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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首席科学家:美国回来的“邻家大叔”

发表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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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候一定会发生很多的事情,等到我们都老的时候就翻出来回忆,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三诺首席科学家:美国回来的“邻家大叔”,欢迎阅读与收藏。

强生、罗氏、拜耳、雅培,说起血糖仪,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这四大品牌,就像说《射雕英雄传》的武林高手时,必称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一样。但是,几年前,美国一款Nova血糖仪横空出世,随后强生悄悄退出了美国医院市场,同时在中国医院大力推广Nova血糖仪。

这一市场突变的背后有一个关键人物,他叫蔡晓华,美籍华人,Nova血糖仪研发者,如今是三诺生物的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美籍华人、博士后、高收入如果这描述的正是眼下的你,那你一定觉得未来生活充满了无限可能。50岁以前的蔡晓华也曾这样想。只不过,他接下来的选择让一些人看不懂放弃在美国的一切,回到中国,从头开始。回到中国后的蔡晓华,出任长沙企业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由他率领团队研发的中国第一款医院级血糖监测系统金系列将于年内上市,有望打破洋品牌长期以来对中国血糖仪医院市场和高端市场的垄断。

求学:师承美国电化学泰斗级人物

青年时期的蔡晓华可以用年轻有为来形容。他27岁获得武汉大学分析化学博士学位,后以人才引进方式前往海南大学任教,28岁就晋升为副教授。

1997年初,蔡晓华进入世界医疗仪器领域前20名的美国Nova公司工作,并研发出世界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医院级血糖仪,目前在欧美各大药店均有销售,并被许多同行作为黄金标准。在公司,他拿着令人羡慕的高薪,妻子在美国也有很好的工作,两个女儿都在美国读书,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立志:一定要回中国造福家乡人民

如此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谁都认为蔡晓华这一生肯定就在美国度过了,但蔡晓华并不这么想。我总觉得心里很失落,感觉少了点什么。蔡晓华说,在外漂泊20多年,我的根在中国,我很想回中国创业,想用我的技术造福家乡人民,在国外干得再好也是为人作嫁衣。

期间,有不少国内外猎头公司联系蔡晓华,想高薪聘请他,都被他婉拒,直到两年多前,三诺生物两位创始人李少波和车宏莉找到他,给他描绘三诺生物的美好蓝图:要做亚洲第一、世界有影响的血糖仪公司。看到三诺生物在中国已小有名气,公司领导团队很年轻有闯劲,蔡晓华心想:就是三诺了,我要在中国创国际大品牌。

攻关:研发出国际一流的血糖监测系统

蔡晓华加入三诺生物后,将战略理念由原来的血糖仪普及推动者转变为血糖仪专家。

为什么提出血糖仪专家口号?蔡晓华介绍,三诺生物用12年时间,让便携式血糖仪走进了千家万户,但由于技术等原因,国内的血糖仪医院市场和高端市场一直被国外品牌垄断。在他的带领下,三诺生物研发的血糖监测系统金系列将于年内上市。研发出与强生、雅培、罗氏等国际大品牌相媲美的高端产品一直是我们的目标,蔡晓华说,金系列就是这样一款国际领先水平的医院级血糖仪,目标就是进入国内的医院市场和高端市场,并进入欧美主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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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嫂子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男的工作一旦找的工作不如意,要适应 一阵子;而女的嫁错丈夫,有可能痛苦一辈子。我写的这个嫂子是个苦命的人,介绍她的苦难历程,无疑要伤及到一个自家哥哥,一直犹豫了好久。每看到好多女人被男人当成了宝,活的幸福滋润,就会想到我那不久前过世的嫂子,受了一辈子罪的嫂子。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就姑且称她为小平嫂吧。

小平嫂未出嫁前是邻村一个端庄大方,温柔贤惠的姑娘,中等个,双眼皮。面色红润,总是面带微笑。自家哥哥呢,当兵出身,中等身材,shenti健壮,孔武有力,当时自家伯伯能干,家境还算不错。两个人成婚,在外人看来可谓是郎才女貌,很是般配。上初中的我是见证了那场婚礼的,第一眼看到新娘子的时候,我脸红了,农村竟有这么漂亮的新娘,唯一为小平嫂感到惋惜的是婚礼太简陋了!80年代初,正赶上婚事从简,小平嫂竟是二憨哥用自行车驮回来的,嫁妆是两个木箱子上面几幅铺盖,用架子车运到我们大杂院的。就这也看到小平嫂喜气洋洋的脸。可见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美好憧憬。他们结婚的第二年,和大伯分了家。小两口在西厢房居住,按说这个时候的光景应该甜如蜜的。其实不然,小平嫂的苦难日子开始了。

