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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发表时间:2020-12-17

【www.qg13.com - 人与动物之的情感故事】

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记录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情,有哪些浪漫的爱情故事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欢迎阅读与收藏。

认识萍萍,源于我的一句刊于某杂志底栏的很哲理性的话。

这句话格言化,加上我的名字与真诚谐音的原故,一下子把萍萍吸引了,迷住了,打动了。于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萍萍于某个夜晚独坐窗下,咬了很久的笔尖,而且对那句话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才下笔,给我写来了一封既简洁又富有文采的交友信。

收到她的第一封信是在前年的秋冬时节。刚离开家乡,在外求学,思乡之情如酒酽酽,乡愁也如这南国秋冬之风的猛烈与震憾,于是渴盼来信,渴望亲情、乡情与友情的滋润和慰藉。这时,远在苏杭的萍萍来信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读着来信,便欣喜,便兴奋,便有一种不可遏制的激情荡漾心间。

选择在周末,有更多的时间来梳理思绪,来构思情节,来回忆往事,来抒发感情,一落笔,便如大江之水,一泻千里,未几,洋洋洒洒几大张的回信写好了,郑重地写好信封,郑重地投了出去。

有了书信往来,我和萍萍就成了笔友。

她初三毕业,考上本市一所成人中专,读财会专业,与我同时入学,与我学制相同,而且,爱好也大同小异。这样,我们共同的语言便多了,信来信往,电话传情,转瞬间,便已一年零六个月了。

时间是酿造友情这坛美酒的最好酒曲。一年来,我俩频频通信,并互寄相片,算是在静中认识了对方。她,白晰,稍胖,齐耳发,甜甜的微笑,一副青春学生的俏丽模样,真是苏杭美女,与众不同。如今一饱眼福,当心友情窜入爱情。我这样想,便在信中告诉了她。她回信道:别臭美我!友情在眼前,爱情在遥远;珍惜拥有,放弃幻想!我愈发对她着迷了。

不用问,我比她大,并且大好多。我便与她以兄妹相称,她答应了。在以后的来信中,萍萍就大哥长,大哥短的叫个不停,听起来感觉到亲切之中还稍带几分亲昵。我呢?开始称呼她为阿萍,但北方人不喜欢广东人这样常带阿字的称呼,对我道:人人都叫我萍萍,大哥您也这样叫吧。萍萍,听起来多顺耳的名啊,我便乐得叫开了。后来通了电话,连叫几声萍萍,她听到了,就在遥远的那端,格格笑个不停,应个不休。

说真的,我竟然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与爱不同又相同。反正,每次给她写信,与她通话,总有一种心跳的感觉,既激动又兴奋。信也写得非常有灵气,话也讲得非常有条理。有一次,萍萍在电话那端对我说:听大哥您说话,真舒服,真幸福!

哎哟,我的妈!莫非萍萍也真的喜欢上了这个遥远而陌生的大哥?

春三月,收到她寄来的厚厚的信。信里说:大哥,您比我大,又出了社会,既成熟又有经验,可要多帮帮小妹哟!我抱病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回答了她在信中提出的诸多问题。在家乡给她打电话时,问她收信否?感觉怎样?她在电话那端传过一声娇柔的话:太好了,谢谢大哥!wWw.qg13.Com

4月13日,是她18岁的生日。前一日,便打电话过去,接话的正是萍萍。萍萍吗?萍萍,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也祝你长大一岁,成熟一份,可爱一分!她在那端边笑边应:谢谢大哥的祝福。您的祝福比什么都珍贵,长这么大了,您是第一个从千里之外的他乡打来电话祝贺我的生日的人,我会永远把你记在心里的。不过,大哥,我的生日是在农历四月十三日,而不是公历4月13日。这没关系,到了农历四月十三日,我再祝你生日快乐,一年祝你两个生日快乐,好不好?萍萍又在那边笑了,笑得很开心,很甜蜜,很陶醉。毕竟,关山迢迢,隔不断友情浓浓;时空渺渺,阻不住友情悠悠。

