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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芦花飞雪时

发表时间: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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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又到芦花飞雪时",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深秋的傍晚,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到静静的苇塘边走一走转一转。此时的苇塘里一蓬蓬一蔟蔟一片片洁白的芦花,风吹花动,此起彼伏,漫天飞舞,纷飞如雪。它摇曳着袅娜的身姿,显得那样的清雅飘逸,婀娜多姿。唐代诗人元稹有诗云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在世人的眼中,芦花实在算不上花。它似花非花,似絮非絮,它没有艳丽的花瓣,似白又灰的颜色可谓其貌不扬,是不可能与菊花牡丹相比的。

这也难怪元稹认为菊花之后更无花。我觉得一位现代诗人说得好:芦花像大地的诗行,冬日的童话,构成深秋初冬的情调。不是吗?寒冬腊月,天空飘下片片白雪,雪花与芦花共舞齐飞。一片二片三四片,五六七八九十片。千片万片无数片,飞入芦花总不见。这令人目眩神摇的芦花飞雪图,在一个冰封雪寒的酷冬,竟会酝酿出这样一个令人温暖喜悦的意境啊!

芦苇从诗经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款款走来,踏上唐人的一叶孤舟,阅尽了乡村板桥的霜晨残月;漂泊于港湾湖泊,经历了多少寂寂的风雪之夜;看到了古代诗人的安逸闲适和哀愁。十亩余芦苇,新秋看雪霜。梦魂空系潇湘岸,烟水茫茫芦苇花(黄滔)。可知风雨孤舟夜,芦苇丛中作此诗。风飘细雪落如米,索索萧萧芦苇间(白居易)。夜寒宿芦苇,晓色明西林。

钓翁在芦苇,川泽无熊罴(常建)。芦苇深花里,渔歌一曲长(贯休)。芦苇声兼雨,芰荷香绕灯(贾岛)。蕙兰秋露重,芦苇夜风多(许浑)。芦苇晚风起,秋江鳞甲生(刘禹锡)。唐代诗人笔下芦花的意向,大都是孤独凄凉惆怅。我没有古人秋风秋雨长夜孤舟的多愁善感。我喜欢芦花是因为它曾陪伴我度过那段苦涩的青春岁月。给了我安慰,更多的是给了我温暖。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在一所乡村学校教书,当时学校连电都没有,生活办公的条件很差,我们教师个人的生活条件更差。地瓜汤,地瓜饭,地瓜煎饼卷酱蛋,一天三顿吃地瓜,离开地瓜没法办,吃饭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穿的问题就可想而知了。寒冬腊月办公的地方四处漏风,有时屋外钻进的风把煤油灯都吹灭了。

身上还好说,那一双脚简直受不了。那年代,有双解放鞋穿就不错了,哪来的棉鞋。这解放鞋透气性差。那时又年轻,一活动脚就流汗。白天鞋里湿漉漉的,晚上坐在门窗墙壁都透风的屋里办公,脚冻得又痛又麻又酥又痒。实在受不了,就起来蹦一蹦跳一跳,可刚坐下一小会,脚照样疼痛难忍。躺下后脚在被窝里一晚上都暖不过来。当时的感觉是不知这样的日子还能坚持多久?

有一次到集市上,看到卖毛窝子的(用芦苇花编织的草鞋,当时农村上了年纪的老人冬天喜欢穿着蹲在墙根抽烟拉呱晒太阳,但穿毛窝子活动很不方便。)灵机一动,买一双晚上办公穿。你别说,这毛窝子还真顶用,双脚拱在里面,暖烘烘的,舒服极了。脚再也没有了疼痛难忍的感觉。可穿过几天毛窝子问题又来了,这毛窝子的鞋口很粗糙,袜子很容易磨破,在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艰难岁月里,磨破了袜子会心痛几天的。干脆晚上办公时就光着脚穿毛窝子。本来脚就冻伤了,毛窝子又把脚磨破了。还真应了孟子那句话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一天早晨,一位中年大嫂来给孩子请假,看见我光着脚穿着毛窝子,偷偷笑起来,我也感到有些尴尬。下午放学时,这位大嫂又来了,手里拿着针线和几块碎布。笑眯眯地说,早上看见你光脚穿毛窝子,就知道你不懂行,不能像你那样穿毛窝子。要用碎布把毛窝子的鞋脸包起来,这样就不磨脚了。边说边让我找出毛窝子,仔细的给毛窝子包起边来。当把包好边的毛窝子递给我时,她那灿烂的一笑,深深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几十年过去了,还清晰如昨。

一声横笛外,烟火隔芦花。可惜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这位大嫂,当时连她的名字都没问,现在想起来后悔极了。,我一直觉得这位大嫂就像这恬淡自然、风姿高雅、温婉沉静、平淡无奇、默默无闻与世无争的一枝芦苇。这双毛窝子陪伴我在山村学校度过了五个寒冬。我现在后悔的是,这双毛窝子也没能保存下来,遗憾,真遗憾!

夕阳下,飘飘飞舞的芦花映成了红色,显得如此妍丽,我想起一句古诗柳絮飞来片片红,夕阳方照桃花坞。这眼前的芦花胜过柳絮,胜过桃花,胜过菊花,胜过牡丹此时此刻耳畔响起了那首《芦花美》,芦花白,芦花美,花絮满天飞。千丝万缕意绵绵,路上彩云追,追过山,追过水,花飞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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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油菜花开时


青草村是个“筒子村”,从东头到西头扯四五里远,南北两边是群山,村民们都居住在两山脚下。一条宽敞明亮的国道穿村而过,村中一马平原川,全是成块连片的肥沃良田。由于土壤好,适应种植油菜,并被省农科院定为油菜制种基地村。

每年春天,油菜花开时,青草村两千多亩父母本制种油,菜先后绽花盛开,就像一条长长的金黄色大地毯铺展开来。到处是花的海洋,灿烂夺目,村景如画,美丽好看。

每年春天,油菜花开时,一些作家、画家和摄影家们都纷至沓来,或采风、或写生、或拍照、或观赏。还有些外地养蜂人,也用大货车载着蜂箱来到这里赶“海”放蜂。他们一来,便在山边或路边支起帐篷“安营扎寨”,把口口蜂箱排放在油菜地附近,任由那些群群蜜蜂在花海中或蜂箱里忙碌着。一个花季下来,勤劳的蜜蜂不知要酿出多少菜花优质蜜呢!

