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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多少无常事,堂前风过雨如烟

发表时间:2020-09-17

【www.qg13.com - 红尘雨的情感美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尘多少无常事,堂前风过雨如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飞雨蹒跚,零落。晓枫如血,鸾凝。红日灼灼,照影。一叶菡萏,羞红。

题记

一秒钟绽放,输掉了半辈子的坚强。却未曾见到地老天荒,两心不忘,徒留满眼烟火烫。谁在流浪,半寸凄凉,写成殇。红油纸的伞啊,瑟瑟的说了一句:请原谅

红尘多少无常事,堂前风过雨如烟。纵一纸流觞,舞半生轻狂。听箫声渐瘦,度禅心一念。远山水无色,近月朗云稀。签今世之约,等来生补齐。被你念着就很开心,被你爱着就很满足,被你宠着就很幸福。原来爱很简单,就是怕我乱猜,你说:不睡了,陪你好不好,省得你瞎想。

就做一滴清露,在你心里流淌,晶莹剔透,温婉如玉。就做一朵小花,素色,淡淡的馨香四溢,开在你心里。都说情字最伤人,若是只听烟雨迷离,春草寂寂,那心如死水,浮生还有什么可以汲取?落花为风瘦,朗月伴星移。只待你执笔,落墨两相惜。

云来,雨伶仃,风过,烟锁城。寻一片四叶草吧,秋色依依,就这样放在掌心里,与你对视。影子在彼此眼中对折,一个你,无言;一个我,不语。风起了,夜是冷的,眼角不经意淌下一行泪,烫伤了发髻,只因思念有些感慨而已。把手放在胸口,让温热传递,也许此刻你在梦里,而我醒了,开始念你。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给你,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一个纤弱的身影,一双忧郁的眼睛,一枝浸染了血色的笔。已经很努力靠近你的暖,却还是总是不经意拿起剑,给你伤痛的记忆。有很多时候,那个字到了嘴边,还是吞了下去,因为不够深刻,我不要它落地,就忍着不说。

欣喜着你的欣喜,珍惜着你给的记忆,偶尔也会逃离,怕丢了那个孤单的自己。却忍不住念着你,醒的很早,速度的阅读然后动笔,是为了多点时间陪你。纵容你的坏脾气,甚至有些宠溺。累了,真的我有些累了,虽然渴望那份暖,可是总是意外发生措手不及,我想一直睡下去,什么都不理。

逝水流年,欲剪半尺烟云,把一卷相思读成云水禅心。借一帘风,扫尽庭前落花残韵,从此红尘浅书一抹雨深深。只愿在你心底留个位置与我,方寸之地我是唯一。用最纯静的墨,写下不老的情诗,就算合上手指,仍有不舍的一见倾心。若是运笔,万物皆是是诗,万念不离情。寻一静地,了然入梦。你在梦里,我在你心中,此生再无求。素颜,素色,素笔;莫问,莫扰,莫离

虽然只有两行泪,却把心全部浸湿。给了你开锁的钥匙,你却读不懂我的心事。无法完满的解释,命中注定的相识,为何你不懂爱情不是山盟海誓,更不是那简短三个字,是不离不弃的相依,是两心轻碰的相许。只想把你的名字刻进我的姓氏,风里雨里不会走失。

喜欢夜的清寂,可以把心事一遍遍翻看。也怕夜的漫长,因为只有一个孤独的自己。或许经历的太多,越来越安静,怕吵,甚至在逃离人群,就默守着心灵方寸之地。不爱言语,已经很沉稳,这于我以前的性格正在背道而驰。有些相遇,一眼便入了心,有些徘徊终不见底。当一切被我简单到了清零的程度,真的对生活无求,能动,温饱即可!或许在别人眼里这是颓废的,可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做力所能及的事,自食其力不依附,不依赖,足矣!

心很多时候是空白的,回忆也是,若不被人提起,我都已经开始模糊。就是写字的时候,脑子心都是空的,随意敲击,写了什么自己都不知道,若是不小心删除了,根本不记得写了什么。今夜,有些心疼了,但是没有哭,失眠了。数星星看看可以数到几,明天会把答案告诉你

对着窗子一直发呆,数星星就只数到一。因为眼里就锁定一处,目光不曾移动半分。苦和热同时从眼里流出,顺着眼角淌进嘴里,我中毒了!挂念着一颗星星的心事,一点点忘了自己,甚至停止思考。赤裸裸的疼,无法喘气,就按住胸口,用力锤了下去。如果刺心可以让人清醒,那血剑封喉的感觉,怎会让时间都开始模糊,钟摆不停的嘀嗒,每一下都落近心脏,清晰再清晰。有些恨自己了,想要暂时把笔搁下,让倦了的心停止思考,少一些疼痛,我想我真的需要休息。

但相思莫相负,浮华三千春风几度。隔岸烟火谁救赎,竹影摇曳寄箜篌,飞花云水露,朝朝暮暮。渺渺檀香烟锁雾,情思千缕为谁苦?莫问情为何,为君痴念,终难悟

红尘多少事,谁是谁非为谁累,辗转之间为谁犯下了情罪。一念情入骨,一念黯相随,心反反复复把梦重铸,却换来凄美的谢幕。谁赢谁输,只是孟婆汤一碗,掌心环顾,饮下就忘了所有的苦,再没了纠结的欲虐天翻地覆。当寒若九幽风,随手就可以拈花入骨,当暖若三春旭,一纸诗文就全无。哎,一声长叹湮灭相思引,一曲低吟多少忧伤复出。最痛不是哭,是眼泪都化作虚无,任你怎样都无法安置心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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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画雨


