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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融冶冶皆想念

发表时间:2020-09-19

【www.qg13.com - 想念情感语录】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融融冶冶皆想念",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时渐深秋,黄花遍野,红叶满树,风劲残香。

这个秋天雨水分外多,自从父亲离世,似乎尽是雨的世界,或淅淅沥沥,或雨帘悬挂,或瓢泼大雨。从中秋四七到六七,都是凄雨酸风,七七,终于遇到一个天高云淡的晴朗天气,几日工夫不来,山野里似乎是一夜间盛开了金黄色小菊花,生机勃勃,一大片一大片,田埂边、山坡上、一丛丛,一簇簇,紧密地挨着,矮矮的,细叶抽轻翠,圆花簇嫩黄。偶尔夹杂一两株紫色花朵,黄蕊、铜钱大小的野菊花,想起那句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的诗句来。

前几次来坟地和父亲相见,都是采了非常秀气的白色花来,献给父亲。深秋了,这些花儿已不再开放,继而开放的是更多的小金菊,如果白色代表对故去亲人的哀悼,黄色则更多地代表思念。想念父亲,却无处寻觅他的音容笑貌,无奈,除了为父亲准备充足的祭奠物品,就是借这金黄小菊花表达想念之情。沿途,山间小路边,各人采集了一大束沁人心脾、散发着浓郁的药草香的黄色野菊花,插在父亲的坟头。

夕阳的余晖映照着父亲那一抔黄土,周围萋萋野草经过秋雨的冲洗和浇灌,长得更加旺盛,秋天,似乎唯野草生生不息。一大堆纸钱烧了一个多小时,烘烤着脸,虽然不知父亲是否真的可以收到那些钱,或许只是活着的人用这一方式安慰因想念而无处着落的心灵,但是依然虔诚地烧,衷心祈祷父亲的天国不再有苦难和病痛!纵有万语千言,也只化作两行清泪洒落。旷野的风很大,毫无方向地肆掠,一会会吹飞了燃烧着的纸片,无处知道父亲的消息,耳畔,只有飒飒秋风,可否有父亲捎来的讯息?

前一天夜半,见到了久别的父亲: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回眸间,忽然瞥见父亲在一角落悄悄站立着,我好生惊喜,朝父亲跑去:嘿嘿,爸爸,终于找到你了!你咋在这里?父亲和平日一样慈爱地笑着没回答,却问我:你也要走吗?我说不走,平日父亲总是担心我回家匆匆又走。看见父亲清瘦而白皙的脸,伸手去摸,随即不见了父亲,惊醒夜半三时。音容和笑颜,梦醒无踪影,盈盈思念泪,暗向枕边流。

自父亲去了,这是最清晰的一次见面,想念让人憔悴,想念,也让记忆愈加清晰,时时回想起侍候父亲期间那些温馨的画面,每次请假回家留在父亲身边伺候,父亲心情就格外愉快,日久躺在病榻上的父亲,自我回来,几次听见他睡梦中发出如小孩子一样快乐的笑声,有时父亲会用手指轻轻触摸我的脸颊,有时,也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痛苦的表情、一声声痛苦地呻吟,那些虽艰难而温暖的时光一去不复返,父亲最终离我而去。

转眼七七已过,父亲的老房子随着他的离去而日益凄清,屋内蒙上了厚厚的灰尘,每过完祭日,儿女们四散离去,体弱多病的母亲也随着我们漂泊,昔日的烟火味已不见,唯有记忆温暖着心房(网 )

父亲的冢园掩藏在苹果园中间,九月,坟茔四周开满了金色小菊花,在秋阳里金灿灿,明艳艳。陌野寒菊无人栽,迎霜融融寂寞开,一丛丛黄色野菊花轻俏俏地伸着枝条,不甘落寞地挑起朵朵小花,或疏或密,这秋天的精灵,秋野的眼晴,在山野陪伴着父亲的魂魄,朵朵守候在父亲身边,那迷醉的小花不由让人为之驻足,心灵为之震憾,它顽强的生命力似父亲不屈的精神,父亲以罕见的意志与病魔抗衡十余年,经受了何等痛苦的摧残。

