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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婚的原因以及科普婚姻法律误区

发表时间:2020-12-01

【www.qg13.com - 夫妻离婚】

关于情感的说说有很多,看到情感句子就像是看到了我们自己,什么样的情感说说才称得上质量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自动离婚的原因以及科普婚姻法律误区,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动离婚的原因以及科普婚姻法律误区

分居是婚姻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有些夫妇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从而避免离婚诉讼的麻烦。今天我们将向你解释分居多久会导致自动离婚。

一、离婚的方法和条件是什么

谈到夫妻自动离婚,首先必须了解离婚的方式和条件,以便进一步回答夫妻分离是否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以及分居是否可以自动离婚两年的问题。

(1)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双方都可以到男子或妇女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这是一种约定的离婚。

(2)离婚诉讼

如果丈夫和妻子中的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很难就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男子或妇女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这被称为诉讼离婚。一对夫妇提出离婚诉讼后,法院不一定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离婚诉讼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夫妻之间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在法院调解后很难重新走到一起。

第二,法院发现这对夫妇的感情确实有破裂的因素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导致夫妻分手的其他情况。

三、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来进行,而没有自动离婚。换句话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进行。

分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只有在民政局登记并取得证书后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与婚姻一样,离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要么向民政局登记离婚,要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分居不会导致夫妻之间自动离婚,只要分居持续,就不允许自动离婚。

(2)分居两年是否会导致自动离婚?

有些夫妇经常认为分居两年会自动导致离婚,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中的规定,“如果分居两年是由于感情不和,夫妻关系就可以确定已经破裂。”

首先,分居两年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在生活中,夫妻分开有很多原因,比如在不同的地方工作,等等。因此,分居不是离婚的唯一原因。根据法律,由于感情不和,分居必须在两年内完成,然后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第二,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只是法院决定是否同意双方离婚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件来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婚姻是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情。许多人都渴望和期待与彼此相爱的人一起进入婚姻殿堂。

美好的婚姻生活需要法律保护,但许多人对婚姻生活有法律误解。接下来,让我们带你去了解婚姻中一些主要的法律误解。

误解1:喝酒后,同居就是结婚。

许多人认为喝酒后住在一起是结婚了。事实上,1994年后,他们不承认这种婚姻。

目前,婚姻登记(即获得证书)是唯一合法的婚姻形式。婚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建立。所有其他形式,无论是餐饮、举行仪式或签署协议、给彩礼或同居,都不是婚姻,也不能成为夫妻。

同居,即使有孩子,在法律上也只能称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同居期间发生任何变化时,很难保护同居者的权利和利益,特别是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误区二:分居两年后,夫妻自动离婚。

“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决定准予离婚的情况。无论分居持续多久,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反复教育仍未改变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误解3:结婚八年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将变得共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一般来说,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财产。如果婚后夫妻之间没有协议,财产将永远属于一方,在离婚期间不会分割。

误解4:已婚收入属于夫妻双方。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及其他费用:

例如,当李与王结婚时,在婚姻期间,李受到工伤,并获得了20万元的医疗费用和生活津贴。这时,李和王离婚了。20万元归李某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最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不能在两年内自动离婚,也不能在分居期间自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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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离婚手续婚姻法律小白必收藏


怎么办离婚手续婚姻法律小白必收藏

离婚需要办手续大家都知道,不过对于离婚是怎么进行申请的就需要了解清楚。毕竟在婚姻中结束婚姻也需要依法办理手续,这对于离婚证的办理是有很大的关系。这就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中发生吵吵闹闹是正常的事,如果双方在处理吵闹的时候都能够互相退让和包容,相信接下来的婚姻生活都是可以幸福进行的。但有些强势的夫妻,在问题的处理上很难达到一致,经过多次的争吵之后,只能选择以离婚作为收场。那我们今天主要是讲离婚的手续是怎么办理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怎么办离婚手续:

1、准备相关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怎么办离婚手续一、需要的材料:

婚姻法里有规定,夫妻双方生活中因感情破裂不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可以办理离婚,需要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当地的民政局填写离婚申请和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将对所有的材料做一个查证,看看是否满足离婚的条件,两个人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登记备案了,离婚的手续就完成了。

