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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光里的季节

发表时间:2020-09-14

【www.qg13.com - 爱情里挽回】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光里的季节,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再见,不至于物是人非,至少,事事休。

二月,只有两天。二月兰,也只有两天。其后蓝紫注定慢慢萎谢,落寞在冬日匆匆离去的脚步里。奈何流光,十二雨月,月月花萎谢;想来花开,三百多夜,夜夜待开。

季节的风一直吹拂着,冷热交替,景物变幻,都是温度的装点。就好比拨开层层花瓣,只为了寻得那一份沁人心脾的芬香,奈何一朵花就这么谢了,提前谢了。道一句:哦,原来是这样。早已没有最初的那种好奇,早已失去了最初的心境与风景。

前行是生活的必然。生下来,活下去,一个人的一生不也就是在完成着这么一件事活下去。前者是父母给的,后者是自己做的。为了更好地活下去而探索,不停捉摸,琢磨,然后,有了科学的突破,人类的进步,文明的进化。

不知何时神话故事早已远去,夏天的夜晚没有了萤火虫,冬天的雪地里鲜少看得到雪人,茶馆的吆喝声不见了,古巷小街节假日万人空巷,留下经济与垃圾。每天几岁的孩子捧着手机,在虚拟的世界里自得其乐。科技进步带来生活方式的变化,和行为心理思想方式的改变。

没错,时间改变了很多,不经意间。而且不是随着人的意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是一种自然规律。天生在那里,谁也改变不了。

只是有一天,你还会不会想起流光转,佳期如梦的句子,那一瞬间怦然心动;你还会不会抛却那些定理,幻想嫦娥奔月的唯美凄凉;你还会不会在华灯四起的夜晚,冰凉的马路上,回想起旧日为一朵花停留的时光?可不可以,就算不是保持童心,至少,在某一刻,抛却那些世俗成见,用最初的心看待这时间的一切?

不知在哪里看到一段文字,大约是说最可贵的是那种享受的心境。年龄见长,收入抬高,接触的人越来越复杂,不会再为最初那廉价的快乐而心动不已。到处看价钱身份地位,大把的钞票花了,远不如最初的快乐。不是社会变了,是人变了,回不去了。为了适应社会,人必然改变。只是,可不可以,在心底留那么一个小角落,留给最纯真的自己?忙碌没关系,喝咖啡时闭上眼睛,聆听心底的声音;路过那一树花开,停留,几秒钟也好;屏幕前,那么几个字,几句话,可以回味很久很久。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豁然开朗,物是人非也好,事事不休也罢,心事休。

快春天了,3月的气息扑面而来。二月兰凋零的差不多了,这场春雨带来的,是凉风里微微颤抖的蓝紫,把错过的一季花事,悄悄诉说。

它在诉说,你听到了吗季节是外在,源头的温度也是外在,心的季节,与温度没有关系,心的温度,与季节没有关系。

再见,再次见面,抑或是再也不见,都不重要。两两相望,又或是两两相忘,也不重要。流光会把最美的那一瞬间,铭刻在最烂漫的红尘岁月里。

后记:写给这个不算太愉快的年,做个告别;写给学校里还未来得及看到的二月兰,迎接三月里那场盛大的樱花,怀念那个逝去的秋冬;你们,在我心里。

情感一生延伸阅读

风,在季节里逍遥


当雪花开上了年轮的枝头,岁月也就开始变得陈旧,崭新,是下一场生命的复出,在殊死较量中,绝不向任何势力低头的勇猛,冲破一场生命的浩劫,天地如故,便是书写了一段春秋的传奇。

春天,万花齐放,跟着一缕风轻盈的脚步,能捕捉到一片来自丛林深处的自然的馨香,随着一只飞鹰的视线鸟瞰大地,能将万千美景尽收眼底。若是这笨拙的身躯能够变得灵轻,就把自己抛上一片云里,烟雨朦胧中,那个好奇的想要看清楚我的那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也无需我刻意的去藏匿,寻找我,也得煞费一番苦心。杨柳依依,是我为你创造的梦境,梦里,会成全,会让你与思念了太多年的那一个人再次相遇,而彼此,仍旧怀揣初心,山盟海誓的情谊也忠贞不渝。美丽的故事,就是需要讲给懂的人听,这样的我,在你眼中,会不会变得更加美丽?