生命何其短暂,何其脆弱,花儿的生命只存在于一个短暂的季节,人的生命何尝不是呢?花开花落的轮回里,几十个春夏秋冬的岁月,也不过是生命中一个短暂的季节。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朵花,等燃放尽最后的能量,终究如这菊花在生命的枝头抱香而亡。

秋天的风是潮湿的,秋日旺盛的雨水注定了更多的泪水,秋天本是收获的季节,却也是失去的季节,是思念的季节。想念的细胞,在血液里流淌,从生命的田垄间,长出大片大片的黄菊花,秋风吹过,开成一丛丛的思念。看,那融融冶冶的黄色精灵,在夕阳的映射下泛着金光,有多少思念尽寄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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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留心皆学问


处处留心皆学问

我知道自己在高中时化学和数学都学得很差:我感觉这两门课都很枯燥和复杂。但是英语也没能考个好些的分数,就让我很是失望,因为我喜欢这门课。我本想把英语学得出色一些,结果还是失败了,这让父亲更加肯定地认为,我的真正才干也许只有在当了裁缝时才会显露出来。

我是父母唯一的儿子,也是最应该继承父亲在新泽西州大洋城的裁缝店的人那是我父亲的祖辈们从拿破仑时代的意大利传下来的宝贵手艺。我课余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给学校当记者,而且在高中三年级时的成绩又下降了,父亲就越发坚持让我把时间花在他的工作间里。他让我学裁剪和怎样缝裤腿、开钮扣孔。

他说,当裁缝至少是一个让我可以活命的铁饭碗,并且重复着我说过的一个愿望:你不想高中毕业后到巴黎住吗?其实我知道,即使到了巴黎,也不过是在我大伯的公寓中的一间客厅里住。大伯在1911年时离开了意大利,在巴黎开着一间红火的裁缝店,很多名人都是他的顾客,我可以到那里当学徒。

但是,我看着父亲干活,觉得当裁缝是件无聊、费时而又要求很高的事,父亲一针一线地缝着每一件衣服,在缝一件丝绸或毛料衣服时,他要用手指感觉出针的走向。如果他觉得衣服做得不够完美,还要把它拆了重新做。

我从没想过要当一名裁缝,但每当父亲提到巴黎的时候,我还是恭敬地听着。在有一次我认真地写了一篇关于《纽约时报》的发行人和元老级人物阿多夫奥克斯的论文后,父亲更是不厌其烦地念叨着我的英语成绩我那篇论文后来只得了个B。

B不是老师给过我的最低的分数,我得的多数是C,有时甚至是D。有一次在一篇关于《哈姆雷特》的作文中拼错了莎士比亚的名字后,我甚至得了个F。那位女老师批评我的作文写得太啰嗦而且拐弯抹角,有时候她还会用红墨水给我写下评语:语法!语法!语法!

美国没有哪位裁缝会比我父亲更加推崇奥克斯的了。1920年移民至美国后,父亲每天都会阅读《纽约时报》,通过借助词典,读报扩大了他的词汇量。所以每当他因为我没考好英语而替我失望时,我都会以没时间读报来为自己找借口。

奥克斯本人就是在没有老师鼓励的情况下开始他的事业的他在上学时也是成绩平平,但在后来的生活中显露出了他的才华。

父母和我还有我的妹妹住在我们商店的顶楼里。虽然家里有宽敞的厨房和餐厅,但我的母亲是她们那代意大利籍美国人中少数不愿下厨房的一个。相反,她是个事业型女人,一位把老顾客视为最好朋友的商业家。

她会在她的女装店里招待顾客,她经常打发我去杂货店给她们买汽水、茶或冰激凌,好像这些人就是她家里的客人一样。她会和她们进行私人交谈,从而赢得她们的信心和信任,或早或晚地就能够说服她们买下大部分她建议的衣服。

