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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伴我行

发表时间: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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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的爱情写成生动的故事,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花伴我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冬的小雨,淋湿了秋的绚丽,冲淡了云的高远,天的湛蓝。太阳也慵懒起来了,青红不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一切都在慢慢地沉淀。有的只是枯寂,枯寂。默默守候一个冬的传说。

阳台上,我那些曾经繁华过的花儿,也渐渐萧瑟起来。叶片没有了往日的油润,蒙上一层灰暗的阴郁,惹人怜惜。匆匆地一盆一盆搬进屋内,想要挽留最后一抹绿意。

春天的花开里,它们香艳过;盛夏的蕴育中,它们璀璨过;秋的收获里,完成了使命。冬来了,学会了默默面对,无语承受,但绝没有一丝悲哀。四季的轮回中早已懂得:叶落了,还有倔强的枝;枝枯了,还有深埋的根;根朽了,还有落入土中的种子。怕什么呢,今日的沉寂只不过是在贮存明春的希望。

并且,短暂的一生里,一直贯穿着我温暖的呵护。关注着每一片嫩叶的新抽,每一朵花苞的初绽,小小地成长,带给我满世界的惊喜。虽然有限的时间,有限的精力,并没有寄予它们一个舒适的安然。但是,悉心的照料,时时地欣赏,早有了一颗息息相通的心。人愁花解语,花落人相惜。

不求花儿感谢我,因为,它们曾经明媚了我生命的某一个链点。花儿的点缀,生活多了一份亮丽、温馨。侍花弄草,置身花香鸟语之中,自然伸手可触。便觉远离了红尘嚣外,清泉濯心,时光深处提炼出一颗透亮的晶莹。

我养花,喜欢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一方面省去了太多了精力,一方面这样的花更令人可敬。此种乐趣已浸入身心,爱花不知何时起,养花不知何时终。

一叶而知秋,一花而惊春。花无贵贱,花无美丑。每朵花都是一只蝴蝶的前世,是大自然用温柔的眼眸赏阅春红秋谢。花儿感谢我,我是赏花的人。花儿感激我,我是爱花的人。花儿感知于我,我是懂花的人。花儿感恩于我,因为我是种花的人。不是吗,我也要感谢它们,有香、有色、有花、有果,生命中一场与美的相遇。人生是一次单行的旅程,不管人或物,只要我们的旅程因此风光旖旎,就要感谢每一次路过的芳香。

花是我的一段,我是花的一生,花因为我而灿烂,我因为花而丰富。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伴花生,花伴我行。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脉脉税魂伴我行


转眼间年近花甲,当所有的记忆梦想遥远到不被提起、无力想象之时,唯有那脉脉税魂永留心中。

出生于上世纪经济困难时期的我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伴随多灾多难的祖国,历经时代风雨的洗礼,一步一趋走到今日,虽饱经风霜,然,我心欣慰!

从懵懂孩提到学于*** ,有幸乘改革开放的东风,步入凤师学习深造,可谓人生一大转折。入职伊始,三尺讲台、五载师涯,本应执教的我却受命于税务局工作。

那是一九八八年二月,刚入税门的我便被指派到市局税校参加岗前业务培训。大通铺、食堂、教室三点一线的运动模式,从税收基础知识到会计实务操作,四个月的专业学习,使我这个税收门外汉对税有了初步的理解。

初到小镇税务所工作,一切都感到陌生又新鲜。虽说这古集市闹象依旧,但街市门面败旧,道路坑洼,依希透着一股土象。唯有那堪称小镇地标的税务所两层旱楼显得鹤立群鸡,溢表着改革开放的生气。

年方二八,可谓意气奋发。安身于宿办合一的小间,锈斑的火炉,脱漆的办公桌椅显得那么陈旧。于是,一把珠算盘,一辆自行车,拜师老税务,头顶国徽,手执完税证,这便开始了我人生的第二个职业---税收管理员。上集贸市场,我学会了与个体户计较角分之争;下农村,我掌握了如何去堵塞漏征漏管;进企业,我力求探测账页里税收盲区的秘笈。苦乐年华,唯我所求。

一晃一年过去了,基层的磨练使我快步进入角色,专业知识的升华不但更具潜力,重要的是老税干吃苦耐劳、为国聚财的敬业精神潜移默化的感染着我。从此,这脉脉税魂便深根于我的心田。

聚财路漫漫,有苦又有甜。那个年代,处于税收征管第一线的困境莫过于行路难。平原尚有自行车代步,但相对于山区,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徒步,但征管效率低下。记得那是一九九一年,为改善征管条件,县局率先在全市十二个县区局实现了为全员配发征管用摩托车的目标;紧接着,便携式计算器代替了古老的算盘;不久,征管汽车又配发到基层一切都在悄然巨变,甜蜜的笑容写在每个税务人的脸庞!

