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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凝微尘若芳华

发表时间: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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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怎么样才称得上爱情故事呢?那么下面是迷你句子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寒凝微尘若芳华",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

打开记忆的窗,我向远处眺望。繁华处,我们渐行渐远,迷失了方向。在喧嚣的凡尘里,挣扎徘徊,找寻最初的模样。那蒙尘的心灵,渴望着一场酣畅的洗礼,那空洞的眼眸,早已模糊了曾经的梦想。窗前的那盆枯兰,在细雨的滋润下,是否还会结出美丽而纯粹的灵魂。

也许前世的我,只是在苦海边为你遮了一件薄纱,所以我们今生注定是情深缘浅,无法陪你看遍世界的繁华。若有来世,我愿把你埋葬在我的心里,远离人世薄凉。离别几经秋,如今的你是否还会执笔写意,笑魇如花。

我将思念融入风中,带着丝丝的暖意,让它去亲吻你冰凉的脸颊。愿它能带着我的祝福与期盼吹开你久违的笑容,还你刹那芳华。

我将思念说与落花,夹杂着落花的哀伤与凄美,让它去装点你美丽的鬓发。我愿将自己化为尘埃,滋养你的美丽,换你永世清雅。

我将思念寄与明月,饱含月光的唯美与皎洁,让它去照亮你冰封的心灵。?愿它能抚平你内心的创伤,让你快乐?,让你如初见般静美无暇。

我时常一个人徘徊在一起走过的路口,希望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可是熟悉的路口熟悉的风景,却早已没有了曾经的心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一颗孤单的心独自在徘徊惆怅。

相伴虽短,思念很长。多少日夜的魂牵梦绕,多少岁月的沧海桑田,却都换不回你曾经的倾城一笑。你可知道,自离别后,日子和我都很难过。仿若圆音寺里那只执迷不悟的蜘蛛,一梦三千年,心中却总是牵挂着那一滴给自己带来快乐和幸福的甘露。却不知其实最珍贵的一直都在自己身边默默的陪伴,从未离开。人生其实就是这样,道理其实很简单,但是我们却总是悟不出其中的真谛。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在这漆黑的夜晚,远处阑珊的灯火已星星点点,这颗思念的心却总是无法入眠。离去的终究还是无法挽留,早知道相思如此之苦,当初就不该相识相知,相爱相伴。我不知道该如何忘记这深入骨髓的相思,只愿把自己一颗冰冷的心凝结成无数尘埃去滋养你蹉跎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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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凝凝


凝凝:

你好!又有两年没给你写信了,你还好吗?

两年前曾给你寄过一封信,原以为还能收到你的回信。不曾想信寄出十多天后,又给退了回来。信封上贴了两张改退批条,(一张写着再投,一张是原写地址不详)和三张再投邮件批条,一张写着待查一张是此人外出。另一张看不清退回原因。那时,我想你是外出旅游了呢?还是做别的了,我好失望。随后,这封信一直搁置到现在,我不知道该把信给你寄到哪儿。我很茫然。但是,我放不下对你的牵挂和祝福。更放不下我们结下的深厚的友谊。(因为那天是我们相识二十年的纪念日,(5月5日)虽然我们彼此未曾谋面,但我们确实相识多年的好朋友。没想到我们的友谊才六岁就。)

最后读你的来信是你1996年6月18日写给我的,读那封信时已忘了是哪一天。那时我已不知道该让你把回信给我寄到何处。我很茫然,那时我才明白男女之间的友谊为什么不能长久。那是社会现实,结婚之后的男女都是自私的,容不得对方再与异性有过多的来往。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你是我书信来往时间最长的朋友。由于多种原因,连你这个唯一的朋友我也不能再与你书信来往了。我很无奈,我再也找不到可以听我诉说的朋友,我也无法再聆听你的诉说。

与你相识十年的时候,我想写信给你,相识十五年的时候仍想给你写信,相识十六年,十八年时仍想给你写信,但是我没有提笔给你写,只有在心中默默的为你祝福为你牵挂,也为我们的友谊祝福。相识二十年的时候我再也无法不提笔给你写信,渴望我们十多年后能再次相互联系再续往日的友情。没想到信被退回。之后,被妻子无意间发现,因为她不知道那种信笺的叠法,因而想拆开看时,把信也撕烂了。为了永远留住那封信,我把那封信的内容原封不动放到了我的博客空间。

虽然也想把这封信再寄给你,却不知道寄到哪里。相识二十多年了,没给你写信也有十六年了。但是不通信不等于忘记,怎能忘记呢?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你在翻看女友杂志时看到了我的名字,于是提笔写下了你的心情,从此我们成了可以倾心相谈的朋友。虽然,相识多年我们不曾谋面;虽然我们相隔几千里,但书信的来往让我们相逢、相识、相知,忘不了我孤独无助时你伸出的热情的手;忘不了我郁闷、迷茫时你给我解开心结;忘不了你不厌其烦的聆听我的诉说;忘不了我跌倒爬起来时你给我的鼓励和进步时的欢呼;忘不了我快乐时你默默的祝福;忘不了我哭泣时你欣慰的话语;忘不了每到佳节时你寄给我的温馨的祝福;一枚小小的书签,一张温馨的贺卡,一片手工制作的心型写满祝福的红叶;忘不了信中我无意的话语让你看到了另一个我,那就是你和你的几个好友出去旅行时,你描述的人。也许我的那封回信是所有给你的信中让你看后最开心的一封。现在我还恨自己,为什么没能让你看了每一封回信都那么的开心,我真笨!真笨!

怎能忘记你温柔的话语:我宁愿让你恨我、恼我,却不愿让你为我而痛苦、惆怅。当我走向你时,我只想摘取一枚红叶,当做永恒的纪念。你却给了我整个枫林,让我如何能承受得了?,也记得世上很多的爱,并不是非要发展到成为朝夕相处的爱,而且那种爱也并非唯一的。真的感谢你温柔的拒绝后,给我的这份让我受用终身的友情,愿与我做永远的朋友。虽然我们无缘成为相伴一生的伴侣,却没有反目成为仇人,而是成了可以倾心而谈的的知。我很知足、我很感激、也很珍惜。更忘不了我们共同的感受:好长时间收不到彼此的来信,心中就若有所失,心中放不下那份牵挂,即使没什么事情可写,也总想动笔捎去一句问候,哪怕只一个字,只要从我身边飞到远方的友人那儿,心中就了却了一桩心事。相隔的时间越长,那分牵挂也越炽热、强烈,那份无处可诉的苦痛,也越来越蚀损着你我孤寂的心。有时,信刚发出三四天,就焦灼的问怎么还没给我回信。之后,才想起寄出的信要翻山越岭几千里地才能达到对方的手中,并且那信件遇上赖人,还会被私自拆开看后扔掉。因为不是每个绿色天使都会把信送到收信人手中。共同的感受,让我们更加珍惜这份得之不易的情谊,虽然也有很多无奈。

十六年没通信了,如何能让你知道我对你十六年的牵挂和祝福?如今的你一切还好吗?孩子也上大学了吧?知道你那时每年夏天都会病一场,现在的你身体状况如何呢?也曾梦到你,不曾忘却你,也想走近你,时刻都在祝福你,却不知如何联系到你。也时常看看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看看你那里的天气变化;也默默的写写你的名字;也时常展读你往日的信笺;也时常闻一闻一问你往日寄的贺卡;也时常哼一支心爱的歌曲送给远方的你;月亮可以放下对太阳的追逐,我却放不下心中对你时时刻刻的祝福和牵挂。远方的朋友你好吗?

信写好了,却不知该寄往何处,愿星星知我心!也愿你能感受到我的这份情怀。尽管如此,我还是想把这封信,还有两年前的那封信一并寄给你,网络时代了我还是很怀恋鸿雁传书的时代,不知道这封信你是否能收到。愿老天保佑!让我们再叙往日的友情。

芳华流年


年后的一个夜晚房间内传来了一丝细微的哭声,这个女孩叫叶凌。

叶凌是个独立且坚强的孩子,很多朋友都说她很成熟像是二十多岁的大学生,但这背后的原因或许也就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才十五岁,她不想再去承担家里的是非,不想再接受假意的情感,不想明明难过却要微笑,不想明明想哭却要忍住。在所有人面前她总是很理智、冷静、活泼。很爱笑,她只能把一点一点的苦水往心里咽,她开始喜欢哥特文化、开始喜欢血。

而现在她终于忍不住了,一夕之间所有痛苦都不受控制的侵略脑海,一直徘徊着一句话:我不想活了。

泪水滴落在那已经惨不忍睹的手臂上,她有自残的习惯,手臂上三道半条胳膊长的刀口和数不清的小刀口因为泪水的侵染隐隐发痛。她不禁冷笑,她为什么要承担这么多,可是若不是还有一点点的理智恐怕刚才早就从五楼跳下去了。

“跟特么傻逼似的。”这是叶凌第二次与她更年期的妈妈大吵一架了,不满的叶凌在夺门而出后破口大骂。她的母亲方怀告诉她出去就别在回来了,从前忍就忍了而现在她再也不会回这个家,这个家她早就呆够了。

“喂,出来接我,我今晚上你家住。”

“女神,你......”

