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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岁女人的情感语录

发表时间:2020-12-09

费翔59岁身材刷屏,但更性感的是他的三观!

把自己的恋爱故事记录下来,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费翔59岁身材刷屏,但更性感的是他的三观!,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近,乌尔善执导的电影《封神三部曲》首曝先导预告!

却立刻把饰演纣王的费翔推上了热搜。

单看这身材,谁能想象他今年已经是59岁的人了。

下面的评论也是亮了:

@杨了个燜燜:纣王要是这个形象,谁不抢着当妲己啊

@蔬茉:果然是行走的荷尔蒙,无关他的年龄。

@西北偏东十九里:所以说,妈妈们对梦中情人的要求还是很高滴。

@世界终杰:我替妈妈喊一句我可以!!

我妈现在的头像都还是费翔,而且最大的心愿,依然是成为费翔的老婆。

/01/

想来很多人应该看过一张照片。

上世纪50年代,一个哈尔滨女孩走在台湾的街上,被路边的一个美国大兵拍了下来。照片中的姑娘发自己被偷拍,还是生气,于是上前与大兵理论,却不想两人就此相识并相恋。

她叫毕丽娜,他叫费伟德,1960年12月24日,他们的儿子出生,取名:费翔。

1987年,混血儿费翔以第一位回到祖国大陆的台湾歌手身份,在央视春晚的舞台上演唱了《故乡的云》、《冬天里的一把火》,通杀全国少女心。

费翔当年有多火呢?

当时写给他的情书就装了几麻袋,录音带总是很快售罄,而他的发型和着装都成为了潮流的代名词。

“我妈的梦中情人,我爸的情敌”;

“当年费翔开演唱会,能下床的都去了”;

“我妈说:费翔里的眼睛里有星星”;

“我妈立誓:今生非费翔不嫁”

“我爸就是靠长得跟费翔有三分像,才把我妈给娶了回来”

......

1989年,费翔举办了65场的演唱会,场场爆满,这个记录至今无人打破。

他的歌声几乎承载了一代人的回忆。

/02/

1989年10月22日,费翔在北京工人体育馆开了最后一场告别演唱会,当时已经红得发紫的他却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离开拥有的荣耀掌声,告别中国流行乐坛,从头开始去完成心中的音乐剧梦想。

告别演唱会上,无数粉丝打出“不要走”的横幅

“我特别羡慕音乐剧的演员,除了用剧本和台词,还可以用歌声或舞蹈把全场的观众带到情感的极限。”

那些鲜花荣耀,从来不曾让费翔感到迷失。

“我能给观众的东西给的差不多了,应该再学新的东西。”

1990年,费翔只身一人前往纽约,开始尝试音乐剧这个心仪已久的领域。

在国内,他是天王巨星,拥有粉丝无数;

然而在这里,他必须从头开始,凭借自己的实力,赢得通往百老汇的入场券。

要从几百人中争取到机会,这严苛残酷的选拔,对于费翔却觉得值得:“我真的想把费翔这两个字摆在旁边,然后真正地考验自己,真正地了解自己到底有多少。如果把费翔的一切摆开,我到底是什么。”

费翔在音乐剧《日落大道》的演唱

答应我一定要看

1991年,费翔参演歌舞剧《西贡小姐》,成为班底演员并登上了百老汇的舞台。

此后他又出演了《烫钥匙》、《尼哥与诺拉》等音乐剧,并被著名音乐剧作曲家安德鲁韦伯选为其专题作品四大主唱人物之一。

费翔与莎拉的合影

2001年,在费翔的牵线下,韦伯先生携百老汇班底在人民大会堂和上海大剧院,为亿万观众上演了《非凡之作韦伯爵士世界音乐剧盛典》,这也是西方主流音乐剧,第一次进入中国。

从流行音乐,到参演百老汇音乐剧,再到幕后尝试参与音乐剧的制作与排演,费翔一直是个不愿意停在原地的人。

2015年,费翔凭借新专辑《人》获得华语音乐传媒大奖分量最重的奖项之一“评审团推荐奖”,网友@心语飞翔2013在网上留言:

《南都周刊》采访费翔时,提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说如果把86年春晚和02年春晚,费翔所唱的《故乡的云》拿出来比较,就会发现他的唱功简直进步太多。

只是大多数人从来没在意过,甚至为他在巅峰时期离开乐坛而感觉到遗憾。

/03/

戴军说:“他(费翔)是真正的明星。无论他在低吟浅唱还是在劲歌热舞,整个空间都会因为他的存在而让人激动不已。”

再回到中国唱歌时,费翔没有以前火了,他也丝毫不介意自己不火,唱歌的身影经常出现在二三四线的演唱会或开业典礼上。

有人觉得他“掉价”。

他却坦然:“我想唱到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但是中国实在太大了,一辈子都走不完.......”

