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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老司机”面前,我成了待宰的羔羊

发表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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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想到以前的时候我会翻看我们的故事,我们究竟记录了什么样的爱情故事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录 | “老司机”面前,我成了待宰的羔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二天一早,叶凤舞来不及吃早饭,就步行去公交车站坐车。因为起的早,路上行人稀少,平时喧嚣的街道有着难得的清净。

凤舞的内心很平静。刚来北京时对于不能读大学的遗憾和伤心,现在也被忙碌的工作和学习占满了。

她逐渐地接受了现实,并劝慰自己,成才并非只有上学一条路。

叶凤舞计算着发工资的日子。

她开心地想着,等拿到工资,弟弟龙飞也差不多要来大学报到了。到时候,自己一定要去接他,让他知道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还有她这个姐姐是他的依靠。

想到这里,凤舞更是信心倍增。暗下决心,她一定要付出最大的努力工作,不能在试用期被淘汰。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以期能帮助父母缓解家里巨大的经济压力。

和冯玉乔在北苑汇合后,凤舞跟着她,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工作。

冯玉乔带凤舞去一个工地要进度款。

冯经理交给叶凤舞的请款单,是已经做好并且盖完章的。她详细地告诉凤舞,每个签字栏里该找哪个部门的人签字后,就匆匆赶到别的工地去了。

凤舞去工地,挨个办公室找甲方材料员、项目经理、总包方的总工程师和项目总负责,以及监理和总监签字。

直挨到下班时间,她仅拿到一个材料员的签字。监理王工非让拿出现场抽检报告才能给签。

第二天,冯玉乔带给凤舞两条红塔山香烟,告诉她:“我一会给监理打电话,你去监理办公室门口等着。王工会去找你。”

果不其然,叶凤舞到监理门口站了不到两分钟,王工就出来了。

凤舞红着脸,把用报纸包的两条烟塞到王工手里,王工大大方方的把烟夹在腋下,义正言辞地跟凤舞说:“下次不能再这样了。咱们得按照规矩办事;我是看你这个小姑娘挺不容易的,这次就这样了。”

他把请款单拿到手里,简单看了两眼,接过凤舞递过来的签字笔,趴在墙上就签了自己的名字。

叶凤舞对于王工的表现,感觉很震惊,前后反差实在是太大了,颠覆了她十八年来形成的三观。

原来跟人打交道,不光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足够的经验,察言观色,甚至要懂一些人性和心理学知识。

凤舞觉得真是大开眼界。她在心里记下每一个步骤,甚至见什么人要说什么样的话,她都默默地在心里反复演练。

就这样,凤舞花了四天时间,终于集齐了请款单上六个人的签字。并且她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只要下面的工程师和监理签完字,上面的领导基本没有大问题。

除了项目总经理在签字时提了一下,让大禹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其他人基本连要求也没提。

一周后,凤舞正在公司里和研发技术部的小张沟通冯玉乔的一个技术标。因为两个数据对不上,俩人沟通了近二十分钟还没有定论。

安少泽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能清楚地听到他们的谈话。他听着小张反复解释,叶凤舞都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恨不能自己走出来,狠狠敲几下她那个扎着马尾辫的木脑袋。

安少泽实在忍受不下去,拉开办公室的门就出来了。叶凤舞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边接听一边就往外走。

“冯姐,他们财务没有收到请款单?怎么会呢?我交给了他们财务部的一个短头发的小姑娘。”

“是我亲手交给她的,都签完字了呀。我知道这98万的款比较重要,交给她后,再三拜托她要尽快走付款流程的。”

叶凤舞边走边说。可能因为着急,语气听起来焦急而又无助。

安少泽大概听明白了。这个傻丫头工应该是工作上出了大纰漏了。对于还在试用期的她来讲,情况是非常不妙的。他不免为她隐隐担忧起来。

等叶凤舞再次返回技术中心取回她的标书时,她秀气的小脸已经晴转多云了。安少泽估计她被训了,眼睛里隐隐有水光氤氲。

她刚才跟小张理论时的伶牙俐齿也没有了,蔫蔫地抱着标书就往外走。碰到端着杯子准备接水的安少泽,也只是心事重重地打了声招呼。

看叶凤舞连脚步都显得那么沉重,安少泽内心不由一阵发紧。

她毕竟是他的救命恩人啊!

恩人有难,怎能不管呢?

他想问一下凤舞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又碍于办公室人多众目睽睽,只得任由那个纤弱的背影转过玻璃门走远。

小张也觉得奇怪。平时安少泽醉心工作,一上午也不出一趟办公室。喝水都是喊小张倒的。今天安总也不知怎么了,难道午饭吃得太咸了?一会功夫出来接了两次水了。

安少泽回到办公室后,仍觉得心神不宁,不知道自己今天到底怎么了,怎么会为这个傻乎乎的丫头牵肠挂肚呢?

估计还是感恩她前几日在工地救自己免于危难吧?

反正,不管怎样,他实在是没有心情在办公室里待着了。

安少泽破天荒地拎着自己珍藏的金骏眉,去了二楼销售总经理办公室。

月初开预算会时,他就听了一耳朵。知道本月的现金流很紧张,所以主要工作是回款。

他刚才听叶凤舞讲电话,知道是关于一笔98万的款,估计会惊动于总…...

安少泽走到于总办公室时,透过落地的大玻璃,果然看到叶凤舞仍旧抱着刚才跟小张讨论的那个标书,对着于总在说着什么。

安少泽敲了一下门后,没等于晓建说进来,就推门而入。

他径直坐在叶凤舞边上的沙发上,跟于总打声招呼后,就开始烧水、洗茶、闷茶、分杯……

不一会,办公室里茶香四溢。安少泽自顾自地喝着,犹如他一贯的风格。

于晓建在与叶凤舞沟通的间隙,看了眼在捣鼓自己宝贝茶具的安少泽。他心里暗自揣测,这个家伙上班时间到自己办公室干什么呢?