有元,是个从外地来青草村赶“海”养蜂人。他30出头,忠厚老实。来到青草村放蜂后,就看中了那棵顶端像把硕大的太阳伞似的香樟树。它枝繁叶茂,四季如春,晴能遮太阳,下能挡小雨,有元就把帐篷支撑在那棵大香樟树下。香樟树附近是座三间平房,住着一个接近30岁的少妇,名叫叶素。

叶素是个命薄如纸的女人,她20岁就动婚,先后嫁了三个男人都没有到头。第一个原配丈夫暴病而死;第二个男人遭车祸身亡;第三个男人因与她闹架想不开而服毒自尽了。

三个男人从叶素女人眼皮下“走”后,村里老人们都议论纷纷,骂叶素是个“克夫”的女人。老人们还说,如果第四个第五个男人再娶叶素做老婆,还会死于她的“克夫”之下。所以,村里光棍男人看着叶素这个魅力四射的靓女人而不敢娶她做老婆,叶素只好一人孤苦伶仃地过着。

有元是第一次来到青草村赶“海”放蜂的。他把帐篷支在叶素女人家旁边,免不了要与她有些接触。有元见叶素女人生得模样俊俏,就在心中迷惑不解道:咦,这女人,看她那肤白如玉,身材均称,漂亮好看,聪敏伶俐,怎么一个人过着,没见男人陪呢?有元又在心中猜测道:哦,莫非她男人在外地工作或在外打工呢?

这天,村里有位姓陈的老人来买蜂蜜,便与有元坐下抽烟聊闲话时,陈老人无意中扯到了叶素女人。有元这才知道叶素女人的婚姻“罗曼史”。

陈老人当着有元说叶素是个“克夫”的女人,村里再没男人敢娶她做老婆,有元则不信这个。他认为陈老人说的是迷信话,没有科学根据。

那天,有元发现叶素女人感冒咳嗽得厉害,他便给叶素送去一瓶蜂蜜,说:“妹子,这是蜂王蜜,你每顿用开水冲一杯喝,坚持一周,准会止咳的。”

叶素女人见有元这样关心她,疼爱她,感动得差点掉出泪来。她说:“大哥,蜂王蜜挺贵,你不能送,我用钱买吧。”

“谁要你买?我从外地来这儿赶‘海’放蜂打扰你的不少,给你添了麻烦,送点蜂蜜治咳嗽还不应该吗?”有元真诚地说。

“大哥,你心眼真好,想必你家中老婆也是个贤惠妻子呢。”叶素问有元。

“妹子,你没说错,我妻子却实是个贤惠女人,可她又是个命薄女人,前年病故离开了人间,把我可丢苦了啊!”说着说着,有元两眼眶就溢出了泪水。他又故问叶素:“妹子,我来这长时间,怎么没见到你丈夫呢?他是在外地工作,还是出门打工去了?”

“大哥,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明知故问?我没有丈夫,是个寡妇。说来不怕你笑骂我,我先后嫁了三个男人都不同原因而死了,村里人们咒骂我是‘克夫’女人,因此,光棍男人都不敢娶我做老婆,我天天躲在家里伤心、掉泪,没脸见人啊!”说完,叶素女人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妹子,别伤心,什么‘克夫’、‘克妻’,都是迷信。再说,你丈夫死了,我妻子死了,你‘克夫’,难倒我也是‘克妻’吗?”有元停顿了一会儿又说:“大妹子,如果……”他感到不好开口,话到嘴边又收回。

“如果什么,大哥,你就直说了吧?”

“妹子,如果你不嫌我是个外地养蜂人,就嫁给我做老婆吧,我不怕你‘克夫’,你愿意不?”有元嘣出这句话,叶素女人听了一怔,她垂下头,红着脸道:“大哥,你不能娶我,我也不能害你。村里好多光棍男人就不敢娶我,你何必要傻呢?”

“妹子,我不傻。只要你喜爱我,嫁给我,愿意跟我走,我就是死,也死得安然闭眼啊。”说罢,有元情不止禁地把叶素女人搂在怀里狂吻起来。叶素女人激动地用双手抱着有元的腰身,热泪盈眶地点了点头。

油菜花期过了,有元要到另一个地方去赶“海”放蜂,叶素女人把房产变卖后,真的跟有元走了。

“叶素女人跟那个养蜂男人跑了哦!”叶素走后,村里像出了一桩爆炸新闻似的,人们奔走相告,又纷纷议论起来:“呵呵,别看那个养蜂男人今年兴奋地带着叶素女人走,明年怕是看不到他再来咱们青草村赶‘海’放蜂了呢。”

第二年春天,又到油菜花开时,有元载着一大货车蜂箱和叶素女人一起来到该村赶“海”放蜂,还把帐篷支在那棵香樟树下。村里人一见叶素女人都目瞪口呆:咦,叶素这死女人,是喝多了蜂蜜养颜什么的,皮肤咋变得白嫩白嫩的,衣着穿俏了,发型也变洋了,比原来更漂亮更好看了呢。乖乖,肚子咋也鼓鼓的了呢?嘿嘿,莫非那个养蜂男人有什么“法”,能镇住叶素这个贱命女人?