他不在乎舞台大小,只要不太差,有音响有追光灯就行:“现场演出是歌手最真实的表现,也是我专业中最珍惜的一刻”,“我就是要给观众好的东西就好了”。

《故乡的云》他唱了几万遍,再开口依然能带给人最深的感动。

和舞蹈演员合作多次,但是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还是会一遍遍地排练舞蹈,力求配合出最好的效果来。

1989全国巡回演唱会,费翔认真的在节目单写下感谢的话:“我贸然而来,你们没让我感到陌生,你们在我生命中的空白页上填满了热情。我愧不曾留下什么,却带走如此丰富的爱……”

一次参加活动,费翔因为感冒嗓子不舒服,工作人员让他合影,但费翔想也不想就拒绝了,登台后先是跟观众道了歉说明情况,随后哑着嗓子完成了演出。

还有一次演出,主办方在演出前还没把劳务费送来,大家在商量演不演的问题时,费翔一听就着急了,他冲进来说:“你们演不演我管不了,观众都进场了,我不能撂观众,我演。”

曹可凡曾问他:当初离开去追求音乐剧,有没有担心回来,观众不买账了。

费翔回答:“只要没让观众失望过,我相信只要我再回来,观众还是愿意,跟我继续这个缘分”

如今还有多少人能说出这一句:“没让观众失望过”。

/04/

填词人吴向飞在微博上这样评价费翔:

费翔一直是戴军的偶像,两人有一次合作后分别时,戴军送了自己的一张CD给费翔,留个纪念,费翔立刻从他的箱子里拿出一套CD来送给他。

“我说:不用,不用了。问你要的人一定非常多,我可以自己去买。他笑着说:你就帮我减轻一点箱子的重量吧。”

“他就是这样地叫人觉得舒服。”

@不是个吗:有次录棚,某嘉宾歌手已经和他的舞群在布景后面的狭小空间候场多时…此时摇臂摄影师却跑到棚外抽烟未归,喊回来后又遇到录制系统断电检修若干时刻…接着灯光音响全部CUE一遍再耗时若干…等待出场的嘉宾始终未吭一声,终于开录前我跑去布景后连声抱歉,他微笑满面毫无愠色,那个好男人叫费翔

@文笔山人余青峰:听费翔的歌,勾起回忆。我曾在某文化公司做策划总监,一次举办费翔演唱会。演出当天费翔主动要求走台,不是随便走走地位,而是舞一遍。忽然他摔倒了,因地毯胶布不平整绊了他一脚。经纪人暴跳如雷,大声叫骂。费翔却笑着说,现在摔倒,总比晚上演出时候摔好。

@飞翔在哪里:2000年在电台做节目时,费翔是来宣传的嘉宾,当时录音室里少了把椅子,我刚进去时只能站着,就连DJ也没留意,可是费翔察觉到了,他二话没说悄悄走了出去......不一会儿,亲自端了把椅子进来,径直端到我面前放下,微笑着示意我坐下。

一位和费翔合作的音响师不止一次表示:“他(费翔)真是一个从来都在为别人着想的人:宽容,大度。我不敢说他是全世界人品最好的。但是,到目前,我身边的朋友,和我接触到的,还没有一个能超过他的。

听过不止一个人说:费翔,越了解,越深爱。

他是国内第一位公开与艾滋病患者拥抱的艺人,多少人因为那个拥抱重新认识了艾滋病。

他与碧峰峡熊猫基地签署了领养协议,认养受伤的大熊猫,并通过电汇的方式为“翔翔”汇去生活费。

1986年全国巡回演唱会后,费翔就将部分收入捐献给了第11届北京亚运会;

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费翔个人捐款数十万美元;

2008年汶川地震中募捐晚会上,费翔捐款80万美元,是文艺界捐款数目最多的艺人;

2008年中国南方遭遇罕见的冰雪灾害。在为灾区捐款的赈灾晚会上。费翔以“捐款大使”的身份最先捐款,他说:

“不管我们的祖籍或是出生地在哪里,我们的血液里流的都是中国人的血!祖国的喜怒

哀乐我们都要分担。”

他捐款从不张扬,捐了就是捐了,不需要什么荣誉证书:

“我不希望慈善变成一种炒作。对于慈善事业的态度是自己个人的行为。”

“我认为慈善捐款是一件非常个人的事情,每个人按自己的个人能力捐出一份爱心就好。我自己是不愿意拿这些数据报来报去的。不过因为我的能力比一些人要多,所以我会捐得多。”

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

不管过去多少年,费翔永远是那个独一无二的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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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志

今天的【在看】

送给永远性感的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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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最性感版妲己,34岁放弃拍戏嫁给香港富商!


在七八十年代的香港,出现了一大批颜值又有演技的女星,许多明星凭借着不错的家庭布景和实力,十分顺畅的进入了娱乐圈,可是除了这些“出世”很好的幸运儿之外,还有一些是身世一般乃至是十分贫穷的家庭,温碧霞便是其间一位,当年温碧霞家中有八个兄弟姊妹,温碧霞是最小的,由于家庭压力温碧霞差点被卖掉!还好没有,不然就没有后来最性感版别的苏妲己了!

温碧霞家境尽管欠好,就读的也是很一般的校园,可是长了一张十分“吸睛”的脸蛋,在1981年的时分被星探发现,在出演了首部电影《靓妹仔》,尽管没有那么顺畅的成名,可是至少给其时经济困难的家庭带来了一点期望,可是之后由于没有什么十分好的著作所以也没有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名望,之后结识了导演王晶,在和刘德华协作的电影《停不了爱》中才瞬间走红,由于戏的标准比较大,所以也是饱尝争议!

经过了一段时间后,温碧霞由于扮演《火玫瑰》中的海潮再次火起来,那个时分她用自己的演技彻底的甩掉了“艳星”这个称号,并且在《爱子情深》中扮演苏妲己备受好评,这个人物至今都是十分的经典,在她最火的时分结识了香港巨贾何祖光,并且在不久后就成婚了!

在温碧霞成婚之后,便抛弃了拍戏,或许豪门媳妇并没有那么好当,加上温碧霞之前又拍过大标准的戏,初为人妇肯定是要被束缚的,好在和老公何祖光的爱情一向很好,可是那个时分两个人都顾着夫妻之乐,一向都没有要孩子,直到后边想要孩子的时分却发现身体现已不再那么合适了,所以两人收养了一个儿子,一向都是作为亲生儿子心爱!

现在温碧霞现已53岁了,偶然也会出演一些活动,穿着装扮仍旧如少女,好像年月从来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在温碧霞最新晒出的照片中,温碧霞一家三口十分的甜美,儿子也十分的健康活波,和老公何祖光同框好像像“两代人”,由于温碧霞的皮肤很白,装扮又十分的少女甜美,老公则皮肤黑显老,这么多年何祖光都是很宠爱温碧霞的!

看了温碧霞现在的日子状况,你们有什么主意呢?欢迎留言一同评论········

地下室,身材单薄的女孩在洗漱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下室,身材单薄的女孩在洗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那段艰苦的考研生涯当中,我和一个叫林媚的女孩相互扶持,相互鼓励,最终我得偿所愿,考上了研究生,可是却再也没见过林媚。

26岁那年,我在老家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究是倒闭了。我怀揣着5000元积蓄来到北京,在W大学附近租了一间嘈杂的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大学校园里闻名遐迩的桃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头顶着月光回家。我和周围的邻居几乎没有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煎饼的山东人、还有做小生意的温州人每晚我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清早,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洗漱,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洗漱,她的头发用一块粉色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简练素洁的装扮让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收拾好,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路上超越她时被她不小心撞了一下,我手中的考研资料随即洒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来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懂得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林媚的女孩是山东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很不起眼的小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一下。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很刻苦地学习,梦想着能进入M大读研究生。白天,她工作很辛苦,几乎没有复习的时间,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时间。她的英语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小面包,偶尔会买点水果吃。

有一次,我跟她开玩笑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林媚,现实生活中的林妹妹,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弱势群体。她就肆无忌惮地笑开了,笑声里包含着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就在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们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林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就职的那家杂志。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载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林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桃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小小的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四月温和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林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林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林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手机、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间小一居室,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八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林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真的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8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林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爱妻。