记不清他们的夫妻大战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印象中是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每次都是以小平嫂失败而告终,留下的是遍体伤痕。毕竟二憨哥当兵的出身,满身力气,与嫂子打架就如对敌人那样,毫不留情!更可气的是每次打完架,大娘过来,不说自己的儿子,反而埋怨媳妇不会让着男人。我家在上房,开初打架我母亲还去劝架,谁知二憨哥火气上来,有一次拳头竟打到了母亲身上,虽然事后连连道歉,母亲也整整疼了一周时间。以后再打架,我们也不敢让她去劝架了,并且对二憨哥的产生了深深的不满,心里暗自嘀咕,打媳妇算什么本事?每次村里的人聚在大杨树下面吃饭时,二憨哥都会炫耀他的战绩,别人也附和着说他是真爷们!现在看来那些人可能在家里做不了真爷们,瞎起哄。我斜眼看他,撇撇嘴。上师范了,一次他又在炫耀,我反驳了一句,男女平等,敢打老婆就是真爷们?他立刻急眼了,小孩子懂什么,看你将来也是怕媳妇的主!一边去!走就走,我还不愿呆在这里呢! 小平嫂婚后第二年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脸上的笑容也少见了。但对我确实很好,也许我这个小她好多的学生娃像小大人一样劝过他几次的缘故吧,有时家里的人去地里干活回来晚,小平嫂还会把她家做好的饭给我盛一碗,我说不吃,等我妈回来做,她笑着说,都住到一个院了,客气啥?只要你不怕去学晚,可以不吃。就这样,吃过好几次她家的饭。母亲后来每做好吃的,就让我给小平嫂端一碗,我很乐意这个差事。两家关系处得很好。从大人的交谈中,我陆续得知,打架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二憨哥从小就被大娘惯坏了,家务活一点不做,认为那就是女人的事,每次同样地里干一大晌农活回来,小平嫂做饭,让男人做点家务,二憨哥不干,再说一句,直接上手就打。我说,知道他这脾气,不理他就是。小平嫂说,不理也不行,他会说你板着脸给谁看呢,说不了几句,就又动手了。其实村里人场面上说他是真爷们,过后都说他是半斤面。这是我们这里的说法,意思是爱动手打女人的男人,现在的称呼家暴男,这话我也不怕二憨哥看到不愿意我,他现在年纪大了,力气大不如以前,把小平嫂也打没了,他能不后悔吗?

小平嫂也想到过离婚,但随着两个孩子的降生,这种想法也就只能埋在心底了!假如说,这场婚姻摧垮了小平嫂的精神。两个儿子的养育拖垮了小平嫂的shenti,年轻时地里活家务活都很能干的小平嫂45岁时已是百病缠身,那年她儿子高考失利,她家庭虽然拮据,仍坚持让儿子复读一年,她打听到我在复习班工作,找到我,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800元钱,说你给领导说说,家里只能凑这么些钱啦,看不能少点,给你侄儿做生活费,我看到小平嫂塌陷的眼窝、苍白的脸色,心里感到很是酸楚,当年光鲜的小平嫂哪里去了?岁月纵然是一把杀猪刀,也不该这个杀法!我找到领导,说了这个情况,并强调这是我的侄儿,领导格外开恩,减了300元,刚好够侄儿一个月的生活费。我心里想多少算是对小平嫂有个交代。连续几年春节回去,见到小平嫂,她都会说起这个事儿,感谢的话说很多,我也会问他儿子的情况,每次说起这个话题,她都会很高兴。

后来听说她每天都离不开药,随二憨哥去了打工的地方,平时能给哥做个饭,二憨哥也收心不少,学会了照顾病号。再后来呢,生活不能自理回到了老家,我有时回去了就会去见见小平嫂,或者从母亲口中打听她的情况,总之,shenti一年不如一年,后来坐在轮椅上竟不能认出是我,脖子歪倒一边,不忍多看。终于在几个月前结束了她苦难的一生。

出来工作许多年,除了家里的长辈去世,我很少送葬到墓地的,小平嫂的葬礼我坚持到了最后,从村里人口中知道了更多信息,情况比我写的更要悲惨,我就不忍再做陈述了。其实小平嫂不在了,二憨哥也更形影单吊,无人陪伴,哥啊!你为年轻时候的冲动后悔过吗?你若体谅嫂子,同甘共苦,也许嫂子再陪你20年也说不定?好怀念小平嫂子出嫁的模样!