自己柜子里那么多品种的好茶都看不上,还自己带了一盒过来,真是个矫情的家伙!

不理自顾自喝茶的安少泽,于总继续和叶凤舞聊刚才的话题。

“小叶,咱们公司可以允许员工完不成工作。因为大家能力不一样,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因为想逃避责任,就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给公司造成损失,那是不行的。我们是不可能留不诚实的人待在我们的销售队伍里的。”

安少泽捏着紫砂茶碗的手微微一顿。呵!真看不出来啊,平时嬉皮笑脸的于晓建还这么大官威。

叶凤舞的脸涨得通红,声音都有些哽咽了。

她说,“于总,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是亲手把单子交给他们财务部的,我记得她的铭牌上写着孙什么。”

于晓建的脸色阴沉得有点可怕,不是有安少泽在,他都想要骂人了。

这个叶凤舞能在工作上动这个心思,用嫁祸给他人的方法来掩盖自己没有能力完成的工作,简直是愚蠢至极。

不但蠢,还很不负责任!

在于总看来,这个俏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哭得盈盈粉泪的姑娘,就是为了掩饰她自己的过错而哭泣。

工作中推卸责任的行为,不仅代表能力不济,也说明人品不行。

于总烦躁地摸了摸他有点后退的发际线,内心里对叶凤舞产生了很大的不满,甚至是厌恶。

公司这个月现金流不行,财务部早就有交代,就指着这笔98万的款给员工开工资呢!

冯玉乔也是心大,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一个尚在试用期的小业务呢!

没有想清楚该怎么处置此事的于晓建,有点无奈地看着叶凤舞。

还没等他再开口,叶凤舞竟然推门跑了……

看着推门逃跑的叶凤舞,安少泽也几乎惊掉了下巴。

这是什么神奇的专业素养?

犯了错误还能这么逃避!原本自己苦心积虑过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结果她竟然怕受到处罚,吓跑了!

这下于总更失望了,这是什么态度!还没有想好补救措施,就跑了!她当公司是游乐场吗?

于晓建几乎要下决心跟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把叶凤舞辞退算了。

他跟安少泽示意,自己还要再忙会儿,让他先喝着茶。

于晓建刚拿起电话,叶凤舞就跑了进来。

她兴奋得小脸通红,手里挥舞着一张纸,激动地说:“于总,我有请款单的复印件!您看,这是复印件。有这个他们是不是就能付款了?”

原来,凤舞刚才脑子里灵光一现。她想起来,在把请款单交给开发商财务人员之前,她看到那个公司的业务员在办公室复印东西,就留了个心眼,拜托人家帮她复印了一份,然后才把原件交了过去。

听完叶凤舞刚才的那番话,安少泽顿时神情一松,身体更是慵懒地靠在沙发靠背上,嗅着茶香,性感薄唇微微上勾,俊目深邃眼角似带着笑意。

嗯,还没有那么傻嘛!

于晓建接过凤舞手里的单子,仔细看了上面的签名和日期,示意凤舞先在安少泽对面的沙发上坐会。

安少泽看着仍在喘着粗气的叶凤舞,小巧的脸上布满了细汗。那双好看的杏眼不知是激动还是害怕,微微发红。

她接过自己递过去的茶盅,垂下眼皮说“谢谢”时,浓密的睫毛轻轻的抖动。一切都显示她此刻是如此的不安。

这份工作对这个姑娘,真的如此重要吗?

于晓建拿起电话迅速拨着号。他跟电话那端的人说:“玉乔,我看到小叶手里有请款单的复印件。嗯,应该是他们财务把单子搞丢了,怕担责任,就想把过错推给咱们。你跟对方沟通下,看能不能我们在复印件上盖章给他们送过去,特殊处理下。这笔款一定得回来。”QG13.COM

放下电话后,于总笑了:“小叶,行啊,做事知道给自己留一手。不然,这个锅可得你背了。以前公司出现过这种情况,业务员把一张50万的发票弄丢了,非说交给对方财务了,不是最后保洁在一堆废纸里找到了,我们还一直在找对方沟通呢。我刚才也是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差点冤枉你。”

凤舞抹了把脸上的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谦卑地说:“于总,不耽误公司回款就好。”

于晓建安抚了一阵凤舞,又说了诸如“好好跟冯玉乔学习,把本事练好,早点自己出去跑业务”等等。

叶凤舞一再表示自己会努力用心工作的,不会辜负领导期望。

看着凤舞离开后轻轻掩门的纤薄身影,于总心里有些微的懊恼。安少泽则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安总,来就来呗,怎么还这么客气,给我带茶叶!”

于晓建满面带笑的走过来,调侃安少泽。

安少泽来公司工作四年,除了办公室就是实验室,基本上跟同事没有什么交往,生活低调而神秘。

因为长相俊美,曾经公司不少自认为有几分姿色的女子试图接近他,都被无情拒绝。所以,有人酸酸地说:“长得好看的男人,是不是都是有男朋友啊!”

他们二人,因为一个负责技术研发,一个负责销售施工,在工作上还是有一定交集的。作为销售经理的于晓建自然是业务方面的高手,察言观色、八面玲珑,所以在公司算是跟安少泽走得最近的人。

“上次出现场,发生的事情你知道吧?我差点就挂在工地了!”清冽的声音,似在叙述别人的事情。

“我听冯玉乔说了。安总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有惊无险。我原本准备过去看你,这不一堆破事缠得脱不开身嘛。”于晓建陪着笑。

“嗯。”安少泽对于晓建的态度表示满意,抬手给他斟满茶水,“怎么补偿我?”

