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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灿劲舞,伴我人生走一遭

发表时间:2021-01-25

【www.qg13.com - 牵手走一生情感美文】

两个人遇见了那一定会发生很多的故事,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就翻出来看看,什么样的故事才能够如此浪漫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绚灿劲舞,伴我人生走一遭,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游不是我生活的全部,但现实也是我的孤独。不像那些专业人士,我是把网游拿来消遣的,虽也付出了情感,也相识了一大票南来北往的朋友,我乐在其中。

——前言。

劲舞,你是那春天的柳条儿,摇曳在风中,摇曳在我的心坎里。自闯入在网游的怀抱里,整个世界变得干净纯粹的透彻。在你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我可以尽情的驰骋。纯粹的打怪得来经验值,纯粹的做任务换来金钱,纯粹的征集天下英豪来创立帮派,我乐在其中。

劲舞,你是夏天那疯狂的龙卷风,席卷了我的闲暇时光。为你,我乐此不疲的在电脑前忙活着,不再外出购物,不再外出约会。我会抽时间和游戏帮派里的人一起去西游,或者去东飞。游戏画面里的人物在跑,现实的我们十指在键盘上乱飞,海阔天空的聊,我乐在其中。

劲舞,你是那秋天的落叶,一幅秋风扫落叶的姿态征服了我。为你,我一边做事情,一边关注着你的最新走向。我看你每天新出来的品种,我看你每天变换的场面,我看你每天出来的极pin装备,我看你每天送给我们的小礼物,一切的出乎意料常常让人惊喜,我乐在其中。

劲舞,你是冬天扬扬洒洒的雪。雪,阳春白雪,梦幻的虚拟。玩游戏,也许是逃避现实,也许不是,我讲不清。首先,我爱网游,但我也爱生活。我不喜欢那些人说玩游戏的人的一无是处。这里,那里,学校里,到处都是严禁玩游戏的话语。但我更爱虚拟里的热闹,可以把冷清踩在脚底下,这里的人都是热情的,我乐在其中。

劲舞,把我的休息时间都给了你,你可曾对我冷眼相待呢?答案是否定的。在里面,我找到了和现实相处的平衡感,现实常常让我感到无力,有压力去游戏里发泄情绪,不失为一种好方法。玩过之后,不沉迷才是上策。我是给自己规定游戏时间,时间一过,抽身而去。

朋友说,我的假期生活一定是:不是在网游就是在网游的路上。对此,我总是哈哈一笑。

很喜欢如梦幻般的华丽舞蹈动作,很爱那些在江湖飘荡的网游,不过,都是江湖的,不免有点视觉疲劳。最近爱上了机甲世纪,换一种不同的玩法,会更轻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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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灿


灿灿出门了,她每天都会这样,但是过几小时她会给我打电话,在这几小时里,她会去一家肉肠馆和商场宠物店,刷我的信用卡,然后服务员会打电话喊我接她回家。

但这次过了十二点,她没打电话给我,我去了那家肉肠馆和商场宠物店,问了店家和服务员都说没有见过她。她去哪了?

第二天我被电话吵醒,我接起来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问我是不是手机主人的家属,但让我去一趟公安局。灿灿的尸体放置在一张床上,身上有很多的伤痕,黄警官告诉我,说昨晚接到报案在一个水库里发现了灿灿的尸体。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然后抛尸,他们正在侦办案件,一定会尽全力破案,为了更好的办案,需要进行尸检但要家属签字。

我手有点麻,拿着笔好半天写不出字,灿灿和我在一起三年,当初她不嫌弃我穷,离家出走和我私奔。

现在她的尸体就在我面前,我看着她,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她,她朝着我走过来,笑的很甜和我握手。我很难受,可是说不出哪里难受,就好像一把电锯切掉了打了麻药的大腿,你知道会很疼,但你不清楚到底是哪里疼。神经?腿?手?还是脖子?