夏日,万千风情已染遍尘世的各个旮旯。连你寂静的庭院也不会放过。一时间荒草丛生,仿佛你此生想要在这里遇见的那一个人,在这里从没有出现过,而你,只是默默地守候着,并孤独着。深夜,隔着窗纱想要对你说一些逗你乐的事,不管你有没有听,我都津津乐道地讲着,而且绘声绘色,连月光也被我说得动容了,悄悄地,将你夜晚回家的那一条小路照得更亮。而一路像打鼾的呼呼声,正是我在这个孤独的夜,为你弹奏的月光曲,歌颂你生命的皎洁。

入秋,会感叹你的手段是否太残忍了些。那些花儿还梦想地开着,那些蝴蝶还臭美的舞着,而你一来,他们就不得不消失了。你过于的粗鲁,吓坏了娇弱的蝶儿;你也过于的莽撞,活生生将花儿的那些 美梦吵碎,它欲哭无泪,只有在最后凋谢的时光里,掉下一颗滚烫的眼泪,最终,都被你冷却此时,我仿佛听到一群小孩在呼唤:你还我那只漂亮的风筝!野鹿也在呼喊:你还我们那片郁郁葱葱的原野。而人类,则满是收获喜悦的欢呼,而你,则若无其事,显然也温柔了一些手段,在荒凉的田埂上,慢慢悠悠地掂量着属于这个季节的寒凉!

隔着寒冬的窗户,还没看到你的身影,我就被吓得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严重的时候,会吓得生一场大病。如果没有温情的呵护,我脆弱的生命,肯定熬不过这个被你侵占的冬天。佩服那些勇敢的人去雪峰探险,每个人都在用生命与你做着抵抗,我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决定也与你作一次长久的较量,胜负未知,但我却始终坚信自己是最后胜利的那一个人,能够站在领奖台上,你为我亲自颁发一枚勇敢的勋章!但这荣誉也不属于我一个人,这就像是一场革命,荣誉的背后,也有许多同伴的鲜血,将这一片胜利的旗帜染红,高插在生命的巅峰!

当雪花开上了年轮的枝头,岁月也就开始变得陈旧,崭新,是下一场生命的复出,在殊死较量中,绝不向任何势力低头的勇猛,冲破一场生命的浩劫,天地如故,便是书写了一段春秋的传奇。来无影,去无踪,除了树点头,除了脸颊能够感受你的力度,风啊,在这个浩瀚的尘世,还有什么能够更加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曾来过?是你来势汹汹时,不费吹灰之力就掀翻了我破旧的茅屋,还是你情绪安宁时,温柔地将她的发丝吹入我的梦,让我伸手想要紧握时,却不见了影踪。

盛夏流光


对于南方人来说,夏天这个词只是比冬天暖和一点。即使油柏路上可以煎鸡蛋了,也会觉得习以为常。对于北方人来说,夏天就只有那么几天。在北方,尤其是东北这片沃土,一年只有两个季节,一个是冬季,另一个是大约在冬季。

我,一个出生于东北,在广东长大的汉子,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冰火两重天。由于刚刚大学毕业,没出去找工作,就一直呆在广州的家里,或许是呆的太久了,我妈从开始的稀罕我到嫌弃,再到赶我走。尤其是最近,她经常跟“大米”(一只傲娇的金毛)一起数落我。老实说,其实并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外面太热。就在前几天,隔壁的阿婆打扫卫生时把鱼缸放到了阳台,后来……现在的她正趴在窗户边晒鱼干。

当阳光又一次的照在我的脸上时,我就明白。我必须得起床了,每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不是那只该死的金毛,