补偿?

谁能想到平时儒雅俊秀、一脸正经的安少泽会如此不要脸呀!

冯玉乔已经代表销售部补偿了好不好?报销单子还是他亲自签的。本来就是工作上的相互配合,唔!好像这个家伙是看自己面子去的。

“没有问题呀。安总有什么想法?”于晓建停止心里对安少泽的腹诽,仍旧面带微笑。

“我看,这段时间销售部业务特别多,我们技术部配合得也很辛苦。不如你们销售部组织大家周末去放松下,费用销售部来承担。”

安少泽修长的手在桌沿轻轻地敲着,漫不经心地提议道。

鸡贼的家伙,趁火打劫呀!

谁都知道销售部财大气粗,动不动组织点什么活动,都要销售部赞助活动经费,谁让销售部跟哪个部门的关系都很亲密呢。

财务部不敢惹、法务部不能惹、人力资源也惹不起,现在连技术研发也来敲竹杠。

于晓建在心底骂了声娘。

技术部他倒是敢惹,可是惹不起安少泽这个大神啊,他可是洪总的心尖尖呀。

“好,既然安总说了,那就我来安排。咱们销售部和技术部连个谊,一起周末去放松一下。”

安少泽满意地点点头,把开了封的茶盒推给于晓建,“那我就谢谢于总了。尝尝这个茶,很不错。”

看着步履从容离开的安少泽,于晓建总感觉被人宰了一刀的感觉。

这个……表里不一的厚脸皮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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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成了云


我做了一个梦。

缥缈的白色云朵轻柔的拂过我的脸庞,带着丝甜甜的味道,我想伸出手,去触碰那些云朵,却发现我自己,也是一朵云。

我并不害怕,甚至还欣喜的抖动着我身旁的云朵。那轻飘飘的云层并没有束缚我,并且还温柔的在我一边打着旋儿。

一阵温和的风吹了过来,把我吹了好远,好远。但是这感觉并不难受,那就好像有人在拖着你,但却没有使劲,只是为你指明方向。

风把我吹过天边跨过大海,让我闻到青草香,听到浪花响。

是何时,风停了?我挣开双眼,风儿竟把我带到了山间。看着雾蒙蒙的天气和树叶上还没沥干的水滴,我猜,这肯定是清晨。

为什么云变多了呢?

我飘上天空,与其他云朵手拉着手,他们似乎也能听懂我说话似的,跟我一起转着圈。转着转着,东边的天际破晓了,太阳出来了。

那些灰色的云朵就像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慌忙的逃走了。而我,还楞在原地,看着那璀璨的金色越来越刺眼。

又有云出来了,只是这次的云很少,稀稀拉拉的,有那么几朵,不过很大,而且还是雪白色。那阳光映着云朵,把云朵染成了金色,多美啊。

不知是我心中所想,我的身体飘了上去,但太阳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炎热,而是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和柔和。

又过了一会儿,这些云朵儿翻了个身,像是把自己卷成了个卷。而这时太阳已经升到了最高处,我感到有些热了,我在祈求风能把我带去凉爽的地方。

却没有风回应我。

我只好跟那些云一样,卷在一起。不知为何,我就不觉得有那么热了,我又睡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天已经黑了。

风终于来了,他们却并不温和,把我吹在天上又落在地上。风儿啊风儿,你不识得我了吗?我感到有些悲伤,那悲伤又化成了水,滴在我下方的土地上,其他云,也陪我难过起来。

滴滴答答,成片的雨落在地上,夜间本就凉爽,此时已有些冷意,我和其他云凑在一起,而他们并不管我,还是在独自悲伤。

我只好自己飘走,也不知道去哪儿,星星好像怕我害怕,闪烁着光芒陪伴着我。夜,还很长,漫长的等待后,又是美好的一天。

我醒了。

我的启蒙老師


在喧哗的尘世中,许多人离开久了,实在难以勾起对他的些许回忆,因为他们太平淡了。而有的人则不然,他能在你思维的空间悄悄地不时冒出来,让你念念不忘。我的启蒙老師虽是个普通的乡村教师,但他却难以让我忘怀。

初识老師时,是在一个初秋的黄昏,桔红色的晚霞铺满了半边天,白天的燥热退去,蛐蛐开始了歌唱。我和几个小伙伴正在玩着跳圈子的游戏,只见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人,背着一卷行李走到我们面前停了下来,温和的问道:小同学,你们的学校在那儿?我们只顾打量着面前的这个陌生人,都没有回话。陌生人啾着我们又笑问时,我们才如梦方醒,怯怯的问道:你是新来的老師吧?陌生人微笑着点了点头。于是,我们族拥着把老師送到了学校。

第二天吃过早饭,父亲牵着我的手刚走进校园,老師就迎了出来。只见他一身bu衣,膝上还打了两块补丁,面带笑容的问道:是来报名上学的吗?父亲作答。老师抚摸着我的头说:昨天是你把我送到学校的吧?我点了点头。从此,我和老師结缘,是他开启了我的懵懂,把我带上了求学成长之路。