拿起你的笔,握住你的手在洁白的纸上不停的涂鸦着各种彩色的颜料。混合着山,水,天绿叶的颜色,渲染成一幅彩色的山水画。

小时候在家门口常常听到火车的轰轰声,响彻着远近的呼唤。突然有一种难耐,想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听着火车的声音回响在山间,便对这个想法更坚定。早晨常常是随雾气的退却天才亮,远处的乌云在汹涌。踏着昨夜下湿的泥土走到乘车的地方,在路上一直想着也没有注意,泥土都染上了鞋面。到了车上我坐在靠窗的地方,听见车上有的人要去远方工作,听见和我一样学生在低声说着些什么,有的在高声喧哗,说着自己高傲的语言。我坐在座位上感到很忧伤,觉得自己一个人坐着很不合群。虽然那都是我熟悉的人。既没有融入好的也没有融入坏的,不知道是该融入那一边,但我还是坐着没有融入那一边。

路上,从车窗里看车窗外的世界是那样明媚。有这让清晨阳光照耀绿叶看起来更加诱人,鸟儿在唱着动听的歌,阳光正在晒着昨夜雨的湿气,让一层一层的蒸汽上升上来,重新回到车顶的那片云。在路上车一会儿开进了阴暗里,可一转弯又进了光里,那光照的我眼睛很疼但我忍着想让自己一直看那光芒,不过一会儿就消失了。又是也难的地方。雨水积成的水洼,总是在每一个阳出现的瞬间感到很温暖,身上被阳光照射,慢慢适应了那光芒。在之后进入阴暗中感到很忧伤,想着自己是不是不配具有着样的感受。

在那个六月汹涌的热浪里我听风画雨,荡过来,荡过去。

在以前我觉得自己一定会成为幻想中的自己,在梦里以为眨个眼就成功了可现实远远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简单。曾想着能在自己梦想的城市里读书,闲暇时间可以去网吧打打游戏再去咖啡厅喝杯咖啡度过自己美好的下午,可是我的幻想总是被现实的绿叶遮住了。再也看不见了。我曾认真的想过,如果自己再一直这样最后可能没有结果。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怪异的梦,梦见自己因为荒废了青春而最终待在了大山里,与外面的时界隔离,欣赏自己一个人在大山里的景色。那个梦表面很美,美到不想醒了。听到自己一个人在大山里的呼唤感觉好难过。所以那个梦很美却很恐怖。晚上我捂在被子里哭了,真的好忧伤,可到了深夜哭到睡着,一直睡到早晨。

我一直在这过找不到自己的世界里挣扎,象是没有尽头的弄堂了穿梭,路边的行人像在笑话一个肮脏的浪人。

在梦里我常常看见从前的自己在模糊的画面里行走,痴呆的样子引得我发笑,看到从前的自己样子可笑,但我在痴呆中看到了纯真。没有像现在这样,尽管感觉站在一个风口浪尖的地方自我感觉超好的用一种超越视线的目光看着远方,更痴呆,更傻。爬在栏杆上看着高高的山头,葱茏茂密,像现在枝叶丛生却很快就枯败的青春。

我曾经就是太相信自己了,太过于自信了可是从没想过着样下去的后果。

我的时间比我想象中的要快。

在绿叶和树枝正茂密的时候,我的时间已经离开我扬长而去了。

等我的同学拿着奖状在走秀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与他们已拉开了距离,过去我太自信了,忘记了本该一直记得的失去了本该拥有的。我从没想到自己在一瞬间的想法会这么多,简单却深沉,但似乎跑远了,本是安静或悲伤,亦是唯美与阴暗。

在那个白雪纷飞的冬天,我第一次感到离别不是酸痛的,而是刺骨的冰冷的。

在那个冬天,是最遥远最遥远的冬天。冰冷与麻木存在与我冻僵的手指间。在宿舍我抱着厚厚的书看着,不停搓着冻的通红的手。在那些学生中,我认为自己是出众的,成绩不错,也混的不错。但在这后我醒悟了,但很快又堕入了深渊里,现在我正爬在陡峭的崖壁上动弹不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继续向前可终点还很远,再向下可深渊里很冷很黑。不过我想起一句话:在黑暗的尽头,太阳扶我起来。所以我决定往上爬,向扶起我的太阳爬去。

在懵懂的年纪里各种的经历都是要吹翻我的船的狂风,不管是粉色的,还是绿色的。

曾经有人一直规劝我,要走正确的路给我指引方向,但我那样做了却不知道了或者是忘记了方向。迷失在了充满迷雾的迷宫里。在懵懂的年纪里各种的经历都是要吹翻我的船的狂风,不管粉色的,还是绿色的。

我要怎样保持平衡向前去行驶,缓慢但平稳。

风过唐布拉


唐布拉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飞翔的梦。因为它是伊犁有名的百里画卷,这里雪峰云杉交相辉映,高山白云相依相伴,芳草萋萋,流水滔滔,似人间仙境,绵延百里。夏秋季节,许多游客前来这里感受奇异的草原风光,在白云碧草间放逐自己的心灵。