“来不来!”

“马上去!”

叶凌出门的时候带了些自己攒的钱,她准备去别的城市生活,可眼下要用来维持找到工作前的生活费用还差很多,并且不能去哈尔滨了,她跟太多的人说过要去哈尔滨。

刚刚电话里的男子袁浩是一直觊觎她身体的,而现在没有什么赚钱的办法为了维持异市开始的生活,她只能在出发之前出卖自己的身体从而得到一笔钱。叶凌是不在乎这些的,她始终相信只要自己奋斗的强大像马云和郭敬明一样就没人敢说三道四。她始终相信以自己的才学、文艺和财经上的知识是可以活出头的。

叶凌拿着袁浩为她准备的衣食买了一张从鸡西到天津的火车票开始起航,一路上她看着渐渐远离的城市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终于离开这个城市了,在这个城市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她终于可以摆脱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天津的夜晚灯火通明。叶凌拿着行李一步一步的游走在街头,她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好好思考下一步的安排。忽然就拿起了手机拨通了一个好久未提及的号码。

“王宇,我来天津了,你不准备招待我一下么?”

“我在单位,你来找我。”

叶凌什么都缺,唯一不缺的就是朋友,至少在中国大陆上每个地方都要有依靠,这些朋友对于她来讲都只是表面上的真感情,说白了都是互相利用。对于社会上混的朋友倒也不需要真感情吧。

叶凌躺在王宇家人给安排的床上琢磨着下一步的计划,按照目前的情况来说在还不了解这个城市的时候就只能依靠朋友。叶凌在王宇家的餐馆工作,家里的阿姨很喜欢她,条件也不错,包吃包住还发工资,劳累的时候还可以偷偷懒。

“小凌啊,你就准备这么下去,一直不回去了?当妈的都不忍心,就别赌气了啊。”

“姨,我不是赌气,她根本就不关心我,我身上前前后后四十多处自残的伤口,我不说她不知道就算了,我把袖子挽上去她还看不见,我发烧她一句话都不说,我真怀疑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

“你应该......”

“姨,你什么也不用说了,我就在这工作一个月,然后还有三本小说要完结了,我自己还有一些钱,加在一起也一万多元了。我出去租个地下室,然后白天去酒吧驻唱、给路人画画,晚上写小说。”

“阿凌,别太激动,出去走走吧。”正当王宇妈妈还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王宇就突然回来了,一切也就暂时作罢。

“阿凌,你看。”王宇指了指不远处广场上的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着寻人启事的消息,没错,被寻人正是叶凌。

叶凌摇了摇脑袋冷笑一番来到一座公共电话前拨起了方怀的号码。

“别再找了,不然之后电视上出现的就是:被寻女孩自杀于某海。”

未等方怀回话,电话那边就干脆的挂断了。叶凌并不是吓吓而已,叶凌早就看透了生死,生死其实无别吧,生有痛苦,死无欢乐,还不都是互补的嘛,痛苦与欢乐相依相伴。叶凌也早就想过,或者无聊就死呗,没有欢乐总比痛苦着好,到时候一定要选择海葬,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源于水的,死了也就回去了,就感觉像遇死则生一样。

“你一定要这样么?”

“不然呢。”

“你可以和我在一起。”

“不好笑。”

时间过去了很多,叶凌发展的也很好,小说莫名的火爆,驻唱也成为主唱,绘画也被人请为老师。用自己攒下的一部分钱投了一个不错的项目,其实她是被上帝眷顾的人呢。可适当有一晚她经过海边的时候,所有的悲痛突然袭来,她问自己“为什么要活着?”却找不到任何可以牵挂的答案,结局也终是一死。在消失之前却留下这样一首诗。

行走在暗黑的道路上

传来一丝丝鲜血的腥甜

黑色蕾丝蒙蔽了双眼

嘴角传来了一个跳跃的冷笑

这个幼稚的世界啊

你要多久才会懂事

十字架为你祈祷

撒旦为你烦恼

得不到关心的人们啊

用鲜血去释放你的热情吧

去仇恨你不满的一切吧

黑色指甲浸泡在嘴边的腥甜

眼神空洞得不到任何感情

这才是想要的啊

不要在浪费感情了

人们啊

独立吧,独立吧

无情吧,无情吧

刹那芳华


【望云楼】

“丽娘,杜妈妈叫你呢。”“我知道了。”屋里,一个青衫少女立在一名白衣少女的后面。青衫女子虽是妩媚妖艳,却不及那白衣少女分毫。她美得那样自然,清新脱俗。眸子里的恬淡,忧郁格外惹人怜惜。两人站在一起,就像一幅画。青衫女子名叫玉衣,人称玉娘,是望云楼的头牌。白衣女子名丽君,人称丽娘,向来卖艺不卖身,就连她的容颜也很少有人见过。她曾经是最小的花魁,夺花魁的那一年,她只有十一岁。

“妈妈,叫我什么事?”“姑娘,你已经三年不去争夺花魁,妈妈想,今年的花魁应当是你。”“我本无意这些,若妈妈执意如此,我也不好推脱。只是还像从前那样,卖艺不卖身。”“好好好,那你快准备准备,一个月后就要选花魁了。”

回到屋里,她弹起了琵琶。还记得,自己七岁被人卖到青楼,学习琴棋书画,善舞,她的一舞曾让望云楼赚得了三千银,从此不再露面,每日里弹琴练舞,也有一番情趣。此时,她已经想到如何夺取花魁。

【望云楼】

选拔花魁的日子愈来愈近,她的舞蹈已经排练完毕。

选拔大会如约而至,许多文人墨客赶往望云楼,原因是望云楼头牌玉娘和三年未出现的丽娘将出现在这里。

第一个节目是玉娘的歌曲,一首春江花月夜醉倒了人的心。她穿着半开叉的纱衣,白皙紧实的修长大腿从开叉处露出,妩媚的姿色令人神往。

接下来的几名女子并不怎么出挑,终于轮到了丽娘,她身着雪白纱衣,一头秀发飘飘洒洒。

舞乐响起,她宛如天仙一般从上空降落,雪白纱衣包裹着她消瘦的身躯,苍白的皮肤泛起丝丝红润,朱唇微启,她赤足立于莲台之上,挥舞着轻薄的长纱翩翩起舞,舞姿绰绰。嫣然一笑,更是倾国倾城。台下的公子纷纷出价,价钱一直升到了五千金。这时,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子平淡地说道:“一万金,这个姑娘我要了。”“公子出手真是大方,只是小女从不卖身。”“舍妹年方十六,与姑娘年龄相仿,希望姑娘愿意移尊驾到鄙府陪伴舍妹,云某定用心招待。”杜妈妈连忙摆出一副献媚的面孔走过去道:“公子,丽娘你尽管带走吧。”丽娘心中猛然一震,她竟然就这样被杜妈妈卖了。“妈妈!你···贩贰薄肮媚铮?闱氚伞!?

