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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太瘦,我们捉不住

发表时间:2020-09-24

【www.qg13.com - 挽回爱情时间】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时间太瘦,我们捉不住,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的老样子终归还是变了老,只是在时光的洪流里,无声无息的送走了一批旧相识。那些来不及写完的试卷早已不见了踪影,那些来不及告白的人转眼就各安天涯,最后你都还没来得及郑重其事的说一声再见,于是也就再也没有相见。对的,我曾说过,我对再见的理解。1,再次相见,2,再也不见。

那年夏天,我们的校园仍然是那么的安静,只是多了一份浅浅的祝福,以及淡淡的离愁,在我们上课期间,总能看到三三两两个回到校园的毕业生走动的身影,脸上弥漫着动人的笑,是的,那一年,我们要毕业了。

曾几何时,校园的广播时常唱响着筷子兄弟的《老男孩》,那淡淡旋律,缓缓调子总是有那么几分忧伤。记得胖子那时说过,等到毕业的那天,我们也要一起唱一遍《老男孩》,以此纪念我们的初中时光。可惜这心愿我们都没完成。

转眼六月到,刚上初中的那天开始,我们就明白那一天终会到来,只是我们不知道它会这么快到来。站在这个毕业季的门口,毕业、学业和就业的字眼,在那个就要离开的季节,显得格外扣人心弦,各种莫名的感伤,统统涌上心头。同学们,是否还在各奔东西,还记得那一段惹得我们哭过笑过闹过也吵过的时光,你们是否怀念?

常常在想,什么是毕业?然而在那一刻我们突然清楚,毕业就是告别,毕业就是成长,在并不是很盛大的毕业典礼上,告别老师,告别同学,宣布那些年的青涩与无知的涣散,告别我们人生的初中读书时光,缓缓有向地迈进成熟。WWw.qg13.Com

快离开了,固然咱们浪费过青春,但有你们陪伴过的日子,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只是在那就要分别的时刻,我的心紧了一下,我们把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这段时光,然而这一次离开,所带走的不仅是初中读书生涯的生活用品跟学习书籍,还有那一份份沉甸甸和充斥美妙的记忆,以及那些有你们的青春

未来的我们将会分散在东经或者北纬,或者说,我们之中的某些人,我们再也不会重逢相见,我想不管今后的我们身在何方,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理想被风雨淋湿,我们彼此都可以回头搀扶一把,就像我们那次懒散训练却团结比赛的队列比赛的那样;如果有一天,我们无力前行,我们依然可以陪伴彼此一个温暖的午后,就好似当年大合唱《精忠报国》的赛前鼓励一样,好么?如果有一天,我们在某座城市的街头匆匆相遇,或者早已忘记彼此的姓名,但请一定记得,我们有段青春在平塘二中!

致我记忆深处的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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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蛇


昨天下大雨,我的电脑坏了,一大早我把家务做好,就去跟二哥说,要他和我一起去修电脑,二哥竟然也答应了。因为雨下得大,二哥说他的摩托车雨伞坏了,我的摩托车虽然有伞,但有点小,最后还是在侄儿的建议下,开二哥的那个大货车去修电脑。你也许想不到,哪怕我们就是下雨天开着个大货车去上街,也能在公路上捉到蛇。

坐在二哥的货车上,我有点恍惚,因为我好久没坐过二哥的车了。自从我把二哥从我的心里拒绝后,我连话都不曾跟他说过一回,世事难料,我还是又坐上了二哥的货车。外面下着大雨,本来很快可以到镇上修电脑的地方,二哥竟然绕了远路,这还不算,近了,二哥还问要不要去电站玩,我说这么大雨天,能够去什么地方玩,走个路身上都要打湿,二哥说就坐在车上转风景,那就随你的便吧。于是二哥带着我们上了去电站的路。我怀疑二哥是故意的,看着路边熟悉的风景,我想着曾经二哥以前也用摩托车带着我到这里玩过,那时他指着两边排满饭店宾馆的屋子说,这里的女人都是卖淫的,那坏坏的笑我至今难忘。我们还经过了砂石场,看到那一大片砂石,我感叹这要把河挖多深才能得到这么多的砂石。二哥却说,砂石厂除了挖砂石,还要连带挖金,我又难以置信。过后,经过一道弯的时候,二哥竟然说他看到了一条蛇,并且随即把货车停了,冒着大雨还把那条蛇捉到了。看到手杆粗的花蛇,我吓得头皮发麻,二哥在旁边人家找了一个纤维袋把蛇装进去扔到拖斗里,继续我们的行程。我和侄儿激动兴奋的像捡了个宝。这么大的蛇,要么可以卖一百多块钱,或者大吃一顿。我们这捉到蛇从来不会放生,要知道我们这里的蛇实在是太多了。反正我去一趟田间,都可以碰到五条蛇,但我从来不敢捉,只能躲着它,在土里拨草,拨出小蛇,我也会把它赶跑。但我们家的人从来不会这样慈善,三哥经常会捉到蛇,反正我是记不清,他捉回的蛇要么卖了,要么跑了,最多的是吃了。我和老公出去上趟街也捉到过蛇。有一次我骑着摩托车,看到一条饭碗大的蛇,我绕着它跑。后来我们终于到了修电脑的店子,那个破电脑愣是捣鼓了两三个小时,也没能把它修好,最后还是老板说电脑还在保修期内,拿回厂家保修吧。在这三个小时内,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二哥就在车上等了我三个小时。末了,开车回去,我说要去一趟超市,买一点葱和芫荽包饺子,但最终去晚了,没有买到。本来一路都玩得开心,我也很感动,没想到后来,二哥说了一句话,把我这一路的心情都破坏了。他竟然说他没带钱,问我有不有一百块钱,给他的车加油,我当场回绝,只有二十块。事实确实如此,我在心里说,哪怕我有我也不会给的,我们又不是交易,你答应带我出来修电脑就答应,不答应就拉倒,不要扯上钱的事。