而是我妈的嫌弃。

“泽明!还不起床么!都几点了!就算没工作也得该起床了吧!你说你还不如大米……”即使隔着一堵墙,我妈的声音也跟医院的B超样,瞬间刺透了我的脑袋。

“恩……知道了……”我故意把尾音拖的很长。现在我很质疑这栋楼的安全性,也许这又是一个豆腐渣工程。

“你说你,说话都这么懒散,这么多年学真是白上了。早知道还不如高中就不上了,跟我学做生意。看看隔壁李阿姨家的孩子现在一个月都挣十几万。”说着我妈拎着一个包跑到了我的房间。

“这是什么?”我揉了揉有点水肿的眼睛。

“这是给你收拾的行李,反正在这你也啥都不干,不如回东北包块地种大豆吧,机票给你买好了,你自己收拾收拾吧。”说完把手里的包丢给了我,带着大米下楼吃早饭了。

“哎,养个儿子还不如养个狗。”过了很久,我都还能听见楼道里久久不能散去的叹息声。

是的,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虽然户口本上写的是母子关系,但真实性可能还有待考证。

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收拾好了行李,然后又跟朋友们聚了下。毕竟此去不知何时能回,心里多多少少还是很难过的。晚上一进家门,我妈就拉着我的手,一副不舍的样子。

“其实,妈妈也不想你回东北,妈妈也想你啊。”说话的感觉都要哭出来了。

“妈,你放心。我要不把东北种满大豆我绝不回来。”我张开双手打算给妈妈一个拥抱,结果她一把把我推开。

“大米还没洗澡呢。”然后抱着那只该死的金毛去了浴室。

就这样,我怀着种大豆的豪情壮志踏上了回东北的路途。

转眼间我就从广州这个南方城市跑到了同江市,一个地理位置东北的不能再东北的城市。而我真正要到的地方是同江市的一个小镇,外婆家就在那个小镇上,小镇靠着黑龙江。

“叮咚”一声之后。厚厚的铁门缓缓的打开了,一个老妇人走了出来。

“外婆好。”说着我就扑了上去。

“泽明回来了,你妈妈呢?”

“只有我自己,她还在广州做生意的。”我拉着行李走进了屋里。回到外婆家时已经是晚上了,我洗了澡便睡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外面的嘈杂声就把我给吵醒了。我打开房门把脑袋探了出去,发现外婆穿的整整齐齐的拎着一个行李箱。

“我前几天报了一个夕阳红旅游团,半个月就回来了。冰箱里有吃的,你照顾好我的猫儿。”说完,外婆拎着行李就颠儿了。

如果可以加特效,此刻我的脸上应该布满了黑线。就这样,又剩我一个人了。介于势单力薄,种大豆的这项壮举我不得不把它搁置一旁。

破碎的枝叶被风随意的丢弃在了街头,张开手掌摊在额头上,遮住了透明的光。然后光影错落有致的印在了身后。天,被风吹的干干净净,也吹净了这个世界。东北的天,总是这样干净,干净的找不到一点瑕疵。就像我,偌大的房间干净的就只有我跟一只猫。

夜幕时分,走在没有星星的夜空下,周围灯火阑珊,我还庆幸在这繁华的都市里还有一方安静的地方。小区里的灯更大的作用是摆设,不过,当夜晚来临时,它还会骄傲的亮着,若不是远处的路灯,恐怕我们都如同瞎子一般。还好,小区的保安比较尽职,下水道的铁盖没有丢失,不然定会多几个亡魂。

在这个最冷的夏天里我独自呆在乡下老家,在红色瓦片的屋檐下,沏好一杯热茶,在庭院里静静的听雨敲打着硬化路面,深浅不一的凹痕奏响着雨的狂欢曲。卡卡,那只满腹肥油的懒猫,每逢这时就会趴在我的腿上,死一般的睡着。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一阵急促的门铃惊醒了我,于是一个站立,“喵呜”一声,卡卡就像一坨肉铺在了地上。

又是一件快递,无聊的时候总归是要给自己一点乐趣,网购就是这样的。

“先生您好,您的快递。”是熟悉的声音,送快递的是一名年轻的男子,他叫陈翰威,和我一样是个愤青,由于一起参加了小区的篮球协会,所以我们很熟。虽然他比我大两岁,但我更习惯叫他小威。

“哦,小威,谢谢咯。”说完右手一拉,一道重重的铁门又将我与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