第三年春天,又到油菜花开时,有元照旧来到青草村赶“海”放蜂。这次来,不是他和叶素两个人,而多了一个小家伙,那就是他们刚满周岁的宝贝儿子有福呢。村里人见叶素女人有了孩子,三口之家,幸幸福福,都闭着了议论的嘴巴,再不说叶素女人的什么了。

作者:黄朝忠

又到秋叶飘零时


不经意间,片片秋叶随着阵阵秋风纷纷飘落,满眼枯黄的落叶在默默的述说着岁月的无情和残酷。落叶在将最后一点绿色呈现给世界后黯然飘零,无声无息,落叶无叶,人有情。行走在遍地枯叶的小径,会心生怜悯,都不忍心践踏那一片片枯黄的叶子。偶尔不小心踩上一片,脚下发出的轻微声都让人心颤,若落叶有知,一定会感到痛苦的。满目的落叶总会勾起人很多的伤感和愁绪,寂寥的心儿会变得更寂寥和空荡,平生一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感慨。

岁月不饶人。回首逝去的岁月,有很多往事会清晰的浮现脑海,生命的里程就和这落叶一样,有过绿意,也有过枯黄。曾经的曾经,一切的曾经都变成了永恒的记忆,而未来的期盼和梦想却在一次次的憧憬中破碎了,曾经攥在手心里的许多梦想都和生命擦肩而过,留下的是弥漫心头的一个个遗憾。生命的历程中总有许多抓不住的东西,无论你如何坚强,不属于你的东西都会在你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而且伴随着的是无尽的痛苦和忧愁。

生命历程是一个很难捉摸的过程,有些东西明明感觉就在手边,可是想抓的时候却总是抓不住,但真的失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属于自己。虽然说命运是攥在自己手中,但是,缘分是一个很神秘而且无法解释的东西,回味生命历程中经历过的,仔细一思量,与自己擦肩而过的东西原本就是缘分未到。

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不能释怀,不能说服自己,不能放下自己。有些事情明明很简单,局外之人一眼就能看透,而自己却怎么也不能看透。因为看不透,由此滋生诸多烦恼和忧愁。人生一世,烦恼和忧愁是一个与生俱来的东西,伴随人的一生一世。可以说,生命不息,烦恼和忧愁不止,为人一世的辛劳和艰辛由此可见。人生一世,草木一生。和随风飘落的秋叶相比,树叶应四时而生发,生发无声,飘落无痕,淡然的享受自然赋予的生命历程。而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带着哭声来世,又带着亲人的哭声离世,一生与哭相伴,生也哭,亡也哭,一个哭字从一开始就注定着人生的艰辛和悲怆。

阵阵秋风一场比一场凉,满树的叶子一片片的都会飘落,都会化作肥沃的泥土,待来年春暖花开时,濡养大地滋生更多的绿色。秋叶虽渺小却彰显了大自然最伟大的一面,和枯黄的秋叶相比,每日纠结于名利场的我们,个体生命的渺小和伟大不言自喻。也许就是因为人生背负了太多的欲望,所以生命历程才有了无数的沉重和艰辛。就如笔者,看着满地的落叶莫名其妙的会平生许多人生感慨,生命的苦涩可堪可怜。

经历了几十年的人生风雨,哭过,爱过,痛过,悲过,一切就像风中飘零的秋叶,一页页的翻过去了,留下的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断天涯路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惆怅,此惆怅随着生命的延续还将继续。而今,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一颗寂寥的心能够独享宁静安逸,让心儿能够多几分空灵,少几分惆怅。所有的繁华都得落幕,也许,我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繁华,所以才会观落叶而伤悲。

世事无常,人生的极致是什么?是夏花的灿烂还是绿叶的无名,在世人眼里,答案当然是前者。可叹的是芸芸众生,用尽毕生精力求之,到头来许多人都是一片默默无闻的绿叶,最后带着一生的遗憾悄无声息的飘落,化作一抔粪土。一声就八个字:生也平淡,死也平淡。

一地枯黄的落叶,一地的平淡无奇。脚踩上去,没有人会在意落叶的感觉,因为落叶本无知觉。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世间,有几人能够感觉到自己就像其中的一片落叶,在大千世界里一样的平淡无奇。人生就是这样,没有人甘于平淡,更没有人觉得自己平淡,也许这就是人生悲伤的根源。

秋风,秋雨,秋叶,自古逢秋悲寂寥,秋真的是一个让人悲寂寥的季节吗?一地的落叶就是所有生命最后的真实写照。

又到一年蒸馍时


又到一年蒸馍时

北方的年俗中,有二十六,蒸馒头的传统,在我们这地方,馒头又叫馍,每到腊月二十六前后,为了讨个年年有余的好彩头,各家各户会蒸好多的馍,从年前吃到年后,有的人家还能吃过二月二呢?为此就需要好几个人手几乎蒸上一整天呢。也因此,蒸馍就成了北方农村过年时的头等大事。

二十六这天,我早早的来到娘家帮忙蒸馍,年年如此,婆家和娘家错开来蒸,这样我就能两家都兼顾到了,在婆家,我是唯一的媳妇,在娘家,我是老大,父母都已年老,我就是他们的依靠。

妈妈已经把面揉了揉,说是让醒一会儿,我暂时没事,就伺候偏瘫的父亲穿衣,吃饭。父亲60岁了,岁数不大,可也是沧桑了一辈子,这么多年来,他一个人挣钱供着一家人,两儿一女,一个个都养大了,女儿出嫁了,儿子也娶了媳妇,本该享享清福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安稳的晚年,车祸之后,父亲偏瘫了,身体的失衡也使他心里失了衡,那些痛苦的日子里,有多少次,父亲在我这个长女面前失声痛哭,如一个孩童般的无助,我也泪流满面,人到中年,世事无常是明白的,可当灾难降临到自己的亲人头上时,还是会那样揪心的疼,那样的不能平静。生活,本是喜怒无常。