晚上二哥他们还是把蛇杀了吃。二哥把蛇的血也吸了,胆也吃了,直把我和两个小孩子看和目瞪口呆。晚上停电了,二哥特意请我们吃蛇肉,我们摸着黑,吃着腊肉和蛇一起煮的一大盆的菜。顺便还有一盆空心菜和糊一样的面条,让你领教什么是粗。最后两个小孩吃撑了,直叫肚子痛,侄儿说他把中午没吃饱的都补上了。我也吃得不知道菜是什么味道了。

也许二哥压根就没什么心思,是我想多了,和二哥雨天出行一趟也能这样刺激,你说我抵抗得了二哥对我的诱惑?

爱情总是顶不住时间


那时候,我真以为,他们不会分开了。然而,印象中的爱情好像,顶不住那时间。

1

阿宁身高一米七二,偏偏出身在南方。要知道,在南方,一个姑娘身高一旦突破一米六,简直就是对男性的侮辱。若是斗胆超越了一米七,那她的人生,简直就是一架大茶几,杯具放在上面,恰似满天星。

我和阿宁从小学起,就是朋友。我们吃饭睡觉都恨不得在一起,在小学看完《还珠格格》后,还差点割手指要结拜成姐妹。在我们的身高一路突破一米六直奔一米七以后,我俩基本就交不到男性朋友了。通常,他们都愤愤地说,这两娘们是吃化肥长大的。

然而阿宁对男性这件事倒不是很在乎,反正那些男生打架也打不过我们。直到有一天,她神秘地望着我,用一种“你知道安利吗”的语气问我“你知道现在有个歌手很红吗,叫周杰伦。”

我摇了摇头。

她满脸都写着恨铁不成钢,“你也太土了吧,他刚出了一张专辑,超好听。我太喜欢他了。你赶紧去听,不然我不认识你,以后再也不要做朋友了。”

当时我就震惊了,女人心海底针,她怎么招呼都不打一声,整个人就变了呢。

回家当天我就去看了《音乐不断》,听到了周杰伦的第一首歌,那首歌叫《娘子》,我努力想从这个男人脸上看出哪怕一点半点的英俊,但最后,我还是放弃了。新闻里竟然还在播报:台湾新生代小天王周杰伦和小天后蔡依林坠入恋情……记者围满了他,画面里,全都是女人的尖叫声。

那一年,我们读初三。

2

之后,她的人生越跑越偏。阿宁恋爱了,年级第一和年级倒数第一谈恋爱,总是引人注目的。在学校的秋季运动会,她红着脸,远远指着跑道上奔跑的少年,“他……”少年故作无意地回头看我们,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南。后来,我悄悄问阿宁为什么喜欢他。她想了又想,告诉我她本来很讨厌他,这家伙总是动不动显摆自己是个有钱人,作为看言情小说和少女漫画长大的人,小南这种属性加成的男生,摆明就是不靠谱男二号。直到有一天,他们一起去唱了KTV。

她眼神看向远方,平静地说,“他对着我唱《安静》,不知道怎么了,我只觉得,自己心跳漏了一秒。后来我自我安慰,算了,可能我天生就是女二号的命吧。女二号和男二号,倒是门当户对。”

那一年,我们读高二。

3

恋爱对阿宁没太多影响,她依然是那个最让人讨厌的学霸,牢牢占据年级第一的宝座,六年了,从未给过别人机会。高考前,传出她和小南分手的消息,有人说小南劈腿了隔壁班的唯唯,谣言一直传到阿宁考上了北京最好的大学后,也没有停止。小南成绩不好,高考结束后,就被家里送去了国外混文凭了。

那年动感地带在全国疯狂开歌友会,我陪着阿宁一起看了动感地带潘玮柏的歌友会,八十块,周杰伦是嘉宾,唱了三首歌,我们挤在人山人海中,跟着人群一起大合唱“为什么这样子,你拉着我说你有些犹豫,怎么这样子,雨还没停你就撑伞要走。”

听不清周杰伦歌声,看不见他的人影,但阿宁满脸兴奋,大声冲我耳朵喊,今天我特别高兴,特别特别高兴,我快要呼吸不上了,你知道吗,这个男人,我爱很多年了,你知道吗。

在周杰伦谢幕以后,我们跟随人流出了门,阿宁站在树下,突然说:“可惜小南没听到,他总认为自己就像周杰伦一样有才华。”我只能哈哈笑了两声。

人越来越少,只有我们的影子陪着我们走在深夜里。秋天的夜晚,开始变凉。

阿宁告诉我,他们分手了。

她红着眼,搂着我,对我说:“学习好,又有什么用,喜欢人,可是我却怎么都学不好,怎么对一个人好,为什么喜欢别人,就要放弃自己呢,我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想,不想跟着他去陌生的国家。他说我是全天下最自私的人……为什么非要二选一呢。谁能教教我,到底该怎么做?”

