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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钟情于你

发表时间:2020-09-09

【www.qg13.com - 爱于恨的情感说说】

关于情感方面的文章很多,而每个人对情感的看法的都是不一样的,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钟情于你,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类憧憬美好,憧憬爱,追求爱!他们喜欢美丽的东西,或是喜欢亮丽的风景,或是喜欢青翠的竹林,或是喜欢朦胧的云海,或是喜欢巍峨的大山,虽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但是他们有时也常常彷徨在一棵芳草上,执着于一棵芳草上。他们用心琢磨草的多姿,用爱探究草的色彩,用心探究情的归处,用心走到浪漫清雅的爱的路上,让艳阳赶走心中的一片潮湿,带来温暖,带来干爽;让阳光走在悄悄的心上,带来一片光明,带来一片春色。

我不知为何,一颗枯燥的心在犹豫,在徘徊,总找不到渴望的那一棵芳草。我迷糊了,我迷途了。我在选择的歧路上寻觅,寻觅属于我走的那一条路。

我期待着雨的来临,期待雨能湿润我龟裂的土地,期待向在白云深处的你敞开心扉,把藏在灵魂深处的那一缕情素放在你手上,放在你吹着夏日凉风的手上,用风驱走心中那一片污浊的空气,用风吹来大自然淡淡的香味,捕捉那一份属于我的情感,握紧那一份属于我的爱。

时常记起你的细长的眉毛下不时开合的眼睛,那清澈的眼神牵引着我,让我有一种扑入你视野的期望。你那微仰的温柔令人无法忘却,有一种清水出芙蓉般的清纯,把浓厚的青春气息展示,把可爱写在了记忆的航程里,把温柔传递在爱的空中;我时常忆起你走起路来那缓缓的姿态,那时你春思的玉佩悬挂在白皙的脖子头,不时闪烁着,不时亮出来与花花的世界争辉,让我心的角落明亮起来,就像万绿丛中一点红,够丽,够亮,够美,让我为你着迷,让我记忆犹新。

不知什么时候起,思念已成为家常便饭,你已经成为我心中的牵挂,从旭日东升的早晨到晚霞娇羞的黄昏,从春心搏动的黄昏一直漫长的黑夜,我对你的热情始终不减,我对你的思绪始终不变,我对你的爱意始终执着。对你,就像那些鲜花、翠草、绿树一样,离不开阳光,我也离不开你。在默默的等待中,心,已经钟情于你了。你已经在我心底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埋下了爱的种子。

风徐徐地吹着,吹走了郁闷,送来了清新。因为有你,我的心情也好起来,我的心胸也开阔起来。从此,在爱的港湾里停着一只心的小船,随时准备为你起航,为你踏上征程,进行心的旅行。让我们一起走在爱的路上,一起扬帆,一起远航!

于是,想念你的日子越来越多,想念你的时间越来越长。你成了我的沙漠中的绿洲,你成了我土地里的种子,你成了我金黄的果实,你成了我的希望,我的未来。

什么时候,夕阳会重温落霞的娇羞?什么时候,我能把灯下的相思送到你的手里?什么时候,让你捧着一缕依恋的檀香,轻轻地吸到心灵里,让爱沉浸在芬芳中?什么时候,爱的期盼会让深埋在土地里的种子发芽?什么时候,种子会开花结果,会在爱的升华中感受圣洁的光辉?

只是不论如何,情,已落在你身上;爱,已围绕着你;心,已钟情于你!

扩展阅读

于正,你烦不烦


于正知道自己很烦人吗?

姜思达在跟拍于正的第二天,忍不住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才和于正相处了两天,姜思达就向节目组表示自己受不了这个人。

成片里姜思达多次翻白眼,强忍脾气,跟工作人员吐槽说「我能烦一个人吗?」

最近,姜思达的全国首档明星社交类节目《仅三天可见》播出,邀请到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的话题人物于正,来了一场正面交锋。

光看精彩片段,就感觉到了十足的火药味。

但,真的是这样子的吗?

整个节目中,于正有至少三次让姜思达不高兴的时刻。

第一次是在片场吃饭,于正说姜思达可以吃两份饭,暗示他胖和瘦都没差。

姜思达从一开始尴尬地舔舌到看向别处,被冒犯的神情一览无余。

更要命的是,第二次的冒犯紧接而来。

于正开始评价起姜思达的长相:「你在普通人眼里也还可以。」

换言之,就是在他这样专业人士看来,姜的长相不尽人意。

刚结束外貌点评,于正又开始了他「好为人师」的一面。

头一转,他让一旁的新人演员模仿一下姜思达。

演员面有难色,姜思达试图解围,于正坚持。

姜思达终于把话说明,「你这样,让我们两个人都很尴尬。」

而新人演员这边,听到于正说出「你只能演个龙套了」之后,脸上的尴尬再也藏不住了。

在餐桌上,姜思达问于正:如果一个人一直盯着你看,你会不舒服吗?