如今事情已过去两年之久,父亲的心态也渐渐的归于平静,可每次面对父亲时,我的心依然隐隐作痛

母亲已准备完毕,我和小弟媳妇在妈妈的带领下,开始了忙碌的蒸馍节奏,菜包,肉包,一样一样来,妈妈擀皮儿,我和小弟媳妇包,小弟烧火,俩侄子在一旁打打闹闹,忙起来的大人们无暇顾及他们,一会儿摔了那个,一会儿倒了这个,倒也不怕,冬天穿的都像棉花包似的,况且摔摔皮儿松,农村的孩子没那么娇养,他们闹着,我们笑着,快乐,就可以如此简单。

一阵忙碌之后,头锅热腾腾、香喷喷的包子出炉了,都慢着,谁要是经不起诱惑想先尝为快,妈妈可是不允许的,这过年的馍可是要先供神灵的,一年来得神灵保佑,怎能不敬?等妈妈虔诚的供完了神灵,我们便急不可待的享受这舌尖上的中国之过年的馍了,不知怎的,在我的感觉里,一样是馍,可总觉得过年的馍更香些

叠个千纸鹤再系个红飘带,愿善良的人们天天好运来铃声响起,是老弟打来的,赶忙接听,老弟说,他已坐上火车,大约5点能到新乡,让我们做好接他的准备。

老弟从上大学,到参加工作一直是在外地,如今又找了个外地的媳妇,一年难得回家一次,今年能回家过年,父母心里由衷的开心,妈妈催促道:快点干,争取5点前蒸出来,你们好去接小路(我老弟的小名)。

时间一点点过去,一锅又一锅的馍喷香出炉,包子,枣馍,花馍争香斗艳,可妈妈的心已不在这些娇艳的馍上了,只是一味的催促我和小弟去接她的大儿子。

我们收拾停当,开车上路,临出发,儿子非要跟着去,我哄他说一会就接着他大舅回来,让他在家等着,儿子调皮地说:我太想我大舅了,一刻都不能等了,我要我大舅一下火车就能见到我。儿子今年11岁了,强大的基因使他超过了我的个头,小时候他闹,会吵他几句,可如今面对这个比我还高的大男孩,我竟然无能为力,儿子是我们姊妹三家中的第一个孩子,难免得到的偏爱多一些,也难怪他和舅舅那么亲。

傍晚六点多,我们返回了家,妈妈已准备了各种馍和小菜,可太长的分别已经让我们无暇饭菜,道不完的关心,话不完的家常,孩子们更是把玩着自己的礼物喜不自胜,幸福就在这一刻,就在亲人相聚时。

犹太谚语说:走遍天涯海角,总是母亲的厨房最好太久没有回家的老弟吃着妈妈的味道,不停地啧啧称赞,,吃了饭,继续聊,尽管忙了一天,各自都没有休息意思,可妈妈心疼她的大儿子舟车劳顿,催我们早点休息,我才依依不舍起身告别,妈妈早已收拾好了各种馒头,让我带给公婆,尽管谁家都不缺,但这是她的心意。

老弟和小弟送我至街口,作为老大的我倚老卖老地对他俩说:平时我们都挺忙的,难得趁过年能回家陪陪父母,父母老了,我们都应抱着父母只生养了咱一个的态度去孝敬他们,不要互相指望,而是各自尽力俩兄弟都沉默的点了点头。

夜已渐深,那是谁家的灯火还亮着,是在为明天的蒸馍做准备吧!

又到桃红柳绿时


久居闹市,听厌了商家用喇叭肆无忌惮的叫卖声,便念起呆在老家时的清静日子。遗憾的是父母已经不在了,找不到回家的理由。老家渐次陌生,犹如风筝没有了牵线者,茫然的飘飞。

但风筝毕竟不同于无根的浮萍,风筝的线在空中悬荡着,总会有人时不时的拉收一下。 这不,在这桃红柳绿的季节,风筝线被人收了收 原因是我的生肖属虎,老家的左邻右舍要建新房,需要我去奠基,我当然有求必应。

四月的一天,我也是因为给人奠基的原因,回了一次老家。

我漫步在乡村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一两个起早赶集的农民,骑着电瓶车从身边擦过。那份宁静的美在我的心中渐次转化为沧桑之感农村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人口转移,村里的农民少了很多,守在家里的人大多数是老人和小孩。过去那种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早已封存在记忆深处。打小一起长大的同龄人,早已各奔东西,难得一见。

走在乡村路上,耳边偶尔传来几声鸟叫,几声虫鸣,几声鸡啼,那久别的声音是如此的亲切,好似一曲美妙的乐曲抚慰着我疲惫的心灵。此时,我突发感慨:

感慨一:多少农民奔向拥挤的城市,舍去宽松的农家,是否有轻重倒置的味道?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人往高处走嘛城里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资源丰富、待遇优厚,城乡差别明摆着。

感慨二:美景处处有,何必远处求。只要内心静,风光在心头。

我深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浓郁的花香沁人心脾。田野上浓烈的色彩冲击着我的视觉神经,桃红柳绿的画面是何等的熟悉,它犹如激人的过敏原,瞬间在我记忆深处搅动。

岁月流逝,人间沧桑。桃红依旧,物是人非。缘生缘灭在相同的季节里发生,在相同的季节里结束。这个不灭的记忆来源于青春勃发的年少,对我来说有的残忍。

从那时起,我对桃树有种特别的情结,有羡慕,因为它只要有春风,就能尽情地绽放,把美丽留给人间。而我就像俯首低调不敢争俏的柳树一样,在青春荡漾的岁月里,把萌动的种子深埋地下,断了和春风交会的机会。你别以为我得了自闭症,原因是卑微的身份和清贫的身家,没有底气向人许诺:我给你幸福。

现在想想:给你幸福是一句谬论。幸福感是主体的反应,不是客体所能替代的。每个人的追求不同,对同一环境的满意度也会不一样。只要自己馈赠的东西与对方的需求不相吻合,就永远无法兑现自己给人幸福的诺言。何况真正的幸福是来源于自己平凡的创造性劳动,实现了自己一个小小愿望后的感受。一切仰人鼻息的生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她可以欺骗无知者,但骗不了自己的内心。