直到,她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摩托罗拉手机传出的声音太大,我听到电话那头的小南说:“阿宁,我想你了,我们不要吵了,好不好?你去哪,我都来找你。我来找你,好不好?”

那时候,我真以为,他们不会分开了。

4

念完大学后的小南来到北京,正式成为一名光荣的北漂。我们在三里屯吃了一顿日本菜,小南豪气万丈,要代表南蛮子,攻下北京城。他看着阿宁的眼神里,透着柔光。

我们都相信,小南,一定会让北京人民记住他的名字的。在北京,没有什么不可以。只要够努力,一条狗都能成才。

我们喝掉了三大瓶菊正宗,吃光了小南钱包里的现金,告别之时,人人对未来,都充满了信心。小南在北京,一共呆了三年。

知道他们分手的那天是个偶然,因为提前完成了课题,阿宁喊我一起回老家给她爸爸扫墓,我们从汽车站出来,没走几步,就看到了小南。他站在马路对面,眼神里充满了柔光,正将自己的围巾,仔仔细细系到了唯唯的脖子上。

那瞬间,阿宁的脸苍白的就像是从千年古墓里爬出来的女鬼。

她拉住我,声音很低,轻轻地说:“走吧,我们走吧。”

她昂首阔步,走在从前熟悉又陌生的大街上,抬起头看着太阳,假装眼里的光,是被阳光所伤。

我一直没想到,他们从十五岁认识,十六岁早恋,经历了异地和异国的多重考验,最后在北京团聚,却因为这么一个烂透了的三流原因彻底互相告别。

5

20XX年我回家过年,在家门口偶然看到了小南和唯唯结婚的请帖。

那天也是巧,陪着我妈去买年货的时候,在超市我碰到了小南。他长胖了,脸上满是安逸,再也找不到当年那个羞涩的男生的风采。隔着人群,我狠狠瞪着他。

他敏锐地看到我,之后,很意外的,他邀请我一起喝咖啡。

谁怕谁啊。

咖啡馆在放《最长的电影》,周围的人一直用一种前任会面要撕逼了的眼神在偷偷看我们。

他问我阿宁过得好不好。

我忍不住讥讽他,离开你这个渣男,她好多了。

他流露出一丝认同和怅然,许久,他才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知道她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最后,我还是没忍住继续嘲讽他,什么时候和唯唯偷偷好的?劈腿的感觉好不好啊。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啊,奸夫淫妇,最后果然是要没脸没皮生活在一起的。

曾经我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光芒万丈,但从未想过自己只是碌碌无为中的一员,小南说,不是每个人,都像周杰伦一样。

在选择来北京北漂以后,小南就被家里断绝了一切经济来源。他从未想过自己父母为了逼自己回家,会这么果断。

没有父母支持,我一样可以做得很好。这是当初小南的想法。三里屯的那顿饭,实际上是小南身上的最后一点现金。

那以后,他怎么都在北京找不到好工作,在美国读的是野鸡大学,国内并不认同,在北京,他除了阿宁这个女朋友外,什么可以依靠的人都没有。

一开始,他生怕阿宁看不起自己,并不想她知道。为了尽快解决生活问题,他搬去了地下室,并匆忙找了一份保险推销的工作。

从此,他的人生,在北京就进入了恶性循环。

保险推销工作进展迅速,为了怕他威胁自己的地位,他被前辈罗织罪名,丢掉工作,连工资都被扣光。

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男人,在零下十几度的北方,窝在狭小的地下室里,没有暖气,只能靠泡面维生。后来房租都交不起了,他被房东从地下室扫地出门了。

北京下着大雪,他蹲在国贸桥上,看着下面的车水马龙,恨不得自己马上死去。这城市就是这么冰冷,有能力的人醉生梦死,没能力的人苟且偷生,可是,谁愿意承认,自己不行呢。

或者,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噩梦,梦醒来,什么都会有,什么都会好起来。明天又明天,两年来,他却没有明天。

最后,他被阿宁接了回去。

他没头没脑问我,你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吗?

我愣了。

他又问我,你知道无论你做什么,都赚不到钱,连维持基本生活都办不到的滋味吗?

如果你一直很努力,想给自己爱的人,一个美好的未来,可是你却清楚的看到,你给不了,你做不到,你不行,你会不会想死呢?