怎么办离婚手续二、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1、如果孩子的年龄在两岁以内,法院通常会判给女方,因为两岁的孩子处于哺乳期,对母乳有需要,除非女方的身体不是很好,不能够给孩子提供母乳,又或者是在经济上有很大的困难,不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这对孩子的成长不是很有利。

2、如果孩子的年龄达到了两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条件来判,身体越健康的、经济收入越好的,会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这也是从孩子的成长环境和条件来优先考虑的。

3、如果孩子的年龄达到了10岁,这时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意识和想法了,是可以自己决定跟谁生活的,这主要看孩子是跟谁比较亲,平常都跟谁的相处时间久来决定,一般都会选择跟自己相处得比较好的舒服的一方。

不管怎么说,离婚对谁来说都不好,尤其是有儿女的家庭,这对孩子来说他的生活里总会缺少一个家长,对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有不好的影响,严重一点的就会性格上有缺陷。

现在离婚手续,只要双方都同意的话就好办,直接去婚姻登记处领离婚证,一方不同意的就复杂些,需要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怎么办离婚手续三、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小白必看篇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法小白必看篇

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不再像以前那样保守,离婚的话也是越来越普遍发生的现象了,当然离婚在法律上实际上就是解除婚姻存续的关系,在财产方面也是需要做到和平的解决,如果不能够和平解决,需要法院来对财产进行判决,很多人对此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办理手续?

一、慎重考虑感情是否破裂,婚姻能否维持。

一般来说,在以下四种情况,导致最终离婚的几率极高:

1、婚外情已败露。这种情况,有些人会选择马上离婚,有些人会选择忍受,但最终几乎都走向离婚。

2、家庭观点传统,夫妻无法生育或一方不愿意生育。

3、夫妻一方有严重赌博、吸毒等恶习。

4、长期有严重家庭暴力的。

二、尽量请律师起草离婚协议

为了避免离婚协议无效或者登记离婚后对方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等情形,对于有较多财产要分割的当事人,请尽量咨询律师意见或者由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可以避免很多后遗症。

三、夫妻离婚房子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离婚后如果房产过户遭到拒绝,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或是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请律师与你一起去办。

四、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女方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什么是自动离婚为你解答


什么是自动离婚为你解答

就当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并没有关于自动离婚的规定。也就是说夫妻如果想要离婚,不能说双方一段时间不联系或者一方失踪了一定时间之后,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要离婚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就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民政局系统自动离婚是不存在的,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换种方式来说,未办理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然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不能够协议离婚也不提起诉讼的话,分居时间再长也不会自动解除婚姻,一方死亡除外。我国婚姻法没有关于分居一定时间婚姻自动解除的规定。

一我国的先行法律中没有关于自动离婚的内容,也就是说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

什么是自动离婚一、离婚的方式

那离婚有哪些方式呢?离婚只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这个方式就是大家最为熟悉的自愿离婚,只要双方同意了,就可以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了。

协议离婚之所以是大多数离婚的选择,是因为协议离婚非常省时间,只要双方协商好了,就直接去办理,不会耽误太多的时间,而且既然双方都协商好了,对于双方来讲压力都是比较小的。

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一旦双方协议离婚不成,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会比较耗费时间,同时还要缴纳诉讼费,双方的心理压力还是有的。

所以,打算离婚的话,对于选择哪个方式,还是要慎重考虑的,协议离婚是优先的选择了。

什么是自动离婚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那么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自动离婚的说法是不存在也是不合理的,只要没有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的离婚都是无效的。一般来说离婚都会由夫妻双方先进行商讨,协商一致的签署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只要法院下达了离婚的判决,就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即已经不存在夫妻关系了。

办理离婚公证的资料以及费用


办理离婚公证的资料以及费用

离婚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离婚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离婚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是男女公民双方解除婚姻(夫妻)关系的合法途径。离婚形式有: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离婚协议;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判决离婚。

办理离婚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申请人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原页面后户籍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离婚证。

4.如果您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格、不完整,且不能准确证明办公证明,请按照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据材料。

注意:

具有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当地有效至少一年的临时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如果离婚证书是在当地获得的,则不受这一限制。公证书在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使用,需要按照译文进行公证。