每当我看到美丽绽放的桃花,内心总会涌起淡淡的忧伤,忆起初恋的姑娘有一天,有个姑娘从人海茫茫中向我走来,走进了我的心间,我感动;又有一天,这个姑娘从我的身边走向茫茫人海,但没有走出我的心间,我感伤。

我们之间只有眼缘,没有姻缘。她一来一去填补了我没有恋爱的空白,同时也给我播下了遇春伤怀的种子。

从此,我对桃花有种特别的情结,那是伤感。每当桃花盛开的时候,就会想起崔护的名诗《人面桃花》: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每每读吧此诗,心中有一种望断天涯不见家的惆怅。我有时独自站在桃树下,看着夕阳下盛开的桃花,心中涌出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伤感的诗句,心中总会隐隐作痛。

有时我反问自己,在这春花怒放的季节里,认识她是得还是失?擦肩而过是对还是错?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正因为只有开始,没有圆满的结局,才产生了残缺的美,才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思。

缘聚拍手相庆,缘尽挥手祝福。我们没有理由去责备转身离去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劳而富的人,投机在当今一部分人的心中成为速富的捷径,而婚姻更是女人改变命运的一次难得的机会,男人对她的拐弯无可厚非。你何必强求一个本来与你缘浅的人登上自己的破船,跟你一起在风浪中颠簸。一个生活苟且的人是没有能力奢谈情爱二字的,尽管心仪的人曾经和你并肩同行,那不过是为你的人生种一颗相思树而已。

繁华落尽,淡看往日得失,凡是失去的本来不属于自己;落英缤纷,静观落花流水,通常远去的只是天际的一片白云。

思绪间,我来到了建房者的房基中。我与一个属龙的村民,一起面对面取土,挑起担子,高喊着劳动号子,走到房基中央,一边面对面倒土,一边大声地说:大吉大利!步步高升!子孙兴旺!一切顺利!至此,奠基顺利完成!

在这桃红柳绿的季节里,我又为美丽的农家奠基了一次。

芦花飘雪


芦花飘飘

又到了芦花飘雪的时候,我就想起了《小英雄雨来》中的描写:河边有个小村庄,芦花开的时候,远远望去,黄绿的芦苇上好像盖了一层厚厚的白雪。风一吹,鹅毛般的苇絮就飘飘悠悠地飞起来,把这几十家小房屋都罩在柔软的芦花里,因此,这村就叫芦花村。

我们村也有芦苇,到了秋天也会飘雪,但没有小说中写的那么富有诗意。

每年的春天清明节前后,家乡通向沂河和蒙河的沟叉子两岸,芦苇发出锥子一样的芦芽,一簇簇、一片片,吸吮着春天的甘露,一个劲地向天空生长。春水涨,芦苇也随着长高,恰逢细雨迷蒙,两岸柳丝飘飘,沟内芦苇片片,家乡的芦苇荡长成一幅意象深深的水墨画。

家乡的芦苇荡,我们叫芦子汪,是我童年快乐的天堂,片片芦苇,长的蓬蓬勃勃,随风摇曳,沙沙作响,浩浩荡荡,壮观得让人荡气回肠,芦子汪是我们捉鱼抓虾扣螃蟹的好地方,汪内一条条的泥堑把汪分割成一方方的,汪内逛一圈,总会有收获,碰巧了还能捡到一窝野鸭蛋,让小伙伴羡慕的不得了。

芦子汪充满着无限的生机,是鸟儿的天堂,各种鸟儿来此安家做窝,路过芦子汪听见的就是各种鸟的鸣叫,笨笨的野鸭,飞不高也飞不远,但你就是追不上,还有那悠闲的翩翩飞舞的白鹭,只能远远地欣赏,它们有时飞上天空,有时落入芦苇,蓝天、白云、飞鹭、绿苇荡构成一幅完美的乡野图画。

秋天到了,苇杆成熟,苇叶变黄,芦花盛开如雪、如絮,漫天飞舞,秋天的芦子汪宁静悠远,漫漫芦花同白云连在了一起,时空悠悠,给人无限遐想。

奶奶曾给我讲过一个关于芦花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个人,在他小时候娘就死了,爹给他找了个后娘,冬天到了,后娘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和他各做了件棉袄,有一天,爷俩出门,他赶着马车,穿着厚厚的棉袄,还冻的哆哆嗦嗦,畏畏缩缩,当爹的很生气,骂他没用的东西,穿得那么厚,还怕冷吗?他没有说话,想起自己的亲娘来,大哭起来。

他爹见他哭了,顿时大怒,挥起鞭子朝他抽去,把棉袄抽破了,露出了里面雪白的芦花。当娘的偏心,给自己亲生的儿子做棉袄用的是棉花,给后儿做棉袄用芦花,当然不挡寒。爹要赶走后娘,他跪在爹面前说:别赶走她,后娘在,一人冷,后娘走三子寒啊!后来读了文章,才知道原来这就是闵子骞的故事啊!

故事虽然说的是另一个意思,也说明了芦花是可以保暖的,小的时候到了秋末芦花盛开时,约几个小伙伴去折些芦花,留到严冬时,垫在棉鞋里,穿在脚上暖乎乎,有的人家用芦花和稻草打成草鞋,也是很好的过冬用品,许多的老人家冬日里穿这样的芦花鞋,围在向阳的墙角下取暖,时光就这么晃了一下,这己经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想想这种又暖和又便宜的芦花鞋,还真的再没见过,应该成了只是记忆的物什吧!