人的一生中,注定拥有亲情、乡情、友情和爱情等等。但不管是哪种情,只要是纯洁、健康和美好的,人生便会陶醉在这种情的相伴中,给我们的生活以诗的憧憬,花的心情,酒的醇香。

对于男人,一生会认识许许多多的女人。但高山流水,知音能有几人?芸芸众生中,只要有那么一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她的可爱才美丽,那么,男人认识这样的女人,便是一种缘,管她是近在眼前,还是远在天边,也管她日后是否成为你的妻子,只要现在成了朋友,成了兄妹姐弟,成了知音,就可以相交相知,无话不说,无事不谈。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幸福,生活的一种情趣。

亦如我与笔友萍萍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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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萍的房子梦


小萍是没想到过房子的。结婚时,她没想过要男方买房,她认为结婚就是两个人合在一起过日子,与房子无关。同时她也知道,就是找男方要,也是白要,因为婆家拿不出来。小萍那时还没有那么势利,单纯着呢。

可房子问题是个现实问题,不是你不想它,它就不存在。结婚需要房子,没有房子结了婚住哪?公公是纺织厂的职工,住的是厂里的老房,一室一厅,厂子嘛,早就垮了,工人都下岗了。婆婆娘一直没有工作,又加之老俩口年纪大了,弄的钱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要子女负担就很不错了,哪有能力去买房?公公婆婆都是老实巴交的人,为了能让儿子结婚,他们把单位分的一室一厅的老房子让出来,在这栋楼下面的马路边搭了个棚子住着。

用现在一句很时髦的话来说,小萍是“裸婚”。

小萍也不是能干的人,读书时成绩不太好,考不上大学,好在是非农业户口,属于厂矿子弟,高中毕业后考了个技校,分在厂里工作。哪知没工作几年,工人面临下岗,他俩不得不买断工龄,另谋职业。他们开过小粉馆,也开过麻将馆,惨淡经营,劳心劳力,可算来算去,基本上收支平衡,只能维持基本的开支,没赚到什么钱。他们想,店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开的,赚钱不容易;替别人打工还能早涝保收,所以他们放弃开店,打个小工,图个轻松。

打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成家有小孩了,不能南下,也不能北上,只能在自己居住的小城里打工,工资低得可怜,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好在小萍没有什么远大的想法,也没有什么远大的计划,她身边没有富得流油的人,平时交往的都是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属于“屌丝”级别的人。她不会不切实际,想入非非,只要解决了柴米油盐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开支问题就行。她在这又老又旧拥挤不堪的房子,一住就是十多年。

小萍对钱认识不足,有钱就用,从没想到要存点钱备用。她是个洒脱的月光族(工资低,不得不月光)。

小萍是哪时候开始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的?一次偶然的机会,到一同学的家里。她发现:原来住宅区有住宅区的不同,房子有房子的不同,别人住的才叫“住房”,自己住的只能叫“窝”。从此以后,她就有梦想了。她发誓一定要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她开始省吃俭用,开始精打细算,开始一个子掰成两个子用,节省又节省,缩小又缩小,存钱,存钱,存钱!

有人说,一个月的工资只能买一个平方。当房价只要几百块一个平方时,小萍还只存有几千块钱,她买不起房;等她存有万把块钱时,房价提高到了一千多一个平方,她还是买不起房。房子对她好象一直是可望不可及。

小萍到处看房,可每看一次,羡慕一次,向往一次,也一次又一次粉碎着她的梦。

小萍最大的心愿,是买房,她做梦都梦到自己住上了一套宽敞漂亮的新房。她现在倒羡慕农村里的人了,还是农业户口好,家里有田有地,还可进城打工赚钱。在城里买一套房,在农村可以修一栋楼房。

现在的房价涨到三四千多一个平方了,而小萍的工资一个月还只有一两千多点。一个月的工资买不到一个平方了。看来小萍的房子梦是实现不了了。小孩慢慢长大,读高中,读大学,开支更大。也许这辈子与房无缘了。