老师姓张,早年毕业于太原师范学校,虽是个乡村教師,但他思想进步,热情呕歌新社会,传播新思想。在新中国成立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后,他怀着对被压迫婦女的同情心,为了唤醒婦女婚姻自主的自觉性,他极积投身到宣传婚姻法的热潮中。村中有个叫史更梅的婦女,在12岁时父母双亡,被迫嫁给一个叫二拐子的人做了童养媳。此人家中穷困,以放羊谋生,因一次逃兵役,被枪打断一条腿,成了残疾人,从此日子过的更加艰难,心里扭曲变态,动不动就发脾气,打村骂人,成了村人眼中的惹不起。回到家后,史更梅简直成了他的出气筒,一天没有三顿饱饭,却有三顿饱打。非人的家暴,就像沉闷的雾霾一样罩在这个赤贫家庭的上空,压的更梅连气都喘不过来,被折磨的皮包骨头,痛不欲生。老師得知史更梅的身世和遭遇后,经过走访了解,怀着对旧式婚姻的憎恨,对史更梅不幸婚姻的同情,他以史更梅为原形,熬了两个通宵,创作出剧本《史更梅》,由他自导排演。在上演的那天,全村男女老少,早早吃过晚饭,聚集在戏台前,在明晃晃的气灯照射下,人头攒动,吵杂声顶沸。一通开戏的锣鼓敲过后,当扮演史更梅的角儿出现在舞台上时,台下顿时安静了下来,只听史更梅开口唱道:史更梅在碾房,自思自想,遭不幸二老早逝,更梅我像一株枯草,在寒风中倍受煎熬,被逼无奈,给二拐子做了童养媳,如羔羊入了虎口,受虐待暗无天日,叫苍天开开眼,快帮我逃出这人间地狱。此时,扮演史更梅的角儿两行清泪掉了下来,引的台下一片唏嘘声,更有平素和史更梅交往情深的姐妹,不禁掩面抽泣了起来。演出结束后,来看戏的乡领导握着老师的手,连连夸奖说:这出剧编的好,乡政府一定要为全乡的史更梅做主,讨个公道,早日摆脱封建婚姻枷锁,还她们婚姻自由。没过多长日子,在乡政府的干预下,史更梅终于获得了自由身,和一位矿工结合,组成了新的家庭,过上了幸福的新生活。老师也成了名人,来找他学戏的,索要戏本的人络绎不绝。那些日子,清静的学校也变的红火热闹了起来。

张老师在教学上极严,从不马糊。每天上午到校后,他就让四个年级的20几名学生在地上自觉的排成一行,一个接一个的走到他面前,把书放在教桌上,然后背过身子,背诵昨天教过的课文,如果你背下了课文,就让你去予习功课,写仿子(练写毛笔字)。如果你背不下来,就留下,站在讲台前,拿上书再去背,直到背会为止。因此,学生都很怕他,生怕背不下课文被罚站。那天,大个树儿又没有背下课文,被罚站在教台前。中午放学时,他和我走在一起,耷拉着头,低声的对我说:我想了一个上午,这学我不想上了。经常被罚站,还不如去帮我爹种地呢。我说你也不笨,只要用点心下功夫去背,怎能背不会课文呢?他苦笑着说,其实我也想背会,可就是记不住,也许我就不是块读书的料,你不要告诉老师,下午我就不来上学了。那个下午,大个树儿真的没来上学。第二天上课后,老师很惋惜的对同学们说:昨天晚上,我去大个树儿家,说了一大马车好话,劝他来上学,可他就是不答应,我已尽力了,各人有志,只好随他去了。老师做出很无奈的样子,显得忧心重重。

春天到了,校园里的两棵大杨树长出了新叶子,油光闪亮,绿生生的,在春风的吹拂下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像似在唱歌一般。那天上午,我和几个同学趴在杨树下,用青草的叶子从地上的小孔里钓萤火虫玩,每钓上一个,就趕紧装进空墨水瓶子里。正玩的开心时,张老师摇响了上课的铃声,我们一窝蜂拥进了教室,坐定后,老师面带微笑的对我们说:乡里捎来话,说是让我给写《护林公约》牌子,大约有十多块。写牌子得需要不少墨汁,我想请同学们帮忙。同学们同意吗?大家齐声应道:同意!老师高兴的说,那就开始研墨吧。话音刚落,只听教室里就像春蚕吃桑叶一样,一片沙沙声。经过同学们的积极努力,老师放在讲桌上的那个大海碗很快就盛满了研好的墨汁。老师十分高兴,立即让我和另一个同学将一块护林公约牌子抬进教室。只见老师挽起衣袖,精神抖擞的提笔饱蘸墨汁,一气呵成护林公约四个大字。老师以隶书见长,字体端庄典雅,古扑厚重,备受人们推崇。老师一边写,一边给同学们讲隶书蚕头燕尾的运笔起势,在不知不觉中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具体生动的书法课,使大家在半懂不懂中感受到了中华书法的精美,至今让我难以忘记,成了刻骨铭心的美好回忆。

岁月沧桑,母校早已被拆变成了民居,可每当踏上这片故土,我总会佇立在校址前久久凝望,心中发出阵阵感慨。因为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藏着我的梦,留着我的情,还有张老師的音容笑貌。

我与渐老的奶奶


在我还没有出生,在爸爸才8岁的时候,我的奶奶便因病去世了,所以在我爸的记忆中,几乎没有母亲的印象。后来爷爷找了一位奶奶做伴儿,那时,我3岁,看着眼前的奶奶,仿佛就像看到天上的奶奶。

关于奶奶的事,我都是听别人说的,(因为爸爸很少提及)奶奶那个时候一张照片也没留下,我心里有很想看看她,所以我把我全部的孝心都给了眼前的奶奶。

记得小时候,家里种了一棵枣树,红枣还没有红,我就嚷着让奶奶打下来给我吃。奶奶看枣子还青,就不给我摘,我很不开心,就自己拿着棍子打,枣子没打掉,反而打伤了奶奶,她说:不碍事,以后可千万不要拿棍子乱挥了。我看着她,很疼却挤出了笑容,当时我不明白,长大后,我发现,奶奶说的不碍事都是强忍出来的。奶奶永远都是麻雀胃,这不吃那不吃,看似刁钻,实际是让给我吃。日子恍恍惚惚地过去了,我的个头已经超过奶奶许多了,我在成长,她在衰老。