那一天,她走进了云府的大门,也就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云府】

她来到了云府,住进了一个比原来不知精美多少倍的房间。掌事的林娘告诉她:云家小姐名叫云亦茹,知书达理,温柔娴静,如今随母亲去礼佛,几日后便能回来。她也知道了买她的是云府长子云逸风,年十七,与云亦茹关系极为融洽。她住进了绛雪轩的侧室,名为小姐的贴身侍女,实为陪伴小姐,倒也算的云府的主子。

两日后,云亦茹回到家中。她才走进绛雪轩便看见了亭亭玉立在门口的丽娘,问道:“你就是哥哥新派来陪我的?”“正是。”“好美啊!我从未见过你这样美的女子。”“小姐谬赞了。”“你就叫我亦茹吧,你叫什么名字?”“小姐就叫我丽娘吧。”云亦茹虽是大家闺秀,端庄大方,温婉亲切,倒也活泼明丽,难怪府中其他人都称赞她。

【一月后】

云亦茹和丽娘很是投缘,很快成为姐妹,这日,丽娘因要制梨花糕,去花园采摘梨花。她坐在树枝上,摘下一朵朵梨花放进花篮里。清淡的鹅黄色襦裙垂到树下,头发上只簪着一支银钗,额上贴着纹饰。素雅的装束显得恬淡安静,梨花在风的吹拂下飘落,将她包围起来。这美轮美奂的景象恰好被路过的云逸风看见,他站在不远处望着这幅画一般的景象。轻轻地走过去,丽娘竟没有发觉。她伸手去采摘更高处的花朵,却一不小心踩空跌落。“啊!”正当她以为自己会摔倒地上时,一个温柔的臂膀接住她,她有过一瞬间愣神,又连忙挣扎开,低头道:“多谢少爷相救。”“没什么。”丽娘立刻拎了那一篮梨花转身离开,云逸风站在原地久久不动,刚才的景象实在太美!被梨花簇拥着的她仿佛仙女降到了人间。

今日再次见到云逸风,他褪去了贵族的光环,温柔亲和,让丽娘久久难以忘怀。所有的一切,都被云亦茹看在眼里,她看出丽娘喜欢哥哥,有心成全。

【绰影阁】

云亦茹走进哥哥的书房,看见哥哥坐在案上沉思,她轻轻走过去笑道:“哥哥可是在思念今日的美人儿?”“亦茹!”“丽娘天生丽质,连我这个女子都难免动心,更何况是你。关关雎鸠,在河之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观察到她心里也在想着你,你也喜欢她,为什么不在一起呢?。”“真的?”“今夜我安排你们见面,你找机会告诉她,你喜欢她。”“这贩贩贩好吧。”

【绛雪轩】

回到房间,云亦茹叫来丽娘,说道:“今日的梨花糕很好吃,晚上你替我送些给哥哥。”“是。”她一想到云逸风,心里就砰砰直跳,脸也不由自主的红了起来。云亦茹补充了一句:“记得穿戴的漂亮些。”“为什么?”“啊贩贩贩这个,你别管,一定穿漂亮点哦!”

晚上,丽娘换了一身衣裳,将梨花糕带到绰影阁。

【绰影阁】

她敲敲门,里面传来一个温和的男音:“进来吧。”丽娘走进房间,放下装梨花糕的盘子说道:“小姐让我把梨花糕送来给少爷,若少爷没有什么事,奴婢先告退了。”“别走!”他沉默了一会说道:“愿意成为我的女人吗?”“什么?少爷这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他将丽娘搂在怀里,抬头向她的嘴唇吻去。她惊呆了,忘记了挣扎。直到他松开手,丽娘才反应过来,她生气地说道:“您是云府的少爷,奴婢只是一个丫鬟,不配侍奉少爷!”“可是我不嫌弃你是个丫鬟。”他霸道地将她推到门边,不由分说地吻去,他用刀锋般薄薄的嘴唇,咬住她的嘴唇温柔地摩挲着,仿佛在亲吻娇嫩的花瓣,他的舌头在她口腔里颇为熟练地舔舐着。两人紧紧挨着,他好像就这样抱着她永生永世。

他那不老实的手伸进丽娘的衣服,抚摸着她裸露在肚兜外的锁骨以及脖颈,单薄的轻纱一样的衣服被他褪去她纤细柔软的腰肢让他不舍得松手却不敢深入。丽娘的手也搭在了他的肩上,白嫩的柔荑环着他的脖子,二人难分难舍。

贩贩贩

回到绛雪轩的路上,她还在回想刚才的一幕,她是喜欢他的,但她不敢,也不配。她怎么可以如此失态失仪,方才,差一点就失身了。

从那以后,她时常去绰影阁,每一次都是尽兴而归,他们一起登山,一起赏景,他们在山顶

上牵着手共同宣誓,今生今世,白头偕老。

就在云逸风和丽娘感情越来越好,他为丽娘更名为“墨笛”。这时,云家老爷云岭云太尉回到府中,还带回了一个女子,她名叫楚素仪,年十八,是楚家嫡女,身家显赫。听到消息云太尉意欲将这位楚氏小姐许配给长子云逸风。

他安排两人见面,云逸风坐在偏座,心不在焉,无论这个女孩再好,他的心里始终想着墨笛。

她走进湖心亭,优雅地轻轻一拜坐在侧坐。身着柳色长裙,外罩豆青小袄,外镶兔毛滚边,腰佩玉玦扇坠,举止间,高雅脱俗。挽着堕马髻,插着琉璃珍珠步摇,簪着一排清幽幽的茉莉。肌若凝脂,顾盼神飞。臻首蛾眉,美若天仙。她温柔的眸子望着云逸风,少女的心砰砰直跳,看着面前的男子心想:原来这位云家公子这般潇洒不凡,就是爹娘从未嘱咐,我也一定要嫁给他。云逸风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她和丽娘的美是不同的,她是大家闺秀,是寻常女子所有温柔端庄的美,而丽娘却像天上的仙女落入凡尘,清净纯洁,她是月宫的女神!

这时,云岭看着楚素仪笑道:“听闻小姐最擅瑶琴,不知老夫和犬子可能一闻?”“云伯父客气了,素仪不过略通一二,让伯父见笑了。”她让丫鬟取来瑶琴,试了试弦,略一思索,弹出一首《阳春白雪》。琴声清越,悦耳动听,绕梁三日不绝。“好琴!”湖心亭后转出两个美人。一个是云亦茹,另一个便是丽娘。云亦茹一身紫色留仙裙,笑盈盈坐在云逸风身边。墨笛站在她身后,嫣然一笑盖过了楚素仪所有的风头。“这是小女云亦茹。”“云小姐好。”“楚小姐今后就叫我亦茹吧,我比楚小姐小几岁,不知可能与您以姐妹相称?”“我叫楚素仪,妹妹今后叫我素仪便可。不知这位姑娘是谁?”“奴婢墨笛叩见楚小姐。”“可惜了,如此美貌,怎会只是一个丫鬟?”“她不是丫鬟,她是哥哥的人。”楚素仪一怔,继续说道:“原来是这样。”“墨笛最擅舞蹈,方才见姐姐琴弹得极好,不如叫墨笛为姐姐舞一曲可好?”“如果墨笛姑娘愿意,我自然奉陪。”“劳驾小姐了。”“说吧,舞什么曲子?”“凤舞九天。”“甚好。”

云岭听到女儿的话,心里咯噔一下,他阴沉着脸对云逸风命令道:“你跟我过来!”“是。”

三个少女凑在一起,正欢快的交谈着,谁也没有注意云岭的脸色和云逸风的离去。

【秦思阁】

“逸风,你当真喜欢那个婢女?”“是。”“孽障!你是我云家唯一的少爷,怎么能喜欢上一个低贱卑微的奴婢!”“我不在乎!她是奴婢如何?我只知道那是我最爱的女人。”“那位楚小姐长得很美,性格也好,只有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你。”“无论她再好,就算天仙下凡,我也只要墨笛。”“真是岂有其理!如果你不答应娶楚小姐,我就杀了她!”“爹!不要!”“我说话算话,限你三日时间考虑,过了三日还不决断,我就杀她。”

那晚,他让墨笛二更时分来自己我卧房,她温柔的答应了。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他苦笑,“对不起,我不得不辜负你了。若他没有用你的命来威胁,我宁愿抛弃我侯门公子的身份,陪你游荡江湖。”

一更,楚素仪来到他的卧房,她坐在他身边,冲他温柔的笑。“你爱我吗?”“爱。”她深情答道。“那我娶你可好?”“好。”“今夜要你陪我,你愿意吗?”她沉默半晌,答:“愿意,只要你开心。”

他亲手解开她的衣裳,拔去她头上的金钗步摇,将她搂在怀里躺在床上,二人鱼水之欢时,墨笛正在自己房中梳洗打扮,丝毫不知将要看到的,不堪入目的画面。白日里那个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那个样子,昔日柔情脉脉的云逸风邪魅的笑着。

她走到了卧房外,听到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喘息和一个女人的娇笑,她一愣,仍然推开了门。她看见二人衣衫不整躺在床上,她冷笑。“云逸风,墨笛就那么不值钱吗?玩完骗完丢在一边,搂着新宠入眠。”“我从未爱你,你以为自己配吗?你不过是一个卑贱奴婢。”也是,你是侯门公子,我不过是个奴才,奴才与主子之间怎会有好的结果?”她转身离开,云逸风推开了楚素仪的柔荑,披衣下床,冷冷说道:“走吧。一月后,我娶你。”“娶我,你不后悔?”“不悔。”

第二日,墨笛准备向云亦茹告别,就此离开云家。

“亦茹,我准备离开云家。”“为什么?你走了,哥哥怎么办?”“我与他之间已无牵连。”“到底怎么了?”“云逸风就要娶楚素仪了,我留下来,算什么?还不如一走了之,从此再不相见。”“这贩贩贩一定是误会!哥哥怎会如此绝情?我去问他,他不会不要你的。”“不要去了。”云亦如叹了一口气“东西都带好了吗?你要去哪儿呀?”“天下之大,自有我容身之处。”“你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墨笛笑了笑,却不说话,转身离开。

云亦茹来到了云逸风的书房,看见楚素仪一袭抹胸红衣站在他身边研墨。她冷笑“哥哥,你为何要这样对墨笛?你们之间当真一点情意也没有了吗?”“是。”“她已经走了。”他的手微微握紧,却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冷淡地说:“以后素仪就是我的夫人,墨笛的生死关我何事。”“你!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

【二十年后】

一女子立于江边,水色长裙在微风吹拂下微微动荡,她面垂轻纱,吹着笛子,哀怨的曲调中含着孤独,二十年了,也不知那个绝情的男人现在怎么样,他们幸福吗?