他复杂地笑了笑,起身告别,临走前,认真对我说,这个世界的确是不公平的。我以前总认为自己可以做个英雄,但现在我知道,我只是个凡人。只要阿宁过得好,我心里就安心多了。

我没有把我们见过这件事告诉阿宁。过去的人,就让他腐朽在时间里吧。

6

20XX年,阿宁结婚了。

提前一个月,她告诉了我这个惊人的消息,并且邀请我去她家喝酒。进门发现她已经坐了一桌子菜,桌子一旁,摆满了各种酒……

我问她结婚怎么这么突然,她笑嘻嘻给我倒了一杯酒,说,最近才认识的,但发现他竟然和我们初中起就是同学。

她顿了顿,说,他说,那时候起,他就喜欢我了。没想到有一天,可以和我在一起。我挺好的,现在,我特别满意,真的。

我一颗提起的心,放下了一大半。半个小时后,我们喝掉了四瓶酒。

阿宁的手机在这时响了。

我凑上去一看,微信头像是周杰伦《叶惠美》专辑那张,也不知道这人是谁。他没头没脑发来一句:听说你要结婚了,希望你幸福。

谁啊?我说。

阿宁死死盯住了那张头像,就好像看过了几个世纪。

她的眼泪一下就流出来了。

我有点明白过来。

再后来,她又喝光了一瓶酒,眼睛亮亮的看着我,她认真问我,你知道喜欢是什么?

以前我不太明白,我觉得啊,两个人互相喜欢,肯定是要一直在一起的。王子跋山涉水,最后还是会救出公主啊。但那以后呢……

在失去最后一个直系亲人后,阿宁变卖了所有家产,在北京房价没有炒起来前,购置了自己一个小小的蜗居。那是她和小南在一起居住的一年,也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年。

阿宁告诉我,从国贸桥上捡走小南,那天他浑身冻得冰凉,她把自己都脱光了,紧紧抱住小南,他却推开了她,对她说,阿宁,我不会碰你,我不是个好男人,给不了好的生活,我不想害了你。

阿宁拉着我的手,眼泪滚烫,她说,我哭了一晚上,终于想明白了,硬要他陪着我留在北京,他只会越来越找不到自己。放开他,让他能做自己,大概是我们最好的结局。我怪他劈腿,只是想留给他一点对自己的认可,以后没有我提醒他在北京的失败,他能一直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过下去。

过完那天,我们没有再谈论过去了。20XX年我们结伴去看周杰伦北京场的演唱会,买了最前排的票,曾经的偶像老了,宣布自己要和一个嫩模结婚。阿宁转过头看着我,以前我以为他肯定会和蔡依林结婚呢。她淡淡地说着话,就好像在聊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情。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会和小南看周杰伦的演唱会,但每次都看不了,小南说,以后总会看到的啊。但以后这件事,就变成了再也不会见面。

捉鳝的记忆


父亲在电话里说,他去田里捉了好多黄鳝回来,正准备做了吃;可惜我不在,不能够吃到。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惜的,反正这黄鳝嘛,我在城里也可以吃到。但由此,却让我想起了儿时到田里捉黄鳝的事,也好想再去亲手捉一次黄鳝。

在老家那个叫做文壮的生我养我的村庄,但凡男孩儿,没有一个不喜欢捉黄鳝,也没有一个不是捉黄鳝的能手,虽然未必都喜欢吃黄鳝。孩提时代,在每年的炎炎夏日,在稻禾旺盛的时节,我就经常约上几个要好的小伙伴,提上用竹子编织而成的笼子,然后到田间捉黄鳝。而且,几乎每次我们都是满载而归。现在想想,那是多么的快乐啊!在我看来,这比吃黄鳝本身,还要更有意义。

我们去捉黄鳝,通常是两个人一行,一个负责捉黄鳝,一个负责提黄鳝笼;等回来,再把所捉到的黄鳝平分。准备充分,到了田里,我们就开始找黄鳝洞。找黄鳝洞时,眼要尖,要分得清哪个是黄鳝洞,哪个是蛇洞(有些洞里在的不是黄鳝,而是水蛇)。通常情况下,洞口呈混水状的是黄鳝洞,洞口呈清水状的是蛇洞。找到黄鳝洞以后,负责捉黄鳝的一个就下到田里,将右手的中指慢慢伸进入洞中,在悄无声息中紧紧地将黄鳝从洞中抓出来,然后放进另一个人所提的黄鳝笼里。捉黄鳝时,手要轻,抓得要紧,尤其是在手入洞口的瞬间,不能造成水响,否则会惊动黄鳝,使其跑得无影无踪。当然了,尽管捉黄鳝的人已经很小心了,但有不少时候还是会让即将到手的黄鳝跑了。这些黄鳝往往忽地一窜,然后躲到另一边的稻禾间去了。捉黄鳝的人就轻轻地跟上去,用弯成钩形的中指,猛一扣抓黄鳝身体的中间,然后提举起来,放到黄鳝笼里去。最后下来,真正逃脱我们手心的黄鳝,还是寥寥无几。去捉黄鳝,最好认的是怀孕黄鳝所在的洞,因为它们的洞口周围往往是一圈圈的白色泡沫;最难捉的,也总是怀孕黄鳝,因为它们最狡猾,不但有三个洞口,还最凶狠,常常会咬捉黄鳝人的手