一到芦花飘雪的季节总是有些感慨,到野外捡几支芦花,严格地说属于大茅草的那种,拍了几张照片,也蛮诗意的,明月、芦花、飘雪、加上寂莫的孤村,保存到了空间里,被一个在东营工作的发小看了,回复说,几棵大茅草就引起了你的恁多感概,别拿十几年前的芦子汪说事,到东营来吧!看看什么是芦花飘雪。

确实是,发小说的对,故乡的芦子汪在十几年前就被填平盖起了加油站,小小的乡镇里开了三家杀鸭厂,通往沂河蒙河的沟叉子里的芦苇己荡然无存,只剩一条条干涸的小沟,

而我芦花飘雪的情怀,亦是想思无寄,空自多情,家乡的父老,兄弟姐妹就在这些厂子里干活,如果不,又该何去何从?

东营的发小给我发了几十张的芦花图片,只能用一个爆字来形容。秋风起,苇絮飘飞,弥天盖地没有边际,形成一副副壮观的芦花飞雪,看长河落日,芦花飞舞,莽莽苍苍,蔚为壮观,让人浮想连翩,拭想与相爱相知的人能并骑江湖,笑看芦花,或扁舟长河,真乃快意人生。

比起咱家拍的那几根大茅草,自然是天上地下。

我谢绝了发小的邀请,欣赏到他发的照片就己足够了,有许多美丽的风景和超萌的动物,不都是存留在人们的记忆和照片里了么?

在这个日新月异发展变化的世界,能拥有一些简单美好的事物,那怕是曾经拥有的家乡的芦子汪,给我永远飞扬的芦花飘雪的回忆,我想也算是一件幸事。

又到一年收麦时


小满已过,马上就到芒种。农谚有云:忙中忙,三两场。一个丰收的三夏大忙时节就要到来。高阳下,站在涡河的大堤上,望着两岸金黄的麦浪,澎湃的心里几多喜悦,也含几分苦涩。

我的家太康县,位于河南省的东南部,属黄淮平原。地形平坦,土地肥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流也随地势向东南流去,入颖奔淮济海。属温带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夏季炎热,四季分明,春季很短。正常年景降雨量低于800毫米。农作物有冬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冬小麦种植最为广泛,是全国着名的产麦大县。

冬小麦在每年的秋天播种,农谚有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这是老方子了,现在好像不顶用。这些年我记得都是在10月20号以前播种。往后推迟了一两个节气。

麦收八十三场雨。就是农历八月该小麦播种的时候下一场透雨,利于小麦播种,到了10月,小麦出苗后下一场透雨压一下麦根,小麦就可顺利过冬,再到次年三月来一场透雨,小麦基本就可以丰收。

谷雨麦炸肚,立夏麦穗齐。到了5月初,麦子由深绿到浅绿,由浅绿到淡黄,由淡黄到金黄,渐渐地麦穗里有了内容,麦穗慢慢地变沉,籽粒开始饱满,随手掐一颗麦穗用力一搓,把麦糠吹跑,就剩下嫩嫩的肥大的麦粒,放到嘴里一嚼,真好吃。吃到新买,能活一百,多好的心愿哪。要是多掐点,把麦穗捆成一把,在火上一烤,搓下来更好吃。

麦稍黄,女瞧娘。到了这个时节,我们这里出嫁了的姑娘要回娘家看望父母。有一年,妻携子省亲,儿子吃到了经过火烤的尚未成熟的麦子,感觉很好,没吃过瘾,嚷着还要,可已经没有了,他外婆安慰道晚一天,姥姥多整点,让你姥爷给你送去。没几天,岳父来,一下带了40斤,整整一塑料袋,想想这么多麦粒,他们二老要费多少时间、精力、心血取得的呀。我们吃不了,妻子就用水给煮一下,放在阳台上凉干,在煮稀饭时放点,味道真的不错。只是岳母离开我们有三年多了。有时夜半,妻醒来哭泣,我一问才知是想她母亲了,我们一起听钟表的滴答声,一起要遥望天上的星星,一起怀念她老人家----一个真爱我们的亲人。

小时候,每到这个季节,在我是大喜的日子。也许是感觉麦子丰收已成定局,老妈便不再节省,放手做几天白面馒头,让我解解馋。那时,有人问我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我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天天吃白面馒头。说起来是个笑话,回味起来还真让人心酸。这几天,劳动强度大,老妈怕老爸吃不消,把平常不舍得吃的鸡蛋煮上几个,我也可以粘光吃些,这是只有过生日才有的待遇,又怎么不让我笑逐颜开,记忆犹新呢。

那时,还没用上化肥,全是靠天吃饭,水利设施基本没有,产量很低,一般亩产200多斤左右左右。遇到旱天,种一葫芦收两瓢是常事。大河没水小河干,分到村民手中,一般只是人均70斤左右,不够吃,只有多栽红薯。

八十年代初,集体解散,我家分到20亩责任田。那时割麦主要是用镰刀,耕地用牛。化肥逐步推广,水泵也慢慢得到运用,小麦产量上去了,幼时的愿望也满足了,可我那时最怕到收麦这个季节,怕得要死,遇见鬼也没这样怕过。不为别的,就是太累。

收麦还没开始,先要做准备工作。在麦地头,先用手拔掉半亩麦子,用架车拉些水,把地泼湿,凉一下,套上一头牛,拉着一个石碾子,把地碾平,再清扫干净,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场地,这就是造场。

那时割麦主要是镰刀,割麦的头天晚上,老爸自己在昏暗的煤油等下磨好镰刀,第二天天不亮就出发,老妈做好饭唤醒我,这时,老爸已经割掉好长的麦子。割麦最累腰,干活不到两个小时,我已经直不起腰来。爸妈心疼我,让我休息一下,趁休息的功夫,老爸又在磨镰刀,这叫磨镰不误割麦功。

麦子割掉后,就用架车,两个轮子的一力车,拉到场上,用插把麦杆均匀的摊在场里,这叫摊场。经过太阳晒,麦秆已经很干燥,人站在场中间,手里绳牵着牛,牛拉着石碾子,绕着场转圈,这叫碾场。上面的碾的差不多啦,下面的还没碾到,还要把下面的翻到上面来,这叫翻场。碾好后,要把麦节另外放到一个地方,把下面的麦粒拢在一起,这叫起场。起完场,还要把麦糠清除掉,用木掀一产,迎风一扬,麦糠与麦粒分离,这叫扬场。每个环节都是全靠人力,人的体力透支达到极限。现在想起来还后怕。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九十年代年。