而唐布拉与我则是一个梦中向往多年的圣地。冬末时节,终于有机会踏上奔向唐布拉的旅程。此时的尼勒克县城就像一个婴儿卧在遥远的群山中,静默地等待我的到来。

冬雪还未完全融化,薄薄的残雪坚韧地覆盖着层层叠叠的山峦,就像夕阳守候着大地不肯离去,但却又是那么的无奈。朝阳的山坡上呈现出一片一片的土黄色,枯黄的干草在瑟瑟的风中摇曳,向阳光诉说着一冬的寂寞。喀什河温婉地环绕着群山,蜿蜒流向大山深处,一块又一块冰凌随着汹涌的波涛流向远方,在阳光的抚慰下渐渐融化,直到彻底融入水中,与大河共舞。

到唐布拉要穿过乌拉斯台。这个意为白杨沟的蒙古语地名包含了许多神秘。有人说车过乌拉斯台时会有150多个弯,我们不信,于是坐在车上认真地一个个数。车子驶上第一个弯,紧接着就一连串过了十多个急转弯。时间就在这认真中悄悄滑过。当我们盘旋着到达山顶时,恰数到第50个弯。就像在亿万年前的海底世界穿行,我们在一个又一个略微有些晕眩中绕过了一个又一个弯,出山口到达乌拉斯台乡政府时恰巧是150个弯。

乌拉斯台,蒙古语意为白杨沟,据说是当年成吉思汗率大军经过时起的名字。虽然现在少见白杨,但数百年前成吉思汗的铁蹄踏在这片黑土地上发出的隆隆蹄音仿佛仍然萦绕于耳畔。出山的路上,三三两两等车的哈萨克族或蒙古族牧民衣着光鲜,他们望着阳光那端的路,金色的阳光洒在他们充满期盼的眼中。

穿过雪山沟,往前不远就是唐布拉。还带着冬意的唐布拉没有盛夏的喧闹和缤纷的色彩,就像一个素静的女孩,有些瘦削又有些忧郁,唱着一首忧伤的情歌。

一片片的雪,就躺在偌大的唐布拉怀中,轻轻地一下一下地撕着时间的纸片,金色的阳光泼洒在雪和草的身上,带着铜的气息。此时的草原是寂静的,没有马的呼吸。突然感觉冬日的唐布拉也是一个天堂,一个没有人抵达的天堂,它静静地沉睡在世界的末端,遥远得没有人能够抵达,草原上纯净的雪和风就是天堂的舞者,风中穿行的是哈萨克歌手略带忧伤但却深情的旋律。歌和舞都在穿越千年时空,歌和舞都在演绎动人传说。也许,我的梦就在不经意间落在了唐布拉。

傍晚的风是冷的,炉火映红了哈萨克牧民被寒风吹红的脸颊上。我醉倒在冬不拉优美的旋律中,一曲《故乡》从心底流出的呼唤,谁不热爱自己的故乡和母亲,总会思念,心情越来越惆怅歌声来自草原深处,带着山谷的回音,歌声里有青青的山峦、青青的草原、盛开的鲜花、潺潺的流水草原的气息深入哈萨克牧人的血液之中,草原即是母亲,母亲即是草原。

哈萨克族的谚语说:歌和马是哈萨克人的两支翅膀。这两支翅膀让藏在深山绝密之处的唐布拉飞翔起来。雪落之前,一群群来自世界各个角落的游人乘着风走了,带走了五彩的唐布拉,留下哈萨克的歌声和冬不拉忧郁的琴声。

雪来了,铺天盖地,世界静寂无声。

风吹过唐布拉的上空。

我看见一棵草睁开了惺松的眼睛说:春天来了。

风过无痕


如若冬天也有花开,那肯定是我来不及封订的诺,如果风吹落的是一眼的寂寞,那肯定是我再次把你想起。

题记

永远记得,那是个浅浅的夏日,柔软的风抚摸着柳梢,一朵惹人的花枝招展,穿过细细落落的雨,靠近我的灵魂,也迷惑了我的灵魂。

纵然相遇是一次不能闪躲的错,我无能无力,面对潮涌而来的鸿波。即便是曾经醉痴的如深陷无底的沼泽,也希望冷风唤醒并吹散魂魄,然后忘我,这样你就会走的毫无牵挂。因为你似乎平静的跟我说,你不再想起我。

我眼里盈着微笑,泪在心里烫着。

中冬的早晨,因为空旷而显得洒脱,张扬干净,我在河岸上游走,踩着突兀着任性硬实到骨感的土地,迎面袭来锐利的薄薄的风动,那是一股凉透到骨髓的气息,钻进鼻腔却清澈而敞亮。河面上结了冰封,反射起刺眼的芒,抬头眺望,那一轮骄傲的晨曦散洒着暖暖的光缕,原来早已被萧条困扰的颓废不堪的野,竟然也有了些潮流。

心情忽然变得雀跃起来,似乎有嚎一嗓子的冲动在意念中怂恿,裂开嘴淡淡的笑了笑,摇摇头。

都说有你才有晴天,既然你脱离了我的世界,既然我独自缠绵,和孤独偎依的我也要丰满,任由灵魂摆渡在苍茫中的遥远。

日子早已是浓浓的烈酒,在温和的阳光午巷,淡定的我,浅啄一杯清茶,偶尔品一味唯美的记忆,或者,在无眠的夜深,把一盏灯光,放浪相思,与月光约醉。

也会有时摊开一摞白纸,写一封没有归属的情书,寄一份悠悠的牵挂,隽一份涩涩的情钟,描一份悲与欢。如若春梦还暖还沁人心肺,若风干的只是不痛不痒的擦肩,那么回眸倾尽天下之媚,静静的凝视,淡淡的回味,默默的思念,又何必奢求太多。