特殊提示:

1、申请人遗失离婚证,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发《离婚证》,方可办理。

2.户口簿中的婚姻状况应与公证申请一致。如果没有及时更改,请在公证前到派出所更改。

3.各国普遍接受离婚证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公证,但有些国家也接受离婚公证。如使用地要求办理离婚公证或离婚证书、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公证,请在决定前与使用地协商。

办理离婚公证的收费标准:

公证费一般在80元左右。其他可能的费用包括:公证书翻译费、文件翻译费和复印费。其中,公证书翻译费和文件翻译费根据您选择的翻译语言和紧急程度而有所不同。请在“填写申请信息页面”的费用显示区查看具体价格。复印费根据您处理的份数收取。第一份是原件,不收取复印费。从第二份开始,每多复印一份将收取20元的复印费。

离婚公证分为两种类型:直接证明(公证的内容可以直接反映离婚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原夫妻的姓名)和间接证明(当事人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调解文件,判决书副本与原件一致的证明)。不同的国家或部门会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建议您在办理离婚公证前,向即将访问中国大使馆(领事馆)或要求您提供公证书的部门进行详细了解。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科普新的五个规定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科普最新的五个规定

我国大部分夫妻在婚前并没有做财产公证,但是面临离婚时财产分割也是糊里糊涂,下面大山就为朋友们普及一下婚姻法中关于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原则。有一些隐晦的问题以及特殊婚姻的一些法律条款。

夫妻之间的缔结,不光是两个家庭的缔结,也是两个人之间财产的共同使用。但是,夫妻一旦离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配也是离婚案件汇总最常见的纠纷。那么,接下来由律师为大家带有关于20XX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20XX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约定和自愿协商为原则,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照顾子女和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因照顾子女、扶养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或者生活困难的一方予以相应补偿或者适当帮助。

对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具有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情节的一方,无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是约定无效的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股权时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股权和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

2、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婚后所得孳息、增值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存款利息,经炒作的股票增值等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应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租金、经炒作后增值的股票等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来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

二、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指定赠与子女乙方的除外。

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如果婚姻走到了尽头,应当马上对财产的归属处理考虑。在离婚之后处理会有很多的麻烦和不可控制的局面,导致非常被动。

很多人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归属于子女,不动产归一方那个,但未做不动产变更登记。谁再嫁人的就等于放弃财产的所有权或放弃子女的抚养权。谁提出离婚,净身出户等等,一些非常狗血的约定条款。这些统统因为违反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

三、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分割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

我国现行法上未规定分居制度,因而只存在事实上的分居。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有不同的认识。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

四、军人复员费的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军人身份特殊“另类”财产多———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最新五个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婚姻中的这些法律陷阱,你了解吗?


我们都天真地以为:

婚后的房子,不都是夫妻共同的吗?写谁的名字,不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很多时候是天!壤!之!别!

那么,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究竟有多危险?你们看完下面这些血淋淋的故事,估计会睡不着觉。

最近遇到的一起咨询:

男方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小三,已经生活十多年了。前两年女方终于忍不住,起诉离婚了。

起诉到法院,她才发现9套房子都抵押给银行了!可是,银行没找过她,她也没有签名,这是怎么做到的?

于是,她跑到银行查询,银行告诉她,你当时已经签了名了。她仔细看了贷款合同,发现合同借款人是他老公,共有物抵押人是他老公和小三的签名!

原来,他老公向银行提供了他与小三的结婚证,让小三冒充妻子借的款项!!

她接着去当地的民政局和档案馆查询,均没有发现他们有登记结婚的记录。

这是一个假的结婚证!

她信心满满地起诉银行,要求法院判决抵押合同无效!湛江市徐闻县法院和湛江市中院都一致认定抵押有效!

法院这么判,理由很简单:

房屋都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银行有理由相信这些房子都是男方的。

而且,男方已经提供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妻子”也到场签名了。银行已经做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向男方放款了,并作了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情形。

这就悲剧了,不管这些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9套房屋将来都会被银行拍卖!因为抵押是有效的。

她一怒之下,调取了更多男方与小三的户籍资料和伪造的结婚证资料,起诉男方和小三重婚罪。

但是,清远英德市法院一审驳回她的起诉,上诉到中院后,二审法院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英德法院既没有重新组成合议庭,又没开庭审理,直接再次驳回她的起诉。

且不说重婚案有多冤枉,我相信这绝对是一起冤案!