转眼间己到一九九四年的十月,税务机构分设后,我被分流到地税局机关。来年初春,县局首次收到了市局配发的第一台电脑,像爱护大熊猫般的将它供奉在微机室,专人操控,并特殊给它装了空调,只希望它能超常发挥,服务税收。

新奇总被时光淘,科技引领时代潮。次后两三年,电算化发展日新月异,从机关到基层,电脑全员普及。从此,机打发票、完税证颠覆了千年手工誉写;无纸办公、电子文档提速增效,无不展示分亨着改革开放科技腾飞的喜人成果。

光萌荏苒,如今,国、地税二十四年的分设己成难忘的历史。回首往昔,征程的脚步是那么匆忙,执法的信念是那么执着。二十四年,税务人经历了二次创业的艰辛,酸甜苦辣;力推金税工程,成果辉煌;聚焦大数据,依法治税谱新章。二十四年,税务人经历了从税收执法到全面服务的观念转变;电子税务局着力构建新型科技办税平台;税企共建,营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二十四年,税务人从分到合,同唱税之歌,共操赋之业,因为心系税魂,情之所在!

当那些青春独有的稚嫩青色被烈日晒干,当时光开始不像那绿色的河流一般不停息的流淌着诗意篇章,我顿觉时光飞快。弹指间为税己有三十二载,此间虽岗位轮换,但党建引领筑税魂,科技创新绘蓝图。苍桑巨变,还看今朝。留连于今日的小镇,仿古的街铺,平坦的路面,商贾云集,熙攘的人流穿梭于闹市,给人以太平盛世的繁华。驻足税务所原址,昔日的小旱楼己被气派的三层现代化的办公大楼所替代,宽敞明亮的办税大厅温馨舒适,时尚雅致的环境,给人宾至如归的感觉。

迎着夕阳的余辉,我心坦然。毕竟我陪祖国走过了三十二个春夏秋冬的税收之路,经历了所在县域工商税收年度总量从一九八八年的四百万元到如今的五个亿的飞跃,见证了共和国从积弱积贫到如今繁荣富强的历史,并由衷的为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骄傲。然庆兴之余,我却喊不出厉害了,我的国!之惊叹。因为,现如今我国人均经济总量还很低,更重要的是,在某些高科技领域我们还受制于人,他国的霸凌行径依然威协着我们;现实也再次提醒国人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在历史的长河中,虽然岁月钝了刻刀,而我也不再是那坚硬的石头,但初心不忘。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正如一滴水珠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彩,一脉忠魂可以托起民族的脊梁。假如税收是那珠珠水滴,我就是那聚水人。因为我深深的知道,我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我坚信,税魂再把夕阳伴,龙腾中华万万年!

好书伴我成长


伴着幽幽静静的钢琴乐,坐在书桌边,徐徐翻开一本书,再轻轻地用手弹钢琴般拨动书的页数,这画面是我惬意生活的写照,也是我从小到大一次次看书的情景。

从小,我就有阅读书籍的爱好,不过因为年龄幼小,读的书自然也是小孩入门类的一些童话集,故事集。我现在仍记得的《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国内有名的《笑猫日记》,《男生贾里》,我被其中描绘的故事深深吸引,也开始通过内容建立起自己的情感,如跟着故事主人公经历,憎恨起了处处害《灰姑娘》的后妈,对嫉妒《白雪公主》容貌的王后保持愤怒,同情那位死在大年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喜爱着处处帮《男生贾里》的鲁智深这些情感体验为我以后树立正确价值观起着莫大作用,同时启蒙了我对于书的喜爱。

慢慢,年龄稍微大些了,一个男子汉的本性也有所展露,自己爱上了关于探险和冒险之类的书,众所皆知的《鲁滨逊漂流记》,凡尔纳三部曲《神秘岛》,《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八十天环游地球》全在那段日子里看完了,这些书使一个正在萌发冒险的心得到巨大满足,幻想着如鲁滨逊那样,把自己置身于荒岛内,预备些最基本的工具,学着鲁滨逊,畜养着牲口,建造出至少像别墅一样等级的房屋,再到林子里打野鸟,结识如星期五那样的高等野人,教它学会说话,再同我一起生活,成为我的帮手,日子虽有些枯燥无味,但在那种恬静下过活,也别有一番自在的韵味。