我母亲的服装店满足了那些追求品味却又精打细算的女人的需求,这些人当中有牧师的妻子、银行家的妻子、桥牌爱好者等等。这是些戴着白手套的女士,她们一边一件件试着衣服,一边谈论着各自的生活。

在我母亲优雅举止的衬托之下,我们的商店在那种时候就如同在上演着脱口秀一样。我从母亲那里学到了很多有用的与人相处之道,这在多年后,当我开始就一些文章和书与作者进行访谈时派上了用场。我知道了,在一个人想解释自己而又一时难以说清时,永远不要打断他们的谈话。在那种时刻,人们通常是很坦诚的,他们的停顿或突然改变话题,可能显示着其中有着令他们尴尬或恼火的事情。这是我小时候在母亲的服装店里跑腿时偷听来的,她们的声音在其后的几十年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回想起父母保持了60多年的融洽关系,以及他们是如何把爱、宽容和很多才华结合在一起时,我明白了,我从他们那里学到的比从课堂或老师那里学到的更多。也正因为有了这些积淀,我才能在后来成为《时代周报》的记者和作家。

想念,老太


老太,是我婆婆的婆婆,一个善良、宽容、豁达、和蔼可亲的老人。

二十年前,我生下女儿,婆婆带了一百天,因为农事繁多,就回乡下老家了。孩子就由老太接着照顾。

那时候,老太在我眼里很年轻,才80岁。孩子小,三个多月。趁着孩子睡觉的功夫,老太给我们洗衣,拖地,洗菜,烧饭。忙完这些家务活,老太就做针线活儿。她利用家里的边角料,给孩子做了很多鞋子,褂子和裤子。密密麻麻的针眼,缝进了老太对重孙女的无限期望。孩子的身上穿着老太缝制的小花袄,脚上穿的是老太一针一线纳的棉质布鞋。老太在,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安排得井井有条。

孩子睡醒之后,老太就坐在沙发旁,满含慈爱的目光注视着孩子,和她说着话。有时候是唱一首古老的歌谣,有时候是念一首押韵的儿歌,有时候是说一个有趣的故事几个月大的孩子,哪里听得懂老太的意思,只是原本哭闹不止的孩子,听到老太的声音,竟莫名的停止了吵闹。睡在小床上,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老太。每当这时候,我对老太的仰慕之情又深了一层

随着孩子的一天天长大,老太决定抱着孩子去看外面的世界。那时候,我们住在二楼。胆大心细的老太,在孩子睡醒之后,就用薄薄的毯子裹着孩子,抱着孩子下楼去。走到楼梯口,老太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探着脚下的楼梯,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太太要带你下楼,上街看热闹,找小朋友一起玩。你呀,千万别乱动,抱紧太太哦!

说来也怪,许是听懂了话音,或是本能的害怕。每当下楼时,才几个月大的孩子就张开双臂,紧紧抱住老太。一老一小就这样,在我们上班时,无数次的,偷偷地,艰难的下了两层楼。她们或是坐在街旁的店铺里,看人来车往。或是找楼下的老人,聊聊带娃的经验。每次下班回家,邻居吴婶告诉我,祖孙俩下楼的消息,我都吓得一身冷汗。

日子就这样平淡而快乐的流逝着?

耄耋之年的老太,在我们初为父母,工作最繁忙的时候,替我们照应嗷嗷待哺的婴儿,分担了我们的责任,减轻了我们的负担,给予我们最有力的支持。

后来,孩子会说话了,与朝夕相处的老太感情甚深,总是天真地说:"等我长大了,我要挣好多好多的钱给老太!"每当那时,老太总是一脸慈善地看着孩子,抚摸着孩子的头,脸上的皱纹笑成一朵朵玫瑰花,不住地说:"好啊好啊!我们家的宝宝将来要干大事的,要挣大钱的!"

时光荏苒,孩子一天天长大,老太一天天衰老?