去年春天,奶奶得了肿瘤,那可不是一件好事情,在我的世界里,这如同绝症一样,电视里好像都会是这样。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了奶奶与我睡在一起,她抱着我,和我聊着天,然后她越来越像天上的云,朦胧、虚无。

现在的奶奶没有年轻时有活力,但却比去年好很多。虽说周末很短,但总比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好,希望我还可以尽自己的一片孝心,帮奶奶多做一些事情。

看着好的朋友在我面前亲热


小研是我最普通也是最不普通的朋友,我总是调侃她,将来哪个男人看上你,那么他一定是个色盲,她总是毫不在意,一笑置之。

小研,作为我少数朋友中的一员,是最普通也是最不普通的。普通是因为她外貌及其一般,一米六的身高,身形又不丰满,我一直都开她玩笑说要是那个男人看上你这样的一定是个色盲,她也毫不在意,总说什么色盲也没什么,起码还是看的见的嘛,只要喜欢我就行了。可后来她的男朋友不但不是一个色盲还是一个十分帅气的男生,高高瘦瘦浓眉小眼的,让我们这些自称是剩女的人感到这世界也太不公平了。那时候我们都还在读大一,而那个男生还是其他系的,叫做嘉树。

据小研告诉我还是那个男生主动追她的,当然我是万万不能相信的。只不过后来我又相信了,这就是我说她最不普通的地方,原来她也有人暗恋着,并且这一恋就是三年。后来那个男生每天都来寝室外面来找小研,然后他们一起去图书馆。每次小研生病他都会在第一时间给她把药送到,给她唱歌,也不怕在外人面前出丑。总之是男朋友应该做的他都做了。

渐渐地后来彼此都有些熟了,一次我们几个一起去外面吃饭,聊着聊着就问他俩是怎么认识的,怎么还真的会有这种色盲。他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各自笑了,我们在一旁很是无语。过了一会儿嘉树说其实他们早就认识,还在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上小研了,因为那时候他俩是同桌,所以渐渐就喜欢上了小研。可又因那时候高中学习抓得紧所以一直都不敢说出来。然后我们又问小研那时候是不是也暗恋着嘉树?她说没有,因为她不敢,毕竟她一个要身材没身材要学习没学习的怎么敢想去喜欢一个长得帅成绩有好的嘉树。我们笑笑说算你还有自知知名

有几次我们一起去爬山,小研还只走了几步就装作走不动,然后嘉树什么也不说就把他背在了身上,硬是一个人走了两个人的路。我们这些旁人看着都累,可嘉树居然说其实小研很轻,没什么。我去,她这也叫很轻啊,那我岂不是都上不了称了。其实我们都知道她最轻的时候都还有一百多斤。好吧,是我这个二十几岁初吻都还在的人太孤陋寡闻了,可能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最奇葩的是大热天的他们去逛个街都还要无时无刻把手拉在一起。有一次我和小研出去逛超市买了一些零食和女性用品,我们一人提着一大袋就往回走,不知道嘉树从哪突然就跳出来了。这一下小研就乐了,我心想这下好了,终于有人帮我们提东西了。我正准备说叫嘉树帮我们一下,可还没等我说出口小研就转过头来看着我说:来,你先帮我提一下。

凭什么是我啊,嘉树不是在这嘛,你的东西当然应该你的男朋友帮着提,不干!

她凑到我耳边很小声的说这怎么可以,你忘了我们买了什么了!他是男的啊。

当然一向大大咧咧的我毫不在乎,故意提高音量说男的怎么了?再说了又没买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不就是几包卫生巾的嘛,难道男的就不知道女生要来大姨妈,嘉树,你不知道小研每个月有那么几天吗?

我看着嘉树,他只是笑笑,当然我从他眼神中可以知道他想要表达什么,大致可以用表示。

这时候小研趁我不注意突然就将东西塞到我手里了,一边说叫我拿好一边跑到嘉树边上一把就拉住了他。嘉树说:这样不好吧,还是给我提吧。

没事的,不重,就只有一些零食,她可是我们寝室的女汉子,好厉害的。

我说:谢谢你的夸奖啊,见色忘友的家伙。我一边说脑海里不断的闪现过无数个你妹,你妹,你妹下次一定不给你用卫生巾。

我走在他们后面,他俩倒好在我前面卿卿我我不说还一直催我走快点。我心里的火简直就快要爆发出来了,当然我看了看路两旁的花花草草我没有爆发出来,我怕一不小心把他们烧的死无全尸,谁叫我是如此的善良呢,于是后来硬是憋成了内伤。心想这笔账一定要算在她身上,更加坚定了不给她用卫生巾的决心。

就这样很快就又过了三年,我们也终于大四了。而他俩呢,居然也在一起整整三年半,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他俩这三年之间居然一次矛盾都没有发生过。这在对于我这个大学四年一直都没人追的剩女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打击。在大四的最有一学期嘉树因为成绩一直很优异被学校送到美国留学,而小研那个成绩差到离谱的家伙还和我一起都得继续待在这学校过完最后一学期。

在嘉树走得那天我们去飞机场送他,小研那家伙居然哭得死去活来,给人一种如丧考妣的感觉。嘉树只是抱着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安慰她没事,我又不是不会回来了,一放假我就飞回来好不好,别哭了,等着我回来娶你。