很多时候,我们也在晚上去捉黄鳝。去的时候,通常还是两个人一行,一个负责捉黄鳝,一个负责提黄鳝笼和照明。照明工具是松明子火,其光照透亮、范围广,极利于黄鳝的发现。晚上捉黄鳝,比白天要惬意得多,因为这时不但可以避开夏日的炎热,天空中往往还飘荡着一丝丝微风。与此同时,这时的黄鳝并不在洞里,而是游了出来,慢腾腾地在稻田的田埂边上蠕动着。它们就那么懒洋洋地蠕动着,即使是人的手指碰到了它们,它们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很少会逃掉。但我们晚上去捉黄鳝,却很少用手指直接去捉,而是借用竹制的黄鳝夹。黄鳝夹的制作并不复杂,将两根长80厘米、宽4厘米左右的竹片削成光滑状,然后在竹片的三分之一处刻上规则的齿牙,再在竹片中间钻上一孔,并用铁丝将其固定,这样就做成了。夹黄鳝时,只需将竹片分开,对准黄鳝夹下去,再将两边的竹片齿牙合到一起,黄鳝就夹住了。晚上去捉黄鳝,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可恶的蚊虫,它们总会在不经意间飞到我们的头、手或者脚上,冷不防就咬上我们一口,让我们不疼即痒;还有就是要防蛇,因为蛇往往喜欢在夏天的夜晚出来活动。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喜欢晚上去捉黄鳝,而且晚上去的次数比白天去的还要多。

但自从上了高中,在远离家乡之后,我就很少吃到黄鳝了。虽然城里的不少餐馆也经营有黄鳝这道风味菜肴,终年四季均可以吃到,但城里的黄鳝是人工养殖的,其味道不但难以和农村野生的媲美,而且有着很大的差别。因为如此,虽然城里也可以吃到黄鳝,但我几乎不会去吃。我喜欢吃的,到底还是老家的野生黄鳝。我孩提时所喜欢、擅长的田间捉黄鳝,也只能到记忆里去找寻了。

听罢父亲的话,我对他说,没能吃到他捉来的那些黄鳝,没有什么可惜的,也无所谓;但说真的,我好想再去田里亲手捉一次黄鳝。于是父亲答应我,等我下次回老家时,他一定带我去捉。只是,我下次回老家,又会是什么时候呢?

我们陪同着时间,让我们成为时间的过客


那是逐渐干枯的灵感,因为我没有闲时间写下这一笔笔的畅想,犹记得做过几次有关忙碌的梦,就像沉睡的夜提醒我的也是忙碌。我仿佛已忘记了这是几月几号,只记得白天黑夜,甚至于没有日夜之分,忙的时候我没时间观念,有观念的时候总带着疲倦的困意。

好几次想写的诗意被睁不开的双眼掩盖,关上灵感之眼的门,整个人被包裹在睡眠与忙碌中。如果人的一生真是这么简单,那一定就会有幸福感,可我在这段日子里没有找到有关于幸福的丝毫安慰。也不觉得烦躁,就是一种浑浑噩噩的活着,可活着的体验并不是忙碌,因为我时常被想法叫醒。

就如这飞快的时间一样,不觉间只剩一堆感慨残留心间,那些有关往事的,这些有关未来的,而我的现在却是糊涂的。

有一种陌生感,我与书本,与电脑,还有音乐,与这夜色,还有星光跟月亮,置于闲云外的事我都不知道该往何处找寻,仿佛被被隔绝在另一个世界里。我望着干皱的灵感,个个都是想要活跃的种子,而我却不知道该用哪一种方式去叫醒它们,供我一个喜欢写作的人,来写点什么。

脑海里突然蹦出一句话,让我觉得很可怕,忙碌是扼杀想法的刽子手。就因为知道为了什么而忙碌,所以这段日子我在拼命的忙碌,我相信收获是从忙碌得来的,也相信并不是所有收获都是从忙碌中得来的。

也许人生一世,就是有诸多想法才觉得有意思。每个生活都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我是个向往简单的人,可我还没有找到去繁从简的方式方法,也不想只为了简单忙碌而活着。或许一切都是那么简单,我就不会再是个向往简单的人。如果说生活是一种姿态,向往就是我的追逐,没有得不到或者已失去。这个现实将不会是一种社会风气,而是我所面对的,现在的、眼前的,都是真实的。

多像一只平凡的蝶,为了追逐而起舞,为了花香而寻觅。忙碌的看遍繁华似锦绣、一卷入帘若幽梦,闲时追云戏月说笑谈、似你容颜倾得万象都痴迷。

或许我们真不该为了这一世而忙些什么,如这时时的争渡,品味每分每秒。那轮回在四季的重演,是我们的,与之有关的,既是遇见同时也在告别。

一朵花为人啄情而醉,一瓣雪融于唇间不留痕,这窃窃语言念念,是思、是想,如愿如怨。倘若有问天涯归途何处?就像是我牵挂的思想的,舍得之间随遇而安在旅途。如果人生真像一场旅程,我想用游客的身份去欣赏别致的景。

每一天展开新的一篇,白皙而又干净的纸,如果时间富有触感,摸上去的感觉,那一定是如婴儿般的肌肤、如此亲切。每个人都会这一天画点色彩,而忙碌是无法用感情去绘彩的,一张白纸上只有一条直线,就算笔锋多沉多重,就算这条直线宽到纸张外,涂满篇的单一色,无非是将白纸变成黑纸,或是蓝绿红黄,我认为都是一种浪费。

