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一生网

欢迎来到情感一生网
你的位置: 情感网 > 情感故事 > 导航 > 画楼远歌,思念抵达

画楼远歌,思念抵达

发表时间:2020-09-09

【www.qg13.com - 思念情感美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画楼远歌,思念抵达,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来来去去,花开花落,缘聚缘散,一切从未停歇过,茫茫人海,走走停停,哪一站才是思念的终点?哪一刻才会是思念的抵达?茫然中,岁月急急匆匆,记忆删繁就简,瘦尽风骨,回首之际,宛如一场梦;梦未醒,人楼空,一度黄粱一梦,欲把昔年,做今朝;怅然若失之际,心念缠绕,断断续续,墨染西窗!

如今的天气,骤然变幻,默默冷落,凄清了眼前曾经的葱绿,一片片的黄叶,随风而去,满目疮痍,萧瑟占据,飒飒的一阵风而过,那点暖意全无,凉透了指间的微温,凉透了时光的暖语;于是午间的阳光弥足珍贵,靠在窗明几净的小窝里,候着这份暖静静抵达,冬天的脚步近了,训着阳光,那春天便不会远了,思念是否会如约抵达?

相聚,别离,周而复始,反反复复,多少故事上演了一个主题,多少人情世故颠覆了不一样的人生;终究是沧海一粟,微小得很,再怎么努力,一些突如其来的变故,总是在不舍防时来临,还未曾来及,已没了机会;还未开始,已经走向末尾;众多遗憾,一涌而来,孤寂没落萦绕,满目萧暗,一个人荒芜思念,思念如何抵达?

彷徨,徘徊,每处每刻,捻笔落字,于一次次推敲中,触及那张摇曳的网,一份曾经的存在;一字字,一段段,一篇篇,不知过去了多久,依然执笔于此,涉足那年那月,那日,你种下的蛊,是无法解的思念,千篇一律,滋生再多,终归是一个主题;始终,是今生无法抵达的岸,难以解语的话题,不可解开的心锁!

也许,仅是你生命中的一过客;匆匆那年,惊鸿了那天云朵,无意的一瞥,深深植入了岁月,从此以后,为此流浪,为此寻觅,终极一生,终了还是你生命中的行者,即便系满兰舟,留云取月,桃花水一波三折,也只是,春的一度喜欢,无法穿越四季,仅仅桃花瘦尽三千,飘落尘土,碾作泥。

若能为,花海中的一簇,素素的一朵,在你必经的路口,恰好遇见,恰好绽放,葱荣一山,绿荫一水,淡淡的,静静的,赋予一叶清凉,一抹暖色;若能够,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倘若你在场;冷清的日月,将催红绽绿埋葬,修剪枯枝败叶,缓慢的,寂静的,缓缓絮叨,即便瘦尽,也在没落的一刻,把岁月明净若春。

画楼远歌,让思念抵达;在烟雨袅袅处,在月上枝头时,披着绿水青山,把点滴思念浅浅落于窗花的枝桠,绣着花意,织着往事花影,美美的,欢欢喜喜的,把你再次忆起记忆如约抵达,守护时光的行囊,把自己住进去,把你住进去,把斑斑岁月住进去,然后携手种下一路诗行,清风铺垫,就这般在路上,静静行走,直至到老!

在尘埃落定时,恰好的时间里,一切刚刚好,一切刚刚开始,拾取旧梦,剪下小窗红影,月下,捡拾星辰,两两相对,夜色为盏,思起初识初见,或是小桥流水边,石板路上,绿水旁;亦或西子湖畔,清水洗铅华,把记忆中的尘埃洗净,然后藏于一首诗里,等待远方的琴音来读懂,等待沧海中的微妙一粒相思豆,来深种。

画楼远歌,思念抵达;红烛摇曳相思枕,夜阑珊,缓缓情丝,波澜浮萍,堪那山穷水尽,叶落成空,遥念秋红悠悠,安坐磐石,醉卧秋末!

小编推荐qg13.com

无法抵达的距离


他说,好久没见。

我笑着说,是啊,好久没见。

他说,这是我女朋友。

我说,真漂亮。

他对他女朋友说,这是我高中同学。

他女朋友说,你好。

我说,你好。

看着他们手挽手,我故作很淡定的说,对不起,我还有事,下次有空再聚。

他说,好,再见。

我说,再见。

我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我竟然在北京遇见安宁。而且我从未料想过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他。也从未想过,会在公司的楼下遇上他,看着他和他身边的女人相携离去,隐藏在最心底的记忆,就像被打开了阀门,顷刻之间,关于他所有的记忆涌了出来。

遇见安宁,是在我高一。

那时的我喜欢古惑仔,喜欢那些看起来有些坏坏的酷酷的男生,不喜欢柔弱的书生似的所谓老师口中的三好学生,也不喜欢那些看起来很老实的男生,总觉得他们不能给予我安全感。

所以每次听说有打群架,或者男生斗殴的事件,别的女生都远远的躲开,我却奔过去,喜闻乐见似的看着。觉得能打架的男生特别的帅。可惜学校管的严,谁能让学生天天打架?倒是宁愿学生天天打打篮球,还能在跟别的学校比赛时争争名次。

于是打架看不了,那就看球呗。当年流川枫、樱木花道也是我心中男神级的人物。我的座位靠窗,而操场就在教学楼旁边,所以从窗户边很容易看到篮球场上的人。据说有个叫安宁的人特别会打篮球,技术跟流川枫有的一比。当时我还不信,为此还跟班上一个女生差点闹翻。她生气的说,安宁绝对比流川枫厉害。

我从窗户远远看过去,有位个子很高,看起来痞痞的男生,球技还真不错。那个女生指着那个男生说,就是他,看看,看看,人家又帅,又会打球。

我嘴上切了一声,可眼却紧紧追随着那个男生。只可惜,距离遥远,再2.0的眼,也看不清楚长相。只见半场下来,立刻有女生上前殷勤的递水。他接过水,仰起头咕咚咕咚喝一半,然后把剩下的一半直接从头上浇下去。之后把空瓶再递给女生,下半场开始。

一日,该我和另外两个同学做值日,于是回家的时候有些晚了。出了校门口,在等公交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人,咬着一根烟,跟旁边的人在说着什么。一张帅气的脸,眼睛弯弯的,嘴角带着坏坏的笑意。瞬间像是一张被定格的照片,我愣神似的直愣愣的看着他。像是感受到什么目光,他抬起头看向我这边,四目立刻对上。我和他都怔了一下,随即我移开了目光,恰好这时公交车过来,我逃离似的上了车。