这种错觉让我明白:我爱上林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林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五月,W大的桃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林媚结伴去赏桃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桃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桃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林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汽回住所,林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桃花。白天在校园里,林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桃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快到车站时,林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林媚也许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桃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林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六月到了。我被录取,林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却快乐不起来。

我永远记得林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林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林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林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天津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桃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桃花,那张掩映在桃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给桃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孩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东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总编的外甥对我很好,可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桃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桃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林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桃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男女离婚后,谁更痛苦?65岁的婆婆,找到了答案


离婚不管对谁来说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虽然婚姻的失败不意味着人生失败,可有过婚姻的人毕竟还会让人觉得人品问题。论离婚对男人的伤害大还是女人,65的李婆婆是这么说的。

李婆婆儿女双全,让邻里都非常羡慕。但是李婆婆的女儿却在婆家受了不小的气,从结婚开始刁钻的婆婆就一直找麻烦。

坐月子的时候婆婆称病也没伺候,现在孙子长大了,又找李婆婆闺女的麻烦,老公一直是个妈宝男,从来不敢违逆母亲,更别提为李婆婆的闺女出头了。

李婆婆的女儿一直瞒着,但是终于委屈得实在不愿意再瞒着了,跟李婆婆说了之后,李婆婆让闺女带着孩子来娘家住一阵,示意要离婚。

没想到女儿的婆婆却大放厥词,说李婆婆的闺女绝对再嫁不出去,拖着个儿子的女人以后也没人要。

李婆婆一直把女儿当成是宝贝疙瘩,知道女儿被人这么说更是火冒三丈。

可女儿真的是被婆婆的话吓唬住了,觉得自己只要离婚就是有污点的人,既不愿意回去面对懦弱的丈夫和刁钻的婆婆,也不敢离婚。

李婆婆跟女儿说如果你是真的想离,就离,你婆婆的话真没在意,更何况,这日子过着也没什么意思。

办离婚的那天,闹得双方父母都去了,女儿的婆婆一脸嫌弃和傲慢地说女儿如果再不考虑一下的话,真的就变成弃妇了,以后没人敢要。

李婆婆挡在女儿面前说,和你这么个恶毒婆和怂老公在一起过还不如离婚!

女儿办了离婚后就回到李婆婆这边生活,在婆婆的保护下,外孙的成长还算是安稳。

女儿工作积极,少了婆婆的刁难后还开朗了,也吸引了不少人的追求,一个离婚女人活得漂亮,也是极有魅力的。

可前夫的日子就没那么舒服了,他被共同好友们送了一个抛弃妻子的渣男称号,加上他对母亲言听计从,稍微条件好点的女人都躲着他。

好几次他和爸妈来看儿子,都被李婆婆冷嘲热讽,他提出和好,但李婆婆的女儿当然是拒绝了,离开了那个黑暗的漩涡,谁还会想要回去。

不只是李婆婆的前亲家,很多人都觉得女人离过婚会让人非常嫌弃,但事实上哪个更痛苦的往往是更需要对方的人。

即使已经到了婚姻中,相互尊重和疼爱才是维持感情的正确方法,而靠着对对方有恃无恐的“吃定”,不尊重爱人和婚姻,才会是那个会后悔的。只要真心地付出过的人,都不会留下遗憾。

他是我的眼


儿子三岁那年,丈夫工伤走了。她没有了顶天的支柱,天天哭天天哭,泪水汇成了河。眼睛渐渐的坏了,模模糊糊看不清东西。他是她丈夫的工友,他走进了这个需要脊梁的家。出门的时候,他总让孩子骑马式坐在肩膀上,拉着她的手。一家三口的影子在小巷里被夕阳拉得好长好长。

孩子长大后出息了,一个人在大都市打拼。要接她到城里,她摆摆手:“才工作,不急不急哩!”儿子带回了女友,女孩也央求他去城里,她摇摇头:“要成家,不急不急哩!”孙子出生了,儿子又打电话,她还是不去:"要养家,不急不急哩!"儿子听了,电话那头,已是泪流满面。

她七十周岁那年,儿子一家三口回了老家,他们要给娘一个体体面面的寿宴。主持人拉娘上台讲话,她局促地红了脸,不肯上。他笑了,上前拉着她的手,绕过拥挤的人群走到台上。她咪咪地笑着:"说啥哩!恁多年,没有他,我走不到今天!他是我的眼!"说完,她的脸飞起了红晕,他在台上咬紧嘴唇憋住了笑。