浪费时间的人或许不觉得可耻,终究会被时间浪费,会变成被时间浪费的人。其实人生不是白活一场,就在于你留下多少事迹让后人寻觅。

这是太多的身不由己,人类可以主宰世界,却主宰不了自然,身为就是一种限制。可以去选择做一个怎样的人,却根本无法选择去做人是怎样的。人就是这样,有七情有六欲,富带感性也有悲伤,止不住的喜怒哀乐,斩不断的爱恨情仇。抵抗不了诱惑,也抵挡不住现实。

好像我们面对的与我们想要的多少都存在一点的差距,要么做一个动作派不管是与非,要么做一个思想派承受是与非。我们都知道该怎样去做人,或许真的永远都学不会该怎样做一个人。因为好不坏没有界点,谁是好人谁是坏,别人说了算吗?不算。而自己说了也不算。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些事旁观者也说不清。就像扎根于泥潭里,生存在矛盾中的一朵奇葩,究竟能开出怎样的花,因为未知的都是无法预料的。

仿佛思想就是劳作的欲望,劳作是思想的果实,分不开的局,人生一世也是解不开的谜。如果较真,很多事都寻求不到答案,只会让自己的道路越走越窄。如果不认真,我们寻求的,最终只会被我们寻求着。

人生就是一把单锋刃,若砍不掉通往目的地的障碍,就会被这障碍折断了刃。至于我们所谓的答案,都会搁置在时间里,都会被时间搁浅成一笔过往,我们陪同着时间,让我们成为时间的过客。

而时间给出的答案或许我们都认为那就是对的,但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都是错的。拿从前与现在做个对比,好像我们都做错了很多事,但是真的就做错了吗?或许只不过是我们都变得糊涂了。

假如重来一次,我会选择用另一种方式,但是结果却还是不知道,对错我还是不明了。就拿现在来说,我也不知道现在做的,对以后来说有没有用,会不会让我受益良多,所以我很糊涂。如果选择随遇而安,会不会是对于自己的不负责任,如果万事强求我又能做什么,又会不会种下太多的苦果。

我想我痴往,我解我心慌,独自一个人承受风雨、独自为我添新装。年年如是,年年又如此想,有心人把过往看作一种伤,无心人却把自己看成了过往。

包拯巧捉赵衙内


包拯(999-1062),字希仁,汉族,北宋庐州(今合肥)人,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佑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因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其事迹被后人改编为小说、戏剧,令其清官包公形象及包青天的故事家喻户晓,历久不衰。

北宋嘉佑年间,京城开封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

当时,河北有一位读书人,名叫张崇,他从小苦读诗书,一心想考中功名,却屡试不第。张崇的父母非常焦急,就想另找门路,为儿子谋取前程。正好,张家有一件祖传的宝物,是一颗鸡蛋大的夜明珠,这颗夜明珠在黑夜里能放出夺目的光芒,是件稀世珍宝。张崇的父母就让张崇带着夜明珠前往京城开封,找人引荐,将夜明珠献给皇上,换取一官半职。因为张崇从未出过远门,只好由他的妻子陈婉儿陪伴前往,一路上可以互相照顾。

张崇夫妇来到开封城外的时候,下起了大雪,两个人找了一家客店歇息。不料,他们在这里遇见了开封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赵衙内。

赵衙内是镇守边关的赵老元帅的大公子。这天,他带了几个随从到开封城外游玩,遇到下雪,就到这家客店饮酒避雪,恰巧遇到了张崇夫妻。张崇求官心切,听说赵衙内是赵老元帅之子,有权有势,就动了心。张崇不听妻子陈婉儿的劝说,就去求赵衙内,求他代为引荐自己入宫献夜明珠。

赵衙内听说张崇带有稀世珍宝夜明珠,又见张崇的妻子陈婉儿年轻貌美,顿起邪念。赵衙内谎称他常被皇上召见,可以带张崇进宫献宝,并邀张崇夫妻一同进城,先到他的府里等候见皇上。张崇信以为真,欣然答应。赵衙内把张崇夫妻哄骗进了开封城,到了赵府,将大门关闭,然后对张崇说:我跟吏部说一声,可以让你当官,你把夜明珠献给我就行了。张崇将信将疑,不肯把夜明珠给赵衙内。赵衙内命随从夺去装夜明珠的匣子,藏了起来。强夺了夜明珠,贪得无厌的赵衙内还不满足,又对张崇说:你要是真想当官,就把你的娘子送给我。张崇夫妻严词拒绝。赵衙内命随从把张崇捆绑起来,拖到后院的马棚里,又命几个丫环挟持着陈婉儿沐浴更衣,逼她成婚。陈婉儿宁死不从,她又骂又哭。赵衙内请自己的奶妈出面劝说,奶妈听了陈婉儿的哭诉后,十分同情她,就责备赵衙内不守人伦,胡作非为。赵衙内恼羞成怒,命仆人将自己的奶妈捆绑,丢进后院的井里活活淹死。穷凶极恶的赵衙内又命随从将张崇拖来,当着陈婉儿的面,砍下张崇的头,将尸体扔进井里。陈婉儿悲痛欲绝,也要投井自尽,被仆人们拽回后打得昏死过去,丢在马棚里。马夫见她可怜,将她救醒,半夜帮她逃出了赵府。