之后我才知道他就是安宁,比我们大一级,就是那个篮球场上的风云人物,那个长相帅气,却带着一脸痞子像,完全是我符合心中坏男生样子的男生。于是我也开始去操场上看球,时不时的为他加油,在他投进三分球的时候激动不已。在他扣篮的时候,尖叫。像所有爱慕他的女生一样,只是我们从那次相遇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什么交集。

不过,我的目光,总会在校园中寻找他的身影。经常能看到他宽阔的后背,看到他双手插进裤袋里,一个人走路或者两个人一起。

一学期就这么过去,我开始住校,和面临文理分科,因为我的理科成绩实在是太差,所以只能选择文科,当我听说安宁是学理的时候,心里有些微微失落。原来他是学理的啊,那我们岂不是能探讨的东西很少么?

就在开学的时候,我怀着无比郁闷的心情,开始了文科生活。而在第二天,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这是新转到我们班的同学,他叫安宁。咦,他怎么会

老师还没说完,台下早已经窃窃私语。尤其是女生,一个比一个兴奋。(短篇小说)台上的安宁一身黑色的T恤搭牛仔裤,高高的酷酷的。

我听说他由于经常翘课,成绩越来越差,才会想着不如来学文好了。同桌满眼桃花跟我说,现在想想,幸好我选择了文科。

安宁,你先坐在苏茉旁边的位置。老师指了指我旁边隔着一个过道的位置。我睁圆眼睛,他看着我,点点头。

我故作不认识他,故作很认真的听课,故作很认真的记笔记,故作很认真的跟同桌谈论事情,故作很正经的用余光去看他。他常常在睡觉,不睡觉的时候在看课外书,不看课外书的时候就翘课去打篮球,不打篮球的时候,就是没有来学校。

他的成绩一直很差,最后老师忍无可忍,罚他打扫卫生,罚他在后面的黑板前站立上课。期中考试前,老师说,如果这次的成绩还是很低,就让他叫家长。他似乎很苦恼的看看自己干净的就像刚发下来的新书一样的课本。

我看了看自己的笔记,然后又看了看他,接着我把自己的笔记递给了他。他愣愣的看我,沉默的接过笔记。

我帮你补习吧。

他挠了挠头,看了看密密麻麻的笔记,说,好。

于是,每天自习完了,我跟他还留在教室,帮他补习功课。一切都像那些青春电影里演的一样,我们慢慢变得很熟,互相开玩笑,互相买早饭,他翘课的时间也慢慢的少了。

冬天很冷,他会为我准备暖水袋,有同学开始开我们的玩笑。

在圣诞节的时候,他带我去公园,我们一起坐过山车,一起坐海盗船。

我经常胃疼,他每次都能从口袋里像变戏法一样,拿出胃药给我吃。

我画了一张他的漫画,他放在书包里,夹在我送给他的本子里。

我数学很差,他英语很差,我们就互相补习。

我逼他背历史。

他逼我背数学公式。

我时常看到有女生投过羡慕嫉妒的眼神,可我不在乎。现在每天安宁去打篮球,能递水的只有我一个。

然后在一次补习完回宿舍的路上,他突然把我拉到黑暗的地方,快速的在我唇上亲了一下。然后在我耳边说,苏茉,我喜欢你,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你。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他就三两步的跑开了。

剩下我站在黑暗中,看着已经看不清楚的背影。

我一度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跳的很快很快,脸上像是烧着一样,心里像是有道声音想要尖叫,尖叫。

不知道自己怎么进的宿舍,自己怎么洗漱完躺在床上,只是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黑暗中安宁一双乌黑晶亮的眼睛看着我,对我说,我喜欢你。我不自觉的摸着唇,依然觉得温热。

那是我住校以来第一次失眠,无论怎么睡都睡不着,在想第二天怎么面对安宁,要怎么再给他补习

然而一切都是我多想,安宁压根不给我机会。第二天他没来上课,他是走读生,住在家里。据说老师给他妈妈打了电话,他妈妈说他打电话说他住学校了。

一直到第十天的时候,安宁才出现,他的右眼被包扎着。我还没来得及问什么,老师已经把他叫到办公室,然后一整天过去,直到上自习的时候,他才回到座位上。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沉默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

我看着他,他看了看我。

没有任何的话,就那样的离去。

我追出教室,安宁。

苏茉,对不起。

到底怎么了?

我妈已经为我办理了转学手续。

后来听老师说,他当晚没有回家,而是跟几个社会上的混混去了酒吧,然后喝醉了,闹事,打架,眼睛差点瞎掉,在医院一直躺到现在。学校准备给他处分,他妈妈求了校长不要给处分,否则档案上将是污点,愿意为他办理转学手续。

以前一直觉得那些古惑仔很帅,一直觉得能打架的男生很酷,一直觉得坏坏的男生,成绩应该很好,一直觉得安宁会和我一起考大学。

可是他就那么的走了,在向我表白,还没听我表白的时候,就那么转学走了。

我的成绩一落千丈,问了好多人,都不知道他转到哪所学校,也有人说他出国了,去了英国。但是也有说他在另外一所高中,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翘课去另一所高中,在校园里逛了整整一天,却始终没有看见他,哪怕跟他背影相似的人。

回到学校,我被老师狠狠的骂。

我知道你跟那个安宁之前走的很近,你也不看看他是什么人,你是什么人?别以为他长的帅点,就觉得他好。成绩那么烂,即使你们在一起,他养活的了你吗?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学生到底怎么想,打架,谈恋爱,要是我是你妈,早打死你们。

老师劈头盖脸的骂,我面无表情的站着听。

哎我说苏茉,你要是这么作贱自己,你就来,反正大学是你们,又不是我的,你们考不上,只能一辈子呆在这个小县城,我看你长的还行,就多嘴说一句,什么样的人看不上,偏看上那种烂泥扶不上墙的人。你都不看看,他都跟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混,小小年纪竟然去酒吧,这是幸好眼睛没瞎,要是瞎了,就有够受的,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好男人多的是

我喜欢安宁怎么了?我就喜欢他打架,我就喜欢他抽烟,我就喜欢他坏坏的,我就喜欢他成绩不好,我就喜欢他这样,怎么啦,你以为你老师就怎么着了?!