就房屋抵押的事情来说,银行不承认被骗了,法院这样判也是有道理的。

2008年物权法出台后,如果房屋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在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时,不再要求配偶来签字。

即使男方不用这么极端的手段去办理贷款,也完全可以在融资公司办理贷款,也可以私下把房屋出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不懂,没关系。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翻译成以下处理规则:

第一,不存在恶意串通时

如果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不能仅因为未经配偶同意,就判该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后续配偶不同意过户,或者索回房屋,擅自处理房屋的一方要向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弟24条,配偶也要对外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房子过户且对方付了款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买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低于市场价的70%),则一般可以视为善意的买家,配偶不能要回房子。

这种情况下,配偶只能在离婚的时候(注意是离婚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讲,男方都已经把全部房屋抵押给银行,借到的款项又不知去向,女方离婚时怎么索赔?将来怎么执行到位?

这是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会被随意抵押或卖掉的风险。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它风险呢?

咱们接着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按揭购买一套房屋用于结婚,房屋价值50万元,首付25万元,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5万元。

女方在结婚前出资25万元用于房屋装修及购买生活用品等。5年后,二人共同还贷还清了银行贷款,此时,房屋价值100万元。

要是这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房屋归男方,共同还贷的25万元及还贷的增值部分25万元共计5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的装修只剩下残值,价值几乎清零。

判决的结果为: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25万元,生活用品归女方所有。

也就是说,结婚时,男女双方花费了相同的25万元,离婚时,男方得到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女方得到了男方补偿的25万元及使用了5年的生活用品。

坑吧?

同样出那么多钱,就因为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就少分了那么多!

最后,咱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男方买了套房子写在自己名下,款项是用父母的账户付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这是妥妥的男方个人财产。

你们可能说,这是父母出的钱,认定为个人财产没毛病啊!可是,你知道中间的猫腻吗?

这父母的钱哪来的?是男方平常取现存进去的,还有些其它收入都用了父母账户收款。

这些钱其实就是夫妻共同存款,但女方没法证明。

买房的时候,男方并没有想过要离婚,或者防老婆一手,只是做生意的人很多都这么干的。

但到了离婚的时候,这些证据都可以用上了。

上面的那些坑,在买房的时候只要写两个人名字,都可以妥妥地避免。

所以,不要再傻傻相信,婚后的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的鬼话了。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离婚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你了解过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也就是说,在最长3个月的冷静期内,法院可以暂不作出判决,一切等冷静期过后再说。上述规定出自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中。

以前结婚还得9块钱,但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结婚证的工本费,所以现在与心爱的人领个证已经免费了。这让很多人不再把结婚当成一件郑重的事儿,总觉得,能过就结婚,不能过就离呗!但是,法律规定,这四种人是禁止离婚的!离婚可没有结婚那么简单了。

离婚法律规定一、如果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之内

也就是说,如果在女方脆弱的怀孕期内(从受孕之目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在此3个时间段,男方是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即使男方提出离婚请求,也会被视为无效。

二、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现役军人

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的配偶很难离婚。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暴等,具有这些过错行为的,军人的配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离婚法律规定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

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离婚法律规定四、第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离婚请求遭到拒绝后

如果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说调解和好的案件,在6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就会禁止原告继续提出离婚诉求,必须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了解一下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就不用上法院。为离婚闹到法院,说明谈不拢,非得请法院居中来个裁断。所谓”离婚冷静期“针对的就是第二种情况。《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里所说的“调解”,其实就是离婚冷静期的雏形。

除非是婚姻法列举的5种法定情况(如重婚、家暴、吸毒屡教不改等),否则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时,都有调解的空间。也就有了离婚冷静期存在的意义。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被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期间安排双方进行婚恋辅导以挽救婚姻。

离婚法律规定,婚具备什么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关系,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各位朋友在结婚时一定要认真想清楚,结婚后就要努力维护好婚姻,不要一时冲动犯下错误,到时候就追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