儿子望着台上的老人,满是沟壑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心里酸酸的;给了自己童年的快乐陪了母亲一生的那个人,他总是忽略了。从饭店回来,他和妻子帮娘收拾东西,回头对着娘笑:“娘啊,你们跟我一起进城!咱要好好拍个全家福套餐!”儿子听到母亲响亮的答声:“好哩好哩!”母亲捏住那个人的手,眼里笑出了泪。

我原谅了小三,但绝不原谅前夫


陈芳站在一栋破旧老楼的小区门前,旁边是生了铁锈的栅栏门,乌黄间泛着凹凸不平的一层疙瘩。小区里面的垃圾箱满溢得到处都是,提鼻可闻一阵阵酸臭的味道。地上的狗屎被踩得稀巴烂,随意摊在道路的中间。

尤其是六层高的小砖楼,黯淡失色。阳台上悬挂着衣服鞋子,毫无文明可言。

再看眼前这个三十多岁,长得稍有姿色,却是不假修饰,脸色暗黄的女人秦心。她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靳思明出轨的对象竟然会是她。

所以,陈芳犹豫过,甚至是为自己的多疑而感到可耻。

说不定,这个女人只是靳思明公司的同事,他也许只是好心帮她。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因为在陈芳的眼里,靳思明是一个老好人。她家里不管是堂弟堂妹,还是表弟表妹,只要有事发生,他总会第一个赶去。

而由不得她不信的是,当秦心和靳思明手拉着手走出小区时,陈芳的目光从他们的手中久久回不过神来。

靳思明看见陈芳出现在这里,慌乱间手里提的垃圾都掉到了地上,肮脏物像逃脱的罪犯一样肆意七滚八滚了出来。

他马上甩开了秦心的手,一步跨到了陈芳面前,脸色刹时惨白一片,嘴唇不止地抽搐着,

“老婆,你听我解释,她只是我的同事,我看她可怜才过来帮她修水管的。”

身后的秦心双唇颤抖了两下,挣扎过后无力地低了低头。

陈芳冷笑了一声,指着他另一只手问,“帮助她需要拉着她的手吗?”

靳思明没想到陈芳看见得这么彻底,一时间也慌了,情急下扇了自己的嘴巴子,拍打着双膝痛哭流涕。

“是我混蛋,我不是人,我一时鬼迷了心窍。老婆,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陈芳觉得丢人,还不是心寒。靳思明一个大男人,居然会哭成这样?

这小区来来往往的人都在窃语地看着他们。就连秦心都低着头在死死咬着唇,他难道不知道难堪吗?

陈芳甩开了他缠上了来的手,心中酸胀难耐。

她实在没有方法接受靳思明出轨这件事,就算秦心各方面都不如她,有感情洁癖的陈芳还是无法容忍。

“靳思明,我们离婚吧!”

陈芳的家境很好,她自己也有一家雅致的书吧,在这个繁芜纷踏的年代,她的书吧反而招揽了不少客人。

从大学生到五六十岁的中年人都有,生意十分红火。

相反,靳思明的家境就很一般。他们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结婚时,她娘家给买的。靳思明工作这么多年,还是一个小职员。

这个家上上下下,从女儿上学,到吃穿用具,都是陈芳在花钱。靳思明偶尔交点钱给她,陈芳也没有强迫过。

她就怎么也想不通,她哪里对不起靳思明,他居然要出轨?

还是那样的一个女人。

据靳思明说,秦心是他的初恋情人,只是后来阴错阳差下,他们分开了,后来秦心也嫁了人。但她所托非人,她的丈夫是个酒鬼,喝醉了酒对她又打又骂。

秦心实在过不下去了,只能离了婚。她没有孩子,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重新开始。

他们是在一个偶然下重缝的,本来靳思明只是想帮她。他还对天起誓,他和秦心真的没有越过那层关系。

只是偶尔去她那里帮她修个水管,修个锁什么的。

他把自己说的几近英雄,却又是下跪又是认错。甚至伙同了女儿,连走哀兵政策。

但陈芳也是铁了心要离这个婚,

房子是在陈芳的名下,而且是婚前财产。靳思明的存款她一分钱也没要,已经算是对他仁之义尽了。而女儿的抚养费,她一个月只要了一千块。

但靳思明还是属于净身出户,因为他那点存款根本干不了什么,连房子的首付都付不起。

亲戚朋友为了她离婚这事,都埋怨她。说靳思明是个好老公,就算他真的错了,但他也知道痛悔。再说他们还有女儿,她总要为女儿考虑。

她把靳思明拱手让人,还不是成全了别人,伤害了自己。

说来说去,还是怪她太过绝情。

就连女儿都用怨怼的眼神看她,有时还会跟她发脾气,“你把我爸还给我。”

