯叶装点了磐石,苔痕衬托浮光,因容纳成就丽景。当心胸无限空旷,悲与欢,荣与枯的情事,都像是顽皮的松鼠偶然抛来的小果粒,你咽下后,微笑一如老僧。

活在这我们无法掌控的高三,总有太多时日让我们心乱如麻,浮心躁气的滋味想必大多数人都曾切身的体验。一边责怪自己的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边手持椽笔,记下一些无可诉说的情愫与无法排遣的黑色情怀。我曾在一篇日志的评论中说:我是一个拿笔的人。只是这笔,更多时候只是勾勒一些个人感怀。我尚且是一个小女子,无法用宏伟的笔调,去写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之后看她如久远的历史回音一般泠泠作响。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女生,渺小的如同树叶上的经纬,叶上的经纬岂止千万,于我,也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

回首那些错把悲伤倾诉当作创作才华的无知年代,我就这样不可逆转的长大,明了、看遍、品尝这世间所特有的辛酸与甘甜。许许多多的羡慕,嫉妒,欢笑,明媚,离开却再也无法将一颗心放若无波净水。是一直以来的自己,苛求太多么?身边的幸福与明媚一直都在,而我却总是执着于那些黑色的不快与错过,直到错过了更多。曾在幼年的时候为自己留下一把钥匙,为的是万一有一日月迷津渡,可以去开书中的小屋。把指环留下,尽管琉璃散落,恒有一轮守护的红日,等候于彼岸的渡口。时间告诉我,那样的小屋是多么有用的一件物事。

曾记下满目江山空望远,不如怜取眼前人的快意言语,彼时的青涩懵懂,在文字中抒发的淋漓尽致,少年桀骜,一览无余。总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去珍惜身边所有可以珍惜的人,却总在原本天籁的琴弦上一次次误抚琴弦,以为别出心裁,却不想没有获得想要的美感,反而坏了原本的曲调。如同一头与众欢唱的鲸鱼,唱得再明媚,跑了凋,依旧为零。想来总是在岁月中有了些失意,那些微小的非难,放大到无限度。和同学在一起的时候再也不谈语文,因为无话可说。

曾经钟爱不渝的物事在岁月的浸泡下与自己渐行渐远,直到遥遥无期。心中即使不舍,也只能立于远隔千山万水的两峰之巅,遥遥相望。倚窗望天,泪湿衣衫。以前和同学一起打闹时被问到如何把语文学好?当时我如是说:就是你把生命中一切微小的细节都无限放大,放大悲苦,放大欢欣,把一粒沙,当做一整个世界,一朵花,化作一整个天堂。同学刮我的鼻子说你丫说得轻巧。

不知道什么时候,笔下的文字开始沾染上了苍凉的颜色,再不似潺缓溪流一般静默的清澈的流入心底,所有不甘与委屈的心思,一瞬间消逝如烟。一个人与我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对语文没有感觉,也再也不说尚有引以为傲的资本。这是一些长辈想要的,有些苍凉,有些明媚。被她们以惯有的姿态培养与保护。五千年的传统,绝不能助长孩子有所谓的资本思想,锐气不可有。听罢瞬间就联系到了自己,对于所有的一切逆来顺受,起初胸中怀有无限悲怆,明了他们的意图,理解他们的深意,要生的喧哗灿烂,绝不要就地掘坟,湮没无闻,因而做着常人不能及的努力。他又说:我无数次有想要反诘的想法你们从不知道,锐气没有了,文章便没有了吗?我只觉得苍凉。

以前的语文老师说:你的文字开始有大家风范了。我听后含笑不语。

无论上天给了我怎样的躯壳我上演了十七年的悲欢,一些人一些事就这么明明灭灭的消失在沿途的风景中。我学会了安稳学会了冷静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坚韧。辗转中的快乐在岁月中明灭闪现,我站在风中,将所有的一切美好埋入心底的角落。再也没有关系。那样明眸皓齿的对见到的所有人微笑,灵魂喷薄影子踯躅,只剩理性无处不在。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成长。世界的洪荒荣辱即使遥遥在望,也要临危不惧,淡然处之。直到越来越柔和散淡,越来越渴望一个臂膀。