孩子要上初三了,还有几天就开学了,紧张而忙碌了中考即将到来。我突然接到婆婆的电话,说老太病危。一家三口,匆匆赶回乡下,直奔老太住的房间。躺在床上的老太,昔日整齐的满头白发,如今凌乱不堪。也许心有灵犀,时而昏迷时而清醒的老太,在我们回家后,竟努力地睁开眼睛,寻找重孙女的身影,目光中满是嘱咐,对孩子的祝福,对家人的牵挂,对人世的不舍?

看到老太嘴唇干裂,我赶紧给她喂水。可是只要碰到一点点食物,老太都会被呛得气喘吁吁地??那一刻,我感到非常的无助。我最敬爱的老太,孩子还没有长大,你就要离我们而去了吗?不是说好的,等孩子长大了,给你挣好多好多的钱吗?

如今,整理家中的老照片,看到当年五个月大的孩子,坐在你腿上得意的神情,勾起我对你的万千思念。我手捧相片,淡淡的想念溢满心头。又是一年立秋日,酷暑已日渐消去,窗外的秋风带来阵阵清凉,天空的白云飘来深深的思念。阳台上的花儿依旧盛开,窗外的绿树依旧葱茏,空气里弥漫着我们不曾休止的思念。

老太离开我们已经整整七年了,我时常感叹,孩子能遇到你这样的老太是何等幸运。你是我婆婆的婆婆,一生劳作不辍,用你神奇的双手,带给我们刻骨铭心的爱,无法割舍的情。耄耋之年,你舍去原本可以休闲的时间,来照应孙子的孩子,陪她度过最美好的幼儿时期。

在物质匮乏的那个年代,你用平和豁达待人接物。你时常给我讲起你年轻时的故事,那时的你如何用拼搏,用汗水支撑着整个家庭。大家庭中少不了磕磕碰碰的,你总是用自己无比的宽容,化解尴尬局面,解决矛盾冲突。你用一生的勤劳和智慧,善良和宽容影响着子孙后辈

忙碌的日子想起你,内心总会变得平和,不急不躁。于是,我从从容容,踏踏实实的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平淡的日子里,我把对你的思念装进行囊,旅途中,温暖无比!

于是,处处风景,处处美丽!

草木皆兵的故事


草木皆兵的故事

这个成语来源于《晋书.苻坚载记》,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八公山上草木,皆类人形。

公元383年,基本上统一了北方的前秦皇帝苻坚,率领90万兵马,南下攻伐东晋。东晋王朝任命谢石为大将,谢玄为先锋,率领8万精兵迎战。

秦军前锋苻融攻占寿阳(今安徽寿县)后,苻竖亲自率领八千名骑兵抵达这座城池。他听信苻融的判断,认为晋兵不堪一击,只要他的后续大军一到,一定可大获全胜。于是,他派一个名叫朱序的人去向谢石劝降。

朱序原是东晋官员,他见到谢石后,报告了秦军的布防情况,并建议晋军在前秦后续大军未到达之前袭击洛涧(今安徽淮南东洛河)。谢石听从他的建议,出兵偷袭秦营,结果大胜。晋兵乘胜向寿阳进军。

苻坚得知洛涧兵败,晋兵正向寿阳而来,大惊失色,马上和苻融登上寿阳城头,亲自观察淝水对岸晋军动静。当时正是隆冬时节,又是阴天,远远望去,淝水上空灰蒙的一片。仔细看去,那里桅杆林立,战船密布,晋兵持刀执戟,阵容甚为齐整。他不禁暗暗称赞晋兵布防有序,训练有素。

接着,苻坚又向北望去。那里横着八公山,山上有八座连绵起伏的峰峦,地势非常险要。晋兵的大本营便驻扎在八公山下。随着一阵西北风呼啸而过,山上晃动的草木,就像无数士兵在运动。苻坚顿时面如土色,惊恐地回过头来对苻融说:晋兵是一支劲敌,怎么能说它是弱兵呢?