她听后没停下来不说哭得更伤心了,虽说女人都是水做的,可如果按她这样下去以后就只有用水枪打水进去了。

最后还是依依不舍的分开了,我们又回到学校准备度过最后一学期。她一路都闷闷不乐的,我安慰道:哎呀,你开心点嘛,大不了以后我给你用那啥总行了吧。我也装出一副难过的表情,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因为她也要和我一样过没有男人的日子了,哈哈哈。

那个半学期很快就完了,庆幸我和她都安全毕业了,并且还被分到了同一家公司。很快嘉树也回来了,但是没有娶她。因为他说在美国的学业还没完成,不敢太分心了,希望小研理解他。小研还真信了。就这样没过几天他就说那边还有很多事就又飞回去了。

可后来嘉树一年都没有回来,给小研也不怎么打电话。小研给我说她发现嘉树变了,不和她说他在美国的状况了,给他打电话有时候也不接,他说他很忙可在他空间上到处晒得是他游山玩水的照片。渐渐的又过了一年,嘉树还是没有回来,小研也说她在空间看到了嘉树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的照片了。那一刻我们都知道嘉树不回来的原因了。

有一天晚上小研找到我,在酒吧哭得稀里哗啦,边喝边说他们分手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会是这种结局,无奈我还是得装作很惊讶的样子说了声啊!

然后和她一起在那里开骂了,我又开始亮出我那大嗓门臭男人,还说回来娶你,在一起这么久有什么用,还不是很快就移情别恋了,当初就不该和这种人渣在一起。她说对。那天晚上她喝了很多,直到喝到胃疼进了医院,一连在医院躺了好几天,不吃不喝话也不说。终于在五天后她愿意出来了,只是她再也没有去上过班。一直待在寝室看着嘉树的照片,我本以为她是要先好好回忆一下然后把它们全部烧掉。

后来发现我又错了。那天下班还没等我回寝室就被她半路挟持了,我誓死不从,心想我可是有贞操的剩女,就算你对我再好我都是不会搞基的,我家可就我一个啊。最后还是失败了,虽然我的精神是高尚的却有一颗吃货的心,所以最后一时没坚守住还是被她挟持到了目的地---饭店。

然后就有了开头那段对话,她说她要到美国去找嘉树,因为她还是不相信他真的不爱他了。我说:你绝对是疯了,这种男人有什么好去找的,是我躲都躲不赢,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不用担心我,没事,可能结果很不好,但我还是想去试试。

心想我才懒得担心你,我是怕你出一次过又找到一个外国男友就没人陪我单身罢了。

我没有说什么,只问她好久去。她说明早叫我去送她。你妹,又让我搬东西。一早到了飞机场,居然又哭得死去活来的,真是没有用。她说:你今天这是咋了,还哭得这么伤心,好了,等我回来,回来就娶你哈。

一听到这句话喉咙一紧顿时眼泪都被吓得停住了挂在脸上,你妹,老子不搞基,你快走,谁要你娶。我们相视笑了笑,说了再见就分开了。我看着他进了站然后自己就赶去上班了。边走边骂,该死的小婊砸,害我上班迟到我跟你没完。

只是可能那时候我们也没想到那次再见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这几年她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她说她找到了嘉树,其实嘉树没有不爱她,在电话里她说她现在在追嘉树。我好好的骂了她一顿。骂她居然还敢喜欢那个人渣,问她是不是真的以为自己没人要

最后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在电话那头笑了笑。该死,要是你不是在外国看我不把卫生巾扔到你脸上。看你还有没有脸。我也给她打过一次电话,我说我结婚了,因为我怕她回来要娶我就完了。她说:恭喜啊,终于我们的剩女也有人要了。我咋觉得这话听着那么别扭,但还是说了声谢谢。最近的一次通话是在前几天,她说她要结婚了。

在听到这样的消息时我都忘了自己已经是有夫之妇,

问:啊长得怎么样?壮不壮?中国的还是外国的?

她不慌不忙的说:其实你认识。

什么?我认识,不会吧,我们共同的朋友就那么几个啊,别绕弯子,快说。

我要和嘉树结婚,就在下周。

你个小婊砸,居然还和那个人渣在一起,那种见异思迁的人你也敢嫁,绝对是疯了。

你先别急,其实我们都错怪他了。

那晚小研告诉我其实嘉树去国外不是去读书的,而是在大四的时候发现他自己得了肝癌。但他不想小研担心,所以串通学校骗了我们。小研最后去那学校没有找到嘉树就又打电话问我们的大学老师,老师告诉了她真想。

小研就直接去了嘉树治病的那家医院。可嘉树说不想见到她,叫她走,但小研坚持要待在那里陪他。因为她知道嘉树只有三年的时间了,嘉树的父母告诉她嘉树每天都看着小研的照片流泪可又不敢给她打电话,那些照片也是他们去找的,女孩也是他的一个妹妹。小研听了哭得不能自已,那一刻她决定在嘉树的有生之年一直陪着他。

于是这一陪就是三年,现在嘉树的病情突然加重了,而小研决定把自己嫁给他。嘉树和他父母都不同意,最后在小研的恳求下还是同意了,决定下周一就举行婚礼。

她说了很久,但我听得出来其实她是幸福的。她最后还告诉了我嘉树答应了她什么,嘉树在出国的前一天晚上答应她说这辈子永远只爱她一个人,如果有一天不爱了一定是自己死了。

听完这些我什么都没说,轻轻地说了句新婚快乐挂断电话;这头的我早已泪流满面。在心里骂她,你终于还是嫁给了你的那个色盲。你告诉过他吗?其实那次那袋子里面除了零食和卫生巾还有专门给他买的东西,叫做爱情。我只是帮你们提着走了一段路,最后终于还给了你们。