何时能“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幸好,幸好,政府有了新政策……

今年,小萍拿到了一套住房的钥匙,搬进了新房———廉租房。

小萍的房子梦圆了。

一叶轻萍


上官红萍刚出娘胎,精致小巧、略显清秀的五官让亲友和接生的医生护士惊呼:美女出世喽!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红萍的外表,越发的讨人喜欢,红萍爸,一家上世公司的高管,才华横溢,高大俊朗,外型象极了香港著名影星周润发,相识的人都称他“发哥”!发哥对女儿,这个前世的情人,视若珍宝,疼爱之至。

一转眼,小红萍读初中了,出落得相当耀眼,回头率几乎达100%。垂涎的男子越来越多,有几个死皮赖脸的,天天守候在“双口”—红萍的家门口和学校门口,象苍蝇一样粘着,不停的嗡嗡叫。发哥,绝对的护花使者,上课下课,途中接送,风雨无阻。小红萍呢?从小到大,被爸爸呵着,捧着,眼里、心里可只有发哥,其它的男子,根本不正眼瞧。偶尔,发哥板着脸,二本正经,点着女儿的小鼻尖嘱咐道:“女儿呀,中学时期是你的学习时期,也是你身心成长时期,专心读书、运动,别被其他事分心哦。等上大学了,你长大成熟了,分辨是非的能力强了,才可以找男朋友,谈恋爱哦。还有啊,认男孩子,最关键看人品,要像你老爸这么优秀的。”发哥胸一挺,表扬起自己来相当自信。小红萍细长的睫毛一闪,绵绵的扭扭纤腰,甜甜的噘起小嘴:“老爸,我只要跟着你啦,一辈子都不离开老爸!”

红萍很听爸爸的话,妈妈呢,忙着家务,两个女人,拥着一个优秀的男人,且被这个男人宠爱着,小日子过得很舒心。

俗话说,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好日子也有突变的一天,红萍眼里集无数优点于一身的好爸爸,迷上了一个小他二十多岁刚大学毕业的女孩,七魂都没了,在红萍刚上高三那年,发哥抛弃了他心爱的女儿和妻子,离家跟女孩出国找富贵去了。

红萍的天,一下子坍塌下来,她的心,被狠狠地剜去一块肉,对爸爸,她恨透了,这个爱她至极如今伤她至极的男人!她想到去死,又很不甘心…

班里的同学在父母的关心督促下,埋头苦读,专心备考。此时,红萍已无心课堂,她的天空,笼罩着漫天的黑云,她的大脑,出现了大片的空白,内心孤独无助空虚与怨恨交集…一天傍晚放学,她情绪特别低沉,徘徊了好一会,才挪出校门。校门外,小城第一富商刘大胆的儿子刘成刚已守侯多时,爸爸走了的日子里,刘成刚天天如此,他相信,只要有耐心,脸皮够厚,没有美女他拿不下的,何况现在没了发哥这块绊脚石。红萍犹豫了一下,坐进了刘成刚的车,刘成刚一时受宠若惊,载着美人,直奔小城最高档的人间仙境娱乐城,名酒好菜,众星捧月,在酒醉灯迷中,红萍有些麻木了,她的心,似乎略略的好过些,她害怕回到没有爸爸的家,害怕听到妈妈愁苦的叹息声!当晚,红萍没有回家,从此,她辍学了。

红萍偶尔会回家看看妈妈,为了讨美人欢心,刘成刚买了一套小城中心的房子给红萍母亲住,还给了红萍一笔钱。

朝思暮想的美人终于到手,刘成刚狂喜了一阵,其实他早有妻室,红萍是她的不知道第几个相好,有钱人总喜欢新鲜的,才过了几个月,刘成刚对红萍有点腻了,又找了新欢,就把她转让给他的好朋友、在赌场上放高利贷混社会的牛二。那天是节日,刘成刚安排了一次聚会,通宵狂欢,红萍很快地进入痴梦神迷之态,牛二趁机占有了她,还把他们床上的故事给拍照留影。牛二是个心狠手黑的家伙,收受了刘成刚的女人,他也是花了代价的,心里计划着,怎么说也是个二手货,玩玩罢了,花的钱,老子得用些心思,连本带利的赚回来。