不过后来自己经过细想,觉得在没有同伴下,过原始人类的生活,一段时间还行,让我在那呆一辈子是不可能的,尤其我还接受了现代化的教育,我开始略有些失落,直到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我才找回了自信,因为我又暗暗立誓:要像福格先生,环遍这个世界。我没有八十天游完的鸿鹄之志,自己想的是花费半辈子的时间去体验,这种想法曾经深深驻扎在我的内心,一直到我心智更加成熟才停止。总之,那段日子我一直被这些所影响,这些书籍培养了我对文字的理解,从而使我更加地爱好文学。

而现在,心智比较成熟的年纪,读的书当然与之前的不同,我现在接触的更多是拥有一定文化涵养的好书,提几个比较有名的,余秋雨大师的《文化苦旅》,《千年一叹》,季羡林的《志虑心物》,《忆往述怀》,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人生》,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些书一读,整个身心就停留在了书的主干线上,无法自拔,《平凡的世界》里,我读到孙少平这个角色时,觉得自己生活的状态跟他一样了,把自己也当成了孙少平,会因为家庭原因遭人歧视感到自卑,也因失去田晓霞这个挚爱而痛苦不堪,他是个苦情角色,在我读这本书时,自己的状态也时刻保持着悲伤。我同时也被马尔克斯描写的世家所吸引,其中带有的魔幻和现实纵横交错,那种深不可测的神秘感至今仍在记忆中萦绕,在最后,我也不觉的,为这个家族的没落感到悲悯和惋惜。阅书的过程间,我把我的一切,包括感官,感觉,感受完完全全地放在书中,大脑跟着内容飘起来,也就在这种不知不觉里,书成了我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书也成为了我前进路上的曙光。

所以,好书伴着我,使我不停地成长!

《书香伴我成长》——吴千国


书香伴我成长

福建西山学校初一年级七班 吴千国

零碎的光影投洒在树下的书页上,被风轻轻翻动着,书香陪着时间一起在空气中慢慢的酝酿着

花香是芬芳迷人的,茶香是绵长久远的,那么书香又是什么呢?书是浓郁的墨香,从一首首的唐诗宋词中,从一篇篇的散文著作中展现。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是啊!书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财富和智慧。书香是什么?书是淡淡的清香,从诸葛亮的非宁静无以致远,非淡泊无以明志 中完美诠释;书香需要我们去细心捕捉,用心灵去赏析和品味,用思想去感受,去回味!

小时候,是妈妈陪着我读书的,每次睡觉前,我都会吵着妈妈给我讲睡觉前的小故事,这也是我最最期待和盼望的。妈妈也总是会坐在我的床头,生情并茂的讲述我最喜欢听的《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我既会被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时也会为小蝌蚪的那份勇敢而喝彩,既而更加的期待后面的内容和担忧小蝌蚪的命运会如何转变,小蝌蚪们最终是否能如愿以偿地找到它们的妈妈。妈妈好像能看穿我的心事一样,每每讲到最精彩处,总是会摸摸我的头说道:该要睡觉了,明天再讲吧!于是我只好乖乖的躺好,可是,我哪里睡的着,在我的眼前仿佛呈现出了那样的一番的景象,可真是有趣啊!看着单调的天花板,借助昏暗的灯光,渐渐的。就这样,我枕着故事进入了梦乡。日日夜夜、年年岁岁,是故事书陪着我入睡,陪着我成长,陪着我度过了每一个的日日夜夜。

小学时期,我是捧着名著度过的。在树荫下,操场边,书桌前,总能看到我的身影,拿着书,闻着淡淡的墨香;风此刻也是轻轻的,静静的;在书香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书中的世界,也走进了《西游记》当中,我既能跟着孙悟空一起斩妖除魔,也能和唐僧一起探索前方,面对未来,迎接挑战。我感觉就像是走进了世外桃源,仿佛外面发生的事都已经与我无关,好像我能和书对话一样,能产生共鸣一样。在书的影响下,我也变得多愁善感了,可是我并不为此感到孤独寂寞,因为知识填充了我的灵魂,书香永久都飘荡在我的心中,陪我一起领悟生活,面对明天。岁月更替,是书与我为友,是书让我充实人生,走过我的点点滴滴,岁岁年年。