弟弟长大后,我们劳力多,又买了拖拉机,脱麦机,收麦不再那样可怕。

再后来,弟弟们相继成家,外出打工,家里又剩下老妈老爸两人,不过,还好,收麦已经是全自动收割机,累死人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早些日子,我听说有些地方赶农民上楼,还听说要把责任田全部收回,让有钱的人承包,让农民给他们打工。要真是这样,没有土地的农民该怎么活下去呢。一个人一亩地,种麦子可以一年有粮食吃,秋里种点经济作物,卖了有点零花钱。地头种点菜,一年基本有菜吃,植物秸秆做燃料用。地要是给他们收走了,一年仅仅给他们那可怜的一点租金,够吃菜的吗?够他们买煤的吗?隐隐中一丝惆怅上心头。

从我一家人收麦的变化,从我一个人对收麦感情的转变,可以看到我们中国农村这些年的沧桑巨变,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从靠手工人力,到全面机械化,从种地交公粮,到种地政府发补贴,才短短30年。

什么时候,到这个丰收的季节,望着这丰收的麦田,我心里除了高兴还是高兴呢。我日日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飞雪


寒冬,夜空。雪花在飘落。冰冷的世界,冰冷了天空。雪是白的,夜是黑的。心是空的。风肆虐吹过,吹飞起了雪,吹乱了我的心。夜是静的,静默了大地,听不见你的声音。

寒冬,夜空。雪花在飞舞。皎白的天空,皎白了世界。枝上的雪,落下在风中飞舞。屋上的雪,滑下在窗前流逝。这个大地,满是飞雪。只是沉浸在安静的黑夜。

寒冬,夜空。心在飞舞。我在追逐。

雪,圣洁的孤独。记忆里,深冬的下午天空会悄悄落下飞雪,点点滴滴,很快就融化在土壤里。袅袅炊烟,银灰色的幕布,萧索的世界,慢慢的等待着黑夜。孩子们总是兴奋的抹去窗户上面的水汽,看看外面渐渐变白的世界。

夜色被抹得越来越浓,万家灯火也慢慢的关上。风声变得轻盈了起来,寂静的天空开始装扮起这萧索的世界。先给大山戴顶帽子,然后给大树穿上袄子,接着给屋顶披上袍子,再给大地铺上毯子,最后给草垛穿上鞋子。

雪,总是在深夜里才能享受独属她的那份宁静,风声过处,少了空洞的轰鸣,卷起片片飞雪,悄无声息的落下。被覆盖在茫茫的大地上。

雪,也是有灵性的吧,她从不挑剔自己落在哪儿,山顶、树梢、屋顶还是草垛,只要给她一次飞舞的机会,她就会随风而下,享受那次纯粹的旅行。

雪,终究还是落下,没有了飞舞,她就会安静的躺下,为装扮献上自己的光华。雪白的世界,就是只有雪才会白的世界。所有的色彩都失去了颜色,因为她从不拒绝。

雪,还是会融化。刺眼的阳光就像毒药,将她们片片融化。融入茫茫的大地,汇入涓涓的河流,渗进苍老的树干,凝成屋角的冰棱。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天空还是那边天空。没有人记得她的存在,只有她知道自己开心的来过。

遇见你时北京的杨树毛像漫天飞雪


终于顺利找了这么个落脚地,内心很欣喜,根本顾不上异常窄小的小房间挤满了8个女人的宿舍,以及每晚大伙尿在小桶子里的哗啦声,那时候就想着,管吃住3000元工资暂时先混着,毕竟咱也算是来到了北京城啊!于是每天早晨六点起床,在凌冽的寒风中和同事一块冻成狗样去店里开始一天的忙碌,那个拉面馆由于位置极佳,生意爆好!每天都要排长队就餐,收银动作要非常地快,脑子不但要转得比电脑还快,手还不能停,要顺便上凉菜夹卤蛋肉夹馍等,反正一天十个小时不把你累到虚脱不罢休。

就这样,我也坚持干了三个月,记得期间就去逛过王府井和西单,北京的冬天干冷得很,根本不敢在大街上停留太久,过年我没回家留下加班,记得除夕那天晚上,我和店里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大姐游荡在灯火辉煌的王府井大街上,她讲起她甘肃老家一辈子毫无感情却不能离婚的丈夫,我想起长沙我可爱的才五岁的女儿,以及这些年来开店忍受的各种艰辛,婚姻的失败,到如今的落魄,在那样冷彻骨的寒风中我热泪滚滚,我想我不能这样让人看不起,还是得再寻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伴侣,以及个人的小事业得登山再起,不是有句老话叫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层皮吗?那晚我走在寒风中想了很多很多。我觉得不能再继续呆在这里为3千干收银了,我得挪个地方。

于是我辞去工作,在一个地下室租住了半个月,每天坐地铁去北京郊外转,这次我不想干钱少还不自由的死板事情了,我想去摆摊。当有一天我转到三环外一个叫丹陛华的地方时,我有点震惊了!这个地方离外地人眼中高大上的北京城简直是天差地别吗,到处是矮旧的小平房,路面还是坑坑洼洼的黄泥巴路,春天大风一刮眼睛都看不见前方,但这里非常热闹,因为紧挨着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便满街和小巷子都是服装加工的,一条窄窄的街上到处是各种摆摊的,我当时就想我也要来这里。

我的房东是个四十五六的中年男人,长得有点像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忍者神龟里的形象,高大健壮,黑黝黝的有点吓人。我租了他一间平房,这条件可堪比最穷的农村了,洗澡得弄个大盆烧水在房间洗,上厕所去外边臭气熏天的公共厕所,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路了,好大一个的坑,晚上没有路灯还得拿手机照着走,怕崴脚。