“敢问姑娘芳名?”女子心头一颤,这种声音为何这般与自己的心灵有所感应。“大人何意?”“姑娘非常像在下的一个故人。”“是吗?那她是谁?跟公子又是什么关系?”“她叫墨笛,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她转过身来,望着他轻笑,那双美丽的眸子让他呆住。“当真是最爱吗?”“是。”“她走了。”“去了哪儿?”“我不会告诉你。”“楚素仪已死,我爹也死了,我想让她回来。”“过去的情,还是忘了的好,就算此刻追回来,也和从前不再相似了。”女子不再看他,绕过曲折的小桥离开,却有两行清泪随着清风流下。

寒香


寒香,冷凝,清淡清丽却芳菲着。

冬日的午后,看到这两个字时,心弦为之轻轻一颤,怎样的一种香,会在怎样的情景下生成?不似春夏的香息那样浓烈,妩媚,招摇,甜蜜,繁乱,而是丝丝,缕缕,淡淡的,若有若无,时断时续,清逸幽雅,隽永远袭,沁人心脾,令人陶醉。

冬日,水瘦山寒,却更能彰显寒香的魅力。沉稳沧桑着,清香满山月,清香醉天涯。尘世的风霜,打磨出你的冰肌玉骨,清丽脱俗。无论是皇家花院还是百姓庭院,无论是高山缝隙,还是贫瘠的山地丘壑,都能闻到她淡雅清香的气息。

女子如花。香,花的灵魂。每种花的香息各有不同。寒香,更似唐诗宋词中走出的女子,空灵婉约含蓄,香,淡淡的,飘散着,是欲语还休、欲抱琵琶半遮面的娇羞,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谦谦儒雅,是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香自苦寒来的隐忍与坚强,更是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大气磅礴。

春回大地之时, 消失的是花的俏丽容颜,永恒的却是花的风姿与灵魂。这种寒香,凝结成永不停歇的芬芳,随雪花飘落芳息,随冰雪消融于天地间。娉婷袅娜携着书卷气,举手投足间带着一丝傲,这种傲,不是高傲,孤傲,清高,而是骨子里的一种气节,是一种卓然不凡的气质与风骨,凛凛北风中俏然挺立怒放着属于自己生命的春天。

寒香,这个冬日的午后,我心上的香。

铁凝:逃,跑


二十多年前,老宋从北部山区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剧团。

那正是城市居民储存大白菜的时代,储存大白菜半是生活需要半是政府号召,因此买大白菜还有一种买爱国菜的名义。冬天,大白菜下来了,各户都要买回足够全家吃到来年开春的大白菜。那时的蔬菜市场和居民的关系,就是菜农用大小车辆把爱国菜送至各家各户的关系。

一个黄昏,老宋被亲戚领到团长面前。团长正在卸大白菜,一辆胶轮大车正停在单元门口。白菜们刚被过完秤,码成齐腰高的一堵墙,少说也有七八百斤。待团长给菜农数完钱,打发他离去,亲戚才对老宋说,这就是团长;又对团长说,这就是老宋。团长不在意地答应一声,只一个劲儿地打捋他的爱国菜,显然他是在琢磨怎样尽快把它们运上楼去。老宋看出了团长的意思,问了声:几楼?亲戚替团长回答说四楼。老宋便说:叫我吧。像很多北部山区的人一样,老宋把我说成饿。说完,他左右开弓地夹起四棵菜就往楼上走。亲戚和团长站在楼前聊起天,谁也不去理会老宋的搬菜运动。当他们再次注意到老宋时,白菜已被搬运一空。这时团长才想到请亲戚和老宋上楼坐坐。他们上得楼来,见白菜正好被码放在团长想要码放的地方无非是楼梯一侧,门的两旁。

团长领亲戚蹭着白菜侧身上楼侧身进门,把老宋让进客厅,拉开灯。亲戚坐下了,老宋却坚持站着。团长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眼前的老宋。老宋五十岁左右,个子偏矮,阔嘴、大脸,属于那种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忠厚长相。他的站相儿不是有些山民的瑟缩,他身子稍稍前倾,垂手侍立,像个老杂货店的伙计,仿佛随时都准备从柜台里探出身子,谦逊、热情地侍候来客。团长暗想,这分明是一个干活麻利、不招人讨厌的人老宋是被亲戚介绍来这团看守传达室的。后来团长便和亲戚讲起他被借调出国赴意大利演出的事。这团常有人被借调出国,但他们并非担任主演,而是去作武行,这团的演员武功好,善翻打,跟头翻得漂亮。团长此行便是去意大利翻跟头了。提起意大利,一直不曾开口的老宋突然插了句嘴,说,意大利属南欧,从地图上看像只靴子,高跟的。他把高跟说成高更。团长笑了,不是笑他的口音,是惊奇老宋的出其不意,聪慧和文化兼而有之的出其不意。不用说团长本人,就是这团文化水平最高的编剧,也未必想到意大利像只高跟靴子。团长的笑给亲戚和老宋都增强了信心,亲戚再添油加醋对老宋的优势作些讲解,诸如家庭情况简单,老伴已去世,一个闺女也嫁了人,他工作起来定会专心等等。老宋的事就这样定了,他成了这团传达室的长期临时工。

老宋任传达的这团叫灵腔剧团,国营。这灵腔在北方虽然不能和京、评、梆、豫相比,但在这一方,这半个省吧,还有着相当的代表性。老一代的名伶,男角就有六岁红、八岁红、九岁红;坤角也出过大绿菊、白茉莉、晚香玉。近几十年有过几次晋京调演,几位年轻艺人和梅花奖也曾经擦肩而过。灵腔还参加过数次省剧地位的竞争,虽未成功,但毕竟又给这剧种增添了一些光彩。在剧场艺术不景气的大形势下,灵腔团却磕磕绊绊地生存了下来当然,每年的四百场野台子,是维系他们生存的主要方式。

老宋在团里的任务是传达、收发,兼烧一个开水锅炉。中国人对开水本来就情有独钟,开水对艺人则更显重要。演员进排练场之前,水瓶子里的茶叶必得先用开水沏上,之后随喝随续,一续一天。不光演员,家属们也需要定时定点打开水,届时或拎壶或提桶,鱼贯来到老宋的锅炉房。打开水,对于一个剧团,乃至对于每一个有单位的中国人,真是一件实实在在、心照不宣的便宜事:开水,白打!老宋也深知这点,所以他对人们的开水问题就格外重视。每天早、中、晚,锅炉不仅定时定点烧开,温度也绝对可靠。那时,老宋还必得站在当院,亮起大嗓喊几声:水开了!老宋所站的当院,正是这团一面为办公楼,一面为宿舍楼,一面为排练场的三面合围的中心地带。老宋一喊,果然人们都坐不住了,即使有的人家暖瓶正满着,老宋的喊也会让他们心动地再去打上一锅端回家可以把脏污的下水道冲冲,开水冲油污,有劲儿。再说,老宋的喊里是有称谓的,这称谓似更能激起人们对开水的热情。为了这称谓,当初老宋还颇费了一些心思:他当怎样称呼他们呢?喊团长水开了?他却不能只招呼团长一家,那岂不是眼里只有领导么这不符合老宋的做人准则。喊演员们水开了吧,这楼里还有不是演员的职工。喊同志们,同志们水开了,又仿佛把自己摆错了位置,仿佛是一个领导在向大伙儿发命令。什么也不说呢,就喊水开了水开了,可那是一种对所有人的失礼。发愁的老宋沉思良久,最后想起了一个称呼:老师。老宋最尊敬的人莫过于老师了,自己那点有限的地理知识,就来源于他在乡村初中时的老师。那时,他最喜欢的课就是地理课。后来因为家境不好,他只念到初二。现在老宋决定将全团干部、演员、职工家属统称为老师。老师这个称谓毕竟谁都不反感,演员听了高兴,领导和职工家属也不会挑理,无亲疏远近之嫌,无厚此薄彼之意。于是,老宋就站在院子当中开始了他的呼喊:老师们水开了!老师们水开了!