待风来


从相遇的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已经在告别。在风的季节漂泊,随着念想去远方。

多年来,我一直在默默等待,期盼一场风的到来,吹尽我残留的思念,一丝一毫,一干二净。过往就像一杯烈酒,越是回味,就越容易醉,就算褪进了风华,彼岸的守候却仍旧是一个人,终,你是我不能言说的伤。

岁月的流逝,慢慢地在脸上暴露。桃花开了一年又一年,草绿了一季又一季,我却每时每刻都在老去。可岁月再怎么无情,也抵不上你离去的痛。栀子花开,装饰了盛夏,它的叶冬雪春风夏雨秋日中依然如初,可我们的关系却不能一直这样。

穿越小巷,遗落在最美的时光,一人前进着。我知道前面的路很艰难,满是沟壑峡谷,险山怒水,一个人去征战,受了伤只能自己包扎,流了泪只能自己拭去。但我何尝又不想有那么一个人,陪我至白天黑夜,一起经历世间种种。风风雨雨,起起落落,一起度过。

明明知道,一个人的旅途是寂寞的,既然选择了,那就前进吧!前进就是痛苦,何时能苦尽甘来?就看何时探寻到心所在的方向,寻求到自己所在的高度。前进的路不会总是晴天,总会下那么一点雨,既然等不到撑伞的那个人,那就自己坚强一些,独自冒雨前行,走到适合自己的地方避雨。

刹那的相逢,便是一生的离别。但遇见你,就是遇到青春最好的模样。从小到大,我不知编织了多少个神话般的梦,诉说了多少违心的话,此刻想想,那也不过是自我安慰的一种方式。待风来,与你蓝天白云下追逐,奔跑在希望的原野。

人的一生多则百余年,少则一二十年。坎坎坷坷,流泪是理所应当的。可若是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你拭去眼角的泪,那你所受的苦就是值得的。待风来,送来新的自己,告别过去,谈一场永不后悔的恋爱,搏一生功名不辱岁月。

做人就要学会取舍,从舍中获得。在这样一个有风的季节,就像你,如风一般来到我心里,充实了我,可又转眼掏空了我。但我是庆幸的,那种充实的感觉就是我最珍贵的财富。原来,幸福也是如此简单,做人也可以很容易满足。

待风来,许我容光焕发,何必强加诸多烦恼给自己?虽然生命在于运动,人生在于拼搏,但偶尔的休息也是有必要的,不然人就会疲惫,甚至只为生活而生活,变成一个没有生活情调的人 。待风来,行一场遨游世界的旅途,让心倘祥在宁静的星空,作一回逍遥客。

闲愁只待风吹去,好景还凭鸟换回。一路的艰辛,也会偶尔来点浪漫,看日出晨间的柔和之美,看雨停时的暮时清纯之美,看午夜星空的宁静之美。

待风来,添一缕诗韵,写一篇山河恋景;待风来,作一幅聆雨听云,染一帘晨夕落纱。

待风来,轻拾起过往凋零的落下,用笔笺写下痴痴恋恋的话语,待风起时,轻扬它的妩媚 。

待风来,掀起一场花开的景色。

静待初夏


初夏,是我的回忆,也慢慢地淡出我的视线,而后多了一份羞涩,也开始渐渐地忆起。

初次见面,我含含糊糊的说,她迷迷糊糊的听,抬起头的我才发觉我认错了人,连声道歉就扬长而去。而后的几次见面也不算太和谐,她也开始进入我的世界。我不太喜欢说话,总习惯性写出来,然后关上,好像这些东西只能到老才能打开。我和她在一次颁奖舞台上相见,也是这一次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初夏。

之后的她总是和我说一些关于文字的事情,好像渐渐地我和她就有了话题,也开始从那些花花草草变成了一些用词造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也更不知道这场遇见是对于错。我便糊糊涂涂选择妥协,也慢慢地学会从文字里找到我想要的答案。

初夏,这个简单的女孩,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写了很多关于她的故事,每一次都会给她看看,起先她不屑一顾,后来慢慢地喜欢这故事。有时候我问她你是真心喜欢这故事还是习惯了,她笑着跟我说是习惯了。我并没有不高兴,也许只有她才肯说这句话,我仰望天空说: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吗?

那一年,依旧是一个初夏,空气中带着燥热,我和她静静地坐在操场上。我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指着天空说我要走了,你要照顾好自己。她问我去哪儿,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还是敷衍说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会回来看你的。

初夏的晚上,雨下很大,我拖着行李箱,一步一回头,但始终等不来初夏,

也便悄悄的离开了。

多年后的初夏那天,看着远处一群穿着毕业礼服的她,我突然嘴角露出一丝丝笑容。她再也不认识我了,我和她度过四个初夏,却在这个初夏忘了。我站在远处偷偷地看着她。拾起梧桐树叶写了一段短诗

你,在远方

而我就在你面前

初夏那年

我的记忆很深

而你已经忘却

我,在远方

而你在我面前

还是那个初夏

你是否还记得我

她就在远方

静待花开


生活并非一杯白开水,而是有苦、有甜、有辣、有咸,我们总要细细品味,待生命的味道游仞于舌尖儿,我们怕是才能知晓生活的乐趣。

很久不曾写点什么,有想法,却终归未行动,心里没来由空落落的,总归还是得干点实事,荒废的日夜总会寂寞。

惰性或许生来便存在,大二下期励志写部十几万字的小说,才寥寥六千多字便已心生怯意,总想着,追完这部剧,看完这本书,吃完这顿饭,很多的理由聚合在一起,充斥着大脑里仅存的些许灵感,着实会远离当初的承诺。