曾几徘徊在冬日的雨里,寂寞是天空垂挂的泪,爱了那么久,还是一个人走,一个人的憔悴,转身的时候才知道从不曾真正拥有。斟一杯忘情的酒,多想别只让我独醉。

我是一条寻找爱情的鱼,在无水的河床上煎熬的行走。

莫说你欠我一滴泪来世赎回,莫说无悔。

轻轻转身,风过无痕。

温柔的风穿堂过


在高考结束的散伙饭上,我的同桌林依人,安静地看着大家开玩笑、喝酒、爆粗口、抱头痛哭。她坐在角落里,没有喝一杯酒,也没有拥抱任何人,似乎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

隔壁桌是许言言他们班,她是我高中时期喜欢的女生。许言言被起哄和男朋友喝交杯酒,笑声和闹声交织成一片。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只是一杯一杯地灌酒喝。我说:来拍张照片吧。于是,我举起相机照下了所有的笑脸。

大家要散的时候,我说:等等,再来一张。我把镜头对准了林依人一个人。她在镜头里,对着我温柔地笑。

大家都喝得醉醺醺的,似乎只有林依人还清醒着。她一辆一辆地在路边打车,扶着同学上出租车,仔细地跟司机交代。我蹲在树下,看见几个林依人的影子,胖胖的,立在路边伸出一只手打车。突然热泪往外涌,我也不知道我哭什么。

最后林依人扶我上车,准确地跟司机说了我家小区的名字。到了楼下,我坐在椅子上,林依人在我旁边,她不知道是该来扶我还是站着。

我说:林依人,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嗯。

高中三年,为什么从来没看见你在课间上过厕所啊?

她有点害羞,笑了笑说:因为我太胖了。别人出去一趟,你都不需要挪椅子,我出去的话,你不光要挪椅子,还要起来给我让出位置,我才能出得去。所以我不去。我笑道:都跟我同桌三年了,这么客气干吗?

林依人和她的名字一点儿都不般配。她是个胖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个胖子了。

那年我十五岁,上高一。凭着男生特有的小聪明和初中不错的底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和刚刚认识的一群满身臭汗或阳光或猥琐的男生,在学校招摇过市,嘻哈打闹。当时按照成绩选位置,于是我坐在了教室的最后一排,上课的时候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兴趣的男生打赌英语老师的胸是C罩杯还是D罩杯。

通往幸福路上唯一的障碍就是班主任。他经常会冷不丁地出现在后门,从后门的猫眼偷看我们,我被怂恿用彩色胶布封住了猫眼儿。班主任生气地盘查起来,几个没良心的朋友第一个就出卖了我。

班主任大发雷霆,重新调换了座位,把我安排在走廊的窗口那一组,三人同桌。我坐在靠近过道的位置,一个学霸型的女孩坐在里面,中间是林依人,当时班里最胖的女孩。她的脸不大,但是身上结结实实都是肉。她是一个土得像刚刚从新中国成立前走出来的女生,打扮却像一个中年妇女。头发永远扎成马尾或盘在头上,一个夏天就几件T恤换来换去穿,夏天也从来没有穿过短裤,都是大地色系的休闲裤和牛仔裤,再加上运动鞋。冬天就在外面裹上棉袄或者羽绒服,更像一个球。衣服永远是绷在她身上,跑步的时候都迈不开步子。

我几乎不跟她说话,即使说话也基本上都是问句,比如,老师刚刚来过没,讲的哪一页,这章已经学过了吗?等等。

她也从来不主动找我说话,倒是跟旁边的女生还蛮聊得来。有时候两个人就趴在桌子上说些悄悄话,然后两个头靠在一起偷偷地笑。

她来得比我早,走得比我晚,甚至连下课的时候都没见她去过厕所。这点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疑惑。但是那个时候,我没空解开这个疑惑,也懒得理会她。因为我的心里满满都是许言言。许言言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生,眼睛不大,但是一笑起来的时候就弯弯的、亮晶晶的,鼻子也小巧,唇红齿白。皮肤上没有一点瑕疵,留着中发,偶尔扎起来,巴掌大的小脸,还有一颗小小的虎牙。

我第一次跟林依人的正常对话,是从一节出糗的英语课上开始的。我那时正在笔记本上乱写乱画,结果被老师点了名,又突然问我为什么没有交英语作业。我只好找借口说掉在家里了,这种招数我从念书到现在用了很多次,一般得到的答案是下次带来或者下次注意。结果英语老师盯着我说:那行,给你十分钟,回去拿吧。

啊?我家蛮远的。

你家不就在学校对面吗?上次你爸见到我还跟我打招呼,让我特别关照一下你。赶紧回去拿。怕露馅我只得说,老师,我好像带了,我再找找。我把桌子盖掀起来,开始慢腾腾地一本一本地翻,嘴里还自言自语,哎,去哪儿了,也不在这儿。

老师翻了我一个白眼说:那你慢慢找,下课要是还没找着,我就打电话让你爸给你送来。

我猛点头,用书挡着自己,病急乱投医地问林依人:昨天的作业是什么?