小平嫂的经历,使我有了一种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什么时候都不能动手打老婆,吵嘴怄气,可以;动手打人,坚决不行。都说媳妇是用来疼的,你若真心待她,她会陪你慢慢变老。

暮年之诺


我在转角守护你直到暮年。

《题记》

2007年的初夏,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这一年,我6岁,他8岁。这时的他还很美好,像一个被人擦得十分干净的水晶杯,在午后的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第二次见到他时已经隔了一年多,彼此都早已忘记对方,而真正让我们交心的便是这一天。

这一天是他妈妈的葬礼。

当时的他是无助的,是惶恐的。

我不记得当时是出于什么心理会去关心一个不相熟的人,或许是同情吧。唯一记得的是他当时那张苍白而布满泪痕的脸,还有那句我是个没有妈妈的人了。

苏墨林,别去了,据说那边很恐怖的。怕什么?我外公说了,我是大哥哥,我会好好保护你的。这一年我7岁,他9岁。这个夏天成了我们最开心的夏天,亦是最后一个开心的夏天。

再见他时已经隔了三四个月,在他爸的婚礼上。

他不再是我爸。到现在我也很难想象,当时只有9岁的他的脸上的神情怎没会那么漠然,甚至参杂着厌恶,自讽。

那一年他搬出去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家中,一直住在别的房子里,只是偶尔找他家人要钱。也是那一年我和他失去了联系,后来只是听说他跳级了,再后来连他的消息也没了,他,仿佛消失了一般。

一直到我13岁这一年,15岁的他才重新和我联系上。

陈诗诗,还记得我么?他长大了,更帅气了,而我也已经不能再从人群中一眼认出他了,可他却能一眼认出我苏墨林?相似的轮廓,不同的气质,和当年的他简直判若两人。他笑了笑,算是回答了我的疑问,一如既往的揉了揉我的头,而我踮起脚尖也拍不到他的头了。是啊,他长大了,褪去了以前的青涩;我们长大了,时过境迁又怎能像以前一般?

那一夜我们谈了很多,话题基本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夜他那如萤火微光般闪烁的眼睛。

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不平不淡,平静而美好。

我考砸了。或许一切的平静就是从这里打破的。我问过他为什么,因为我曾记得他对我说过他要考一所好高中,然后向他爸证明他没了他照样可以。他说他知道他爸想让他考一所好高中,他,不想按照他的意愿而活。

后来他以艺术生的身份报考了一所艺术学校,在这所学校里理所当然地成了学霸,成了女生心中的男神。而他也理所当然的任性,理所当然的花心,理所当然的玩世不恭。

理所当然的,变了。

在进入高中的短短一个月中,因为外貌出众的他不仅被女生记住了,也被每个老师记住了。他,从刚开始的顶撞老师、闹事打架,再到最后的打架、逃学,一个月,是的,一个月。他把一个不良少年该做的事都做了。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对他,我是心痛的,但,我依然记得,他是记忆中那个说会保护我的大哥哥。

一个学期,说快不快,我已经踏入了初一的第一个寒假,而他也踏入了高一的第一个寒假,没多久,我的生日便到了。

这个生日,不同于往年的热闹,我只是与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唱歌,其中便有他。记得那个昏暗的包厢中,他看着我,没了以往的嬉皮笑脸,摸着我头,对我说陈诗诗,我会在转角守护你直到暮年。那个晚上,我哭了。记忆里的他回来了,或许,我一直都知道,他还是他,一直未变。

寒假只有一个月不到,很快我们又奔波于我们生命的各个角落。

陈诗诗,其实我真心搞不懂你到底哪儿好。这是杨静诺和我说过的一句话。她很讨厌我,不,应该说之前很讨厌我。

杨静诺喜欢苏墨林,之前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直到那一天。

苏墨林,我喜欢你。哈?今天不是愚人节啊。一样的嬉皮笑脸。苏墨林,我说真的,我从小就喜欢你。对于杨静诺来说,只要她认定的,她的执念便会很深。杨静诺,我不喜欢你。冷漠,是的,很久没有冷漠的他又开始像一块冰了。苏墨林,你告诉我哪儿不好。不甘。我就是个人渣,不想祸害别人。他别过头,不再说话。她哭了,边哭边笑不想祸害我么?苏墨林,你真的觉得我这么好骗吗?因为陈诗诗吧。我真的不知道,我哪里比不上她。是的,杨静诺是漂亮的,算得上是女神。我不知道她那里好,在我看来,她就是我妹妹,是我一辈子要守护的人。这是他,第一次认真的看着杨静诺说话。亦是杨静诺第一次当着他的面哭。

没过多久,杨静诺在空间上传了一组照片,写到这副皮囊他不爱。

执念太深,不料无果。

又过了一个星期,苏墨林被劝退了。

我自由了。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

这是你要的吗?他不是这样的。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玩着手机,漫无目的的翻着空间。

这么多年了,你不想回去看看吗?我不想他一直如此,像个没有根的枯叶。

我会回去看看的。唇瓣轻轻动了几下,我知道,他其实开始想开了。

愿一切都能好起来。

我想,会的。

可那时我还不知,一切的未知就像有人拿着刀,找准了我们最弱最不设防的部分温柔地刺进去,然后拉出来,血肉模糊,然后再刺进去,一直到最后痛苦变得麻木,现在变得模糊,未来变得没有人可以知道结局。

我的人生真他妈狗血的像韩剧一样。这句话就像是深冬里朝我泼来的一盆冰水,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寒冷的风冰凉的水,浸入骨髓的冰凉似乎要把身体的所有温暖都抽去,只留下如干絮般散漫的冷一团一团的塞在胸肺间。