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顶撞老师,我也被叫了家长。

平时总是宠爱我的老爸,第一次打我,过了很久五指印也没消去。

我依然被其他女生指指点点。

压抑的过完整个高二投奔更压抑的高三,整个高中因为安宁,我过的很沉默。

我也至此再没见过安宁。

如今看着他牵着他的女友,他变得温和,变得谦谦,不再是年少时那个弯着眼睛带着痞痞的笑的男生,不再是那个总会叼着烟假装成熟的男生,不再是那个风靡篮球场的三分王,也不再是对我轻吻,说从第一眼见我就喜欢我的那个安宁。

每次走在路上看到跟安宁很相似的背影,都会愣神。

年少总轻狂。

我们念念不忘。

人生最美是抵达


抵达,浅意指从某一处到了另一处,而这中间的过程与结果就是抵达了。其实,抵达在路与路之间,抵达在心与心之间,抵达在情与情之间,抵达也在灵魂与灵魂之间。

我想每个人不同时间都有不同的渴望,渴望幸福,渴望成功,渴望拥有等。其实,这所有的渴望也就是渴望一种抵达。事实上,人们渴望抵达的心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就拿小孩说吧,为了博得父母的疼爱,或为了得到某一喜欢的东西,他们往往以哭泣做为内心的诉求,常常是父母看到哭泣的孩子便会心疼地抱在怀里,亲了又亲,哄了又哄,然后买了他们喜欢的东西,此时孩子的心愿得到了满足,破涕为笑。

当那份开心定格的瞬间,其实就是孩子抵达了目的。又比如说吧,上学了,每天努力地学习知识,也努力学习做人与做事,当所有的努力换来品格的提升与思想的成熟,也换来优异的成绩,这美滋滋的感觉其实就是抵达的美好。记得那时候听说能和好朋友相聚了,竟有点让人夜不能眠,渴望相见的心思充盈了每一处角落,盼啊盼,当相拥的那一刻,幸福,激动,温暖顺着血液流淌,这感觉,不还是抵达的美好吗?

当每年春节全家人欢聚一堂的团圆喜庆了岁月,便知这抵达的幸福是如此的温暖。那些年,看到母亲劳碌在无尽的风雨中而任劳任怨,心里真的很心疼!当我能够减轻母亲肩上的担子时,那一笔笔款寄回家乡,那一封封书信传递在彼此之间,思念虽苦心却幸福着。是啊,能让母亲多一丝轻松,那将是我最大的欣慰。记得当哥哥和弟弟大学毕业后,母亲自喃自语地说:终于是好起来了。我深深明白,这好起来的不易和母亲最后的心情。当所有的渴盼有了欣慰的结果,所有的苦与累便不值一提。

当你在危难时朋友的雪中送碳,让情谊温暧了岁月,这不也是抵达的快乐吗?最是记得一名叫罗永霞的女孩,虽然不大善于言谈,但她对我的好,我今生一直不会忘记。生活中,其实我也是个比较沉默寡言的人,默默去做一些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那时,罗永霞并不会对我说很多的话,但极少的话却是最有份量的。有时她会提醒我注意休息注意健康,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往往不用我开口她会对我说:我家里没什么事,你兄妹又开学了,需要钱,我这有两个月的工资你先寄回家用吧,等不紧张了钱再还我也不迟。此时我的心里满是感动与感激,一直感谢也感恩这平凡的友情。我知道,她是懂我的。虽然现在我们天各一方,但内心的念却时刻存在。感念在心,祝福在心!

每次看到那些相扶相携的老夫妻,我的内心总是感到无比温暖,也常常幸福着他们的幸福,并送上默默的祝福。我知道,爱情的美好,是生命的大美好。相遇,相知,相惜,相惜的心,最后渴望一份拥有。爱到最后,是渴望一生相携的幸福,而好的爱情,往往是两个人一起成长,共同书写一曲人间的地老天荒。其实,所有的付出,以及最后的婚姻,都是抵达后的美好。我的喜怒哀乐,他在乎着;他的冷暖寒凉,我关心着。所有体贴与感受到的幸福,都是彼此的抵达,而这种抵达,也唯美了岁月。常常,人生因为有爱,才看青山常绿,才觉生活处处花香鸟语。

生活里也常常听人说,你若能懂我,那该多好!人生一世,其实那份懂得最是难得。每个人都渴望灵魂的懂得,其实也就是渴望共鸣共振的抵达。最美君心印我心,我明君心共人生。正是因为一个灵魂洞悉懂得了另一个灵魂,在回应的共鸣共振里,人生得以丰盈与完善,这是生命无可复制的美好。我想,灵魂的彼此懂得,彼此抵达的愉悦,必将是人生难得的璀璨。其实,抵达是懂得的升华。因为懂得,才去呵护与关爱;因为懂得,才去感念与体贴。所以用了心的努力,最后的结果往往就是彼此的抵达。为此,生命因抵达而开心快乐着,生活因抵达也温暖幸福着。

远·近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题记

阴雨的黄昏,风不休的吹着,我看着摇曳的树枝,想念着万物的伟大。有一次,我梦见大家都是不相识的,醒了,却知道他们原本就是相爱的。

网络的彼岸,是追寻着的自己。千与千寻后,遇见的不过是另一个自己。上网的人,在我看来分为两种人,有爱说话和不爱说话之分。

爱说话的人,遇见陌生人也会自来熟;不爱说话的人,遇见熟悉的人也会陌生。在这个充满诱惑的大网里谈情说爱,多少是带着点自卑的。

想念,却无法相见;挣扎,却又一次次妥协给自己。

友VICIO认识了一个人,叫姬,游戏里认识的。却始终不想承认这叫网恋,也或许是不敢,亦或缥缈。网恋的感觉,是平淡如水,却又惊心动魄的。每天想着念着,只发几条短信,打一两个电话,也会感到幸福无比:但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大闹天宫,自己把自己逼得遍体鳞伤,无路可退。

友VICIO觉得,姬不在乎她了。原因仅仅是某日发了一条短信,石沉大海。

对自己的不自信,慢慢拓展成对他的不信任。

黄昏的天空,像一扇窗户,一盏灯火,灯火背后的一次等待。想起一些人来。

终于和他分手,原因不详。两人沉默数月之后,忍不住开始了第四种情感------暧昧。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原本是从这暧昧中携手走进爱恋的。

暧昧是高手过招。许多网恋者们就是从这一小步跨到那一大步的。

绿草求她地上的伴侣,树木求他天空的寂寞。网恋就是这样。

其实本不愿在“恋”前加一个“网”的。恋爱就是两个人爱了,无论你是“近恋”,“远恋”还是“网恋”,那都是两个人的事。

当最远的距离缩短成最近的距离,当天涯变成咫尺,当树懂得了树,当两个人终于爱恋。

建立在自信与自信的基础上,那就爱吧。毕竟世上有预报天气的,有预报地震的,却从来不会出现预报幸福的。

秋歌


秋到了,该收了。

立秋的节气刚过,风就不一样了,不柔了,有了一股冲劲儿。往日湿重厚腻的云,轻薄了,也淡了。天空露出了湛蓝的底色,高了,远了。蓝的让你忍不住,停下来,去寻找。云呢!