但四月的北京,天空蓝得很美,我那时经常呆呆地站在房子外看蓝得通透的高远的天空,看棉花絮一样慢慢移动的白云,看杨树毛像雪花般漫天地飞,顿时忘却了所有的烦恼,心情大好。为了生存,我决定重拾老本行做吃的卖,我买来一个脚踩的三轮车,一摞大盆子和秤,每天烧一些小龙虾小田螺花生毛豆推出去卖,刚开始那些摆摊的都很奇怪看着我,因为我那时皮肤还非常的白皙,加上我长得还有几分风韵,她们都想打听我的来历,我一般不和人聊家常,出门在外,少惹事。倒是我那男房东,他自己就住我旁边不远,有事没事嬉皮笑脸过来套个近乎,当有一天我说我离婚了一个人时,他居然当着隔壁好几个租客的面问我:你觉着我咋样?我挺能看上你的!咱这里很快要拆迁了,呵呵!我翻他一个白眼,直接拒绝了:算了吧大哥,以后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咱不合适。我隔壁那个卖水煎包的大姐开玩笑说,是啊妹子,嫁给他你就成北京人了!我出去卖我的小龙虾了,懒得跟她们贫嘴。

摆摊的日子虽然辛苦,每天戴着个大檐帽踩个破三轮,腰上挎个小包,但很自由,由于我做的东西口味比较好,每天都能卖几百元,比上班感觉好多了,再小的老板也是老板嘛!我和摆摊的那群人关系处理得还不错,熟了后大家会互相关照,打打招呼,这样的日子一晃过了半个月,有一天中午太阳非常大晒得人头皮发炸,我想找个有遮阳的地方躲一会儿,推着三轮看了几家店面,一瞅里面老板娘挺精明的不好意思进去担心别人讲,一瞅有个打版的门面里头只有一个身材中等微胖的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在十分专注地干活,我礼貌地推门进去小声问他一句:老板,我能不能在你门前摆摊一会儿啊?担心人家不愿意又加马上一句:最多摆一个小时就走啊!这人缓缓抬起头来,眼镜有点滑下,眼睛从镜片上扫过来盯着我大约看了两秒才说了两个字:可以!一点表情都没有。

说来也是奇怪,我竟然找他搭讪,我站在门口看他在弄那个纸板,我说我以前在长沙做过几千块钱衣服根本不能穿,我说那个师傅怎么做不好呢,原来做衣服之前得像您这样先弄个模板啊!我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这个男人居然连配合我点头或者微笑都没有,他继续干他手中的活,搞得我好尴尬!心想,赶紧走别嗦了,要是人家老婆回来就误会了!可我出门时,心里噔地跳了一下,我觉得如果这个男人这样的,虽说年纪比我大十多岁,但他长相干净温和,做事情认真专注,话语不多,我觉得这种类型的大叔还不错。但人家不理我应该是有老婆吧,自己想着又觉得好笑。

又一晃,半个月又过去了,我几乎忘记了这个事。有天下午我突然不想出摊,站在一排门面前和我关系好那个卖樱桃的大姐聊天,聊得眉飞色舞,说着我转过去把后面玻璃当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我穿着白色蕾丝短袖枚红色的九分裤青春飞扬的样子,甚是可爱!我突然定睛一看,咦,这里面坐在电脑那干活的不是上次那个大叔吗?我正在瞧他,他正好抬头看到我了,我看到他走过来把门打开,这次竟很温和地笑着说,进来坐坐!搞得我莫名其妙,但那天正好无事聊聊就聊聊呗,他这次一反常态一边工作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他问我:前面那个卖小龙虾那男的是你老公啊?我不屑一顾地说:他每天跟我抢生意,怎么可能是老公呢?我早离婚了。

其实我当时抛出这句话,就是想试探他,谁知他这次接话特别快:我也是一个人,我老婆癌症去世很多年了。说完这句话,我们俩都沉默了一分钟左右,我偷偷看他,他的脸竟然从脸和脖子红到了耳朵,我瞬间惊到了!这么大年纪还有脸红的人吗?但那一刻我内心有点慌乱,为了掩饰这些,我们又聊了很多别的事,包括说起他也有个二十多岁的女儿,那天聊了挺久,我还记得出门时卖樱桃那大姐使劲朝我笑。他站在门口说常过来聊聊。我走出来感觉那一刻内心特别开心和放松,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第二天我在他隔壁水果店买丑橘,那个老板娘笑嘻嘻地问我:昨天你和我隔壁老板聊得不错啊!他没老婆呢人还挺好的。听她这么一说我才有点放心,我不想找有老婆的男人浪费表情。

第三天,我们就约着出去散散步,前面有个电影院两人进去看了场电影,出来时两人就手牵手,牵着手在大街上走着感觉回到了年轻时恋爱的感觉。发展得异常地快,每天八点以后我就收摊回去洗澡穿得很干净漂亮,他出门来胡子刮得溜光,眼睛笑得眯眯的,我们每天晚上出去散步围着附近转一大圈,那段时间感觉空气都是甜的。

我原本以为,这辈子都很难遇到谈得来让我满意的男人了,但是他的出现,让我意识到,我想要的男人,他并不是很有钱,我需要的是一个个性温和有事业心能包容我可以大事小事都好好聊聊的人,他买来布亲自打版给我做了很多连衣裙,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带我去吃烧烤而他自己不吃坐着抽烟陪着我,在我烦恼的时候给我分析怎样不瞎想,最重要的是,很快带我回他的老家见过他的父母,也回了一趟我的家乡,见过我的父母。而他的女儿也接受了我的存在,我们同居了。

很多次,我身边的人都会问我:你怎敢一个人去北漂?你怎么能靠自己找到对你这么好的男人?我想可能是我胆子特别大吧,还有就是对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能异想天开,找个适合自己的人才是最好的。最重要的一点,再婚不能太现实还是要相信爱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