陈芳知道,这些年靳思明在她的周围筑下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从追她那时候起,就把她的朋友收买个遍。

那时候,连她的父母都帮着靳思明讲话。

陈芳也是刚从失恋的痛苦中走出来,挨不住靳思明的甜蜜攻势,才答应交往。

结婚十年遭遇丈夫出轨,陈芳不是不伤心,但她不认为自己做错了。靳思明刻意隐瞒下来秦心的事,不是心里有鬼是什么。

婚是离了,可靳思明还是时常出现在她家。名义上是来看女儿,可看完女儿,就在家里继续做饭,俨然还是这个家里的男主人。

陈芳不擅厨艺,从前都是靳思明做。

现在她觉得不妥,有意赶他走。可女儿却不愿意,赖着爸爸不放。

一来二去,只要靳思明来,陈芳尽可能晚回家。

有一次,她在书吧里收拾书时,不小心伤到了腰,一时间就直不起来了,休息了一会儿,只好打车先回了家。

靳思明刚做完饭,看见陈芳受了伤,紧张地翻抽屉找红花油,嘴上还心疼地数落道,“你看看你,从前就不知道适可而止,硬要逞能,这不是第一次了吧?”

陈芳想起一年多前,她的腰就扭伤过,还是靳思明每天给她上药按摩,才得以缓解。

他这一提,她心里的一角像冰激凌那样化开了一些。

“你这两天腰不好,要不然我过来照顾女儿吧?”他趁势追击问道。

陈芳想说不用,但女儿却欢呼雀跃地替她做了决定。

自从离婚后,她和女儿就是有一顿没一顿。好几次,她都想找个阿姨回来。可她平时回家晚,留女儿一个人和阿姨在家,她又不放心。

这两天,靳思明回来后,家里明显又温暖了起来,再不像她和女儿两个人时,屋里冷冰冰的。

女儿的笑容也多了。

陈芳不禁要想,她当初的决定是不是错了。

书吧里的帮工因为要回老家辞职了,陈芳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贴出了告示招人。不到两天的时间,上门的人不少,可没有一个合她的眼缘。

这天下午,秦心却是出现在了她的书吧。

她是来应聘的。

陈芳有些错愕,就连秦心自己都觉得尴尬。

秦心双手绞着衣角,目光低垂着四处乱瞟,“我,我不知道这书吧是你开的……对不起,对不起。”

说完,她低低哭了两声。再抬头时,那种复杂纠错的眼色看着陈芳时,又似饱含了太多的言语。

陈芳只怔愣了几秒,便漫不经心地摊开桌上的一沓材料,“先填履历吧,”她递给秦心一张纸,平静地问她,“你有工作经历吧?”

秦心微微摇了下头。

陈芳一愣,她没有工作经历,那租房子的钱和生活费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是靳思明在养着她吗?

秦心知道自己的这个举动泄露了一些秘密,索性她擦干了眼角的泪,似祈求似痛苦,“对不起,请你,和靳思明复婚吧。其实,其实他还是想你和女儿。这件事都是我不好,我不应该跑到这个城市来打工,更不应该对他念念不忘,”

她提了口气,目光一转,声音夹着憋闷的情绪,“我求求你,跟他复婚吧。”

然后她又悄声地哭了起来,抖动的双肩还是泄露了她此刻激动的心绪。

陈芳皱了下眉。他们离婚了,不是正好可以成全她吗?为什么秦心要求她和靳思明复婚?