没几天的功夫,一片一片刺眼的黄,绕着村庄,漫了田野,漫了山坡,漫了洼地,一直漫了天际。金灿灿,黄萦萦,丰盈又饱满,也漫过了心。秋天的颜色,骨子里的喜欢,还有依赖。

老孙,同住一个单元门的邻居,儿子在城里成家立业,他的户口依然在农村老家,每年还种着两晌多地,只有在春种秋收时,回农村经管属于他的土地,偶尔回农村几次,倒像是串门,惬意中就有了收获。

老孙健谈,很愿意话当下,又很愿意让时光倒流。而且嘴角总是上扬,幸福感不要不要的,他眼里的春耕与秋收,不用细细雕琢,两幅美丽的乡村水墨画,就会轻盈的展现在面前。你不去分享一下,好像不行。

老孙,滔滔不绝。我,倾听。

现在种地,简单,就跟玩儿似的。没有了过去的起早贪黑,看不见人山人海,暴土扬长。三春不如一秋忙,流传很多年的农谚,也悄悄的淹没在机械化耕种的轰鸣里。已然成为一种过去时,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流淌在我的时光里。

秋天的颜色是故乡的,秋天的颜色是爷爷用勤劳和智慧蘸出来的。

爷爷又挎着粪筐出去了,要趁着天还没有大亮,赶在其他人之前多捡拾些狗粪猪粪,放到屋东边的沤粪坑里,待夏季一到,不多的时日,一池沤好的农家肥,就加持到自留地里那些烤烟、土豆、高粱去了,

母亲抽烟,爷爷每年都要在自留地里留出一块儿地用来种烤烟,按照时令,爷爷先在屋前的园子里,找一块儿靠墙向阳的地方,做一个大约一米乘两米的四周凸出的池子,把池子里的土弄得细细的,然后均匀的撒上烟籽儿,浇上足够的水,盖上塑料薄膜,剩下来就等着发芽出苗了,择时再移栽到自留地里。

爷爷割烟用的袖珍镰刀,磨的锋快,是万万不能让我碰的,生怕割到。爷爷每次用完,都藏到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方,我好奇的找过,没找到。长大后还问过爷爷,爷爷说这是秘密!

爷爷伺候的烤烟,叶片肥大厚重,抽起来有冲劲儿,母亲后来的心肺功能不好,我想与抽烟不无关系,即使到现在,几个哥哥吸烟我还是反对的。但是说不听,都很固执,呵呵!

看见那片高粱了吗?红彤彤的高粱穗,在秋天里,日渐饱满,红的耀眼,红的迷人。爷爷把这段果实的成熟,叫晒米儿,我听见大人们说这句话时,都带着儿话音,也许是给人感觉通俗些。和高粱同时晒米儿的还有玉米、大豆、糜子、谷子等等。

没过几天,高粱熟了,爷爷就会挑一个潮湿露水重的早晨,把高粱整棵割倒,然后把高粱穗一一割下装筐拿回家,放到院子里再继续晾晒,而把高粱秸秆二十几棵捆扎为一捆,用手推车运到家,留着有大用处。

后来才知道,为什么收割谷物豆类等庄稼都会选择有露水的早晨,爷爷说,干燥的天气收割容易脱粒,减少收成,原来种地还有这么多说道儿。

植物上的露珠,也是只有立秋的节气来了才会有,剔透晶莹,和着秋虫的呢喃悄悄滴落,舒缓又灵动。往日狂躁的人们,告别了盛夏,告别了闷热,心也渐渐的安静了。庄稼落了黄,再也不那么密不透风了,空气中有了内敛与成熟的味道。不信吗!仔细闻!

爷爷忙过了这一段儿,就开始翻动那些高粱秸秆了,尽管烧柴有不足,但这些高粱秸秆是绝不能拿来烧火的,爷爷把成色好的挑出来放在一起,成色差的用来做搂柴火的大耙帘子,怎么跟你说呢,就是做成像撮子形状,然后按照帘子的大小再做一个耙子,耙子杆这头用一个木板掏一个窟窿眼儿,套在耙子杆上,搭在肩膀上。帘子后部用木叉有机的捆绑在一起。此时,一个楼柴火的大耙做成了,用来搂田间地头的毛柴,好用。我用大耙搂过柴火,不轻,累得慌!

剩下那些成色好的高粱秸秆,爷爷按照他的一道道工序,开始编织铺炕的席子,就是炕席!爷爷早就把工具准备好了,三棱梭刀、四棱梭刀、还有用来杀猪用的侵刀、一块儿木板。先用梭刀把高粱秸秆按纵向从根儿到稍儿,分成三等分或四等分,然后用右手拿侵刀,木板做垫木,坐着用脚蹬刀背,把破好的秸秆用左手往后拉,刮掉上边的瓤,留下光滑的高粱秸秆皮,就是编织炕席的原料了。

编织一张炕席需要好几天,爷爷恨活儿,总是急急的样子,盘腿坐着编织炕席,一坐就半天,鼻涕流出好长,都是别人提醒,腿能不麻吗!能不累吗!

我真敬佩爷爷,编织出来的炕席,平平整整,周边还有好看的图案,喜欢!只是自己家舍不得铺,每年编织的几张席子,都要用来补贴家用,怅然!还有淡淡的忧伤!