不久,苻坚中谢玄的计,下令将军队稍向后退,让晋兵渡过淝水决战。结果,秦兵在后退时自相践踏,溃不成军,大败北归。

这一战,便是历史上著名的淝水之战,是历史上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

想念深秋


想念深秋,宛如秋是一道流水,我站在初秋流水的这头,深秋却站在籁籁声响的那头。

题记

前些天我和朋友临街闲聊着,夜色正浓,突然刮起一阵风,随后下起了瓢泼般的大雨。雨,固执急骤,没有角度的倾泻了下来。瞬间,一片汪洋的流淌着,街口出现了一道美丽的河流。出租车驶过这条街时掀起层层白浪,恰似一条红色或绿色的鲤鱼在水中穿梭。过了一阵,雨慢了下来,我卷起裤角和朋友顶着细雨,踩着脚下流淌的水,我们前后一起走到城街的北边,许是大雨倾盆的缘故吧,那晚,我和朋友匆匆分开时,竟没有道一声别。

自从那场雨后,夏季的余热仿佛被冲淡离开了母体,夏天慢慢悄然隐退。

夏天要走,就让它走了吧,为什么不早一点走,离开我所居住的小城!秋来了,停下来,停下来吧!为什么不早一点来,到我居住的小城,陪我多住些日子吧!你知道吗?其实天气炎热绿叶正盛时,我就期待秋了。

今夜月光淡淡的,很好。月下漫步,听到草丛中的虫唱是最自然不过的了。可是,突然听到枝叶间有哀弱的蝉鸣,我心间会有什么滋味呢?初秋的况味,我是喜欢的,它换掉了每天汗湿烦人的夏衣,穿上了凉爽的秋衫。可我还有点不满足,我想说,窗外,林间,与蓝色高远的天空一起渗入黑色眼睛那一抹秋色,才是最好的。因为,我欣赏深深秋味的悠长;我喜欢深秋的玩味一天比一天深远;我想念晚一点的秋了。

我去过些地方,感触过许多不一样的秋味,看过许多不一样秋天的流云。

我想起那年秋晴的午后,和几个朋友躺在异乡靠湖的林里,静静地仰望柔软的云朵与蓝色高远一碧到底的天空,教人越看越感觉心生幻觉,生怕倒悬的一汪碧水泻了下来。我一翻身爬了起来,再看身旁镜子般的湖面上,朵朵彩云在艳阳的折射下,有通体翻卷银亮的,有薄薄金黄耀眼的。你看近处,那变幻的云朵照映在湖面上仿佛一群饮水的骏马;你看远处,那柔软的云彩落在平静的湖面上又相似一群飘逸婀娜舞姿水仙的姑娘,多美啊!

夜来秋风,想起那些南方小城的深秋景色,笑容悄悄浮上嘴角,我是动了情的。

这样想着,我悄然走到一地树影的拐角处,我脱下淡淡的月光,信步走进书房,坐在微黄的灯下,燃起一支香烟,不知觉的拿起笔。如今,为秋写诗的晚夜并不多,不,我好多年竟是没有了。但是,我想念深秋的日子却是总有。

想念深秋的夜晚,心间总是那样的美好。你看,清晰的字间仿佛有风涌来了,涌来了我与初秋的相拥,涌来了我对深秋的轻唤。

想起往时,独自散步在深秋黄昏的林中,淡淡杏黄色的木叶,纷纷飘零身边两旁,还不至于让我感触到秋冷时节的风寒,多好的感觉。我也时常散步在江亭湖畔,目光借着萧瑟的秋风,看碧蓝的天空曼妙的流云,看黄昏斑驳的墙壁上那一抹秋色的嫣红,看树影里夕阳西斜,那一刻,深秋的黄昏真美呵!给你竟是梦样般无尽的遐想和温馨的美好了。