让牛二没想到的是,这小妞对被刘成刚转送给他好像并不是很生气,挺服贴的跟着他,且撒娇发嗲,颇能来事,美女就是美女,举手投足间,风韵十足!古人说什么来着?“回眸一笑百媚生”!别看牛二是个混混,也略知风雅,识货得紧!牛二心道:“奶奶的,老子的机会来了!”从此,牛二在占有红萍的同时,把红萍不断的中转给小城里的达官贵人,赚取大量的好处。

渐渐的,红萍出名了,连外省的人都知道,小城有一个美若天仙大胆开放的少女,堪称娱乐界的极品。

几年下来,红萍也修炼成富姐,有了自己的标致性建筑,市郊旁一幢红色小别墅。一天凌晨六点,红萍穿着睡衣,慵懒的打开大门,正与屋里过夜的男人吻别,突然几声压抑着的泣音传来,转头才发现,大门右手边,一位曲着腰,略显萎琐的老男人正低头倚靠着墙,身体在瑟瑟的颤动着。

妈的,真晦气,大清早的,遇到上门要饭的了!

刚与红萍快活一夜,正沐浴着春风的徐总,火气一冲,抬脚就向男人踹去,嘴里骂道:你个臭要饭的,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快给我滚!

男人一个踉跄,往后退去,满脸的惊恐与羞惭。

怎样的一张脸啊,眼窝深陷,颧骨削突,涕泪横流,怎么会是他?他怎么是这个样子?不管他怎么变,红萍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是爸爸呀,是那个无情地抛弃了她母女、曾经多么风流倜傥的发哥,哪怕烧成灰,她也认得!

别管他啦,一个要饭的而已。红萍叫住还想发飙的徐总。转过身,关上大门,自个走上楼去。

奇怪,看到多年未见的爸爸,红萍一点感觉也没有,父女之爱早已死去,恨却又提不起来,发哥现在这个样子,不就是红萍希望见到的吗?莫非她对负心的老爸,还有一丝怜悯之情?看到他如今颓废的样子,竟然心有不忍,恨意全消?

“哈哈哈……”屋内的上官红萍突然大笑起来: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锋利的小刀,划破手腕……

她累了,好想休息。

我与手机的故事


已经第二次拿出充电器了。

那个烫手的东西,此时正在播放着某部动漫电影,屏幕中是经典的打斗场景。

但我全然没有注意手中,只是在望着天边。什么也望不到

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了一部智能手机。

不得不说,手机真是个好东西。尽管是一部早已下架的老机型,但只要连接网络,五花八门的信息便会在瞬间呈现在我的眼前,我也能方便快捷地查看我感兴趣的内容。各种软件层出不穷,其中的许多游戏软件更是吸引我的眼球。

但最吸引我的还是诸多视频软件当时的我对名侦探柯南情有独钟,经常搜罗一些名侦探柯南的剧情或是电影,这些视频软件自然是给我提供了海量资源。为了看完一部名侦探柯南的电影,我可以不眠不休地看到凌晨三点。

我把手机放在书柜上,开始做作业。可是写着写着,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移到了手机上。

玩一会儿吧,反正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一个声音说。

不行,作业都还没写完呢,这样会耽误学习的!另一个声音跳出来反驳。

可是你写完作业就没时间玩了呀。连碰一下手机的时间都没有了,还要手机做什么?倒不如回到二十年前,买台大哥大实用。

我果然还是被心中小恶魔说服了,第一次将手伸向了手机。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写作业写到十一点。

手机就像一块强力电磁铁,任何人只要看上一眼,摸上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从未有人幸免,包括我。

