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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尽了,去了就去了

发表时间: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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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文章中总是美好的,情感这件事我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到底有哪些优质的情感美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缘尽了,去了就去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昨天回老家,碰到一个女孩在母亲邻居的三婶家吵闹,母亲说,那女孩是三婶儿子以前的女朋友,订婚三年多,三婶本来打算今年给他们把婚事办了,可谁知道,儿子却喜欢上了本村的一个女孩,非要退婚。

三婶也劝过儿子,和人家女孩处了这么久了又和人家分手,这不耽误人家了吗?三婶的儿子却说,他也没办法,他也不想伤害她,可是爱是说不清的东西,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就是缘尽了,缘分尽了,硬把两个人扯在一起也不会幸福。儿子都说到这份上了,做父母的又能咋办?WWW.qG13.COm

母亲说这女孩已经来三婶家闹过好几次了,来了就哭哭啼啼的,说生是他家的人,死是他家的鬼,今辈子赖定他了。唉,又是一个痴情人!

最看不得这种场面,一个说不爱了铁定要离去,而另一个却死缠烂打说啥也不分手。不爱就是不爱了,硬是纠缠着不肯离去就能把他的心留住吗?这样做是一点用也没有,只能叫他更加的看不起。

记得多年前我一个朋友,他和一个女孩订婚不到一年,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和经常吵架,后来女孩提出分手。我朋友说什么也不同意,三番五次到女孩家里去找她,吓的女孩不敢出来见他,他去女孩上班的路上拦截她,吓的女孩班也不敢上了,偷偷跑到城里姑姑家躲着。后来女孩又找了一个男朋友,他听说后跑到女孩的姑姑家对女孩说:你最好不要和他来往,要不我天天跟着你们,你们走到哪我跟到哪,我还要对他说,你是我的女朋友。女孩鄙夷地对他说: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一个人,以前看你还像个男人,现在真是成了软骨头了,真是叫我看不起。

女孩不久就结了婚,我朋友后来经人介绍又认识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成了他的妻子。朋友的妻子我见过,长得不但漂亮,并且又能干又会持家。无论从相貌还是过日子都远远胜过他以前的那个女朋友。他自己也常对我们这样说。

想想他以前做的那些事挺后悔的,他说他那时候怎么就是转不过那个弯来呢?好像没有她就不能活了,好像自己不会再爱了。其实,一段爱结束了,另一段爱就会接着来临。他和妻子结婚后很少吵架,妻子的脾气特好,是那种心胸宽阔很大度很通情达理的女性。如果他真的和以前的女朋友在一起的话,不一定会幸福,因为那女孩的脾气很任性又很霸道,他的脾气又很粗暴,两个人走在一起,可能天天吵架,不会幸福。

一直深爱着胡兰成的张爱玲,发现自己和胡兰成的缘分尽了时,给胡兰成写了断交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我也知道你早就不喜欢我的了。她终于很果断地结束了她和胡兰成之间的那段没有结果的爱。爱上一个人没有理由,同样,不爱一个人了也没有理由,不过是缘尽了,不过是不再心跳和相思,不再愿意与你携手到老。其实,真的爱没了,赶紧快放手,放手这段不属于你的爱,再去找寻适合你的,属于你的那份爱。不要以为爱不会来了,不是的,只要你去爱,属于你的那份爱很快就会来到你的身边。并不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其实是,适合自己的,属于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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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采访去了


昨天下午,儿子接到通知,今天上午去灰河采访。对于这样的活动我很愿意让他参加,因为性格内向。平时他与别人主动交流的主动愿望不强。这个机会对他而言就是一次锻炼,毕竟家长不跟在后面。我没有送他,怕自己左右交待惹人烦。只是为他准备好了采访的笔记本、数码相机。“咣当”一声,父子俩冲了出去。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顿时觉得家里空荡荡的。

本来说好十一点半去接,可是十二点了,老公还没有接到。他忍不住给编辑老师打电话,老师说吃完饭再回家。

“这孩子,怎么就不知道打个电话回家?”

“我忘了给他带手机。”

“那他也可以借别人的手机呀!”