曾经极度的欣赏弘一法师,生若夏花开到荼蘼之时毅然离开红尘三千,从此青灯古佛心无杂念。曾经也有过那样自信微笑的日子,生命的大气之势不可阻挡,一如旧日的辉煌,开学便因才气被赞赏。同被赞赏的,还有邻班的一个男生。从此才子才女的名号一时不息,成为佳话。后来,为着自己的优秀,被嫉妒过,伤害过,甚至被妖魔。却依旧的淡静大方。在经历了这样的静水流深的日子之后,许许多多生命里淋漓尽致的伤痛终于痛痛快快的从躯体中剥离而出,而我,一如净水,流到更深更远的地方。那样步履维艰瞒珊而行的日子里,让我看得明了多少人是真的与我真心。在一切都风平浪静了以后,我得以以优雅的姿态全身而退。在读禅语的日子里,曾一度迷离,找不到生之意义。以至于几乎做了岁月的附庸。然而一切都只会是过去式,再也不会重来。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这样的两种人,一种被鲜花与光环围绕,活的自信而大方,明媚阳光,一种坐在看台之上默然鼓掌的看客,从不会有当局者迷的困惑和迷途。

我的文字与时光断了界限,写着不该这个时代写下的文字,一如久经红尘的老者,有满腹委屈变得怡然自得。喜欢苏子的一首小令,一目不忘。

一别都门三改火,天涯踏尽红尘。依然一笑做春温。无波真古井,有节是秋筠。 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樽前不用翠眉颦。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一直坚信心的成色应该如此。成,似朗月照花,深潭微澜,无论顺逆,无论成败,依然超然;败,如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有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的倔强;荣,江山依旧,风采悠然,恰沧海巫山,熟视岁月如流,浮华万千,不屑过眼烟云;辱,胯下韩信,雪底苍松,宛若羽化之仙,知退一步,天青月圆。

有过时光疏漏的人,必定真正地活过,无论是刻骨铭心的爱恋,或者历经沧桑吼一霎那的明澈与超脱,抑或灵性至极的黑白琴键撞击出的悲壮乐章。毕竟都是可喜可贺的。如若说我们的破碎泄露是人生中最纯最美的光点,那么这样远去的旧时光则如银色的梨花开满了我们头顶的天空,伸手折下后,芳香一如醇酒,越酿越浓。我何其有幸,岁月的流逝下没有失其本心,没有让青春成为物欲张弓欲猎的猎物,得以保全与生俱来的优雅与灵性,并在一切苦痛之后,换的静如秋叶。谢谢那么多肯于我关怀于我爱的人们,因为你们在,我的人生更温暖。

或生,或死,不离,不弃


顺治十二年。

深秋时节,秋风乍起,枫叶飘落。

储秀宫内,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偶尔会有几只麻雀的叫声传来,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或许麻雀也爱热闹,不喜欢这冷清的储秀宫,更偏爱那热闹的干清宫。

忽然,一阵脚步声传来,由远及近。定睛一看,是佟妃娘娘身边的丫鬟。她急匆匆跑进殿中,气喘吁吁地说:“娘娘,皇上身边的唐公公传圣旨,说???说???鄂妃娘娘进位份,皇贵妃。”

“砰!”仿佛是杯子碎了,也仿佛是心碎了。

顺治三年,太后钦定的大选正式开始。

那日,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自己还是一个小姑娘。听说皇上喜欢蓝色,便身着蓝色双窠云雁的宫装,头上斜簪一朵新摘的白梅,除此()之外只挽一支碧玉玲珑簪,缀下细细的银丝串珠流苏。