待到她想深问时,秦心却转身跑走了,消失在门外的薄幕之中。

陈芳再次来到了那个贫民窟的小区。那天秦心的欲言又止,彻底激起了她的好奇心。

她感觉得到,秦心目光中闪烁着恐惧的光芒,像在地狱边缘做垂死挣扎。她绝不是出于愧疚或良知。

而让人遗憾的是,陈芳好奇心不仅得到了满足,还让她看到了靳思明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他从小区外面醉熏熏地走过来时,秦心上前扶了他一把。结果,他满脸狰狞的将秦心甩到地上,“你给我滚开,都是因为你这个贱人,要不是你,陈芳不会和我离婚,我也不用住在这个臭要饭住的地方。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因为你……”

他的谩骂声引来了周围的街坊,有人劝架,有人看热闹。可秦心却始终伏在地上哭泣,她没有反驳也没有反抗。

那一刻,陈芳真想过去给靳思明一巴掌。原来这些年,他在她面前一直戴着面具,她竟然都没有查觉到。

“你知不知道,当初我为了追她,费了多大的劲儿。我对她的朋友百般讨好,对她的亲戚百般讨好。我天天跟个孙子似的,我容易吗?”他是真的醉了,满嘴喷着唾沫星子,头发凌乱不堪。

顾不上围观的人群,他东倒西歪地捶胸顿足,“我这辈子贪上一对没用的父母,只能靠自己出人投地。好不容易傍上个有钱的老婆,现在全让你给毁了……”

他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秦心站起来想去扶他,却又被他甩出了三丈之外。他带着满眼的愤怒爬起来,跌跌撞撞不知走去了哪里。

陈芳心里五味杂陈,她虽然恨过秦心。但看到靳思明竟然如此对她,那恨意慢慢地变成了同情。

秦心是真心以待,靳思明却是另有所图。

原来当年靳思明和秦心的确是一对恋人。后来靳思明为了追求陈芳,才跟秦心提出了分手。而分手的理由很直接,就是秦心没办法给他富足的生活。

靳思明和陈芳在一起,无关感情。完全是因为她的家境不错,可以满足他的虚荣。

秦心后来也嫁了人。只是那人真的如靳思明所说,是个醉鬼,经常打骂她。忍无可忍下,秦心只好离了婚,独自一个来到这里。

她举目无亲,身上的钱不多。租了一间十坪的房子,就开始找工作。

而说来也巧,就在这个时候,她又遇上了靳思明。不知道他是不是出于对她的亏欠,还是难忘初恋的那份心念。

总之,她当了靳思明的小三,也没有出去再找工作,完全是靠他养着。

秦心也知道这样是破坏别人家庭,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靳思明说在家里受气受够了,只想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还说这些年他像条哈巴狗一样巴结着陈芳周围的人。别人当他是老好人,他却觉得自己连狗都不如。

如果不是陈芳能让他过上好日子,他早就想离婚了。

秦心看着他痛哭的样子,心里动容了,也就默认了这种不道德的关系。

可是在靳思明离婚后,他就变了,变得不再温柔,也不再可以依靠。

他每天酗酒,回来就骂秦心,把这一切的罪过就怪到了她的身上。

“你看看这间屋子,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再看看你,要工作没工作,还得靠我养活。我真是后悔死了。”

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早上一起床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在酝酿着他的复婚大计。

靳思明知道,这中间最大的筹码就是女儿。所以,他就经常借着看女儿为名,出入陈芳家里,对她表现出关怀备至的样子。

尤其靳思明前期已经作好了铺垫,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模范丈夫,好老公。他出了事后,就逐个给陈芳的亲朋打电话求救,并痛哭着表示自己已经知错了。

陈芳在备受煎熬中一度真的被他给蒙骗了,以为是自己错怪了他。

只是靳思明怎么也不会想到,秦心去找工作,竟然找到了陈芳的书吧。她竟然开口求他们复婚,也让陈芳起了疑心,这才来一探究竟。

终究,纸是包不住火的。

陈芳很庆幸,自己当初离婚的决定没有错。

她与狼共枕了十年,到这一刻才知道靳思明这几年的处心积虑,委实感到心塞。

秦心到最后也看清了靳思明的真面目,心凉下向陈芳合盘托出。

陈芳最后录用了秦心,她可怜这个女人的命运乖舛。虽然她曾经也做错过事情,但是她也间接让陈芳看清了靳思明的真面具。

不仅如此,她还鼓励秦心重新振作起来,重新面对生活。

而靳思明,在心机败落之后,再也没脸出现在她们面前。陈芳不想他在女儿面前失掉父亲的尊严,只说他去了外地工作,一时半刻不会再回来了。看着女儿纯真又悻然的脸,她无从解释。

只是希望女儿以后能够明白,至亲至疏夫妻。就算是相濡以沫几十年的夫妻也是如此,同床共枕时都未必知道对方的心思。

生活本就是如此,看不清,稀里糊涂一辈子,未尝不会幸福。

她相信女儿以后会明白,她的不委屈不隐忍才是她和女儿未来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