拆开层层的包裹,打开看是一罐牛肉,嗯,还带着新鲜牛粪的气息。上次买的时间是两天前,之所以又买,全是因为被卡卡那只肥猫偷吃了,我很不解那只猫是如何拖着笨拙的身体爬到柜子上偷吃我的牛肉。就在昨天,当我看到家里有老鼠的时候我释然了,这就是卡卡的帮凶。

“叮咚”门铃又一次的响了。透过猫眼看到的人是小威。

“呃,是不是快递送错了?”我很不解的打开门问他。

小威一脸诚恳的样子,“不是的,今晚一起出去吃个饭吧。我很久没出去逛逛了想找个人陪,但我身边的朋友不多,你可以陪我吗?”

由于月初来到这里之后基本上就没怎么出去玩过,于是我很乐意的点了点头。

乡下老家坐落在江边的小镇,每当盛夏来临,江边的木芙蓉就会炫丽绽放,整座小镇在花海中若隐若现。傍晚,在喂饱了卡卡那只肥猫后,我就和小威出了门。

小镇的夜市位于江边的一条青色的方砖路上,嘈杂的叫卖声和涌动的人流将我们不主的推着往前走,在夜市尽头的一家咖啡店前,小威停留了片刻,向里张望,若有所思,似乎在看什么人。

“怎么了?”我问他。

“没,没事。”说完就拉着我走了。虽说还是盛夏时分,但江上的风阵阵袭来,也多少有些凉意。我们在江边小道上走了很久,然后就消失在了一家烧烤店门

前。

小威本是个不太爱说话的人,酒过三巡后,内敛的他变得滔滔不绝,他跟我讲了很多,大多是送快递上的趣事,后来说着说着他就哭了起来,一下子我就慌了,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说错了什么,正要安慰他时,他却摆了摆手,擦了下眼角的泪水,说了句“没事。”然后我们又是一顿胡吃海塞。

虽然没喝多少酒,但天生酒量不行的我在回去的路上吐了又吐,至于那天自己怎么回的家全然忘记,唯一记得的事就是路过夜市那家咖啡店时小威的眼睛是红红的。

之后的几天里,我们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喝酒聊天,有时也会一起打球,日子过的很糜烂。不过,每次经过那家首饰店前,小威都会停留下,向店里望去。那种眼神很胆怯,又有一丝怜爱。虽然我很好奇,但他没说我也就没问他。一个星期后,我进了医院,医生说是酒精中毒。需要多休息。小威每天都会看来我,给我买水果,买早餐。有段时间,小威没有再来看我。我给他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我骂他是个没良心的,连朋友都不顾。虽然嘴上这么说的但也理解,毕竟做快递工作的总归很忙。后来我出了院回到家里休息。但由于我的脑袋一直是昏沉沉的,所以大部分时间里都在家里睡觉。卡卡那只懒猫每天除了叫我给它喂食外,就躺在我的床边,偶尔我会伸一个懒腰,卡卡就像火箭一样飞到了墙上,然后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接着扭动着肥满的身体去约见它的女朋友,那一刻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脂肪是个多么伟大的东西。

日子没过多久,自己的身体就恢复的差不多了,闲来无事,我就又开始了自己的网购之旅。不过,那几天送货的快递员却不是小威。我问他以前的快递员干嘛去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某天的夜晚,在吃过晚饭后,我就带着卡卡出去溜达。很快,卡卡就抛下我跟一群猫私奔了。无奈,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散步散心了,本想着去夜市买点吃的,可由于下午的一场大雨把这里的路面浇的湿漉漉的,今天小贩们也就没有出摊。在夜市搜寻无果后,我带着一丝失望准备回家。

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然后神经兮兮得跑向了夜市尽头的那家咖啡店。

刚一推门进去,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就飘了过来。

“先生您好,几位?”说话得是一位20出头的女子。长得很漂亮,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鼻子很挺,妆容很淡却很诱人,她就是这里老板。