时间久了,团领导竟把老宋的呼喊固定成最好的因事召集全团的形式。比如开大会,比如演出出发前的装车,比如年节时分大米,比如和哪位老艺人的遗体告别,都是老宋站在院中呼喊:老师们开会了!老师们装车了!老师们分大米了!老师们和九岁红老师告别了!九岁红的后代听出了别扭,想去找领导反映,一位唱小生的老夏说,今天的追悼会就靠了老宋这一嗓子,开得多热闹。你要靠领导通知,人们十有八九不到,你说哪个划算。

不过,这并不是说老宋是一个喜爱喧闹的人,相反,他沉默寡言的时候居多。他的语言似是很金贵的,不像他的两条腿那样勤快。每天每天,他按时出入各个办公室和排练场分发报纸、杂志、信件。他步履轻捷,悄无声息,就会把报纸、杂志分送给该送的人,且从未出过差错。就连家属中第二代乃至第三代所订的名目古怪、图文花哨的报刊,他也会毫无怨言地亲自送至他们手中。那时他只有两个字:你哩。他把你的说成你哩。除了分内的事,分外的事老宋也没少做。二十多年,光是搬白菜,这团里有谁家没让老宋帮过忙么?没有。后来,储存大白菜的时代终于过去了,但这团里的家属们需要老宋帮忙的事情却没有过去。五楼的人们说,老宋,帮我把这罐煤气扛上去吧。三楼的人们说,老宋,我买的沙发来了,你给搭把手吧。一楼的人们基本不用老宋帮忙抬东西,但有几位妇女喜欢织毛衣。天气热的时候她们坐在院子里,坐在传达室门前的树荫下忙手里的活计,见老宋有空,就喊,老宋过来,给我架着毛线。老宋坐在小板凳上和女性家属面对着面缠毛线,一边静静地听她们聊天。有时她们也打趣他,说,老宋,你看上我们当中的谁啦,我们就照着模样给你踅摸一个。老宋落寞地笑笑,撑着毛线的双手撑得更开,猛看去,好像要抱住眼前的谁。这场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却从来没人说闲话,就因为坐在对面的是老宋,老宋的人品这团里的人是心中有数的。

老宋管传达,管收发,管喊老师们打开水,管各家轻轻重重的琐事,有时还兼任团里的炊事员。逢团里赶台子演出时,炊事员临时有事走了,老宋就来了。老宋一锅煮五六十号人的面条,不夹生,不糊锅;捞出面条,再切十五斤黄瓜的菜码儿,面条都不见坨。当演员们脸上带着妆拿着大碗打面条时,老宋每一把抓起的菜码儿黄瓜丝不会差出三五根。演员们都夸老宋分菜码儿没偏向。

老宋在这团里自然是被人喜欢的,但他并非同谁都一团和气。遇到真正较真儿的事,老宋从不丧失原则。他会毫不客气地对一位端碗打饭的旦角儿说,哎,你等等,今天你脑门上的小弯儿可没贴正,第四个、第五个小弯儿应该紧贴眉梢儿。他也会突然对一位光着膀子的男演员说,要是在台上,你可不能嫌热就不穿胖袄。唱小生的老夏在这团里算是老宋的好友了,老宋照样会在某些时刻叫老夏下不来台。有一回,他突如其来地问老夏,夏老师,你演过《吕蒙正》没有?老夏说演过。老宋说,你把出场那四句唱,给我唱一遍听听。老夏说,你这是考我,我给你念念吧。吕蒙正是个穷生,上场四句唱是这样的:天无事星斗浑,地无事草无根,君子无事大街上混,凤凰无事落鸡群。老夏念完问老宋有什么破绽。老宋说,从字音上听没什么破绽,我是问你天无事是哪个事?老夏说事情的事呗,还能是哪个事。老宋道,错了,应该是形势的势,势力的势。这四句唱是说天、地、人,也包括凤凰,失去了势力一切就变样了。老夏不服老宋,坚持他的无事说,并要求老宋和他一块儿去问团长(那位当年买爱国菜、现已退下来的老团长)。二人找到团长,团长说,都是跟师傅模仿的音儿,说不准。出了团长的家,老宋说,翻跟头的事儿你问团长行,这件事终归你得问我。老夏琢磨出老宋有道理,就说我请你喝酒吧。老宋说,我得回传达室喝疙瘩汤。

后来老夏还是追到传达室邀请老宋去他家喝酒,推开门,见老宋正蹲在地上,直接就着一口铁锅呼呼地喝疙瘩汤。在从前,这团里的人们好像谁也不曾留意老宋怎么吃饭又吃些什么饭。其实老宋一直就这样吃饭,蹲着,就着一口锅。就像从前在老家,在山上,在屋檐下的台阶上,在场院里。那时他有家,有女人。现在他只有一个自己,怎么吃不是个吃呢。必要时他甚至可以连碗都节约掉,直接从锅里舀着吃,也省得刷碗了。老宋给团里煮面条、分菜码儿一丝不苟,自己吃饭可就潦草多了。这使老夏心里挺不是滋味儿,他看着老宋的吃相儿,看着他那白菜帮子似的脸色,提醒老宋说,老宋,咱们得讲点营养,看看你的脸什么色儿?白菜帮子色儿。你得吃肉。

对老夏表现出的友情,老宋却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不是不想领受,是觉得自己和他们毕竟不是一种人。友谊这东西,须建立在平等基础上。就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而言,不能说老宋浅薄。老宋对老夏的提醒,只有一搭无一搭地听着,心想我还不懂营养?人体每天所需热量至少是2000大卡,我离这还差得远哩。我讲营养,我那乡下的闺女呢,我那外孙子呢。慢慢地,他只向老夏诉说了一些家事。他那嫁了人的闺女,嫁的是一个更穷的地方的懒人。前几年那人忽然扔下老宋的闺女和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走了,不知去了哪里。闺女的日子很难,处处得老宋接济。老夏明白了:怨不得。又过了些时候,老宋的闺女领着他的外孙子到这团里来看老宋,老夏想,唔,这是挤老宋的疙瘩汤来了。

老宋的闺女,看上去有点闷头闷脑,穿一身乡村集市上买来的墨绿色假警服那些年乡村中的男女很喜欢穿假警服,肩上钉着似是而非的肩袢儿;春秋单穿,冬天就罩上棉袄。老宋闺女的假警服里就套着红花棉袄。棉袄肥,警服瘦,警服把棉袄勒得下摆都冒出来。老宋的外孙当时刚及上学年龄,和母亲一样,穿一身儿童号码的假警服,自觉站在这院里就有了威风。在老宋看来,日子虽难,可也算天伦之乐。有时闺女也给老宋包饺子,馅儿里没肉,只放些白菜和虾皮。闺女的手艺也不济,饺子包得坐不住,都瘪瘪地仰在盖帘上,俗称仰巴饺子。可那毕竟是饺子。那时闺女在屋里包着饺子,外孙在院里跑跳。老宋看看屋里,又看看院里,他是满足的。当外孙捡起一个扔在院里的破足球就踢时,老宋以进城多年的观察力,看出了外孙踢球姿势和跑跳姿势的村气。他发现外孙跑时胳膊端在两肋边不摆动,脖子生硬地僵持着,上身向后捎,肚子朝前挺,仿佛他不是用腿在跑,而是用肚子在跑。当他起脚踢球时,便缩起脖子,咬紧牙关,好似蹬踹一块石头。老宋告诉外孙,踢足球学问可大哩,可不是你这样。外孙就问那是啥样?老宋知道一句话讲不清,自己又不会示范,便说,先照着你的样式踢着玩儿吧。临走,外孙非让老宋给他买个足球不可。老宋没给外孙买足球,