青春正当时,初中,我来了。我带着鲁滨逊的那份坚强和勇敢来了,同时又带着梦想来了,与我同行的当然还有我的老朋友书,读完了朱自清的散文集《荷塘月色》后,我在感叹大自然美丽纷呈的同时,又感慨万千,感慨时间的匆忙,它从不会为谁停留。在深秋的夜晚,我看着窗外凋零的枯叶,听着嗫嗫作响的秋风,我推开窗,抬头仰望星空,望着闪烁的点点繁星,望着一轮金黄的弦月,在澄澈的夜空中,朦胧的夜幕下,我心中思绪万千。寒风迎面扑来,使我心清明静,窗外如水般的月色洒满了房间,月光正照射在书桌上那被风翻动着的书页上!发出泛泛的银光。

书香原来就是淡雅的清香,浓浓的墨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奇特芳香,它一直都在我的身边,一直在我的心中萦绕,一直陪伴着我一路成长。

20xx年10月23日完稿.

真花假花


相传所罗门为王时,各国来朝贡,某国特意派专使献上两盆名贵的花朵,一盆是真花,一盆是人造的假花,两盆都是一样的美不胜收,特使为窥探所罗门的才识,请所罗门鉴赏识别,所罗门王毫不犹豫地说:“请把两盆花放在花园中,等我同贵使臣一同去鉴赏。”

花园中百花争艳,极其芬芳,蜂蝶飞舞其间……

下午4点钟,我来到了利百家,子夜星辰开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我一坐在车上,就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那座位上还残留着我的味道。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就好像我们已经不止一次的约会已经形成了默契,难道我真的是青橙吗?以至于我已经习惯了他随便带我去哪里?

大约过一个过小时,路上的车也渐渐地稀少了,我们来到了郊外。

打开车窗,我隐隐地闻到一袭清香,远远地前面一扇大门,早已有人抢先为我们打开,我越来越看清了,在那茫茫的绿色中点缀着橙色,原来我们来到了一片橘子园中。

那是秋日的黄昏,太阳还在燃烧着,把半边天染成了金色,那一片橘子林就在那火焰的天空下。

我走在他的后面,我不记得我是谁了,我仿佛成了一棵橘子树,身上挂满了小灯笼,一个个沉甸甸地藏在我的口袋里,把我的腰都压弯了,还有一些穿着绿色衣服的,总是把脸藏在叶子的后面,不让你发现它,而那些不肯躲起来的橘子,都伸出头来,想看看是哪个在敲它们的门,不经允许地就去打扰它们。

“这个新来的人美不美?”我听见它们在交头接耳,于是七八个小脑袋就会凑在一起,争先恐后地来看我,有一个小精灵在喊:“是青橙,是青橙回来了,瞧,还是那件白裙子,只要她在风中走过,那裙摆就会飘起来,像绿色海洋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听到喊声,那些黄的,橙的,绿的,不知都是从哪里跑出来的,那些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就都围住了我,我觉得我整个人都被它们抱住了,嘴里甜甜的。

“喂,艾莉丝梦游仙境呢,该醒醒了。”

是子夜星辰,他把一瓣橘子塞进了我的嘴里,接着双手将我抱住。

在这样的黄昏,我在他的怀抱里,觉得他很有温度,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的景色美,以至于我看什么都美,我感觉无论是什么都会有温度呢?哪怕是地上的一块石头似乎也会发光发热呢?

在这样美的黄昏,的确是只属于爱情的黄昏,烦恼也会不知不觉地退后,仇恨也会理所应当地躲藏。

在这样的黄昏,晚风中掺杂着橘子,花草的芬芳,路过的小鸟也会停下脚,啄一啄那些橘子,即使是酸涩也不会后悔。

“你刚才的样子和青橙一个样,青橙也能和那些橘子,叶子,什么花草之类的对话,她能知悉自然界的那些小生灵的语言,告诉我,你究竟是不是青橙呢?为什么我觉得你有时就是青橙呢?而有时又不是呢?”

“那你就是青橙的情人了?,你总该告诉我那天晚上青橙是怎样地从楼上坠下去的呢?”我推开他的手臂,生气地对他说。

“哦,我不知道,因为那天我们根本就没有约会。”

“那就是你的太太了,是你的太太约会了青橙?”