“先生?”我看的出神,她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

“啊,对不起,我要一杯海盐,一份慕斯。”我尴尬的揉了揉眼睛。店里装饰的很有小资情调,昏暗的灯光,亚麻的桌布。看的出来老板是一个很懂生活的人。可能路面湿滑的缘故,整间咖啡店里就只有我一个客人。所以东西很快就上了。

“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啊。”她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

“恩,我从小在广州长大的。”

“哦,那你为什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有可能她是对我有兴趣,也可能是无聊的一种消遣。

“我是回来看亲戚的。”

就这样我们有的没的聊了一个多小时,就在我打算走的时候,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醉熏熏的走了进来。老板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便搀扶着他上了二楼。等她再下楼的时候脸上多了一个红色的掌印。我很识趣的结了帐便走了。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没有看到卡卡那只肥猫,只能坐在木椅上等待它回来。毕竟外婆出门前嘱咐过我要好好照顾它。

忽然,背后两位老人的对话吸引了我。

“你知道以前给我们送快递的那个小伙子吧,出事了!”

“哦,我说这几天没见到他,怎么了?”另一个老太太饶有兴趣的问她。

“听说在咖啡店跟人打架把人给打死了。”

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脑袋里不知道该想什么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怔怔的坐在木椅上,看着远处的撒欢归来的卡卡,心里有一丝的不安

第二天,我在监狱里见到了小威,小威瘦了,脸上青色的胡渣更增添了些许的沧桑。我默默的看着他,正要开口问,他却摇了摇头。他说他不后悔,然后什么都没说,最后只留下一个微笑,是那个最阳光最甜的笑。

后来,我又去了那家咖啡店。老板看我来了,很热情的走过来招呼我,她脖子上系了一个香槟色的丝巾。很美,可隐约中还是能够看到青紫色的印记。

“你,知道小威的事吗?”我试探性的问她。

她怔了一下,然后柔和的目光变得孤寂。她并没有急着给我讲那天事情的经过,而是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从2008年夏开始的故事。

“大家好,我叫徐雯。是新转来的同学,请多多关照。”说完话,这个扎着两条长长大辫子的女孩就坐在了男孩儿的旁边。

“你叫什么名字?”这个叫徐雯的女孩睁着大眼睛问他

男孩瞅她了一眼,便又埋头睡了。

对于中学那个花样的年纪,每个新转来的女生都会在整个班级甚至是年级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更何况是徐雯这般漂亮的女生。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男生都会对新同学感兴趣,徐雯的同桌就是这样的男生。班里的同学都知道这个男生是出了名的混混。打架,差生,考试不及格似乎都是他的标签。

女孩转来时正逢初二下学期,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年意味着什么。六月,蝉的聒噪引燃了整个夏季,教室里的风扇有气无力的转着。全班同学都在苦学,当然除了他—徐雯的同桌,就在一个普通的不能再不普通的黄昏,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可能男孩也没想到他的人生会因她而改变。某日放学,徐雯像往常一样回家,她没有注意到身后尾随了一个中年男子。巷子尽头,女孩声嘶力竭的吼,却没有人愿意帮忙,徐雯的眼神变得迷茫和绝望,像所有狗血的偶像剧一样,男孩出现了,救走了女孩。

后来,两个人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女孩儿貌美如花,男孩儿高大英俊。一切都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阳光铺洒在江面上泛起了白色的波纹,金色的沙滩上,男孩和女孩在江边手牵着手许下了诺言。

男孩站在江边,右手挽着女孩,然后对着蓝天喊道:“雯雯,我爱你!我永远爱你!你愿意与我白头偕老吗!”

“我愿意。”说完,女孩眼中的泪涌了出来。风不停的吹着,吹散了脸上的泪珠,那是透着幸福的泪。

每天放学时,人们常常会看到一个男孩骑着脚踏车载着一个女孩穿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巷,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年华。谢谢命运,在最美的时间,最美的地点,让我遇见了最好的你。

像每个情

侣一样,他们也有情侣衫,情侣帽,甚至情侣鱼。那是两条热带的观赏鱼,黑色的一条是男孩,红色的一条是女孩。买鱼的那天,两个人还因为颜色吵了起来,最后是男孩做出了让步,让那条又黑又丑的鱼代表自己。