爷爷会的可多了,还扎笤帚,扎刷锅的刷子

那些年,那些事儿,很多很多。都一一留存在我的大脑皮层深处。

都说往事不堪回首,可是,有许多需要记住的东西,是完全可以去追溯的,

都说往事随风,谁又能让往事都飘走呢!我不能,你也不能。

洛阳歌


东土大唐的东方,有个叫梧桐的小镇,小镇外有条小溪,溪畔有座山,山中有间屋,屋里却没有世外高人,只有一名六旬道人带着个两个徒儿在此修行悟道。

传说大唐王朝自八百年前便有天道喻世,盛极八百年,随即当衰。直至数十年前年间,孝景帝终于覆灭了仅存数百年道统的大周,从而终一统天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大盛之世。而这个故事,便要从这里开始。

山是无名青山,屋是废弃破屋,但四周却是种满了桃花,久而成林,尤至春季,便是十里之外也是暗香沁鼻。那年是大唐祥瑞十三年入春,正是四处硝烟弥漫大唐动荡时。

大片大片的桃花盛开,极是好看,尤是一些还在含苞的花骨朵儿,更是媚态极妍。有白衣少年负手行走于桃林中,身子颀长,丹凤眼桃花眼,狭长而妩媚,极其俊美。他叫夏九歌,自小便住在这座破庙里,是文孝帝最喜爱的幼子,也是兄长们最为嫉恨的皇弟。打小便喜爱桃花。穿过长长的桃林,便依稀可见一座院子,里面有一株很大的桃树,桃树后便是那座破落屋子了。

就是在这桃林里,他遇见了她。犹记得那年冬天她衣衫褴褛,乱糟糟的头发,单薄的小身子在风雪里瑟瑟发抖,却对蹦跳至她面前友好伸手的他视而不见,一双眼眸尽是阅尽沧桑的冰冷与疏远。那晚还是最后女孩受不住饥寒倒在了雪地里,最终被他扛进了屋子里而无奈的妥协。此后这座山里便有了三人,她名洛阳,是大周皇帝最宠爱的公主,也是仅存的一位皇室,从不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大多时候都是他嬉皮笑脸地在旁边说笑。在他十一岁时,女孩独自下了山,此后再未回来。

在那之后,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夜里出门看桃花,他总觉得,黑夜里的桃花才是最美,这一看,就是十年。他也曾问过道人关于她的事情,老人总是笑而不语,苦心用陈年好酒套话,也不过是天机不可泄露几字而已。她一定有极尽心酸的经历,背有如山沉重的枷锁吧,不然那眼眸何以那般冷漠。

他在桃树下总是不由自主地想着,嘴角微微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让人沉迷。

那天夜里,九歌在以前她爱坐的桃树上,枕了半宿。外面的风很大,他的衣袖迎风飘飘,仿佛下一秒他单薄的身子就要御风而去一般。

那晚,少年的心轻微有些疼,走出了山门。

于山中云深处再拜师恩。

晨曦,道人静静东望旭日升出,轻轻叹了叹,平静离世。

那年大唐这座雄狮终于不再睡得安稳,似入膏肓。那年有人扯出复兴大周皇室旗帜揭竿而起,几朝遗民纷纷投效,连破数十城,京城陷入恐慌中。

岁月流转,时间变换,那山里的桃花开了一季又一季,花谢花开,就仿佛从无人知晓其存在一般。

战乱四起,仍有江南烟波垂柳,有白衣翩翩风流,独立小舟,惹佳人独守楼阁。他素衣白着,山水间几程游,过谁家楼台,一声弦歌拂落。

直到第二年夏天,大周复国大军将大唐帝国号称天下十铁城之一,离京城只有三城之远的邺城攻破,远坐皇宫,视叛乱如猴戏般的文孝帝终于坐立不安,一边急诏天下各路兵马聚兵勤王,一边张贴皇榜招纳国士。

这年夏天,九歌手拿着皇榜,进宫面圣,无人知晓其具体内容。三天之后,文孝帝亲登帅台,焚香祭天,拜夏九歌为上将军,领士大夫衔,暂督京都大小事。

随后夏九歌亲率京城外虎贲等三卫军队,出阳光,与大周相战于鄱阳,九歌用骄兵示弱之计大败敌军,这之后携大胜之势,连夺回十城。

在夺回第十座城池之时,已是第三年寒冬。大周二十万军队兵临长安,夏九歌终于连续赶路半旬率领十万虎狼之师与之对峙于城下。

长安城外,漫天飞雪,刀枪密集似雨。

夏九歌白袍银甲,倒提长枪骑在马上,凤眼微眯。那张因赶路而略显苍白疲惫的脸,在大风雪中,因看见了那抹熟悉的身影,更添了三分病态。果然啊,他心想。

领头骑在马上的那位少年将军,背负白羽翎箭长弓,腰配长剑,一身赤红大铠甲胄,在风中猎猎飘扬的红色衣炔将他整个人耀眼夺目得像燃烧的火焰,美丽绝伦。

他纵马轻提而出,看着英姿勃发的她,嘴角边扬起了一抹意味难明的笑容,淡笑问安,洛阳,十余年未见,可曾安好?

洛阳闻声漠然望去,一时怔在了那里,那智谋百出的上将军桃无言原来竟是他。还是那副欠揍的慵懒笑容,让人极度抓狂妖冶的脸,微眯的眼随着嘴角勾起的弧度加深缓缓展开,就像破茧的蝴蝶挥翅般,优雅而温暖。

这一刻,她的心里那仿佛长久长在心田的某种东西,悄然开出了花。那东西或是早在风雪那夜,他将她抱起扛进那破屋走去时就生了根吧。那晚,在他的怀里,她只觉得无数没日没夜的逃亡所带来的从心至身的冰冷都化掉了一般。即使后来的日子,始终觉得那夜的相遇,就宛如随风消散一般,未曾存在过,但她的内心无法瞒过自己,那就是真实的。

她自己也不知何时开始,对他放松了防备,甚至隐隐有些习惯起来,以至于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几十万英灵的血海深仇也装不满她那小小的心灵。或许是自己从不给好脸色,他仍不厌其烦地给自己讲笑话,或是他乐此不彼地用那狡诈如狐的手段捉弄自己,让自己放宽心怀,或是为了自己想要看奇甲韬略,他在屋外整整跪求了老道人三天三夜,或是

原来那里,一直安静地在发芽长枝,不曾散去。寒风吹起她的发丝,她眼睑低垂,收回了那些漫长宛如几世的思绪,不去看那一双妖冶而淡定的眸子,更不想看他那嘴角戏谑的弧角。

洛阳啊洛阳,如今可是两军交战,怎可去想那些儿女情长,早在国破家亡的那刻你不就注定了没权走寻常女子的生活么。她低低地自嘲笑了笑,深深吸了口气,正准备开口,耳边便传来了那无赖的慵懒声音,哟,虽说我们两军交战,可十多年的相处,连一句问候都没有,是否太过无情了些?本来还想和你好好谈弄一番风月呢,怎么,怕我待会儿求你留情?