只因太后一句“这孩子看着有福相,生出孩子必定有福”,皇上便把玉佩递给了自己,并册立为佟妃。

因着规矩,不敢抬头瞧瞧自己未来的夫君,只看见拿着玉佩的手。“这双手真白,像个小姑娘的”自己心里偷偷想着,嘴角不觉露出一丝笑容。皇上好似看见了,问:“你笑什么?”心中一惊,赶忙跪下行大礼:“启奏圣上,臣妾是高兴,这是臣妾的福分。”

没过几日,敬事房的人便来传旨,要侍寝了。

沐浴过后,几个宫女像包粽子一样把自己包起来,小太监扛着就来到养心殿。

刚下过雨,连风都是湿漉漉的。脚露在外面,不一会就冰了。

到了养心殿,皇上正在看书。自己被放在龙床上,只能一动不动地躺着。

就这样保持了一个时辰,自己都快睡着了。只觉得身边窸窸窣窣的,忙打起精神。他好似碰到了自己的脚,瞧着我,皱着眉头问:“怎么这么凉?”那双眸子亮亮的,就这么一敝,就永远映在自己心里了。

真想时间就这么停住,真想这双眸子永远盯在自己身上。

这一场景,在日后的许多个午后,不知道被拿出来翻晒了多少回了。或许当时皇上不是这么问自己的,也或许他压根就没碰到自己的脚,可自己,还是愿意这样想,或者说,是愿意骗自己。

日子如白驹过隙。宫里的日子说快也快,说慢也慢。皇上一月来不了后宫几回,偶尔侍寝,也只能在午夜之前赶回储秀宫。说实话,皇上的样子都快不记得了,可那双明亮的眸子,自己却永远不会忘记。

同样不会忘记的还有那个女人,董鄂妃。她为什么要出现,为什么!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她,自己也不会心痛至此。虽然身为皇帝妃子,虽然明白自己的夫君要有许多个女人,但为什么,皇上独独对那个女人不一样。自己从来没有看到皇上那么开怀的笑容,也没有见过皇上温柔如水的目光,更没有见过皇上为了见一个女人居然和太后顶撞,只因那个女人挨了太后的一次罚。

还好,还好,万幸中的万幸,自己怀了孩子。孩子生下来会像谁呢,会不会像他阿玛一样,眼睛也是亮亮的呢。就像是我刚进宫那一日的太阳,暖暖的。

“虽然宫中已有了几个阿哥,可都是身份低贱的宫女所生。娘娘肚中的孩子可是后妃中的独一份,”身边服侍的人比我还高兴,“就冲这个,皇上也会多来咱们储秀宫几次。”

“启禀娘娘,鄂妃说皇上知道了,要您好好养着。说改日有空,就过来探望您。”

“就这一句?”

“是,就这一句。”

仿佛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

“鄂妃说?凭什么是她来回本宫的话,本宫要奏的是皇上!”

身旁的丫鬟赶忙拉住我,我意识到自己失礼了,这不是一个后妃该有的气度。我整理了一下头饰,和蔼地说道:“替本宫谢过鄂妃。”

可心中,一丝哀怨划过。

不知怎的,太后知道了那日奴才回话的内容,一怒之下竟让鄂妃跪在坤宁宫门前反省,责怪她私自揣测圣意。我这才明白,那日皇上压根就没把太医的话听进去,鄂妃善心,替皇上回了话。

晚膳时,宫女又来回话:“娘娘,听说皇上大发雷霆,与太后吵起来了。”

“什么?”我激动地站起来,无奈身子太重,差点摔倒,身边的人赶忙扶住我,“为什么吵起来?”