“你一直在怀疑我或者是我太太,所以你就来复仇了,在那天纵横订婚聚会上,是你请了那么多不依不饶的记者,那篇上传网上的文章也是你写的。”

“你太高看我了,我有什么能力请得起那些记者,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再说了,我为什么要向你和你的家人报仇呢,难道你和你太太做了什么亏心事对青橙,以至于你才会有我要向你们复仇的想法。”

“你就像一把刀,可是青橙,她永远是一条流水,她就像这园中的一朵花,而你就是一朵假花,一个经过人工刻意制作的假花,尽管你看起来比她还要美,你是一幅画,出自人的手,而她是一首诗,是大自然创作的一首诗,她走到哪里,哪里就流淌着美妙宁静的音乐,她走到哪里,即使没有花草,也会飘散着的芬芳,她让这橘子园有了生命。”

“真花还是假花,只要一放在花园中,会自然分明的,蜂蝶都会弃假趋真的。”

“可我不是蜂蝶。”

“好一个你不是蜂蝶,谁晓得你带过多少个女人来过这里?”

“来这里的女人,一定是要橘子喜欢的,而且那女人也是要喜欢橘子的”

“喜欢橘子的女人太多了,而且橘子也是天生就喜欢女人。”

“你不是青橙,青橙是有智商,却没有情商,而你却有冷静的头脑。”

“我当然不是青橙了,我也没必要去假装青橙,我是青橙的表妹杜若,我只是想弄清楚,是怎样的一个人,让青橙不顾一切地爱上他,这也是我今天能跟你来这里的原因,我不是来这里吃橘子的。”

他背对着我,沉默了一会,转过身来,从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书。

“这是青橙的日记,记录了我们之间的爱情,这应该是你最感兴趣的,也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或者说是物归原主吧。”

黑夜已悄悄地走近了,我们也已经无话可说了,我们上了车,橘子园在我的视线里一点点地消失了。

不知为什么我有些依依不舍了,我以前来过这里吗,以至于这里对我有一种家的感觉呢?我问自己。

这里的树,这周围的墙,这样的天空,那远处的小木屋,那没有打开的窗户,我究竟是在哪里见过呢?是我在书本里见过吗?保不准是哪位作家写的故事中,而我又偏偏记不得了,亦或是我在梦中见到过呢?

那些年伴我们同行的蓝胖子


大雄:

2015年,哆啦A梦系列最后一部《哆啦A梦,伴我同行》上映。我打给远在北京的她,听说蓝胖子这是最后一部了,一起看吗?她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问我,猪头,你生日要到了吧?在电话这头的我怔了一下,正打算生日的晚上一个人去呢,正好借这部电影告别我的童年时代。童年不是早过了吗,猪头,要不要来陪你?切,爱来不来。

哆啦A梦:

我其实不知道我跨越大半个中国去见她一面值不值得,但是我知道她需要我我就想去。不知不觉我们认识十年了。从小学到现在,距离一点点在扩大,虽然我们嘴上也时常说着物是人非,聊着对方并未参与的学习与工作,但是哪怕是有一点关心,我就像哆啦A梦总是在大熊最需要的时候出现,所以选择义无反顾的来了。这几天最开心的就是和你手端奶茶站在天桥上,在风中看车辆行人来来往往那么多,我们自顾自的说着自己的话。你说你快撑不住了,在我们脚下这块生冷又麻痹的土地上,你说你很疲惫,急切地想要迎接新的生活的你,却始终跳不出现有的令你麻痹不堪的圈子。我就在你旁边听着,我觉得很安心。你就像大雄,虽然嘴上说着所有事物的艰难,但你仍在努力,且并未打算放弃。

大雄:

我在心里说,我想你了。你就来了。你从来没有骗过我。虽然你来的这几天兜兜转转好像什么也没做,但是我觉得你愿意到这个地方来看看我生活的世界,听我愤慨发牢骚的诉说种种有的没的,就够了。就可以让我没有理由放弃地继续在这个城市去单枪匹马披荆斩棘了。从小在你面前我脾气最不好,但是别人不能容忍我的你能,还这么一容忍一将就的就是十几年。就像所有看着蓝胖子长大的孩子们都觉得大雄真是无理取闹一事无成,可哆啦A梦偏偏也就纵容着大雄无理取闹了四百多集。故事里大概是编剧有意而为之,现实却不知这么多年到底应该说是你不离不弃还是我死皮赖脸。

哆啦A梦:

在和你去电影院的路上,我看到路边的橱窗里又开始摆满了各种大小不一,身着各色衣装,嘴角永远上翘的生动活泼的蓝胖子。想起了我们上小学那会,每天放学都急匆匆背起小书包就跑,跑到离家很远的一条专卖漫画书籍的巷子里,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堵得原本就不宽阔的巷子愈发的拥挤,我便牵着你的手,凭借着娇小的身躯穿梭在人群中寻找着新出来的哆啦A梦的漫画书。我俩总是凑钱买一本,再在回家的路上忍不住就开始翻阅。关于书的保存也是两个人你一天我一天的保管,没有钱买新书的日子里甚至也有过一本漫画被翻阅好几遍的时候。当初的你就和野比大雄一样,功课不会,被班上比你强壮的同学欺负,爱哭鼻子又不长进。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可在我心里,你依然是最善良的,刚刚从我们面前过去的已经是今晚遇到的第五个流浪汉了,你差点就要把你兜里仅剩的一张电影票塞给人家了,就如同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因为买了漫画书没钱吃午饭盯着你香喷喷的午餐而你丝毫没有犹豫的就把你的午餐递给我时的慷慨,亦让我至今难忘。电影快要结束的时候,你又没有骨气的哭了。在黑暗中,你偷偷的牵起了我的手,我看着你静静流泪的脸庞,紧紧的回握住了你的手,我知道,尽管我们并不情愿,但终有一天我们会向那青涩而美好的童年时期告别,大雄和哆啦A梦的故事结束了,而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大雄:

直到现在,我还会不时地翻翻家里书柜里安安静静放着的哆啦A梦大冒险,看看他们一起经历的故事。走在街边看见摆地摊卖小人书的也会过去找找有没有他们的漫画书,看着哆啦A梦长大的我们这一代人其实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就是希望能有一个哆啦A梦在自己的身边。竹蜻蜓、任意门、时光机,无所不能的哆啦A梦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们心底。在电影结尾,大雄一路摔的踉踉跄跄的说:哆啦A梦不会再回来了,不会再回来了。却意外的看见多啦A梦从时光抽屉里钻了出来,笑着向他打招呼。当他们彼此相拥的时刻,我仿佛自己又回到孩童时期与身边的她第一次见面,她为了我打架出头,不开心的时候带我逃课看风景,重要的时刻为我出谋划策,一幕幕浮现脑海,眼泪顺势流了下来,我握住了她的手,像是握住了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当听说这是多啦A梦最后一部时,我的心里只有遗憾,可当我看着不远万里此刻在我身边的她,我才知道我并不遗憾了。有句话说世上只有一个的多啦A梦,可他陪伴的不止一个大雄。而我的身边也只有一个多啦A梦,她给我的也不仅仅只是陪伴。

那些年,那些陪伴我们成长的人


今天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路上学生们青涩的面孔,突然心里咯噔了一下,想起了两个人,这两个人陪着我经历了太多的事,但是最终大家都成了陌路,时间是一个奇怪的东西,总会让你在某个瞬间想起过往,而这两个人便是我过往里的一部分。

第一个人,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满大街流行光亮的童话,哎呀,一不小心暴露年龄了,羡慕童话里的人,现在才发现,有一句歌词是对的,童话全是骗人的,当然了,目前是阿姨的我,那时候也是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女孩,喜欢一个人,后来人们称之为初恋,他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的世界里一样。那一年,他转校来的我们学校,偶像剧看多了,自然对这种转校生也比较好奇,好在就被安排到我旁边,这样我就更加近水楼台先得月了,他理科很好,相当聪明,中考那一年物理满分,我一直都是那种半瓶子水的状态,他给我写过信,他总是给我带各种好吃的,他会和我一起回家,他会拉我去操场踢足球,他会送我笔记本,我喜欢他给我讲题认真的样子,我喜欢他每天穿着一身白白净净的样子,就像味道里唱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每次想起他,这首歌也就单曲循环在脑海里,我喜欢他高高帅帅的,但是现在看来,其实也不帅,只是那时候满世界就看见他一个人一样,我喜欢他化学课上黑板上写题的样子,可是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他给我写信是觉得我这个朋友难过,他想开导我,他会和我一道回家是觉得反正跟谁走都是走,他会帮我拿任何东西是因为觉得我是个女生,他是男生应该帮女生的,他送我本子是因为我要过生日,他觉得我需要笔记本,那几年,我就是这样小心翼翼的喜欢他,慢慢知道了,感情这个东西,确实勉强不来,有些人注定是成不了情侣的,但是他给我的关心是真的,是发自朋友的关心,那种纯纯的初恋,因为他找了个女朋友结束了,喜欢也就变得一文不值了。