和你有屁的交情,洛阳心里冷冷一笑,她抽出利剑,面无表情向前一扬,杀!

夏九歌抬眼望了望鹅毛般飞扬的大雪,眉毛挑了挑,如释重负一笑,挺枪跃马,直取洛阳,大声笑道:且看我活捉了你,晚上再好生和你赏月!

一道枪光宛若白驹,迎面袭来,洛阳侧脸避过了凌厉的一击,同时握紧了手中的剑,剑影飞快地闪动,加倍的还击回去。

两人一个性子慵懒,天资独厚,一个天分平平,却勤奋苦练,如今两人也不过不分伯仲,一转眼就打得难解难分,剑光灼灼,寒气层层。她越舞越快,招式凌厉,已然分不清哪是剑气,哪是她的影子,整个人似乎都与剑融为了一体。

夏九歌却仿佛毫不在意一样,只是舞出无数枪花,只是一味地防守,并不出击。忽然,他露出了一个破绽,洛阳心里有些迟疑,但转眼看见身后倒下的人越来越多,不做多想,狠一咬牙,向他刺了过去。以他那狡诈的性子应该挡得住的,最多不过小伤吧。她想。

空中的雪更加大了,阵阵雪雾在地上溅起,开出一朵又一朵鲜艳的血花,大地仿佛都要被热气蒸掉一般。

少年连着盔甲和白雪相拥,缓缓落马,鲜血从胸口那里止不住地流出,脸上都是飞溅的血沫。

不!洛阳的心仿佛突然被挖空了一般,撕心裂肺。

他不顾脸上的血迹,抬手缓缓抚摸过她的脸颊,以从未有的温柔轻声笑说,这还是第一次摸你的脸呢。不要哭,小心哭坏了皮肤,就不好看了。我精心为此筹措了三年,才将唐朝军队毁去大半,如今十万精锐更是尽毁,此后应再无人阻挡你复仇的步伐。呵,明知道你背负很多,还总是一个劲地欺负你,真是个大坏人呢。其实啊,早就该死了。

他轻轻嗅了嗅她捧着他脸的手,眉宇轻皱,缓缓闭上了桃花眼眸,真香真暖啊。

她不知所措的使劲地蹭着他的脸,不让他的身子变冷,眼泪簌簌地流下。

风雪里,只剩那一袭白袍红裳,耀眼夺目,一如当年青山盛开的桃花。

远和近


小王子深深地爱上了一朵玫瑰花,他相信玫瑰花所说的话,认为她是宇宙间唯一一朵玫瑰花。可是小王子来到地球以后,他在一片花园里看到了和他的那朵玫瑰一模一样的三千朵玫瑰花,他才知道自己的玫瑰花只是一朵很普通的花 ,跟其它千千万万朵玫瑰花都一样。

直到有一天小王子遇见了狐狸,小王子和狐狸成了朋友,并且他们变得彼此需要对方。在小王子见到狐狸之前,小王子对狐狸而言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同样地狐狸对于小王子而言也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狐狸,正如成千上万朵花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不寻常的事在这个时候就发生了,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于是在小王子和狐狸的眼中他们都变得不再寻常。并且他们都相互爱着对方。

我们承认小王子是爱他的玫瑰花的(尽管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玫瑰花只是一朵很普通的玫瑰)。于是,有一天小王子终于离开了地球,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只因为他需要他的玫瑰花。不论道路有多远,他都一定要回去。

记得六年前第一次读到小王子的故事,当时的我只是对巨蟒吞食大象的图画产生了兴趣。原来巨蟒可以将一整头大象吞下去,当时幻想着那条巨蟒究竟有多大。终于小王子并没有引起我太多的关注,他的出现只是让我肯定了这个世界上必然有一个很美好的存在,我想去发现它。 曾经有很多美妙的事物让我的心中泛起涟漪。我也曾因此爱上了好多人和他们的世界。直到今天我也并没有真正后悔过。我只是想把自己心中的欢乐分享给更多的人。可能是另外一个世界,跟现实生活几乎完全不同,但又有很多相似之处,只轻描淡写间便可以勾画出一个特别美妙的瞬间,你在享受的过程中早已忘记了它到底是真还是假,因为你已经相信它是真实存在了。我喜欢午后伴着随风的阳光,光影斑驳,不论是草丛还是密林,或是山川河流。如果是冬天,白色和温暖完全融合在一起,一幅暖色调的画作就已经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人,我开始特别地关心她的喜怒哀乐。她开心,我会跟着开心,她如果遭遇困惑,我的内心会变得焦虑不安,于是我自己替她想象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好在我所关心的那个人最后都好好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虽然因此我的情感有了很大的波动,但最后都能归于平静。我很感激她带给我这种特殊的情感变化。

我很想知道小王子最后和他的玫瑰花怎么样了,但如果我因为某种焦虑而去胡乱猜疑,这样做肯定是不对的。还好他的星球是有编号的。而且我知道在我抬头仰望天空时,我所看到星星,其实有一颗就是小王子居住的星球。所以我并不为小王子感到焦虑。渐渐的我早已习惯性的把我看到那个星星当成是小王子的家,因为我好像已经看到他们了。原来我并没有离那个世界太远。

镇远之远


镇远,黔省东部的一座边城,地名虽然阳刚,却是一处山水旖旎,风光迷人的地方。夏末初秋的季节,我旅游来到这里。

行走异域他乡,心情总是有些特别,每每想用心灵的触角去感知那个地方,几日神游,镇远把一个远字留在了我心里。

镇远之远,远在历史,小城的历史已经流淌成一条无尽的长河,源头的故事,早已散落在历史的烟尘之中。

也许,五溪蛮和百越人的历史有多远,镇远的历史就有多远。可以想见,上古时期,这山麓水滨就有茅屋竹舍星罗棋布着,夏时的月,商时的风,应该见证过那些亘古蛮荒的岁月。两千二百多年前,镇远开始设县,称镡城。那时,这里是秦国的疆域。回望历史,我仿佛见到,这碧波清澈的舞阳河畔,峭壁悬崖的石屏山下,依山傍水的木屋或高或低,或疏或密,参差错落地结构着市井的古朴与繁华。