“听说是因为让鄂妃娘娘跪在坤宁宫门前,皇上没下朝就赶回来了。鄂妃娘娘没说什么,可皇上却与太后吵起来了。”

我扶住桌子慢慢地坐下,拿起筷子,机械地夹着食物往嘴里递。

事因我起,皇上只与太后置气,却都不记得治我得罪。或许又是鄂妃帮我拦下来了吧,因着我肚里的孩子。可旁人不知,我情愿皇上治我得罪,那样,他就可以见我一面了。从上次侍寝到现在,已经半年有余了吧。

“你说,皇上会不会已经忘了我们母子了?”我小心地抚摸着肚子,孩子仿佛感到了我的伤心,动了一下。

“娘娘,您别自怨自艾的。或许皇上只是政务繁忙,没空来储秀宫罢了。”

罢了,至少他还赐给我一个孩子。

一转眼,肚中的小东西都会满院子撒欢了,太后给取名“玄烨”。储秀宫里的宫女换了一拨又一拨。看着新来的这些略显稚嫩的面容,我意识到,自己老了。其实也不过三十岁的年龄,可在宫里,三十岁,便是一个有些尴尬的年龄。眼角有了几道不太明显的皱纹,只能每天命宫女磨些细细的脂粉,涂抹在眼角。

除了一个女人,鄂妃,不对,现在她可是皇贵妃了。皇上当真是宠爱她,一月之中,连升三级。

“要不是皇额娘您劝着,外面又有满贵大臣拦着,那董鄂氏真要爬上皇后之位了。咱们满人的天下,岂能让一个南蛮子来做皇后。”

说这话的是淑妃,蒙古草原的格格,听说骑马射箭样样精通,没进宫之前也是草原上的一朵耀眼花朵。只可惜,打进宫以来,皇上一年就去过一次。现如今,这朵花早已失去昔日的美丽,变成一个只会争风吃醋的普通妇人。也是,皇上连太后娘家科尔沁的博尔济吉特格格都看不上,更别说她了。

皇太后只是闭着眼,手里拿着一串佛珠,慢慢转着。片刻,睁开眼,转向我。

“佟妃呢?”

我愣了一下,“皇额娘?”

“这孩子,”皇额娘慈祥地笑了笑,“又出神了?哀家是问你,董鄂氏的位分升的这么快,你怎么看?”

身边的淑妃满脸期盼地望着我,盼着我的话能让皇太后大怒,再像上次一样,狠狠地处罚董鄂妃。

我站起来,冲皇太后行

了个蹲礼。

“启禀皇额娘,臣妾能进宫服侍太后和皇上,已经是臣妾和臣妾母家莫大的福气了。现在又有了三阿哥,臣妾更是感激不尽。可惜臣妾聪明不足,不能每天陪伴在皇上身边。现在有皇贵妃能()时时事事帮皇上分忧,这是好事,臣妾高兴都来不及。更别提有什么好嫉妒的呢。现在能做的,就只有每天陪着太后念经,为大清国和皇上祈福。”

“说得好!”太后放下佛珠,“都听见了吧,为什么后宫只有佟妃怀上孩子,皇上却连你们的宫门都不愿进一步,自己好好想想去吧。”

我偷偷瞟了一眼淑妃,满脸尽是失望。对不起,你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可我却连控诉的勇气都没有。

日子真不经过啊,玄烨出过天花后,自己就病倒了。应该是照顾玄烨太累了吧,整夜整夜的不敢合眼,害怕自己的儿子就这样去了,害怕自己连母子之情都失去。

病中的日子倒也过得简单,儿子每天都来身边请安。时而背诵自己刚学的古诗,时而跟着宫女去放风筝,时而倚在自己身边聊聊天。他和他皇阿玛一样,眼睛明亮的像草原上不落的太阳。看着这双眸子,耳边好像又响起那熟悉的声音。

一天,玄烨突然问道:“额娘,你有多久没见过皇阿玛了?”

这句话仿佛是一道闪电,一下子劈开眼前的一切。朦胧之中,仿佛又浮现出那晚的景象,他在窗边看书,自己在龙床上躺着,脚心冰凉,他靠过来,皱着眉问道:“脚怎么这么凉?”