原来,上帝早在我们没有丝毫准备的时候,便在前方埋下了一个炸弹,而现在,那颗炸弹爆了,炸的我们猝不及防。

你知道吗,我竟然有一个4岁的弟弟,而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真特么好笑。他低声说着,声音中透着一丝对人生的绝望。我看着他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看着他,算是一点安慰。

不久,他回到了他外公家。

不久,他吞药自杀了,最后被朋友发现,没死成。

陈诗诗,我要出国了。

是的,他爸帮他在澳大利亚联系了一所学校,准备把他送出国。

你会去吗?我怕他会反抗。

嗯,会的,但我会先去新加坡呆几天。

多长时间?

大概3年,其实我也说不准。

三年,嗯,三年。

他说过他三年后回来,而我们亦会在这里等他。

是的,我们。我,杨静诺,徐哲,王杰,我们在这里等他。

你说过,你会守护我,一辈子。

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被重新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

我相信你一定会回来。

邻家有女


当我还是个屌丝的时候,我说这话时,基友鄙夷的看了看我,目光停留在我脚上一双大号的人字拖上。好吧,我收回刚才那句话,应该说是我是屌丝的早些时候。

那时候我刚从大学出来工作,跟三个哥们挤在一个房子里,所幸房子还算宽敞。

我们住在四层,一层两户,对面住着的是两个年轻的姑娘。与我们差不多年纪,没有精致的妆容,穿着也简单随意,一看就知道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可能是这个缘故,便平添了几分亲切之感。

其中有一个短发的姑娘,常穿黑白两色的衣服,走起来步子很轻快,声音颇有迅哥儿的味道。

周迅是我少年时的女神,她的烟熏嗓一惯让我着迷。当我说起此事时哥们只是笑,一边剔牙一边笑,什么像周迅,你就是看上人家了!好吧!他一贯这么刻薄,对!就是刻薄,刻薄到总能一眼看穿我的心事!该死!

小区有个后门,晚上八点之后会锁上,只余下一人缝的宽度。我跟哥们回来比较晚,每每到要从缝里挤进去,哥们体盘较大,每次都颇费一番力气。

这天又是晚归,吃完烤串喝完啤酒回去,哥们那一身肥膘可是受了老罪,哆哆嗦嗦的挤了半天愣是只挤进去一条胳膊,我在旁边撕拉硬拽了半天也没什么起效。

迅哥儿她们也回来了,无法,哥们只好先退了回去,让出场地,准备中场休息后再战。

只见迅哥儿平展手臂,右脚迈进门内,微微一转头便滑了进去。动作流畅的简直就像是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的体操队员,看的我跟哥们都傻了眼,半晌哥们才说我去!这也太顺利了吧!

她许是听到了哥们的话,回头冲我们笑笑,她的笑很浅,仿佛透明,短发在路灯下映的有些发黄,俏皮而乖巧,她什么也没说便转头走开了,步履轻快,像一只鸟儿!

那一晚,我做梦了。梦见小时候,雪盖住了整个院落,银白的雪地上飞来了一只麻雀。尖尖的嘴,纤弱的腿,灵动的头不停的望四下打量着。我屏住呼吸,一点一点的走近她,还未等我靠近时,附近一个树枝被厚厚积雪折断了,凉凉的雪撒了我一身,麻雀也扑簌一下飞走了!我懊恼的醒来,真是一个奇怪的梦!

小区有门禁,而我是个喜欢丢三落四的人,经常忘记带钥匙,哥们又很晚下班,于是我便一个人在楼下等门。

所幸迅哥儿跟我的下班时间差不多,大概等个半个钟头,她便会回小区,然后我便能一起进去,然后同她道一声谢。

久而久之我便越发纵了这个毛病,有时候碰上哪天她加班,可能要等上半天才能进去,为此哥们不知数落了我多少回,对此,我只摊摊手,那又如何?哥乐意!

那天雪下了很大,我一个人在小区外等门,那天是周末,又是雪天,往来的人很少。下午的时候雪已经慢慢开始化开,我冷得只打哆嗦,只好打电话召唤哥们回家救命。

终于,远处走来了两个人,我大喜,以为是哥们,忙冲他们挥手示意。走近时才看出那竟是迅哥儿,她穿了一件军绿色的大衣,白色的遮耳帽,耳边还挂着两个可爱的绒球。

她的旁边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孩,手里拿着背包,右手上还拎着一个生日蛋糕,看上去风尘仆仆。

迅哥儿微笑着冲我打了招呼,旁边的男生也跟着点头示意。她们在距离我两米的地方站了下来,迅哥儿冲男生吐了吐舌头说出来的着急,忘记带钥匙了,看来咱们要等上一会了。

男生宠溺的冲她笑笑,将她身上的大衣往里裹了裹,她也笑,盯住男生脖子上厚厚的围巾。

像只狮子

什么?