南宋宝佑六年,镇远地名正式出现,何以定名,难以考证,根据历史命名习惯和此地的军事战略地位揣度,估计有威镇远方的意思。曾听过这样的说法:当年这方土地的封疆大吏进京述职,千山万水,一路风尘,及至抵达,憔悴万分,天子见状,问其何来,答:陛下,那地方真远啊!,天子误听,应道:哦,镇远啊!,地名便由此而得。此说无疑牵强,但在当时,对于江南来说,地处西南一隅的镇远的确是太远了。

可是,镇远和江南却一脉相连。

未到镇远时,想象中的镇远,应该是苗家的瓦房和侗家的木楼连缀着,就像黔东的其他地方;可是,当绕过一个山口,镇远朝我扑面而来时,那蜿蜒的水岸边,连绵的峭壁下,尽是大片灰墙黑瓦,飞檐翘角,古韵迷人的徽式建筑。一下子,我似乎来到了杏花春雨的江南。然而,空间上的江南何其遥远;是时间把江南搬到了这里。明朝初年,来自江南的屯军者和他们的后人们,将无尽的乡思寄托于故乡的建筑,六百多年来,循制而建,世代相传,逐渐形成今天镇远的建筑风格。遥想当年,那轮马头墙托起的明月之下,有多少游子曾经梦回江南?

在镇远,你会见到一些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面孔俊秀的男女,与当地苗、侗、土家居民有异。他们称自己是本地人,问何时在此居住,回答已若干世代,估计他们多为屯军者的后人。他们的先祖朝思暮想重返故里,可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后人的灵魂早已融入黔东的山水,不再思念遥远的江南。

屯军者们也许知道重返江南注定要成为一个永久的梦,于是精神寄托和灵魂皈依就成了他们的终极愿望,他们将孔子、佛祖和太上老君先后请到府城对岸的中和山上;儒、释、道三教的信仰使得青龙洞这个别具特色的宗教建筑群依山就势地屹立起来。此后经年,这里林木苍翠,香烟缭绕,人们各依其教,各求所归,平等祥和。

历史已经远去,今天的镇远呈现出一派现代的繁华。旅游旺季,南来北往的人们纷纷涌入城中,将一座小小的古城挤得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夜色渐深,行人渐稀,喧嚣的小城慢慢地沉寂下来,喜欢宁静的我,这时租上一叶小舟,去欣赏宁静中的古城夜景。

夜风舒缓,夜色如绸,两岸璀璨的灯光,勾勒出古城绚丽的轮廓,水上水下,对称着一个流光溢彩的世界;明亮的射灯投映府城后山,将峥嵘的峭壁幻化成如诗的画屏,装点着古城的夜晚。墨一般的夜幕中,一座庙宇的轮廓屹然闪亮山巅一侧,如同天上宫阙,又似仙境人间。

船夫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生得壮实,因夜深人静,交谈时无意中说到小城的治安。

小伙子单手划桨,听到我的担心,不以为然地笑笑,他告诉我,这座小城极少发生偷摸抢劫案件,因为若有事件发生,一声呼喊,旁人都会挺身而出。

听他的话语,想到白日里问路,无论男女老幼,均态度和蔼,热情礼貌,不厌其烦。尤其想到在一处冷饮小店买果汁,看店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身材瘦小,但眉目清秀。不过两元钱的生意,也十分热情,声声亲切自然的请坐嘛,慢走哦、再见了,令人倍感温馨。

繁华的旅游城镇,民风竟如此纯朴,让人感觉回到了遥远的时代,回到人们互相拱手作揖,彬彬有礼的生活里,镇远几日,恍若隔世的感觉常常漫进心里,让我把现代的繁华忘记。见惯了都市生活的人欲横流,见惯了商业社会的人情冷漠,这古风犹存,远离现代污秽的镇远,真的让人感到很远,远得那么纯朴,那么无暇。

宽阔的舞阳河,是镇远的母亲河,不知流淌了多少岁月。她流过大山,平坝,流过城镇、乡村,难免会承载太多的污染。当我带着这样的担心走近她的身边,看见的却是垂钓的怡然和戏水的欢欣。询问当地人,便听到自豪的声音:这条河水,清亮得很!。我走到岸边,掬水一捧,果真清冽无比,大可尽情饮之。

商业繁荣,人口密集的城镇,生态这般地自然,环境如此地良好,实在罕见。今天,随着环境保护的失控,我们还有多少蓝天净朗,多少河流清澈?那透明的星空和河水,早已化作儿时的记忆。这座远离环境污染的小城,就像天堂,再次让我感到很远。远得那么美好,那么洁净。

镇远,真的很远。她久远的历史令人怀想,她民风淳厚,环境纯美,与现代的诟病远远保持着距离,就像一位纯朴清秀的古代少女,在水一方,逸然宁静地端详着现代文明的世界。

当悠悠的神思从这座千年古城中回来,我感觉,镇远其实不远,因为她的美就在我心中。

远信


我突然很想给你写信,可能是因为到了深夜便想提笔写东西的习惯,作品又无灵感,却也没有什么其它特别的原因。

告别之后已过去两年,倒也不知道你过的好不好。思来想去,与你说话最为清新安静,不用在意装不装的言论,不会聊的市侩,不会讲的粗鲁,用不着关注时事的热闹与亘古的冷清来作为谈资,真实的话不用转码,而且,聊不完。

不可否认,我们到底是与时代有些脱节,比如这是一封信而不是微信,比如你是第一个一本正经而又没有胡说八道地叫我先生的人,没有服务员职业的限定,也不完全是区别性别的称谓,而是偏偏由你说出便有恍如隔世的尊重与爱意,让我不虚荣、不自哀,还满感真诚。

倒是我的无礼让你显得有些刻意,说来可笑,人海前的叠词是茫茫而不是寥寥,在这世间,邂逅的温婉、片刻的杯盏、枯了的海、烂了的石,哪一样又不是真爱?当我看够了传奇的爱情经典、诗词的死生别离、身边的人来人往、据说的七情六欲、一夜的交易刺激,哪一样又不无几分虚无?便却也懒得在爱字前加上什么真真假假,论迹不论心,论心无完人。