当我第四次晚上十一点做完作业,妈妈开始起疑了,三年级的孩子哪里有那么多作业?莫非

于是,我在第五次拿起手机时,被妈妈抓了个正着,落得个人赃俱获的下场。手机被妈妈藏在了某个角落里。

但越是这样,我就越加不由自主地要去把手机找出来玩一下,而且越玩越起劲,越玩越不舍得放手。为了躲过妈妈的鹰眼,我每次都确认妈妈的动静后再拿出来玩,晚上等到妈妈睡着了就躲在被子里玩

甚至,有一个早上,我起来时就知道不早了,从我却鬼使神差的拿起了手机,锁起厕所门,佯装上厕所,在厕所里看前几天尚未看完的动画电影,全然不顾父母焦急的催促。等我猛然回过神来,早已过了出发时间,只听见父母压抑着怒火的叹息。

手机,俨然成了我的心魔,麻醉了我的身心,腐蚀了我的思想,而我却以此为乐。

终于,妈妈忍无可忍,真正没收了我的手机。尽管如此,我还是落下了一个拖拉的坏习惯。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再接触过手机。

后来,爸爸把奶奶从湖南接过来东莞。当时正逢我升初一的那暑假,常常是我一个待在家里,奶奶便成了照顾我的第一人选。

我总希望奶奶能留在家里不是因为我很需要照顾,而是因为奶奶手中的智能手机诱惑着我。这样,家中只有我和姐姐两个人,我便能随心所欲地动用奶奶的手机,因为奶奶是管不住我的。

但奶奶会向妈妈告状,妈妈警告我多次,可是手机彻底把我zhengfu了,也彻底把我奴役了。

前不久,奶奶回湖南了,自然也就没有了机会偷吃。

不知不觉中,我的手机病开始慢慢被时间治愈了。即将升上初一的我,也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确实,手机有神通广大的一面,但它也有弊端。尤其是对于青少年来说,像我,就极易被手机吸引,直至无法自拔。青少年有青少年该干的事,而手机是为成年人设计的,作为一名青少年,我应该做的是好好学习,而不是梦想拥有一部手机。

自此,我再也没有玩过手机游戏。

小时,我与鸭的故事


人不能在日常的平平淡淡之中淡忘掉自己的理想。当初的计划,当初的想法,是不能走着走着便记不得了的。因为种种原因,或境遇的改变,当初的原始理想渐渐地便迷失了。所以,应当将其寻回,继续鼓起理想的风帆。

思想是空白的!此时此刻。不知该表达些什么。

或者说说我的过去?因为我除了过去留给我的记忆,我仿佛什么也没有了。记得一句西方谚语:我在这样的世上走着,记忆是我惟一的行囊。啊,多深厚、多睿智的一句话啊!然而,这深厚与睿智的话却不是我辈能道出的。下面就说记忆。

小时,我与鸭的故事。

想起这一段时光来,觉得颇有意思。小时候,我与鸭结过一段很深的不解之缘。因我爱鸭,所以家里养的全归我管,一日两餐的喂食,是我的权利与义务来的。其他人不能够插手,否则我会不高兴。

上午8、9点钟光景,是放鸭的时候。先搅拌好一糟糠,这是鸭的食料,配料很简单,粥与米糠。粥不能是沸腾时候的,要不会烫到鸭嘴,宜将其搁置至温冷。看着只只毛羽洁白的鸭大口大口地吞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当将圈鸭的圈门打开,它们便一个个争先恐后你挤我搡地出来了,一出来,随即似表达它们的欢欣似的,扑扇起翅膀来,一路奔腾到喂食处。正当妙龄的少母鸭们,往往走到了能起飞的地方,便纵身起翅,来一道完美的弧线,起一团翻飞的雪影,舒展它们青春的肢体。那是一只只雪白的天空的精灵啊!其翻飞的轻灵的姿势大约不亚于那美丽而高贵的天鹅吧。它们如果愿意飞久些,便会绕着村庄飞一整圈再回到出发地;不愿意飞久,则直飞一段路程就降落了。后者会令你感到气恼,因你得将其追赶回来喂。而且,它往往不解人意,不知道你可怜它没进食,要令其回来吃东西的,你一走近它,知道你要追它,它又要起翅飞起来了。这样子和你躲猫猫,你会气得牙恨恨。但它是不知道你心疼它的。撒手不管了,让它去罢,你舍不得,因你怕它饿瘦了;但令其好好地归回,它偏不这样安份,让你焦头烂额。这时,你便觉到了它任性带给你的悲哀。