陈婉儿逃出赵府后,躲在开封城的一座庙里。第二天,恰好遇到开封府尹包拯在此经过,陈婉儿拦轿喊冤,包拯命人把陈婉儿带回府衙询问。听了陈婉儿的哭诉后,包拯义愤填膺,决心要惩办凶手,为民除害。不过,此案颇为棘手,赵衙内的父亲是镇守边关的元帅,战功显赫,当今皇上对他十分倚重,要去元帅府拘拿赵衙内,须有皇上的圣旨,可是,皇上是不会轻易下圣旨去赵府抓人的,必须先取证据后抓人。

包拯想出了一条妙计。

前几天,包拯奉旨去边关犒劳三军,受到赵老元帅的盛情款待,赵老元帅向包拯托付了一些家事,于是,包拯就以此为借口,命家人包兴去赵府,请赵衙内到开封府后堂饮酒。赵衙内也想与包拯拉近关系,以求得包拯的庇护,就欣然来到开封府后堂。酒席上,包拯频频给赵衙内劝酒。赵衙内开怀畅饮,当他喝到七八分醉时,包拯说:前几天我在西去的路上,遇见了一件稀世珍宝,是一座美玉雕成的宝塔,一到夜晚,塔顶便会放出光芒,有真佛影出现。赵衙内一听,喜形于色地说:包大人,我近日也得了一件稀世珍宝。包拯问:是什么宝物?赵衙内说:是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包拯故意问道:你是编谎话戏弄我吧?赵衙内不知是计,急忙说:我怎敢哄骗包大人,此宝物现在舍下,包大人如果不信,我让人拿过来。赵衙内被包拯刚才用话一激,为表白自己不是说谎话,立刻命随从回府取夜明珠。不一会儿,夜明珠就拿过来了,果然是个宝物。包拯叹道:这夜明珠果然是稀世珍宝,可否拿到内宅让老妻一看?赵衙内面露难色。包拯说:衙内如不放心,可派随从捧匣进去,看完再拿回来。赵衙内怕不答应会引起包拯的不高兴,只好派两个随从捧着匣子随包兴去内宅。

包兴领着赵衙内的两个随从进入一个小院,里面站着几名差役,包兴忽然厉声说道:把他两个绑了!几名差役一拥而上,夺下装夜明珠的匣子交给包兴,把赵衙内的两个随从捆了个结结实实。

然后,包兴回禀包拯和赵衙内:夜明珠已送内宅,老夫人正在焚香观看。包拯对包兴说:今天设宴招待赵衙内,应该高兴,你去唤个唱曲的来。

包兴领命而去,不多时,他领来一名少妇,却不是唱曲的歌女,而是手举诉状,大喊冤枉。包拯问道:你有何冤枉?状告何人?那少妇抬起头来,用手一指赵衙内,高声说道:他强夺我家的宝物夜明珠,威逼我与他成婚,杀害我丈夫张崇,我告的就是他。

赵衙内揉了揉醉眼,见是陈婉儿,不禁目瞪口呆。包拯问赵衙内:赵衙内,她说的是真的吗?赵衙内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包拯示意包兴拿出夜明珠,赵衙内见夜明珠已落到包拯的手里,才知道自己中了包拯的计,只得低头认罪。

包拯录了赵衙内的口供,将他绑了,关进死牢,然后,包拯又带领差役从赵府后院的井里捞起奶妈和张崇的尸体,并拘传丫环等人到堂讯问。人赃俱获,铁证如山。

第二天,包拯奏明皇上,赵衙内倚权仗势,夺宝、逼婚、杀人,罪大恶极,依律当杀。皇上准奏。

包拯在开封府升堂,将赵衙内验明正身,绑赴刑场,用铜铡将他铡了,开封百姓闻讯,纷纷拍手叫好。

我们进步了,对得起时间


今天是20XX 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站在新的一年,新的一天,回望来时的路,在忙忙碌碌之间,我已经走进两年。

20XX初进,我更多的时候是在叹气。每每怀着激动的心情坐到电脑前想写下些什么,就深刻体会一次何为书到用时方恨少。脑子里有诸多想法的我,理不屈却倍感词穷。

既然写不出,就去这个大家庭里串串门,欣赏欣赏其他兄弟姐妹们的文章。走进来我却给迷花了眼,这里春意盎然,百花盛放。有的文章意境优美,用词绝佳,如雍容华贵的牡丹。有的清新脱俗,如清风中摇曳的百合。有高风亮节如苍松,有激情似火如怒放的玫瑰,有含羞带涩如情窦初开的油桐花而我则像一棵狗尾巴草,静静暗恋着花园中努力盛开的每一枝花。

20XX付出的汗水终是有了收获,这个家庭里的兄弟姐妹用点读数鼓励着我,从个位数到十位数,从十位数到百位数,再从百位到千位数。也有兄弟姐妹用文字和点赞鼓励着我。虽然从16到17我的进步只有一点点,谢谢每一位鼓励过我的兄弟姐妹,因有了你的鼓励,才让我有信心做一枝不惧疾风暴雨的狗尾巴草。

第一次用汗水累积下来的积分,激动的换下一本《解忧杂货铺》,想着编辑们工作繁多,应该要十天半月才能收到,却惊喜的在下单第三天已经送到了我的手上。收到第一时间,珍而重之的在扉页签下我的名字和日期。这是给我无言的鼓励,应当倍加珍惜,第一时间如饥似渴的从头到尾阅读一遍。读完说不上有什么感想,但我从书中有学习到一些东西。我很高兴,我又进步了一点点。