我说你带上去就像一只长满鬓毛的狮子。她边说边在男生头上比划,笑容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喜悦。

男孩也笑,无奈的耸耸肩道没办法,某人织的围巾,我哪敢不带!

我站在一旁搭不上什么话,只冲他们微笑着,这鬼天气,可真冷!

不一会儿,哥们回来了,他终于开了门,将我从寒冷的炼狱中解救了出来。

临上楼的时候他在我身边小声嘀咕那个男的是谁?她男朋友?

你自己没长眼睛不会看么?我没好气的应他。

长的比你帅多了啊!哥们刻薄的感叹着,对,就是刻薄!

后来工作好一点时我便搬出去住了,听说后来她也搬出去了,与她的男朋友一起。

这实在不算是一个好故事,草草开始,草草结束,甚至连主干都模模糊糊,可是那又如何呢?生活从来都是个烂透了的段子手,如果非要加一个定义的话,倒让我想起一首泰戈尔的短诗:one sad voice has its nest among the ruins of years. It sings to me in the night.i loved you。

波尔金诺的秋天


写吧,快动笔写吧!妹儿!

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在两人享受蒸洋芋的美妙时刻里冷不丁这样来一句。不过她说的这句话确实具有无穷的鼓动性,在一次游山之后像画画一样重新勾勒出大山的脉络,的确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能力。我想到普希金在波尔金诺的秋天给友人写信道:秋天到了,这是我最喜爱的季节,这时我的身体特别健康。我写诗的时节来临了。面对湖泊、白桦和从田野上升起的青烟,他是怎样昼夜颠倒地写诗呢?

我不知道西伯利亚的秋天是什么样子,可我在离开十年之后,再一次回到这里---阿坝州金川县,姑且叫它金村,也可能是最后一次穿行在它那无穷尽的红叶林子。我从学校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翘掉了两天的课程,脚步轻盈矫健地走过很多个站台,汽车载着我渐渐使出这座要命的城市,没有晴天的、总是把衣服晾发霉的城市。更何况我们这样的穷苦学生每天被圈养在拥挤的学校里,听着无聊的课,日子不外乎睡觉、上课(睡觉)、吃饭、睡觉......一如学校里的风景一样单调。可是有谁在十九岁时不向往着远处的山川田野,如果你又喜欢读书,特别是悄悄写过几首小诗,你哪能受得了这样的异化?所以我简直是身体灵魂获得了一场解放。

金村我是记得的,我在那里度过了不知忧伤为何物的童年。金村以梨闻名州县,过去的日子梨子卖得极好,村民疯狂地种下梨树,后来梨子不值钱了,梨树便也无人料理,爆炸一样疯狂长着。有一年春天,早起的农人突然发现遍布山野的梨树好像约好了日子一齐复苏一样,席卷一片雪压的白,在后院、在河岸、在绵延千里的山峦,呼呼地下起梨花雨来。

不远万里前来观赏的游人不知道,漫山遍野的梨花好看,而秋天一阵霜降,梨树叶子渐染黄色,再吹一夜风,叶尖被冻得发红的秋景图更是奇观。高耸的山因着叶子,像披了条红黄杂织的披肩,几乎温柔了起来!多想变成一只小羊,顺着山峦滚下人间来。如果说阳春梨花让人自然而然想到纯洁或是少女,那么秋日远空下的火一般燃烧的红叶是让人为之一振,以至于流泪的。站在瞭望台上俯瞰整个山谷,除了一条清凉碧蓝的水带,其他地方无不在滚滚燃烧,山腰腾起的青烟无根无系,几看成叶深处烧着的烟火。有时你简直不解,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秋天不应该是肃杀萧条的吗?可是面对眼前熊熊燃烧的生命,再怎么苦情的诗人也无法悲秋,此景,只能对之大歌: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我看梧桐落叶易伤,银杏则落得爽利潇洒;平原之秋经不起霜降,往往萧瑟,高原之秋却像皮肤黧黑、双眼明亮的牧羊人,经得起风雪,在死亡的季节还要燃烧成篝火,再跳一次舞。这又有点锦衣夜行的悲伤了,想到冬日的冗长啊单调啊都再没有叶子,你这样无言的热闹是为了什么呢?