我走出来公安局,打了一辆车,来到一家小造纸厂,我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多了,老板对我挺好,他见我和灿灿无依无靠,便给了我一份工作,让我能好好照顾灿灿,她的腿在一场车祸里被截肢。厂里的人都很喜欢灿灿,她很温柔,见到每个人都会打招呼,还会把我做的菜分享给大家。

大家一起出资给灿灿买了新轮椅,这样她就可以自己出去买菜,去宠物店认识新朋友。我以为可以一直陪着她,给她幸福。

凶手是谁我一点也不在乎。

因为灿灿死了。

她是一条狗。

而我是一个偷狗贼。

好书伴我成长


伴着幽幽静静的钢琴乐,坐在书桌边,徐徐翻开一本书,再轻轻地用手弹钢琴般拨动书的页数,这画面是我惬意生活的写照,也是我从小到大一次次看书的情景。

从小,我就有阅读书籍的爱好,不过因为年龄幼小,读的书自然也是小孩入门类的一些童话集,故事集。我现在仍记得的《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国内有名的《笑猫日记》,《男生贾里》,我被其中描绘的故事深深吸引,也开始通过内容建立起自己的情感,如跟着故事主人公经历,憎恨起了处处害《灰姑娘》的后妈,对嫉妒《白雪公主》容貌的王后保持愤怒,同情那位死在大年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喜爱着处处帮《男生贾里》的鲁智深这些情感体验为我以后树立正确价值观起着莫大作用,同时启蒙了我对于书的喜爱。

慢慢,年龄稍微大些了,一个男子汉的本性也有所展露,自己爱上了关于探险和冒险之类的书,众所皆知的《鲁滨逊漂流记》,凡尔纳三部曲《神秘岛》,《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和《八十天环游地球》全在那段日子里看完了,这些书使一个正在萌发冒险的心得到巨大满足,幻想着如鲁滨逊那样,把自己置身于荒岛内,预备些最基本的工具,学着鲁滨逊,畜养着牲口,建造出至少像别墅一样等级的房屋,再到林子里打野鸟,结识如星期五那样的高等野人,教它学会说话,再同我一起生活,成为我的帮手,日子虽有些枯燥无味,但在那种恬静下过活,也别有一番自在的韵味。

不过后来自己经过细想,觉得在没有同伴下,过原始人类的生活,一段时间还行,让我在那呆一辈子是不可能的,尤其我还接受了现代化的教育,我开始略有些失落,直到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我才找回了自信,因为我又暗暗立誓:要像福格先生,环遍这个世界。我没有八十天游完的鸿鹄之志,自己想的是花费半辈子的时间去体验,这种想法曾经深深驻扎在我的内心,一直到我心智更加成熟才停止。总之,那段日子我一直被这些所影响,这些书籍培养了我对文字的理解,从而使我更加地爱好文学。

而现在,心智比较成熟的年纪,读的书当然与之前的不同,我现在接触的更多是拥有一定文化涵养的好书,提几个比较有名的,余秋雨大师的《文化苦旅》,《千年一叹》,季羡林的《志虑心物》,《忆往述怀》,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人生》,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些书一读,整个身心就停留在了书的主干线上,无法自拔,《平凡的世界》里,我读到孙少平这个角色时,觉得自己生活的状态跟他一样了,把自己也当成了孙少平,会因为家庭原因遭人歧视感到自卑,也因失去田晓霞这个挚爱而痛苦不堪,他是个苦情角色,在我读这本书时,自己的状态也时刻保持着悲伤。我同时也被马尔克斯描写的世家所吸引,其中带有的魔幻和现实纵横交错,那种深不可测的神秘感至今仍在记忆中萦绕,在最后,我也不觉的,为这个家族的没落感到悲悯和惋惜。阅书的过程间,我把我的一切,包括感官,感觉,感受完完全全地放在书中,大脑跟着内容飘起来,也就在这种不知不觉里,书成了我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书也成为了我前进路上的曙光。

所以,好书伴着我,使我不停地成长!