想做的事情很多,经济却就定在那里,限制着几乎所有的高大上的行动。再过一个月,大三的时钟便会如约想起,考研之路长漫漫,柴米油盐已逼近,坚持考研,所有的精力仍需放在学习上,经济上的负担,人才博弈的压力直接就业,工资仅饱却未能余,虽说有些乐趣,然安稳却与曾向上的豪情相击,孰是孰非,又怎能一语成的。

学识需丰,人脉需广,情感需稳,在大学这个圈子里,方圆兼具,才为妥善,那么,步入社会,岂非不同?太多的人,太多的事,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我们需要磨练成长,如若不然,曾经的小白兔若未能得到保护,恐怕过往的壮志也早已湮灭。温室里的花朵再娇艳,再美好,一碰触那滚烫的阳光,怕也是只能灿烂些许瞬间。成长是我们在生命中不可逃避,不可或缺的一种经历。

幼年、少年、青年、老年,这些个阶段,我们均会有所失,有所得,有所喜,有所忧,过程很重要,只看过程不看结果是为极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亦为极端,有时候,我们需要一颗寂寞的心,在某个温暖的春天邂逅属于自己人生的芬芳,言不尽,意无穷,总归,惊喜乍现的瞬间,任谁都会笑靥如花。

我们终究不会拥有十全十美的生活,遗憾在我们的生命中占据着重要位置,没有患得患失的观念,也并非是好事,在失与得中找寻平衡点,在平衡点上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欢乐,才不失对得起自己。

喜欢上一个人,便执着得想要在一起,却未曾思虑他是否也喜欢你;看上一款限量版的衣服,便不假思索地买下,却未曾考虑经济上是否容许;恋上灯红酒绿、日夜颠倒,便毫不犹豫放纵自己,却未曾顾虑身体是否康健很多时候,并非我们喜欢,便可以一意孤行,在家庭、学校乃至社会这个大的环境里,我们需要兼顾主观想法与客观条件,只为自己的人想必也就只能得到一时的快感,待时间的磨合,身边人的冷漠怕也是将他裹住直至窒息。

生活并非一杯白开水,而是有苦、有甜、有辣、有咸,我们总要细细品味,待生命的味道游仞于舌尖儿,我们怕是才能知晓生活的乐趣。

那夜未归,成了我后悔的事


读大学时我是个大眼睛的可爱女孩,毕业后分配到银行工作,经别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先生,于是自然而然成为美丽的少妇。那个成为我先生的男人第一次见到我,脸就红了,给我添茶水时又把手给烫了,起泡了还在笑,我是被先生的笑容感动了。

先生对我很好,不是那种情人节送一束玫瑰的好,他几乎包揽了每天的家务。几年过去,生活波澜不兴,我微有遗憾。他像一杯温吞水,总也无法给我渴望的热度。

第一次和同事去动感地带酒吧,我穿着一件新潮的露脐装。灯光摇晃,大而陈旧的吧台上,领舞的何先生将细长的眼睛闪闪地盯住我。我想,也许是我的错觉。

舞曲完毕,何先生跳下来,很自然地拉住了我的手。我本该拒绝的,可是手却无法控制地热起来。何先生后来对我说:我等了你很久了,为什么你今天才出现?

激情被一个眼神一个碰触点燃。我开始和先生说谎,借故出去,去动感地带酒吧看何先生跳舞。何先生那天送我一枝紫艳的玫瑰,我先生从未送过我玫瑰。心里有分感动,也有分激情。何先生拉我上到二楼,我们在黑暗的角落里深深拥吻。那种热情得令人窒息的吻,使我陶醉更让我颤栗。我完全忘掉还有一个人在灯下苦苦地等我回家。我的心,被一直渴望的激情所蛊惑,已完全不知身处何时何地。

何先生对我说,我爱你,真的。何先生的眼神,像灼人的火,烫得我心在震颤。每天何先生都在手机里重复着同样的话。我家庭的基石有些摇晃,在一个丈夫背对着我的夜里摇个不停,那基石处有未燃的火药。我终于在那天没有回家,拨了电话告诉先生,女友生日,要去和女友庆贺然后玩牌到通宵。

第二天凌晨,我醒来,依偎到那个男人怀里说:亲爱的,等我一个星期,我嫁给你。

何先生笑了起来,淡淡地说:我以为,你是个成熟的女人。

原来,何先生不属于婚姻,他只有无数爱着的女人和爱过的女人。他曾经在大学为一个女生自杀,得到她后却又开始寻求新的恋人。他习惯的是追求和征服,习惯的是放纵的、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激情,习惯说我爱你,但绝不是一万年。

我听到了有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就像玻璃杯终于遇到了一直渴望的100度的开水,却在刹那间支离破碎。碎片,捅进了我的心里。雾蒙蒙的水蒸汽里,只有悔恨的眼泪,哪里还有爱情的踪迹?

回家时,先生已经去上班了。桌上压着小条:你一直睡眠不好还熬夜。买了牛奶和肉松面包,你吃了赶快睡觉。很简单的话,却让我泪如雨下,我在卫生间里泡了一天,可我知道那瑕疵是洗不去的。

或许,真爱只是一只家常的玻璃杯,承受不住炽热的激情,而只适应中度的、柔和的、清澈的温吞水,更需要一种持久的温度和保护。除非你选择破碎或者毁灭。

我依旧默默地喜欢老影片魂断蓝桥,爱情如战火般蔓延。依旧床头放着那本廊桥遗梦,从眼神到心,不过一秒,一个邂逅就成就一段激情,像火树银花,在漆黑的夜幕陡然开放,美丽无比,但那仅仅是传奇。我终于知道,我需要的爱,只是一杯家常的、可以包容的温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