“你家儿子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性格。”“倒也是。”

……

终于两点半他的电话来了。一进门就掏出采访本,很像那么回事。我一翻,记了不少,可能忙乱还有不少别字。随后就在我的帮助下整理资料。他拿出自己拍的蘑菇房的照片给我介绍,忽然之间觉得他长大了不少。也许今天的采访会留在他的记忆深处吧。现在的孩子就缺少走进生活的时间和机会。我真的希望在未来的学校里有专门属于孩子的一片天地。就好似苏霍姆林斯基笔下他们的校园一样。不知道现在有几个孩子能够看见种子发芽,稻谷扬花,可怕的是孩子们即使看见也无动于衷了。因为他们缺少亲近自然,远离了自然。对大自然的兴趣又从何说起呢?童年的记忆中不应当只有说教,更应该有亲自体验的机会,以锻炼能力。

现在我们常常对孩子说这不能,那不能。要是有可能让他亲自体会到比说教深刻得多。

失去了


少年时有一段时间喜欢收集古钱币,用集邮册子装满了几册子,用小铁罐子装满整整一罐子。并不知道那些古钱币价值几何,但每次一枚枚摆出来欣赏时,总觉得自己坐拥天下财富。

有一位比我大几岁的朋友,他也喜欢古钱币,拥有不少的藏品。我们经常交换一些重复的古钱币,他送我一个,我送他一个,这样很公平。但时间久了,他开始尝试向我要一些他没有而我有的独家古钱币。那时我有慷慨的习性,并以此为荣,何况,内心还看重朋友,觉得送他一枚也无妨。于是,慢慢地,我集邮册子里的内容开始变少,一些成套的古钱币,也变得不再整齐。

在那位朋友向我要走我最珍视的那枚古钱币时,不知为何,我做了一生当中头一回脑袋一热的决定,把所有集邮册子和那个铁罐子,送给了他。他大喜过望,眼睛闪闪发光,连一句是真的吗都没有问,就开心地把那些古钱币抱走了。在体会了几秒钟因豪爽带来的快感后,内心先是揪疼了一下,然后是塌陷般的空洞与失落,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种感觉叫失去。

我在十七八岁时开始写文章。第一次发表的是一首诗,短短的十来行,被我从报纸上剪下来,贴在A4纸上,装进文件夹。这样的动作,被我重复了十多年,数不清有多少文件夹,放在床底下,摆在角落里,书架顶端的那些,落了厚厚的灰尘。有时候我会随手抽出一个文件夹来,翻阅那些剪报,为上面印刷的那些内容感到羞赧,觉得写得不好,许多文字,还显得有些幼稚。但这样的翻阅,一直持续了好几年,在翻阅的过程里,能看到以前的自己,去过哪些地方,走过什么路,有过什么样的心理成长。

直到有一年,有一天,忽然厌倦了自己过去写的所有东西,于是把那些文件夹搬到小区门口的垃圾处理处,先是一张张地抽出来烧掉,然后一整本一整本地扔进了火堆。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似曾相识。那也是一种失去的滋味。

现在回忆起来,有关于失去的两件往事,其实更多是一种告别。告别为物所累,为虚荣所累,把心灵当中那些膨胀的占有欲,以及某种沾沾自喜的东西,彻底地清除。想要走得快一些,就不要穿沉重的鞋子,我不能把那双沉重的鞋子穿在脚上、带在身上,这有违内心追求轻灵生活的渴望。

如果这种告别非要用失去来形容的话,我也可以描绘出那种感觉:在一掷千金之后的虚空里,在燃烧的火焰里,在清晰可辨的痛楚中,可以看到一个人,并没有因为失去而一蹶不振,也没有因为失去而变得愈加贪婪。失去如同一块橡皮擦,可以轻轻擦掉生命里那些淡淡伤痛的刻痕,擦掉内心里那些隐约可见的污垢。

《少年派》中最让人难过的是结尾,老虎在走向丛林深处时,派一直在海边苦苦地等待,期待老虎能够回头看他一眼,但是没有。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电影里有这样一句台词,一定会有一些观众,听到这句台词,在黑暗的影院里,要努力抑制眼泪才不至于失态。

对比充满遗憾的生离死别,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失去,的确不能算失去,也不能算告别,最多算一种选择。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也一定会有人,选择保存好生命里曾经珍爱的一切,哪怕有所负累,也不要失去。