公鸭则好多了,至少它不会给你添这一段酸楚。它即使飞也只飞一小段路便落下。但它在吃食时则是慢条斯理的,你看着都忍不住生气。你弄不懂它为何做那么多无谓的哼哼。吃一小口就要哼哼个没完没了,好像哼才是当前的第一要义,而吃是其次的。而且又特花心,身边的母鸭们,它定要一一交流,伸着嘶嘶嘶的脖子,这里一下,那里一下。这时,谈情说爱又仿似成了它的第一要义,而吃是其次的。

我们的小村庄只有一条小河流穿而过,河水很浅,由于发源不远,河水大抵都很清澈。这里便成为鸭们吃食饱后的嬉戏栖息地。它们吃完食便一个个或紧或慢、或呼朋引伴卿卿我我的往小河处赶。一到河边,先伸嘴来几口水,然后是下河就着清浅的河水开始用头往背上撩水,渐而,全身湿得差不多了,就用翅膀打水,爪踢一番,用嘴梳理梳理羽毛。洗完后的最后一个动作是永远也少不了的,就是扇扇翅膀,用尽力气去扇,要将所有的水珠儿一个不留地扇去,以保持干爽的身躯。这样,日复一日,一只只洁白得晶莹剔透的如雪般的鸭们便诞生了。其实它们自出生后,只要能够,又何其不天天在河里浣洗它们的身子呢。佛家说的天天勤拂拭,莫使有尘埃说的正是像它们这样的呢!啊,可爱的鸭们,你们的毛羽是如此的洁白,模样儿是如此的美,就像仙岛上的白燕吧,我想不出别的话。

然而,这一个个洁白无比的鸭们,尤其是雄鸭,是非常好斗的。一见面,如果对方是陌生的,权衡了彼此身手,是要打起来的,非得分出个胜负不能罢休。这样一打,有时是一场艰苦持久战,直战得红鼻子泛出了惨白,仍不罢休。因为只要被战败,败下阵来,今后便得远远地躲着战胜者了。除非再有勇气来一次命运大翻身将对手转胜为败。但得有那一份力量及胆魄,因你曾是人家的手下败将,未战心未免就输了人家一截。据我观察,只要被人家战败过一次的鸭,其翻身的机会是很渺茫了的,多是日后见着便得远远地躲着它,它近,便得令挪位置了。但也有敢于再次挑战胜利者的好汉存在的,有时还不止一次呢,得好几次的挑战,才最终抢回王者的宝座。如此一来,它便身边美女环绕,整天伸着脖子嘶嘶嘶地仿似在叨它的英雄壮举,又或者是在给女鸭们讲只有它们才懂的情话。

当看到自家的鸭统治着整个村庄的鸭社会,那是我这个当主人的感到最得意的事情。看它们厮杀时候的万丈豪气,更是勾引人心的一幕壮举。但,天往往有不测风云,鸭社会里也往往会有令你无奈的时候的。因为,或许不知哪家里会有超强的公鸭在,会忽然有一天将你家的一个个鸭将军全部战输掉,然后趾高气扬地盘桓在你家附近,与母鸭们一个个地交欢,而不让任何一个输者做同类事情,一有这顶风作案者,它必给以狠狠的痛击,直至其鸡毛鸭血,惨兮兮的独坐在凄清的角落!如果这样,这叫人感到多么的脸上无光,对吧?直至要人在邻居面前从此低声叹气了呢!虽然这是鸭社会的事情。我却从此不能舒心地过日子了!好晦气!