她在本子上写情境对话,然后把本子推了过来。

你们都交了吗?

她点了点头:早上就交了。课代表让你交,你在睡觉。我这里有一份草稿,我交上去的不是这个,你要吗?

我猛点头:快给我!

她拿出一个本子给我,我把它藏到英语书下,在前面摞起高高的书开始奋笔疾书。终于,在下课的时候我交上了作业。英语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了我一马。

交上了作业的我,就像一个刚刚炸碉堡归来的英雄一样,瘫在了桌子上。换个姿势看到林依人,于是随口说了句:谢谢啊。

她直摇头,也没有再说话。

哈,你连写个英语作业都打草稿啊,这么认真。

也不是认真,反正也没事。

那既然你这么闲,以后你打的草稿就给我抄一下吧。

哦。

从此以后,我每天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过她的作业抄在自己的作业本上。到后来,我懒到跟她说: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林依人面露难色想推辞,但是不知为何还是答应了下来。她自己的作业,笔迹工整,没有一个错别字或者涂改的痕迹。给我写的作业却字迹潦草,龙飞凤舞,居然没让老师看出破绽。有时候我心血来潮想要弄懂一个题,问她的时候,她会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给我讲,我听不懂又没耐心,听到一半就发脾气,算了不听了。她就会默默地把本子拿端正摆在自己的位置上。

林依人最好的一点是沉默。因为沉默,她不问我不想回答的问题,也不会一直跟我聊八卦。虽然她跟我同桌,但是我们说过的话还没有和楼下的邻居说的多。她不问不该问的问题,好像也没有任何好奇心。

因此我和她同桌的一年时间里,我对她的了解依然只是她的名字和排在中上的成绩以及好像永远都掉不下来的体重。

而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对许言言的了解可是突飞猛进。许言言爱笑,一到下课就跟朋友们成群结队地上厕所或者去阳台上透气。许言言的爸爸是个公务员。许言言最喜欢吃的是萝卜炖牛腩,最讨厌吃的是豆腐。许言言一点儿都不爱粉色,有许多发夹,每天换着戴。许言言的成绩不好也没关系,反正她的梦想是当个演员,演员不需要成绩好。许言言小时候一直都是短头发,爱看书。许言言爱看那些我不喜欢的、节奏慢得不行的老电影,她一哭起来也漂亮得不得了。许言言最迷恋的明星是林俊杰,她还有一个在上大学的青梅竹马。假期的时候,我骑着车穿过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来到许言言家的楼下,盯着她阳台上的小花和乱七八糟的植物,想象着许言言给它们浇水的场景。有时候能待好几个小时,太阳把头皮都晒疼了。

我经常晚上去许言言的爸妈打牌的茶馆,等上很久很久,偶尔会碰到独自出来的许言言。我就骑着车在她面前急刹车,说:许言言,你怎么在这儿啊,好巧。

许言言生日时,我在网上看好时间,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另外一个城市参加林俊杰的签售会,排了好久的队,然后轮到我的时候我大叫:写上亲爱的许言言,一定要写。她的偶像看了我一眼,笑了一下画了一个爱心,非常快速地写了几个字,我还没来得及看出那是什么字,就被后面的粉丝推走了。后来经过我的仔细辨认,发现那几个字是徐艳艳。我呸,我的许言言才不会有那么俗气的名字呢。我在课上看的时候,林依人盯着它,于是我随手扔给了她说:喜欢就送给你了。

我忍着瞌睡,仔细看完了许言言说喜欢的那些电影,发现我一部也不喜欢。可是看完之后就觉得自己的知识渊博了,这样跟许言言聊电影的时候我就不会没有话讲。

我把许言言的每张照片都存起来,翻了许多在她空间里留言的人的相册,找到关于许言言从前的点点滴滴,宝藏一样地锁在电脑里。

打球的时候,如果许言言坐在观众席上,我会比任何时候都拼命,带着球横冲直撞,我什么阻碍都看不见。

自从我知道许言言喜欢成绩好的男生之后,我每天都预习第二天要讲的内容,并不厌其烦地骚扰林依人,让她给我讲题。只是为了有一天考得很好的时候,看到许言言投过来的微笑。

我也想过表白,但是当我看着许言言亮晶晶的眼睛时,就紧张得说不出来话了。很少碰到让我紧张的事,可是许言言总能,要是追根究底的话,大概是因为许言言的眼睛太漂亮,漂亮得让人觉得在她面前自己永远一无所有,永远两手空空。下课的时候,我盯着许言言跟旁边的同学翻一本杂志看,不知不觉就看呆了。转过去时发现林依人正在看我,我忙解释:我没在看她,我在看她的发夹。真好看!

许言言别了一个淡蓝色的发夹,是X的形状,在耳朵旁边。

林依人点头:嗯,是好看。

我没接话,低下头玩手机。过了一会儿,林依人用胳膊肘拐我,我急忙收起手机,端正姿势假装看书,直到班主任走了进来。

我突然没头没脑地跟林依人说:我喜欢她。

嗯。林依人点了一下头。

下节什么课?

数学。

好烦,下下节呢?

体育。

讨厌,又是体育。还是学交谊舞吗?