他想,一个球就是一个月的粮食钱,目前全家人急需补充的是大卡热量。

光阴像箭一样。

老夏要退了,老宋也更老了。他走路不再是快步,有点拖着腿的样子。当他走过来,人还没到眼前,你就能听见鞋底蹭着地面的嚓嚓声。时代在变,这个团也不断改变着一些旧习惯。比方遵照市政部门天要蓝,水要绿的要求,取消了开水锅炉。这使老宋轻松多了,他再也不必老是惦记着站在院里喊老师们打开水了。他开始在别的方面出错儿,他的记性差了,有时候会把张三的信送到李四的办公室去。有时候团长让他喊开会,他也忘了喊。但是这团的人们念着老宋的为人和他的孤单,他们没有辞退他,他们对他的出错儿持宽容的态度。是人哪有不出错儿的?而且他们假装没看见他的出错儿。直到有一天,老宋的腿不争气地真出了大毛病。

二十多年老宋没有病过,白天尤其不愿意躺在床上。那个白天他躺下了,还叫来了老夏。他对老夏说,我得上医院。

老宋的腿病老夏早就知道,他患的是左下肢周围血管综合征,俗称老烂腿。老夏也知道,老烂腿不及时根治,还有截肢的危险。从前老夏替老宋瞒着,现在是瞒不过去了,老宋的腿肿得像檩条,淌着脓血。老夏用自行车驮着老宋去了医院,医生为老宋检查之后说尽快手术吧,保腿要紧。老宋问手术得多少钱。医生说,一万五左右,要看手术难度和住院时间长短。老宋说怎么这样贵。医生说,这种周围血管病,血管要一根一根地收拾,神经要一根一根地接上,接哪根神经不得几十块钱。老宋对老夏说,咱们回去吧。

一万五千块,对老宋来说这是个天文数字,他全部的积蓄连一百五十块钱也不到。回到传达室,他不再往床上躺,只是坐在椅子上发呆。半天,老宋对老夏说,由它去吧,反正我也老了。哪里黄土不埋人,我也该叶落归根了。老夏说,你说到哪儿去了,哪有过不去的河?

老夏安慰了老宋,但要过河谈何容易。他想去找领导,转念又想,这可不是领导一拍板会计就点钱的事。一个刚够发工资的剧团,不用说临时工老宋,老夏自己口袋里就经常装着报销不了的药费。这样,他走到办公楼前就站住了。当年老宋呼喊老师们水开了,老师们分大米了的时候就站在这里。老夏站在这里,心中涌起一股子说不出的热望,他想,何不把老宋的事用老宋的办法昭示一下全团呢?第二天,办公楼门前贴出了一张告示,上写:尊敬的老师们,目前老宋遭了大难,请大家都献出些爱心吧!接下来,告示写明了老宋的病情及所需费用的数目,请大家量力而行。末尾的署名是老夏本人。老夏写给全体老师的告示果然在这团里发生了效应,全团上至团长,下至演职员工及家属都献了爱心。

老夏走家串户,挨门敛钱,折腾了几天,却只敛够了那个数目的一半。于是他又把从前在这团里工作过、后来调走的人列了个名单,骑上自行车,到这城市的四面八方去找这些人。老夏见到他们,口沫四溅地叙述着老宋的不幸,以唤起他们更大的同情。其中一位从前在团里搞灯光,后来自己辞职出去卖音响的青年慷慨解囊,答应其余的钱全部由他出。他说,从前在团里工作的时候,他正在搞对象,每天夜里两三点才回来。每次敲大门,睡梦中的老宋都会及时从床上爬起来给他开门,而且既不打听,也不抱怨。团里要给这青年处分,找老宋作证,老宋说没见这青年晚上出去过。这青年对老夏说,就这一条,我终生不忘,我太太知道也得找老宋去磕头。

老夏成功了,他用一个星期的时间,为老宋筹集到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二元人民币。为此,他专门找到现任团长,邀团长同他一道去给老宋送钱。一来显得郑重,二来也算有个旁证,团长可以证明他把捐来的钱一分不差地奉献给了老宋。二人于当晚来到传达室,将这笔钱郑重地交给老宋。

老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耳朵嗡嗡作响,身子像坠入云中。眼前的两张脸影影绰绰似有似无,声音也远得不行。唯有那厚厚的一摞钱铺天盖地堵在眼前,那不是别的,是真钱啊,那是老宋一辈子也没有见过的钱,一次,这么多。

老宋一夜没睡,他数了一夜钱。他把它们分门别类再排列组合;他一张一张地抚摩它们,一张一张地在灯下照它们,一张一张地把鼻子凑上去闻它们。一些新钱嘎巴嘎巴响得很脆,在沉静的黑夜里惊天动地;一些旧钱散发着微微辛辣的油泥味儿,或者黏黏的霉潮气。即便一张两块钱的旧票,压在掌上也是沉甸甸的,直压得他掌心下坠。老宋数完钱就开始想心事,他想,难道他的腿真有病吗?难道他真的要把刚刚数过的这些东西都扔给医院吗?想着想着,他忽地站了起来,伸出左腿上下打量着它,或者叫做掂量着它。他决心不再相信这条肿得檩梁似的腿是条病腿。为了证实自己的见解,他给自己摆了一个很奇怪的姿势:他右脚离地,单用那病肿的左腿撑起全身的重量,他竟然金鸡独立般地站住了。他又做了几下类似儿童踢毽子、跳房子之类的动作,居然也做出了。接着他想起演员练功时的大骗腿、打飞脚、旋子这些用腿做出的高难动作,他依次模仿起来,形态虽然怪诞,却是悲壮。这些动作将老宋折腾得激动不已,直到他稀里哗啦摔在地上,一个形象才确凿地来到他的脑海中,他双手掐住他的病腿想,这哪儿还是一条腿啊,分明是一条烂冬瓜。传达室的灯亮了一夜。

早晨,老夏吃过饭,就来叫老宋去医院。双眼布满血丝的老宋说,我想等一天,等我闺女来了也不迟。老夏觉得有道理,动手术是要家属签字的,老夏终归不是老宋的家属。

这天晚上传达室分外安静,老宋八点钟就熄了灯。第二天,当老夏又来传达室催促老宋赶快去医院时,发现传达室已空无一人。老夏骑车赶往医院,医院并没有老宋。为老宋做过检查的医生说,那个病人来是来过,又走了。老夏说,他不是来住院做手术的吗?医生说不是,只是问做静脉修复术便宜还是锯腿便宜。医生告诉他当然是截肢手术便宜,两三千就够了,他听完就走了。老夏回到团里,又来到传达室,先发现窗台下的桌子正中摆着一串钥匙。老夏认出,这是老宋掌管的所有门户的钥匙。再细看,见老宋的床上被褥没了,一只放衣服的白茬小木箱没了,地上的铁锅也不见了。老夏想,这是走了。他不忍心用逃跑来形容老宋。

自此老宋就从这个灵腔剧团和这个城市消失了。

老夏终于气愤起来,团里的老师们也气愤起来,老宋的不辞而别显然是愚弄了他们。他们那一片爱心呢?他们的钱是血汗钱,冬演三九,夏演三伏,一天三开箱。尤其让老夏不能容忍的是,人们纷纷在他面前发些抱怨。人们对他说,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人们对他说,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告示可是你贴的。说得老夏一激灵一激灵的,好像是老夏骗了大伙儿的钱,并且协助了老宋的逃跑。老夏去找团长,要求团里派人把老宋弄回来,把事说清楚。团长说,一个临时工,怎么去弄?他和团里连个书面协议都没有,人家本是来去自由的。老夏想起当年老宋的到来是靠了一个亲戚的介绍,那亲戚当是住在本市的。于是老夏七拐八拐又找到了老宋的那位亲戚,向那亲戚述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情急之中嗓门就有些高亢,像要吵架。最后他态度鲜明地向亲戚宣布说,老宋的这种做法不仅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而且伤害了团里所有同志的感情。

老宋的这位亲戚对老夏的慷慨激昂并不买账,说,同志们为老宋捐款,我在这儿替老宋谢谢大伙儿了。你说伤害感情,话就扯得有点远。钱不是老宋逼你们出的,是你们自愿的。自愿把钱给了老宋,钱就当属于老宋。老夏打断亲戚说,可那钱是捐来专为给他治腿的。亲戚说,他不是已经治了么。老夏说,他是怎么治的?亲戚说,不瞒你说,他回老家第二天就去县医院把腿锯了,那儿更便宜,两千不到,无须住院,随锯随走。老夏惊呼道,我娘呦!亲戚说,腿在他自己身上长着,怎样处置自然是他自己说了算。他这么盘算又有什么过失?剩下一万多又有什么不好?一个乡下人,又是穷闺女,又是穷外孙子。

老夏没有再和老宋的亲戚矫情,却也没有被这位亲戚说服。他只是,只是久久地愤怒难平,疑惑难平。他难以相信那亲戚的话是真的锯条人腿怎么也不能像锯条板凳腿那么简单。不久,团里有人从北部山区演出回来,告诉老夏说在新开发的一个旅游景点看见老宋了,老宋坐在一个小铁皮房子里卖胶卷。老夏忙问:腿呢?他是一条腿还是两条腿?演出的人说没看见,他坐在窗口,只能看见上半身。