于正说这样的行为很无聊,是在浪费时间。

又说姜思达最大的优势就是青春,所以时间多。听到于正说自己年轻,姜思达喜笑颜开。

还没开心几秒,于正一边补充道「虽然你没那么美」。

这话听了谁能高兴?

看来于正还是那个于正,依旧带着明确的攻击性,每句犀利的话好像都披着调侃的外衣,又像是以一种很认真的方式交流。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种无处不在的攻击性,于正在工作中有很高的地位和权威。

一到片场,在场工作人员都腾的一声站了起来。

一路走,一路被工作人员的彩虹屁包围:

「于老师自带美颜」「可以出道了」「于老师C位出道吧」。

于正还是拿情绪价值控制他人的一把好手。

在一通和剧组人员的电话中,于正连珠炮似的呵斥工作人员。

并对姜思达说,如果对方犯错误,你要用非常强烈的语气,和绝对不能接受的态度去告诉他,他才会知道。

而且,这不是他最生气的时候,这样的脾气,只是他的工作日常。

姜思达对此的评价是,很妙。

如果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能够用情绪操控别人,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一直如此,那只能说这个人,真的不好惹。

于正出现在节目里的第一幕,就显露出了工作狂的本质。

这个在2003年正式成立自己工作室的人,至今已经为40多部作品担任了编剧或制片人。

差不多有15年的时间,都是在横店影视城这个小镇上度过的。

姜思达探班的头一天,于正拍摄到特别晚,第二天又早早来到现场,别人都还没有开工。

他还说起,曾经因为过度疲劳,在跟李易峰讲戏的时候,直接昏过去了。

于正对于工作出奇地投入,还表现在他与手机之间的关系上。

采访的前两天,镜头捕捉到于正看手机的画面,好像静音了一样。

跟拍第二天,姜思达跟着于正去谈合作。

在客人面前,于正毫无顾忌地摆弄着手机。看手机时的他,出奇认真,以至于有好几段十几秒到半分钟的冷场。

交流没回应,客人就那么尴尬地端坐着。

两人一起去看黄梅戏,于正一直说要考验一下姜思达的文化水平。

自己却在台下打起了哈气,要不就是看手机。

客人来做客,手机响了,于正也是毫不犹豫拿起手机,这一拿就是十来分钟。

仅仅两天的相处,姜思达说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于正。

于正还特别狠,不仅是说话,更是在工作中的那股子狠劲儿。

姜思想要拍张穿皇帝戏服的游客照,于正马上一盆冷水浇下来:

「我不想拍,因为我对服装有要求,下次你可以看看我的(服饰质感有多好)」。

看得出来,于正不仅有小傲娇,对于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抓得很细。

先不说作品口碑如何,作品的传播度,足以让他在业界牢牢地霸占一席地之地。

哪怕是这样,于正还是「不想放过自己」,直言时间不够用,太多的剧本来不及写。

有时候几天不睡觉,拼命创作,生怕灵感消失。

《宫》系列大获成功后,于正坦言住的依旧是七八十元一晚的宾馆。

住的地下室发霉了,老鼠在旁边跑来跑去,第二天还是继续住那儿。

因为他觉得这样「不舒服」的状态,有利于创作。

最狠的是,减肥40斤。

就像姜思达说的那样,「兴许那些能难倒我们的事情,打倒不了他」。

节目中,姜思达一直想要找到于正的弱点。

他自信,他不怕输,他什么都敢说。

那他到底怕什么?

他说他恐高,我倒没觉得。

我觉得于正真正害怕的,其实是年龄。

三次同学会,他一次都没去过,因为没有共同语言之外,他说自己很小,而同学们都变老了。

到了游乐园,于正连说自己是老年人,不能接受那么东西。

但姜思达一邀请,他不服的劲儿又上来了。

碰碰车、高空飞翔、跳楼机、打气枪……会玩不会玩的都要玩,但海盗船还是不敢坐。

不过,因为不会开碰碰车,他的碰碰车之旅几乎一动不动。

于正对自己的经验和阅历充满了自信。

认为在他这样经验丰富,有年龄积淀的人面前,姜思达除了青春,没有什么优势。

但对姜思达的年龄的羡慕之情,溢于言表。

我想,这也许是于正在衰老面前,进行的一种自我保护。

甚至回忆起过去的种种表现,说自己在媒体上说过一些很冲的话、具有争议的言论,源自非常严重的逆反心理,不知道是不是迫切想证明自己也年轻过。

于正的矛盾,不仅体现在年龄问题上,也体现在人际关系和舆论评价中。

比如,毒舌和「狂妄」一直是他的标签。

吐槽起同行:

点评艺人:

如此树大招风,经常把自己推到舆论风口浪尖的他,认为自己并不在乎别人的评价。

但又会讲起被合作过的女演员在私底下吐槽的事。

多年前,有个女配因出演他的戏而走红,却忘恩负义地在背后说他坏话,对他造成了无限伤害。

不过他又说,时隔多年后收到道歉,自己也释然了。

这个人就是这样,狠中带点敏感。

于正其人和他的作品,黑与粉可能是一样多。

他说,40岁了,他也开始反省。

反省过去哪些做得对,哪些做不好。

就像节目播出后,冲突激烈的场面在网上热转。

「姜思达烦于正」霸上热搜。

于正说,真的要对姜思达说声抱歉,我以为我蛮热情蛮周到的,看了节目才知道…惭愧!惭愧!

而姜思达的回应是:

「我特别庆幸能看到于老师这样直接的一面,他的直接会让我顿感惊惧,却又转化为一种好奇:作为一个人,还有多少种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

「我们有一个相似之处,是从头到尾都在说真心话。」

在三天相处最后的对谈里,于正跟姜思达说,他很喜欢金庸的一句话:

「大闹一场,悄然离去。」

大闹一场,他已经做到了。

但五光十色的影视圈,目前他应该不会打算离去。

不论下一部作品是不是又充满了争议。

烟雨钟情


当爱渐渐死去,人心不过是活着的墓穴。一路走来,花朵继续开放着,但看花的人已不在。那年烟雨中遇你,开阳一中,从那一刻我便钟情于你。

每次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想起与你一起在月下漫步轻语。有时我在想,世界那么大,我遇见那么多人,可为什么偏偏对你一见钟情。本来只是同其他人一样过客的你,却在我心里占据了这么重要的位置。对于有的人,刻意去寻找,但却往往找不到,而我则在烟雨中遇你,许是一场幸运,许是上天的安排。

惆怅的青春,叛逆的岁月,我们都是不稳定性的物质,一加入催化剂,便是另外的模样。时间总是轻易地从我们手中逃脱,曾经已然成为了记忆。但我从没把那些过往忘记,而是将它们埋葬在湖北商贸宿舍窗外的月光里,夜色上浮,它们便会争先恐后地蜂蛹而出。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其实,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个人,已不是恋人,也成不了朋友。时间过去,无关乎喜不喜欢,总会很习惯的想起你,然后希望你一切都好。而我此时此刻就是这样的心境,或许,有时放手也是一种选择。

因为当青春变成老照片,老照片承载着记忆,当我们站在命运的渡口,回首时,才知道那是成长的道路,然后我们乘舟在命运的河里颠沛流离,跌跌撞撞,去探索那未知的秘密。

正因为历史的车轮一直滚动,我们才在人生的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回首过往,一番另类滋味,从心头涌出。之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但是见到你的那一刻,我否定了自己的看法。从此,我跌进深深的湖水,推不开躲不掉。此刻才明白,有一种爱的感觉,叫感同身受,然后心不断地想往你身上靠。

回想初见的那天,微风细雨,你撑一柄崭新的花伞,伫立开阳一中前的青石板上。回眸的瞬间,我被征服了,细雨难遮掩你清丽脱俗的美,那一刻,我发觉我恋爱了。终于在红尘处,那个夏天,我遇见了你,一场风月让人醉,一场相逢让人痴。烟雨的季节,情窦初开的年纪,遇见,惊艳了时光,沉香了过往。自此,我把那一刻记住,把那一刻的美好记录在岁月里。

今昔,落寞成文,素笺轻弄为你,记下那份人生初见的美。一树桂花十里香,半城烟雨一城秋。流光易逝忆一中,再游东湖共泛舟。那里,曾是我最喜爱的地方,我经常梦里到那散步。时光荏苒,一别四年,前尘一场梦,思念在掌心里揉成一团。我写不尽昨日故事的三分,画不了你的美丽半分。怕入梦,醒不来。三生情愫连成诗,几重烟雨渡青山。只可叹,来日聚会,浪漫刻心间。

谁曾想,只道情已去,却已入梦来。你的江南烟雨,柔软的我迈不开步子。心在记忆的河漂泊,梦在记忆的海流浪,谁人说谁人痴情种,谁人说谁是入梦人,一纸情殇,写尽柔情刻骨三两分。

开阳一中,烟雨青石板,谁是青衫客,青街柳巷,樱花疏雨,谁执一年在那等谁。红尘纷纷扰扰,雨滴打在青石板上 ,诉说着昔日曾见证的故事,那其中也有那么一两个属于我们。

烟雨里,只为你流连,此生,我愿守护那初见时的倾心。曾经我很沉醉江南烟雨,只是因为我在雨中遇见了你。今生,我披一袭烟雨,为你而来。一川烟雨,几世缠绵,如今,我守一世孤独,只因那里烟雨中,那一个回眸。