嗯。

我真是想不通,那个体育老师脑子里有屎吧。你们女生学跳舞就算了,凭什么让我们也一起啊?我都逃了一节怎么还没学完。我现在最讨厌体育课了。

我也很讨厌。

跳交际舞先是自由分组。我本来想邀请许言言跟我一组,但是在我还没想好措辞的时候,许言言已经被另一个男生牵着手开始练习了。我随便邀请了一个女生,最后落单了林依人和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喊:老师,我不跟她一组。她那么胖,影响我发挥。

所有人的眼光都投了过来,包括许言言。林依人低着头,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一句话都没有讲。她又没招你惹你,你说话干吗那么难听呢?我跟你换。我不知道为何说出了这句非常有男子汉气概的话。

林依人看着我,眼睛里的泪水越蓄越多。后来她急忙看向别处,把手交到了我手里。

其实我也不想跟她一组,但是我至今都说不清楚当时逞能的原因。

我非常不耐烦地做出搂着她的腰的姿势,却还是跟她保持着距离。无奈她的体积太庞大,我的手根本伸不到那么长,所有跟别人轻松完成的优美动作,跟笨拙的林依人一起,就成了笑料。她满脸歉意地看着我练习动作,明明是我的动作不规范,却拼命地向我道歉,小声说着对不起。

大家都停下来看着我们这一组,有的起哄,有的偷笑,有的看热闹。

我心里不痛快,于是就故意摔倒装作扭伤,剩下的半节课,我和林依人便坐在旁边休息。

我看着许言言和别的男生手牵着手练习舞蹈动作,心里涌起一阵难过和不快。随后,我转移注意力问旁边的林依人:你现在有没有特别想做的事?

谢谢。

啊?不客气啦。我在问你有没有特别想做的事。我现在特别想揍人。我盯着那个搂着许言言跟她四目相对笑得正开心的男生。

有啊,就是跟你说谢谢。

那有没有特别想得到的?

没有。她想了想,摇头说。

怎么会没有呢?没有喜欢的人吗?没有想要的东西吗?没有想实现的愿望吗?活得真无趣啊。

有的东西看看就好了啊,不一定要得到的。

扯淡。

真的。我觉得有些东西太美好了,就不该属于我。

梦想这种事情呢,你就把它定得高一点,定得大一点,能不能实现等以后再说。算了,我打赌,你的梦想一定很无趣。

我想做个老师。

得了吧,这又不是小学作文。

我真的想做个老师。

我暗自摇了摇头。林依人啊林依人,的确是不能跟许言言比,连梦想都这么无聊黯淡。文理分科前夕,我害怕许言言分到别的班,跟我的距离更远了,于是我决定跟许言言表白。上课的时候,我翻遍了所有能想到的情书,东拼西凑再加上自己匮乏的语言,开始写情书给许言言。

林依人用胳膊肘拐了我一下,我立马用书把情书遮起来,假装聚精会神地做物理题,嘴里还念念有词。趁着老师转身的当口,我把情书匆匆忙忙地折了一下,塞进了校服口袋。不出所料,从那次体育课以后,林依人就经常缺席体育课。

当我打完篮球大汗淋漓地从操场回来的时候,看到只有几个人的教室里,林依人以一种很怪异的姿势坐着。

有纸吗?我问。

她的背歪着,只在凳子上坐了一半,打开书桌,半遮半掩地给我掏纸巾。从书包的缝隙里,我瞥到了一个粉红色的包装袋,我突然就明白了林依人这么坐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生理期。

我接过纸擦汗,问道:你干吗还不回去?他们上完体育课就直接回去了。

林依人说:我晚点再走。

我点点头,把校服拉链一拉,篮球往桌子底下一放,就从后面走出了教室。

下午的教室没有开灯,林依人的背影看着依旧是一种很扭曲的姿势。看着她的背影,我又折了回去,把校服扔给她:我家停水了,帮我洗洗吧。

林依人一脸惊讶,没反应过来。

我牵过衣角闻了闻:不要因为衣服上的男人味儿爱上我啊,我的要求可是很高的。快点去吃饭吧。

我转身离去,顿时在心里遗憾,刚刚是没有摄像机在拍,要是有摄像机的话,我分明是电视剧男主角啊,英俊、潇洒、帅气还体贴。

过了几天,林依人递了一个纸袋给我。

我打开一看,是我的校服,被叠得整整齐齐。

林依人满脸歉意地拿出一个皱巴巴的纸团,说:这个,我洗完才发现,对不起啊。

我通过背面被水浸湿的印记,隐隐约约看见几个字,顿时明白了这是当时被我写废的情书。

我说:既然觉得抱歉,那就重新给我写一份呗。

可是,我没看过,我不知道内容。

情书会写不?

林依人摇了摇头。

我说:没关系,你就当是给你喜欢的人写,不要出现性别就好了。后面的我再看着办。

我正在研究试卷上的红叉时,林依人推过来一个淡绿色花纹的信封。我大喜,拆开一看,这感天动地的文采加上我这个帅得惨绝人寰的长相,许言言还不非我莫属?我在心里仰天长啸。

我躲在被子里,借着手机的光看着那封情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编辑,然后发送给了许言言。接下来就是漫长又煎熬的等待。我联想了很多种回复。

如果拒绝的话,我应该怎么说;如果答应的话,我接下来要带许言言去哪里约会。

我把屏幕按亮了一次又一次,但是却始终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许言言没有理我。

第二天我没去上学,装病赖在床上说自己要死了,谁都懒得理。实际上,我也觉得我真的快要死了。手机滴滴地响,我急忙从枕头下掏出手机,却立马失望了,是林依人发来的。她问:老师现在收分科的志愿书了,你的交了没?我回她:你帮我写一张,我选理。

我等在许言言家的楼下,调整自己的呼吸,一遍一遍地想象用?ahref=target=_blankclass=infotextkey>闹钟锲??硌匝运祷氨冉虾谩?/p>

嗨,许言言,我们又见面了。

许言言,不知道能否赏脸给点时间聊一下?