女孩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年级前几,男孩是出了名的差生。为了所谓的配得上,男孩变得刻苦,变得爱学习,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可以守护她一生的天使。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偶像剧都有完美的结局,后来女孩的家人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再一次的转学。女孩儿答应男孩儿很快就会回来的,一定要等她。可是这一等就是6年。6年的时间里,男孩每天都会跑向小镇的街头,望着远方,就像望着自己的爱人。可是,当女孩儿再次出现在男孩儿面前时,女孩儿的身边却多了别人。那个人对女孩并不好,每次喝完酒后,男人就会毒打女孩。终于有一天,男孩鼓起了勇气,打算带女孩走,却被男人发现了。

说到这里,老板哽咽了。泪水划过她的脸颊,沾染脂粉的泪像一滴血烙印在了地板上,甚至烫出了印痕。我看着窗台前鱼缸里那条热带观赏鱼,一直孤单的游弋着。

老板平复了心情后,接着给我讲。

那天男孩没有成功把女孩带走,因为女孩不愿意。虽然日子过的不如意,但总归是平静的,她不想逃,不想过着流浪的日子。男人以寻衅滋事为由将男孩送进了派出所。

后来,男孩没有再找女孩,只是每次路过门前都会屋里张望。其实,女孩都知道,只不过她不敢看他,她怕双目对视时会无所适从。

晚上,我回到家里,打开门卡卡就扭动着身体走了过来,我给了它一片牛肉后,就坐在了窗前看着漆黑的夜幕。记得今天离开咖啡店时,看到门前挂着一个风铃,风铃上刻着四个字:我爱徐雯。盛夏的风吹动着风铃,敲出了凄凉的音符。

日子没过多久,外婆就回来了,妈妈出于想我又把我接回了广州,一切看似重回起点。可我却没有再见过小威。

时光荏苒,一年后,我又一次被妈妈发配到乡下老家种大豆,这里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小镇原本的几条土路变成了柏油路,曾经的夜市也迁走了,海边的小路现在已经被一对对青年情侣霸占了,小区的广场也成了广场舞大妈们的天下了,那家咖啡店也已经拆掉了。只有卡卡,还是老样子,或许是胖到了极限。送快递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小镇上的人始终觉得小威才是最好的快递员。一年,什么都会改变。六年呢?也许我们都没错,只是时间刚好不对。不过,我们都不曾后悔,因为青春总是要一路高歌的。

浮影·流光


虚幻两无凭,仙尘千念凝。

镜花花不似,水月月未明。

浮影终相散,流光后寂行。

晚来天欲暮,且对镜分明。

题记

夜晚,我直视镜中的自己,窗边零星的光线聚拢过来,映衬出周围的黑,显得惨淡凄然。

夏夜雨丝淅淅沥沥,升腾的白气朦胧了街边的霓虹,晕染在窗子周围,跳动的彩色光环,与四散飞溅的雨水,一起活跃在这个夏季。

细数来,这已是我经历的第十四个夏季。长夏无情,站在午后暴热的日光下,总会产生时空纷乱的感觉,仿佛漫长的夏天从未结束。可是,当秋风卷起枝头摇晃的红叶,当一场秋雨一场寒真实的充斥感官,代替酷暑,才发现一切的想象都是徒劳。十四个春秋一一过尽,不堪细数,绵绵无边的细雨,下了还息。

整理家中的旧物时,翻出了一张张旧照片。岁月在黑白与兼彩之间遗刻棕黄的痕迹,无声的诠释一段流光的逝去,那一个个鲜活的场景,夹杂着只属于那个时代的爱恨别离。所谓欢欣,所谓忧虑,都被这流光冲击的支离破碎,毫无生机。褪去时代的浮光掠影,定格在一刹那间。

刹那即是永恒。刹那与永恒,本没有本质的区分,在强大的流光面前,又有什么能永流不息?留存于生活中的,是虚幻的浮影,是构成生命的姿仪,也是岁月遗留的气息,是雨夜的霓虹,留有短暂的惊异。

我独行于世界。世界微尘里。流光易逝,浮影难随,镜中人未寐。

叹一句,浮影,流光,终不过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