我们穿行在树林深处,游人疑是田地,少有人来此,过了收获的时节,农人也极少,四周只余双脚踩在枯叶上的脆响,一两声犬吠和远处的炊烟一样缥缈无定。抬头望天,是被红叶交错遮挡住的几片蓝色玻璃,穿过树梢投射在身上的光影让人想到春天。路遇几家农舍,石头砌成的房子,水里鹅卵石一般清凉,屋外总是整整齐齐码着柴火,还有见到生人狂吠不止的大狗。有的人家一捆玉米、一条辣椒地挂满了门,像一张天然带香的帘子。金黄和艳红,最古老的颜色,真是生活那副鲜活和热闹的模样。一直生活在寂静中恐怕会让人发疯,但对于我这个久居城市,习惯了拥挤嘈杂的人来说,这样的安静恰到好处甚而带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我好像嗅到了某种有关人类本初的味道,不由地想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过去,人们贴着大地生长,思考着树木牛羊,生命是那么容易消逝,因而死亡显得寻常却又庄重。存在和大地上的一切一样微小,我们默默地耕种、养育,我们在节日里跳舞饮酒、在春林里一坐就是一整天。我真想下了这个决定:就做一个山人吧!从那个没有星没有月没有季节的都市里抽身了吧!在一个人人都想证明自己存在的钢筋巨怪里,我们的情感在枯竭,在扭曲。回来,我要回来!逃离了囚禁人的学校,再见!面色苍白的城市人!我马上要去找一间农舍,石头砌成的屋子,刷成灿烂的黄。我要把宿舍里的书全部带来,在一个天气清明的日子躺在青草里和书中故友们神交,有时我读到一篇优美的诗,我就对着空旷的山谷一边朗诵一边流泪。读累了我便眯上眼睡觉,直到天上第一滴雨把我唤醒。在这个辽阔无尘的秋日,普希金的波尔金诺,也是我的波尔金诺,我会在牧羊的途中经过一颗壮烈的山楂树,灵感像闪电一样击中我,我便拿起牧羊的枝条,把我的诗嵌在大地上。某个深夜冷雨敲窗,寂静的夜里我会无法入睡,孤独在这颗易感的心脏里来回冲撞,终于我会掀开被子,奔向书桌,胡乱抓起一支笔肆意地书写,一直把脑海里闪过的无数狂乱意象用尽......也许这时天亮了,怀着欣喜和满足,我推开门,用布满血丝的眼重新发现这雨后的清晨。

停停停,我收不住这一幻想了-----

显而易见,我还是乖乖地回到了学校码下这些文字。天气还是晾不干衣服的尴尬,教授讲课依旧催人入眠。我去过山里吗?我不禁怀疑自己。那场短暂的秋游更像是做了个梦,醒来都还有泥土的气息,趁这气息还未消散,我匆匆记下这些半实半虚的故事。回到村庄做一个山人的幻想,其实是所有被囚禁在城市里的人的共同幻想,如果你问他什么时候回归呢?他准会摇摇头笑道:等我把钱赚了个够再说,毕竟,耕田种地的事我可做不来!哈哈......

守自己的诺


守自己的诺

有一天,齐白石的家人看到齐老呆在画室里一直没出来,心里很是担心,齐老毕竟85岁高龄了。按照以往的习惯,齐老应该出来活动活动了,今天怎么在画室里闷了那么久呢?家人推门进去,齐老一个劲地喊:去去去,别来打扰我。我今天任务还没完成呐。家人看到画桌上已摆了4张新画,而齐老每天只画一幅画的啊。今天画了4幅,怎么说还没完成任务?

过了好一会儿,家人再推门进去,看到齐老趴在桌子上,使劲地想起身,想伸伸懒腰,因为过度劳累,差点摔倒了。家人连忙去扶,看到旁边摆了第5张画,画上还题了一款:昨日风雨大作,心绪不宁,不曾作画,今朝制上一张补充之,不叫一日闲过也。

原来,齐老曾经给自己规定:不论刮风下雨,不论访者多少事情多忙,每天必须画一幅画,不叫一日闲过。

可毕竟齐老不是小伙子啊,如此高龄,却如此辛劳,万一累出个三长两短,如何是好?所以,其家人就说:不就是一天不画嘛,干嘛这样苦自己?齐老说道:你这是什么话呀。自己制的规定,自己违反,对自己都不讲信用,自己的诺都不守,那还能干什么事情?

对自己也要守诺?

呵,不守别人诺的人很多,可是,不守自己诺言的人可能更多。

我们常常不守自己的苦诺。从今天开始,我一定好好读书,再好玩的事也不去干了。可是,外面有一只知了在唱,心就已经飞走了;明天,我一定清早起床,去锻炼身体。可是,第二天太阳升得老高了,还是恋在被窝里;我一定要去找份工作,哪怕擦皮鞋摆小摊,哪怕挑泥浆做小工,可是,一看到外面毒辣的阳光,就去找人搓麻将了

我们常常不守自己的福诺。今年,我要到海边去玩一回。可是,年头到了年尾,还是忙在工作里,没耍过一天;我要去吃一回肯德基,我要买一身贵重衣服,我要奢侈一把。可是,炒菜的油都舍不得多放一勺,到了商店里,把好看的衣服拿在手上良久,又放了下去;儿孙自有儿孙福,不为儿孙操闲心了。可是,给儿孙挑担的依然挑,给儿孙做牛马的依然做;我要常回家看看,享受享受天伦之乐。可是,一年365天,到底没回去几回

我们常常不守自己的志诺。我要当一个大老板。可是,看到老板一天到晚那么辛苦,便打了退堂鼓;我要当一位学者。可是,看到学者夜以继日坐冷板凳,意兴阑珊,没了兴趣;我要当一个画家。可是,画了几次鸡蛋觉得没意思,心已成灰,掉头转向;我要当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可是,最后觉得跟人去派对轻松一些,多赚钱舒服一些,老婆孩子热炕头现实一些,所以,也就将对自己的那些许诺当成了笑话。我们现在去看看自己童年的作文,翻翻自己少年的日记,听听自己青年的演讲,有多少誓言,你在一直为之坚守?有多少理想,你在一直为之奋斗?