你收到我的短信了吗?

我坐在自行车座上,忐忑不安地望着远处。

许言言出现了,但是旁边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男生。两个人抱著书并肩走着,许言言走进楼道,又转过身,快速地在男生脸上亲了一下才跑进去。

我愣在原地,觉得世界都静止了。

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骑着车逃离这个地方。我一手把着龙头,一手抹着根本就擦不干的眼泪,那一天,我觉得生命里所有的难过和挫折都来到了我这里。

由于快分科考试了,班上的气氛很紧张。我却浑浑噩噩地发了一上午的呆,满脑子都是许言言在那个男生脸上留下的吻。林依人把习题本推过来,说:上次你问的那个题,我找到了一种更简单的方法。

我把书往桌上一摔,转过头趴在桌子上说:我不想听。你别烦我。林依人没有再说话,但是我依然能在我的后背上感觉到她的目光。我更加不耐烦,转过身冲她大声说:你以后别烦我行不行,谁稀罕你给我讲题啊?你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一样要考第一啊?你做你的好学生,你管我干吗?我成绩好不好跟你关系大吗?

林依人看着我,眼神里写满了失望,她说:你别这样。

那你想我怎么样啊?你以为你帮了我几次,就能对我指手画脚了吗?你以为你是我同桌,就够了解我吗?别高看自己好不好,你以为你是谁啊,轮得到你对我发号施令吗?

林依人把习题本收回去,抿了抿嘴,转过头来看着我,语气平静: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你一无所长,脑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你以后还会碰到无数个许言言,但是你一个都抓不住。我愣在原地,像是闷生生地吃了一个拳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我没想到一向沉默的林依人会顶撞我,也没想到她会如此地否定我。虽然她说的是我并不想承认的事实,但是细想一下,对我抱有希望并且有耐心的,也就林依人一个。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这么对我的偏偏不是许言言。她像一把刀子,我用她来搅动我的心,虽然痛但是却乐此不疲。

年少的战争总是短暂而可笑的。因为这次争吵,我和林依人一个多月没有说话,一直持续到新学期开始。

许言言选文科去了别的班。我和林依人选了理科,还是同桌。

她依然温柔沉默、不厌其烦地给我讲同一道题。

难得碰到停电的晚上,全班点起了蜡烛上自习。我趴在桌子上,林依人专心地给我讲英语现在完成时和过去完成时的区别。她依旧是那个很土很土的女生,一年过去了,好像稍微瘦了一点儿,又好像没瘦,不大看得出来。但是我头一次在烛光下看着她,她的整张脸都映在橘黄色的烛光里,显得格外温柔。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林依人也是很好看的。

分科后的一学期,许言言又换了男朋友。对象不是她的青梅竹马,而是另外一个班的学习委员。我听说这个消息后,又沉默了好几天。走在斑驳的树影下,我想起关于许言言的点点滴滴,把眼泪抹干净,不知不觉走到了许言言的班级外面。看到她听着歌,利用课间的十分钟,跟那个男生在阳台上说着话。

到这时我才觉得,自己为期两年的暗恋,终于结束了。

因为就算再次选择,她也没有选择我。从此,我的目标便变成了大学。因为我一直认为,上了大学就能摆脱父母的唠叨,摆脱作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玩游戏,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泡妞儿,而且会有大把大把的妞儿等着我泡,可能还有比许言言漂亮的。

我开始认真地跟着林依人学习,每天晚上看书看到很晚。第二天早上踏着铃声走进教室时,林依人已经在我的书桌里放了早餐。有同学开始议论,拿我和林依人的关系开玩笑。她不回应,我也不多做解释,自然也就不了了之。我对林依人的了解依旧不多,她也很少谈及自己,而我怕触及她不想碰触的地方,于是也没有多问。

以后的高中生活,也就如此。在大学这个目标的推动下,原来以为漫长的高中生活,比我想象中更快地结束了。

最后一次班会上,班主任为我们加油说:你们要相信自己,不管你们发挥得好还是不好,只要你们尽力了,就是我们高三(14)班的骄傲。离别在即,我突然觉得班主任居高临下的姿态,也没那么讨厌了。

班会结束以后,男生留下来布置考场,清理所有课桌里的东西。

我把林依人的桌子搬离留出过道。在放下桌子的时候,我看到原来放了一摞厚厚的书的位置,现在空空荡荡的,只有一排整整齐齐的我的名字。跟我同桌三年的林依人,知道我爱吃什么的林依人,把早餐买到教室里来给我吃的林依人,从来不问我为什么的林依人,答应我一切无理要求的林依人,占据了我大半个青春的林依人,偷偷在桌子里刻上了我名字的林依人,喜欢了我三年却从来没有跟我提过半个字的林依人。

在高考结束的散伙饭后,我问了林依人一个问题:喜欢一个人的话,应该告诉她吗?