第二个人,确切说他也是我的初中同学,但是我那时候像个男生,所以他称我为兄弟,高中虽然不是一个学校,但是离的也不远,三站路的样子,但是他会和我一起上下学,他每天都会在车站等我,送我到学校,他便走去学校,这种生活很好,久了也就习惯了,习惯这个人的等待,但是在高三的下半学期,他好像突然失踪了一样,因为学业繁忙,我便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觉得空落落的,随着高考的逼近,我都似乎遗忘这个人啦,后来上了大学,那时候流行扣扣,某天晚上,突然有人加我,我犹豫了一下,原来他复读了,并且加我扣扣继续当朋友的,复读的学校离我不远,那个时候是每周回家,我们就约好,周六早上一起坐车回家,周天晚上一起坐车返校,这样又持续了一段日子,某个周末,晚上跟妈妈吵架了,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他打电话找到了我,陪我在马路上走了好久,后来我成了他女朋友,但是我知道那是感动,不是爱情,我很爱喝冰红茶,他很爱喝冰绿茶,他喜欢许嵩和周杰伦的歌曲,手机里全是这两人的歌曲,后来我喜欢听许嵩的歌,也是他极力推荐,那时候我拿的杂牌按键手机,人家拿的滑盖的最新版的诺基亚,现在想想我可能错过了一个富二代,相处的时间越长,我越觉得耽搁了他,后来我提了分手,分手的那天我喝多了,睡在宿舍,后来是楼管阿姨摇醒了我,原因是他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了三个小时,楼管阿姨实在看不下去,才问他是干嘛,所以便有了楼管阿姨叫我的一幕,这些都是后来舍友告诉我的,我睡眼朦胧的看见了胡子拉碴,眼睛肿着的他,虽然难过,但是我知道不能回头,我还是选择了最终分开,没有留任何余地,这个人从此就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

就是这样两个人,陪伴我从初中到大学里,我的青春有了他们显得更加耀眼夺目,一个教会我如何爱别人,一个教会我如何爱自己。不管因为什么,我都有亏欠,所以不管你们现在过得好与不好,请保持最初的那份简单,我会很欣慰的。感谢你们陪我走了那么久。

许一世柔情,伴我走向永恒


脚下的路,不管是多么崎岖与艰辛,一路走过去,看那昨日的风景依旧。往昔破碎的梦,在这无情的秋风中,被吹得已支离破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再坚持什么,在等待什么? 以前,总是以为,自己可以用一生的真情,挚爱,可以换得一份,完整的婚姻,幸福的家庭。可是,现实的婚姻,却让我在,欺诈和谎言中,度过了漫长的七个春秋。所有的梦,都被现实的利益所击破。留下来的只有那个虚无飘渺的承诺,在这秋夜中呻吟。

当我从姐家回来的时候,已是夜幕低垂皓月当空。脚下硬邦邦的水泥路,在灰暗的路灯,透出冰冷的感觉。仰望皓月,看着那繁星点点挂满天空。寄语,一缕思念,一缕惆怅,涌向心头。无法拒绝,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无法抵抗,这个利欲横流的人生。只想,许一世柔情,牵手永年。可是,真情又有几何?早已被这个无情的世界,戏弄的残缺不全。看惯了书中那些痴男怨女的缠绵,听腻了那些山盟海誓的鬼话。试问苍生,真情能有几许?又有几人能,抛开功名利禄,为情所奔?

我不想为情所困绕,为爱所牵绊。可是,心中总有些东西抛不开,放不下。只能在这迷离中,无力的徘徊。记得,朋友和我说过人要走出去,走出心灵魔障,走出自己的精彩。'这些我都知道,说是很容易,做起来却是很难。其中,有太多的牵绊,太多的不忍,让我举步行艰。

往事在这秋风中,吹散。梦境,在黑夜中,被残酷的唤醒。留下的,只是痛苦的心碎。还在无情的折磨着,那可滴血的灵魂。

我不想妄自评价,世态的冷酷与无情。只想,许一世柔情,伴我走向永恒。可是,真情知几许?在芸芸众生里,又有谁,能看破红尘,逃出名利二字?我醉了,我醒了,我迷茫了。伫立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无助的徘徊,无助的寻觅,寻觅那份属于自己的情有独钟。可是前途茫茫,站在芸芸众生之中,更加感觉到,那份无助和凄凉。有时候很想抛开一切的牵绊,让自己活的潇潇洒洒。却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被打回原形,被无情的抛在阴暗的角落里,使自己伤心落泪。