老夏决心去做一次北部山区的旅游,他很想亲眼目睹那逃逸的老宋之现状,很想用这亲眼目睹来刺激起对方的尴尬、难堪和愧疚,他并且要直接领受对方这尴尬、难堪和愧疚。好比一个专测人隐私的暗探,又如同一个追踪犯人的警察。不能说老夏这按捺不住的想法有多么不厚道,可也不能说他这想法完全不合情理,毕竟他为保全老宋的腿出过大力。他坐上长途大巴,经过了六个多小时的旅途,到达了老宋的家乡,到达了那个新开发的旅游景点。他下得车来,直奔车站周围那一片出售旅游纪念品的小商亭,几乎没太费劲,他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小铁皮屋子旁边站着老宋。老宋拄着双拐,正指挥一个健壮的年轻人往小屋里卸货。老夏的目光停在老宋的下半身,左腿那儿空着,挽至腿根部的空裤筒好像一团揉皱的搌布。这使老夏心中涌上一股酸涩,一时竟想不好到底该不该去和老宋打招呼。

拄着拐的老宋也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老夏,顿时停下对那年轻人的指挥,木呆呆地愣在那里。接着,老夏在老宋脸上找到了他想要找的表情:尴尬、难堪、愧疚,还有受了意外惊吓的恐惧。这使老夏想到,老宋到底是个有文化的人,深深懂得自尊。可他还是不知如何上前去同老宋打招呼。突然间,老宋撒腿便跑,他那尚是健康的右腿拖动着全身,拖动着双拐奋力向前;他佝偻着身子在游人当中冲撞,如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的奔跑使老夏眼花缭乱,恍惚之中也许跟头、旋子、飞脚全有,他跳跃着直奔一条山间小路而去,眨眼之间就没了踪影。

正在卸货的年轻人不知出了什么事,看着近前的老夏说,你是不是认识我姥爷?老夏说是,我们是老朋友。年轻人说,你好像把我姥爷给吓着了。老夏答非所问地说,你是老宋的外孙子吧,十几年前我在我们团里见过你。那会儿你还小呢,在院子里踢球。外孙子说,原来是这样。那我姥爷为什么一看见你就跑呢?老夏想了想,说,也没准儿你姥爷是给我买肉吃去了。外孙子说,看着你怪渴的,喝一瓶康师傅冰红茶吧,你是我姥爷的朋友,不要钱。

老夏说不不,你们不容易。外孙子说,现在好多了,我姥爷从城里回来才开了这个小卖店。那会儿我让姥爷给买个足球他光说没钱,敢情攒了一万多呢。老夏问这个店一天能赚多少,外孙子说赚个六七十块吧。老夏想,五天就能赚出看传达室一个月的钱了。外孙子把冰红茶递到老夏手里,老夏坚决不要。外孙子又说,那你拿上一张旅游图吧,看图旅游省得迷路。这里的山水很好看。

老夏接受了外孙子赠送的旅游图,他把它打开,外孙子热心地指着图上的几处,再次介绍说,这里的山水很好看。老夏似是而非地看着地图,他似乎什么也没有看见。外孙子指着地图又说,你看我们这块地方像什么物件?老夏说看不出来。外孙子说,像只靴子,高更(跟)的。我姥爷告诉我的。老夏细看地图,这才看出老宋家乡的形状正好比一只靴子,如同当年老宋对意大利的形容一样。他想,这地方如果没有开发,就不会有人为它绘制地图,热爱地理的老宋便终生也不会知道,他的故乡在地图上也是一只靴子。

这本是一个让人愉悦的话题,只是,老夏似乎再也没有机会同老宋讨论这个话题了。

(《北京文学》2003年第3期)

缘落,刹那芳华


雨巷,一袭轻纱,花落油纸伞。那位丁香般,结着愁怨的姑娘,是否还转角的青石板上徘徊。在颓圮的篱墙外,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烟雨中,直到走过这条雨巷。你是否还记得雨巷尽头的那方石桥?柳丝飘摇,游人如织,朝来暮往。桥上的那柄油纸伞,伞下女孩青丝如潮水,微微向后飘散。她在烟雨中静静的观望,桥下的纸船是她对风的寄语,代替她走遍梦中的水乡。

落花,入水刹那芳华。

花期,领略了四季的风采,取了它的精华,落下了无数的落花。桃花依旧,那年渔人驶船而入的桃园,是否已经洗尽了铅华?自在的寄情于桃花溪畔,落幕于桃花的世界里。山间泉水流向桃花深处,踱步其中,青丝早已不再,满头尽是落英花瓣。溪畔两旁的花开,却是无人欣赏;繁华过后的丘野,唯留刹那芳华。流水便是落花的知音,但凡流水之处,所进之潭,尽是落花归宿。

紫竹,落地刹那芳华。

洒脱,便是竹林对风度的信仰,七贤对飘渺的追求,以致魏晋之后的再无风度之殇。嵇康对生死的看淡,便使得《广陵散》成为绝唱;刘伶脱裳而舞的张扬,却道出了天地为屋,屋为裤,何以进吾裤中来?,对世人讥讽作出反击而不拘一格的豪放。向秀闻笛而赋,走往紫竹楼前,发现故友早已不再,发出对世间无常的轻叹。紫竹花开,便是消亡之时,竹叶落地,也就道出了消逝的绝代风华。

寒梅,花开刹那芳华。

傲香,是梅与雪的结伴,十里荷塘不及一树梅花。倩影芳菲独立于月下含苞待放,携风而来,在雪中翩翩起舞,越舞越叹,竟不知花变成我,还是我变成花,一切就如庄周梦蝶,又或者是蝶梦庄周那般的虚幻。梅花清幽,不食人间烟火,淡淡花香,虽然触手可及,却不舍亵渎其芳。孤芳月下,它与雪相容,在空旷绝世之处,便只有它在绽放。此刻的芬芳,欣赏它的,唯有落月飞霜。

夏荷,接天莲叶,映日刹那芳华。

无瑕,它有着不染于心,却又混迹于污秽之中的洁白。粉红色的霓裳在蛙鸣声中闪起来了荧光。它是高贵的,出淤泥而不染;它也是清洁的,濯清涟而不妖。时过境迁,那些文才雅客,词首骚人无不自喻为荷花一般的存在,日暮之时,又有几人成为荷花?月色朦胧,荷塘花开,杨柳依依之时,一阵蛙声传来。蓦然回首,多少往事已随烟雨飘散,荷花塘中,有几许游鱼在荷叶间嬉戏?又有几人好似朱自清先生那般垂怜月色荷塘?

月夜,流光刹那芳华。

滋养,一束阳光下的枝叶繁茂,夜静月光中的流霜纤尘,没有别的欲望,它们都被滋养。月下的春江是年轻的,那畔古人先见月,如今残月留江,人不再,江水换了一波又一波,繁华落尽,月常升起,涛声依旧渺渺。月下的尘埃是幸运的,伴一缕青烟,五分月色,十指清风,游遍了江南,道尽了离合悲欢。这一幕春江潮水,醉了飞花,沉了落叶,留下了烟柳诗茶,月暮词画。

随即,缘散,一别刹那芳华。

芳华是你和我的回想.我爱我的芳华


芳华,你认为在你的将来有多重要?

芳华,当然重要,可是生命比芳华重要,不要在你芳华的时候去拼命的格斗,记着本身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芳华,你都做过些什么?做过些什么有意义的事么照旧做过什么不太讨人喜欢的事.其实呢.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事,你的芳华你回想起来是不是很优美,假如不优美,假如你认为你的芳华很糟糕.我想你应该重走青

春横竖很多人的芳华都有很是优美的回想.

芳华是一个桃花开满世界的春天.芳华是一个何等优美的字眼.芳华无论你做了什么不应做的在别人眼里只

是一个不成熟的表示.

我想要的芳华应该和有些人的想法差不多,我的芳华.我想要一份本身不变的事情,我想有一个逞心如意的女

伴侣,然后不需要有屋子哪怕是租的.我还需要一个大度的纹身.一个属于本身的摩托车.带着本身的女伴侣遨

游世界.无忧无虑的日子是那么的逍遥自在.

可是:假如此刻你已经进入芳华时期了,就该好好想想本身今后的将来了.为本身的将来奠基一个扎实有力的

基本这才是最重要的.