然而,虽然它们不争气,惨象让你目不忍睹,但是事在人为,总有着法儿助你的将军们成为沙场上的佼佼者。这方法很简单,但相当之荒谬,就是,我的出手相助!当它们厮战得难分难解而看起来仿佛精疲力尽之际,我很担心我寄予了厚爱与厚望的斗士会败将下来,落荒跑掉,我便上前,尽一点我的微薄之力,给对手一点折磨,于是对手便最终输掉了较量,跑得比兔子还快。我知道这样的行为很卑鄙,但也无法,谁叫我这么爱看到胜利的火光?但,通过这样的手段所取得的胜利,或许是对手也知道其中奥妙的吧,所以不承认!下次见面,仍要打,那场面越显悲壮了。这时候,我不知道还有无勇气去破坏鸭社会的游戏规则了,或者只是静观于一旁,又或者再施展故伎,在此再说下去大约也没什么意思,所以就不表了。

但我却很爱我朝夕相处的勇士们。至于爱到什么程度,下面就见分晓。我很确切地记得,一年的七月十四节,我无论如何都不让家人动我的鸭们一根毫毛,然而要过节,得宰一只来吃,母亲于是苦口婆心劝我让步,但我始终就是不愿。后来,感情归感情,因鸭们养着不是为看而是要吃的,还是有一只被宰掉了,进了我们的胃。我竟为这而掉眼泪,你信不信?这便是我儿时的一段笑话儿。或许,还有人记得我的这份痴呢。真的好好笑,今天想来。竟至于为禽去落泪。或者,我没有把它们看成是与自己不同的异类,而是把它们当朋友了吧。又或者是,世间的一切物,与其相处得久了,都是产生感情的吧,所以竟至有这一份痴。

一年年,我养过一批批的鸭,从鸭雏到壮,到老,到死。伴随着其成长,给我许多许多欢乐,我也从童年逐渐成为少年,在成长。但是,逐渐大了之后,却失去了喂养鸭的兴趣,不再关心它们,也不倾注感情下去了。这也很令自己不解,也不知在哪一天那份心就凭空失去了。至今我仍找不到原因。我收获的,只是一份回忆。回忆着是幸福的。

故事与他


世界上有两种方式的长大,一种是明白了,一种是不明白,在淡忘中成长,直到有一天自己都忘了,我们都以后种方式长大。

也许我们熬过春秋,熬到白头,熬到世界上再也没有我们。

他明明穷,就那几件衣服。衣服已洗得泛白,他也被熬到泛白。他努力学习,只为摆脱那个令他厌倦的家。

他说,他的人生就像一座大楼,他必须精心设计为它铺好每一块砖,建好每一座瓦,他不允许他的人生有半点失误。他的人生没有亲情,没有朋友,没有老酒,单调的像一张已经泛黄了的照片,那里面有他的过去,他厌恶的他自己。

他总想长大,为了摆脱这个家,也为了摆脱过去的他自己。过去的他最讨厌坐在脏兮兮的地上,也最厌倦痴迷于烟草的少年。

他放弃一切,他终于长大,他终于成功。他终于摆脱了过去的他自己,他终是后悔放弃了原来那个最干净的他自己,成为了势利眼的他以前最厌恶的人。

他真是没有想到自己变成了原来最讨厌的样子。坐在脏兮兮的地上,嘴里叼着烟,脚下踩着自己的尊严,那就是他讨厌的模样,这就是它现在的模样。

其实情随事迁,他也没想到会一语成谶。他终于长大,却长成了带着微笑面具的泪人。

所有的大人都曾是小孩,只是人们忘了。

他也曾是少年,只是自己忘了。

他的一生像风像雾,愈发朦陇,他的成长像一株疯狂地野草,任其流浪,在荒野中迷失自己。

他这一生一直在走一条路,路的尽头叫成长。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离群的野马,一种是忘己的候鸟。一个离开,一个等待,孤影残阳,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