“额娘?”玄烨推了推我。

“不知道,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年。或许,是从来都不认识。”

“额娘,皇阿玛???病了,昨晚,已经去了。”

去了?去哪儿了?谁陪他去的?

我拉着玄烨的手,急急地问道:“那鄂妃呢?”

“鄂娘娘出了天花,没熬过去,早于皇阿玛走了。”

他跟着她走了?他,跟着,她,走了。

“额娘!额娘!您怎么了?额娘????”

儿子的声音越来越远,渐渐地,又是那声音出现,又是那双眸子浮现在眼前。

对不起玄烨,额娘不能陪你了,额娘要去寻找那双眸子了。额娘的一生都葬送在后宫,可额娘不后悔。

只盼来生,我能变成那鄂妃,伴你左右,或生,或死,不离不弃。

顺治十八年,顺治皇帝的妃子董鄂妃因天花去世;同年,顺治皇帝驾崩,皇三子玄烨即皇帝位,即康熙;康熙二年十一日,顺治皇妃佟佳氏崩,享年二十四岁。谥号孝康慈和庄懿恭惠端靖崇天章皇后,即孝康章皇后。

独坐生感慨,终成相思


广东的清秋,下午三点的某个角落,余温未散的石凳,还保留着阳光的温暖,看着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地面感觉好惬意,就像心里被扫过似的,没有往事,没有烦恼,没有宁静,也没有喧嚣,仿佛时间定格在20xx年10月24号,是的,今天也可以特殊。

其实工厂的机器一直在推响,光影也慢慢的在移开,落叶也在缓缓的堆埋,我也在悄悄的感慨。

感慨如流往事已无法重来,感慨自己有些事还不能释怀,感慨离开家时父母脸上的无奈,感慨一路的坎坷心酸,感慨你对我的归期已无心再猜,感慨天涯两不相见,心里依然不变的爱。

为什么没有一种秋花开的妖艳灿烂,为什么没有一场秋雨落的温柔浪漫,为什么没有一阵秋风吹能走阴霾,为什么没有一片秋思叫安然等待,没有为什么,没有就是没有,因为它是秋,心上一点便是愁。

秋殇一地,草盛花满的小园注定要荒凉破败,近郊远山的紫红青黛注定要枯黄成衰,寂寞的远行人注定要被愁侵染,太多不能欣然入目的景象已缺残,太多不能留住的时光仍流转,太多不能放下的人事已忘怀,太多说不清的恩怨又要纠缠,请理解世事就是就是这样叫人无奈。

因为没有多少美好的昨天,所以今天总是不堪回首,每次在回忆中自责,都想把如今的自己放回过去,重补遗憾。每次在回忆中无奈如今也无法完善的时候,都想把自己变成一粒小小的尘埃,就算飘落到你的窗棂上,飘落到你的肩膀上,飘落到你的衣服上,静静的伴你走过每一天,直到你不在,我会寻一个被风花雪月洗得一尘不染的角落,把自己掩埋,看来世宿命如何把你我重新安排。

今日少年游,未逢花满楼。其实,想要在人生的路途上看一场红尘盛宴,也没那么容易,诸多时候,我们都是那个中途离席的客人,纵然有花有酒有人陪,可我们未必就愿与之同乐同醉,所以,有些人是很有原则的,寻一绝世知音,找一梦中知己,不一定在红尘最深处,不一定在百花芳丛处,不一定在酒席歌筵处,也许在冷清的茶馆里,也许在灯火阑珊处,也许在柳岸月明处,不管在哪,我们都会寻到,因为我们可以交付一生的时光,即使短暂的相逢也能换来下辈子的地久天长。

只为了能更好的平静的度过今天和明天,只有学会享受一个人的悠扬时光,才能掩上两个人寂寞的重门,将寂寞坐断,方能重拾喧闹,安身繁华,做到结庐在闹市,而无车马喧的境界,便可纵横花街佛舍。