你看,还有飞出去一天觅食的鸟儿,一群群背着暮色低飞的鸟雀逐个回巢,它们也知秋夜将临。当它们再次从巢里探出头时,黄昏漫过了屋顶,漫过绿色的树林,越过江河湖泊,西方淡淡的红云随着薄夜的来临消失了,斑驳的壁墙上那一抹秋色的嫣红消失了,树影里掩映的红霞也消失了。鸟儿的眼睛朦胧了,鸟儿也该睡了,它们也做着深秋到来的梦。而我站在原地,我的眼睛也朦胧了,深秋夜色也茫茫了我的心。

我不知道跟随深秋的黄昏多少次走进秋凉月下。但我知道,深秋的黄昏跟随秋风流进薄薄的夜边,它总是藏匿在月夜的背后,散了,远了、融合在爱的自然界里飘渺了。我总是想问?深秋的黄昏藏匿在月夜的背后,我怎能找到它呢?可是,谁又能找到一个个从你身边悄悄流去的黄昏呢?薄夜来临,你想,在美在清妙的黄昏它总是要走的,谁又能留得住呢?每次黄昏渐渐散去,才有深秋月夜的出现,今晚想起这些,我也喜爱深秋月夜的美好了。

初秋的写作之夜,我总在呼唤生命至爱的深秋。那样可以让我静静升华想念深秋的思绪,心中很美,美到灯下落满了想念深秋的字迹,美到灵感的文字流满整个书屋,仿佛清澈潺潺深秋的溪流声。可谁又知道呢?想念深秋还因为它拼尽了全部的力气,将秋果累累和彩霞嫣红留给了爱的世界。初秋的夜晚,想念深秋的况味真的有所不同。

今晚想念深秋的文字定会流出窗子,流向窗前轻摇的树影,飘荡在凉凉的秋风里。这时,才突然的意识到,想念到了尽头,竟让我深夜的这一刻,自心底流露真情。这份真情,我对深秋总是想念不完,这份真情,我对深秋总是爱恋不够。然而,我所重温的也是不久将来相逢的。

午夜,写一篇文字,让窗外轻扬初秋的风带着我与你相逢吧!初秋好,我却有点不满足,最好在深秋!那么,我想念的深秋还远吗?

不说想念


九月的一天傍晚,文西正在厨房忙活着,听见客厅刚进门的丈夫程思亦的声音:“文西,你有朋友在日本呢?”

“啊?没有吧。”文西有点摸不着头脑,便擦擦手,来到客厅。

“从日本寄来的明信片,给你的——风景不错噢。”程思亦说着便把手里的明信片递给文西。

文西有些疑惑,谁会从日本给她寄明信片呢?一看那上面的文字,文西顿时明了,那字迹再熟悉不过。

是他,他什么时候去日本了?单位临时出差?

文西怔怔地读着那几行字:

“To西西:

生日快乐!新婚快乐!

20XX-9-133:57pm于京都岚山”

类似这样措辞的明信片文西已经收到二十多张了。永恒不变的“To西西”,然后一句话,最后落款是日期、时间和地点,却从不留下名字。这样的写法文西再熟悉不过,她寄给他的明信片亦是如此。这是文西和他之间的默契,还有,秘密。