失去了爱情,因为先失去了自己


他在爱上她以前,因为斐然的文采和出色的外语主持天分,算得上学院里一个风云级的人物。不知有多少女孩子,偷偷地暗恋着他,有的将情书放在教室的窗台上,也有大胆的女孩,在路上拦截他,红着脸问他能否一起去看场电影。但他当时情窦未开,没有喜欢的女孩,所以对于这样热烈的追求,他几乎毫无感觉,只一心专注于学业。但这样的淡然,反而惹来更多女孩子的爱慕。女孩子们皆说,他越是坚持自我,高傲行走,他在她们心里的影像,便越是印记深刻,且特立独行。

而她,便这样在他的视线里,从一群女孩子中脱颖而出。他记得见到她的时候,他正要上台报下一个要出场的节目。在后台的幕布旁,他不小心撞到了她。他急急地说抱歉,她却莞尔一笑,柔声道:没关系。他只是匆匆地一瞥,便再也无法将她清澈纯美的笑容从心底除去。

这样深的印记,让他的那次主持,因为走神而糟糕至极。他常常说着说着,便忘了台词,有时明明看着手中的提示,还是给念错了。一整场晚会,他的口误竟达十几次之多。等他走下台时,甚至有学生当面指责他,说他为学院丢了颜面。

他当然是不在乎。事实上,他在晚会一结束,便去找了她。他约她去看通宵电影,并因此在第二天被查夜的老师毫不留情地在曝光台上记下一笔。

热恋中的他,与昔日桀骜不逊的自己迥然不同。他的个性,渐趋温和,早晨习惯跑步的他,将路线改成了他与她宿舍之间几百米的短途。他总是第一个从床上跳起来,跑去食堂买来早点,而后在她宿舍楼下等她慢腾腾起床。他会为了她的一句话,整晚上不眠不休,辗转反侧。而在往常,他都是利用睡觉前的一个小时,写上一两千字的文章投给报社。他还时常地逃课,只为转遍大街小巷,为她买无意中提及的一款衣服。常常,当她发来短信说喜欢他的礼物的时候,他正在教室里,因为没有回答出一个问题,而被看好他的老师批得一无是处。

他与她谈恋爱的第一年,他的一门外语考试没有及格,最后他交了补考费,又突击了十几天,才勉强补考通过。

他们相爱的第二年暑假,他带她四处游山玩水,花光了身上的钱,途中冒险逃票坐上火车,但还是没有逃得过车警的火眼金睛,将他好一通训斥。

他们相爱的第三年春天,昔日真诚劝说他坚持写作的编辑,渐渐与他失去联系,最后连他自己都几乎想不起,最初曾因为文笔而被许多的女孩子们仰慕过。

大学即将毕业的那一年,他一心想着可以带她去自己家乡所在的城市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再结婚生子,给爱情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但糟糕的事却接踵而至:先是他被告知,因为有三门功课没有及格,他将无法拿到学位证书。然后便是他父母联系好的那家单位,因为某种利益上的原因,找了理由又将他推掉。而女孩子的父母,则下了指示,如果不留在大城市,他们的爱情免谈。

他们就在这时,开始了无休无止的争吵。这样的争吵,每一次,都以他的妥协结束。他以为自己对她的迁就,会让她在毕业前的动荡时光里,一如既往地珍惜这份爱。可是他却发现,这样一次次屈服的结果,是他离她的距离,愈来愈远。直至最后,她对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他起初几乎是愤怒,想到自己最美好的四年,为了这份爱情,耽搁了学业,荒废了文字,疏远了主持,又弄丢了学位,连向来骄傲的个性,都荡然无存,而这样的付出,却是没有换来一张爱情的毕业证书。

后来有一天,他遇到昔日一个曾经当街约他去看电影的女孩,他当即叫出了女孩的名字,而女孩却是看了他足足有十分钟,才小心翼翼地说:很抱歉,你与四年前我所认识的你,变化太大。

他追问变在何处,女孩微红着脸,犹豫了许久,才道:那时你独特的个性,不知吸引了多少女孩,可是现在,你走在人群之中,我却很难一眼就认出你,你的鹤立鸡群的光芒,不知为何,消失得如此彻底。难道你不知道,那时你的女朋友,是费尽了心机,才制造了一次让你注意到她的机会?

他终于明白,他是最先丢掉了自己,才继而丢掉了爱情。爱的必修课,原来还包括如何始终如一地保持自我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