心有灵犀,一眼万年,待你长发及腰,我已把往事理好,身心俱到,你不会我就手把手教你,你不懂我就一字一句的告诉你,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为了遇见,我守着一段寂寞的年华,等你慢慢长大。

素笔安然/20xx年10月24日。

相思雨,我痛不欲生的季节


一个人再也不能拥有的时候,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到翻翻自己的说说,忽然听见外面的雨声,使自己想起了很多事。

记得在大学的校园里时常一个人在雨中漫步,那时候的自己是那么的喜欢雨,雨,给万物带来了生机,雨后的空气是那么清晰。

但是此刻的我不是那么喜欢有雨的世界,也许我来到这里隔三差五的都在下雨,让我厌倦了,总是觉得不舒坦。

是自己变了,还是

记得大二的六月份,那也是有雨的季节,那个季节是我痛不欲生的季节,即便自己伤心欲绝,但是上天没有辜负我,总是眷顾我。

它让雨来陪伴着我,再加上我们在筇竹寺,那是一个开心的地方,也是我们无可磨灭的记忆,每天风雨前行,雨浇湿了万物,每天雨后的露水打湿了我们裤腿,吃着干粮。

但我们高兴、快乐,没有放弃,齐头并进圆满的完成了我们的记忆,可能那时候自己的伤心欲绝都被覆盖了,始终还是会在心里隐隐作痛。

自己站在高山的悬崖边,觉得自己已经俯看群山、傲视天下,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很傻很傻,强忍着伤痛,因为那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专业,需要自己去努力。

去年七月份,我在大理,也是天公作美,在大理那段时间都是雨陪我们度过的,每天风雨中前行,第二天还要穿着淋湿的衣服继续淋雨,但是我们不怕生病,因为感冒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微不足道了。

我们开心,走在苍山脚下,散于洱海边上,穿梭在碧绿的杂草中,我们都难于看见对方的身影,挖许多野芋头,偶尔还去弄了点老乡家的玉米,那时候的我们无忧无虑,雨在我们心里已经只是配角了。

为什么现在的自己不喜欢雨了,反而有那么一点点的厌倦了,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可能正如十一郎所写的一样:雨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在同个屋檐下你渐渐感到心在变化,你爱着他,也许也带着恨吧,青春耗了一大半,原来只是陪他玩耍那是从来都没有后路的悬崖,就是爱到深处才由他,碎了心也要放得下,难道忘了那爱他的伤已密密麻麻。

也许自己想的太多了,可能我们像雨一样,可以滋润大地,浇灌万物,但是与也会带来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什么东西都有两面xing,人也不例外。

可能自己真的错了,自己想对某人付出所有的时候,那个人总会慢慢离我远去,是自己幼稚?不懂得珍惜

什么男儿志在四方,都无所谓了,累了,不想到处奔波了,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淅淅沥沥的雨,只因无边的等候,潮湿了我的心,如果能寄情于雨,希望你能感受。

长相守


朋友买了套西装,裤子嫌长,店主给了一个裁缝的地址,说是可以去改。在这个小镇南边的一条街上,我们把车停在一幢白木房前。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坐在车库前的石凳上,看着一个年轻人在不大的门前草坪上割草。我心想,这老太太这么大年纪了还做裁缝?能有力气操作缝纫机吗?可是,到了她面前,她却满面笑容地问:“找查理吗?他在工作室呢。”可能是看到了我不解的目光,她又笑着补充说:“查理是我丈夫。他才是裁缝呢。”正说着,一个男人从车库走出来。“完了吗?”老太太慈祥地问。“完了。再见。”原来也是顾客。

“查理在里面。你们进去吧。”老太太说。

“你自己进去吧。我就在外面等吧,天这么好呢。”我对朋友说。

我在老太太身边坐下。“天气真好,是不是?”那时候是初夏。阳光很明亮,但不觉得热。那个年轻的小伙子裸露着黑黝黝的坚实肌肉,只着短裤很认真地推动着割草机。

“是啊,以前,我都是自己割,但现在老了,割不动了。”她笑眯眯地看着割草的男孩,说:“老了,真的老了呢。”“那您多大了?”我想她至少有七十岁了。因为她的的脸已经全是深深浅浅的皱纹,短袖衫露出的双臂,也是皱皱巴巴,布满褐色的老人癍。