“是谁寄的?能认出笔迹来么?”程思亦站在文西背后问道。

“噢,是一大学同学寄的,她前一阵子告诉我要去日本出趟差来着呢,没想到她竟然在那儿给我寄了这张明信片。”文西想都没想就编了这么一个谎。

他是她心底最深处的秘密,她谁都不打算告诉。有人问起时,她甚至会假装与他并不很熟,仅仅限于那几天的“同事”关系,只知道他爱好摄影,人挺温和的。

最初遇见他已经是整整六年前的事了。

那会儿文西研究生还没毕业,有一次一个师兄的单位主办一个大型国际会议,需要两个会务助理,她就跟另外一个同学一起去了。

会议第一天忙下来,文西觉得很累。不过一想到一会儿可以吃大餐,疲劳仿佛立即烟消云散了,文西不自觉地低头独自偷偷乐着。

走进华丽的宴会厅,文西好奇地东张西望,四处打量。宴会厅中央的大水晶吊灯晃得她眼花,文西赶紧收回了目光,揉揉眼,接着看棕色墙上的挂画。

有淡雅的水墨画,也有浓艳的水彩画,还有一种文西说不上名的画。以前也偶尔见到过那种画,多是风景,美得不似真的,不像画的,可也不像是照片,大概是用电脑绘制出来的吧。

文西边想边掏出手机,给妈妈发短信,汇报这第一天的工作情况,还有这华丽丽的五星级宾馆,边发边忍不住一个人傻乐着。

正发着短信,文西眼角余光感到有光迅速闪了一下,挑了挑眉,摁下发送键,这才抬起头来。只见“同事”小李淡笑着向她略一点头,手里是那一个几乎一整天都没离身的单反相机。

会议第一天,文西还不知道所有同事的名字,只偶尔听到领导喊他“小李”。见人家微笑着对自己点头致意,文西灿烂地露齿一笑:“嗨!”

小李走近来,或许是受她那灿烂笑容的感染吧,笑容深了些,问道:“笑那么陶醉,给男朋友发短信吧?”

陶醉?第一次听人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笑。呵呵这不算个坏词。文西挑着眉,眯着眼,有些不好意思:“人家还没男朋友呢!是给我妈发短信。”

“呵,小姑娘,原来是给妈发短信这么乐呢!”他有些惊讶。

晚宴开始了,大家围坐一桌,他在文西对面。文西时不时地同旁边的人说几句;他则不太说话,一直安静地吃着,有人对他说什么时,他就略略侧过身倾听,有时点头,有时带着玩味的笑意轻轻摇头。

他就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文西想。记得上午她和其他同事、领导八点就到了,他九点多才来,一进门,见他没怎么跟人打招呼,就一个人找个沙发坐下。笔记本电脑摊在腿上,专注地在键盘上敲着。一天的工作结束了,他才和她说了这两句话。

一周的会议终于就要结束了,文西夸张地甩甩胳膊,放松放松一下肌肉。文西以为与这些“同事”的关系或者说缘分就将到此为止了,以后估计不会怎么联系了。

可是她没有想到,闭幕那天下午在会场里小李会邀请她看他拍的照片。文西从来就不热衷于摄影,甚至自己都不太爱照相。不过,那会儿反正已经没什么活儿了,她想了想,看就看吧。

后来,文西每每回想当时的情景,都有些恼,又很有些庆幸。

恼的是从看照片的那个下午开始,文西喜欢上这个已婚,比她大十三岁的男人。

庆幸的是她没有错过认识这个男人,庆幸的是因认识他而看到了另一种追求,另一种生活,另一个她所不熟悉的天地。

若不是那个下午,文西不知道美得童话一般的照片是可以拍出来的,而不是PS出来的,更不能想象并不漂亮的自己在镜头中也会有几分动人。

若不是那个下午,文西不会想象有一天自己也会背起背包,独自远行。

那天下午,在会场的最后一排,他先给文西看开会这几天拍的照片,包括最后两天去游玩的照片。很多是工作要求拍的会场上的情况,并无多大意思,他飞快地按键到下一张,下一张。文西在眼花缭乱中突然看到了自己:低头发短信的侧面,笑得——的确很陶醉。文西急急地让他返回去再看一下那张照片。