在新年第一天展望20XX,我要再努力一点,再进步一点。相信只要我努力了,会成为我笔耕的沃土。我这株狗尾巴草虽然永远不可能开出艳丽的花朵,相信只要我有进步,那怕每次只是一点点,也对得起我渡过的时间。

各位已经进入或准备进入的兄弟姐妹,能在相遇是我们的一种宿命,心灵的交汇让我们有诉之不尽的浪漫情怀。

我们终是输给了时间


我回来了,出来聚聚吧,我想死你们了。

我握着鼠标的手剧烈的抽动了一下,喜悦中夹杂着一丝丝失落。

在小学门口吧,明天有时间吗?

我男朋友也回来了,带出来你瞧瞧?

越来越陌生的话语,我搁在键盘上的手有些僵硬,不知所措的感觉。

闭了眼,你的样子浮现出来。大而亮的眼,闪射的是清澈的光。简单的马尾扎得有些低,正好显露出你内敛不张扬的个性。

我们一起度过了无忧无虑的两年时光,虽然那只是一个很短的段时间。却成为了我如今最愿回忆起的朱砂。早已忘记我们是如何相知,相识。只是固执得记得我生日时你偷偷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两瓶啤酒:记得你经常骑去我家的那辆总是掉链子的自行车:记得曾经一起翻墙进公园的时光:记得我吗曾经说的要一直做好朋友

然而,时间具有强大的魔力,它总会带走美好的东西。

三年前,你去了广州,一个我完全不熟悉的城市,很快,空间相册里开始出现你和新朋友的合照。你依然笑得恬淡,我却心生醋意,你怀里搂着的人,本该是我

我们终是变成了对方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人吗?

怀着复杂的心情,我又一次打开你的相册,里面有多了几张照片,我从第一张开始看起,变化时显然易见的。

我看着你的头发从红色变成黄色,又从黄色变成红色。从直发变成卷发,又变成直发。

我看着你的耳钉从一个到两个又到三个。

我看着你的指甲从红色变成黑色又变成蓝色。

我试图说服你还是原来的样子,可你各式各样的黑丝袜和高跟鞋,以及手背上新增的纹身让我所有自欺欺人的理由瞬间变得无力。

我无法想象,你和我一样,还只是个16岁的孩子。

突然之间似乎有些领悟,也许这所有的改变,不仅仅是因为时间。成长中的我们所追求的生活不可能一致,谁又能把他人的选择妄作评论?他们只是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罢了。

时间啊!它总是带走美好的东西,我不能避免,唯有习惯。

恩恩?在吗?明天有时间吗?

看到屏幕上的消息,心中的惆怅不知什么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坦然。

既然已经偏出彼此的轨道那么远,又何必强行使它们相交呢?或许此时的我们所期待的的回答是一样的。

我轻快地打出一行字。

明天学校要补课,就不见了吧。

好吧,你要好好学习哟!

恩恩,我知道。

关上电脑,有些无奈地长吁一口气,不知另一边的你,是不是也做着和我一样的动作。

我们终是输给了时间,但至少,我们都长大了。

我们终还是输给时间


我们最终还是输给时间

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听了整整的一个青春,先来都是蔡健雅与张震岳的合唱,乐此不倦。不过这一次,张震岳独唱。张震岳哭了。

在2010年台北纵贯线演唱会上,张震岳的独白大家好,我是张震岳,接下来的要唱的这首歌曲,怎么说,我觉得。,很不想唱这首歌曲,因为周遭发生太多太多的事情,可是我还是要唱,

献给,献给我们爱过的人。演唱会上张震岳用手抹掉眼泪,当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音乐前奏已经响起。

14年的时候,一个人踏上外地的旅程,在信号覆盖不到的服务区,在远离有你的城市,在大山里。下午的风吹过刘海,带来一阵清凉,在短暂的大脑短路突然记不起你的时候,看见的对面山巅,光秃秃的,连绵起来的山,脑海里突然就想起《思念是一种病的歌词》它的第一句便是当你在穿上越岭的另一边,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那个时候刚分手1年,可能是分开时间不长,总是忘记不掉,哪怕想起你的不好,也总会让我多点安慰,可是记忆是一个狂妄的家伙,在每一个翻来覆去的夜晚,总会不期而至,泛滥,以致折磨。

我把那刻心中所感记录了下来,大概这是第一次翻出来阅读,完全是因为第一次听到那句献给爱过的人,想来近些年,也遇到不少心动的,唯独你,我是真正爱过吧。恩,对的,是这样的。

我在想,什么时候开始忘记你的。算下来,分开第三年了。不怕你笑话,我真的是去翻日历才知道,三年的时间说过去就过去,三年也终于过去。仿佛还在昨天,却远在天边。我甚至于自己印证了谎言,印证了你忘不掉。事实你还在,不过时间是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之间最终停留在回忆里。

此刻我想着你,却已经忘记你,甚至于你的模样,我还得去翻几百页的QQ空间才能找到,不过算了吧,难免会翻到一些海誓山盟。我怕哭出来

我们最终还是输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