总想许一世柔情,伴我走向永恒。可是,真情有几何?牵手又有多少?走在,漫长的黑夜里,有一颗孤独的灵魂,在这黑夜中,苦苦的寻觅,寻觅,寻觅那份永恒的柔情,在春夏秋冬中,伴随我走到人生的终老。

可能炸鸡和书会伴我一生吧


我与你分开是成全了谁的解脱呢我与你相遇是成全谁的孤独呢。

我在公园的座椅上看着书手里吃炸鸡,等着人。家里买的书太多,想卖掉又觉得太可惜了,朋友告诉我可以交换书看的,我发了帖子,大概意思就是有想交换书看的吗,比较诚心的,如果有请私信我。朋友看到说,鬼才理你这么简单的语录。我随便笑笑,想着随便吧。不过前段时间发贴真没人理我,我都失望了,有人私信我,还挺开心的。问了各自的电话,对方说这个礼拜来换书,我答应了。现在就坐在公园等对方,我炸鸡也吃完了,看时间都快10点了,对方时间迟到了。我想不会被人忽悠了吧,但是还是等等吧,手机响了,我接了电话,想问他在哪,我还没问,他就在道歉,他说钱包坐车被偷了,电话没有,他现在在公园门口,我说了我在那个地方,问他需要我去找你么,他说不用,马上过来。我们彼此都没有见过,唉。心里想我真胆大啊。

我看书太久,闭着眼睛休息,过了会,我闻到汗水味道,睁开眼睛看到有人坐在我旁边看我,彼此对视了几秒,我就看别处了,彼此说了你好。他的声音很好听,软绵绵的暖暖的感觉。他说他叫彭小强,我说是打不死的小强么,他顿时笑笑的说我意志是如此的,呵呵。他问我你喜欢吃炸鸡啊,我看他,意思是在问你怎么知道,他指了嘴巴,我摸了嘴巴,有炸鸡的脆皮在脸上粘着呢,我扯开话题,问他吃饭没,他说我的钱包没了。我说我们歇会吧等下我请你喝热可可,他说呃,你可以借钱我,我来请你,我说不一样吗,都是花我的钱。

我们聊了很多,发现彼此性格都很类似,我们到11点多就走了,他起来拍了照片,我没有问,可能是别人的爱好吧。去吃了饭,我没吃多少他倒吃了很多啊,看的出来他真饿了,我问他,现在去换书吗,他说随便吧。我带他去了我住的地方,给他看我的书架,他说是挺多的,没有分类吗,我说不喜欢分类,随手拿这样也挺好的。我去倒水给他,我做在沙发上看电视,也在看他挑书,他是那种背部曲线很好看的男人,手指干净指甲均匀的那种。他突然回头说想不到你也有这种书啊,我看到他手中的那本,《钢铁是怎么练成的》我说这本书我从来没看过,是别人买的。送个你吧我不太喜欢,喜欢你走时带走。我去了房间里。靠在窗户旁边回忆着以前,那本书是前男友的,去书店他非要买的,可还没开始翻阅我们就分手了。说喜欢我也是他。说分手。也是他。让彼此难过却是我。我以为感情的事。不需要轰轰烈烈。平淡就好一起看书一起约会各自道晚安不是很好吗。他说我不热情不依赖他感觉不到我爱他可能我真的对他只是有好感不然每次亲吻只是碰碰脸。朋友说我矫情我只是不习惯怎么去主动贴合人家的喜好而已。

那天他大声的吼着说我不在乎他把我手里干买的炸鸡扔到地上。把我沙发上准备的书扔的到地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发那么大的脾气。炸鸡他叫我买的书是他非要买的他说的今天过来放在沙发上准备给他看的。他说刚才我叫你说爱我你为什么不说我说刚才电话里吗你知道我从来不说的。他说你确定你不说我说抱歉他大声的说那我们分手吧最好老死不相往来那种。我叹了口气说好吧。我们我还没有说完他就说你就陪着你的书和炸鸡过一辈子吧。转身就离开了楼道都是他浮躁的脚步声。后来真的不曾联系了就像没认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