人生啊,守别人的诺难,守自己的诺难上加难,谁能像齐白石一样,85岁了,对自己还是一诺千金?

军营巧遇邻家小妹


时光飞逝。那时一晃,我当兵三年了。

一天,有人从五公里以外的门诊部看病回来,告诉我那里新来的一个女护士说认识我,说她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我根本不敢相信,在这离家千里之外的军营,怎么会有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个女生!

又过了几天,有人带来消息,说女护士姓L,是北京人!明天上午要来看我。这下我更加迷惑了,把小学中学的女同学都认真梳理了一遍,怎么也想不起会是谁。怪了!我们这里有那么多镇江老乡和同学,怎么偏偏会认识我?再说我家也没有北京亲戚啊,不会是搞错了吧?

第二天上午,我早早就在驻地门口的路边,找了一块坡地,在那里可以看得很远

在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遥远的山路上果然出现了一个身影,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紧张起来那时在学校男女生之间是很少说话的,在课桌上还画了清晰的三八线!如今却要和一个女生单独相见,还不知长什么样,到底是谁。

女孩渐渐地走近了,一身合体的草绿色军装,斜背着挎包,穿一双崭新的解放鞋。我礼节性地迎上前去,只见她红扑扑的脸庞,热情地叫我的名字。她见我不敢认她,就告诉我她是我家邻居小J的姐姐。说到小J,我有印象,他家就住我家旁边,他比我们小,经常跟在我们大孩子后面玩。小J有姐姐?我真记不得了。眼前这位小J的姐姐我倒是有几分眼熟或许在大院里说过话?或许来我家串过门?

我腼腆地接过她的挎包,只见上面绣了鲜红的毛主席题词:为人民服务,她还带给我两只苹果,让我受宠若惊。

这位邻家小妹也许因为见到熟人十分激动,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她告诉我,两年前上了301护校,护校毕业分到总后,现在我们由总后代管,没想到能在这山沟沟里碰到熟人

我也不好意思看她,只听她给我讲了许多她的故事。其实我和女孩子没什么共同语言,她说什么我就听着,什么参加广交会啊,什么香港购物啊,什么只有火柴盒大小的日本半导体啊,等等,可见她这几年见过不少世面,听她说说我也算开了几分眼界。

记不得那天中午吃的什么,也可能就是在咱们战士食堂对付了一顿。

送她回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拘束,家乡音,邻里情,莽莽大山深处又多了一位知音,她叫我常去玩,可我后来只去过一次。

那时当兵的时兴在军装的领子上衬上一个钩针护领,记得她曾经给我亲手用钩针钩过两副,让我感动了好久。

一年多以后,她调回了北京,临别时我为她祝福,说到北京多好啊,以后有机会再去看她!而她却泣不成声

调回北京以后,她给我来过两封信,知道她后来复员分到北京重型电机厂工作。我复员回镇江后,一次出差到北京看她,知道她已经结婚,老公是名医世家,再往后,听说她陪老公出国留学,后来她老公创办影视公司,几年时间资产由几万元翻到上亿元!

前几年在镇江再次见面时,这位当年的邻家小妹已经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贵宾,我敬佩她,由衷地为她高兴!

若你等的人永远不会回来(三)


听到这样的消息,A的心情无疑是沉重的。若不是朋友突然的告知,A还不知道W已经准备去G市某中补习了。本想把自己录取的消息告诉W,然后再询问她的情况。面对突然的告知,A只得即刻把拨出的电话挂了,他感觉自己的心沉重得扑通扑通地慢慢往下掉,大脑像灌入了铅水。

朋友马锋调侃道: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可你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人啊,再说她也马锋觉得自己与A虽然是要好的朋友,这样说也有所不妥,便立即转移话题:喂!吃饭没,哥哥做东啊,千万别客气!A沉默片刻,道:吃饭就不必了,喝酒可以考虑考虑。朋友见状,便不再多说什么了。