如果她也喜欢你,就告诉她。如果她不会喜欢你,就一辈子都不要讲。

那如果是你很喜欢很喜欢的呢?

林依人思考了一下:嗯,就像有的衣服挂在橱窗里,真的特别特别漂亮。但是如果给我穿,就不漂亮了。所以,我也愿意看那些长得又瘦又漂亮的人穿着它,我也为它高兴。美好的东西就应该配美好的人,对吧?

我点点头:嗯,这个奖励给你。哈哈,看你的记性。这是我布置考场的时候捡到的。我把手伸进口袋拿出来,然后摊开手,手心里安静地躺着一个发夹。那是淡蓝色的X的形状,和我当初称赞许言言头上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发夹。

我用手握住,再摊开:而且,我想告诉你,你配得上。

她接过去,说道:谢谢。

后来我和林依人去了不同的城市,念完大学以后,我去了一个更大的城市发展。

同学聚会,我搜寻了一圈也没看到林依人,却看到了许言言。

我和许言言已经多年未见。她很早就嫁人了,还像当年那么漂亮。我倒了一杯酒给她:你好歹拒绝一下,好让我彻底死心啊。

她问:什么拒绝?

我说:我给你发的告白短信啊。哈哈,我在被窝里编辑了好久,结果一个标点符号都没回我。

她一脸诧异:告白短信?我没收到啊。我还说你怎么后来都不来找我了。

我愣了一下:原来没收到啊。

她认真地点了一下头。

林依人没来。她很少用社交网站,不传自己的照片,不写心得,也没有微博。可是我知道她已经瘦了好多,变成了真正的依人,还做了英语老师,就在当初我们念书的那所学校。他们说,她碰巧赶上参加教研会所以来不了。

我不停询问,林依人真的不来了吗?大家调侃,看林依人没来你失望成那样,果真年轻时候的恋情才是最珍贵的。

我从没有喜欢过林依人,而我的青春里,却到处都是林依人。晚上回家以后,我翻箱倒柜找出了当初林依人替我写的那封情书。

我不想说从第一次见你就喜欢这么俗气的话,尽管这是事实。

我不想说想照顾你与你度过余生这么虚假的话,尽管这是事实。

我不想说我真诚地爱着你胜过我自己这么自大的话,尽管这也是事实。

我只是想在此时此刻告诉你,我不嫉妒你爱的人,我不奢求不会发生的结果,我不拒绝你的任何一个请求,我甚至不想告诉你我爱你,如果我不能成为让你欢笑的那个人。

我不愿成为炙热的烈日,不愿成为夏天的暴雨。我只愿成为一阵穿堂而过的、最温柔的风。我不想做骄傲昂贵的金骏眉,我也不想成为凉爽透顶的雪碧,我只愿成为静静等待你的那杯温热的白开水。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我不愿成为那风景,也不会成为那人,我只愿成为支撑起你的那座桥。

风过又一秋


正在上班的我,突然微信闪烁了起来,我很惊讶,因为这是一个北方的朋友,但是自从离开了西安我们的交流就几乎没有了,除了偶尔的朋友圈点赞和评论,我们之间几乎就像是突然地给友谊画上了省略号。

她问我:秋天了,你的家乡美吗?

我说:很美,微凉且不薄凉,萧瑟且不萧条,秋水有淡淡的蓝,眼前一袭长天透着些许青涩,树叶未下,却是妖娆的,寂寞而不孤独。

其实,这些都是自己谎言因为我根本就没认真的去看现在的秋天样子,每天都是在为生活忙着,一路上的风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渐渐忽略了。

她:西安的树叶已经开始飘零了,还记得秦岭的风光吗?这个时候正是最美的时候,依稀记得,那年中秋我们就是在秦岭相遇相识的,那时我们吃着美食,赏这着着秋色,顶着那一轮圆月徒步,很是一番滋味呢。

是的,我从未能忘记那个中秋夜,月光正好,风景正好。只是流年不愿等待,此时只盼凉风有信,你我都能够缓缓而行,不再蹉跎相聚时光,不再遗憾依依情长。

你在的城市是我旅途开始的第一站,也是第一个我在遥远的他乡度过的中秋,也深深的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游子思乡的感情,但是因为内心对于这个世界的未知充满探索的欲望,也就渐渐淡了。

离别终究是一个人的,苦涩也好,凄凉也罢,都会成为往事。后来我不断的奔走于不同的城市之间,不断和不一样的人相遇相识,也不断和他们离别,也渐渐的认识到很多人也许一别就是多年,甚至一辈子,认清了自己只是一个过客后反倒对于朋友的关怀,有种丝丝的感伤啊,时常在想,如果人生只若如初见,那该多好?只是光阴如梦般零落,春花与秋月经历着四季轮回,相逢有时,离别亦有时,不过离别总不比相逢欢喜吧。真心希望某年某月某日我走在大街上,突然听到站在街对面的你对我的大声呼唤,而我先是惊讶,接着再大声回应你:嘿!我在这。然后我们一起相聚于一个小酒吧里,听着歌,喝着酒,不断阐述这些时间里我们自己的经历,一杯一杯的酒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古人不是常说吗?人生四大惬意之事,唱最动听的歌,骑最骏的马,喜欢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此时正是如此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