前些天我伴侣还问我.你此刻这样今后到底醒目嘛呢.她问我,你知道《房价》几多?又问我.你知道《奶粉

钱》?她问了我许多几何很现实的问题.但是我感受她真的给我问住了,而我作为一其中专生却什么这些都不道.

以前也有别人和我说过.可是我没去当真的想这些.此刻呢,我大白了.但是当我想尽力的时候已经感受本身在

这个学校真的是什么都做不了.我在想我的今后.有时候梦想我的今后是什么样子有房有车有温馨幸福的家么

我在想我们芳华时的浪费,会给我们的今后带来的是长处照旧敝处,但愿存眷我的好好想一下你们的芳华到底该

怎么做.

芳华是你和我的回想.我爱我的芳华.

刹那芳华,流年阑珊


流年阑珊,为我斟满一生的芳华,我们不必记住谁是谁,只需记住我们曾经手牵手的嬉闹过。

题记

斑驳的岁月,为我剪了一地的烛影,摇摇曳曳地荡在风里,带走了容颜的稚嫩,留下了年轮的沧桑。

刹那之间的年华,一切都已泛白。

曾经难以逾越的坎,现在轻而易举地跨过。有些事,只道当时不明了,等美好的芳华被无情的岁月印下痕迹,才会忽而了然。

我一直在怀念着那些被风吹散了、模糊的拼凑不齐地碎影,感受着那吹拂在脸上的温存,那飘扬在嘴角的暖度,一直忘不了的趣事,成了这一端碎在风里、唯一的纪念。

你是否,曾记得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你挨着我嬉笑,我抄起课本划开我们间的距离、佯作生气的侧脸?

你是否,曾记得我趴在黑木课桌上看作文书,你在我身边与同学打闹着,我嘴角扬起得不经意的微笑?

你是否,还记得我们一起踏着泥泞蜿蜒的小道,谈着学校里某某的学习如滑翔机般一落千丈、某某的学习居然名列前茅真是不识庐山真面目,而却丝毫不在意脸上滴落的雨珠、继续亢奋着?

我想,你一定不记得了,或许还记得,只是很模糊了。也是,我们都站在雨季花季的芳华里被雨水冲刷了一边,隐约的划痕早已找不到最初的轨迹。只是,我却时常从手包里拿出我们肩并肩、照得一些老旧的大头贴,嘴角还是会扬起那一抹似曾相识的微笑。

我不知道我留住的这些照片,是否已被你丢在了墙角的角落里,而上面早已布满往年的灰尘。我不知道我怀念的友情,是否已被你找到了替代品,而我们间的情谊已成了你的过去。我不知道

的确,我不知道、最初最熟悉最要好的朋友,现在已成陌路,所以,我常常提起笔,想要定格住那些属于我们的美好,但每当黑色的笔尖触到洁白的纸张,心就有些彷徨,始终不知道我要留住我们之间的什么,友情?好像不是,它缺少了当初的纯真。似乎我们之间没什么可留的,却又有什么非留不可。

此时,我才发现,留住了又怎样,留不住又怎样?记住了又怎么样,记不起又怎么样?人的一生中始终都不会缺乏友情的,你没记得住我,我何须要牢记你?只是,心底的柔软还是被触动了,荡开的层层涟漪,似乎诉说着我仍不能彻底忘却。

看着你物是人非的改变,而我也不是原来的模样,我不会嘲笑你,你也不会鄙视我,因为,我们彼此都已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擦身而过时,我们只需记得对方最初的模样,不需要计较现在的变化谁不会变呢?有谁保证谁一辈子只是出生时的那惹人爱的容颜呢?

所以,当流年里的芳华、陪伴彼此走到尽头,完成最后的一次挥手道别,我们不必感伤,只需记住刹那之间的感动。

然后,再把这美好的时刻收藏在心间,等到事过境迁后,再慢慢回味,回味那一段永不衰落的似水流年。

芳华当惜取


现在可忆往昔,那些当时觉得过不去的事,也都过去了,而事过之后再回首,一切的一切,也无风雨也无晴。所以,没什么是过不去的。

我有一个足以让我不问东西,一往无前,孜孜以求且乐在其中的文学梦。却始终没有遇见过一个,可以让我满心欢喜,毫无顾虑地同他共度余生的人。关于理想,我自乘长风斩破万里浪,一如既往永不言弃。关于缘分,我不会去苦苦追寻,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正如作家大冰所言,惜缘随缘莫攀缘。我想我这样,算是不负我的韶华。

都说芳华刹那,青春韶华去不再来。却也有好多好多人,日复--日地蹉跎着,虚度少年时。身边总有这样的人,时常感叹着自己不够优秀,得好好学习,好好努力才行。可话音刚落,转身后依旧深深沉迷于游戏和小视频,乐此不疲。与其说他无法自拔,倒不如说是不愿自拔。

还有一个朋友,她似乎很脆弱,心思太过细腻,总会因为一些在我们看来不算事儿的事而整日里哀哀戚威。朋友们出于关心去安慰她,开导她,到最后却弄得自己的心情也糟糕透了。我想不明白她哪里来的那么多忧伤,有那么多事需要她去做,况且又未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哪里值得她茶不思饭不想地专注于伤心,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时光?

个人比较欣赏电视剧《延禧攻略》中女主角魏璎珞的为人处世。她拿得起,放得下,敢爱敢恨,爱憎分明,那样的自在洒脱,那样的赤诚明媚,一个多么鲜妍明朗的女孩子啊。情窦初开,当深深喜欢的恋人另娶他人时,在盛大却又短暂的伤心过后,她继续向前,予-切苦痛淡然-笑,我这么忙,哪有时间为情所困?她真的足很聪明。她也是同样的果敢决绝,想要做什么事,就义无反顾去拼一场,且无需计较其后果。哪怕是失败,就因着那些努力,也算不留遗憾。

我想,要像魏璎珞那样,将自己的青春活至鲜活炽热,分秒描金,才算不枉此生。

当然,行于世间,心情低落和挫折一样,绝对是难以避免的,但一定要注意适度。伤心太过,太频繁,对自身,对关心你的人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曾经听人说,人一定要有一份爱好和兴趣。喜欢唱歌,喜欢弹琴,喜欢跳舞,喜欢写...这些爱好,不是用来追名逐利的,也无需做到精通,优秀到炉火纯青。它们能让你在孤独时有慰藉,在以后任何的黑培时刻,有光明相伴。

我在不开心时,总喜将所有情绪借纸笔宣泄。即使写得毫无章法,词不达意,即使落笔句句不成章,这都无妨。只是,神奇的是,写过之后,羁绊我心的那些深深浅浅的忧伤,要时都觉云淡风轻。你不妨也找寻一下, 你有什么爱好可以使你脱离当时的处境,慢慢抚平你的哀感伤情。

现在可忆往昔,那些当时觉得过不去的事,也都过去了,而事过之后再回首,一切的一切,也无风雨也无晴。所以,没什么是过不去的。芳华当惜取,莫陷入本可避免的泥沼,荒芜虚度。

莫寒潇湘


孤处四野,举目向往,天际的银痕,带去的,是谁的思念。苍穹未灭,相思勿扰,安静的踽行,踏出天涯蹀躞的步,安装了,是不明海角的心。

寒星孤影,执笔,倾泻心中惆怅,明窗寂静,抽不出乐颜的眼神。多想踱步,佐酒一杯,天昏地暗,不思潇湘无言。

嘉华轻许,诺言将至,流光岁月,按下多重照影,连拍不到,曾经昨日。看遍阅览,何处是归期?

优雅转身,换取卑微怜悯,苍白的源于,憔悴紫馨。旋绕白丁丝竹中,没落清歌,醉酒当歌的,依旧难咽。

阙阙残影,留守归西,红尘蓦然一笑,话尽多少妖娆情。流水韶负,无心言悔。如花尘土,全燃沉香,是谁,孤灯下徘徊?

青梅煮酒,梅子雨冷,凄惨了谁的过往。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花春意花满楼。阑珊处,才下眉头,更上心头。

俯首低眉一瞬间,热泪滚滚流逝水。轻解局外人无言的关怀,谁人怜我,背后孤寂的蹉跎。风斜雾寒,沧桑后的奔波,谁又能看透我背后的孤影?

一笺凋零,雨滴似殇,传进心扉,心凉,谁懂?昂首不屈,苦泪进喉,瑟瑟颤抖,人走,谁明?

时光煮雨,岁月荏苒,誓言相守,淡忘了,几缕阡陌。旧城孤影人自笑,两处凄凉话名堂。

今生望,相互寥,黄花凉后谁在殇,独自晚装。来世守,彼此笑,蹉跎尽在梦中瞧,邂逅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