其实A没有生气,他现在真的毫无食欲。而且朋友说的也是实话,高一高二时他常常参与打架,那时他信奉的教条是:既要学,也要玩;既要白,也要黑。及至高三,成绩从进校时的625滑到410,他才幡然醒悟,退出了江湖。再者W身高1.65左右,身材微胖,虽算不上绝世佳人,但却也长得清秀。高二时,也有漂亮的女生给A塞过纸条,但那时A不知道自己为何那么反感,从此之后只要那女生多瞥他一眼,他就会觉得浑身不自在。现在他知道了,因为他喜欢W,这种心理大概只有初恋的人或者认真喜欢的人才会有,仿佛别人喜欢自己,是在剥夺自己的感情,自己就会离喜欢的人越来越远。可他自己不知道是何时开始喜欢上W的,或许比自己想的还要再早一些。

看着马锋一脸无奈的表情,A拍着他肩膀说道:不爱也罢,咱们吃饭去,你小子得请客弥补我的精神损失!说着二人搭着肩膀径直向不远处的小餐馆走去。A想着,不爱又何必强求,或许换个环境就会改变这一切的吧。

假期里A在一个初中朋友承包的工地上班,每天起早贪黑,便无暇去想起WZ。这于他来说是个辛苦的假期,但也还过得去,没有儿女情长的困扰,的确不会有那么多喜怒哀乐。

转眼还有个星期就要开学了,整个假期A都没给W打过电话,W竟也没给A打过。A倒是给Z打过几次电话,结果前几次打是关机的,最后一次打竟然是空号。这让A心里五味杂陈,他很想知道Z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其实有时他也很想知道W现在过得怎样?可是,每每拿起手机,却又在快要拨通的几秒挂断了电话。

一年有多长,等一个人有多痛苦?A不想绞尽脑计去想这些。他抬头望向天空,只是觉得天空似乎没从前那么蓝了,云朵也那么白了。

如许相诺,谁念


只如初见,顾惜邂逅情缘。那一瞥,是惊鸿素颜。半点轻纱,万种娇研,卿若不负,浮华一世夜无眠。琵琶语,古道幽情,莫道黯然魂。青陌巷,与君辞别,如许相诺,谁念?

执笔无言,纵双目滞情,欲语曾知,寥落的秋景,虫声止语,何时物换星移,又何时分离没有留下任何言语?

独步枫林,木落秋丹,载歌这份秋意。喧嚣侵染凡尘,秋枫飒舞飘尽轮回执念,静静地落向涅尘、重生归真。落叶的脉络是岁月沧桑记忆,华树的相诺是丹枫无悔飘离。深秋、林道、丹枫,兮萧的风吹起,倾诉如许相诺,谁念?

暮晚长亭,枯藤、鸟啼极度渲染知交零落的悲情。往昔瑶月,浅缺低垂,温语了什么,问候了什么。她,随黎明的曙光消隐,几度时光又重现那轮阙台,该许下相诺,静候千里婵娟,搁浅一笺思念,守护。

雨滴落,浅似留殇。长相思,心凉,谁懂?花凋寞,夜寒独怅。如许诺,情往,谁念?繁华遗远方,登阁楼,扣弦吟唱,愿卿、勿相忘。

几许诺言,几许祝愿,是道不出,还是欲语罢休?年少的梦,青涩的心,恨自己,又恐并非所愿,是正确的抉择,还是终生的遗憾?

负卿相诺,违君誓言。心碎琉璃盏,情化蝶舞蹁跹,唯美的诺言,渐渐地遗忘、淡忘、相忘

思,凌乱;念,浮散。秋夜,难眠。安卧月床,如许相诺,情殇夜未央。

记得毕业寄语抒情,文采飞扬,却未曾如许相诺。守候,是最难熬的时刻。抛舍一切,或许才能使人安适。

那回首相顾,那如许相诺,付了风尘,宿归沧桑。唯有檀香,信珠余温手掌,那股暖流,依存

时间煮雨,岁月荏苒,相聚那年盛夏。倘若,如许相诺。

梦里花开,静候君来,卿之愿。

执子之手,与子相守,君之诺。

少几缕痴泪化入清秋,多几妆粉黛饰以惊鸿。醉梦,梦幽帘,梦相诺。这梦,凝结,破灭,终付了空,终惊了梦。邺水朱华,赋洛神;在河之洲,吟蒹葭;清塘荷韵,云天流,争渡,渡回相守。

如许相诺,谁念?

执念,故国神游。曹植流觞曲水、伊人莲步幽情,沉醉了易安居士,引词婉约。

忘却这世间,时间不再流逝,心绪没有烦忧。只愿与你相守,一生守候,半世繁华落,记忆,如许相诺。

友谊,地久天长,这世间何染生命的真谛?

情深,碧水无痕,这凡尘何处惹尘埃喧嚣?

相望,道阻隔江,这天下何人魂归化故殇?

寒潭流影,落雨相思泪,倚栏窗,自心伤。旧城孤寂谁犹唱?帘卷西风黄花凉,清平古调,勿相忘。

一曲离歌,是梦,是虚空。这歌,凄思婉转,情韵悠长,踏歌醉梦谁人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