我的脱节是因为习惯的刻薄,我还是欣赏不了虚伪而拙劣的演技,听不进永远盲目立场而毫无由衷的由衷褒奖和批评,接受不了又不烧闹却而又伤人的骗局。我喜欢谈胸怀却又这般,是不是有些可笑?但我同意安妮的话,若不能成一个有纯度的容器,接受不了真理,便也承载不了极致的感情,所以人说,看的明白一些便容易孤独。

所以,我觉得,一个真实的人是不超脱,不活在神仙的境界说什么看破红尘,不世俗,有道义而不失性情,一个人总有些东西是不可以亵渎的,这一生,要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然后会讲究,能将就,能享受最好的,能承受最坏的,最后温润如玉。

毕淑敏说人这一生不可错过之事有三:学习、旅行、健身,我发现我益发地爱上一个人的旅行,我总小心翼翼地留意自己的行囊,静静地看着并思索沿途的种种,或有一些饥饿而新奇,或有一些疲惫而激情,最终中和成一面湖水的平静,远离喧嚣却仍在人间,暂别狂欢而仍在江湖。

我是个贪恋红尘的古旧的人,喜欢跋山涉水、鸿雁往来的那个时代,寻一个一生挚爱的爱好因它成魔,等一个一生挚爱的人与之厮守,不被一些东西所累,如此便好。

你是否也是这样的人其实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像山间清爽的风,古城温暖的光,永远能洞悉我笑容下的尴尬,泪水中的动容,不表演,也不相信他人的表演。

时间不早了,借用庆山的话结尾吧被阅读被理解是奢侈的,此刻做一个可以独自静静给你写信的人,也已不错。

远的距离


曾经是围在一起无话不说的兄弟,而现在却都以低头不语,盯着让人沉默的手机。

题记

上层社会的物欲横流,科技的飞速进步,无不促进经济发展。然而,在这繁华社会的背后又隐瞒多少弊端,又淡化了多少人情世故。

近年来,中央电视台就汉字听写大会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然而提笔忘字的人数不胜数;精通汉字书写与拼音拼读的人少之又少;通读名著通晓古今的人找到一个更是难上加难。中华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在不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过程中竟演化为提笔忘字,字迹不整,汉语不精的情况。这些弊端都隐藏在看似繁华的社会背后,多么令人反思的问题。

羲之一时兴起,挥笔写下响彻千古的《兰亭集序》;东坡一时来意,一首《赤壁赋》家喻户晓;清臣一时悲愤,一篇《祭侄稿》流芳万世;润之一时触景,下笔如云,写就《沁园春长沙》名震一时。无论是文采还是书法,此皆上上之辈,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无论是行云流水还是真情流露,此皆上上之作,是我们学习的范文。蓦然回首,这些先人以是载入史册之人,而今亦无人超越,亦无人去挑战这些千古流芳的著作。这些是推动社会发展还是任其湮灭于社会发展潮流?

淡淡墨迹书写浓浓深情,千言万语记录书信之中,无端焦急只为一封家书。这些原本我们生活的轨迹被打破,各种软件层出不穷,成了这个新时代的产物。它们有着足够的诱惑和新鲜感。于是,我们不在临摹《兰亭集序》,不在诵读《赤壁赋》,亦不会感受《祭侄稿》的悲愤。我们开始用键盘打字,开始用电脑程序的联想功能于最短时间内打一封《祭侄稿》,打一篇《沁园春长沙》。我们尝试用新的方式走在时代前端,以至于字迹不整,语不精,一提忘字。

曾一起谈天说地的兄弟,一起互致书信的亲朋,一起深情满怀的问候,而今都在何方?飞信微信,抵过一句简单问候;键盘鼠标,抵过一纸真情流露;手机电脑,比上曾谈天说地的兄弟。于是,各自之间越走越远。

最远的距离,不是空间的距离,而是相聚时都低头不语,黯然无声。

登高临远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惟有长江水,无语东流。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归思难收。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争知我,倚阑干处,正恁凝愁!《八声甘州》

一场秋雨一场寒。几场秋雨过后,秋的气息已融入了冬的味道。

秋虽萧瑟却是收获的季节,所以一直钟爱着她,认为其他三季都是如此逊色,唯有她能和情绪如此亲近,如此默契。秋日的郊野,闲暇时顺着一条弯弯长长的小径信步而行,每一步都是如此通灵,蕴含着一种美丽。金桂的幽香穿丝丝细雨,迎面拂来。站在树下,望着那满树的霜叶,层次分明的在随风起舞,红着脸欲语还羞,间或有淡淡的紫色小花在掩面窃笑,也许是为了欣赏那美妙的舞姿吧,太多读不完赏不尽的节目充盈着双目,这就是欢欣的秋吧。

然而,好景易逝,在绚丽的秋的尾巴上,总想到柳永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的黯然与清冷,尽管无声亦无息。那应该是一处古城墙的尽头,残垣断壁,蔓草丛生。还应该有低沉苍劲的埙声如影相伴,若有若无。可总觉得秋色与暮色的双重悲凉太过沧桑,刚经历欢欣的秋,我还不大能承受如此场景。我还是喜欢潮湿的空气里弥散的淡淡桂香,秋树秋声,秋山秋色,让人生出一丝丝的感慨来:有没有一种秋声可以和谁相互注释,有没有一种山色又可以和谁辗转印证呢?秋之美有刘彻的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也有曹丕的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也有苏轼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可见,秋是诗人眼中的宝,也因为有了秋这个意境,才让他们在文坛永垂不朽!我虽不才,却愿附庸风雅,钟爱于秋!

在一个有阳光秋的黄昏,漫步于田野乡间,让风恬静地吹拂着自己,把甜蜜散发、哀伤吹尽,在夕阳的描绘下和周邦彦一般委婉。一片落叶,和着风旋转着作出最后的表演,飘向远方而终究归于平静。登高远望,远方的天空下,是否也有同样的落叶跳着同样的舞蹈?是否也会有谁于同一时分望着同样的远方,怀着相似的情愫呢?

一群大雁,以一道优美的轨迹穿过空空的暮色,最后没入视野,有半阕熟悉又陌生的诗词,纠缠上唇间,和风而吟,其实,我又何尝懂的什么诗词歌赋呢,只是独立于黄昏,给千丝万缕的意念找一个慰籍,附庸风雅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