“七十八了呢。查理也七十五了。”“和我奶奶一样大。我七八年没见她,几个月前回去见到她,她已缩了好多,好象又干又小了呢。”“人老了,都会缩的。我也缩了好多。查理缩得更多。以前,他又高又帅。”她一副很甜蜜地回忆着的样子:“那时他真是个出色的男人,漂亮、能干。他从年轻时就在服装场工作,因为他很聪明,自己学会了缝纫。但他从不给别人做衣服,只给改。不过,从我嫁给他,我所有的衣服都是他做的,从没买过衣服。”她很幸福地说。一生所有的衣服都是自己的丈夫亲手做的,这种幸福,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运气得到吧?而一个男人,能一辈子用自己的双手为妻子做衣服,打扮她,修饰她,这片深情,也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能力拥有的吧?“你们结婚好多年了吧?”“五十六年了。我们在这房子里也住了快五十年了。结婚没几年,查理就参加了二战,那些日子,是我们最艰难的日子。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二战后,查理回来了,我们也有了个女儿,海丝特。她今年也四十七了,在县里的税务办公室工作。税务的事,可复杂呢,你看,她多能干啊。”“是能干。”我附和道。做父母的,哪一个不觉得自己的儿女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呢?“她也有个女儿,莱丝莉。莱丝莉和她妈妈一样,有着一头象火一样美丽的红发。那是我见到的最美丽的头发。她也是又美丽、又聪明,从我们这宾州州立大学毕业后,在镇上的中学教书。很了不起,是不是?”我点点头。“真快,我老了。总能清楚地记得我和查理结婚时的情景。亲戚、朋友一大堆人,可真热闹。”想想“家庭人口学”课上得知美国现在离婚率是近百分之五十,我感慨得很。

老太太把十块钱给已割完草的小伙子:“谢谢你,亲爱的。两星期后见。”她的目光一直送他走远才转向我。我们便又说了些别的,象我自己的国籍,专业等。听我提起一个和她住同一街的另一个老太太的名字,她惊呼说:“你对这小镇的人认识的还不少呢。我快二十年没见她了。七十年代初,我中过一次风,从那以后,便很少出门了。”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那老太太的儿孙们的情况。

正在这时,朋友和一个老头一起从里面出来了。那便是查理了,我和他打了声招呼。

“亲爱的,这姑娘知道的事比我还多呢。”老太太看着自己的丈夫,脸上的皱纹,也笑成了菊花。

查理其实是个挺矮的老头,背驼得厉害,又罗圈腿,穿着条过时了两个世纪的喇叭裤。

头全秃了,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但在她的眼里,他是她永远漂亮能干的丈夫啊!看老头默默地走到老太太身边坐下,执起她的一只手,轻轻抚摸着,我感到有种久违的对于永恒的信念,似乎又回到了我心中。

“再见!”我拍拍老太太凉凉的手。她真的挺老了。

“再见,亲爱的。”她祖母般地看着我。

“再见,年轻人,祝你们好运!”查理看看老太太,又看看我们。

隔着车窗望去,老两口依然执手在看着我们。我挥挥手,知道那颗满是银发的头和那颗光秃秃的头,已在我的记忆里定格成永恒的美丽。

朋友问我和那老太太一起说了些什么能说那么长,我便全告诉了他。他好久没吱声。过了一会儿,感叹道:“一辈子,能有这么一个女人伴着就行了。漂亮不漂亮都没什么,只要能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就行。”他是个高大俊美聪明家境很好的男孩子,在找女朋友上,很挑剔,所以,二十七八了,还是单身。

“你要真这么想,很快就有人给你做饭了。”我打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