回首,如今物是人非,沧桑凄凉,烟雨吹打在脸上,风袭击脊背,似一片落花从枝头掉落,失去了往日的耀眼。风起青丝蓬乱,心事油然而生。残杨衰柳,落日半月,浸染一帘幽梦,如今自个儿,形单影只。一个人,一座城,一盏灯,一张纸,一支笔,写一下过往三千万,诉不尽衷肠一二分。

烟雨朦胧,轩窗外,寒烟浮绕,凝眸语歇,曲终鸣,不悔。

烟雨钟情,一壶浊酒,笑忘平生事,半盏香茶,尽涤此心,无红尘,青山不老,为雪白头,绿水无痕。

于晚秋忆起你的温暖


沈从文说,值得回忆的哀乐人事常是湿的。

一字一顿地敲打下这个心里默念了上百次的句子时,我突然想起了一句更为凄婉:留不住的人,血液里有风。浣水的微凉是我指尖所不能触到的,抑或中秋或端午的盛况也不是我所能想象。看着尚未完全褪去绿色的叶子大片大片地掉下,心里搐动的是傲放的金菊也难以弥补的归惘。跃动的溪水携着瘸足的泥沙俱下那一刻,于晚秋的萧瑟里忆起了你的温暖。

我想你大概总是出现在转凉的天气里。可夏日分明的黏稠中,又偏执地充满你的影子。也或许在冬天的凛冽里我们跌跌撞撞且不安分的度过,再然后就彼此地纠缠耍赖。郁达夫说他的生活要么浓要么淡。北京的冬天在他笔下俨然是一个裹着夹袄熊腰虎背的大汉。我记得你那边是有海的,只是不晓得有没有河,有没有秋汛。你看你多像个乖戾任性的坏小孩,明明渴望理解却又害怕不睬。那些你所蜷着的委屈和疼痛,多像我们一次又一次臆想的青春里必有的悲哀。我曾惶恐于你占有式的滚烫的友情,那个时候的你似乎是那么的不冷静。就像一只谁都无法驾驭的小雄狮,眼里的雾气被不安和形而上的愤怒替代。你没能听到我喊你的声音,就咆哮着跑远了。

我知道,你是害怕我先离开,只留你一个人在。

你是个喜欢棒棒糖的小女孩。你不喜欢太甜,你只是享受含着棒棒糖慢慢吮着的感觉。我记得以前假如我生气了,你就会用粗而难看的画笔涂个棒棒糖来哄我。那时候我们已经年纪不小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和你一起笑一起闹。我觉得你小时候一定梦想过做一名魔术师,唇上方是弯弯的大胡子,头上方是高高的黑帽子。你的魔法棒一定比公主的水晶球还要奇妙,变出你心中所有的想要。可是有那么一天你说糖不甜了,抓着我的手也冰凉冰凉的,没等我再给你拿一只棒棒糖去,就恸哭着走远了。

我知道,你是害怕我不要你,还带走你的记忆。

我们谁都不会忘记那片偌大的星空,那几颗稀疏的星。抬头仰望时你似乎以一种肉眼可辨的速度成长着。有人说一个人太在乎另一个人的时候就是熟晓那个人的一切,比如癖好,再比如忌讳。还记得刚认识你的时候还是个喜欢风信子的女孩子,到处招摇着自己的忧伤自己的等待。我用了好久才认识了每一种花色的风信子,并记下了那些沉淀着美丽的花语。你原本是不喜欢夜的,只是为了那颗并不好看的星辰,喜欢上了抬头仰望。

我知道,那不过是因为我说过一句:会在每个夜色姣好的夜里,抬头看最美丽的星星。

你还是很怀念夏天吧,阳光的暴晒何尝不是酣畅的盛宴?可你怎么舍得,摔碎夏天后又丢掉秋天呢?你知道这些日子我有多么记挂你吗。你好像变得理智了,也不如往前忤逆了。你云淡风轻的样子,却让我心里恍然若失。是不是真有那么一天,连我期盼已久的争吵也被这一莞尔所湮灭?

我总归是太自私。假若我不怯于你的炙热,不置之你的关怀,不斥责你的冲动,不看出你的无奈你还会不会如以往,像个小孩?这场根本没起点和终点的蜕变却又遭遇到了这如许的天堑,那层护着我们的壁垒也终是轰然坍塌。我仍要重复多次那句重复了多次的话,一到秋天,人就开始变得想念。小女孩,凉凉的天气里,我是多么想你的暖暖的心。

倘若你能相信,倘若时间可以证明:你是我眼里最美的立方风景,你是我最难以忘却的初识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