因台上还在闭幕致辞,文西压低了声音。他侧低身来:“嗯?”文西再说了一遍,他笑了,返回到那张照片。

“你偷拍的啊?!”文西把椅子挪近了点儿,紧盯着电脑屏幕轻声问,惊讶,但没有责怪——那张照片的确拍得不错,呃,是把原本不怎么样的自己拍得不错。

“呵呵,你自己先看着,我去一下洗手间。”他说着便站起来,声音擦过文西耳畔。文西脸一红,慌忙点头。

后面,文西在一大堆照片中又看到几张自己的照片夹杂其中,都是背影和侧面,很专注的样子,浑然不知外界纷扰的神情居然有那么几分动人。

几分钟后,他回来了,文西把邮箱写给他,让他回头有空把照片发给她。她不是一个喜欢照相的人,那一刻却很想留下那几张被偷拍的照片。

文西看他在输入名字时选了“茜茜”两字,急忙纠正道:“不是这个茜,没有草字头的!”内心窃喜不已,他没有输入“文西”,而是“西西”。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只听到有人喊你小李。”

“哈哈,我叫李晓青,春眠不觉晓的晓,青草的青。”他开心地笑道。

“噢,李——晓——青。”文西边念着,边飞快地掏出纸笔记下来。

后来,他又打开自己的博客,给文西看他的得意之作。听他讲着这张是什么时候在哪儿拍的,那张又是怎样选择拍摄角度的,文西只有惊叹的份儿。

分别后好几天,才收到他的邮件,却只有一张大合影,他说,同事在整理照片时删掉了很多与工作无关的照片。文西的惊喜顿时变作失望。

沮丧地打开QQ,查找他在邮件中留下的QQ号,加为好友。等了一会儿,不见有回应,便关了QQ。

过了两天,文西才想起开QQ,果然,他已经把加为好友,发了一句招呼:“你好,西西”。

两人就这么开始聊开了,天南海北,有一搭没一搭。

后来,文西把搁置了两年的博客重新拾起;

后来,学他,也开通了微博;

后来,听他推荐的音乐,读他喜欢的书,看他为之着迷的电影;

后来,独自一人骑车去后海,去南锣鼓巷,去圆明园,去故宫,去北海,去798……

后来,收拾行装,出发,远行。

后来……

第一次独自出门远行,是去庐山,在那儿文西给他寄了第一张明信片。青山飞瀑,看着就很凉爽,希望给在北京酷暑中的他带去一丝凉意吧。

那一阵,文西天天单曲循环《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开头几句百听不厌。一天,在微博上写道:想有一天,信箱出现一张美丽的明信片。

几个月后,文西收到了他从新疆寄来的明信片。后来,他每出去旅行一次,文西都能收到他从当地寄来的明信片,都是风景,很美。

后来,文西习惯每到一地便寄两张明信片,一张给自己,另一张给他。

两人的明信片都通常只有一句话,文西是怕自己再多写两句就会忍不住让想念从笔端流出。他呢?他为什么每次也只写一句话?文西不止一次想这个问题。有一次问他,他先发过来一个爆笑的表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很不满地回答:“你每次不也这么吝惜笔墨,惜字如金?”文西想想,也是,便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她不知道他在那头皱了皱眉,想了一会儿才编了这么个理由。真实的原因是他不想让她知晓他的想念。

他已婚,她未嫁。他和妻子生活融洽,他喜欢文西,带些兄长般的宠溺,也带着些克制。

她不知道他每次都是写完了便立即把明信片投进邮筒,怕再耽搁一秒就会改变主意,加上“想你”两字。既然两人不可能,那就不要招惹她。所以,他从不在明信片上写下任何想念的话。

同学见到文西的明信片,总是问谁寄的,文西便说,一个高中同学,最近两年爱上了旅行,没事就出去游山玩水。

他每次出去哪儿旅行都是会告诉文西的,这次去日本竟然没有告诉她。

晚上,文西从手机通讯录里翻出那个名字,编写短信:“收到你的明信片了,好漂亮啊。嘿嘿什么时候去日本了也不告诉我……”故作随意的语气。很快收到他的回复:“呵呵前几天回来了,临时出差。给你一个惊喜嘛。”

是很惊喜。文西幽幽地想。

两天前,她读到这么一条微博:旅游时最好的习惯:找个舒适的小店,挑张雅致的明信片,送给中意的TA,背面写上:某年某月某日,下午某时,天气晴,我在某地,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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